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世亲菩萨《摄大乘论释》序(十五卷成)¶

《摄大乘论释》序(十五卷成)¶ 第 152a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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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595 [Nos. 1596, 1597; cf. Nos. 1592-1594, 1598]

* 《摄大乘论释》(十五卷成)

大唐桑门道基撰

摄大乘论者。盖是希声大教。至理幽微。超众
妙之门。闭邪论之轨。大士所作。其在兹乎。若
夫实相宗极。言亡而虑断。真如体妙。道玄而
理邈。壮哉法界。廓尔无为。信矣大方。超然域
外。是以王城三止。宝殿三加。至人垂范。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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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也。佛去世后千一百馀载。群机将扣。感而
遂通。北天竺国有二开士。结师资而接武。
连花萼以承芳。无著阐于纮纲。所以俊撰论
本。婆薮扬其名理。所以克精注述。诸论宗归。
所明各异。法华论旨。引三车而共辙。鞞沙幽
致。开十住以同阶。至如此论。众名坦荡。似
王路之无枝。藏识常流。譬洪川之长注。三性
殊旨。混为一心。六度虚宗。俱迁彼岸。蹑十地
之龙级。淤三学之夷路。涅槃无处。运悲慧之
两融。菩提圆极。齐真应之一揆。言摄大乘者。
摄谓能摄。蕴积苞含。摄藏名摄。言大乘者。理
必绝待。假大称之。名曰大乘。其义郭周。体性
该博。谓为大也所行功德。能至能證。名之为
乘。论者无著菩萨之所制造。穷源尽理。清
微朗畅。谓为论也。释者婆薮论师之所注解。
清辩剖扸。文理俱腾。其为释焉。以梁大清二
年。南身毒优禅尼国有真谛三藏。道超世表。
学冠群英。以法济时。来仪建业。属梁季将溃。
旋路岭南。广州刺史阳山公欧阳頠。屈请
停止。为菩萨戒师。世子衡州刺史欧阳纥复
请翻译。有丹阳义学僧。僧宗慧恺传语笔受。
任得其人。论本释论十有五卷。余以庸浅钻
仰无坠。聊述所闻。以示来哲。

豫章郡守王钦。开皇元年五月奏此论。与
迁持论不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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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大乘论释序
迁禅师江南将至徐州讲唱

夫至道弘旷。无思不洽。大悲平等。诱进靡穷。
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涂易久。沦惑难
息。若先谈出世。则疑性莫启。故设教立方。
各随性欲。唐虞之前。图谍简少。姬周以后。经
诰弘多。虽复制礼作训。并导之以俗法。而
真假妙趣。尚冥然未睹。故迹隐葱岭已西。
教秘沧海之外。自汉室受命。方稍东渐。爰
及晋朝。斯风乃盛。梁有天下。弥具兴隆。历千
祀其将半。涉七代而迄今。法兰导清源于
前。童寿振芳尘于后。安睿骋壮思以发义端。
生肇擅玄言以释幽致。虽并策分鏕。同澜
比派。而深浅竞驰。照晦相杂。自兹以降。笃
好愈广。莫不异轨同奔。传相祖习。而去取
随情。开抑殊轸。慧恺志渐负橐。勤愧聚萤。
谬得齿迹学徒。禀承训义。游寓讲肆。多历
年所。名师胜友。备得咨询。但综涉疏浅。钻仰
无术。寻波讨源。多所未悟。此盖虑穷于文字。
思迷于弘旨。明发兴嗟。负心非一。每欲顺风
问道。而未知厥路。有三藏法师。是优禅尼
国婆罗门种。姓颇罗堕。名拘罗那他。此
土翻译称曰亲依。识鉴渊旷。风表俊越。天
才高杰。神辩闲纵。道气逸群。德音迈俗。
少游诸国。历事众师。先习外典。备通书奥。
苞四韦于怀抱。吞六论于胸衿。学穷三藏。
贯练五部。研究大乘。备尽深极。法师既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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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籍。妙达幽微。每欲振玄宗于他域。启法门
于未悟。以身许道。无惮远游。跨万里犹比
邻。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届建
业。仍值梁季混淆。横流荐及。法师因此避
地东西。遂使大法拥而不畅。末至九江及游
五岭。凡所翻译卷轴未多。后适闽越。敷说
不少。法师每怀慷慨。所叹知音者希。故伯牙
绝弦。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曲难辩。盈尺
之珍罕别。法师游方既久。欲旋反旧国。经
涂所亘。遂达蕃禺。仪同三司广州刺史阳
山郡公欧阳頠。睿表岳灵。德洞河府。经文
纬武。匡道佐时。康流民于百越。建正法于五
岭。钦法师之高行。慕大士之胜规。奉请为
菩萨戒师。恭承尽弟子礼。恺昔尝受业。已
少涤沈弊。服膺未久。便致睽违。今重奉值。
倍怀蹈舞。复欲餐和禀德。访道陈疑。虽慇
勤三请。而不蒙允遂。恍然失图。心魂靡托。
衡州刺史阳山公世子欧阳纥。风业峻整。威
武贞拔。该阅文史。深达治要。崇澜内湛。清辉
外溢。钦贤味道。笃信爱奇。躬为请主。兼申
礼事。法师乃欣然受请。许为翻译。制旨寺
主慧智法师。戒行清白。道气宏壮。志业闲
瞻。触途必举。匡济不穷。轮焕靡息。征南长
史袁敬德。履行冲明。志托夷远。徽猷清兰。
冰桂齐质。弼谐蕃政。民誉早闻。兼深重佛
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贤。为经始檀越。辰次
昭阳。岁维协洽。月吕姑洗。神纪勾芒。于广
州制旨寺便就翻译。法师既妙解声论。善识
方言。词有以而必彰。义无微而不畅。席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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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终朝靡息。恺谨笔受。随出随书。一章一
句。备尽研覈。释义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译
事殊难。不可存于华绮。若一字参差。则理
趣胡越。乃可令质而得义。不可使文而失
旨。故今所翻文质相半。与僧忍等同共禀学。
夙夜匪懈。无弃寸阴。即以其年树檀之月。
文义俱竟。本论三卷。释论十二卷。义疏八卷。
合二十三卷。此论乃是大乘之宗极。正法
之秘奥妙义云兴。清词海溢。深固幽远。二乘
由此迷坠。旷壮该含。十地之所宗学。如来灭
后将千一百馀年。弥勒菩萨投适时机。降灵
俯接。忘己屈应。为阿僧伽法师广释大乘中
义。阿僧伽者。此言无著。法师得一会道。体二
居宗。咏玄鉴极。凝神物表。欲敷阐至理。故
制造论。唯识微言。因兹得显。三性妙趣。由
此而彰。冠冕彝伦。舟航有识。本论即无著法
师之所造也。法师次弟婆薮槃豆。此曰天
亲。道亚生知。德备藏性。风格峻峙。神气爽
发。禀厥兄之雅训。习大乘之弘旨。无著法
师所造诸论。词致渊玄。理趣难晓。将恐后
生复成纰紊。故制释论以解本文。笼小乘于
形内。挫外道于笔端。自斯以后。迄于像季。方
等圆教。乃盛宣通。慧恺不揆虚薄。情虑庸浅。
乃欲泛芥舟于巨壑。策骀足于长路。庶累毫
成仞。聚爝为明。有识君子。幸宜寻阅。其道
必然无失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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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明】一一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法师)【三】*三藏+(法师)【宋】*【元】*【明】*三藏真谛译三藏真谛译

* 释依止胜相中
** 众名品第一

「 智障极盲闇
 谓真俗别执
 由如理如量
 无分别智光
 破成无等觉
 灭心惑无馀
 常住德圆智
 恒随行大悲
 如众生根性
 极解脱真道
 于十方界说
 能无功用心
 由无分别智
 不住于生死
 常起大悲故
 不入于涅槃
 由摄智方便
 至自他极利
 我以身口意
 顶礼佛世尊
 是无上正法
 如来自觉说
 若人能正行
 至甘露妙迹
 若诽谤此法
 没无底枉坑
 由智及信心
 顶礼真实法
 住道住果僧
 普胜一切众
 智道浴清净
 世无上福田
 片善投于中
 广大如空地
 成就世间乐
 及清凉涅槃
 我一心顶礼
 佛圣弟子众
 聪明邪慢人
 退阿含修得
 行说随自执
 正理非所證
 事弥勒菩萨
 依止日光定
 照了实法相
 无动及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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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我等宣说
 正法真道理
 如秋月日光
 文词遍于世
 甚深大种种
 句义依了经
 能令聪慧人
 下心起尊敬
 细密法难通
 智无著无碍
 利等八世法
 心常无染著
 无碍名称义
 通敏者恒诵
 天人普识知
 顶礼大师足
 辩说常无尽
 雨甘露文义
 依尊随分闻
 犹如乞雨鸟
 披阅决定藏
 以释摄大乘
 愿此言利益
 怖大文海人」


** 众名品第一之一

释曰。此品有三章。一无等圣教。二十义次第。
三众名。

*** 无等圣教章第一

论曰。摄大乘论即是阿毗达磨教及大乘修
多罗。

释曰。此言依何义。因何而起。依一
切所知依甚深广大诸法实性。若离佛菩萨
威力。何人有此功能能说此义。云何造论由
此相说。若离阿毗达磨名则不知此论是圣
教。为此义故。又为显经名。譬如十地经。今
造此论其用云何。众生无知疑倒欲令得解。
复次此论说阿毗达磨大乘修多罗名者。欲
显如来法门别类。及显此论别名。言大乘者。
欲简小乘阿毗达磨。何故不但说阿毗达磨
名。复说修多罗名。有阿毗达磨非是圣教。
复次说阿毗达磨名者。显此论是菩萨藏。复
次立藏者。欲何所为。为灭自惑于大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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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菩萨烦恼。何以故。诸菩萨以分别为烦恼。
阿毗达磨者。甚深广大法性为相。此菩萨藏
凡有几种。亦有三种。谓修多罗。阿毗达磨。毗
那耶。此三由上下乘差别故成二种。谓声闻
藏菩萨藏。此三及二云何名藏。由能摄故。
此摄何法一切应知义。云何成三有九种因
别立。修多罗者。为对治他疑惑。若人于此
义中起疑。为令得决定智故。立修多罗。为
对治受用二边故。别立毗那耶。由佛遮有罪
过受用立毗那耶。对治乐行边。由佛随喜无
罪过受用。立毗那耶。对治苦行边。为对治自
见取偏执故。别立阿毗达磨。能显无倒实法
相故。复次为说三种修学故。别立修多罗。为
成依戒依心学故。别立毗那耶。何以故。若人
持戒则心无悔。由无悔等能次第得定。为成
依慧学故。别立阿毗达磨。何以故。能简择
无倒义故。复次正说法及义由修多罗。成就
法义由毗那耶。何以故。若人修行惑毗那
耶得通达此二法及义法义。决定胜智由阿
毗达磨。由此九因缘故立三藏。此三藏通用
云何。为解脱生死是其通用。云何得解脱。
能熏觉寂通故得解脱。由闻思三藏故能熏。
由熏故觉。由觉故寂。由寂故通。由通故得解
脱。若略说三藏各有四义。菩萨若能了别此
义则具一切智。若声闻能了一句一偈义则
至流尽。云何一一藏各有四义。修多罗四义
者。一依二相三法四义。能显示此四义故名
修多罗。依者是处是人是用。依此三佛说修
多罗故名依。相者谓真俗二谛相故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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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阴界入缘生谛食定。无量无色解脱制
入遍入。助道无碍辩无诤等故名法义者
所作事故名义。生道灭惑是事。阿毗达磨四
义者。一对二数三伏四解。对者是法对向无
住处涅槃。何以故。能显谛道门故名对。数者
诸法中随一法。或以名或以别相或以通相
等。数数显此一法故名数。伏者此法能伏诸
说。立破二能由正说。依止等方便故故名伏。
解者由阿毗达磨修多罗义易解故名解。毗
那耶有四义者。一由罪过。二由缘起。三由
还净。四由出离。罪过者谓五篇七聚罪。缘起
者或四或八。四者一无知二放逸三烦恼炽
盛四轻慢。八者一由心不由身口。二由身不
由心口。三由口不由身心。四由心身不由口。
五由身口不由心。六由心口不由身。七由身
口心。八不由身口心。还净者由善心不由治。
罚善心者如本受持对治。出离者有七事。一
各各发露遮相续。二受与学罚。三先制后开
先已制戒。后由别意故开。四更舍若大众聚
集同意如本。更舍先犯罪人是时还净。五转
依比丘比丘尼转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
实观由四种法郁陀那观察诸法。又如对治
法相。恒观察自罪。七法尔得若见四谛小随
小罪不更故犯。由法尔所得。复次毗那耶有
四义应知。一人。佛世尊依此立戒。二立制。已
说过失大师集众立学处。三分别。已略立制
更广解释。四决判。此立制中云何犯罪。云何
不犯。今当释本文。

论曰。佛世尊前。

释曰。欲显恭敬及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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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论曰。善入大乘句义菩萨摩诃萨。

释曰。已
得陀罗尼等功德。由此功德于文句及义善
能摄持。又能如理显说故名善入。何故但言
菩萨摩诃萨而不说名。欲显诸菩萨摩诃萨
众。通有此能。何故说两名。欲显具足二行。

论曰。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释曰。
唯大乘中有胜功德。馀乘中无。为明大乘不
共德故。言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论曰。说如是言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
等过于馀教。

释曰。此言欲何所明为显大
乘有胜功德。为实有及利他故。诸佛世尊如
十号中解。

论曰。十胜相者。

释曰。由依止等十相异
故胜。十义为因言说为果。以义胜故所说无
等。

论曰。一应知依止胜相。

释曰。应知者。谓净
不净品法。即是三性。此三性依止三性因。即
是胜相。由此依止胜相。如来言说亦胜。即是
阿黎耶识依止。即是胜相。譬如石子乃至智
果胜相亦如是。

论曰。二应知胜相。

释曰。应知胜相者。谓
应知自性或应知即是相。

论曰。三应知入胜相。

释曰。应知谓三性
入者。谓能成入及所成入即是唯识。

论曰。四入因果胜相。

释曰。入唯识因即是
施等世间六波罗蜜。在愿乐位中。入果即入
唯识。后六波罗蜜在通达位中。转成果名出
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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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

释曰。入因果
即世出世六波罗蜜。修者谓四德数习此修
地。地不同故名差别。即是欢喜等十地。

论曰。六于修差别依戒学胜相。

释曰。谓于
修差别诸地中戒学。依戒菩萨修观。即十地
中菩萨一切戒。于诸恶法无复作心。

论曰。七此中依心学胜相。

释曰。学义如前
解。心即是定。定以一心为体。依一心修习。谓
一切菩萨定名依心学。

论曰。八此中依慧学胜相。

释曰。为能得果
名依慧。以慧为依止。发修行心。是依慧即是
无分别智。

论曰。九学果寂灭胜相。

释曰。谓灭差别有
三种。一最胜。二品类。三自对解脱定智。障灭
即是无住处涅槃。

论曰。十智差别胜相。

释曰。谓已离一切障
智。智即无分别智。名对治道差别。即佛如
来智已离一切随眠障。此智无分别智差别。

论曰。由此十义胜相。如来所说过于馀教。如
此释修多罗文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说。


曰。云何能显。由此略释文句显十义。于小乘
中无唯大乘说。

论曰。复次云何此中略释能显大乘胜于馀
教。令此略释显斯十义。唯大乘有小乘中无。
何者为十。谓阿黎耶识说名应知依止相三
种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别性。三真实性。说名
应知相。唯识教说名应知入相。六波罗蜜说
名入因果相。

释曰。何以故。由唯识道得入
三性愿乐位。六波罗蜜虽是世法。能引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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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能生唯识道故。说是入三性因。菩萨已入
地。出世清净六波罗蜜。即是入三性果。

论曰。菩萨十地。说名入因果修差别相。


曰。出世十种菩萨地。是名入因果修差别。

论曰。菩萨所受持守护禁戒。说名于修差别
戒学相。首楞伽摩虚空器等定说名心学相。
无分别智说名慧学相。无住处涅槃说名学
果寂灭相。三种佛身。自性身应身化身。此
三说名无分别智果相。

释曰。于地中有三
种修观。说名三种依学。此学果即是灭。谓灭
三障。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此智若约声闻无
四倒分别。名无分别。若约菩萨无一切法分
别。名无分别。二无分别异相。如此三种佛身
是无分别智果。若离自性身法身不成。譬如
眼根。若离法身应身不成。譬如眼识离根不
成。应知此二由能依所依故得相应。若离应
身。已入大地菩萨无受用法乐。若无受用法
乐。菩提资粮不具足。譬如见色。若离应身化
身不成。若无化身诸菩萨在愿乐位中。声闻
瘦涩愿乐初发修行。皆不得成。是故决定应
有三身。

论曰。如此十种处唯大乘中有。异于小乘故
说第一。

释曰。此十法是无上菩提因。次第
相引乃至无上菩提。

论曰。佛世尊但为菩萨说此十义。

释曰。大
乘但是佛说。小乘则共说。大乘但为菩萨说
不为二乘说。由此三义故胜小乘。

论曰。故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
等过于馀教。复次云何此十胜相所说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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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显大乘。是如来正说遮小乘决非大乘。
于小乘中未曾见此十义。随释一义但见大
乘中释。复次此十义能引出无上菩提。成就
随顺不相违。

释曰。三义證十义能引无上
菩提。以是无上菩提因故。成就者若约圣教
及正理。简择思惟此十义成就。不可破坏譬
如已见导师所说道相。随顺者若人观行在
修位中。此十义随顺修观而住。譬如导师所
说道随顺而住。不相违者于十地中无障因。
譬如导师所说道中无劫盗虎狼等障。复有
地地中生死涅槃不相妨碍。是故十义能引
无上菩提。

论曰。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释曰。由此十
义具足三德。谓无等境无等行无等果。若人
闻思修此。必得无上菩提故。言为诸众生得
一切智智。

论曰。而说偈言。

「 应知依及相
 入因果修异
 三学及果灭
 智无上乘摄
 十义馀处无
 见此菩提因
 故大乘佛言
 由说十义胜」


*** 十义次第章第二

论曰。云何十义如此次第说。菩萨初学应先
观诸法如实因缘。由此观故于十二缘生应
生聪慧。次后于缘生法应了别其体相。由智
能离增益损减二边过失。如此正修应通达
所缘如实诸相。次后从诸障应解脱。次心已
通达应知实相。是先所行六波罗蜜。应更
成就令清净无复退失。由依意内清净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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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清净所摄诸波罗蜜。依十地差别应修随
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萨三学应令圆满。圆
满已是学果涅槃及无上菩提。次后应得修。
十义次第如此。此次第说中一切大乘皆得
圆满。

释曰。此十义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
第。果有次第。由观此次第故。立十义次第。
复次若人已了别诸法因。于十二缘生则得
聪慧。何以故。由果从因生。不从自在天等不
平等因生。亦不无因生。是故立因果二智。
次是法从因生菩萨应识其相。何者为相。分
别性实无有体。执言是有名为增益。实有真
实性。执言是无名为损减。增无损有是名二
边。聪慧能离此二边。次所执唯有识。由此智
故是相应可通达。由此通达无复障碍。次随
顺入唯识。世间六波罗蜜依俗谛。得依真谛
清净意所摄。出世六波罗蜜亦应学。次于十
地中随差别应修习。各三阿僧祇劫。不同声
闻修得。何以故。声闻于三生中下对治种。成
熟对治道。对治道成熟故。于第三生中。解
脱三界得阿罗汉果。次此差别修中。戒等三
学应令圆满。次三学果涅槃烦恼障智障等
灭。无上菩提及三身此等应觉故。说如此次
第。若立大乘不出此法。何以故。若欲释缘
生义即入阿黎耶识中。若欲释法相即入三
性摄。若欲释得即入唯识中。若欲释因果
即入唯识观处。若欲释地即入因果处。若欲
释三学即入十地处。若欲释灭即入三学处。
若欲释无上菩提及三身。即入无住处涅槃
摄。若说佛体及因果其数如此。故说次第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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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释。此十义能引无上菩提。生无虚无分
别智故名成就。与四道理及三量不相违故
名随顺。非先随顺后相违。如偈言。

「 能持爱及悲
 随顺于善故
 非黑白我见
 有益亦有损」


故名不相违。能生一切智智者。于一切法无
间如理如量智生故。复有别解以后释前。

*** 众名章第三

论曰。此初说应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识。世尊
于何处说此识。及说此识名阿黎耶。如佛世
尊阿毗达磨略本偈中说。

「 此界无始时
 一切法依止
 若有诸道有
 及有得涅槃」


释曰。今欲引阿含證阿黎耶识体及名阿含。
谓大乘阿毗达磨。此中佛世尊说偈。此即
此阿黎耶识界。以解为性。此界有五义。一体
类义。一切众生不出此体类。由此体类众
生不异。二因义。一切圣人法四念处等。缘
此界生故。三生义。一切圣人所得法身。由信
乐此界法门故得成就。四真实义在世间不
破。出世间亦不尽。五藏义。若应此法自性
善故成内。若外此法虽复相应。则成㲉故约
此界。佛世尊说比丘。众生初际不可了达。
无明为盖贪爱所缚。或流或接。有时泥黎耶。
有时畜生。有时鬼道。有时阿修罗道。有时
人道。有时天道。比丘。汝等如此长时受苦。
增益贪爱恒受血滴。由此證故知无始时。
如经言。世尊此识界是依是持是处恒相应
及不相离不舍智。无为恒伽沙等数诸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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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世尊非相应相离舍智。有为诸法是依是
持是处故。言一切法依止。如经言。世尊若如
来藏有由不了故。可言生死是有故。言若有
诸道有。如经言。世尊若如来藏非有。于苦无
厌恶。于涅槃无欲乐愿故言及有得涅槃。复
次此界无始时者。即是显因。若不立因可言
有始一切法依止者。由此识为一切法因故。
说一切法依止。若有诸道有及有得涅槃者。
此一切法依止。若有是道则有果报。亦有由
此果报众生受生。易可令解邪正两说分别
有异。后后能得上品正行应得胜德。由烦
恼依止故生极重烦恼及常起烦恼。是果报
等四种差别名依止胜。能翻此四种名依止
下劣。生死中不但道等非有。涅槃义亦非有。
何以故。若有烦恼则有解脱。应知依止中复
有阿含。能證阿黎耶识名。

论曰。阿毗达磨中复说偈言。

「 诸法依藏住
 一切种子识
 故名阿黎耶
 我为胜人说」


释曰。诸法依藏住者。第二句释第一句。谓一
切种子识。由烦恼业故变。阿黎耶识相续。前
果报后成因。故名阿黎耶者。显义證名以名
目识。我为胜人说者。胜人谓诸菩萨。是菩萨
境界依止及能障菩萨道故。为菩萨说。

论曰。此阿含两偈證识体及名。云何佛说此
识名阿黎耶。

释曰。此语欲显立名之因。

论曰。一切有生不净品法。于中隐藏为果故。

释曰。一切谓三世。三世中取正生能生不
净品法。谓翻五种净品名不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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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此识于诸法中隐藏为因故。

释曰。诸
法谓阿黎耶识果。即不净品等。阿黎耶识藏
住此果中为因。

论曰。复次诸众生。藏此识中。由取我相故。是
故名阿黎耶识。

释曰。藏者以执义。约阿陀
那识及意识。说众生名。何以故。一切众生无
无我执。我执若起。缘何境缘本识起。微细一
类相续不断故。

论曰。阿含云如解节经所说偈。

「 执持识深细
 法种子恒流
 于凡我不说
 彼勿执为我」


释曰。前引阿毗达磨偈为證。此中更引经偈
为證。阿毗达磨以理为胜。经以教为胜。教必
有理理必顺教。此二名證。若离此二證立义
不成。此證从解节经出。佛告广慧菩萨。广
慧。于六道生死。是诸众生随在众生聚。或受
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此中得身及成就。初受
生时一切种识先熟合大长圆。依二种取。谓
有依色根。及相名分别言说习气。若有色界
中有二种取。若无色界无二种取。广慧。此
识或说名阿陀那。何以故。由此本识能执持
身。或说名阿黎耶识。何以故。此本识于身
常藏隐同成坏故。或说名质多。何以故。此识
色声香味触等诸尘所生长故。广慧。依缘此
本识。是识聚得生。谓眼识乃至意识。依有识
眼根缘外色尘。眼识得生。与眼识同一时共
境。有分别意识起。若一眼识生。是时一分
别意识生。与眼识共境。此眼识若共二识或
三四五共起。是时一有分别意识。与五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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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缘境生。如大水流。若有一能起浪因至则
一浪起。若二若多能起浪因至则多浪起。是
水常流不废不断。复次于清净圆镜面中。
若有一能起影因至则一影起。若二若多能
起影因至则多影起。是圆镜面不转成影亦
无损减。此本识犹如水流及镜面。依此本识。
若有一能起眼识缘至。则一眼识起。乃至
若有五能起识因至则五识起。广慧。如此菩
萨依法如智有聪慧。能通达意心识秘密义。
诸佛如来如理如量。由如此义。不记说诸菩
萨能通达意识心秘密义。广慧。诸菩萨由如
实不见本识。及阿陀那识等。于内于外。不
见藏住不见生及长等。不见识眼色及眼识。
不见耳声及耳识。乃至不见身触及身识。广
慧。诸菩萨依法如智有聪慧。能通达意心
识秘密义。诸佛如来如理如量。由如此义。
记说诸菩萨能通达意识心秘密义。复次引
偈重释经所说义。执持识深细者。云何此识
或说为阿陀那识。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谓
能报持有依五根及相等习气故。此识亦名
阿陀那。深细者难灭难解故。法种子恒流者。
一切不净品法能生熏习所依住。如水流念
念生灭相续不断。于凡我不说者。诸凡夫人
无甚深行。不求一切智。根钝故不为凡夫及
二乘说。彼勿执为我者一相起相续长。若
众生依经起邪分别。即执此识为我。恐起邪
执故我不为说。

论曰。云何此识或说为阿陀那识。

释曰。前
已引正理及正教。證此识名阿梨耶。云何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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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说此识名阿陀那。

论曰。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一切受生取依
止故。何以故。有色诸根此识所执持。不坏不
失乃至相续后际。又正受生时由能生取阴
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识所摄持
故。说名阿陀那。

释曰。今立道理为成阿陀
那名。道理者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由此识
执持有色五根。不如死人身在黑胀坏等有
变异位。若至死位阿梨耶识舍离五根。是时
黑胀坏等诸相即起。是故定知。由为此识
所执持一期中五根不破坏。一切受生取依
止故者。此言重答前问。此识众生正受生时
能生取阴。此取体性识所执持。由此识是
正受生识。是故正受生时一切生类皆为此
识所摄。一期受身亦为此识所摄。于阿梨耶
识中身种子具足故。以是义故阿梨耶识亦
名阿陀那。

论曰。或说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识。

释曰。
阿梨耶识及意。见此二义不同心义。亦应有
异。此三异相云何。

论曰。意有二种。一能与彼生次第缘依故。先
灭识为意。又以识生依止为意。

释曰。若心
前灭后生。无间能生后心说此名意。复有意
能作正生识依止。与现识不相妨。此二为识
生缘故名为意。正生者名识。此即意与识
异。

论曰。二有染污意。与四烦恼恒相应。

释曰。
此欲释阿陀那识。何者四烦恼。

论曰。一身见二我慢三我爱四无明。

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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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是执我心。随此心起我慢。我慢者由我
执起高心实无我起。我贪说名我爱。此三惑
通以无明为因。谓谛实因果心迷不解。名为
无明。

论曰。此识是馀烦恼识依止。此烦恼识。由
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

释曰。此染污识
由依止第一识生。由第二识染污。次第已灭
说名意。馀识欲生能与生依止故。第二识名
染污识。烦恼依止故。若人正起善心亦有此
识。

论曰。由缘尘及次第能分别故此二名意。

释曰。以能取尘故名识。能与他生依止故名
意。第二识是我相等。或依止能分别故名意。

论曰。云何得知有染污心。

释曰。以何道理
能成立此义。

论曰。若无此心独行无明。则不可说有。


曰。独行无明其相云何。若人未得对治道。能
障实慧惑名独行无明。此无明于五识非有。
何以故。若人在于五识不能为障。何以故。
若是对治道生处。则是障处于染污意识此
亦非有。何以故。但由此惑心应染污故。与
馀惑相应共行。独行名则不成。若汝说第六
识由独行无明染污。则第六识一向不清净。
以此无明不暂息。云何施等心成善以第六
识。恒与无明相应故。若有人说心与善相应
生。此人则有过失。若第六识。恒被染污则
不得引对治道生。若有人说染污心相应有
别善心。此善心能引生对治道故染污心即
灭。若作此说则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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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与五识相似此法应无。何以故。此五识
共一时有自依止。谓眼等诸根。

释曰。犹如
眼识等五识。眼等五根同时为依止。意识必
应有同时依止。若不立馀识亦无此依止。如
眼识无依止不得生。意识亦应尔。

论曰。复次意名应无有义。

释曰。云何无义。
若立前灭心为意。此但有名无义。何以故。意
以了别为义。于无中云何可立。是识随六识
前已灭。此意名不可得。不能了别以无体故。

论曰。复次无想定灭心定。应无有异。何以
故。无想定有染污心所显。灭心定不尔。若不
尔此二定应不异。

释曰。若人立有染污心。
此人于无想定则说有染污心。于灭心定则
说无染污心。对此人二定则有差别。若不如
此于二定意识不行故。二定则无异。

论曰。复次于无想天一期应成无流无失。无
染污故。于中若无我见及我慢等。复次一切
时中起我执。遍善恶无记心中。若不如此
但恶心与我执等相应故。我及我所。此惑得
行。于善无记中则不得行。若立二心同时生
无此过失。若立与第六识相应行。有此过失。

释曰。于无想天生若无染污心。一期生中
则无我执及我慢等。此生便无流失。此定不
应为圣人所厌恶。既为圣人所厌恶。故知此
定有染污识。由我执恒相随施等诸善常为
我执所杂我执恒随。若离无明则无此事。此
无明若离依止则不得有。此无明依止。若离
阿陀那识无有别体。

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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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行无明
 及相似五识
 二定无差别
 意名无有义
 无想无我执
 一期生无流
 善恶无记中
 我执不应起
 离污心不有
 二与三相违
 无此一切处
 我执不得生
 證见真实义
 惑障令不起
 恒行一切处
 名独行无明」


论曰。此心染污故无记性摄。

释曰。此心是
无明所依。于三性中此心属何性。由染污故
属有覆无记性。何以故。有染污故。云何有染
污。

论曰。恒与四惑相应。

释曰。不了无我境故
起我执。由我执起我爱我慢。此四惑一切处
恒起。

论曰。譬如色无色界惑是有覆无记。此二界
烦恼奢摩他所藏故。

释曰。界以生性为义。
离淫欲及段食欲。由色欲生故名色界。离下
二界欲由无色欲生故名无色界。此二界惑
虽与第六粗识相应。不失无记性。由八定所
藏故。此惑若在欲界散心应成不善。由依止
粗故。若与第二识相应。虽不在定中亦非不
善以依止最细故。若在色无色界。依止虽粗
八定所摄。心软滑故。亦非不善。能生生死亦
非是善故。属有覆无记性。第二识所起惑亦
尔。依止细故非不善。是生死因故亦非是善。

论曰。此心恒生不废。

释曰。此染污心三性
中。八定无想定无想天处。恒生不废。

论曰。寻第二体离阿梨耶识不可得。

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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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识缘第一识起我执。若离第一识此识
不得起。故知有第一识今成就第二识。为显
第一识故。

论曰。是故阿梨耶识成就为意。依此以为种
子馀识得生。

释曰。离第 识无别识体为
第二识。因及生起识因。佛说心名。此名目第
二识。佛说识名。此名目六识。佛说意名。此名
目第一识。何以故。第二识及生起识。若前已
灭后识欲生。必依第一识生及能生自类故。
说名意根。

论曰。云何此意复说为心。多种熏习种子所
聚故。

释曰。第一识或名质多。质多名有何
义。谓种种义及滋长义。种种者自有十义。一
增上缘。二缘缘。三解相。四共作。五染污。六
业熏习。七因八果。九道十地。此义中各有多
种义故名种种。滋长有三义。一由此十法聚
集。令心相续久住。二此心能摄持一切法种
子。三是种种法熏习种子之所滋长。种子者。
谓功能差别因。所滋长者。谓变异为三界。由
此义故。佛说第一识亦名质多。

论曰。云何于声闻乘不说此心相。及说阿梨
耶阿陀那名。微细境界所摄故。

释曰。问各
问名体。答通答两问。此识于所知中最微
细。以非二乘所缘故。此识亦是境界。若求
佛果人必须通达此识。此识是应知等九义
所依藏故。故名所摄。复次菩萨有微细境界
藏。此识难解。故属微细境界藏摄。

论曰。何以故。声闻人无有胜位。为得一切智
智。

释曰。何故于声闻乘不说微细境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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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不作正勤求知如来境界。修行唯为自
利故。诸声闻人惑障由苦等智粗浅观行。可
得除灭。

论曰。是故于声闻人离此说由成就智。令本
愿圆满故不为说。

释曰。诸佛见声闻人少欲
知足。求除自惑障。此障若离此智由馀智可
得灭除。本愿得成。不为解脱他障不发愿求
如来法身。修行微细甚深道。故不为说。

论曰。诸菩萨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故佛
为说。

释曰。诸菩萨求灭自他惑障及智障
故。修行正勤故。为诸菩萨说。

论曰。何以故。若离此智得无上菩提。无有是
处。

释曰。若离甚深微细境。十种次第修则
不得成。若离此修心。烦恼易除法身易得。无
有此义。

论曰。复次此识于声闻乘。由别名如来曾显。

释曰。复有别道理可信此识是有。何以故。
于声闻乘此义由别名。处处显现。

论曰。如增一阿含经言。于世间喜乐阿梨耶。
爱阿梨耶。习阿梨耶。著阿梨耶。为灭阿梨耶。
如来说正法。

释曰。初句略说根本。后以三句
约现在过去未来。更广释之。著阿梨耶者。约
现在世。习阿梨耶者约过去世。爱阿梨耶者。
约未来世。复有别释。喜乐阿梨耶是现在世。
云何现在世。喜乐阿梨耶由过去世著阿梨
耶故。由过去现在数习阿梨耶。是故未来爱
阿梨耶。复次或执此四句义不异。若不异云
何有四句。如决定藏论所明。有二种爱。谓有
爱无有爱。有爱即三界爱。无有爱谓爱三界
《摄大乘论释》序(十五卷成)¶ 第 160a 页 T31-0160.png
断。喜乐者若人生在欲界。缘已得尘生喜缘。
未得尘生乐著者。若人生在色界。未离欲色
界。贪著色界生及色界尘由已得色界定。于
定生染。不乐所未得定。于中执为解脱故说
名著。习者若人生无色界。未离欲无色界。
先且观欲界过失。生色界欲。后观色界过
失舍色界欲生无色界欲。此欲由习诸定所
成故说名习。此三名有爱依常见起。爱者若
人多行恶。畏受苦报。或执断见求不更生
故。说名爱。此一即无有爱。依断见起。或约四
倒释四句或约四爱释四句。即饮食衣服住
处有无有爱。或欲显自法辩令弟子得法辩
因。或欲显一义有多名。或欲令钝根人。若忘
此义由别名还得忆。或欲令钝根人因重说
名故得解。或欲令别方弟子若不解一名。由
馀名得解故说四句。名异义同。

论曰。世间乐听。

释曰。依信智两根。

论曰。故属耳。

释曰。显离散乱心。即是定
根。

论曰。作意欲知。

释曰。显起恭敬不放逸。
即是念根。

论曰。生起正勤。

释曰。因此起勇猛。舍恶取
善即是精进根。此中所明是即三慧。

论曰。方得灭尽阿梨耶。

释曰。此明道果。即
是尽无生智。

论曰。乃至受行如来正法及似法。

释曰。如
教而行。是名受行如来所说名句味称正法。
名句味所目义称似法。复次正法谓正说。似
法谓正行正得。复次正法以阿含为体。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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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得为体。

论曰。由如来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议法
于世间显现。如本识此如来出世四种功德。
经由别义。于声闻乘此识已显现。

释曰。别
义有三种。一别意。如来欲说自出世功德。非
欲显阿梨耶识。此识与功德相应故说此识。
二别名。如来但说名不说义。三别义。微细境
所摄于二乘不宜说。但由义相应故。说名不
释义。
《摄大乘论释》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