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纂注-明-真界76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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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纂注卷下
马鸣菩萨 造
梁西印土 真谛三藏 译
明槜李沙门 真界 纂注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
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
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熏习义
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
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
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
习故。则有净用。」

【前明染净生灭。必染净相熏。方有染净生灭。伹染
净相熏义。前未显示。故此广明。即申前生灭中染
净相熏也。言净法者。谓真如之体。本自清净。离一
切相。故云净法。然此据本而言。伹云真如。实通相
用。则妄心亦据本言。唯云业识。实通五意意识也。
熏习下。引喻以明。此亦下。以法合显。盖衣本无香。
以香熏故。衣有香气。真元无相。无明熏故。真现染
相。妄无净用。真如熏故。妄起净用。是则无明熏真。
能生粗细一切染相。真熏无明。能令妄心厌生死
苦。乐求涅槃。生一切净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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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
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
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
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
其念著。违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此总明妄习展转资熏。生起染法不断也。云何下。
徵释妄习熏起染法不断之义。盖无明无体。起必
依真。故云依真如法有于无明。斯即不了真如法
一有无明也。以依真有染法因故。还即熏真。以熏
真故。则有妄心。斯由无明资熏真如。则不觉动念
起业识也。以有妄心下。谓由妄心资熏无明。则重
增不了。故不觉动念。转成能见。而现妄境界。以有
境界下。谓由妄境资熏妄心。不了境界无实。故于
业识转生事识。分别取著。造业受报。故经云。藏识
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是
则妄习展转资熏。故令生起一切染法无断绝也。】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
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
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
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
系苦故。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
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
就分别事识义故。」

【此别明妄习资熏生起染法差别也。此妄境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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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妄境熏妄心。增长念取。盖由妄境资熏妄心。以
熏习故。不了境界无实。则于妄心中。起诸事识分
别取著。故云增长念取熏习。念即智相相续相。取
即执取计名字相也。妄心熏习下。明妄心熏无明。
受二死苦。一者下。谓由业识资熏根本无明。不了
真如无念无相。则微细之念。及所执法相不亡。故
令三乘之人。受梨耶变易行苦。然据三乘。合通五
意资熏。今唯据本。但云业识。二者下。谓由增长分
别事识。资熏见爱无明。不了境界无实。则分别执
取不亡。而起惑造业。故令凡夫受业系分段粗苦。
言增长分别事识者。谓此事识。依见爱烦恼增长
故也。无明熏习下。明无明熏真如。成五意意识。一
者下。谓由根本无明。不了真如法一。熏动真如。不
觉起念。成业等五识。伹今举初略后。故云业识。二
者下。谓由见爱无明。不了境界无实。熏起真如。分
别取著。故成事识义。然此三重。即依总中。从后向
前以别明耳。言所起见爱者。谓见爱无明由根本
所起故也。】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
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
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自信巳性。
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
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
故。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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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此总明真如展转资熏。生起净法不断也。云何下。
徵释真如熏起净法不断之义。谓众生无始不觉。
一念回光。起厌求心。良由真如内熏无明。故令妄
心起成净用。此即本熏也。以此妄心下牒上以明
新熏。即依厌求净用。资熏真如耳。言自信巳性者。
谓知真本有。十信之信也。知心妄动等者。谓了自
心本自离念。有所动者。妄有非实。故云知心妄动。
亦复了知无前境界。有所见者。妄见非实。此即达
妄本空。十住之解也。修远离法者。谓依解修行。即
三资粮所修之行也。盖三贤位人。以知前境悉无
自性。从妄见有。如人目翳。见毛月等。如是知故。遂
修唯识观。观法唯识。而远离前境也。故颂云。唯识
无境界。以无尘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月等事。斯
则由前厌求净用。资熏真如。增其势力。故真如随
净缘。而重发起信解。修远离法也。以如实下。牒上
以明真修。谓由地前修远离法。故得如实而知无
前境界。此牒上也。言种种方便等者。即地上所修
之行。谓以知法性无悭贪等故。随顺修行檀波罗
蜜等。虽以种种方便广修诸度。而无所取之相。能
取之念。故云不取不念。如是而修。至久远劫。无明
则灭。以无明灭故。虚妄心境。及与六染。皆悉随灭。
以妄染皆灭故。名得涅槃。成自然业。斯由称性而
修。离能所相。久远熏习之功力故。故得无明六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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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亡。涅槃体用廓尔现前也。】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
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
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
槃故。」

【此别明妄心熏习进趣之迟速也。妄心下。举数徵
起。一者下。明事识熏真趣理之渐。谓凡夫二乘。不
达万法唯心。则法执分别未亡。故依分别事识熏
真。虽以事识熏真。既不达唯心。则见有生死可厌。
涅槃可欣。故向大菩提疏而渐也。二者下。明五意
熏真趣理之速。谓三贤十圣。虽了达唯心。能如理
观察。由未离意。故以妄意熏真。虽以妄意熏真。既
达唯心。则忘缘内照。称顺本性。故发心勇猛。以发
心勇猛故。向大涅槃亲而速也。然不云五意。而但
言意熏习者。以三贤位人。进至初地。断相续识。则
惟馀四意。乃至十地。惟馀一意。以地地不同。是故
不云五意。而伹言意熏习也。问。前以妄熏真。则流
转生死。何此云依妄熏真。速趣涅槃耶。答。前以顺
流染用熏。故流转生死。此依返流净用熏。故速證
涅槃也。】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
者用熏习。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
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
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巳身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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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发心修行。」

【别明真如体用熏习。此先明自体相熏习也。真如
下。举数徵列。言自体相熏习者。体谓能具法体。相
即所具无漏德相。及所作境界之相。但以体相。如
珠与光。不相舍离。故名其体为具无漏法。盖以体
具无漏性功德故。此则以真如为体。功德为相也。
言备有不思议业者。即真如体备内熏作用也。于
业而言不思议者。谓真体无相。无明无性。无相似
无能熏之用。无性岂有受熏之能。然不妨真能熏
妄。妄受真熏。是则觉力冥熏。微妙叵测。故云不思
议业。即下所谓不思议熏也。言作境界之性者。即
真如作一切境界之性。故相不异性。以相不异性。
故能熏无明。此则以真如为体。境界为相。依此体
相。恒熏无明。故令众生发起厌求。而生信行矣。】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
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
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
边无明。从本巳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河沙
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
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
唯如来能知故。」

【设问答以明真熏平等。信解修證之不等也。问曰
下。约真如等熏以难别。谓若真如等熏者。一切众
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则信解行證。不应有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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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邪正等无量不同。云何有信无信等无量不
同。又无量不同。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而勤修證
入。亦不应有前后差别。云何又有前后差别。然论
中所问。含此二义。但译人文辞巧略。前则举信而
略行證。又以无量前后差别句。列于中间。该通上
下。致使文义不畅。故注补足信解行證。而以无量
不同前后差别二义。上下分开。庶无文义壅隔之
弊而亦无四法阙略之失也。答曰下。约惑染不等
以通别。谓真如本一。而无始无明。有无量差别。厚
薄不同。故使信解行等。亦有无量不同。前后差别。
是则根利惑薄者。信解大。證入速。根钝惑厚者反
此。故不能齐等也。过恒河沙下。明惑染差别之相。
唯佛能知。谓恒沙虽多。烦恼犹过其上。故云过恒
河沙等上。此即尘沙惑也。我见爱染烦恼。即见思
惑也。如是尘沙见思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有
前后无量差别。此虽圣智难知。故唯佛能知也。】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
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
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
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
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
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
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
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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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此约因缘互阙以通前难也。又诸佛下。谓众生为
欲成办佛法。须具因缘。因缘互阙。卒难成办。如木
虽具火之正因。不假钻燧方便之缘。无能烧木。众
生虽有正因熏习。若不遇佛及教法缘。亦无能断
惑入道。纵使众生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无熏习
力者。虽得发心。亦不能究竟进修趣證。故致信解
修證。有无量不同。前后差别也。若自有内因熏习
之力。又有佛圣悲愿冥护之缘。自然能起厌苦之
心。信脱苦法。而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复值
诸佛开示教诲。得大利益。心生法喜。故能进趣向
涅槃道。】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
略说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差别
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
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
使。或为知友。或为冤家。或起四摄。乃至一切所作无
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
见若闻得利益故。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
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
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此依用总标二缘。先明差别缘也。用熏习下。牒指
用熏习义。如是下。举广标略。云何下。徵列二相。差
别下。明差别义。谓众生依于外缘发心求道。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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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于其中间。若见其身。若念其德。有无量不同。
故云差别缘也。所言差别者。谓佛菩萨观诸众生
入道之缘。各各不同。随所应化而为现身。或尊或
卑。或顺或逆。或起四摄。以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
靡不备现。故云差别。然于差别中。无非皆以无作
悲智。熏习众生。故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而
得利益。然于佛菩萨。本无心无为。是以居尊而不
高。处卑而不下。为顺而非爱。在逆而非冤。故知差
别在机。而不在应也。此缘下。上明能化作用差别。
此明能化久近差别。盖所化众生。善根成熟者。速
疾得度。此则能化与众生作近缘。未成熟者。久远
得度。此则能化与众生作远缘。又于近远中。若未
行者。令增长修行。未受道者。令證道果。然则久近
等缘。亦随机之差别。而于能化亦无差别也。】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
熏习。常恒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
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此牒释平等缘也。言平等缘者。谓诸佛菩萨。皆愿
度脱一切众生。故以同体悲智。恒熏不舍。以不舍
故。随诸众生于自心中所应见闻。而现作用。所谓
下。正释平等缘义。盖前以所化众生。散心不同。故
见能化之人。亦作用各别。此以所化依于三昧。则
见能化亦无差别。故随众生于自心中平等见佛。
是知差别平等。咸在于机。而不在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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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
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
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
业修行。与用相应故。二者巳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
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
真如。灭无明故。」

【此依二力以明体用相应未相应也。初三句。举数
总徵。一者下。明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及三贤菩萨
以妄识熏真。而依信力修行。故与真如体用未相
应也。盖妄识分别。信未證真。故未得与无分别体
相应。又妄识有作。信未无为。则未得无功用道。自
在修行。故与真如智用未相应也。二者下。明巳相
应。谓法身菩萨得与真如体用相应者。以唯依法
力任运进修。是故得与真如体用相应也。盖真智
无别。故云法力。真行无为。故云自然。以此智行熏
习真如。故得灭无明惑。而与诸佛体用相应。是则
初地至七地。与真体相应。八地之后。与智用相应。
又凡小地前。识彊智劣。法身大士。智彊识劣。故有
相应未相应之别。非谓地前唯识。地上唯智也。】

「复次染法从无始巳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
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
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
断。」

【此明染净断不断义也。复次下。明染法无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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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无明染法。无始熏真。相续不断。从信解行。乃至
得佛。则永断也。言得佛后则有断者。谓无明断时。
即得佛故。一断永断。故云后则有断。非谓得佛后
方始断。净法下。明净法无始无终。盖净法体用。从
无始来。恒常熏习。而尽于未来。亦无有间断。此义
下。徵起断不断义。谓此染法有断。净法不断之义
云何。以真下释也。谓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
灭。故无明至得佛后则永断。妄心既灭。则体显用
现。尽未来际。恒熏众生。故无有断也。】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
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巳来。
自性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
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
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
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
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此明真如体相。以释立义分中能示摩诃衍自体
相也。盖真如之体。圣凡平等。圣悟不增。凡迷不减。
推之于前无始。故非前际生。鞠之于后无终。故非
后际灭。以无增减生灭。故云毕竟常恒。此明真如
体也。从本下。明真如德相。谓真如自体。本离无明
妄见。及倒想惑染故。故云有大智慧光明义等。以
穷三际而无改。在众苦而不干。处圣凡而莫拘。历
九相而非染。故云有常乐我净义。又无惑之热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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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之迁变。无报之系缚。故云有清凉不变自在
义。如上所具称性功德。量过恒沙。难以悉举。故云
具足如是等也。以恒沙德相。不异真体。故云不离。
无始相续。故云不断。体相无二。故云不异。即一性
而多相。全多相而一性。不可以一多定量而思议。
故云不思议。是佛所證。故云佛法。又一切德相。是
无上法。故云佛法。故前文云。无上法不空。与法界
相随。乃至下。依净德满足之义结名。以彰体相不
离也。谓一切功德。既自性满足。无有所少。则于自
体能含藏无量性德。亦能为无量性德所依。故名
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然此中正明自性本具无
量功德。下依业识生灭之相。翻染成净。乃就修生
以明德相差别也。】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
如是种种功德。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
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
别相。是故无二。」

【设问答以明德相差别即无差别也。问曰下。指上
真如门体绝相义。以难德相差别。答曰下。明德相
差别即无差别。以通其难。盖真如离相。不碍具相。
德相有相。不妨无相。以无相故。故等同一味。唯一
真如。此义下。徵起上义。谓此差即无差之义云何。
以无下。释成上义。盖以德相无相。则离能所分别
之相。是故无二。唯一真如。故前云。离念境界。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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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也。】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
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
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
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
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
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
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
德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
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
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此依生灭染相差别。以彰真如净德差别也。初二
句。徵问差别所起之由。次二句。示差别所依之本。
盖真如无相。以不觉念动。现诸染相。对妄染故。心
性不动。则起诸净功德之相。是则悟因迷有。净待
染成。故明差别德相。而依业识生灭相示也。谓依
业识生灭相示。云何示耶。以一切下释也。然将依
动念染相。以彰净德。先明无念无相。故云诸法唯
心。实无于念。以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对
此义故。心性不起。离于妄见。则无无明。故有大智
慧光明义也。以动心起见。有所不见。心性离见。则
无所不见。故有遍照法界义也。若心有动下。依业
识总示。谓动心知法。即是妄想。故非真识知。动即
有染。故无有自性。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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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相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之
相示现。是故一切净功德相。皆依业识生灭染相
而显示也。若心有起下。对有念不足。明离念满足
之义结名。谓若动心未息。更见心外有法可念者。
则染相未尽。故于净德则有所少。此明心法未亡。
净德不足也。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不
见心外有法而可念求。则染相净尽。是故满足。此
明能所两亡。净德满足也。以满足故。则于自体能
含藏依止无重功德。故名法身如来之藏。】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
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
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巳身故。
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
与巳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
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
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
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
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此明真如用大。以释立义分中能示摩诃衍用也。
初一句牒章。所谓下。先明大用之因。即悲智愿行
等。以有如是下。明以智破惑。證体起用而无用相。
何以故下。徵释无用所以。结大用名。盖如来因地
发心。务以利生为本。故与乐拔苦。施之以慈悲。摄
受教化。行之以大行。长时度脱。坚之以大愿。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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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化度。久而弗倦者。以取一切众生如巳身故也。
虽然。而亦不取度众生相。此以何义而不取相。以
知众生与巳。真如平等。无别异故。斯则于相而离
相。即资之以大智也。既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
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用。与真如等遍一
切处。然用虽与体同遍。亦无用相可得。何以故。谓
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离于世谛施作。但随众
生见闻获益故。是则即用无用。故说为大用也。】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
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
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
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
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
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
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
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
乐相。故说为报。」

【上明因显果总彰大用。此依果明因别明二用也。
初二句。举数总徵。一者下。别明二相。谓如来无缘
妙用。若明镜悬于高台。众生所见不同。如影像随
人妍丑。是以凡小不了唯心。分别未亡。则依事识
见佛。故见如来应化之相。名为应身。以不知佛从
自巳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则见如来所现之色而
有分齐。以见色有分齐故。不能尽知无分齐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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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了达唯心。情亡分别。则依业识见佛。名为报
身。既达唯心。则知相唯心现。故见依正报体。身色
相好。众宝庄严。一一广多无量。一一称性无量。此
即随机示现依正报相。无边无尽无有分齐也。非
唯依正用相周遍。随机所应。亦常能住持。不毁不
失。是则机有大小。识有粗细。见有优劣。故致用有
报应。亦犹天地之无私。由万物之自私耳。如是下
牒明报用之因结名。谓如上功德报相。皆由无漏
因行。及本觉不思议熏所成。以具无量乐相。故说
为报也。】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
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
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
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然此菩
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净心。所见微妙。
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若离业识。则无
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此重明报应之用不同。亦显法身离于用相也。又
为下。明应用不同。盖前明应用。虽通凡小。由所见
差别不分。故此重明。以分凡圣。谓二乘所见之相。
乃胜应身。凡夫随类名见。乃劣应身。佛身虽同。而
所见各别。以其非受乐相。故说为应也。复次下。明
报用不同。盖前明报用。虽通三贤十圣。亦所见差
别不分。故此重明。以分优劣。谓三贤菩萨。虽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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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法故。知彼依正庄严之相。悉唯心现。无来无
去。亦无分齐。然犹未离法执分别。未入法身。故于
如来报用。但能少分而见。若离法执分别。得净心
地。则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十地。所见报用。最
极微妙。更无过者。故云见之究竟。非以无见无相
为究竟也。若离下。明法身离相。谓前依业识。故见
用相。优劣天殊。此离业识。则无见相。故唯一法身。
更无色相可相见也。】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答曰。
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身谓从本巳来。色心
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
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

【设问答以明离相不碍现相也。问曰下。牒上以问。
谓法身既离色相。云何能现报化色相耶。答曰下。
就体以答。盖以法身是报化色相之体。随机大小。
即无相处见报化相。故云能现于色。乃机自现耳。
所谓下。约色心不二。释成上义。谓色即智故。相即
无相。说名智身。智即色故。无相即相。说名法身遍
一切处。是则智身无相。不碍随机现相。色身有相。
不妨法身无相。则知智身色身。二而不二。以不二
故。随机所见。能现色相也。】

「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
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
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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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就随机示现依正庄严。遍融无碍。以结真如大
用也。初二句。总明随机现相。随心下。别明随机现
相。言所现之色无有分齐者。谓依前法身之所现
故。无有分齐也。言随心能示等者。谓法身离相。随
众生心现报化相。故云随心能示。则知应本无心。
随机示现也。十方世界等。即随机所现依正庄严
之相。虽各各差别。以称同法性。故皆无分齐。以无
分齐故。则此依正庄严之相。各各充遍法界而不
相妨。是则一多互遍。小大相融。此是真如自在之
用。必非众生心识分别能知。故前云不思议业相
也。】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
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
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
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此令观生灭之本。以入真如也。上巳别明二门。此
复令观生灭以入真如者。盖谓若不别明二门。则
无以开物信解。若不观察生灭。则无以悟入真如。
前解后證。法尔如斯。论主巧示。妙于兹矣。然此一
文。具标释结。复次下标。所谓下释。若能下结。于释
文中。有法喻合。所谓下法说。如人下喻明。众生下
合显。所谓推求五阴等毕竟无念者。令于生灭法
中以推其本也。盖五阴色心境界。即生灭法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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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生灭本也。然此令推生灭之本者。乃圣人拔本
塞源意耳。何者。谓一切诸法。由念而生。念若不生。
诸法自泯。故前文云。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
相。岂非拔本塞源之意哉。以心下。释无念所以。何
以推求五阴等毕竟无念耶。以心无形相。十方求
之终不可得。故于诸法推求。而毕竟无念也。如人
下。引喻合。两文虽正显无念。意含推求。且如迷方
者。谓东为西。而方不转故。则于东求西。西不可得。
喻迷心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故于诸法求念。而
毕竟无念也。若能下。谓未观察者。与真违背。未离
念者。不知无念。是以推求观察。即得随顺。故前云。
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也。至于念息
尘亡。于净心中了无念相。是以知心无念。入真如
矣。故前云若离于念名为得入。然则知心无念。唯
离念者方知。非馀所知也。】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
执。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
见。」

【此依我见总标二执也。初一句。牒前标章。一切下。
明邪执本。盖以邪执由于邪见。而邪见复由于我。
故云一切邪执皆依我见。然执见既依我有。若离
于我。则无邪执矣。是我下。总标二见。言人我见者。
谓五蕴和合。假名为人。我者主宰义。以不达五蕴
之中无实主宰。则于蕴中执有实我。而复依之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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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邪见。名人我见。此约初学凡夫未亡人我者言
之。不就所执而论也。言法我见者。法谓五蕴等法。
以不达此无实主宰。即执诸法以为实有。而复依
之起于法见。故名法我见也。】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脩
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
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
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
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色者。则无虚空
之相。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
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
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此破执空为性之见也。人我下。牒数徵起。一者下。
明起执缘。谓契经说法身寂寞如虚空者。为不知
法身寂然无相。见佛身色是实有者。故云尔也。而
闻者不达譬喻是破执之说。即执虚空是如来性。
云何下。明空相虚妄。谓虚空之相。因色妄有。本无
自体。亦非真实。故云是其妄法。体无不实。此即总
明空相虚妄。下即展转释成虚妄。对破邪执。显如
来性。何以虚空是妄。体无不实耶。以对下释也。盖
以虚空对色而有。则是妄无体。是心缘相。故非真
实。何以对色而有。体无不实耶。以一下释也。良以
色无自性。本来是心。空既对色而有。色本不有。空
岂可得乎。故云若无色者。则无虚空之相。是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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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有者。则体无不实也。何以色空俱不可得耶。所
谓下释也。谓一切境界。唯心妄动故有。不动则无。
故不可得。妄境既无。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即如
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岂同虚空无知之相者哉。
则执空为性之见破矣。】

「二者闻脩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
如之法。亦毕竟空。本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
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对治。明真
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闻脩多
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
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云何对治。
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此破性空相有之见也。二者下。明起执缘。谓契经
说世出世间一切诸法。乃至真如涅槃本来自空
离一切相者。为不知所说假名言相非真。执假为
实者。故云尔也。而闻者不达此破执之语。即执真
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对治。谓真如涅槃等
假名言相虽空。真如自体及本具性德不空。岂可
谓假相空。而真实之性亦空耶。则执性是空之计
堕矣。三者下。明起执缘。谓闻契经说如来之藏无
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如来所说差
别。即无差别故。即执藏性之中。具有色心差别之
相。云何对治。谓此所说一切功德之法。依真如生
灭二义说之。皆无差别。何者。若依真如义说。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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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法皆真如也。故上文云。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
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若因生灭义说。
则依业识差别相示。然虽对妄说有差别。而其德
相无相。故亦无有别。既依二义说之。俱无差别。讵
可谓藏性之中。而有色心差别之相也哉。则执有
色心差别之情亡矣。】

「四者闻脩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
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
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
巳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
义故。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
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
法。而使證会永息妄者。无有是处。」

【此破执性有染之见也。四者下。明起执缘。谓闻契
经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依性而有。不离真如。以
不解如来所说。真无自性。随缘成妄。妄无自性。全
体即真故。即执藏性之中。具有世间生死一切染
法。云何对治。谓如来藏中。唯有恒沙功德。以顺性
故。不离真如。而恒沙烦恼生死染法。依无明起。唯
是妄有。性自本无。以违性故。从无始来未尝与如
来藏相应。岂性中而有一切生死染法耶。若藏性
中有妄法者。则妄有自性。既有自性。而使證理契
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也。如是则执性有染之见
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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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者闻脩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
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
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云何对治。以如来藏
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
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
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此破始终生灭之见也。五者下。明起执缘。谓闻契
经说。生死涅槃。皆依性有。以不解如来所说。性与
生死二俱无始。涅槃与性二俱无终故。即执众生
有始。以见始故。复执如来涅槃有尽。还作众生。斯
由闻依真有妄之义。便谓真先妄后。故起始终之
见也。云何对治。谓生死既依如来藏有。而如来藏
无有前际。则无明生死。亦无有始矣。说三界外有
众生始起者。乃外道大有经说也。岂如来正教而
有此说乎。又涅槃亦依如来藏有。而如来藏无有
后际。则如来涅槃。亦无后际矣。岂如来所得涅槃
有其终尽。而还作众生者哉。故前云。非前际生。非
后际灭。如是则始终之见息矣。】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
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
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此破二乘法执之见也。法我见下。明起执缘。谓如
来依钝根二乘。伹为分别蕴中无我。令證人空。未
明法空。则说不究竟。故二乘人见五阴生灭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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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是以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对治。谓五阴
诸法。本自不生。今亦无灭。若是。则众生本来常住。
入于涅槃。而诸法本来常自寂灭。亦何得厌有著
空。而怖畏生死。妄取涅槃耶。斯则二乘法执之见
离矣。】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
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巳来。非色非心。非智非
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
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
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明绝待离言。假言引入之旨也。言究竟离妄执者。
谓前则随病设药。对空说有。对有说空等。虽能离
执。尚未究竟。今则空有双亡。药病齐遣。绝待离言。
故得究竟离于妄执也。当知下。谓染不自立。对净
以立。则染无自相可说。净不自立。待染而立。则净
亦无自相可说。以是染净皆无自相可说故。则一
切法亦皆相待而立。本非色心有无等故。毕竟不
可说也。盖谓诸法。若有染净色心等自相。可以言
说。既皆无自相。则言说无所施矣。所谓口欲谈而
辞丧。心将缘而虑亡。故前文云。一切诸法从本巳
来。离名字相。离言说相。又经云。诸法寂灭相。不可
以言宣也。或谓法既绝待离言。无相可说。何如来
广演言教耶。而有言说者。乃如来方便引导之意。
故经云。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则其言说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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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者。欲人即言亡言。即念离念。以归真如也。何以
离念得归真如耶。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
智。故须离念。得归真如也。】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萨
发心修行趣向义故。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
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證发心。信成就
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所
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
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
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
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
缘故能自发心。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
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此总标发心三相。先明信成就发心也。言分别发
趣道相者。谓道即诸佛所證菩提涅槃。发趣即菩
萨发心修行趣向。盖前虽显正治邪。若不明发心
趣向。则有解无行。如有目无足。岂到前所。故今分
别发心修行趣向佛道之相。令其依解修行。到如
来地。此即明立义分中之乘义也。略说下。总标发
心三相。信成就下。牒问能修之人。所修之行。及信
成发心。所谓下。答释上义。明发心因缘。谓依信位
不定聚人。有内外熏习。及前世善根之力。故信善
恶苦乐。影响无差。由是发起十善。厌生死苦。求无
上觉。兼得值佛。亲承供养。如是信心修行。经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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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而信心成就。上皆发心之因。以信心成就故。诸
佛菩萨教令发心。此依佛教之缘以发心也。或见
众生之苦。欲以大悲而救济故。能自发心。此依众
生苦缘以发心也。或因正法将灭。欲护四法久住
世故。而能自发心。此依正法灭缘发心。是皆发心
之缘。然于三缘中。随当一缘。即得发心。故云或也。
言护法者。所谓击大法鼓。修大法行。求大菩提。令
四法常住。名为护法。如是下。牒上发心。结成不退。
谓经万劫而信心成就得发心者。是由毛心不定。
以入正定聚矣。既入正定聚中。则具成佛正因。而
住不退位。故云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
应也。】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巳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
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
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
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
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
学他发心。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
失。堕二乘地。」

【上依胜机因缘俱胜发心不退。此明劣机因缘皆
劣发心不定也。若有下。明发心因劣。言善根微少。
此是德薄。烦恼深厚。即是垢重。如是之人。虽值于
佛。亦得供养。或求人天果报。或图息妄趣空。设有
求大乘者。以德薄垢重故。若进若退。心不决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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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而于中遇缘。亦有发心。
依何缘发。所谓下。明发心缘劣。或以色见佛。或住
相供僧。或随劣教。或学他迹。如是等发心。以不达
唯识。自无深心故。悉皆不定。何以不定。谓遇恶因
缘。或便退失初心。而堕二乘地故。悉皆不定也。恶
缘多种。难以定述。】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
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上明能发因缘。此明所发之心也。复次下。牒问所
发之心。略说下。答释所发之心。言直心者。不偏之
谓也。谓正念真如。不偏空有生死涅槃诸对待相
故斯即二行之本。若达此本。则修无所修。度无所
度。是为法界之行。无漏之因。故于三心。先明直心
也。言深心者。谓希欲不广。是浅非深。以乐修习一
切诸善行故。名为深心。又以所修一一称性。离能
所相。亦名深心。此即自利行本也。言大悲心者。谓
度心不普。是小非大。以欲救拔一切众生苦故。名
为大悲。又以悲心化无所化。称性无缘。亦名大悲。
此即利他行本。是知信成就人。住如来种。入正定
聚。故能发此三种心也。】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
假求学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
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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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得净。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
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
净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
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设问答以明理一惑异。须修众善也。问曰。上说体
相既皆无异。唯以直心正念真如足矣。何假广修
诸行耶。斯则理一何须众善问。答曰下。明惑异须
修众善答。先以喻明。次以法显。谓宝虽净而垢染。
若念宝不以方便磨治。终无得净。以况性虽净而
惑染。唯念性不以方便熏修。亦无得净。盖以垢遍
一切。须修众善以为对治。如悭以施治。乱以定治
等。能修诸善。对破诸垢。自然归顺真如。是犹宝离
垢秽。而得显宝体也。】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
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
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
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此依直心修无住方便也。言行根本方便者。谓观
法无生。离于妄见。依大智故。能断烦恼。超出三界。
而不住生死。此自利行也。观法缘合。业果不失。依
大悲故。修诸福德。摄化众生。而不住涅槃。此利他
行也。正观空时。万行沸腾。正涉有时。一道清净。是
则悲智双运。二利齐修。恒居生死。常处涅槃。一无
所住。故名无住。为二行根本。故云行根本方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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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随下。谓性本无住。由随顺法性。修无住行。故云
以随顺法性无住也。】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
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
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
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
法僧力所护故。能销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
痴障故。」

【此依深心修止作方便也。言能止方便者。谓未作
之恶。惭愧能止。巳作之恶。悔过不增。故云惭愧悔
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下。谓性本离过。
故随顺法性。修行方便。而远离诸过也。三者下。谓
未作之善。令其发起。巳作之善。俾令增长。故云发
起善根增长方便。何等善根。谓勤供养礼拜三宝
等。以爱敬淳厚心故。信得增长。故能志求无上之
道。非唯增信志道。又因三宝力护。得销业障。而善
根不退。以随下。谓性本离障。故随顺法性。修行方
便。而远离痴障。即是礼拜离我慢障。赞叹离谤毁
障。随喜离嫉妒障等。】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
众生。使无有馀。皆令究竟无馀涅槃。以随顺法性无
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
究竟寂灭故。」

【此依悲心修大愿方便也。言大愿平等方便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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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馀。此即大
愿方便。亦即长时广大心也。皆令究竟无馀涅槃。
此即平等方便。亦即第一心也。以随下。谓法性本
无断绝。以随顺法性故。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众生
而不断绝。此即长时心也。法性广大遍于一切。以
随顺法性故。发愿化度一切。使无有馀。此即广大
心也。法性平等无二。无有彼此。究竟寂灭。以随顺
法性故。发愿化度一切。皆令究竟无馀涅槃。此即
第一心也。以法性如是。故发愿度生之心。随顺法
性。亦如是矣。】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
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是菩萨未
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
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明菩萨示生脩短自在也。菩萨发是下。呈上发愿。
起下示生。谓菩萨随顺法性发大愿巳。而得少分
见法身者。以知众生与巳。真如平等。无有别异故
也。由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示从天入胎等八种
之相。而利益众生。然是初住菩萨。故未名法身。以
其下。释未名法身所以。盖初住留惑润生。则其过
去之业。未曾决断。随其示生。尚与变易微苦相应。
故非法身。然非众生业系粗苦。以有下。释非业系
所以。盖菩萨随愿示生。脩短自在。不同众生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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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系。而不得自在。是则虽非法身菩萨。亦非众生
业系也。】

「如脩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
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
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巳来。自涅槃故。」

【先引权说。次显实德也。盖发心菩萨。既入初住。毕
竟不退。而契经中。或说入住有退堕恶趣者。但为
警进初心懈怠之人。令彼恐怖发大勇猛耳。岂住
位之后。而实有所退堕者哉。又发心菩萨。既见法
身。了法平等。则一切障碍。即究竟觉。乃至菩萨外
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岂怯弱畏堕二乘之地者
乎。若闻佛道长远。久受勤苦。乃得涅槃。亦不怯弱。
何以故。以信知一切。本来涅槃。故不怯弱也。】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巳来。于
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
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
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
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蜜。
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
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此明解行发心也。初二句。牒名显胜。谓前则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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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此则行满入向。故知转胜。以是下。释解行转
胜所以。谓以菩萨从初正信。至十回向。位邻初地。
则于第一无数劫将欲满故。斯则胜前一万劫也。
由从初住随顺法性。修习四种方便故。故得于真
如法中。深解现前。斯则胜前信业果报也。由深解
现前。所修诸度一一离相。故云所修离相。斯则胜
前修行十善也。此二句。是总明解行。以知下。别示
其相。谓知法性体无悭贪等者解也。随顺修行檀
波罗蜜等者行也。盖以性离诸染。顺性修之。离能
所相。故一一行。皆到彼岸。名为解行发心。所言发
心者。前信满入住。发直等三心。此由十住以至回
向。发解行心。下由初地以至十地。发真等三心也。】

「證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證何境界。所
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證者无有境界。唯
真如智。名为法身。」

【此明證发心也。證发心下。牒释依位所證之理。或
谓真如无相。依何义故而说为境界耶。以依转识
说为境界。而正證者。惟真如智。名为法身。无有境
界也。言依转识说为境界者。谓正證之时。唯真如
智独存。无能所分别之相。若后得智。以能见心。反
缘所證。以有此能缘心故。便有真如影像当情。为
所缘境界。像虽不实。还似真如。祇据此义。说后得
智中。依于转识名境界也。如人饮水。正饮之时。不
能说其冷暖。饮水之后。方得说之。说时虽不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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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其如所说之水。还似所饮之水。即所谓变相观
空惟后得也。】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馀世界。供养诸佛。请
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
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
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
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證亦等。无
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伹随
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
差别。」

【明法身菩萨权实之德也。是菩萨下。明为众请法
德。谓菩萨于一念顷。能遍帝网刹中。而充满无馀。
供佛请法。其请法意。唯为开导利益众生。非求听
受美妙言辞也。或示下。明延促无碍德。谓菩萨或
延中示促。以为怯弱欲退众生。或促中示延。以为
懈慢不进众生。非惟只示延促方便。以权智广大
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盖以随机方便。
意趣难知。以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故不可思议
也。然权示虽有无数差别。实则因行所證。及与时
劫。皆悉同等。无有超过之法。何以无超过法耶。以
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或谓一切菩萨既
皆经三无数劫。何故所行亦有差别耶。但随下释
也。是知据实无别。权示则有无量差别矣。】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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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
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又是菩萨功德成满。
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谓以一念相应
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
十方。利益众生。」

【先明发心三相。次明究竟德用也。言微细之相者。
谓此三相非下位能知。故云微细。即所谓难知微
细也。一者下。谓真无分别智。能證真如。即自利德。
二者下。谓方便有分别智。能观根逗教。称机与益。
即利他德。虽能悲智双运。二利齐修。既业识未亡。
尚有微细生灭。故云业识心微细起灭也。又是下。
明菩萨寄位断惑。證智起用。谓十地菩萨悲智功
圆。故于色究竟处。示现世间最高大身。以究竟始
觉智。断最后无明。成一切种智也。以种智圆满故。
自然而起不思议用。周遍十方利益众生。盖以第
十地菩萨。寄位升进。正当此天。故于是中现高大
身。而成等正觉也。】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
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
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
种智。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
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
了。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
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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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
切种智。」

【设问答以显离念得名种智也。问曰下。谓虚空世
界。众生心行。各各无边。无有分齐。纵有心想。尚难
知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耶。斯则无念何名种智问。答曰下。明离念得名种
智答。谓法本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动心未息。妄
见境界。则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
能了。而如来动心既息。离于见相。则心无不遍。以
无想念。得心真实。则称合法性。以性照法。有大智
用。自然了知一切心行。而以无量方便。随诸众生
所应得解。开示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也。】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
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
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
切处。无有作意。故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
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
法身不现故。」

【设问答以明用唯心现也。问。若诸佛有自然业用。
充遍一切处者。则闻言睹相。无不获益。云何世间
而多不见耶。答。如来法身妙用。等遍一切。无有作
意。故说自然。伹依众生心现。众生心下。约法喻显。
镜喻机心。像喻业用。谓镜若有垢。色像不现。以况
众生心若有垢。用则不现。是则众生不见法身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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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当责于心。勿责于佛也。然上文为善根成熟信
满入住之机。分别发趣道相矣。自下为善根微少
修信未满之机。重说修行信心。使其信满入住。还
依发趣道相。以登正觉也。】

「巳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正定聚
众生。故说修行信心。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说信心
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
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
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
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云
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
者止观门。」

【此依前劣机以明信行也。初二句。结前生后。是中
下。明起说缘。谓此中正为修信未满。发心不定之
机。而说四信五行。故云依未入正定聚众生。说修
行信心也。何等下。问信行相。略说下。先明四信。言
信根本者。谓真如是万法之根。二行之本。若信乐
正念真如。则不住空有能所一切诸对待相。故于
四信。先令信根本也。二令信佛有无量功德。当常
乐念供养恭敬。求一切智。此信报佛。三令信法有
大利益。常当乐念修行诸度。此信教行二法。四令
信僧能行二利。应常亲近求如实行。此信大菩萨
僧。是知四信。非令空信。故一一皆云乐念求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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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也。言修行五门能成此信者。谓信而不行。是空
信矣。有信无行。信亦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
令修五行。以成四信也。云何下。徵列五门。】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
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
巳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巳能解。方
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
提故。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
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谄曲瞋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
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
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
妄起过罪故。」

【此徵释施戒之相也。先徵释施相。施有三种。初令
修资生施。若见下。令行无畏施。若有下。令行法施。
云何下。徵释戒相。谓不杀不盗等断三业之恶。即
令修摄律仪戒。若出家下。教离愦处静。修少欲知
足抖擞等行。而折伏烦恼。即令修摄善法戒。乃至
下。明护戒相。即令修摄众生戒。盖以自护戒相。亦
护众生。不令讥嫌。妄起过罪。故名摄众生戒也。】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
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云何修行进门。所
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彊。远离怯弱。当念过
去久远巳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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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复次若人虽修行
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
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
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
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
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此徵释忍进之相也。先徵释忍相。初忍逆境。亦当
下。通忍逆顺。所言利衰等者。谓得财名利。失财名
衰。谈恶为毁。谈善为誉。对面谈善曰称。对面谈恶
曰讥。逼迫为苦。适悦为乐。是则于利誉称乐。忍之
不喜。衰毁讥苦。忍之不瞋。二四合说。以成八风。谓
之风者。能击众生心海。起贪瞋烦恼浪故。今令忍
之。则八风不能动矣。云何下。徵释进相。先令进修
诸善。勇猛勿懈。当念下。令思惟策进。修善无疲。故
无性颂云。汝巳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
行苦行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此亦策进之意
也。复次下。对障重之机。明礼忏方便。以释进相。先
举众多障碍。是故下。令勇猛精进。修礼忏法。销灭
诸障。而增长善根也。】

「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
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
毗钵舍那观义故。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
相舍离。双现前故。」

【此徵释止观之相也。然止观不分合为一门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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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止观双修也。所言止者。谓观察诸法。从缘而生。
俱无自性。唯是一心。如是而观。自然于法无住。久
久不息。则外境自亡。内心亦寂。是则心境俱空。圣
凡齐泯。故云止一切境界相。此依真如门体绝相
义以修止也。言随顺奢摩他观义故者。释成止义。
即随顺空观耳。盖以天台三止。其体真止。即是空
观。故下文云随顺观察。又云智慧观察。皆止义也
所言观者。谓虽观诸法自性无生。而复即观因缘
和合业果不失。故广修诸善。广化众生。如是则染
净齐彰。心境俱现。故云分别生灭因缘相。此依生
灭门随缘起灭义以修观也。言随顺毗钵舍那观
义故者。释成观义。即随顺假观也。云何下。徵释方
便。以显正观。谓依二门修习止观。何云随顺耶。盖
以初修。虽止观不相舍离。而未淳熟。不能双现。故
名随顺。久习淳熟。止观双现。即名正观。是知初习
未成。名为随顺方便。成就双现。是为正观相应也。】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不依气息。不依形色。
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一切
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来无想。念念
不生。念念不灭。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
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
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此令依静坐以修止也。初二句。明修止外缘。处缘
既静。次宜正身端坐。勿曲勿耸。不左右侧。然后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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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正意。勿使外缘。故云端坐正意。言不依气息等
者。谓此中唯依真如绝相义。修体真止。故不依气
息形色等。及一切诸想。随念皆除。除想亦遣。何也。
以一切法。本离心缘生灭相故。亦不得下。谓非惟
不依气息形色及一切诸想。亦不得随心外念境
界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归正念。斯言念
起即摄。不得随心外缘而后摄也。是正念下。正示
体绝相义。令依之修止。谓当了知万法唯心。心外
无法。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可得。如是了知。依而进
修。是为体真止也。】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
随顺观察。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
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
所不能入。」

【此令依馀缘以修止也。若从下。谓从坐起行住之
间。二六时中。有所施作。常应正念修止方便。观察
唯心。久习淳熟。能令妄念不流。故云其心得住。以
心住故。心渐猛利。故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
恼。而信增不退。唯除下。上明修止得入。此明障者
不能也。】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
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
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或有众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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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
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
不为恼。」

【先显修止胜能。次略举魔事。以明对治相也。言依
三昧则知法界一相者。谓由前止观察唯心。得入
真如三昧。故能知法界一相也。言知一相者。谓知
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也。由知平等无二
故。则心不异缘。故即名一行三昧。故文殊般若经
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
一行三昧。当知下。显三昧能生。盖以真如是三昧
根本。故依而修之。渐渐能生无量三昧。或有下。略
举定中所现魔事。盖众生善根深厚。则于定中自
然不为诸魔外道等恼乱。以无善根力故。则为其
所惑乱也。云何惑乱。或现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
或现可爱之色。惑之以生染等。当念下。明对治相。
谓一切诸境。尚惟自心。何况坐中所现诸境。是故
观察唯心。魔境随灭。终不为恼。盖此唯心。乃通遣
之法故也。】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若说陀罗
尼。若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
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
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著世间名利之事。又令使人
数瞋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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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
胜行。更修杂业。若著世事种种牵缠。亦能使人得诸
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
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
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著。或令人食
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
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取不著。则
能远离是诸业障。」

【此广举魔事。以明对治相也。言魔事者。谓或现身
相以说法。或令得三昧神通。或令心性行事无常。
或令贪著世间名利。或令定中得食。身心爱著。或
令食无一定。色变不常。以如是众多义故。行者常
应智慧观察。言观察者。谓观诸境俱无自性。从妄
想有。毕竟是空。以如是观。则魔境自灭。故不堕于
魔网也。亦当正念。了境唯心。则魔界佛界。同一真
如。自然不取不著。故能远离众多业障也。】

「应如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著世
间名利恭敬故。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
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若诸凡夫不
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以修世间诸
禅三昧。多起味著。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
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此对伪显真。以劝修正定也。应知下。明邪定多染。
真如下。明正定离相。谓邪不离见。而真不住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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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爱。真无所得。邪有我慢。真无懈慢。邪定则贪
著浓厚。正定则烦恼渐薄。一一翻对。真伪昭然。若
人不习此真如三昧。而得入如来种性者。未之有
也。何者。以修世间诸禅三昧。依于我见。多起味著。
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知识所护。则起外道之
见。故必修真如三昧。方乃得入如来种性也。】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二者
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
鬼神之所惑乱。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
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六者于诸如来
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舍于骄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
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
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此明修止所得之益也。言修学三昧为佛菩萨所
护念者。谓此三昧。是诸佛菩萨修證根本。故修学
之者。常为佛菩萨所护念也。以能了法唯心。不取
不著。故不为诸魔外道等之所惑乱。能契悟深理。
断相续心。故得不谤深法。而薄罪业障。由深信真
如。心离分别。故能断诸疑惑。灭恶觉观。而信得增
长。又能达法无生。心离忧悔。故于生死中勇猛不
怯。了法平等。心离骄慢。故不为他人所恼。离诸爱
染。不著世乐。故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深入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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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逐世缘。故不为外缘之所惊动也。】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沈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
远离大悲。是故修观。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
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
故苦。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
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欻尔
而起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
可乐。」

【此举偏修之失。而劝修四观也。盖止观二法。必须
双修。若唯修止。恐心沈没。懈于二利。故劝修观。修
习下。令观有为无常。故云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
臾变坏。一切下。令观心是苦。故云念念生灭。以是
故苦。应观下。令观三世所念之法。如梦如电。亦犹
于云。毕竟皆空。令观有身悉皆不净。无一可乐。作
是观巳。自然心不沈没。而修行众善。发起利生也。】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时来。皆因无明所熏习
故。令心生灭。巳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
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
是。甚为可悯。作是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
心离分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
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
义乐。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
巳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
馀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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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劝思物苦。令发悲愿。以修众善也。如是下。牒上
令思物苦。谓既观无常苦空不净巳。又当思念众
生为无始无明所熏。令心生灭。故受诸大苦。然众
生于三世中。虽受苦无量。无有边际。而不觉知。诚
为可悯。是故应当发广大愿以救拔之。言愿令我
心离分别者。令发直心。即不颠倒心也。遍于下。令
发深心。即广大心。尽未来下。令发悲心。即长时心。
令得下。即发第一心。以起下。牒上大愿。结劝进修。
故云。唯除坐时。专念于止。馀行住时。悉当观察应
作不应作也。】

「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所谓虽念诸法
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
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惬劣心过。远离凡夫
不修善根。以是义故。是止观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
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此劝依四仪圆修止观也。若行下。依四威仪标止
观行。所谓下。释止观俱行之相。以即止而观故。虽
观诸法自性无生。而复即观因缘和合业果不失
故广修诸善。摄化众生。无修而修也。以即观而止
故。虽观缘合广修众善。而不妨能所两亡。二利齐
泯。修无所修。斯则约修以明止观也。若修下。约对
治以明止观。盖凡夫由不达诸法无生。而贪著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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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二乘由不了无生。则怯畏生死。故今示即观之
止。令凡夫修之不著世间。二乘修之不怯生死。故
云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也。若
修观者下。亦治二过。谓治二乘惬劣之心。令普观
众生起于大悲。亦治凡夫懈怠之习。令观无常等
策修善行。故云对治二乘不起大悲。远离凡夫不
修善根也。以是下。牒上结成俱相。以是止观能治
凡夫二乘诸心过故。则知止观共相助成。而不相
舍离矣。盖以止助观。观不离止。则不住生死。以观
助止。止不离观。则不住涅槃。既而止观俱行。不住
生死涅槃。则能究竟无上菩提。反此。则止观不具。
故无能入菩提之道也。】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
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
难可成就。意欲退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
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
永离恶道。如脩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
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
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
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为怯退之机。以示专念方便也。复次下。明怯退
意。当知下。标指摄护方便。如脩多罗下。引经證成。
若观下。对专念显胜。言初学是法等者。谓是法通
指前五门法。以修此五门。能成四信。故云欲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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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言其心怯弱等者。谓众生于生死中创起觉悟。
惑业则无始积集。善行则方将修学。境彊心弱。障
重力微。在于修心。宁无怯惧。况娑婆世间。不常值
佛。既不值佛。法岂得闻。如是则苦轮易就。正信难
成。故意欲退也。如来为是等辈。即以专念方便而
摄护之。令其专意念佛。随愿得生他方佛土。永离
恶道。既生佛土。则常得值佛。故终无有退。此即十
信不退也。若观下。谓前唯专念。此兼理观。理观则
胜前专念。故勤而修之。毕竟得生。住于正定。而入
十住不退矣。正宗文竟。下乃流通分也。】

「巳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
佛秘藏。我巳总说。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
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
竟得至无上之道。若人闻是法巳。不生怯弱。当知此
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假使有人能化三
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
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复次若人受持此
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
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
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
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此为懈慢不进之机。举益以劝修也。初二句。结前
生后。如是下。牒结前说。若有下。总显三慧之益。盖
此论所明一心二门三大等旨。乃诸佛所證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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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故欲正信离谤究竟无上道者。当持此论思
量修习也。若人下。别显闻慧之益。谓论所明理。乃
诸佛成道之本。则闻而不怯者。当绍佛种。故为诸
佛之所授记也。假使下。举化人之功。别显思慧之
益。谓化人行善。是有漏善。食顷思法。乃无漏因。如
是则思法之德。超化人之功甚多。故不可为喻也。

复次下。别显修慧之益。谓依此论修。虽一日夜。以
称性故。则功无边量。岂可得说。是以诸佛于无量
无数劫。叹之亦不能尽也。何以故下。释叹不能尽
所以。盖法性功德无有尽故。修行功德亦无边际。
故叹不能尽矣。】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
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毁谤。以深自害。
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
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当知
过去菩萨。巳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
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
应勤修学。」

【此举谤毁之罪。而结信劝修也。其有下。举不信罪
苦。劝信诫谤。以一切下。释断绝三宝所以。盖此论
所诠。乃三宝种性。众生法身。诸佛依此而得涅槃。
菩萨因之得入佛智。故谤毁不信。则是断三宝种
性。毁佛涅槃。非惟自害。亦害他人。故所获罪报。经
无量劫。而受大苦恼也。当知下。结信劝修。谓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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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既皆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亦应依此
而修学也。】

「 诸佛甚深广大义
 我今随顺总持说
 回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众生界」


【此总结回向也。前二句。总结所说。谓此略论。乃随
顺如来所说深广之义。而以少言辞总摄集之。故
云甚深大义。随顺总说也。后二句。回造论之功而
向众生。盖菩萨本为众生。除疑舍执。起大乘信。而
离苦得乐。故造斯论。是以论成。即愿造论之功。称
同法性。普向一切众生。令其见者闻者。各各信解
修行。而證入真如三昧。以究竟无馀涅槃也。】

大乘起信论纂注卷下(终)
* No. 762-A

昔密藏开公始创刻藏道场于清凉妙德。余尝驻
锡其间。因与二三法侣讲斯论记。而开公亦预焉。
每至隐奥乖隔处。公即为诸学众。设难问辩。委曲
搜扬。讲甫毕。公启余曰。斯论文辞简要。义理宏深。
诚诸大乘经之关键也。但分文析义。科节太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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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疏记未合。恐披览者难为融会。子能去繁就简。
融合疏记。如楞严纂注而纂集之。岂不幸甚。余遽
对曰。此胜举也。但愧才识闇短。操文不工。自非勉
力为之。则有辜雅意。纂注其容巳乎。未几。刻藏道
场南迁双径。而余亦寄迹于兹。每禅诵之隙。即游
神斯典。研穷反复。颇得其端。由是分章释义。录实
芟繁。融贯论文。会通疏记。三经寒暑。注藁始成。非
敢刻木流通。将以自备观览。适抱石云公。孝若茅
君。见而心喜。慨然捐赀。欲以梓行。余因嘉缁素乐
法之诚。遂授梓以就正诸方也。

万历巳亥孟夏望日寓双径沙门真界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