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摩罗什法师大义-东晋-慧远初问答真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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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856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上


宋国庐山慧远法师。公少瞻儒道。擅坚白之
名。及脱俗高尚。亦江左须弥。凡所述作。莫非
皆是实归之路。默问常安草堂摩诃乘法师
鸠摩罗什。苻书云。什是天竺大婆罗门鸠摩
罗炎之子也。其母须陀洹人。什初诞生。圆光
一丈。暨长超绝。独步阎浮。至乎归伏异学。历
国风靡。法集之盛。云萃草堂。其甘雨所洽者。
融伦影肇渊生成睿八子也。照明之祥。信有
徵也。大乘经中深义十有八途。什法师一一
开答。今分为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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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七事。下卷有五事。

初问答真法身 次重问答法身 次问答法
身像类 次问答法身寿量 次问答三十二
相 次问答受决。

* 初问答真法身

远问曰。佛于法身中为菩萨说经。法身菩萨
乃能见之。如此则有四大五根。若然者。与
色身复何差别。而云法身耶。经云法身无去
无来。无有起灭。泥洹同像。云何可见。而复讲
说乎。

什答曰。佛法身者。同于变化。化无四大五根。
所以者何。造色之法。不离四大。而今有香
之物。必有四法。色香味触。有味之物。必有三
法。色味触。有色之物。必有二法。有色有触。
有触之物。必有一法。即触法也。馀者或有或
无。如地必有色香味触。水有色味触。若水有
香。即是地香。何以知之。真金之器用承天雨。
则无香也。火必有触。若有香者。即是木香。何
以知之。火从白石出者。则无香也。风但有
触。而无色也。若非色之物。则异今事。如镜中
像。水中月。见如有色。而无触等。则非色也。
化亦如是。法身亦然。又经言法身者。或说佛
所化身。或说妙行法身。性生身。妙行法性生
身者。真为法身也。如无生菩萨。舍此肉身。得
清净行身。又如法华经说。罗汉受起为佛。经
复云。罗汉末后之身。是二经者皆出佛口。可
不信乎。但以罗汉。更不受结业形故。说言
后边耳。譬如法身菩萨。净行生故。说言作佛。
如是佛事。虽皆是实。而有参差。有真有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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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者。遍满十方虚空法界。光明悉照无量
国土。说法音声。常周十方无数之国。具足十
住菩萨之众。乃得闻法。从是佛身方便现化。
常有无量无边化佛。遍于十方。随众生类若
干差品。而为现形。光明色像。精粗不同。如来
真身。九住菩萨尚不能见。何况惟越致及馀
众生。所以者何。佛法身者。出于三界。不依身
口心行。无量无漏诸净功德本行所成。而能
久住。似若泥洹。真法身者。犹如日现。所化之
身同若日光。如首楞严经。灯明王佛寿七百
阿僧祇劫。与此释迦同。是彼一身无有异也。
若一佛者。此应从彼而有。法性生佛所化之
佛。亦复如是。若言法身无来无去者。即是法
身实相。同于泥洹。无为无作。又云。法身虽复
久住。有为之法。终归于无。其性空寂。若然
者。亦法身实相无来无去。如是虽云法身说
经。其相不生不灭。则无过也。

远领解曰。寻来答要。其义有三。一谓法身实
相无来无去。与泥洹同像。二谓法身同化。无
四大五根。如水月镜像之类。三谓法性生身。
是真法身。能久住于世。犹如日现。此三各异。
统以一名。故总谓法身。而传者未详辨。徒存
名而滥实故。致前问耳。君位序有判为善。

* 次重问法身并答

远问曰。法身实相无去无来。般若经中法上
菩萨。答常悲已有成观。又法身同化。如镜
像之类。方等诸经引喻言。日月宫殿不移。而
光影现于江河。此二条是所不疑。今所问者。
谓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罗诘经善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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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如来身者。法化所成。来答之要。似同此
说。此一章所说列法。为是法性生身所因。非
若是前因者。必由之以致果闻。致果之法。为
与实相合。不若所因。与实相合。不离馀垢。则
不应受生。请推受生之本。以求其例。从凡夫
人。至声闻得无著果。最后边身。皆从烦恼
生。结业所化也。从得法忍菩萨。受清净身。上
至补处大士。坐树王下取正觉者。皆从烦恼
残气生。本习馀垢之所化也。自斯以后生理
都绝。夫生者。宜相与痴言。若大义所明。为同
此不。若同此。请问所疑。得忍菩萨。舍结业受
法性生身时。以何理而得生耶。若由爱习之
残气。得忍菩萨烦恼既除。著行亦断。尚无法
中之爱。岂有本习之馀爱。设有此馀。云何得
起。而云受身。为实生为生耶。不生为生乎。若
以不生为生。则名实生。便当生理无穷。若以
生为生。则受生之类。皆类有道。假令法身菩
萨。以实相为已住。妙法为善因。至于受生之
际。必资馀垢以成化。但当换之。以论所有理
耳。今所未了者。谓止处已断。所宅之形。非复
本器。昔习之馀。无由得起。何以知其然。烦恼
残气。要从结业后边身生。诸以效明之。向
使问舍利弗。常禅定三昧。声色交陈于前。耳
目无用。则受淡泊而过。及其在用暂过。鼻眼
之凡夫。便损[虚*予]大乘。失贤支想。所以尔者。
由止处未断。耳目有所对故也。至于忘对。由
尚无用。而况绝五根者乎。此既烦恼残气。要
由结业五根之效也。假使慈悲之性。化于受
习之气。发自神本。不待诸根。四大既绝。将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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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摄。而有斯形。阴阳之表。岂可感而成化乎。
如其不可。则道穷数尽。理无所出。水镜之喻。
有因而像。真法性生。复何由哉。

什答曰。后后五百岁来。随诸论师。遂各附所
安。大小判别。小乘部者。以诸贤圣所得无漏
功德。谓三十七品。及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
不共等。以为法身。又以三藏经。显示此理。亦
名法身。是故天竺诸国皆云。虽无佛生身。法
身犹存。大乘部者。谓一切法无生无灭。语言
道断。心行处灭。无漏无为。无量无边。如涅槃
相。是名法身。及诸无漏功德。并诸经法。亦名
法身。所以者何。以此因缘。得实相故。又大乘
法中。无决定分别是生身是法身。所以者何。
法相毕竟清净故。而随俗分别。菩萨得无生
法忍。舍肉身次受后身。名为法身。所以者何。
体无生忍力。无诸烦恼。亦不取二乘證。又未
成佛。于其中间所受之身。名为法性生身。然
诸论师。于此法身。而生异论。或言无诸烦恼
者。已得涅槃。不应复生。如如自在王经说。
佛告自在王菩萨。我于燃灯佛时。通达四自
在。即于尔时已得佛道。入于涅槃。是吾末身
也。自在菩萨言。若尔时得涅槃者。从是以来
复何所作。佛言。自利已办。但为教化众生。净
佛国土。具足诸神通力威德故。以此因缘。可
知身分虽尽。常以化身。度脱众生。或言。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若尔时得涅槃实道者。身分
都尽。又无心意。云何能现化五道。度脱众生
净佛土耶。譬如实有幻师。然后能幻事。若无
幻师。则无幻事。是故菩萨。得无生法忍。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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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应有馀习。如阿罗汉成道时。诸漏虽尽。
而有残气。但诸罗汉。于诸众生中。无大悲心。
诸有馀习更不受生。而菩萨于一切众生。深
入大悲。彻于骨髓。及本愿力。并證实际。随应
度众生。于中受身。存亡自在。不随烦恼。至坐
道场。馀气及尽。若不尔者。佛与菩萨。不应有
别。或言。得无生法忍菩萨有二。一者得五神
通。二者六神通。得五神通者。烦恼成就。但不
现前。如人捕得怨贼。系之在狱。不能为患。如
是诸菩萨。无生忍力故。制诸烦恼。永不复生。
但以清净心。修六波罗蜜功德。如凡夫人。成
就三界烦恼。上二界烦恼。不现在前。虽有
烦恼。无所能为。住五神通。种种现化。度脱众
生。故留馀结。续复受生。若无残结。则无复
生。犹如责米。故留谷种渐渐具足六波罗蜜。
教化众生。净佛国土。乃坐道场。舍烦恼结。然
后成佛。具六神通者。所作已办。自利足。如
阿罗汉辟支佛。无复异也。此身尽已。更不受
生。但以本愿大悲力故。应化之身相续不绝。
度众生已。自然成佛。所度既毕。自然而灭。先
是实灭。以汲引众生故。变化其身。令复示其
都灭。又三藏论师。菩萨虽得六神通。不尽诸
漏。行四无量心。生色界中。乃至末后身。生罗
睺罗。于尼连禅河浴。为大水所漂。力不能
制。嫌愦五人舍我而去。坐道场时。以十六心。
得阿那含。以十八心。断无色界结。以三十四
心。破一切烦恼。得一切智。成佛已具受人法。
饥渴寒热老病死等。虽心得解脱。身犹有碍。
但以一切智慧大悲心为胜耳。如是等诸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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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师。皆因佛语。说菩萨相。于是各生异端。得
中者少。意谓菩萨得无生法忍。舍生死身。即
堕无量无边法中。如阿罗汉。既入无馀涅槃。
堕在无量无边法中。不得说言若天若人若
在若灭。何以故。因缘故名为人。因缘散自然
而息。无有一定实灭者。但名有变异身。得
如是法门。便欲灭度时。十方佛告言。善男子。
汝未得如是无量无边见顿佛身。又未得无
量禅定智慧等诸佛功德。汝但得一法门。勿
以一法门故。自以为足。当念本愿。怜悯众生。
令不知如是寂灭相故。堕三恶道。受诸苦恼。
汝所得者。虽是究竟真实之法。但未是證时。
尔时菩萨。受佛教已。自念本愿。还以大悲。入
于生死。是菩萨。名之不在涅槃不在世间。无
有定相。以种种方便。度脱众生。设有问言。菩
萨答尔。无复实生受勤苦。无诸恼患。功勋
甚少。应答是事不然。著于凡夫时。以颠倒著
心。要期果报。虽修苦行。皆非实行。今得诸法
实相。具涅槃乐。而入生死。化度众生。是为希
有设复问言。若此人戏想都灭。又无我心。何
复以功德希有耶。应答。菩萨之心无有斯事。
但为分别者。言有大有。如师子有大力。不
以为大。但馀狩以为大耳。又如神药。为益众
生故。出于世间。而无分别。但馀人知有大力。
如之人言身毕竟寂灭相。如幻如梦。如镜中
像。不可以生相不生相为难。何以故。此人堕
在无数量。不应以戏论求之。但以人妄谓。菩
萨有至道场。尽诸结使。断彼意故。说言菩萨
唯有结使残气耳。如大乘论中说。结有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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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凡夫结使。三界所系。二者诸菩萨得法
实相。灭三界结使。唯有甚深佛法中。爱慢
无明等细微之结。受于法身。爱者。深著佛身
及诸佛法。乃至不惜身命。无明者。于深法中。
不能通达。慢者。得是深法。若心不在无生忍
定。或起高心。我于凡夫。得如是寂灭殊异之
法。此言残气者。是法身菩萨结使也。以人不
识故。说名为气。是残气不能使人生于三界。
唯能令诸菩萨。受于法身。教化众生。具足佛
法。譬如凡夫结使或有障天人道者。所谓邪
见瞋恚悭嫉等。以甚恼害众生故。或有不障
者。所谓身见戒取爱慢无明等。以其不恼众
生故。结使或生三界。亦如是。是故菩萨亦名
得解。亦名未脱。于凡夫结使为脱。于佛功德
结使未脱。或言。得六神通。为尽三界结使故。
或言。得五神通。为未破菩萨结使故。又言。尚
无法中之爱者。谓无凡夫二乘法中之爱。所
以者何。菩萨出过二地故。如须陀洹。知一切
法无常苦患。即不生爱。若心不在道。即有所
爱。又如罗汉。于一切中无所爱。于佛法中。而
有所爱。如舍利弗摩诃迦叶。闻佛甚深智慧
无量神力。便与以言。若我本知佛功德如是
者。在于地狱中。宁一胁著地。乃至径劫。于佛
道中。心不应有悔。又诸声闻皆大号泣。声振
三千大千世界。云何乃失如是大利。是故二
乘成道。虽断三界爱结。于佛功德法中。爱心
未断。诸菩萨忽如是无生忍力故。总言一切
无所爱。而念佛恩重。深爱佛法。但不起戏论
耳。若于一切法中。已断爱者。即不复能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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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地。而此人未满应满。未得应得。又言正
处已断。所宅之形非复本器。昔习之馀。无由
得起者。三界外形现妙。爱习之馀亦微。是故
设复异形。理相因发。即无过也。又此涅槃而
为障。如大乘经。一切法从本以来。常寂灭相。
一切众生。所作已办。但无明等诸结使障故。
不能自知我等即是寂灭相。菩萨如是灭除
障碍。尔乃自知我今作佛。若无菩萨结使障
者。先已是佛有三种障。一者三界诸烦恼。障
涅槃道。二乘菩萨结使。障于佛道。此最难断。
以其微隐故。譬如怨贼界避。内贼难识难知。
得无生法忍时。世间实相。虽破凡夫结使。未
除佛道结使。于佛道中。犹有错谬。若无错谬。
得无生法忍时。即应是佛。若欲教化众生净
佛国土。便可一时顿具。何以故。得先碍实智
故。所以不得尔者。以有微障故。又无生忍力。
但能破邪戏论等。示诸法实相。后得佛时。乃
于一切法中。通达无近无远无深无浅。问有
菩萨阿毗昙。当广分别结使相。如声闻阿毗
昙广分别根本十结。又言四大既绝。将何所
搆。而有斯形者。既云生涂不绝。法身之应无
所疑也。但阿毗昙法摩诃衍法。所明各异。如
迦旃延阿毗昙说。幻化梦响镜像水月。是可
见法。亦可识知三界所系阴界入所摄。大乘
法中幻化水月。但诳心眼。无有定法。又小乘
经说。化人为何界所摄。答无处所。今以大乘
法。论说法身。无有四大五根幻化之事。肉眼
所见。尚无所摄。何况法身微妙耶。是故但
无三界粗四大五根耳。为度众生因缘故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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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尽则灭。譬如日现清水。浊则不见。如是诸
菩萨。常在法性中。若众生利根福德清净者。
即随其所见。应度之身。复次若欲求其实事
者。唯有圣人。初得道时。所观之法。灭一切戏
论。毕竟寂灭相。此中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
得。何况四大五根。如是不应以四大五根为
实。谓无此者。即不得有法身也。如一有为法。
皆虚妄不实。有为法者。即是五阴。五阴中最
粗者。所谓色阴。若然者。虚妄之甚。不过四
大。所以者何。思惟分裂。乃至微粗亦复不
有。论中广说。但于凡夫数法和合。得名色阴。
色阴无有决定。何况四大五根。是故不得以
凡夫虚妄所见色阴。以为实證。而难无量功
德所成之身。若欲取信者。应信法身。如经中
说。所有色。皆从四大有为三界系使因缘故。
说菩萨法身四大五根。同如变化。不得以之
为一也。又欲界色界众生。以四大五根桎梏。
不得自在。乃至阿罗汉辟支佛。心虽得离
三界之累形。犹未勉寒热饥渴等患。法身菩
萨即不然。无有生死。存亡自在。随所变现。无
所挂碍。

* 次问真法身像类并答

远问曰。众经说佛形。皆云身相具足。光明彻
照。端正无比。披服德式。即是沙门法像。真法
身者。可类此乎。若类于此。即有所疑。何者。
佛变化之形。托生于人。于人中之上。不过
于转轮圣王。是故世尊。表出家之形殊妙之
体。以引凡俗。此像类大同。宜以精粗为阶差
耳。且如来真法身者。唯十住之所见。与群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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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绝。十住无师。又非所须。纵使有待于来。足
不俟之以进业。将何所引。而有斯形。若以功
报。自然不期而后应。即菩萨不应标𢱈有位。
以立德本。

什答曰。佛法身菩萨法身。名同而实异。菩萨
法身虽以微结如先说。佛法身即不然。但以
本愿业行因缘。自然施作佛事。如密迹经说。
佛身者无方之应。一会之众生。有见佛身金
色。或见银色车渠马瑙等种种之色。或有众
生见佛身与人无异。或有见丈六之身。或见
三丈。或见千万丈形。或见如须弥山等。或
见无量无边身。如以一音。而众生随意所闻。
或有闻佛音声。崇濡微妙。如迦陵频伽鸟。白
鹄之声。如狮子吼声。如野牛王声。如打大
鼓之声。如大雷声。如梵王声等。种种不同。有
于音声中。或闻说布施。或闻说持戒禅定智
慧解脱大乘等。各各自谓为我说法。是法身
神力无所不能。若不尔者。何得一时演布种
种音声种种法门耶。当知可皆是法身分也。
白净王宫佛身。即是法身分。不得容有像类。
何以故。释迦牟尼佛身。能一时于千万国土。
皆作佛事。种种名号。种种之身。教化众生。言
十住无师者。为下凡夫二乘九住已还。可非
于诸佛。言无师也。乃至坐道场菩萨。尚亦有
师。何况十住。如十住经中说。菩萨坐道场
欲作佛。尔时十方佛口中放光明。来入其顶。
是菩萨即时深入无量三昧诸佛三昧陀罗尼
解脱等。通达过去未来劫数。无量劫为一劫。
一劫为无量劫。一微尘为无量色。无量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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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尘。分别无量十方三世国土名号。及众
生名字行业因缘本末种种解脱道门次第。
以一心相应慧。通达一切法。得无碍解脱。
名之为佛。无碍解脱是佛法之根本。如经说。
十住菩萨当知如佛。是佛赞叹十地功德。如
赞诵法华者。即为是佛。又言。我以两肩荷负
此人。又如放钵经中。文殊师利语弥勒大士。
汝可取钵弥勒不能取之。文殊师利。即申其
臂。下方取钵。尔时弥勒。语文殊师利。汝今虽
有如是之力。我作佛时。如汝之比。无量无数。
不能知我举足下足之事。而此大菩萨。皆是
十住。施佛法不可思议。皆不能及。又文殊弥
勒等。于佛法中。处处多有所问。或为利益众
生故。或复自为利益。使得甚深佛法故。若然
者。云何言十住无师耶。又诸大菩萨。不分别
是粗是细。能观一切法皆细。能观一切法皆
粗。如般若波罗蜜经中说。须菩提言。世尊般
若波罗蜜甚深。佛言。菩萨观般若波罗蜜。观
浅亦失。是故不得说。如眼所见为粗。心所见
为细。大菩萨闻已。离于眼等诸根。但以法界。
从佛闻法。如不可思议解脱经中说。文殊师
利。与十方菩萨。在佛会中。共坐听法。而能有
身南国游行。又大菩萨。常在定中。而能见佛
听法。声所不能及。如思益中说。普华菩萨。问
舍利弗。汝入灭尽定。能听法不。答言不能。菩
萨即能。如是法身菩萨所能行。无量不可思
议。若有果报生身三根者。可有此难。精粗
不同。然体平等者。身心无复差别之相。复有
人言。法身菩萨。利益众生故。以眼等见佛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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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施立供养。而有所闻。所以者何。欲为开引
新发意菩萨故。

* 次问真法身寿量并答

远问曰。凡夫寿。皆行业之所成。成之有本。是
故虽精粗异。体必因果。乘来答云。法身菩萨
非身口意业所造。若非意业。即是无因而受
果。其可然乎。如其不然。妙体之来。由何而
得。又问从法忍菩萨。始还法身。暨于十住。精
粗优劣。不可胜言。其中所受。皆有命根长短。
亦应随精粗而为寿量。自十住已还。不复精
论。今所闻者。旨在十住。十住经说。十住菩
萨。极多有千生补处。极少至一生补处者。此
即是法身生。非若是者。必为功报转积。渐造
于极。以至一生也。为馀垢转消生理转尽。以
至一生乎。若馀垢转消。即同须陀洹七生之
义。以圣道力故。不至于八。今十住不过千生
者。为是何力耶。若是遍学时。道力所制者。即
生理有限。不得至千。以是而推。即不同生七
可知。若功报转积理极故唯一生者。一生即
是后边身。身尽于后边。即不得不取正觉。若
不得不成。何故菩萨有自誓不取正觉者。自
誓之言。为是变化形。为真法身乎。若变化形
者便是推假之说。若是真法身者。数有定极。
即不得有自誓无穷之言也。

什答曰。今重略叙法身有二种。一者法性常
住如虚空。无有为无为等戏论。二者菩萨得
六神通。又未作佛。中间所有之形。名为后
法身。法性者。有佛无佛。常住不坏。如虚空无
作无尽。以是法八圣道分六波罗蜜等。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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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乃至经文章句。亦名为法。如须陀洹。得
是法分。名为初得法身。乃至阿罗汉辟支佛。
名后得法身。所以者何。罗汉辟支佛。得法身
已。即不复生二界。是佛分别三乘义。故不说
有法所去处。准法华经。有此说耳。若处处说
者。法华经不名为秘要之藏。又亦不能令人
多修习涅槃道。尽诸漏结。是故天竺但言歌
耶。秦言或名为身。或名为众。或名为部。或名
法之体相。或以心心数法名为身。如经说六
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爱身。六相身。六思
身等。始八圣道等众事和合。不相离故。得名
为身。得无生法忍菩萨。虽是变化虚空之形。
而与肉身相似故。得名为身。而此中真法身
者。实法体相也。言无身口意业者。是真法身
中说。或有人言。得无生法忍菩萨。解能业
相。坏三界业故。但以大悲心。起菩萨事。以坏
业故。名为无业。谓无如凡夫分别之业耳。如
佛言。我从得佛已来。不复起业。灭业相故。名
为非业。又诸菩萨。有所起业。皆与无生忍
合故。名为无业。是故菩萨施业中。不分别取
相。名为无业。经言千生者。所未闻故。不得委
要相答耳。如普贤观世音文殊师利等。是十
住菩萨。具足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
法。以本愿广度众生。故不作佛。如文殊师利
受记经中说。若干阿僧祇劫。当得作佛。而释
迦文佛等。皆以文殊师利。为发意因缘。尔时
势力已成。如是推求本末。即不限千生也。若
经言有千生者。即是本无别愿久住世间。或
是钝根未具足。诸佛法故。即有多生。若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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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足者。即是一生。又功德积满。唯有一生。不
得不成正觉菩萨有二种。一者功德具足自
然成佛。如一切菩萨。初发心时皆立过度
言。我当度一切众生。而后渐渐心智转明。思
惟筹量。无有一佛能度一切众生。以是故诸
佛得一切智。度可度已而取灭度。我亦如是。
二者或有菩萨。犹在肉身。思惟分别。理实如
此。必不得已。我当别自立愿。久住世间。广与
众生为缘。不得成佛。譬如有人。知一切世间
皆归无常。不可常住。而有修习长寿业行。往
非有相非无相处。乃至八万劫者。又阿弥陀
等。清净佛国。寿命无量。

* 次问修三十二相并答

远问曰。三十二相。于何而修。为修之于结业
形。为修之于法身乎。若修之结业形。即三十
二相。非下位之所能。若修之于法身。法身无
身口业。复云何而修。若思有二种。其一不
造身口业。而能修三十二相。问所缘之佛。为
是真法身佛。为变化身乎。若缘真法身佛。即
非九住所见。若缘变化。深诣之功复何由而
尽耶。若真形与变化无异。应感之功必同。如
此复何为独称真法身佛妙色九住哉。

什答曰。法身可以假名说。不可以取相求。所
以者何。声闻三藏法中。唯说佛十力等诸无
漏法为法身。佛灭度后。以经法为法身。更无
馀法身名也。摩诃衍中说。菩萨无生法忍。断
诸烦恼。为度众生故。而为受身。诸论议师。名
此为法身。何以故。是中无有结使。及有漏罪
业。但是无为清净六波罗蜜果报。此身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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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无碍。乃至成佛也。转轮圣王。人中第
一。唯有三十二相。是故菩萨应世之身。有三
十二相。于生死中。种其因缘。于菩萨法身。令
增益明净。所以者何。三十二相。凡夫亦有。非
为难事。如佛弟难陀。前身以雌黄尽辟支佛
塔。而作是愿。愿我当得金色相好之身。如是
福德因缘。寿终之后。为波罗捺国造利奢
王子。复见迦叶塔。心怀欢喜。即中作盖。以是
因缘故。天人中受无量福乐。末后生为迦毗
罗婆国白净王子。具三十二相。出家学道得
阿罗汉。于诸端正比丘中。最为第一。阿泥律
陀。供养波利陀辟支佛。七世生忉利天上。七
世生人中。作转轮圣王。七宝具足。得三十二
相。又如佛言。汝等比丘。见有受最上乐者。当
知我亦曾受如是乐。所以者何。从无始世界
以来。所生之处。无不径历。而今虽复恶世。犹
有得一相二相五三相者。以是故知。生死身
中。修诸相好。但相好所得。庄严清净。光明照
耀。威德具足名为佛。所问三十二思者。迦旃
延弟子。自以意说耳。非佛所说。又所谓三十
二思者。非一念中具也。一念时促不住。事不
成辨。一切有为法。要须和合能有所成。如
人见三十二人过恶。若欲害者。非但一念。然
当断命时。乃名杀心。虽前后多有杀心。但是
得名称三十二相。有人言。菩萨若见佛身。若
见佛有三十二相。以所修福德回向。愿我得
如是果报。或时佛为人。说修三十二相法。人
眼见佛三十二相。便发愿言。我当于未来世。
得如是相。然后以净功德。令其成就。如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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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后加溉灌。如施草苁林等。得立安相。施
燃灯明等。得大光明相。慈悲等观众生。得绀
清眼。常以头面。敬师长贤圣。及施盖帽等
因缘故。得肉髻相。或有人不从佛闻。亦不
从佛。但闻他说有三十二相。或自读经书。
便发愿言。我得三十二相。渐渐满足。如上所
说。或有人。若见佛若不见佛。其心无在。但闻
大乘义。于众生起慈悲心。欲以诸法实相。
利益众生。愿我当得第一心身。汲引众生。令
信我说。如印经中佛为弥勒说。有七因缘。发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一者佛令发心。二
者见正法坏时。护持法故发心。三者见众生
可悯故发心。四者菩萨令发心。五者见人发
心亦发心。六者大布施故发心。七者闻佛有
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而发心。佛告弥勒。前
三发心必得成佛。不复退转。后四发心。不能
当定多有退转。是故当知。种三十二相。其事
不同。又法身菩萨者。经亦不了了说有法身
国土处所也。但以理推之。应有法身。若诸菩
萨。灭诸烦恼。出于三界。既无生身。亦不入涅
槃。于是中间。若无法身。其事云何。是故诸
论师言。于此中间。从无漏法性生身。名为法
身。又此非从一身而已。随本功力多少。而有
其身。或有二身三身十身百千万无量阿僧
祇身。乃至无量十方世界。皆现其身。为具足
馀佛法。兼度众生故。迦旃延阿毗昙中。无漏
法元有果报。何以故。声闻法中但说三界
事。及小涅槃门。大乘中过凡夫法。及小涅槃
门。更说清净大乘事。如不可思议经等。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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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虽起善业。烦恼未断故。侵夺福德。以性相
违故。不令善业增益。诸阿罗汉。虽无烦恼。毁
损善法。證涅槃故。其心不发。不能增长佛道
善根。是菩萨灭烦恼。无有[虚*予]损善法故。复不
證涅槃故。心即不复功德增长。尔时起一切
德。胜本从无始世界来。所为福德。如思益经
说。我以五华施佛。胜本一切所施头目髓脑
等。何以故。本布施皆是虚妄。杂诸结使。颠倒
非实。此施虽少清净真。如人梦中得无量珠
宝。不如觉时少有所得。以菩萨三界障碍都
灭。唯有佛道微障未尽耳。如以一灯破暗。不
能破第二灯分。若能破者。第二灯即无所增
益。而第二灯所破闇与初灯合。但无初灯所
破之闇。菩萨得无生法忍亦如是。舍生死身
受法身。破三界凡夫障碍。不能破诸菩萨障
碍。若破者即是十住便应作佛。是人尔时起
业。无有三界结缚。唯有菩萨结缚微碍。有所
超业。皆悉真实清净无量。何以故。不为生死
所拘。不与烦恼共合故。心志广大。从法身以
后。所受之身。如幻如镜中像。业亦如是。心所
起业随。所得果报随。不可以三界粗身。难
菩萨微妙。出过三界之形也。问所缘佛为真
法身。为变化身者。是事先已答如上说。或有
见者。或有闻者。或自为众生故。庄严其身。或
有人不见佛不闻法。尚能发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心。何况见佛闻法者。此人以心眼。缘
三世佛相。过去佛身相。我当知是念。现在
未来世佛身相。我身亦当如是。或有人随所
好乐。自生忆想。我所作功德。回向佛道。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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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时。寿命国土功德相好。当如是此缘。释
迦文佛本初发心经说。于无佛无佛法国中。
为大王名光明。时有小王。以好白象子。奉光
明王。王见已欢喜。令象师如法调伏。象师如
法善治。令王乘之。游戏林野。是象于林中。闻
牝象香气。淫欲心发。驰走趣向。王语象师
制之令住。象师即以钩制。不能令止。时王眼
视外物。物皆运转。深入榛薮。坏衣伤体。即仰
攀树枝。得免济。象后念人间饮食。还来至宫。
王问大臣。若人为王作此因缘者。应何治之。
大臣言。罪应极法。时象师言。莫诳杀我已善
治。王言。象恶如此。如何善治。象师即于王
前。烧大铁丸。语象言。取赤铁丸吞之。若不吞
者。还以本法治汝。象自筹量。宁须臾而死。不
能久受苦痛。便取铁凡吞之。烧身彻过。大吼
而死。王见此已。知其调伏。即问象师。调伏如
此。近以何因缘。有此恶事。象师言。心有淫欲
重病。势用发故。无所领计。王闻已惊怖。淫欲
大病。此从何来。象师言。我亦不知所从来及
其增减时。王言如是之病。无人能治耶。象师
言。欲治之者。众皆不得其法。还自坠浴。有人
为破淫欲贼故。离五欲受苦行。或有人其受
五欲。情即厌离。以是因缘。得脱此病。或有出
家。种种因缘。欲免斯患。皆不拔此淫毒树之
根。王闻已忧怖。说象师言。如此之病。难可得
治。于天人之中。有能破此病者耶。象师言。我
传闻有大人出世。身体金色。有三十二相八
十随形好。常光远照。悯哀众生。号之为佛。是
人了知淫欲生灭之道。悯众生故为说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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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是已。即便下床右膝著地合掌而言。我以
如法治国。及布施等功德。以此福德因缘。当
得成佛。治一切众生淫欲重病。从是发心已
后初值佛。号名释迦文。于寿百岁众生中
作佛。今释迦佛事皆同彼佛。时光明王。作
陶师字广炤。彼释迦文佛。度众生已。与五百
阿罗汉。度广炤。极行圆出至其家。广炤即以
煖汤涂油燃灯石蜜浆等。供养于佛。陶师从
闻佛法。而发其心。我当来世作佛。亦当如是。
是人于无佛法世。尚能发心。何况见佛闻法。
种三十二相者。若初发心了了不错者。复何
贵成佛耶。唯佛一人。得无错耳。是故当知。如
光明王。遇得因缘。便自发心。以是因缘。复得
人身。值释迦文佛。从佛闻法然后愿。昔于暗
中发愿。但为破淫欲病者。后得值佛。了了
分别名号而发其愿。渐渐心转微妙。能自以
身施转。后于诸法中。无所取相。安住毕竟空。
具足六波罗蜜。发清净愿。本愿与吾我贪著
心杂。今之所愿。清净无垢。又不可无因。唯愿
而得净愿。是事为难。如莲华虽净。必因泥生。
不可生于金山上。如维摩诘经中说。又佛法
离一异相故。无决定真身。离异相故。无决定
粗身。但以人颠倒罪因缘故。不能见佛。颠倒
渐薄。净眼转开乃能见也。佛身微妙。无有粗
秽。为众生故。现有不同。又众生先世种见佛
因缘。厚薄名异。薄者如今见形像舍利等。厚
者得见相好生身。施作佛事。见生佛亦有二
种。或有见佛如须弥山等。或有见佛无量无
边之身。如转法轮时。持力菩萨。欲量佛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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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上身也。如上诸身。能度众生。破除尘劳者。
虽精妙不同。皆为是实。于妙中。又有妙焉。乃
至真法身。十住菩萨。亦不能具见。唯诸佛佛
眼。乃能具见。又诸佛所见之佛。亦从众缘和
合而生。虚妄非实。毕竟性空。同如法性。若此
身实。彼应虚妄。以不实故。彼不独虚妄。虚
妄不异故粗妙同。宜以粗身。能为众生作微
妙因缘。令出三界。安住佛道。亦不名为粗
也。

* 次问受决法并答

远问曰。受决菩萨。为受真法身决。为变化之
决。若受变化之决。则释迦受决于定光。弥勒
受莂于释迦是也。斯类甚广。皆非真言。若受
真法身决。后成佛时。则与群粗永唯。绝当十
住菩萨。共为国土。此复何功何德也。若功德
有实。应无师自贵。复何人哉。如其无实。则
是权假之一数。经云。或有菩萨。后成佛时。其
国皆一处补处。此则十住共为国土明矣。若
果有十住之国。则是诸菩萨终期之所同。不
应云说或有或有而非真。则是变化之流。如
此真法身佛。正当独处于玄廓之境。

什答曰。说菩萨受记者。各各不同。或有人言。
为利众生故。与其受记。或以肉身菩萨。于无
量劫久行菩萨道。为彼受记。示其果报。安慰
其心耳。或云变化粗中有受记义。义于法
身。则无此事。或有人言。受记是实事。唯应与
法身受记。不应为变化身也。复此何功德者。
如来智德无量无边。利益十住。其功最胜。以
彼利根所受弥广故也。如般若中说。供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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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阿惟越致。不如一人疾作佛者。言无师自
觉者。但不目外道为师耳。此义上以明。若如
实诸者。诸佛威仪粗事。尚不可知。何况受
记深奥义乎。有众生未发心。而佛与受记。有
人现前发心。不与受记。有人发心时。便与受
记。于生死身得无生法。而为受记。有舍生
死身受法身。而得受记。如文殊师利等是也。
有菩萨。从无量诸佛受记。如释迦牟尼。从燃
灯佛。莲华上佛。华上名佛。乃至迦叶佛。皆从
受记。有天王佛。与释迦牟尼真身受记。或
于大法身菩萨众中。是菩萨虽于大众中。佛
先受记。不以为说。何以故。自知处处身受记
故。不以一身受记为喜。亦不可见喜事故。譬
如阿那婆达多龙王受记时。阿阇世王言。汝
得大利。于大众中受记为佛。龙王言。谁受记
者。若身也。身如瓦石。若心也。心如幻化。离
此二法。无受记者。当知有何利。而生欢喜也。
若我受记。一切众生。亦当受记。其相同故。如
是无量不可思议。不应以事迹为难。又诸佛
菩萨身量。音声说法。无量神通方便。为利
益菩萨。兼利众生故。而与受决。难言。众生不
应说云或有者。佛法无量。不可顿尽。随时应
物。渐为开示。十住之国。是诸菩萨终期。所同
理故然矣。佛种种广分别诸菩萨相。故住生
品中说言。或有独处玄廓之境者。若以独处
玄廓为本。来化众生。此复何咎。诸佛从无量
无边智慧方便生。其身微妙不可穷尽。众生
功德。未具足故。不能具见佛身。唯佛与佛乃
能尽耳。功德智慧等。皆亦如是。如四大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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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婆多池出。皆归大海。人但见四河。而
不见其源。唯有神通者。乃能见之。人虽不见。
推其所由。必知有本。又彼池中清净之水。少
福众生。不能得用。从彼池出。流诸方域。尔乃
得用。其佛法身。亦复如是。当其独绝于玄廓
之中。人不蒙益。若从其身。化无量身。一切众
生尔乃蒙益。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