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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世宗宪皇帝谕行旗务奏议卷十一
署理都统事务委署领侍卫内大臣果毅公讷亲奏
称查佐领遇有远差则另选官员带领引
见令其署理佐领事务公中佐领缺出俱于二十日内办
理随单用绿头签补授官员事件一同具奏补授惟
原管佐领世管佐领缺出俱随用摺子家谱承袭世
职事件一同补授是以有至四五月补授者亦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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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馀月补授者或有员缺因彼此互相争告不便即
行引
见悬缺至一二年者愚以为嗣后世袭官员并无责守
仍照例入于八旗用摺子家谱事件内补授外其原
管佐领世管佐领缺出亦照补授公中佐领之例勒
限一月令各该旗于限内办完送当月旗入于单用
绿头签补授官员事件内一同带领引
见补授若于限内有不能办理完结者令将情由声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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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旗御史令其稽察其员缺即拣选官员带领引
见暂令署理俟将佐领原委查明时再将应补授人员带
领引
见补授如此庶佐领员缺不致久悬而佐领下事务可免
迟缓隐匿之弊矣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奉
旨这所奏是著照所奏行
办理军机事务大臣等议覆据次护军统领办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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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军参领马尔泰奏称军营兵丁往往有寄家书要
取衣服等物者伊等父母妻子节省月饷制办衣物
因无可托之人以致终年守候间有烦买卖人寄去
者则计算觔数给与银两且或有被匪𩔖诈骗者寄
到物件实为不易仰请嗣后兵丁之家有欲寄送物
件者不过十觔作为一包令各该旗收齐送部于运
物赴军营之便酌量搭运等语查各军营兵丁之家
所有寄送衣服等物烦人转寄不无遗失若遇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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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物之便一并搭运实于兵丁有益应交八旗晓谕
该旗出征兵丁之家有寄送军营衣服等物除力能
自送或有相识可托转寄者各从其便若无便可乘
将所寄衣服靴袜等物不过十觔包裹封固各将旗
分佐领名姓及驻劄地方开写明白该旗汇总出具
印文移送兵部俟户兵工三部运物赴军营之便分
搭运送该将军大臣等验明旗分佐领职名交付本
人仍将交付接受之处明白咨覆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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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奉
旨依议
领侍卫内大臣会同八旗都统等议覆据侍郎兼副
都统常有奏称八旗出牧官马自场回京常至疲瘦
盖因出牧兵丁每值阴雨恐马匹惊逸即行圈置一
处又不加意牧放看守及至倒毙遗失又恐赔补乃
捏作因病倒毙著落在京拴养官马之人赔补此等
陋弊不可不严行禁止等语等伏思塞外夏月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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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无时若稍值阴云即将马匹圈围马匹自然不能
肥壮应如常有所奏交与出牧之大臣营总等严加
禁饬若夜值暴风大雨著将马匹暂行围守不使惊
逸遗失若致遗失损伤即著落出牧之大臣官员等
赔补若果因病倒毙令官员等查验将所烙印记及
马尾一并割取呈明大臣营总等登记档册俟回京
之日交各该佐领领取三个月钱粮补立又据奏称
驼只较之马匹价值甚贵若有倒毙拴养之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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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赔恐滋科派之弊等语嗣后应令佐领下力能拴
养之官员或佐领本家拴养倘不加意䬴养以致疲
瘦倒毙即著落本人赔补若果因病倒毙禀明该旗
大臣等动用官房租银补立又据奏称嗣后派往出
牧请将训练营之官兵派往再练熟习牧放马匹事
务之新满洲索伦四十八人分派与满洲蒙古旗分
内令其教以拴吊牧放看守之方等语查兵部现今
将去年出牧获罪之官兵等议令今岁明岁遣往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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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效力赎罪应俟至乙卯年再派训练营之官兵出
牧此派出官兵每日给与行粮一钱至于新满洲索
伦人等熟习牧放之事者亦少不必拣选伊等应交
总管五十四由彼处牧场人内择其熟习牧放之事
者令其指教至塞外草衰自场回京之时令将马匹
缓缓赶行于何时进口及进何口之处预行报明兵
部给与空草令其䬴养又据奏称每见不肖之人缺
马不补徒食空粮比及出牧之时给出牧人银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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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口外买补亦有出牧后寄银买补者等语查八旗
官马临出牧时有口老残疾者即令变价交出牧之
营总等于口外买补但恐所变之价不足买补嗣后
请将各该旗官房租银两令营总等酌量带往有不
足者添给买补用银若干即于原拴马之人钱粮内
照数扣还可也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奉
旨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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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议覆据署理副都统事务内阁学士佛凝峨奏
称满洲人等于翻译固当勤学而办事尤为𦂳要伏
读雍正元年至五年
上谕俱出自
皇上圣心指示实为万世之典谟嗣后考试印房笔帖式
请即将汉字
上谕为题令其翻译取中者行走三年即以部院笔帖式
调补等语应如佛凝峨所奏嗣后印房笔帖式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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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该旗照例于前锋护军领催马步兵丁内拣选通
晓翻译者咨送吏部如生监官学生閒散人内有愿
就考试者亦准其一体咨送吏部移揭内阁等于
钦颁八旗雍正元年至五年汉字
上谕及内阁编次雍正元年至七年汉字
上谕内恭择一道密封交与吏部令其翻译考试取中者
准其补放印房笔帖式其由兵丁选取者仍照例令
食伊等钱粮米石由生监官学生閒散人选取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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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左右司笔帖式之例给与无品级笔帖式钱粮
米石三年期满俟有本旗各部院笔帖式缺出即行
调补其现在之印房笔帖式既非考试翻译
上谕取中之人仍照旧例遵行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奉
旨依议
大学士张廷玉等议覆据副都统祖鲁奏称从前查
验何天培家产见伊家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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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奏摺何天培一家如此则凡𩔖于何天培者可知请
定追缴之法等语伏查直省督抚提镇等员具摺奏
事奉有
朱批谕旨者原令其下次奏事之时乘便恭缴屡奉
谕旨钦遵在案今应令该部再行晓谕如从前奉有
朱批奏摺至今未缴者现任官即行恭缴若已经缘事降
革及病故者或本身或家属即呈明本省督抚本旗
都统代缴倘再有隐匿收存者一经发觉从重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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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赏给西洋锁匙摺匣原令陈奏地方𦂳要事件最为慎重
严密如该员调补京职或缘事降革自应即将摺匣
缴进其收藏不缴之人实属愚昧无知应将从前
赏过摺匣今已降革离任并调补京城官员内有未缴者
查明令其缴进嗣后悉照此晓谕遵行至于
恩赐诗字原系奖励臣工之盛典若该员干犯法纪例应
追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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诰命则
天章宸翰岂可仍容收贮嗣后除因公诖误及休致降调
人员外若干犯法纪例应追夺
诰命之员并将
御书一体追缴将此永著为例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奉
旨依议
户部议覆据都统甘国璧奏称出征兵丁内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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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其坐粮银米有交参领佐领收贮者有交伊亲
属收贮者兵丁未得早沾
天恩请将坐粮银两搭解军营月米节存贮仓等语查出
征兵丁同属疆场效力其家中坐粮银米皆所应得
之项若将无家口之人给银裁米似属未当若将银
米交与参领佐领收存或亲属收领又恐久存他手
致滋弊窦应将参领佐领收存兵丁饷银并嗣后所
领饷银照搭解兵丁衣靴等物之例令各旗佐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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𦂳包固将旗分佐领姓名并出征地方开写明白汇
齐咨送兵部遇有户部兵部工部解送官物之便分
行搭解军营交与本人收领仍将收到之处咨覆其
所存米石照例变价同饷银一并搭解以后应领米
石另行造册咨送户部扣存仓内俟大兵凯旋之日
按照扣存数目支给本人若本人虽无家口或情愿
交存亲属令其代为制办衣服什物亦未可定令各
该旗都统将无家口之兵亲属代领银米者造册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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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户部行文军前逐一询明或将银米仍令亲属收
存或请搭解军营之处俟咨覆到日照原议办理可
也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奉
旨依议
八旗都统等议覆据副都统尚崇璧奏称八旗增设
看守仓库兵丁此诚我
皇上爱养旗人增广粮饷俾人人遂生乐业各得宣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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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之路也但伊等既食钱粮即与披甲人无异应令
学射备用等语查看守仓库兵丁现分两班轮流行
走除值班之外并无别差且本佐领护军马甲缺出
又于伊等内拣选好者顶补理宜令其学习拉弓射
箭应如尚崇璧所奏嗣后看守仓库兵丁内值班者
即令值班官员教其演习拉弓其馀下班者遇本旗
校射之日著该管看守仓库各官带赴教场以备该
都统等校射如此则看守仓库兵丁各得学习拉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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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而顶补本佐领护军马甲之缺亦可得人矣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奉
旨依议
礼部议覆据副都统曹煐奏称
皇上特降谕旨于京城内建立昭忠寺享祀诸臣每年春
秋遣大臣一员致祭愚仰请嗣后遇春秋致祭之
期凡入寺诸臣之子孙在京居官及有顶带者令太
常寺行文传知八旗并出示晓谕汉人是日令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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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随祭等因具奏奉
旨所奏是贤良祠王大臣之后裔亦当随班行礼著该部
一并定议具奏钦此该等议得崇德酬勋国家之盛
典劝忠慕义臣子之至情今享祀之臣既已邀
殊恩于奕世而其后裔亦当令其仰瞻庙猊感戴
皇仁追思先志于无穷应如曹煐所奏嗣后昭忠寺春秋
致祭之期除照例遣大臣一员承祭外应令太常寺
先期十日预行传谕凡入寺满汉诸臣之子孙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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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官及有顶带人员俱于祭日齐集寺内各按品级
随班行礼至贤良祠建立事宜今将告竣应钦遵
谕旨俟题请入祠之日即先期知会入祠王大臣之后裔
至期齐集祠内分班行礼嗣后凡遇春秋二季亦应
照例先期知会齐集随祭可也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奉
旨依议
八旗都统等议覆据署都统印务护军统领阿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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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称现今佐领等有兼管步军校者请令拨回本旗
专管佐领事务此等员缺拣择应升人员另行补授
等语查佐领一官系办理一佐领事务教训一佐领
人等之员责任綦重若兼管步军校之职必致贻误
佐领事务且佐领系四品职衔步军校系五品职衔
佐领兼管步军校品级亦不相当应如阿阳阿所奏
将兼管步军校之佐领等悉由步营拨回本旗专办
佐领事务在该旗当差行走其步军校员缺令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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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拣选引
见补授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奉
旨依议
八旗都统等议覆据署副都统事务参领发喀奏称
八旗火班处所有激桶二十四个系昼夜预备火烛
之用关系甚要不可不令习学操演等语等曾于
救火处见步营官兵于应用激桶及应行拆断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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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处甚觉熟练转运激桶出水远而且准其署副都
统发喀所奏操演激桶之处应无庸议惟是失火之
处閒杂人等在街道站立拥挤反使救火之人不能便
利以致汲水不能速到至于齐集人多则未免纷乱
且恐不肖之徒不无乘势盗取物件等弊仰请嗣后
遇有救火之事停止八旗激桶即将现今八旗所有激
桶交与步军统领衙门以备需用其激桶堆子处该
班章京六员兵丁六十名仍著在火班处该班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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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旗汛地遇有救火之时该班大臣即于该班官兵
内带领一半前赴失火处惟将閒杂人等不许在就
近街道中站立行走使街道不致拥挤汲水可以速
到不但火可易于扑灭而失火之处亦无盗取物件
之事矣其馀一半官兵仍留该班处备用但激桶既
皆移向步营其六十名兵丁应需撒袋三十付并腰
刀等物仍存于该班处遇有救火等事即令佩带撒
袋腰刀跟随大臣前往防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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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奉
旨依议
八旗都统等议覆据副都统宗室色布肯奏称八旗
兵丁军器数年以来虽经参领佐领等严加整理终
未齐备嗣后请将兵丁军器逐一查明量其缺少件
数之多寡扣除饷银勒限造制等语又据礼科给事
中戴齐奏称八旗军器关系𦂳要但年久弊生恐有
不齐伏祈查明缺少器械造具清册移送工部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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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制造将官兵俸饷扣除还项等语查雍正二年三
月内蒙
皇上特恩查明八旗所少军器
赏银制备今九年之内官兵盔甲不无敝坏弓箭等物不
无缺少至于新补官兵其军器亦容有未立者应将
官兵军器逐一查明造具清册移送工部照官价合
式制造分给官兵其动用银两造入俸饷册内官作
四季兵作二十月扣还原项交该参领佐领等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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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如至年久有应行修理者亦照此例造给嗣后
新补官员内如无军器情愿扣俸置备者亦照此例
造给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奉
旨依议
八旗都统等议覆据副都统代林布奏称每见袭官
之家狃于得职互相争执有以为非系亲裔系为养
子者又或以为私改家谱以近族为远远族为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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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控告至于佐领又非承袭世职者可比现今将
八旗原管佐领世管佐领缘由清查釐定请交与八
旗都统等将各该旗承袭世职补放佐领等之家谱
交参领佐领等逐一查对明晰呈堂有应详查拟议
者即会同八旗大臣等集议议定之后造册一本钤
用都统印信恭呈
御览后送内阁收贮又造册一本用参领关防佐领钤记
外其家谱内有名之人凡十岁以上者悉令画押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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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处钤用印信收贮各旗公署俟至十年将家谱
修改一次等语应如代林布所奏凡承袭世职补放
佐领等事造具清册一本用都统印信送内阁存贮
另造一本用参领关防佐领钤记外令十岁以上有
名之人悉行画押送该旗公署收贮俟至十年照例
另行造册用印存贮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奉
旨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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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蒙古左司掌关防参领拉布坦奏称伏思
皇上格外施恩凡各省之防禦骁骑校等缺出将应升之
骁骑校领催等著该将军酌量挑选预行咨送来京
该部带领引
见好者记名移送该省俟有缺出按名补授免其来京此
诚我
皇上仁爱各省旗员至优至渥也查各省防禦骁骑校
等缺出并不将某人之缺补授某人之处知照该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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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凡有行查外省官员事件该佐领处惟将旧有
职员开写夫各省官员俱𨽻在京佐领若无档案则
无凭稽查请于雍正元年起将各省员缺所补授之
现任官员造册咨送该部转咨八旗外嗣后外省凡
有补授防禦骁骑校等官将该员职名即行造册移
送该部如此庶有稽查不致错误矣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六月初八日奉
旨著交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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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士伯鄂尔泰等奏称从前为缉拿北路绿旗营
逃兵一案经办理军机处定议令鄂尔泰会同大
将军顺承郡王等详加定议等因具奏行文之后
鄂尔泰已自军营起身前来今准大将军顺承郡王
等咨开准办理军机处来文内称本处议奏查拿军
前逃兵一案应行文各本省严加查拿在何地隐藏
后经发觉该地方官照例议处有将逃人拿获者赏
赐鼓励拿获之数多者交部议叙其军营作何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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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致逃走之处行文大学士鄂尔泰会同大将军等
详加定议等因前来本处公同议得严禁容留逃人
栖止并将拿获逃人官兵议叙赏赉之处办理军机
大人咨文内俱经详细定议应毋庸另议外嗣后军
营兵役内凡有公事差遣私事告假者各该管官员
营总确加斟酌如实系老成可信取保呈禀在营首
领大人移咨该部该部照伊等所保办给印信照票
此遣往人等内如有逃者将原报该管上司等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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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罪再绿旗人等并无马匹难以追拿逃人其在大
营四省绿旗人等每省各办给官马十匹查克拜达
里克推河绿旗人等并在查克拜达里克鄂尔坤两
处种地绿旗人等各酌量办给马匹以便缉逃之用
此拴养马匹不无倒毙应每年补给一半若无故倒
毙遗失即著落原交官员赔补仍行议处各营兵役
内如有汲水采薪至晚未回者各该营一面揭报一
面派贤能官员带兵即骑本营拴养之马连夜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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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踪追拿外该部仍照所报通行各该处严加查拿
其拿获逃人照刑部具奏新定之例治罪将拿获逃
人之满洲蒙古绿旗官兵暂在军营注册俟年终造
册咨送该部奖议若将可以擒获者不勤加追拿以
致脱逃初次将官员注册满洲蒙古兵责二十七鞭
绿旗兵责二十板二次将官员责三十板仍注册满
洲蒙古兵责五十鞭绿旗兵责四十板三次将满洲
蒙古兵责一百鞭绿旗兵责八十板该管官罚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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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兼辖官罚俸六个月之处注册其兼辖官俟大兵
凯旋交与该部查议外专管官现在军前于应升之
缺停升若该管官员将标下兵丁妄行扰累以致脱
逃或连逃三名者即将官员革职在军前当兵效力
赎罪如此严加查拿逃人无所潜踪脱逃者自少矣
等因前来等看得伊等所议军营兵役于公事差
遣或私事告假者令各该管官员取保给与照票前
往于绿旗营内拴养马匹追拿将逃人治罪其拿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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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人者作何鼓励其不勤加缉拿者作何惩治等处
俱经详议均应照顺承郡王等所议可也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奉
旨依议
兵部议覆据镶蓝旗汉军右司掌关防参领苏博赫
奏称有原在副佐领或骁骑校任内应行降调事故
现今已升佐领或兼参领及副参领者应于何任降
调之处并未定议再由佐领兼管副参领之员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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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内有降级调用之处亦仰请分别定议如不便预
行定议著于本内声明等语查雍正十年闰五月内
经吏部等部议定内外文武官员升任后遇有原任
事故应行降调者除贪婪酷刑行私等案情罪重大
仍照原任降调其寻常因公诖误等案情罪稍䡖者
俱照现任降调等因在案等请照吏部等部定例
嗣后副佐领及骁骑校倘已升佐领或兼参领副参
领内遇有前任事故应议降调者除贪婪等案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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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仍照前任定议将升任及兼任一并降调外其
寻常因公诖误等案情罪稍䡖者俱视其现在职任
内之最大品级议其降调将所兼各任一槩准留如
此则议处之事得平而兼任官员益知奋勉矣又查
雍正三年二月内本部会同八旗议定文武大小官
员因公诖误系何任所得之罪降调何任之职等因
遵行已久应将苏博赫所奏酌定佐领兼副参领降
调之例并于本内声明之处俱毋庸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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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入于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奉
旨依议
兵部议覆据都统韩光基奏称查各省驻防将军副
都统以下以至防禦骁骑校等俱各由兵丁内挑选
数人令其长班跟随此等兵丁逐日跟随不无与家
人子弟赌博饮酒搀言公务之弊仰请嗣后各处驻
防将军官员等之亲随兵丁停其预行挑选长班跟
随令于所辖兵丁内轮班派出跟随等语应如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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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后各省驻防将军副都统以及防禦骁骑校等之
亲随兵丁务于该管兵丁内轮班挑取令其更换行
走如此则兵丁等劳逸均平而弊窦可除矣俟
命下之日通行各省驻防将军等一体遵行
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奉
旨依议
吏部奏称查定例满洲举人应选用小京官汉军举
人应选用知县今镶蓝旗汉军三保由满洲额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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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举人既经该旗改归汉军咨送到部应将三保以
知县补用外仰请嗣后令各该旗于考试之时将应
考人员详加分别满洲汉军开注明晰咨送顺天府
注册考试如有汉军冒入满洲额内中式者一经查
出将咨送之该旗都统佐领等官交部分别照朦混
造册例议处该员照冒籍考试例革退举人庶满洲
汉军考试不致紊乱而内用外用亦不得任意趋避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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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入于雍正十一年九月初七日奉
旨依议
世宗宪皇帝谕行旗务奏议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