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义章-隋-慧远十使义十门分别(释名辨相一 三性分别二 利钝见修分别三 相应不同¶
十使义十门分别(释名辨相一 三性分别二 利钝见修分别三 相应不同¶ 第 582a 页
大乘义章卷第六
远法师撰
染法聚烦恼义中此卷有七门(十使义 十缠义 十障义 十四
难义 十六神我义 六十二见义 八万四千烦恼义)。
*** 十使义十门分别(释名辨相一 三性分别二 利钝见修分别三 相应不同
四 约境随界分别五 九十八使等分别六 缘缚不同七 成义差别八 发业润生九 因起次第十)
第一门中。先总释名。后辨其相。所言使者。如
地论说。随逐缚义。名之为使。盖乃就喻以
名烦恼。如世公使随逐罪人得便系缚。烦恼
亦尔。久随行人。系缚三有。不令出离故名为
使。毗昙成实亦同此说。故杂心云。使之随
逐。如空行影水行随。成实说言。使之随逐。
如母随子。亦如疟病鼠毒未发。如热铁黑
相。如种中牙。如债未还。此等皆是随逐义也。
有人释言。驱役名使。于义无爽。但非经论。名
义如是。次辨其相。使义开合广略不定。今就
一门且论十种。所谓身见边见邪见戒取见
取贪瞋痴慢及疑。言身见者。亦名我见。五阴
名身。身中见我取执分明。从其所迷故名身
见。故杂心云。于五阴中。审尔计著名身见
也。以见我故。从其所立亦名我见。相状如何。
身见有二。一众生著我。二法著我。于五阴中。
建立我人。名众生著我。于阴界入。取性执相。
名法著我。此二如前无我章中具广分别。言
边见者。断常乖中。故名边见。相状如何。若依
毗昙。唯于苦中计断取常。名为边见。若依成
实。一切法中。取断计常。皆名边见。故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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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边见品云。一切法常是名常见。一切法断
是名断见。一切法有是名常见。一切法无是
名断见。身与神异。身灭神在。是名常见。身与
神一。身灭神亡。是名断见。地水火风苦乐寿
命七分。是常是名常见。七分断灭。是名断见。
死后更作。是名常见。死后不作。是名断见。如
是一切皆名边见。问曰。无常横计为常。说为
边见。常计无常。何故非边见。此义如前八倒
章中具广分别。言邪见者。谬执乖正。故名邪
见。相状如何。如经中说。谤无因果一切诸法。
是其相也。问曰。五见斯皆是邪。何故谤无偏
名邪见。成实释云。此见重故。偏名为邪。言
戒取者。于有漏法取为能净。故云戒取。相状
如何。戒取有二。一者独头。二者足上。不依诸
见。直取苦行乌鸡戒等。以为圣道。说为能
净。名为独头。依诸见起。名为足上。诸见是其
戒取之本。戒取脚足。取此诸见。以为能净。名
足上也。问曰。戒取所取非一。或取苦行以为
能净。或取持戒。或取布施。或取礼拜粪扫衣
等。或取诸见。以为能净。如是非一。何故经中
但云戒取不说施取苦行取等。杂心释言。是
中略故。且云戒取。若具应言戒等取也。问曰。
等略以何义故偏就戒名不就馀者。释言。戒
行取执者多。故偏言耳。取云何。取多。诸内
道人多取持戒。以之为道。诸外道人。多取乌
鸡鹿狗戒等。以之为道。是故名多。自馀一切
苦行等事。唯外道取非佛弟子。是故名少。从
多立称。故名戒取。言见取者。取诸见等。以为
第一。故云见取。相状如何。见取有二。一者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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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二者足上。言独头者。不依诸见。直取有漏
下劣之法。以为第一。故名独头。如不净中妄
计为净。苦计为乐。无想天报谓涅槃等。言
足上者。依诸见起故名足上。诸见是其见取
之本。见取脚足。依此足上取为第一。名足上
也。问曰。见取所取非一。何故经中但云见取
不说馀者杂心释言。是中略故但名见取。
若具应言见等取也。又问。等略何故就见以
彰取名不就馀者。以从多故。一切世人。多
取己见以为第一。故偏说之。又取见者。心
则坚强。执固难舍。故偏说见。所言贪者。于境
染爱。名之为贪。贪相如何。于中广略开合
非一。或分为二。一爱己身。二爱所须。或分为
三。前二如上。加爱妻色。或分为四。前三上。
加爱亲戚。或分为五。前四如上。加爱名称。或
分为六。前五如上。加爱豪贵势力自在。或分
为七。前六如上。加爱死灭。如论中说。无有爱
等。或分为八。前七如上。加爱己见。或分为
九。前八如上。加爱善法。如说爱佛爱菩提
等。若广分别。贪有无量。若依大乘。此等一切
皆是贪使。若依小乘。善贪非使。又小乘中。
依如毗昙。唯贪是使。悭等非使。若依成实。
多欲恶欲悭著憍逸。如是一切皆是贪使。所
言瞋者。违境忿怒。故名为瞋。依如毗昙。唯瞋
是使。自馀忿恚恼恨嫉害。如是一切。斯不
名使。若依成实。忿恚恼恨嫉妒杀害狠戾专
执不忍不悦不调等事。悉是瞋使。大乘亦尔。
言无明者。依如毗昙。痴闇之心体无慧明
故曰无明。若依成实。邪心分别。无正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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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曰无明。何故如是。毗昙闇惑为过。成实唯
以取执为患。故说不同。大乘法中。痴闇取执。
并是过患。两义兼取。名义如是。体相云何。宗
别不同。所说亦异。有一论师。宣说无法。为无
明使。彼人所说。无智慧处即是无明。更无别
法。如人不语正名无语。是中更无不语法生。
成实论中。非破此义。经说无明为生死因。若
是无法。云何为因。若依毗昙。有二分别。一对
诸使以别无明。无明有二。一者不共。二者相
应。言不共者。于彼谛理及以色声香味触等。
缘而不了。不与一切诸使和合。名为不共。言
相应者。除前不共。自馀一切诸烦恼中无智
之心。与诸使合名为相应。二约境分别。无
明有二。一者迷理。于四真谛。闇惑不了。二者
迷事。于阴界入色香味等。不能正解。起诸业
行。此等皆是无明使也。依如成实。无明亦二。
一者取性。二者现起。言取性者。一切凡夫执
性之心。此之取性。遍通一切善恶无记三性
之心中。故彼成实无明品云。一切凡夫未
入空者。常有邪见。名为无明。彼文复言。贪中
无瞋。瞋中无贪。无明不尔。一切处有。明知。
是通。此之取性。是无明中根本正使。有人释
言。此取性者。是十使地。非无明使。彼人何故
作如是说。言此微细不能驱役往来生死故
不名使。此语不然。依何文證得知非使。如成
实中解无明使。正说于此。云何言非。若言此
是十使地故非无明使。与十为地。何妨是其
无明使乎。又若取性是十使地。不得说为无
明使者。三苦之中即行即苦。是三苦体。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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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非是三苦之中行苦所摄。然彼虽是三苦
之体。而得摄在行苦之中。此亦应然。若言取
性不能驱役令非使者。三有受生。皆由取性。
若离取性虽有诸业。不能牵果。是则取性驱
役最强。何为非使。又复论中。随逐解使。不
以驱役解释使义。驱役之言。自出人口。不关
经论。何为用此辨定是非。然彼论中。随逐解
使。随逐之中。无过取性。何为非使。以斯徵
穷。取性是使。不得言非。言现起者。作意而
生。止在不善。不通馀心。何者是乎。论文不
定。人释种种。有人释言。贪瞋痴慢及诸见中。
各有九品。分前八品。为无明使。第九一品。为
馀九使。此言定非。十使之中。皆有九品。云何
说言。贪瞋等中无前八品。无明使中。无第九
品。是大难解。又如论说。于欲界中贪瞋痴慢。
各有九品。断前六品。成斯陀含。断后三微。成
阿那含。若贪瞋等无前六品。竟何所断。无明
使中。无有后三。复何所除。以此推研。此言叵
依。又人复言。简去钝使。直就五见。随义以
分。五见之中前之八品。见心未明。不得名见。
但可说之为无明使。此同前破。又成实中。不
以闇障为无明使。何须分取不了之心为无
明使。又成实说。邪明之中。无正慧明。名为无
明。若五见中前之八品。见未成故非见使者。
前之八品。邪明未成。亦应不得说为无明。又
成实言。邪见未成。说之为疑。今云何言邪见
未成说为无明。以此推穷。定知。不以见前八
品为无明使。若尔用何以为无明。当知。无明
就诸使上。随义以分。无别心体。云何义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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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有三。一就馀九使。随义以分。馀九使中。有
闇障义。斯是无明。故因缘中无明支者。过去
烦恼。悉名无明。又论说言。一切烦恼。迷覆人
心。皆令盲冥。盲冥犹是无明义也。二三毒分
别。除贪除瞋。自馀一切。悉是无明。故论说
言。除贪除瞋。馀之八使。从舍生故斯名痴也。
三就邪见无正慧明。说为无明。此就五见。随
义以分。于五见中。邪心推求。斯名邪见。即此
五见。无正慧明。尽是无明。故论说言。邪见之
心。无正慧明。名无明也。若无别体。应无十
使。释言。义别故得有之。虽有三解。准依论
文。后释应是无明使体。成实如是。大乘法中。
无明有二。一事中无知。不解世法。二性结无
明。迷于理实。于中有三。谓粗中细。粗者与彼
四住相应。如小乘说。中者所谓恒沙无明。细
者所谓无明住地。此等皆是无明使也。问曰。
何故小乘法中。不染无知非无明使。大乘是
使。小乘法中。但为断除染污烦恼得灭。便
不用。不求如来一切种智。故不说使。大乘
法中。求佛种智。不染无知。障佛种智。故说
为使。言慢使者。陵物名慢。慢相云何。如涅
槃说。慢有八种。八名是何。一直名慢。二名大
慢。三名慢慢。四不如慢。五名憍慢。亦名傲
慢。六名我慢。七增上慢。八名邪慢。此义广释
如八慢章。所言疑者。于境不决。犹预曰疑。疑
有二种。一者疑事。如夜观树疑为是人为非
人等。二者疑理。疑诸谛等。小乘法中。唯取疑
理说为疑使。大乘通取皆须断。故十使名相。
辨之粗尔。
第二门中。三性分别。言三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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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善恶无记法也。若依毗昙。欲界地中身
边两见。一向无记不记。不因是见堕恶道。
故地论中。亦同此说。馀之八使。一向不善。上
二界中一切诸使。悉是无记。若依成实。三界
上下一切十使。悉是不善。故彼成实杂问
品云。身边二见是诸见本。云何无记。问曰。十
使若俱不善。善无记中取性无明是不善不。
有人释言。善无记中取性无明。是善无记。非
是不善。此义不然。凡言不善。违理为义。此既
违理。何为不得说为不善。若是不善。云何得
在善无记中。释言。性恶在于相善及无记中。
竟有何咎。若使性恶不得在于善无记中。生
灭行苦。亦应不在乐舍受中。以此类彼。其义
相似。问曰。若使善中取性是不善者。善与取
性为一为异。若当是一。取性不善。善亦不善。
善是善故。取性亦善。断取性时。善亦应断。若
当是异。取性便非相善之体。取性有漏。善应
无漏。释言。不定善据其相取性据体。体相别
故。不得定一。不定一故。善感乐受。性招行
苦。善资出世。取性障道。得出世时。断除取
性。善资不亡。不定异故。善业受果。必依取
性。取性是漏。善名有漏。善中取性。一异如
是。无记亦然。问曰。上界所有十使若是不善。
是不善为系上界为系下地。此义不定。上界
所有善无记中取性无明。性虽不善非起不
善。系属上界。若论现起。十使不善。系属欲
界。彼成实中欲界不善。得寄起故。问曰。若尔
上界起使系属欲界。是则上界应无烦恼。若
无烦恼。应是无漏。应是出世。释言。上界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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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唯属欲界。与上界合。故非无漏。又彼善
中有取性故。不名无漏。非无漏故。不名出世。
大乘法中。义有两兼。若望果报。同阿毗昙故。
大品云。上界十使。是其无记。对理而辨义同
成实。一切十使皆是不善。
第三利钝见修
分别。先辨利钝。依如毗昙。前五是利。推求性
故。后五是钝。非推求故。若依成实。总相兼
分相同毗昙。以实细论。前五唯利。后五种中
贪瞋慢疑一向是钝。无明不定。若就五见以
说无明。无明是利。彼说邪明为无明。故就馀
说者。无明是钝。大乘法中。俱有此相。若复通
论。十使之中。俱有利钝。数起名利。不数名钝
。
次分见修。如毗昙中。苦忍已去十五心
来。名为见道。须陀已上终至无学。名为修道。
若依成实。总相观谛。不得说言苦忍已去。
但得说言无想位中名为见道。修道如前。大
乘法中。初地见道二地已上。名为修道。见修
如是。就十使中。五见及疑。唯障见谛。名为见
惑。贪瞋慢痴。通障见修。障见谛者。判为见
惑。障修道者。判为修惑。毗昙法中。依见所起
贪瞋痴慢。能障见谛。缘事生者。能障修道。成
实法中。贪瞋痴慢皆带取性。取性重者。能
障见谛。取性微者。能障修道。大乘所说一切
烦恼。无不迷理。于中粗者。判为见惑。细为修
惑。问曰。此二起在何处。若依毗昙。见道已
前。二轮并起。须陀已上。单起修惑。成实法
中。文无定判。准义以分。见道已前。单起见
惑修惑成就而不现行。须陀已上。单起修惑。
问曰。何故毗昙法中。见谛已前二轮并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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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见前单起见惑。释言。毗昙约境分惑。迷
理生者。判为见惑。缘事生者。判为修惑。凡夫
本来常具此二。是故并起。成实法中。一切十
使。斯带取性。因皆迷理。但约轻重以分二
惑。凡夫所起一切烦恼。取性心重。入见道
时。重取永亡。故凡所起悉名见惑。圣人烦
恼取性轻薄。凡夫起惑不能如是。是故凡夫
不起修惑。但可成就。问曰。修惑由来未起。云
何成就。释言。见惑是修惑因。以有见因修果
定起。故曰成就。问曰。成实破毗昙家离欲
界欲初禅未现已得成就。彼文破曰。云何未
入已得成就。如人不识一字自言解书。是所
不应。准彼类惑。不应未起已得成就。释言。惑
心与善心异。不得相类。惑则久习坚强难断。
虽复未起。剋必当生。故说成就。善法难生。虽
有前因。未必当起故。未起者不名成就。不类
在斯。大乘法中见修二惑。凡时并起。无明住
地。先常行故。见谛已上。唯起修惑。见修如
是。
第四明使相应不同。于中有二。一约六
识以明诸使相应不同。依如毗昙。贪瞋二使
及相应无明。皆通六识。不共无明及馀七使。
唯在意地。若依成实。取性无明。遍通六识。自
馀一切。唯在意地。大智论中。同毗昙说。二对
五受以明诸使相应差别。言五受者。所谓苦
乐忧喜及舍。五识地中逼恼名苦。适悦名乐。
意识地中愁恼名忧。庆悦名喜。舍通六识。五
受如是。相应云何。依如毗昙。使与五受同时
相应。彼说。欲界具有五受。就此地中。不共无
明唯舍相应。疑使与彼忧舍相应。以疑恼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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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忧相应。息时在舍。故舍相应论言。欲界喜
粗疑细。是故不与喜受相应。在意地故。不与
苦乐二受相应。身边两见戒见二取。及与慢
使喜舍相应。异见畅心高慢揆意。故喜相
应。息与舍俱。故舍相应。非忧戚行。是故不与
忧苦相应。在意地故。非乐相应。邪见一使。忧
喜及舍三受相应。彼邪见人。闻有因果则生
忧恼。故忧相应。闻无则喜故喜相应。息与舍
合故舍想应。在意地故。不与苦乐二受相
应。贪与喜乐舍受相应。以通六识染著行故。
喜乐相应。息在舍故。与舍受相应。非违恼
行。是故不与忧苦相应。瞋与忧苦舍受相应。
对贪可知。相应无明。五受相应。以常遍故。彼
说。初禅无忧无苦。有馀三受。彼眼耳身三识。
身中犹有乐受。定内有喜。定外有舍。就此地
中。不共无明。唯舍相应。五见疑慢喜舍相应。
在意地故。问曰。欲界疑喜不俱。何故初禅疑
喜相应。论言。是中无馀根性。故与相应。彼说
定内无馀根性。不论定外。问曰。疑心不决。应
恼。云何得与喜受相应。释言。此喜非解理喜。
故得相应。虽与相应。但有喜体而无喜用。馀
禅亦尔。贪使及与相应无明。喜乐及舍三受
相应。彼无瞋使。所以不说。二禅地中。唯有喜
舍。于此地中。不共无明。唯舍相应。自馀一切
喜舍相应。三禅地中。唯有乐舍。于此地中。不
共无明。唯舍相应。自馀一切。乐舍相应。四禅
已上。唯有舍受。一切烦恼。皆舍相应。若依成
实前后相应。不在同时。从前受心生后十使。
相应不舍。故名相应。彼说。欲界乃至四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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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具五受。于中贪使。喜乐相应。瞋使与彼忧
苦相应。自馀八使。舍受相应。取性无明。五受
相应。空处已上。无有苦乐。有馀三受。于中贪
使。唯喜相应。瞋使唯与忧受相应。自馀八使。
唯舍相应。取性遍通。约识就受。辨之粗尔。
第
五约境随界分别。先对境论。境谓理事。理谓
四谛。事谓一切阴界入等。依如毗昙。身边二
见。唯迷苦谛。果处起故。戒取次宽。迷苦及
道。不迷集灭。何故如是。世间之人。多谓苦行
能尽往业。故说迷苦。如须跋等。或复有人。
取著诸见及施戒等。非真道法。以为真道。说
为能净。迷覆真道。故说迷道。是故论言。内
迷之者。见苦则断。外迷之者。见道方除。何者
内外。而复说言迷内迷外。释言。戒取缘有漏
生。苦谛是其有漏法中之理。理性故说名
为内。道谛是其有漏法外之理性故。说之为
外。若人直谓现受苦果酬其往因而得脱者。
名为内迷。良以受苦不能坏障得解脱。故取
为能坏。取为能脱。故说为迷。若人取彼持戒
等行。以为真道。说为能净。迷覆真道。故说
为外迷。彼内迷者。见苦之时。知苦不能坏
障得脱。彼见方断。外迷之者。见真道时。方知
戒等非真道。故彼见方断。是故说为道非道
净。世间无人取集能净。故不迷集。戒取之
人。为求灭果。终不取灭为能净因。故不迷灭。
又说。灭谛离过。清净非颠倒见。故不迷灭。问
曰。世人取苦能净名迷苦者。彼戒取人。取戒
取施取诸见等以为能净。彼戒施等体。正是
集。何故不得说为迷集。释言。有义。外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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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苦为能净。故名迷苦。戒施诸见体虽是集。
外道之人。不谓是集取为能净。转之为道。
方说能净。是故但得说为迷道。不名迷集。何
故如是。戒取之心。多傍教生。圣教之中。宣说
勤苦能出生死。是故即取苦为能净。佛经之
中。不说集因是能净。但说修道以为能净。
是故外道。不取为集说为能净。转之为道。
方说能净。不类在斯。问曰。外道虽取戒等
以之为道。本不缘道。云何得名迷道谛乎。
执此乖彼。故说为迷。问曰。毗昙说。理苦集为
苦集谛。不论其事。灭道亦然。而彼外道所取
苦行为能净者。乃是事。苦取持戒等。以之
为道。乃迷事道。不迷于理。云何得名迷苦
道谛。释言。有义。彼虽迷事。以事类理。故得
说为迷苦道谛。云何类乎。事苦既能治往
业。理亦应然。故说迷理。道中亦尔。如佛所
说。对治事道。非真道故。理亦应非。故说迷
理。何者是其事苦事道。何者是其理苦理道。
而言迷事类迷于理。从彼过去业烦恼因。得
六趣报。名为事苦。有为之法。念念生灭。前能
生后。义说为集。后从前起义说为苦。此是理
苦。六道报别。名为事苦。一切有为有漏之法。
但从前生莫问远近。斯名为果。于此果上。苦
无常等四义莫通说为理苦。就彼道中三十
七品。戒定慧等。名为事道。即彼事中道如迹
乘四义窴。通说为理道。理事如是。故说事
类迷于理。戒取如是。邪见见取及与疑使。
通迷四谛。邪见之心。谤无四谛。故名通迷。见
邪取之心。于果五阴。取为第一。名为迷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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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五阴。取为第一。名为迷集。取梵天等无
想天等。以为涅槃。名为迷灭。于彼戒取所立
之道。取为第一。名为迷道。又复取彼四谛之
下邪见等心。以为第一。从其所取。亦即名为
迷四真谛。问曰。若使取四谛下诸见为胜。便
从所取名迷四谛。戒取亦取四谛下见以为
能净。何故不言迷四谛乎。释言。不类。彼见取
者。即取诸见。以为第一。不转为道方说第一。
故随所取名迷四谛。戒取不尔。转之为道。
方说能净。故随所立名迷道谛。问曰。论中宣
说三见三随转。身见边见随疑有邪见随戒
取见取随。云何戒取唯迷苦道。见取通四。彼
言随者。小分言耳。于苦道下。得言见取随戒
取生。集灭谛下。但随邪见。若论疑使。通疑四
谛。自馀一切贪嗔痴慢。通迷四谛。及障修道。
若依成实。十使烦恼。通迷四谛。故彼成实
杂问品云。一切诸结。见灭谛时断。灭者是
其四谛之理。故通迷谛。彼说如何。如彼身见。
于果处起。即是迷苦。见我是常不从因缘生。
即是迷集。言我不灭。即是迷灭。以计我常无
道能除。即是迷道。边见亦尔。戒取之中。谓苦
能治。即是迷苦。不知邪行是苦因缘。即是迷
集。妄取邪行以为能净。即是迷道。以说邪行
为正道故。无心断除趣向灭谛。即是迷灭。馀
使如上。邪见见取及与疑心。唯迷四谛。贪
嗔痴慢。通迷见修。大乘亦尔。
次就界
论。界谓三界。依如毗昙。十使之中。瞋唯欲
界。馀使皆通。何故如是。如杂心说。上界无其
无惭无愧悭嫉忧苦六恼性。故又得禅定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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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养身。故无瞋恚。又慈悲成故无瞋恚。若依
成实。十使皆通。故彼成实杂问品云。上界
亦有妒嫉等。故有其瞋恚。云何知有。如彼梵
王语诸梵众。汝但住此之足。能令汝尽老死
边。莫诣瞿昙。即是嫉妒。嫉妒即是瞋使所
收。馀通可知大乘法中。虽无文證。理亦应
通。
第六门中。就前十使。辨明九十八使等
义。于中有五。一分十使为九十八使。二就九
十八使明十一遍。三就九十八使明九上缘。
四就九十八明十八无漏缘使。五就九十八
辨明百八诸烦恼义。初言分十为九十八者。
依如毗昙。彼前十使界行种别为九十八。界
谓三界。行谓五行。四谛修道名为五也。种谓
十种。将彼十使。随行分别。有三十六。苦下有
十。集下有七。所谓邪见见取及疑贪瞋痴慢。
灭下有七。与集相似。道下有八。谓前七上加
一戒取。修道有四。贪瞋痴慢。此等增减。广如
上释。此三十六。随界分别为九十八。欲界地
中具三十六。色界地中有三十一。谓五行下。
各除一瞋。馀者具有。无色亦尔。有三十一。是
故通合有九十八。毗昙如是。成实论中。但言
十使为九十八。不列名字。然彼宗中。十使烦
恼。俱迷四谛。并通三界。不知若为作九十八。
人家相传释有两种。一言十使在于九地。始
从欲界乃至非想。即为九十。修道四使已起
未起。离之为八。通前合有九十八使。何故修
惑不随地别。以非发业招生惑故。第二说者。
十使烦恼迷于四谛。即为四十。通修道中四
使烦恼有四十四。各有已起未起之别。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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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通本十使为九十八。既非经论。难辄依
信。辨相如是。
次就诸使明十一遍。如
毗昙说。苦集谛下见疑无明。说为遍使。遍使
不同离分十一。相状如何。苦下有七。所谓五
见疑及无明。此无明者。唯取不共及与疑等
相应无明。不取贪等相应无明。集下有四。
邪见见取疑及无明。无明差别义如前判。此
之十一遍。能缘缚自地之中五行烦恼。故名
遍使。问曰。何故唯说此等以为遍使。有二
种义。一缘真起。简苦集下贪瞋及慢。然十一
遍。亲缘谛生。苦集谛下贪瞋慢等诸见后起。
不亲缘谛。故不说遍。问曰。纵使不亲缘谛。说
遍何伤。释言。有以。苦集理通。贪瞋慢等不亲
缘故。缘缚不遍。是故不论。二苦集性。简灭道
下诸使烦恼。问曰。何故简灭道下诸烦恼
乎。彼缘灭道。不能遍缚五行烦恼。非是遍使。
所以简之。若依成实。四谛之下一切十使。
斯名为遍。问曰。遍使遍缘遍因有何差别。释
言。缘使二种相望。互有宽狭。缘则通于诸心
心法。故名为宽。但缘外境不缘相应共有之
法。故名为狭使则通缘一切外境。及缚相
应共有之法。故名为宽。局在见疑无明烦恼。
不通诸馀心心数法。故名为狭。若以缘使望
彼遍因。互为宽狭。使之与缘。缚三世一切
有漏。故名为宽。局在心法。不通非色非心之
法。故名为狭。设论遍因。通摄一切诸心心法
及生住等非心之法。故名为宽。于三世中。
前望于后。名之为因。非同时因。后非前因。故
名为狭。遍因如是。
次就诸使上缘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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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如毗昙。十一遍中。除身边见诸馀九使。能
缘上地。在欲界者。缘上八地。在初禅者。缘上
七地。乃至在于无所有处。缘上一地。非想地
中。无上地故。无上缘使。此等诸使。虽缘上
地。而不系缚。以其微细缘不及。一切上使。皆
不下缘。是所厌故。问曰。身见及与边见。何
故除之。以于自地果处起故。若依成实。一切
十使皆缘上生。亦缘下起。随其所缘。亦缘亦
缚。故彼成实杂问品云。如人贪心。贪于上
地。瞋恚之心。憎恶上地。亦以彼法。而自高举。
计彼有我。取为断常。故知。缘上。彼文复言。
色无色界。亦能缘于欲界境界。明知缘下。宗
别不同。各随一义。
次就诸使明其十八无
漏缘使。如毗昙说。九十八中。有十八使缘无
漏生。名无漏缘。何者是乎。灭道谛下各有三
种。邪见及疑不共无明。即以为六。三界各六。
故有十八。问曰。何故唯说此等为无漏缘。释
有四义。一缘真起。亲缘灭道。简灭道下贪瞋
慢等有漏缘使。二尽道。性尽者名灭。简苦集
下一切烦恼。三名不满。简道谛下戒取烦恼。
戒取所迷不通四谛。故名不满。四独作头。简
去见取。以见取使随他生故。故杂心云。贪
缘不应责。非为不饶益。寂静第一净。彼非无
漏缘。贪缘不应责者。贪于灭道。是功德法。非
贪使故。不应呵责。非为不饶益者。灭道非是
违损法。故不生瞋使。言寂静者。以寂静故。
不生慢使。言第一者。灭道是其身第一法
故。取为第一。而非见取。所言净者。灭道净
故。取之为净。而非戒取。是故唯说邪见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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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与疑使。为无漏缘。此等虽缘。而不系缚。无
漏微细。缘不得故。若依成实。十使烦恼。通缘
灭道。一切皆是无漏缘使故。彼成实杂问品
云。有人贪灭憎恶泥洹以自高便生慢心。
缘道亦尔。明知。贪等亦无漏缘。不独邪见疑
无明等。
次辨百八烦恼之相。如毗昙说。
于彼九十八使之上。加以十缠。即是百八诸
烦恼也。
第七次明缘缚不同。于中有三。一明
诸使相缘多小。二明诸使缚义不同。三明诸
使缚境差别。言多小者。如欲界中苦下十使。
一一皆为十四使缘。如彼身见。起已谢往。后
起十使皆得缘之。以同品故。集下四使。邪见
见取疑及无明。亦得缘之。以此遍使遍缘一
切有漏法故。馀皆不缘。以非自品非遍缘故。
身见既然。苦下馀九类。亦齐尔。上界除瞋十
三使缘。集下七使。一一亦为十四使缘。如彼
集下邪见烦恼。起已谢往。后起七使皆得缘
之。以同品故。苦下七遍亦得缘之。以广缘故。
馀皆不缘。以非自品非遍缘故。邪见既然。
馀六皆尔。上界除瞋十三使缘。灭下七使。
一一皆为十五使缘。自品四使。谓贪瞋慢及
与见取。以此自品有漏缘故。苦集谛下十一
遍使。亦得缘之。以广缘故。自品之中三无漏
缘。缘灭谛生故不缘使。馀非自品。非遍使
故。一切不缘。上界除瞋十四使缘。欲界道下
八使烦恼。一一皆为十六使缘。自品五使。谓
食瞋慢戒取见取。以此自品有漏缘故。并十
一遍。以广缘故。自品之中三无漏缘。缘道谛
生故不缘使。馀非自品。非遍使故。一切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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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界除瞋十五使缘。欲界之中修道四使。一
一皆为十五使缘。自品四使及十一遍。馀皆
不缘。以非自品非遍使故。上界除瞋十四使
缘。
次明诸使缚义不同。缚有二种。一者
缘缚。二相应缚。两义分别。一对非使。以辨二
缚。十使烦恼。缘外六尘。缘而系缚名为缘缚。
同时之中。缚想受等诸心数法。名相应缚。二
诸使相望。以辨二缚。于中略以四句分别。一
者缘缚而非相应缚。二者相应缚而非缘缚。
三者缘缚亦相应缚。四非缘缚亦非相应缚。
初言缘缚非相应者。就彼有漏缘使之中。除
其自品相应无明。自馀一切。更互相望。得相
缘故。名为缘缚。不同时故。非相应缚。有漏缘
使。望无漏缘亦是缘缚。得缘彼故。非相应
缚。不同时故。言相应缚非缘缚者。无漏缘中
邪见及疑。望其自品相应无明。是相应缚。以
同时故。非是缘缚。以无漏缘不缘使故。所言
缘缚。亦相应者。就彼有漏缘使之中。除不共
无明。自馀一切。望其自品相应无明。亦是缘
缚。亦相应缚。如彼身见。前起已灭。后起之
者。缘前身见相应无明。名为缘缚。后起身
见相应无明。缘前身见亦是缘缚。问曰。后
起相应无明不别缘法。云何能得缘前身见。
与后身见相应缘故。身见无明同时起者。名
相应缚。诸使齐尔。不共无明。望相应无明。无
相应义。是故除之无二无明一时并。故又不
共无明望于馀使。亦无相应义。是故除之。无
漏缘使。不缘有漏。是以不说。言非缘缚非
相应者。无漏缘中不共无明。望相应无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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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馀使。非是缘缚。缘无漏故。非相应缚。不同
时故。无漏缘中邪见及疑。除相应无明。望于
馀使。亦非缘缚。缘无漏故。非相应缚。不同
时故。
次就诸使缚境差别。于中有三。一
明诸使缚境总别。二约三世明缚不同。三随
六识明缚有异。言总别者。依如毗昙。贪瞋及
慢。是自相使。馀之七种。是共相使。云何自
相。论自释言。贪瞋及慢。别缘事生。不能总缘
一切法起故名自相。如彼贪心。要于所见所
闻境界。而起贪心。不能于彼不见不闻不思
惟处而起贪心。贪心既尔。瞋慢亦然。云何共
相。见疑无明。总缘一切境界法起故云共相。
依如成实杂问品中。应非此义。彼说十使
皆有总缘别缘之义。总皆名共。别皆名自。
不得偏说。如以贪使或时总缘四天下起。云
何定别。又彼论中。引长瓜经證贪瞋等。是总
烦恼。如我见人。闻一切有。皆生忍心。忍即是
贪。闻一切无心皆不忍。不忍是瞋。执我自高
则名为慢。又邪见人。闻一切无。心则贪喜。闻
一切有心则瞋恼。恃此自高。即是其慢。云
何名别。见疑无明当知。亦有别缘之义。云何
定总。是故十使皆有总别。成实如是。理实十
使皆有总别毗昙所说。从多言耳。次约三世
明缚不同。如毗昙说。贪瞋慢使。若过去者。于
彼三世有漏法中。唯缚彼使所缘境界所不
缘者。则无缚义。所缘定故。若现在者。亦于三
世有漏法中。唯缚彼使所缘境界所不缘者。
使则不缚。所缘定故。在未来者。有生不生。若
不生者。缘缚三世一切有漏。以未起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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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漏。一切皆有可缚之义。若论生者。随
缘别缚。譬如有人遥射体多人。若未放箭
多人皆有可射之义。若已放竟随所著者则
名被射。馀不著者不名被射。贪等亦然。未
起之者。通缚一切。当起之者。随缘别缚。自馀
七使。随在过去现在未来。皆缚三世一切有
漏。以彼见等共缚使故。此总相言。非是别
相。差别之相。如后门说。若依成实。三世十
使。一一皆缚三世有漏。次随六识相缚有异。
如论中说。五识之中贪瞋烦恼。若过去者。唯
缚过去五尘境界。若现在者。唯缚现在。若未
来者。则有二种。一者生法。二不生法。若生法
者。随缘别缚。若不生者。通缚三世色等五尘。
若在意地。十使烦恼。于三世中。随何世起。皆
缚三世有漏诸法。若无漏法缘而不缚。总相
如是。于中分别。贪瞋及慢。于三世法。别缘别
缚。见疑无明。总缘总缚。若依成实。十使烦
恼。唯在意地。一一皆能总缚三世。亦得别
缘。缚不同。辨之粗尔。
第八明其成义差
别。依婆蹉部。有三种成。一者人成。彼宗之
中。说有人故。二者结成。烦恼定故。三者事
成。境界定故。若依毗昙。有二种成。一者结
成。烦恼定故。二者事成。境界定故。毗昙法
中。不说有人故无人成。譬喻者。说唯有结成。
人事不成。彼宗之中。不说有人故无人成。境
界不定故无事成。如一境界。或时生贪。或时
生瞋。或时生痴。或复生慢。或复生善。是故不
定。以不定故。名为不成。依如毗昙。当分生
时。即名事成。成义如是。
第九明其发业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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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差别之相。先明发业。后辨润生。发业之中。
宗别不同。依如毗昙。修道烦恼。亲能发起身
口二业。缘事起故。见谛烦恼。不能亲发身口
二业。迷理惑故。故杂心云。修道烦恼。刹那
等起。起身口业。见道烦恼。作因等起。起身
口业。修道烦恼。云何名为刹那等起。前念是
其修道烦恼。后念即起身口二业。名刹那起。
见谛烦恼。但能远生。名因等起。不能亲生。故
非刹那。问曰。若使缘事烦恼动身口者。见谛
所断。贪瞋慢等。缘四谛下诸见而生。亦是
缘事。何故不能亲动身口。释言。有以。彼四谛
下贪瞋慢等。唯缘诸见。不缘色声香味触等。
是故不即起身口业。但能远起身口如是。意
业云何。彼宗之中思为意业。思是通数。皆与
一切烦恼相应。二轮烦恼。皆能起之。若依
成实。见谛烦恼。具能发起善恶二业。修道烦
恼。一向不能起不善业。何故如是。在凡夫时。
修道烦恼。但可成就。而不现行。是故不发。得
圣之时。修道烦恼。虽复现行。以轻微故。不发
恶业。善业云何。释者不同。有人释言。三果圣
人。但润凡时有漏善业。人天受生。不造新业
以之受生。此义不然。如成实说。三果圣人。一
切地中所有烦恼。随所断处。则不造业。以此
准验。定知修惑未断之处。得发善业。又复现
见诸学人等。得圣道已。修起八禅。用之上
生。云何不造。以彼圣人造善生故。修道烦
恼。得发善业。
次辨十使润生差别。若依
毗昙。于三界中。一切十使皆能润生。若依成
实。唯爱能润故。成实论杂问品云。唯爱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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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有相续。邪见等中。无如是事。地经论中。
亦同此说。故彼文言。爱水为润。若言受生。
痴见亦能起。彼文言。无明覆弊。我心溉灌。
第十明其相生次第。于中两门。一直就十使
明相因起。二约地以论十使之中因起如何。
无明为本。依无明故。便起疑使。依彼疑后
或生邪见。或起我见。依于我见。便起断常。说
为边见。由常见故。为我未来更求胜处。受持
禁戒。故起戒取。于彼戒取所取法中。计为第
一。便起见取。由见取故。顺则生贪。违则生
瞋。持此自高。便生慢使。一义如是。又更分
别。无明为本。因之起疑。疑后决定便入二中。
一入有中。便起身见。以身见故。说身死后或
时如去或不如去。若说如去。则是常见。说不
如去。即是断见。若见常者。为神修善。持戒苦
行。便起戒取。若见断者。以无后世。贪现五
欲。便生贪心。以贪心故。他侵生恼。便起瞋
心。二入无中。起于邪见。以邪见故。取邪为
正。便生见取。以见取故。恃己所见。欺陵他
人。便起慢心。因起如是。一切且然。未必皆尔
。
次就地别以论因起。地谓欲界乃至非
想。依如毗昙。同地之中。十使相望。皆得相
生。若望他地。上得生下。下不生上。上地命
终。得起下结。故言生下。要断下结。得上禅
定。得禅定已。方起上结。故不生上。十使之
义。略云如是。
*** 十缠义门分别(释名辨相一 对使垢料简同异二 缠依差别三 见
修分别四 六识分别五 就界分别六 就位分别七)
第一门中。先释其名。后辨其相。所言缠者。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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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缠心。名为缠。又缚行人。亦名为缠。以实通
论。一切烦恼。无非是缠。今据一门。且论十
种。十名是何。如杂心说。无惭与无愧睡悔
悭嫉掉眠忿及与覆是。上烦恼缠。内无羞耻
故。名无惭。外无赧惧说为无愧。眠之与睡。论
释不同。若依成实。心重欲眠。名之为睡。摄
心离觉。说以为眠。若依毗昙。一切烦恼。睡著
境界。不能堪忍。说之为睡。身心昏昧。略缘境
界。目之为眠。五识名身。意识名心。是二昏
昧。名为眠也。于作善事。追变名悔。于己身
财。坚著名悭。于他胜事。妒忌名嫉。躁动名
掉。愤恼曰忿。隐过名覆。名义如是。就此十
中。无惭无愧。是不善地。悭嫉忿覆是小烦恼
地。睡眠掉悔是别心数以此十种。有急缚义。
故说为缠。
次对使垢料简同异。此之一
义。广释如前六垢章中。
次对十使明依
不同。如毗昙说。无愧睡与眠。此三无明依掉。
悭及无惭。是从贪欲生。覆缠二使。依悔。即因
犹豫。忿嫉瞋恚。依明智之。所说论文如是。
以痴覆心。不知羞耻。作恶无愧。又以痴故。烦
恼起时。不自开晓。睡著境界。不能堪忍。说之
为睡。复以痴故。昏障覆心无所觉知。说以为
眠。是故此三同依无明。以有贪故。追求五欲。
不能止息。说之为掉。以有贪故。悭惜己物。不
能舍离。说以为悭。以有贪欲。于追求中。无有
羞耻。说为无惭。是故此三同依贪欲。以有愚
痴贪欲心故。作恶覆藏不知发露。说之为覆。
故说覆缠二使依也。所谓依于贪欲无明。以
有疑故。作善追变。说之为悔。故说悔心因于
十使义十门分别(释名辨相一 三性分别二 利钝见修分别三 相应不同¶ 第 589c 页 T44-0589.png
犹豫。以有瞋故。于他忿恼。说之为忿。忌他胜
己。说之为嫉。故说忿嫉依于瞋恚。若依成实。
覆悭二缠。是其贪使。忿嫉二缠。是其瞋使。馀
悉非使。
次就见修分别十缠。十缠之中。
无惭无愧睡之与掉。此之四种。通障见修。馀
之六种。唯障修道。若依成实。十缠烦恼通障
见修。
次就六识分别诸缠。若依毗昙。无
惭无愧睡掉及悔。通于六识。馀五在意。若依
成实。一切在意。五识中无从想生。
次就三界辨其通局。依如毗昙。睡掉二缠。
遍通三界。彼说。烦恼睡著境界。名为睡。故上
界有之。自馀八缠。唯在欲界。成实论中。虽无
文说。准义以求。上界但无睡眠及悭。得有馀
七。彼宗上界。有不善故有无惭愧。彼有疑
故亦得有悔。有瞋使故得有忿嫉。有贪使故
得有覆缠。不善乱心。故得有掉。
次就位
辨。依如毗昙。凡夫乃至斯陀之人。具足十缠。
那含之人。但有睡掉。无馀八种。罗汉全无。若
依成实。斯陀已前。相同毗昙。那含之人。断欲
结故。无悭睡眠。有馀七种。罗汉全无。问曰。罗
汉若无眠者。何故经中说罗汉眠。龙树释言。
眠有二种。一有梦眠。神应浑浊种种异见。二
无梦眠。静息而已。彼阿罗汉已舍梦眠。有无
梦眠。何故有此。论自释言。四大之身。法须
饮食眠息将养。是故有之。不为安稳著乐故
眠。论复释言。罗汉有二。一慧解脱。二俱解脱。
俱解脱者。具得八禅。以得禅故。得色界地微
妙四大来在身中。身则安乐。是故无眠。慧解
脱者。不得上禅。不得禅故。不得上界胜妙四
十使义十门分别(释名辨相一 三性分别二 利钝见修分别三 相应不同¶ 第 590a 页 T44-0590.png
大来入身中。是故有眠。罗汉如是。佛复云何。
龙树释言。佛永无眠。为化众生。示现有之。十
缠之义。略辨如是。
*** 十障义四门分别
第一释名。十障之义。出十地论。名字是何。
一凡夫我相障。二邪行于众生身等障。三闇相
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四解法慢障。五身净
我慢障。六微烦恼习障。七细相习障。八于无
相有行障。九不能善利益众生障。十于诸法
中不得自在障。初言凡夫我相障者。此对初
地无我真解。以我为障。我有二种。一自在名
我。谓八自在。此就用也。二自实名我。此据体
也。实有二种。一者理实。所谓佛性。是故经
言。我者所谓如来之藏。二者情实。所谓凡夫
妄情所立生法自性。论其理实。得之在圣。
妄情所立。起之在凡。为别真我。就人以分。
故举凡夫。凡谓生死凡鄙之法。夫谓士夫。
凡法成夫。故曰凡夫。此犹我人之别名也。执
实名我。取我体状。目之为相。碍圣名障。邪行
于众生身等障者。此对二地持戒净行。说彼
恶业。以为障也。恶业乖正。目之为邪。集起名
行。行起在缘。集必依具。言于生者。即是缘
也。言身等者。即是具也。举身统摄口意二
业。故名为等。碍彼戒行故名为障。闇相于闻
等诸法忘者。此对三地闻法之解。说闇为障。
心无慧明。故称为闇。闇状名相。此是障体。闇
心迷境。境谓闻等三慧之法。于此法中。不能
照了明记在心。故名为忘。解法慢者。此对四
地出世真證。说三地中解心为障。此解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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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能解法。取相而知。名解法慢。慢故是障。
前三地中。以我邪行闇忌为障。今此何故说
解为障。彼前三地。世间行故。以福舍罪。四地
已上。出世行故。以智舍相。是故不类。身净慢
者。此对五地十平等心。以彼四地取净为障。
前四地中。得净法身。取身净相。名为我慢。慢
故是障。微烦恼习者。此对六地十法平等说。
五地中取染净法分别。慢心以之为障。然慢
有三。谓上中下。前解法慢以之为上。障
于四地下忍之心。身净为中。障于五地中忍之
解。取染净慢。慢中最下。障六地中上忍之智。
六地所除。对前中上。故说为微。性是取慢惑
障之法。就过说恼。据微烦恼。显前中上。类亦
同然。俱是烦恼。何故前二说为慢乎。为障出
世。所除之障。随道取执。为过轻微。不同前三
性相俱违。故约所取以别其障。说为慢矣。
就初障慢类后皆尔。然此微是其粗家残气。
故名为习。细相习者。此对七地发起胜行。说
六地中乐空为障。以六地中得法平等于空
乐住。不能即空发起胜行。所以为障。取有为
粗。著空为细。细状名相。粗家残气目之为习。
然其所取。虽别空有。执性同故。犹得说为粗
家习也。言于无相有行障者。此对八地无功
用行。说七地中功用为障。第八地中。报行纯
熟。舍离功用。名曰无相。望于无相。名功用
修。以为有行。碍于无相。故目为障。不能善益
众生障者。此对九地无碍说法。以彼八地不
能为障。前八地中。虽能净土教化众生。不
堪无碍辨才益物。名为不能。以不能故。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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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障。言于诸法不自在者。此对十地自在之
智。说九地中无智为障。前九地中。虽复无
碍辨才说法。未能于佛所知深法照用无碍。
名不自在。又复不能受佛如来云雨说法。降
注法雨灭恶生善。名不自在。以不自在故说
为障。
第二明其立障所依。论主依何立此
十障。斯乃依于相续解脱二十二愚。立此十
障及第十一微细智障。二十二者。初地有二。
乃至佛地各有二种。是故通合有二十二。初
地二者。一众生著我法著我愚。是利烦恼。二
增上中恶趣起烦恼。烦恼有三。谓下中上。
中上烦恼。能发恶业。受恶趣报。对果名因。
名增上中恶趣烦恼。论主就初说为凡夫我
相障也。第二地中二种愚者。一者微细犯戒
行愚。是彼二地律仪戒障。二者种种业趣行
愚。是彼二地摄善摄生二种行障。不知种种善
恶业。故不能摄善。不能摄生。论主就初说为
邪行身等障也。第三地中二种愚者。一闻持
满足愚。障彼三地闻法解心。二欲爱愚。障彼
三地八禅定等。论主就初说为闇相于闻等
障。四地二者。一法爱愚。爱三地中闻法解心。
二正受愚。爱三地中禅定行等。论主就初
说为第四解法慢障。五地二者。一背生死向
涅槃愚。谓四地中取净之慢。障彼五地十平
等心。及障彼地大慈悲等利众生行。二者一
向背于涅槃向世间愚。障彼五地谛观等行。
论主就初说为第五身净慢障。六地二者。一
多行相愚。谓五地中。取染净等分别慢相。障
六地中十法平等。二不能观察多行生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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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中因缘行观。论主就初说为第六微烦
恼障。七地二者。一微细相行愚。谓六地中乐
空之心。障七地中十方便慧发起胜行。二无
相思惟方便行愚。障七地中修无功用。论主
就初说为第七细相习障。八地二者。一者无
相无开发愚。谓七地中功用行心。障八地中
无功用行。二自在愚。障八地中净佛国土
三自在行及十自在。论主就初说为第八有
行障也。九地二者。一不能于诸法及法名字
总持自在愚。障九地中智成就行。二乐说法
自在愚。障九地中说成就等。论主就后说为
第九不能善益众生障也。十地二者。一者大
神通愚。谓障十地神通无上有上行等。二者
微细秘密行愚。谓障十地七种智等。论主就
后说为于法不自在障。十地望佛亦有二愚。
一者一切尔炎微细正受愚。谓无明地。障彼
如来一切智德。二障碍愚。谓事中无知。障彼
如来一切种智。地论说言。第十地中有智障
者。当知是彼障碍愚也。立障所依。辨之粗
尔。
第三门中。言辨相者。开合不定。或云一
二乃至众多。所言一者。一切烦恼总为一障。
或分为二。所谓见修。十中初一是见谛惑。
馀之九种是修道惑。就业烦恼。亦得分二。第
二第八是其业障。馀是烦恼。或说为三。所谓
见爱及与无明。初一是见。第二能起犯戒。
烦恼即是其爱。后八无明。或说为六。世间有
三。出世亦然。三地已还名为世间。四地已上
名为出世。世中三者。一是解障。谓执我心障
无我解。二是行障。所谓邪行障于戒行。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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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智用之障。所谓闇相障彼三地明净之
知。出世三者。始从解法乃至细相。是其解障。
分别有无。障彼非有非无之解。二者行障。谓
于无相有行障也。障彼八地无功用行。馀之
二种。是智用障。不能利生。不知法故。或说为
十。始从我相乃至于法不得自在。或说二十。
谓二十愚广如上辨。若广分别。数别难穷。障
相如是。
第四明其除断处所。于中有五。一序
异说。二破邪执。三立正义。四难正义。第五释
通。言异说者。有人说言。此十障中障初地者。
初地始心无碍正断。乃至障彼第十地者。十
地始心无碍正断。何故得知涅槃经说。初依
菩萨以为凡夫。具烦恼性故知。地前一向不
断。又仁王中宣说地前。以为伏忍。故知不断。
又如地论三地中说。诸见缚者。初地时断。
明知。初障初地始除。又小乘中。障见谛惑。苦
忍已去无碍正断。障修道惑。斯陀行后无碍
正治。以小类大。其义相似。唯佛地障。十地终
心无碍正断。如来地中解脱證除。以佛无学
累外净故。此是一论。又复人言。障初地障。初
地始心无碍正断。乃至障彼佛地之障。佛智
初起无碍正断。故经说言。无明住地。佛菩提
断。此是两论。异说如是。
次破邪执。若
言初障。初地始心无碍正断。乃至第十。十地
始心无碍断者。是义不然。云何不然。如地论
中。对十一障。说十一地。远离初障。宣说初
地。乃至远离第十一障。说如来地。又如相续
解脱经中。对彼二十二种愚故。说十一净。二
十二愚。备如前列。对初二愚。说初地净。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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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彼最后二愚。说佛地净。若言十地作无碍
道正断十障。彼如来地亦应如是。而如来地。
望彼微障解脱證除非无碍者。十地亦尔。何
劳致疑。若言佛地是无学故累外證除全异
十地。十地望前。随分成处。更不进习。亦是无
学。与佛何别。又若佛地。是无学故。出处说
地。菩萨学中。断处说地。是则佛地。是无学
故。出处解脱。菩萨在学。应当断处说为解脱。
因果虽殊。同以出处为解脱道。因果虽异。何
为不得同就出处说为地乎。若言经说初依
菩萨具烦恼性令使地前全不断者。即涅槃
中宣说。地前虽未阶于初不动地。而能坏一
切生死。是故名为不可思议。云何不断。又
大涅槃解不到到。言不到者。谓大涅槃。所
言到者。菩萨永断贪欲瞋痴。是故能到。身口
意净。不犯四重五逆者。故能到不谤方等。
不求阐提。是故能到。何处菩萨永断贪等到
大涅槃。种性已上。此云何知。即彼文言。须陀
洹人八万劫到。乃至辟支十千劫到。此言到
者。到前菩萨所到涅槃。然彼须陀八万劫
到。乃至辟支十千劫到。到种姓地。名到涅
槃。故知菩萨永破贪等到涅槃者。种姓已上
永断贪等到于涅槃。云何不断。又华严中
辨十住义云。言菩萨最初发心便成正觉。见
法实相具足慧身等诸如来。云何不断。又华
严中宣说。地前有其永断。何故不依彼文
如何。华严经中辨十住义。十住位分在于习
种。彼偈说言。第四生贵真佛子。从诸贤圣
正法生。有无二边悉不著。永离生死出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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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不永。又地持中宣说。种性二障清净云
何不断。若言地前名为伏忍證不断者。即仁
王中说。至金刚悉名为伏。唯佛一人。方能永
断。应十地还悉不永断。经虽说伏。前立
义家地上名永。彼虽宣说地前为伏。何得于
中全无永断。又若宣说地前为伏。于中无永。
仁王宣说初二三地。以为信忍。应当无證。彼
名信忍。于中有證。彼虽说伏。何妨有永。又若
宣说地前为伏。于中无永。地经宣说。三地已
还悉是世间。但厌不断。应三地还亦无永断。
彼说为厌。于中有永。地前名伏。何为无永。又
若地前唯伏不永。则无无漏。若无无漏。大
力菩萨用何受于变易生死。以此一验。其理
足定。若言地论说诸见缚初地时断證非地
前。经中亦说。无明住地唯佛所断。乃至后身
犹被覆障。十地已还。应无断义。彼言佛断。十
地已还。实有断除。地论虽说见缚在于初地
时断。地前菩萨。何为不断。又地持云。先解行
住见如是法。如是缚断。见缚犹是凡夫我障。
彼论既说解行中断。云何说言初地已去无
碍正除。又地持中说。烦恼障有三处过。一
增上中恶趣烦恼过。过解行住入欢喜地。二
微细烦恼过。过远行住入不动地。三者微细
习气行过。过无碍住入第十地。彼增上中恶
趣烦恼。犹是初地二种愚中第二种愚。与彼
我相同障初地。恶趣烦恼初地出过。非始断
故。凡夫我相。亦应如是云何说言初地始断。
若言初地断处名过不以出处名为过者。是
则第二微细烦恼。二地已上渐次断除。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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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尽。应说二地以之为过不至八地。第三习
气。八地已去渐次断除。十地穷尽。应说八地
以之为过不至十地。然彼断处不名为过。而
至出处。方名过故。明知。第一恶趣烦恼。初地
出过。非是始断。又地持中说。解行住依世俗
禅。修习一切菩提分法。发诸大愿。断恶趣
报。入欢喜地。然彼所断。犹是初地二种愚中
第二恶趣烦恼之果。彼果既是解行中断彼
因。何为解行不除。又地持中说。解行住
有五畏等初地之障。彼云。解行行上忍时。断
此过相。入欢喜地。得欢喜故。是诸过相。悉
无复有。若初地障解行不断。云何说言解行
上忍断此过相入欢喜地。若初地上方始渐
断。云何说言得欢喜时诸过悉无。又地持
云。解行菩萨有软中上方便展转净解脱。非
无罪清净。欢喜住中。出障解脱无罪清净。
若初地障解行不断。云何得名展转清净。若
初地上方始断者。云何得名出障解脱无罪
清净不名无碍。又如七卷金光明经三身品
说。地前菩萨。闻法思惟修行精进。破懒惰障。
次破罪障。次破不尊重障。后破掉悔心障。破
四障已。入欢喜地。依欢喜地。拔利益障。已入
第二地。依第二地。破逼恼障。已入第三地。乃
至最后。依第十地破于一切所知之障。拔除
一切根本心障。入如来地。以斯准验。定知。初
障非是初地无碍正断。若言小乘障见谛惑
苦忍已去方始断除令大亦同者。此如后释。
又若初地无碍之道十三住。分判属初地。不
在解行。彼小乘中须陀人。进断欲界六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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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彼无碍道四果别分。应属斯陀不属初果。
斯陀进断欲界修惑七八九品。彼无碍道四
果别分。应属那含不属斯陀。那含进断上二
界结。彼无碍道。应属罗汉不属那含。然彼进
断上结。无碍四果别分。悉属下果。初地无碍
何为不得判属解行。乃令属后。说初地断。
又若初地障初地断者。彼无碍道。闻思修證
四种心中何心所摄。若用證断。便是證除。不
名无碍。若用修断。修为世间。为是出世。若是
出世。地论宣说。闻思修等。但是智因。能生
出世。而体不能满出世间。云何得判以为出
世。又地论言。不现三界心心数法分别修
智。名为世间修道之智。云何出世既非出世。
何得判之以属初地。若是世间。便属解行。何
得宣说初地正断。初障既非初地正断。乃至
最后微障亦然。此是一非。若言初地乃至佛
地皆依无碍正断诸障。是义不然。菩萨无
碍。备如前破。若当佛地无碍断者。便名佛智
以为金刚。何故宣说十地终心为金刚乎。又
大品云。无碍道中名为菩萨。解脱道中。名之
为佛。云何说言佛为无碍正断无明。经中说
言。无明住地菩萨断者。彼说證除。何关无碍
。
次立正义障有总别。所言总者。凡夫我
障以为一品。乃至障佛微细智障。各为一品。
所言别者。直就凡夫我相障中。品别百千。乃
至第十品别例然。唯第十一微细智障品定
为一。不别为多。以穷终故。障相如是。若对总
障以明断处。初地家障解行地满所修诸行。
为无碍道。正断彼结。故地持云。诸见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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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行时断。彼文复言。解行住中行下忍时。五
怖畏等诸过之相。增中忍时。中上忍时。下行
上忍时。断此过相入欢喜地。又彼复言。解行
住中有软中上方便展转净解脱故知。解行
无碍正断。初地心起解脱證除故。地持云。
五怖畏等一切过相。得欢喜时。悉无复有。
彼文复言。欢喜住出障解脱无罪清净。解脱
种种烦恼上缠故知。初地累外證除。凡夫我
障断处如是。乃至最后微细智障。十地终心
无碍正断。佛地證除。然彼最初无碍道者。义
说不定。若当分因以别。其果判属解行。若当
摄因以从果者。得言此道与彼初地为方便。
故判属初地。诸地无碍类皆同尔。若对别障
以明断者。就彼凡夫我相障中。品别无量。彼
初品者。解行终心无碍正断。初地始心解脱
證除。第二品者。即前證边。复有缘照对治心
起。为无碍道。断除彼结。无碍谢已。第二念中
真證心證心现为解脱道。證除彼结。第三品
者。即彼第二證心起时。复有缘照对治心生。
为无碍道。治第三品。彼心谢已。第四念中真
證心起。解脱證除。如是次第乃至十地治断
齐然。是故十地名为渐净。不同佛地顿得清
净。然第十一微智障者。局唯一品。金刚心起
无碍正断。种智初起解脱證除。更无异品。故
地持云。如来住者。顿得清净。不如馀住。渐次
清净正义如是。
次难正义。若言初障。解
行终心无碍断者。何故地前不名见道。不名
出世。不名欢喜。又若地前无碍永断。何故仁
王宣说地前以为伏忍。又若地前无碍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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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经说初依菩萨具烦恼名为凡夫不名
为圣。又若解行断初障者。何故地论说诸
见缚初地时灭。又若初障解行终心无碍断
者。彼小乘中障见谛惑。亦应以彼世第一法
为无碍道正断彼结。然小乘中。障见谛惑。
要苦忍等见道心断。大乘亦尔。何得异解
。
次解邪难以通正义。何故地前正断见
惑。而不得名为见道者。大乘法中见有二种。
一者解见。缘观谛理而断烦恼。二者證见。缘
观心灭真照现前。若通论之。解行终心。缘观
谛理断除见惑。亦得名见。故地持中。说诸
见缚解行时断。但大乘中。灭观真见方是出
世。出世分中。宣说见道。故解行中。虽能缘
见。不与其名。如七地中修无功用而不得名
无功用。何故不名为出世者。良以对彼灭观
真德为出世故。地前缘见三界心心数法为
体。故非出世。何故不名为欢喜者。正与惑对
未得出离。心无安泰故不名喜。如未来禅虽
断欲结以未出故无其喜支。此亦同尔。已能
永断。何故仁王说为伏忍。释言。地前具有
三义。一有断义。谓于四住增上及中并粗无
明渐次断除。趣入欢喜。故地持中。说种性
地二障清净。解行住中断诸过相。入欢喜地。
二有伏义。于细四住及中无明。但能遮伏未
能永断故。仁王中说为伏忍。三有未断未伏
之义。于彼四住微细习气及善烦恼并细无
明。未能断伏故。彼相续解脱经说。地前菩萨。
烦恼亦行。善法亦行。是故不名上波罗蜜。彼
仁王中。为别五忍。对后彰劣故。就伏边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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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忍。不可执此定言不断。若以仁王说为伏
忍。即令于中全无断者。仁王亦说金刚已还
皆名为伏。唯佛一人方能永断。十地已还。悉
应不断。彼说为伏于中有断。地前亦尔。何劳
致疑。又若仁王。宣说地前名为伏忍。即使于
中全无永断。仁王宣说初二三地名为信忍。
岂可于中唯信无證。彼说信处于中有證。彼
说伏处何为无断。何故经说。初依菩萨具烦
恼性名凡夫者。地前菩萨。虽断五住。无一住
中遍漏尽之处。名具烦恼性。非全无断。如小
乘中。贪瞋痴慢见谛道中虽分除义。由断不
尽不与断名。此亦如是。又复地前虽除六道
分段生死。残气犹在于六道中。无漏尽处故
名凡夫。非无圣德。论言。见缚初地断者。彼
说證除不关无碍。如说无明佛菩提断。岂是
无碍。此亦同尔。若以小乘类同大乘。是所不
应。小乘望大有三不同。相类。所言三者。一
小乘中见道已前全无无漏。大乘有之。小乘
无故不断烦恼。大乘有故能为无碍。正断初
障。二小乘中唯有一种缘照无漏。更无真證。
是故所有断结无漏。判属出世大乘之中有二
无漏。一是缘观断结无漏体是世间。二是灭
观无结无漏体是出世。以彼世间有缘治故。
能为无碍。正断见惑。灭观真德体是出世。故
说初地解脱證除。三小乘中智解微浅。以微
浅故。未见未断名为世间。有见有断即名出
世。大乘智深。有见有断判为世间。息见息断
无见为见无断为断。方为出世。以此三别。是
故大小不得相类。望彼初地。说治既然。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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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佛说治齐尔。十障之义。略辨如是。
*** 十四难义
十四难义。出涅槃经。彼大品经佛母品中。
亦具分别。所言难者。执邪徵正。目之为难。亦
可邪执碍于圣道。能与出世为留难。故名之
为难。难别不同宣说十四。就十四中。常无常
见。有其四种。边无边见。亦有四种。如去不如
去。复有四种。身神一异有其二种。是故合有
十四难也。常无常中四种见者。一神及世间
二俱是常。二神及世间二俱无常。三神及世
间亦常无常。四神及世间非常非无常。今先
就神分别其相。后就世间。所言神者。谓诸凡
夫颠倒忆想。横计我人。名之为神。言神常者。
有诸外道。说神是常。于中有二。一钝二利。钝
根之者。为是神故。修持所行。未来受报。又为
苦行令神得脱。利根之者。说神定常苦乐不
变则无罪福。多起邪见。言无常者。有诸外道。
说神无常。计无常故。为今世乐。多起放逸。所
言亦常无常者。有诸外道。说神有二。一细二
粗。细者是常。身死神在。粗者无常。身死神
灭。如仙尼说。所言非常非无常者。有人见
彼常与无常二俱有过。云何有过。若神是常。
则无罪福苦乐等报。犹如虚空风雨不变。若
神无常。便为苦乐之所变改。犹如牛皮风雨
在中则便澜坏。以是过故。说神非常亦非无
常。虽复宣说非常无常。以我心故必说有神。
就神如是。次就世间明常无常。言世间者论
说有三。一众生世间。二五阴世间。三国土世
间。于此三中。随人取别。亦有常等四种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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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世常者。有人说。彼三种世间。自然而有。不
从因起。名之为常。言无常者。有人宣说。一
切世间终归断灭。更无后续。故曰无常。所言
亦常亦无常者。有人说言。世间之中粗者。无
常。微尘是常。是故名为亦常亦无常。所言非
常非无常者。有人见彼常与无常二俱有过。
是故宣说非常无常。此等四种。执定不舍。故
名为邪。问曰。神者本来无法。于中妄取可名
为邪。世间是有。设令取之。云何名邪。论自
释言。但破世间定执常等。不破世间。如人见
蛇妄谓璎珞。有明眼者语。言是蛇非是璎珞。
佛亦如是。破彼常等。不破世间。现见世间。无
常生灭。云何定常。业报不失。云何说言定是
无常。前二既非。宁有第三亦常无常。有为生
灭业果不失。宁得定说非常无常。以是义故。
常等四种。皆悉是邪。
边无边中四种见
者。一神及世间二俱有边。二神及世间二俱
无边。三神及世间亦有边无边。四神及世间
非有边非无边。今先就神分别四种。后就世
间神有边者。有人宣说。众生神我犹如微
尘。或如芥子麻麦黍豆。或如枣等寸灯尺蛇
蛛母中缕。或有说言。小人神小。大人神大。或
云。一等如是。一切名为有边。神无边者。有人
说言。神遍虚空无处不有。身所至处能觉苦
乐。若无身处则不能觉。觉虽不遍神实周普。
言神有边亦无边者。有人说。神有粗有细。粗
者作身。细者常身。作身有边常身无边。言非
有边非无边者。有人见彼边与无边二俱有
过。故说非边非无边也。虽复宣说非边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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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离神。就神如是。次就世间明边无边。于
中先就众生五阴明边无边。言有边者。说有
种种。有人以想分别思惟。众生阴身。求其根
本不得其始。便作是念。若无原始。亦无中后。
无初中后便无世间。是故世间应当有始。以
有始故。名为有边。此是一论。复有宣说。八
万劫外冥性为始。始是其边。此义云何。如
僧祛经说。迦毗罗仙。得世俗禅。发宿命通。
能知宿命。见过去世八万劫事。过是已前。
不复能见。便作是念。八万劫外。不应无法。应
有冥性。冥性微细。五情不知。从彼冥性。初
生觉心。涅槃经中。名之为大。所谓最初中
阴心识。从彼觉心生于我心。涅槃经中。名
之为慢。从此我心生二种法。一色二心。就色
法中。初从我心生五微尘。所谓色声香味及
触。从彼五尘生于五大。所谓地水火风及空。
从声一尘生于空大。声触二尘生于风大。色
声触尘生于火大。色声触味生于水大。从于
色声香味触尘生于地大。地大从于多尘生
故。最能生成一切万物。次从五大生于五根。
从火生眼从空生耳。从地生鼻。从水生舌。从
风生身。复更生于五作业根。一手二脚三口
声四男根五女根。复有一种心平等根。所谓
完心。诸大合成。故云平等。色法如是。就心法
中有其三种。谓染粗黑。染者是贪。粗者是
瞋。黑者是痴。如是次第从细生粗。后还从
粗以至于细。如微尘中有其瓶瓫诸器之性
故。从微尘出彼瓶等。瓶等坏时还作微尘。
世性如是。此性是常。从来有之。是故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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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众生边。此是二论。复有人言。自然之性。是
世间边。贫贱富贵。皆是自然不由往因。此是
三论。复有人说。微尘是其世间之边。微尘是
常。不可破坏。不可烧斫。以微细故。但由罪福。
故有离合。罪福业集尘合成身。罪福业尽尘
还离散。是故微尘是世间边。此是四论。复有
人说。自在天王。是世间边。由彼出生一切人
民。故说为边。此是前边。此是五论。复有人
说。一切众生。受苦乐尽自然至边。譬如山顶
转于缕丸缕尽自止。止处是边。此是后边。此
是六论。言无边者。有人宣说。众生五阴广多
无量。故曰无边。复有宣说。众生五阴前无原
始。后无尽时。故曰无边。问曰。此说与佛法
同。何过之有。以其定执众生相故。言亦有边
亦无边者。有人宣说。众生五阴前后有边十
方无边。或有宣说。十方有边前后无边。言非
有边非无边者。有人见彼有边无边皆悉有
过。故说非有边非无边也。虽复宣说非有非
无。以其定执众生五阴。所以是过。次就国土
明边无边者。言有边者。有人宣说。微尘是其
世间之边。微尘聚集世间便成。微尘散故世
间便坏。是故微尘是世间边。此是一论。复有
人说。自在天王是世界主。造作天地一切万
物。万物灭时天还摄取。如是天主。是世间边。
此是二论。复有人说。自然之性是世间边。国
土世界自然而有。言无边者。有人宣说。国土
世间前后十方皆悉无边。言亦有边亦无边
者。有人宣说。国土世间前后有边十方无边。
十方有边前后无边。或有宣说。上下有边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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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无边。或有宣说。八方有边上下无边。言非
有边非无边者。有人见彼有边无边二俱有
过。便著非有非无边也。以其定执所以是过。
上来广辨边无边等四见差别。
次辨如去
不如去等。于中有四。一者如去。二不如去。三
亦如去亦不如去。四非不如去。言如去者。如
从前世来生此间。去向后世亦复如是。故云
如去。不如去者。有人说言。如从前世来生此
间。死后断灭不如前。去名不如去。言亦如去
不如去者。有人说言。身之与神合以为人。如
从前来。死后神去身不如去。言非如去非不
如去者。有人见彼去与不去斯皆有过。故说
非去及非不去。虽唯说不去及非不去。不能
舍神。
次辨身神一异之义。于中有二。一
身与神一。二身与神异。所言一者。有人说言。
身即是神。所以者何。分折此身。更别求神。不
可得故。又受苦乐。皆是其身。是故得知身即
是神。所言异者。有人说言。身与神异。身相
粗现。神即微细。五情不得。散心凡夫不能得
见。摄清净禅定之人。乃能见之。故知。是异。
若不异者。身死之时。神即随灭。以其异故。
身灭神在。十四难义。略之云尔。
*** 十六神我义
十六神我。出大品经。神谓神主。我谓我人。
神我不同。略说十六。名字是何。一名为我。二
名众生。三名寿者。四名命者。五名生者。六名
养育。七名众数。八名为人。九名作者。十使作
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
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见者。此等皆是我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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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初言我者。论自释言。于五阴中。起我我
所。故名为我。何者是我。何者我所。是义不
定。若异五阴别计有我。则名五阴。以为我所。
若取五阴。以为我人。于五阴中。随取何阴。以
之为我。即名为我。馀阴为所。言众生者。计有
我人依于五阴和合而生故名众生。问曰。佛
法亦说五阴集成众生。与彼何异。释言。佛法
说生。假名无其体实。彼说有体。是故不同。所
言寿者。计有我人命根成就住有分限故名
寿者。所言命者。即如向说。我众生寿等命
根成就故名命者。所言生者。计有我人能起
众事如父母生子故名生者。言养育者。计有
我人假藉衣食而得增长故名养育。言众数
者。从彼我人有阴界等众法之数故名众数。
又取我人为阴界等诸法之数。如说诸阴以
为我所。所言人者。诸有神主能行人法故名
为人。所言作者。计有我人用手足等能作众
事故名作者。言使作者。计有我人能使役他
名使作者。所言起者。计有我人能起罪福故
名起者。言使起者。计有我人能使役他起罪
福业。名使起者。所言受者。计有我人后身受
报故名受者。言使受者。计有我人能令他人
受苦乐果名使受者。所言见者。计有我人用
眼见色故名见者。所言知者。计有我人用馀
五情知馀五尘故名知者。问曰。神我局唯十
六为更有乎。论自释言。略说十六。广则无
量。十六神我。略之云尔。
*** 六十二见义
六十二见。出长阿含梵动经中。彼经所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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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本见有十八见。末劫末见有四十四。是故
通合有六十二。言本劫者。过去时也。言本见
者。于彼过去起常见也。言末劫者。未来时也。
言末见者。于未来世。起断见也。相状如何。如
彼经说。本劫见中常论有四。常无常论有四。
边无边论有四。种种论有四。无因而有论有
二。是故通合有十八见。常论四者。有人入定
忆识过去二十劫事。便作是言。我入定意见
过去世二十劫中成劫坏劫。其中众生不增不
减。常聚不散。故知是常。唯此为实。馀皆妄
语。是为初见。或复有人。三昧定意忆识过去
四十劫事。便作是言。我入定意见过去世四
十劫中成劫坏劫。其中众生。常聚不散。故知
是常。唯此为实。馀皆妄语。是为二见。或复有
人。三昧定意忆识过去八十劫事。便作是言。
我以定意见过去世八十劫中成劫坏劫。其
中众生。常聚不散。故知是常。唯此为实。馀皆
妄语。是为三见。或复有人。以捷疾智善能观
察。作是说言。我及世间皆悉是常。是为四见。
问曰。此四摄常尽不。答言。不尽。今此且言见
二十劫四十八十。以实论之。或有众生。见于
一切乃至八万。今略不论。
所言亦常亦
无常者。如经中说。有诸沙门婆罗门等。起如
是论。我及世间半常半无常。入四见中。齐见
不过。何者四见。如此世界劫初成时。大梵已
还空无众生。彼光音天有一天子。光音天中
福命将尽。生于初禅大梵天中。彼天生已。便
于是处生爱著心。作是念言。愿馀众生。共我
生此。时光音天有诸天子。福命将尽。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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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中。彼先生者。便作是念。我于此处。最尊最
贵。为众生父。自然而有。无造我者。我福是
常。馀皆我作。我所化生。皆是无常。后生诸
梵。亦生是心。是诸梵中。有命终者。来生人
间。后修定意。忆识往事。便作是言。彼大梵王
自然而有。无造作者。一向是常。后生诸梵。为
他造作一向无常。是故世间亦常无常。此实
馀虚。是为初见。第二见者。如向后生诸梵之
中。或有戏笑放逸懈怠。以戏笑故身体疲极。
便失定意。以失意故。命终下生。后修定意。忆
识往事。便作是言。彼不戏者。常住彼天。永无
迁变。彼是其常。我等戏故。致此无常。是故定
知。我及世间亦常无常。是为二见。第三见
者。如向后生诸梵众中。或著相者。生欲染心。
便失定意。以失意故。命终下生。后修定意。忆
识往事。便作是念。彼梵众中。不相著者。常住
彼天。我等相著。致此无常。流转生死。是故定
知。我及世间。亦常无常。是为三见。第四见
者。或有众生。以捷疾智分别思量。我及世间
亦常无常。此实馀虚。是为四见。
边无边
中四种见者。一有边见。二无边见。三亦有边
亦无边见。四非有边非无边见。言有边者。有
人入定观察世间。齐己所见生有边想。便言。
世间一向有边。是为初见。言无边者。有人入
定观察世间。生无边想。便作是言。世间无边。
是为二见。言亦有边亦无边者。有人入定。观
察世间上下有边四方无边。四方有边上下
无边。便言。世间亦有边亦无边。是为三见。言
非有边非无边者。或复有人。以捷疾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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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为非有边及无边。便言。世间非边无
边。此义如前十四难中具广分别。是为四见
。
捷种种论中四种见者。有人念言。我
于善恶业报之中。不知不见。若有聪明多智
之人。来问我者。我不能答。羞愧于彼。以羞彼
故。于其善恶业果之中。随我意解。彼设问者
当如是答。此事如是。此事是实。此事不
实。此事是异。此事不异。此事非异非不异等。
是为初论。或复有人。作如是见。我实不知。为
有他世。为无他世。若有沙门婆罗门等。实有
天眼及他心智能知远事。彼来问我。我若答
之。则为妄语。畏妄语故。即用彼人所知之者。
以为归依。彼设问者。取彼所见。当如是答。此
事如是。此不如是。此事是异。此事不异。此事
非异非不异等。是为二论。或复有人。作如是
论。我实不知。何者是善。何者不善。我若宣说
此法是善此法不善。则有所爱。若有所爱。
则有所恚。若有爱恚。则有受生。畏受生故。用
此非善非不善义。以为所归。彼设问者。用此
非善非恶答之。此事如是。此事是实。此事是
异。此事不异。是为三论。此事异者。异于善
恶。此不异者。与彼虚空相似不异。或复有人。
愚痴闇钝。一切法中。自无所知。他有问者。随
他言答。取他世人所立诸见。用以答之。此
事如是。此不如是。此异不异。是为四论。
无因见中二种见者。有人先生无想天中。后
生人间。修习禅定。忆识往事。便言无因而
有世间。是为初见。或复有人。以捷疾智分别
观察说言。世间无因而有。是为二见。上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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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于本劫中起常见也。
末劫末见四十
四者。有想之论有十六见。无想论中有其八
见。非有想非无想论亦有八见。断灭论中有
其七见。现在泥洹有其五见。是故通合有四
十四。有想论中十六种者。以想对色。有其四
句。对边无边。复有四句。对苦对乐亦有四句。
多少相对复有四句。对色四者。我此终后有
色有想。是为初见。无色有想是为二见。亦有
色亦无色有想。是为三见。非有色非无色有
想。是为四见。边中四者。我此终后有边有想。
是为初见。无边有想。是为二见。亦有边亦无
边有想。是为三见。非有边非无边有想。是为
四见。苦乐等中四种见者。我此终后有苦有
想。是为初见。有乐有想。是为二见。有苦有乐
有想。是为三见。非有苦非有乐有想。是为四
见。多少四者。我此终后有其一想。是为初
见。有若干想。是为二见。众多非一。故名若
干。有其小想。是为三见。缘境狭故。称之为
小。有无量想。是为四见。缘境宽故。说为无量
。
无想八者。对色有四。对边无边。复有四
种。故有八也。对色四者。我此终后有色无想。
是为初见。无色无想。是为二见。亦有色无色
无想。是为三见。非有色非无色无想。是为四
见。对边四者。我此终后有边无想。是为初见。
无边无想。是为二见。亦有边亦无边无想。是
为三见。非有边非无边无想。是为四见。以无
想故。不可说为苦乐等四。苦乐等四。在心法
故。又无想。故不可说为一与若干小与无量
。
非有想非无想中八者。对色有四。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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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复有四种。故有八也。色中四者。我此终
后有色非有想非无想。是为初见。无色非有
想非无想。是为二见。亦有色亦无色非有想
非无想。是为三见。非有色非无色非有想非
无想。是为四见。边中四者。我此终后。有边非
有想非无想。是为初见。无边非有想非无想。
是为二见。亦有边亦无边非有想非无想。是
为三见。非有边非无边非有想非无想。是为
四见。以其非有非无想故。不可说为苦乐等
四。又以非想非无想故。不可说为一与若干
小与无量。问曰。何故不说亦有亦无想乎。理
实应有。若更说之。不异前二。所以不说。若说
亦有不异初门。若说亦无不异第二。是故不
论。
断灭七者。有人说言。我今此身四大
六入。父母所生。乳餔所养。衣食所成。摩扪拥
护。然是无常终归断灭。是为初见。复有人
言。我今此身不得灭尽。至欲界天。断灭无馀。
是为二见。复有人言。欲界天身。不得灭尽。色
界地身。诸根具足。彼报尽竟。断灭无馀。是为
三见。复有人言。色界地中。不得灭尽。空处报
尽断灭无馀。是为四见。复有人言。空处地中。
不得灭尽。识处报尽。断灭无馀。是为五见。复
有人言。识处地中。不得断灭。无处有尽断灭
无馀。是为六见。复有人言。无所有处不得灭
尽。非想报尽断灭无馀。是为七见。
现在
泥洹五种见者。有人说言。我今此身即是泥
洹。所以者何。我于现在五欲。自恣受于快乐。
是故此身即是泥洹。过是更无。是为初见。复
有人言。此现在身。非是泥洹。更有泥洹。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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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独知之。馀人不达。如我断灭欲恶不
善。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行。齐是名为
现在泥洹。过是更无。是为二见。复有人言。更
有泥洹。微妙第一。我独知之。馀人不达。如我
现在。灭离觉观。内净一心。无觉无观。定生
喜乐入二禅行。齐是名为现在泥洹。过是更无。
是为三见。复有人言。更有泥洹。微妙第一。唯
我独知。馀人不达。如我除喜行舍。忆念安慧
受乐入三禅行。齐是名为现在泥洹。过是更
无。是为四见。复有人言。更有泥洹。第一微
妙。唯我独知。馀人不达。如我现在断苦断乐。
先灭忧喜。不苦不乐舍念清净。入第四禅。齐
是名为现在泥洹。过是更无。是为五见。问
曰。何故不说四空以为泥洹。理亦应说。略不
论之。六十二见。辨之粗尔。
*** 八万四千烦恼义
八万四千诸烦恼者。经但有数。不列其名。
何由可识。当应翻彼八万四千诸度法门即
为八万四千烦恼。其犹六弊翻对六度即为
六弊。此亦如是。所对八万四千度门。后当别
论。烦恼门竟。
大乘义章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