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世亲菩萨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之一〕-【宋】【元】【宫】之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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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十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之一〕-【宋】【元】【宫】之一之一

** 对治章第一

释曰。此义有五章。一对治二立名三得相四
修相五修时。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胜相。云何应知入因
果修差别。

释曰。前已总说六度因果差别。
在愿行位为因。在清净位为果。未约地辩修
差别故。目前总说为如此。唯识智名入。三
无性为胜相。六度即是唯识智。入三无性因
果。欲显诸波罗蜜修习差别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由十种菩萨地。何者为十。一欢喜地。二
无垢地。三明焰地。四烧然地。五难胜地。六现
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
地。

释曰。若欲知修差别。观十地差别。即知
因果修差别。

论曰。云何应知。以此义成立诸地为十。


曰。此问欲显何义。若菩萨入初地。见真如即
尽。何以故。真如无分数故。若见真如不尽。真
如则有分数。若有分数则同有为法。若见已
尽。何故说有十地。

论曰。为对治地障十种无明故。

释曰。真如
实无一二分数。若约真如体。不可立有十种
差别。真如有十种功德。能生十种正行。由无
明覆故不见此功德。由不见功德故正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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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所障功德正行有十种故。分别能障无
明亦有十种。

论曰。于十相所显法界。

释曰。十相谓十种
功德及十种正行。此相皆能显法界。

论曰。有十种无明犹在为障。

释曰。此十种
相虽复实有。由无明所覆不得显现。故知菩
萨初入真如观障见道。无明即灭。所馀无明
犹在未灭故。十无明覆十功德。障十正行。
何者为十种无明。一凡夫性无明。二依身业
等。于诸众生起邪行无明。三心迟苦无明。
闻思修忘失无明。四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
等无明。此烦恼最下品故。随思惟起故。已远
离随顺本所行事故。故名微细烦恼。五于下
乘般涅槃无明。六粗相行无明。七微细相行
无明。八于无相作功用心无明。九于众生利
益事不由功用无明。十于众法中不得自在
无明。凡夫性无明是初地障。此无明即是身
见。身见有二种。一因二果。法我执是因。人我
执是果。因即凡夫性迷法无我故称无明。二
乘但能除果。不能断因。若不断此无明则不
得入初地。故此无明为初地障。依身业等。于
诸众生起邪行无明。是二地障。菩萨未入二
地生如此想。谓三乘人有三行差别。迷一乘
理故称无明。又释一切众生所行之善。无非
菩萨大清净方便。何以故。清净既一。未至大
清净位。无住义故。若悉应同归菩萨大道。
云何修方便不修正道。未入二地则无此智。
由迷此义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
入二地。故此无明为二地障。心迟苦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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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思修忘失无明。是三地障。未至智根位为
迟。未得菩萨微妙胜定为苦。以障根及修故
称无明障。闻持等陀罗尼不得成就。令所闻
思修有忘失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
得入三地。故此无明为三地障。微细烦恼行
共生身见等无明。为四地障。烦恼行者。法
执分别种子为体。生住灭不停故名行。此种
子为身见因。此种子体亦即是身见。以是法
分别种类故。此烦恼最下品故者。此释微细
义。由是最下品不能染污菩萨心。故名微细。
随思惟起故者。此释共生义。虽复不能染菩
萨心。随正思惟起。与正思惟相应故不可说
无。以能障菩萨一切智故。已远离随顺本所
行事故者。此释离伴义。昔在凡夫共位中及
地前。随顺本所行一切烦恼事。今修行四地
离之已远。由不了法我空故称无明。若不
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四地。故此无明为四地
障。于下乘般涅槃无明。是五地障。若人依
四谛观修行五地。见生死为无量过失火之
所烧然。见涅槃最清凉寂静功德圆满。不
欲舍生死。此行难行。不欲取涅槃。此行亦
难行。若人修行五地。心多求般涅槃故称无
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五地。故此无明为
五地障。粗相行无明。是六地障。若人修行六
地。一切诸行相续生。如量如理證已。多住
厌恶诸行心中。未能多住无相心中。故称无
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六地。故此无明为
六地障。微细相行无明为七地障。若人修行
七地。由心于百万大劫中。未能离诸行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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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谓生及灭故。不能通达法界无染净相。如
经言。龙王十二缘生者。或生或不生。云何生。
由俗谛故。云何不生。由真谛故。于十二缘生
中。未能离生相住无生相。不得入七地故称
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七地。故此无明
为七地障。于无相作功用心无明。为八地障。
若人修行八地由作功用心。为除微细相行
无明。及为住无相心中。未能自然恒住无间
缺无相心。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
八地。故此无明为八地障。于众生利益事
不由功用无明。是九地障。若人修行九地。
心自然恒住无相。但于利益众生事四种自
在中。未能自然恒起利益众生事。故称无明。
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九地。故此无明为九
地障。于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是十地障。
若人修行十地。于成就三身业及微细秘密
陀罗尼三摩提门。未得自在故称无明。若不
断此无明不得入十地。故此无明为十地
障。

论曰。何者能显法界十相。

释曰。此问欲显
真如有十功德相。此十功德能生十正行及
十不共果。以显法界体。十功德是显法界之
本故。先问十功德相。

论曰。于初地由一切遍满义。应知法界。


曰。真如法界。于一切法中遍满无馀。何以故。
诸法中无有一法非无我故。人法二执所起
分别覆藏法界一切遍满义。由此障故。愿行
位人不得入初地。若除此障。即见真如遍满
义。人法二执永得清净。由观此义得入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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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于二地由最胜义。

释曰。人法二空摄
一切法。尽是遍满义。此义于一切法中最胜
清净。由观此义得入二地。

论曰。于三地由胜流义。

释曰。真如于一切
法中最胜。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
是真如所流。此智于诸智中最胜。因此智流
出无分别后智所生大悲。此大悲于一切定
中最胜。因此大悲。如来欲安立正法救济众
生。说大乘十二部经。此法是大悲所流。此法
于一切说中最胜。菩萨为得此法。一切难行
能行。难忍能忍。由观此法得入三地。

论曰。于四地由无摄义。

释曰。于最胜真如
及真如所流法。菩萨于中见无摄义。谓此法
非我所摄。非他所摄。何以故。自他及法三义
不可得故。譬如北鸠娄越人。于外尘不生
自他摄想。菩萨于法界亦尔。故法爱不得生。
由观此义得入四地。

论曰。于五地由相续不异义。

释曰。此法虽
复无摄。三世诸佛于中相续不异。不如眼等
诸根色等诸尘。及六道众生相续有异。何以
故。如此等法分别所作故。相续有异。三世诸
佛真如所显故。相续不异。若观此义得入五
地。

论曰。于六地由无染净义。

释曰。三世诸佛
于此法中。虽复相续不异。此法于未来佛无
染。以本性净故。于过去现在佛无净。以本性
无染故。由观此义得入六地。

论曰。于七地由种种法无别义。

释曰。十二
部经所显法门。由种种义成立有异。由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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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一味通达一味至得故。不见有异。由观
此义得入七地。

论曰。于八地由不增减义。

释曰。菩萨见一
切法。道成时不增。或灭时无减。如此智是
相自在及土自在依止。相自在者。如所欲求
相以自在故。即得现前。土自在者。若菩萨
起分别愿。愿此土皆成颇梨柯等。以自在
故如其所愿即成。初自在为成熟佛法。后自
在为成熟众生。此二自在由不增减智得成。
即以不增减智为依止。由观此义得入八
地。

论曰。于九地由定自在依止义。由土自在依
止义。由智自在依止义。

释曰。初二依止
义如前释。智自在者。四无碍解所显名智。
此智以无分别后智为体。何以故。遍一切法
门悉无倒故。由得此智故成大法师。能令无
穷大千世界众生入甚深义。如意能成故名
自在。此自在以无分别智为依止。由得此自
在故入九地。又释通达法界为智自在依止。
故得四无碍解。由观此义得入九地。

论曰。于十地由业自在依止义。由陀罗尼门
三摩提门自在依止义。应知法界。

释曰。通
达法界。为作众生利益事若得诸佛三业。
及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则能通达如来一
切秘密法藏。得入十地。又释通达法界为业
自在依止。通达法界为陀罗尼门三摩提门
自在依止。由此通达为化度十方众生。得
三身三业故名业自在。由得陀罗尼门三摩
提门。如来一切秘密法藏如意通达。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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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此三自在并以真如为依止。由观此义
得入十地。若通达法界。真如十种功德为得
何果。若通达法界遍满功德。得通达一切障
空义。得一切障灭果。若通达法界最胜功德。
得于一切众生最胜无等菩提果。若通达法
界胜流文句功德。得无边法音及能满一切
众生意欲果。何以故。此法音无边无倒故。
若通达法界无摄功德。得如所应一切众生
利益事果。若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得与
三世诸佛无差别法身果。若通达十二缘生
真如无染净功德。得自相续清净及能清净
一切众生染浊果。若通达种种法无别功德。
得一切相灭恒住无相果。若通达不增减功
德。得共诸佛平等威德智慧业果。若通达
四种自在依止功德。得三身果。若通达无分
别依止。得法身果。若通达土及智自在依止。
得应身果。由此应身于大集中。得共众生受
法乐果。若通达业依止。得化身果。因于此果
能作无量众生无边利益果。

论曰。此中说偈。

「 遍满最胜义
 胜流及无摄
 无异无染净
 种种法无别
 不增减四种
 自在依止义
 业自在依止
 总持三摩提」


如此二偈。依中边分别论。应当了知。

复次此无明。应知于二乘非染污。于菩萨是
染污。

释曰。二乘修行不为入十地。此无明不障二
乘。非二乘道所破故。不染污二乘。菩萨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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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入十地。此无明障菩萨十地。为菩萨道所破
故。染污菩萨。若菩萨于初地。能通达一切
地。云何次第制立诸地差别。由此住故。菩
萨修行十度。通别二行。因此住修别行故。次
第制立十地差别。

** 立名章第二

论曰。云何初地名欢喜由始得自他利益功
能故。

释曰。菩萨于初登地时。即具得自利
利他功能。昔所未得此时始得。是故欢喜。声
闻于初證真如时。但得自利功能。无利他功
能声闻亦有欢喜义。不及菩萨故。唯菩萨初
地立欢喜名。声闻初果不立此名。复次昔所
未證出世法。今始得證。无量因缘有大庆悦。
恒相续生故称欢喜。

论曰。云何二地名无垢。此地远离犯菩萨
戒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有自性清净
戒。非如初地由正思量所得。故称无垢。复次
于此地中。一切细微犯戒过失垢离之已远。
自性清净戒恒相续流故称无垢。

论曰。云何三地名明焰。由无退三摩提及三
摩跋提依止故。大法光明依止故。

释曰。菩
萨于此地中。未曾离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以
不退此定故。所说大乘教是此定依止。大法
谓大乘法。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名光明。
菩萨亦恒不离此智。闻持陀罗尼为此智依
止。以定为明。以智为焰。故称明焰。又释定为
智根故名依止。智为定根故亦名依止。复次
此地是无量智慧光明。无量三摩提闻持陀
罗尼依止。故称明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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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云何四地名烧然。由助菩提法能焚灭
一切障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恒住助道
法故名然。由住此法焚灭大小诸惑故名烧。
故称烧然。复次道火炽盛。能烧惑薪。故称烧
然。

论曰。云何五地名难胜。真俗二智更互相违。
能合难合令相应故。

释曰。真智无分别。俗
智如工巧等明处。有分别。分别无分别此二
互相违。合令相应此事为难。菩萨于此地中
能令相应。故称难胜。

论曰。云何六地名现前。由十二缘生智依止
故。能令般若波罗蜜现前住故。

释曰。菩萨
于此地中。住十二缘生观。由十二缘生智力。
得无分别住。无分别住即是般若波罗蜜。此
般若波罗蜜恒明了住。故称现前。

论曰。云何七地名远行。由至有功用行最后
边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作功用心修行
已。究竟思量一切相皆决了。此思量由功用
得成。于加行功用心中。最在后边故称远行。
复次无间缺思惟诸法相。长久入修行心。与
清净地相邻接故称远行。

论曰。云何八地名不动。由一切相及作意功
用不能动故。

释曰。于无相及一切相。作功
用心及惑不能动故。菩萨于此地有二种境。
一真境二俗境。真境名无相。菩萨住此境。一
切相及功用所不能转。俗境名一切相。即利
益众生事。菩萨于此境一切惑不能染。菩萨
心由此二义故称不动。复次一切相一切法
一切功用。不能转菩萨无分别心。何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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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无分别心自然相续恒流故称不动。

论曰。云何九地名善慧。由最胜无碍解智依
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所得四辩名
慧。此慧圆满无退无垢名善。故称善慧。复次
菩萨于此地中。能具足说一切法。由得无失
广大智慧有此功能。故称善慧。

论曰。云何十地名法云。由缘通境知一切法。
一切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为藏故譬云。能
覆如虚空粗障故。能圆满法身故。

释曰。菩
萨于此地中得如此智。能缘一切法通为一
境。此智有胜功能。譬云有三义。谓能藏能
覆能益。如净水在云内为云所含。即是能藏
义。此智亦尔。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如净水
在此智内。为此智所含故。有能藏义。云能
覆空一分。此智亦尔。能覆一切粗大惑障。
为能对治故。作自地灭道。作馀地不生道。复
次如云能遍满虚空。此智亦尔。能圆满菩萨
转依法身。由此二意故有能覆义。菩萨由有
此智。如大云于一切众生。随根随性常雨法
雨。能除众生烦恼燋热。能脱众生三障尘
垢。能生长众生三乘善种故。有能益义。法目
此智。以云譬智。故称法云。通名地者有四义。
一住义二处义三摄义四治义。是十一无流
胜智住位故。以住为义。是受用现世安乐住。
成熟佛法。成熟众生处故。以处为义。总摄一
切福德智慧故。以摄为义。能对治惑流故。以
治为义。

** 得相章第三

论曰。云何应知得诸地相。

释曰。若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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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得欢喜地所得实相。此相能发起菩萨自
精进心。能生众生信乐心。能令菩萨离增
上慢心。须说所得地相。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由四种相。

释曰。四种相中。随一相显
现。即验此人已入菩萨地。何以故。此四相离
登地人于馀处则无。

论曰。一由已得信乐相。于一一地决定生信
乐故。

释曰。有五种信乐。如地持论说。一
无放逸。二遭苦难众生无救无依。为作救济
依止之所。三于三宝起极尊重心。穷诸供养。
四知所有过不一念覆藏。即皆发露。五于一
切事及思修中。先发菩提心。于此五中。随一
显现。即验已入菩萨地。譬如须陀洹人得四
不坏信。何以故。此五是菩萨常所行法。是故
能显菩萨已入地相。

论曰。二由已得行相。得与地相应十种法
正行故。

释曰。若菩萨修行十地。不出十种
正行。此十种正行是十地依止。十种法正行
如十七地论说。诸菩萨于大乘中。为成熟众
生有十种善法正行。与大乘相应。十二部方
等经菩萨藏所摄。何等为十。一书持二供养
三施他。四若他正说恭敬听受。五自读六教
他令得。七如所说一心习诵。八为他如理广
释。九独处空闲正思称量简择。十由修相入
意。如此十种正行。几是大福德道。几是加行
道。几是净障道。一切是大福德道。第九是加
行道。第十是净障道。

论曰。三由已得通达相。先于初地通达真如
法界时。皆能通达一切地故。

释曰。由四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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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四如实智。所得真如地地不异。

论曰。四由已得成就相。此十地皆已至究竟
修行故。

释曰。成就心有四种。所缘境亦有
四种。菩萨于愿乐地中善增长善根。已依菩
提道出离二执。是菩萨心缘四种境起。何者
为四。一缘未来世菩提资粮。速疾圆满。二缘
作众生利益事圆满。三缘无上菩提果。四缘
诸如来具相佛事圆满。缘此四境即有四心。
一精进心。二大悲心。三善愿心。四善行
心。

** 修相章第四

论曰。云何应知修诸地相。

释曰。已说得诸
地相。复以何方便修能得诸地。故问云何应
知。

论曰。诸菩萨先于地地中。修习奢摩他毗钵
舍那。各有五相修习得成。

释曰。三世菩萨
修行悉同。为得未曾得为先。此显修时在清
净意位。故言于地地中所修十波罗蜜。通有
二体。一不散乱为体。二不颠倒为体。不散乱
属奢摩他。不颠倒属毗钵舍那。诸地各
各具五相修习。得成菩萨地。若无此五修不得
入菩萨地。

论曰。何者为五。一集总修。

释曰。依佛所
说。大乘正教。种种文句。种种义理。种种法
门。由四寻思及四如实智。观察名义法门。自
性及差别皆不可得。此不可得不可说有。离
三性故。不可说无。是清净梵行果故。如来
所说通是一味。故名总修。此修依智慧行。

论曰。二无相修。

释曰。如前所说无著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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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清净。故名无相。又于自身报恩果报不著。
故名无相。此修依大悲行。

论曰。三无功用修。

释曰。菩萨不由作功用
心。自然在菩提行。若于馀事须作功用心。此
修依自在及正见行。

论曰。四炽盛修。

释曰。菩萨不以攸攸心修
道。舍下中心依止上品心。修行之时。于身
命财无所吝惜。故名炽盛。此修依精进行。

论曰。五不知足修。

释曰。如前所说。于长时
修施等行。不生疲厌故名不知足。此修依信
行。如经言。若人有信则于善无厌。

论曰。应知于诸地皆有此五修。

释曰。诸地
皆须五修有二义。一未得令得。二已得令不
失。

论曰。此五修生五法为果。

释曰。五修是因。
五法为果。果有二种。一真实果。二假名果。五
法是真实果。地是假名果。以五法成地故。地
是假名果。

论曰。何者为五。一刹那刹那能坏一切粗重
依法。

释曰。惑障为粗。智障为重。本识中
一切不净品熏习种子。为此二障依法。初刹
那为次第道。第二刹那为解脱道。初刹那坏
现在惑令灭。第二刹那遮未来惑令不生。
复次由奢摩他毗钵舍那智缘总法为境。刹
那刹那能破坏诸惑聚。是所对治者令灭。
非所对治者令羸。此惑灭不生果。是总修所
得。

论曰。二能得出离种种乱想法乐。

释曰。能
得出离种种立相想现受法乐。何以故。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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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众生根性及烦恼行。立种种法相。若人如
文判义。此种种法前后相违。若执此相不离
疑惑。于正法中。现世无有得安乐住义。若
依无相修。于正法中出离种种立相想。观此
正说同一真如味。心无疑厌。于正法中。纵任
自在故现世得安乐住。此成熟佛法果。是无
相修所得。

论曰。三能见一切处无量无分别相善法光
明。

释曰。约三乘法说一切处。又约内外法
说一切处。又约真俗说一切处。如此一切处
菩萨能见无量相。如佛所说法相及世间所
立法相。菩萨皆能了达即是如量智。如其数
量。菩萨以如理智。通达无分别相。此二智
能照了真俗境。故名善法光明。此二智果是
无功用修所得。

论曰。四如所分别法相。转得清净分恒相续
生。为圆满成就法身。

释曰。如昔所闻。于
思量觉观中。奢摩他毗钵舍那未满未大。未
随缘行。以未有炽盛修故。得此修已由离障
故。转得清净分。由相续生故得圆满。由圆
满故得触法身。至究竟位故得成就。谓起
时圆满时究竟时。复次如来有二种身。一解
脱身二法身。由灭惑故解脱身圆满。由解脱
身圆满故法身成就。此出离果是炽盛修所
得。

论曰。五于上品中转增。为最上上品因缘聚
集。

释曰。菩萨登地已得上品。由于善法不
知足故。更进修习。从初地转触二地。乃
至从十地转触佛果。成最上上品。先所修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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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智慧资粮。无分别智为因。诸助道法为缘。
一时满足故言因缘聚集。此圆满果是不知
足修所得。所馀诸地义。应知如十七地论说。
谓有能无能等。于十地中有几种法。未灭为
灭未得为得故。菩萨修十地行。菩萨先在愿
行地中。于十种法行修愿忍得成。由愿忍成
过愿行地。入菩萨正定位。愿者有十大愿。
一供养愿。愿供养胜缘福田师法主。二受持
愿。愿受持胜妙正法。三转法轮愿。愿于大
集中转未曾有法轮。四修行愿。愿如说修行
一切菩萨正行。五成熟愿。愿成熟此器世
界众生三乘善根。六承事愿。愿往诸佛土常
见诸佛恒得敬事听受正法。七净土愿。愿清
净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众生。八不离愿。
愿于一切生处恒不离诸佛菩萨得同意行。
九利益愿。愿于一切时恒作利益众生事无
有空过。十正觉愿。愿与一切众生同得无上
菩提恒作佛事。此十愿至登初地乃得成立。
何以故。此愿以真如为体。初地能见真如故。
忍者即无分别智。由愿忍成故有二种胜能。
谓能灭能得。何者是耶。有二十二无明。十一
粗重报障十一地。诸地各能灭三障。各得胜
功德。初地能灭三障者。一法我分别无明。二
恶道业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名粗重
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
已得入初地得十分圆满。一入菩萨正定位。
以入菩萨初无流地故。二生在佛家。如诸
菩萨生法王家。具足尊胜故。三种性无可
讥嫌。以过二乘及世间种性故。四已转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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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行。以决定不作杀生等邪行故。五已
至出世行。所得诸地必无流故。六已得菩萨
法如。由得自他平等故。七已善立菩萨处。
由證真实菩萨法故。八已至三世平等。由觉
了一切法无我真如故。九已决定在如来性
中。当来必成佛故。十已离坏卵事由佛道破
无明𣫘。于外般涅槃故。菩萨于初地。由见法
界遍满义。得此十分。如声闻在初果有十分
功德。由此分故初地圆满。菩萨于初地未有
胜能。未能了达菩萨戒中微细犯戒过行故。
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犯过无明。二
种种相业行无明。此二无明感方便生死故
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
三障。已入第二地得八种清净功德。一信乐
清净。二心清净。三慈悲清净。四波罗蜜清净。
五见佛事佛清净。六成熟众生清净。七生清
净。八威德清净。于上上地离如来地。此八种
功德转上转胜。由此分故二地圆满。菩萨于
二地未有胜能。未得世间四定四空三摩跋
提。及闻持陀罗尼具足念力。所以未得者由
三障故。一欲爱无明。二具足闻持陀罗尼
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生死名粗重报。
为灭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
第三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四定等。乃至通
达法界胜流义。由此分故三地圆满。菩萨于
三地未有胜能。未能随自所得助道品法中
如意久住。未能舍离三摩跋提法爱心清净
住。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三摩跋提爱
无明。二行法爱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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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为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
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四地得八种转胜清
净。及于助道品法中如意久住等。乃至通
达法界无摄义。由此分故四地圆满。菩萨于
四地未有胜能。菩萨正修四谛观。于生死涅
槃。未能舍离一向背取心。未能得修四种
方便所摄菩萨道品。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
一生死涅槃一向背取思惟无明。二方便所
摄修习道品无明。此二无明所感因缘生死
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
勤灭三障。已入第五地得八种转胜清净。
及得舍离背取心等。乃至通达法界相续不
异义。由此分故五地圆满。菩萨于五地。未
有胜能。诸行法生起相续如理證故。由多
修行厌恶有为法相故。未能长时如意住无
相思惟故。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證诸行
法生起相续无明。二相想数起无明。此二
无明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
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六地得
八种转胜清净。及不證诸行生起相续等。
乃至通达法界无染净义。由此分故六地圆
满。菩萨于六地未有胜能。未能离有为法微
细诸相行起。未能长时如意住无间无流无
相思惟中。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微细相
行起无明。二一向无相思惟方便无明。此二
无明所感因缘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
修正勤。由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七地得
八种转胜清净。及离有为法微细行起诸相。
乃至通达法界种种法无差别义。由此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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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圆满。菩萨于七地未有胜能。未能离功
用心得住无相修中。未能于自利利他相中
心得自在。所以未能者由三障故。一于无相
观作功用无明。二于相行自在无明。此二
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三障故
修正勤。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八地得八
种转胜清净。及离功用心得住无相修中等。
乃至通达法界无增减义。由此分故八地圆
满。菩萨于八地未有胜能。未得于正说中具
足相别异名言品类等自在。未得善巧说陀
罗尼。所以未得者由三障故。一无量正说法
无量名句味难答巧言自在陀罗尼无明。二
依四无碍解决疑生解无明。此二无明所感
有有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
因修正勤灭三障。已入第九地得八种转胜
清净及于正说中得具足相自在等。乃至通
达法界智自在依止义。由此分故九地圆满。
菩萨于九地未有胜能。未能得正说圆满法
身。未得无著无碍圆满六通慧。所以未得
者由三障故。一六神通慧无明。二入微细
秘密佛法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有有生死名
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
灭三障。已入第十地得八种转胜清净。及能
得正说圆满法身等。乃至通达法界业自在
依止义。由此分故十地圆满。菩萨于十地未
有胜能。未得清净圆满法身。未能于一切应
知境得无著无碍见及智。所以未得者由三
障故一于一切应知境微细著无明。二于一
切应知境微细碍无明。此二无明所感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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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名粗重报。为灭此三障故修正勤。因修
正勤灭三障。已入如来地得七种最胜清净。
离生清净。及得清净圆满法身无著无碍见
智等。由此分故如来地圆满。十地功德皆是
有上。如来地功德悉是无上。诸波罗蜜是菩
萨学处。何故或说有六。或说有十。说有六
者凡有二义。一前三成他世间利益。二后三
成他烦恼对治。由菩萨行施。立众生资生具
故。令他离贫穷苦。由菩萨行戒。离逼害损恼
众生故。令他无怖畏。由菩萨行忍。不报众
生逼害损恼恶事故。令他无疑安心故。此三
是成他世间利益。菩萨行精进。若他未伏惑
及未断惑能安立此人于善及助善处。由此
精进。诸惑不能令彼退善及助善处。菩萨行
定。能伏灭他烦恼。菩萨行般若。能断除他
烦恼。是故后三为成他烦恼对治。或说有十。
更立后四波罗蜜数者。为助成前六故立后
四前三波罗蜜所利益。由四摄所显。方便
波罗蜜能安立彼于善处故。方便波罗蜜是
前三波罗蜜助伴。若菩萨于现世或为烦恼
多。或由愿生下界。或由心羸弱。于恒修习
及心住内无有功能。定缘菩萨藏文句生。无
有功能引出世般若。菩萨行薄少善根功
德。愿于未来世烦恼薄少无力等。是菩萨愿
波罗蜜力。令烦恼薄少等。能起菩萨精进波
罗蜜。自为既尔令他亦然。故愿波罗蜜是精
进波罗蜜助伴。此已得精进菩萨。由事善知
识得闻正法。如闻正思惟故。能除羸弱心地。
于美妙境得强胜心地。是菩萨力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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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修力菩萨能引心。令住内境故力波罗
蜜是。定波罗蜜助伴。此已得力菩萨。缘菩
萨藏文句所生闻思修慧。及缘五明智。此智
能如理简择真俗境。此智或在无分别智前。
或在无分别智后。是菩萨智波罗蜜。由此智
能生定及引出般若故。智波罗蜜是般若波
罗蜜助伴。复次菩萨十种学处次第云何。
前前波罗蜜能摄成后后波罗蜜。为彼依止
故。若菩萨不惜六尘及自身乐。得受持禁
戒。菩萨为护惜戒故。忍受他毁辱。由能忍
受故精进不懈。由此精进息恶生善故。触
三摩提。若定成就则能引出世般若。由般若
回向前六度。为得大菩提故。施等无尽故。
般若能引方便因。此方便发诸善愿。能摄
随顺生处。一切生处恒值如来出世。是故常
行施等故。方便能引愿。因此愿故得二种力。
谓思择力及修习力。破施等对治。决定常能
修行施等。是故愿能引力。因此力故如言执
义。无明则灭。得受施等增上缘正说法乐。因
此法乐能成熟众生善根故。力能引智。初地
通达遍满义。得出世智菩萨见见道所摄法
界。所谓二空故能了知自他平等。由得平等
不爱自憎他。于自他利益能平等行。是故初
地行施圆满。二地由通达最胜义。谓自性清
净。菩萨作如此意。如经言。我等同得此清
净故出离。是故应唯修真道。此经显二义。一
显法界自性清净最胜无别。二显真道归趣
法界。既不见法界有上中下品故。不求二乘
果。但求无上菩提。此清净道即是菩萨戒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之一〕-【宋】【元】【宫】之一之一¶ 第 227c 页 T31-0227.png
是故二地行戒圆满。三地由通达胜流义故
行忍。何以故。如来所说十二部经是法界胜
流。从通达法界生故。若人如理依文修行。
得證此希有法。菩萨作是思惟。如经言。为得
此文。无有难忍而不能忍。假使三千大千世
界满中盛火。菩萨为求此法能投身火中。
是故三地行忍圆满。四地由通达无摄义。观
法界无所系属。以是无分别智境故。如经言。
由此通达陀诃那三摩提三摩跋提。及善法
爱灭不更生。此地中一切定。及三十七道品
法极成就。于中爱乐不可舍离。何以故。过失
难见故。若无最胜正勤。此爱不可灭。此爱
若灭知正勤已成。是故四地行精进圆满。五
地由通达相续不异义。谓一切诸佛法身自
性无别异。菩萨得十种清净意平等。此意平
等即是菩萨定。何以故。菩萨定者境界平等。
由缘真如及众生故。由行平等通摄六度故。
由方便平等离高下心故。由道平等离有无
二边故。如此等十种意平等为定体。是故五
地行定圆满。六地由通达无染净义。菩萨在
六地观十二缘生。此观中不见一法有净有
染。何以故。法界自性清净故。无明等十二
分唯分别为性。分别既无相为性故。不见
法有染。染既不成故不见法有净。如经言。
龙王十二缘生。或生或非生。约世谛说生。约
真谛说不生。复次于十二缘生。无法名染
无法名净。法性无别异故。是故六地行般
若圆满。十地由通达种种法无别异义。
谓如来说三乘无量法门。同一真如味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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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经所说种种相想。永不复生。由知诸法无
别异义。所有真俗诸行一向回向无上菩提。
即是方便回向胜智为方便。体。令他得益为
方便用。施等善根不减不尽为方便事。此方
便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不尽故利他无穷。
是故七地行方便行圆满。八地由通达不增
减义。菩萨观烦恼灭时无减。道生时无增。法
界有两位。一有垢位。二无垢位。菩萨不见法
界垢位有增。不见法界无垢位有减。又不见
无垢位道生为增。有垢位道不生为减。不
见一法有增减故。依此法界胜愿得成。菩萨
于八地缘真俗境。两智相违。若离愿力无
并成义。何以故。缘真是无分别智自在。以无
功用心故。缘俗是净土自在。以清净有功用
心故。此二自在必依愿力得成。此愿以何法
为体。未得求得。是愿体。如先所求自然而成。
是愿用。一切生处恒值诸佛。常行施等善根
成立不断。是愿事。此愿但为利他非为自利。
以不断故。一切生处利他无穷。是故八地行愿
圆满。九地由通达智自在依止义。于九地中
得二种力。谓思择力及修习力。由此力故能
伏一切正行对治。能令善行决定。此力以何
为体。无边智能。是力体。能伏对治令不起。是
力用。令所行善决定清净无杂无碍。是力事。
此力但为利他非为自利。以决定故利他无
穷。是故九地行力圆满十地由通达业自在
依止义。菩萨观真如遍满。是应化身依止故。
得随真如。于十方世界显现二身。作自他利
益事。此业是应化二身所显。此智以何为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之一〕-【宋】【元】【宫】之一之一¶ 第 228b 页 T31-0228.png
体。般若及定是智体。不住生死涅槃。是智用。
利益凡夫及圣人。是智事。此智但为利他非
为自利。二身所显故利他无穷。是故十地行
智圆满故。

论曰。于十地中修十波罗蜜。随次第成。于前
六地有六波罗蜜。如次第说。

释曰。前六地。
通达法界六种功德故各行一波罗蜜。此义
如前说。

论曰。于后四地有四波罗蜜。

释曰。若说六
波罗蜜。方便胜智等四波罗蜜。应知摄在六
中。摄义如前说。若说十波罗蜜。前六波罗蜜
是无分别智摄。后四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
摄。后四地依无分别后智。修行四波罗蜜。云
何知方便胜智是无分别后智摄。此波罗蜜
复以何法为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一沤和拘舍罗波罗蜜。六波罗蜜所生
长善根功德。施与一切众生悉令平等。为一
切众生回向无上菩提。

释曰。若人求得无上菩提。先自思惟。凡是
一切众生利益事我悉应作。是故求无上菩
提。一切行菩萨道人。其心皆尔。由为欲利
益众生故。所作善根功德悉回向无上菩提。
因果皆同是名平等。此平等是方便胜智用。
般若大悲以为其体。何以故。是六波罗蜜依
般若生长。依大悲为众生回向无上菩提令
平等皆得。由般若故不回向梵释等富乐果。
由大悲故不回向二乘果。是故不舍生死。于
中不被染污。是名方便胜智波罗蜜。若离分
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云何知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第五〔之一〕-【宋】【元】【宫】之一之一¶ 第 228c 页 T31-0228.png
愿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以何法为此
波罗蜜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二波尼他那波罗蜜。此度能引摄种种
善愿。于未来世感六度生缘故。

释曰。此
愿于现在世依诸善行。能引摄种种善愿。此
愿于未来世能感随六度生缘。谓好道器及
外资粮善知识正闻等。是名善愿因果事。清
净意欲以为其体。依般若故得清净。依大悲
故有意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
后智摄。云何知力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
此波罗蜜复以何法为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三婆罗波罗蜜。由思择修习力伏诸波
罗蜜对治故。能引六波罗蜜相续生。无有间
缺。

释曰。于馀经中说力有二种。一思择力。
二修习力。思择力者。正思诸法过失及功德。
此思择若增胜非自地惑所能动。坚强故
名力。修习力者。心缘此法作观行。令心与法
和合成一。犹如水乳。亦如熏衣。是名为修。此
修若增成上上品。能断除下地惑。亦以坚强
故名力。此中但取思择力。伏灭诸波罗蜜
对治惑。行六波罗蜜令相续无间缺。此即
是力波罗蜜事。既但取思择力故。以思慧为
其体。为利益他伏恶行善故。兼属大悲。若
离分别此事不成。故是无分别后智摄。云何
知智波罗蜜是无分别后智摄。复以何法为
此波罗蜜体。为答此两问故。

论曰。四若那波罗蜜。此度是能成立前六度
智。能令菩萨于大集中受法乐。及成熟众生。

释曰。此度谓智波罗蜜。智有二种。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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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二无分别。今明有分别智。何以故。以能
成立前六波罗蜜故。能成立者。如来依六波
罗蜜所说一切正法。菩萨能思量简择自得
通达。及令他得通达。能成立六度故。菩萨于
大集中得受法乐。令自他通达。为欲成熟众
生。此即智波罗蜜事。亦以思慧为体。此智
既为利物故。兼属大悲。若离分别此事不成。
故是无分别后智摄。

论曰。后四波罗蜜应知是无分别后智。摄一
切波罗蜜。于一切地中不同时修习。

释曰。
随别义。诸地各修一度。故不同时。

论曰。从波罗蜜藏藏经。应知此法门广显诸
义。

释曰。一切大乘法名波罗蜜藏。为利益
他故佛说大乘。摄藏诸波罗蜜。非声闻乘得
此藏名。以声闻乘不为利他说故。若一切大
乘皆名波罗蜜藏。此法门为从何出。此法
门是十地波罗蜜藏所摄。以文摄义故名藏。
部党类相摄又名藏。故有重藏名。复次佛
不为二乘说。于二乘有隐秘义。故名为藏。
此经中说一切波罗蜜地地各各修习。得成
此地。诸佛于一切土处恒为胜行人说。此正
说地义。如来法中为无等说。以无义无行得
胜此地。此地能为一切义作依止故。何以故。
由如来简择于胜处说故。所以胜者。以外尘
及能住众生所住之处皆胜故。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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