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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
弥勒菩萨说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种
姓品第一
如是已说独觉地。云何菩萨地。嗢拖南曰。
「 初持次相分
增上意乐住
生摄受地行
建立最为后」
有十法具摄大乘菩萨道及果。何等为十。
一者持。二者相。三者分。四者增上意乐。五者
住。六者生。七者摄受。八者地。九者行。十者
建立。
云何名持。谓诸菩萨自乘种姓最初
发心。及以一切菩提分法。是名为持。何以
故。以诸菩萨自乘种姓。为所依止故为
建立故。有所堪任有大势力。能證无上正
等菩提。是故说彼自乘种姓。为诸菩萨堪
任性持。以诸菩萨最初发心。为所依止为
建立故。于施戒忍精进静虑慧。于六波罗
蜜多。于福德资粮智慧资粮。于一切菩提分
法。能勤修学。是故说彼最初发心。为诸菩
萨行加行持。以诸菩萨一切所行菩提分法。
为所依止为建立故。圆满无上正等菩提。
是故说彼一切所行菩提分法。为所圆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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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持。住无种姓补特伽罗无种姓故。
虽有发心及行加行为所依止。定不堪任
圆满无上正等菩提。由此道理虽未发心
未修菩萨所行加行。若有种姓当知望
彼而得名持。又住种姓补特伽罗。若
不发心不修菩萨所行加行虽有堪任而
不速證无上菩提。与此相违当知速證。又
此种姓已说名持。亦名为助亦名为因。
亦名为依亦名阶级。亦名前导亦名
舍宅。如说种姓最初发心。所行加行应
知亦尔。
云何种姓。谓略有二种。一本性住种姓。
二习所成种姓。本性住种姓者。谓诸菩
萨六处殊胜有如是相。从无始世展转传
来法尔所得。是名本性住种姓习所成种
姓者。谓先串习善根所得是名习所成种
姓。此中义意二种皆取。又此种姓亦名
种子亦名为界亦名为性。又此种姓未
习成果说名为细。未有果故已习成果
说名为粗。与果俱故。若诸菩萨成就种
姓。尚过一切声闻独觉。何况其馀一切有
情。当知种姓无上最胜。何以故。略有二种
净。一烦恼障净。二所知障净。一切声闻独
觉种姓。唯能当證烦恼障净。不能当證
所知障净。菩萨种姓亦能当證烦恼障净。
亦能当證所知障净。是故说言望彼一切
无上最胜。复由四事。当知菩萨胜于一切
声闻独觉。何等为四。一者根胜。二者行
胜。三者善巧胜。四者果胜。言根胜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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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菩萨本性利根独觉中根声闻软根。是名
根胜。言行胜者。谓诸菩萨亦能自利亦能利
他。利益安乐无量众生。哀悯世间令诸天
人获得胜义利益安乐。声闻独觉唯行自利。
是名行胜善巧胜者。声闻独觉于蕴界处缘
起处非处中能修善巧。菩萨于此及于其
馀一切明处能修善巧。是名善巧胜。言果
胜者。声闻能證声闻菩提。独觉能證独觉
菩提。菩萨能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
果胜。
又诸菩萨有六波罗蜜多种姓相。由此相
故令他了知真是菩萨。谓施波罗蜜多种
姓相。戒忍精进静虑慧波罗蜜多种
姓相。云何菩萨施波罗蜜多种姓相。谓诸
菩萨本性乐施于诸现有堪所施物。恒常
无间性能于他平等分布。心喜施与意无追
悔。施物虽少而能均布。惠施广大而非狭小
无所惠施深怀惭耻。常好为他赞施劝
施。见能施者心怀喜悦。于诸尊重耆宿福
田应供养者。从座而起恭敬奉施。于其彼
彼此世他世有情无罪利益事中。若请不请
如理为说。若诸有情怖于王贼及水火等。
施以无畏。能于种种常极怖中随力济拔。
受他寄物未尝差违。若负他债终不抵诳。
于共财所亦无欺罔。于其种种末尼真珠
琉璃螺贝壁玉珊瑚金银等宝资生具中心
迷倒者。能正开悟尚不令他欺罔于彼。况
当自为。其性好乐广大财位。于彼一切广
大资财心好受用。乐大事业非狭小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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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世间酒色博戏歌舞倡伎种种变现耽著事
中。速疾厌舍深生惭愧。得大财宝尚不
贪著。何况小利。如是等类当知名为菩萨
施波罗蜜多种姓相。云何菩萨戒波罗蜜多
种姓相。谓诸菩萨本性成就软品不善。身
语意业不极暴恶。于诸有情不极损恼。虽
作恶业速疾能悔。常行耻愧不生欢喜。
不以刀杖手块等事恼害有情。于诸众生
性常慈爱。于所应敬时起奉迎。合掌问讯
现前礼拜修和敬业。所作机捷非为愚钝。
善顺他心。常先含笑舒颜平视。远离颦
蹙先言问讯。于恩有情。知恩知报。于来求
者常行质直。不以谄诳而推谢之。如法
求财不以非法不以卒暴。性常喜乐修诸
福业。于他修福尚能奖助。况不自为。若见
若闻他所受苦。所谓杀缚割截捶打诃毁迫
胁。于是等苦过于自受。重于法受。及重
后世。于少罪中尚深见怖。何况多罪。于他
种种所应作事。所谓商农放牧事王书印算
数。善和诤讼。追求财宝。守护储积。方便出
息。及以舍施。婚姻集会。于是一切如法事中。
悉与同事。于他种种斗讼诤竞。或馀所有
互相恼害。能令自他无义无益受诸苦恼。
如是一切非法事中不与同事。善能制止
所不应作谓十种恶不善业道。不违他命
善顺于他同忍同戒。于他事业随彼所欲。
废己所作而为成办。其心温润其心纯净。恚
心害心不久相续。随生随舍起贤善心。尊
重实语不诳惑他。不离他亲。亦不好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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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轻尔说无义无利不相应语言。常柔软无
有粗犷。于己僮仆尚无苦言。况于他所
敬爱有德。如实赞彼。如是等类当知名为
菩萨戒波罗蜜多种姓相。云何菩萨忍波罗
蜜多种姓相。谓诸菩萨性。于他所遭不饶
益。无恚害心亦不反报。若他谏谢速能纳
受。终不结恨不久怀怨。如是等类当知名
为菩萨忍波罗蜜多种姓相。云何菩萨精进
波罗蜜多种姓相。谓诸菩萨性。自翘勤夙
兴晚寐不深耽乐睡眠倚乐。于所作事勇决
乐为不生懈怠。思择方便要令究竟。凡所
施为一切事业坚固决定。若未皆作未皆
究竟。终不中间懈废退屈。于诸广大第一义
中心无怯弱。不自轻蔑发勇猛心。我今有
力能證于彼。或入大众或与他人共相击
论。或馀种种难行事业皆无畏惮能引义
利。大事务中尚无深倦。何况小事。如是等
类当知名为菩萨精进波罗蜜多种姓相。
云何菩萨静虑波罗蜜多种姓相。谓诸菩萨
性。于法义能审思惟无多散乱。若见若闻
阿练若处山岩林薮边际。卧具人不狎习离
恶众生。随顺宴默。便生是念。是处安乐出离
远离。常于出离及远离所深生爱慕。性薄
烦恼诸盖轻微粗重羸弱至远离处思量自
义。心不极为诸恶寻思之所缠扰。于其怨
品尚能速疾安住慈心。况于亲品及中庸品。
若见若闻有苦众生为种种苦之所逼恼。
起大悲心。于彼众生随能随力。方便拔济
令离众苦。于诸众生性自乐施利益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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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衰亡丧失财宝杀缚禁闭。及驱摈等诸
苦难中悉能安忍。其性聪敏于法能受能
持能思成就念力。于久所作所说事中。能
自记忆亦令他忆。如是等类当知名为菩
萨静虑波罗蜜多种姓相。云何菩萨慧波罗
蜜多种姓相。谓诸菩萨成俱生慧。能入一
切明处境界。性不顽钝性不微昧性不愚
痴。遍于彼彼离放逸处有力思择。如是等
类当知名为菩萨慧波罗蜜多种姓相。应
知是名能比菩萨种姓粗相。决定实义唯
佛世尊究竟现见。
由诸菩萨所有种姓性与如是功德相应。
成就贤善诸白净法。是故能与难得最胜不
可思议无动无上如来果位。为證得因应正
道理。
馀不应理种姓菩萨。乃至未为白
法相违四随烦恼。若具不具之所染污性
与如是白法相应。若被染污如是白法皆
不显现。或于一时生诸恶趣。
菩萨虽生诸
恶趣中。由种姓力应知与馀生恶趣者
有大差别。谓彼菩萨久处生死。或时时间生
诸恶趣。虽暂生彼速能解脱。虽在恶趣而
不受于猛利苦受。如馀有情生恶趣者。虽
触微苦而能发生增上厌离。于生恶趣受
苦有情深起悲心。如是等事皆由种姓。
佛大悲因之所熏发。是故当知种姓菩萨
虽生恶趣。然与其馀生恶趣者有大差
别。
何等名为种姓菩萨白法相违四随烦
恼。谓放逸者由先串习诸烦恼故。性成猛
利长时烦恼。是名第一随烦恼姓。又愚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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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善巧者依附恶友。是名第二随烦恼
性。又为尊长夫主王贼及怨敌等所拘逼
者。不得自在其心迷乱。是名第三随烦恼
性。又资生具有匮乏者顾恋身命。是名第
四随烦恼性。
又诸菩萨虽具种姓。由四因缘不能速
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等为四。谓诸菩
萨先未值遇诸佛菩萨真善知识为说菩提
无颠倒道。如是名为第一因缘。又诸菩萨虽
遇善友为说正道。而颠倒执于诸菩萨正
所学中颠倒修学。如是名为第二因缘。又
诸菩萨虽遇善友为说正道。于诸菩萨正
所学中无倒修学。而于加行方便慢缓懈怠
懒惰。不成勇猛炽然精进。如是名为第
三因缘。又诸菩萨虽遇善友为说正道。于
诸菩萨正所学中无倒修学。亦于加行勇
猛精进。然诸善根犹未成熟。菩提资粮未
得圆满。未于长时积习所有菩提分法。如
是名为第四因缘。如是菩萨虽有种姓。
因缘阙故不能速證无上菩提。若具因缘
便能速證。若无种姓补特伽罗。虽有一切一切一切种当知决定不證菩提。
***** 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
发心品第二
复次菩萨最初发心于诸菩萨所有正愿。是
初正愿普能摄受其馀正愿。是故发心以初
正愿为其自性。
又诸菩萨起正愿心求菩
提时。发如是心说如是言。愿我决定当
證无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义利。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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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处究竟涅槃及以如来广大智中。如是发
心定自希求无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义
利。是故发心以定希求为其行相。
又诸菩
萨缘大菩提。及缘有情一切义利发心希
求。非无所缘。是故发心以大菩提及诸有
情一切义利为所缘境。
又诸菩萨最初发心。
能摄一切菩提分法殊胜善根为上首。故是
善极善是贤极贤是妙极妙。能违一切有情
处所三业恶行。功德相应。
又诸菩萨最初
发心所起正愿。于馀一切希求世间出世间
义妙善正愿。最为第一最为无上。如是应
知最初发心有五种相。一者自性。二者行
相。三者所缘。四者功德。五者最胜。
又诸菩萨初发心已。即名趣入无上菩提
预在大乘诸菩萨数。此据世俗言说道理。
是故发心趣入所摄。
又诸菩萨要发心已。
方能渐次速證无上正等菩提。非未发心。
是故发心能为无上菩提根本。
又诸菩萨悲悯一切有苦众生。为欲济拔
发菩提心。是故发心是悲等流。
又诸菩萨以
初发心为所依止为建立故。普于一切菩
提分法及作一切有情义利菩萨学中。皆能
修学。是故发心是诸菩萨学所依止。如是应
知最初发心是趣入摄菩提根本大悲等流
学所依止。
又诸菩萨最初发心略有二种。一者永出。二
不永出。言永出者。谓发心已毕竟随转无
复退还。不永出者。谓发心已不极随转而
复退还。此发心退复有二种。一者究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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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究竟。究竟退者。谓一退已不能复发求
菩提心。不究竟者。谓退已后数数更发求
菩提心。
当知菩萨最初发心由四种缘四
因四力。云何四缘。谓善男子或善女人。若
见诸佛及诸菩萨有不思议甚奇希有神变
威力。或从可信闻如是事。既见闻已便作
是念。无上菩提具大威德。令安住者及修行
者成就如是所见所闻不可思议神变威力。
由此见闻增上力故。于大菩提深生信解。
因斯发起大菩提心。是名第一初发心缘。
或有一类。虽不见闻如前所说神变威力。
而闻宣说依于无上正等菩提微妙正法菩
萨藏教。闻已深信。由闻正法及与深信增
上力故。于如来智深生信解。为得如来微
妙智故发菩提心。是名第二初发心缘。或
有一类。虽不听闻如上正法。而见一切菩
萨藏法将欲灭没。见是事已便作是念。菩
萨藏法久住于世。能灭无量众生大苦。我应
住持菩萨藏法发菩提心。为灭无量众生
大苦。由为护持菩萨藏法增上力故。于如
来智深生信解。为得如来微妙智故发菩
提心。是名第三初发心缘。或有一类。虽不
观见正法欲灭。而于末劫末世末时。见诸
浊恶众生身心十随烦恼之所恼乱。谓多愚
痴多无惭愧。多诸悭嫉多诸忧苦。多诸粗重
多诸烦恼。多诸恶行多诸放逸。多诸懈怠多
诸不信。见是事已便作是念。大浊恶世于
今正起。诸随烦恼所恼乱时。能发下劣声
闻独觉菩提心者尚难可得。况于无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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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菩提能发心者。我当应发大菩提心。令
此恶世无量有情随学于我起菩提愿。由
见末劫难得发心增上力故。于大菩提深
生信解。因斯发起大菩提心。是名第四初
发心缘。云何四因。谓诸菩萨种姓具足。是名
第一初发心因。又诸菩萨赖佛菩萨善友摄
受。是名第二初发心因。又诸菩萨于诸众生
多起悲心。是名第三初发心因。又诸菩萨
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死大苦难
行苦行。无有怯畏。是名第四初发心因。若
诸菩萨六处殊胜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
所得。当知是名种姓具足。由四种相。当
知菩萨善友具足。谓诸菩萨所遇善友。性
不愚钝聪明黠慧不堕恶见。是名第一善
友具足。又诸菩萨所遇善友。终不教人行
于放逸。亦不授与诸放逸具。是名第二善友
具足。又诸菩萨所遇善友。终不教人行于
恶行。亦不授与诸恶行具。是名第三善友
具足。又诸菩萨所遇善友。终不劝舍增上
信欲受学精进方便功德。而复劝修下劣信
欲受学精进方便功德。所谓终不劝舍大
乘劝修二乘。劝舍修慧劝修思慧。劝舍思
慧劝修闻慧。劝舍闻慧。劝修福业。劝舍尸
罗劝修慧施。终不劝舍如是等类增上功
德。而复劝修如是等类下劣功德。是名第
四善友具足。由四因缘当知菩萨于诸众
生多起悲心。谓诸菩萨虽有十方无量无
边无苦世界。而生有苦诸世界中。于中恒
有众苦可得非无众苦。或时见他随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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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触对逼切。或时见自随遭一苦触对逼切。
或见自他随遭一苦触对逼切。或见二种
俱遭长时种种猛利无间大苦触对逼切。然
此菩萨依自种姓性自仁贤。依四境处
虽不串习。而能发起下中上悲无有断绝。
由四因缘当知菩萨于诸众生先起悲心。
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死大苦难
行苦行尚无怯畏。何况小苦。谓诸菩萨性
自勇健堪忍有力。当知是名第一因缘。又
诸菩萨性自聪敏能正思惟具思择力。当知
是名第二因缘。又诸菩萨能于无上正等菩
提成就上品清净信解。当知是名第三因
缘。又诸菩萨于诸众生成就上品深心悲
悯。当知是名第四因缘。云何四力。一者自
力。二者他力。三者因力。四者加行力。谓诸
菩萨由自功力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生
爱乐。是名第一初发心力。又诸菩萨由他
功力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生爱乐。是名
第二初发心力。又诸菩萨宿习大乘相应善
法。今暂得见诸佛菩萨。或暂得闻称扬赞
美。即能速疾发菩提心。况睹神力闻其正
法。是名第三初发心力。又诸菩萨于现法
中亲近善士听闻正法谛思惟等。长时修
习种种善法。由此加行发菩提心。是名第
四初发心力。若诸菩萨依上总别四缘四因。
或由自力或由因力。或总二力而发心者。
当知此心坚固无动。或由他力或加行力。
或总二力而发心者。当知此心不坚不固
亦非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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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因缘能令菩萨退菩提心。何等为四。
一种姓不具。二恶友所摄。三于诸众生悲
心微薄。四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
死大苦难行苦行。其心极生怯畏惊怖。如是
四种心退因缘。与上发心四因相违。广辩
其相如前应知。
最初发心坚固菩萨略有二种不共世间甚
希奇法。何等为二。一者摄诸众生皆为眷
属。二者摄眷属过所不能染。摄眷属过有
其二种。谓于眷属饶益损减染污违顺。如是
二事菩萨皆无。最初发心坚固菩萨。于诸
众生发起二种善胜意乐。一者利益意乐。二
者安乐意乐。利益意乐者。谓欲从彼诸不善
处拔济众生安置善处安乐意乐者。谓于
贫匮无依无怙诸众生所离染污心。欲与
种种饶益乐具。最初发心坚固菩萨有二加
行。一意乐加行。二正行加行。意乐加行者。
谓即利益安乐意乐日夜增长。正行加行者。
谓于日夜能自成熟佛法加行。及于众生
随能随力依前所说意乐加行。起与利益
安乐加行。最初发心坚固菩萨有二增长大
善法门。一者自利加行。能證无上正等菩提。
二者利他加行。能脱一切有情众苦。如二增
长大善法门。如是二种大善法聚二种无量
大善法藏当知亦尔。最初发心坚固菩萨。由
初发心求菩提故所摄善法。比馀一切所
摄善法。有二种胜。一者因胜。二者果胜。谓
诸菩萨所摄善法。皆是无上正等菩提能證
因。故所證无上正等菩提是此果。故比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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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声闻独觉所摄善法尚为殊胜。何况比馀
一切有情所摄善法。是故菩萨所摄善法。比
馀一切所摄善法。因果俱胜。最初发心坚固
菩萨略有二种发心胜利。一者初发菩提心
已。即是众生尊重福田。一切众生皆应供养。
亦作一切众生父母。二者初发菩提心已。
即能摄受无恼害福。由此菩萨成就如是
无恼害福。得倍轮王护所守护。由得如
是护所护故。若寝若寤若迷闷等一切魍魉
药叉宅神人非人等不能娆害。又此菩萨转
受馀生。由如是福所摄持故少病无病。不
为长时重病所触。于诸众生所作义利。能
以身语勇猛而作。常为众生宣说正法。身
无极倦念无忘失心无劳损。菩萨本性住
种姓时。一切粗重性自微薄。既发心已所有
粗重转复轻微。谓身粗重及心粗重。若馀众
生为欲息灭疾疫灾横。所用无验咒句明
句。菩萨用之尚令有验。何况验者。成就增
上柔和忍辱。能忍他恼不恼于他。见他相
恼深生悲。恼忿嫉谄等诸随烦恼。皆能摧伏
令势微薄。或暂现行速能除遣。随所居止
国土城邑。于中所有恐怖斗诤饥馑过失非
人所作疾疫灾横。未起不起设起寻灭。又
此最初发心菩萨。或于一时生极恶趣那落
迦中。多分于此那落迦趣速得解脱。受小
苦受生大厌离。于彼受苦诸众生等起大
悲心。如是一切皆因摄受无恼害福。最初发
心坚固菩萨。由能摄受无恼害福。便得领
受如是等类众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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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
自他利品第三之一
如是菩萨既发心已。云何修行诸菩萨行。略
说菩萨若所学处若如是学若能修学。如是
一切总摄为一名菩萨行。
是诸菩萨于何处学。谓七处学。云何七处。
嗢拖南曰。
「 自他利实义
威力熟有情
成熟自佛法
第七菩提处」
一自利处。二利他处。三真实义处。四威力处。
五成熟有情处。六成熟自佛法处。七无上正
等菩提处。
云何自利利他处。谓自利利他略有十种。一
纯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三利益种类自
利利他。四安乐种类自利利他。五因摄自利
利他。六果摄自利利他。七此世自利利他。八
他世自利利他。九毕竟自利利他。十不毕竟
自利利他。
云何菩萨纯共自利利他。谓诸菩萨于纯自
利利他。应知应断违越不顺菩萨仪。故于
其所馀应勤修学不越随顺菩萨仪。故此
中菩萨于纯自利应知应断者。谓为己乐
求财受用。或为吝法于佛菩萨所说教法
追访受持。或为生天受天快乐受持禁戒。
发勤精进修习定慧。或求世间有染果报。
为世财食恭敬供养诸佛制多。或贪利
养。为利养故自说种种无有义利不实功
德。诳惑于他招集利养。或欲贪他作己
僮仆为驱使故。非法摄众不如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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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设方便拔济有情。令于他所免为僮
仆。还自摄受为己僮仆。拔济有情令脱系
缚。还自拘执成己事业。拔济有情令于他
所解脱种种治罚怖畏。还自摄伏令惧于
己。若诸菩萨耽著诸定现法乐住。弃舍思
惟利众生事。当知此等名纯自利。菩萨于
是纯自利行。应知应断。若诸菩萨或悲为
首。或为回向无上菩提及为生天。于一
切时修施忍等。当知是名自利共他。又除
如前所说诸相。其馀一切与彼相违所有自
利诸菩萨行。当知皆名自利共他。菩萨于
此应勤修学。此中菩萨于纯利他应知应
断者。谓以邪见修行施等。以无因见及无
果见毁犯尸罗。远离正行为他说法。若诸
菩萨于诸静虑善巧回转。已超下地而更
摄受下地白法。谓彼已能安住静虑。由悲
愿力舍诸静虑。随其所乐还生欲界。又诸
菩萨已得自在。于十方界种种变化。作诸
众生种种义利。又诸牟尼自事已办。依止
如来力无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遍于十
方无量众生。能作无量大利益事。当知此等
名纯利他。如是所说纯利他行。菩萨于前
所说二种应知应断。于馀所说纯利他行
多应修学。又除如前所说诸相。其馀一切
与彼相违所有利他诸菩萨行。当知皆名利
他共自。菩萨于此应勤修学。
云何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略说应知有
五种相。一无罪相。二摄受相。三此世相。四
他世相。五寂灭相。若诸菩萨所有自能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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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或复令他若少
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劝勉调伏安置
建立。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无有罪
相。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
或众具乐或住定乐。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
利利他能摄受相。若诸菩萨自利利他。或有
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或有他世能为
利益非于此世。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
利益。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如是
四种自利利他。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
应。当知云何名为四种法受。或有法受现
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或有法受现
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
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
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此四广辩如
经应知。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此他
世相。若诸菩萨所有涅槃。及得涅槃世出
世间涅槃分法。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
他寂灭略相。当知此相望馀一切无上最
胜。
云何菩萨安乐种类自利利他。略说应知五
乐所摄。何等五乐。一者因乐。二者受乐。三
者苦对治乐。四者受断乐。五者无恼害乐。言
因乐者。谓二乐品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
乐受触。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如
是一切总摄为一名为因乐。除此更无若
过若增。言受乐者。谓待苦息。由前所说因
乐所摄三因缘故。有能摄益身心受生名
为受乐。略说此乐复有二种。一者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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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无漏。无漏乐者。学无学乐。有漏乐者。
欲色无色三界系乐。又此一切三界系乐。
随其所应六处别故有其六种。谓眼触所
生乃至意触所生。如是六种复摄为二。一
者身乐。二者心乐。五识相应名为身乐。意识
相应名为心乐。若对治乐者。谓因寒热饥
渴等事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由能
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即于如是苦息
灭时生起乐觉。是则名为苦对治乐。灭想
受定名受断乐。无恼害乐应知略说复有四
种。一出离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三
菩提乐。正信舍家趣于非家。解脱烦笼
居家迫迮种种大苦。名出离乐断除诸欲
恶不善法。證初静虑离生喜乐。名远离乐。
第二静虑已上诸定寻伺止息。名寂静乐。一
切烦恼毕竟离系。于所知事如实等觉。此
乐名为三菩提乐。此中因乐是乐因故说名
为乐。非自性故。此中受乐乐自性故说名
为乐。非乐因故。苦对治乐息众苦故遣众
苦故说名为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其
受断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亦非息遣
种种苦故。说名为乐。然依胜义。诸所有受
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
故名为乐。无恼害乐所摄最后三菩提乐。
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于现法中
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
名为乐。诸馀所有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
随顺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当知亦名无
恼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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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
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菩萨于此
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
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
若苦所随有利益事。众生于此虽无乐欲。菩萨依止善权方便。设兼忧苦应授与
之。若乐所随无利益事。众生于此虽有乐
欲。菩萨依止善权方便。设兼喜乐应削夺
之。何以故。当知如是善权方便。与兼忧苦
有利益事。夺兼喜乐无利益事。令彼众
生决定于后得安乐故。是故菩萨于诸众
生若乐利益。当知义意即乐安乐。于诸众
生若与利益。当知义意即与安乐。所以者
何。利益如因安乐如果。是故当知于诸众
生若与利益必与安乐。当知所有现法当
来可爱果业所摄因乐苦对治乐。及受断乐
无恼害乐。菩萨于此不应思量。于诸众生
一向授与。以能饶益及无罪故。于彼受乐
及根尘触所摄因乐。若能生染若性是染。有
罪无益非所宜者。于诸众生不应授与。
若不生染若性非染。无罪有益是所宜者。
于诸众生即应授与。菩萨于此随自力能。
亦应如是修行受学。当知是名菩萨利益
安乐种类自利利他。除此无有若过若增。
《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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