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识等灭。合动相灭也。智性不坏者随染本觉神
解之性名为智性。是合湿性不坏也。次释不思议
业相中。依智净者。谓前随染本觉之心。始得淳净。
是始觉智。依此智力现应化身。故言无量功德之
相。此所现相。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言无断。如金
鼓经言。应身者。从无始生死相续不断故。一切诸
佛不共之法能摄持故。众生不尽。用亦不尽。故说
常住。宝性论云。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谓得解脱。远
离烦恼障智障。得无障碍清净法身。是名成就自
身利益。何者成就他身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益
巳。无始世来。自然依彼二种佛身。示现世间自在
力行。是名成就他身利益。问。始得自利巳。方起利
他业。云何利他说无始耶。解云。如来一念。遍应三
世。所应无始故。能应则无始。犹如一念圆智。遍达
无边三世之境。境无边故。智亦无边。无边之智所
现之相。故得无始亦能无终。此非心识思量所测。
是故名为不思议业也。】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云
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
现。非觉照义故。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
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
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
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
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四者缘熏习镜。谓
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次明性净本觉之相。于中有二。一者总标。二者别
解。初中言与虚空等者。无所不遍故。犹如净镜者。
离垢现影故。四种义中。第一第三。依离垢义以况
净镜。第二第四。依现像义亦有净义也。别解之中。
别显四种。此中前二在于因性。其后二种在于果
地。前二种者。明空与智。如涅槃经言。佛性者第一
义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智者见空及与不空。愚
者不见空与不空。乃至广说。今此初中言远离一
切心境界相者。即显彼经第一义空也。无法可现
非觉照义者。是释不见空与不空也。第二中言一
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者。是释彼经智慧者见空
及与不空。如彼经言。空者一切生死。不空者谓大
涅槃故此中伹现生死境界。既现于镜。故言不出。
而不染镜。故曰不入。随所现像。同本觉量。等虚空
界。遍三世际。故无念念之失。亦无灭尽之坏。故言
不失不坏常住一心等也。上来明其净镜之义。又
一切下。释因熏习义也。第三中言出于二碍淳净
明者。是明前说因熏习镜出缠之时为法身也。第
四中言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心者。即彼本觉显
现之时。等照物机。示现万化。以之故言随念示现。
此与前说不思议业有何异者。彼明应身始觉之
业。此显本觉法身之用。随起一化。有此二义。总说
虽然。于中分别者。若论始觉所起之门。随缘相属
而得利益。由其根本随染本觉。从来相关有亲疏
故。论其本觉所显之门。普益机熟不简相属。由其
本来性净本觉。等通一切无亲疏故。广觉义竟。
四种镜中。第二因熏习者。此性功德。能作正
因。熏众生心能起厌乐。及诸加行乃至佛果。言
因熏习。一切诸法悉于中现。故名为镜。如华严
云。譬如深大海。珍宝不可尽。于中悉显现。众生
形类像。甚深因缘海。功德宝无尽。清净法身中。
无像而不现。正谓此也。第四缘熏习者。始起圆
智。作增上缘。熏众生心令起厌乐。及诸加行乃
至佛果。故名缘熏。此诸行德不离圆智。是彼智
影。故名为镜。如佛地经说大圆镜智能起一切
众生诸善法影。此之谓也。馀二种镜。义显可知。
△次释不觉。于中有三。先明根本不觉。次显枝末不
觉。第三总结本末不觉。】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
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
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
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
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初中亦二。先明不觉依本觉立。后显本觉亦待不
觉。初中有三。谓法。喻。合。初中言不如实知真如法
一故者。根本无明。犹如迷方也。不觉心起而有其
念者。业相动念。是如邪方。如离正东无别邪西。故
动义是业义。故言心动说名为业也。觉则不动者。
举对反显。得始觉时。则无动念。是知今动。只由不
觉也。动则有苦者。如得寂静。即是极乐。故今云动
即是苦也。业相是无苦。无明是无集。如是因果俱
时而有。故言果不离因故。然此业相虽有动念。而
是极细。能所未分。其本无明当知亦尔。如无想论
云。问。此识何相何境。答。相及境不可分别。一体无
异。问。若尔。云何知有。答。由事故知有此识。此识能
起一切烦恼业果报事。譬如无明常起。此无明可
欲分别不。若可分别。非谓无明。若不可分别。则应
非有。而是有非无。亦由欲瞋等事。知有无明。本识
亦尔。故此等文意。正约业相显本识也。第二能见
相者。即是转相。依前业相转成能缘。故言以依动
能见。依性静门则无能见。故言不动则无见也。反
显能见要依动义。如是转相虽有能缘。而未能显
所缘境相。直是外向。非托境故。如摄论云。意识缘
三世。及非三世境。是则可知此识所缘境不可知
故。此言不可知者。以无可知境故。如说十二因缘
始不可知。此亦如是。是约转相显本识也。第三境
界相者。即是现相。依前转相能现境界。故言能见
故境界妄现。如四卷经言。大慧。略说有三种识。广
说有八相。何等为三。谓真识。现识。分别事识。譬如
明镜持诸色像。现识处亦复如是。又下文言。譬如
藏识顿分别知。自心现身及身安立受用境界。
顿分别者。是能见相。自心及现等。是境界相。
瑜伽论中亦同此说。如是等文。是约后二相说。
此二虽有二分。不离业相。是唯量门。业相虽无
能所。含有二分。是唯二门。此三皆是异熟识摄。
但为业烦恼所惑义边。不别业相动转差别转
相等异。是故总说为异熟识。为无明风所动义
边。从细至粗动转差别。是故细分立三种相。又
此三但为无明所动。故在第八。后六乃为境界
所动。故在七识。即由是义。故说七识一向生灭。
不同梨耶俱含二义也。
此论下文明现识云。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
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
前故。如是等文。约于现相以显本识。如是现相既
在本识。何况其本转相业相。反在六七识中说乎。】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
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相续相。依于智
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
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计名字
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依于名
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
果。不自在故。」
【次明粗相。于中亦二。总标。别释。初言以有境界缘
者。依前现识所现境故。起七识中六种粗相。是释
经言境界风所动七识波浪转之意也。
以有境界缘故生六相者。前细相中。依能见
现境界。非境界动能见。此后六相。为彼所现境
界所动。非此六种能现彼境。别义如是。通而言
之。彼亦还依自所现境。此还能作自所依境。今
此论中。宜就别门。故言有境界故生六种相。
次别释中。初之一相。是第七识。次四相者。在生起
识。后一相者。彼所生果也。初言智相者。是第七识
粗中之始。始有慧数分别我尘。故名智相。如夫人
经言。于此六识及心法智。此七法刹那不住。此言
心法智者。慧数之谓也。若在善道。分别可爱法。计
我我所。在恶道时。分别不爱法。计我我所。故言依
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也。具而言之。缘于
本识。计以为我。缘所现境。计为我所。而今此中就
其粗显。故说依于境界心起。又此境界不离现识。
犹如影像不离镜面。此第七识直尔内向计我我
所。而不别计心外有尘。故馀处说还缘彼识(别记云。但
就我执之境。故说缘识。除我所执境。故不说亦缘境界)。问。云何得知第七末
那。非但缘识。亦缘六尘。答。此有二證。一依比量。二
圣言量。言比量者。此意根必与意识同境。是立宗
也。不共所依故。是辨因也。诸是不共所依。必与能
依同境。如眼根等。是随同品言也。或时不同境者。
必非不共所依。如次第灭意根等。是远离言也。如
是宗因譬喻无过。故知意根亦缘六尘也。
若言此意与意识不必同缘者。亦可眼与眼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
故。」
【第三总结。如前所说六种粗相。依于现相所现境
起。三种细相。亲依无明。如是六三。总摄诸染。是故
当知无明住地。能生一切染法根本。以诸染相虽
有粗细。而皆不觉诸法实相。不觉之相是无明气。
故言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第二依义别解有三分内。第一略明功能。第二广
显体相。如是二分竟在于前。】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
异相。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
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脩多罗中。
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
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
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
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
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
故。」
【第三明同异相。此中有三。总标。列名。次第辨相。辨
相之中。先明同相。于中有三。一者引喻。二者合喻。
三者引證。第二中言无漏者。本觉始觉也。无明者。
本末不觉也。此二皆有业用显现。而非定有。故名
业幻。第三中言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法者。如
大品经言。以是智慧。断一切结使。入无馀涅槃。元
是世俗法。非第一义。何以故。空中无有灭。亦无使
灭者。诸法毕竟空。即是涅槃故。又言。何义故为菩
提。空义。是菩提义。如义。法性义。实际义。是菩提义。
复次诸法实相。不诳不异。是菩提义故。当知此中
约于性净菩提。本来清净涅槃。故诸众生本来入
也。非可修相者。无因行故。非可作相者。无果起故。
毕竟无得者。以无能得者。无得时无得处故。亦无
以下。犹是经文。而非此中所證之要。但是一处相
续之文。是故相从引之而巳。明异相中。先喻。后合。
合中言随染幻差别者。是无漏法。性染幻差别者。
是无明法。何者。本末无明。违平等性。是故其性自
有差别。诸无漏法。顺平等性。直置其性。应无差别。
伹随染法差别之相。故说无漏有差别耳。谓对业
识等染法差别。故说本觉恒沙性德。又对治此诸
法差别。故成始觉万德差别(别记云。是故无漏。伹随彼染而有差别。不
由自性有差别也)。然如是染净。皆是相待。非无显现。而非
是有。是故通名幻差别也。
上来广释立义分中是心生灭竟在于前。
△此下第二释其因缘。于中有二。先明生灭依因缘
义。后显所依因缘体相。
△初中亦二。总标。别释。】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初中言因缘者。阿梨耶心体变作诸法。是生灭因。
根本无明熏动心体。是生灭缘。又复无明住地诸
染根本起诸生灭。故说为因。六尘境界能动七识
波浪生灭。是生灭缘。依是二义以显因缘。诸生灭
相聚集而生。故名众生。而无别体。唯依心体。故言
依心。即是梨耶自相心也。能依众生。是意意识。以
之故言意意识转。
△以下别释。于中有三。先释依心。次释意转。后释意
识转。】
「此义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
【初中言阿梨耶识者。是上说心即是生灭之因。说
有无明者。在梨耶识即是生灭之缘。欲明依此因
缘意意识转。故言以依阿梨耶识说有无明。上总
标中略标其因。是故伹言依心。此别释中具显因
缘。故说亦依梨耶识内所有无明也(别记云。当知无明住地。非
七识摄。亦非为彼所熏种子)。】
「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
力不觉心动故。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
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
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
净法故。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
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
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巳经之事。忽然而
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
心则无六尘境界。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
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
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
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次释意转。于中有三。一者略明意转。二者广显转
相。三者结成依心之义。初中即明五种识相。不觉
而起者。所依心体。由无明熏。举体起动。即是业识
也。言能见者。即彼心体转成能见。是为转识。言能
现者。即彼心体复成能现。即是现识。能取境界者。
能取现识所现境界。是为智识。起念相续者。于所
取境起诸粗念。是相续识。依此五义次第转成。能
对诸境而生意识。故说此五以为意也(别记云。此中第五。犹
是意识。而约生后义。通入意中摄)。此意以下。第二广明。于中有二。
总标。别释。别释中言无明力者。举所依缘。不觉心
动者。释其业义。起动之义是业义故。转识中言依
于动心能见相故者。依前业识之动。转成能见之
相。然转识有二。若就无明所动转成能见者。是在
本识。如其境界所动转成能见者。是谓七识。此中
转相。约初义也。现识中
言能现一切境界者。依前转识之见。复起能现之
用。如上文言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当知现识依
于转识。非能见用即是能现。是故前言能见能现。
次喻。后合。合中言五尘者。且举粗显以合色像。实
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
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
长义故。」
【次释意识。意识即是先相续识。但就法执分别相
应生后义门。则说为意。约其能起见爱烦恼从前
生门。说名意识。故言意识者即此相续乃至分别
六尘名为意识。此论就其一意识义。故不别出眼
等五识。故说意识分别六尘。亦名分离识者。依于
六根别取六尘。非如末那不依别根。故名分离。又
能分别去来内外种种事相。故复说名分别事识。
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者。是释分别事识之义。以
依见修烦恼所增长。故能分别种种事也。上六相
内受想行蕴相从入此意识中摄。上来广明生灭
依因缘义竟。】
大乘起信论疏记会本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