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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三
世亲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论曰。云何为生杂染不成。结相续时不相
应故。
释曰。若不信有阿赖耶识。如生杂染亦不
得成。今当显示。结相续时不相应故者。谓
得自体不相应故。
论曰。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生时。依中
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染污意识。
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罗蓝更相和
合。若即意识与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
识。于母胎中有意识转。若尔即应有二意
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又即与彼和合之
识。是意识性不应道理。依染污故。时无断
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设和合识即是意
识。为此和合意识。即是一切种子识为依止。
此识所生馀意识。是一切种子识。若此和合
识是一切种子识。即是阿赖耶识。汝以异名
立为意识。若能依止识是一切种子识。是则
所依因识。非一切种子识。能依果识是一切
种子识。不应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识。非
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
释曰。非等引地。即是欲界。没者死也。染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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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即是烦恼俱行意识。结生相续者。谓摄
受自体。此染污意识。缘生有为境。于中有
中灭。言和合者。识与赤白同一安危。若
和合识即是意识。依此复生所馀意识。是则
一时二意识转。谓所依止和合意识。及能依
止所馀意识。又和合识是意识性。不应道
理。何以故。依染污故。时无断故。谓此意识
贪等烦恼所染污。意为所依止。缘生有境
故。是染污即此为依。名依染污。于此位中
所依异熟不容染污。是无记故。此和合识常
无间断。任业转故。意识所缘不可得故
者。意识所缘明了可得。所谓诸法。此和合识
无有如是明了所缘。是故此识是意识性。
不应道理。
论曰。复次结生相续已。若离异熟识。执受
色根亦不可得。其馀诸识各别依故。不坚
住故。是诸色根不应离识。
释曰。结生相续已者。谓已得自体。若离异
熟识者。谓离阿赖耶识。其馀诸识各别依故。
不坚住故者。谓馀六识各别处故。易动转
故。且如眼识眼为别依。如是其馀耳等诸
识。耳等色根为各别依。由此道理。如是诸
识但应执受自所依根。又此诸识易动转
故。或时无有。若离阿赖耶识。尔时眼等诸
根无能执受。便应烂坏。
论曰。若离异熟识。识与名色更互相依。譬
如芦束相依而转。此亦不成。
释曰。若离异熟识者。谓离阿赖耶识如不
得成。今当显示。谓世尊言识缘名色。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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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识。此中识缘名者。谓六识中非色四蕴。
识缘色者。谓羯逻蓝。若不说有阿赖耶识。
何等名为名色缘识。由依名色刹那展转。
相似相续流转不绝。
论曰。若离异熟识。已生有情识食不成。何
以故。以六识中随取一识。于三界中已生
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释曰。此言显示识食不成。如世尊说。食有
四种。一者段食。二者触食。三者意思食。四者
识食。此中段食者。是能转变。由转变故饶
益所依。触食者是能取境。由暂能见色等境
界。便令所依饶益生故。意思食者。是能悕
望。由希望故饶益所依。如远见水虽渴不
死。识食者。是能执受。由执受故所依久住。
若不尔者应同死尸。不久烂坏。是故应许
识亦是食。能作所依饶益事故。此中触食
属六识身。意思食者属悕望意。有何别识
可说为食。又若无心睡眠闷绝。入灭定等。
六识身灭。谁复有馀能执受身令不烂坏。
若有弃舍阿赖耶识。身必烂坏。
论曰。若从此没。于等引地正受生时。由非
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非等引染污之
心。彼地所摄。离异熟识。馀种子体定不可
得。
释曰。如是已说非等引地结生相续。离异
熟识不可得成。如等引地亦不得成。今
当显示。谓于此处由染污识结生相续。于
等引地。由非等引染污意识结生相续。言染
污者。彼地烦恼之所染污。彼地烦恼者。谓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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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味等。此染污心在不定地。不定地没从此
没已。即彼地心云何现前。既不现前。云何当
得结生相续。由此道理。定应许有阿赖耶
识。无始时来。恒有彼地此心熏习。由此熏
习此心现行。由此心故结生相续。
论曰。复次生无色界。若离一切种子异熟
识。染污善心应无种子。染污善心应无依
持。
释曰。生无色界者。谓已解脱。色染污善心
者。谓能爱味及三摩地。应无种子者。谓应
无因。应无依持者。谓应无依。复有别义。
谓此二心若无种子从何而生。若无依持
依何而转。阿赖耶识所摄受故。从自种生
为所依故。令此能依相续而转。
论曰。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现在前。馀世间
心皆灭尽故。尔时便应灭离彼趣。
释曰。即于彼界若出世心现在前时。除此
所馀是世间心。彼世间心尔时皆灭。如是彼
趣便应永断。不由功用自然證得无馀涅
槃。既无此理。不应拨无阿赖耶识。
论曰。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无所有处。出世间
心现在前时。即应二趣悉皆灭离。此出世识
不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趣。亦不应以
无所有处为所依趣。亦非涅槃为所依趣。
释曰。若生非想非非想处。或时起彼无所有
处出世间心。令现在前。由彼处心极明利
故。又由非想非非想处心闇钝故。住于彼
处极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现在前。此出世
心不应以彼第一第二为所依趣。由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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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皆世间故。又生馀地起馀地心现在前
故。二所依趣俱不应理。又即此心不应涅
槃为所依趣。有馀依故。如是三种为所
依趣既不得成。若不信有阿赖耶识。此出
世心何所依趣。
论曰。又将没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所依
渐冷。若不信有阿赖耶识皆不得成。是故
若离一切种子异熟识者。此生杂染亦不
得成。
释曰。将舍命时造善造恶。或下或上身分
渐冷。以造善者必定上升。若造恶者必定
下坠。若不许有阿赖耶识为能执受。云何
得有所依渐冷。阿赖耶识能执受故。或下或
上如其次第。随所舍处身即有冷。
论曰。云何世间清净不成。谓未离欲缠贪。
未得色缠心者。即以欲缠善心。为离欲缠
贪故勤修加行。此欲缠加行心。与色缠心
不俱生灭故。非彼所熏。为彼种子。不应
道理。又色缠心过去多生馀心间隔。不应
为今定心种子。唯无有故。是故成就色缠
定心。一切种子异熟果识。展转传来为今因
缘。加行善心为增上缘。如是一切离欲地中
如应当知。如是世间清净。若离一切种子。
异熟识理不得成。
释曰。如世间清净理不得成。今当显示。谓
为远离欲缠贪故。以欲缠善心修加行
时。即此欲缠加行善心。未曾为彼色缠善心
之所熏习。不俱生灭故。今色缠心应无种
子自然而生。又过去世色缠善心。多生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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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识所隔。唯无有故。已过去故。不得为今
定心种子。展转传来为今因缘者。阿赖耶识
持彼种故。今色缠心从自种生。加行善心
非无功力。言功力者。但增上缘。非是因
缘。由彼增上力生此色缠心。如是远离色
缠贪等。如应当知。
论曰。云何出世清净不成。谓世尊说依他言
音。及内各别如理作意。由此为因正见得
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为熏耳识。为熏意
识。为两俱熏。若于彼法如理思惟。尔时耳
识且不得起。意识亦为种种散动馀识所
间。若与如理作意相应生时。此闻所熏意
识与彼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云何复
为种子。能生后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又此
如理作意相应。是世间心。彼正见相应是出
世心。曾未有时俱生俱灭。是故此心非彼
所熏。既不被熏。为彼种子不应道理。是
故出世清净。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亦不
得成。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相应
故。
释曰。如出世间清净不成。今当显示。此他
言音如理作意者。谓与言音相应作意。意识
亦为种种散动馀识所间者。是与正见相
应。出世间心被间隔义。若与如理作意相
应生时者。谓于后时。此闻所熏意识与彼
熏习久灭过去定无有体者。谓经长时已
谢隔越。决定无体。云何复为种子能生后
时如理作意相应之心者。谓彼久灭现无有
体不能为因。此中闻熏习摄受彼种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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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故者。谓在世间意识之中故。言此中
闻熏习者。依他言音正闻熏习。摄受彼种
子者。在意识中摄受出世清净。种子不相
应故者。谓彼所计不应理故。云何可说此
从彼生。
论曰。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
因。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
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
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
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释曰。云何等者。谓异熟识是所治因。为能治
因不应道理。又出世心昔未曾习者。谓先
未生故。彼熏习决定应无者。由此因故。彼
出世心无有熏习。决定无疑。从最清净法
界等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者。为显法界
异声闻等。言最清净。由佛世尊所證法界。
永断烦恼所知障故。从最清净法界所流
经等教法。名最清净法界等流。无倒听闻如
是经等故名正闻。由此正闻所起熏习。名
为熏习。或复正闻即是熏习。是故说名正闻
熏习。即此熏习相续住在阿赖耶识。为因能
起出世间心。是故说言从最清净法界所
流正闻熏习种子所生。
论曰。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
阿赖耶识自性。若是阿赖耶识自性。云何是
彼对治种子。若非阿赖耶识自性。此闻熏习
种子所依云何可见。乃至證得诸佛菩提。此
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寄在异熟识
中。与彼和合俱转。犹如水乳。然非阿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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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是彼对治种子性故。
释曰。此闻熏习为是阿赖耶识自性为非
阿赖耶识自性。若尔何过。若是阿赖耶识自
性。云何即为阿赖耶识对治种子。若非阿赖
耶识自性。此闻熏习种子即应别有所依。乃
至證得诸佛菩提者。谓乃至得诸佛所證无
上菩提。此闻熏习者。即是最清净法界等流
正闻熏习。随在一种所依转处者。谓随在一
相续转处。寄在异熟识中与彼和合俱转犹
如水乳者。此闻熏习与异熟识。虽不同性
而寄识中。犹如水乳和合俱转。然非阿赖
耶识等者。虽复和合似一性转。然非即是
阿赖耶识。是能对治阿赖耶识。种子性故。
论曰。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
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多分修作。
得相应故。
释曰。此中下中上品者。应知依闻思修所成
慧说。由彼一一有三种故。复有别义。闻所
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
上品。依闻思修多分修作得相应故者。谓
依闻等数数猛利而修作故。又于此中下
品为因。得成中品。中品为因得成上品。
论曰。又此正闻熏习种子。下中上品应知。亦
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非阿赖耶识
所摄。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
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又出世心虽未生时。
已能对治诸烦恼缠。已能对治诸崄恶趣。已
作一切所有恶业朽坏对治。又能随顺逢事
一切诸佛菩萨。虽是世间。应知初修业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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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亦法身摄。声闻独觉所得。唯解脱身摄。
又此熏习非阿赖耶识。是法身解脱身摄如
如熏习下中上品次第渐增。如是如是异熟
果识次第渐减。即转所依。既一切种所依转
已。即异熟果识。及一切种子。无种子而转。
一切种永断。
释曰。已能对治诸烦恼缠者。谓是能断增
上贪等现起转因。已能对治诸崄恶趣者。谓
若能断诸烦恼缠。即能对治诸崄恶趣。已
作一切所有恶业朽坏对治者。谓若虽有
顺后受业应堕恶趣。而能为彼作朽坏因。
举要言之此闻熏习能治一切过去未来现
在恶业。又能随顺逢事一切诸佛菩萨者。
谓是当来逢事善友自身得因。虽是世间
应知初修业菩萨所得亦法身摄者。谓诸异
生菩萨名初修业菩萨。亦是法身种子故。说
亦法身摄。声闻独觉所得唯解脱身摄者。谓
声闻等正闻熏习。唯是解脱因。唯得解脱身
不得法身故。
论曰。复次云何犹如水乳。非阿赖耶识。与
阿赖耶识同处俱转。而阿赖耶识一切种尽。
非阿赖耶识一切种增。譬如于水鹅所饮
乳。又如世间得离欲时。非等引地熏习渐
减。其等引地熏习渐增。而得转依。
释曰。非阿赖耶识与阿赖耶识。虽同处俱
转。而阿赖耶识尽。非阿赖耶识在。还即以
前水乳和合。鹅所饮时乳尽水在。譬喻显示。
又如世间得离欲时。于一阿赖耶识中。非
等引地烦恼熏习渐减。其等引地善法熏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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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增。而得转依。此中转依当知亦尔。
论曰。又入灭定识不离身。圣所说故。此中
异熟识应成不离身。非为治此灭定生故。
释曰。引入灭定识不离言。为成定有阿赖
耶识。世尊说识不离身者。除异熟识馀不
得成。以灭定生对治转识。故观此定为
极寂静。
论曰。又非出定此识复生。由异熟识既间
断已。离结相续无重生故。
释曰。若执出定此识还生。由此意故识不
离身。此不应理。以从定出识不复生异
熟果识既间断已。离结相续更托馀生。无
重生故。
论曰。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
不成。定不应成故。所缘行相不可得故。应
有善根相应过故。不善无记不应理故。应
有想受现行过故。触可得故。于三摩地
有功能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应有其
思信等善根现行过故。拔彼能依令离所
依不应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
有故。
释曰。又若有执以意识故灭定有心此心不
成者。若有欲离前说自相阿赖耶识。以馀
转识灭定有心。此不应理。何以故。定不应
成故。未曾见心离心法故。如馀心法想
受亦尔。俱应不灭。然此灭定俱灭所显。是
故应至定不应成。若立唯有阿赖耶识。则
无此过。求静住者为治彼怨。馀心心法故
生。此定不为对治不明了性阿赖耶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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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定内无有馀心。何以故。所缘行相不可
得故。诸心心法相续不断。必不远离所缘
行相。此灭定中若有心者。亦应不离所缘
行相。然此二种俱不可得。是故此定无有
馀心。若唯立有阿赖耶识无此妨难。执受
所依之所显故。又此定中若有转识。此识必
有善等差别。谓或是善。或是不善。或是无
记。然此中识且非是善。应有善根相应过
故。此则相违亦非此识。是自性善。由此不
离善根相应。成善性故。由立定心是善性
故。至所不欲与无贪等善根相应。此不应
许与馀善心无差别故。遍一切处应成此
过。又于此中亦不得有不善无记。不善无
记不应理故。于离欲时。诸不善根皆永断
故。不成不善亦非无记。此定善故。又不可
立此心是善。应有想受现行过故。若离善
根善心不有。是故应至善根现行。此中如
有善根现行。想受亦尔。应至现行无别因
故。然不应理。所治现行能治无故。譬如贪
等正现行时。不净观等决定无有。又此定中
离阿赖耶识馀心不容有。必应有触可
得过故。如住馀定决无有疑。谓馀定中
善根相应。馀识转时决定有触。以定所生轻
安为相。或顺乐受。或有随顺非苦乐受。此
触为缘或生乐受。或复生于非苦乐受。何
以故。于馀三摩地有此功能故。于馀定
中见此二触于生二受必有功能此亦应
尔。无障因故。触为缘受此中应至然不应
理。何以故。应有唯灭想过失故。若许此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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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缘生受。于此定中唯应想灭。然不应
许想受俱灭。圣所说故。又此定中若有馀
识。必与其触俱有相应。此不应理。何以
故。若有触者应有其思信等善根现行过
故。若有其识触相应转。必有与此俱生思
等。圣所说故。此中应至有思现行。若此定
中有思现行造作善心。必有信等善根现
行。然不应许若有欲避如前所说种种过
失。及阿笈摩相违过失。由但厌离诸心法
故。唯拔心法。于此定中唯立有心无有
心法。此亦不然。何以故。拔彼能依令离所
依。不应理故。所依是心。能依是心法。所依
能依心与心法。无始生死来更互不相离。
由此相引。是故定应与无贪等善根相应。
若言此定及定方便。与无贪等善根相违故。
于定中善根不转。唯善心转。此于馀处都
未曾见。若于因时。彼法相应等流果时。亦
有相应故不应理。又不应理。有譬喻故。
谓世尊说。诸身行灭。诸语行灭。诸意行灭。此
中身行。谓入出息。其语行者。谓寻与伺。其
意行者。谓思想等。如寻伺灭语必不起。意
亦如是。若意行灭亦应不起。若汝意谓。如
身行灭安住定中。身在不灭意亦如是。虽
意行灭应在不灭。此亦不然。何以故。如非
遍行此不有故。如世尊说。离身行外有身
住因。所谓饮食命根识等。由此虽无入息
出息。而身安住。意即不尔。离意行外更无
别因持心令住。由此应至无意识故名
无心定。异熟果识此中有故。世尊说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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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于身。即从此识一切种子后出定时转
识还生。故知定有阿赖耶识。
论曰。又此定中。由意识故执有心者。此心
是善不善无记。皆不得成故不应理。
释曰。已广废立灭定有心。今当略显第二
颂义。若有欲除阿赖耶识。以意识故灭
定有心。此心是善不善无记皆不得成故不
应理。何以故。由此灭定是善性故。且非不
善无记亦尔。威仪工巧变化无记。定不得
有。若说此是异熟无记。理即应至阿赖耶
识。除此更无第五无记。又此定中心若是
善。应无贪等善根相应。染污意灭唯善心在。
尔时善心所依所缘。皆悉是有三事和合。云
何此中不生其触。既有其触。受等心法何
得不生。如是灭定应不得成。诸心心法皆
不灭故。又若有执此定是善。由心所引定前
方便。能引善心力所引故定中善心非无贪
等善根相应。又三和合若有堪能亦能生
受。若三和合无有堪能。唯生其触。是故定
中虽有善心。非无贪等善根相应。亦无受
等。此义不然。方便善心既无贪等善根相应。
从此所引等流果心。何故不尔。又从所依
拔除能依不应理故。心与心法无始已来。
于一切时互不相离。今拔能依令离所
依必不可得。何以故。有譬喻故。谓于世
间从生至坏。于一切时互不相离。无有
道理。拔除能依令离所依。譬如大种与所
造色。无有道理。令其所造离于能造。心法
亦尔。不可令其离所依心。是故于此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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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无有心法。但有善心不应道理。若
有复谓。令拔能依令离所依。虽不应
理。然想及受能障此定。于方便中厌患彼
故。唯二不行馀法不尔。亦得现行不应道
理。何以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非遍行者。
此中可灭。二是遍行故不可灭。遍行若灭
心亦随灭。无别因故。是故此中言有心者。
是异熟识定非意识。
论曰。若复有执色心无间生。是诸法种子此
不得成。如前已说。又从无色无想天没。灭
定等出不应道理。又阿罗汉后心不成。唯
可容有等无间缘。
释曰。若复有执色心无间生。是诸法种子者。
谓若有执前刹那色能为种子。后刹那色
因彼而生。前识后识相望亦尔。此前已破。又
无色没色复生时。色久断灭何有种子。无想
天没。或复从于灭定等出。心复生时。心久
断灭何有心因。若如是者。诸阿罗汉终不
应得无馀涅槃。色心两因永无尽故。前刹那
色望于后色。前刹那识望于后识。应知容
有等无间缘。无有因缘。
论曰。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杂染清
净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说相。阿赖
耶识决定是有。
释曰。由前所说无量道理。是故成就阿赖耶
识决定是有。
论曰。此中三颂。
「 菩萨于净心
远离于五识
无馀心转依
云何汝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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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治转依
非断故不成
果因无差别
于永断成过
无种或无体
若许为转依
无彼二无故
转依不应理」
释曰。如住转识转依不成。三颂显示。菩萨
于净心者。是于出世对治相应善意识义。
远离于五识者。谓此远离眼等五识。言无
馀者。无善有漏杂染意识。已举净心复举
无馀。为欲遮遣善有漏识。言心转依云何
作者。若汝信有阿赖耶识可作一切杂染
种子。无种子义名心转依。若不尔者云何
当作。若对治生名为转依。此不应理。何以
故。若对治转依非断故。不成杂染。永断故
名转依。非能对治即是永断。由此但是永
断因故。若必尔者便至果因无差别过。果是
永断说名涅槃。因是对治说名圣道。若能对
治即是永断。应至果因一体之过。才生对
治应即涅槃。无种或无体若许为转依者。
若于转识作无种子。或即无体许为转依。
无彼二无故转依不应理。杂染转识。此定位
中不得有故。亦无种子可令作无。无二
可无而名转依。不应道理。若决定有阿赖
耶识。杂染转识。此定位中虽不得有。而彼
种子一切住在阿赖耶识。可能作其无种无
体。由汝转依不应道理。故应信有阿赖
耶识。
论曰。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略说应知。
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
别故。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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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支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发差别。二异熟
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释曰。如是已成立阿赖耶识。今当显此品
类差别。于三种熏习差别中。名言熏习差别
者。谓眼名言熏习。在异熟识中为眼生因。
异熟生眼从彼生时。用彼为因。还说名眼。
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别亦尔。我见熏习差
别者。由染污意萨迦耶见力故。于阿赖耶
识中我执熏习生。由此为因。谓自为我异
我为他。各有差别。有支熏习差别者。由善
不善不动行力故。于诸趣中流转差别。此
三如后所知相初当广分别。
论曰。此中引发差别者。谓新起熏习。此若无
者。行为缘识。取为缘有。应不得成。
释曰。引发差别者。谓能引发品类差别。谓新
起熏习者。谓彼最先所起熏习。若此能引阿
赖耶识差别无者。诸行生灭熏习成识。由
取摄受生有现前。此所作有应不得成。能
有后生故名为有。此所说取或善不善是串
习果。
论曰。此中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于诸
趣中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后有
诸法生应不成。
释曰。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于诸趣中
所引异熟。若此所引阿赖耶识差别无者。则
无有因。后有诸法眼等色根。此等异熟生
应不成。当知此则是异熟果。
论曰。此中缘相差别者。谓即意中我执缘相。
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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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缘相差别者。谓此阿赖耶识。即是染污
意中能依我见我执缘相。若此缘相阿赖耶
识差别无者。染污意中萨迦耶见为因我执。
此所缘境应不得成。当知此则是等流果。
论曰。此中相貌差别者。谓即此识有共相。
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
释曰。相貌差别有多品类。谓于此中。有共
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
等者。是略标举。后当广释。
论曰。共相者。谓器世间种子。不共相者。谓各
别内处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
即是有受生种子。对治生时。唯不共相所对
治灭。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如瑜
伽师。于一物中。种种胜解。真种所见。皆得
成立。此中二颂。
「 难断难遍知
应知名共结
瑜伽者心异
由外相大故
净者虽不灭
而于中见净
又清净佛土
由佛见清净」
复有别颂对前所引。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
得成立。
「 诸瑜伽师于一物
种种胜解各不同
种种所见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识」
此若无者。诸器世间。有情世间。生起差别应
不得成。
释曰。此中若阿赖耶识。为一切有情共器世
间因体。即是无受生种子。若阿赖耶识。为不
共各别色等诸处因体。即是有受生种子。若
离如是品类共相阿赖耶识。一切有情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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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因。诸器世间应不得成。如是若离第二
不共阿赖耶识。有情世间亦应不成。由此
应如木石等生。
论曰。复有粗重相及轻安相。粗重相者。谓烦
恼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谓有漏善法种子。
此若无者。所感异熟无所堪能有所堪能。
所依差别应不得成。复有有受尽相无受
尽相。有受尽相者。谓已成熟异熟果善不善
种子。无受尽相者。谓名言熏习种子。无始时
来种种戏论流转种子故。此若无者。已作已
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得成。又新名
言熏习生起。应不得成。复有譬喻相。谓此
阿赖耶识。幻炎梦翳为譬喻故。此若无者。
由不实遍计种子故。颠倒缘相应不得成。
复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谓诸具缚者。名具足
相。世间离欲者。名损减相。有学声闻及诸菩
萨。名一分永拔相。阿罗汉独觉及诸如来。
名烦恼障全永拔相。及烦恼所知障全永拔
相。如其所应。此若无者。如是次第杂染还
灭。应不得成。
释曰。粗重相者。谓所依中无堪能性。轻安相
者。谓所依中有堪能性。若无有受尽相。阿赖
耶识数数已作善恶二业与果受尽应不
得成。无受尽相谓名言熏习种子者。如名
言熏习差别中已说。无始时来种种戏论流
转种子故者。谓无始时来共言说因故。若
无如是阿赖耶识。新起名言熏习生起。应
不得成。何以故。若无旧熏习。今名言亦无
故。若于世间本来无者。本无今有不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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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譬喻相者。如由所作幻等因故。得有象
等颠倒缘相。阿赖耶识亦复如是。由所说譬
喻相。不实遍计种子故。有颠倒缘相。此若无
者。颠倒缘相应不得成。
论曰。何因缘故。善不善法能感异熟。其异熟
果无覆无记。由异熟果无覆无记。与善不
善互不相违。善与不善互相违故。若异熟
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不得成。是故异
熟识唯无覆无记。
释曰。无覆无记者。此中无染说名无覆。即无
染无记名无覆无记。非如色界生烦恼不善
说为无记。若异熟果善不善性杂染还灭应
不得成者。以从善更生善。从不善更生
不善故。则生死流转无有边际。流转杂染
通有漏善故。
《摄大乘论释》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