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世亲菩萨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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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十四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论曰。有几种佛法。应知摄此法身。

释曰。不
为显摄法身体。故为此问。为显摄法身證得
故为此问。

论曰。若略说有六种。

释曰。若广说有无量
种。今略说故止言六种。

论曰。一清净类法。

释曰。灭不净品尽證得
法身。名为清净法。云何得此清净法。

论曰。由转阿黎耶识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
离本识不净品一分。与本识净品一分相应。
名为转依。

论曰。由證得法身故。

释曰。由此转依。金刚
道后證得法身。灭德以外其馀诸德名清净
法。是證得类故名清净类法。

论曰。二果报类法。

释曰。有如来法是果报
类。如见色等智名果报法。云何得此果报法。

论曰。由转有色根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灭
眼等五根色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證得果报胜智故。

释曰。由此转依。
诸佛得果报类智。此智于五尘中。当十方世
界众生五根所生识。此智于五尘中起故名
果报类。此果报类法是證得类故。名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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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法。

论曰。三住类法。

释曰。如来遍證得一切法。
名为住法。云何得此住法。

论曰。由转受行欲尘依故。

释曰。对治起时。
灭世间受行欲尘识。故名转依。

论曰。由无量智慧住故。

释曰。由此转依。如
来得无量智住。无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当
受行欲尘触中有忘失。识即是四不护体。此
住类法是證得类故名住类法。

论曰。四自在类法。

释曰。于一切处胜能无
碍。名为自在法。云何得此自在法。

论曰。由转种种业等摄自在依故。

释曰。于
世间中有种种诸业。如耕种商贾等。或蓄聚
财物。摄此种种事业。对治起时灭此业等
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于一切十方世界。无碍六通智自
在故。

释曰。由此转依。于十方世界得无碍
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證得类故。名自在类法。

论曰。五言说类法。

释曰。如来有不共得四
无碍解。于正说中具足胜能。名言说法。云何
得此言说法。

论曰。由转一切见闻觉知言说依故。

释曰。
于世间中。有见闻觉知四种言说。依六识境
起意识分别。由此分别生四种言说。对治起
时灭此言说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能饱满一切众生心。正说智自在
故。

释曰。由此转依。如来于四言说中。得不
共四无碍解。能称众生根性。如意说法皆令
得果。此言说法是證得类故。名言说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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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六拔济类法。

释曰。是诸佛利益安乐
众生意即是大悲。云何得此拔济。

论曰。由转一切灾横过失拔济意依故。


曰。于世间中。如王等所起灾横。菩萨昔由
善友力自势力财物力等。拔济众生灾横过
失。对治起时灭此拔济识。名为转依。

论曰。由此一切众生灾横过失拔济。智自在
故。

释曰。由此转依。能如意拔济一切众生
灾横过失。此拔济法。是證得类故。名拔济
类法。

论曰。如此六种类法所摄。诸佛如来法身应
知。

释曰。此六法前四是自利。后二是利他。
利他有二种。一永利二暂利。永利是真实。暂
利是假名。并是法身證得类故。言摄法应如
此知。

论曰。诸佛法身为可说有差别。为无差别。

释曰。十方诸佛为同一法身。为当有异。

论曰。由依止意用业无异故。应知无差别。

释曰。诸佛同以法身为依止。于众生利益安
乐意用亦同。于众生中现成正觉。乃至般涅
槃此业亦同。由此义故。应知诸佛法身无差
别。

论曰。由无量正觉等事故。应知有差别。


曰。有诸佛于法身已得正觉。乃至已般涅槃。
有诸佛正得正觉。有诸佛当得正觉。乃至般
涅槃亦尔。如此等有无量事。前后不同。是故
应知法身有差别。

论曰。如法身受用身亦尔。

释曰。诸佛应身
无差别有差别。义如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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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由依止业不异故。应知无差别。

释曰。
十方诸佛应身同依止法身。依止不异故应
身无差别。应身以化身为业。诸佛应身无不
皆为化身依止。起于化身以业同故无有差
别。

论曰。不由能依止差别故无差别。无量依止
转依故。

释曰。无量菩萨修道转依。如菩萨
数量应身亦尔。不由依止无差别说无差别。
由身各异应身亦尔。故有差别。

论曰。变化身。应知如受用身。

释曰。由依法
身故无差别。由依应身故有差别。

论曰。此法身应知与几种功德相应。与最清
净四无量相应。与八解脱八制入。十一切入。
无诤三摩提愿智。四无碍解六通慧。三十二
大人相八十小相。四种一切相清净。十力四
无畏四不护三念处。拔除习气无忘失法。大
悲十八不共法。一切相最胜智等。诸法相应。

释曰。此身与诸功德法相应。故名法身欲
显相应法故为此问。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偈有两义。一显如来
功德。二显恭敬有功德人。

论曰。

「 于众生大悲
 离诸结缚意
 不离众生意
 利乐意顶礼」


论曰。于众生大悲。

释曰。此下一偈显四无
量。此句即明大悲。

论曰。离诸结缚意。

释曰。此句明大慈。离染
著意与众生乐。

论曰。不离众生意。

释曰。此句明大喜。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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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离苦受乐。则恒于彼起欢喜心。

论曰。利乐意顶礼。

释曰。此句明大舍。舍不
拔苦与乐意。常怀利乐意。又舍怨亲等相。
常怀平等利乐意。由有此德。是故顶礼。复
次离诸结缚意者。明离外道及二乘悲心。外
道悲心缘众生起为结。二乘悲心缘法起为
缚。如来大悲不缘此二起故言离。大悲既
尔。慈等亦然。不离众生意者。虽离众生及
法缘。如来于众生常不离四无量意。于有
苦者不离拔苦意。于无乐者不离与乐意。于
己离苦受乐者不离欢喜意。于如此众生不
离平等意利乐意。顶礼者令得出世益为利。
令得世间益为乐。四无量具有二益。

论曰。

「 解脱一切障
 降伏世智者
 应知智遍满
 心解脱顶礼」


论曰。解脱一切障。

释曰。此一偈显三德。此
句明八解脱。八解脱除二种障。一修习障。二
胜类障。八解脱具二义。一是无流。二是究竟。
是无流故除修习障。即见谛等惑是究竟故。
除胜类障即下劣心。

论曰。降伏世智者。

释曰。此句明八制入。是
无流非究竟。是究竟非无流。属八制入故。异
八解脱。心能制境。使境从心。故名降伏世智
者即是佛。

论曰。应知智遍满。

释曰。此句明十一切入。
应知是十境。智缘十境遍一切处。故言遍满。

论曰。心解脱顶礼。

释曰。心于此三处皆得
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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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

「 诸众生无馀
 能灭一切惑
 害惑有染污
 常怜悯顶礼」


论曰。诸众生无馀能灭一切惑。

释曰。此偈
明无诤三摩提。凡有所作。不起一切众生烦
恼诤。

论曰。害惑有染污常怜悯顶礼。

释曰。佛能
害众生惑。众生有染污。如来常起怜悯心。

论曰。

「 无功用无著
 无碍恒寂静」


释曰。此半偈明愿智。于三世一切事欲知为
愿。如来皆能證知为智。修习熟故无功用。习
气尽故无著。由此二义故。皆能證知于三世
境。如量能知故无碍。如来恒不出观故寂静。
寂静显无功用。无碍显无著。

论曰。

「 一切众生难
 能释我顶礼
 于依及能依
 应说言及智
 于能说无碍
 说者我顶礼」


论曰。一切众生难能释我顶礼。

释曰。此
下一偈半明四无碍解。由具四解故能释众
生难。

论曰。于依及能依应说言及智。

释曰。于依
是义。能依是诸法门。应说言是方言。及智是
巧辩。

论曰。能于说无碍。

释曰。于此四中功能无
碍。为他说亦无碍。

论曰。说者我顶礼。

释曰。已离惑爱所说无
垢。有能说之德故名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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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

「 摄寿住及舍
 变化及改性
 得定智自在
 世尊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通慧。若寿命应尽。能更摄受令
长。乃至经八万大劫等。非止八万劫而已。欲
住多劫亦如意能住。欲舍亦如意能舍。又于
诸定中亦有此三能。从一身中。分出无量身
为变化。转金土等为改性。通慧皆由定成如
意无碍故。言得定智自在。

论曰。

「 诸众生见尊
 信敬谓胜士
 由他见能生
 净心我顶礼」


释曰。此一偈。合明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
众生。见佛大小相生信心及敬心谓如来是
最胜之士如来大小相并能生众生清净心。

论曰。

「 故随彼类音
 行往还出离
 證知诸众生
 正教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四种一切相清净。随众生形类
及音辞示现。如彼众生。过去受生为往。现在
受生为还。行于二世之中。得三乘道果为出
离。佛皆證知此事。如所应为说正教。由四清
净故有此能。

论曰。

「 方便归依净
 于中障众生
 于大乘出离
 摧魔我顶礼」


释曰。从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悉名方便。
苦法忍乃至第二果为归依。以得四不坏信
故。第三第四果为净。以离欲欲界乃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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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故。魔于此中能障众生。令不得此道果。
若大乘中修十地行。出离三障。魔亦于中能
为障碍。由如来具十力故。能为众生摧伏众
魔。

论曰。

「 智灭及出离
 障事能显说
 于自他两利
 降邪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四无畏。智即一切智无畏。灭即
流尽无畏。出离即说尽苦道无畏。障事即说
障道无畏。若有外道。难佛言非一切智。或言
诸流未尽。或言如来说尽苦道。修之不能令
离苦。说障道法起此障不妨得道。如来于中
无畏能降邪难。

论曰。

「 无制无过失
 无染浊无住
 于诸法无动
 无戏论顶礼」


释曰。此偈明四不护。无师制止。身口意命自
无十恶等过失。非但无贪瞋邪见烦恼。一切
烦恼皆已灭尽。不著诸法故言无染浊无住。
不作意知诸法。知诸法无复学义。离于分别。
智慧遍满故言无动。过失已除故无戏论。

论曰。

「 于众伏他说
 二惑所远离
 无护无忘失
 摄众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三念处。若有众生。于大集中闻
如来说法。生毁谤如来亦不瞋。若能信受如
来亦不。爱若无毁无信如来亦不舍。于此三
处常起大悲。以方便力巧说正法。令其入理。
于大众中能降伏如此众生。为说正法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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瞋欲二惑。既无瞋欲即知无无明。不由守护
心故不忘失。大念大悲。常自坚固故无忘失。
以此大悲能摄大众。

论曰。

「 于利益他事
 尊不过待时
 所作恒不虚
 无迷我顶礼」


释曰。十方无量众生。于一刹那中应得利益。
如来以大悲力。于一刹那中悉令得利益无
空过者亦无一众生得道时。未至预往其所。
待时至方为说法。凡有所作皆应时得益。故
所作无虚。迷是无明。无明即习气体。由习气
尽故利益不虚。

论曰。

「 于一切行住
 无非圆智事
 遍知一切世
 实体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无忘失。已受生及未受生为行。
正受生为住。众生三世事皆是圆智境故。能
遍知三世。真如为体故名实体。由体实智圆
故无忘失。复次佛在因位修十地为行。得佛
为住。圆智能通达此自因果事。遍知一切世
明。能通达众生三世事。此解通明能知自
他。

论曰。

「 日夜六时观
 一切众生界
 与大悲相应
 利乐意我礼」


释曰。此偈明大悲。佛常观众生。而言六时者。
欲为物作轨摸示修道。有自利利他行。以六
时修利他行。六时修自利行。众生界即众生
性。众生性不同。或因恶生善。或因善事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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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怖畏事生善。或因欢喜事生善。大悲能
称此性化度故。皆与大悲相应。根及欲乐亦
尔。

论曰。

「 由行及由得
 由智及由事
 于一切二乘
 无等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十八不共法。行是因得是果。智
是如理如量智。事即利益众生事。十八不共
法不出四义。不与二乘等故名不共。

论曰。

「 由三身尊至
 具相无上觉
 一切法他疑
 能除我顶礼」


释曰。此偈明一切相最胜智。三身即是三德。
法身是断德。应身是智德。化身是恩德。由
三身故。至具三德相果。由得无上觉故最
胜。众生于一切法中生疑。如来悉能为除
断。

论曰。

「 无系无过失
 无粗浊无住
 于诸法无动
 无戏论顶礼」


释曰。此偈显如来六种清净。一惑障清净即
无系。由灭惑等三障故。二业障清净。谓无过
失。由灭二十二业障故。三报障清净。谓无粗
浊。由除七种生死故。四利益清净。谓无住。由
于生死涅槃无隔碍故。五自在清净。谓于诸
法无动。不由功用。于一切法如意能现故。六
无戏论清净。由过言语觉观思惟境界故。前
三明自利。后三明利他。故言等即等此六
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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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诸佛法身不但恒与如此等功德相应。
复与馀功德相应。

释曰。前所明功德通大
小乘。已说法身与此功德相应。复有大乘不
共功德与法身相应。

论曰。谓自性因果业相应。行事功德相应。

释曰。此中略说大乘六种功德与法身相
应。谓法身自性。法身因法身果法身业。法身
相应。法身生起。

论曰。是故应知。诸佛法身有无上功德。


曰。于大小乘中。不与他共故无有上。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此六种功德。是故说偈。

论曰。

「 尊成就真如
 修诸地出离
 至他无等位
 解脱诸众生」


论曰。尊成就真如。

释曰。此句明法身自性。
成就真如是无垢清净。若在道前道中。垢累
未尽未得名成就。道后垢累已尽故名成就。
此真如为法身自性。

论曰。修诸地出离。

释曰。此句明法身因。在
因位修真如。所显十地究竟。出离皮肉心三
障。即是智断二种转依。由此转依故得法身。

论曰。至他无等位。

释曰。此句明法身果。若
證法身果。则得净我乐常四德果。净不与阐
提等。我不与外道等。乐不与声闻等。常不与
独觉等。

论曰。解脱诸众生。

释曰。此句明法身业。若
得此果解脱众生。解脱有四种。谓安立善道
及三乘。业解脱凡夫及三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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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

「 无尽等功德
 相应现于世
 于三轮易见
 难见人天等」


论曰。无尽等功德相应现于世。

释曰。此两
句明法身相应。无尽等有五种功德。与法身
相应。一清净为胜。二一切为胜。三无量为胜。
四难思为胜。五无尽为胜。从初地至七地。嫉
妒等所对治习气垢。永灭不生为依止故。
诸德清净为胜。与法身相应。于第八地。无分
别无间缺。自然无流道为依止故。诸佛于无
流界诸功德一切为胜。与法身相应。于第九
地。不可数量三摩提陀罗尼门海。能摄无量
法智为依止故。从此海生一一功德。皆无量
为胜。与法身相应。于第十地。一切如来所有
秘密处。现前證智为依止故。难思为胜。与法
身相应。次此后證得佛地时。解脱一切障智
为依止故。诸功德无尽为胜。与法身相应。无
尽即是常住。为显常住故言现于世。前四功
德虽约诸地明其差别。同至果方究竟故。悉
与法身相应。

论曰。于三轮易见难见人天等。

释曰。此两
句明生起。三轮即是三身。于三身中应化二
身易见。法身难见。又法身于深行菩萨及诸
佛为易见。于四种众生为难见。一凡夫二声
闻。三独觉四始修行菩萨。如经言。如来藏非
堕身见众生境界。非游戏颠倒众生境界。非
于空散乱菩萨境界。何以故。凡夫人于色等
诸法。无如此性。执有我及我所性。不能信乐
身见灭离处甘露界。何况能正觉诸佛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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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藏。二乘人于常住最胜应修中。倒修常
住相。游戏无常相。修乐我净亦尔。如此二乘
人由倒修不能得诸佛法身道。于中游戏故。
四德相应法身非其境界。始修行菩萨迷如
来藏空道理。信乐空解脱门。计灭有物以为
空。谓诸法先时是有。后则断灭即是空。复有
诸菩萨。由得空相思择空义。谓离色等法有
别物为空。我今修行为證此空。当来必应得。
如来藏非有非无为理故。非散乱心偏执有
无境界。人天等即前四众生。法身甚深非其
境界故。生起此四种众生迷惑行于法身。有
此四事故。自性身于三轮中。非人天能见。

论曰。复次如来法身甚深最甚深。

释曰。以
难行难通达难得故。甚深最甚深。复次言说
难了达故称甚深。义理无底故称最甚深。复
次文义难量故称甚深。品类非一故称最甚
深。

论曰。此甚深云何可见。

释曰。以何相能显
此甚深。令得可见。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如大乘中所显。法身
甚深义有十二种。今以偈说此义。

论曰。

「 佛无生为生
 以无住为住
 作事无功用
 第四食为食」


论曰。佛无生为生。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一甚深。此甚深中复有
四种甚深。一生二不住三业四住。此句明生
甚深。诸佛受生无生为相。有十种因以證此
义。一与无明不同相故。二种种不同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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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受自在故。四于住自在故。五于舍自在故。
六无二相故。七唯似显现故。八同幻化譬故。
九无住处为住处故。十能成就大事故。

论曰。以无住为住。

释曰。此句明不住甚深。
诸佛于生死涅槃悉无所住。亦有十种因以
證此义。一非永所离故。二灭不尽故。三由诸
佛非有法故。四由知非有为性故。五无所得
无分别故。六由己离心故。七由得心故。八由
心平等故。九住因不可得故。十不住因不可
得故。

论曰。作事无功用。

释曰。此句明业甚深。亦
有十因为證。一一切碍灭故。二无依止故。三
应作无思故。四作者不作心故。五业非运动
故。六于非有无功用故。七由宿愿疾利故。八
所作已办故。九应作未办故。十由熟修一
切法中自在故。

论曰。第四食为食。

释曰。此句明住甚深。亦
有十因为證。一示诸佛不资四食。以显自身
由食住故。二为长众生善根故。三为显同
诸人故。四欲令弟子如法学受用四种命缘
故。五欲令他学知足行故。六令他起正勤方
便故。七为成熟他善根故。八欲显自身无染
著故。九为治正法恭敬心故。十为圆满本愿
生故。若如来由此义故食。于四食中是何食。
是第四食。四食者。一非清净依止住食。谓
段等四食。令欲界众生身得相续住。欲界众
生具见修二缚故。依止不清净。此依止由四
食得住。故名非清净依止住食。二净不净依
止住食。谓业识触三食。令色无色界众生身
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第 259b 页 T31-0259.png
得相续住。此二界众生已离下界惑。未离自
地及上界惑故。依止亦净不净。此依止由三
食得住故。名净不净依止住食。三清净依止
住食。谓段等四食。令声闻缘觉身得相续
住。二乘人三界惑已尽故。依止清净。此依
止由四食得住。故名清净依止住食。四能显
依止住食。段等四食悉是诸佛食。何以故。诸
佛由此食故显自身得住于世。为生长施主
净信。为因功德善根故。此食不作如来食事。
如来食时。诸天为受施诸众生。是如来意所
许故。众生由此食当得成佛。为令众生得成
佛故。如来示现以手触食。如此等义悉是甚
深。

论曰。

「 无异亦无量
 无数量一事
 最坚不坚业
 无上应三身」


论曰。无异亦无量。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二
甚深。此甚深中复有三种甚深。一安立二数
三业。此句明安立甚深。诸佛法身无差别故
无异。众多依止法。證得此法身故无量。

论曰。无数量一事。

释曰。此句明数甚深。三
乘众生无有数量。于中诸佛一事。

论曰。最坚不坚业无上应三身。

释曰。此两
句明业甚深。诸佛有三身相应。实体常住故
称无上。由应身如来业坚固。不可改转。以真
实故。由化身如来业不坚固。由权以方便引
出二乘。后以应身。教彼修菩萨道故。

论曰。

「 无一法能觉
 一切无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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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念无量
 有不有所显」


论曰。无一法能觉。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三
正觉甚深。人法二非有。所觉既无故能觉亦
无。

论曰。一切无不觉。

释曰。诸佛由假名故无
非是佛。是故无一非觉。觉此法云何。

论曰。一一念无量。

释曰。一一刹那。无量诸
佛正觉真如。若尔诸佛与真如为一为异。若
一则无觉。若异则无真如。

论曰。有不有所显。

释曰。一切法名有不有。
谓一切法空。诸佛是诸法空所显。是故不可
说能觉。不可说不觉。

论曰。

「 无欲无离欲
 依欲得出离
 已知欲无欲
 故入欲法如」


论曰。无欲无离欲。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四
离欲甚深。由欲不有故如来无欲。从本无欲
故亦无离欲。若欲是有可有离欲。欲既本无
故无离欲。

论曰。依欲得出离。

释曰。由诸菩萨永除上
心欲。但留随眠欲故。诸菩萨得出离成佛。何
以故。苦不留此随眠欲则同二乘涅槃。若不
除上心欲。则与凡夫不异。如无上依经说。菩
萨作是念。诸惑本来不入众生自性清净心。
诸惑唯是客尘自分别所起。我今有能。为除
诸众生客尘烦恼。能说如理正教。由此念菩
萨不起下劣心。菩萨由此念。于众生生贵
敬心。诸菩萨复作是念。诸惑无力无能。何
以故。诸惑无真实依止。但虚妄分别诸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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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理正思惟所观。不更起乖违。是故我等应
作如此如此观。由此观诸惑不更生染著。若
诸惑无复染著。是为最善。非是染著。若我
爱惑染著。我云何能为众生解烦恼系缚。
说如理正教。此惑能令生死相续。与善根相
应。成熟众生。是故我今应摄留此惑。

论曰。已知欲无欲故入欲法如。

释曰。菩萨
见欲是分别性故欲不有。欲无相性即是欲
法真如。菩萨知欲不有。得入此真如故。于欲
得出离。

论曰。

「 诸佛过五阴
 于五阴中住
 与阴非一异
 不舍阴涅槃」


论曰。诸佛过五阴于五阴中住。

释曰。此下
一偈明第五灭阴甚深。诸佛已过色等五取
阴。由不得五阴。于阴法如中住。

论曰。与阴非一异。

释曰。诸佛已舍阴分别。
依他性与阴非一非异。何以故。佛所住五阴
真如。是分别依他阴家法故不异。由此义虽
一非不异。真如是清净境界。阴非清净境界
故非一。

论曰。不舍阴涅槃。

释曰。由与阴真如永相
应。无舍离义。故如来般涅槃最胜。

论曰。

「 诸佛事相杂
 犹如大海水
 我已正应作
 他事无是思」


论曰。诸佛事相杂犹如大海水。

释曰。此下
一偈明第六成熟甚深。诸佛于众生共同利
益事。譬如众流入于大海。同为龟鱼等受
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第 260b 页 T31-0260.png
用。如此诸佛共入法界。真如平等作利益事。
成熟众生。

论曰。我已正应作他事无是思。

释曰。我已
作他利益事。正作当作。于三世中并无作意
思量。虽不作意。利益事如法得成。譬如摩尼
宝及天鼓。无有作意而所作事成。

论曰。

「 由失尊不现
 如月于破器
 遍满诸世间
 由法光如日」


论曰。由失尊不现如月于破器。

释曰。此下
一偈明第七显现甚深。诸佛于世间不显现。
而世间说诸佛身常住。若身常住云何不显
现。譬如于破器中水不得住。由水不住故。
于破器中实有月不得显现。如此诸众生无
奢摩他软滑相续。但有过失相续。于彼实有
诸佛亦不显现。水譬奢摩他软滑性故。若佛
不显现可无佛耶。

论曰。遍满诸世间由法光如日。

释曰。若诸
佛于非有过失众生所见。亦恒作诸佛正事。
说三乘十二部经。犹如光明。定是诸佛应作
下种成熟解脱等诸利益事。如世间中生盲
人。虽不见日日光恒照一切色像。为令有
目者得见故。

论曰。

「 或现得正觉
 或涅槃如火
 此二实不有
 诸佛常住故」


论曰。或现得正觉或涅槃如火。

释曰。此下
一偈明第八菩提般涅槃甚深。诸佛有处现
得正觉。有处现般涅槃。譬如火性有处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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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灭。诸佛亦尔。有诸众生已成熟。如来于彼
现般涅槃。于未成熟现得正觉。为令彼得成
熟及解脱故。譬如火性由种类是一。法身亦
尔。由真如性是一。

论曰。此二实不有诸佛常住故。

释曰。菩提
般涅槃为二。但变异他心令他谓二体。实不
有。由如来法身常住无前后故。

论曰。

「 如来于恶事
 人道及恶道
 于非梵行法
 住第一住我」


释曰。此一偈明第九住甚深。诸佛如来住最
胜住。住最胜我。诸佛若住不离此二处。或住
最胜住。或住最胜我。恶事谓一切不善法。如
来于不善法恒住最胜住。最胜住谓真空定。
即是圣住。众生若在人道中。若在恶道中。如
来缘彼众生住。或由第四定。即是天住。谓
最胜住。或由大悲即是梵住。谓最胜住。于非
梵行法。谓六尘染著。此中佛住最胜我。最胜
我即法界清净。如来恒观六尘空为体为境。
即是佛住。

论曰。

「 佛一切处行
 亦不行一处
 于一切生现
 非六根境界」


论曰。佛一切处行。

释曰。此下一偈明第十
显现自体甚深。如来后智。于善恶无记法中
遍满恒行。

论曰。亦不行一处。

释曰。由无分别智。离智
境界不可分别。故无一处行。复次由化身无
处不行。由法身应身无有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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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于一切生现非六根境界。

释曰。诸佛
如来由化身。于一切众生中显现具相。诸佛
由化身。乃至地狱道等众生亦见。在彼受生
为化度彼故。由诸佛不现似变化性。彼众生
虽见不能了别。谓是已同类故。佛化身非地
狱等众生六根境界。

论曰。

「 诸惑已灭伏
 如毒咒所害
 由惑至惑尽
 佛證一切智」


论曰。诸惑已灭伏如毒咒所害。

释曰。此下
一偈明第十一灭惑甚深。诸惑谓见修烦恼。
于菩萨地中先已灭尽。馀心烦恼虽复未灭。
由智念所伏废其功用。譬如众毒咒力所害
无复本能。心惑亦尔。智念所守。不能复生二
惑染污。

论曰。由惑至惑尽佛證一切智。

释曰。诸菩
萨留随眠惑为助道分。不同二乘速般涅槃。
由此事故修道究竟。得习气灭尽及證圆智。

论曰。

「 谛惑成觉分
 生死为涅槃
 得成大方便
 故佛难思议」


论曰。谛惑成觉分。

释曰。此下明第十二
不可思议甚深。若由留惑故得惑尽者。二乘
集谛成菩萨觉分。如二乘觉分能灭彼集谛。
菩萨用彼集谛以灭心惑。故成觉分。

论曰。生死为涅槃。

释曰。若集谛是觉分。苦
谛即是涅槃。何以故。诸菩萨在生死不被染
污。起自他两利皆得圆满譬如二乘在有馀
涅槃。不为二惑所染污。能得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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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得成大方便故佛难思议。

释曰。在因
位得大方便。谓般若大悲。在果位得大方
便。谓三身。法身是自利方便。馀二身是利他
方便。是故如来不可思议。

论曰。由此义故十二种甚深。应知。谓生不住
业住甚深。安立数业甚深。正觉甚深。离欲甚
深。阴灭甚深。成熟甚深。显现甚深。菩提般涅
槃显现甚深。住甚深。显现自体甚深。灭惑
甚深。不可思议甚深。

释曰。佛有三身。诸菩
萨若念佛应缘何身。应缘法身。

论曰。诸菩萨缘法身忆念佛。此念缘几相。

释曰。法身有无量甚深道理。若缘法身应缘
几相。

论曰。若略。说诸菩萨依法身。修习念佛有七
种相。

释曰。此七相是法身正用。即是法身
圆德。为显念佛须缘此圆德故。略说七相。一
诸佛圆德属自心。由六通自在故。二此德常
住是真实善故。三最无过失灭习气尽故。四
无惓无难无功用故。五受大法乐由诸土清
净故。六无苦无难无染障故。七有大事用平
等利他故。若菩萨忆念此七种圆德。则能通
达法身。须依法身修习念佛者。为显学一切
观行门皆缘真如得成。若不缘真如则观行
不清净。

论曰。何等为七。一诸佛于一切法。至无等自
在。

释曰。三世诸佛于六通境得最极自在。
同类人不能为碍。下类人非所能及。在有心
无心位中恒不废。以修习成熟故。故名自在。
非声闻独觉菩萨所得。又于世间无可譬。故
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第 261c 页 T31-0261.png
名无等。

论曰。如此修习念佛。

释曰。令此念与法身
成一。故名修习。

论曰。于一切世界。至得无碍无边六通智故。

释曰。诸佛成就六通。于十方世界无能沮
损。无有限极。不同二乘有碍有边故。如来通
慧自在无等。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若诸佛于一切法有
无等自在。云何一切众生不悉般涅槃。为释
此难是故说偈。此偈为显此因由此因故彼
不般涅槃。

论曰。

「 被障因不具
 一切众生界
 住二种定中
 诸佛无自在」


论曰。被障因不具。

释曰。一切众生若有业
等诸障。诸佛于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
慧由被障故不得自在。若众生无涅槃性。名
因不具。诸佛于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
慧亦无自在。无涅槃性。谓贪著生死不信乐
大乘。

论曰。一切众生界。住二种定中。诸佛无自在。

释曰。众生界。谓四大空识六界是实。依此
六界假立众生。众生是假名。有六道差别
故言一切。如此众生若在二种定中。一所作
业定。二受果报定作业定。谓凡夫所作十恶
等。业决定应感四恶道报。果报定。谓极钝根
颠狂众生。及正受四恶道报。如来于此众生
亦无自在。何以故。以无外缘故。

论曰。二如来身常住。

释曰。以十种因。共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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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及众德常住三因。證法身。七因證馀身。
三因證法身者如论。

论曰。由真如无间解脱一切垢故。

释曰。此
即三因中一因。真如谓道后真如。无间位即
佛金刚心。能灭最后微细无明。及无有生死
苦集二谛。故言解脱一切垢。此无垢清净真
如是常住法。诸佛以此为身故。诸佛身常住。
由此身常住。依此身有众德故。众德亦常住。
此常住以真实性为相。

论曰。三如来最无失一切惑障。及智障永相
离故。

释曰。一切有失无失众生中。如来最
无失。由过失因缘已灭尽故。现在已灭未来
不生。故言永相离。

论曰。四一切如来事无功用成。

释曰。作意
名功用。缘三世起。谓我已作正作当作。离如
此作意名无功用。但由本愿力。所欲作事。自
然皆成。

论曰。不由功用。恒起正事永不舍故。

释曰。
若由功用有正事。则有起不起。以不由功用。
是故恒起。由本愿无尽故永不舍。以众生不
尽故。本愿不尽。

论曰。五如来大富乐位。

释曰。大富由外财
大乐由正法。

论曰。一切佛土最微妙清净。为富乐故。


曰。净土中有八不可得二可得。故名最微妙
清净。八不可得者。一外道。二有苦众生。三生
姓家富等差别。四恶行人。五破戒人。六恶
道。七下乘。八下意下行诸菩萨。二可得者。一
最上品。意行诸菩萨。二诸如来显现于世。所
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第 262b 页 T31-0262.png
住为最微清净。能住为最妙清净。

论曰。六如来最无染著。

释曰。上心惑为染。
随眠惑为著。又约惑障为染。智障为著。又烦
恼有二相。一以喜为相。二以忧为相。欲慢
见等以喜为相瞋疑无明等以。忧为相。喜相
惑为染。忧相惑为著。二惑皆灭尽故名无染
著。

论曰。出现世间非一切世法所染。如尘不能
染空故。

释曰。因立故名出世。果成故名现
世。又自利圆满故名出世。利他圆满故名现
世。或佛出世未现于世。如已成道未转法轮。
若转法轮。世间方能了别是佛是一切智。世
间所了别故名现世。如来虽受用衣食等四
缘。为生长众生善根。非为资益自身。于此
缘中不生忧喜。故不为世法之所染污。空以
非有为体。体无碍故不为有物所染。如来亦
尔。

论曰。七如来于世间有大事用。

释曰。如来
出世以化身成道。乃至般涅槃名大事。此身
所作众生利益事名用。

论曰。由现成无上菩提及大般涅槃。未成熟
众生令成熟。已成熟众生令解脱故。

释曰。
为未下种及未成熟众生令下种成熟故。现
成菩提。为已成熟未解脱众生。令解脱故。现
般涅槃。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此中说二偈。重明七
相。显法身七种圆德。

论曰。

「 随属如来心
 圆德常无失
释智差别胜相第十=品第十三【明】第十第十之二¶ 第 262c 页 T31-0262.png
 无功用能施
 众生大法乐」


论曰。随属如来心圆德。

释曰。诸佛圆德。谓
六通等。但属自心不关外缘。

论曰。常。

释曰。此圆德由依常住法身真实
善为性故。众德皆常。

论曰。无失。

释曰。由法身离一切障。所依无
失。故能依亦无失。

论曰。无功用。

释曰。由修因及本愿成熟。所
作佛事皆自然成。无惓无难故言无功用。

论曰。能施众生大法乐。

释曰。由得净土自
在。有大人能受大法。得弘自如理行。令他
如理行故名法乐。

论曰。

「 遍行无有碍
 平等利多人
 一切一切佛
 智人缘此念」


论曰。遍行无有碍。

释曰。于八世法。如来后
智恒分别此事。于中无忧喜心故。遍行无碍。
若有碍则有苦。无碍故安乐。诸佛虽行六尘。
过于言说。以离有无执故。

论曰。平等利多人。

释曰。凡夫二乘新行菩
萨。及深行菩萨名多人。如来能平等利益。说
大富行善道行安乐行自利行二利行。此即
是有大事用。

论曰。一切一切佛智人缘此念。

释曰。一切
者即目。智人谓诸菩萨。诸菩萨缘此七相。
念一切佛法身。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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