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世亲菩萨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宋】【元】【宫】【圣】胜相第五之二胜相第五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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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三藏真谛译
**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宋】【元】【宫】【圣】胜相第五之二胜相第五之二
** 修时章第五
论曰。于几时中修习十地。正行得圆满。
释曰。此十地是菩萨大地。修行之时不可同
于二乘。何以故。不唯为自身所济度多故。所
修方便多故。所应至处最高远故。譬如王行
不可同于贫人故。大小乘修行时有长短。欲
显此义故问修行时。
论曰。有五种人。于三阿僧祇劫修行圆满。或
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为五
人。行愿行地人。满一阿僧祇劫。行清净意行
人。行有相行人。行无相行人。于六地乃至七
地。满第二阿僧祇劫。从此后无功用行人。乃
至十地满第三阿僧祇劫。
释曰。何等为五。
一有一人。谓愿乐行人。二有三人。谓清净
意行人有相行人无相行人。三有一人。谓无
功用行人。是名五人。愿乐行人自有四种。
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为菩萨圣道有四
种方便。故有四人。如须陀洹道前有四种
方便。此四人名愿乐行地。于第一阿僧祇
劫修行得圆满。此地若已圆满。此观行人
未得清净意。行以未證真如。未得无分别
智。故无分别智即是清净意行。又犹同二乘
心故。非清净意行。又未至菩萨不退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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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清净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无流心。说为
不清净。无流心所缘法相无有忘失故。得
无流心说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
受正定名。菩萨亦尔。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
此不清净意行人。若见真如即入清净意行
地。从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净意行人自
有四种。初一从通立名。谓清净意行。后三
从别立名。谓有相行。无相行。无功用行。此清
净意行人。从第六地以还说名有相行。有
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种。一有分别相。二无分
别相。三品类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别
相者。定所缘境等。分为毗钵舍那境。若无
分别为奢摩他境。缘此境生舍是定相。缘定
境无分别真如起。名无分别相。品类究竟相
者。谓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谓菩萨
地地中转依。第七地是无相行有功用。如来
所说十二部法门相。乃至十二缘生相。熟
思量故不缘法门相。直通达真如味。此
通达离功用则不成故。说此地为无相行有
功用。清净意行有相行无相行三人。第二阿
僧祇劫修行得圆满。若人入八地。有无相行
无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圆满。于八地无相
行无功用已成。于九地十地无相行。无功用
未成满。第三阿僧祇劫此无相无功用乃成。
譬如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制立为五
人。若三位云何制立为五人。由位差别故
成五人。从初方便至须陀洹为第一人。家家
为第二人。斯陀含为第三人。一种子为第
四人。阿那含为第五人。菩萨位亦尔。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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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一位。从二地至七地为第二位。从第八
地至第十地为第三位。亦得制立为五人。从
方便至初地为第一人。从二地至四地为第
二人。五地至六地为第三人。七地为第四人。
八地至十地为第五人。复次由等声闻位地。
应知菩萨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声闻性地。
菩萨初位亦如此。如声闻修正定位加行。谓
苦法忍等菩萨。第二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入
正定位。菩萨第三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不
坏信。住圣所爱戒位。为灭上地惑。菩萨第
四位亦如此。如声闻依戒学引摄依心学。菩
萨第五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得依慧学位。菩
萨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声闻不复思
量境界。是无相三摩提加行。菩萨第九位亦
如此。如声闻已成就无相定位。菩萨第十
位亦如此。如声闻已出无相三摩提住解脱
入位。菩萨第十一位亦如此。如声闻住具
相阿罗汉位。菩萨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
二人菩萨五位所摄。第一位摄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摄第四第五第六三人。
第三位摄第七第八两人。第四位摄第九
一人。第五位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
若约声闻五位。亦得摄十二人。不异菩萨位
摄。
论曰。复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释曰。欲显馀
部别执故言复次。七阿僧祇劫时与前三阿
僧祇劫时。为等为有短长。此执等三阿僧祇
劫。但有别义开为七数。第一大劫阿僧祇度
愿行地。得行欢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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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地。度依戒学地依心学地。得行烧然地。
第三大劫阿僧祇。从烧燃地度依慧学地。得
行远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不定行。
度无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无相
定行。度无相无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
无相胜行。度无碍辩地。又一大劫阿僧祇
名最胜住。度灌顶地。阿僧祇有二种。一谓
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时行
年双等时不可数故。名阿僧祇劫。二谓劫阿
僧祇。何以故。于此劫中菩萨修行。若以劫
为量。此劫又不可数。故名劫阿僧祇。由前
阿僧祇劫中时不可数。由后阿僧祇劫又不
可数。经若干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今定
三大劫阿僧祇得无上菩提。不过不减。若菩
萨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无数小劫。或超无
数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约除皮肉心
三烦恼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
萨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犹劣。是故实经
一大劫阿僧祇时。方度愿行地。此位功行与
时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
应经九劫阿僧祇。由菩萨心用明利方便已
成正勤又胜。经时虽少得功行多。功超八
大劫阿僧祇。止经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
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约时。应经二十一大
劫阿僧祇。由菩萨智慧方便正勤最胜。经时
虽少功行弥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经
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论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
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记阿僧祇。
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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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有别部执七劫阿僧祇为行有浅深。境有
真俗及第一义故。地前经三劫阿僧祇。缘
此三境有三种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与
黑法相杂。名少分波罗蜜。二依第二境。有
非黑白法与白法相杂。名波罗蜜。三依第三
境。有非黑白无杂法。名真波罗蜜。即约此
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杂
与凡夫不异故。二定阿僧祇。已得无流法与
有流法相杂。已得无流法。定犹相杂故未
可授记。三授记阿僧祇。但是无流法不杂馀
法。但无流法故定不杂馀法。故可授记。故地
前经三劫阿僧祇。
论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实谛阿僧祇。二依舍
阿僧祇。三依寂静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释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实谛地初地发愿
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习诸定并依境界故名
依实谛地四地至六地名依舍地四地修道品
五地观四谛。六地观十二缘生。并依道舍
惑故名依舍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静地。以
七地无相有功用。八地无相无功用故。名依
寂静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
得解胜。十地令他得解胜故。名依智慧
地。谛有三种。一誓谛二行谛三慧谛。誓谛
者。从初发心立誓为利益他。行谛者。如所
立誓修行与誓相应。如誓实行亦实。慧谛
者。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于方便中智慧
与行誓相应。智慧为胜。此三皆实无倒不相
违。故名为谛。菩萨如昔所立誓。今作众生
利益事故依谛住。菩萨能舍六度障故依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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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菩萨六度功德相应故依寂静住。菩萨由
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萨
立誓不违求者之心。必皆施与。由立此誓不
违誓故实能施与。随其所施悉生欢喜。故依
谛行施。菩萨能舍财舍果。故依舍行施。菩
萨于财物受者行施及减尽中。不生贪瞋无
明怖畏。故依寂静行施。如应如时如实施
与。于前三中此用最胜。故依智慧行施如昔
所立誓。不违先所受戒。舍离恶戒一切恶行
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戒。如昔
所立誓。能忍能舍分别他过失瞋恚上心寂
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忍。如昔所
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舍离忧弱心恶法寂
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精进。如昔
所立誓。能思修利益众生事。舍离五盖等心
常寂静。此中智慧为胜。故依谛等行定。如
昔所立誓。了达利益他方便。舍离偏非方便。
无明焦热已得寂静。能證一切智。故依谛等
行般若。随应知境及昔誓。应知是依谛义。
舍离类欲惑欲。应知是依舍义。一切邪业
永息。应知是依寂静义。随觉及通达。应知是
依慧义。三谛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谛。三舍
所摄能违三失。是名依舍。三寂静所摄能违
三失。是名依寂静。三慧所摄能违三失。是
名依智慧。依谛摄依舍寂静慧。随顺昔誓故。
不相违故。依舍摄依谛寂静慧。能舍所对治
故。是一切舍果故。依寂静摄依谛舍慧。惑
及业焦热寂静故。依慧摄依谛舍寂静。智慧
为先故。智慧所随故。是故六波罗蜜依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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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依舍所摄。依寂静所长。依智慧所净。何以
故。依谛是彼生因。依舍是彼摄因。依寂静
是彼长因。依慧是彼净因。初以谛为依。誓言
真实故。中以舍为依。先已立誓。为他能舍自
爱故。后以寂静为依。一切寂静为后故。初中
后以慧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无彼无故。
四依与十地相摄云何。从初地至三地依谛
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但修治观真境。于
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谛摄三地。从四地至
六地。依舍为胜。何以故。此中菩萨修治观
真境。已成于真境无功用心。但为对治惑成
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观行。四谛观行。十二
缘生观行。能舍一切惑故。依舍又摄二地。
七地八地依寂静为胜。何以故。由菩萨道已
成就。诸惑多灭多伏。不复能触心。此二地
无相及无功用观行已成就。心地转细安住
寂静故。依寂静又摄二地。九地十地依智
慧为胜。一自解胜。二令他解胜。皆能自利
利他。己度寂静位。多行利益他事。若离智
慧行。无别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
依智慧又摄二地。为此义故。别部执有七阿
僧祇。
论曰。复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
释曰。有诸
大乘师。欲显行有下中上。欲显为得未得
方便。欲显已得不失方便。欲显已得不失增
上方便。欲显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为
三十三。
论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
二精进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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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有二种。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于方
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萨奉事诸佛。心发
愿口立誓。信如来正说。及信如来修信根为
胜。何以故。未證法明故。约修信根立一阿僧
祇。名为信行。若菩萨已證法明信根转坚。决
定知果必应可得。此中菩萨精进为胜。何以
故。于得方便心已明了。不惜乐厌苦修精进
故。约修精进又立一阿僧祇。名精进行。若菩
萨精进成就心得清净。惑障已除。此中菩萨
趣向为胜。何以故。于真如观。求得之心生起
相续无背舍故。约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
趣向行。
论曰。于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谓入住出。
释曰。为除皮烦恼障入初地。为除肉烦恼
障住初地。为除心烦恼障出初地。何以故。地
地菩萨烦恼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
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
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义
亦尔。约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异部
执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与前
三阿僧祇亦等。无有短长义如前释。前已说
有三种阿僧祇劫竟。菩萨经如此劫。修行得
无上菩提。菩萨于无始生死中。恒行施等行。
恒奉事出世诸佛。从何时修行为始。或说三
阿僧祇。或说七阿僧祇。或说三十三阿僧祇。
为显此义故。
论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圆满。有
善根愿力。
释曰。菩萨有二种力。一善根力。
二善愿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乱所不能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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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愿力者。于一切时中。恒值佛菩萨为善知
识。
论曰。心坚进增上。
释曰。由事善知识不舍
菩提心。生生及现世恒增长善根。无复减失。
论曰。三种阿僧祇。说正行成就。
释曰。若具
善根力善愿力。心坚增上四义。以此时为阿
僧祇之始。诸师说不同故。有三种。经如此阿
僧祇时。说修正行得成就。
*
《摄大乘论释》释依戒学胜相第六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修差别。云何应知依
戒学差别。
释曰。前于入因果修差别中。已
约诸地明修差别。未明菩萨依戒学与二乘
有差别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应知如于菩萨地正受菩萨戒品中说。
释曰。地有二种。一十地经。二地持论。十地
经于二地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地持论
于尸罗波罗蜜品中。广说正受菩萨戒法应
如此知。
论曰。若略说由四种差别。应知菩萨戒有差
别。
释曰。若广释戒有十一种义。一名二名
义三相四因五果六对治。七清净八不清净
九得方便十立难十一救难。若不依此解名
为略说。又若具明九品差别为广。若说四
品差别为略。
论曰。何者为四。一品类差别。
释曰。一切菩
萨戒。若以品类摄之。不出三种。
论曰。二共不共学处差别。
释曰。于性戒中
名共学处。于制戒中名不共学处。此二中菩
萨与二乘皆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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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三广大差别。
释曰。此戒与二乘一向
不同。
论曰。四甚深差别。
释曰。如来不于二乘中
说。亦非二乘所行。
论曰。品类差别者有三种。一摄正护戒。
释
曰。谓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
优婆塞优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众
所持戒。
论曰。二摄善法戒。
释曰。从受正护戒。后为
得大菩提。菩萨生长一切善法。谓闻思修慧
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罗蜜。
论曰。三摄众生利益戒。
释曰。略说有四种。
谓随众生根性。安立众生于善道及三乘。复
有四种。一拔济四恶道。二拔济不信及疑惑。
三拔济憎背正教。四拔济愿乐下乘。云何
此三与二乘有差别。二乘但有摄正护戒。无
馀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灭解脱障。不求灭
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
法及成熟众生。是故无摄善法戒及摄众生
利益戒。
论曰。此中摄正护戒。应知是二戒依止。
释
曰。若人不离恶。能生善及能利益众生。无有
是处。故正护戒是馀二戒依止。
论曰。摄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摄众生
利益戒是成熟众生依止。
释曰。摄善法戒
先摄闻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从此生起。何
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舍智慧故。摄众生戒
所谓四摄。初摄令成自眷属背恶向善。第二
摄未发心令发心。第三摄已发心令成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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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摄已成熟令解脱。此三种戒以何法为因。
三根为别因。二根为通因。三根为别因者。精
进根为第一戒因。智根为第二戒因。定根为
第三戒因。二根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为三
戒因。复次六法为因。一依善知识。二依正闻。
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厌恶生死。六依
慈心。复次有四种因。一从他正受得。二从清
净意得。三从厌怖对治得。四从不犯戒起。恭
敬忆念得。复次有四种因。能令菩萨戒清净。
一能离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对治。谓念处等。
三依止寂静。谓不依止胜生处。回向为一切
众生得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
所随非觉观所损。忆念所摄回向佛果故。此
三种戒以何法为体。不起恼害他意。生善身
口意业为体。离取为类。此三种戒以何法为
用。正护戒能令心安住。摄善法戒能成熟佛
法。摄众生戒能成熟众生。一切菩萨正事不
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无有疲悔故。能成熟
佛法。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众生。
论曰。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性罪戒。
释
曰。杀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烦恼起。染污
心地后则作杀等业。又有制无制。若作此业
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来未出世。及出世
后未制戒。若人犯此罪。于世间中王等如理
治罚。外道等为离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
罪。于性罪中。菩萨与二乘同离故名共学处。
论曰。不共学处戒者。是菩萨远离制罪所
立戒。
释曰。谓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萨远离
与二乘不同。何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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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此戒中或声闻是处有罪。菩萨于中无
罪。或菩萨是处有罪。声闻于中无罪。
释曰。
如来制戒有二种意。一为声闻自度故制戒。
二为菩萨自度度他故制戒。声闻菩萨立意
受戒亦复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异。如声闻
若安居中行则犯戒。不行则不犯。菩萨见游
行于众生有利益。不行则犯戒。行则不犯。
论曰。菩萨有治身口意三品为戒。声闻但有
治身口为戒。
释曰。戒类不同。菩萨戒以三
业善行为体。声闻戒以身口善行为体。
论曰。是故菩萨有心地犯罪。声闻则无此事。
释曰。菩萨若有七种觉观等。起菩萨心地
罪。犯菩萨戒。声闻则不如此。菩萨戒通相云
何。
论曰。若略说所有身口意业事能生众生利
益。无有过失。此业菩萨皆应受学修行。
释
曰。若有利益有过失不应行。譬如女人语菩
萨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处。我应死。
若我不死必当杀汝。菩萨若随其语彼则不
死。又不起恶事。则有利益。但取女人则成过
失故不应行。若无利益无过失亦不应行。
如二乘不能利他亦无过失。有利益无过失。
即是菩萨戒。应生闻慧为受。应生思慧为学。
应生修慧为修行。
论曰。如此应知共不共戒差别。
释曰。如此
菩萨与二乘于性戒中亦有差别。即心所持
及非心所持。于制戒中。亦有差别。谓利他不
利他故。菩萨与二乘戒有差别。菩萨与二乘
戒复有差别。谓广大差别。此广大有何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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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种。
论曰。广大差别者。应知有四种。由四种广大
故。
释曰。广大有四义。一以最胜义。专为他
不求报恩及生死果。又利益无穷。由此二义
故名为胜。二长远义。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
三以圆满义。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
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义。依大乘光等
四种三摩提。为利益他能行种种方便故。
论曰。一种种无量学处广大。
释曰。菩萨学
处有二义。一种种二无量。种种显多。无量
显大。一切恶无不离。一切善无不修。一切众
生无不度故。名种种。持此三戒。时节无际功
用无馀。故称无量。
论曰。二能摄无量福德广大。
释曰。六度四
摄因果各有九品。是名无量福德。如地持论
说。如此无量福德聚。悉是菩萨戒摄。
论曰。三摄一切众生利益安乐意广大。
释
曰。善教众生令离恶处安立善处。是名利益
意。此功德于未来所得果报。愿一切众生如
意受用。是名安乐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
大慈与乐名安乐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
利益意。令得世间胜事名安乐意。又此广大
以四摄为体。前二摄名安乐意。后二摄名利
益意。
论曰。四无上菩提依止广大。
释曰。由菩萨
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摄如来三种胜德及
九种胜德故。正护戒为如来断德因。摄善法
戒为如来智德因。摄众生戒为如来恩德因。
九品戒为如来九德因。此如前说。由果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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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因广大。果广大有三义。一从广大因生。谓
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为因。
二所得广大。谓一切智一切种智所摄。如来
恒伽沙数功德。三利益广大。谓利益凡夫及
三乘。乃至穷生死后际。此四种广大戒。并是
无上菩提依止。但菩萨能修。二乘悉无此事。
故称差别。
论曰。甚深差别者。若菩萨由如此方便胜智。
行杀生等十事。无染浊过失生无量福德。
速得无上菩提胜果。
释曰。如菩萨能行如
所堪行方便胜智。今显此二义。若菩萨能
知如此事。有人必应作无间等恶业。菩萨了
知其心。无别方便可令离此恶行。唯有断命
为方便。能使不作此恶。又知此人舍命必
生善道。若不舍命决行此业。堕剧难处长时
受苦。菩萨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杀
业必堕地狱。愿我为彼受此苦报。当令彼人
于现在世受少轻苦。于未来世久受大乐。譬
如良医治有病者。先加轻苦后除重疾。菩萨
所行亦复如是。于菩萨道无非福德故。离染
浊过失。因此生长无量福德故。能疾證无上
菩提。如此方便最为甚深。行益等行亦复如
是。
论曰。复次有变化所作身口业。应知是菩萨
甚深戒。
释曰。前明实事非显通慧。此下明
通慧不论实事。菩萨戒有三品。即身口意业。
除意业以无变化故。身口二业有时变化所
作。亦是菩萨戒。此身口戒或现为善。或现
为恶。或生怖畏。或生欢喜。皆令众生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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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处安立善处。此戒难思量故言甚深。非本
身口所作云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众生
离恶生善故。又此变化从菩萨意业生。菩萨
以意业为戒故。
论曰。由此戒有时菩萨正居大王位。或现种
种逼恼众生。为安立众生于戒律中。
释曰。
众生有二种。或宜欢喜教化。譬如拘物头花
因凉月开敷。或宜逼恼教化。譬如莲花因烈
日开敷。菩萨亦尔。如那罗王及善财童子。
或现可爱事。或现可畏事。安立众生于善
处。
论曰。或现种种本生。由逼恼他及逼恼怨对。
令他相爱利益安心。
释曰。为化邪见众生
不信因果。令得正信离恶修善故。化现种种
本生。如毗荀陀王舍儿与婆罗门。是逼恼他。
此儿是化作。何以故。菩萨无逼恼此人。生
彼人安乐故。又如药藏菩萨。令眉絺罗王与
毗提诃王。互相逼恼。此亦是化作。后悉令相
爱利益安心。菩萨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论曰。生他信心为先。后于三乘圣道中。令彼
善根成熟。
释曰。先令于菩萨生信。后则能
如菩萨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论曰。是名菩萨甚深戒差别。
释曰。此实行
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
通达故。名甚深差别。
论曰。由此四种差别。应知是略说菩萨受持
戒差别。
释曰。从他得名受自清净意得名
持。又初得名受。受后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
戒法名受。忆念文句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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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复次由此四种差别。更有差别不可
数量。菩萨戒差别。如毗那耶瞿沙毗佛略经
中说。
释曰。从此四种差别。更有差别不可
数量。何以故。但于品类差别中。取正护一戒。
依二乘教分别。则成四万二千。若以此戒及
馀二戒。依菩萨教分别不可数量。毗那耶
瞿沙毗佛略经中广说菩萨戒有十万种差
别。
*
《摄大乘论释》释依心学处胜相第七
论曰。如此已说依戒学差别。云何应知依心
学差别。
释曰。菩萨戒与二乘戒既有差别。
戒为定依止。定依戒得成。菩萨定与二乘定
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
论曰。略说由六种差别应知。
释曰。若广说如
大乘藏所立三摩跋提。体类差别有五百种。
小乘清净道论所立三摩跋提。体类差别有
六十七种。今略说止明六种差别。应知此义。
论曰。何者为六。一境差别。二众类差别。三对
治差别。四随用差别。五随引差别。六由事差
别境差别者。由缘大乘法为境起故。
释曰。
所缘有三境。一缘一切真如境。二缘一切文
言境。三缘一切众生利益事境。此三境名大
乘法。但是菩萨定所缘。非二乘定境故言差
别。复有十二种境如中边论说。一所成立境。
谓十波罗蜜是真如十种功德所成立故。二
能成立境。谓法界十种功德。能成立十波罗
蜜故。三持境。谓闻慧所缘法门。闻慧能得阿
含体。即说闻慧为持。四决定持境。谓思慧所
缘如理如量境。思慧能简择阿含及道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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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慧故名决定持。五證持境。谓修慧所缘。修
慧与道理一体故名證。能摄文及义故名为
持。六通达境。谓初地所见真如。七相续境。谓
二地以去所缘真如。已通达真如传流名相
续。此相续所缘名相续境。八胜行境。谓无相
无功用心所缘。即八地境。九生智境。谓九地
所缘智自在依止真如。得四无碍解能生他
智。又缘如来法藏能自生世出世智。十胜境。
谓上上品智所缘。此智无复有上即十地境。
此智以十力为体。无边智能名力。此智约十
境说名十力。此十力能成就菩萨十地及如
来九种正事。乃至无边化身。十一十二境。谓
一切智一切种智所缘境。即如理如量境。此
十二境通为奢摩他毗钵舍那所缘。一切定
慧所缘不出此十二境。
论曰。众类差别者。
释曰。有四三摩提。是五
百定品类故名众类。于小乘中乃至不闻其
名。何况能修习。故言差别。此四种三摩提能
破四德障。即四种生死。能得四德果。即净我
乐常故。立此四定为四德道。
论曰。大乘光三摩提。
释曰。大乘有三义。一
性二随三得。性即三无性。随即福德智慧行
所摄。十地十波罗蜜随顺无性。得即所得四
德果。此定缘此三为境。故名大乘。依止此
定得无分别智。由无分别智照真如。及佛不
异故名光。又有十五种光。功德胜于外光故
名光。又此定能破一阐提习气无明闇。是闇
对治故名光。此定缘真如实有易得。有无量
功德故能破一阐提习气。即是方便生死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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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净由破此障故得大净果。
论曰。集福德王三摩提。
释曰。一切善法唯
除般若。所馀悉名福德。此福德有四品。谓凡
夫二乘菩萨。菩萨由此定故于四福德。未生
能生未长能长。未圆能圆故名集。于生长圆
三处自在故名王。由自在故能行施等十度。
圆满菩提资粮福德行故。能破外道我见习
气。即是因缘生死障于大我。由破此障故得
大我果。复次一切善法依止真如。真如能集
一切善法。名真如为集福德。此定于真如中
得自在故名为王。
论曰。贤护三摩提。
释曰。贤有二义。一能现
前安乐住。二能引摄诸功德。现前安乐住者。
此定能令菩萨身不舍虚空性。免离三际故
得安乐住。引摄诸功德者。能引摄不可数量
诸定。非二乘所闻知。因此一一定起无量通
慧。由此二义。是故菩萨能离声闻怖畏习气。
即是有有生死障于大乐。由破此障故得大
乐果。此定缘真如为菩萨体故。不离智能引
诸定及通慧故。以定为体。
论曰。首楞伽摩三摩提等。
释曰。此定是十
地菩萨及佛所行故得此名。何以故。十地菩
萨及佛有四种胜德。故名首楞。一无怖畏。由
得一切智故。二无疑。于清净众生见自身无
等故。三坚实功德。恒在观无散乱故。四有胜
能。能破难破无明住地障故。具四德人于此
定能得能行。故称伽摩。此定多行他利益事。
能破独觉自爱习气。即是无有生死障于大
常。由破此障故得大常果。等言通举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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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摄种种三摩提品类故。
释曰。五百定
名种种。皆是四定品类。悉为四定所摄。
论曰。对治差别者。由缘一切法为通境智慧。
释曰。无分别智缘一切有为无为等诸法
真如。通为一境。此智与境无复分别。
论曰。如以楔出楔方便故。
释曰。如世间欲
破木。先用细楔。后用粗楔。观行人破烦恼亦
尔。先用劣道。次用中道。后用胜道。
论曰。于本识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
释曰。
本识相续中。有烦恼业报三品染浊种子。说
名习气能障四德。由此定故未灭令灭。已灭
令不生。能对治所对治。及对治所得。与二乘
悉不同。故言差别。
论曰。随用差别者。于现世久安住三摩提乐
中。如意能于胜处受生。
释曰。菩萨种种方
便。治心令熟。犹如金师鍊金使真。已熟治
心说名随用。何以故。由此定故。菩萨若欲成
熟佛法缘一境。如意能得久住。未得令得。已
得令满。已满令不退。于现在世有如此能。于
未来世所受生处。能多行利益众生事。及值
佛出世得闻正法。名胜生处。由此定故。菩萨
于胜生处得取住舍三。能随意运用无退无
尽。声闻乘中无如此定。故言差别。
论曰。随引差别者。能引无碍通慧于一切世
界。
释曰。菩萨有大事定。谓于一切事及一
切处。悉无有碍。引有二义。一能引。谓定势
力。或随人或随境或随修。若利根人缘无
为境。得入住出三种自在。二所引。谓定所
成事。动地放光等于此事中胜通慧不能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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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现事悉如心。惑不能障。业不能阻。故称无
碍引。但有体无用。用即事差别。但菩萨有此
定。非二乘所修。故言差别。
论曰。由事差别者。
释曰。由如此事。应知菩
萨定与二乘定有差别。何者为事。
论曰。令动。
释曰。如意能动十方世界。
论曰。放光。
释曰。如意能照十方世界。
论曰。遍满。
释曰。光明法音分身。如意能遍
满十方世界。
论曰。显示。
释曰。馀众生承菩萨通慧。能见
无量世界及诸佛菩萨。随所应见如意皆睹。
论曰。转变。
释曰。四大等性互令改异。
论曰。往还。
释曰。于一刹那中能往还无量
世界。此通慧自有三种。一心疾通慧。如心所
缘应念即至。二将身通慧。犹如飞鸟。三变异
通慧。谓缩长为短。
论曰。促远为近。
释曰。使远成近无复中间。
此有三事。谓见闻及行。
论曰。转粗为细。
释曰。令无数世界细于邻
虚。入邻虚中邻虚如本。
论曰。变细为粗。
释曰。令一邻虚苞无数世
界。世界如本。
论曰。令一切色皆入身中。
释曰。一切希有。
有多种事。皆现身中。
论曰。似彼同类入大集中。
释曰。如诸菩萨
往忉利天。同彼形饰及以音声。入大集中教
化度彼。
论曰。或显或隐。
释曰。能于无中现一现多
为显。能于有中无一。多相为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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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具八自在。
释曰。八数如前说。又如佛
世尊令魔王修行佛道。后得成佛等亦名自
在。
论曰。伏障他神力。
释曰。由菩萨定力。令他
通慧皆不成就。
论曰。或施他辩才。
释曰。若人欲问难辞情
拙讷。菩萨能施其辩才。
论曰。及忆念。
释曰。若人邪见。令识宿命自
验因果。
论曰。喜乐。
释曰。菩萨或入地狱。或生饥馑
世。或在有疾处。如菩萨所受喜乐。令此众生
平等皆尔。或但与乐。或先与定。或正闻法时。
令由此喜乐经六十小劫。谓如刹那顷。
论曰。或放光明。
释曰。为引他方菩萨皆来
集会。
论曰。能引具相大通慧。
释曰。如声闻圣通
慧。能作百一事。菩萨通慧所现之事。不可称
数。复欲显未说事故。先标此总句。
论曰。能引一切难行正行。
释曰。成就他事
已如前说。此下更明菩萨自行。此定能引菩
萨正行。非二乘所能行。
论曰。以能摄十种难修正行故。
释曰。此十
种正行是定种类故。定能摄此正行。
论曰。何者为十。一自受难修。自受菩提善愿
故。
释曰。若依他发十愿。此非难行。以未成
立故。菩萨自有三能。一有智慧能了别方便。
二有慈悲能摄众生。三有正勤能成满十愿。
此三难得菩萨能得。由具此三能故。不依他
自能发愿。又若为自身受善愿。此不为难。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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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缘但为他受。此则为难。
论曰。二不可回难修。由生死众苦不令退转
故。
释曰。无始生死八苦。及发心后当受长
时八苦。不能违菩萨慈悲。退菩萨菩提行。广
说如地持论。是故难修。
论曰。三不背难修。由众生作恶。一向对彼故。
释曰。众生于生死中恒起恶行。菩萨不观
过失。为令解脱恒向彼行善。是故难修。
论曰。四现前难修。于有怨众生现前。为行一
切利益事故。
释曰。若众生对菩萨作极重
恶。菩萨对彼以大恩德报之。是故难修。
论曰。五无染难修。菩萨生于世间。不为世法
之所染故。
释曰。菩萨由爱故入生死。入生
死已。不为世间八法之所染污。爱而不染。是
故难修。
论曰。六信乐难修。行于无底大乘。能信乐广
大甚深义故。
释曰。无底有三义。一教难思。
二道难行。三果难得。威德圆满故。广大理微
细故。甚深威德有三种。一如意。二清净。三无
变异理。即三无性理。并非下地境界。是故难
修。
论曰。七通达难修。能通达人法二无我故。
释曰。先于十解已通达人无我。今于初地又
通达法无我。此二空离有无性。若能通达则
与此法同。是故难修。
论曰。八随觉难修。诸佛如来甚深不了义经。
能如理判故。
释曰。如来所说正法。不出了
义及不了义。若众生但有信根。未有智根。如
来为成其信根故。作不了义说。如二乘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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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伏憍慢众生故。作不了义说。广说如十七
地论。为生闻思修慧故说了义经。不了义经
其言秘密。能如理判。是故难修。
论曰。九不离不染难修。不舍生死。不为生死
染污故。
释曰。由慈悲故不舍生死。由般若
故不被染污。于生死涅槃无著无住。是故难
修。
论曰。十加行难修。诸佛如来于一切障解脱
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众生利益事。乃至
穷生死后际。
释曰。具显三身故言诸佛如
来。一切障。谓三障四障三十障等。法身已得
无垢清净。是故住于一切障解脱中。法身常
住解脱中。穷生死后际。依法身起应身。于一
切正事自然恒流。不作功用。依应身起化身。
行一切众生利益事。随根性令下善种。乃至
得解脱。
论曰。乐修如此加行故。
释曰。欲得为乐。起
正勤为修。恒修恭敬修为加行。是故难修。
论曰。于随觉难修。诸佛如来说不了义经。其
义云何。菩萨应随理觉察。
释曰。十难修中
九义易解。故不重释。第八难解。菩萨应随觉
察故。须更示其相。
论曰。如经言。云何菩萨不损一物不施一人。
若菩萨善能行施无量无数。于十方世界修
布施行。相续生起。
释曰。菩萨舍自爱。摄一
切众生为自体。一切行道一切财物。悉属众
生故。财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岂关
于我。若能如此运心。则是善能行施。复次菩
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众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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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即菩萨行施故菩萨起随喜心。得无量施
福。亦是不损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乐行布施。若菩萨不乐行一
切施。
释曰。若菩萨不乐行随至等八施。义
至但乐行菩萨净心施。复次若菩萨不乐世
间著三轮施。乐行不著三轮施。复次著名为
乐。若菩萨著施因。或著施果。名乐行施。若菩
萨不著行施。名不乐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行信施心。若菩萨不行诸佛
如来信心。
释曰。由菩萨自證施故行施。不
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后信无根
故不成信。
论曰。云何菩萨发行布施。若菩萨于布施中
不策自身。
释曰。若菩萨自性能行施。无有
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恒游戏布施。若菩萨无布施
时。
释曰。菩萨非时施。不随一物施。
论曰。云何菩萨大能行施。若菩萨于施离娑
罗想。
释曰。娑罗名目二义。一目贞实。二目
散乱。贞实是直语。散乱是密语。若取直语离
贞实。则与大施相违。若取密语离散乱。则与
大施相符。若离欲三界后行施时。名为大施。
何以故。离欲菩萨行施。具缚凡夫行施。百千
万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
不相妨故得大名。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清净。若菩萨郁波提贪
吝。
释白。郁波提名目二义。一目生起。二
目拔根弃背。生起是直语。拔根弃背是密语。
若取直语生起贪吝。则与清净施相违。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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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语拔根弃贪背吝。则与清净施相符。拔根
是除身见。身见是贪吝根本。弃背是除贪吝
体。由菩萨能断身见灭贪吝故。于施清净。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于施。若菩萨不住究竟
后际。
释曰。究竟后际有二义。一施有初中
后。以最后为究竟后际。若依此义。不住施最
后分。岂得言能住于施。此则相违。二若有馀
涅槃名究竟。无馀涅槃名究竟后际。若声闻
住无馀涅槃不更起心。无利益众生事。则
不能住施。菩萨依大悲不同声闻。住无馀涅
槃故。恒起六度无有穷尽。若依此义则与能
住施相符。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自在。若菩萨于施不得
自在。
释曰。若菩萨不得施障自在。菩萨于
施则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见修二惑无道
对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为道对
治故。菩萨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无尽。若菩萨不住无尽
中。
释曰。无馀涅槃名为无尽。菩萨不同声
闻入无尽中。无利益他事。是故菩萨于施无
尽。
论曰。如施经。于戒乃至般若。如理应知。
释
曰。如施经说施有不了义语。说馀度亦有不
了义语。皆须如理分判。
论曰。复有经言。云何菩萨行杀生。若菩萨有
命众生断其相续。
释曰。若有命则知有业。
若有业则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续
不断。若菩萨随其根性。为说三乘圣道。令彼
修行断此三法。得无馀涅槃果不相续。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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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命故名杀生。
论曰。云何菩萨夺非他所与。若菩萨自夺非
他所与众生。
释曰。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
生为自眷属。令离生死崄难。非彼父母及人
主等所与。故名夺非他所与。
论曰。云何菩萨行邪淫。若菩萨于欲尘起邪
意等。
释曰。菩萨三业与淫欲相反。意知其
虚妄不实为众恶本。口亦作如此说。身不行
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尘起邪意等。故名
行邪淫。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妄语。若菩萨是妄能说
为妄。
释曰。一切法皆是虚妄。菩萨如虚妄
而说故。名能说妄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两舌。若菩萨恒住最极空
寂处。
释曰。两舌令彼此不和。菩萨思空说
空。令自他不见此彼。何况和合。故名行两
舌。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波留师。若菩萨住所知
彼岸。
释曰。若依直语波留师。名目恶口。住
恶口人不为他所亲近。菩萨住所知彼岸即
三无性理。亦不为众生所亲近。以此理非凡
夫二乘所行处故。故名能住恶口。又若依密
语。波留师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语显于直
语。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不相应语。若菩萨能分
破诸法随类解释。
释曰。菩萨能分破诸法。
谓根尘识皆无所有。此无所有非定是无。亦
非定有。有无悉不可得故。名能说不相应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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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云何菩萨行阿毗持诃娄。若菩萨数数
令自身得无上诸定。
释曰。若依直语。阿毗
持诃娄名目贪欲。行贪欲者必爱乐外尘。
菩萨恒乐令自身得最胜定。故名行贪欲。又
若依密语。阿毗持诃娄名目数数得定。即以
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起憎害心。若菩萨于自他心
地能害诸惑。
释曰。瞋恚以憎害为相。菩萨
作意欲断自他一切烦恼故。名起憎害心。
论曰。云何菩萨起邪见。若菩萨一切处遍行
邪性。如理观察。
释曰。大乘以有分别为邪
性。分别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离分
别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见为邪性。因此
身见生诸惑故。若离身见。一切邪执皆不得
起。得人空真性。菩萨能如理观察此邪性。见
其是邪故名起邪见。
论曰。复有经言佛法甚深。
释曰。初明六度。
次显十恶。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论曰。何者甚深。此论中自广分别一切佛法。
常住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释曰。诸佛法身
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为上首故。
法身常住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皆断为性。由一切障皆断尽
故。
释曰。一一佛法悉无惑障及智障故。障
断尽为一切佛法性。现在烦恼灭为断。未来
烦恼不生为尽。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一切佛法生起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释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续无尽故
化身生起。为一切佛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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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一切佛法能得为性。能得共对治众生
八万四千烦恼行故。
释曰。一切佛法以无
所得为性。此是正说。由三无性不可定说有
无故。虽以无得为性。亦有能得义。若离佛
法。不能得了别所对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对
治道故。
论曰。一切佛法有欲为性。有欲众生爱摄令
成自体故。一切佛法有瞋为性。一切佛法有
痴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为性。
释曰。此
有二义。一菩萨摄一切有欲众生为自体。一
切佛法皆依自体故。二大悲为爱爱即是欲。
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依大悲生福德智
慧行故。瞋痴及凡夫法亦尔。
论曰。一切佛法无染著为性。成就真如。一切
障不能染故。
释曰。道后真如断一切障。尽
是无垢清净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
切佛法以此真如为体性故。
论曰。一切佛法不可染著。诸佛出现于世。非
世法所能染故。
释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
如智。诸佛菩萨以真如智为体。即是应身。此
体是唯识真如所显。非根尘分别所起。非八
种世法及世法所起。欲瞋等惑所能染著。何
以故。是彼对治故。修得无分别智成就。名诸
佛出现于世。
论曰。是故说佛法甚深。
释曰。此语结前意。
示难思难行难得。具三义故甚深。
论曰。为修行波罗蜜。为成熟众生。为清净佛
土。为引摄一切佛法故。菩萨三摩提业差别
应知。
释曰。此论中明菩萨三摩提。不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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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差别。但通说业差别。诸菩萨修定有总有
别。总有此四。别有五百。此四是诸定通业。何
以故诸菩萨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
此定成熟众生。云何成熟众生。依此定起通
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净佛土。
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宝等净土
故。又依此定得现在安乐住。能引摄成熟一
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别业。应
如此知。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