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疏记会阅-清-续法76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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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768-A
起信论疏记会阅序

如来称性说经。即万法以明一心。经巳妙矣。菩萨依
经造论。从一心而启万法。论何深焉。欲證自性者。莫
若博究乎百部之经。欲通经义者。莫若专持乎五分
之论。其立理也。标一心之法。开二谛之门。列三大之
义。转二运之乘。其释教也。真如则无言而言。迥超于
四句百非之外。藏心则不觉而觉。遍通于三乘六趣
之中。言无言也。不空而空。五教之旨归。莫过是矣。觉
不觉也。无异而异。十界之殊致。岂有他哉。由是真妄
交熏。习以成性。因缘互具。得以办心。虽三细六粗。随
染缘之生起。心原不动。四位六离。依净缘之还灭。性
本凝然。性凝然处。岂碍发十善三心。若波腾于智海。
心不动时。无妨破五执二见。如云散于义天。苟非会
相入实。乌能称体起用。其行行也。不坏信三宝于自
心。坚固修五行于法界。止观二门。并运于一行三昧。
事理二念。交彻于诸佛十身。其修果也。顷持秘藏。定
绍佛种。纵虚空为口。万象为舌。不能美顺性之功。化
道之德。如是立理。理巳至矣。如是释教。教巳备矣。如
是行行。行巳周矣。如是修果。果巳极矣。非大乘无以
起其信。非起信无以大其乘。信不尽于此者。亦非究
竟信也。大不遍于此者。亦非真正大也。前之因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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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也。后之劝益。劝行此也。佛佛说者。说此法也。经
经诠者。诠此义也。是知此论。为诸佛之指标。作群经
之眼目。贤圣之道途。因果之龟镜也。故我贤首大师。
不以帝师称尊。释经为贵。一出译场。再思兹论。遂以
白毫之口。广明绝相之文。金狮之辨。悬叙离言之义。
竖约五种真如。创立始终顿圆之教相。横依五重生
法。分开小大性相之宗乘。能诠体判若弥天。所被机
定如劫石。四释以辨法宝。三觉以拣地位。在二门而
示不二。即非异以明非一。法性统该乎佛性。智身不
外乎色身。始觉有四相一念。本觉有随染性净。即净
恒染。虽不变而随缘。即染恒净。虽成事而体空。或迷
真为似。或执似为真。那知法体无初。生死之妄染违
于理也。则有终而无始。法体无尽。涅槃之真净顺于
理也。则有始而无终。若起即止之观。体真如于生灭。
即观之止。会生灭于真如。自然翻无量恼而成尘沙
德。转众生心而成如来藏。不唯寂妄。亦且离真。真妄
双亡。唯一心在。此实莲界分身。故能智辨若尔。疏既
旷远。独逗利机。神非寂照。叵测渊源。圭山大师。为中
下之根。更搜精要。直录于论。石壁法师。因简奥之注。
采集部函。详解其疏。长水大师。悟清净本然之后。验
佛祖心口之馀。庆斯论疏。犹豫释文。审句义之繁约。
勘述作之利弊。详者略其详。自不烦于神思略者详
其略。则不昧于源流。细为折衷。命名笔削。然又疏记
别行。未曾总帙。复斋先生。悯后进之难通。重请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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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慧(续法)念前贤之心苦。敢逆雅怀。虽不仍而不窜。
亦无损而无增。遂得论注同条。窃比管弦之合。疏记
共贯。宛如水乳之和。以今之视昔。莫不从此法界流。
一为无量。以昔之视今。莫不还归此法界。无量为一。
如是本末圆融。阖开不二。非夫悟入佛祖意也。孰能
信受于此法乎。欲穷理者。宜尽心焉。

康熙庚申七月十九灌顶行者(续法)题于慈云丈室No. 768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一
唐 西京太原沙门 法藏 述疏
  终南草堂沙门 宗密 录注
宋 秀州长水沙门 子璿 修记
清 钱塘慈云沙门 续法 会编
  顺天府府丞 戴京曾 阅定

「大乘起信论疏」

【【记】初。标论疏题目也。题是一部大纲。不得不预知
悉。故须略解。题中五字。可对天台五重玄义。天
台凡解经题。皆约五义。今言大者。体也。乘者。宗也
起信。用也。论者。教也。一论所诠。唯体宗用。五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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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是名也。大谓体者。此有总别。总以一心为体。
论之主质。无出于斯。谓信所缘故。解所了故。行所
趣故。證所入故。因所感故。果所显故。故论初标以
为法体。文云。摩诃衍者。一法。二义。所言法者。谓众
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
示摩诃衍义等。此是直目其法。名之为大。谓竖穷
横遍。无碍圆融。当体受名。不因待小。故涅槃云。不
因小空。名为大空。涅槃亦尔。不因小相。名大涅槃。

别者。约义所论。即有三种。谓体。相。用。即开前一心
以为三义。即大涅槃三德。是也。如下文云。所言义
者。则有三种。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
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漏性功德故。三
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故大之
一字。通于三也。乘谓宗者。即从因至果以取体故。
乘者。就喻彰名。运载为义。如世舟车。可以运重致
远也。即喻菩萨。乘此大法。越生死野。度烦恼河。到
菩提乡。登涅槃岸。故下文云。一切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此中能乘。是始
觉。所乘。是本觉。能所冥符。始本不二。名究竟觉。即
是所至之处。一相一味。究竟平等。更无三异。于一
体中。义分能所尔。亦名一乘。亦名无上乘也。起信
谓用者。以此论中。能破疑执。生正信故。起。即显发。
信。谓忍乐。谓于前大乘一心三义境上。显发忍乐
之心。名为起信。故论云。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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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此信起时。必内由本觉
为因。外由师教为缘。因缘和合。内外相资。故能显
发。下论云。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
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
槃。修习善根等。然信之一法。为众善之缘。万行之
始。解行修證。皆悉由之。證极之处。名得涅槃。苟非
其信。焉办斯事。故华严云。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
一切诸善法。断除疑网出爱河。开示涅槃无上道。
然此论中。不唯起信。亦兼解行。谓五分论文二三
是解。四五是行。既含多义。普恊舆情。欲令自浅之
深。是故但标起信。
论谓教者。教即圣人被下之言。
教愚成智。教凡为圣故。论。议论也。即假立宾主。自
问自答。循环研覈。究畅真宗。谓商议论量如上法
义。教诫学徒也。然论有宗释之异。此宗论也。以马
鸣大士。宗法华涅槃楞伽思益等百馀部实教大
乘之所造故。真可谓义丰文约。无法不收。故下文
云。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
应说此论。又云。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
又云。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等。然此
论文。是證真大士后得智中宗经所造。后人不思
绠短。却谓泉枯。往往谤之。言非圆实。下文劝信。非
不殷勤。闻思修益。备彰功利。不信毁谤。受苦弥劫。
岂不勉哉。如上五字。即法喻因果。解行理智。能化
所化。能诠所诠。无不具足。括尽一论。以立此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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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者。疏也。决也。谓疏理法义旨趣。决择文言章句。
令悉通畅也。然上大等六字。约六释分别。总成五
对一。能乘所乘对。谓人为能乘。大为所乘。所乘即
大。能乘之大。大之乘故。持业。依士。依主。三释兼通。
二。能起所起对。谓大乘为能起。信为所起。即大乘
之起信。依主释。三。能。信所信对。谓信为能信。大乘
为所信。所信即大乘。大乘之能信。持业。依主二释。
四。所诠能诠对。谓大乘起信为所诠。论为能诠。五。
能释所释对。谓疏为能释。上五为所释。二皆依主
也。】

「笔削记」

【【记】次。出记。家。题。目也。此文之作。本乎石壁。石壁慈
甚。蔓于章句。凡伸一义。皆先问发。次举疏答。后方
委释。虽不妄本母之体。而有太过与不及焉。讲者
用之。未至稳畅。今就其文。取要当者。笔而存之。其
繁缓者。削以去之。仍加添改。取其得中。俾后学者。
不虚劳神智照无昧也。故曰笔则笔。削则削。因以
笔削命题云尔。】

「西太原寺沙门法藏述疏」

【【记】后。详疏记人名。先疏主也。
西太原寺者。即长安
崇福寺也。以天下有五寺。俱名太原。为拣馀四。故
言西也。东即扬州。南即荆南府。西即长安。北即太
(亦名崇福)。中即东都(今之福先)。俱称太原者。以则天生于
太原。此既皆彼舍宅所置。为敬生处。故以为名。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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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者。释众之通号。此云勤息。谓勤修戒定慧。息灭
惑业苦。故受斯称。法藏者。俗姓康氏。华严第三祖。
敕谥贤首大师。德业恢隆。广如传录。述者。明非造
作也。如仲尼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明巳劳谦。故
云述也。】

「草堂沙门宗密录注」

【【记】次。录。主。也。草堂。寺名。在终南山。宗密者。姓何氏。
谥为定慧禅师。是乃学穷内外。道映古今。盛德大
业。备所闻见。录注者。先以论疏二本别行。致其学
者。不能周览。既成互阙。功进难前。今列疏文以就
于论。既论下有疏。论上有科。文义昭然。章段备矣。
学者披绎。得不荷其优赐乎。】

「长水沙门子璿修记」

【【会】后。记。主。也。长水。地名。子璿。讳也。修者。古记多种。
未免有繁简之失。故大师重为修定。名笔削记。令
得其中也。

△将释论疏。大分为二初。总叙宗旨。二开章释文。

初总叙宗旨。

【记】中印度境。有噳罗尾你者。此方翻为马鸣。于佛
灭后六百年内。破邪见幢。树正法宝。宗诸实教。造
兹一论。名曰大乘起信。说有五分。大判为三。初因
缘分。即序分也。明论发起。由八因缘。非同率尔。无
利益故。后之一分。劝修利益。即流通也。劝于此论。
生信思惟修习。得大利乐。流至后代。益众生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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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三分。即是正宗。谓立义一分。略标纲要。立一心
法。列二种门。举三大义。因果俱运。略为下文而张
本故。解释一分。由前略标。义理未畅。是宜广释。令
义昭然。以生解故。信心一分。说四种信五种修行。
令诸众生。信根成熟。入不退故。此上三分。是前因
缘所起。是后一分所劝。由是俱号正宗。巳知论文
三分大节。应知能解疏文若何。以疏前有序为序
分。开章巳下为正宗分。后文既无申述回向。乃阙
流通。既而三分不具。即分为二。初总叙宗旨。二开
章释文。今初总叙也。】

「序」

【【记】此即疏主所撰也。序有二义。序者。叙也。谓叙述
一论之大意故。又训绪也。即制疏入作之端绪故。
今是初一义也。

△序中分二。初叙论大意。二造论因由。
初叙论
大意(四)。初叙一心法。二显真如门。三明生灭门。四
二门不二。

【记】所以列此四者。盖叙一论之大意。莫越于斯。从
始至末。摄无不尽。

△初叙一心法。

【记】初叙一心法者。立义文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
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
诃衍义。解释文云。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
门。乃至二门不相舍离等。故此叙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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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真心寥廓。绝言象于筌[(ㄇ@(企-止))/弟]。冲漠希夷。忘境智于能
所。」

【【记】夫者。发语之词也。如云。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
生。又云。夫易。广矣大矣。或句中句下。皆助语词也。
真心二字。正指法体。真。谓真实。拣非伪忘。心谓灵
鉴。要妙中实。凡言于心。然有其四。一者。梵语讫利
驮耶。此云肉团心。即人之心藏也。其色赤。形如莲
华。上有七叶。色法所摄。二者。质多。此云集起。即第
八阿赖耶识。以能集诸种子。起现行故。三者。缘虑
心。此通八识心王。以各能缘虑自分境故。四者。乾
栗驮。此云坚实心。谓如来藏。自性清净不生不灭
心也。今所明者。正是此尔。所言真者。拣馀心故。若
称实言之。但是一心。贯于真妄。以论标立为大乘
法体。即总相心也。于一心中。方开二门。今虽云真。
乃是以别显总。此心若在初门。但名真如。若在后
门。但名本觉。应知真心是总。真如是别。
寥。谓空寂。
廓。谓旷大。空即中无妄染。寂乃其性湛然。旷谓德
用无边。大则体周法界。故下文云。从本巳来。一切
染法不相应故。此心之空义也。又经云。妙觉湛然。
周遍法界。斯寂义也。又经云。觉性遍满圆无际故。
当知六根遍满法界。乃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遍
满法界。斯旷义也。又下论云。是一法界大总相法
门体等。则大义也。既而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湛然
常住。妙德无边。由是乃云真心寥廓。故华严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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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寥虚旷。冲深包博。总该万有。即是一心也。问。太
虚空界。亦空寂。亦旷大。与心何异。答。太虚则以无
为体。故云空。一向凝然。故云寂。阙其德用。旷义不
成。为心所包。大义无准。岂同真心。弥满清净。中不
容他。德用无边。性起为相。冲虚妙粹。炳焕灵明。越
彼太虚。方之海印耶。此上则显。心。之。德。相。也。绝言
下。明。心。之。离。过。绝。谓断绝于辞也。言。谓语言。即闻
慧境。象。谓似像。属于义也。即思慧境。故系辞云。圣
人有以见天下之颐。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
谓之象。筌。是捕鱼之器。[(ㄇ@(企-止))/弟]。即网兔之具。此二即言
象喻也。今显真心。不可思议。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故云绝也。谓心体离言。非可以言语取。心体离念。
不可以识情求。口谈词丧。心缘虑亡。故下文云。从
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心缘相。又云。非色非心。非智
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等。皆明心离过也。
筌[(ㄇ@(企-止))/弟]喻言象者。[(ㄇ@(企-止))/弟]能网兔。喻言能取象。筌能捕鱼。
喻象能取意。今法喻双举者。为成文故。然筌[(ㄇ@(企-止))/弟]之
语。是周易略例正文。故彼文云。言生于象。故可寻
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
象以言著。故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犹[(ㄇ@(企-止))/弟]者所以在
兔。得兔而忘[(ㄇ@(企-止))/弟]。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然则
言者。象之[(ㄇ@(企-止))/弟]也。象者。意之筌也。存言者。非得象。存
象者。非得意。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
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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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然易中举此。明寻言得象。寻象得意。得意须忘
象。得象须忘言。苟不能忘。皆非得旨。此乃约人以
明。劝人舍筌。今文但约本性。直就法体。说离言象。
非约劝修。虽借彼文。不同彼意。冲漠下。别约横竖
以显心。之。德。相。冲。谓深也。此明心之体性。竖穷三
际而洞然无底。故经云。甚深法性。诸佛行处。又云。
幽邃深远等。漠。谓沙漠。此显心之德相。横遍十方
而旷然无边。故经云。觉遍十方界。本性圆满故。此
乃穷三际而三际不迁。遍十方而十方无外。又冲。
谓刚柔得所。漠。谓名目难及。以此心性。虽体离相
而随缘成事。虽随缘起而本性不变。此随缘不变
之体。不可以智知识识名言名目。故云冲漠也。经
云。不染而染。难可了知。染而不染。难可了知。希。谓
无声。夷。谓无色。老子云。听之不闻曰希。视之不见
曰夷。此乃重显深广之相。深故听之不闻。广故视
之不见。谓此心体。唯證相应。非是见闻之所及故。
忘境等者。此亦显心。离。过。忘。谓于法不记。斯亦绝
无之义。境。谓所證之理。智。谓能證之心。凡言境智
能所者。盖约反迷从悟。对染说净。皆属生灭。今此
显示非染净之一心。绝迷悟之极致。尚不可立真
妄之名。岂存乎能所境智。故楞伽云。无有佛涅槃。
亦无涅槃佛。远离觉所觉。又圆觉云。觉所觉者。不
离尘故。以一心之体。绝凡圣。亡因果。离性离相。不
有不无。焉可更言境智能所。故云忘也。楞严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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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斯之谓欤。

△二显真如门。

【记】前门但约绝待。亡诠旨。离性相。故云寥廓冲漠
等。今门约对生灭。显不生灭。待妄立真。故云真如
门即下立义文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解释文云。心真如者。即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
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云。以离念境界。唯證相应
故。今疏叙彼也。】

「非生非灭。四相之所不迁。无去无来。三际莫之能易。」

【【记】非。无也。不也。然生灭与不生灭。须约三性分别。
且约三性自相说者。谓遍计妄法。一向生灭。圆成
实性。一向不生灭。依他假法。相同遍计。似生似灭。
性是圆成。不生不灭。若称实言之。则三性皆无生
灭。虽然。且无义不同。何则。谓遍计。即无法可生。无
法可灭。如绳上蛇。依他。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如
麻上绳。圆成。即中无前二生灭之法。如麻上无绳
无蛇。唯识颂云。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
离前。所执我法性。圆成实性。即是真如。故云非生
灭也。然此但明圆成。当体不生不灭。亦不和会泯
于生灭之法。故圆觉云。如来寂灭性。未曾有始终。
故下文云。所谓心性不生不灭。又云。非前际生。非
后际灭。毕竟恒常等。此即显真心不变也。四相等
者。四相有三种。一。微细四相。谓一刹那有九百生
灭。但是有为。皆为所迁。即生住异灭也。二。果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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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即生老病死。涅槃经中。名为四山。如彼经云。有
四大山。从四方来。欲害人民。当有何计而能免彼。
波斯匿言。设有此来。无逃避处。唯当专念持戒布
施。佛赞善哉。我说四山。即是众生生老病死。常来
逼切人等。三。一期四相。谓始从迷真。终至造业。八
相生灭。通束为四。谓生相有一。住相有四。异相有
二。灭相有一。若反迷断时。始从初信止灭相。终至
十地断生相。如下具明。今言不迁者。即微细四相。
兼于馀二。以四相伹迁有为之法。心是无为。非所
作性。故不能迁。文中略举初后以摄中间。故云非
生灭也。无去来者。谓此真心。不向前际去。不从后
际来。亦不现在住。现在住者。即是诸有为法。故唯
识云。住表此法暂有用。今不同彼。故云无也。三际
等者。际。时限也。莫。无也。易。谓变改。三际虽是能易
之法。伹能迁变有为。令其改易。心非有为。故不能
易。净名云。但以文字数。故说有三世。非谓菩提。有
去来今。

△三明生灭门。

【记】叙生灭者。即下立义文云。是心生灭因缘相。能
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解释文云。心生灭者。依如
来藏。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乃至
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今叙之
也。】

「但以无住为性。随派分岐。逐迷悟而升沉。任因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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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灭。」

【【记】文中初句标生。灭。所。以。馀句释生。灭。之。相。但者。
语词也。以。由也。此性虽寂寥虚旷。冲深包博。非生
非灭。不垢不净。然不住此一向寂灭非染净中。而
随彼能熏。成一切法。随染。即九相生灭。随净。即三
乘圣道。皆由真如以无住为其种性。亦由性是无
住。故能然也。净名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楞严云。
本此无住。以立世界及诸众生。非同他宗明真如
体。一向坚密。犹如玉石。不受熏习。不能随缘。但说
赖耶为染净本。受熏持种也。随派句。喻。明。也。水分
流。谓之派。路分径。谓之岐。今取岐派。共为一喻。谓
如一源之水。随何岐路。分流成派。真心亦尔。随何
因缘。作凡圣等。如下即明。逐迷下。正辨生。灭。之。相。
逐。随也。任从也。迷则背觉合尘。悟则背尘合觉。然
其迷悟。各具因缘。迷中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悟
中以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若随从迷中
因缘。即沉于生死。则一切有漏染法起。一切无漏
净法灭(灭即隐灭)若随从悟中因缘。即升于觉路。则一
切无漏净法起。一切有漏染法灭(灭即亡灭)。如下文说。
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粗。即沉沦五道。
是为逐迷也。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发解
起行。即超升佛果。是为从悟也。迷之与悟。皆是性
为。迷悟虽殊。不思议一。故经云。无始时来性。一切
法依止。由此有诸趣。及證涅槃果。华严经中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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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即斯义也。又涅槃云。佛性随流成众味等。楞
严云。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发挥。日
照则明。云屯则暗等。皆显真如不住自性。随缘成
法也。

△四二门不二。

【记】上说真如生灭。其义迢然。虽行相不同。然理归
一揆。二而不二。故有此门。即下解释文云。复次显
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
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乃至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今此叙之也。

△科中分三。初法。二喻。三结。
初法(二)先正明不
二。次释成无碍。
先正明不二。】

「虽复繁兴鼓跃。未始动于心源。静谧虚凝。未尝乖于
业果。」

【【记】文中四句。前二句明生。灭。不。碍。真。如。后二句明
真。如。不。碍。生。灭。既互不相碍。即不二之义也。今初。
明生。灭。不。碍。真。如。虽复者。词含纵夺。贯下二句。繁。
多。兴。起。鼓。动。跃。跳也。繁则染净多途。兴则新新生
起。鼓则体非常住。跃则相不久停。以染净因缘。繁
多兴起。鼓动跳跃。念念生灭。未曾暂住。虽不暂住。
而其体不变。不变之性。即是心源。心源即未尝有
动。故下文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圆觉云。觉者如
虚空。平等不动转。又下文云。虽念因缘善恶果报。
而亦即念性不可得。故云未始等。
静谧下。二。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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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碍生灭。谧。亦静也。静中之静。故名为谧。静则
相非生灭。谧则体绝有无。虚乃无碍圆通。凝则寂
而常照。又无惑之喧烦曰静。无业之迁流曰谧。离
色之质碍曰虚。非心之生灭曰凝。虽真体若是。而
用常随缘。随缘之用。为业为果。善恶乐苦。形影不
差。故云未尝乖等。尝。曾也。乖。违也。业因果报。皆通
善恶漏与无漏。即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故净名
云。无我无造无受者。所作之业亦不忘。下文云。虽
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善恶苦乐等报不失
不坏。

△次释成无碍。】

「故使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不舍缘而即真。凡圣
致一。」

【【记】故下。先。释真如不碍生灭。故使者。因前起后之
词。亦通下二句。故者。所以义。使。令也。由前真如不
碍生灭。所以令其不变之真体。任运随缘。起成染
净。染净二字。无法不摄。从来不同。非适今也。故云
恒殊。然此染净。全性所起。故下文云。譬如种种瓦
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皆同真如性相。
不舍下。二释生灭不碍真如。由无碍故。所以令其
不舍差别妄缘。即是一真如性。妄缘差别。凡圣收
尽。凡圣相异。而体是一。一体之内。本无凡圣。故云
致一。致理趣遂也。故下文云。一切凡夫声闻缘觉
菩萨诸佛。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恒常等。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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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于实相中。实无菩萨及诸众生。又云。众生国土。
同一法性。

△二喻。】

「其犹波无异湿之动。故即水以辨于波。水无异动之
湿。故即波以明于水。」

【【记】此中前喻真如不碍生灭。其者。指法之词。犹。如
也。波动。喻生灭染净不同。水湿。喻真如一体无异。
波以动为相。水以湿为性。初句反显。以喻生灭门
中。无有异真如之染净也。故云波无等。故即下。顺
喻。由不异故。遂能即于一心而辨生灭。故云即水
等。即喻前文不变性而缘起。染净恒殊也。水无下。
二喻生灭不碍真如。初句。反显。以喻真如门中。无
有异染净之一心也。故云水无等。次句。顺喻。由不
异故。遂能即彼生灭而显真如。故云即波等。此喻
前文不舍缘而即真。凡圣致一也。

△三结。】

「是以动静交彻。真俗双融。生死涅槃。夷齐同贯。」

【【记】是以二字。结指之词。动静等三对。说有通别。通
则不出真如生灭两义。谓动俗生死。即生灭。馀皆
真如。别则动静约喻。真俗约谛。生死涅槃约染净。
此诸二法。本不相是。法相迢然。今以一性通之。令
动静无别。真俗不殊。染净同体一无所异。良以性
起为相。境智历然。相得性融。身心廓尔。故下文云。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风相水相。不相舍离。又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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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谛并非双。恒乖未曾各。又大集云。生死涅槃。二
界平等。即是佛界。此中交彻双融夷齐一贯等。正
显前二法不二之语。彻通融和夷平齐等贯。通也。
对文可见。然上四门。旨趣微妙。初则标本以彰末。
使万有星罗于义天。后则摄末以归本。俾群象泯
同于性海。乍舒乍卷。或存或亡。法乃同时。义无前
后。由是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身土。不
逾下凡之一念。圆实之旨。在此显焉。
问。初叙一心。
后辨二门不二。亦即一心。初后何别。答。初之一心。
心当能起。后之一心。心当所归。虽前后体同。且始
终义异。以本是一心。离名绝相。由其迷悟。万法随
生。生法本空。一切唯识。识如幻梦。但是一心。由是
论依法说。疏约论明。次第四门。故无所越。一论之
旨。其在兹焉。

△二明造因由(二)。初反显。二正明。
初反显。】

「但以如来在世。根熟易调。一禀尊言。无不悬契。」

【【记】反显者。欲显菩萨造论。先明不假论时。如来在
世。即时胜缘胜。根熟易调。即根胜行胜。谓牟尼释
尊。成道巳来。未涅槃时。法化流行。圣贤辅赞。人根
成熟。性行调柔。非一佛所。种诸善根。于无量劫。久
植德本。一禀下。明根行胜相。不须再闻。故言一。承
顺圣旨。故云禀。尊言者。八音四辨。金口亲宣故。闻
而获益。逮无生忍。故云悬契。又悬者。远也。不必亲
从金口。但展转传闻。如身子闻马胜因缘。目连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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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转教。此之根性。尚不藉结集之经。岂假菩萨
造论。故下论云。若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
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二正明(二)初序谬述迷。二兴悲造论。
初序谬
述迷(二)。初总叙。二别显。
初总叙。】

「大师没后。异执纷纶。或趣邪途。或奔小径。」

【【记】大师者。德业高胜。可轨可范。即十号中天人师
一号也。缘终息化。佛日韬光。故云没后。即时缘俱
劣也。尔时则昏衢失照。世皆闇冥。正法陵迟。故名
为劣。异执下。明根行俱劣。颠倒计著。名为异执。乱
于正理。故曰纷纶。纷乱纶理也。此有三类执计不
同。故名为异。一。凡夫依于钝惑。执五蕴色心。计为
常乐我净。二。外道依于分别。于五蕴上。计其有我。
或即蕴离蕴。著断著常。起六十二见等。三。小乘虽
破我执而起法见。不知真常而计无常等四。随自
见解。各立巳宗。分为二十馀部。互相是非。此即俱
名异执。或趣下。明其劣相。或者。不定之词。此等根
性既劣。或随利钝使成凡外。或闻权浅教为小乘
也。凡夫外道。非佛正法。故名邪途。宗习归向。名之
为趣。小径者。巳离我执。不名为邪。未得法空。不名
大道。趣理偏僻。厌心勤劳。切募化城。不求宝所。唯
贪自利。岂能运他。既匪大途。故云小径。

△二别显(二)。初迷理。二迷教。
初迷理。】

「遂使宅中宝藏。匿济乏于孤穷。衣内明珠。弗解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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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作。」

【【记】遂使者。蹑前起后之词。由前根缘既劣。异执仍
繁。遂令迷本真心。逐妄流转。功德法宝。本有而无
用。圆解神珠。垢覆而不现。孤穷生死之路。佣赁涅
槃之门。动经尘劫。飘然浪迹。三德秘藏。莫之能入
也。此中二喻。各出一经。一贫家宝藏喻。即如来藏
经九喻中之第五也。彼文云。譬如贫家。有珍宝藏。
宝不能言。我在此中。既不自知。又无语者。不能开
发此珍宝藏。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如来知见大法
宝藏。在其身内。不闻不知。耽惑五欲。轮转生死。受
苦无量等。匿隐济救乏阙也。少而无父曰孤。无财
之极曰穷。合法可知。
二。衣内明珠喻。即法华五百
弟子受记之文。广说如彼。赁力曰佣。给使曰作馀
文可解。

△二迷教。】

「加以大乘深旨。沉贝叶而不寻。群有盲徒。驰异路而
莫反。」

【【记】加下。初。明大教纲颓。言如来灭度之后。虽不亲
承金口。然有结集教文。可以寻言见象。寻象得意。
众生根性虽劣。多起异见。苟能闻于大法。自然改
正。今又不能寻绎。废置敷宣。圆理既而蔑闻。邪见
于焉离革。圣人既灭。根行仍微。圆实之教。抑又不
行。故云加以。教非小道。运至无上。故曰大乘。终极
圆实。拣异权浅。故名深旨。贝叶者。即多罗树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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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此方竹帛简牍之类。载能诠文。可以披取。见所
诠理。如说而行。反迷归悟。今隐废不行。故云沉也。

群有下。二。明迷者难改。群有者。即前凡夫外道小
乘类各众多。故云群有。无正法眼。不见佛性。故曰
盲徒。
驰。谓奔趣。异路。即邪途小径也。既不能就之
于有道。正之以圆乘。迷谬日深。习以成性。服药不
瞑眩。厥疾何瘳。还复无因。故云莫反。

△二兴悲造论(三)。初悲叹人法。二述造论意。三正
造诸论。
初悲叹人法。】

「爰有大士。厥号马鸣。慨此颓纲。悼斯沦溺。」

【【记】初二句。能叹。爰。曰也。谓如来灭度。巳六百年。人
根虽劣。正法尚存。圣人示生。兴我真教。故云爰有。
大士。谓马鸣论主本成正觉。号大光明。迹居八地。
为法身菩萨。发大心。信大法。解大义。修大行。證大
道。趣大果。非其小流。故云大士也。马鸣者。谓此菩
萨。生时及说法时。感众马悲鸣。故受斯称。如下广
释。慨此下二句。所叹初句。叹教。无声之叹曰慨。颓
纲者。喻也。圆实之教。寻绎既罕。沉废不行。如大纲
既颓。纲目何整。人天鱼无其涝漉。佛彼岸何由得
到。游泳苦海。无能出期。道之不行。职由斯也。悼斯
句。伤迷。悼伤沦沉溺没也。大士见教网纲沉颓而
不举。知彼迷途没溺而不升。叹之伤之。宁不思救。
故经云。我以佛眼观。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入
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乃至不求大势佛。及以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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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法。为是众生故。而起大悲心等。

△二述造论意。】

「将欲启深经之妙旨。再曜昏衢。斥邪见之颠眸。令归
正趣。使还源可即。反本非遥。」

【【记】文中六句。初二句。明教显理。将者。当也。且也。欲。
谓希愿启。谓开发。了义大乘。名为深经。终实圆理。
故曰妙旨。佛亲说时。利根者得入。如人有目。日光
明照。见种种色。灭度之后。昏钝性障诸阿颠迦。其
犹昏衢。昏衢之体。是谓二障。大士思欲发挥圆实
旨趣。令彼迷者。去无明闇。佛昔曾破。今更重明。故
云再曜。次二句。破邪归正。斥。谓指破。心行理外。总
名邪见。非但不信因果而巳。此乃凡夫外道二乘。
俱名为邪。故迦叶言。我等自此巳前。皆名邪见人
也。颠。顶也。以头向下。故名颠倒。或颠者。病也。眸。即
目瞳。此举喻也。如人眼之有病。妄见空华毛轮二
月等。又颠。即心狂。由心狂故。目睹诸物。皆悉不正。
谓非亲见亲等。彼邪见者。亦复如是。于性空处。见
生死涅槃。于妙明中。成分别见妄。正趣者。真菩提
路也。往而却还曰归。众生迷见。不依正道。旁行五
趣。纵出三界。亦落无为坑中。今欲令彼不循异辙。
还向直道。无诸委曲也。后二句。结成顿益。初喻。次
法。水初出可以滥觞曰源。即者。人也。如人溯洄。穷
其水本。名为还源。以喻行者。反生死流。归于本际
也。得本际者。名觉心源。故下文云。觉心源者。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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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觉。若准他宗说。三无数劫。修习广大行愿。方成
正觉如挹流讨源也。今言可即非遥者。谓只于生
灭之处。示彼因缘无性。四相本自不生处即真实。
如下论云。四相本来平等。唯一觉故。又云。一切法
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
离幻即觉。亦无渐次。又南岳云。道源不远。性海非
遥。肇公亦云。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
即神。斯皆可即非遥之义也。如示万派之水。即是
本源之水。无二别也。如是。则一念契真。即名为佛。
岂待多劫而远求耶。顿益之义。昭然可见。

△三正造诸论(二)。初广论。二略论。
初广论。】

「造广论于当时。遐益群品。」

【【记】广论者。谓甘蔗论。释中本楞伽经。义味丰美。故
立斯称。又造一心遍满论。融俗归真论。真如三昧
论等。一百馀部。如来灭度。方六百载。人根稍利。堪
受广说。故云当时。遐远群众品类也。即普该众类。
远及未来。凡是当机。皆获斯利。故云遐益群品。

△二略论(三)。初出所以。二正造论。三彰功益。

出所以。】

「既文多义邈。非浅识所窥。」

【【记】即者。巳也。即印前之词。文多。诸甘蔗论六百卷。
或云一百卷。此方无本。难定是非。邈。远也。文句既
多。义又深远。后代虽有圆顿根性。心力劣者。于此
文义广博之论。不能备览。非谓一向权小之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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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浅识。以此略论。正为大乘顿根。令悟入故。故下
文云。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
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又云。为欲解释如来根本
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
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等。斯则正为大乘信
解位人而作因缘。反知于此广中。但无心力。名为
浅识。

△二正造论。】

「悲末叶之迷伦。又造斯论。」

【【记】悲。谓菩萨造论之心。菩萨发心。体有三种。谓大
悲。大智。大愿。悲则度生。智则求證。愿则总摄。今为
拔众生苦与究竟乐而造斯论。故须悲也。下论云。
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
利恭敬故。末叶。约时。迷伦。约类。以佛灭后二千五
百年去。解脱。智慧。多闻。禅定。俱不牢固。但随迷见。
唯起诤论。如斯类也。诚堪慜之故造此论。令其悟
入叶。世也。伦。类也。

△三彰功益。】

「可谓义丰文约。解行俱兼。中下之流。因兹悟入者矣。」

【【记】文有二。初。略能含广。可谓者。印叹之词。论唯一
轴。二十四纸。故云文约。约略也。所诠之法。义备河
沙。故云义丰。丰。多也。斯则摄尽十方三世诸佛法
藏。故下文云。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
又云。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巳总说。解行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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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即立义解释二分所诠。令生解故。行。即修行信
心及劝修利益所诠。令起行故。又云。于真如法中。
深解现前。所修离相。又云。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
远离法等。俱即是兼。义意无别。解行两足。故曰俱
兼。亦可俱则具于解行。兼则解中有行。行中有解。
目足更资。方到清凉池尔。中下。二。巧被根缘。谓中
根巳下之类。皆由此论开示而得悟入佛之知见。
若约位说。悟当信解。入当行證。若依天台。兼于开
示。总对圆教四十位人。即住行向地。如次以配开
示悟入也。今以深该浅。故云悟入。然此中下之言。
非谓对大指小。名为中下。以大乘圆顿之根。自有
上中下别。今是圆根之中下也。如圆觉经三根之
义。正同于此。今言中下悟入。以让上根。广论被故。

△二开章释文(二)。初悬叙义门。二随文注解。

悬叙义门(二)。先略标。次详释。
先略标。】

「将解此论。文分二章。

初。悬叙义门。二。随文注解。义门
有六。一。辨教起因缘。二。约诸藏所摄。三。显教义分齐。
四。明教所被机。五。论能诠教体。六。示所诠宗趣。」

【【记】悬叙六门。盖有纶绪。何者。夫圣人所作。必不徒
然。兹论发兴。有何所以。故受之以教起因缘也。名
教既兴。巳知由渐。释氏之学。三藏统收。约法约人。
如何摄属。故受之以诸藏所摄也。论藏通乎大小。
菩萨有其权实。不以义求。罔知旨趣。此论诠法。分
齐至何。故受之以教义分齐也。
教所诠义。以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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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未委何等机宜。于此悟入。故受之以教所被机
也。所诠所被。既巳昭然。未审能诠。以何为体。故受
之以能诠教体也。教体既明。教下所诠。宗于何事。
宗之毕竟。趣向于何。故受之以所诠宗趣也。凡是
教兴。悉须具此。故今悬叙。止斯六门。谓论所因故。
论所摄故。论所诠故。论所被故。论所依故。论宗归
故。然原本疏中开章。具列十门。前六同此。但于此
后。更列四门。谓释论题目。造论时代。翻译年月。随
文解释。如次至十也。今录本疏中。不依彼列者。以
是悬叙义门。不欲杂于别解文义。故将后四。合在
随文注解之中。由是悬叙。伹有六段。

△次详释(六)初起因。二藏摄。三教义。四被机。五能
诠。六宗趣。
初起因(二)。初总标。次别释。
初总标。】

「初辨教起因缘者。有十徵释。以显十因。」

【【记】十徵释者。十段之中。皆初一句是徵。馀皆释也。
显十因者。谓有十翻。先问后答。以显造论十种缘
起也。

△次别释(十)。初智辩。二法化。三巧示。四显明。五依
本。六藉力。七为义。八因缘。九由起。十机益。
初智
辩。】

「一。依何智。谓依论主洞契心源之智。随机巧妙之辩。」

【【记】一句。徵也。依何智者。起论之体。莫先于智。无智
不能起论。故佛法中。智为根本也。斯则因明论。六
因之中智生因也。以有智故有义。有义故立言。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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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中。先责其智。谓依下。释也。然菩萨之智。有权。
有实。实智诣理。虚通往来。符会真体。名洞契心源。
心源。即无相真理也。契此理故。名无生忍。即根本
智也。权智干事。建立佛法。成就众生。随其根性。授
与法药。令得服行。名随机巧妙之辩。谓顺其根欲
上中下品。故曰随机。言无疏拙。曲成万物而不遗。
故名之为巧。巧无巧相。不可以言议思度。故名妙
也。此智腾之于口。故名为辩。此辩有四有七。四谓
四无碍辩。即法。义。词。乐说也。亦名四无碍智。但在
心在口用处不同。故得智辩之名。其体一也。七辩
者。一。捷辩。卒答不思。须即言故。二。无断辩。相续连
环而无竭故。三。迅辩。明于理事。心无痴闇。言音迅
疾。如悬河故。四。随应辩。应于时机。无差异故。五。无
疏谬辩。所说契理。无差失故。六丰义味辩。名数理
事。皆无量故。七。一切世间最上妙辩。此辩有五德。
一。甚深如雷。二。清彻远闻。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
伽。四。能令众生。入心爱敬。五。若有闻者。欢喜无厌
具此五者。名最上也。此上四七之辩。皆因本智證
理而后得故。名后得智。巧妙之相。在三四两门。然
圣智圆通。必须理事双照。随阙一种。则非圆智。今
论主迹居八地。正證无生。入真如门。即根本实智
照生灭门。随彼事量。一一观察。知机设化。应根巧
说。即后得权智。权实二智。随用虽殊。然体无二。依
此一体圆智而建立论文。故十地论。称叹说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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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才智。谓真实智。体性智。果智。前二即根本后
得。后一即后得之用。谓依体性。起巧妙说。故言果
也。今此所明。通前三智也。

△二法化。】

「二。示何法。谓一心。二门。三大。四信。五行等法。」

【【记】示何法者。巳知论主所依。非是下凡有漏之识。
但依二智无漏建立。凡所有言。尽合真理。契会时
机。必无过矣。如其所示。是何法门。令彼信解修断
入證耶。故此徵之。谓一心下。释也。然大乘法体。是
众生诸佛无二真源。不分染净真妄差别。而能具
摄一切诸法。寂焉不动。灵鉴无昧。故名一心。而此
心体。非真非妄。能真能妄。故开二门。门者无壅。虚
通往来。出入自在。开阖无妨之谓也。依心无相。立
真如门。依心具法。立生灭门。二门互通。开阖自在。
俱以一心为源。故云心真如心生灭也。
三大者。即
二门下所示之义。谓真如门。唯示体大。生灭门。具
示三大。故下论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四信
者。谓信真如及三宝也。信心是一。信境有四。故成
四信。故下论云。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乃至佛法僧。常念亲近修习如实行故。五行。谓行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止观之法。成就前来四种信
心。令成根不退。入正道故。如下广明。所言等者。法
相至多。今疏从一至五增数略列。不及多云。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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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也。若具言之。即二觉。四位。四相。四镜。三细。六粗
等。不能广引。然疏列虽少。无法不该。以生灭一门。
具明世出世间一切法故。此等皆是所示之法。虽
通云示。然示义有别。谓于上诸法。示令信解行断
證等。配文可见。由是疏中通云示也。

△三巧示。】

「三。云何示。谓以巧便。开一味大乘。作法义二种。分一
心法。复作二门。析一义理。复为三大。由此善巧而得
开示。」

【【记】云何示者。上之所列。但是所示之法。未知作何
方便而显示之。巧。谓权巧。便。谓方便。此属论主能
示之智。一味大乘。即一心真理。不分染净因果凡
圣空有等异。故云一味。拣对二乘。故名大乘。此之
法体。以智冥符。离诸分别。乃云一味。若依言说示。
即开为二。谓法。义也。故论云。摩诃衍者。总说有二
种。一者法。二者义。
仍开法为二门。演义为三大。故
论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
生灭门。又云。所言义者。则有体相用三种等。备如
前引。由此下。结指善权。谓论主以一实智。證无分
别一味真理。以方便力。为众生故。善用巧便。而开
一味成多法门。多无多相。不违一味。故名善巧。开
即演一为多。示即显令生解也。

△四显明。】

「四。以何显。谓妙音善字。譬喻宗因。能令义理明了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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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记】以何显者。意责前之善巧。乃是展彼义门。令一
成多。今欲令此义理。皎然可见。由何方便而得显
明。以。由。显。明也。音即音声。字。即文字。声无声相。字
无字相。故云妙善。谓论主于权实无碍智上。流演
声名句文。是无漏善性所摄。不同凡夫属于无记。
故净名云。夫说法者。无说无示。斯则唯为开导利
益众生。不依文字也。华严十地品中。喻空中风画
等。皆显声名句文。非有非无也。斯皆谓之妙音善
字。譬。比也。喻。晓也。即以近事比类。令于深法得晓
了故。无著云。喻者。见边义。谓以所见边。与未所见
边。和合正说。名之为喻。师子觉云。所见边者。谓巳
显了分。未所见边者。谓未显了分。以显了分。显未
显了分。令义平等。所有正说。名为立喻。然有二种。
一者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
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
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偏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
作。如虚空等。然离十过。方为正喻。同喻五过。谓能
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无合。倒合。异喻五
过。谓所立法不遣。能立法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

宗。谓所成立法。因。即宗家因由所以。与前譬喻。皆
为能立。故因明论云。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
者未了义故。然宗者。有体。有依。依有能别所别。依
体之上。共离九过。方为正宗。谓现量相违。比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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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世间相违。自教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
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因有三相。谓遍是
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然因有二种。谓
生因。了因。生因如种生芽。了因如灯照物。然此二
因。各有三种。生因三者。一。言生因。二。智生因。三。义
生因。了因三者。一。智了因。二。言了因。三。义了因。广
如彼疏。然此因支。离十四过。方为正因。谓两俱不
成。随一不成。所依不成。犹豫不成。共不定。不共不
定。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
俱品一分转。决定相违。法自相相违。法差别相违。
有法自相相违。有法差别相违。然此三支。共离三
十三过。并诸阙减等。今非正意。不能具陈。然今论
中。虽说宗因譬喻。不同因明三事合集。成于比量。
但今文中。或单举宗义。或双举宗因。或举宗喻。或
举因喻。如下论云。一者法。二者义。此之法义。伹是
因明前陈后说。有法及法。如立量云。一心是有法。
定具三大故为宗。因云以有真如生灭二相故。此
但举其宗因而不引喻。或云。真如是有法。定不可
立不可遣故为宗。因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
如故。此亦但举宗因也。馀皆例知。若以此论对五
性宗。具足三支。应立量云。一真如性是有法。定能
随缘故为宗。因云是有为法平等所依故。同喻如
虚空。
能令下。结指。谓前妙音等为能显。法义理趣
为所显。由前巧便。遂令义理明显可见也。此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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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即前洞契巧妙之相。上之巧便。即前智也。同记
心轮。此之音显。即前辩也。同佛正教神通轮矣。

△五依本。】

「五。依何本。

谓依佛圣言。及正道理。定量为本。」

【【记】依何本者。此徵菩萨造论。必有所凭。若无依据。
便同虚诞。佛圣言。即至教量。正道理。即比量。定量。
即现量。
至教者。谓一切智人。无所不鉴。具足五语。
言必诚谛。依此立论。决定可信。无有虚妄。故取为
本。圣言之语。通于三乘。馀人有所不知。由是拣之。
故言佛也。次先标比量者。以论宗经故。比量者。谓
藉众相而观于义。众相者。谓因三相。由彼为因。于
所比宗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今言正
道理者。为简一切邪谬因故。若因不正。宗义亦邪。
由是故言正道理也。
现量者。谓无分别。若有正智。
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
量。此有四类。一。五识身。二。五俱意。三。诸自證。四。一
切定心。此上四种。皆现量也。今言定量者。以此四
义。缘色等境。是决定故。亦可前正道理中。具含二
量。谓比度生解及自證知。俱无谬妄。咸正道理。定
量一句。总指三量。俱是决定。取此为本。可信从故。

△六藉力。】

「六。藉何力。谓归命三宝。请加承力。」

【【记】藉何力者。此责论主依经造论。上欲契圣。下欲
利凡。流至后代。破邪立正。俾世世不绝。灯灯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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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用自力。为假他威耶。归三宝者。谓三宝吉祥。一
切众生最胜良田。有归依者。能办大事。生诸福智。
能离生死。得涅槃乐。故佛灭度。凡诸弟子所有著
述。皆归三宝。示学有宗。不自专巳。离过失故。今乞
威加。承力而作。必至后代。人无不信。然加有二种。
一。显加。谓现身说法。二。冥加。但闇增智慧。今通此
二也。能归所归。如下广释。

△七为义。】

「七。为何义。谓助佛扬化。摧邪显正。护持遗法。令久住
世。报如来恩。」

【【记】为何义者。此责既假三宝威加。造立兹论。有何
义意。切慕此耶。
助扬化者。如助谓赞辅。扬。谓发挥。化。
谓教导。是则赞辅如来。发挥法门。教导群品。以十
方诸佛。迭为师资。互相赞弼。令法道流行。众生受
化。今论主示居因位。师我牟尼。宗经造论。故云助
化。摧邪显正者。谓如来在日。邪见者佛自调伏。佛
灭度后。苟有斯类。人无制止。今论主为摧彼邪徒。
令邪教不兴。立我正法。令生正见故。下论中显示
正义。对治邪执。是也。护持遗法者。谓佛所说法门。
至灭度后。总名遗法。今造论发扬。令无坠地者。名
为护持。展转弘传。灯灯不绝。以至来劫。名久住世。

报如来恩者。佛留教法。意在传弘。展转度人。令至
大果。若不传演。逆佛本怀。是谓辜恩。苟能显发妙
门。光昭大教。众生获益。不绝大猷。斯则顺合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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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称宗祖。名为报恩也。故智论云。假使顶戴经尘
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利众生。毕竟无能
报恩者。若有传持正法藏。宣扬教理度群生。修习
一念契真如。此是真报如来者。然上五句。说有二
意。一则各自别说。一句是一意。谓助佛扬化故。摧
邪故。显正故等。二则蹑迹通论。从一至五。展转相
由。即助佛扬化者。为摧邪故。摧邪为显正故。乃至
报如来恩故。

△八因缘。】

「八。以何因缘。谓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记】以何缘者。此责如上所为。本缘何事耶。令众生
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也。离一切苦者。离三苦八
苦分段变易二生死苦也。得究竟乐者。谓得无上
菩提觉法乐。无上涅槃寂静乐。一得永得。更无退
者。拣异人天二乘。故云究竟。

△九由起。】

「九。由何起。谓由菩萨大悲。悯物迷谬。」

【【记】由何起者。此责菩萨造论之心。因何而起。大悲
者。即同体无缘。拣非爱见。故云大也。
悯。谓哀悯。即
能悲之心。物。谓众生。即所悲之境。凡夫恋生死。执
常乐我净。故云迷。二乘爱涅槃。著无常等四。非其
正趣。认以为正。故名为谬。造论为彼。令反迷为悟。
舍偏入圆也。

△十机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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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机何益。

谓令生信。得闻思修慧。證入因满。」

【【记】机何益者。既为众生造论。其有被此化者。得何
利益。
谓令下。有四益。信。谓十信。闻思修慧。即三贤。
證入。即十地。因满。即究竟位。此则未信者令信。未
解者令解。未行者令行。未證者令證。未涅槃者令
得涅槃。始从凡夫。终至等觉。受斯化者。咸得利益。
本疏则云六益。谓信。及三慧。證入。因满。大同小异。
开合两通。然上十因。意义相续。若不料简。宁免混
然。今近取譬。令无所惑。如构大厦。先。要有解(起造之解。
合二智也)。次。列所造(厅堂痒序等。合一心二门三大等)。三。明其相(间架向背
等。合分三大等)
。四。能造器(斤斧墨尺等。合妙音善字等)。五。有所凭准(依经
依匠。合三量等)
。六。旁藉阴功(礿祭先灵。合三宝加祐)。七。上安所尊(父母
等。合报佛恩)
。八。下癊来裔(子孙男女。合为众生)。九。念情深厚(有恩有爱。
合大悲悯物)。十。各得所安(随彼稳便。合信解入證)。如上配合。显然
不同。由是十文。无相滥矣。又此十中。有因有缘。有
通有别。通则因缘不分。谓此十段。总是造论因由
缘起故。别则第九为因。第八为缘。前六则因缘所
资。七十则因缘之果。又此十中。不出悲智。谓第一
是智。第九是悲。二三四五六七。是智之相。八十二
门。是悲之相也。然论文之中。自有八种因缘。与此
有同有异。同则疏论两文。不出悲智二种。异则论
中但直述自巳所怀。为法利物。疏则具叙论主化
智巧便。妙权开示。承力护法。上报下化。
问。论中何
故不具叙耶。答。疏叙他意。故可具陈。论主述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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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所为。若同疏中。便成自伐。故不具叙。

△二藏摄。二初标门。二释义。
初标门。】

「二。约诸藏所摄者。」

【【记】三二不一。故云诸。皆能含摄。故名藏。谓明此论。
于三二中。摄属何藏。

△二释义。】

「三藏之中。对法藏摄。

二藏之中。菩萨藏摄。」

【【记】三藏者。经。律。论也。此约所诠戒定慧学增胜而
立。谓诠定增胜。名为经藏。诠戒增胜。名为律藏。诠
慧增胜。名谓论藏。言增胜者。以一一藏。通馀二故。

第一经藏者。梵云欲底修多罗。或云修妒路。素呾
缆。此云契经。契。谓契当所诠法义。契合所化机心。
经。谓贯穿所说义理。令无散失。摄持所化物机。使
无颠坠。故佛地论云。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被
机。故契经即藏。持业释也。第二律藏者。梵语毗奈
耶。或云毗尼。或云毗那耶。义翻为律。以明持犯法
则轨度。有如此方条法之制。取此类也。律。法也。古
翻为调伏。谓调鍊三业。制伏过非。调鍊则通于止
作。制伏则唯明止恶。或翻为灭。谓身语意恶。焚烧
行人。义同火然。戒能止灭故。或云清凉。以能息恶
炎炽相故。此则俱就所诠之行彰名。调伏之藏等。
依主释也。第三论藏者。梵语阿毗达磨。此云对法。
法则所对之境。谓无为涅槃。及四真谛。对即能对
之心。谓理量二智。此二对彼。妙尽理源。拣择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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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指掌。如对目前。名为对法。即对法之藏。依主
释也。
此论属彼。定非经律。故云对法藏摄。问。瑜伽
论说。谓诸一切了义经典。循环研覈摩呾哩迦。据
此。则对法藏摄。亦是佛说。此论既是佛灭度后。菩
萨所造。何得亦入对法藏耶。答。佛所说法。有其三
种。一。佛自说。二。加他说。三。悬记说。今则后说也。故
摩耶经云。佛记马鸣。然正法炬。灭邪见幢。善说法
要。既蒙悬记。即同佛言。故得此摄。问。若言悬记。故
得入论藏者。岂佛灭后。一切造论菩萨。尽是悬记
耶。由斯难故。今助一解。以佛所说。虽有论议。并属
经藏。以十二部。俱名经故。菩萨造者。但名为论。或
宗彼经。或随解释。故此所摄。亦不相违。
二藏者。此
则约人所立也。谓于三藏之中。诠示大乘理行果
故。名菩萨藏。诠示小乘理行果故。名声闻藏。故庄
严论。及摄大乘说。由上下乘差别。故有声闻及菩
萨藏。
然约人说。人有三乘。合分三藏。以缘觉人。多
不藉教。出无佛世。或出佛世。即摄属声闻。以四法
之中。理果同故。由是但立二种藏也。若据教行有
别。亦可开为三藏。故普超三昧经。及入大乘论说。
以约别义。开为三藏。今依庄严等论。约于同义。合
为二藏。开之与合。各随一意耳。然三藏之中。各具
二藏。二藏之内。各有三藏。但约人约法。分此二三。
广如圆觉疏所辨。菩萨藏摄者。以是大乘。非诠小
故。故此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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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义(二)。初总标。二别列。
初总标。】

「三。显教义分齐者。有二。」

【【记】教是能诠。义即所诠。以所诠义。显能诠教。即知
此教分齐所至也。

△二别列(二)。初教。二法。
初教(二)。先开章。次释义。

先开章。】

「一。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

谓以义分教。教类有五。」

【【记】诠法通局者。通则大乘终顿圆。以被机广故。诠
义深故。局即小乘及大乘始教。以诠法浅故。被机
狭故。又深必该浅。故云通。浅不至深。故云局。又一
经能含多教。故云通。一经唯诠一教。故云局。
以义
分教者。由诸家多约时分教。有所未允。遂招诤论。
叙彼如别所明。今以义分。故无舛谬。此则义为能
分。教为所分。得知教之浅深者。由所诠义。有近远
故。

△次释义(二)。初总叙诸教。二与论相摄。
初总叙
诸教(五)。初小教。二始教。三终教。四顿教。五圆教
初小教。】

「一。小乘教。

但说我空。纵少说法空。亦不明显。但依六
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未尽法源。故多诤论。」

【【记】小乘者。运小根至小果故。如羊鹿车。但能引轻。
不能致远。故名小也。
但说下。释相也。即正辨所诠。
之理。但。犹独也。唯也。我空者。此教所明。凡有所为。
皆因缘力。中无主宰。故为我空。纵少说者。阿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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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无是老死。无谁老死。既言无是老死。即是法空
之义。虽有此说。以百无一分。故云少说。但标而巳。
更不解释。故不明显。以非教之正意故。今望大乘
分明显了义边。故名为但。如河少水。亦名无水故。

但依下。所依根本。六识者。即前六识。彼教三宗。所
说有异。谓经部无别心所。有部有别心所。觉天所
说。唯一意识。随六根转。无别六异。三毒者。贪瞋痴
使。害物最深。能损法身慧命。故受毒称。
染净者。若
以此三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熏。造业受生。轮转
三界。此为染根本。若以无贪等三为能熏。现在色
心为所熏。断烦恼。出三界。此为净根本。染之与净。
由三有无。除此更无所依。故云但也。未尽下。结成
不了。不达如来藏心。本具无漏功德。故未尽净法
之源。不了根本不觉。是有漏因。故未尽染法之源。
此教尚不诠七八二识。岂况无明法性耶。故云未
尽等。多诤论者。二十部分宗。各不相与。如群盲摸
象。纷然是非。故云诤论。苟尽其源。安见如此。

△二始教。】

「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于中但说诸法皆空。未尽大
乘法理。故名为始。但说一切法相。有不成佛。故名为
分。」

【【记】大乘者。运大根至大果故。如牛车引重。可以致
远。故名大乘。下四虽权实有异。以通对小乘。故总
名大乘也。始分二教者。且标两名。此中二教。各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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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是谓空。相。非谓一教而有二名。但说下。明所
诠理。即诸部般若。明心境染净等并空。始自色心。
终乎种智。无不如幻。故云皆空。般若云。无色无受
想行识。乃至无智亦无得等。又经云。若有一法胜
过涅槃。我亦说为如梦幻等。未尽下。判为不了。大
乘法理。不空不有。而空而有。既但说空。当知未尽。
故法鼓经云。一切空经。是有馀说。中论云。空是大
乘初门。故言始也。又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但说下。即分教也。一切法相者。明所诠。法。然一切
言。不出五位一百法。谓一者心法。有八。二者心所
有法。有五十一。三者色法。有十一。四者不相应行
法。有二十四。五者无为法。有六。纵说真如无为。是
诸法性。亦堕法相之数。故云伹说。有不成佛下。判
为不了。谓五性之中。定性二乘。无性阐提。及不定
性中三分之二。必不成佛。既不皆成。即名为分。

△三终教。】

「三。终教。亦名实教。说如来藏。随缘成阿赖耶识。缘起
无性。一切皆如。定性二乘。无性阐提。悉当成佛。方尽
大乘至极之说。故名为终。以称实理。故名为实。」

【【记】终实二教者。标名也。此只一教。以对前二。故立
二名。非同于前二教异也。说如来下。顺明缘起。即
生灭门。故下论云。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
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黎
耶识等。即前云不变性而缘起。缘起下。逆明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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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真如门。故论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
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至一切法不可说
不可念。故名真如。即前云不舍缘而即真也斯则
从本起末。故云随缘。末即同本。故云无性。如范金
为器。器即是金。定性等者。三聚五性一切众生。皆
有如来藏心。总皆成佛。故涅槃经云。凡有心者。定
当作佛。圆觉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上皆明所诠
之法。方尽下。判为了义。诠法穷源。故云至极也。对
前未尽。终于始故。名为终教。非同法相。故云实理。
分教不了。乃属于权。此中了义。故云实教。

△四顿教。】

「四。顿教。

总不说法相。唯辨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
诃教劝离。毁相泯心。但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地
位渐次。故说为顿。」

【【记】顿教者。标名也。一直而谈。更无委曲。不历阶渐。
唯指本源。故称为顿。总不下。释相也。法相者。谓遍
计。依他。色心。假。实。法相虽广。不出于斯。此既不说。
故名为总不说。即拣分教但说法相。唯辨真性者。
此拣始教但说诸法皆空。今说不空妙有。即圆成
实性也。此性圆满成就。凡圣因果。平等所依。只谈
此法。故云唯辨。此二句且略标拣也。下即广示。亦
无等者。释不说法相也。八识。是法相之源。一切最
胜。以胜摄劣。故唯举此。然识如幻梦。唯是一心。故
云亦无。此中举识。以影所缘也。请教者。斥其无实。
768-A¶ 第 559c 页 X45-0559.png
肇公云。名无得物之功。故圆觉云。修多罗者。如标
月指。若复见月。了知所标。毕竟非月。下文亦云。一
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劝离者。令
不执教。使其舍诠也。故下文云。从本巳来。离言说
相。离名字相。净名云。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
不二法门。又云。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文字性离。即
是解脱。达磨云。我法以心传心。不立文字等。
能诠
教既亡。所诠义亦遣。故但诃教劝离也。毁相者。凡
所有相。皆虚妄故。此则亡所證境也。泯心者。心生
则种种法生故。此即亡能證智也。经云。幻尘灭故。
幻灭亦灭。又云。亦无能證者。此乃妄识妄缘。能诠
所诠。能證所證。一切都泯。故下文云。一切法从本
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
相。但一念等者。念生既是凡夫。相现性隐。不生宜
名为佛。性显相亡。是故刹那登妙觉。等佛于一朝。
故观师云。一念不生。前后际断。照体独立。物我皆
如。更不假馀方便。故云但也。此则释前唯辨真性。

不依下。结成顿义。既一念成佛。岂立位焉。位既不
存。不亦顿乎。故思益经云。得诸法正性。不从一地
至于一地。圆觉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
亦无渐次。

△五圆教。】

「五。圆教。

所说唯是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
入。帝网重重。主伴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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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圆教者。谓此教中。该收前四。圆满具足。性相俱
融。刹海尘毛。交遍互入。即华严宗也。所说下。一真
法界也。谓所说理事心境人法圣凡染净等法。以
要言之。未有一法。离于法界。故云所说唯是法界。
或可此句是总标。下皆别列。
性海圆融者。理法界。
谓理性深广。故如海也。理体周遍。无有一法而不
融摄。故云圆融。缘起者。事法界。谓众缘所造心境
染净情器因果大小一多。各不同故。无碍者。理事
无碍法界也。谓缘起事法。皆是理之所成。缘起无
性。不碍于理。理能随缘。不碍于事。故得理事二无
障碍。
相即相入下。事事无碍法界也。谓诸事法。各
全摄理。即理之事。互不相碍。故得一一事法。相即
相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互
为主伴。重重无尽。如天网珠。光影互入。无碍无尽
也。
然上五教所诠。不出性相。性相相望料拣。应成
六句。一。唯相非性。小乘教也。但说法相。不言性故。
二。唯性非相。即顿教也。唯辨真性。毁相泯心故。三。
相多性少。即分教。多说法相。少说性故。四。性多相
少。即终教。多说法性。少说法相。纵说法相。亦不离
性故。五。非相非性。即始教。但说诸法皆空。未显真
如性故。六。全相全性。圆教也。谓说一真法界。全体
而起成染净法。即全相也。染净起时。性体不隐。全
是真如。即全性也。
又此五教。与天台化法四教相
望。但开合有异。而大况是同。彼则开前合后。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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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后合前。四教者。谓藏。通。别。圆也。且如此中初小
乘教。即彼藏教。第二始教。此有二类。一始教。但说
诸法皆空。即彼通教也。二分教。但说一切法相。即
别教也。第三终教。明如来藏。随缘成诸染净。缘起
无性。一切皆如。即彼圆中双照义也。第四顿教。唯
辨真性。即彼圆中双遮义也。第五圆教。明性相俱
融。即彼圆中遮照同时义。以此三教所诠。唯是一
心具一切法。即彼圆教不思议中道也。故此三教。
皆属圆收。此即合彼通别为一始教。开彼圆教为
终顿圆三。彼即开此始教为通别二。合此终等为
一圆教。虽开合有异。而法无异也。然彼更约化仪
论四。约时论五。广说如彼。

△二与论相摄(二)。初定分齐。二明相摄。
初定分
齐。】

「若于五中。显此论之分齐。正唯终教。亦兼于顿。」

【【记】正唯终教者。以有生灭门。说如来藏。随缘作阿
赖耶。成诸染净义故。兼于顿者。以有真如门。显体
离言。依言辨德故。然虽说两门。以真如门中。但略
显法体而巳。如其生灭门中。说迷悟。辨圣凡。论染。
则二碍三细五意六粗。论净。则二身三大四信五
行。具辨染净熏习。广明四位阶降。说断證。明解行。
但是一切世出世法。皆在生灭门中所明。既而广
略不同。故于二教以判兼正也。

△二明相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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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将此论。与五教互相摄者。五唯后三摄此。此唯摄
五前四。」

【【记】五唯下。以教摄论。五教为能摄。此论为所摄也。
后三摄此者。终顿圆也。谓此论中。说如来藏缘起。
是终教。说真如门。是顿教。又真如门。是理法界。生
灭门。是事法界。二门不二。理事无碍法界。一心。是
一真法界。此即圆教。故后三教。摄得此论。若以理
推。此论亦有前二教义。亦应前二摄得此论。此唯
下。以论摄教。此论为能摄。五教为所摄也。摄前四
者。此论备有前四义故。不摄圆者。以四法界中。唯
有三种。而不明事事无碍。以圆教宗于事事无碍。
义既不全。故非摄彼。然以义推。亦合摄彼。彼文四
种。统唯一真法界。今论一心之体。正是一真法界。
是彼圆教之宗耳。又彼事事得无碍者。皆由真如
随缘故也。故知真如随缘。是彼事事无碍之由。故
得摄也。若以前科望于此义。前文合云。正唯终教。
兼于顿圆也。】

大乘起信论疏笔削记会阅卷第一


** 音释


音亦。合也。又和于十众也。


音年。磋。磨。穷。究也。


音核。考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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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梗。汲水绳也。


音益。应用谥。音示。诔行立号以易名也。谥非。


音魁。宽大貌。


音亦。解也。又翻阅经书寻究之也。


音前。美玉。

印度
此云月氏。国名。


音语。


同你。


音序。纶绪也。头绪也。


音诠。捕鱼器。

[(ㄇ@(企-止))/弟]
音弟。兔网。

陀罗尼
此云总持。咒名。


音瑞。精纯也。


责宅二音。深也。杂也。


音充。深也。


音遂。幽深貌。

波斯匿
翻胜君。王名。


音其。路旁出也。


音豚。聚也。


音条。相远各别也。


音葵。等齐也。


音密。静也。安也。


音药。举其身而上也。


粜迢二音。并足蹶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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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叨。藏敛也。

佣赁
音庸任。雇役于人也。

瞑眩
音冥衒。饮药之毒而闭目也。


音抽。病痊也。


音道。叹也。


音元。曰也。


开。上声。无声之叹也。


音喊希有也。

捞漉
音牢六。同捞摝。沉取之也。


音永。游也。


音牟。目瞳也。

阿颠迦
此翻无善心。断善根者。


音伤。杯名。滥觞者。谓泉之始流。不过杯水泛
溢而巳。

溯洄
音素回。逆流而上也。


音邑。酌也。抒也。


音遮。甘蔗。


音渺。高远也。


音干。办也。


音执。钝也。


音夕。敏也。


音信。速。疾也。

迦陵频迦
此云妙声。仙禽也。


音雍。堆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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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合。闭也。


音息。分剖也。


音但。虚妄也。


音辉。发挥。


音狄。递。代也。


音鼻。辅佐也。


音孤。负也。


音犹。道也。谋也。


音姤。造也。


音夏。房舍也。


音祥。序也。


音驾。屋之间架也。


音府。斧钺。

礿
音药。祭祀名。


音荫。覆庇也。


音衣。后嗣也。


音怛。


音里。


音喘。差错也。


音模。手摩也。

阐提
华言信不具。无信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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