宗镜录-宋-延寿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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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卷第六十二

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夫平等真心。群生佛智。虽然等有。信解难生。
多抱狐疑。少能圆證。以辟支佛之利智。舍利
弗之上根。乃至不退位中诸大菩萨。尽思竭
力。罔测其原。巧辩妙通。靡知其际。更希再明
教理。确实指陈。显大旨于目前。断纤疑于意
地。

答。广略之教。遮表之诠。虽开合不同。总
别有异。然皆显唯心之旨。终无识外之文。證
若恒沙。岂唯一二。所以法华经偈云。知第一
寂灭。以方便力故。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佛乘。
又偈云。我今亦如是。安隐众生故。以种种法
门。宣示于佛道。释曰。知第一寂灭者。真如一
心。是本寂灭。非轮回生灭之灭。亦非观行对
治之灭。故称第一于一心寂灭之中。即无法
可敷扬。无道可建立。为未了者。以方便大慈
力故。虽说种种别门异道。若剋礼而论。唯
但指归一心佛乘。更无馀事。今我亦如是者。
今我与十方佛。同證此法。悉皆如是。以此安
乐一切有情。示三乘五性。种种法门。宣扬于
唯心佛道。楞伽经云。佛告大慧。身及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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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世间等。一切皆是藏识影像。所取能取二
种相现。彼诸愚夫。堕生住灭二见中故。于中
妄起有无分别。大慧。汝于此义。应勤修学。又
入楞伽经偈云。种种随心转。唯心非馀法。心
生种种生。心灭种种灭。众生妄分别。无物
而见物。无义唯是心。无分别得脱。又偈云。无
地及诸谛。无国土及化。佛辟支声闻。唯是心
分别。人体及五阴。诸缘及微尘。胜性自在作。
唯是心分别。心遍一切处。一切处皆心。以心
不善观。心性无诸相。华严经偈云。一切方海
中。依于众生心想而住。又云知一切法界所
安立。悉住心念际三昧。大智度论云。譬如调
马。自见影不惊。何以故。自知影从身出。如信
入一乘调顺之人。见一切怖境不惊。自知境
从心出。唯识论云。如契经说。三界唯心。又说
所缘唯识所现。又说诸法皆不离心。又说有
情随心垢净。又说成就四智菩萨。能随悟入
唯识无境。又颂说。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
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馀。此等圣教。诚證非
一。释云。又说所缘唯识所现者。汝谓识外所
缘。我说即是内识上所现。世亲说。谓识所
缘。唯识所现。乃至佛告慈氏。无有少法能取
少法。无作用故。但法生时。缘起力大。即一体
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离。诸心心所。
由缘起力。其性法尔。如是而生。心意识所缘。
皆非离自性者。自性即自心法。或理体。即义。
之所依本事。谓第八心。第七意。馀六识所缘。
皆自心为境。佛言。由如是理故。我说一切有
为无为。皆唯有识无馀。实无心外境也。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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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见闻。皆自心生。实无一法当情。而有自
体独立者。尽从缘起。皆逐想成。生死涅槃。俱
如幻梦。所以不退转法轮经云。尔时阿难。即
往佛所。白言。世尊。诸比丘不能得来。何以
故。见祇桓中大水悉满。清净无垢。亦不见精
舍树木。以是义故。皆不得来。佛告阿难。彼诸
比丘。于无水中。而生水想。于无色中。生于色
想。无受想行识中。生受想行识想。无声闻辟
支佛中。作声闻辟支佛想。华严经云。佛子。云
何为菩萨摩诃萨。次第遍往诸佛国土神通三
昧。佛子。此菩萨摩诃萨。过。于东方无数世界。
复过尔所世界微尘数世界。于彼诸世界中。
入此三昧。乃至于彼一一诸如来所。恭敬尊
重。头顶礼敬。举身布地。请问佛法。赞佛平等。
称扬诸佛广大功德。入于诸佛所入大悲。得
佛平等无碍之力。于一念顷。一切佛所勤求
妙法。然于诸佛出兴于世。入般涅槃。如是之
相。皆无所得。如散动心。了别所缘。心起不知
何所缘起。心灭不知何所缘灭。此菩萨摩诃
萨。亦复如是。终不分别如来出世。及涅槃相。
佛子。如日中阳焰。不从云生。不从池生。不处
于陆。不住于水。非有非无。非善非恶。非清非
浊。不堪饮漱。不可秽污。非有体。非无体。非有
味。非无味。以因缘故。而现水相。为识所了。远
望似水。而兴水想。近之则无。水。想自灭。此菩
萨摩诃萨。亦复如是。不得如来出兴于世。及
涅槃相。诸佛有相。及以无相。皆是想心之所
分别。佛子。此三昧。名为清净深心行。菩萨摩
诃萨。于此三昧。入已而起。起已不失。是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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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佛。教以心为宗。三教所归。皆云反己为上。
如孔子家语。卫灵公问于孔子曰。有语寡人。
为国家者。谨之于庙堂之上。则政治矣。何如。
子曰。其可也。爱人者。则人爱之。恶人者。则人
恶之。所谓不出圜堵之室。而知天下者。知
反己之谓也。是知若疋己以徇物。则无事而
不归。自然取舍忘怀。美恶齐旨。是知但了一
心。无相自显。则六趣尘牢。自然超越。出必由
户。莫不由斯道矣。如古德云。六道群蒙。自此
门出。历千劫而不反。一何痛矣。所以诸佛惊
入火宅。祖师特地西来。乃至千圣悲嗟。皆为
不达唯心出要道耳。故知若不了万法即真
如一心者。悉成遍计。以真如无相。见有相者。
皆是情执故。起信论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
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问。八识自性行相作用。为复是一。为复各异。

答。非一非异。论云。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
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又一灭时。馀不灭故。
能所熏等。相各异故。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
水波等。无差别故。定异。应非因果性故。如幻
事等。无定性故。如前所说。识差别相。依理世
俗。非真胜义。真胜义中。心言绝故。如伽陀说。
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所
相无故。释云。以三义释不可定。一行相。谓见
分。二所依。谓根。三缘。谓所缘。以此三义。相
应异故。如眼识见色为行相。乃至第八变色
等为行相。若一识灭。馀七等不必灭者。七是
能熏。八是所熏。又七是因。八是果。亦非定异
者。楞伽经说。识如大海水波。无有差别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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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定异。应非因果。更互为因果故。法尔因果。
非定异。如麦不生豆等芽故。又一切法如幻
等。故知无定异性。

问。若尔。前来所说三能变
相是何。

答。此依四俗谛中第二道理世俗。说
有八等随事差别。非四重真谛中。第四真胜
义谛。胜义谛中。若八识理。分别心。与言皆绝。
故。非一非异。相所相无故者。相即是能。所相
是所。识上何者为能相所相。谓用为能相。体
为所相。或以见分为能相。相分为所相。又以
七识为能相。第八为所相。所相既无。能相非
有。若入真门。理皆无别。真门但是遮别言无
别。无别。亦无别无不别。释曰。但以从初业识。
起见相二门。因见立能。因相立所。能所才
具。我法互兴。从此因有为而立无为。对虚假
而谈真实。皆无定体。似有非真。是以认互
起之名。见色有表而执空无表。对相待之质。
见牛角有而执兔角无。不知以有遮无。有非
定有。以无遮有。无非定无。若了八识真心。自
然绝待。疑消能所。藤蛇于是并空。见息对治。
形名以之双寂。

问。心外无法。祖佛正宗。今目睹森罗。初学难
晓。不细开示。何以断疑。须凭徵诘之由。以破
情尘之执。

答。前已广明。今重引證。唯识颂
云。是法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
一切唯识。言转变者。即八种识。从自證分。转
变似二分现。即所变见分。有能作用。说名为
见。所变相分。为所作用。说名为相。即俱依自
證分而转。既若见相二分包一切法尽。即此
二分从心体上变起。故知一切诸法。皆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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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分别所分别者。见分是能分别。相分是所
分别。由此彼皆无者。此见相二分上。妄执。彼
我法二执是无。即由此见相二分外。妄情执
有。心外我法之境皆是无。故云由此彼皆无。
故一切唯识者。唯遮境有。识简心空。除执二
边。正处中道。即将唯字。遮萨婆多执心外有
其实境。将识字简清辩等执恶取空。即破空
有二边。正处中道。故疏云。外则包罗万像。
内则能所俱成。可谓四分一心。理无逾者。又
小乘九难。难心外无法唯心之旨。一唯识所
因难。诸小乘师云。离心之外。现见色法。是其
实境所缘。论主何故包罗归心。总说名为唯
识。一乃色心有异。二又能所不同。关云。色境
不牵能缘心。以色从心。可唯识。当情色境外
迷心。心被境迷。非唯识义。论主云。只此外边
色境。一是一切有情缘心变。二是一切有情
心之所持。根本。皆由于心。是故摄归唯识。十
地经及华严经说。三界唯心。意云。三界之法。
唯是心之所变。离心之外。更无一物。此亦为
遮我法二执。但是妄情执有。举体全无。唯有
内心。故言唯心。

问。欲色二界。有外器色境。云
是心变故。所言唯心。且如无色界天。唯有内
心。无外色境。何要更言唯心。岂不成相扶极
成过。

答。不但说色境不离心。方名唯心。此亦
遮无色界天贪等取能取之心故。为无色界
有情。亦贪于空等境起其妄心故。无色界。亦
名唯心。若得无漏时。其出世无漏色等。是出
世无漏心心所唯识。亦是唯心。故云三界唯
心。解深密经云。又说所缘唯识所现。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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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缘之境。唯是识之所变。更无外法。所以佛
告慈氏菩萨云。无有少法能取少法。无作用
故。楞伽经又说。诸法皆不离心。无垢称经又
说。有情随心垢净。又钞释唯识所因。立四种
道理。即四比量也。第一比量成立五尘相分
色。皆是五识亲所缘缘。成其唯识义。第二成
立第六识。并闇成立七八二识。皆缘自之亲
相分。不离于识。是唯识义。第三总成立一切
亲相分不离心体。得成唯识。第四成立一切
疏所缘缘境皆不离心。得成唯识。且第一成
立五尘相分皆不离五识者。今但成立一识
相分不离于识。馀四识准作。量云。极成眼识
是有法。定不亲缘离自识色。是宗。因云。极成
五识中随一摄故。如馀极成四识。将释此量。
分之为二。初释名拣过。次略申问答。初者。宗
前陈云极成。者即拣两宗不极成眼识。且如
大乘宗中许有他方佛眼识。及佛无漏眼识。
为小乘不许。亦拣之不取。若小乘宗中执佛
是有漏。眼识。及最后身菩萨染污眼识。即大
乘不许。亦须简之。即两宗互不许者。是不极
成法。今但取两宗共许极成眼识。方立为宗。
故前陈言极成眼识也。

问。若不致极成两
宗简。即有何过。

答。前陈便有自他一分所
别不极成过。因中亦犯自他一分所依不成
过。为前陈无极成眼识为所依故。所以安极
成二字。简后陈言定不亲缘离自识色宗者。
但是离眼识相分外。所有本质色。及馀四尘。
但离眼识者。皆不亲缘。若立敌共诤。只诤本
质也。若大乘自宗。成立眼识亲相分色。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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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不言定亲缘不离自识色耶。

答。恐犯能
别不极成过故。谓小乘不许色不离于眼识
故。次因云。极成五识中随一摄故者。因言极
成。亦简不极成五识。若不言极成简。空言五
识中随一摄者。即此因犯自他一分随一不
成过。所以因安极成言拣之。喻云。如馀极成
四识者。喻言极成。亦拣不极成法。若不安极
成。犯一分能立所立不极成过。所以安极成
言简。既立得相分色不离于眼识。馀声香味
触等皆准此成立。皆不离于馀四识故。所以
唯识论颂云。极成眼等识。五随一摄故。如馀
不亲缘。离自识色等。次申问答。

一问。宗依须
两共许。今后拣立者。言不亲缘离自识色。
敌者许亲缘离自识本质色。何言极成。

答。小
乘亦许眼识不亲缘馀四尘。以离眼识故。但
使他宗许有不亲缘离自识色。即是宗依极
成也。

二问。他宗既许馀四尘眼识不亲缘。后
合为宗。便是相扶。岂成宗诤。

答。今所诤者。
但取色尘本质。眼不亲缘。互相差别。顺己违
他。正成宗体。以小乘虽许色本质。离于眼识。
且是亲缘。今言不亲缘。岂非宗诤。

三问。宗中
所诤。是眼识不亲缘本质色。同喻如馀四识。
馀四识但不亲缘馀四尘。岂得相似。

答。馀四
识是喻依。各有不亲缘离自识法。是喻体。今
取喻体。不取喻依。亦如声。无常宗。同喻如瓶。
不应分别声瓶有异。但取声瓶各有无常义。
相似。为因等也。第二以理成立第六。兼闇
成立七八二识者。量云。极成馀识是有法。亦
不亲缘离自识法。宗因云。是识性故。同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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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成五识。释云。宗前陈言极成。亦简不极成。
若不言极成。犯自他一分所别不极成过。若
言六七八识为有法。他不许七八二识。即犯
他一分所别不极成过。若但立意识为有法。
因中便犯不定过。被他将七八二识为异喻。
量犯共中自不定过。今但总言馀。别取第六。
意兼七八。即闇成立。摄取七八。于馀识之中。
后陈言。亦不亲缘离自识法者。亦者。同也。同
前极成五识。不亲缘离自识诸法。因云。是识
性故者。即同五识是识性。故喻如极成五识
者。即同五识。亦不亲缘离自识故。明知即亲
缘不离自识法。既成立已。故知一切亲所缘
缘境。皆不离心。是唯识义。所以唯识论云。馀
识。识故。如眼识等。亦不亲缘离自诸法。第三
以理成立前六识亲所缘缘相分。皆归心体。
所言心体者。即自證分也。然虽见分。亦依自
證而转。今但立相分者。以见分共许故。量云。
六识亲所缘缘。是有法。定不离六识体。宗因
云。见相二分中随一摄故。如彼能缘见分。小
乘许见分不离心体故。取为同喻。所以唯识
论云。此亲所缘缘。定非离此。二随一故。如彼
能缘。第四道理成立一切疏所缘缘境。皆不
离心。是其唯识。即第八识相分。望前六名疏
所缘缘。以小乘不许第八故。但云疏所缘缘
也。量云。一切随自识所缘。是有法。决定。不离
我之能缘心及心所。宗因云。以是所缘法故。
同喻如相应法。释曰。此量后陈言。定不离我
之能缘者。谓一切有为无为。但所缘之法。定
不离我之能缘识。若后陈不言我之能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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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犯一分相扶之失。谓小乘。亦许他心智所
缘之境。不离能缘心故。为简此相扶过。遂言
我之能缘。即简他之能缘也。同喻如相应法
者。即是前来已成立亲相分是也。皆所缘法
故。所以唯识论云。所缘。法故。如相应法。决定
不离心及心所。是以我法非有。空识非无。离
有离无。正契中道。由此慈尊。说中道二颂云。
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于
彼亦有此。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
有故。是则契中道。言虚妄分别有者。即有三
界虚妄分别心。言于此二都无者。谓无能取
所取我法二执之相。于此妄心之上都无。言
此中唯有空者。谓此妄心中。唯有真如。此是
空性。依空所显故。言于彼亦有此者。彼者。彼
空性中。亦有此者。亦有此妄分别识。即虚妄
分别。是世俗谛故。于此俗谛中。亦有真谛之
空性也。言故说一切法者。即有为无为二法。
是一切法也。言非空非不空者。非空。谓虚妄
分别心。及空性。即依圆是有。故名非空。以二
谛有故。非不空者。谓能取所取我法二执之
相是空。即遍计性也。言有无及有故者。有。谓
虚妄分别有故。无。谓二取我法无故。及有故
者。谓于妄分别中有真空故。于真空中亦有
妄分别故。言是则契中道者。谓非一向空。如
清辩等。非一向有。如小乘等。故名中道。谓二
谛有。不同清辩。二取我法无。不同小乘。故名
中道。又阿毗达磨经说。菩萨成就四智。能
随悟入唯识无境。即是地前小菩萨。虽未證
唯识之理。而依佛说。及见地上菩萨。成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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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唯识之智。遂入有漏观。观彼十地菩萨所
变大地为黄。金搅长河为酥酪。化肉山鱼米
等事。此小菩萨入观观已。即云。如是所变实
金银等。皆不离十地菩萨能变之心。更无外
境。既作观已。亦能随顺悟入真唯识理。又如
胜论祖师。为守六句义故。变身为大石。此有
实用。若定实境者。不应随心变身境为石。

问。
且如变大地为金时。为灭却地令金种别生。
为转其地便成金耶。

答。唯识镜云。为佛菩萨。
以妙观察智。系大圆镜智。及异熟识。令地种
不起。金种生现。以此为增上。能令众生地灭
金生。名之为变。非为便转地成金故。摄论
云。由观行为增上。令馀人识变。大涅槃经
云。佛言。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修行如是大涅
槃者。观土为金。观金为土。地作水相。水作地
相。随意成就。无有虚妄。观实众生。为非众生。
观非众生。为实众生。悉随意成。无有虚妄。台
教云。诸物中一切皆有可转之理。如僧护见
身为床瓶等。当知色法皆随感现。色无定体。
随心所变。此理元是如来藏中不思议法。随
心取著。成外成小。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平等
法界。方寸无亏。四般唯识智者。第一相违识
相智者。即四类有情各别能缘之识。识既相
违者。其所变相分亦相违。故即天见是宝严
地。鱼见是窟宅。人见是清冷水。鬼见是脓河
猛火。缘此四类有情能变之识。各相违故。致
令所变之境。亦乃相违。所言相者。非是遍计
相。但是相分之相。由四类有情先业之力。共
于一处。各变相分不同。故名相违识相。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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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之智。智能了彼四类
有情自业识所变相分不同。更无心外别四
境。旧云。一境应四心者。不正。

问。何以不正。

答。若言一境者。未审定是何境。若离四类有
情所变相分外。更别有一境者。即是心外有
法。

问。其四类有情。为是各变相分。为本质亦
别。

答。四类有情由业增上力。其第八所变相
分亦别。若将此第八相分。望四类有情前六
识说。即为本质故。相质皆别故。知更无外境。
唯有识也。所以唯识论云。一相违识相智。谓
于一处。鬼人天等。随业差别。所见各异。境若
是实。此云何成。唐三藏云。境非定一。故为四
类有情所变相分。随四类有情能变之心。境
亦成四。一处解成差。證知唯有识。论云。如人
见有粪秽处。傍生见为净妙饮食。于人所见
净妙饮食。诸天见为臭秽不净。故知随福见
异。垢净唯心。业自差殊。食无粗细。大智度论
云。如佛在耆阇崛山中。与比丘僧。俱入王舍
城。道中见大木。佛于木上敷尼师坛坐。告诸
比丘。若比丘入禅。心得自在。能令大木作地。
即成实地。何以故。是木中有地分故。如是水
火风。金银种种宝物。即皆成实。何以故。是木
中皆有其分。复次如一美色。淫人见之。以为
净妙。心生染著。不净观人。观之。种种恶露。无
一净处。等。妇见之。妒瞋憎恶。目不欲见。以
为不净。淫人观之为乐。妒人观之为苦。净
行之人观之得道。无预之人观之无所适莫。
如见土木。若此美色实净。四种人观。皆应见
净。若实不净。四种人观。皆应不净。以是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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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丑在心。外无定也。

又问。定力变化事。为实
为虚。若实。云何石作金。地作水。若虚。云何圣
人而行不实。

答曰。皆实。圣人无虚也。三毒已
拔故。以一切法。各各无定相。故可转地或作
水相。如酥胶蜡。是地类。得火则消为水。则成
湿相。水得寒则结成冰。而为坚相。石汁作金。
金败为铜。或还为石。众生亦如是。恶可为善。
善可为恶。以是故知。一切法无定相。第二
无所缘识智者。言无所缘识者。即是一切异
生。将自第六独生散意识。缘过去未来水月
镜像等。变起假相分是。此等相分。但是众生
第六识妄构画遍计。当情变起。都无心外实
境。名无所缘识。言智者。即是十地菩萨能缘
之心。菩萨云。此等异生所变假相分。皆不
离一切异生能变之心。是其唯识。即以此例
于一切实境。亦不离一切有情能缘之心。离
心之外。更无一物。旧云。缘无不生虑。即不正。

问。何以不正。

答。且如缘空华等一切假境之
时。心亦起故。何言缘无不生虑。故知缘无体
假境时。不无内心实相分能牵生心。望见分。
亦成所缘缘义。未有无心境。曾无无境心。又
不违护法四分成唯识义。若离却内心实相
分外。其构画遍计执心之境即无。唐三藏云。
应言境非真。虑起。證知唯有识。所以唯识论
云。二无所缘识智。谓缘过未梦镜像等。非实
有境。识现可得。彼境既无。馀亦应尔。既若菩
萨观诸异生遍计所执之境。皆不离异生心
者。明知馀一切实境。皆悉如是。第三自应无
倒智者。即十地菩萨起智。观察一切众生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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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自身为常乐我净。菩萨云。此但是凡夫执
心倒见。离却妄执心外。其凡夫身上实无常
乐我净之境。必若有者。应异生不假修行而
得解脱。既不尔者。明知唯有妄识。故唯识论
云。三自应无倒智。谓愚夫智。若得实境。彼应
自然成无颠倒。不由功用。应得解脱。第四随
三智转智者。一随自在者智转智。即是菩萨
起智。观自所变之境。皆不离我能变之心。是
其唯识。为八地已去菩萨。能任运变大地为
黄金。搅长河为酥酪。此是境随真智转。所变
事皆成。转者。改换旧质义。即改转大地山河
旧质成金银等。众生实得受用。锻鍊作诸器
具皆得。若离心有外实境者。如何山河等。能
随菩萨心。便变为金银等物。以相分本质。皆
悉转故。故知一切诸境。皆不离菩萨能变之
心。乃至异生亦能变火为水。变昼为夜。点
铁成金等。此皆是境随事智转。所变事皆成。
亦是唯识。若是迦多演那所变宫殿金银等。
皆不成就。故知离心更无实境。论云。凡变
金银宫殿者。是实定果色。从初地已去方能
变。若约自在。八地已上菩萨。于相及土。皆得
自在。以上品定心有大势力。所变金银宫
殿等。皆得成就。如变金银锻鍊作诸器具。实
得受用。其所变金银。是实定果色。皆不离菩
萨内心。是其唯识。心外无境。若诸声闻及
地前小菩萨。若变金银宫殿时。即托菩萨所
变金银宫殿。以为本质。第六识所变金银等。
皆不成就。无实作用。然所变金银。是假定果
色。不离声闻诸小菩萨内心。是其唯识。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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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境。今迦多演那缘是声闻。未得上品定故。
所变金银虽无实作用。然不离内识。心外无
境。所以唯识论云。一随自在者智转智。谓已
證得心自在者。随欲转变。地等皆成。境。若是
实。如何可变。又古德云。色自在心生故。心能
变色。所以移山覆海。倒地翻天。搅长河为酥
酪。变大地为黄金。悉无难事。二随观察者智
转智者。无性菩萨云。谓诸声闻独觉菩萨等。
若修苦空等观得相应者。或作四谛观时。随
观一法之上。唯有无常苦空无我等众相显
然。非是诸法体上有此众多苦空等义。但是
苦空等众相。即是诸法之体。既若无常相。于
圣人观心上有者。故知一切诸法。皆不离观
心而有。所以唯识论云。二随观察者智转智。
谓得胜定修法观者。随观一境。众相现前。境
若是真宁随心转。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者。为
菩萨根本智證真如时。真如境与智冥合。能
所一般。更无分别。离本智外。更无别境。即境
随真智转。是故说唯心。汝小乘若执有心外
实境者。即證真如时。一切境相何不现前。故
唯识论云。三随无分别。智转智。谓现證实
无分别智。一切境相。皆不现前。境若是实。何
容不现。第二世事乖宗难。此是经部师难云。
论主若言唯有内识无心外境者。如何现见
世间。情与非情等物。有处定。时定。身不定。作
用不定等。就此中自有四难。一处定难。二时
定难。三身不定难。四作用不定难。初难云。论
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识无心外境者。且如世
人将现量识。正缘南山处。其识与山俱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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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不离识。可言唯识。忽若将现量识缘
比之时。其山定在南。且不随缘者心转来向
北。既若缘北之时缘南山心不生者。明知离
识之外有实南山之境。此何成唯识。第二时
定难者。难云。若正缘南山时。识现起。山亦随
心起。即可成唯识义。且如不缘南山时。其缘
山心即不生。然山且在。不随心灭。即是离心
有境。何成唯识义。此上二难。皆是难现量识。
亦难比量。若约比量心者。即山相分。亦于馀
处心上现故。第三有情身不定难者。难云。若
言一切皆是唯识者。且如有众多有情。同在
一处。于中一半眼有患眩瞖者。或十或五。或
有见空华。或有见头发。或有见苍蝇。或有全
不见物者。此等皆是病眼人自识变起。所变
发蝇等相分。皆不离患眩瞖者之心。可是唯
识。且如一半不患眩瞖者。或十或五共在一
处。所见一般。物皆同境。既是一者。明知离心
有境。何成唯识。
宗镜录卷第六十二

      戊申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