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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论》卷第三
天亲菩萨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辩相分第四中总摄品第五
复次总摄义应知。摄有二种。一者由因。二者
由果。由因摄者。是如来性清净。有四种因。三
种法与三譬。相似故取海为喻。三法者。一法
身清净因。二佛智德生因。三佛恩德因。法身
清净因者。修习信乐大乘。应知。佛智德生因
者。修习般若及禅定。应知。恩德因者。修习菩
萨大悲。应知。修习信乐大乘者。与器相似。
此中有无量定慧。大宝所遍满故。故说与器
相似。修习般若禅定与宝相似者。般若无分
别故。禅定不可思惟。功德所依止故。般若如
净宝。禅定如如意宝。修习菩萨大悲如清净
水。于一切世间众生。润滑一味故。譬如大海
唯一咸味。菩萨大悲润诸众生亦复如是。故
此三法于因地中。为所依能依。故说总摄。名
如来法海。是名因摄。次由果摄者。明如来法
身有三种法与三譬。相似故能总摄三譬。相
似者。如日有三。一体。二光。三明。此与三身
相似故。三法者。一神通。二流灭。三显净。一
神通者。譬日有明能除障自境界无明之暗。
以为事用故。与日明相似。二流灭者。谓尽无
生智能烧除业烦恼。令无馀以为事用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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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相似。所言灭者。即是真智正能除惑故。
与灭名尽者。即惑无时名为解脱故与尽称。
三显净者。谓尽无生境名转依。极清净故。无
垢故。澄静故。与日轮相似。清净者。解脱障灭
故。无垢者。一切智障灭故。澄静者。客尘所不
能染。以本性清净故。转依者。胜声闻独觉菩
萨三人所依止法故。又有四种相。应知。一者
为生依。二灭依。三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净
相。一生依者。佛无分别道相续依止。若不缘
此法。无分别道即不得生。以依缘此故。名
此法为道生依。二灭依者。一切诸惑及习气
究竟灭不生。无所依止故。若不依此转依法
究竟灭惑者。则声闻独觉与佛灭惑不异。由
不同故。故知。此法为究竟灭惑依止。三善熟
思量果者。善正通达。长时恭敬。无间无馀等
修习所知真如。是转依果。若在道中。转依为
因。若在道后。即名为果。若转依非是善熟思
量果者。则诸佛自性应更熟思量。更灭更净。
而不然者。故知转依为善熟思量之果。四法
界清净相者。一切妄想于中灭尽故。此法界
过思量过言说所显现故。故以法界清净为
相。此即心行处灭。言语道断。不可诠詺。方是
得无所得真如理故。复次如来转依有八种
法摄持。应知。八法者。一不可思量。二无二。三
无分别。四清净。五照了因。六对治。七离欲。
八离欲因。此八合有二意。一离欲。是灭谛。二
离欲因。即是道谛。前不可思量等三句属灭
谛摄。次清净等三句属道谛摄。初离欲有三
句。一者云何不可思量。于有无等四句。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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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量。不能通达故。一切众生言语名句味等。
不能诠辩故。唯圣人无分别智所證知故。故
名不可思量。二无二者。如经中说。舍利弗。诸
佛法身无二法。无分别法。所言二者。烦恼及
业。是名为二。如来法身无此二法。故名无二。
三无分别。分别者。烦恼业家习不正思惟。由
不正思惟故起二。由通达自性故灭二。是二
及分别。不应不行。不应者。上心烦恼不相应
共行。不行者。随眠烦恼不共随行。即不应不
行。此二处故。故说如来法身苦灭究竟永无
生起。云何如此。非为除灭一法故名为灭。以
本来不生故名为灭。如无上依经中说。阿难。
于无生无灭法中。心意及识。决定不生故。
释曰。心者即六识心。意者阿陀那识。识者阿
梨耶识。于此三中。不得生故。此中若无三识。
则无分别。分别既无。亦无不正思惟等。既无
三识。则不得起无明。是以如来法身离不正
思惟故。则不起无明。若不起无明。十二有分
不为生缘故名不生。又胜鬘经说。是苦灭者。
非灭坏法。名为苦灭。坏者破三界见谛。得有
馀涅槃。灭者除四种生死思惟烦恼。得无馀
涅槃故言灭。坏由苦灭名。无始时节。非作非
生。无灭离尽。常住恒寂。湛然自性清净解脱。
一切烦恼㲉功德。过恒沙数。相摄非相离。不
舍离智不可思惟。与如来法相应。如来法身
诸佛所说。是如来法身说名离欲。二离欲因
者。为得此法身见谛道修道所摄。由境界故
说无分别智。有三义。与日相似。无流清净故。
与日轮相似。能照了一切境界故。与日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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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能对治一切真见暗障故。与日光相似。
释曰。真见暗障者。谓具足想。烦恼难。业难。
果报难。具足想者。以随眠烦恼为因。五尘欲
为缘。不正思惟为俱起因。具此三故。名为具
足想。是暗障如实不见不知。离欲法身一界
故。即得生起。如此应见应知。如来法身离欲。
云何见知。谓如实思量不见想。及不见境。境
者名分别性。想名依他。不见分别依他二性
故。名为真实见知一界。又想者人。境者法。不
见此人法想境故名二空。如是一切诸法。如
来悉见悉知。由平等平等已通达如真实故。
境智等无增减是名平等观。此观能除真实
见暗障。是如来法身至得家因。见修二道所
摄故。以是义故。此离欲因。不离二修。而得成
就。二修者。一如理修。二如量修。故世间所知。
唯有二种。一人二法。若能通达此二空者。则
为永得应如实际。是故名为如理。如量际者。
穷源达性。究法界源故名为际。如理修者。不
坏人法。何以故。如此人法本来妙极寂静为
性故。无增无减。离有离无。寂静相者。自性清
净诸惑本来无生。见此二空名寂静相。自性
清净心名为道谛。惑本无生净心不执名为灭
谛是心有自性清净。及有烦恼惑障。如此两
法。无流界中。善心恶心独自行故。于一念中。
两心不相应故。此两法难可通达。如胜鬘经
说。世尊。善心念念灭不住。诸惑不能染恶心
念念灭。诸惑亦不染。世尊。烦恼不触心。心不
触烦恼。云何无触法。而能得染心。如此而知
名如理智。如量智者。究竟穷知一切境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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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智。若见一切众生乖如境智。则成生死若
扶从境智。则得涅槃。一切如来法。以是义故。
名为如量。至初地菩萨得此二智。以通达遍
满法界理故。生死涅槃二法俱知。又此两智
是自證智见。由自得解不从他得。但自得證
知。不令他知故。名自證知见。又此二智有二
种相。一者无著。二者无碍。言无著者。见众生
界自性清净。名为无著。是如理智相。无碍者。
能通达观无量无边界故。是名无碍。是如量
智相。又此二智有二义。如理智为因。如量智
为果。言如理为因者。能作生死及涅槃因。如
量为果者。由此理故。知于如来真俗等法具
足成就。又如理智者。是清净因。如量智者。是
圆满因。清净因者。由如理。智三惑灭尽。圆满
因者。由如量智三德圆满故。前不可思量无
二无分别等。三名为离欲。以清净照了对治等。
三名离欲因。是名如来转依摄持八种功德。
复次转依法身有七种名。应知。一沈没。沈没
取阴故。二寂静。诸行无生故。三弃舍。弃舍诸
馀伴故。四过度。出二苦故。五拔除。拔除本识
故。六济度。济度五怖畏故。七断。断于六道果
报故。
释曰。言沈没取阴者。取名贪爱有四
种一欲取。二见取。三戒取。四我语取。取有二
义。一受取。二受资粮。受取者。如因受生爱。
受资粮者。为贪此受故。取四种资粮。四资粮
者。即四取也。一欲取者。贪欲界六尘。二见取
者。于欲界中。唯除戒取与常见二种。所馀四
见。名之为见。贪爱此见。名为见取。三戒取者。
于三界中。取世间邪正二道。为离苦得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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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戒。贪著此戒故名为取。四我语取。我语
者缘内身故。一切内法为我语。贪著内法名
我语取。色无色界定缘内法成故名我语。贪
著此定。名之为取。此四取前二属断见。但执
现在。谓无未来。后二属常见。执有未来故。又
前二是在家人起。后二是出家人执。又前二
在家出家斗诤因。后二为在家出家修行因。
又前二欲取为所成。见取为能成。后二我语
为能成。戒取为所成。复次阴者。有众多义。如
别释。今略明有二义。一能生取凡夫五阴能
为取因缘故。二从取生。即此五阴。是取家果
故。故言取阴。而言沈没者。于法身中。因果俱
无故称沈没。取为对治故沈。阴为报尽称
没。故说法身约取阴永无。是名沈没。二寂
静诸行者。一切有为法名行。与四相相应故。
四相者。一生二异。三住四灭。一切有为法。约
前际与生相相应。约后际与灭相相应。约中
与异住相相应。行役不息故名为行。如来法
身则不如是。约前无生。约后无灭。中无病老。
湛然常住。无生故说寂。无灭故说静。约前不
更生。离意生身故。约后不更死。已过不可思
惟退堕故。约前后际不被损污。过无明住地
烦恼病故。三弃舍诸馀。诸馀者。二乘人有三
种馀。一烦恼馀。谓无明住地。二业馀。即无漏
业。三果报馀。谓意生身。一烦恼馀应灭。二道
馀应修。三虚妄馀应除。如来已离虚妄。说名
无馀。二乘未离故名为馀。如来转依法身。已
度四种生死故。一切烦恼虚妄已灭尽故。一
切道已修故。弃生死舍道谛故。此二无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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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唯法身独住四德圆满故。是名弃舍诸馀。
四过度二苦者。苦违逆为义。逆有二。一违
圣人意。是圣人怨。能恼圣故。二圣意违逆。以
圣能除之故。二苦者。一凡夫苦乐二受。二圣
人行苦即舍受。又二者。一身苦。二心苦。又二
者。一名苦。二色苦。又二者。一二乘界内苦。
二菩萨界外苦。故法身地中无二乘粗苦。故
名为过。无菩萨四种生死细苦。故名为度。是
名过度二苦。五拔除阿梨耶。阿梨耶者。依隐
为义。是生死本。能生四种末故。四末者。烦
恼有二。业一。果报一。初烦恼本二者。一者一
切诸见。以无明为本。无相解脱门为治道。
二者离诸见外一切烦恼。以贪爱为本。无愿
解脱为对治道。次业本一者。以凡夫性为
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见故。次果报本一者。一
切生死果报。依阿梨耶识为本故。以未离此
识果报不断。于法身中。由两道故。二世灭
尽故说拔除。言两道者。一无分别智。能除拔
现在虚妄。能清净法身。即名尽智。二无分别
后智。能令未来虚妄永不得起。圆满法身。即
无生智。拔者清净。灭现在惑。除者圆满。断未
来惑。故名拔除。六济五怖畏。五怖畏者。一
自责畏。二畏他责。三畏治罚。四畏恶道。五畏
众集。一自责畏者。如人作诸罪恶。昼夜怖
畏。二他责畏者。既自作恶。恒恐他及冥中
天神见之。而怀怖畏。三治罚畏者。身所作恶
恒惧王治。四恶道畏者。既有罪自随畏生
恶道。五众集畏者。三业不净。兼知解不深。
恒怖畏德众。若人已證见法身。则离此五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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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说法身为济五怖畏。七断六道果报者。道
义众多。略说二种。一行处故名为道。五阴为
所行处。三世为能行。又以生老病死四苦所
游处故名为道。二者六种同异故名为道。如
人同人异于五道馀亦如是。是同异类。云何
名道。有二。一众生所轮转处。二业所行处
故。以此二义立名为道。如来法身无复此道。
若有馀涅槃业尽。众生轮转果未尽。无馀涅
槃因果二种俱尽。故名断灭六道。若有处说
如来法身。当知与此七名相应。是说名竟。
复次说法身相者。诸苦静息。是法身相。为
静苦缘故。复次说法身味。味者有二。一不退
堕故名为味。二安乐故名为味。众生在生死
中。乃至梦中并未曾见。若修正行人。求见
此法。得见之时。即得不退安乐故。以安乐
为味。复次说法身事。事者以无相为事。五阴
相于中尽无馀故。又以无戏论为事。戏论有
三。一贪爱二我慢。三诸见。是三戏论如来灭
之已尽故。以无戏论为事。戏论者。有三义。一
能违碍实理。二名虚诳世间。三障隔解脱。初
违正境。次违正行。后违正得。合此三义。名为
戏论。又戏论有九种。一通计我。二的计是我。
三计我应生。四计我不更生。五计我有色应
生。六计我无色应生。七计我有想应生。八计
我无想应生。九计我非想非非想应生。一通
计我者。于五阴中。通执有我。而不能分别即
离。但漫执故。二是我者。于现世五阴中。随取
一阴为我。而言是者。是的别义。定是二处。一
定在现世有。二定在一阴上执。故名为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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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我应生者。一切诸见不出有无二种。由有
见故。所以执常。于无见中。复有二种。一邪见
者。谓一切无因无果。并拨三世故。二断见者。
谓唯有现在。不信未来故。四计我不更生者。
此计因断见起。五计我有色应生者。于欲色
二界中。以色为我。此执则因常见故起。六计
我无色应生者。于无色界中。计受心法为我。
观色坏灭。此三法不灭。因常见故起。七计
我有想应生者。于三界中。除无想及非想天。
所馀诸处。并计有想为我。因常见起。八计我
无想应生者。计无想天及草木等为我。以同
无想心故由因常见起。九计我非想非非想
应生者。此计有顶处为我。以观想为系缚。计
涅槃为坑堑。若不除想。无由解脱。有系缚故。
若并除想复恐失我堕涅槃堑。何以故。想与
于我不得相离故。不得弃及与不弃。为系缚
故。欲除于想故名非想。恐失我故。不敢并除
故。名非非想。由此散乱心。不得涅槃故。说此
等名为戏论。若能观證法身。一切戏论并不
复生。外曰。于法身中。何用立此相等诸义。
如汝所立。法身应决定是无。不可执故。若物
非六识所得。决定是无。如兔角。兔角者。非六
识所得。定是无故。法身亦尔。是故法身决
定是无。何用诸义。答曰。汝言非六识所见故
法身无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以由方便能證
涅槃故。想称正行是名方便。由此方便。是故
法身可知可见。譬如由他心通故。则能得见
出世圣心。
释曰。他心通者。有三种因缘所得
两是方便。一是正道方便。二者一因天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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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天眼。因天耳故。闻觉观声。由此声故。得知
他心。依天眼能见他肉心孔中有水水相。若
黑则知痴。生黄则知贪。赤则知瞋。青白则
知善。见缥色时知是无记。因于耳目方便故。
比知他心。次正道者。若欲得他心通。须缘自
心。先修观行。不用现在心观现世心自体不
得一时见故。以现在心能观过去心。何以故。
可追缘故。从远至近。次第向后。初则观无量
念。如是渐渐至一刹那。乃至灭一刹那。于自
心观中而得自在。然后取前人心作自境界。
以修观行。初入观时。须作愿心。起要期意。先
须假想观前人身身相具足。如是遣析除皮
肉骨三相都尽。唯馀心在。细细修习。缘前人
心。随其利钝。远近奢促。自能彻见。如彼所
缘。我皆能见种种诸心故。如他圣心。虽过六
根境。亦能得见。如来法身亦复如是。虽非六
识所见由方便正行。所以能见。故知是有。不
得同无。复次更有别义知法身不无。何以故。
若法身无者。则诸正行皆应空失。以正见为
先行。摄戒定慧等善法故。所修正行不空无
果。由此正行能得果故。故知法身非无。若汝
说法身定无。而正行能令至五阴入等灭尽
故。当知正行不无果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涅
槃不有故。若五阴等无是涅槃者。则去来二
世阴等并无应是涅槃。而此二世阴等无处。
既非涅槃故知不取。阴无之处名为涅槃。又
若汝取此为涅槃者。狂醉等人应有涅槃。而
其无者。故知阴等无处非涅槃也。又若汝言
现世五阴无为涅槃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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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故。若法现在。则非是无。更互相违故。若
法已灭。则非现在。若现在则不灭。以有无不
得并故。复次依现在阴。修圣道时。不应得涅
槃故。八圣道者。依现在五阴得成。是时现世
五阴实有未无。此中永无得涅槃义。云何如
此。汝立计言。现世五阴无处名为涅槃。依现
五阴。修八圣道。得于涅槃。是故汝执现世五
阴无名涅槃者。是义不然。若汝言是时烦恼
非现在故。无过失者。是亦不然。若汝言修八
圣道时。五阴现在者。则诸烦恼非是现世。是
时烦恼不得生故。由八圣道得證得见。是故
现世得涅槃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烦恼先非
现世故。修道则无用。修圣道时。是诸烦恼未
除灭故。汝见非相应。便言非现世。若随逆流。
初修行时。烦恼已不相应。此不相应。则非现
世。此即是汝所计涅槃。若汝执此是涅槃者。
圣道未起时。已应灭惑。已得涅槃故。后修圣
道。则无复用。是八圣道能灭诸惑。及得涅槃
者。是义不可。故知烦恼灭处不名涅槃。若汝
说由圣言故。欲等灭尽名为涅槃。如吉祥经
偈说。
「 灭尽及离欲
无死堕微妙
若人见此经
成佛得寂灭
无法与此等
若證则无忧
是真妙法宝
由是义吉祥」
若汝言欲等诸惑非现世非有是尽。由此三
义名灭谛者。是义不然。何以故。第四果同此
义故。佛经中说。何者名阿罗汉果。以三界惑
尽名罗汉果。但以欲等灭为果。此果实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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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正以出世果报四阴戒等五身为罗汉果
但由此惑灭罗汉果得成故。于果中说此因
名。涅槃亦尔。由涅槃故诸惑得灭。是故因中
说于果名。是故汝说由八圣道能得涅槃道
不空者。是义不然。复次法身住时短促。有为
法相。非功用得。是三过失。于汝义则坏。若
汝所说欲等惑灭。说名法身。汝所立义中。则
有三失。一是住时短促。短促者。诸法念念不
住。是名灭尽。以灭尽故。不得暂住。汝云何
立此灭尽义。为法身耶。以短促时故。失法身
常义。二有为法相过失者。若此灭尽是法身。
法身则是有为法相。法身若是有为相者。无
有是处。三有非功用过失者。此一切诸法依
因缘灭则是自性。何以故。灭为本故。若灭
非功用得。法身亦不因功用而得。既无功
而得者。睡眠狂醉等亦应皆得涅槃。以此三
失故。汝义不成。复次若灭尽为涅槃者。则与
有为诸法相应。以灭有同动苦二法故。夫有
为法皆为欲等惑火所燃。故恒散动不住。则
为生老死等所坏。是故恒苦。如佛说言。比丘。
生老死等。是有为法。故一切有为。恒燃恒苦。
是死者。即是灭尽。此灭尽即有为。若是有为。
故知。汝立法身。不得是常。既非常者。汝义宁
立何以故。则汝义计最静为动。最乐为苦。是
故不然。若汝说从此一灭永无复生为涅槃
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不离前诸过失故。汝言
永灭者。生与死灭不异故。是义不可。若汝说
永灭为涅槃者。道亦应成涅槃。何以故。无有
一灭永不复生。无有此法。我今随汝意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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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有此灭。若有此灭。终不能离前诸失故。又
道灭后烦恼亦复不生。若谓永灭是涅槃者。
是道用灭应是涅槃。又若汝说能灭为涅槃
者。无别涅槃以为能灭。唯以道用正为能灭。
故知。道体应能为灭。若汝说烦恼不生为涅
槃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不免二种失故。若烦
恼不生。即与灭尽同体如前死灭等五难过
失故。是不生者。为在道前。为在道后。若在道
前。未修道时。已应得之。修道无用。若在道
后。则属未来。过三世义。则不成立。又汝立无
生。其义云何。为是有惑故无生。为是无惑故
无生。若烦恼有则无无生。何以故。有无二法
不得一时同处故。譬如一人行时不住住时
不行。以二法相违行住不得俱故。故知。烦恼
在时。则不得立。以无生故。若无烦恼。立无生
者。是时烦恼既无约。谁而辩无生耶。譬如人
说石女之女不能生儿。复次汝立烦恼无生
者。为是物有。为非物有。是物有者。如四大
等。有实法。有假名。此等是有物。非物有者。
如空花兔角等。了自无故。故言非物有。若言
是有物者。则由四缘所成。四缘所成故。无生
义则不立。以是义故。有为无为则无差别。若
汝说是物有。不为四缘成者。即同邪见外道
所执自性邻虚我时方等故。若非有物是涅
槃者。但有名字。便如人说兔角尖利。若尔即
同前破。则修道无用。外曰。若不取无生为涅
槃者。云何佛说无生灭尽为涅槃耶。答曰。道
依涅槃能使烦恼未来不生现在者。灭因中
说果故。名涅槃为无生灭尽。外曰。何故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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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而不直取果体自名。答曰。极微细故。一
切法中无有能细涅槃之者。是故若得此法。
一切欲等诸惑灭。不更生故。假此粗名。显以细理。理相可知。故此经中作此说也。问曰。
云何知此涅槃极微细耶。答曰。大仙不乐说
法故。无分别圣智所知故。大师观涅槃。极微
细故。观众生根性。不相称故。是故佛心回向
寂静。入于涅槃。不欲说法。故经言。我宁不说
法。疾入于涅槃故。无分别圣智所知者。如摩
健持经说。世尊。若涅槃是有。我今自有聪
明利智。云何不见。佛言。涅槃实有。汝今未得
无分别圣智故不得见。以微细故。非闻慧所
得。以真实故。非思慧所得。思慧双能通达真
俗谛故。不得周于妙理无思之界。以甚深
故。非世间修慧所得。修慧但得浅理。未能通
达甚深之理。以此微细非言语能说故。借粗
名显于妙理。由无分别圣智所见故。故言微
细得成。外曰。若涅槃是修道所得者。与未能
修道之人不得相应。既不相应。是故不共。若
不共则是无常。答曰。若从此向前是无。向
后是有者。可说无常。无此义故。前际无有故
说无生。若汝说未修道时不能得故。无无生
者。是义不然。何以故。非道所生故。此法必须
因道得至非道能生。是故未修时不得言无。
是故无生义立。无后际故。是故无灭中际。无
业烦恼等故无变异。以无生异灭等三失故
说常住。不同外道以无因故一名常住也。正
义者不取因为常住法。如涅槃不由因故有。
汝谓邻虚等亦不由因故有。无如是义。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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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涅槃离有离无。四谤不及。以不由因故得
是常。汝计邻虚既有有故不得无因是有因
即无常故。若汝说涅槃无三失故常住邻虚
等亦无三失故。常住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汝
證义相不成就故。涅槃常住不与邻虚同相
异相。邻虚等是有分别故。无有證义。得成涅
槃。是无分别故。涅槃常住。邻虚等常住则不
得立。复次邻虚等亦不成就。何以故。以独聚
不成故独者义不成。以四大不相离故。若聚
者亦不成就。以相粗故。并非邻虚尘故。若离
涅槃。无有一法。是常住故。以涅槃实有常住
依方便得解脱故。修道不空过故。故有涅槃
前际等无故。故知。常住过色等相故。故说非
色不离清凉等色相故。故说非非色大功用。
无分别智所得故。故说真有因出世大精进
所成就道佛所得故。故知实有。如经中说。比
丘。是法实有。不生不起。不作无为。故知涅槃
实常住。此法是如来转依。是故名总摄竟。亦
云相应。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分别品第六
复次分别相义应知。分别者。是如来性。明一
切法。如如清净。是其通相。如般若等经中所
说。一切法者。即三性法。如如者。俗如即真
如。真如即俗如。真俗二如。无别异故。清净
者。有二种。一者因中如如。未得无垢果地如
如。无复垢秽故。二者因果俱净。因中是无染
清净。至果无垢清净故。如此等义。是佛性通
相。为显此义故。佛说般若波罗蜜等诸经。是
佛性中。分别众生。自有三种。一者不證见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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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名为凡夫。二者能證见佛性。名为圣人。三
者證至此理究竟清净。说名如来。复次约此
佛性。众生事用有三。一者颠倒为事。二者无
颠倒为事。三者无颠倒无散乱有别法为正
事。颠倒者。一切凡夫。无倒者。一切有学圣
人。无倒散者。道后法身。有别法为正事者。是
应化二身。为度众生。皆由大悲本愿力故。言
颠倒者。一切凡夫有三倒。谓想见心。即皮肉
心等三烦恼故。二无颠倒者。无惑无行二种
倒故。即一切菩萨有学圣人。惑倒者。违逆真
如故。起一切烦恼。名为惑倒。行倒者。二乘人
应修常等四德。翻四颠倒。行菩提道。而今不
修。但修无常苦等。为解脱因故名行倒。此明
是无小乘偏修之行。离此两倒故。说大乘有
学圣人三无倒散有别法为正事者。是灭除
禅定解脱一切智等三障故。法界澄净澄故。
静寂净故。无垢不舍正事大悲本愿恒化众
生名为如来。故约此性分别众生。是名分别
相。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阶位品第七
复次阶位相义应知。阶位义者。于种种法门
中。若有分别广说无流法界不出六种。一自
性。二因。三果。四事。五总摄。六分别。为显无
流界自体故。先说自性。依止此性故。起信乐
等四种胜因。由此因故。得常住等四德之果。
由佛性故。起厌恶生死乐求涅槃事用得成。
由此自性故。得离欲。得离欲因名为总摄。约
佛性故。故得分别三种众生。如来所说八万
四千法门。为六种所摄。次第在三位中。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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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不净位。谓众生界。二者净位。谓菩萨
地。三者最清净位。即是佛地。故无上依经说。
阿难。是如来法界。无量无边诸烦恼㲉之所
隐蔽。随生死流。漂没六道。无始轮转。我说名
众生界。阿难。是众生界。于生死苦而起厌离。
除六尘欲。依八万四千法门诸波罗蜜所摄。
修菩提道。我说名菩萨。阿难。是众生界。已得
出离诸烦恼㲉。过一切苦。洗除垢秽。究竟
法然清净澄洁。为诸众生之所愿见。微妙上
地。一切智地。一切无碍。入此中住。至无比
能。已得法王大自在力。我说名如来。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遍满品第八
复次遍满相应知。遍满者。凡夫圣人。及诸如
来。无分别性。次第三位中。一颠倒虚妄。二无
倒圣道。三四德究竟清净。此三处平等通达
相。并随道理遍满故。譬如土银金等器中虚
空遍满平等无差别。如来法界遍满三位中
亦复如是。是故从位次第说此遍满。如无上
依经说。阿难。是如来界。于三位中一切处等。
悉无挂碍。本来寂静。譬如虚空一切色种不
能覆不能塞。若土银金器虚空处等。悉无挂
碍。是名遍满。
《佛性论》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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