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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卷第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觉禅师延寿集
夫所言心法者。云何是心。云何是心法。
答。
了尘通相。说名心王。由其本一心。是诸法之
总原也。取尘别相。名为数法。良因其根本无
明。迷平等性故也。辩中边论云。若了尘通相。
名心。取尘别相。名为心法。
问。此一心法。几
义而成。
答心法总有四义。一是事。随境分
别。见闻觉知。二是法。论体唯是生灭法数。此
二义。论俗故有。约真故无。三是理。穷之空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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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实。论其本性。唯是真实如来藏法。
问。
心四义之中。前二义是缘虑妄心。后二义是
常住真心。约真心。则本性幽玄穷理空寂。既
无数量。不更指陈。只如妄心既涉见闻。又言。
生灭。此缘虑心。有其几种行相。
答。有五种
心。一率尔心。谓闻法创初。遇境便起。二寻求
心。于境未达。方有寻求。三决定心。审知法体。
而起决定。四染净心。法诠欣厌。而起染净。五
等流心。念念缘境。前后等故。法苑义林云。辩
五心相者。且如眼识。初堕。于境。名率尔堕心。
同时意识。先未缘此。今初同起。亦名率尔。故
瑜伽论云。意识任运散乱。缘不串习境时。无
欲等生。尔时意识。名率尔堕心。有欲生时。寻
求等摄故。又解深密经。及决择论说。五识同
时。必定有一分别。意识。俱时而转。故眼俱意。
名率尔心。初卒堕境故。此既初缘。未知何境
为善为恶。为了知故。次起寻求。与欲俱转。希
望境故。既寻求已。识知先境。次起决定即
解境故。决定已。识界差别。取正因等相。于怨
住恶。于亲住善。于中住舍。染净心生。由此
染净意识为先。引生眼识。同性善染。顺前而
起。名等流心。如眼识生。耳等识亦尔。
先德问。
五心于八识中。各有几心。
答。前五识有四心。
除寻求心。无分别故。第六具五心。第七无率
尔寻求二心。有决定染净等流三心。谓第七
常缘现在境故。无率尔也。
问。第七现有计度
分别。何无寻求心。
答。夫寻求心皆依率尔。后
寻求方生。第七既无率尔。寻求亦无。
问。前五
既有率尔。何无寻求。
答。寻求有二缘方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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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率尔心引。二即计度分别心。前五种虽有
率尔。而无计度分别。第八有三心。率尔决定
等流。无染净寻求。
问。第八同第七。常缘现
在境。何得有率尔。
答。第七缘境。即无间断。第
八缘境。境有间断。第八初受生时。创缘三界。
三种境故。
问。初受生时。第七亦创缘三界。第
八识。何无率尔心。
答。第七随所系。常缘当界
第八识也。今助一解。第七常内缘一境。即无
率尔。第八外缘多境。而有率尔。无分别故。即
无寻求。
问。五心之中。何心熏种。何心不熏种。
答。率尔心有二说。一云。不熏种。任运缘境。不
强盛故。二云。若缘生境。即不熏种。若缘曾闻
熟境。即熏种。由串习力故。馀心总熏种。今解。
且如率尔闻声境时。不简生熟声境。皆熏实
声种子。更有九心成轮。广略不同。真理是一。
其心如轮。随境而转。故经云。身非念轮。随念
而转。其义如何。上座部师。立九心轮者。一有
分。二能引发。三见。四寻求。五贯彻。六安立。
七势用。八返缘。九有分体。且如初受生时。未
能分别。心但任运。缘于境转。名有分。若有境
至。心欲缘时。便生警觉。名能引发。其心既于
此境上转。见照瞩彼。既见彼已。便成寻求。察
其善恶。既察彼已。遂贯彻识其善恶。而安立
心。起语分别说其善恶。随其善恶。便有动作
势用。动作既兴。欲休废道。故返缘前所作事。
既返缘已。还归有分。任运缘境。名为九心。可
成轮义。其中见心通于六识。馀唯意识。有分
心通生死。返缘心唯得死。若离欲者。死唯有
分心。既无我爱。无所返缘。不生顾恋。未离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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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返缘心而死。有恋爱故。若有境至。即心
可生。若无异境。恒住有分。任运相续。然见与
寻求前后不定。
问。若随分别。立真妄心。约
此二心。总有几种。
答。大智度论云。有二种
道。一毕竟空道。二分别好恶道。若毕竟空道。
尚不得一。何况说多。若分别好恶道。理从义
别。事乃恒沙。且约一心。古释有四。一纥利陀
耶。此云肉团心。身中五藏心也。如黄廷经所
明。二缘虑心。此是八识。俱能缘虑自分境故。
色是眼识境。根身。种子器世界。是阿赖耶识
之境。各缘一分。故云自分。三质多耶。此云集
起心。唯第八识积集种子。生起现行。四乾栗
陀耶。此云坚实心。亦云贞实心。此是真心也。
然第八识无别自体。但是真心。以不觉故。与
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义。和合义者。能含染
净。目为藏识。不和合者。体常不变。目为真
如。都是如来藏。故楞伽经云。寂灭者。名为一
心。一心者。即如来藏。如来藏。亦是在缠法身。
经云。隐为如来藏。显为法身。故知四种心。本
同一体。但从迷悟分多。经偈云。佛说如来藏。
以为阿赖耶。恶慧不能知。藏即赖耶识。佛说
如来藏者。即法身在缠之名。以为阿赖耶。即
是藏识。恶慧不能知。藏即赖耶识。有执真如
与赖耶体别者。是恶慧也。然虽四心同体。真
妄义别。本末亦殊。前三是相。后一是性。性相
无碍。都是一心。即第四真心以为宗旨。又古
德广释一心者。望一如来藏心。含于二义。一
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谓非染非净。非生非
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众生即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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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不待灭也。凡夫弥勒。同一际也。二随缘起
灭义。即生灭门。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染净
虽成。性恒不动。只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
动。亦在动门。楞伽经云。如来藏名阿赖耶识。
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断绝。又
云。如来藏者。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识
藏。若此一心。推末归本者。谓證第一义。则得
解脱。第一义。是缘之性。若见缘性。则脱缘缚。
华严经云。皆一心作。论云。但是一心者。一切
三界。唯心转故。诸教同引。證成唯心。云何一
心而作三界。有三。一二乘。谓有前境。不了唯
心。纵闻一心。但谓真谛之一。或谓由心转变。
非皆是心。二异熟赖耶。名为一心。简无外境。
故说一心。三如来藏性。清净一心。理无二体。
故说一心。是知凡圣二法。染净二门。无非一
心矣。又此一心。约性相体用本末即入等义。
更有十门。一假说一心。则二乘人。谓实有外
法。但由心变动。故说一心。下之九门。实唯一
心。二相见俱存。故说一心。此通八识。及诸心
所并所变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熏习力
故。变现三界依正等报。三摄相归见。故说一
心。亦通王数。但所变相分。无别种生。能见识
生。带彼影起。四摄数归王。故说一心。唯通八
识。以彼心所。依王无体。亦心变故。释云。摄相
归见者。唯识偈云。唯识无境界。以无尘妄
见。如人目有瞖。见毛月等事。凡作论有三义。
一者立义。即初句。二者引證。即第二句。三者
譬喻。即下二句。所缘缘论云。内识如外现。为
识所缘缘。许彼相在识。及能生识故。意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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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似外境现。为所缘缘。许眼等识。带彼相起。
及从彼生识故。结云。诸识唯内境。相为所缘
缘。理极成也。则非全无相。相全属识。故云归
见。摄数归王者。如庄严论偈云。自界及二光。
痴共诸惑起。如是诸分别。二实应远离。释曰。
自界。谓自阿赖耶识种子。二光。谓能取光。所
取光。此等分别。由共无明。及诸馀惑。故得生
起。如是诸分别。二实应远离。二实。谓所取实。
及能取实。如是二实染污应求远离。所以论
偈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贪光及信光。
二光无二法。释曰。求唯识人。应知能取。所取。
此之二种。唯是心光。五以末归本。说一心。谓
七转识。皆是本识。差别功能。无别体故。经偈
云。譬如巨海浪。无有若干相。诸识心如是。
异亦不可得。六摄相归性。说一心。谓此八识。
皆无自体。唯如来藏。平等显现。馀相皆尽。一
切众生。即涅槃相。经云。不坏相有八。无相亦
无相。七性相俱融。说一心。谓如来藏。举体随
缘。成办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灭。即此理事。
混融无碍。是故一心二谛。皆无障碍。八融事
相入。说一心。谓由心性。圆融无碍。以性成事。
事亦镕融不相障碍。一入一切。一一尘内各
见法界。天人脩罗不离一尘。九全事相即。说
一心。谓依性之事。事无别事。心性既无彼此
之异。事亦一切即一。一即是多。多即一等。十。
帝网无碍。说一心。谓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
复有一切。重重无尽。皆以心识如来藏性。圆
融无尽。以真如性。毕竟无尽故。观一切法。即
真如故。一切时处。皆帝网故。如漩洑颂云。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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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识真空理。身内真如还遍外。情与非情
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不离幻色即见空。
此即真如含一切。一念照入于多劫。一一念
劫收一切。于一境内一切智。于一智中诸境
界。只用一念观诸境。一切诸境同时会。时处
帝网现重重。一切智通无挂碍。漩洑者。水之。
漩流洄洑之处。一甚深故。二回转故。三难渡
故。法海漩洑亦然。一唯佛能究故。二真妄相
循。难穷初后。三闻空谓空。闻有谓有。则沈于
漩洑。若不了斯宗。难超有海。随善恶之浪。漂
苦乐之洲。不遇慈航。焉登觉岸。如偈云。真
如净法界。一泯未尝存。随于染净缘。遂成十
法界。随染缘成六凡法界。随净缘成四圣法
界。六凡法界者。一天法界。二人法界。三脩罗
法界。四地狱法界。五饿鬼法界。六畜生法界。
四圣法界者。一声闻法界。二缘觉法界。三菩
萨法界。四佛法界。众生于真性上。以情想自
异。则六趣升沈。诸圣于无为法中。以智行为
差。则四圣高下。然凡圣迹虽升降。缚脱似殊。
于一真法界之中。初无移动。又依华严宗。一
心随理事。立四种法界。一理法界者。界是性
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二事法界者。界是分
义。一一义别有分剂故。三理事无碍法界者。
具性分义。圆融无碍。四事事无碍法界者。一
切分剂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以
此十法界。因理事四法界。性相。即入。真俗融
通遰出无穷。成重重无尽法界。然是全一心
之法界。全法界之一心。随有力无力。而立一
立多。因相资相摄。而或隐或显。如一空。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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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之物像。似一水。收万叠之波澜。入宗镜中。
坦然显现。又有所入能入。二种法界。如清凉
疏云。先明所入。总唯一真无碍法界。语其性
相。不出事理。随其义别。略有五门。一有为法
界。二无为法界。三俱是。四俱非。五无障碍。
然五各二门。初有为二者。一本识能持诸法
种子。名为法界。如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
因义。而其界体。不约法身。二三世之法差别
边际。名为法界。不思议品云。一切诸佛。知过
去一切法界。悉无有馀等。此即分剂之义。二。
无为法界二者。一性净门。在凡位中。性恒净
故。真空一味。法无差别故。二离垢门。谓由对
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三亦有为
亦无为法界二者。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
五种色并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所知。十
八界中。名为法界。二无碍门。谓一心法界。具
含二门。一心真如门。二心生灭门。虽此二门。
皆各总摄一切诸法。然其二位。恒不相杂。其
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回向品
云。于有为界示无为法。而不灭坏有为之相。
于无为界。示有为法。而不分别无为之性。此
明事理无碍。四非有为非无为法界二门者。
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
不缘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大
品经云。须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为是有为。
为是无为。佛言。非有为法。非无为法。何以
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得。离无为法。有为
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
不合不散。此之谓也。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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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离性。故非此二。又非二谛故。又非二名言
所能至故。是故俱离。解深密经云。一切法者。
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
非无为。无为。非无为非有为等。五无障碍法
界二门者。一普摄门。谓于上四门。随一即摄
馀一切故。是故善财。或睹山海。或见堂宇。皆
名入法界。二圆融门。谓以理融事故。令事无
分剂。微尘非小。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
尘也。以事显理故。令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
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然由一非一故即
诸。诸非诸。故即一。乃至重重无尽。是以善财。
暂时执手。遂经多劫。才入楼阁。普见无边。皆
此类也。上来五门十义。总明所入法界。应以
六相融之。二明能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
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圆满。此五于前所入法
界。有其二门。一随一能入。通五所入。随一所
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一
门。此上心境。二义十门。六相圆融。总为一聚。
无障碍法界。百门义海云。入法界者。即尘缘
起是法。法随智显。用有差别是界。此法以
无性故。则无分剂。融无二相。同于真际。与虚
空等。遍通一切。随处显现。无不明了。然此一
尘与一切法。各不相见。亦不相知。何以故。由
各各全是圆满法界。普摄一切。更无别法可
知见也。经云。即法界无法界。法界不知法界。
若如是。更无别法可知见者。云何言入。以悟
了之处。名为入故。又虽入而无所入。若有所
入。则失诸法性空义。以无性理同故。则处处
入法界。前约情智凡小所见。随染净缘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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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者。即成其过。今依华严性起法门。悉为
真法界。若成若坏。若垢若净。全成法界。如经
云。分别诸色无量坏相。是名上智者。古释云。
六道之色。坏善坏定。二乘之色。坏因坏果。菩
萨之色。坏有坏无。佛色者。坏上诸坏。坏为法
界。非坏非不坏。悉是法界。
问。心分四名。义开十种。识之名义。约有几何。
答。若约同门自相。不可分别。若约异门共相。
随义似分。名约性相有九义。包内外具五。名
有九者。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
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九净
识。义具五者。一识自相。谓识自證分。二识所
变故。一切境界。从心现起。三识相应故。同时
受想等心法。四识分位故。识上四相等。五识
实相故。谓二空真如。是识实性。自上诸法。皆
不离识。总名唯识。故知若相若性。若境若心。
乃至差别分位。皆是唯识。卷舒匪离。总别同
时。犹云雾之依空。若波澜之涌海。又古德广
释唯识。义有十门。明此唯识二字。先离解。次
合解。先且离解。初唯后识。初唯字者。有三义。
一者拣持之义。拣之。谓拣去我法所执。持谓
持取。持取依圆二性。唯识论云。唯言为遣离
识我法。非无不离识心所无为等。二者决定
义。决无离心之境。定有内识之心。谓小乘离
心有境。清辩破无内心。三者显胜义。谓心王
胜。心所等劣。今但显胜。不彰于劣。瞿波论师
二十唯识云。此说唯识。但举王胜。理兼心所。
如言王来。非无臣佐。次解识字者。即了别义。
谓八种心王。是识自性等。五位百法。理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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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皆不离识。不尔。真如应非唯识。摄馀归识。
总立识名。经云。三界唯心。次合释唯识者。唯
谓拣去。遮无外境。境无非有。识能了别。诠有
内心。心有非无。合名唯识。唯谓遮无是用。识
表诠有是体。摄用归体。唯即识。持业释。夫六
释之文。简法为妙。今欲性相俱辩。且略引持
业依主二释。可称今文。第一持业释者。有二。
一持业。二同依。且持业者。持谓任持。业谓业
用。若法体能持用。用能显体。名为持业。如言
藏识。识是体。藏是用。识体能持藏用。即名持
业。又如妙法即莲华等。二同依释者。即多用
同依一体。如言分段生死即身。变易生死即
身等是。所以一切万法。以心为体。万法是用。
法不离心。用不离体。心体能持万法。法即是
心。用即是体。名持业释。若一切法。不得自心
之任持。无一法可立。又若无法。则无业用。无
用不能显体。故知一切法是心。心是一切法。
体用相成。非一非二。第二依主释者。有二。一
依主释。二依士释。依主者。有法以胜释劣。将
劣就胜以彰名。如言眼识。眼是所依即胜。识
是能依即劣。以胜眼释劣识故。将劣就胜。以
彰其名。眼之识故。依主释也。或以别简通。依
主。即别名胜。通名劣。二依士释者。谓劣法是
胜法之士用故。今将劣法解于胜法。胜法从
劣法以彰名。如言择灭无为。择灭是有为即
劣。无为即胜。将胜就劣以彰名。依士释。是知
心王为胜。一切法尽是心法。又心是所依即
胜。法是能依即劣。以劣显胜。心之法故。即依
主释。无有一法不属心者。若以一切法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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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劣彰胜。法之心故。即依士释。所以宗镜内。
于持业。有财依主。依士。邻近。带数。六释之中。
不出持业依主等二释。下文不更一一广明。
以一例诸。自然无惑。
问。此言唯遮外境不有。
为遮离心之境。为遮不离心之境。
答。设尔何
失难。二俱有过。若遮离心之境是无馀。有不
离心相分在。何以但言唯识。不言唯境识。若
遮不离心境是无。应但有能变三分。阙所变
相分过。如何通释。答。所言唯识者。遮心外境
无。不遮内境不离识相分是无。
问。内境与识。
既并非无。如何但言唯识。不言唯境识耶。
答。
以护法菩萨云。境名通于内外。谓有离心境。
不离心境。恐滥外境。但言唯识。所以唯识论
云。谓诸愚夫。迷执外境。起烦恼业。生死轮回。
不解观心。非谓内境相分。如外都无。
问。唯识
性与唯识。有何同异。
答。各有二义。且唯识性
二义者。一者。虚妄唯识性。即遍计性。所遣清
净。二者。真实唯识性。即圆成实性。所證清净。
若言唯识者。有二义。一者。世俗唯识。即依他
起所断清净。二者。胜义唯识。即圆成实。所得
清净。又言唯识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
为。通漏无漏。性即圆成。唯是真如。无为无漏。
又云。唯言识者。是了别义。意云。五位一百法
理之与事。不离识。今摄归识。总言识名。以万
法由心起故。然即非唯一人之识。亦非唯一
识。更无馀识等。出唯识体者。一所观出体者。
即取五位一百法为体。以通观有为无为法
故。即以识相识性。合为唯识体。皆不离识故。
二能观出体者。即唯取心心所为体。心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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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常相应故。即唯能非所。若约唯识观。即取
于境中慧为体。于所观境。观察胜故。又明唯
识差别。总摄诸缘及理。有其十种。一遣虚存
实义者。遣为除遣。虚为虚妄。观遍计所执。唯
虚妄起。都无体用。应正除遣。为情有理无故。
存者留义。实谓实有。即观依圆法。体是实有。
是本后二智境。应正存留。为理有情无故。良
由一切异生小乘。无始时来。妄执我法为有。
清辩菩萨等。妄拨理事为空。今于唯识观中。
遣虚者。空观。对遣有执。存实者。有观。对遣空
执。非有非空。法无分别。离言诠故。二者。舍滥
留纯义。舍为舍离。滥即相滥。留谓存留。纯为
无杂。虽观事理。有境有心。为心不孤起。仗境
方生。境不自生。识变方起。由境有滥。舍之不
称。唯。心体既纯。留说唯识。故唯识论云。我唯
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境。但言唯识。非为内
境。如外都无。华严经云。三界唯心故。三摄末
归本义。摄谓绾摄。末即见相二分。归即向。本。
谓识自證分。是所依体故。今摄末见相分。归
本自證分体。故言唯识。故解深密经云。诸识
所缘。唯识所现。四隐劣显胜义。谓王所俱能
示现。心所即劣。依他起故。隐劣不取。心王即
胜。所依体故。故言唯识。即名显胜故。庄严论
云。许心似二现。如是似贪等。五遣相證性义。
识言所表。具有事理。事谓相用。遣而不取。理
为体性。应求作證。故摄论偈云。依绳起蛇解。
见绳知是无。證见彼分明。方知明性乱。六境
义。境谓所观境。识即能观心。此所观境。由识
变现。境不离识。立境唯识义。阿毗达磨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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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人天等。所见各异。七教义。即能诠教。说有
唯识义故。楞伽经偈云。由自心执著。心似外
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八理义。道理
唯识。唯识颂云。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
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九行义。行谓观行。即
菩萨在定位。作四寻伺观等。即观行及定。俱
不离识故。瑜伽论偈云。菩萨于定位。观境唯
是心等。十果义。谓佛果四智。菩萨所有功德。
皆不离识。故庄严论云。真如无境识。是净无
漏界等。如上十义。性相境智教理行果等。皆
唯是识。无有一法而非所标。故称群经了义
中王。诸圣所依之父。若有遇者。顿息希望。无
一法而可求。无一事而不足。全获如来无上
之珍宝。宁同荆岫璞中。已探教海秘密之灵
珠。岂比骊龙颔下。遂得尽众生之苦际。断烦
恼之病原。一念功全。千途自正。是以法华经
云。如清凉池。能满一切诸渴乏者。如寒者得
火。如裸者得衣。如商人得主。如子得母。如渡
得船。如病得医。如闇得灯。如贫得宝。如民得
王。如贾客得海。如炬除闇。此法华经。亦复如
是。能令众生离一切苦。一切病痛。能解一切
生死之缚。故知唯此真实。万法皆空。以此标
宗。更无等等。如观法经云。彼有菩萨。名曰上
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时有比丘。名曰恒伽。
谓乞士言。汝从何来。答。我从真实中来。又
问。何谓真实。答曰。寂灭故名为真实。又问。
寂灭相中。有所求无所求耶。答曰。无所求。又
问。无所求者。何用求耶。答言。无所求中。吾故
求之。又问。无所求中。何用求耶。答。有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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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者亦空。实者亦空。来
者亦空。语者亦空。问者亦空。寂灭涅槃。一切
虚空分界。亦复皆空。吾为如是次第空法。而
求真实。故知若能于法法上求空。则于门门
中解脱。若人法问答言语往来。如宗镜中像。
若般若智照。寂灭涅槃。如宗镜中明。所以若
像若明。一切皆空。唯有镜体。恒常披露。遍一
切处。未尝出没。故云。吾为如是次第空法。而
求真实。即知一切法。皆真实故。无所求中。吾
故求之矣。亦是夫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
求。故融大师云。若有一法可得。即是非时求
也。所以净名经云。空当于何求。答曰。当于六
十二见中求。又问。六十二见。当于何求。答曰。
当于诸佛解脱中求。又问。诸佛解脱。当于何
求。答曰。当于一切众生心行中求。古释云。空
智因于见生。则空智无性。无性故智空。故名
空智。邪见因诸佛解脱而有。邪因正生。邪见
亦空矣。诸佛解脱。因悟众生。心行。则解脱空
矣。即约其空体无二。所以互求理无不遍。释
曰。邪正既体本同。空理。又未曾暂隐。若于此
平等性中。即不须求。为未知者说求耳。如无
生义云。如经云。愿求诸佛慧。亦不著愿求。求
佛慧尚不令贪著。何况其馀善法。又菩萨以
离愿求。但众生不知求佛道。菩萨故发愿。只
云我愿求佛道。众生因此。方知发心而求佛
道。得意自知无所求也。如上所解。则念念与
实相相应。更无馀念也。所以楞伽经云。一一
相相应。远离诸见过。是知若于诸相。常与实
相相应。自然远离诸过。会第一义。清净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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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然明彻。而无念著。即事即如。唯心直进。即
佛之所许。自觉之境矣。故论偈云。自知不随
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
问。此唯识大约有几种。
答。略有二种。一具
分。二不具分。且具分唯识者。以无性理故。成
真如随缘义。则不生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
异。名阿赖耶识。即是具分。若不全依真心。事
不依理。故唯约生灭。便非具分。有云。影外有
质。为半头唯识。质影俱影。为具分者。此乃唯
识宗中之具分耳。又若决定信入。此唯识正
理。速至菩提。如登车而立至遐方。犹乘舟而
坐升彼岸。如成唯识宝生论云。谓依大乘。成
立三界。但唯是识。释云。如经所说。言大乘者。
谓是菩提萨埵所行之路。及佛胜果。为得此
故。修唯识观。是无过失方便正路。为此类故。
显彼方便。于诸经中。种种行相。而广宣说。如
地水火风。并所持物。品类难悉。方处无边。由
此审知。自心相现。遂于诸处。舍其外相。远离
欣戚。复观有海。喧静无差。弃彼小途。绝大乘
望。及于诸有耽著之类。观若险崖。深生怖畏。
正趣中道。若知但是自心所作。无边资粮。易
为积集。不待多时。如少用功。能成太事。善
游行处。犹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愿求当能
圆满随意而转。
宗镜录卷第四
丙午岁分司大藏都监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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