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唐-圆晖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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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二


贤。谓贤和。圣谓圣正。此品广明。故名分别。
就此品中。大文有三。一总明道体性。二明
道所證谛。三约道辨人。且初第一明道体
性者。论云。如是已说烦恼等断。于九胜位。
得遍知名。然断必由道力故得。此所由道
其相云何。颂曰。

「 已说烦恼断
 由见谛修故
 见道唯无漏
 修道通二种」


释曰。前已广说诸烦恼断。由见谛道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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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故。于中见道唯是无漏。修道通二种
 谓有漏无漏也。十五心位。见道速能治三界
故 于四谛下。一刹那中。顿断九品见所
断故。非有漏道有此堪能。故唯无漏。

从此第二。明道所證谛。就中分二。一明四
谛。二明二谛。就明四谛中分二。一正明
四谛。二别显苦谛。且第一明四谛者。论云。
如向所言。由见谛故 此所见谛。其相云
何。颂曰。

「 谛四名已说
 谓苦集灭道
 彼自体亦然
 次第随现观」


释曰。谛四名已说者。谓界品。初云无漏谓道
谛。此说道谛也。择灭谓离系。此说灭谛也。
及苦集世间。此说苦集谛也。次第列者。一
苦。二集。三灭。四道。问今此品。列四谛。与彼
界品所说体有何异耶。答颂言彼自体亦
然。谓显体同彼故。说亦然声。问四谛次第。
何缘如是。答颂言次第随现观现观者。见
道也。谓现观位先所观者。便在先说。问何
缘现观。次第必然。答谓暖等。加行位。如是
观故。问何缘加行位。如是观耶。答谓若有
法。是爱著处。能作逼恼。为苦恼因。最初观
苦。次复观苦以谁为因。便观集谛。次复
观苦以谁为灭。便观灭谛。次复观苦灭以
谁为道。便观道谛。如见病已次寻病因。
续思病愈。后求良药。故良医经云。夫医王
者。谓具四德。能拔毒箭。一善知病状。二善
知病因。三善知病愈。四善知良药。如来亦
尔。为大医王。如实了知苦集灭道故。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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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如是次第观现观位中次第亦尔。如已观
地踪马奔驰。言现观者。应知此目现等觉
义。谓现前觉观谛境也。问何故经中说为
圣谛。答圣见四谛。无颠倒故。名为圣谛。故
有颂曰 圣者说是乐(灭谛涅槃) 非圣说为苦
(外道谓涅槃为苦也) 圣者说为苦(有漏也) 非圣说是乐(言有
漏乐)。

从此第二。别明苦谛。论云。唯受一分(五受中苦
受也)。是苦自体。所馀并非。如何可言诸有漏行
皆是苦谛。颂曰。

「 苦由三苦合
 如所应一切
 可意非可意
 馀有漏行法」


释曰。苦由三苦合者。标也。苦谛由三苦合名
为苦谛。一苦苦性。谓苦受。生时苦。住时苦。
名苦苦也 二坏苦性。谓乐受。生时乐。住
时乐。坏时苦。名坏苦也 三行苦性。谓不
苦不乐受。由行成苦。众缘造作故。无常性
故。名行苦也。如所应一切者。一切有漏。如
其所应。与三苦合。皆名苦谛。一可意有漏
法。与坏苦合。名为苦也。二不可意。有漏法。
与苦苦合。名为苦也。三馀有漏法。与行苦
合。名为苦也 谓除可意不可意。外名馀有
漏应知。此中说可意。名坏苦。说不可意。
名苦苦者。且约别论。理实可意。及不可意。
皆名行苦。无常性故。故一切行。行苦故苦。行
苦微细。唯圣观见。故经部师。鸠摩罗多颂曰
 如以一睫毛 置掌人不觉 若置眼
睛上 为损及不安 愚夫如手掌。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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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苦睫。智者如眼睛。缘极生厌怖(缘是行苦)
诸愚夫。于无间狱。生苦怖心。不如众圣于
有顶蕴。以有顶蕴是行苦故。问若诸法中。
亦许有乐。何缘但说苦为圣谛。答萨婆多
宗中。有一类释。由乐少故。如置绿豆乌豆
聚中。以少从多。名乌豆聚。谁有智者。沥水
洗痈。有少乐生。计痈为乐 经部祖师。以
颂释言。能为苦因故。能集众苦故。有苦
希彼故。说乐亦名苦 婆娑正义解云。理
实应言。诸有及乐。体皆是苦。以就行苦同
一味故。由此言苦。为谛非乐 又依经部
宗及大众部等。定无实乐。受唯是苦 愚夫
颠倒妄谓之乐。故世尊言。汝应以苦观于
乐受 萨婆多宗言。乐实有。佛言以苦观
乐受者。意显乐受。有二种性。一有乐性。
依自相门。自性乐故。二有苦性。谓依异相
门。亦是无常变坏法故 故言以苦观乐
受者。依行苦及坏苦说。非苦苦也。故有颂
曰。诸佛正遍觉。知诸行无常(行苦)及有为变
(坏苦)故说受皆苦 于前两说。论主评云。
对法诸师。言实有乐。此言应理 又萨婆
多宗。苦集一物因果分二。即苦谛体为因
义边。亦名集谛 若依经部宗。唯说贪爱。
为集谛体。以经唯说贪爱为集故 萨婆
多云。经就胜故。说爱为集。理实一切。皆是
集谛。故薄伽梵。伽陀中说。业爱及无明为
因。招后行令诸有相续。名补特伽罗 此
颂既言业与无明为因招果。故知非唯爱
为集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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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第二明二谛。论云。谛有二种。一世俗
谛。二胜义谛。如是二谛其相云何。颂曰。

「 彼觉破无
 慧折馀亦尔
 如瓶水世俗
 异此名胜义」


释曰。彼觉破便无者。若彼物觉。物破便无。
名世俗谛。如瓶被破瓶觉则无。如衣被破
衣觉亦无。故瓶衣等名世俗谛。慧折馀亦尔
者。谓若有物以慧折馀。彼觉则无亦是世
俗。如水被慧分折色香味触时。水觉则无。
如折火亦尔。火觉则无。故此水火。名世俗
谛。如瓶水世俗者。如瓶世俗属初句也。如
水世俗。属第二句也。然此瓶水。未被折时。
假立此名。称为世俗。依世俗理。说有瓶
等。是实非虚。名世俗谛。异此名胜义者。异
此瓶水。名胜义谛。如青色等。碎至极微。色
觉常在。及慧折味等。乃至极微。味觉常在。
及慧分折受等四蕴。至一刹那。彼觉常在。
故彼色等。名胜义谛。此真实有。故名胜义。
依胜义理。说有色等。是实非虚。名胜义
谛 依经部说。如无漏智及此后得世间正
智。所取诸法。名胜义谛。除此已外。馀智取
法。名世俗谛。

从此大文第三。约圣道辨人。就中分三。
一明圣道加行。二约三道辨人。三明诸道
差别。就明加行中。复分为二。一总标。二广
明。此下第一。总标加行者。论云。已辨诸谛。
应说云何方便勤修。趣见谛道。颂曰。

「 将趣见谛道
 应住戒勤修
 闻思修所成
 谓名俱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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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将趣见谛道。应先住戒。然后勤修闻
思修慧 因闻思修。所成慧故。慧名所成。
依闻所成慧。起思所成慧。依思所成慧。起
修所成慧。问三慧何别。答闻所成慧。唯缘名
境。未能舍文而观义故。思所成慧。缘名及
义。未全舍文而观义故。颂言俱者。谓名义
也。修所成慧。唯缘义境。已能舍文而观义
故。

从此第二。广明加行。就中分四。一明身器
清净。二明五停心位。三明四念住。四明四
善根。此下第一明身器清净。论云。诸有欲
于修精勤学者。如何净身器。令修速成。颂
曰。

「 具身心远离
 无不足大欲
 谓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无
 治相违界三
 无漏无贪性
 四圣种亦尔
 前三唯喜足
 三生具后业
 为治四爱生
 我所我事欲
 暂息永除故」


释曰。身器清净略由三因。一身心远离。二喜
足少欲。三住四圣种。具身心远离者。身远
离者。离相杂住。心远离者。离不善寻 无
不足大欲者。第二因也。无不足者。喜足也。
无大欲者。少欲也。前二易可成。由喜
足少欲。问无不足无大欲。此之二无。差别云
何。答颂言谓已得未得多求名所无。谓已得
衣等。更多希求。名不喜足。是喜足所无也。
若未得衣等。更多希求。名为大欲。是少欲
所无也。治相违者。此明喜足少欲。与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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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足大欲相违也 界三者。喜足少欲。若有
漏者。通三界。若无漏者。通九地。所治二种
唯在欲界 无漏无贪性者。喜足少欲。亦
通无漏。无贪为体。所治二种。以贪为性。四
圣种亦尔者。释第三因也。能生众圣。故名
圣种。四圣种体。亦是无贪。同前喜等。故言
亦尔前三唯喜足者。一衣服喜足圣种。二饮
食喜足圣种。三卧具喜足圣种。四乐断乐修
圣种。谓乐断烦恼。乐修圣道也。问第四圣
种。既非喜足。如何亦用无贪为体。答以能
弃舍欲贪有贪故。此第四亦无贪性。问何须
立此四圣种耶。答颂言三生具后业。前三
圣种。助道生具。最后圣种。助道事业。以诸
弟子舍俗生具及俗事业。世尊哀悯。立此助
圣道生具事业。令修行者。解脱非久也。问
何故安立如此二事。答颂言为治四爱生。
一衣服爱。二饮食爱。三卧具爱。四有无有爱。
治四爱故。立四圣种。我所我事。欲暂息永
除故者。此更异释。我所事欲者。衣服等三。此
上起贪心。名我所事欲也。我事欲者。谓身
也。身上起贪。名我事欲。为佛意欲令诸弟
子。暂息我所事欲。故立前三圣种。永除我
所及我事欲。故立第四圣种。

从此第二。明五停心位。七方便也。就中有
二。一总标。二别释。且总标者。论云。如是已
说修所依器。由何门故。能正入修。颂曰。

「 入修要二门
 不净观息念
 贪寻增上者
 如次第应修」


释曰。正入修门要者有二。一不净观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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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二持息念能除乱寻。

从此第二别释。就中分二。一释不净观。二
释持息念。就不净观中。复分为二。一明行
相。二诸门分别。且初明行相者。论云。此中
先应辨不净观。如是观相云何。颂曰。

「 为通治四贪
 且辨观骨锁
 广至海复略
 名初习业位
 除足至头半
 名为已熟修
 系心在眉间
 名超作意位」


释曰。修不净观。正为治贪。贪有四种。一显
色贪。二形色贪。三妙触贪。四供奉贪。缘青
瘀等。修不净观。治显色贪。缘虫食等。治形
色贪。缘虫蛆等。治妙触贪。缘尸不动。治供
奉贪 若缘骨锁。修不净观。通治四贪。以
骨锁中无四贪境故。今应且辨修骨锁观。
此唯胜解作意相应 言胜解者。假想观
也。谓于色中。作不净殊胜解也。此不净观。
少分缘故。不断烦恼。夫断惑者。要须遍缘
故也。但能伏贪。令不现行 然瑜伽师。修
骨锁观。总有三位。一初习业位。二已熟修
位。三超作意位。修不净观。应先系心于自
身分。或于足指或额或馀。随所乐处。安止
其心。心得住已。依胜解力。假想思惟。皮肉
烂堕。渐令骨净。乃至具观全身骨锁。见一
具已复观第二。渐次一房一寺乃至遍地。
以海为边。骨锁充满 为令胜解得增长
故。渐略而观。乃至唯观一具白骨。齐此渐
略。不净观成。名初习业位。为令略观胜解
力增。于一具中。先除足骨。思惟馀骨。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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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除头半骨。思惟半骨。齐此转略。名已
熟修位。为令略观胜解自在。除头半骨。系
心眉间。专注一缘。湛然而住。齐此极略。名
超作意位 论云。有不净观。有所缘少非
自在少。应作四句 作意已熟。所缘自身。
名为第一句。作意熟故。非自在少。所缘一
身故名所缘少 作意未熟。所缘至海。名
第二句。作意未熟。是自在少。所缘至海。故
非所缘少 作意已熟。所缘至海。为第三
句。自在所缘。俱非少也 作意未熟。所缘自
身。为第四句。自在所缘。二俱少也。

从此第二诸门分别。论云。此不净观何性
(一问)。依几地(二问)。缘何境(三问)。何处生(四问)。何行相
(五问)。缘何世(六问)。为有漏为无漏(七问)。为离染得。
为加行得(八问)。颂曰。

「 无贪性十地
 缘欲色人生
 亦净自世缘
 有漏通二得」


释曰。无贪性者。答初问也。谓不净观。无贪
为体。十地者。答第二问。通依十地。谓四根
本静虑。及四近分中间欲界 言四近分者。
谓四禅各有近分也 缘欲色者。答第三
问。唯缘欲界显形色 人生者。答第四问。
唯在人趣生。除北俱卢。以天趣中。无有
青瘀等。故无此观 不净者。答第五问。以
不净为行相 自生缘者。答第六问。若在
过去。缘过去世。若在现在。缘现在世。若在
未来。缘未来世。名自世缘。若不生法。通缘
三世。有漏者。答第七问。既是假想观。故唯
有漏。通二得者。答第八问。通离染得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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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得。若曾修得。有离染得。曾未得者。有加
行得。

从此第二。别释持息念。就中分二。一明念
差别。二明息差别。且释念差别者。论云。说
不净观相差别。已次应辨持息念。此差别相
云何。颂曰。

「 息念慧五地
 缘风依欲身
 二得实外无
 有六谓数等」


释曰。此有八门。息念慧者。第一出体门。此
之息念。以慧为体。息即是风。念持息故名
为息念。体虽是慧。而名念者。由念力持。慧
于境中。得分明故。经言阿那阿波那念。阿
那者。此云遣来。谓持息入。是引外风。令入
身义。阿波那者。此云遣去。谓持息出。是引
内风。令出身义。五地者。第二依地门。谓依
初禅近分。及二三禅近分。并中间欲界。此念
唯与舍受相应故。在近分中间欲界。非馀
地也。谓苦乐受。能顺引寻。此念持寻。故
唯舍受 缘风者。第三境界门。此定缘风
 依欲身者。第四依身门。唯依欲界人天趣身。
除北俱卢 二得者。第五辨得门。通离染
得及加行得 实者。第六作意门。此与真实
作意。相应非假想也 外无者。第七简邪门。
佛教方修。外道无有。以诸外道无说者故。
自不能觉微细法故 数等者。第八辨相
门。此相差别。由具六因。一数。二随。三止。四
观。五转。六净。数者谓系心。缘出入息。从一
至十。此有三失。一数减失于二谓一。二数
增失。于一谓二。三杂乱失。于入谓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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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谓入。离此三失。是名正数。中间错乱。
复应从一次第数之。终而复始。乃至得定
 随谓系心。缘出入息。不作加行。随息
而行。止谓系念。唯在鼻端。或于足指。随所
乐处。安止其心。观谓观察此息风。已并观
息俱大种造色。及依色住。心心所法。具观
五蕴。以为境界。转谓移转。转息风觉。乃至
世第一法位。净谓胜进。入见道位等。乃至
尽智等。为摄六相故。说颂曰 持息念应
知 有六种异相 谓数随止观 转净相
差别。

从此第二明息差别。论云。息相差别云何应
知。颂曰。

「 入出息随身
 依二差别转
 情数非执受
 等流非下缘」


释曰。此有六门。入出息随身者。第一依身
门。谓息随身。以息是身一分摄故 依二
差别转者。次第二依息门。身心名二。息依
身心转也。要具四缘。息方得转。一息所依
地。谓欲界初二三禅。名有息地也。二风道
通。谓口鼻也。三毛孔开。四入出息地。粗心现
前 前三名身差别。后一名心差别。生无
色界。四缘俱阙。若羯剌蓝。頞部昙。闭尸。健
南。四位唯有粗心及息地。阙馀二缘。及在
欲界初二三禅。入二无心定。唯有三缘。阙
粗心一也 若在欲界等。入第四定。唯有
二缘。阙粗心及毛孔开。以第四定极淳厚
故。引彼大种。遍满身中。毛孔不开也 若
身生第四定。有风道通。谓口鼻也。及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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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谓起下地威仪。通果心也。阙馀二缘。
此上诸位。随阙一缘。息皆不转故。论云。谓
要身中(息所依也)。有诸孔隙(孔是风道通。隙是毛孔开也)。入出息
地。粗心现前(第四缘也)。息于尔时。方得转故。出
第四定等。及初生时。息最先入(谓息先无故也)。入第
四定等。及后死时。息最后出(息新断故)情数
者。第三依情门。息是有情数摄。身一分故。非
执受者。第四非执受门。息非执受。不与根
合故。等流者。第五五类门。息是等流性。同
类因生故。非下缘者。第六息观门。息唯自上
地心之所缘。非下地心缘上地息。如身生
欲界。起欲界心。自地心也。起上初二三禅
心。缘欲界息者。上地心也。若初禅息。唯三
地缘。第二禅息。通二地缘。第三禅息。唯自
地缘。若生下地。无上息故。又生上地。起
下地心。非是缘息心。故下地心。不缘上地
息也。如生初禅。起欲界心。唯是通果。然此
通果。唯缘欲界所变化事 若生上二禅
等。起初禅等心。通威仪通果。威仪唯缘初
禅身业。通果亦唯缘初禅变化。故起下地
心。而不能缘上地息也。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