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唐-圆晖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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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疏论本第十七


从此大文第二。释业道名义。论云。如是已
辨十业道相。依何义名业道。颂曰。

「 此中三唯道
 七业亦道故」


释曰。此中三唯道者。此十业道中。贪等三
唯道也。业之道故。立业道名。谓贪等相应思
说名为业。以彼贪等转故思转。彼贪等行故
思行。如彼贪等势力。而思有造作故。故贪
等三。与思为道。七业亦道故者。前七是业。
身语业故。亦业之道。思所游故。由等起思
托身语转故。身语七思所游履。亦业之道
故。前七业。业之道故。立业道名。上业身语
业。下业等起思故。名业业。故业道者。具显
业道业业道义。虽不同类。业道名同。而一
业为馀业。一道为馀道。犹如世间车牛名
同。而一车牛名为馀车牛故 于典籍中。
如言识住。虽四识住。性类不同。识住名同
而一识住名为馀识住故 离杀等七。无贪
等三。立业道名。类前应释。

从此第三。义便明断善。论云。如是所说。十
恶业道。皆与善法现起相违。诸断善根。由
何业道。断善续善。差别云何。颂曰。

「 唯邪见断善
 所断欲生得
 拨因果一切
 渐断二俱舍
 人三洲男女
 见行断非得
 续善疑有见
 顿现除逆者」


释曰。唯邪见断善者。唯有上品圆满邪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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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善根。然本论中。说贪瞋痴三不善根。能
断善者。由不善根能引邪见故。邪见断推
在彼根。如火烧村火由贼起。故世间说被
贼烧村。所断欲生得者。所断善根。唯是欲
界。生得善也。谓断善时。色无色善。先不成
故。不可说断。问何缘唯断生得善根。答加
行善根。先已退故。谓断善根。先加行位。舍
加行善。至断善时。唯断生得。拨因果一切
者。明邪见相也。拨因邪见。无妙恶行。拨
果邪见。无善恶果。一切者。一切邪见。皆能
断善。谓自界缘。若他界缘。若有漏缘。若无
漏缘。如是邪见。皆能断善。有馀师说。唯自
界缘。及有漏缘。方能断善。馀不能断。为
对彼说。故言一切 渐断者。明断善根渐
断而非顿断。谓九品邪见。断九品善根。逆
顺相对断。初下下品邪见。能断上上品善
根。乃至上上品邪见。能断下下品善根。善根
从上品。至下品名逆也。邪见从下至上
名顺也。二俱舍者。二谓善根。及律仪也。断
善根时。二俱时舍。论云。若彼律仪。是此品
心。所等起果。此品心断。舍彼律仪。以果与
因。品类同故(解云。九品善心。各能发戒。戒是其果。若断下品善。唯舍下品戒。_
乃至断上品善。唯舍上品戒也) 诸律仪果。有从加行。有从生
得善心所生 若从加行善心生者。律仪
先舍。后断善根(解云。断善根加行。舍加行善。舍加行时。加行善根。所生律仪。
同一时舍。此言先舍者。据先加行位 舍也) 人三洲男女者。明能断
善根。处及人也。人趣三洲。非在恶趣。染不
染慧。不坚牢故。亦非有天趣。现见善恶
诸业果故。除北俱卢洲。彼无极恶阿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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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意乐)。唯男女身。志意定故。见行断非得者。
此断字通上下。唯见行人。能断善根。非爱
行者。诸爱行者。恶阿世耶。极躁动故。诸见行
者。恶阿世耶。极坚深故。由此理趣。非扇搋
等能断善根。爱行类故。又此类人。如恶趣
(言见行者。自慧见理。而行义也。爱行者。但信他语。爱乐而行也)。断非得者。善
断应知。非得为体。谓断善位。善得不生。
非得续生。非得生位。名断善根。故断善根。
非得为体。续善疑有见者。疑谓疑有。见者
谓正见。谓因果中生疑有心。此或应有。从
疑有心。或发正见。定谓有非无。尔时善根
得还续起。故名续善。疑有续善。疑无断善。
为简疑无。故言疑有。顿现除逆者者。顿谓
善根。九品顿续。然后后时。渐渐现起。如顿
除病。气力渐增。现谓现世。现身续善除造
逆者。经说造逆。并断善人。彼定现身。不能
续善。定从地狱。将没将生。方能续善。受地
狱果毕。名为将没。正住中有。未生地狱。
名为将生。若由过去。宿习邪见。以为因力。
彼断善根。将死时续。若由现在邪教缘力。
彼断善根。将生时续由自他力。应知亦尔
(自谓自推求。他谓逢恶友也)。又爱乐坏。非加行坏。是人现
世。能续善根。若二俱坏。要死方续。见坏戒
不坏。亦现世续善。戒见两俱坏。要死后续
(相仪中护。名戒不坏)。有断善根。非堕邪见。应作四
句。第一句者。布赖那等(此云满也。起邪见名断善。不造逆非邪定
也)。第二句者。谓未生怨等(是阿阇世王。造逆堕邪定。信佛不断
善也)
。第三句者。谓天授等(是提婆达多。名起邪见名断善。造三逆堕邪定
也)。第四句者。谓除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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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第四。明思俱转。论云。已乘义便。辨断
善根。今复应明本业道义。所说善恶。二业
道中。有几并生。与思俱转。颂曰。

「 业道思俱转
 不善一至八
 善总开至十
 别遮一八五」


释曰。业道思俱转者。标也。思谓刹那等起思
也。此明业道与能起思。同一刹那俱时而
转。不善一至八者。明不善业道。或一至八。
与思俱转。一俱转者。有两种一。且初一者。
谓离所馀七恶色业。贪等三中。随一现起。贪
嗔邪见。必不俱生。故随一起。与思俱转。第
二一者。谓先加行。遣使杀等。造六恶业。不
染心时。于前六中。随一究竟。善无记心。名
为不染。染心究竟。成二俱转。故言不染。谓
简染心成二俱转也 二俱转者。谓以嗔
心。究竟杀业。若起贪位。成不与取。或复起
贪。成欲邪行。或时起贪成杂秽语。此上
四类。名二业道。与思俱转 三俱转者。谓
以瞋心。于属他生。盗离本处。断其命根。
俱时杀盗。瞋杀盗三。与思俱转。又先加行。
遣使杀等。造恶色业。贪瞋邪见。一正起时。
于前杀等。随二究竟。既贪等一。杀等随二。
故三俱转。四俱转者。此有三类 第一四者。
谓欲坏他。说虚诳语。意业道一。语业道三。
以坏他故。是离间语 说虚诳故。复成诳
语 此是染言。必兼杂秽。故语业三 第二
四者。又欲坏他。说粗恶语。意业道一。语业
道三。以坏他故。是离间语 说粗恶故。复
成粗语 此是染言。必兼杂秽。故语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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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四者。若先加行。遣使杀等。造恶色
业。贪等现前。于前杀等。随三究竟。既贪等
一。杀等随三。故四俱转。五俱转者。谓先加
行。造恶色业。贪等现前。随四究竟。六俱转
者。贪等现前。随五究竟。七俱转者。贪等现
前。随六究竟。准上应知。八俱转者。于加行
位。遣于使杀等。造六恶业。自行邪行。此
七业道。一时究竟。行邪欲故。必有贪心。
成八俱转 贪瞋邪见。自力现前。必不俱
行。故无九十。与思俱转(各当头起。名为自力)善总开
至十者。十善业道。通据隐显。名为总开。隐
谓处中善。显谓律仪也。隐显通论。有十俱
转。别据显相。无一无八。无五俱转。唯据
律仪。不约处中。名为显也。且约显中二俱
转者。此有二种。且初二者。谓善五识。现在
前时。无散善七。以善五识。故有无贪无瞋。
无分别故。无正见一。第二二者。谓依无色。
尽无生智。现在前时。无散善七。依无色故。
无定戒七。尽无生故。有无贪瞋。以息求故。
无正见也(无散善者。谓不受欲界。散律仪也)三俱转者。谓与
正见。相应意识。现在前时。无七色善。以是
正见故。必有无贪无瞋正见三业道也。无
七色者。谓不受戒。及不入定。无七善色
也。四俱转者。谓恶无记心。现在前时 得近
事近住勤策律仪。以恶无记故。无无贪等
三。受近住等戒。故有四善律仪。谓身三语。
一谓四支戒也。六俱转者。谓善五识。现在前
时。得上三戒。谓近事等。以善五识故。有无
贪无嗔。于前四上。加无贪瞋。故成六也。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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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转者。此有二种。且第一七者。谓善意识。
无随转色。正见相应。现在前时。得上三戒。
谓近事等。正见相应故。必有无贪无瞋正见
三也。得近事等戒故。复有四支。故成七
也。第二七者。或恶无记心。现在前时。得苾
刍戒。成七善无表也。九俱转者。此有三种。
第一九者。谓善五识。现在前时。得苾刍戒。
善五识故。有无贪无瞋得苾刍戒。有七色
善。故成九也。第二九者。或依无色。尽无生
智。现在前时。得苾刍戒。以尽无生智故。无
正见一。有无贪无瞋二。得苾刍戒。有七色
善。故成九也。第三九者。谓静虑摄。尽无生
智。现在前时。以静虑故。有定戒七。尽无生
故。有无贪无瞋。故成九也。十俱转者。此有
二种。第一十者。谓善意识。无随转色。正见
相应。现在前时。得苾刍戒以正见故。有无
贪等三。得苾刍戒。有七色善。故成十也。第
二十者。谓馀一切。有随转色。正见相应。心
正起位。以随转色。有定戒七。正见相应故。
有正见等三。名十俱转也。论云。别据显相。
所遮如是。通据隐显。则无所遮。谓离律仪。
有一八五(解云。处中善。名离律仪。谓非律仪故也)。一俱转者。谓
恶无记心。现在前时。得一支远离(受一支戒也)。五
俱转者。谓善意识。无随转色。正见相应。得
二支等(解云。正见相应。有正见等三也。又得二支远离。便成五也。等者。等取恶无记
心中。得五支远离也)。八俱转者。谓此意识。现在前时。得
五支等(解云。此前意识。有正见等三。更得五支。便成八也 等谓等取善五识。现在
前得六支远离也)。

从此第五。约处成善恶。论云。善恶业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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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界趣处几唯成就。几亦通现行。颂曰。

「 不善地狱中
 粗杂瞋通二
 贪邪见成就
 北洲成后三
 杂语通现成
 馀欲十通二
 善于一切处
 后三通现成
 无色无想天
 前七唯成就
 馀处通成现
 除地狱北洲」


释曰。不善地狱中粗杂瞋通二者。十不善
业。于地狱中。唯粗恶语。杂秽语。瞋。此三通
二。谓成就现行二种也。由相骂故。有粗恶
语。由悲叫故。有杂秽语。由互相憎。故有
瞋恚。贪邪见成就者。于此地狱中。此二成
就。而不现行。无可爱境。贪不现行 现见
业果。邪见不起。又地狱中。业尽死故。无杀
业道。无摄财物。无盗业道。无摄女人。无
邪淫罪。业镜现前。不可拒讳。以无用故。
无虚诳语。即由此无用。及常离故。无离间
语。北洲成后三者。北俱卢洲。成就后三。贪
瞋邪见。而不现行。不摄财物。为我所故。
贪不现行 身心柔愞。复无恼害。瞋不现
行 无恶意乐故。邪见不现行 杂语通
现成者。北俱卢洲。杂秽语。通现及成。由彼
有时。染心歌咏。无恶意乐故。彼无杀等
六。又寿量定故。无杀也。无摄财物。故无盗
也。无摄女人。故无邪淫也。身心愞故。无
粗恶语。及无用故。无离间语。及虚诳语。彼处
行非梵行者。谓彼男女。执手相牵。往诣树
下。树枝垂覆。知是应行。树不垂枝。并愧而
别 馀欲十通二者。馀欲界中。天鬼傍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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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洲人。十恶业道。皆通成就现行二也。然
有差别。天。鬼。傍生。前七业道。唯有处中。
无不律仪。人三洲中。二种俱有 善于一切
处后三通现成者。此明十善业道。三界五趣。
此一切处。无贪等三。皆通成就。及现行也
 无色无想天前七唯成就者。谓圣人生无
色界。成就过未无漏七支律仪。彼无色故。
必不现行。无想天中。以无心故。亦不现行。
唯成就过未静虑律仪 然无色那含。于过
去欲色界五地身中。随依何地。或二三四五
地。曾起曾灭无漏律仪。生无色时。成彼过
去曾起一地。成过去一地戒。乃至曾起五
地。成过去五地戒也 若未来世。依五地
身。无漏律仪。皆定成就(五地欲界。四静虑也) 馀处通成
现除地狱北洲者。馀欲色界。人天四趣。除地
狱北洲。名为馀处。身语七支。各皆通现行
及成就也。然有差别。谓鬼傍生。有处中善。
若于色界。唯有律仪。三洲欲天。皆具处中。
律仪二种。

从此第六。明业道三果。论云。不善善业道。
所得果云何。颂曰。

「 皆能招异熟
 等流增上果
 此令他受苦
 断命坏威故」


释曰。初两句总明三界。下两句别释所以
也。十恶业道皆招异熟等流增上三果者。从
此命终生捺落迦。是异熟果。来生人中。受
等流果。谓杀生者。寿量短促。不与取者。资财
乏匮。欲邪行者。妻不贞良。虚诳语故。多遭
诽谤。离间语者。亲友乖穆。粗恶语者。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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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声。杂秽语故。言不威肃。贪者贪盛。瞋者
瞋增。邪见者增痴。增上果者。所有资具由杀
生故。光泽鲜少。不与取故。多遭霜雹。欲邪
行故。多诸尘埃。虚诳语故。多诸臭秽。离间
语故。所居险曲。粗恶语故。田多荆棘硗确咸
卤。杂秽语故。时候变改。贪故果少。瞋故果
辣。邪见故果少。或无也。问何缘此十。各招
三果。答此令他受苦。断命坏威。故且初
杀生。令他受苦。受异熟果。断他命故。受
等流果。令他失威。受增上果。馀恶业道。如
理应思。由此准知。善业三果。离杀生等。生
于天中。受异熟果。来生人中。受等流果。谓
离杀者。得寿命长。馀上相违。如理应说。

从此大文第十一。别明邪命。论云。又契经
说。八邪支中。分色业为三。谓邪语业命。离邪语业。邪命是何。虽离彼无。而别说者。
颂曰。

「 贪生身语业
 邪命难除故
 执命资贪生
 违经故非理」


释曰。瞋痴生语业名邪语。瞋痴生身业名邪
业。从贪所生。身语二业。以难除故。别立
邪命。谓贪能夺诸有情心。彼所起业。难可
救护。为于正命令慇重修故。佛离前别说
为一。如有颂曰。俗邪见难除(俗人)。由恒执
异见。道邪命难护(道出家人)。由资具属他 执
命资贪生者。有馀师执。缘命资具。贪生身
语。名为邪命。非一切贪皆名邪命。戏乐歌
咏虽从贪生。不资命故非邪命也 违
经故非理者。破馀师说。此释违经。戒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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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象斗等。世尊亦立在邪命中。邪受外
境。虚容延命。故据此经文。但是贪生皆
名邪命也。

从此大文第三。杂明诸业。就中分十。一明
业得果。二明本论业。三明引满因。四明三
重障。五明三时障。六明菩萨相。七明施
戒修。八明顺三分业。九明书等体。十明诸
法异名。就第一明业得果中分六。一总明
诸业果。二三性相对果。三三世相对果。四
诸地相对果。五明三学相对果。六三断相对
果。且初总明诸业果者。论云。如前所言果
有五种。此中何业有几果耶。颂曰。

「 断道有漏业
 具足有五果
 无漏业有四
 谓唯除异熟
 馀有漏善恶
 亦四除离系
 馀无漏无记
 三除前所除」


释曰。断道者。诸无间道。以无间道能證无
为断。及能断惑。得断道名。此道有二种者。
通有漏无漏也。有漏业具足有五果者。于
前断道。若有漏业。具足五果。既是有漏。能
招自地可爱异熟 等流果者。谓自地中。后
若等若胜。诸相似法。离系果者。断惑所證
择灭无为 士用果者。谓道所牵俱有士用。
谓道所牵。次解脱道无间士用。谓道所修。未
来功德。隔越士用。谓道所證。诸无为断。不生
士用 增上果者。谓离自性。馀有为法。唯
除前生。无漏业有四谓唯除异熟者。于前
所断道。若无漏业。具足四果。无漏不招果
故。唯除异熟。馀有漏善恶亦四除离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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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前断道。故说为馀。所馀有漏。若善若恶。
亦有四果。非断道故。除离系果。馀无漏
无记三除前所除者。除前断道。所馀无漏。及
无记法。唯有三果。除前所除异熟离系
 以无漏及无记。不招果故。除异熟果 非
断道故。除离系果。

从此第二。三性相对果。论云。已总分别诸
业有果。次辨异门。有业果相。于中先辨善
等三业果。颂曰。

「 善等于善等
 初有四二三
 中有二三四
 后二三三果」


释曰。善等于善等者。上善等是业也。下善等
是法也。等取不善及无记也。将善等业。望
善等法。以明果数。善等三业。色行二蕴。少
分为体。善等三法。五蕴为体。初有四二三
者。初谓善业。以善法为四果。除异熟果。
善业以不善法为二果。谓士用。增上。因善
引生。是士用果。善法不障。是增上果。善业
以无记法。为三果。除等流及离系。性不同
故。除等流果。非择灭故。除离系果。中有二
三四者。中谓不善。在善无记中间。故名中
也。不善业。以善法为二果。以不善法为
三果。以无记法为四果。言二果者。谓士用
增上。言三果者。除异熟及离系。言四果
者。唯除离系。问无记与不善。如何为等流。
答谓遍行不善。及见苦所断馀不善业。为同
类因。以身边见有覆无记。为等流果后二
三三果者。后谓无记。善恶后故 此无记业。
以善法为二果。以不善法。为三果。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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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法。亦为三果 以善法为二果者。谓士
用增上。以不善法为三果者。除异熟及离
系。问云。何不善与无记。为等流。答身边无
记。为同类因。以诸不善。为等流果。以无
记法。为三果者。除异熟及离系。

从此第三。明三世果。论云。已辨三性。当
辨三世颂曰。

「 过于三各四
 现于未亦尔
 现于现二果
 未于未果三」


释曰。此以三世业。对三世法。为果差别。此
三世业。色行二蕴。少分为体。若三世法。五
蕴为体。过于三各四者。谓过去业。以三世
法。各为四果。唯除离系。现于未亦尔者。现
在世业。以未来法。亦唯四果。同前过去数。
故言亦尔也。现于现二果者。谓现在世业。以现在法。为二果。谓增上果。及士用果。未
于未果三者。谓未来业。以未来法。唯有三
果。除等流及离系。不说后业有前果者。前
法定非后业果故。

从此第四。明诸地果。论云。已辨三世。当
辨诸地。颂曰。

「 同地有四果
 异地二或三」


释曰。此约诸地业。望诸地法。为果差别。应
知诸地业。唯色行二蕴少分。诸地法通五
蕴也。同地有四果者。于九地中。随何地业。
以同地法。为四果。除离系异地二或三者。
若是有漏业。以异地法为二果。谓士用增
上。若无漏业。以异地法为三果。于前二果。
更加等流。不堕界故。有等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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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第五。明学等三果。论云。已辨诸地。当
辨学等。颂曰。

「 学于三各三
 无学一三二
 非学非无学
 有二三五果」


释曰。此约学等三业。以学等三法。为果差
别。学等三业。唯色行二蕴少分。学无学色蕴。
无漏戒也。行蕴者。道共思也 非学非无学
色蕴。有漏色少分 学等三法。通五蕴也。
非学非无学法。兼取三无为。学于三各三
者。谓有学业。于学等三法。各为三果。且学
业以学法。为三果者。除异熟及离系。以无
学法。为三果者。亦除异熟及离系。以非学
非无学法。为三果者。除异熟及等流。无学
一三二者。谓无学业。以学法为一果。唯增
上。若无学业。以无学法。为三果。除异熟及
离系。无学业。以非学非无学法为二果。谓
士用增上 非学非无学有二二五果者。谓
非学非无学业。以学法为二果。谓士用增
上 以无学法为二果。谓士用增上 以
非学非无学法为五果。

从此第六。明见断等三果。论云。已辨学等。
当辨见所断颂曰。

「 见所断业等
 一一各于三
 初有三四一
 中二四三果
 后有一二四
 皆如次应知」


释曰。此以三断业。望三断法。为果差别。见
所断业等者。等取修所断业。及非所断业
 见所断业。唯行蕴少分为体。修非二断业。
俱以色行二蕴少分为体 见所断法。四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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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修所断法。五蕴为体。非所断法。无漏
五蕴。及无为为体 一一各于三者。谓三断
业。一一各于三断法为果者。此句总标也。
初有三四一者。初谓见所断业。以见所断法。
为三果。以修所断法。为四果。以非所断法
为一果。言三果者。除异熟及离系。见所断
法。唯染污。非异熟。言四果者。除离系。言
一果者。唯增上也。中二四三果者。中谓修所
断业。在二断中间。故名中也。若修所断业。
以见所断法。为二果。以修所断法。为四果。
以非所断法。为三果。言二果者。士用增上
 言四果者。除离系。言三果者。除异熟
 等流。后有一二四者。后谓非所断业。以见所
断法。为一果。以修所断法。为二果。以非所
断法。为四果。言一果者。谓增上。言二果
者。士用增上。言四果者。除异熟。皆如次应
知者。随其所应遍上六门。所配因果皆如
次。释唯后置者。略法应尔。

从此大文第二。释本论业。论云。因辨诸
业。应复问言。如本论中所说三业。谓应作
业。不应作业。非应作业。非不应作业。其相
云何。颂曰。

「 染业不应作
 有说亦坏轨
 应作业翻此
 俱相违第三」


释曰。染业不应作者。有说染污三业。名不应
作。谓从非理作意生故。有说亦坏轨者。有
馀师说。非直染业名不应作。坏轨则亦名
不应作坏轨则者。是无记业也。应如是
行住。应如是著衣食。若不如是。名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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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违礼仪故。应作业翻此者。翻不应作。名
应作业。有说善业。名为应作。有馀师说。合
轨则业。亦名应作。俱相违第三者。俱违前
二。名为第三非应作非不应作。若依初说。
唯无记业也。依第二师释。除轨则外。馀无
记是也。

从此第三。明引满因。就中分二。一明业感
多少。二明引满因体。且初明业感多少者。
论云。为由一业但引一生。为引多生。又
为一生但一业引。为多业引。颂曰。

「 一业引一生
 多业能圆满」


释曰。一业引一生者。释引业也。旧云总报
业也。依萨婆多宗。但由一业。唯引一生。若
许一业能引多生。时分定业应成杂乱。
若此一生。多业所引。应众同分分分差别。
以业果别故(分分差别者。谓数死数生也)故知一业。唯引
一生。多业能圆满者。释满业也旧云别
报业也。谓一生身。圆满庄严。许由多业。譬
如画师先以一色图其形状。后填众彩。一
色图形。喻一引业。后填众彩。喻漏业多。是
故虽有同禀人身。而于其中有具支体色
力庄严。或有缺减。

从此第二。明引满因体。论云。非唯业力能
引能满。一切善不善。有漏法皆容引满。以
业胜故。但标业名然于其中。业俱有者。能
引能满若不与业为俱有者。能满非引。
势力劣故。如是种类其体是何。颂曰。

「 二无心定得
 不能引馀通」


释曰。二无心定得者。二无心定者。谓无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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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尽定也。此与诸业。非俱有故。不为引
因。但能为满 得者。善恶得也。得与诸业。
非一果故。唯满非引。除此二类。所馀善恶。
皆通引满。

从此第四。明三障。就中有二。一正明三
障。二别明业障。就明三障中二。一明障
体。二约处辨。且初明障体者。论云。薄伽梵
说。重障有三。谓业障。烦恼障。异熟障。如是
三障其体是何。颂曰。

「 三障无间业
 及数行烦恼
 并一切恶趣
 北洲无想天」


释曰。三障者标也。无间业者。出业障体。谓
五无间业。名为业障。一害母。二杀父。三害
阿罗汉。四破和合僧。五出佛身血。及数行
烦恼者。出烦恼障体。烦恼有二。一者数行。
谓恒起烦恼。通上下品。二者猛利。谓上品烦
恼。唯约数行。为烦恼障。上品烦恼。非数行
者。虽复猛利非恒起故。易可伏除。不说
为障。下品烦恼。虽非猛利。若数行者。难
可数除故。说为障故。烦恼中无论上下。
但数行者。名烦恼障。并一切恶趣。北洲无想
天者。出报障体。三恶趣全。北洲无想天。是
异熟障 问此障何法。答谓障圣道及圣道
加行(加行者。七方便行也)。论云。此三障中。烦恼与业。
二障皆重。以有此者第二生内。亦不可治
(解云 于第二生。亦不得道。名不可治也)。又论云。毗婆沙师作如
是释。由前能引后故。后轻于前(解云。烦恼引业。业引
异熟也)约异熟果。决定更无馀业馀生。能为
间隔。故名无间。或造此业。必堕地狱。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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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故名无间。

从此第二。约处辨者。论云。三障应知。何趣
中有。颂曰。

「 三洲有无间
 非馀扇搋等
 少恩少羞耻
 馀障通五趣」


释曰。三洲有无间非馀扇搋等者。除北俱卢。
于三洲中。唯女及男。造无间业。非馀扇搋
等。少恩少羞耻者。释扇搋等。虽杀父母无
无间业。谓彼父母于彼少恩。少爱念故。彼
于父母。惭愧心微。无重恩故。故无无间。
由此道理。鬼及傍生。虽害父母。亦无无间。
又大德说。傍生类中。觉慧分明。亦成无间。
如聪慧马。曾闻有马。人贪其种。令与母
合。觉知是母。便即羞死。又若人害非人父
母。不成逆罪。心境劣故(此据人从非人生也) 馀障通
五趣者。馀烦恼障。及异熟障。通在五趣。然
异熟障。于人趣中。唯北俱卢。于天趣中唯
无想天。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