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镜录-宋-延寿卷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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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卷第五十五

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夫论法处之色。都有几种。

答。有五种。一极
略色。二极迥色。三受所引色。四遍计色。五定
果色。一极略色者。以极微为体。但是析彼
五根。五尘。四大。定果色至极微位。即此极微。
便是极略色体。二极迥色者。即空间六般光
影明暗等粗色。今析此六般粗色。至极微位。
取此细色。为极迥色体。又若上下空界。所见。
青黄赤白光影明暗。即总名空一显色。及门
窗孔隙中所现者。即总名迥色。三受所引色
者。受者。是领纳义。所引色者。即思种现上有
防发功能。名所引色。意云。由于师教处领受。
为能引发起。思种现上防发功能。名所引色。
即此防发功能。不能表示他故。亦名无表色。
即以无表色为体。四遍计色者。即妄心遍计。
五定果色者。定中现境。已上法处五般色。都
分为三门。一影像门。二无表门。三定果门。第
一影像门者。影者。流类义。像者。相似义。即
所变相分。是本质之流类。又与本质相似。故
名影像。诸有极微者。即是极略极迥二色。此
但是观心。析粗成细。假立极微。唯有观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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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都无实体。独生散意者。即简定中。及明了
意识。今唯取散位独头闇意识故。此散意识
构获缘五根五尘水月镜像时。当情变起遍
计影像相分。此是假非实故。与极略等。同立
一影像门。

问。且如水中月。镜中像。眼识亦缘。
如何言假。唯意识缘。

答。水月镜像。唯是法境。
但以水镜为缘。其意识便妄计有月有像。并
非眼识之境。亦是遍计色收。又遍计是妄心。
极略等是观心。同是假影像故。所以总立。第
二无表门。一律仪有表色者。即师前受戒时
是。由此表色故。方熏得善思种子。有防发功
能。立其无表色。二不律仪有表色者。即正下
刀杀生造业时是。由此有表色。方熏得不善
思种子。有防发功能。立其无表色。若处中有
表色者。即正礼佛行道。及驱击骂詈时是。由
此有无表色。方熏得善恶思种。亦有防发功
能。立其无表色。

问。若水月镜像。是第六意识
作解心缘。唯是其假。长短方圆色收者。即是
明了意识缘于色尘故。如何是独头意识缘
遍计色收耶。

答。若是智者。了此见相形假。即
于色尘处收。若迷者不了。妄执为实变起影
像。此假相分。但遍计色收。法处所摄。

问。所
云影像是二所缘者何。

答。一亲者。影像。疏者。
是质也。先辩影像者。亲所缘缘者。谓诸相分
与能缘见分。体不相离。即见分所仗托境。是
所筹量处也。即所托名为缘。所虑名所缘。缘。
此二义。名所缘缘也。即此影像有四名。一影
像。二相分。三内所虑托。四亲所缘缘。次辩本
质者。若与能缘体相离。即疏所缘缘。以隔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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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故。即本质上能缘见分相离。故名离。

问。既
相离。如何名所缘缘。

答。为质能起相分生故。
以起约相分。令见分有所虑故。即本质起所
缘故。亦名所缘缘也。以亲所缘缘为增上缘
故。亦得名所缘缘。即起所缘故。亦有三名。一
名本质。二名外所虑托。三名疏所缘缘。即为
本质能起相分。相分起见分。见分起自證
分。自證分能起證自證分。即为质能起。约自
所虑托相分。故说本质。亦名所缘缘。且如法
识。能了一切法者。即第六意识。都有五般。皆
缘法境。一定中独头意识。缘于定境。定境之
中。有理有事。事中有极略极迥及定自在所
生法处诸色。二散位独头。缘受所引。及遍计
所起诸法处色。如缘空华。兔角镜像。水月构
画所生者。并法处摄。三梦中独头。缘梦中
境。遍计所执法处色。四明了意识。依五根门。
与前五识同缘五尘。明了取境。名明了意识。
五乱意识。是散意识。于五根中狂乱而起。然
不与五识同缘。如患热病。见青为黄。非是眼
识。是此缘故。缘遍计所执色。又若明了意
识。于五根门。与五同缘五尘境故。应以五识
为俱有依。除独头起。独头起者。总有四种。一。
谓定中独头。缘于定境。不与五识同缘。二梦
中独头。缘法尘境。梦中诸相。亦遍计所起。三。
散位独头。构划境相。缘遍计所起色。四乱意
识。亦名独头。可知。

问。六识与几心所相应。

答。论颂云。此心所遍行。别境善烦恼。随烦
恼不定。皆三受相应。此六转识。总与六位心
所相应。谓遍行等。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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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心。故名心所。如属我物。立我所名。心于
所缘。唯取总相。心所于彼。亦取别相。助成心
事。得心所名。如画师资。作模填彩。瑜伽说。识
能了别事之总相。作意了此所未了相。即诸
心所所取别相。触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
此摄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说因相。思能了此
正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此表心所亦
缘总相。馀处复说。欲。亦能了可乐事相。胜解
亦了决定事相。念亦能了惯习事相。定慧亦
了得失等相。由此于境起善染等。诸心所法。
皆于所缘兼取别相。六位差别者。谓遍行有
五。别境亦五。善有十一。烦恼有六。随烦恼有
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一切
心中定可得故。馀别别境而得生故。唯善心
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烦恼摄故。唯是烦恼
等染性故。于善染等皆不定故。乃至此六转
识。易脱不定故。皆容与三受相应。皆领顺违
非二相故。领顺境相。适悦身心。说名乐受。领
违境相。逼迫身心。说名苦受。领中容境相。于
身于心。非逼非悦。名不苦乐受。释云。上三句
颂。列六位心所总名。下一句。正解受位。心所
行相者。心取境之总相。但总取而已。不别分
别。如言缘青。但总取青。不更分别。心所于彼
取总别相。故说亦言。如画师资作模填彩者。
师谓博士。资谓弟子。如师作模画形既已。弟
子填彩。彩于模填。不离模故。如取总相。著彩
色时。令媚好出。如亦取别相。心心所法。取境
亦尔。识能了别事之总相。不言取别相。以是
主故。若取别相。即心所故。作意一法。独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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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众多别相。由作意能令心心所取境功力
胜故。有此总取多法别相。瑜伽论云。以作
意为初。此论以触为初。和合胜故。各据一义。
触能取三。谓可意。不可意。俱相违相。受中摄
受损害俱相违等。想能了言说因相者。能取
境分剂相故。谓此是青非青等。便起言说。故
想之相。言说因也。思了正因邪因。俱相违等。
即是境上正邪等相。业之因也。一切心中定
可得者。即遍行。不问何心。但起必有故。馀别
别境而得生者。五别境也。唯善心中可得。生
故者。善十一法。唯善心有。体是根本能生诸
惑。即贪等六。于善染心皆不定者。即不定四。
谓于善染无记三性心。皆不定故。此六转识
易脱不定故者。然此六识。非如七八。体皆易
脱。恒不定故。易脱。是间断转变义。不定。是欣
戚舍行互起故。皆通三受。

问。如何是六识
现起分位。

答。唯识颂云。依止根本识。五识
随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涛波依水。意识常
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
根本识者。阿陀那识。染净诸识生根本故。依
止者。谓前六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依。五识
者。谓前五转识。种类相似。故总说之。随缘现
言。显非常起。缘谓作意根境等缘。谓五识身。
内依本识。外随作意五根境等众缘和合。方
得现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缘合者。有顿
渐故。如水涛波。随缘多少。五转识行相粗动。
所藉众缘。时多不具故。起时少。不起时多。第
六意识虽亦粗动。而所藉缘。无时不具。由违
缘故。有时不起。第七八识行相微细。所藉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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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一切时有。故无缘碍令总不行。又五识身
不能思虑。唯外门转。起藉多缘。故断时多。现
行时少。第六意识自能思虑。内外门转。不藉
多缘。唯除五位。常能现起。故断时少现起时
多。由斯不说此随缘现。释云。依止者。谓前六
转识。以根本识为共依者。此前六识。以根本
识为共依。即现行本识也。识皆共故。亲依者。
即种子识。各别种故。前五转识种类相似者。
有五。一谓俱依色根。二同缘色境。三俱但缘
现在。四俱现量得。五俱有间断。种类相似。故
总合说。如水波涛随缘多少者。解深密经云。
如大瀑流水。若有一浪生缘现前。唯一浪转。
乃至多浪生缘。现前。有多浪转。诸识亦尔。如
瀑流水。依阿陀那故。乃至诸识得转等。此
以五识。喻于涛波。本识。喻瀑水。五识身。不能
思虑。无寻伺故。不能自起。藉他引故。第六意
识。自能思虑。内外门转。唯除无想天。无想定。
灭尽定。睡眠。闷绝等五位。常能现起故。又古
释云。一者如多波浪。以一大海为依起多浪。
二者镜像。以一大镜为依起多像。海镜二法。
喻本心识。浪像。喻于转识。一念之中。有四业。
一了别器业。二了别依业。三了别我业。四了
别境业。此诸了别。刹那刹那俱转可得。是故
一识。于一刹那。有如是等业用差别。如密严
经偈云。如奔电浮云。皆伪而非实。如匠作瓶
等。由分别所成。仁主应谛听。世间诸有情。习
气常覆心。生种种戏论。末那与意识。并诸
识相续。五法及三性。二种之无我。恒共而相
应。如风击瀑水。转起诸识浪。浪生流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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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耶亦如是。无始诸习气。犹如彼瀑流。为境
风所动。而起诸识浪。恒无断绝时。八种流注
心。虽无若干体。或随缘顿起。或时而渐生。取
境亦复然。渐顿而差别。心转于舍宅。日月与
星宿。树枝叶华果。山林及军众。于如是等处。
皆能渐顿生。多令能顿现。或渐起差别。若时
于梦中。见昔所更境。及想念初生。乃至于老
死。算数与众物。寻思于句义。观于异文彩。受
诸好饮食。于如是境界。渐次能了知。或有时
顿生。而能取之者。心性本清净。不可得思议。
是如来妙藏。如金处于矿。意生从藏识。馀
六亦复然。识六种或多。差别于三界。赖耶
与能熏。及馀心法等。染净诸种子。虽同住无
染。佛种性亦然。定非定常净。如海水常住。波
涛而转移。赖耶亦复然。随诸地差别。修有下
中上。舍染而明显。如上广明意根缘境。分别。
最强诸识。所以一切善恶。意为先导。意起速
疾。意在言前。意善即法正。意恶即境邪。如一
气。噏之即温。吹之即冷。似一水。寒之即结。暖
之即融。况一心。纵之即凡。弘之即圣。转变虽
异。真性无亏。如鸯崛魔罗经云。意法前行。意
胜意生。意法净信。若说若作。快乐自追。如影
随形。我为声闻乘说此偈。意者。谓如来藏
义。若自性清净。意是如来藏。胜一切法。一切
法是如来藏所作。及净信意法。断一切烦恼
故。见我界故。若自净信有如来藏。然后若说
若作。得成佛时。若说若作。度一切世间。如人
见影。见如来藏。亦复如是。是故说如影随顺。
意法前行。意胜意生。意法为恶。若说若作。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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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自追。如轮随迹。此偈说烦恼义。意法恶者。
为无量烦恼所覆。造作诸恶。故名为恶。自性
净心如来藏。入无量烦恼义。如是躁浊不息。
故。若说若作。一切众苦常随不绝。如轮随迹
者。诸恶积聚。生死轮回。转。一切众生于三恶
趣中。如轮随迹。是故说于福迟缓者。心乐于
恶法。释曰。一念心净。见如来藏性。能自度度
他。受寂灭乐。如影顺身。若一念心恶。入尘劳
网。堕诸趣中。受生死苦。如轮随迹。以影顺喻
者。即常不离故。以轮迹喻者。即速疾转故。所
以善恶随心。未曾间断。若善见者。当处解脱。
所以大乘理趣经云。是故菩萨观察五盖。何
因而起。云何远离。菩萨应当先观。色欲。犹如
水月。水动月动。心生法生。贪欲之心。亦复如
是。念念不住。速起速灭。大乘本生心地观经
云。以清净心。为善业根。以不善心。为恶业根。
心清净故。世界清净。心杂秽故。世界杂秽。我
佛法中。以心为主。一切诸法。无不由心。所以
如树提生于猛火之中。火不能害。佛言。是儿
业报。非我所作。故知自心所造。他力不移。则
升沈之路匪遥。黑白之报斯在。善恶果报虽
殊。皆从妄想心镜所现。如入楞伽经偈云。譬
如镜中像。虽见而非有。熏习镜心见。凡夫言
有二。不知唯心见。是故分别二。如实但知心。
分别则不生。故知若实识心。如镜中自见面
像。终不更于外尘妄生执取。既解相缚。业海
全枯。如贤劫定意经云。消灭一切诸所有业。
睹见一切众生根原。是曰智慧。

问。意识于
五位不起者。如何是五位行相。能令意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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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答。识论云。无想天者。谓修彼定。厌粗想
力。生彼天中。违不恒行心及心所。想灭为首。
名无想天。及无心二定者。谓无想定。灭尽定。
俱无六识。故名无心。无想定者。谓有异生伏
遍净贪。未伏上染。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令不
恒行心心所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令身安
和。故亦名定。灭尽定者。谓有无学。或有学
圣。已伏惑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由止息想
作意为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污心心所灭。立
灭尽名。令心安和。故亦名定。无心睡眠与闷
绝者。谓有极重睡眠闷绝。令前六识皆不现
行。至此五位中异生有四。除在灭定。圣。唯后
三。于中如来自在菩萨。唯得有一。无睡闷故。
释云。无想天厌粗想力者。谓诸外道。以想为
生死之因。即偏厌之。唯前六识想。非第七八。
故言粗想。细想在故。灭于六识。七八微细。彼
不能知。故不灭也。无想定伏遍净贪者。谓第
三禅无。第四禅已上。贪犹未伏。显离欲也。出
离想者。显想即作涅槃想也。不恒行等灭者。
显所灭识多少也。作意伏染而入定者。观想
如病如痈如箭。于所生起种种想中。厌背而
住。唯谓无想寂静微妙。于无想中。持心而住。
如是渐次离诸所缘。心便寂灭。灭尽定者。谓
有无学等者。有学圣者。除初二果。唯身證不
还。第三果人。有学中。除异生故。离无所有
贪。上贪不障定者。以灭定唯依非想定起故。
此依初修二乘者言离。菩萨伏不离贪。即此
亦名灭受想定。此五位中异生有四等者。除
灭尽定。圣唯有后三。佛及八地已去菩萨。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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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一灭定。无睡眠闷绝二。以恶法故。现似
有睡。实无有故。即二乘无学。亦有闷绝也。

问。灭尽定。与无想定。俱称无心。二定何别。

答。有四义不同。古释云。一约得人异。灭尽定
是圣人得。无想是凡夫得。二祈愿异。入灭尽
定者。作正息想求功德入。无想定。作解脱入。
三感果不感果异。无想定是有漏。能感无想
天别报果。灭定是无漏。不感三界果。四灭
识多少异。灭尽定灭识多。兼灭第七染分末
那。无想定灭识少空灭前六识。

问。且如灭
尽无心等位。既是无心。云何不出三界。

答。
无心者。但伏前六识粗心。亦称无心。七八识
心犹在。非全无心。如成业论云。心有二种。一
集起心。无量种子。集起处故。二种种心。所缘
行相。差别转故。灭定等位。阙。第二心。名无
心。如一足马。阙一足故。亦名无足。

问。五根
四大种。而成内外一切诸法。何法具大。何法
具种。

答。古释四句料简。一是大而非种。即
虚空。周遍。故是大。非生。故非种。二是种非大。
即五根等。能生。故名种。不遍。故非大。三亦种
亦大。即地水等。体宽广。故名大。与所造色为
依。故名种。四非大非种。即趣寂声闻。

问。六
根分见闻觉知。都具几量。

答。准瑜伽有三
量。一證量。二比量。三至教量。论云。三量建
立六根。依證量中眼根心心数法名见。依馀
耳等五根心心数法名知。依比量心心数法
名觉。依至教量心心数法名闻。又云。若见若
知言说。是依现量。若觉言说。是依比量。若闻
言说。依至教量。释云。證量者。即境现在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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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證了名證量。眼心心数名见。耳等五根心
心数法。于證量中了自境时。总名知。意根心
心数法。于比量中了别境界名觉。如隔墙见
角。比知是牛。比度推求。唯在意根。依至教量
心心数法名闻。即至圣之言教。名为至教量。
亦云圣言教量。西土简法。须具此三量。

问。
四大。六根中以何为主。

答。以心为主。四大
等无自体故。互无力用。因心而有。故称为主。
遗教经云。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此明托胎之
始。心在诸根之初。名之为主。然虽一期为主。
亦不定故。台教明。其心不能控制诸根。心为
受总门。若身病时。心亦随病。宁得是主耶。或
时更互论主。如地具四微则钝。为水所制。水
有三微。为火所制。火但二微。为风所制。风有
一微。为心所制。心无有微。故得为主。复为四
大所恼。主义不成。故无正主。又若四大各守
其性者。地守坚性不应动。水守湿性不应波。
火守热性不应焰。风守动性不应持。失本性
故。则是不实。不实故空。请观音经云。地无坚
性。水性不住。火从缘生。风性无碍。一一皆入
如实之际。又心亦不定。善恶互夺强熟业牵。
识论云。心意识。一法异名。对数名心。能生名
意。分别名识。又前起为心。次起为意。后了
为识。或此世心虽行善。先世恶业熟。既与时
合。即受恶报。故为熟业所牵。或一生心虽行
恶。临终时善心猛盛。即随善上升。故为强
业所牵。以知世间无一法定有自体。但随缘
转。念念不可得故。不可定执一门。而生取舍。
既一一法无体用。不自在。念念不可得。则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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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如实之际。于实际中。名义俱息。如四眼入
佛眼。十智入实智。皆失名字。如物投蜜。似川
会海。一一异味。无不甘咸。如万法归宗镜之
中。同遵一道。

问。随境各立六识之名。此依
五色根未自在说。于自在位。如何分别。

答。
若自在位中。则诸根互用。如法华明。鼻根即
能见色。观心等。论云。若得自在。诸根互用。一
根发识。缘一切境。但可随根。无相滥失。乃至
佛地经说。成所作智。决择有情心行差别。起
三业化。作四记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释云。
三业化。合有十种。佛地经说。身化有三。一现
神通化。二现受生化。三现业果化。语化亦有
三。一庆慰语化。二方便语化。三辩物语化。意
化有四。一决择意化。二造作意化。三发起意
化。四领受意化。领受化中四记者。一谓一向
记。二分别记。三反问记。四默置记。已上六识
之相。总成三业之门。未转依中。随流徇境。发
杂染之种。结生死之根。唯起盖缠。但萦苦集。
背清净之觉性。合界处之妄尘。立三有之垣
墙。作四流之波浪。至转依位。冥真返流。随智
慧行。成无漏善。道谛所摄。正理相应。现妙观
察心。决四生之疑网。为成所作智。起三轮
之化原。若也究之于心。尘劳为菩提之妙用。
失之于旨。常乐作生灭之苦轮。故知染净非
他。得丧在我。似手反覆。如人醉醒。何者。反亦
是手。覆亦是手。要且反时非覆时。覆时非
反时。然俱不离手。醉亦是人。醒亦是人。要且
醉时非醒时。醒时非醉时。然不离醉有醒。亦
不即醉是醒。如迷亦是心。悟亦是心。要且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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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非悟时。悟时非迷时。然迷悟非别。即时节
有异。唯在般若。转变临时。一体匪移。千差自
别。迷之枉遭沈没。念念成凡。悟之本自圆明。
心心證圣。

问。一切诸法。皆藉缘生。八识之
中。各具几缘成立。

答。眼具九缘。一空缘。谓
空疏无物障碍于前境故。谓无障碍。引发生
起能缘识故。又离中知故。二明缘。明谓光明。
离暗相故。分明显了。开辟引导能缘识故。三。
根缘。谓自眼根为所依故。四境缘。与能缘识
为所缘故。牵生引发能缘识故。五作意缘。发
作心意。能生起故。于心种位。警令生现。于现
行位。引心至境。六根本缘。谓第八识。与其眼
等识。而为根株作元本故。与前七识为所依
故。七染净缘。谓第七识。与前六皆为染净所
依故。八分别缘。谓第六识。分明了别于前境
故。九种子缘。谓眼识种子。能生现故。亦名亲
办自果缘。亲实建办自识现行。名为自果。若
耳识缘径直之声。唯具前八缘。除前明缘。设
于暗中。亦能闻故。若鼻舌身。三识缘香味触
时。唯具七缘。除前空明二缘。此三是合中知
故。不假空缘。若第六意识缘一切境时。唯具
五缘。一根本。二根缘。三作意。四种子。五境
缘。除空。明。分别。染净四缘。又第六意识。四种
中。若定梦独散。此三即具五缘。若明了意。随
前五识。或七八九等。具缘多少故。若第七识
有漏位中。缘第八见分为我之时。唯具三缘。
一根本缘。即第八识。二作意。三种子。若第八
识缘种子根身器世间时。唯具四缘。一境缘。
即前三境。二根缘。即第七识。三种子。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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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若加等无间缘。于前八识上。更各添一缘。
眼即具十缘等。

问。八识于三界中总具不。

答。不具。古释云。八识于三界九地其有无
者。欲界一地。具有八种识。色界初禅一地。只
有六识。无鼻舌二识。从二礼已上。乃至无色
界已来。唯有后三识。无前五识。欲界人天鬼
畜四趣。皆具八识。就地狱趣中。无间狱无前
五识。唯有后三识。或兼无第六。已居极重闷
位故。

问。如何是诸识遍计有无。

答。古德
云。五八识无执。以因缘变故。唯现量。夫为执
者。必须强思计度等。有执也。唯第六第七有
遍计分别故。即六七二识有执也。又四句。一。
遍而非计。即第六独头意识。遍缘一切。不计
执故。二计而非遍。即第七识。唯缘赖耶起计
度故。三亦遍亦计。第六识因中。有周遍计度。
四非计非遍。即五识唯缘。五尘。无计度故。前
五识任运證境。不带名言。唯现量故。第八亦
然。
宗镜录卷第五十五

      戊申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