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世亲菩萨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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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九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 因果位章第一

释曰。此义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
数。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习。七差别。八
摄。九对治。十功德。十一互显。

论曰。如此已说入应知胜相。云何应知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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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胜相。

释曰。总举前所明四位入唯识观。
故云如此。前已说于方便道见道修道究竟
道四位中。入应知胜相。云何广说入此胜相
因。及入后所得果令其开显易见。

论曰。由六波罗蜜。谓陀那。尸罗。羼提。毗梨
耶。持诃那。般罗若波罗蜜。

释曰。此答向问。
明因果胜相。易可得见六度为因果体。先以
六度为因。后以六度为果。

论曰。云何由六波罗蜜得入唯识。复云何六
波罗蜜成入唯识果。

释曰。向虽说六度为
因果体。未释义意故。更问以何义故说六度
为因。复以何义说六度为果。此六度能除六
种入唯识障故。六度为入唯识因。第一障
者。喜乐欲尘。于富财物自身受乐中。见胜
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施能除此障故。
施是入唯识因。第二障者。纵心起身口意业。
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戒能除此障故。戒是
入唯识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轻慢毁辱寒
热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忍能除此障
故。忍是入唯识因。第四障者。执不修行为
乐。未得计得。于得不见功德。由此障故不
得入唯识。精进能除此障故。精进是入唯识
因。第五障者。乐相杂住。于世间希有事及
散乱因缘。见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识。
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识因。第六障者。于
见闻觉知计为如实。于世间戏论勤心修学。
于不了义经如文判义。由此障故不得入唯
识。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识因。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

释曰。唯依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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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修行。能成立入唯识因。若依正法外二乘
教及外道世间教。无有得立此因义。故先明
正法内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
能。故言菩萨。菩萨行何法能入唯识。

论曰。不著富乐心。乃至云如理简择诸法。得
入唯识观。

释曰。此明离布施障。乃至离智
慧障。具如前释。故以六度为入因。

论曰。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识地。次
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

释曰。若菩
萨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识。是时菩萨更
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罗蜜。于六度正教
中心决无疑。故名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
行。故名为乐。此信乐意有五因缘。故称清净。
一无著清净。谓不起与波罗蜜相违法。二不
观清净。谓于自身及波罗蜜果报报恩中。心
常不观。三无失清净。谓离与波罗蜜相杂染
污法。及离非方便行。四无分别清净。谓离如
言执波罗蜜相。五回向清净。谓于六度已生
长及未生长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罗蜜。
皆具此五种清净信乐所摄。复有清净信乐
意。谓已过愿乐地。入见地等。得圣人信乐。
异地前信乐故名清净。复有清净信乐意。谓
由奢摩他毗钵舍那入真如观。得无分别智
及无分别后智所摄信乐意。故名清净。

论曰。此正法内有诸菩萨。不著富乐心。于戒
无犯过心。于苦无坏心。于善修无懒惰心。
于此散乱因中不住著故。常行一心如理简
择诸法。得入唯识观。由依止六波罗蜜。菩
萨已入唯识地。次得清净信乐意所摄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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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蜜。是故于此中间。设离六波罗蜜加行功
用。

释曰。已入唯识观故言是故从见位乃
至究竟位为中间假设。此人于其中间不作
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满足。何以故。

论曰。由信乐正说。爱重随喜愿得思惟故。

释曰。如来正说与六度相应。虽甚深难解。
此人亦信乐无疑。由此信乐无不行义。于六
度行中见无穷功德。心生爱重。由此爱重无
不行义。如此信乐意何人能得。唯诸佛如来
已至究竟波罗蜜位。能得此意。知是胜人所
得成。于胜人深心欣赞。故名随喜。由此随喜
无不行义。愿众生及我平等。得此清净信乐
意。故名愿得。由此愿得无不行义。如佛所
立大乘法门。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
闻思修慧数数思惟。由闻慧思惟果得圆满。
由思慧思惟于所闻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
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
种思惟无不行义。

论曰。恒无休息行故。修习六波罗蜜究竟圆
满。

释曰。由此四思惟。菩萨恒无放逸。无放
逸故修习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圆满。此位能
摄六度。令悉具足五种清净。故名清净意位。
其相云何。为显此相故。次长行后更说三
偈。

论曰。此中说偈。

「 修习圆白法
 能得利疾忍
 菩萨于自乘
 甚深广大说」


论曰。修习圆白法。

释曰。先于愿行位中。善
生长道资粮。为显此义故说初句。所修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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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四十心位故名圆。施戒修三品清净法
名白。复有白法。谓信根智根。精进根定根。此
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阐提外
道声闻独觉四种黑障。能得净我乐常四德
故名白法。若资粮圆满更何所得。

论曰。能得利疾忍。

释曰。能乐受行是忍义。
于广大甚深法。难受难行而能受行故名利。
数起不息故名疾。此句显忍是上上品。若菩
萨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净。为显此境
界故。

论曰。菩萨于自乘甚深广大说。

释曰。大乘
唯是菩萨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萨清
净。于此乘中有别境界。一法无我名甚深。虚
空器等定名广大。前是智境。后是定境。此二
境能令菩萨清净。由此思惟菩萨得清净。为
显此义故说第二偈。

论曰。

「 觉唯分别故
 得无著智故
 是乐信清净
 名清净意地」


论曰。觉唯分别故。

释曰。菩萨觉了大乘一
切法。乃至甚深广大皆是分别所作。如此觉
了名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萨清净。菩萨清
净为何所得。

论曰。得无著智故。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但
是分别。无复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别亦不成。
若菩萨见内外无所有则无所著。即是无分
别智。此智即是清净。此清净体性云何。为显
此义故说第三句偈。

论曰。是乐信清净。

释曰。乐信即是无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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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体。不爱七有故名乐。于三种佛性。心决
无疑故名信。离七爱故乐清净。离虚妄故信
清净。

论曰。名清净意地。

释曰。由乐信清净故。此
位得清净名。又此位是菩萨见位。无分别智
境清净处。此智以乐信为体故。说此位名清
净意地。清净乐信其相云何。

论曰。

「 菩萨在法流
 前后见诸佛
 已知菩提近
 无难易得故」


论曰。菩萨在法流前后见诸佛。

释曰。清净
乐信有二种相。一恒在寂静为相。二恒明了
见佛为相。由乐舍七爱故。恒入观修道故。
说恒在法流。若菩萨在法流为何所见。由
信三种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后證法身。先以
比智见法身。后以證智见法身。此乐信有何
功德。

论曰。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释曰。若人
在清净乐信位中。明了见无上菩提已近。己
身过四十心。是故无难入正方便。所以易
得。由此三偈成就资粮忍境界。思惟体性相
貌皆得显现。

** 成立六数章第二

论曰。何故波罗蜜唯有六数。

释曰。此问波
罗蜜何故定立六数不增不减。

论曰。为安立能对治六种惑障故。为一切佛
法生起依处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
故。

释曰。立波罗蜜其数有六。凡为此三义。
一为除惑。二为生起佛法。三为成熟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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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惑。现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众生。未
来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灭。则于现在得安
乐住。何以故。不须更起功用为灭此惑及
遮此惑。令不复生故。于现在得自利益。惑
障既灭。于未来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
众生故。得自他利益。

论曰。为对治不发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罗
蜜。不发行心因者。贪著财物及以室家。


曰。贪著财物障施。贪著室家障戒因此贪著
不能发修行心。

论曰。若已发修行心。为对治退弱心因故。立
忍精进二波罗蜜。

释曰。虽已能行施戒。若
不忍受苦事则施戒心退弱。虽能忍苦。若不
勤修诸善息一切恶。则施戒忍心皆退弱。故
为对治退弱心。须立此二度。

论曰。退弱心因者。谓生死众生违逆苦事。

释曰。不得理者名生死众生。乖反菩萨教为
违。侵毁菩萨身为逆。此并是苦事。若不能忍
受此苦事。则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长时助善法加行疲怠。

释曰。精进行
于久远时中。修一切善。若于众生无慈悲心。
爱惜自身。不见所修行有胜功德故。于所修
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进。即是懒
惰。懒惰即是退弱心因。

论曰。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对治坏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坏失心因者。谓
散乱邪智。

释曰。由散乱故坏静心。由邪智
故失正解。

论曰。是故为对治六种惑障。立波罗蜜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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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者。

释曰。六度
是生长佛法因。

论曰。前四波罗蜜是不散乱因。

释曰。有四
障为散乱因。一弃舍障。二远离障。三安受障。
四数治障。由贪著故不能弃舍。由贪瞋痴生
十恶故不能远离。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贪
瞋痴等烦恼故不能数治。由此四障故心散
乱。前四度能对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乱
因。复次以五盖为定障。四盖障定因。一盖障
正定及定所发慧。贪掉悔瞋睡眠四盖。是散
乱因。障前四度。四度对治此四盖故。四度是
不散乱因。疑缘境不决故心散乱。定心决守
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见理故。障定所发
慧故。以定慧对治于疑。

论曰。次一波罗蜜是不散乱体。由依止此不
散乱故。能如实觉了诸法真理。一切如来正
法皆得生起。是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立
波罗蜜有六数。为随顺成熟一切众生依止
故者。由施波罗蜜利益众生。由戒波罗蜜不
损恼众生。由忍波罗蜜能安受彼毁辱。不起
报怨心由精进波罗蜜生彼善根。灭彼恶根。
由此利益因。一切众生皆得调伏。次彼心未
得寂静。为令寂静。已得寂静为令解脱。故
立定慧二波罗蜜。由此六度菩萨善教众生。

释曰。善教有二义。一如理为说故名教。
二恒为说故言善教。

论曰。故得成熟。是故为随顺成熟一切众
生依止。立波罗蜜有六数。由如此义。是故应
知成立波罗蜜有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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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章第三

论曰。此六波罗蜜相。云何可见。

释曰。何故
作如此问。世间二乘菩萨皆有施等六行。若
不明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相。云何得知此是
波罗蜜。此非波罗蜜。是故须问波罗蜜相。

论曰。由六种最胜。六波罗蜜通相有六。一由
依止无等。谓依止无上菩提心起。

释曰。此
明所依止有异。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
无上菩提心起。唯菩萨行施等。必依止无上
菩提心起故。以依止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
相。

论曰。二由品类无等。谓一一波罗蜜略说皆
有三品。菩萨皆具修行。

释曰。此明所缘事
有异。不等世间及二乘。无有能行施等具足
品类。谓外内及内外。若菩萨行施等必皆具
足品类故。以品类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
相。

论曰。三由行事无等。谓安乐利益一切众生
事。菩萨所行诸度。皆为成此二事故。

释曰。
此明行事有异。菩萨行六度有何能。先为生
众生现在未来世间乐。后随根性。生众生
三乘道果。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但为安乐利
益自身尚不成就。何况能安乐利益众生。故
以行事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四由方便无等。谓无分别智。菩萨所行
诸度。皆是无分别智所摄故。

释曰。此明方
便有异。于三轮清净。名菩萨方便。于三轮清
净即是无分别智。菩萨由此智。不分别能施
受施及所施财物。世间及二乘。不能舍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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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故起我爱及著财物。于他不能平等
故。以方便为菩萨所行六度相。戒三轮者。离
众生事时分别。忍三轮者。离自他过失分别。
精进三轮者。离众生高下事用分别。定三轮
者。离境众生惑分别。般若三轮者。离境智众
生分别。

论曰。五由回向无等。谓回向无上菩提。菩萨
所行诸度。决定转趣一切智果故。

释曰。菩
萨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与一切
六道众生。此是众生财物。我为彼行施。愿彼
皆得无上菩提。此施由回向。令他得无上菩
提故。此施行永无有尽。若行馀度亦皆回向。
世间及二乘无回向故。以回向为菩萨所行
六度相。

论曰。六由清净无等。谓惑智二障永灭无馀。
菩萨所行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尽故。

释曰。此中显二种清净。一显清净因。二显清
净位。清净因者。因灭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
净。清净位者。先于地前渐除惑障。后登初地
渐除智障。此两处名分分清净。即是因位。
若至佛果六度圆满。名具分清净。即是果
位。

论曰。施即是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


曰。此问欲何所显。欲简别是波罗蜜及非波
罗蜜相。

论曰。有是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依止无
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摄故。但是施
非波罗蜜。

论曰。有是波罗蜜非施。

释曰。谓具依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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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六相。行戒等馀度。

论曰。有是施是波罗蜜。

释曰。谓具依止无
等等六相行施。

论曰。有非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前三句。
别行无记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摄。

论曰。如施中四句。应知馀度亦有四句。


曰。如施简别是非。馀度亦应如此简别。

** 次第章第四

论曰。云何说六波罗蜜。如此次第。

释曰。此
或由疑故问。或由不解故问。疑故问者。一切
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勤。由此二
因。随其所欲则皆能行。是故应倒次第及无
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须问。由不解故问者。若
人欲修众行。未知浅深难行易行。浅则易行。
深则难行。易应先学。难应后学。为知此义。是
故须问。

论曰。前前波罗蜜。随顺次生后后波罗蜜故。

释曰。菩萨不能忍见众生贫穷困苦。数习
舍财以串能舍故。不欲作损恼众生事。即舍
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萨为爱护所受戒。
不欲以忿恨众生事。毁破净戒。即习行忍故。
因戒生忍。由烦恼不尽。或成不成。菩萨为爱
护此忍。即行精进。故因忍生精进。若人恒行
精进则能治心。由此精进若心沈没。则拔令
起。若心掉动。则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则持令
相续。由心调和所以得定。故因精进生定。
若心得定。则能通达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
前能生后。

论曰。复次前前波罗蜜。由后后波罗蜜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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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故。

释曰。施由戒故清净。若人不持戒。身
口意业则不清净。所行之施亦不清净。以
依止不清净故。由能持戒依止清净故。施得
清净。戒由忍故清净。若人能忍。身口意业皆
得清净。忍由精进故清净。以精进能生善灭
恶故。精进由定故清净。若精进不在修位。
则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净。若不了别
真如。虽复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见真
如所得之定。则成无流。为涅槃道。此即后能
清净前。由此二义故有次第。

** 立名章第五

论曰。依何义立六度名。此义云何可见。


曰。世间立名自有多因。有因生类立名。有因
相立名。有因假立名。有因轻贱立名。有因敬
重立名。于此五因中。六度从何义立名。从二
因立名。种性异故。从生类立名。功德多故。从
敬重立名。所立之名自有通别。六种皆称波
罗蜜是通名。施戒等有异是别名。何故通名
波罗蜜。

论曰。于一切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中。最
胜无等故。

释曰。有六种及三种最胜无等。
六种如前六相中释。三种者。一时无等。二
加行无等。三果无等。一一度皆三阿僧祇劫
修行故。时无等。加行无等者。有四种五种。复
有五种。复有六种。四种即前所明四修。五种
即前所明五种清净。复有五种即五修。复有
六种即六意五修六意后文自说果。无等者。
谓三身所显无上菩提。

论曰。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称波罗蜜。


曰。到彼岸自有三种。一随所修行究竟无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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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亦有应所修行。修之
不尽故非到彼岸。二如众流以归海为极。施
等亦尔。以入真如为究竟。即以入真如为到
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能入真如故
非到彼岸。三以应得无等果为到彼岸。更无
别果胜于此果。为诸果中上故名彼岸。世间
及二乘虽修施等。不求此果故非到彼岸。菩
萨所修彼岸皆具此三义。故通称波罗蜜。何
故别名陀那等。

论曰。能破灭吝惜嫉妒。及贫穷下贱苦。故称
陀。

释曰。吝惜是多财障。嫉妒是尊贵障。
因时能灭吝惜障。果时得多财故离贫穷苦。
因时能灭嫉妒障。果时得尊贵故离下贱苦。
何以故。若人未破吝惜嫉妒心。则不能行施。
故说能破此障。若人行施能破此障。此人后
受贫穷下贱苦。无有是处。

论曰。复得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资粮。故称
那。

释曰。能施能用名大富主。由是主故能
引福德资粮。由具此义故称陀那。

论曰。能寂静邪戒及恶道。故名尸。

释曰。因
时能破邪戒。果时能离恶道。若人不舍恶业
而能持戒。无有是处。故先破邪戒。若人破邪
戒持正戒堕四趣者。无有是处。故果时能离
恶道。

论曰。复能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称罗。

释曰。
由先持戒后受人天善道果。或在因中或在
果中。由持戒故身口清净。清净故无悔。无
悔。故心安。心安故得喜喜故得猗。猗故得
乐。乐故得定。定故见如实。见如实故得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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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厌离故得解脱。故因持戒得三摩提。由具
此义故称尸罗。

论曰。能灭除瞋恚及忿恨心。故名羼。

释曰。
因时由观五义故灭除瞋恚及瞋恚。所生忿
恨心五义者。一观一切众生无始以来于我
有恩。二观一切众生恒念念灭。何人能损何
人被损。三观唯法无众生。有何能损及所损。
四观一切众生皆自受苦。云何复欲加之以
苦。五观一切众生皆是我子。云何于中欲生
损害。由此五观故能灭瞋恚。瞋恚既灭故能
除忿恨。

论曰。复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称提。

释曰。此
事通达因果。此忍能令自身不为瞋恚过失
所染。即是于自平和既不忿恨。不生他苦。
即是于他平和。如经言。若行忍者。则有五德。
一无恨。二无诃。三众人所爱。四有好名闻。五
生善道。即此五德名平和事。由具此义故称
羼提。

论曰。灭除懒惰及诸恶法。故名毗。

释曰。于
恶处沈没故称懒惰。又不厌恶恶行故称懒
惰。由懒惰故离诸善行。生诸恶法。三业恒起
过故名恶法。由灭懒惰故能除懒惰所生诸
恶。此名灭黑法精进。

论曰。复行不放逸。生长无量善法。故称梨耶。

释曰。此约信乐因果以明精进。信因可行。
乐果可得。是故恒行恭敬行名不放逸。由行
恭敬。未生善能令生。已生善能令增长。此即
生得法精进。由具此义故称毗梨耶。

论曰。能灭除散乱。故名持诃。

释曰。散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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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自性散乱。谓五识。二外散乱。谓意识驰
动于外尘。三内散乱。谓心高下及啖味等。四
粗重散乱。谓计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乱。谓下
劣心。菩萨舍大乘。思惟小乘。

论曰。复能引心令住内境。故称那。

释曰。引
心令住五种寂静。名为内境。由具此义故称
持诃那。

论曰。能灭一切见行。能除邪智。故称般罗。

释曰。见行谓六十二见。邪智谓世间虚妄解。
见行即是惑障。邪智即是智障。

论曰。能缘真相。

释曰。谓缘真如即如理智。

论曰。随其品类。

释曰。品类有二种。谓有为
无为。及名等五摄。若知此法。即如量智。

论曰。知一切法故称若。

释曰。真如相及品
类名一切法。如理智名般若。如量智是般若
果。亦名般若。此二智为三义所显。一对治。即
二障。二境界。即真相。三果。即如量智。由具
此义故称般罗若。

** 修习章第六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修习。

释曰。世间
及二乘。皆有施等修习。菩萨施等修习。异世
间及二乘。云何可知。

论曰。若略说应知修习有五种。

释曰。若广
说修有十二种。一显示修。二损减修。三治成
修。四后行修。五相应修。六胜修。七上上修。
八初际修。九中际修。十后际修。十一有上修。
十二无上修。显示修者。谓修四念处。以能显
示。四谛义故损减修者。谓四正勤。以能渐灭
诸恶法故。治成修者。谓四如意足。以能治成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17c 页 T31-0217.png
定故。为除五失及持八灭资粮故。后行修者。
谓修五根。以具解脱分善根故。相应修者。谓
修五力。以应续见道故。胜修者。谓七觉分。以
入四谛观故。上上修者。谓八分圣道。以胜见
道故。初际修者。谓凡夫位。修戒乃至得不净
观及数息观。以随顺颠倒故。中际修者。谓有
学位。此中无倒倒所随故。后际修者。谓无学
位。此中无倒非倒所倒故。有上修者。谓声闻
独觉修。及等彼位故。无上修者。谓菩萨十地
等。以最胜故。

论曰。一加行方法修。

释曰。谓身口意业能
成广大清净最胜故。

论曰。二信乐修。

释曰。约闻教如初章释。

论曰。三思惟修。

释曰。思惟修中自有三种。
谓爱重随喜愿得。合名思惟修。亦如初章
释。

论曰。四方便胜智修。

释曰。即无分别智有
三义。一广大。二清净。三速成。具此三义故。
立方便胜智名。

论曰。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应知如前。
利益他事修者。谓佛无功用心。不舍如来事。

释曰。明大乘教中所说。诸佛虽已般涅槃
犹更起心。般涅槃即法身。更起心即应化二
身。诸佛已住法身。由本愿力离三业。随利益
众生事。自然显现应化二身。恒不舍如来正
事。及行诸波罗蜜。是故诸佛有诸波罗蜜修
习。

论曰。修习诸波罗蜜至圆满位中。更修诸波
罗蜜。

释曰。佛及菩萨或随分圆满。或具分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18a 页 T31-0218.png
圆满。于此圆满位。若修诸波罗蜜。自事已成
故不自为。见众生由此行得离四趣入三乘
道果故。更修诸波罗蜜。即是利益他事。

论曰。复次思惟修习者。爱重随喜愿得思惟。
六意摄所修。

释曰。此章通明修习义。前明
五修。未分别修位有异。云何得知愿行位修。
异清净位修。若六意摄三思惟。修诸波罗蜜。
应知在清净位。愿行位中则无此义。三思惟
是修行本。以六意庄严摄持此三。

论曰。六意者。一广大意。二长时意。三欢喜
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广大意
者。若菩萨若干阿僧祇劫能得无上菩提。

释曰。总举劫数无限多少。故言若干。以大小
乘经说劫数不同故。不定说劫数多少。小乘
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
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论曰。以如此时。为一刹那刹那。

释曰。或合
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或合三十三阿僧祇
劫为一刹那。故再称刹那。如此从一刹那至
无量刹那。为一日一月乃至一阿僧祇劫。从
一阿僧祇至三十三阿僧祇。方得成佛。欲显
菩萨意无厌足故。说此长时。

论曰。菩萨于此时中。刹那刹那常舍身命。

释曰。此时即总举长时。刹那明世间所说刹
那。于向所说长时中。如世间所说刹那。于一
一刹那中。常舍身命及以外财。乃至成佛。无
有厌足心。

论曰。及等恒伽沙数世界。满中七宝奉施供
养如来。从初发心。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18b 页 T31-0218.png

释曰。有馀涅槃名清。以离烦恼浊故。无馀
涅槃名凉。以离众苦热恼故。又菩提以净乐
为体。欲显净德故言清。欲显乐义故言凉。

论曰。是菩萨施意犹不满足。如此多时刹那
刹那。满三千大千世界炽火。菩萨于中行住
坐卧为四威仪。离一切生生之具。

释曰。
此下欲明菩萨修馀五度。于此长时一一刹
那中。常在极苦难处。资身之具恒不供足。
菩萨虽受此苦。于此时中修诸波罗蜜。未尝
厌足。

论曰。戒忍精进三摩提般若心。菩萨恒现前
修。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是菩萨戒忍等
意亦不满足。是无厌足心。是名菩萨广大意。
若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佛。不舍无厌足心。
是名菩萨长时意。若菩萨由六波罗蜜所作
利益他事。常生无等欢喜。众生得益其心欢
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若菩萨行六
波罗蜜利益众生已。见众生于己有大恩德。
不见自身于彼有恩。是名菩萨有恩德意。若
菩萨从六波罗蜜所生功德善根。施与一切
众生。以无著心回向。为令彼得可爱重果报。
是名菩萨大志意。若菩萨所行六波罗蜜功
德善根。令一切众生平等皆得。为彼回向无
上菩提。是名菩萨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摄爱
重思惟。菩萨修习。

释曰。为显求得心见有
大功德故。求欲得之。

论曰。若菩萨随喜无量。菩萨修加行六意所
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萨六意所摄随喜思惟。

释曰。为显无疑心既随喜胜人所行故。决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18c 页 T31-0218.png
定无疑。

论曰。若菩萨愿一切众生。修行六意所摄六
波罗蜜。及愿自身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
修习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萨六意所摄愿
得思惟。

释曰。为显大悲无独求之心。此三
思惟即除三心。一除不行心。二除进退心。三
除偏进心。

论曰。若人得闻六意所摄菩萨思惟修习。生
一念信心。是人则得无量无边福德之聚。诸
恶业障坏灭无馀。

释曰。灭业障有二义。
一能坏业令尽。二业虽在以善力大故。能
遮恶道报。令永不受业。亦有坏灭义。若人
但闻尚得无量无边福德。何况菩萨尽能
修行。

** 差别章第七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差别。

释曰。此问
欲何所显。诸波罗蜜品类不可数量。欲显真
体故作此问。由明诸波罗蜜差别故。真体显
现。

论曰。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别。

释曰。此总标
数。以答问。

论曰。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施。三无畏施。

释曰。法施利益他心。由法施故他闻慧等善
根德生。财施利益他身。无畏施通利益他身
心。复次由财施。有向恶者引令归善。由无畏
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
解脱。由具此义故说施有三品。

论曰。戒三品者。一守护戒。二摄善法戒。三摄
利众生戒。

释曰。守护戒是馀二戒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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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人不离恶。摄善利他则不得戒。若人住
守护戒。能引摄善法戒。为佛法及菩提生起
依止。若住前二戒。能引摄利众生戒。为成
热众生依止。复次守护戒由离恶故。无悔恼
心。能得现世安乐住。由此安乐住故。能修
摄善法戒。为成熟佛法。若人住前二戒。能修
摄利众生戒。为成熟他。此三品戒即四无
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断德。第二戒是智德。第
三戒是恩德。四无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
无畏因。由具此义故说戒有三品。

论曰。忍三品者。一他毁辱忍。二安受苦忍。三
观察法忍。

释曰。由毁辱忍。能忍他所起
过失。何以故。由菩萨为作利益他事。发心修
行。虽为他毁辱。不由著此过失还退本行心。
由安受苦忍。虽复堕在生死诸苦难中。不
由此苦退本行心。由观察法忍。菩萨能入诸
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处。以能除人法
二执故。由具此义故说忍有三品。

论曰。精进三品者。一勤勇精进。二加行精进。
三不下难坏无足精进。

释曰。云何得知精
进有此三体。由佛世尊于经中说经言。此人
有贞实有胜能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
为显三体说此五句。为显勤勇精进说有贞
实。为显加行精进说有胜能。何以故。此人于
加行时有胜能。如前所欲皆能行故。为显不
下难坏无足精进。次第说有勇猛有强制力。
不舍善轭三句。何以故。有人始时为得无
上菩提。先有贞实加行。时有胜能。为时长
远。所求果相未现。于此中间生下劣心。为对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19b 页 T31-0219.png
治此心显不下精进。故说勇猛。若人虽复勇
猛心无退弱。若遭生死苦难。沮坏其心。则退
菩提愿。为对治此心显难坏精进。故说有强
制力。由有强制力。生死苦难不能令退。若人
虽复遭苦不退。于少所得便生足想。由此知
足不能得最上菩提。为对治此心显无足精
进。故说不舍善轭。由具此义故说精进有
三品。

论曰。定三品者。一安乐住定。二引神通定。三
随利他定。

释曰。有定为现世得安乐住。何
以故。能离一切染污法故。依此定为生自利。
谓三明故能引成六神通。因引成通定生随
利他定。利他即是三轮。一神通轮。谓身通天
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向邪者令其归正。二
记心轮。谓他心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
引已归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轮。
谓宿住通漏尽通。由宿住通识其根性。由漏
尽通如自所得为说正教。令得下种成熟解
脱。由具此义故说定有三品。

论曰。般若三品者。一无分别加行般若。二无
分别般若。三无分别后得般若。

释曰。从闻
无相大乘教。得闻思修慧。入分别想空。通名
无分别加行般若。已入三无性即无分别智。
名无分别般若。得无分别智后出观。如前所
證。或自思惟。或为他说。名无分别后得般若。
般若复有三品。谓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
根。为生住用出世间事故。由具此义故说般
若有三品。

** 摄章第八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19c 页 T31-0219.png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摄义。

释曰。馀一
切善法。与诸波罗蜜互相摄义。云何应知。

论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罗蜜摄。

释曰。一
切善法。谓愿乃至四无碍六通如来所有秘
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罗蜜所摄。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由波罗蜜是愿等
法性故。此愿等亦摄诸波罗蜜。由愿等是波
罗蜜性故。诸波罗蜜同以无分别智为性。故
得相摄。

论曰。彼是六波罗蜜所流果故。

释曰。彼即
六通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诸佛法。
皆是六波罗蜜所流之果。以与波罗蜜同性
故。

论曰。一切善法所随成故。

释曰。信轻安等
诸善法。是菩萨道所摄。随菩萨所欲行波罗
蜜。皆能成就。波罗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
摄。

** 对治章第九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所对治。摄一切惑。

释曰。如波罗蜜能摄一切清净品尽。波罗
蜜所对治。亦应能摄一切不净品尽。云何应
知。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如波罗蜜以无著
为性故。摄一切善法尽。波罗蜜所对治以著
为性。故摄一切不净品尽。

论曰。为彼生因故。

释曰。不信邪见身见等
诸法。能生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果。以同性
故得为彼因。

论曰。为彼所流果故。

释曰。此吝惜嫉妒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20a 页 T31-0220.png
邪行瞋恚等。由著自他故生诸恶行。谓十恶
等亦以同性得为彼果。由此诸义故得相摄。

** 功德章第十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功德。

释曰。行世
间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萨波罗蜜功德云何
应知。菩萨波罗蜜功德与世间有同有异。同
有六种。异有四种。同有六种者。

论曰。若菩萨轮转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摄。

释曰。转轮王天帝梵王等为大富位。于中为
主故名自在菩萨凡夫行施同得此报。

论曰。大生所摄。

释曰。大生有三种。一道胜
二性胜三威德胜。菩萨凡夫持戒同得此报。

论曰。大眷属徒众所摄。

释曰。亲戚名眷属。
所摄领者名徒众。眷属及徒众亦有三胜。如
前所说故称为大。皆相亲爱不生憎嫉。恒共
欢聚未尝违离。菩萨凡夫行忍同得此报。

论曰。大资生业事成就所摄。

释曰。资生业
有四种。一种植二养兽三商估四事王。和同
乖诤名事。如所欲为无不谐遂。故名成就。菩
萨凡夫行精进同得此果。

论曰。无疾恼少欲等所摄。

释曰。四无量所
摄定。此定得果身无诸病。心离众恼。故恒
欢悦。其馀诸定所得果报。虽复在家。与离
欲仙人不异。以少烦恼故。等谓得好形相及
长寿等。菩萨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论曰。一切工巧明处聪慧所摄。

释曰。为立
资生故须工巧明处。即十八明处能立现在
未来及解脱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聪慧
则能成此事。菩萨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报。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20b 页 T31-0220.png
异有四种者。

论曰。如意。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
报。于中常离过失。谓无染污利益自他故。世
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无此事。是名第一异
相。

论曰。无失富乐。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
等报。于中如意。谓自用及为他用。常生三种
欢喜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
名第二异相。

论曰。利益众生为正事故。

释曰。菩萨行施
等。所生功德常为众生。作世出世利益事。
不为自身。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
是名第三异相。

论曰。菩萨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
凉菩提。恒在不异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
生功德。从初发心乃至极果。如本恒在利他
不异。此即常住功德。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
则不如此。是名第四异相。

** 互显章第十一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更互相显。

释曰。
如般若波罗蜜等经中说三十六句。显说一
一波罗蜜即说馀五波罗蜜。云何应知。

论曰。世尊或以施名说诸波罗蜜。或以戒名。
或以忍名。或以精进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
名说诸波罗蜜。

释曰。五波罗蜜入一波罗
蜜摄。一波罗蜜中则具有六。但以施等一名
说之。

论曰。如来以何意作如此说。于诸波罗蜜修
行方便中。一切馀波罗蜜皆聚集助成故。此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第 220c 页 T31-0220.png
即如来说意。

释曰。若菩萨于一一波罗蜜
修加行。馀波罗蜜皆助成此一。如诸菩萨正
行施时。守护身口离七支恶。即持正语正业
正命戒。由此戒故施得成就。故戒能成施。若
菩萨正行施时。能安受受施人相违言语及
相违威仪。乃至安受行施苦事。由此忍故施
得成就。故忍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欲
行施心能除贪爱。由有大悲能除瞋恚。由下
身心能除憍慢。欲令受者安乐能除悭吝嫉
妒。知施有因果能除无明邪见。精进能生如
此善。对治如此恶。由精进施得成就。故精
进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一心相续缘利
乐众生事。由此定故施得成就。故定能成施
若菩萨正行施时。由了别因果不著三轮。
故般若能成施。是名馀波罗蜜助成一波罗
蜜。故合说六波罗蜜。总名为施。如施戒等亦
尔。一度具六故成三十六句。

论曰。此中说郁陀那偈。

「 位数相次第
 名修差别摄
 对治及功德
 互显诸度义」

《摄大乘论释》卷第九

(第九张十五行。懒惰即是退弱心因之下。应有定慧二波罗蜜文。而三国本皆阙。遂令次文坏失。心因者。谓
散乱邪智。及与结文为对治六种惑障故。立波罗蜜。有六数等言。皆无所从来。今捡本论。此中有云。若已
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对治坏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等二十五字。今依本论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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