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论-陈-天亲菩萨显体分第三中三因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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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论》卷第二

天亲菩萨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显体分第三中三因品第一

复次佛性体有三种。三性所摄义应知。三种
者。所谓三因三种佛性。三因者。一应得因。二
加行因。三圆满因。应得因者。二空所现真如。
由此空故。应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后
法身。故称应得。加行因者。谓菩提心。由此心
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罗蜜。助道之法。
乃至道后法身。是名加行因。圆满因者。即是
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圆满。及果圆满。因圆满
者。谓福慧行。果圆满者。谓智断恩德。此三因
前一则以无为如理为体。后二则以有为愿
行为体。三种佛性者。应得因中具有三性。一
住自性性。二引出性。三至得性。记曰。住自性
者。谓道前凡夫位。引出性者。从发心以上。穷
有学圣位。至得性者。无学圣位。

** 佛性论显体分第三中三性品第二

复次三性所摄者。所谓三无性。及三自性。三
无性者。一无相性。二无生性。三无真性。此三
性摄如来性尽。何以故。以此三性通为体故。
无相性者。一切诸法但名言所显。自性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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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故。名无相性。无生性者。一切诸法由因缘
生故。不由自能生。自他并不成就故。名无生
性。无真性者。一切诸法离真相故。无更别有
实性可得故。名无真实性。复次三种性者。一
分别。二依他。三真实。别有十种义。应知。何
等为十。一分别名。二缘成。三摄持。四体相。
五应知。六因事说。七依境。八通达。九若无
等。十依止。一分别名者。为随名言假说故。立
分别性。若无此名言。则分别性不成。故知。此
性但是名言所显。实无体相。是名分别性。依
他性者。是十二因缘所显道理。为分别性。作
依止故。故立依他性。真实性者。一切诸法真
如。圣人无分别智境。为清净二性。为解脱三。
或为引出一切诸德故。立真实性。是名分别
名。二缘成者。

问曰。分别性。缘何因故。而得显现。

答曰。由缘相名相应故得显现。

问曰。依他性。缘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缘执分别性故得显现。

问曰。真实性。缘何因得成。

答曰。由分别依他二性极无所有故得显现。
故名缘成。三摄持者。性有三种。法有五分。言
三性者。所谓分别。依他。真实。五法者。一相。
二名。三分别思惟。四圣智。五如如。前三是世
间智。圣智是出世智。如如是无为境。为明此
五法摄前三性故。

问曰。于五法中。几法摄第一性。答曰。五法并
不可摄。何以故。为无体故。问曰。第二性几法
能摄。答曰。有四法摄。问曰。第三性几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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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答曰。唯如如一法能摄。问曰。若依他性为
圣智所摄者。云何说依他性缘分别性得成。
答曰。依他有二种。一染浊依他。二清净依他。
染浊依他。缘分别得成清净依他。缘如如得
成故。四体相者有二。一通二别。通者。由此三
性通能成就一切诸馀真谛。或二三四七谛等
法。故诸真谛不出三性。是以三性为诸真谛
通体。二别体者。于三性中。各有实义。何者实
义。一者分别性体。恒无所有。而此义于分别
性中。非不为实。何以故。名言无倒故。二者依
他性体。有而不实。由乱识根境故是有。以非
真如故不实。何以故。因缘义无倒故。是以对
分别性故名为有。对后真性故非实有。是名
有不真实。三者真实性体。有无皆真如如之
体。非有非无故。

问曰。是三性实相云何。

答曰。分别性实相者。人法增益及损减。由解
此性故。此执不生。是分别相人法者。是分别
所作。若依真谛观。此人法为有名增益执。若
依俗谛观。此人法是无名损减执。若通达此
分别性。则增益减损二执不生。是名分别实
性相。复次依他实性相者。能执所执增益及
损减。由解此性故。故此执不生。是名依他性
相。此能执所执。若见真为有。则是增益。名为
常见。若见俗定无。则是损减。名为断见。若通
此二性。断常二执并不得生。是名依他实性
相。唯有似尘识故。则无能所。无能所故。无增
益执。由有似尘识故。无损减执。复次真实性
相者。有无及增益损减执。由解此性故。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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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生。所以者何。若执空为有。名增益谤。若
执空为无。名损减谤。若通达此性。则二执不
生是名真实性相。五应知等者。

问曰。是三性几应知。几不应知。

答曰。一切应知何以故。由知三性。能通达三
解脱门能除三障故。知分别性。能通达空解
脱门。能除肉烦恼。知依他性。通达无愿解
脱门。能除皮烦恼。知真实性。能通达无相解
脱门。能除心烦恼。又初解脱障。次禅定障。
后一切智障故。问曰。三性中。几性不可灭。几
性可灭耶。答曰。二性不可灭。一性可得灭。何
以故。分别性本来是无故不可灭。真实性本
来是真故不可灭。依他性虽有不真实。是故
可灭。以是义故。说应知等。六因事说。诸佛说
法有二种。一了义经。二不了义经。不了义经
者。由此三性。是故佛说不了义经。如缘有灯
故。知物在暗中。后时因灯能得了现暗中之
物如来亦尔。由有著三性者故。说不了义经。
达三性者。自然显了。名了义经。如经中说。若
人已得无生法忍。则不退堕。问曰。此言云何
成立。答曰。由有三性故。则得成立。如来约分
别性故说本来无生忍。约依他性故。说自性
无生忍。约真实性故。说惑垢苦本性无生忍。

问曰。如来约何性。说如此义。言一切诸法无
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耶。答曰。约无相
性。说如是言。问曰。如来约何法。说一切诸法
譬如幻化耶。答曰。约无生性说。问曰。如来约
何法说如是言。一切诸法譬如虚空。答曰约
真实性说。是故佛因三性说故。有了不了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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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七依境者。问曰。此三性为何智境。答曰。
分别性者。唯是凡惑境。非圣智境。何以故。无
体相故。依他性者。为圣凡俗智境。是俗有故。
真实性者。唯为无分别圣智境。如量如理故。
如量则摄一切。如理则无颠倒。是名依境。八
通达者。

问曰。修观行人。若通达分别性者。为当可说
行执相中。为不可说行执相中耶。答曰。若由
世俗智分别。可说行执相中。若由出世无分
别智通达者。可说不行于执相中。是故依他
与分别同一无相。如分别依他。真实亦如是。
问曰。修观行人。能如真实理。入分别性。照了
何性耶。答曰了真实性。

问曰。修观行人如真实理。入真实性。照了何
性。答曰。了依他性故。然后得真实性。是名通
达。九若无等者。问曰。若分别性无。有何过
失。答曰。若无分别性。则名言不立。名言不立
故则依他性不得成就。乃至净不净品。并皆
不立。问曰。若无依他性。有何过失。答曰若
无依他性。一切烦恼不由功用。应自能灭。
若尔净品亦不得成。问曰。若真实性无。有何
过失。答曰若无真实性。则一切一切种清净
境不得成故。一切者。别摄真俗尽。一切种者。
通摄真俗故。问曰。是真实性者。为可立净为
立不净。答曰。不可得说定净不净。若定净
者则一切众生不劳修行。自得解脱故。若定
不净者。一切众生修道即无果报。若定净者。
则无凡夫法。若定不净者。则无圣人法。何以
故。净不净品皆以如为本故。若其定净。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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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若其不净。不即般若。此两处如性不异
故此真如非净。非不净何以故。欲显真如异
眼等诸根。异禅定心等故。异眼等诸根者诸
根既不被染亦应得同如理清净。而不然者。
以有漏业为因故。从本不净。真如不尔。在于
佛地本性清净。无有从本。是不净义故异诸
根。异定心等者。定体本性自净。可得同真。而
为四惑所啖故。转成不净。真如之理。本来清
净则不如是。虽复在无明㲉中。终不为彼所
污问曰。此三性几性无体。能生有体。答曰。
唯分别一性无体能生依他性体。问曰此几
性有体。能生有体。答曰唯是依他一性有不
实体。还能生依他体。犹如无明生诸行等。问
曰。此三性几性有体。能生无体。答曰真实一
性能灭依他。令其无体故。是名若无等。十依
止者。问曰分别性依何法得成。答曰。依三法
故成。何者三。一相。二名。三思惟。依此三故。
分别性立。问曰。依他性依何得成。答曰。依四
法成。四法者。谓相名分别圣智等。依此四法
故。依他性成。问曰。真实性依何法得成。答
曰。此性无住无著无有依处。境无分别。

** 佛性论显体分第三中如来藏品第三

复次如来藏义有三种应知。何者为三。一所
摄藏。二隐覆藏。三能摄藏。一所摄名藏者。佛
说约住自性如如。一切众生是如来藏。言如
者。有二义。一如如智。二如如境。并不倒故名
如如。言来者。约从自性来。来至至得。是名
如来。故如来性虽因名。应得果名。至得其体
不二。但由清浊有异。在因时为违二空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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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而为烦恼所杂故名染浊。虽未即显。必
当可现故名应得。若至果时。与二空合。无复
惑累。烦恼不染。说名为清。果已显现故名至
得。譬如水性。体非清浊。但由秽不秽故。有清
浊名。若泥滓浊乱故不澄清。虽不澄清。而水
清性不失。若方便澄渟。即得清净。故知净不
净名。由有秽无秽故得。非关水性自有净秽。
应得至是二种佛性亦复如是。同一真如。无
有异体。但违空理故起惑著。烦恼染乱故名
为浊。若不违二空。与如一相。则不起无明。烦
惑不染。所以假号为清。所言藏者。一切众生
悉在如来智内故名为藏。以如如智称如如
境故。一切众生决无有出。如如境者。并为如
来之所摄持故名所藏。众生为如来藏。复次
藏有三种。一显正境无比。离如如境。无别一
境出此境故。二显正行无比。离此智外。无别
胜智过此智故。三为现正果无比。无别一果
过此果故。故曰无比。由此果能摄藏一切众
生故。说众生为如来藏。二隐覆为藏者。如来
自隐不现。故名为藏。言如来者。有二义。一者
现如不颠倒义。由妄想故。名为颠倒。不妄想
故。名之为如。二者现常住义。此如性从住自
性性来至至得。如体不变异故是常义。如来
性住道前时。为烦恼隐覆。众生不见故名为
藏。三能摄为藏者。谓果地一切过恒沙数功
德。住如来应得性时。摄之已尽故。若至果时
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无常。何以故。非始
得故。故知本有。是故言常。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宋】【元】【宫】中中自体相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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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佛性一切种相有十义应知。言十相者。
一自体相。二因相。三果相。四事能相。五总摄
相。六分别相。七阶位相。八遍满相。九无变异
相。十无差别相。一自体相者。有二种。一者别
相。二者通相。别相有三种。何者为三。一者如
意功德性。二者无异性。三者润滑性。所言如
意功德相者。谓如来藏有五种。何等为五。
一如来藏。自性是其藏义。一切诸法不出如
来自性。无我为相故。故说一切诸法为如来
藏。二者正法藏。因是其藏义。以一切圣人四
念处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已生
得满。是故说名。为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
是其藏义。此一切圣人信乐正性。信乐愿闻。
由此信乐心故。令诸圣人得于四德。及过恒
沙数等一切如来功德。故说此性名法身藏。
四者出世藏。真实是其藏义。世有三失。一者
对治。可灭尽故名为世。此法则无对治故名
出世。二不静住故名为世。由虚妄心果报。念
念灭不住故。此法不尔故名出世。三由有倒
见故。心在世间。则恒倒见。如人在三界。心中
决不得见苦法忍等。以其虚妄故名为世。此
法能出世间故名真实。为出世藏。五者自性
清净藏。以秘密是其藏义。若一切法随顺此
性。则名为内。是正非邪。则为清净。若诸法违
逆此理。则名为外。是邪非正。名为染浊。故言
自性清净藏。故胜鬘经言。世尊佛性者。是如
来藏。是正法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
清净藏。由说此五藏义故。如意功德而得显
现。佛为显此义故。说如意宝。譬如人以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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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感得如意宝珠。得此珠已。随其意所乐事。
自然得成。佛性亦尔。由伏事善知识。修诸福
慧。感得此性。便随修行者意。各各自得三乘
之果故。如意功德是其别相。二无别异性者。
凡夫圣人。及诸佛无分别。心性过失。功德究
竟清净。处平等遍满。譬如虚空。又如土银金
器。此三虽异。而其性等皆是空。空处不别故。
名无别异性。

释曰。言过失者。谓凡夫。功德者。即有学圣
人。究竟清净者。即诸佛。此三处虽殊。而其性
不异。此即以土喻凡夫。银喻学者。金喻诸佛。
虽复三器有异。而其空性一种故。又是有清净遍满等三义。有者显无为义。清净显无染
义。遍满显无碍义故。佛告舍利弗。众生界不
异法身。法身不异众生界。由此义故。无二无
别。唯有名字。如是佛性。于三位中。平等遍
满。由净不净品。无变异故。故说如虚空性。三
润滑性者。辩如来性。于众生中。现因果义。由
大悲于众生软滑为相故。大悲者。有三义。一
体。二大。三别异。一体义者。以般若为体。般
若有二。一无分别真智。二有分别俗智。今
取有分别智。为大悲体。以大悲缘众生起故。
二大义者。有五。一为资粮。二为相。三为行处。
四为平等。五为最极。一资粮者。能作大福德
智慧。二行资粮故。二为相者。能观三苦众生
悉济拔故。三为行处者。通三界众生为境界
故。四为平等者。为于一切众生处。起平等心
故。五最极者。过此修外无更胜行故。三别异
义者。有八种。一为自性差别。悲无量者。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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瞋为性。大悲者以无痴为性。二为相差别。悲
者以苦苦为相。大悲者以三苦为相。三为行
处差别。悲者以欲界为境界。大悲者通三界
为境界。四为地差别。悲者以第四禅为其地。
大悲者以无流如来果为其地。五境界差别。
悲者以凡夫及二乘为境界。大悲者唯菩萨
与佛为境界。六为德差别。悲者以离欲欲界
德。大悲者离欲三界德。七为救济有差别。悲
者但有拔苦之心。无拔苦事。大悲者有心有
事。八为究竟不究竟差别。悲者能小暂救济。
不能真实救。大悲者能永救济。恒不舍离故。
润滑者。润以显其能摄义。滑者显其背失向
德义。譬如水界。亦有二能。一则能摄散物唯
滑不涩故。由润故。能摄由滑故。不涩故。以
润者为因。以滑者为果。故曰现因果义。复
次自性清净是其通相义者。如前实空水界
等譬并自性清净是其通相故。如来性在烦
恼中无所染污故。此四相为四惑障故。为非
四人所得故。为四德作本故。为离四倒故为
灭生死对治故。故说四相通一别三。一通相
者。唯有自性清净相。三别相者一不可思惟。
二应得。三无量功德。是名自体相。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明因品第二

复次有四种因。能除四障。得如来性义应知。
四因者。一信乐大乘。二无分别般若。三破虚
空三昧。四菩萨大悲。四障者。一憎背大乘。二
身见计执。三怖畏生死。四不乐观利益他事。
初障阐提。二障外道。三障声闻。四障独觉。由
此四惑。能令四人不能得见自性清净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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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略说世间有三种众生。一乐生死恒有。二
乐灭生死有。三两俱不乐。有灭并忘。一乐生
死有者。复有二种。一憎背解脱道。无涅槃性。
决乐生死。不乐涅槃。二已堕定位。定位者
非圣非凡。进退无取。而是佛法内人。背大乘
法。因此人故。佛说是言。我非是其师。其非
我弟子。舍利弗。此人从轻暗入重暗。复从重
暗。入于盲暗。取暗为友。复取阐提为友。是故
我说此人如是二乐。灭生死有者。有二种。一
堕非方便。二堕方便中。就堕非方便。复有二。
一外道。谓九十六种。二是佛法内人。与外道
同执。约正法起邪执我见故。于正教义不能
了达。因此人故。佛说是言。若不信乐真空。则
与外道无异。复次有增上慢人。取空为见。是
真空实解脱门。约此空解脱门。起于空执。谓
一切有无。并皆是空。此空执者。即无所有。无
所有故。因果二谛道理并失。执此空过故即
堕邪无。是等执者。由空而起。故成邪执。一
切邪执。莫不由空。故能灭除。此执既依空起
故不可治。因此人故。故佛语迦叶。若人起我
见。执如须弥山大。我亦许之。何以故。以可灭
故。若此增上慢人所起空执。犹如发端四分
之一。我急呵责。决定不许。二堕方便中有二。
一声闻人。自利修行。但为自度。不为利他。二
独觉人。于利他心。无乐无事。但起舍心。无乐
者。不乐利他。无事者。了无度人之事。唯为自
觉自利故。但起舍心者。舍是平等住心。不愿
利人。亦无所损。独自觉悟故言独觉。堕方
便声闻亦尔。如末田地及阿斯那二比丘。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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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时。其皆不往。后至迦叶集法藏时。被召
方出。迦叶呵责之言。汝为从佛得圣道不。答
云实尔。又呵责言。汝大过失。今去。当以佛
法付。汝任持。若不如法。罪失属汝。其人甘失
忏悔。受旨奉行。三俱不乐者。谓修行大乘最
利根人。既不同阐提乐生死有。亦不堕非方
便中。同外道执。亦不堕方便中。如二乘人。
是故此人具行生死涅槃平等之道。住无住
处。虽行生死而不染。虽行涅槃亦非净。但
为大悲故。不舍生死。为般若故。不舍涅槃。
不离涅槃者。异声闻执永住无为。不舍生死
者。异一阐提乐于生死。若乐著生死者。名
一阐提。佛法内人。堕定位者。亦同阐提。如
是二人。堕在邪定聚中。若乐灭生死有者。是
人堕非方便中。则在不定聚。若人乐灭生死
有。是人堕方便中。及俱不乐。得前二者。修
平等道。是人在正定聚中。离发行大乘修习
无障道人之外。所馀阐提外道声闻独觉等
四人有四种障故。不见佛性。何者四障。一
憎背大乘。是阐提障。为对治此故。佛说菩
萨修习信乐大乘之法。二于诸法中。起我见
执。是外道障。为对治此故。佛说菩萨修习
般若波罗蜜。三于生死中。定执苦想。及厌
怖心。是声闻障。为对治此故。佛说菩萨修
习破空三昧。空三昧者。从初地以上能得此
三昧。则破虚空等执。入观之时。不即有无。不
离有无。喻如八地真俗双观。而异八地者。
八地以上无出入观。初地入时则同。出时则
异。四背众生利益事。作舍众生意。是独觉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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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治此故。佛说修习菩萨大悲。菩萨大悲
利他为事。明独觉人但自观因缘。无度他意
故无大悲。声闻亦尔为灭此四障故。以信乐
等四种为因。令诸菩萨修习此因。得至无上
法身清净波罗蜜。是名佛性清净因。如是之
人。得名佛子。是故佛子有于四义。一因。二
缘。三依止。四成就。初言因者。有二。一佛性。
二信乐。此两法佛性。是无为信乐。是有为信
乐约性得佛性为了因。能显了正因性故。信
乐约加行为生因。能生起众行故。二缘者。谓
般若波罗蜜。能生菩萨身。是无为功德家缘
故。三依止者。破空定等。乐有之人执断。无处
有乐净等故。菩萨修破空三昧。能除彼执。由
此定力。是故菩萨法身坚固。则不羸弱。四成
就者。菩萨大悲利益他事无尽故。由真如不
尽。众生无数故。利益事亦复无尽。是佛性为
应得家因故。一因如父身分。二缘如母。三依
止如胞胎。四成就如乳母故。诸菩萨由此四
义。名为佛子。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显果品第三

复次果相义应知。果相者。有二处。一者地前
凡圣二位。不得四德。二者十地诸位。地前有
如是信乐等四德。为清净佛性因。为对治四
倒。如来法身四相功德波罗蜜是其果。应知。
四倒者。于色等五阴实是无常。起于常见。实
苦起乐见。实无我起我见。实不净起净见。是
名四倒。倒者有三义。一见所灭。二修所灭。三
非二所灭。见真谛时。能除见倒。定破思惑。能
除想倒。非二所灭。能除心倒。为对治此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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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倒。何者为四。于色等五阴未有有已有
应灭故实无常。如实起无常解。苦时苦故乐灭时苦故舍三时苦故。故实是苦。于中生苦
解。无常为因。无常为果。由因果得成。以依他
执故。果不自在。因亦如是。未有有已有还无
既由前因。是故依他亦不自在。离因果外无
别馀法为我。是故无我为实。生无我解。不净
有二种。一色。二非色。色不净有三。谓初中
后。初者。始入胎和合。种子不净。中者。出胎
已后。饮食资养。多诸不净。后者。舍身已后。
身体坏时。种种不净故。非色者。或喜。或忧。
或恶。或无记。或不离欲诸系缚等故非色。由
此等法故不净。是以圣人通观三界。皆是不
净。如是五阴。如实不净。生不净解。此四皆
实。是故非倒。若约佛性。常等四德。此四无
倒还成颠倒。为对此倒。是故安立如来法身
四德。四德者。一常波罗蜜。二乐波罗蜜。三我
波罗蜜。四净波罗蜜。如胜鬘经说。世尊。是诸
众生生颠倒心。于内五取阴。无常见常。苦中
见乐。无我见我。不净见净。世尊。一切声闻独
觉由空解未曾见一切智智境。如来法身应
修不修故。若大乘人。由信世尊故。于如来法
身。便作常乐我净等解。是人则不名倒。名得
正见。云何如此世尊如来法身是常乐我净
诸波罗蜜。若人作是见者。名为正见。是如来
胸子。胸子者。恒在佛心胸故。复次如来四德
波罗蜜。由因次第渐深。应知逆说。翻后为
前。谓净我乐常。由一阐提憎背大乘。为翻彼
乐住生死不净故。修习菩萨信乐大乘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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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波罗蜜。是其果应知。由一切外道色等五
阴无我性类计执为我。而是色等法。与汝执
我相相违故。恒常无我。诸佛菩萨由真如智
至得一切法无我波罗蜜。是无我波罗蜜。与
汝所见无我相。不相违故。如来说是相恒常
无我。是一切法真体性故。故说无我波罗蜜
是我。如经偈说。

「 二空已清净
 得无我胜我
 佛得净性故
 无我转成我」


诸外道等。于五取阴中。执见有我。为翻其我
执虚妄故。修习般若波罗蜜。至得最胜无我。
即我波罗蜜。是其果。应知。由诸声闻人。怖畏
生死苦乐。住生死苦灭静中。为翻此乐意故。
修习破虚空三昧。一切相世出世法。乐波罗
蜜。是其果。应知。由独觉圣人者。不观众生利
益等事。但乐独处静住。为翻此意故。修习
菩萨大悲为利益众生事。乃至穷于生死。常
所持护。常波罗蜜是其果。应知。如是信乐大
乘般若波罗蜜。破虚空三昧。菩萨大悲等四
因。能成就如来法身四功德波罗蜜。是故佛
说由此四德一切如来唯法界为胜。由如虚
空。取虚空为边际极后际之后。如是四句现
何等义。由修习信乐大乘法故。诸佛至得最
极清净波罗蜜故。佛说唯法界为胜为上。由
修习般若波罗蜜故。至得众生世界器世界
极无我波罗蜜。五阴名众生世间即人空。国
土四大名器世界。即是法空。是二空所显故。
故说由如虚空。为修习破空三昧等故一切处
诸法自在如意应得故。取虚空为边际。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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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菩萨大悲故。于诸众生。常起悲心。护持无
有边际故。说极后际之后。后际之后者。假令
后际有后。菩萨大悲亦能过之。是故通辩地
前圣凡二位。不得四德。复次十地由四障故。
未得极果四德。金刚后心。方乃得之应知。何
以故。以出三界外有三种圣人。谓声闻。独觉。
大力菩萨。住无流界。有四种怨障。由此四怨
障故。不得如来法身四种功德波罗蜜。四怨
障者。一方便生死。二因缘生死。三有有生死。
四无有生死。一方便生死者。是无明住地。能
生新无漏业。譬如无明生行。或因烦恼方
便。生同类果。名为因缘。如无明生不善行。若
生不同类果。但名方便。如无明生善行。不动
行故今无明住地生新无漏业亦尔。或生同
类。或不同类生福行。名为同类。以同缘俗
故。生智慧行。名不同类。以智是真慧故。是
名方便生死。二因缘生死者。是无明住地所
生无漏业。是业名为因缘生死。譬如无明所
生行是业。但感同类不生不同类果。善行但
生乐果。不善但招苦报。故名因缘生死。方便
生死。譬凡夫位。因缘生死。譬须陀洹以上但
用故业不生新业。三有有生死者。是无明住
地为方便。无漏业为因。三种圣人是意所生
身。譬如四取为缘。有漏业为因三界内生身。
有有者。未来生有。更有一生。名为有有。如上
流阿那含人于第二生中般涅槃者馀有一生
故。故名有有。四无有生死者。是三圣意生最
后身为缘。是不可思惟退堕。譬如生为缘。老
死等为过失。是故无明住地为一切烦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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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止处。而一切烦恼通名无明者。以无明为
众惑根本。根本既未灭尽。由为一切烦恼垢
臭秽熏习故。阿罗汉。辟支佛。及自在菩萨。不
能至得无所染污大净波罗蜜。复次依此缘。
此无明住地微细妄想相游行未息。故极不
能至得无行无想大我波罗蜜。因此无明住
地为缘。及微细妄想所起无漏业为因。得起
三种意生身故。不能至得极离因果苦大乐
波罗蜜。若未證得业难生难灭尽无馀如来
甘露界。及未證得不可思惟退堕界。未灭谢
故。不能至得极无别异老死等大常波罗蜜。
复次应知。无明住地如烦恼难。无漏业如业
难。三种意生身如果报难。不可思惟退堕如
过失难。若在三种意生身中。则无常乐我净
波罗蜜。故如来法身是常等四波罗蜜。以如
来法身一切烦恼习气皆灭尽故。是名极净。
一切我无我虚妄执灭息故。故名大我。意所
生身因果究竟尽故。故名大乐。生死涅槃
平等通达故。故名大常。复次四德各有二缘
义。应知。初有二因缘故。说如来法身有大净
波罗蜜。一者本性清净名为通相。二者无垢
清净故名别相。本性清净通圣凡有故名为
通。无垢清净但佛果有。所以名别。复有二种
因缘。说如来法身有大我波罗蜜。一由远离
外道边见执故无有我执。二由远离二乘所
执无我边故。则无无我妄执两执灭息故说
大我波罗蜜。复有二种因缘。说如来法身有
大乐波罗蜜。一由一切苦集相灭尽无馀故。
拔除习气相续尽故。二由一切苦灭相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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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三种意生身灭不更生故。苦灭无馀是名
大乐波罗蜜。复有二种因缘。说如来法身有
大常波罗蜜。一无常生死不损减者。远离断
边。二常住涅槃无增益者。远离常边。由离此
断常二执故。名大常波罗蜜。故胜鬘经说。若
见诸行无常。是名断见。不名正见。若见涅
槃常住。是名常见。非是正见。是故如来法身
离于二见。名为大常波罗蜜。由此如实法界
道理门故。即是涅槃。即是生死。不可分别。即
是得入不二法门。亦不一不二。住无住处故
由灭诸惑不住生死。由本愿故。不住涅槃。由
般若故。诸惑得灭。由大悲故。本愿得成。故不
可思量经偈中说。

「 诸惑成觉分
 生死成涅槃
 修习大方便
 诸佛叵思议」


** 佛性论辩相分第四中事能品第四

复次事能相义应知。此清净性事能有二。一
于生死苦中。能生厌离。二于涅槃。欲求乐愿。
若无清净之性。如是二事。则不得成。故经中
说。世尊。若无如来藏。于生死苦。无厌离意。
亦无欲求乐愿之心。故不定聚众生。起此二
事为用。一于生死苦。观于过失。为依止处。生
不定聚众生厌离心故。二于涅槃乐。观于功
德。为依止处生不定聚。众生欲求乐愿。欲
求愿乐。是四种心云何为异。初欲者名信。信
有四种。一信有。二信不可思议。三信应可得。
四信有无量功德。具是四义故名为欲。二求
者。为至得此法。心恒勤求。无有退悔。名之为
求。三乐者。思择如不如方便。如方便者。谓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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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不如方便。谓生死。思择涅槃。不求速證。
思择生死。不求舍离。故名为乐。四愿者。从今
发愿。穷未来际。恒以愿摄一切众生未曾舍
离。随所行道。并入菩提愿海所摄。以自利故。
不舍涅槃。为利他故。不舍生死。故有二观。一
于生死观苦过失。二于涅槃观乐功德。故净
分人。由清净性。此观得成。言净分者。一福德
分。二解脱分。三通达分。福德分者。宿世善根
能感此身。具足诸根。为受法器。解脱分者。已
下功德种子。能感未来世中解脱果报。通达
分者。由圣道故。能通达真如。是名净分。是人
由净分为缘。净性为因故成此观。非无因缘。
若不由于此二事成观无因缘。如阐提人无
涅槃性应得此观。而一阐提既无此观。故知
定须因缘观。方可现是清净性。不为客尘之
所染污。随三乘中未起一乘信乐。又复未能
亲事善知识等。乃至四种圣轮亦未相应。言
四轮者。一住如法国土。二依善知识。三调伏
自身。四宿植善根。轮有三义。一者未得令得。
得令不失。二者能度。从此至彼。从他相续至
自相续从自相续复至于他。三者能载。为能
从生死得至涅槃。一住善处者。即是能修正
行善人所住之处。若于中住恒见此人故得
觉意。觉者觉悟。意者善心。因此受持善法等
事。故佛说偈言。

「 无知无善识
 恶友损正行
 蜘蛛落乳中
 是乳转成毒」


是名应住如法国土。二近善友善友者。有七
分。如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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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施重可信
 能说能忍受
 说深为善友
 安弟子善处」


七分者。一能施。由能施故令地怜爱。爱故尊
重。重故可信。可信故能说。由能说故能忍
受外难。能忍受故能说深理。利于善友。由说
深法故。能安善友置于善处。若有能备此七
德者。可堪依止为善知识。若总论此七。不出
三义。一乐怜悯。二聪明。三堪忍。三义若少一
种。则非善友。若但怜悯不能聪明。譬如父母
虽念子病不能救治。若但聪明无慈悯者。如
怨家师不治他疾。若不能堪忍。则自行不足。
怜悯聪明亦不成就故。离虽七种合不出三。
能施尊重可信。此三属怜悯摄。能说及说深
理。此二属聪明摄。能忍属堪忍摄。安善处并
通三种。其聪明者。表离愚痴。能堪忍者。表异
凡夫。三怜悯者。表异二乘。唯佛世尊备此三
德。故堪为众生真善知识。三调伏自身心者。
如正教行。闻时无散乱心。思时无轻慢心。修
时无颠倒心。若不自调伏身心者。善处善友。
则无所用。四宿植善根者。以为解脱分故。修
善根。善根者。谓信戒闻舍智。信者不离三宝
正念。戒者为不离善道。闻者自闻令他闻。不
令他倒闻。不障他闻。因四闻故。今世得闻及
思修等。可为法器。三慧具足。舍者有二。一由
昔舍物施他。今则损于贪爱。二由昔舍法施
人。今则轻灭无明。由此舍故贪爱无明并稍
轻薄。以是因缘得解脱果。智者是人先世已
曾思择三宝四谛故。于此生得世正见。乃至
尽智及无生智。如是之人。虽具三轮。若无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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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今生五根。则不具足。便是生于八难等处。
故知若无宿世善根。则前三轮无所复用。总
此四义。譬之为轮四若少一轮。则不成解脱
之名。无由得立。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脱
道者。如轮能运能转。至解脱时无复此能如
圣王轮。备有四物。所谓毂辋辐轴。若无此四
轮则不成。以是义故。若未与四轮相应者。是
时厌离生死观及涅槃功德观并不得成。故
经中说。一阐提人堕邪定聚。有二种身。一本
性法身。二随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身
者。即真如理。随意身者。即从如理起佛光
明为怜悯阐提二身者。一为令法身得生。二
为令加行得长修菩提行。故观得成。复有经
说。阐提众生决无般涅槃性。若尔二经便自
相违。会此二说。一了一不了。故不相违。言有
性者。是名了说。言无性者。是不了说。故佛说
若不信乐大乘名一阐提。欲令舍离一阐提
心故。说作阐提时决无解脱。若有众生有自
性清净净永不得解脱者。无有是处。故佛观
一切众生有自性故。后时决得清净法身。故
经偈言。

「 聪明人次第
 数数细细修
 除灭自身垢
 如金师鍊金」


聪明人次第者。明此人有解不倒修能如次
学。数数者。时无暂舍。恒自研求。细细者。从
微至著。如闻思修慧细细而习。除灭自垢者。
稍除无明重轻诸惑。令清净本性。永得显现
故。说犹如金师能鍊于金。除诸滓璞金。得
净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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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论》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