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妙。其义云何。答此则旧德释成。何得称
为新异。故本疏云。又建立义。能建立彼所立
宗故。或顺益义。由立此因。顺益宗义。令宗义
立。是故名因。此则先成。岂云新解。
有人云。法性法尔必然之理者。方是正因。其
事云何。答此释未为尽理。如所作性因。立声
无常。对声显论。随一不成。岂作必然之理。
又理门论云。是故此中。唯取彼此俱定许义
则为善说。由是。若有彼此不同许定非宗
法。又云。唯有共许决定言词。说名能立。又方
便心论云。凡圣同解。方得为喻。喻则因相。故
知。不定唯取法尔必然之理。皆为正因。若唯
取者。应云法尔道理。言论即为善说。及能立
言词。何须共许。由此故知。虽非法尔。但诸过无违。能立宗义。俱共许者。即得为因。如见
自鹭。表水有无。见灯火处。表知热触。非于此
处。法尔有火。及以白鹭。此例非一。故知。不
定唯取法尔。
有人。释因中叙旧解云。言义智三。皆通生
了。皆名为因。云相传皆此分别。然汎尔对果
辨因。非无此义。若望此中。辨因相者。恐非善
说。何以知者。今所明因。望所立义。不望智
果。又云。若依亲生敌智。以释生因。恐为猛
浪。能生敌智。非唯因故。其义云何。答此亦未
闲疏中所说。疏中初虽汎说。然亦此因。各
具三相。阙一即非正取成宗。疏中自简云。
正取言生。正能立故。即是明因。望所立义。此
生智了。照解宗故。故正因体。言生智了。兼
亦通馀。能建宗果。故知。不是唯望智果。又虽
知。
大乘心镜论明八支。龙树菩萨造。罗什法师
译。捡之。一颠倒难有十种。一同相难(即理门第一同
法相似)。二异相难(即理门第二异法相似)。三长相难(即理门第三分别相似)。
四无异难。五至不至难。
六无因难。七显别因难。
八疑难。九未说难。十事
异难。二不实难有三。一显不许义
难。馀二难理门无。三相违难有三。
一未生难。二常难。三自
义相违难。理门所无。理门第七义准如实复
无。其中义旨如下当述。未捡如实。待后细
寻。然唯此斯释将故录。
因明义断
元久二年九月十八日书道了书本云以
兴善院僧都本书了。
正治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巳剋于超升
寺东别所书写了执笔信西。
同年七月十三日移点了。
抑当年者天下饥馑人力衰微而分括命毕
写功励微力移点道耳志趣所之有二大愿
当寺伽蓝造功速成兴隆正法惠命长远(是
一)顺次生中往生内院面奉弥勒心不退转
。
点本云。
点本奥记云。
兴福寺沙门齐顺敬发大愿书一切大小乘
经律论章疏等同寺觉诠依其劝诱以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