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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九
天亲菩萨造颂
护法等菩萨造论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明西蜀沙门 明昱 俗诠
【科从七卷中答外问分五。一假说我法。二种种分
别。三生死相续。四经说三性。八卷竟。此五法无自
性分三。一牒义标问。】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
【若有三性者。牒大乘不离唯识。立三种性正义。如
何下。是难词。
△一牒义标问竟。下二举前八句颂
总答。以后四句颂。属显性唯识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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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曰即依此三性常如其性故即唯实性。」
【前四句。正答问意。谓佛说无自性者。即依此遍计
等三性。立彼三种无性。故佛世尊。密意说彼一切
诸法。皆无自性。言密意者。但是言陈。未申意许。中
四句。释立三无性义。谓依遍计所执性。立相无自
性性。由彼体相。毕竟非有。如虚空华。绳上蛇故。次
依依他起性。立生无自性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
无如妄执。自然性故。后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自
性性。谓即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又
言由远离前者。是离依他起。远离所执我法者。是
离遍计执。言性者。显是圆成。故下文云。非性全无
后四句。颂唯识性。故基法师。分为显性唯识分。
△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四。一总释颂意。】
「论曰即依此前所说三性于有及无总说无性。」
【总释前入句颂。谓即相生胜义无性者。释总立彼
三无性义。相即虚妄遍计之相。立相无性。生即依
他从缘生故。立生无性。胜义即圆成。二空所显故。
立胜义无性。以佛密意说立彼三种皆无自性。非
性全无者谓依他是如幻有。圆成是胜义有。此二
性。非谓全无但遍计是愚夫妄执决定非有。为破
彼故。总说为无。说密意下。释上非性全无。以显密
意。是非了义。于有及无。总说无性者。依圆是有。遍
计是无。
△一总释颂意竟。下二问答别明。】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而滥第二故此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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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以明立三无性义也。立相无性。是显了说。故
云。毕竟非有。立生无性。是密意说。故云。非性全无。
立胜义无性。亦密意说。故亦云。非性全无。问。太虚
喻圆成众色喻依他。喻中众色无性。所显太虚。法
上应说依他无性。显圆成实。何言胜义无性耶。答
云。虽依他起。非是胜义。亦得说为依他无性。以显
胜义。而滥第二。故此不说依他无性唯说胜义无
性。以第二依他。自无性故。
△二问答别明竟。下三
别释前科。通上第二依教广成分下。前二十四颂
名辩相唯识分竟。二十五一颂。名显性唯识分。即
此别释前科义也。】
「此性即是诸法胜义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
【言此性者。是牒颂中上文云。后由远离前。所执我
法性之性字。以显唯识性义。故云。是一切法胜义
谛故。然胜义下。释胜义别分四种。言胜义者。简于
世俗。今先明世俗亦有四种。一世问世俗。亦名假
名无实谛。谓瓶盆军林等。但有假名。而无实体。二
道理世俗。亦名随事差别谛。谓蕴处界等。随彼彼
事。立蕴等法。三證得世俗。亦名方便安立谛。谓预
流等。于苦集等由證得理而安立故。四安立世俗。
亦名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理依彼空门。说为真
性。由彼真性。内證智境。不可言说。名二空理。但假
说故。胜义四者。一世间胜义。宗镜云。体用显现谛。
谓蕴处界等。有实体用。过初世俗。说名胜义。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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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说名蕴等。故名显现。二道理胜义。宗镜云。因
果差别谛。谓苦集等。智断證修。因果别故。三證得
胜义。宗镜云。依门显实谛。谓二空理。过俗證得。故
名胜义。依空能證。以显于实。故名依门。四胜义胜
义。宗镜云。废诠谈旨谛。谓一实真如。体妙离言。巳
名胜义。又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说为
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后三俗。亦名为真。至理
冲玄。弥验于此。此中下。结显胜义。不依前三。故说
真如。即诸法性。】
「真谓真实显非虚妄为简世俗故说实性。」
【真谓下。释上真如二字。即是胜义真实名故。亦言
下。复释颂中亦字。为显胜义。不但名真如。亦有法
界实际等名。如馀论中广释。此性下。释成实性。即
唯识性故。于前后二种义中。简别虚妄。及世俗有。
△三别释前科竟。下四结非了义。】
「三颂总显诸契经中总拨诸法都无自性。」
【结警无犯。以防空见耳。谓前二颂。虽言密意。尚未
极成。以后一颂。明唯识性。即诸法体。知无性言。诚
非了义。
△四结非了义竟。通上二显性唯识分竟。
下三行位唯识分分二。一问答总明。】
「如是所成唯识相性方能渐次悟入唯识。」
【如是所成唯识相性者。结前所明三种能变。及见
相等。种种所变。是唯识相。诸法胜义。及真如等。是
唯识性。谁于下。正是问词。谓何等人。于几位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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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悟入。唯识相性。谓具下。论主如次。答上三种问
意何谓下。外人复问。答中一本性住种性之性。当
作姓。性者体也。姓者类也。若本有体性。安住菩萨
种类姓故。若本无体性。闻大乘法。熏成大乘种类
姓故。问。何等人。名为具本性住种姓人。答。外凡人
是。何名外凡。曰。虽具此性。未发坚固大菩提心。名
外凡位。问。何等人名为具习所成种姓人。答。内凡
人是。何名内凡。曰。此性定在发心巳后。约初入劫。
名内凡位。云何入劫。谓发心后。修十千劫。方八十
信。言入劫者。乃三僧祇之初首。名为入劫。问。具此
二性。当几类人。答。定性菩萨。二乘回心。问。二乘五
果。回心向大。及顿悟人。至初入劫。修习劫数。同别
多少。答。下从初果。上至五果。回心向大。至入劫位。
乃经八万。六万。四万。二万。十千劫。至资粮初。顿悟
发心。亦十千劫。至资粮初。问。何故初果劫多。五果
劫少。答。烦恼有无。修證多少故。今云本性住种性
者。是诸有情性分自有成佛种子。故云法尔所得
无漏法因。习所成者。谓诸有情。闻大乘法。熏习成
故。要具下。结答问意。】
「何谓悟入唯识五位谓住无上正等菩提。」
【何谓下。问所入位。何名为五。一资粮下。释五位名
义。此位菩萨。巳具二种种姓。发大菩提心勤修六
种殊胜妙行。名资粮位。真见道后。断尽烦恼种子。
證解脱果。名解脱道。此中虽非真见道。及断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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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修大乘资粮时。意在取果。故名顺解脱分。以近
见道。伏除二取。故名加行。真见道后。决择所知障
种。名决择分。此中虽非真见道。而加行时。亦能决
择分别二障。故名顺决择分。得真见道。能所平等。
善达法界故名通达。以无分别智。断所知障种。转
唯识性。故名修习。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
故名究竟。】
「云何渐次悟入唯识复令悟入唯识相性。」
【问答以明悟入唯识渐次。谓诸菩萨。于资粮位。能
深信解唯识相性。非染非净。于加行位。能渐伏除
唯识相性上能取所取。在通达位。如实通达唯识
相性。体即真如。修习位中。如前所见唯识相性之
理。数数修习。至究竟位。唯识相性。出障圆明。复化
有情。悟入唯识相性。
△一问答总明竟。下二依位
别释分五。一资粮位分三。一牒科标问。】
「初资粮位其相云何。」
【瑜伽云。云何菩提资粮。略有二种。一者福德。二者
智慧。略说福即三波罗密多。谓施戒忍。智即一波。
罗密多。谓般若。精进静虑。各通福智。杂集云。何等
资粮道。谓诸异生。所有尸罗。守护根门。饮食知量。
初夜后夜常不睡眠。勤修正观。正知而住。
△一牒
料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乃至未起识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
【前二句。颂资粮位分际。谓从初发心。乃至未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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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时。名资粮位。后二句。颂此位中功行。谓此位中。
虽欲求證唯识性。而无伏灭二取功能。言二取者
谓名言取。我执取。即是所知烦恼二障。
△二举颂
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三。一释前二句。】
「论曰从发深固大菩提心多住外门修菩萨行。」
【论曰下。释资粮位分际。顺决择者。加行位也。谓彼
发心到加行边。是资粮位。为趣下。释立解脱名。正
等菩提者。究竟位中极果也。胜资粮者。六度所摄
福智二事也。为求此果。修习资粮。益自身故。为有
情故。勤求解脱者。菩萨发心。不同二乘。乐独善寂。
取證涅槃。今此菩萨。依解脱果。伏断烦恼。入我空
观。巳发大心。度有情故。解脱果者。涅槃果也。烦恼
解脱而證得故。此位菩萨虽未證得。亦依彼修。故
名为顺。此位下。释功行。摄论云。能悟入中。大乘多
闻熏习相续。此乃因力也。巳得奉事无量诸佛出
现于世。即善友力。巳得一向决定胜解。非诸恶友
所能动摇。名作意力。谓由三力巳。善能积集。诸善
根等。名资粮力。又菩提心为因。菩萨为友。勤求佛
果为作意。六度为资粮。言能取者。即能缘之心也。
所取者。即所缘之境也。能取有二。一名言取。即所
知障。二我执取。即烦恼障。随眠。即二障种子。外门。
即散心外行。未能得定。故论云。此位菩萨。依四胜
力。于唯识义。虽深信解。由未了达能所取空。多住
外门。修有漏行。故于二取种子。未有伏灭定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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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使彼不起现行耳。
△一释前二句竟。下二释
后二句。】
「故于二取所引随眠即是所知烦恼障种。」
【故于下。牒前二句中义。犹未下。发起解第三句义。
此二下。释颂中二取随眠。是所知烦恼障种。此二
取言。显二取取者。谓名言取。我执取。为能取。见分
相分为所取。故云。执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下。释
随眠。或随增过者。随有种子。增长现行过失故。】
「烦恼障者谓执遍计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释烦恼障。即是所执实我。云何百二十八根本烦
恼。颂曰根本烦恼贪等十。欲界四谛各具十。于上
二界各除瞋。七十二合百十二。谓贪等十烦恼。欲
界四谛各具十种共有四十。上二界除瞋。八谛各
九。有七十二。共前四十。为百一十二。此皆见道所
断。于迷谛时。是分别起。各别取数。若修道断者。是
俱生惑。于迷谛时。任运坚固。唯取三界总数颂云
修道再除疑三见。欲界总加六数算。上二除瞋各
有五。百二十八头头现。谓欲界中。除去疑及邪见
二取四数。唯有六数。上二界中。又各除瞋。一界唯
五。总合十六。共前见所断惑。有百二十八数。此是
见修所断根本烦恼。亦各有随惑。故云。及彼等。此
皆下。释名烦恼义。所知障。即是所执实法。清凉大
师云。若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辩出头数。与烦恼同。
烦恼障粗。有多品类。二乘所断。唯是不善有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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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以数来显。今所知障细。无多品类。唯菩萨断。亦
是异熟无记性摄。故不显数。又显法执无明。唯一
住地。名不染污。不同烦恼四住地摄。故不显数。言
慢等者。亦等随惑。言所知境者。即有为无为。言无
颠倒性者。即真如理。】
「此所知障决定不与有胜有劣断惑前后。」
【论与八识相应。唯第八识。体性微劣不与无明慧
心所俱。故所知障。决不相应。转法空智。与第八俱。
或少或多。如烦恼说者。第七所知。唯是俱生。根随
染惑。亦但十二。故名为少。第六所知。兼通分别。根
随烦恼。总二十六。故名为多。应知二障。皆是染所。
执我执法。义有别故。眼等五识。无分别故。虽有二
障。不起二执。法见疑等者。法即法执。见疑等者。即
七根本。并十小随。俱有分别。与五定不相应。馀由
意力皆容引起者。谓贪瞋痴。及中大随。五识虽具。
由同时意识所引生故。此障下。论通三性。以所知
障。与无明俱。非善性故。烦恼下。会通二障。体同用
别。前后断者。谓此二障。俱以慧为性。故曰体同。执
我执法。故曰用别。先断烦恼。后断所知。故有前后。】
「此于无覆无记性中伏二现行通有漏道。」
【会通四种无记。谓所知障。与六七俱。六七又依异
熟识起。名异熟生。故于四中。唯属异熟生无记。非
馀威仪工巧。变化。三无记。问。前说此障。覆所知境。
何名无覆无记性。答。名无覆者。望二乘说。唯断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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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不障彼智。若望菩萨。亦是有覆。障彼智故。若所
知下。问。谓所知障。有见疑等多种烦恼。经何说唯
无明住地。无明下。答。随增胜说。非无见疑等。如烦
恼下。例明。四住地者。谓见一切住地。欲爱住地。色
爱住地。有爱住地。如是下。会通见修及漏无漏。断
伏别义。二乘但断烦恼者。乐独善寂故。菩萨俱断
二种者。发大心故。伏二现行。通有漏者。烦恼地前
伏。所知七地伏。
△二释后二句竟。下三别释解行。】
「菩萨住此资粮位中后一唯智馀通二种。」
【谓我法执分别现行。有粗有细。资粮位中。唯伏粗
现。细及俱生。止观力微。未能伏灭。故颂云。犹未能
伏灭。后胜下。谓此位时长。虽分前解后修。总是解
行地摄。以摄大乘论。约三僧祇。唯立四位。前一僧
祗。名解行地。解摄资粮。行摄加行。故云后胜解力。
修诸胜行。以一解行。摄二位故。所修下。问修胜行。
以何为相。答中谓福与智是此行相。且依下。以六
度。分属福智。若论通相。六度皆通福智二种。若论
别相。前五通福。第六唯智。或复下。又以前三为福。
后一唯智。精进禅定。福智俱通。】
「复有二种谓利自他皆是此中所修胜行。」
【异前福智复明二种。谓自他行。亦有通别。如论自
释。四摄事者。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无量者。慈悲
喜舍。如是下。结成胜行。】
「此位二障虽未伏除坚固炽然修诸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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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标此位有三勇猛。文中别释。一闻下。谓闻菩提
卒难得證。心便退屈。于退屈时。引巳證者。练磨自
心。勇猛不退。偈云。十方世界诸有情。念念速證善
逝果。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二闻下。
谓六波罗蜜。甚难修故。心便退屈。于退屈时。省察
先巳得此殊胜意乐。能行施等。练磨自心。勇猛不
退。谓由得此殊胜意乐。施等波罗密多。任运而转。
颂云。汝昔恶道经多劫。无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
行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三闻下。谓佛转依难
可證故。心便退屈。于退屈时。引他粗浅微因小善。
况巳六度胜大妙因。练磨自心。勇猛不退。颂云。博
地一切诸凡夫。尚拟远證菩提果。汝巳勤苦经多
劫。不应退屈却沉沦。
△三别释解行竟。通上一资
粮位竟。下二加行位分三。一牒科标问。】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杂集云。何等加行道。谓巳积集资粮道者。所有顺
决择分善根。谓暖法。顶法。顺谛忍法。世第一法。云
何暖法。谓各别内證。于诸谛中。明得三摩地钵罗
若及彼相应等法。云何顶法。谓各别内證。于诸谛
中。明增三摩地钵罗若。及彼相应等法。云何顺谛
忍法。谓各别内證。于诸谛中。一分巳入随顺三摩
地钵罗若及彼相应等法。云何世第一法。谓各别
内證。于诸谛中。无间心三摩地钵罗若及彼相应
等法。
△一牒科标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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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曰现前立少物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前二句。颂此位中行相少物。即带相观心。若谓此
心是唯识性。故以后二句颂破之。
△二举颂总答
竟。下三解释颂意分四。一通释加行分二。一总释
名。】
「论曰菩萨先于初无数劫非前资粮无加行义。」
【菩萨下。结前资粮位中义。为入下。正释立名。既名
加行。而又名顺决择者。以真决择在见道后。即择
法智也。决简疑品。择简见品。疑则择而不决。以犹
豫故。见则决而不择。非正见故。若得正智。二义皆
具今此位中。虽非亲證真决择智。而能发起四寻
思智历观名义自性差别之境。亦是依彼决择智。
修。故名顺决择分。巳得一分决择义故。馀如文释。
△一总释名竟。下二别释义。】
「暖等四法依四寻思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初后建立者。寻思为初。故立暖顶。实智为后。故立
忍位。及世第一。摄论六卷云。依如先说为悟入。具
发起如实所作方便因相。说名寻思。了知假有实
无所得决定。行智方便果相。名如实智。四寻思者。
谓寻思名。寻思义。寻思自性寻思差别。四如实智
者。谓名等四法。依识现起。若离识时。不但非有所
现四法。能现本识。亦非有故。如此遍知。名如实智。
名义相异。故别寻求者。摄论云。此中名者。谓色受
等。亦摄名因。名果句等。寻思此名。唯意言性。义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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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者。如名身等所诠表。得蕴处界等。推求此惟。唯
假非实。二二相同。故合思察者。上二字。即名与义。
下二字。即自性差别。谓名与义。各有自性差别二
相。若知名之自性差别是非实有。则知义之自性
差别亦是假立。故云合思瑜伽云。于彼名义。或离
相观。或合相观。依止名义合相观故。通达二种自
性假立。差别假立。】
「依明得定发下寻思寻思位极故复名顶。」
【先释暖位。摄论云。明谓能照无有义智。所求果遂。
故名为得。此定创得无义智明。故得明得三摩地。
下寻思者。初获方便故。谓此下。释无所取。故云实
不可得。初获下。释明得名。师此下。释名暖位。摄论
云。譬如钻火。暖为前相。依明下。释成顶位。明相转
增。故名明增。重发方便。名上寻思。馀义俱如前释。】
「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此最胜故名世第一法。」
【先释忍位。印前顺后。名印顺定。初获智果。名下如
实智。于无所取。决定印持者。以此忍智。印前二位。
所取境空。无能取中。亦顺乐忍者。即以忍智。顺后
能取。识亦得空。既无下。释上二空义。印顺下。释立
印顺。及忍位名。依无下。释世第一位。由此见道。名
无间定。二空双印。名上如实智。此法最胜故名第
一。】
「如是暖顶依能取识世第一法双印空相。」
【总释四位。谓前二位。但观境空。不能印境。以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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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忍位有三。下忍印境。中忍顺识。上忍印识。三忍
印顺俱各别故。唯世第一。境识双印。忍各别者。有
三品故。下品名印忍。印所取无故。中品名乐顺。乐
无能取。顺修彼故。上忍名印顺。印能取无。顺观彼
故。故论云。印顺忍时。总立为忍。印顺俱定。名印顺
定。忍即智也。
△二别释义竟。通上一通释加行竟。
下二正释颂意。】
「皆带相故未能證实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皆带相故。未能證实者。结前四种加行。俱有所得。
故说下。正释颂意。犹于下。释第一句。心上变如。名
为少物。谓是下。释第二句。以彼下。释第三句。非实
下。释第四句。彼相灭巳方。实安住者。谓过此位。即
入见道实證真如。依如下。引證。前二句。总颂四种
加行。带相观心摄论云。定所行影。唯是内心。如经
云。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次二句。总颂暖顶二
位。观所取空。摄论云。谓审观察。如是似法似义。唯
我定心之所变现。次三句。别颂忍及世第一位。双
印能所。摄论云。谓先巳了所取是无。如所取性既
无。所有所取上能取之性。亦不得成。最后一句。即
上彼相灭巳。方实安住之义。此即见道證唯识故。
摄论云。谓从此后。證无二性所得真如。
△二正释
颂意竟。下三别释行相。】
「此加行位未遣相缚非如二乘唯观安立。」
【释此位中断障行相。未遣相缚者。以有观影故。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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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即分别惑种。唯伏除者。未得永断。故与见道相
违。于俱生下。释未伏灭。此位下。释此位中。学观行
相。大论云。谛有二种。一安立谛。谓四圣谛。二非安
立谛。谓真如。菩萨虽通用二种为所行境。而非安
立谛。是正所观。以未至通达位。如理作意思惟真
实。但见真如相。不见实真如。故非安立谛。名非观
真如。
△三别释行相竟。下四别释界地。】
「菩萨起此暖等善根未證唯识真胜义故。」
【释修加行。能入见道。暖等善根。四加行也。方便时
者。七方便也。七方便者。一五停心(谓多贪者。作不净观。多嗔者。作
慈悲观。多痴者。作十二因缘观著我者。作界分别观。寻思者。作息想观)。二别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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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集法智。集类智忍。集类智。灭法智忍。灭法智。灭
类智忍。灭类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
智。如是十六忍智是见道差别相。
△一牒科标问
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若时于所缘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前二句。谓菩萨得真见道时。于所缘境。及无分别
智。俱无所得。后二句。谓菩萨得住唯识真实性者。
远离能所二取相故。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
颂意分七。一总释颂意。】
「论曰若时菩萨于所缘境有所得心戏论现故。」
【若时下。释前二句。尔时下。释后二句。智与真如平
等平等者。以离能所故。故云能所取相。皆是戏论
有所得心。
△一总释颂意竟。下二执辩二分。】
「有义此智二分俱无故应许此定有见分。」
【初义谓无二分理未正故。次义谓有二分。义亦未
正。有二。不成唯识义也。带彼相下。破无相分。难以
色智名声智者。以无所缘。智无别故。若无见下。破
无见分。谓若无见分。应不能缘境。圣教宁说缘真
如智。智即见分。真如即境。若无见分。岂真如为境。
又名能缘。故应许有见分。】
「有义此智见有相无故应许此有见无相。」
【此义正理。许有见分。显唯识义。虽有下。释有见分。
虽无下。释无相分。以真如境。不离本智。故说挟带
真如相起。无外相分。如小乘正量部。立相分师。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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谤大乘论七百偈。破古大乘师所缘缘义云。汝若
言巳相是相分。将为所缘者。且如汝大乘宗无分
别智。缘真如时。不带起真如相分。
其真如望能缘智。见分应无所缘缘义。必若言本
智缘如。亦有相分者。即违汝自宗。一切经论。如何
会通。古大乘师。被此一难。当时绝救。奘大师救云。
我宗大乘。解带有二义。一者变带。二者挟带。若变
带者。即变带似质之巳相起。是相状之相。今根本
智缘如时。即无。若挟带者。即有。根本智亲挟带真
如体相而缘。更不变相分。故成所缘缘也。如自證
下。喻明上义。谓同体自證分。缘见分时。亲挟带见
分是亲所缘。喻根本智缘真如境。亦是挟带亲所
缘义。变而下。显非根本。故说如后得。应有分别故。
以疏所缘。必托本质分别变故。
△二执辩二分竟。
下三通结二名。】
「加行无间此智生时初照理故亦名见道。」
【释此位中立二种名。此智。即根本智。不离真如。既
得智生。即会真如。故名通达。真如即理。以初照理。
复名见道。
△三通结二名竟。下四广明见道。】
「然此见道略说有二由意乐力有堪能故。」
【总标二种。文中别释。无分别智。即根本智。非从外
得。故名根本。实證真理者。十真如中。分證一种也。
实断随眠者。永断分别种子也。虽多下。谓见道时。
虽说一心。而由四道。方能亲證。谓加行道。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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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于无间道。一刹那见。胜进道中。一刹那入。解脱
道中。一刹那證。故说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真如相
等。总说一心。初义下。说由相入真。故有渐次。粗浅。
即相见道。断我执。證人空。深细。即真见道。断法执。
證法空。次义下。说真不复相。一断永断。名真见道。
由意。乐力。有堪能故者。意乐。即愿乐也。此显欲證
即證。无渐次故。二义虽别。俱不违理。】
「二相见道此复有二以真见道不别缘故。」
【复开二种。文中别释。观非安立谛者。不缘四谛。唯
以三品心观察也。有情。即所遣人执。假缘智。即能
遣之心。人粗易断。故名软品。即下品也。诸法。即法
执。法细于人。故名中品。言遍遣者。总收前二为第
三心。故结云。前二名法智。各别缘故。以名法者。各
别数也。第三名类智。总合缘故。以名类者。是同类
义。法真下。释立相见道名。法者取法之义。清凉大
师云。仿学为义。问。真见道中。有相见二分。何以但
言法真见道之见分耶。答。真见道中。虽有二空自
證。而见分亲缘真如。所以法之。然见分中。有无间
解脱二道。随断二障。随證二空。各有二见分。无间
道中。断惑别故。人法二见分。各别法之。立前二心。
解脱道中。證理同故。人法二见分。总合法之。立第
三心。故云。别总建立。名相见道。初义未正。谓此三
心。是真见道。次义正理。谓三品别缘。是相见道。】
「二缘安立谛有十六心差别建立名相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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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总标缘安立谛。复开二种。文中别释。一者下。
标数。所取。即真如。能取。即正智。言法类者。法即现
法。各别义也。类即种类。即同现法种类性故。谓于
下。释成。苦法智忍者。忍是胜解。即智之因。谓于现
法。正智胜解。现观真如。能断烦恼。而未能證解脱
实智。故云谓观等。二十八种分别随眠者。欲界苦
谛具十烦恼。色无色界。除瞋各九。共二十八。苦法
智者。智即印持是忍之果。由前忍故。此智现前。智
现前故。观前真如。證前解脱。故云谓忍等。苦类智
忍者。类即同类。谓苦法智无间。即有无漏胜解慧
生。名苦类智忍。于法忍智。各别内證者。以此类忍。
證法忍。通后类智。證法智。故云言后圣法。皆是此
类。谓后圣法。依止前法。即后类智。类此忍故。显扬
论云。前为后后之所依止。故亦名类。四苦类智。同
前类忍。谓前第三智忍无间。即有第四无漏智生。
审定印可第三智忍。如于下。结成十六种心。八观
真如。即是八忍。八观正智。即是八智。忍能断惑。智
能證果。故有前后。又云。四法忍断惑。四法智證果。
四类忍。證法忍法智。四类智。證类忍。法真下。释立
相见道名。此亦取法真见道见分自證分。差别建
立相见道名。无间断惑。即前法忍法智。于真见分。
各别法之。解脱證理。即后类忍类智。于真自證分。
差别法之。】
「二者依观下上谛境分别随眠名相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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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上者。欲界为下。名现前界。色无色界为上。名
不现前界。俱以四谛为境。故云苦等。各有二心者。
谓下上界。诸四谛中。各有忍智二心。故成十六。瑜
伽五十五云。于一谛二种智生。谓忍可欲乐智。及
现观决定智。法真下。释立名。百一十二分别随眠
者。显扬十七云。谓欲界见苦谛等所断。各有十种。
色无色界见苦等断。各有九种。谓各除瞋。如是欲
界四十。色无色界各三十六。名为一百一十二烦
恼。】
「若依广布圣教道理由此九心名相见道。」
【此明他处。不言十六。唯言九种。亦依前义差别建
立。二十六种者。谓安立谛。前有十六。后有十六。故
名前后二番十六种也。谓法下。释立九种心。谓法
类品忍智者。法是现法。有忍有智。类是种类。亦有
忍智。故一谛中。有此四心。四四十六。今合说者。是
合法忍为类忍。又合法智为类智。于四谛中。各唯
一忍各唯一智。故说忍智。各有四观。即为八心。若
谓有观。必应有止。故说八止。总为一心。问。何故八
止。总说为一。答云。此见道中。观顺见义。故开为八。
止非见义。故合为一。共成九心。名相见道。】
「诸相见道依真假说二中初胜故颂偏说。」
【释二见道。立名次序。谓若立名。必先依真。而后假
说。世第一法无间而生者。谓真见道。从世第一法
无间现前。方生相见道名。此立名之次也。及断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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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非实如是真见道后。方得生者。谓加行位。巳有
相见道心。能伏分别现行。于见道位。根本智起。能
断分别随眠。此伏断之次也。谓相见道。于非安立
谛。三种心。能伏烦恼随眠。及安立谛十六种心。令
烦恼更不复起。此后刹那。名真见道。非如立名之
次。真见道后。方得生起相见道故。非安下。是难词。
谓若真见后。复起。相见是断随眠后。又伏随眠。故
云非安立后。又起安立。何以故。分别随眠。真巳断
故。前真下。释二种见道。于唯识性相。各别證义。颂
偏说者谓颂中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是真
见道无分别义。
△四广明见道竟。下五会通二智。】
「前真见道根本智摄不执著故说离二取。」
【释二见道二智摄义。复申问答。以明二分有无。答
中二义俱偏。一虽有见无相分故。】
「有义此智二分俱有由斯后智二分俱有。」
【正义谓后得智。必有二分。说此思惟。是有见分。似
真如相。有相分故。不见真实真如性者。明后得智。
不亲缘如。又说下。此智分别。说有见分。自共相等。
證有相分。又说此智下。复引经證。难破前执无相
分义。身土名似色。说法名似声。转色蕴下。牒计难
破。若谓转色蕴依。不应现身土等色。转四蕴依。应
无受等心。四蕴者。受想行识也。佛果位中。若无受
等。应如木石。何名圣者。又若下。破识无定所缘也。
变似境者。变色似色境。变声似声境。若不变似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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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色离色境体。声离声境体。故云。离自体法。应非
所缘。法若离体。缘色等时。应缘声等。又缘下。破无
生识之缘也。以法无体。不能生故。由斯理趣。后得
智品。二分俱有。
△五会通二智竟。下六摄六现观。】
「此二见道与六现观谓尽智等究竟位智。」
【问答明摄六种现观。瑜伽云。决定义。是现观义。思
现观者。乃是最上喜受相应思所成慧。名思现观。
上品喜受。即初地中受也。诸法。即色心等。共相。即
无常等。谓此思慧。于加行位。引生暖等。此慧观察
力用最猛。立现观名。问。暖等四法。何非现观。答。暖
等不能等。信现观者。信非是观。令观不退。故立此
名。无漏戒者。即道共戒。破戒垢染。故必除之。戒亦
非观。以戒能令观体增明。立此名故。现观智。即缘
非安立谛三品心也。谛现观。即安立谛苦等智也。
瑜伽云。即由此心势力。故于苦等安立谛中。有第
二现观位。清净无碍苦等智生。当知依此智故。苦
集灭道智得成立。即前三心。并止观品。能證见断
烦恼寂灭。能得永灭一切烦恼。及所依事。出世间
道。是名现观智谛现观。现观。即第四现观也。第四
现观边智。名谛现观者。方是第五现观名。瑜伽云。
谓此现观后。所得之智。名现观边智。又云从前现
观起巳。于下上诸谛中。二二智生。是名现观边智
谛现观。究竟现观者。佛果位中智也。尽智等者。烦
恼所知二障永尽。故云究竟位智。瑜伽云。谓由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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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修所断故。所有尽智无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
通世出世。于现法中。一切烦恼。永断决定。于当来
世。一切依事。永断决定。名究竟现观。上释六种现
观竟。下与二见道相摄。】
「此真见道摄彼第四而非性故不相摄。」
【第四观中。有根本智。有后得智。此真见道。唯通根
本故云少分。第五观中。世出世智。此相见道。唯世
间智。及第四观中。后得智。亦云少分。第二信观。第
三戒观。虽与此二见道俱起。但助不退。及观增明。
而实非是现观自性。故不相摄。论中不言第一第
六。俟更参考。
△六摄六现观竟。下七结成见道。】
「菩萨得此二见道时能尽未来利乐一切。」
【结成见道断惑證果位次。达法界者。通达位也。诸
平等者。摄论第六云。得三平等。谓一切众生平等。
一切菩萨平等。一切诸佛平等。
△七结成见道竟。
通上三通达位竟。下四修习位分三。一牒科标问。】
「次修习位其相云何。」
【杂集云。何等修道。谓见道上所有世间道。出世间
道。软道。中道。上道。加行道。无间道。解脱道。胜进道。
皆名修道。云何世间道。谓世间四禅四空。由四种
相。应广分别。谓杂染故。清白故。建立故。清净故等。
云何出世间道。谓于修道中。法智类智品所摄苦
智集智灭智道智。及彼相应诸三摩地者。云何软
道。谓软软。软中。软上。云何中道。谓中软。中中。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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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上道。谓上软。上中。上上。云何加行道。谓由此
道。能舍烦恼。是名修道中加行道。云何无间道。谓
由此道。永断烦恼令无所馀。云何解脱道。谓由此
道。證断烦恼所得解股。云何胜进道。谓为断馀品
烦恼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是名胜进道。又谓展
转进趣。引发胜品功德。亦名胜进道。
△一牒科标
问竟。下二举颂总答。】
「颂曰无得不思议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转依。」
【无得不思议者。谓无所取。名为无得。及无能取。名
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者。以断世间故。舍二粗重者
以断二障种子故。便證得转依者。以能證得二种
果故。
△二举颂总答竟。下三解释颂意分四。一释
颂转依。】
「论曰菩萨从前见道起巳即十地中无分别智。」
【释第一句颂。言馀障者。俱生二障也。远离所取。说
为无得。离能取者。名不思议。是出世间下。释第二
句。所断二取。是世间本。故能断智。名出世间。依二
义者。一体无漏。二證真如。唯根本智。具此二义。馀
智所无。故云不然。此根本智。即十地中能断俱生
所知障种者。名无分别智。】
「数修此故舍二粗重證得如斯二转依果。」
【释第三句颂。谓数修此无分别智。方舍二障。违细
轻者。以种子名粗重。故与无分别细轻智相违。此
能下。释第四句颂。广大转依者。转舍依他起中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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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所知二种粗重。转得依他起中菩提涅槃二种
大果。故说依字。是依他起。馀义如文。由数修下。释
上转舍转得义。由转下。显二果名。无上觉。即无上
菩提果也。成立下。名大乘所立唯识。一切有情平
等共有。所谓世间有漏无漏。若因若果唯识所具。
则知有情。于此位中。二转依果。亦应證得。】
「或依即是唯识真如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又作一义。解上依字。即是真如。愚夫下。释生死依
真如。圣者下。释涅槃依真如。由数修下。复释转舍
转得义。言依如生死。及依如涅槃者。上云生死涅
槃。依真如故。设问云。真如性净。何有生死杂染所
依。答云。如虽性净。而相杂染者。谓此真如。是诸法
体。应知诸法。是真如相。则彼二障。二种生死。是此
真如杂染相故。设问云。既此位中。巳得證果。何要
别立究竟位耶。答云。虽于此位。亦断所知。分證菩
提。而非此中。颂意所显。颂意但显转舍唯识相。转
得唯识性。问。转唯识相。得何等身。答。二乘满位。转
唯识相名解脱身。在大牟尼。转唯识相。名法身故。
△一释颂转依竟。下二修断證义分三。一问答标
数。】
「云何證得二种转依二种转依由斯證得。」
【问答以明二种转依。必从地中修行断障。渐證真
如。于二转依。方能證得。
△一问答标数竟。下二依
数别释分四。一十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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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十地者一极喜地合令相应极难胜故。」
【初地中。三义名为极喜。一者获圣性。得圣位故。二
者證二空味真理故。三者益自他成利行故。摄论
云。由此最初得能成办自他义利胜功德故。唯约
第三义说。十住婆沙云。始得法味。生大欢喜故。唯
约第二义说。解深密云。成就大义。得未曾有。出世
间心。生大欢喜故。唯约第一义说。二地言离垢者。
即离前地。以前欢喜。名为垢染。故说远离烦恼垢
故。尸罗。即戒。名道共戒。深密经云。远离一切微细
犯戒。是故第二。名离垢地。清凉大师云。性戒成就。
非如初地。思择护戒。婆沙云。虽云行十善道。离诸
垢故。亦不异戒。三地由得胜定。发修慧光。由得总
持教法。发闻思光。彼无边慧。即是三慧。深密经云。
由彼所得三摩地。及闻持陀罗尼。能为无量智光
依止。是故第三。名发光地。四地烦恼。必依所知障
起。故断所知。烦恼亦断。深密经云。由彼所得菩提
分法。烧诸烦恼。智如火燄。是故第四。名燄慧地。名
𦦨慧者。菩提如火。智慧如燄。从喻得名。五地谓真
谛智。是无分别。俗谛世间工巧等智。是有分别。故
说互违。深密经云。由即于彼菩提分法。方便修习。
最极艰难。方得自在。是故第五。名极难胜地。】
「六现前地住缘起智令得生长故名为地。」
【六地深观缘起。悟一切法无染无净。于无相观。能
引现前。深密经云。现前观察诸行流转。又于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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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修作意。方现在前。是故第六。名现前地。七地远
行有三义。一到无相边。二功用至极。三望前超过。
深密经云。能远證入。无缺无间。无相作意。与清净
地。共相邻接。是故第七。名远行地。八地由任运故。
功用不能动。由无分别智相续故。相不能动。总由
上二。烦恼不能动。深密经云。由于无相得无功用
于诸相中。不为现行烦恼所动。是故第八。名不动
地。九地四无碍者。谓法无碍解。义无碍解。辞无碍
解乐说无碍解。深密经云。于一切种说法自在获
得无量广大智慧。是故第九。名善慧地。十地中。粗
指云。重指水。如空者。谓智云德水。广大无边。如虚
空故。深密经云。粗重之身。广如虚空。法身圆满。譬
如大云。皆能遍覆。是故第十。名法云地。巳上十地。
若约寄位。初之三地。寄同世间。通摄五乘。中之四
地。寄三乘法。后之三地唯寄一乘。从前差别。进一
乘故。如是下。结成地义。能生能长功德胜行。故名
为地。
△一十圣地竟。下二十胜行。】
「十胜行者即是十种波罗蜜多。」
【此中总标。下文别释。有十二章。一释名。二释性。三
释相。四释不增减。五释次第。六释修。七释摄。八释
果。九释三学。十释位。十一释别名。十二总结。】
「施有三种谓财施受用法乐智成熟有情智。」
【梵语檀那。此云布施。撤巳惠人。名之为施。财施能
令资生。无畏令得安乐。法施令得法忍。梵语尸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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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持戒。防非止恶。名之为戒。言律仪者。谈法式
也。于不善法。而能远离。及防护故。摄善法者。无善
不修。饶益有情。无生不度。梵语羼提。此云忍辱。堪
受诸法。不忘不怀。名之为忍。忍外障。曰耐怨害。忍
内障。曰安受苦。谛察法忍。忍无生故。梵语毗梨耶。
此云精进。练心于法。名之为精。精心务达。目之曰
进。被甲。则勇悍防恶。摄善。则方便进趣。利乐精进
度生无足。梵语禅那。此云静虑。静简散心。虑简无
慧。止观均故。安住。则常在禅定。引发。则定能生慧。
办事。则利乐有情。梵语般若。此云智慧。推求谛理。
名之为慧。能断我执。故名生空。能断法执。名为法
空。二执俱断。名俱空故。方谓方法。便谓便宜。以有
方便。能转悲智。运大智故。回前六度。向大菩提。运
大悲故。亦前六度。拔济有情。不舍生死。求菩提。名
菩萨行。希求要誓。名之为愿。希求菩提自利愿也
誓度有情。利他愿也。不可屈伏。任运成就。目之曰
力。思但役心。徐而细故。择与慧俱。急而粗故。二者
并用。缓急得中。令前六度。无间现前。复于诸度。任
运修习。不由择力而决了者名之为智。由前六种。
成就此智。名受用法乐。复由此智。助满前六。名成
熟有情。一释名竟。】
「此十性者施以无贪一切俱行功德为性。」
【无贪。即善十一中一法。要由无贪相应思。于自身
财。方能惠舍。戒以受学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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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卷谓律仪戒。以七众别解脱戒为体。谓苾刍
戒。苾刍尼戒。正学戒。勤策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
近事女戒。即在家出家戒名菩萨戒。与声闻共故。
若摄善法戒者。谓诸菩萨受律仪后。一切所作。为
大菩提。由身语意。积集诸善。以为其体。总上律仪。
及摄善法。共名摄众生戒。即饶益有情戒也。忍以
无瞋。精进审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无瞋精进。即
善十一中二。审慧。即别境五中慧。所以有此三者。
大论四十二云。自无愤勃。不报他怨。亦不随眠。流
注相续。是名菩萨耐怨害忍。即以无瞋。及三业为
性。若安受苦忍。即精进三业为性。若谛察法忍。即
以审慧三业为性。故此三业。通于三忍。精进以勤。
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进。即善十一中之一数也。
勤即精进。以勤行三业为体。静虑以等持为性。等
持。即三摩地。虽是别境心所之一。今约定说。不通
散心。故不说三业。对法论云。起三业自在用时。所
有一切种常安住。即通三业。以约用故。慧波罗蜜。
通后五种。皆以择法为性。说是根本后得智故。以
根本智为第六体。后之四体。皆后得智。八以欲解
及信为性者。信于前境。方有印持。信解现前。随生
乐欲。由此三故。而发要誓。故愿波罗。以信解欲为
彼体性。此说自性者。总结前说。各别性故。若并下。
显助伴义。故以一切俱行功德为性。二释性竟。】
「此十相者要七最胜一一皆应四句分别。」
卷九 第 640a 页 X50-0640.png
【总举十波罗蜜。以七最胜摄受为相。文中别释。七
种最胜者。一以大乘二种种性为安住。二以大菩
提心为依止。三以悲悯有情为意乐。四以万行为
事业。五以无相智为巧便。六以无上菩提为回向。
七以永断二障为清净。若非下。结显施等。必摄七
义。方到彼岸。由斯下。明施等对十波罗蜜。有差别
义。施等十种。唯是有为有漏性摄。十波罗蜜。到彼
岸故。无漏无为性所摄故故云由七最胜。方可建
立波罗蜜多。四句分别者。有施非波罗蜜。有波罗
蜜非施。有亦施亦波罗蜜。有非施非波罗蜜。三释
相竟。】
「此但有十不增减者證十真如无增减故。」
【此明十波罗蜜不增减义。谓于一地。唯断一障。及
二种愚。證一真如。地地皆然。义无增减。】
「复次前六不增减者诸菩萨道唯有此二。」
【此明前六波罗蜜多不增减义。六种相违者。布施
违悭贪。持戒违毁戒。忍辱违瞋恚。精进违懈怠禅
定违散乱。智慧违愚痴。六种波罗蜜多。是诸佛法。
布施等六种。成熟有情。能所相准。名不增减。又施
等下。明二道摄六波罗蜜。显不增减。增上生道。显
唯自利。故云感大财体。及眷属故。决定胜道。自他
俱利。故云成熟有情及佛法故。诸菩萨道。唯有此
二者。以摄六种。无馀事故。名不增减。】
「又前三种饶益有情由此前六不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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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以二利摄六波萨蜜多。显不增减。谓以布施。施
彼资财。持戒。不损恼彼。忍辱。堪忍彼恼。是前三名
利他行。精进等三对治烦恼。名自利行。以精进修
善。则烦恼不动。静虑观心。现行不起。智无分别。永
断随眠。是故此三。于诸烦恼。能伏能断。二利各三。
不增减故。又由下。明六种共为无住涅槃资粮。显
不增减。施等三种。假观利生。不住涅槃。精进等三。
能断烦恼。不住生死。生死涅槃。二皆不住故云无
住处涅槃资粮。生死涅槃各不住三。名不增减。无
住涅槃。即佛所證大涅槃果。由此下。结成前说。六
不增减。】
「后唯四者为助前六如解深密广说应知。」
【释后四种。助前六义。四中前一。通助前三。以施等
三无巧方便。不能行故。精进等三。四中后三。各别
相助。大论第七十八云。于前三种波罗蜜多。所摄
有情。以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故。安住善品。意
云。巧用施等以摄物也。愿助精进者。大论云。由此
愿故。烦恼微薄。能修精进。力助静虑者。大论云。由
此力故。于内心住。有所堪能。故说力度。助于定也。
智助般若者。大论云。由此智故。堪能引发出世间
慧。故说智为慧助。是以后四。助于前六。令前六度
修习圆满。前六不能助后四也。四释不增减竟。】
「十次第者谓由前前释总别名如馀处说。」
【此明十种波罗蜜多次第。有四门别。一引发。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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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三粗细。四易难。言引发者。深密经云。能为后后
引发依故。谓诸菩萨。若于身财无所顾吝便能受
持清净禁戒为护禁戒。便修忍辱。修忍辱巳能发
精进。发精进巳能办静虑。办静虑巳。便能护得出
世间慧。是故我说波罗蜜多。如是次第。言持净者。
能为前前持净依故。虽行布施摄益有情。由净戒
力。施得清净。由忍力故。戒得清净。由精进故。忍得
清净。由静虑故。精进清净。由般若故。静虑清净。言
粗细者。前前为粗。后后为细。于诸行中。施为最粗。
故先建立。智为最细。故后方陈。言易难者。义同粗
细。以前望后。立前为粗。显易修故。以后望前。立后
为细。显难进故。一一相望。故有前前。及后后义。初
一唯前。后一唯后。中之八度。递为前后。五释次第
竟。】
「此十修者有五种修如集论等广说其相。」
【总举五种修。修十波罗蜜。文中别释。任持修者。力
能任持。故有四种。谓种姓力自体力。大愿力。大智
力。具此四力。方能任持。作意修者。心能作意。亦有
四种。谓胜解心。爱味心。随喜心。愿乐心。具此四心。
作意修习施等诸行。意乐修者。复有五种。谓无厌
意乐。广大意乐。欢喜意乐。无染意乐。善好意乐。随
诸意乐修诸行故。方便修者。亦有三种。即三轮清
净。无分别智。而观察故。二利善巧。是方便义。自在
修者。亦有三种。一身自在。自性受用二种身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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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自在。现变化身同法。行故。三说自在。宣说诸法
无滞碍故。释义出杂集十二卷。文繁不引。六释修
竟。】
「此十摄者谓十后四皆是后得智摄缘世俗故。」
【此中总明十种互相摄义。文中别释前后。及纯杂
修。依修前下明引发。谓修前一。引发后九。故云前
摄于后。必待前故。此引发门必前引后。非后引前。
故云后不摄前。不待后故。依修后下明持净。谓修
后一。持净前九。故云后摄于前。持净前故。此持净
门。必后持前。非前持后。故云前不摄后。非持净故。
若依下。此名纯杂修习。谓有纯修一者。有杂修馀
者。有不修者。故云展转应作四句。一纯修非杂。二
杂修非纯。三亦纯亦杂。四非纯非杂。此实下。明开
合。与二智相摄。合为六者。第六通二智。开为十者。
第六唯根本。后四通后得。以缘世俗故。七释摄竟。】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或互相资或二合说。」
【此明十波罗蜜所證之果。异熟唯有漏。离系唯无
漏。故此二果。各唯一位。等流士用增上。三果。有漏
无漏二位俱通。或互相资。或二合说者。是兼有漏
无漏二位说故。八释果竟。】
「十与三学互相摄者甚深广大如馀处说。」
【总举十波罗蜜与三学相摄。文中别释三学别义。
戒学有三。皆言正者。以正远离。及正修證学正度
生。非邪戒故。此与二乘有共不共者。前一是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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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共。以彼声闻。唯共律仪。无摄善法。饶益有情。
故说不共。甚深广大者。摄大乘论云。复次应知略
由四种殊胜。故此殊胜。一由差别殊胜。谓即此戒。
三品别故。二由共不共殊胜。戒与声闻。共不共故。
三由广大殊胜学处。福德修行。證果俱广大故。四
由甚深殊胜。所学尸罗。逆顺甚深。难可测故。巳上
四种。拣异小乘故云殊胜。】
「定学有四一大乘光明定如馀处说。」
【定学四者。一学发大乘理教行果。四种智慧定故。
二学无边广大福德自在王定故。三学守贤善。法
之定故四学勤行度生定故。言健行者。君子自强
不息之谓。此四下。摄大乘论云。略由六种差别应
知。一由所缘差别。谓大乘法为所缘故。二由种种
差别。谓大乘光明集福王定。贤守健行等三摩地。
种种无量故。三由对治差别。谓一切法总相缘智。
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赖耶识中一切障粗重故。四
由堪能差别谓住静虑乐。随其所欲而受生故。五
由引发差别。谓由引发一切世界无碍神通故。六
由作业差别。谓能振动。炽然等诸大神通故。巳上
六种俱异小乘。故名差别。今此四者。即彼论中第
二种种差别也。】
「慧学有三一加行无分别慧所馀处说。」
【慧学三者。一学修因慧故。二学證果慧故。三学度
生慧故。此三下。摄大乘论云。谓无分别智。若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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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所依。若因缘。若所缘。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
异熟。若等流。若出离。若至究竟。若胜利。若差别。若
作事。若甚深。应知三种无分别智。各具此十五种
相。名增上慧殊胜自性者。谓无分别智。离五种相
为自性。一离无作意。不同睡醉闷等无作意故。二
离过有寻伺地。不同二禅。及上诸地。无寻伺故。三
离想受灭寂。不同灭定等名无心定故。四离色自
性。不同色法顽无知故。五离于真义异计度。不同
计度有分别故。故有颂曰。诸菩萨自性。远离五种
相。是无分别智。不异计于真。二所依颂曰。诸菩萨
所依。非心而是心。是无分别智。非思议
种类。三因缘颂曰。诸菩萨因缘。有言
闻熏习。是无分别智。及如理作意。
四所缘颂曰。诸菩萨所缘。不可言法性。是
无分别智。无我性真如。五行相颂曰。诸菩萨行相。
复于所缘中。是无分别智。彼所知无相。六任持颂
曰。诸菩萨任持。是无分别智。后所得诸行。为趣进
增长。七助伴颂曰。诸菩萨助伴。说为二
种道。是无分别智。五到彼岸性
(即前五波罗蜜)。八异熟颂曰。诸菩萨异熟。于佛二会中(受用
变化二佛会中)。是无分别智。由加行證得(异熟有漏由加行證)。九等
流颂曰。诸菩萨等流。于后后生中。是无分
别智。自体转增长。十出离颂曰。诸菩萨出离(见道名出
离)。得成办相应(修道为成办)。是无分别智。应知于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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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究竟颂曰。诸菩萨究竟。得清净三身。是无分
别智。得最上自在。十二胜利有三。一加行无染胜
利颂曰。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种种极重恶
。由唯信胜解。二根本无染胜
利颂曰。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解脱一切障。得
成办相应。三后得无染胜利颂
曰。如虚空无染。是无分别智。常行于世间。非世法
所染。十三差别颂曰。如哑求受义
。如哑正受义。如非哑受义
。三智譬如是。复有愚及五识。未解。人目。
四喻四颂文繁不引。十四作事颂曰。如末尼天乐。
无思成自事。种种佛事处。常离思亦尔。
十五甚深颂曰。非于此非馀。
非智而是智。与境无有异。智成无
分别。彼论尚有馀文。不复繁引。】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加行现种俱巳舍故。」
【设问云。即此三慧。于五位中。若种若现。云何有无。
答云。如是三慧于初资粮。及加行位。种具有三。现
唯加行。以前二位。未得见道。故无根本及后得故。
于通达位。现二种三者以时促故。无加行义。于修
习位。前七地中。种现俱三者。以前七地。有漏无漏。
二智间起断惑證果。有加行故。八地以去。后三地
等。现二种三以无功用。违加行故。问。既无加行。何
趣上地。答所有进趣。皆用后得。问既皆后得。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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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答无漏观中。任运趣故。亦有根本。究竟位。唯
以根本證真如理。后得利生。尽未来际。故于加行。
种现俱舍。上释三慧摄五位竟下文总释三学。与
十波罗蜜相摄。】
「若自性摄戒唯摄戒定摄静虑慧摄后五。」
【言自性者。即各自体无相杂义。故云戒学摄戒。定
学摄静虑。慧学摄后五。施忍勤。三学不摄。若并助
伴。皆具相摄者。谓随互相助力。于三学中。一一皆
摄十波罗蜜。若随用者。用即业用。依体起故。故云
戒摄前三。资粮自体眷属性故。谓此戒学。以戒为
体。施为资粮。忍为眷属。精进三摄遍策三者。谓精
进一法。三学共摄。精进即勤。以勤行三学。故云遍
策三故。随显摄者。显即显现。义现前故。故说前三。
如前戒摄。亦摄精进。守护戒故。九释三学竟。】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若现若种俱唯无漏。」
【此明十种波罗蜜多位次。谓于五位。十种皆具。唯
修习位。其相最显。以十地中。必以施等为正。行故
然初下。释十波罗蜜多。各有有漏无漏种子现行。
以明诸位简别。谓初二位。顿悟菩萨。未伏分别惑。
故于无漏现行不起。渐悟菩萨。巳得生空四如实
智。故漏无漏。种现俱通。通达位中。于一刹那。得真
见道。故于有漏。不起现行。修习前七。现种俱通。以
漏无漏。相间起故。八地以去。种二现一者。以彼有
漏惑。永伏不起故。究竟位中。有漏种现。俱永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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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释位竟。】
「此十因位有三种名及烦恼种故未究竟。」
【此明十波罗蜜多因位三名。即三僧祇修胜行义。
一名波罗蜜者。谓资粮加行二位。历一僧祇。名为
初劫。于彼长时。施等力微。未伏烦恼。不觉现行。于
唯识性。虽解希求。未实安住。而于一行。唯起一行。
由未见道。故但有名耳。二名近波罗蜜者。谓通达
位。及修习位。前七地中。历一僧祇。名第二劫。于彼
长时。施等渐增能伏烦恼。虽未究竟。住唯识性。而
由见道。分證真理。虽于一行。起诸胜行。由于加行。
方得现前。未得无功自在现故。故名为近。由斯下。
谓虽起烦恼。无烦恼过失。以度生故。方现贪等。名
为故意。三名大波罗者。谓从八地。乃至等觉。历一
僧祇。名第三劫。于彼长时。施等转增。能毕竟伏一
切烦恼。永不现行。能于一行。自在显现一切行故。
故名为大。问。既永不起烦恼现行。何不名佛。答。犹
有所知微细现种。及烦恼种。故未究竟。要至等觉
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究竟断故。十一释别名竟。】
「此十义类差别无边而皆摄在十到彼岸。」
【总结十种义类无边。略示纲要问。十行十地。何依
何修。答。十于十地。虽实皆修而随相增。地地修一。
问。十地。行门。差别无量。何唯十种。答。虽十地有无
量门。而皆摄在十到彼岸。十二总结竟。
△二十胜
行竟。下三十重障分二。一正释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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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障者一异生性障是故二性无俱成失。」
【总举二转依中。所断十种重障。文中别释。异生性
障者。依彼分别二障种立。若断彼种。转名圣性。应
知此障。唯在地前。三贤六道。名异生性。唯断一种
者。二乘见道时。唯断分别烦恼。即入圣流。名为圣
性。菩萨具断二种者。当作俱字。彼见道时。俱断分
别烦恼所知障种。即入圣位。名得圣性。后十卷广
大转中。具能通达。亦当作俱字。二真下。明凡圣二
性。不俱生义。虽大小乘。断分别惑。有狭有广。见道
俱真。故名二真见道。犹明下。喻不俱生。如秤下。喻
无间断。以智起时。惑即除灭。故云低昂时等。诸相
违法。理必应然者。谓智与惑违。未有有智。而容有
惑。未有有惑。而亦有智。故云二性无俱成失。论意。
异萨婆多宗。彼宗所立见道之前。断异生性。无间
道起。无惑种俱。说言断耳。彼即难云。既依见道断
种立名。即无间道。有惑种俱。异生未断。如何凡圣
无俱成失。故此释云。见道起时。彼种不成。犹如明
生。不与暗并。故凡圣性。无俱成失。】
「无间道时巳无惑种总说为愚后准此释。」
【问答明断惑證果。期心别也。无间道。即见道时。谓
既见道。巳无惑种。后起解脱。复为何用。答云。断惑
證灭。期心别故者。无间道时。但能断惑。解脱道时。
方得證果。故云期别。后智断惑。本智證果。故云心
别。为舍彼品粗重性故者。释起解脱道之所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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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自云。无间道时。虽无分别惑种。而未舍彼俱生
惑种。俱生性细。名无堪任。为舍彼故。及證此品择
灭无为。故起解脱。言此品者。即此巳断分别种也。
设问云。真见道生。巳名圣者。何有异生诸业果耶。
答云。虽见道生。亦断业果。而今初地。说断烦恼。是
诸恶趣。业果根本。故说初地。断二种愚。及彼种子。
以粗重言。即种子义。一执下。释上二愚。总是分别
我法二执。但以因果有别。分作二种。故云愚品。总
说为愚。后准此释者。初地既尔。后九同故。】
「或彼唯说利钝障品唯依十地修所断说。」
【又作一义。解释上意。烦恼是染污性故利。所知是
无记性故钝。彼粗重言。显彼利钝二障种子。此据
巳断者说。或二所起无堪任性者。又显二种是俱
生义。此据现断者说。如入下。引喻以明巳断者。谓
入无想灭尽定者。俱断苦根。以二定中。无苦受故。
于入定时。虽无苦根现行种子。而名入定。断彼粗
重。此初地中。亦尔。虽初下。通释地上所断。言虽二
障。意取所知。经说十种无明。即十障品愚。非是烦
恼染污性故。二乘亦能断烦恼障。是与菩萨共故。
非此菩萨独断品中所说。又前经说十种无明不
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断中所知障说。故知地上
唯断所知。设问云。初地所断既通二障。何非染污
下文答释。】
「虽此位中亦伏烦恼将成佛时方顿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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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释词。谓于初地虽亦顿伏俱生烦恼。不起现
行。亦可假说断彼粗重。而非正意。故此不说断烦
恼种。理实下。结显十地。唯断所知。问。烦恼随眠。何
时方断答云。住满地中。时既淹久。理应进断所应
断障。三时者。三阿僧祇劫也。资粮如行。历一僧祇
名渐伏顿断道。渐伏俱生。顿断分别故。通达。修习
前七地中。历一僧祇。名顿伏渐断道。顿伏烦恼。渐
断所知故。修道后三。至究竟位。历一僧祇。名永伏
永断道烦恼所知。究竟断故。是三道别。住满地中。
时既淹久者。是后僧祇。于此长时。应断馀障。若不
尔者。三时断道。应无别故。复引经證。得现观者。现
量观也。谓见道后。亲證真如。是现量境。不同地前
但得比量。故说菩萨得现观巳。唯断所知。以留烦
恼助愿度生。不同二乘断尽烦恼。速趣涅槃。故修
道下。论主释引證义。】
「二邪行障谓所知障中或唯起业不了业愚。」
【瑜伽七十九云。云何邪行障。当知略说后后引发。
有八种相。一者能退智邪行。退故。妄念邪行。妄故。
坏百法邪行。坏故恶意现邪行。恶故。难调伏邪行。
难调故。行非道邪行。行非故。不贤良邪行。不贤故
不如义邪行。摄论云。谓于身等邪行障。彼言身等。
即是三业。共有十恶。名邪行障。即前初地生大欢
喜故能误犯三业。名为邪行。是故论中自释云。谓
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误犯三业。此简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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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及分别起。唯显俱生所知。由有误犯。障净尸罗。
得登二地。便能永断。彼障下。明断二愚。同前释义。
微细误犯为因。种种业趣为果。故分为二。或唯下。
又以起业。不了。为二愚。起业愚者。即彼发起误犯
三业。不了愚者。即于彼业。不能了知虚妄自性。而
执实有。故名为愚。】
「三闇钝障谓所知障中能障总持闻思慧者。」
【忘失三慧。故名闇钝。即二地中。极净尸罗。以纯修
戒。无定慧故。故论释云。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
所闻思修慧忘失。彼障下。明断二愚。同前释义。一
欲贪愚。即是烦恼。故有问云。上云所知障中俱生
一分。今何得举欲贪烦恼。答。谓彼所知。多与欲贪
俱时转故。名欲贪愚。今得定慧。所知障断。欲贪随
伏。以此贪欲。无始时来。恒依所知而得转故。陀罗
尼者。此云总持。以持一法。得一切法。故名为总。前
障胜定修慧为因。今障闻思二慧为果。故分为二。】
「四微细烦恼现行障故能永害二身见等。」
【由贪定慧。故名烦恼即三地中。胜定总持。故下二
种愚。名定爱法爱。论主自释云。第六识俱身见等
摄。谓此烦恼。唯第六俱。非第七者。以彼烦恼。八地
方伏。最下品者。无记性摄故。不作意缘者。任运而
起故。远随现行者从无始来故。具此三义。故名微
细。以有身见。不能观身为不净等。故起贪爱烦恼。
今得菩提。便能永断问。既云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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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名微细烦恼。答云。彼所知障。昔与我执烦恼同
起。说烦恼名。今得菩提。彼所知障。便能永灭。依所
知起我见烦恼。亦永不行。又问云。前之三地。何不
尔耶。答云初二三地等。二身见者。所知烦恼。俱依
身见等起。故名为二。】
「宁知此与第六识俱烦恼二爱亦永不行。」
【问此我执见等何唯第六识俱答中谓第七识相
应烦恼。前七地中。犹得现起。与馀六识相应烦恼。
为依止故。以前七地。非无漏道。故至八地。方永不
行。此第六粗。彼第七细。伏有前后。故此地中。所伏
烦恼。第六相应。身见下。释上所说身见等言摄定
法爱。三地增者。爱修胜定。及总持故。四地永断违
菩提故。由斯下。释断二愚。摄定法爱。等至即定。名
定爱愚。愚即无明遍染心等。故与爱俱。定爱定愚
如是相摄。法愚法爱。相摄亦尔。所知障摄定法二
愚无明断故。烦恼相应定法二爱亦永不行。以不
执我能修定法。是断烦恼。不执胜定大法实有。是
断所知。爱定为因爱法为果。故开为二。】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即是此中乐涅槃者。」
【求證菩提。必厌生死。以有欣厌故名为障。即前四
地求出世心。故同二乘。有欣厌义。彼障下。释断二
愚。即是欣厌。以有欣厌。即障五地真俗等观无差
别道。入五地时得此道故。便能永断。欣涅槃为果。
厌生死为因。故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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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粗相现行障未能多时住无相观。」
【有染有净。名为粗相。即前五地。无差别道。真俗等
观染净相现名粗现行。彼障下。释断二愚即染净
相。以有染净。障无净染。故于六地。无染净时。二愚
永断。观察流转者。即是因缘流转门故云染分摄
故。相多现行。即是因缘还灭门。故云取净相故。二
相未泯。故云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若住
无相。方名六地无染净道。观察流转为因。相多现
行为果。故开为二。】
「七细相现行障未能空中起有胜行。」
【有相观灭。无相观生。名细相现行障。即前六地无
染净道。住无相观。名细现行。彼障下。释断二愚。即
细生灭。以生灭相。障妙无相。故于七地。永断二愚。
纯于无相作意勤求者。谓前六地。虽是纯于无相
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胜行。空中。即无相中也。
若无相中。而有胜行。方是七地妙无相道。生因灭
果。开为二愚。】
「八无相中作加行障生空智果不违彼故。」
【加行障者。障无功行。即前七地空中胜行。故障八
地无功用道。不任运起。问。观相有无。诸地何别。答
云。前之五地等。相观有无。义如文释。设问云。既纯
无相即恒相续无功用义。何障第八无功用耶。故
答云。虽恒等。相即是身。土是器界。以第七地。现身
器时。后得智中。作意加行方得现故。如是下。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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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愚。即是加行能所二相。谓有加行。障无功用。加
行灭巳。现身现土。任运现前。故云得二自在。一于
无相作功用愚者。即前七地能现身土加行功用。
二于相中不自在愚者。即前所现身相土相。不自
在义。故复释云。令于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摄土相
一分故。问。二道二障。后三地中。有无何别。八地下
答。谓于二道。纯是无漏。非有漏道。故云任运起故。
于二障中。唯存所知。无烦恼障。故云永不现行。生
空智果。不违彼故者。谓第七识烦恼方伏。故得人
空。法执犹存。以人空智。不违彼故。】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皆是此中第九障摄。」
【任运自在。名不欲行。即前八地无功用道。乐修巳
利。故于利生。不欲勤行。彼障下。释断二愚。即是能
障四无碍者。故第一种愚。障三无碍解。于无量所
说下。释三种无碍解义。所说之法。即所诠义。名义
无碍解。能说名句。即能说法。名法无碍解。能所之
后。复有展转辩论言词。名词无碍解。陀罗尼者。此
云总持。各于一中现一切故。二辩下。释第二种愚
障第四无碍解。以能随宜巧为说故。名辨无碍。愚
能下。总结二愚。障四无碍。名第九障。】
「十于诸法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
【诸法未得自在障者。亦前八地无功用道。双障二
地心法自在。故于九地。障心自在。名不欲行。于十
地中。障法自在。名于诸法未得自在。通观所有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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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障法。皆前地行。能障后地。今观九地心自在行。
非障十地法自在者。应知此障。亦从八地中来。以
无功用。障心法故。彼障下。释断二愚。即是能障神
通等者。谓大法智。及大法云。含藏一切神通等事。
皆是十地法自在义。未登十地。被愚所障。不得现
前。入十地时。得法自在。便能永断。大神通者。即所
含藏神通事业。悟入微细秘密者。即能含藏大法
智云。大智普观。大云普覆。故于诸法皆能悟入。愚
能障之。故说应断。问。此障既断。何不名佛。下答云。】
「此地于法虽得自在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此地于法。虽得自在。而有馀障。未名最极。谓有下。
释有馀障。即二障种。由前所说。住满地中。时既淹
久。理应进断所应断障。彼以等觉名为满地。故说
金刚喻定现前。顿断馀障。入如来地。由斯下。释断
二愚。即有馀障。佛地说断者。是说巳断。非佛地断。
以有馀障。等觉断故。极细著者。即所知障。以有所
知。多执著故。极细碍者。即烦恼障。以有烦恼。多障
碍故。故集论下。引證断障證果义。成阿罗汉。唯断
烦恼。所得涅槃。有馀无馀。非无住处。及成如来。證
大涅槃。大菩提者。二障永断。二死永亡。證大涅槃。
名无住处。證大菩提。名圆满觉。
△一正释十种竟。】
成唯识论俗诠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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