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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599 [No. 1600; cf. No. 1601]
《中边分别论》卷上
天亲菩萨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相品第一
「 恭敬善行子
能造此正论
为我等宣说
今当显此义」
初立论体。
「 相障及真实
研习对治道
修住而得果
无上乘唯尔」
此七义是论所说。何者为七。一相二障三真
实四研习对治五修住六得果七无上乘。今
依相说此偈言。
「 虚妄分别有
彼处无有二
彼中唯有空
于此亦有彼」
此中虚妄分别者。谓分别能执所执。有者。但
有分别。彼处者。谓虚妄分别。无有二者。谓能
执所执此二永无。彼中者。谓分别中。唯有空
者。谓但此分别离能执所执故。唯有空于此
者。谓能所空中。亦有彼者。谓有虚妄分别。若
法是处无。由此法故是处空。其所馀者则名
为有。若如是知即于空相智无颠倒。次说偈言。
「 故说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
是名中道义」
一切法者。谓有为名虚妄分别。无为名空。非
空者。谓由空由虚妄分别。非不空者。谓由能
执所执故。有者。谓虚妄分别有故。无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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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所执无故。及有者。谓于虚妄中有真空
故。于真空中亦有虚妄分别故。是名中道义
者。谓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
等文不违般若波罗蜜等。如经说一切法非
空非不空。如是已说虚妄分别有相无相竟。
今当次说其自体相。故说偈言。
「 尘根我及识
本识生似彼
但识有无彼
彼无故识无」
似尘者。谓本识显现相似色等。似根者。谓识
似五根于自他相续中显现。似我者。谓意识
与我见无明等相应故。似识者。谓六种识。本
识者。谓阿黎耶识。生似彼者。谓似尘等四物。
但识有者。谓但有乱识。无彼者。谓无四物。
何以故。似尘似根非实形识故。似我似识显
现不如境故。彼无故识无者。谓尘既是无识
亦是无。是识所取四种境界。谓尘根我及识
所摄实无体相。所取既无能取乱识亦复是
无。如是说体相已。今当显名义。故说偈言。
「 乱识虚妄性
由此义得成
非实有无故
灭彼故解脱」
乱识虚妄性由此义得成者。谓一切世间但
唯乱识。此乱识云何名虚妄。由境不实故。由
体散乱故。非实有者。谓显现似四物。四物永
无故。非实无故者。谓非一切永无。由乱识生
故。云何不许乱识永无。故偈言灭彼故解脱。
若执永无系缚解脱皆不成就。则起邪见拨
净不净品。如是说虚妄体相已。今当次说虚
妄摄相。若言唯是虚妄。云何能摄三性。故说
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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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及依他
真实唯三性
由尘与乱识
及二无故说」
分别性者。谓是六尘永不可得。犹如空华依
他性者。谓唯乱识有非实故。犹如幻物。真实
性者。谓能取所取二无所有。真实有无故。犹
如虚空。说虚妄摄相已。今当说入虚妄无所有方便相。故说偈言。
「 由依唯识故
境无体义成
以尘无有体
本识即不生」
一切三界但唯有识。依如此义外尘体相决
无所有。此智得成。由所缘境无有体故。能缘
唯识亦不得生。以是方便即得入于能取所
取无所有相。
「 是故识成就
非识为自性」
所识诸尘既无有体。是故识性无理得成。
「 不识及与识
由是义平等」
不识者。由自性不成就。是故非识。此法真实
无所有性。而能显现似非实尘。故说为识。说
入虚妄无所有方便相已。今当显虚妄总相。
故说偈言。
「 虚妄总类者
三界心心法」
虚妄者。若约界立。谓欲色无色界。若约生立。
谓心及心法是总类相。说总相已。别相今当
说。
「 唯尘智名心
差别名心法」
心者但了别尘通相。若了尘别相说名为心
法。谓受想行等。说总别相已。次显生起相。
「 第一名缘识
第二是用识
于尘受分别
引行谓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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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识者。谓阿黎耶识。馀识生缘故。用识者。
谓因黎耶识于尘中起名为用识。于尘受者。
谓领尘苦等说名受阴。分别者谓选择尘差
别是名想阴。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谓欲
思惟及作意等名为行阴。如是受等名为心
法。说生起相已。当说虚妄染污相。故说偈
言。
「 覆藏及安立
将导与摄持
圆满三分成
领触并牵引
执著及现前
苦故恼世间
三种二种难
亦七由虚妄」
覆藏者。由无明能障如实见故。安立者。由诸
行能安立业熏习于本识中故。将导者。由本
识及意识能令众生往受生处故。摄持者。谓
由色能摄持自体五聚故。圆满者。谓由六入
能生长故。三分成者。依根尘识诸触成故。领
触者。由乐苦等为损益故。牵引者。由贪爱令
业能牵后生故。执著者。由四取能令诸识染
著欲等四处随从得生故。现前者。由业有谓
已作诸业趣向来生为与果报故。苦者。由生
老死故。恼世间者。谓三界由无明乃至老死
等所逼恼。恒受苦难故。三种二种难亦七由
虚妄者。三种难者。谓烦恼业生等。烦恼难
者。谓无明贪爱取。业难者。谓行及有。生难
者。谓所馀七分。二种难者。所谓因果。因难
者。谓烦恼业分。果难者。谓所馀分。七难者。
谓七种因。一颠倒因。谓无明。二牵引因。谓
诸行。三将因。谓本意二识。四摄因。谓名色
六入。五受用因。谓触受。六引出因。谓爱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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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七厌怖因。谓生老死。由虚妄者。如是苦
难从虚妄生。集虚妄义有九种相。所谓有相
无相自相摄相入无相方便相差别相众名相
生缘相染相。义现于前。
说虚妄已。当说方便为显空义。由此相应故。
说偈言。
「 体相及众名
其义与分别
成立理应知
略解空如是」
云何应知空相。偈言。
「 无二有此无
是二名空相
故非有非无
不异亦不一」
无二者。谓无所取能取。有此无者。谓但有所
取能取无。是二名空相者。谓无及有无是名
空相。此显真空无有二相。是法以二无为性。
不可说有不可说无。云何非有。是二无故。云
何非无。是二无有故。故偈言非有非无。是名
真空相。不异亦不一者。与虚妄分别不异相
亦不一相。若异者。谓法性与法异。是义不然。
譬如五阴与无常性及苦性。若一者。清净境
界智及通相不成就。如是道理显现空与虚
妄离一异相。是故说不有非不有非一非异
相。
云何众名。应知。
「 如如及实际
无相与真实
法界法身等
略说空众名」
云何众名义。应知。
「 非变异不到
相灭圣境界
圣法因及依
是众名义次」
无异为义故。是故名如如。恒如是不舍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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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为义故。说实际。非颠倒种类及境界故。
相灭为义故。说无相。离一切相故。无分别。
圣智境界故。第一义智为体故。说真实。圣法
因为义故。是故说法界。圣法依此境生。此中
因义是界义。摄持法身为义故说法身。如是
空众名义已显。云何空分别。应知。
「 亦染亦清净
如是空分别」
何处位空不净。何处位空净。
有垢亦无垢。
若在此位中是诸垢法。未得出离与共相应是位处说不净。若在此位出离诸垢。此位
处说净。若已与垢相应后时无垢。不离变异
法故。云何不无常。为此问故答。
「 水界金空静
法界净如是」
客尘故离灭故不是自性变异故。复有分别。
此空有十六。一内空。二外空。三内外空。四大
空。五空空。六第一义空。七有为空。八无为
空。九毕竟空。十无前后空。十一不舍空。十
二性空。十三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非有
空。十六非有性空。如是略说空。应知。
「 食者所食空
身及依处空
能见及如理
所求至得空」
此中能食空者。依内根故说。所食空者。依外
尘故说。身者是能食。所食者依处。是重空
故说内外空。大空者。世器遍满故故说名
大。此空说大空。内入身及世器。此法是空。无
分别智能见此空。此无分别智空故名空空。
如道理依第一义相观此法空。是名第一义空。为得此菩萨修行空。是此法空为何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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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至得二善。一有为善。二无为善。此空是名
有为无为空。为常利益他。为一向恒利益他
故。修此空故说毕竟空。为不舍生死。此生死
无前后。诸众生不见其空。疲厌故舍离生死。
此空是名无前后空。为善无穷尽诸佛入无
馀涅槃。因此空不舍他利益事。是名不舍空。
为清净界性性义者种类义自然得故。故立
名性。此空名性空。为得大相好。是大人相及
小相。为得此二相修行此空。是名相空。为清
净佛法故。菩萨行彼十力四无畏等诸佛不
共法。为清净令出菩萨修此空。是名一切法
空。如是十四种空已安立。应知分别此相。是
十四中何法名空。
「 人法二皆无
此中名为空
彼无非是无
此中有别空」
人法二无有是法名空。是无有法决定有亦
空。如上说。能食等十四处。此二法是名空。为
显空真实相故。是故最后安立二空。一非有
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为。为离人法增
益。为离人法空毁谤。如次第如是空分别应
知。云何空成立义。应知。
「 若言不净者
众生无解脱
若言无垢者
功用无所施」
若诸法空对治未起时。为客尘不染故自然
清净。烦恼障无故。不因功力一切众生应得
解脱。若对治已起自性故不净。为得解脱修
道功用无果报故。作如是果。故说。
「 不染非不染
非净非不净
心本清净故
烦恼客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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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不染非不染。心本自性清净故。云何
非净非不净。烦恼客尘故。如是空分别略说
已。安立空众义者。应知有二种。一为体相。二
为安立。何者为体相。为有相故。无有相故。是
有相者。离有离无相。离一离异相。安立者。众
名等四义。应知分别。中边(分别)+论【三】【宫】(分别)+论【宋】【元】【明】【宫】论相品为解释偈已究竟论相品为解释
偈已究竟。
* 障品第二
「 遍及一方重
平等及取舍
今说二种障」
此中遍障者。烦恼障及一切智障。为菩萨种
性诸人二障圆满故。一方障者。烦恼障。为声
闻性等诸人。重障者。是前诸人欲等诸行中
随一粗烦恼。平等障者。平等诸行中随行中
随一生死。取舍障者。菩萨性诸人为障无住
处涅槃故。如理相应。二种人障已说。一菩萨
性人。二声闻等性人。复有烦恼相九种。
「 九结名惑障」
九种诸惑结此中说烦恼障。此诸烦恼障为
障谁。
「 厌离及除舍
实见」
爱欲结者障厌离心心坚碍障者。障除舍心。
因此惑违逆。碍境界中不能生舍除心。诸馀
结者覆障真实见。云何起障是诸烦恼次第。
「 及身见
身见所依法
灭道三宝障
利养恭敬等
轻财知止足」
是诸馀烦恼是此五处障。我慢障者。欲灭离
身见时障对正观智有异品无异品。无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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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数行故。此身见不得灭。无明结者。欲远
离身见依处时为真实见障。因此不得远离
取阴故。见结者。欲通达灭谛时为作障。身见
及边见于灭谛生怖畏故。邪见于灭谛起诽
谤故。取结者。是通达道谛时为作障。依别道
理思择求得清净故。疑结者。欲通达三宝时
为作障。不信受三宝功德故。嫉妒结者。欲远
离利养恭敬时为作障。不见此过失故。悭吝
结者。欲行轻财知足时为作障。令贪著财物
等故。
善法障复十复有别障十种善法等处应知。
何者为十处。
「 不行非处所
所行不如理
不生不思量
资粮不具足
性友不相称
心疲故厌离
修行不相称
恶怨人共住
粗惑三随一
般若不成就
自性重烦恼
懈怠与放逸
著有及欲尘
下劣心亦尔
不信无愿乐
如言思量义
不敬法重利
于众生无悲
闻灾及少闻
三昧资粮减」
如是诸障何者为善法。
「 善菩提摄取
有智无迷障
回向不怖嫉
自在善等十」
如是善等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为障。应知
答。
「 此十各三障
十事中应知」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处修行。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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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不如理。
菩提有三种障。一者不生善。二不生正思量。
三资粮不圆满。
摄取菩提者。发菩提心是名摄取菩提。此心
有三种。一与性不相应行。二朋友不相应。三
心疲极厌离。有智者。是菩萨体性。为知此法
有三障。一修行不相称。二恶友人共住。三与
恶怨人共住。此中恶人者。愚痴凡人。恶怨人
者。碍菩萨功德观菩萨过失。无迷者。心不散
乱有三障。一颠倒粗失。二烦恼等。三障中随
一有馀三令成熟。解脱般若未熟未满。无障
者。灭离诸障是名无障。此有三障。一自性
粗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回向有三障。令心
回向馀处不得一向回向无上菩提。一贪著
诸有。二贪著有资粮法。三下劣品心。无怖畏
有三障。一于人不生信重心。二于正法中不
生愿欲。三如名字言语思量诸义。乐嫉妒
者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利养恭敬。
三于众生中不起大悲心。不自在者有三障。
因此三不得自在。一无闻慧无闻者生起业
惑正法灾故。二闻慧少弱。三者三昧事不成
熟。还复是此障善等诸法中十种随一分作
因。依此义故应知障中何者为十因。第一生
因。譬如眼入为眼识作生因。二住因。譬如四
种食为一切众生。三持因。如所持能摄持。譬
器世界为众生生世界。四明了因。如光明为
色。五变异因。如火等为成熟等诸事。六相离
因。如镰等为刈等。七回转因。如金银师为
回转诸金银令成镮钏。八必比因。譬如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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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證因分为所
立义。十至得因。如道等为涅槃等诸果作因。
如是生障善处应知。此应令生故。住障者。菩
提处此不应坏动故。持障者。菩提摄取处。菩
提心能持故。明了障者。有智处。此应显了故。
变异障者。无迷处。迷转灭故有变异。相离障
者。无障处。此障相离为体故。回转障者。回向
处。菩提心回向为体相故。必比障者。无怖畏
处。为不信故怖畏。令信障者无嫉妒处。于法
不嫉妒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处。无所系
属至得为体相故。
「 助道十度地
复有馀别障」
助道品法处者。
「 处不明懈怠
三昧少二种
不种及羸弱
诸见粗恶过」
念处者依处不明了为障。四正勤处懈怠。四
如意足处禅定少。二种为不圆满。欲精进心
思量四种。随一不具足。为修习不具足成。
资粮八法随一不具故。五根处不下解脱分
善法种子故。力处是五根羸弱与非助道相
杂起故。觉分处诸见过失见道所显故。道分
处粗恶过失。此修道所显现故。波罗蜜障者。
「 富贵及善道
不舍众生障
增减功德失
令诸众生入
解脱无尽量
令善无有间
所作常决定
同用令他熟」
此十种波罗蜜能生此法。此法是波罗蜜果。
为障波罗蜜果故。是故显说障波罗蜜。檀波
罗蜜者何法为障。自在增上障。尸罗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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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障善道为障。羼提波罗蜜障不舍离众生。
毗梨耶波罗蜜障。增益功德损减过失。禅波
罗蜜者。障受化众生令入正位。般若波
罗蜜者。障令他解脱沤和拘舍罗波罗蜜障。
檀等波罗蜜无尽无减。为回向菩提故。诸波
罗蜜无尽无减。波抳陀那波罗蜜者。障一切
生处善法中无间生起。依愿力故。能摄持随
从善法。生处波罗波罗蜜者障善法决定事。
思择修习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阇那
波罗蜜者障自身及他同用法乐。及成熟两
处不如闻言通达义故。于十种地中复有次
第障。
「 遍满最胜义
胜流第一义
无所系属义
身无差别义
无染清净义
法门无异义
不减不增义
四自在依义
此法界无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诸地是对治」
法界中十种义。遍一切处等无染浊无明。此
无明十种菩萨地中次第应知。是障非地。助
道故。法界中何者为十种义。一者遍满义。依
菩萨初地。法界义遍满一切处。菩萨入观得
通达。因此通达得见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
胜义。依第二地观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
共平等出离。一切种治净出离应化勤行。三
者胜流义。因三地法界传流知所闻正法。第
一为得此法。广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
掷其中。四无所系属义。因此四地因此观法
爱一向不生。五身无差别义因第五地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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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乐清净平等。六无染清净义。因第六地十
二生因处。无有一法可染可净。如此通达故。
七法门无异义。因第七地无相故。修多罗等
法别异相不行不显故。八不减不增义。因八
地得满足无生法忍故。若不净净品中不见
一法有减有增故。
此中复有四种自在。何者为四。一无分别自
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此中法
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处。八地中通达智自
在依义。因九地得四无碍辩故。业自在依义。
因十地如意欲变化。作众生利益事。复有略
说。
「 已说烦恼障
及一切智障
是摄一切障
尽彼得解脱」
此二种障灭尽无馀故。得出离解脱一切障。
障总义者。一大障是遍满故。二小障者一方
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烦恼。
五至得胜负障取舍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种
烦恼结。七因障善等处由十种因义故。八入
真实障者是助道障。九无上善障者十波罗
蜜障。十胜负舍离障。十地障摄集障略说有
二种。一解脱障。二一切智障。中边分别论障品第二竟。
* 真实品第三
此品真实应说。何者真实。
「 根本相真实
无颠倒真实
果因俱真实
细粗等真实
成就清净境
摄取分破实
胜智实十种
为对治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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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十种真实。何者为十。一根本真实。二相
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果因真实。五细粗真
实。六成就真实。七清净境界真实。八摄取真
实。九分破真实十胜智真实。胜智又十种真
实。为对治十种我执应知。何者为十。一阴胜
智。二界胜智。三入胜智。四生缘胜智。五处非
处胜智。六根胜智。七世胜智。八谛胜智。九乘
胜智。十有为无为胜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实。三种自性。一分别自性。
二依他自性。三真实自性。一切馀真实此中
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实可信受。
「 性三一恒无
二有不真实
三有无真实
此三本真实」
分别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别性中是真
实无颠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实。唯有散乱
执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实性。真实性相
者有无真实。此相真实性中是真实。何者
相真实。
「 增益损减谤
于法于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无中诸见
知常见不生
是真实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谤见。有损减谤见不得
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分别性中是真实相。
能执所执增益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
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实相。有中无中增
益损减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真实
性中是真实相。如是根本真实相。说名相真
实无颠倒真实。无颠倒真实者。为对治常等
颠倒故。有四种。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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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云何。根本真实所立。此中无常云何。应知。
「 无常义有三
无义生灭义
有垢无垢义
本实中次第」
根本真实中有三种性。此性中次第应知三
种无常义。一无有物为义故说无常。二生灭
为义。三有垢无垢为义。
「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应」
根中真实中次第三种苦。一取苦。人法执著
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为相故。相应苦者。
与有为相应故。为有为法通相故。此三苦于
次第性中应立。
「 无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种」
分别性者。无别道理。令有无有物是其空。依
他性相者。无有如所分别。不一向无此法。不
如有是空。真实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说名
自性空。
「 无相及异相
自相三无我」
分别性者相体无有。是故此无相是其无我。
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别。不如相者是其
无我。真实性者是二无我。是故自体是其无
我。如是三种根本真实中。显说。
有三种无常。一无物无常。二生灭无常。三有
垢无垢无常。
三种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应苦。三种空。
一无有空。二不如空。三自性空。三种无我。一
无相无我。二异相无我。三自性无我。果因真
实。此根本真实中应立何者果因。苦谛集谛
灭谛道谛。云何根本真实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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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相等已说。苦谛如前说。无倒真实中如三
苦三无常等。因此四无倒应知苦谛。三种集
谛应知。何者为三。
「 集谛复有三
熏习与发起
及不相离等」
熏习集谛者。执著分别性。熏习发起集谛
者。烦恼及业。不相离集谛者。如如与惑障不
相离。三种灭义故应知灭谛。何者为三。
「 体灭二种灭
垢净前后灭」
自性无生能执所执二法不生。垢寂灭二种。
一数缘灭二法如如。是三种灭。一无体灭。二
二灭。三自性灭。道谛有三。于三根本真实中
云何得安立。
「 观智及除灭
證至道有三」
说道谛如是。一者观察分别性。二为观察除
灭依他性。三为观察證至真实性。如是此中
为观察为除灭为證至故。安立道谛应知。粗
细真实者。俗谛及真谛。此二谛根本真实中
云何得立。
「 粗义有三种
立名及取行
显了名俗谛」
俗谛有三种。一立名俗谛。二取行俗谛。三显
了俗谛。因此三义根本真实中。应安立三种
俗谛。次第应知。
「 真谛三中一」
胜境谛者。一真实性中应知此胜境。云何真实。
「 一义二正修
三至得真实」
义真实者。法如如真实智境界故。至得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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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涅槃功德究竟故。正行真实者。圣道无
胜境故。云何有为无为法。共得真实性所
摄。答。
「 无变异无倒
成就二真实」
无为法者。无变异成就。得入真实性摄一切
有为法。道所摄无颠倒成就故。境界品类中
无颠倒故。成就真实者。于根本真实中云何。
「 安立成就者
一处世俗成」
分别性中得立是物处。共立印定数习故。因
此所立印定起世智。一切世间人一处同一
世智。如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色非声。如是
等此俗成就属一性。
「 离名无体故
三处道理成」
即三性。上品诸人于义于理中聪明。在于觉
观地中。依三量四道理中依一道理。若物若
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净境真实有
二种。一清净烦恼障智境。二清净智障智境。
如是清净智境真实。
「 清净境二种
摄在于一处」
一处者真实性。云何如此。无别性作清净智
境故。三种根本真实性中。五摄真实云何安
立。
「 相及于分别
名字二性摄」
如义相应依。五种摄。品类根本性中云何得
立相。及分别依他性中摄。名者分别性中摄。
「 圣智与如如
此二一性摄」
如如及圣智。依真实性中摄。三种根本性中
分破真实云何得立。分破真实有七种。何者
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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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实二性摄
处邪行亦尔
相识及清净
正行真性摄」
一者生起真实。二相真实。三识真实。四依处
真实。五邪行真实。六清净真实。七正行真实。
此中生起真实者。于根本真实中在二处。应
知分别依他性处。如生起真实依处。及邪
行真实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摄。相识清净
正行四法一真实性摄。此四种云何一性摄。
圣境圣智所显故。胜智真实者。为对治十种
我见故说。何者阴等处十种我见。
「 一因及食者
作者及自在
增上义及常
垢染清净依
观者及缚解
此处生我见」
如是十种我邪执。于阴等诸法中起。为对治
十种邪执故说十种胜智。何者十种我邪执。
一者一执。二因执。三者受者执。四作者执。
五自在执。六增上执。七常住执。八染者净者
执。九观者执。十缚解作者执。云何十种胜智
根本真实中得立。三种性中五阴等诸法。如
义道理被摄故。云何得在三性中。
「 分别种类色
法然色等三」
色阴有三种。一分别色。色处分别性。二种类
色。色处依他性种类。云何名依他。此立五法
中体性不同故。立别种类名色。三法然色。色
处真实性色通相故。如色受等诸阴亦如是。
及界入诸法如是。三性中应等被摄故。十种
胜智真实根本真实中应知如是。已说为对
治十种我见五阴等胜智。五阴等义未说。此
义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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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及总举
差别是阴义」
立阴义有三。初立义者。是阴名字有三义。一
道路义。二烧热义。三重担义。复有聚义是阴
义。聚有三义。一者多义。如经中说。若色过去
现在未来。若远若近若粗若细等。经中广说。
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摄在一处。此言显
总举色等诸阴。体相种种故。更互无相摄故。
说有差别。此三义。一多二总三异。是名聚义。
聚即是阴义。因此义相似世间中聚。
「 能取所取取
种子是界义」
复有别摄名界。界名显何义。显种子义。能取
种子者名眼等诸界。所取种子者色等诸界。
取种子者识等诸界。
「 受尘分别用
入门故名入」
复有别法名入。此中三受为受用。三受门故
说六内入。分别尘境及受用门故。六种说外
入。何者十二因缘义。
「 因果及作事
不增损为义」
因果及事业。不增益不损减义。是名十二因
缘义。增益因者。行等诸分别立不平等因故。
损减因者。分别立无因义故。增益果者行等
诸分别。有我依无明得生如是分别。损减
果者。无行等诸法从无明生。增益事者。无明
等诸因生行等诸果。时节分别有作意事。损
减事者。分别无功用故。因果事中离此二执。
此义无增益无损减。应知十二因缘义。
「 不欲欲清净
同生及增上
至得及起行
系属他为义」
处非处有七种。系属他义故。应知此中。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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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系属他者。因恶行若不欲决入恶道。二欲
系属他者。因善行入善道。若不欲决入善道。
三清净系属他者。不离灭五盖。不修七觉分。
不得至苦边际。四同生系属他者。两如来无
前后两转轮王。一世界中不得共生。五及增
上系属他者。女人不得作转轮王。六至得系
属他者。女人不得作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系
属他者。已见四谛人不得造杀等诸行。凡夫
能造行故。如多界经中广说。如是随思择。根
者二十二种。因六义佛立二十二根。复有六
义。何者为六。
「 取住及相接
受用二清净」
能取为义故。乃至二种清净为义故。此六事
中为增上故。说二十二法名根。为能取六尘
事增上故。眼等六法说为根为摄相续令住
增上乃至生死。说寿命为根。为处世相接续
增上说男女二根。受用增上故。五受说为根。
意等业被受用故。世间清净增上故。说信等
五法为根。为出世清净增上故。说未知欲知
等三无漏为根。
「 果因已受用
有用及未用」
复有别名三世如义相应。果因已用故立过
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来世。因已用谢果未
谢故立现在世。
「 受及受资粮
为生彼行因
灭彼及对治
为此不净净」
复有别名四谛。何者为四。一者苦谛。何法名
苦。受及受资粮。如经中说。一切诸受皆是苦。
受资粮受生缘。根尘等诸法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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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彼行因。
何者集谛。为感诸苦一切邪行。
「 灭彼及对治
为此不净净」
为此因果二法寂灭故说灭谛。为对治此二
名道谛。因此世谛说不净。因此真谛说净。
「 得失无分别
智依他出离
因智自出离」
复有别名三乘如义相应。应知涅槃及生死
功德过失观智。从他闻依他得。出离因果故
立名声闻乘。因此智慧如前说。自不从他不
依他行。出离因果名辟支佛乘。依无分别智
自出离因果是名大乘。应知。
「 有言说有因
有相有为法
寂静义及境
后说无为法」
有别名有为无为。言说者名句味等。因者种
子所摄阿黎耶识。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
起识所摄心及取分别。如此等法有言说有
因有相有相应法。是名说有为法。此中说心
者。是法恒起识相解相。取者五识分别意识。
此有三分别故。无为法者。寂静义及寂静境。
寂静义者灭谛。寂静境者道谛如如。此中道
谛云何得寂静名。此法若缘境界。若显果依
寂静。因此义五阴等十处。圣智及圣智方便。
说名十种胜智。应知。
「 此十名真实」
合真实义者。若略说真实有二种。一能显真
实。譬如镜。二所显真实。譬如影。何者能显真
实。三根本真实。所馀真实得显现故。所显真
实有九种一无增上慢所显真实。二对治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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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所显真实。三声闻乘出离所显真实。四辟
支乘出离所显真实。五大乘出离所显真实。
因此粗真实成就众生及法。微细真实者解
脱众生及法。六诸说堕负处所显真实者依
正譬喻依正道理。能令诸说堕下负处。七显
了大乘所显真实。八一切种所知摄一切法
所显真实。九显了不如及如所显真实。十我
执依处法一切义意入所显真实。中边分别〔大乘〕-【三】【宫】〔大乘〕-【宋】【元】【明】【宫】大乘论真实品说竟大乘论真实品说竟。
《中边分别论》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