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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扬圣教论》卷第七
无著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摄净义品第二之三
论曰。学十二种分别者。一差别分别。二生
起分别。三转异分别。四能治所治分别。五能
引胜生定胜分别。六顺法分别。七补特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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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八下中上分别。九瑜伽分别。十作意分
别。十一引发分别。十二问答分别。
差别分别者。谓分别三学差别增上戒学。差
别者如经中说。若诸比丘尸罗成就住。守别
解脱律仪轨则所行悉皆具足。于微细罪深
见怖畏。受学学处名具戒者。
此中尸罗成就住者。谓于所受学处身业无
犯语业无犯不破不穴。如是尸罗成就住。
守别解脱律仪者。谓七众尸罗名别解脱律
仪。即此尸罗众差别故。建立多种律仪。此中
义者。唯依比丘律仪相说。是名守别解脱律
仪。
轨则具足者。谓或于威仪。或于所作。或于方
便。修善品中轨则具足。随顺世间不违世间。
随顺毗柰耶不违毗柰耶。
云何于威仪中轨则具足。随顺不违世间及
毗柰耶。谓若是时是处应行。及如是应行。即
于是时是处如是正行。不为世间诃责讥毁。
及不为聪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学律者
诃责讥毁。如行住坐卧亦如是知。
云何于所作中轨则具足。随顺不违世间及
毗柰耶。谓著衣服大小便利用水齿木入村
乞食回还受用洗钵安置洗足敷具。又复略
作钵业衣。及馀所有如法作业。是名所作。
如其所应。若是时是处。应作及如是应作。即
于是时是处如是正作。不为世间诃责讥毁。
及不为聪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学律者
诃责讥毁。是名于所作中轨则具足随顺不
违世间及毗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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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于方便修善品中轨则具足。随顺不违
世间及毗奈耶。谓读诵经典和敬师长。修承
事业瞻侍疾患。互起慈心与欲宣说。方便修
习。请问听法精勤无堕。于诸聪慧同梵行者
躬自供事。奖劝他人修行善品。及为宣说深
妙之法。入静密处结加趺坐。诸如是等及馀
善法。是名方便修诸善品。如是于方便修习。
如所说善品中。若是时是处应修及如是应
修。即于是时是处如是正修。由如是修故。不
为世间诃责讥毁。及不为聪慧正至善人同
法者持律者学律者诃责讥毁。是名方便修
善品中轨则具足随顺不违世间及毗柰耶。
若如是相轨则具足。是名轨则具足。
所行具足者。谓五处非比丘所行。何等为五。
一唱令家。二淫女家。三酤酒家。四王宫。五
旃荼罗羯耻那家。及如来馀所制不应行处。
除此馀是所行。如是以时行无过处。是名所
行具足。
于微细罪深见怖畏者。谓犯小随小学处犯
已可出者。皆名微细罪。复次若犯已少用功
出者。名微细罪。若于此中深见怖畏。谓勿令
我因此犯故便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勿复令我堕于恶趣起恶趣行。勿
复令我后自悔责。勿为大师诸天聪慧同梵
行者以法诃责。又勿令我恶名称等流布十
方。因见如是现法后法。不可乐事深生怖惧。
为如是故。于小随小学处乃至命难因缘。终
不故犯。设复失念。或时犯已。疾疾悔过如法
而出。如是名为于微细罪深见怖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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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学学处者。谓先受别解脱律仪时。由白四
羯磨受具足故。略已得闻学处体性及于别
解脱经所说过一百五十学处。唯自誓受我
当尽学一切学处。复从邬波柁耶阿遮利耶
及诸共谈论者。互问难者。数习近者。善同意
者所。数数闻已。又半月半月闻说别解脱经。
由如是受一切学处故。名得别解脱律仪。从
是已后于诸所善学处无有毁犯。设有毁犯
即如法出。若于先所誓受学处不善不达者。
应如先所受。复于邬波柁耶阿遮利耶等所。
数数请问听受令善达解。如尊所说不增不
减。善修学已又无倒受持。若文若义。如是名
为受学学处。
如是广说尸罗律仪差别已。若略说彼义者。
谓此中薄伽梵以三种相显了戒蕴。一无失
坏相。二自体相。三自体功德相。此中如前所
说。尸罗成就住者。此显尸罗律仪无失坏相。
次言守别解脱律仪者。此显自体相。复言轨
则所行悉具足者。此显如所受别解脱律仪
观他增上功德名称相。何以故。由他见此轨
则所行具足相故。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长。由
未信者依此信故。心无轻毁无恶名闻。若不
尔者。虽具足尸罗。由越轨则所行故。则无观
他增上德称。若翻于此则无过失。后言于微
细罪深见怖畏受学学处者。此显观自增上
功德名称相。何以故。虽复轨则所行具足故
得观他增上功德名称。然毁尸罗已。由此因
缘或生恶趣。或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
證所未證。若能于微细罪尚见怖畏。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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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品。又受学学处。由此因缘。身坏命终生于
善趣。又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
證。以是缘故。名尸罗律仪观自增上功德名
称相。
复次此中薄伽梵显三种尸罗性。一受尸罗
性。二出离尸罗性。三修习尸罗性。初说尸罗
成就住者。此显受尸罗性。次说守别解脱律
仪者。此显出离尸罗性。何以故。由别解脱律
仪所摄尸罗。说名增上戒学。依增上戒学故。
能修增上心学及增上慧学。由依此故。能令
一切苦永尽出离。如是出离。先依尸罗行然
后方得。是故别解脱律仪。说为出离尸罗性。
后说轨则所行悉皆具足。于微细罪深见怖
畏。受学学处者。此显修习尸罗性。若依如是
相修习别解脱律仪尸罗者。是名修习善修
习。如是名为增上戒学差别分别。
增上心学差别分别者。若比丘离欲恶不善
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初静虑具足住。复寻
伺寂静内遍净心一趣性无寻无伺三摩地生
喜乐第二静虑具足住。复离喜故住舍念正
知身受乐圣者宣说有舍念乐住第三静虑具
足住。复断乐先已断苦及喜忧没不苦不乐
舍念清净第四静虑具足住。此差别义如前
已说。是名增上心学差别分别。增上慧学差
别分别者。若比丘于苦圣谛如实知苦。于集
圣谛如实知集。于苦灭圣谛如实知灭。于苦
灭趣行圣谛如实知趣行。是名增上慧学差
别分别。
生起分别者。谓由尸罗成就故。无悔由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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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生悦生悦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
乐受乐故。心定心定故。观如实观如实故。起
厌起厌故。离欲离欲故。解脱解脱故。自谓我
證解脱。复起如是智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
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转以分别者。谓或有增上戒学无增上心无
增上慧。或有增上戒学增上心学无增上慧。
若有增上慧学。必有增上戒及增上心。
能治所治分别者。谓增上戒学是烦恼缠。止
息对治。增上心学是烦恼缠。制伏对治。增上
慧学是烦恼随眠。永断对治。能引胜生定
胜分别者。谓增上戒学增上心学能引清净地
及清净胜生。增上慧学能引出世决定胜德。
顺法分别者。谓十种随顺学法。一先因。二顺
教。三如理方便。四无间殷重修。五猛利乐欲。
六修持力。七身心粗重安息。八数数观察。九
无怯怖。十无增上慢。先因者。谓先世根熟及
根成满。顺教者。谓无倒次第之教。如理方便
者。谓如教修行。如是修时能生正见。无间殷
重修者。谓如是方便时无空过。修习善品及
至诚。速疾引发善品。猛利乐欲者。谓于增上
解脱起證乐欲念。我何时證于众圣具足住
处。修持力者。谓二因缘得修持力。一性利根
故。二长时纯熟修故。身心粗重安息者。若由
身疲倦起身心粗重。则易夺威仪令得安息。
若由极寻伺起身心粗重。则内修寂静令得
安息。若由励意极摄敛心及沈下心惛沈睡
眠缠起身心粗重。则修慧观及净胜作意令
得安息。若由自性未断烦恼顺烦恼品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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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重随逐不离。则正修圣道令得安息。数数
观察者。谓依尸罗数数观察。恶作善作如实
了知。若于恶作不为不应舍离。若于善作不
为则应舍离。若于恶作为之则应舍离。若于
善作为之不应舍离。如是观察作意增上力
故数数观察。一切烦恼已断未断。若知已断
应深庆悦。若知未断数数应修此对治道。无
怯怖者。谓于时时中应知应观。于法由不知
不观不證入故。生于怯怖。心有萎悴心有虚
乏。如是数数生时。心不执著除断弃舍。无增
上慢者。谓于所得所悟所證中。离增上慢不
颠倒执。于已得中起已得想。于已悟中起已
悟想。于已證中起已證想。如是十法乐正修
行诸学处者。由初中后随顺学处。是故名为
随顺学法。此十法中先因一种随顺增上戒
学最胜。馀之九种随顺增上心学增上慧学
最胜。
补特伽罗分别者。谓此三学通诸异生及见
谛者。下中上品分别者。谓由行故。及方便故。
由行故者。谓苦迟通行名下品学。苦速通行
及乐迟通行名中品学。乐速通行名上品学。
由方便故者。不殷重方便及不无间方便修
者。名下品学。随一方便修者。名中品学。具
二方便修者。名上品学。
瑜伽分别者。谓依四种瑜伽正学学处。一信。
二欲。三正勤。四方便。
信者。谓二行相及二依处。二行相者。一忍可
行相。二清净行相。二依处者。一观法道理依
处。二信解人威德依处。欲者有四种欲。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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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得欲。二为问论欲。三为證资粮欲。四为方
便修欲。为證得欲者。如一行者于上解脱起
證乐欲。广说如前。为问论欲者。如一行者起
證欲已。趣僧伽蓝中。诣有识者。同梵行者。
正行智者所。为闻所未闻。及已闻者明净故。
为證资粮欲者。如有行人于尸罗律仪清净
中。饮食知量中。觉悟方便中。正知住中。及
进上中。起證乐欲。为方便修欲者。谓于无间
方便中。殷重方便中。修圣道中。生希求作證
乐欲。
正勤者。谓四种正勤。一为闻法故。二为思惟
故。三为修习故。四为障净故。为闻法故者。谓
为闻所未闻。及已闻者明净故。策励于心方
便修习所未委处。为思惟故者。如所闻法独
在静处。思惟称量观察其义。为修习故者。谓
处静室数修止观。为障净故者。谓为净诸盖
昼夜精勤经行宴坐。策励于心方便修习所
未委处。
方便者。亦有四种。谓守护尸罗及守护诸根
增上力故。令根律仪清净善住于念。由善住
念故得不放逸。守护于心修习善法。由不放
逸故。令其内心与止相应。及得增上慧观察
诸法。如是四种瑜伽分为十六行。此中由信
故。信当得义。由信当得义故。于诸善法起
修作欲。由修作欲故。昼夜精勤。住于策励坚
固勇猛。由正勤故。摄修方便为令得所未得
义故。悟所未悟义故。證所未證义故。是故此
四种法。说名瑜伽。
作意分别者。谓了相等七种作意。了相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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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由作意故。了达欲界粗相及初静虑静相。
云何了达欲界粗相。谓六种寻思诸欲过失。
一义。二事。三相。四品类。五时。六道理。
寻思义者。谓寻思诸欲多诸过患多诸累恼
多诸疫疠多诸灾横如是诸欲多诸过患。乃
至多诸灾横。是为粗义寻思。事者。谓或于内
诸欲起于贪欲。或于外诸欲起于贪欲。
寻思相者。谓寻思自相及共相。寻思自相者。
谓此是烦恼欲。此是事欲。如是诸欲或随顺
乐。或随顺苦。或复随顺不苦不乐。随顺乐者。
是贪欲依处及想心颠倒依处。随顺苦者。是
瞋恚依处及忿恨依处。随顺不苦不乐者。是
覆恼诳谄无惭无愧依处及见倒依处。如是
诸欲或暴恶受之所随行。或不暴恶受之所
随行。如是名为寻思诸欲自相寻思。共相者。
谓寻思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
随逐随缚。受用欲者。虽复诸欲广备。亦应解
了是生苦等法。此广备欲须臾变坏。如是名
为寻思诸欲共相。
寻思品类者。谓寻思诸欲堕黑品类。如连锁
枯骨。如秽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
蟒毒蛇如梦所见。犹如假借庄严之具。如树
抄果。又复寻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
亲爱离坏所作苦。受无厌足所作苦。受不自
在所作苦。受恶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说
习近诸欲有五过患。一诸欲。少味。二习近
欲者。多诸苦恼多诸过患。三习近欲者。无厌
无足无休无息。四习近欲者。诸结增长。五习
近欲者。无恶不造。又复聪慧正至善人。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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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门诃责诸欲。谓此诸欲增染无厌。众所共
有非法颠倒。诸恶行因增长欲爱。智者舍远
速疾散坏。依于诸缘放逸之地。其性无常为
空为虚。诳失之法如幻如化诱诳愚夫。若现
法欲。若后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间欲。一切
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处。又依彼欲能令心
生无量种种恶不善法。谓贪瞋恨等诸障碍
法。诸圣弟子学学处时能为障碍。由如是等
差别过失多分寻思诸欲堕黑品类。如是名
为寻思品类。
寻思时者。谓于去来今世常恒相续。寻思诸
欲多诸累恼多诸灾横多诸过患。如是名为
寻思于时。
寻思道理者。谓此诸欲由大资具由大追求
由大劳倦。复由种种杂功业处方得圆备成
立增长。虽复如是外资生物增长成满。然其
法尔速疾散灭。又复父母妻子奴婢诸作业者
朋友官僚兄弟亲族等。虽暂集会不久散坏。
又复内身粗色。四大所生。糜饭所长。常弃秽
恶澡浴按摩等。虽复暂治所生苦恼。终是离
散坏灭之法。为治饥渴苦故受诸饭食。为治
寒热苦恼及为覆障可羞惭处。受畜衣服。为
治惛睡逼苦及为对治行住疲苦。受诸卧具。
为治诸疾病苦。受诸医药。如是诸欲皆为治
苦。不应贪著。唯除应如重病所执治病之药。
或依圣教寻思如是如是诸欲粗相。或复内
自智见发起或复寻思随顺道理或复寻思诸
欲自性。无始世来法尔成就。不思议法不应
思议不应分别。如是名为寻思道理。如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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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了知诸欲粗相已。又复了知初静虑静相。
谓于初静虑中无如欲界极粗重相。由离如
是欲粗相故。名初静虑静相。如是名为了知
初静虑静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粗相
及初静虑静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犹有闻
思间杂。应知。
胜解作意者。谓如其所应寻思了达欲界粗
相及初静虑静相。不为闻思之所间杂。纯起
修行胜解缘粗静相。修习止观修习之时。如
所寻思粗静之相数起胜解。是故名为胜解
作意。
远离作意者。谓多修习此种类故。为欲断除
初分烦恼。起对治道与断烦恼。能对治道俱
生作意。名远离作意。摄乐作意者。谓已断欲
界初分烦恼。及已远离彼品粗重。于后胜品
断及远离起于憙乐。又于断处见胜功德。證
于少分远离憙乐。于时时中以净胜作意而
自庆悦。为欲断除惛沈睡眠掉举缠故。是名
摄乐作意。观察作意者。谓如是正修乐断乐
修已善品方便之所扶持。令欲界系诸烦恼
缠。若行若住不复现行。如是行者复自思惟。
我此身中为有贪欲为无贪欲。而于诸欲境
不执受耶。为自观察故。随于一境思惟胜妙
清净之相。而彼行者。由未尽断诸随眠故。思
惟如是净妙相时。随顺染习趣向染习临至
染习。不住于舍亦不厌毁遮止违逆。行者尔
时如是自知。我于诸欲未正远离心未解脱
故。诸欲行系摄我心。犹如持水法尔摄伏。我
今定当倍修治道。令馀随眠无馀断故。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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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乐胜断胜修。是名观察作意。
方便究竟作意者。谓倍修习止品乐断乐修
故。双修止观数数观察。如是行者修习对治。
时时观察断与未断。令心远离欲界烦恼系
缚。此暂时伏离非是究竟永拔种子。行者尔
时得初静虑方便道。究竟一切烦恼对治作
意。是名方便究竟作意。
方便究竟果作意者。谓从此后无间由前因
缘故。證入根本初静虑定。此根本初静虑俱
生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如初静虑有
七种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静虑乃至非
想非非想处定如其所应。尽当知。
复次粗相者。谓于一切下地。从欲界乃至无
所有处。略有三种。诸下地法而可厌离。应
知。一极苦住性。二极不寂静住性。三极短寿
住性。
引发分别者。谓四种引发。一果引发。二离欲
引发。三转根引发。四胜德引发。
问答分别者。谓无量门问答分别今少显示。
问增上戒学云何不清净云何清净。答有十
种因戒不清净。何者为十。一初不如法受尸
罗律仪。二极沈下。三极浮散。四放逸懈怠所
摄。五发起邪愿。六犯轨则摄。七犯邪命摄。八
堕于二边。九不能出离。十违越所受。
初不如法受尸罗律仪者。如有一人或避王
逼恼。或避强贼之所逼恼。或避债主逼恼。或
因恐怖逼恼。或怖不活等故。出家受戒。不为
营修圣道不为清净梵行。不为自调伏。不为
自寂静。不为自涅槃。诸如是等是为不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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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尸罗律仪。
极沈下者。如有一人无惭无愧。悔心微劣其
性慢缓。于诸学处慢缓修习。如是名极沈下。
极浮散者。如有一人僻执所受非处生悔。于
不应悔处而生悔。故于他人所非处而生陵
蔑之心及损害心。数习不舍。如是名极浮散。
放逸懈怠所摄者。如有一人于过去世已有
违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于对治。如是于
未来现在起于违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
于对治。先亦不起猛励乐欲。当于禁戒终不
违犯。谓我当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如所
应行如所应住令无所犯。又复如是行如是
住应可犯者而有毁犯。此人于前中后际及
先时所作俱随行时。皆现成就于放逸故。又
执睡眠及与偃息。以之为乐。慢缓懒堕不乐
修营。于梵行智人身不供侍。如是名为放逸
懈怠所摄。
发起邪愿者。如有一人发起邪愿行于梵行。
谓我今所修戒禁梵行。当为天主。或作馀天。
或复乐欲利养尊敬。谓从他人求诸利养及
与尊敬。或唯愿證利养尊敬。如是名为发起
邪愿。犯轨则摄者。如有一人于诸威仪。或于
所作。或于方便。修善品中如前所说。凡有所
行违于世间越毗柰耶。如是名为犯轨则摄。
犯邪命摄者。如有一人为性大欲及不知足。
难养难满。又以非法求觅一切衣服饮食诸
坐卧具病缘医药及馀资具。不以法故。此人
为求衣服饮食等因显己功德。故于他人前
诈现非其自性及非串习威仪。又现诸根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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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无有掉动。意令他人谓己有德。当有所施
及以供事。谓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
及馀资具身业给使。又复此人形貌躁恶发
言粗犷无所忌惮。严饰其身称扬己名及与
种姓。或复多闻。或广持法。为得利养及恭
敬故。而为他人宣说诸佛及佛弟子所演之
法。或自说己实有功德。或少增益。或令他人
称显异相。为求多胜衣服饮食及馀沙门种
种资具。虽复衣服无所阙少。故现受用弊坏
衣服。意令信我长者居士知阙少故。便多施
与上妙衣服。如衣服馀沙门资命之具亦复
如是。又于信敬婆罗门诸长者所不得如所
欲物。或是所无或是受用不可与故。而便逼
切诃骂求索。或得下劣之物。轻毁退还。对施
主前说如是语。咄善男子。有馀善男子善女
人。若比于汝族姓下劣资财贫匮。尚能舍施
如是如是妙可意物。况汝于彼族姓高胜富
有财产。而以如是鄙可恶物施于我耶。诸如
是等。或依诈现威仪。或依非法言说。或依称
显异相。或依逼切诃骂。或依以利比引于利
非法求觅衣服饮食坐卧之具。病缘医药及
馀资具。不以法求。是谓邪命。如是名为犯邪
命摄。
堕二边者。如有一人乐著受用。诸欲妙乐从
他而得衣服等具。或如法或不如法。不见过
患不知出离。而受用之。此谓一边。又如一人
修自苦行。无量种种苦事煎迫其身。受行种
种极苦禁戒。或依处棘刺。或依处灰。或依于
杵。或依于板。或依髑髅。或复蹲住。或修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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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或复事火乃至日三。或复处水乃至日三。
或翘一足视日随转。诸如是等及馀修自苦
行。是第二边。如是名为堕于二边。
不能出离者。如有一人执见尸罗及馀禁戒。
谓唯修习尸罗禁戒。当得清净解脱出离。又
复执见善守善净诸外道戒。当得清净解脱
出离。如是二种非究竟净故。不能出离。如是
名为不能出离。违越所受者。如有一人都无
羞耻。曾不顾惜沙门仪范。违毁禁戒行诸恶
法。内怀朽烂随顺下流。如秽蜗虫螺音狗行。
非沙门称沙门。无梵行称梵行者。如是名为
违越所受。由是十因增上戒学而不清净。若
翻此者。是则清净。
增上心学。净不净义者。如摄事品清净静虑
中说。又由此清净故。增上慧学清净应知。如
是等类问答分别无量无边准义应知。
菩提五种分别者。一种性。二方便。三时。四
證觉。五解脱。
种性者。声闻菩提依钝根种性。独觉菩提
依中根种性。无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种性。
方便者。声闻菩提由行六处善巧方便。独觉
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缘起善巧方便。无上正
等菩提由五明处善巧方便。
时者。声闻菩提极少三生修行而得。独觉菩
提由百大劫修行而得。无上正等菩提由三
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
證觉者。声闻菩提由师證觉。独觉菩提唯誓
自利无师證觉。无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无
师證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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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者。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所證转依。解
脱烦恼障解脱身摄。无上正等菩提所證转
依。解脱一切烦恼障及所知障。解脱身摄及
法身摄。
《显扬圣教论》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