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相。次后一颂。成唯识性。次句正问。谓是谁人。
于几位次。乃能悟入唯识相性。
△次如次答释初标。】
「谓具大乘二种性者略于五位渐次悟入。」
【△次释初明二种种性。】
「何谓大乘二种种性方能渐次悟入唯识。」
【音义 初句徵。一本下释。一本性住种性者。宗镜
释云。未闻正法。但无漏种。无始自成。不曾熏习令
其增长。名本种性。性者体也。类也。谓本性成住。此
菩萨种子。性类差别。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种性。菩
萨地说。无始法尔六处殊胜(会玄记第八卷云。无始法尔等者。言总意
别故。意显第六意处中有第八识内含藏无漏胜种子故。不同自馀有漏诸法。故名殊胜。自无始来法尔
而有。展转相续穷未来际相续不尽。种子引种子故。即性种性也。以此种子。在藏识中。第八识体。属意处
摄。是故总名六处殊胜。开蒙三科。摄百法中。十二处摄法。第六意处。收八王故。八在六内)。名本
性住种性。习所成种性者。此闻正法巳去。令无漏
旧种增长。数习种性。广如彼说。要具下结示(菩萨地说。
闻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又法界性善顺恶违。具诸功德。此亦如是。故名等流)。
合响 开蒙云。何谓大乘二种种性。一本性住种
性。二习所成种性。问本性住种性。答谓无始来。依
附本识。法尔所得无漏法因。问何者名为具本性
人。答外凡人是。问何名外凡。答虽具此性。未发坚
固大菩提心。名外凡位。问习所成性。答谓闻法界
等流法巳。闻所成等熏习所成。问此何等人名习
性。答内凡人是。问何名内凡。答此性定在发心巳
后。约初入劫。名内凡位。问云何入劫。答谓发心后
修十千劫。方入十信。言入劫者。乃三僧祇之初首。
名为入劫。
△次明五位悟入。】
「何谓悟入唯识五位谓住无上正等菩提。」
【音义 初句徵。一资下释。顺解脱决择义。并见下文。
△三明渐次悟入。】
「云何渐次悟入唯识复令悟入唯识相性。」
【音义 初句徵。谓诸下释。于五位中。后后胜于前
前。唯究竟位。乃能圆满唯识相性。故云渐次悟入。
△次广明五种行位初资粮位初末论设问。】
「初资粮位其相云何。」
【△次举本颂答。】
「颂曰乃至未起识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
【△二末论释成初正释颂文初明位即前二句。】
「论曰从发深固大菩提心由此亦名顺解脱分。」
【音义 清凉钞第十六卷之三。释曰。资粮位者。即
是三贤。谓修福智二事资粮。益巳身之粮用故。涅
槃名为解脱行。行行不违。故名为顺。分者因义。支
义。是解脱因之一分故。
合响 开蒙。问又何名为顺解脱分。答为有情故。
勤求究竟大解脱果。由此亦名顺解脱分。资粮自
利之名。顺分利他之号。问此资粮位。有几行位。答
有四十心。谓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
过。故名随眠。随逐有情。多增过失。故名随眠。何故
眠者乃是增义。如人睡眠。眠即滋多。故过失增。是
随眠义。即二障种也。
补遗 二取取者。二取即相见等是。能所取故。下
取字是二取。上取字执著义。执取能所取故。即二
障现行取也。
△次转解二障初正释初烦恼障。】
「烦恼障者谓执遍计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音义 清凉释曰。欲界四谛。各有十惑。为四十。上
二界各除瞋。有七十二。为百一十二。并是见道根
本之惑(开蒙云。我执为根。生诸烦恼。法执为根。馀障得生)。然疑及三见(谓见
取戒取邪见也)。唯是见断。修道之中。欲界唯六
得。说名寻思。若即于此果智生时。决定了知假有
实无。名如实智。如是于义自性差别。说亦应尔。名
义相异下。谓有问曰。何故名义各别寻求。名义自
性。及与差别。合观察耶。答曰。名义相异。故别寻求。
若名义自性。名义差别。此二种二。其相是同。故合
思察。
合响 显扬论第六卷云。四种寻思者。一名寻思。
二事寻思。三自性假立寻思。四差别假立寻思。名
寻思者。谓诸菩萨。于名唯见名。事寻思者。谓诸菩
萨。于事唯见事。自性假立寻思者。谓诸菩萨。于假
立自性。唯见假立自性。差别假立寻思者。谓诸菩
萨。于差别假立。唯见差别假立。是名差别假立寻
思。此诸菩萨。于名事二种。或离相观。或合相观。依
名事合观故。通达自性假立差别。假立四种如实
智者。一名寻思所引如实智。二事寻思所引如实
智。三自性假立寻思所引如实智。四差别假立寻
思所引如实智。
补遗 开蒙。问加行位所修之法。答有四位。四能
发。四所发。四能观。四所观。四位。谓煖。顶。忍。世第一。
四能发。谓明得定。明增定。印顺定。无间定。四所发。
谓下四寻思观。上四寻思观。下如实智观。上如实
智观。所观四。谓名空。义空。自性空。名义差别空。能
观四。即前寻思如实四观是也。
△次别释初煖位。】
句。斥前无见。
△三师二分俱有。】
「有义此智二分俱有由斯后得二分俱有。」
【音义 说此之此。指后得言。谓此智托真如为质。
变似真如相而观。不能如实见真如体故。所变真
如。即是相分。思惟之心。即是见分。所以二分俱有。
又说下。广明圣教有相见义。所现身土。谓他受用
身土等。即变似色也。所说正法。即变似声。若不下。
反显有声色转。色蕴下。恐有救曰。转依位中。巳转
色蕴故。无现色之事。释中先牒救词。转四蕴下例
明。意云。既转馀四蕴。不无受等。岂转色蕴。便不现
色。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即其义也。又若下立理。宗镜第八十七卷释曰。又
若此智不变似境。离自体法应非所缘者。既无相
分。自他之心。他身土等。离自巳体之法。不带影像。
应非所缘缘。直亲照彼不变为相故。不同真如。真
如即是智自体故。问若尔真如。应非所缘缘。无似
境相故。答不然。带如之相起故。离自体法。既无影
像。不可言带彼相起。如何说有所缘缘。彼皆离自
体故。既不带相起名所缘。缘色等时。应缘声等。缘
色等智。不带声等相故。又缘无法等。应无所缘缘
者。不变为无相。为见所缘缘故(如过未等法。现在无体。设不变相。无
所缘故)。以无相分直照于无。无非有体。所缘缘义。如
何得成。由此故知。佛亦不能亲缘于无。由斯下。
合响 清凉疏云。十地之中。最初断障證理。得圣
性故。此有三义。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三故。
名极欢喜。一得位者。谓既断异生之位。便获圣人
之性。以成圣位。下二拣异二乘。二拣唯證生空。三
拣唯能自利对于二空。故云具證。又云说有三喜。
云多欢喜。一心喜谓。入观之心适悦。二体喜。出观
喜受相应。三根喜。由前心体欢喜内充外及五根。
轻安调畅故。此喜者亦名为乐。又内及观心即无
喜之喜。不同二禅浮动之喜。故梵本他经。多名极
喜喜之极故。
△二离垢地。】
「二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
【音义 清凉释曰。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清
净戒具足故。名离垢地。此有三义。一即因离。谓离
能起误犯烦恼。二果行离。谓离犯戒恶业。三对治
离。谓净戒具足。然惑有二。一粗。二细。犯亦有二。由
粗烦恼起。于故犯由。细烦恼起于误犯。今无细惑。
故不起误。何况故耶。
合响 清凉云。初地见道。是出世间。依此修于三
学戒。最在初前地。虽證真具戒。未能无误。又以十
度明义。前施此戒。故次明之。离垢者。慈氏云。由极
远离犯戒垢故。谓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戒。
不在作意。而无误故。又云具净尸罗。乃有二意。一
云具足别解脱。及定共道共故。虽第三地。始发定
等性之二智也。非馀二智者。此唯因位故。无为功
德。谓地地中。所證真如。与所下释地义。地有依持
生长之义。故以为喻。
合响 清凉引本业云。地名为持。持百万阿僧祇
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界。故名为地。唯识第九云。
与所修行为胜依持令得生长者。但语其因。缺生
果义。钞云。本业有三义。一持。二生。三成。本论开为
四义。住持为二故。一生者出生。谓出生因果。二成
者成就。亦通因果。又以因望果。始起名生。终满名
成。又为因名生。为缘名住故。第三名住住亦住。处
故。
△二释修十胜行初总标行名。】
「十胜行者即是十种波罗蜜多。」
【合响 清凉云。随缘顺理。造修名行。梵语波罗蜜。
此云到彼岸。亦云度无极。即十胜行之通名。
△次正释行义初明数门。】
「施有三种谓财施受用法乐智成熟有情智。」
【音义 此十胜行。前六各有三品。后四各有二种。
显示差别。财施者。摄论释曰。谓无染心舍资生具。
无畏施者。谓止损害济拔惊怖。法施者。谓无染心。
如实宣说契经等法。律仪戒者。谓于不善能远离
法。防获受持。由能防获诸恶不善身语等业。故名
律仪。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后二户罗。由自防获。能
修供养佛等善根。能令證得力无畏等。一切佛法。
定说。不通散心。故不说三业。对法论云。起三业自
在用时。所有一切种常安住。即通三业。以约用故。
后五以择法为性者。谓般若乃至于智。此五皆以
七觉支中择法觉支而为自性。何者。论说第六是
根本智。后四皆是后得智。本后二智皆择法故。有
义下重解愿性。愿以此三为自性者。谓若不假善
欲善决定与深信者。则无由发起弘誓愿故。是故
愿以此三。而为体也。若并眷属等者(此说自性故约尅实体性
而论。若并眷属。则一一皆以俱行功德为性)。如行施时。以无贪等为体。
与无贪俱行馀信惭等。则是眷属。如施既尔。如是
乃至智波罗蜜。以择法为性。与择法俱行心及心
所。皆名眷属等。
△三明相门。】
「此十相者要七最胜一一皆应四句分别。」
【音义 要七最胜之所摄受者。由诸世间及声闻
等。亦有施等。是故要说其相。以彰决定到彼岸故。
一要安住菩萨种性者。种性义见于前。依五性而
言。则简馀四性。若非菩萨种性之人。则所行施等。
但感人天有漏及二乘果。而非无上极果之正因
故。二要依止大菩提心者。如经云。不发菩提心。而
行施等。是为魔业故。三要悲悯一切有情者。谓若
不悯有情。而行施等。秪求自利。非兼利故。所以非
波罗蜜多。四要事业胜者。若不具行一切善事。则
施等行寡。不能满足无上菩提果故。五要无相智
后。以前不能持净后故。若依下。复约纯杂义释。应
作四句者。一是纯非杂。二是杂非纯。三亦纯亦杂。
四非纯非杂。意云。一行为纯。诸行为杂。如于初地
专修施行名纯。望修戒等名杂。即是初句。馀九地
中。专修戒等。望初地施。即第二句。初地修施。馀非
不修。但随力随分。即第三句。末句可知。
合响 清凉疏第五之二。引般若论云。檀义摄于
六。资生无畏法等。智论云。有未庄严波罗蜜。即不
摄者。有巳庄严波罗蜜。即相摄者。钞释云。资生无
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
谓施有三种。一财。二无畏。三法。财施即资生。正是
檀度。故云此中一也。无畏摄二。谓尸不恼彼。忍受
彼恼。皆无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摄三。谓进定及慧。
决定胜道。渐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也。即十八
住中。修行住也。檀度既尔。馀度亦然。
△八六十互摄门。】
「此实有十而说六者后得智摄缘世俗故。」
【音义 有处但说六种。不言十者。应知第六摄后
四故。本后二智。合为一故。开为十者。第六摄根本
智。后得摄后四种。以方便等。皆缘世俗而生起故。
△九感果门。】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或互相资或二合说。」
【音义 有漏有四者。谓资粮加行位中。所修诸行。
招果有四。谓等流。异熟。增上。士用果。除离系者。此
唯无漏故。无漏有四者。谓通达修习位中。所修诸
行。感果亦四。谓等流。增上。士用。离系果。除异熟者。
唯有漏故。而有处下通妨。谓有处言有漏无漏。皆
具五果者。或依互相资说。或漏无漏二位合说。
合响 或二合说者。安慧云。谓能永断自所对治。
是诸波罗蜜多离系果。于现法中。由此施等。摄受
自他。是士用果。于当来世后后增胜。展转生起。是
等流果。大菩萨是增上果。感大财富。往生善趣。无
怨无坏。多诸喜乐。有情中尊。身无损害。广大宗族。
随其次第。是施等波罗蜜多异熟果。
△十三学相摄门初标。】
「十与三学互相摄者。」
【△次释初释三学初戒学。】
「戒学有三一律仪戒甚深广大如馀处说。」
【合响 此即摄论中四种殊胜。论曰。差别殊胜者。
谓菩萨戒有三品。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
有情戒。此中律仪戒。应知二戒建立义故。摄善法
戒。应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义故。饶益有情戒。应
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义故。无性摄论第七卷释
云。差别殊胜。谓诸菩萨具三种戒。即律仪等。声闻
乘等。唯有一种律仪尸罗。是故菩萨。望彼殊胜。律
仪戒者。谓正受远离一切品类恶不善法。摄善法
戒者。谓正修习力无畏等一切佛法。饶益有情戒
者。谓不顾自乐。随所堪能。令入三乘。舍生死苦。證
重。名无堪任。其义亦尔。一解。粗重即是种子。一解。
粗重谓无堪任性。后地地中。所断粗重。皆有此二
义也。
合响 集论云。若善品所摄。有堪任性。及无记品
所摄。染法品所摄。皆名种子。若染污品所摄。及无
记品所摄。名为粗重。无堪任故。若染污品所摄。唯
名随眠。瑜伽第二卷云。又于诸自体中。所有种子。
若烦恼品所摄。名为粗重。亦名随眠。若异熟品所
摄。及馀无记品所摄。唯名粗重。不名随眠。若信等
善法品所摄种子。不名粗重。亦非随眠。何以故。由
此法生持。所依自体。唯有堪能。非不堪能。
△三料简初简异二乘所断。】
「虽初地所摄实通二障不断随眠故此不说。」
【音义 谓初地中见道所断之惑。实通二障。其意
唯取所知为正。何者。经说十地。断十障品。即是无
明。意显是有覆性。不言烦恼染污性故。何以不言。
二乘亦能断故。是与二乘共故。非此菩萨断障中
说。略而不取。又十无明非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
断说。非谓见道所断。亦名不染污。以初地住出二
心。即属修道故。问此修习位。亦伏烦恼。及彼粗重。
云何不说。释意云。非正意者。地上菩萨。直趣菩提。
本意唯在断所知故。烦恼随眠。金刚喻定方断此
故。由此二义。故略不言。此中粗重。谓现起粗重。意
指无堪任性而言。
△次简初地亦断俱生。】
「理实初地修道位中将成佛时方顿断故。」
【音义 问曰。既十无明。依十地中修所断说。是则
初地亦有断俱生一分义。何前但云初地断分别
起异生性耶。故释云理实等。后九准知者。良以地
地。皆有三心(初地三心。入心当见道位。住心出心属修道位。异生性障。见道初心巳断。
住出二心。既属修道。理实亦断俱生一分。今且依最初断者。说断异生性障耳)。初心即入
心。中心即住心。后心即出心。进断次地中惑。初地
既尔。馀九皆然。故云准此应知。住满地下。出初地
断俱生之所以。住即住心。满心即出心也。所应断
障。即俱生所知一分。三时道者。即入住出也。意明
初地住满心中。若不进断所应断障。则初中后三
道。应无差别。既分差别。故知亦断俱生一分障耳。
故说下引證。得现观巳者。六现观中。四五两观。见
道巳明。故云得巳。
补遗 理应进断所应断障者。观其文意。通指十
地满心中。皆应尔也。故今初地满心。自应进断俱
生所知一分。此正释明初地修道位中。理实亦断
俱生所知一分之意。
△二邪行障初正释。】
「二邪行障谓所知障入二地时便能永断。」
【合响 摄论云。谓于诸有身等邪行障。由前地生
大欢喜故。有误犯三业。名为邪行。清凉钞云。身等
三业。有十恶行。名邪行障。谓所知下出体。所知拣
若依璎珞。开此胜进。为无垢地。即是等觉。然等觉
照寂。妙觉寂照。又贤圣觉观品中。说六种性。及六
贤六忍等。瑜伽具有二义。七十八引深密经。说十
一地。第十法云。十一说名佛地。唯有二十二愚。得
佛地时。更不别说等觉断證。论复有文。亦立
等觉。又菩萨地云。此菩萨虽巳修行功德海满。由
未能舍三种法故。不名妙觉。一由未舍劣无漏法。
二由未舍白净无记法。三由未舍有漏善法。至妙
觉位。方舍此三。如后第十卷中明。钞云。论复有下。
即第五十论。明百四十不共佛法。约因果位。辩差
别中云。若时菩萨坐道场。住最后身。于菩萨道菩
提资粮。极善圆满。尔时无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
得一刹那。名无障碍智三摩地。是其菩萨学道所
摄金刚喻定。彼疏云。此明因满。菩萨位中。最后位
也。此位亦名等觉菩萨。谓从此无间。第二刹那。顿
得其馀不共佛法。谓如来十力为初。一切种妙智
为后。皆极清净。悉得无上。彼疏云。此障得果。释曰。
准此论文。于十地后。金刚喻定一刹那中。名为等
觉第二刹那妙觉也。】
成唯识音响补遗卷第九
音释
瓶
。
拨
。
练磨
。
鬘
(莫官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