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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卷第五十七
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夫楞伽经所明三种识。谓真识。现识。及分别
事识。此中三识。于八识中。如何分别。
答。真谓本觉。现谓第八。馀七俱名分别事识。
虽第七识不缘外尘。缘第八故。名分别事。真
谓本觉者。即八识之性。经中有明九识。于八
识外。立九识名。即是真识。若约性收。亦不离
八识。以性遍一切处故。
问。但说赖耶等八
识。俗谛已显。云何说十一种识。又究竟指归。
唯一真实性。复云何说广略等诸识。
答。因
相显性。非无所以。摄未归本。自有端由。摄
大乘论云。若不定明一切法唯有识。真实性
则不得显现。若不具说十一识。说俗谛不尽。
若止说前五识。唯得俗谛根本。不得俗谛差
别义。若说俗谛不遍。真识则不明了。真不明
了。则遣俗不尽。是故具说十一识。通摄俗谛。
是以了俗无性。即达真空。真空虽空。而不坏
相。俗有虽有。恒常体虚。是知随缘非有之真
谛。恒不异事而显现。寂灭非无之俗谛。恒不
异真而成立。上来所引二识。三识。八识。九识。
十一识等。不出一心宗。所以楞伽经云。一切
诸度门。佛心为第一。又云。佛语心为宗。无门
为法门。所言宗者。谓心实处。约其真心之性。
随其义开体用二门。即同起信立心真如门。
心生灭门。真如是体。生灭是用。然诸识不出
体用二心。一体心。是寂灭心。即九识体。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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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生灭心。即前八识用。体用隐显。说为二
心。以用即体故。生灭即不生灭。以体即用故。
不生灭即生灭。以生灭无性。用而不多。以寂
灭随缘。体而非一。非多非一体用常冥。而
一而多。体用恒现。识性是体。识相是用。体用
互成。皆归宗镜。唯识疏钞云。识性识相。无不
归心。心王心所。皆名唯识者。谓圆成实性。是
识性。依他起性。是识相。皆不离心也。或可诸
无为法。名识性。得等分位。色等所变。是识相。
皆不离心也。识之相应名心所。识之自性名
心王。心王最胜。称之为主。摄所从心。名归
心。摄得等分位。兼色等所变。归于见分等。名
泯相。性相不相离。总名唯识也。
问。境不离
识。识不离境者。何秖云唯识。不名唯境。
答。
虽互相生。境从识变。然古释。境由心分别方
生。由心生故。名唯识。识不由境分别生。不由
境故。不可名唯境。
问。心是境家增上缘。境假
心生。名唯识。境是心家所缘缘。心假境生。应
名唯境。
答。离心执境是虚妄。为遮妄心名
唯识。悟心无我出沈沦。不约二缘名唯境。又
有境无境。皆是自心。其心悉生。一若缘有境
生心者。即是自识相分。一切实境。不离能缘
之心。于自识外。实无其境。二若缘无境生心
者。如独生散意。缘过去未来。空华兔角一切
无法时。心亦起故。如百法钞云。旧云。缘无不
生虑不正。
问。何以不正。
答。如缘空华兔角一
切无法时。心亦起故。何以。言缘无不生虑耶。
故知有独影境内心相分。此相分望见分。亦
成所缘缘义。若无内心相分。其心即不生。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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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云。境非真虑起。證知唯有识。虽遍计所
执相。虽即非真。而不无内心相分能牵生心
故。由此四句分别。一无影有质。其心不生。二
有影无质。其心得生。三影质俱有。心生可知。
四影质俱无。心亦得起。即根本智。證真如是。
唯识论云。有境牵生心。若真理为境。能牵生
智心。若俗谛为境。能牵生识心。则未有无心
境。曾无无境心。
问。八识之中。约因位初地已
去。几识成无漏。
答。古德释云。唯六七二识
成无漏。六即第六识。初地门中二十二心。所。
成妙观察智。七即第七识。二十二心。所。成平
等性智。此二智品相应。俱离障染。故名无漏。
若五八等识。定是有漏。
问。云何第六得成无
漏耶。
答。谓初地入无漏心时。断分别二障种
现习气。故无漏。
问。第六能断惑。断惑成无漏。
第七不能断惑。何故亦成无漏。
答。谓第七识
是第六所依根。第六是能依识。能依识既成
无漏。第七所依亦成无漏。谓第六入生法二
空观时。第七识中俱生我法二执。现行。伏令
不起故。第七成无漏。
问。何故第八是有漏耶。
答。第八是总报主。持种受熏。若因中便成无
漏。即一切有漏杂染种子皆散失故。即便成
佛。何用更二劫修行耶。
问。前五既非是总报
主。何故不成无漏。
答。前五根是第八亲相分。
能变第八既是有漏。所变五根亦有漏。五根
是所依尚有漏。能依五识。亦成有漏也。如上
依经论分别诸识。开合不同。皆依体用。约体
则无差而差。以全用之体不碍用故。约用则
差而无差。以全体之用不失体故。如举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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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不失海。举波成海不碍波。非有非无。方穷
识性。不一不异。可究心原。如古德云。约诸识
门。虽一多不定。皆是体用缘起。本末相收。本
者九识。末者五识。从本向末。寂而常用。从末
向本。用而常寂。寂而常用。故静而不结。用而
常寂。故动而不乱。静而不结。故真如是缘起。
动而不乱。故缘起是真如。真如是缘起故。无
涅槃不生死。即八九为六七。缘起是真如故。
无生死不涅槃。即六七为八九。无生死不涅
槃故。法界皆生死。无涅槃不生死故。法界皆
涅槃。法界皆涅槃。故生死非杂乱。法界皆生
死。故涅槃非寂静。生死非杂乱。众生即是佛。
涅槃非寂静。佛即是众生。是以法界违故。说
涅槃是生死。即理随情用。法界顺故。说生死
是涅槃。即情随理用。如此明时。说情非理外。
理非情外。情非理外故。所以即实说六七为
八九。实者。体也。理非情外故。所以即假说八
九为六七。假者。用也。以假实无碍。故人法俱
空。以体用无碍。故空无可空。人法俱空。故说
绝待。空无可空。故言妙用。如斯说者。亦是排
情之言。论其至实者。不可以名相得。至极者。
不可以二谛辩。不可以名相得。故非言像能
诠。不可以二谛辩。故非有无能说。故云至
理无言。贤圣默然。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正可
以神会。不可以心求。
问。觉海澄源。一心湛
寂。云何最初。起诸识浪。
答。虽云识浪。起处
无从。无始无生。能穷识性。只谓不觉。忽尔念
生。犹若澄澜。欻然风起。不出不入。汹涌之洪
浪滔天。非内非外。颠倒之狂心遍境。起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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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以不知真法一故。心不相应。忽然念动。名
为无明。此是现根本无明。最极微细。未有能
所王数差别。故云不相应。非同心王心所相
应也。唯此无明为染法之原。最极微细。更
无染法能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无明之
前。无别有法为始集之本。故云无始。则是忽
然义。非约时节以说忽然而起。无初故也。又
释摩诃衍论云。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
心起者。即是显示根本不觉之起因缘。根本
不觉。何因缘故。得起而有。因不如故。得起而
有。何等法中而不如耶。谓三法中而不如故。
言不如者。当有何义。谓违逆义故。云何三法。
一者实知一法。二者真如一法。三者一心一
法。是名为三。实知法者。谓一切觉。即能达智。
真如法者。谓平等理。即所达境。一心法者。谓
一法界。即所依体。于此三法皆违逆故。无明
元起。是故说言。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
觉心起。彼三种法。皆守一中。终不离。故通名
一。又论云。以无明熏力。不觉心动。最初成其
业识。因此业识。复生转识等。论释云。最初不
觉。称为第一业相。能见所见。无有差别。心王
念法。不可分析。唯有精动隐流之义。故名为
业。如是动流。只由不觉。第二转相。以业相念
为所依故。转作能缘。流成了相。第三现相。以
了别转为所依。戏论境界。具足现前。所缘相
分圆满安布。依此见分。现彼相分。又动相者。
动为业识。理极微细。谓本觉心。因无明风。举
体微动。微动之相。未能外缘。即不觉故。谓从
本觉有不觉生。即为业相。喻如海微波。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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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而未从此转移本众。转相者。假无明
力。资助业相。转成能缘。有能见用。向外面起。
即名转相。虽有转相。而未能现五尘所缘境
相。喻如海波浪。假于风力。兼资微动。从此
击波。转移而起。现相者。从转相而成现相。方
有色尘山河大地器世间等。仁王般若经云。
尔时世尊告波斯匿王。汝先问云。复以何相
而住观察。菩萨摩诃萨。应如是观。以幻化身
而见幻化。正住平等。无有彼我。如是观察。化
利众生。然诸有情。于久远劫。初刹那识。异于
木石。生得染净。各自能为无量无数染净识。
本。从初刹那不可说劫。乃至金刚终一刹那。
有不可说不可说识。生诸有情色心二法。色
名色蕴。心名四蕴。皆积聚性。隐覆真实。古释
云。初刹那识异于木石者。有说。初识。随于何
趣。续生位中。最初刹那第八识也。识有缘虑。
异于木石。有说初识。如楞伽经云。诸识有三
种相。谓转相。业相。真相。言真相者。本觉真
心。不藉妄缘。名自真相。业相者。根本无明。起
静令动。动为业识。极微细故。转相者。是能见
相。依前业相。转成能缘。虽有能缘。而未能显
所缘境故。现相者。即境界相。依前转相。能现
境故。又云。顿分别知自心现身。及身安立受
用境界。如次即是根身。外器。色等五境。以一
切时任运现故。此是三细。即本识故。最初业
识。即为初。依生起门。为次第故。又远劫来时。
无初始。过未。无体。熏习。唯心妄念为初。违真
起故。又从静起动。名之为业。从内趣外。名之
为转。真如之性。不可增减。名为真相。亦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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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此真识。即业转现等三性。即神解性。不同
虚空。通名识。亦名自相。不藉他成故。亦名
智相。觉照性故。所以云。本觉真心。不藉妄
缘。以真心之体。即是本觉。非动转相。是觉性
故。又释云。初刹那识异于木石者。谓一念识。
有觉受故。异于木石。即显前念中有末心。所
见赤白二秽。即同外器木石种类。此识生时。揽
彼为身。故异木石。
问。远劫无始。何名初识
耶。
答。过去未来无体。刹那熏习。唯属现在。
现在正起妄念之时。妄念违真。名为初识。非
是过去有识创起。名为初识也。故知横该一
切处。竖通无量时。皆是即今现在一心。更无
别理。所以法华经云。我观久远。犹若今日。则
三世情消。契无时之正轨。一真道现。證唯识
之圆宗。
问。经明初刹那识。异于木石。生得染
净。各自能为无量无数染净识。本。从初刹那
不可说劫。乃至金刚经一刹那。有不可说不
可说识。生诸有情色心二法者。则有染有净。
有生有灭。此识约生灭门中。有几种生灭。
答。真门顺性。妙合无生。世相随缘。似分起尽。楞
伽经云。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诸识
有几种生住灭。佛告大慧。识有二种生住灭。
非思量所知。谓流注生住灭。相生住灭。古释
云。言流注者。唯目第八。三相微隐。种现不断。
名为流注。由无明缘。初起业识。故说为生。相
续长劫。故名为住。到金刚定。等觉一念。断本
无明。名流注灭。相生灭住者。谓馀七识。心
境粗显。故名为相。虽七缘八望六为细。具有
四惑。亦云粗故。依彼现识自种诸境。缘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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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说为相生。长劫熏习。名为相住。从末向本。
渐伏及断。至七地满。名为相灭。依前生灭。立
迷悟依。依后生灭。立染净依。后短前长。事分
二别。即是流注生住灭。相生住灭。是以海水
得风。变作波涛之相。心水遇境。密成流注之
生。前波引后波。鼓沧溟而不绝。新念续旧念。
腾心海以常兴。从此汨乱澄源。昏沈觉海。是
知因真起妄。不觉无明之动摇。如从水成波。
全是外风之鼓击。内外和合。因缘发萌。遂成
能见之心。便现所观之境。因照而俄生智鉴。
因智而分别妍媸。从此取舍情分。爱憎。心变。
于五尘境。执著坚牢。向六情根。相续不断。因
兹爱河浪底沈溺无忧。欲火焰中。焚烧罔惧。
甘心受黑城之极苦。不觉不知。没命贪梦宅
之浮荣。难惺难悟。若能了最初一念。起灭何
从。顿入无生。复本真觉。则尘尘寂灭。六趣之
笼槛难羁。念念虚玄。九结之网罗休绊。犹如
巨海风息。不起微涟。察动相之本空。见缘生
之无体。则穷源湿性。湛尔清冷。万像森罗焕
然明白。所以贤劫定意经云。了一切空。是曰
一心。
问。宗镜搜玄。云何说识。
答。只为识
性幽玄。难穷本末。唯佛能了。下位莫知。以无
迹无形。为万有之本。唯深唯妙。作众圣之原。
如菩萨处胎经五道寻识品云。尔时世尊。将
欲示现识所趣向。道识。俗识。有为识。无为识。
有漏识。无漏识。华识。果识。报识。无报识。天识。
龙识。鬼。神。阿脩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
人。非人识。上至二十八天识。下至无救地狱
识。尔时世尊。即于胎中。现勾锁骸骨。遍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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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大千世界。佛告阿祈陀。能别此骸骨识耶。
对曰。不别。何以故。未得通彻。行力未至。佛
告弥勒菩萨。汝此天中。未得神通耶。弥勒白
佛言。有成就者。有不成就者。佛告弥勒。汝观
勾锁骸骨。令一切众。知识所趣。分别决了。令
无疑滞。尔时弥勒菩萨即从座起。手执金刚
七宝神杖。揽勾锁骸骨。听彼骨声。即白佛言。
此人命终。瞋恚结多。识堕龙中。次复搅骨。此
人前身。十迹行具。得生天上。次复搅骨。此人
前身。破戒犯律。生地狱中。如是搅骨。有漏无
漏。有为无为。从二十八天。下至无救地狱。知
识所趣。善恶果报。白黑行报。有一全身舍利。
无有缺减。尔时弥勒。以杖搅之。推寻此识。了
不知处。如是三搅。前白佛言。此人神识。了不
可知。将非如来入涅槃耶。佛告弥勒。汝绍佛
位。于当来世。当得作佛。成无上道。何以搅舍
利而不知识处耶。弥勒白佛言。佛不思议。不
可限量。非我等境界。所能筹量。今有狐疑。唯
愿世尊。当解说之。五道神识。尽能得知。彼善
恶所趣。不敢有疑。于如来所。今此舍利。无有
缺减。愿说此识。令我等知。佛告弥勒。过去未
来现在诸佛。舍利流布。非汝等境界所能分
别。何以故。此舍利。即是吾舍利。何能寻究如
来神识。今当与汝。分别。如来上中下识。至萨
芸然。各各不同。初住菩萨。未立根德力。虽得
神通。二住菩萨。以天眼观。知识所趣。退不退
地。亦复观见。欲界色界。无色界者。或复观见。
生东方无数恒河沙佛刹。供养诸佛。奉律无
碍。亦复知彼受记劫数。一劫二劫。乃至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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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劫。或有菩萨。于三住地。观见舍利。知识所
趣。于有馀涅槃。无馀涅槃。然复不见四住所
行。识所趣向。四住菩萨。见一见二三住识法。
然复不见五住舍利识法所趣。乃至唯佛。知
佛神识所念。又偈云。识神无形法。五大以
为家。分别善恶行。去就别真伪。识示善道处。
永到安隐道。识为第六王。馀大最不如。
问。
心识二名。有何胜劣。
答。心是如来藏心真
如之性。识是心之所生。无有一法。不从真心
性起。故首楞严经云。诸法所生。唯心所现。心
是本。即胜。识是依。即劣。如圆觉疏云。生法本
无。一切唯识。识如幻梦。但是一心。
问。设使
识无其体。云何得是心乎。
答。以识本是心所
成故。故识无体。则是一心。何异境从识生。摄
境归识。若通而论之。则本是一心。心变为识。
识变诸境。由是摄境归识。摄识归心也。
问。前
已广明识相。如何是智。
答。分别是识。无分
别是智。如大宝积经云。佛言。所言识者。谓
能了别眼所知色。耳所知声。鼻所知香。舌所
知味。身所知触。意所知法。是名为识。所言智
者。于内寂静。不行于外。唯依于智。不于一法
而生分别。及种种分别。是名为智。又舍利弗。
从境界生。是名为识。从作意生。是名为识。从
分别生。是名为识。无取无执。无有所缘。无
所了别。无有分别。是名为智。又舍利弗。所言
识者。住有为法。何以故。无为法中。识不能
行。若能了达无为之法。是名为智。又月灯三
昧经偈云。不寂者是想。寂灭者是智。若知想
自性。便离于诸想。若有想可遣。是则还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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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行想戏论。是人不离想。若人作是心。是想
谁所起。是想谁能證。谁能灭是想。起想之法
者。诸佛莫能得。即于此处有。无我离取著。若
其心不生。何由得起想。若心得解脱。彼则无
由起。若證于解脱。心则不思议。心不思议故。
成就不思议。我本作是念。安住心地已。弃舍
一切心。愿成不思议。白净法果报。睹见于无
为。一念能了知。一切众生念。众生即是心。心
即是如来。诸佛不思议。显了于此心。
问。心
王妙义。八识真原。显正理以圆明。据圣教为
定量。理事齐举。已断纤疑。心所之门。如何开
演。
答。此申第二心所有法。此心所六位。都有
五十一法。遍行有五。别境有五。善有十一。根
本烦恼有六。随烦恼有二十。不定有四。遍行
者。遍四一切。四一切者。一性一切者。即三
性。一善。二不善。三无记性等。二地一切者。即
九地。一欲界五趣地。色界四禅四地。无色界
四空四地。三时一切者。时。即同一刹那时也。
此作意等五心所。皆同时起。故名时一切。四。
俱一切者。俱。即遍诸心等。与八识俱。意云。此
作意等五遍行。与八识心王俱起时。必有同
时相应五数。又如八识俱起时。皆有遍行五
数。故名俱一切。即四一切。是所行所遍。触等
五数。是能行能遍。遍者。是圆义。行者。是游履
义。缘境义。但取见分能缘四一切。不取内二
分。内二分但互相缘。即不能外缘一切。又若
别境欲等五数。有行非遍。行是能缘。遍是所
缘。即所乐等四境。以四境不能令能缘欲等
所遍缘。故名有行非遍。应以四句分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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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非遍。即别境。二是遍非行。即真如。三俱
句。即遍行。四俱非。即色等。显扬论云。心所有
法者。谓若法从阿赖耶种子所生。依心所起。
与心俱转相应。彼复云何。谓遍行有五。一作
意者。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问。作意为在种位能警心。为在现行能警心。
答。在种位能警心。以作意自性明利。虽在
种位。若有境至。而能警心心所种。令生起
现。举喻。如多人同一室宿。外边有贼来时。众
中有一人。为性少睡。便能警觉馀人。此人虽
自身未起。而能警觉馀人令起。亦如内心相
分。虽与见分同起。法尔有能牵心功能。今作
意亦尔。其作意种子。既警彼诸心心所种。生
现行已。作意现行。又能引心现行令趣前境。
即此作意。有二功能。一心未起时。能警令起。
二若起已。能引令趣境。初是体性。后是业用。
二触。谓根境识三事和合。分别为体。受依为
业。又即三和是因。触是其果。令心心所。触境
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触若不生时。馀受
一心所亦不能生。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
触前境。是触自性也。即诸心所缘境时。皆
是触功能自性也。即此触似彼三和。与受等
为所依。是触之业用也。三受。领纳为体。爱缘
为业。四想。谓名句文身熏习为缘。取相为体。
发言议为业。又想能安立自境分剂。若心起
时无此想者。应不能取境分剂相。于境取像
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种种名言。皆由于
想。是想功能。五思。谓念心。造作一切善恶总
别报为思体。于善品等。役心为业。触等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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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起必有。故是遍行。馀非遍行。别境有五。欲
等不遍心故。以四境别。名为别境也。一欲。谓
于所乐境。希望为体。勤依为业。又于一切事
欲观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观。随因境势。任
运缘者。即全无欲。由斯理趣。欲非遍行。二胜
解。谓于决定境。如其所应。印解为体。不可引
转为业。又谓邪正等教理證力。于所取境。审
决印持。由此异缘。不能引转故。犹预境。胜解
全无。非审决心。亦无胜解。非遍行摄。三念。谓
于惯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体。等持所依为
业。又于曾未受体类境中。令不起念。设曾所
受。不能明记。念亦不生故。念必非遍行所摄。
念与定为所依。为业用。能生正定。故言定依
为业。四定。亦云等持。谓于所观境。专注一缘
为体。令心不散。智依为业。又由定令心专注
不散。依斯便有决择智生。若不系心专注境
位。便无定起。故非遍行。五慧。谓于所观境。简
择为体。断疑为业。又于非观境。愚昧心中。无
简择故。非遍行摄。此别境五随位有无。所缘
能缘。非定俱故。善有十一。一信。谓于有体。有
德。有能。心净为体。断不信障。能得菩提资粮
圆满为业。又识论云。信以心净为性。此性澄
清。能净心等。以心胜故。立心净名。如水清珠。
能清浊水。释云。唯信是能净。馀善等皆所净。
故。以心王为主。但言心净。不言心所。水喻心
等。清珠喻信体。以投珠故。浊水便清。以有信
故。其心遂净。二惭。谓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
耻过恶为体。断无惭障为业。三愧。谓依世增
上。羞耻过恶为体。断无愧障为业。四无贪。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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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有有具。厌离无执。不藏不爱。无著为体。能
断贪障为业。五无瞋。谓于诸有情。心无损害。
慈悯为体。能断瞋障为业。六无痴。谓正了真
实为体。能断痴障为业。七精进。谓心勇无堕。
不自轻贱为体。断懈怠障为业。八轻安。谓远
离粗重。身心调畅为体。断粗重障为业。九不
放逸。谓总摄无贪瞋痴。精进为体。断放逸障
为业。十舍。谓总摄无贪瞋痴为体。依此舍故
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无发动。断发动障为
业。十一不害。谓由不恼害诸有情故。悲哀
恻怆悯物为体。能断害障为业。根本烦恼有
六。一贪。谓于五取蕴。爱乐覆藏。保著为体。损
害自他。能趣恶道为业。二瞋。谓于有情。欲兴
损害为体。能障无瞋为业。三慢。谓以他劣己
计我为胜。令心高举为体。能障无慢为业。四
无明。谓不正了真实为体。能障正了为业。五
邪见。谓五见为体。一萨迦邪见。谓于五取蕴
计我我所。染污慧为体。能障无我。无颠倒解
为业。二边执见。谓于五取蕴。执计断常。染污
慧为体。能障无常。无颠倒解为业。三邪见。谓
谤因果。染污慧为体。唯分别起。能障正见为
业。四见取。谓于前三见。及见所依蕴。计最胜
上。及与第一染污慧为体。唯分别起。能障苦。
及不净。无颠倒解为业。五戒禁取。谓于前诸
见。及见所依蕴。计为清净解脱出离。染污慧
为体。唯分别起。能障如前。无颠倒解为业。释
云。萨迦邪见者。此翻身见也。见取者。论又
云。一切斗诤所依为业。此于诸见。及所依蕴。
执为最胜。能得涅槃清净法。是见取。由此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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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互执。为胜诸见等故。一切外道斗诤。因斯
而起。戒禁取者。又云。无利勤苦所依为业。谓
依诸见所受戒。说此戒为胜。及能得涅槃。由
此戒故。一切外道。受持拔发等无利勤苦。六
疑。谓于诸谛。犹豫不决为体。唯分别起。能障
无疑为业。
问。此十烦恼。何识相应。
答。第
八藏识全无。第七末那有四。第六意识具十。
前五识唯三。古释云。五识但三。以无分别。故
无慢等。慢等必由有随念计度分别生故。又
由慢于称量门起。劣胜负故。疑。犹豫简择门
起。见。推求门起故。五识无此等行相故。七识
具我痴等四烦恼。犹具审决。故疑无容起。由
爱著我。瞋不得生。无一心王中有二慧故。馀
见不生。随烦恼有二十。释论云。唯是烦恼。分
位差别等流性故。名随烦恼。此二十种。类别
有三。谓分等十各别起故。名小随烦恼。无
惭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随烦恼。掉举等八遍
染心故。名大随烦恼。一忿。谓于现在违缘。令
心愤发为体。能障无瞋为业。二恨。谓于过去
违缘。结怨不舍为体。能障无瞋为业。三覆。谓
于过犯。若他谏诲。若不谏诲。秘所作恶为体。
能障发露悔过为业。四恼。谓于过犯。若他谏
诲。便发粗言。心暴不忍为体。能障善友为业。
五嫉。谓于他所有功德名誉。心妒不悦为体。
能障仁慈为业。六悭。谓积聚怪著为体。障无
贪为业。七诳。谓惑乱于他。现不实事。心诡为
体。能障爱敬为业。八谄。为欺彼故。诈现恭顺。
心曲为体。能障爱敬为业。九憍。谓恃世间兴
盛等。心恃高举。无所忌惮为体。能障厌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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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十害。谓逼恼有情。无悲无悯。无哀。无怜。无
恻为体。能障不害为业。十一无惭。谓不耻过
恶为体。能障惭为业。十二无愧。谓于世增
上。不耻过恶为体。能障愧为业。十三惛沈。谓
令心懵重为体。能障毗钵舍那为业。十四掉
举。谓依不正寻求心不寂静为体。能障奢摩
他为业。十五不信。谓于有体有德有能。心不
净信为体。障信为业。十六懈怠。谓心不勉励
为体。能障发起正勤为业。十七放逸。谓总贪
瞋痴懈怠为体。障不放逸为业。十八失念。谓
染污不记为体。障不妄念为业。十九散乱。
谓于所修善心。不喜乐为依止故。驰散外缘为
体。能障等持为业。二十不正知。谓于三业。不
正了住染污慧为体。能障正知为业。
宗镜录卷第五十七
戊申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