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宗镜云。谓彼论说羞耻过恶为二相者。是通相
耳。从通假说为体。实是崇拒等。是彼别相。
△次正简通别初难破外宗执通为别。】
「若执羞耻为二别相复违论说十遍善心。」
【音义 谓若执羞耻过恶。为二别相。则此二法。皆
用羞耻为体。应惭与愧。体无差别。由斯二法。应不
俱生。复举例云。非受想等。有此义故。应知。受想等
五。各别有体。遍一切法。起则俱起。无有前后不相
应义。以例惭愧。俱遍善心。非不相应。故不应执通
相。而为别体。若待下。外救云。羞耻过恶。虽是通相。
然惭待自法。愧待世间。今依自法世间。自他力异。
可立二别。故牒破云。有待而成。体应非实。与教相
违。复恐救云。体虽实有。但各别起。故破云。复违论
说。以论云。十一善法。唯除轻安。馀十俱遍一切善
心。故非别起。
△次反难内宗别相同通初难别相同通初
难。】
「崇重轻拒若二别相二失既同何乃偏责。」
【音义 难意云。论家既云。崇重轻拒是彼二别相
者。然则崇重。是观善境。轻拒是观恶境。所缘善恶
境既有殊。则此二法。应不俱生。不俱别起二失。既
同何乃偏执别起为非。
△次释。】
「谁言二法所缘有异但遍善心所缘无别。」

【音义 此师简意谓。无痴即慧为性。无别有体。何
者。以集论说。此无痴报。教證智决择而为体故。报
等三智。如次即是生得闻思修三慧故(有云生得言报。教之
一字释二慧。谓闻教而思。證谓修證。即修慧)。此虽下。谓有难曰。此若即
慧。别境已有。如何重说。释云。此虽即慧。为显善品
有胜功能。无痴唯善。慧通善染。如烦恼见。虽是慧
摄。以唯染故。别开为二。此亦应尔。
△次师非慧初正明有体。】
「有义无痴非即是慧无瞋痴摄非根摄故。」
【音义 无痴非慧。别有自性。正对愚痴。例如无贪
无瞋善根摄故。各别有体。此亦应然。瑜伽论说。诸
佛大悲。无瞋痴摄。不言悲是慧根摄故。无痴能摄
大悲。岂即是慧。文见五十七卷中。
△三斥前解非。】
「若彼无痴以慧为性三世俗有馀皆是实。」
【音义 谓若无痴即慧。是则无痴无体。大悲应如
十力四无畏等。亦是慧等根摄。非无瞋痴之所摄
故。又若无痴无体。应非实物。便违论说。十一善法。
唯不害行舍不放逸三。是世俗。馀八皆是实有。
△三通前引论。】
「然集论说慧为体者表信自体理必应尔。」
【音义 举彼因果等者。谓闻思所生慧。即无痴因。
修所生慧。即无痴果。然集论言。慧为体者。是举彼
三慧。即无痴因果。显此无痴明解之自性耳。如以

證成。定地谓色无色界三昧心中。不定谓欲界散
心位。
△次别简轻安初师。】
「有义定加行亦得定地名信等十一通一切地。」
【音义 此释意。谓决择分说定地增轻安者。不必
根本。定前加行。亦得定地之名。何者。彼亦微有调
畅义故。由斯欲界。亦有轻安。若不尔者。便违论说。
△次师。】
「有义轻安唯在定有通有寻伺等三地皆有故。」
【音义 初正释轻安。唯定地有。不通欲界。说一切
下。次通论意。谓彼本地分言。信等十一通一切地
者。彼说有寻伺等三地皆有。非九地之一切地也。
有寻有伺地。即欲界及与初禅梵众梵辅二天。无
寻唯伺地。即大梵天。二禅巳上乃至有顶。皆名无
寻无伺地。
合响 瑜伽第四卷云。此中欲界及色界初静虑。
除静虑中间。若定若生。名有寻有伺地。即静虑中
间。若定若生。名无寻唯伺地。随一有情。由修此故。
得为大梵。从第二静虑。馀有色界。及无色界。全名
无寻无伺地。
△三诸识相应门。】
「此十一种前巳具说成所作智俱必有轻安故。」
【音义 此十一善。未转依位。七八俱无。巳转依位。
二识皆有。第六意识。定位皆具(定位皆具者。有漏定善。无漏定善。皆

具十一。有漏散善。无轻安)。非定位中。唯阙轻安。五识俱者。释有
二师。有义唯十。有义皆具。后义为当。
△四诸受相应门。】
「此善十一何受相应有逼迫受无调畅故。」
【音义 十善五受。相应轻安。唯除忧苦二受。
△五别境相应门。】
「此与别境皆得相应信等欲等不相违故。」
【△六三性相摄门。】
「十一唯善。」
【△七三界系属门。】
「轻安非欲馀通三界。」
【△八学等相摄门。】
「皆学等三。」
【音义 此十一善。于学无学非二。此三位中。皆具
有故。
补遗 皆有学所摄者。谓初二三果。及菩萨十地
中之十一善也。皆无学所摄者。谓四果支佛如来
之十一法也。皆非学非无学所摄者。谓一切凡夫
之十一法也。
△九三断相摄门。】
「非见所断瑜伽论说信等六根唯修所断非见所断。」
【音义 非见所断者。意明通修所断。及非所断摄。
瑜伽下。引證修断。六根谓信进念定慧。及未知当
知根。信则如名。进则精勤。此二既尔。馀九亦然。故

「云何为贪于有有具谓由爱力取蕴生故。」
【音义 先正释体用。有有具者。义见善位。谓由下。
转释生苦。谓由贪爱之力。后五取蕴。复得生故。
合响 集论第一卷云。何故名取蕴。以取合故。名
为取蕴。何等为取。谓诸蕴中所有欲贪。何故欲贪
说名为取。谓于未来现在诸蕴。能引不舍故。希求
未来。染著现在。欲贪名取。大钞第十八卷。引瑜
伽云。贪有五种。一于内身欲欲欲贪。二于外身淫
欲淫贪。三境欲境贪。四色欲色贪。五萨迦耶欲萨
迦耶贪。释曰。慈恩解。初贪有二。一云。于自内身。初
起欲界微少之欲。故名欲欲。次起重贪。故名欲贪。
二云。内身是自所欲之法。所以言于内身欲。于内
身欲上起欲故。即能欲心。此名欲贪。则初一欲字
是所欲。第二是能欲。第三欲字是结名。
△二释瞋。】
「云何为瞋于苦苦具起诸恶业不善性故。」
【音义 先正释体用。苦苦具。释义如前。谓瞋下。转
解上句。身心热恼。释不安隐性。起诸恶业。释恶行
所依。此唯是恶。不通有覆无记。故云不善性。
△三释痴。】
「云何为痴于诸理事能招后生杂染法故。」
【音义 清凉云。独头无明。多迷谛理。相应无明。亦
迷事相。谓于谛等生犹豫故。一切杂染者。要而言
之。不出有三。所谓烦恼业生也。谓由下转解。谓由

类。三我劣慢类。四有胜我慢类。五有等我慢类。六
有劣我慢类。七无胜我慢类。八无等我慢类。九无
劣我慢类。次释曰。此九种类。从前七慢中三种中
生。从三者。一慢。二过慢。三卑慢。此中初三慢类。依
止见起。如次即是过慢慢卑慢也。次三慢类。初二
即慢。后一即过慢也。后三慢类。亦如次即慢过慢
卑慢也。广如彼说。三品我德处生者。谓依六事而
生慢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胜有情。即是三品。
四内取蕴。五巳得未得颠倒。六妄谓功德颠倒。七
中慢者。依劣等二品有情事生。过慢者。依等胜二
品有情事生。慢过慢卑慢者。此二依胜品有情事
生。邪及增上二慢。依颠倒起。即德处生。我慢者。妄
计取蕴。为我我所。即我处生也。一切下。次明断摄。
依见起者。名见所断。缘事生者。名修所断。圣位下。
释成修断。谓圣位中。俱生我慢。既得现行。例馀六
种。并及慢类。起亦无失。
△五释疑初正释体用。】
「云何为疑于诸谛理谓犹豫者善不生故。」
【音义 谓于诸谛理。为有为无。犹豫不决。而为自
性能障不疑及诸善品。而为业用。云何障善。谓犹
豫者。善不生故。
△次别简体性初师以慧为体。】
「有义此疑以慧为体末底般若义无异故。」
【音义 此师释意。谓疑以染慧为体。无别有性。犹

言缘聚身起见。名为身见。萨婆多云。萨是有义。迦
耶等如前。虽是聚身。而是实有。身者即是自体异
名。应言自体见。大乘法师解云。僧吃烂底萨。便成
移转。以心上所变之法。故言移转。身见依五蕴起
此我见。此为依故。诸见得生。故言见趣所依为业。
趣者况也。或所归处。二十句者。对法第一云。谓如
计色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一蕴有四。五
蕴合有二十句。五为我见。馀皆我所。谓相应我所
。随逐我所。不离我所。故有十五
我所。此即分别行缘蕴。不分别所起处。若历三世。
便有六十。加身即我。为六十一。我复异身。为六十
二。又计常无常等。为六十二。如十藏品。论云六十
五者。婆沙论云。谓如以色为我。于馀四蕴。各三我
所。谓是我璎珞。我僮仆。我器。即有十二。色为一我。
即总有十三。五蕴总有六十我所见。有五我见。为
六十五。此即分别行缘蕴。亦分别所起处。此等皆
是分别我见。
△二边见。】
「二边执见谓即于彼七断灭论等分别起摄。」
【音义 谓即于彼萨迦耶见所执之我。心执增益。
计我断常。即是边见。能障中道出离解脱之行。令
堕偏僻系缚为业。此通俱生分别二摄。此见下。明
差别。
合响 华严钞云。论中约迷前际后际为次。今依

其理极成。
△次通妨。】
「而有处言贪瞋慢等边见必依身见起故。」
【音义 或依别缘者。谓约唯缘自地。故说贪等不
缘上地。不见世间执他地法。为我我所。故说身见
不缘上地。又边执见。依身见起。不见世间执他地
我。而起断常。故说边见不缘上地。作此释者。皆依
粗相。一往而说。理实贪等得缘上地。义见前文。
△次上惑缘下初正释。】
「上地烦恼亦缘下地疑后三见如理应思。」
【音义 初句总标。上惑缘下。说生下引證。慢缘下
地。总缘下释。身边贪三。得缘下地。总缘诸行等者。
前约欲界。此言上界。谓有外道生上界者。总缘诸
行。执为我及我所。而起断常。深生染著。是故此三
亦得缘下。疑后下。例馀四种。不言瞋痴者。上界不
行瞋故。痴遍染故。
△次通妨。】
「而说上惑不缘下者彼亦多分或别缘说。」
【△八学等相摄门。】
「此十烦恼学等何摄非学无学彼唯善故。」
【音义 先徵。次释。非学位摄。亦非无学位摄。何者。
彼二位中。唯善俱故。唯是非二所摄。以十唯染故。
△九三断相摄门初徵。】
「此十烦恼何所断耶。」

【音义 谓前云。二唯迷苦者。即是身边二见。此二
唯果处起。苦是世间果报五蕴。二见唯迷此果起
故。云何知之。别空非我属苦谛故。谓真见道位中。
别修空观。及无我观。对治身见。及边执见。此二观
者。唯观苦谛境故。
△次八通迷四初明十总迷苦。】
「谓疑三见亲迷苦理不共无明亲迷谛理。」
【音义 此释苦谛。合兼身边。故有十也。文中先明
亲迷有四。谓疑与身见边见邪见。准瑜伽第五十
八卷中释云。云何迷苦有十随眠。略五取蕴。总名
为苦。愚夫于此五取蕴中。起二十句萨迦耶见。五
句见我。馀见我所。是名迷苦萨迦耶见。即用如是
萨迦耶。以为依止。于五取蕴。见我断常。故边执见
亦迷于苦。又诸邪见。谓无施等。乃至妙行恶行业
果。及与异熟等。如是名为迷苦邪见。若有外道。于
此诸见。不定信受。亦不一向。诽谤如来所立苦谛。
但于苦谛。心怀犹豫。此及所馀。于苦犹豫。是迷苦疑。
二取下。次明疏迷有五。谓见取。戒取。及贪恚慢。论
云。若有见取。妄取迷苦所有诸见。以为第一。谓能
清净解脱出离。如是名为迷苦见取。若有妄取随
顺此见。此见随法所受禁戒。以为第一。能得清净
解脱出离。此戒禁取。是迷苦谛。若于如是自所起
见。宝爱坚著。如此见贪。是迷苦贪。若于异分他所
起见。心怀违损。是迷苦恚。若恃此见。心生高举。是

迷灭谛戒禁取。所馀贪等。如前应知。如是八种烦
恼随眠。迷于灭谛。见灭所断。云何迷道有八随眠。
谓拨无世间真阿罗汉。乃至广说。此中所有诽谤
一切智为首。有为无漏。当知此见。是迷道谛所起
邪见。又诸外道谤道邪见。彼谓沙门乔答摩种。为
诸弟子。说出离道。实非出离。由此不能尽出离故。
佛所施设无我之见。及所受持禁戒随法。是恶邪
道。非正妙道。如是亦名迷道邪见。又彼外道作如
是计。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真行道。能尽能出一
切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见。若有见取。取彼邪见。
以为第一。能得清净解脱出离。如是名为迷道见
取。若于随顺彼见诸法所受禁戒。取为第一。能得
清净解脱出离。是名迷道戒禁取。所馀贪等。迷道
烦恼。如迷灭谛。道理应知。如是八种烦恼随眠。迷
于道谛。见道所断。然瞋下。重解瞋亦亲迷灭道。论
云。谓于灭谛。起怖畏心。起损害心。起恚恼心。如是
瞋恚。迷于灭谛。迷道准知。上来总别迷谛。若约总
迷而言。欲界四谛。有四十品。上二界。每谛除瞋。合
有七十二品。则二界都有一百十二品烦恼随眠。
若依别迷而言。欲界四谛。有三十四品(以集灭道三谛。不起
身边二见故)。上二界合有六十品。则三界共有九十四
品烦恼随眠。即经所谓八十八使见所断者。是也。
△三结。】
「迷谛亲疏粗相如是。」

「颂曰随烦恼谓忿放逸及失念散乱不正知。」
【△三末论释成初正释颂文初略释通名
初正释名。】
「论曰唯是烦恼分位差别等流性故名随烦恼。」
【合响 开蒙。问名。答随其烦恼分位差别。等流性
故。名随烦恼。问分位差别者。谓忿等十。及失念不
正知放逸。此十三法。是根
本家差别分位。问等流性者。答谓无惭。无愧。掉举。
惛沉。散乱。不信。懈怠。此之七法。虽别有体。是根本
家等流性故。问此七法。既别有体。何名等流。答根
本为因。此得生故。名为等流。
补遗 分位差别。指无自体者言。等流性。指有自
体者言。
△次分类别。】
「此二十种类别有三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合响 开蒙。问此随复有差别义否。答其类有三。
谓大中小。问谁为小等。答谓忿等前十。名为小随。
无惭无愧二为中随。掉等后八为大随。问约何名
小中大。答约其三义。无者名小。具一名中。三义名
大。问三义者何。答一自类俱起。二遍染二性。三遍
诸染心。问请总示法自类俱等。答忿等十法。各别
起故。自类不俱。阙初义。唯是不善。阙第二义。遍染
二性。染二性者。不善有覆。既阙有覆。故知不遍一
切染心。阙第三义。此之十法三义。皆无名小。问中

解。瞋一分摄。
△六释悭。】
「云何为悭耽著财法离贪无别悭相用故。」
【音义 先正释体用。谓悭下转解。贪一分摄。
△七释诳。】
「云何为诳为获利誉离二无别诳相用故。」
【音义 先正释体用。谓矫下转解。邪命事不出五
种。一诈现奇特。二自说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声
现仪。五为他说法。此五为利。皆称邪命。此即下明
分位。贪痴一分为体者。为获利誉故。昧于谛理。矫
有德故。
△八释谄。】
「云何为谄为罔他故离二无别谄相用故。」
【音义 先正释体用。谓谄下转解。此亦下明分位。
贪痴分摄。
△九释害。】
「云何为害于诸有情瞋害别相准善应说。」
【音义 体用分位。义并如文。瞋害别相准善应说
者。瞋断物命。害损恼他。瞋障大慈。害障大悲。瞋是
全体。害是少分。瞋是自体。害是他体。是二别相。
△十释憍。】
「云何为憍于自盛事离贪无别憍相应故。」
【音义 于自盛事者。瑜伽论说。憍有七种。一无病。
二少年。三长寿。四族姓。五色力。六富贵。七多闻。醉

补遗 取舍差别。如上应知者。如上说五遍六遍
不同。
△五诸受相应门初依实义释。】
「由斯中大五受相应如烦恼说实义如是。」
【音义 由斯者。承上第六前五中大俱义显此二
随五受容俱小十俱受有二解。初解谓。忿等七。唯
喜忧舍三受相应谄诳憍三四俱除苦。次解谓。忿
等七四俱除乐谄诳憍三五受俱起。此受俱下。举
前例释。由前云。贪瞋痴三。俱生分别。一切容与五
受相应。此忿等七。即前瞋等分位故。亦应与苦俱。
是知二十。多通五受(据文云中。大五受相应谄诳憍五受俱起忿等七四俱除
苦。是则二十中。十三烦恼。五受相应故。注云多通者多分通五受也)故复例前以显
初家释义。犹未尽也。
△次随粗相释。】
「若随粗相忿恨恼嫉中大随粗亦如实义。」
【音义 谓忿等五小忧舍二受。俱覆悭二小。喜舍
二受。俱谄诳憍三乐喜舍俱中大。俱受如前实义。
得与五受相应。
△六别境相应门。】
「如是二十与别境五故乱与定相应无失。」
【音义 先总明二十。与别境五。皆容俱起。忿等欲
等不相违故。染念下。从难别。释染念谓失念。染慧
谓不正知。且有问曰。忿等二十。既皆容与别境五
俱。然二十中。有失念不正知。此二亦念慧一分摄。

岂有念慧。复与念慧俱耶。释曰。此二痴分摄者。得
与念慧俱故。复有问曰。念缘曾习。忿缘现前。宁得
亦俱故。释曰。念亦缘现等。类境者。谓有现境。类似
曾习境故。复又问曰。定乱相违。何容俱起故。释云
染定等。
△七根本相应门。】
「中二大八十烦恼俱行相无违贪痴分故。」
【音义 中二大八十。烦恼俱小十定非见疑。俱起
此十粗动。彼见疑二种。审且细故。忿恨恼嫉。害此
五容慢痴俱。是瞋分故。所蔑所憎境可同故。痴遍
染故。非贪恚并者。爱憎二境。必不同故。瞋更不与
瞋俱起故。悭与痴慢容俱起者。是贪分故。痴遍染
故。所染所恃境可同故非贪瞋。并者贪非贪俱爱
憎境别故。憍唯痴俱非贪恚慢。是贪分故。非贪瞋。
并与慢解别故。不与慢俱言解别者。谓憍于自盛
事。染著醉傲为性。慢恃巳于他高举为性。是知憍
唯在自慢。对他说。故云。解别覆诳谄三贪痴慢。俱
是贪痴分故。意谓。此三贪分摄者。不与痴违。痴分
摄者。不与贪慢违耳。
△八三性相摄门。】
「小七中二唯不善摄小三大八亦通无记。」
【音义 忿等七。小及中随二。唯不善性。谄诳憍三。
与八大随。解通二性(谄诳憍。若与中二俱名为恶若未至于不顾自他。犹名有
覆无记。大八若与十不善中随一俱起。则名为恶若与其馀任运烦恼相应。亦但名有覆无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