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世亲菩萨释应知入胜相第三之二=入胜相品第六之馀【明】入胜相第三之二=中【圣】第三之二入胜相第三之二=中【圣】第三之二第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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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 释应知入胜相第三之二=入胜相品第六之馀【明】入胜相第三之二=中【圣】第三之二入胜相第三之二=中【圣】第三之二第三之二

** 入资粮果章第七

释曰。由入应知胜相。菩萨得何果。菩萨得资
粮果有八种。

论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欢喜地。

释曰。此文
即显三果。一得胜时。二得胜方便。三得胜果。
初即第一明得胜时果。从始发心修行求至
此时。今始得之故名为初。所求之时是入真
观时。此明得住真如果。又舍凡夫二乘位。始
得菩萨真位故名胜时。此时是转依时故。名
此初时为胜时。即是明转依果。欢喜即第二
明得胜方便果。舍自爱名欢。生他爱名喜。
若不惜自身。不憎恶他。于众行中无难行者。
此心于方便中最胜。以为众行根本故。故初
地从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时
有大欣庆故名欢喜地。即明第三得胜果。住
摄是地义。出离真如是地体。住于此体故名
胜果。地因名摄。谓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又所
摄名摄。谓所利益众生。又果名摄。谓无上菩
提。又障名摄。谓三烦恼。如此等义说名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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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地所摄故。

论曰。善通达法界。

释曰。即明第四得胜通
达果。胜通达有三义。一由得四依故。菩萨
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达如来所说一切三
乘三藏。菩萨如理释文。是故由文能令自
他解真如法界。二如来安立十地。约法界有
十重。从初通达乃至上地。皆善通达。三约四
种方便故。善通达法界。谓能通达生死苦。而
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达涅槃。而不速求是
二方便。能通达苦异凡夫。入苦而不厌怖异
二乘。能通达涅槃乐异凡夫。而不速求涅槃
异二乘。

论曰。得生十方诸佛如来家。

释曰。即明第
五得胜定位果。由入此胜相。是人决定应破
无明㲉。不于卵中烂坏舍命。复次是人由入
此胜相决定。应续十方诸佛种性令不断绝。
以自应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复次佛子有五
义一愿乐无上乘为种子。二以般若为母。三
以定为胎。四以大悲为乳母。五以诸佛为父。
由此等义故说得生佛家。

论曰。得一切众生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六
得胜恩养果。恩养有四种。一广大。二最极。三
无边。四无倒。由此四义故。于众生得平等恩
养心。复次如菩萨于自身起般涅槃心。于一
切众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复次由菩萨已得
自他平等。求灭他苦如求灭自苦。

论曰。得一切菩萨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七
得胜意用果。菩萨若欲有所为作。必先思量
故名为意。后如所思量而作故名为用。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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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得三事为意。谓未下种令下种。未成熟令
成熟。未解脱令解脱。行四摄为用。由前二
摄令发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脱。

论曰。得一切诸佛如来心平等。

释曰。即明
第八得胜至得果。菩萨在见位中。已得如来
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与诸佛心平等。复次
于自身。见法界无差别故。不见三世诸佛法
界异自法界故。得诸佛心平等。

论曰。此观名菩萨见道。

释曰。菩萨见有三
种。一除方便见。二应除见。三除灭见。除方便
见者。谓四种如实智。应除见者。谓分别依他
二性。除灭见者。谓三无性。此三见皆因唯
识观得成。故名此观为见道相生明次第。

** 二智用章第八

论曰。复次何故菩萨入唯识观。

释曰。此问
显二义。一显唯识观难入。二显若得入有无
穷利益用。

论曰。由缘极通法为境。

释曰。先明入前后
两观方便。答第一问入唯识观道。此智有四
德。一无倒。二清净。三寂静。四微细。此即明
第一无倒。通法有四品。谓下中上上上。下品
谓一切有流苦。中品谓一切有为无常。上品
谓一切法无我。上上品谓三无性。缘三无性
为境。是故无倒。

论曰。出世。

释曰。即第二清净。由是出世无
流智故清净。

论曰。奢摩他。

释曰。即第三明寂静。由此智
依奢摩他起。离散动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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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毗钵舍那智故。

释曰。即第四微细。显
是菩萨修慧。非闻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
入唯识观方便。

论曰。由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欲显此智
从无倒智生故无倒。无倒故是如理智。

论曰。种种相识为相智故。

释曰。此显如量
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境识为相。于一切所
知无碍。由此智得入唯识后观。此即入后观
方便。由前后方便难入故。唯识观难得。

论曰。为除灭共本阿梨耶识中。一切有因诸
法种子。

释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用有
三种。一灭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
第一灭障用。现在惑未灭令灭故。言除未
来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称灭。唯识道通灭不
净品种子因果。因有三种。一因缘。二增上缘。
三缘缘。果即是不净品种子。既通灭种子因
果故称共。阿陀那识及六识。为不净品因缘
故。名本阿黎耶识。是不净品增上缘。缘缘
即是六尘。六尘为种子缘缘故。一切法种子。
即是一切不净品法种子。种子即是果。此果
有缘缘等三因。阿黎耶识既是种子增上缘
故。种子在阿黎耶识中。

论曰。为生长能触法身诸法种子。

释曰。即
明第二立因用。诸法即是六度。菩萨所行六
波罗蜜熏习。能为无上菩提因。故名种子。此
种子若生若长。能證得如来法身。故名为触
为生长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识观故。唯识
观能立因。令得无上菩提。

论曰。为转依。

释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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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得如来无垢清净法身。即漏尽无畏。

论曰。为得一切如来正法。

释曰。即是能说
障道能说尽苦道二无畏。为利益他为安立
正法。

论曰。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即是一切智无
畏。此三句即显三德。初明断德。次明恩德。后
明智德。

论曰。故入唯识观。

释曰。为成就前三用故
入唯识观。若由无分别智灭障立因得果。故
入唯识观。入观后无分别后智其用云何。若
依无分别智。正说诸法因果无有功能。以此
智无分别故。由无分别后智。于诸法相中菩
萨自无颠倒。如自所證。亦能为他说诸法因
果。为得此两用故。菩萨修无分别后智。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智者。于本识及所生
一切识识。及相识相中。

释曰。此文显菩萨
由此智。于因果中无倒本识。是依他性。即是
正因所生一切识识。即是本识所生果。谓七
识即是分别性相识。即是器世界及六尘。亦
是本识果。亦是分别性。此文具明三相。谓内
相外相及内外相。故言相中。菩萨于如此因
果中无复颠倒。

论曰。由观似幻化等譬。自性无颠倒。

释曰。
菩萨以无分别后智。观此因果相。自然无颠
倒。不执有外尘内根唯识是实有法。何以故。
菩萨已了别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
见闻觉知相判诸法为实有。何以故。此心是
清净本所流故。

论曰。由此义故。菩萨如幻师于一切幻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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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无倒。

释曰。如幻师于幻事生见闻等四识。
不依此识了别幻事。如本所解了别幻事故。
于幻事中无倒。菩萨亦尔。由依本智了别故。
于一切相及因果中。无复颠倒。是名菩萨自
利。

论曰。于一切相因缘及果中。若正说时常无
偏倒。

释曰。若菩萨依本智。作利他事。谓正
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常无偏倒相违。不
实不定名偏。符理真实不可动为无偏。处时
相滥名倒。随处随时随相名无倒。是名菩萨
利他。

** 二智依止章第九

论曰。是时正入唯识观位中。有四种三摩提。
是四种通达分善根依止。菩萨云何应见。

释曰。此问欲显入观有三义。一真境。二奢摩
他。三毗钵舍那。为明应入处故言正入。唯识
观位中。唯识处即三无性真如。此真如非散
动智境故。说四种三摩提为依止。是境与智
不可分别故。说四种通达分善根为能證。云
何应见此法。

论曰。由四种寻思。于下品无尘观忍。

释曰。
乐观无尘义故名为忍。此忍未离三相。谓观
善成就因缘惑污清净。未随意修习故是下
品。

论曰。光得三摩提。

释曰。无尘智名光。此定
以无尘智为所得。此定为无尘智依止。故名
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毗钵舍那。若具五分
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论曰。是煖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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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二行为煖行体。即是三十七品。此行
是能烧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此暖行已过
地前四位。决定了别真如智名通达。此方
便道能助成通达智故名分。能资生究竟位
故名善根。此定能为通达分增上缘故名依
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为所依止。馀三十六
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达。馀三十
五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
分。

论曰。于最上品。无尘观忍光增三摩提。是顶
行通达分善根依止。

释曰。已离三相故。是
最上品。无尘观忍如前释。无尘智名光。此智
于方便中胜进故名增。此定为无尘胜进智
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顶行
体顶有三义。一如人头顶能持身命。修道者
亦尔。若至此位善根则不可断。二如山顶是
退际。有人至山顶而退还。修道者亦尔。或有
至此位。住方便中不进故名退。三如山顶是
进际。或有人至山顶而更升进。修道者亦尔。
或有至此位而进入胜位故立顶名。已说菩
萨于四种寻思修煖顶二种方便道。于四种
如实智中修道云何。

论曰。于四种如实智。菩萨已入唯识观了别
无尘故。

释曰。若菩萨过四种寻思度煖顶
两位。则在四种如实智位中。菩萨缘何境。
菩萨但缘唯识为境。缘唯识境。复何所得了
别无尘义。除无明及疑惑故。名了别。此三句
显位及境智。

论曰。正入真义一分。

释曰。由此智故。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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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真义一分。谓无相性。未入无生性及无性
性。

论曰。通行三摩提。是随非安立谛忍依止。

释曰。体无尘智名通。此定以无尘智为行。即
为无尘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无性所显。人
法二空名非安立谛。何以故。此谛通一切法。
无有差别故名非安立。无到无变异故名谛
忍。能符从此义故名随。亦以福德智慧二行
为忍体。菩萨已决了无外尘义。于无能取所
取义中。心生信乐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谛
义故名忍。于上品谛中。心无退失故名忍。

论曰。此三摩提最后刹那了伏唯识想。


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
品最后一刹那定。由先了别无相性。后更思
量所缘。既无所有能缘必不得生。由此了别
故能伏灭唯识想。唯识想既灭。从最后刹那
更进第二刹那。即入初地。

论曰。转名无间三摩提。

释曰。此定与初地
相邻。不为馀心所隔故名无间。又下地惑不
能碍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胜方便。不得
即入初地故称无间。

论曰。应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菩萨以
地前为世法。登地为出世法。此无间定犹是
世法。于世法中无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间
众生无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虽是世
法。能为菩萨出世道增上缘。馀世法则无此
义故名第一。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

论曰。此四种三摩提。是菩萨入非安立谛观
前方便。

释曰。前二定是无间修。后二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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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敬修。欲显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说是前方
便。

** 二智差别章第十

论曰。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得通达
入唯识。

释曰。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由
先成立见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萨于愿乐地
中。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
得见道故。见道即无分别智。所以得无分别
智。由通达真如及俗谛。故知尘无所有是通
达真如。唯有识是通达俗。复知此识无有生
性。是通达真如。此识是假有为通达俗。
若不通达俗。无以能得见真。以离俗无真故。
若不通达真无以遣俗。以俗无别体故。所以
能通达真俗。由能解唯识理故。此文即显四
义。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
方便。初地是果。总有为无为法为体。福德智
慧行是有为。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初地
是假名。由是总故见道是行。所通达真俗是
境。入唯识是方便。由入唯识为方便故。能
通达真俗境。由通达真俗境故得无分别智
行。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论曰。云何菩萨修习观行。入于修道。

释曰。
此云何凡问十义。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别。
五摄相助六摄相碍。七功德八更互观察。九
名十净不净。数修所得为修习。福德智慧为
行。般若为观。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属般
若故名观行。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故名
观行。又见道名观。从见道后所得悉名为行。
菩萨依止见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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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后明三慧功能。此文
即明三慧境。佛广说是闻慧境。所安立法相。
即相等十种法相。是思慧境。于菩萨十地。即
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萨标之。地地
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
得现前。

释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闻
慧功能。闻慧能通达十二部教故言摄。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此明思慧
功能。通别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习此
十法故言治。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

释曰。此下明修慧
功能。方便为生正观为起。无间道为生解脱
道为起。入分为生出分为起。见道为生修道
为起。出世道为生世间道为起。如理如量智
所缘为极通境。

论曰。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此正明修慧体。

论曰。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此二智
寂静无倒。由奢摩他故寂静。由毗钵舍那故
无倒。

论曰。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
修习。

释曰。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不可以
譬类得知为无量。不可数知为无数。百亿为
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
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长时修。数数修
习。即显无间恭敬无馀三修。

论曰。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先于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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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时所得转依。此法是修道摄持故。一切所
修皆成圣道。已过愿乐地故。

论曰。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是修
道摄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萨更修加行。
先修道为见真如。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
更修。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云何是问词。凡约六义为
问。一约修位境界为问。修道境界自有三种。
一加行依止谓文教。二修行资粮谓依理判
义。三修行所通达处谓修慧境界。后三句明
三慧境界。以答此问。二约修位三慧功能为
问。后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问。初明闻
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资粮。后明
无分别智是修慧体。三约修位修慧因果为
问。后明无分别智后所得。以答此问。由修
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无此智不得进
后道故。是修慧因。四约修位四修为问。后明
长时修乃至无馀修。以答此问。五约修位依
止为问。后明转依以答此问。若无此转依为
依止。修位不成圣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转
故。六约修位胜用为问。后明三身以答此问。
为圆满自利利他两用故修加行。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通问修位次第。后具明次
第。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问。先
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显能
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显利他功能。即无
分别智后所得。如自所證为他解说。次明四
修显修位。由四修得成满。次明转依显自利
转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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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三身于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
他。法身是自利。应化二身是利他。复次。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此
文句中。如来广说随所安立道理。复次。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
得现前。

释曰。合如来所说一切法。通为一
境。复次。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所合之
境为单为复。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复
次。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出世无分别智。及无
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释曰。显
道二体更互相摄。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毗
钵舍那故。定无啖味等染污。复次。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毗钵舍那智。
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
由昔所得转依。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不可说是世
智以非世间所习故。不可说是出世智。以于
世间心中起故。故此心异无分别智心。此心
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于长
时数习故得转依。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我
今必定应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论曰。是声闻见道。是菩萨见道。此二见道差
别云何。

释曰。声闻见道是他道。菩萨见道
是自道。此二见道道差别及果差别。其相云
何。

论曰。声闻菩萨见道。应知有十一种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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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前五明道差别。后六明果差别。前五明
道差别者。

论曰。何者为十一。一由境界差别。谓缘大乘
法为境。

释曰。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说
修行法。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小乘道则无
此事。

论曰。二由依止差别。谓依大福德智慧资粮
为依止。

释曰。此道与二乘及世间道有异。
世间但修福德而无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
无福德。菩萨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
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
修二慧。

论曰。三由通达差别。谓通达人法二无我。

释曰。先于方便中已得思修慧。从此得入真
观。能通达人法二无我理故。于人法不生爱
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萨并不著。故言离
欲人法。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是正道体
异于小乘。

论曰。四由涅槃差别。谓摄无住处涅槃。以为
住处。

释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处。何
以故。由菩萨行般若。观察生死过失故。修道
不在生死。由菩萨行大悲。观众生苦起救
济心。虽不在生死而不舍生死故。不住涅
槃。由道住此处不执真俗二相生故。名无相
道。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五由地差别。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
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
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异
于小乘。后六明果差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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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六七由清净差别。谓灭烦恼习气。及
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
别。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
第六明内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内由自相续
中修道。灭除烦恼习气故。名内清净。外由修
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浊。如颇黎柯等
世界故。名外清净。内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
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谓为
成熟众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
如自身应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
平等心故。不舍加行功德善根。馀度为功德
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又
般若精进为善根。馀度为功德。少乘则无
此事。

论曰。九由受生差别。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證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
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
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由显现差别。谓于佛子大集轮中。常
能显现。为摄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
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
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
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
不破僧。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
得令不失为摄。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则无此
事。

论曰。十一由果差别。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
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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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此中说两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
两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 名义互为客
 菩萨应寻思
 应观二唯量
 及彼二假说
 从此生实智
 离尘分别三
 若见其非有
 得入三无性」


论曰。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

释曰。名于
义中是客。义于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类故。
菩萨入寂静位。应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寻思
方便。

论曰。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
应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
二种。一自性二差别。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
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
与义不同。则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
无所有故于义是客。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
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
别作名义。此分别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
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从四
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
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别实无外尘。此人则得
一分如实智。何者是三分别。一分别名。二分
别自性。三分别差别。

论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达三
分别。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
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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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无所有。能分别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
分别名义是有。能分别缘此名义。可说是有。
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别因缘既是无。能分别
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
分别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
为客。入异名义分别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
说。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得入分别无相性。
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此乱识体不成
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此中
分别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则入依他无生性。
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则入三无性
非安立谛。

论曰。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今
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
论两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
影无实法义。

论曰。

「 菩萨在静位
 观心唯是影
 舍离外尘相
 唯定观自想
 菩萨住于内
 入所取非有
 次观能取空
 后触二无得」


论曰。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
萨人在寂静位。能作此观法。义实无所有。
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论曰。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
在寂静位中。已了别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
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论曰。菩萨住于内。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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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实无有尘。心缘内心起。不缘外尘故住于
内。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实无所
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实非
有。世间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
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
取。后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后触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
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
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后入真如无性
性。触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前
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前两偈约名义及
假说。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为方便得入真
观。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两偈显
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后两偈显所入三
性及三无性。

论曰。复有大乘庄严经论。所说五偈为显此
道。

释曰。经义深隐难解。如实显了经中正
义。故名庄严经论。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
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
欲何所显。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 菩萨生长福及慧
 二种资粮无量际
 于法思惟心决故
 能了义类分别因」


论曰。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
生在见位。长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后刹
那名长。又单名生复名长。菩萨所修唯复无
单故。生长一时而成。所生长何法。谓福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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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进及定若为生
福则属福。若为生慧则属慧。所以尔者。精
进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则属福。若为生闻思
修慧则属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
则属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
则属慧。谁能生长。谓菩萨人。

论曰。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此福及慧有
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
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资粮。此二用几功
力。凡经几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节无际。
无言显长远。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
以长远故资粮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
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
经时无际。

论曰。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由定后心观
察诸法。是故于法心得决定。又菩萨备修五
明。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决
定。

论曰。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
證故名能了。真俗二谛名为义类。知此义类
但以分别为因。是故能了。

论曰。

「 已知义类但分别
 得住似义唯识中
 故观行人證法界
 能离二相及无二」


论曰。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由菩萨已于
义类及分别。心决定故。

论曰。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
思惟。但识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识中不
缘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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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故观行人證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
外尘。但缘识住知尘无相。名證法界。

论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證法界有
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别。如
此法界菩萨已證。

论曰。

「 若离于心知无馀
 由此即见心非有
 智人见此二不有
 得住无二真法界」


论曰。若离于心知无馀。

释曰。由此方便令
法界可證。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识外无别有
馀法。

论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
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谓诸菩
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
皆非有。则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识
故言无二。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是
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 由无分别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过聚性
 遣灭如药能除毒」


论曰。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于见道
中得无分别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
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
法平等理。犹如虚空。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
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别。内外法
名一切。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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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
分别智菩萨。欲何所作。

论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
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
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
正教。馀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别智。
馀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习种
子。是过聚性体。

论曰。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
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由
无分别智聪慧人。能遣能灭此过聚性。如阿
伽陀药能除诸毒。遣约现在。灭约未来。即
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 佛说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于法界
 已知忆念唯分别
 功德海岸智人至」


论曰。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一切三世诸
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违背。故名正法。
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
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
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于此三中第
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论曰。安心有根于法界。

释曰。菩萨先已得
闻思二慧。安心于如来正法中。后合观如来
一切正说为境界。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名有
根。得此智已馀智皆灭。唯此智不可动坏。
故名有根。复次于三无流根中。此智为第一。
谓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复次解脱有三事。
一能生解脱。二能持解脱。令住不失。三能
释应知入胜相第三之二=入胜相品第六之馀【明】入胜相第三之二=中【圣】第三之二入胜相第三之二=中【圣】第三之二第三之二¶ 第 212c 页 T31-0212.png
用解脱。自利利他。此解脱三事即配三无流
根。此无分别智通于三处得名。自体是根。又
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
中。

论曰。已知忆念唯分别。

释曰。菩萨已住有
根心中。后出观时在无分别后智心中。如
前入观事皆能忆念。知此忆念非实有。唯是
分别。由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菩萨得进
何位。

论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如来功德因
中。有十地十波罗蜜等。果中有智德断德恩
德。如此诸德唯佛一人。馀人所不能得。
故名为海。因果究竟名之为岸。智人即是菩
萨。菩萨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
此中五偈总明众义。第一偈显道资粮。第二
偈显道加行。第三偈显见道。第四偈显修道。
第五偈显究竟道。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