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颂疏论本-唐-圆晖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3a 页

No. 1823 [cf. Nos. 1558, 1560]

*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正议大夫持节诸军使
晋洲刺史贾曾 撰

昔释迦去代。过九百年。天亲菩萨纂论千
部。弘宣盖远。发起良多。至于标揭义门训
剖名相。文约事广。词微理明。则此对法藏论
尤称工也 虽源出婆娑。本诠论藏。若能
究根界之旨。穷世圣之源。辨因果于真俗。
祛执滞于人我。乃十二部经思已过半。八
万法门。由而可知。岂唯但趣小乘。专攻说
有而已 大唐三藏。玄奘法师。躬得梵本。
再译真文。其徒大乘光法师。亲承密诲。初
传正释。既尽善矣。又何加焉 然论岐则说
繁。义富则辞黩。学徒始习。难以兼功 有
圆晖上人者。慧炬炽然。戒珠融朗。后来之美。
先达所印。幼好斯文。长而独得。尝因暇日。
见为讨论。余时迫俗尘。倦于周览。乃求略
释。先辨颂文。良愿不违。欣然默受。旧德闻
已。深相激赞。居诸未几。删削遽成。以简则
易知。有功则可久。虽允在家之请。乃为
有学之资。贤人之业其不泯矣 上人自陈
作意。已题别序。以余本缘所起。欲重宣扬。
嘉旨再三。故疏此记 俾夫后身广慧。遥
證通方。过去众贤。永惭偏识。云尔。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3b 页 T41-0813.png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一

中大云寺沙门圆晖述

粤烛天下之幽者。其惟赫日乎。鼓万物而
成者。其惟颽风乎。匡大教而济时者。其惟
菩萨乎。爰有大士。厥号世亲。弘道于五天。
制论于千部。光我师之正躅。解外道之邪
纷。功无得而详也 千部之内。俱舍论是其
一焉。斯乃包括六足。吞纳八蕴。义虽诸部。
宗唯以正。故得西域学徒。号为聪明论也
 至如七支无表之说。作传律之丹青。三
科蕴界之谈。与弘经为润色。光光佛日。寔
在兹焉 有正议大夫。晋洲刺史贾曾。惟
公特禀异气。别授精灵。文盖云间。声雄日
下。器宇冲邈。容止清闲。盖缙绅龟镜之士
也 公前任礼部侍郎。省司多暇。归心正
法。乃相命谈义。遂请造略释 有大圣善
寺。怀远律师者。清以戒珠。凉以风仪。既勤
勤于法门。亦孜孜以劝诱。志存兼济。故
有请焉 在圆晖多幸。遭兹像化。咀以真
诠。狎以兰室。喜朝闻于夕殒。荷严命以斯
临。课以庸虚。聊为颂释。删其枝叶。采以精
华。文于广本有繁。略叙关节。义于经律
有要。必尽根源。颂则再牒而方释。论乃有
引而具注。木石以销。质而不文也。冀味道
君子。义学精人。披之而不惑。寻之而易
悟。其犹执鸾镜而鉴像。持龙泉以断物。
盖述之志矣。愚见不敏。何必当乎。庶通鉴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3c 页 T41-0813.png
之士详而正焉 将启论端。六门分别。

第一明论缘起。二释论宗旨。三明藏所摄。
四翻译不同。五略解品题。六广释文义。

初明论缘起者有二。一明本缘起。二明别
造意。本缘起者。自迦叶遁形于鸡足。末田
乞地于龙宫。虽大义少乖。而微言尚有。洎
乎尊者鞠多。道不继于三圣。摩诃提婆。乱
真言于五缘。二部分宗。诤兴于摩揭提国。
五百罗汉。飞来于迦湿弥罗。一切有宗兴兹
国矣 佛涅槃后。四百年初。健驮罗国。有
王名迦腻色迦。其王敬信尊重佛经。味
道忘疲。传灯是务。有日请僧入宫供养。王
因问道。僧说莫同。王甚怪焉。问胁尊者曰。
佛教同源。理无异趣。诸德宣唱。奚有异乎
 尊者答曰。自五梦不祥。双林现灭。百有
馀载。诸部肇兴。虽复万途。津梁一揆。是故
大圣。喻折金杖。况以争衣。争衣则衣终
不破。斫金则金体无殊。是故依之修行。无
不皆成圣果 王闻此语。因为问曰。诸部
立范孰最善乎。我欲修行。愿尊者说。尊者答
曰。诸部懿典。莫越有宗。王欲修行。宜遵
此矣 王曰。向承嘉旨。示以有宗。此部三
藏。今应结集。须召有德。共详议之。于是
万里星驰。四方云集。英贤毕萃。凡圣极众。既
多烦乱。不可总集为遂简凡僧。唯留圣
众。圣众尚繁。简去有学。唯留无学。无学复
多。不可总集。于无学内。定满六通。智圆
四辩。内闲三藏。外达五明。方堪结集。故以
简留。所简圣众。四百九十有九。王曰。此国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4a 页 T41-0814.png
暑湿。不堪结集。应往王舍城中。迦叶结集
之处。不亦宜乎。胁尊者曰。王舍城中。多诸
外道。酬答无暇。何功造论。迦湿弥罗国。林
木郁茂。泉石清闲。圣贤所居。灵仙游止。复
山有四面。城唯一门。极坚固矣。可结集矣。
于是国王。及诸圣众。自彼而至迦湿弥罗。
到彼国已。缘少一人未满五百。欲召世
友。然世友识虽明敏。未成无学。众欲不
取。世友顾圣众曰。我见罗汉。视之如唾。
久舍不取。汝何尊此。而弃我乎。我欲證
之。须臾便获。遂于僧众。便立誓言。我掷缕
至空。缕下至地。愿我便證阿罗汉果。缕未
下空。诸天接住。语世友曰。大士方期佛
果。次补弥勒。三界特尊。四生攸赖。一何为
此小缘。而欲舍斯大事。于是圣众。闻此
空言。顶礼世友。推为上座。于是五百圣众。
初集十万颂。释素怛缆藏。次造十万颂。
释毗奈耶藏。后造十万颂。释阿毗达磨藏。
即大毗婆沙是也。世友商确。马鸣采翰。备
释三藏。悬诸千古。法云重。布于遐方。佛日
再晖于沙界。传灯之盛。斯之谓焉。五百罗
汉。既结集已。刻石立誓。唯听自国。不许
外方。敕药叉神。守护城门。不令散出 然
世亲尊者。旧习有宗。后学经部。将为当
理。于有宗义。怀取舍心。欲定是非。恐
畏彼师情怀忌惮。潜名重往。时经四载。
屡以自宗。频破他部。时有罗汉。被诘莫
通。即众贤师。悟入是也。悟入怪异。遂入定
观知是世亲。私告之曰。此部众中。未离欲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4b 页 T41-0814.png
者。知长老破。必相致害。长老可速归还
本国。于时世亲至本国已。讲毗婆沙。若一
日讲便造一偈。摄一日中所讲之义。刻赤
铜叶。书写此偈。如是次第。成六百颂。摄大
婆沙。其义周尽 标颂香象。击鼓宣令云。
谁能破者。吾当谢之。竟无一人能破斯偈。
将此偈颂。使人赍往迦湿弥罗。时彼国王。
及诸僧众。闻皆欢喜。严幢幢盖。出境来迎。
标颂香象。至国寻读。谓弘己宗。悟入知
非。告众人曰。此颂非是专弘我宗。颂置
传说之言。似相调耳。如其不信。请释即知
 于是国王。及诸僧众。发使往请。奉百斤
金。以申敬请。论主受请。为释本文。凡八千
颂。寄往果如悟入所言。此是第一明本缘
起也。

第二明造论意者。大意有三。一为众生断
烦恼故。二欲令智者慧解深故。三弘持正
法。令久住故。断烦恼者。欲令众生出三
有故。有情沈沦。由惑未灭。欲求出离。
须断惑缘。断惑正因所谓净慧。论正诠慧。
论主因之故制斯论。故下文云。何因说彼
阿毗达磨。举颂答曰。由惑世间飘有海。
因此传佛说对法故。知造论为断烦恼
 第二生慧解者。斯论乃四含幽键。六足
玄关。法相川源。义门江海。文清清兮。玉润理
明明兮。月花启学人之昧心。发智者之明
慧。故下文云。我于方隅。已略说。为开智者
慧毒门 如身少破。著少毒药。须臾毒气。
遍满身中。此论亦然。开少慧门。诸有智人。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4c 页 T41-0814.png
能深悟入。如似毒门。名慧毒门。聪明论名。
因兹起也。

第三弘持正法者。自青莲罢笑。白毫掩色。
邪徒纷糺。正法陵迟。雨众三德之谈。米斋六
句之说。残我花苑。泊我清流。论主方欲扫
彼邪云。光斯佛日。制论之意其在兹乎。故
下文云。上来所说。种种法门。皆为弘持世
尊教法 又三藏教兴。皆有四意。故婆沙
云。说素怛缆藏。依力等流。一为众生得增
上心。学论道故。二为众生。种种杂说故。三
令众生种善根故。四为众生未入正法。
令入正法故。说毗奈耶藏。依悲等流。一
为众生得增上戒学论道故。二为众生
说诸学处故。三为众生已种善根者。令相
续成就故。四令已入正法者。受持正法故
 说阿毗达磨藏。依无畏等流。一为众生
得增上慧学论道故。二为分别诸法自相
共相故。三为已成就者令得正解脱故。四
为已受持学处者。通达诸法真实相故
 又依婆沙。有七意造论。一为饶益他故。
为令有情于佛圣教。无倒受持。便得悟入
甚深法性。譬如有人为饶益他。于黑闇处。
燃大明灯。令有目者见种种色 二为破
无明闇故。如灯破闇能发光明。造论亦尔。
破无明闇。发智慧明 三为显无我像故。
譬如镜面极善磨莹种种相现。论亦如是。
分别法相。令无我像分明显现 四为度
生死河故。如牢船筏百千众生。依之无畏。
度至彼岸论亦如是。佛及有情。依之无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5a 页 T41-0815.png
畏。到涅槃岸 五为照契经等故。如人
执炬则见众色。而无迷乱。论亦如是。照契
经等义。而无迷乱故 六为观察善等诸
法故。如别宝人识金刚等宝。论亦如是。
分别善等诸法故 七为显诸大论师。不
倾动故。如妙高山。踞金轮上。一切猛风不
能倾动。诸大论师亦复如是。轻毁邪论。不
能摧伏故。

第二明论宗旨者。自教迹区分。部成十八。
所立宗旨。固非一家。如一说部大众部.鸡
胤部.说出世部。此四奉宗。一切诸法。无非
是假。但有言说 若经部宗。立一切法。少
分实有。多分是假 若萨婆多宗。一切有法。
为所奉宗。计有不同。总有四说。一类。二
相。三位。四待。言类者。尊者法救。作如是说。
由类不同。三世有异。谓从未来。至现在
时。舍未来类。得现在类。若从现在。流至过
去。舍现在类。得过去类。但类不同。非体
有异。如破金器作馀物时。形虽有殊金
色无异。言相者。尊者妙音。说相不同。三世
有异。谓法在过去。正与过去相。合而不名
为离现未相。以过去相显但名过去也。现
在正与现在相。合而不名为离过未相。未
来正与未来相。合而不名为离过现相。随
显得名。准过去说。言位者。尊者世友。说
位不同。三世有异。未作用位。名为未来。正
作用位。名为现在。作用谢位。名为过去。至
位位中。作异异说。如运一筹置在一位名
一。置百位名百。置千位名千。历位有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5b 页 T41-0815.png
别。筹体无异。言待者。尊者觉天说待不同。
三世有异。待谓观待。前观于后。名为过去。
后观于前。名为未来。观待前后。名为现在。
如一女人。名女名母。观母名女。观女名
母。论主评云。法救执法有转变故。应置
数论外道朋中。以数论宗。执法有转变故
也。妙音所立。世相杂乱。三世皆有三世相
故。觉天所立。世还杂乱。一世法中。应有三
世。谓过去世。有多刹那。前后刹那。应名去
来。中名现在。未来现在。类亦应然。故此四
中。第三世友。立世最善。依经部宗。过未无
体。唯现世有 今详世亲著论宗旨。有其
两种。一者显宗。即一切有。故下文云迦湿弥
罗议理成。我多依彼释对法。既言依彼释
对法藏。故知此论。有部为宗。二者密宗。所
谓经部。故下文云。经部所说。不违理故
 此一部论。多将经部。破萨婆多。故知世亲。
密意所许。经部为宗。此上不同。第二明宗
旨竟。

第三明藏所摄者。藏有三种。一素怛缆藏。
此翻为綖。或名为经。正诠于定。二毗奈耶
藏。此称调伏。正诠于戒。三阿毗达磨藏。此
言对法。正诠于慧。于此三中。此论即是阿
毗达磨藏摄 问为唯一藏摄。亦通馀二。答
顺正理第一云。诸有素怛览。及毗奈耶所有
穷理问答。皆是此中阿毗达磨藏摄。

第四明翻译不同者。此论翻译。总有两时。
初即陈朝。后居唐代。陈朝三藏真谛法师有
于岭南。译成二十二卷。大唐三藏。永徽年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5c 页 T41-0815.png
中。于慈恩寺。译成三十卷。翻译不同。非
无所以。由前译主未善方言。致使论文
义在差舛。至如无为是因果。前译言非。现
法无非得。昔翻云有。大唐三藏音善两方。
译义无差。缀文不谬。由使怀疑之客。得
白玉于青山。伫决之宾。获玄珠于赤水。由
是此论。译有两时。

第五略释品题者。阿毗此云对。达磨此云
法。俱舍此云藏。谓无漏慧。名之为对。对
有二义。一者对向。谓对向涅槃。二者对观。
谓对观四谛。法有二种。一胜义法。谓是涅
槃。二法相法。通四圣谛。释法名者。一则轨
生物解。二乃能持自性。故名为法 言对
法者。谓无漏慧。名之为对。四谛涅槃。名之
为法。此无漏慧。名对法者。法之对故。名
为对法。是依主释。依光法师对与法俱通
能所。下文当释 藏有二义。一者包含。二
者所依。言包含者。犹如篑箧。此论包含发
智论等诸胜义言。故名为藏。发智论等名为
对法。俱舍名藏。而非对法。然今此论。名对
法藏者。对法之藏故。名对法藏。依主释也
 言所依者。正理释云。藏或所依。犹如刀
藏。引彼义言。造此论故。以对法藏。名对
法藏。光法师释云。鞘名刀藏。刀所依故。言
刀名藏。取鞘藏名。以有藏故。名为刀藏
 彼发智等。是此所依。所以然者。谓引彼义
言。造此论故 彼发智等。名为对法。此论
所依故。亦即是藏 今俱舍论。名对法藏
者。全取本论对法藏名。有对法藏故。名对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6a 页 T41-0816.png
法藏。是有财释。宝法师云。藏或所依。犹如
刀藏。此正理文。但释藏义。未辨有财。正理
下文。以对法藏故名对法藏。此文方释有
财。光法师说刀名藏。作有财释。谬之甚矣
 释对法藏中。无持业释者。谓世亲论主。
不欲自取其功。推能于本故也。

第六广释文义者。就中有二。一别释品名。
二依文正解 就别释品名。复分为二。一
正释品名。二明品先后。言正释品名者。
族义持义性义名界。此品广明。故名分别
 问此品亦明蕴处。何故以界标名。答此
品广。以二十二门。分别十八界故。以界标
名。蕴处不尔。故不标也 二明品先后者。
此颂上下。总有八品。一界品。二根品。三世
间品。四业品。五随眠品。六贤圣品。七智品。
八定品。破我一品。无别正颂。故此不论。初
二品总明有漏无漏。后六品别明有漏无漏。
总是其本。所以先说。依总释别。所以后说
 就总明中。初界品。明诸法体。根品明诸
法用。体是其本。所以先说。依体起用。故次
明根 就别明六品中。初三品别明有漏。
后三品别明无漏。有漏可厌。所以先说。厌
已令欣无漏。所以后说 就别明有漏中。
世品明果。业品明因。随眠品明缘。果粗
易厌。所以先明。果不孤起。必藉于因。故
次明业。因不孤起。必待于缘所以后明
随眠 就别明无漏中。贤圣品明果。智品
明因。定品明缘。果相易欣。所以先说。果必
藉因。故次明智。智必待缘。故后明定。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6b 页 T41-0816.png

从此第二。依文正解者。将释此颂。略为三
分。一序分。二正宗。三流通。夫圣人造论。必
有由致。故初明序分。序分既讫。当有所陈
故。次明正宗。宗义已彰。劝物修学故。后有
流通。初三行颂。是序分。次有六百行颂。是
正宗。后四行颂。是流通分。就序分中。文分
两段。初有四句颂。正明序分。后有八句。随
难别解。且初正明序分。四句者。颂曰。

「 诸一切种诸冥灭
 拔众生出生死泥
 敬礼如是如理师
 对法藏论我当说」


释曰。此之四句。正明序分。就此序分。复分
两段。一归敬序。二发起序。即前三句。是归敬
序。第四句是发起序。就前三句。初两句明
佛三德。第三句指德归敬 初诸字明所归
敬。次十三字明佛三德。诸者谓诸佛。故论
云。诸言所表。谓佛世尊。后十三字中。前有
六字。明自利德。后七字明利他德。一切种
诸冥灭者。自利德也。冥有二种。一者一切
种冥。二者诸冥。一切种冥名不染无知。诸冥
是染污无知。此二无知。能覆实义。及障真
见。故说为冥(外境名实义内心名真见)一切种者。不染无
知。种类无边。名一切种。障一切法。不能悟
解。是不染无知。故种类多也 不染无知。劣
慧为体。三性门中。善无记摄。体非烦恼。故
名不染。于境不悟。称曰无知。无知即不染。
名不染无知持业释也。亦名习气。数习烦
恼。所成气分。习之气故。名为习气。唯佛永
断。二乘犹有。故论云声闻独觉。虽灭诸冥。
以染无智毕竟断故。非一切种。所以者何。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6c 页 T41-0816.png
由于佛法极远时处。及诸义类。无边差别。
不染无知。犹未断故 解云。佛法者。佛所知
法。即极远时等是也。八万劫外。名极远时。
三千界外。名极远处也 诸冥者是染污
无知。诸谓诸境。即四谛修道。五部境也。五部
非一。故名诸境。冥者即是见修所断。一切
烦恼。以此烦恼覆障诸境。故说为冥。染污
无知。无明为体。烦恼不净。名为染污。于境
不悟。故曰无知。无知即染污。名染污无知。
持业释也 颂言灭者。灭有二灭。一择灭。
二非择灭 一切种冥灭。是非择灭。由佛世
尊断一切种冥。證不生法。故名非择灭。此
言證者。是不染无知。胜缘阙位。得非择灭。
名为證也。由断此冥。获一切智。能知一切
种类法。故智德圆满 诸冥灭者。即是择灭。
由佛世尊断烦恼冥。證不生法。名为择灭。
断德圆满故。颂灭字通二灭也。智德是佛身
中。智慧为体。断德是佛所證。择灭为体。灭
名为断。由断显故 拔众生出生死泥者。
叹利他德也。一切众生。于生死泥。沦没无
救。世尊哀悯。随授所应正法教手。拔济令
出。此是恩德。大悲为体 言众生者。有
众多生死故也。言泥者。有漏业。烦恼异熟
果为体。烦恼如水。业异熟如土。由此相参。
成生死泥 敬礼如是如理师者。指德归
敬。稽首接足。故称敬礼。诸有具前自他利
德。故云如是。即如是者。指前三德也 如
理师者显利他德。益物为胜。故别标敬
 由佛世尊能方便说如理正教。拔济众生。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7a 页 T41-0817.png
名如理师。上来归敬序竟。

对法藏论我当说者。是发起序。为发起论
端故也 教诫学徒。故称为论。教是教授。
令人修善。诫是诫勖。令人断恶。断恶修
善故名教诫。其对法藏。邻次当辨。我当说
者。五蕴假者。目之为我。当说之言简已正
说。

从此第二。随难别解。此复分三。一释对法。
二释藏。三明说意说人。且初第一。释对法
者。颂曰。

「 净慧随行名对法
 及能得此诸慧论」


释曰。净慧随行名对法者。明胜义对法也。
净慧者。谓无漏慧。离缚名净。简择称慧。净
慧眷属。名曰随行。慧相应心。及受想等。诸
心所法。四相及得。道共无表。此等诸法。是
慧眷属。随慧行故。名曰随行。如是净慧。及
与随行。通摄五蕴。名为胜义阿毗达磨。此
五蕴中。言色蕴者。道共戒也。受想蕴者。随
行中受想心所也。行蕴者。除受想外诸馀心
所。四相及得也。识蕴者。慧相应心也 言胜
义者。无漏名胜。实体称义。胜即是义。名为
胜义。胜义即对法。名胜义对法。持业释也
 及能得此诸慧论者。此明世俗对法。颂文
诸字。通在两处。一则诸慧。二则诸论。慧论
非一。故名为诸。此诸慧论是有漏法。名为
世俗。此者无漏净慧也由彼诸慧诸论。方
能得此无漏净慧。名能得此也。非但净慧
随行。名为对法。及能得此。诸慧论亦名对
法。故云及也。言诸慧者慧有四种。一者生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7b 页 T41-0817.png
得慧。生便得故。二者闻慧。闻教成故。三者思
慧。因思起故。四者修慧。从定生故。定名为
修。熏修于心。令成功德。无过于定。故独
名修 言诸论者谓六足论等。一舍利子。
造集异门足论。二大目犍连造法蕴足论。三
迦多演那。造施设足论。已上三论。佛在世
造 佛涅槃后。一百年中。提婆设磨。造识
身足论。至三百年初。尊者世友。造品类足
论。又造界身足论。至三百年末。迦多演尼
子。造发智论。前六足论。义门稍少。发智一
论。法门最广。后代论师。说六为足。发智为
身。后代论师。多宗发智。大毗婆娑依之而
造。无漏净慧。是真对法。有漏慧论。非真对
法 言对法者。谓为无漏作资粮故。亦
名对法。故论云。此诸慧论。是彼资粮故。亦
得名阿毗达磨。言资粮者。先因论教。次
有生得。从生得后方有闻慧。从闻慧后
次起思慧。从思慧后始生修慧。从修慧后
起无漏慧。故诸慧论。是净慧资粮也 释此
法名者。能持自性。故名为法。且如色法。变
碍为性。能持此性。故名色法。略举此一。
馀法例然。法有二种。一胜义法。二法相法。
胜义法者。谓是涅槃。是善是常。故名为胜。
有实体故。复名为义。即胜名义。即胜义名
法。故名胜义法。持业释也。二法相法者。通
四圣谛。相者性也。状也。望自体边名性。望
他缘边名相。此四谛法。是法相故。故名
法相法。法相即法持业释也。对有二义。一则
对向。谓无漏慧。对向涅槃。二则对观。谓无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7c 页 T41-0817.png
漏慧。对观四谛。前言对向。以因对果。因
即净慧。果即涅槃 后言对观。以心对境。
心即净慧。境即四谛 无漏净慧。但是其对。
是能对故。而非是法。非所对故 言对法
者。是法之对故。依主释也。光法师云。能对对
胜。且与对名。理实而言。亦名为法。持自性
故 所对法胜。且立法名。理实而言。亦名
为对。是所对故。由此对法。俱通能所
 总有六种。一自性对法。谓净慧也。二随行对
法。谓净慧眷属也。三方便对法。谓有漏四慧
也。四资粮对法。谓论教也。五境界对法。谓四
谛也。六果对法。谓涅槃也。前四能对。名对
法。后二所对名对法也 此能所对。各有
三释。且能对法。有三释者。一能对名对。
所对名法。法之对故。名为对法。依主释也。
二能对非对法。所对名对法。能对名对法
者。有对法故。名为对法。有财释也。三能对
名对。是能对故 亦名为法。持自性故。对
即是法。名为对法。持业释也。所对法中。亦
有三释。准能对说。依宝法师。唯说能对。
名为对法。释对法名。唯依主释也。此解甚
佳。妙符论矣。

从此第二释藏名。论云已释对法。何谓此
论名对法藏。颂曰。

「 摄彼胜义依彼故
 此立对法俱舍名」


释曰上句释藏。下句释名。摄彼胜义依彼
故者。以二义释藏也。一摄彼胜义故。二依
彼故 摄彼胜义者。包含名藏。谓此俱舍。
摄彼对法。发智论等。诸胜义言。故名为藏。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8a 页 T41-0818.png
对法之藏。名对法藏。依主释也。依彼者。所
依名藏。谓此俱舍。依彼对法发智论等。从
彼引生。彼是所依故名为藏。发智论等。是
对法藏。今此俱舍。有对法藏。故名对法藏。
有财释也。此立对法俱舍名者。结成也。

从此第三。明说意说人。论云。何因说彼阿
毗达磨(问说意也)。谁复先说阿毗达磨(问说人也)。颂曰。

「 若离择法定无馀
 能灭诸惑胜方便
 由惑世间漂有海
 因此传佛说对法」


释曰从若离择法。乃至第四句。因此。传说对
法者。明说论意也。传佛说对法者。明说论
人也。故第四句。说对法三字。通两处也。择
法者慧也。慧能灭惑。为胜方便。若离于慧。
定无有馀能灭诸惑胜方便也 由烦恼
惑。令有情世间漂在三有生死海中。故说对
法。以对法中诠慧故也。论虽明戒定兼非
正也 传佛说对法者。然佛世尊。处处散说
阿毗达磨。迦多演尼子等。结集安置。犹如大
德法救。所集无常品等。邬陀南颂(已上论文也)
陀南者。此言集施。或云集散。集所说义。散
施有情。名邬陀南。言法救者。以法救人故
也。法救大德。佛说无常义。集为无常颂。乃
至无我义集。为无我颂。上来明序分竟。

从此已下。明论正宗。就中有二。一总标纲
要。二别释体性。且初标纲要者。论云何法。
名为彼所简择。因此传佛说对法耶。颂曰。

「 有漏无漏法
 除道馀有为
 于彼漏随增
 故说名有漏
 无漏谓道谛
 及三种无为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8b 页 T41-0818.png
 谓虚空二灭
 此中空无碍
 择灭谓离系
 随系事各别
 毕竟碍当生
 别得非择灭」


释曰初一句总标。后十一句别释。就别释中。
前三句别。释有漏法。后八句别释无漏法。
有漏无漏法者。标也。谓一切法。不过二种。
一者有漏。二者无漏。除道馀有为者。明有漏
体也。除道者除道谛也。谛有四种。苦集灭
道。苦集道三。是有为法。道虽有为。是无漏
法。今明有漏。故除道也。馀有为者。即苦集
谛。道谛外故。称之为馀。故馀有为。即苦集
谛。于彼漏随增者。解有漏义。于彼者。彼前
苦集。漏谓烦恼。泄过无穷。烦恼名漏。诸漏
于彼苦集谛中。等随顺增长故。苦集谛名
为有漏。有彼漏故。故论云。诸漏于中。等随
增故(漏于苦集相应法中所缘法中。互相随顺。互相增长。相望力齐故名等) 又论云。
缘灭道谛。诸漏虽生。而不随增。故非有漏。
不随增义。随眠品中。自当广释。故说名有漏
者。结也。无漏谓道谛及三种无为者。别释无
漏也。道谛者。有为无漏也。三种无为者。无
为无漏也。谓虚空二灭者。列三无为也。二
灭者。择灭非择灭也。此中空无碍者。释虚空
体。此中者。于略所说三无为中。虚空但以
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 择灭谓
离系者。出择灭体。择灭以离系为性。系者。
缚也。缚有二种。一相应缚。二所缘缚。然此
二缚。随眠品明。此略不释。断此二缚。證
得无为。名为择灭。择者慧也。由慧简择四
圣谛故。灭者涅槃。不生名灭。择力所得灭。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8c 页 T41-0818.png
名为择灭。如牛所驾车名曰牛车。略去中
言。故作是说。随系事各别者。明择灭数量。
谓择灭随所系事。体各别故 且如三界九
地。地地有九品烦恼。九九八十一品。断一
品惑。證一品择灭。乃至断八十一品。證得
八十一品择灭。故体各别也。又论云。依何
义。说灭无同类(问也。择灭体多。应有同类。依何义说择灭无同类耶)。依
灭自无同类因义。亦不与他。故作是说。非
无同类(答也。依灭自无同类因义者。显择灭不从同类因生也。亦不与他者。择灭亦不与
他作同类因也。故作是说者。经依无同类因义。故作是说。灭无同类也。非无同类者。显择灭有多体同类也)。
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者。释非择灭。言
当生者。当来生法。此当生法。缘会则生。缘
阙不生。于不生时。得非择灭。此非择灭。
碍当生法。令永不起。名毕竟碍。言别
得者。谓非择灭。有实体性。缘阙位中。起别
得得。故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缘阙名
非择灭。论云。如眼与意专一色时。馀色声
香味触等谢。缘彼境界。五识身等。住未来
世。毕竟不生。由彼不能缘过去境。缘不
具故。得非择灭(解云如眼与意识专一色时。所馀不见闻等。色声香味触落谢过去
也。于专一色时。合有一类五识。缘彼已谢五境。缘正专一色故。馀五识不得起。此未起五识。毕竟不生。
谓五境已谢故。五识唯缘现在。不合缘过去境故。未来五识得非择灭。言触等等取法界中。有与能缘同时
为所缘境。谓他心智。所缘心所也。五识等等取意识中。亦有缘同时境。谓他心智也。以他心智。唯缘现
在 缘心。不缘心所。缘心所不缘心。正缘心时。缘心所
他心智。得非择灭。正缘心所时。缘心他心智。得非择灭此约同时。合缘者说也) 亦论云
于法得灭。应作四句。或于诸法。唯得择
灭。谓诸有漏。过现生法。以有漏故。唯得
择灭。以过现生法故。不得非择灭。或于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9a 页 T41-0819.png
诸法。唯得非择灭。谓不生法。无漏有为。以
不生故。得非择灭 以无漏故。不得择
灭 或于诸法。俱得二灭。谓彼不生。诸有
漏法。以不生故。得非择灭。以有漏故。亦
得择灭 或于诸法。不得二灭。谓诸无漏。
过现生法 以无漏故。不得择灭。以过现
生。故亦不得非择灭。

从此第二。别释诸法体。于中有二。一辨
诸法异名。二明诸法体。就辨异名中分
二。一明有为异名。二明有漏异名。且初明
有为异名者论云。前言除道馀有为法是
名有漏何谓有为。颂曰。

「 又诸有为法
 谓色等五蕴
 亦世路言依
 有离有事等」


释曰又诸有为法。谓色等五蕴者。标有为法
也。为者作也。此有为法众缘造作。故名为
有彼为故。名为有为 问过现众缘造作故。可说名有为。未来既未造。如何名有为。
答是彼过现造作类故。故名有为。如乳如
薪。饮儿乳时。可名为乳。未饮名乳。饮流
类故 正烧名薪。未烧名薪。烧流类故。色
等者。等取受想行识。名为五蕴。亦世路言
依有离有事等者。正辨异名 亦世路者。世
谓三世。路即是法。世所依故。谓过去法。是
世已行。现在法。是世正行。未来法。是世当
行。故有为法是三世路。世之路故。名为世
路。依主释也。又解此有为法。可破坏故。名
之为世。无常所依。故名为路。世即是路。名
为世路。是持业释也 故论云。或为无常。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9b 页 T41-0819.png
所吞食故 解云。有为被无常迁。无常是
能吞食也。言谓言语。以声为体。此言所依。
即名俱义 言俱义者。取有为义。此所诠
义。与能诠名。俱堕三世。故名俱义 无为
虽义。不堕三世。不名俱义。非言依也
 有离者。离谓永离。即是涅槃。一切有为。有
彼离故。名为有离。如有财者名为有财
 有事者。事是因义。有为有因。故名为有
事。颂文等者。等取有果。有为有果。无为无
果。是故有为。名为有果。如是等类。是有为
法。差别众名。

其次第二。明有漏异名颂曰。

「 有漏名取蕴
 亦说为有诤
 及苦集世间
 见处三有等」


释曰有漏名取蕴者。烦恼名取。能执取生
死故也。蕴从取生。故名取蕴。从因为名。
如草糠火。火从草糠生。名草糠火。或蕴属
取。故名取蕴。从属为名。如帝王臣。臣属
帝王。名帝王臣。或蕴生取。故名取蕴。从果
为名。如华果树。生华果故名华果树。言
有诤者烦恼名诤。触动善品。损害自他。故
名为诤。此有漏法。诤随增故。名为有诤。有
彼诤故。犹如前说有彼漏故。名为有漏。
苦者苦谛。三界有漏。违圣心故。总名为苦。
非是苦受。逼迫之苦。以彼苦受唯欲界故
 集者集谛。有漏诸法。招集苦故。名之为
集 世间者。是可毁坏义。有漏诸法。有二
种坏。一四相坏。二对治坏。故名世间。无漏
道谛。虽四相坏。阙第二对治坏。故不名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19c 页 T41-0819.png
世间。亦名见处者。见谓五见。身见。边见。邪
见。见取。戒禁取。此有漏法。见所住处。故名
见处 名三有者。欲有。色有。无色有诸有
漏法。有三种义。得名三有。一三有因。因即
集谛。二三有依。依即苦谛。三是三有。摄具
此三义。故名三有。等者等取有染。如是等
类。是有漏法。差别众名。

从此第二。正明体性。就中有三。一总辨体
性。二别释名义。三诸门分别。就总辨体中
分三。一正出体。二明总摄。三显开合。就
第一正出体中分三。一明色蕴。二明三蕴。
三明识蕴。就明色蕴中分二。一正立蕴
二立处界。就立蕴中分二。一开章。二别
释。且初开章者。论云前言色等五蕴谓有为
法。色蕴者何。颂曰。

「 色者唯五根
 五境及无表」


释曰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及
无表色。此十一种。名为色蕴。

从此已下。依章别释。就此有三。一释五
根。二释五境。三释无表。且初释五根者。颂
曰。

「 彼识依净色
 名眼等五根」


释曰。彼者。彼前眼等五根也。识者即眼耳鼻
舌身识也。眼识等五。依止眼等五根。从依
得名。名眼识等。颂言彼识彼能依识故
名彼识。依净色者。彼识所依。五种净色。名
眼等五根。眼等五根。体清净故。如珠宝光。
故名净色。

次下第二释五境者。颂曰。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0a 页 T41-0820.png

「 色二或二十
 声唯有八种
 味六香四种
 触十一为性」


释曰色二或二十者。色有二种。一显。二形。
或二十者。开为二十。显色十二。形色有八。
故成二十。显色十二者。青黄赤白影光明闇
云烟尘雾 形色八者。长短方圆高下正不
正 日焰名光。月星火药.诸焰名明。障光
明生。于中馀色。可见名影。翻此为闇。谓
形平等名之为正。形不平等名为不正。馀
色易了。故今不释 声唯有八种者。一有执
受大种为因有情名可意声。二有执受大种
为因有情名不可意声。三有执受大种为因
非有情名可意声。四有执受大种为因非有
情名不可意声。五无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
可意声。六无执受大种为因有情名不可意
声。七无执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可意声。八
无执受大种为因非有情名不可意声 有
情身中。所发音声。名有执受。谓言手等也。
就中语业名有情名。能诠表故 拍手等
声名非有情名。不能诠表故 风林河等。
所发音声。名无执受大种为因。无执受中有
情名者。谓化人语声。此化人身。虽无执受。
能诠表故。称有情名。馀义易知 味六者。
苦酢咸辛甘淡别故 香四种者。好香。恶香。
等香。不等香。有差别故。沈檀等名好香。葱
薤等名恶香。好恶香中增益依身名为等
香。损减依身名不等香。无增损者。名好
恶香。故好恶香中。各分出等不等香。故成
四香 触十一者。一地。二水。三火。四风。五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0b 页 T41-0820.png
轻。六重。七滑。八涩。九饥。十渴。十一冷。坚名
地。湿名水。煖名火。动名风。可称名重。翻
此名轻柔耎名滑。粗强名涩。食欲名饥。
煖欲名冷。饮欲名渴。冷饥渴三。是心所欲。
非正目触。因有三触。发此三欲。故冷饥渴。
是触家果。而非是触。今言触者。从果为名。
故论云。此皆于因。立果名故。如有颂曰。

「 诸佛出现乐
 演说正法乐
 僧众和合乐
 同修勇进乐」


(解云。佛出现等。实非是乐。能生乐故。从果为名。触亦如是)

从此第三。明无表色。于中有二。一正明无
表。二明能造大种。且初第一。正明无表者。
颂曰。

「 乱心无心等
 随流净不净
 大种所造性
 由此说无表」


释曰乱心无心等者。明无表位 乱心者。此
善无表。馀恶无记心。名为乱心。乱善无表
故 善心名不乱心。同善性故。此恶无表。馀
善无记心。名乱心。乱恶无表故 恶心名
不乱心。同恶性故。故善恶心。通乱不乱
 无记心。唯名乱。无无记无表故。故论云。乱
心者谓此馀心 无心者。谓无想定。灭尽定
 等言。显示不乱有心。谓乱心等。等取不
乱心。无心等。等取有心。乱不乱心。散位一
对。无心有心。定位一对。故颂等字义通两
处 随流者。明无表相。随谓随顺。性相似
故。流谓流转。相续起故。故论云。相似相续。
说名随流(相似名随相续名流) 净不净者。出无表体。无
表唯善恶。不通无记性。名净不净 大种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0c 页 T41-0820.png
所造性者。简法也。为简诸得诸得者。虽
复通四位行相似相续滥无表相。然得非
是大种所造。简诸得故。是故复言大种所
造。谓无表色。大种所造故 造者因义。因有
五因。一生因。二依因。三立。四持。五养。此
后当说 由此说无表者。结成。由此者。由
此上三句。得立无表名。说者。显此是师宗
言。无表虽以色业为性同有表业。然非表
示令他了知。故名无表。

此下第二。明能造大种于中有二。一实四
大种。二假四大种。且初第一明实大种
者。论云前言无表大种所造。大种者何。颂曰。

「 大种谓四界
 即地水火风
 能成持等业
 坚湿煖动性」


释曰大种谓四界者。标也。三义释大。一体宽
广故。谓四大种。遍所造色。其体宽广。二增
盛聚中。形相大故。谓大地大山。地增盛 大
江大海。水增盛 炎炉猛焰。火增盛 黑风
团风。风增盛 三能起种种大事用故。如
地能持世界。火能坏初禅。水能坏二禅。风
能坏三禅 一义释种。与所造色。为所依
故。故名为种。大则是种。故名大种。能持
自性故。名为界。即地水火风者举数。能成
持等业者明用。地能成持用等者。等取水
能成摄用。火能成熟用。风能成长用。坚湿
煖动性者。出体。地坚。水湿。火煖。风动。

从此下第二。明假四大种者。论云云何地
等。地等界别。颂曰。

「 地谓显形色
 随世想立名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1a 页 T41-0821.png
 水火亦复然
 风即界亦尔」


释曰地谓显形色者释假地也。地谓显形色
色处为体。谓青等地。依显色立。长短等
地。依形色立。此非实地。实地是坚。唯身根
得。非眼根见。于显形色。假立地名。是色处
摄。眼所见也。随世想立名者。释立假所由。
谓诸世间。相示地者。以显形色。而相指示。
佛随世间想。立此假地名。水火亦复然者。
释假水火。此假水火。用显形色。以之为体。
例同假地。名亦复然。风即界亦尔者。释假
风。风即界者。此一师释。无有假风。风即是
界。界者体也。体即是动。世间于动。立风名
故。立动为风。即是实风。故无假风 言亦
尔者。此一师释。许有假风。如前假地水火。
依显形色。立风亦如此。依显形色。故言亦
然。如世间说黑风团风。黑即是显。团即是
形。此用显形。表示风故 问始自眼根。终
于无表。世尊何故。说为色耶。答论有两释。
第一释云。可变坏故。名为色蕴(变者。显刹那无常。坏
者显众同分无常也)。谁能变坏(问也)。谓手触故。即便变坏。
广说乃至。蚊虻等触 此变坏者。即是可恼
坏。义(答前问也。下文引證)故大德法救集义品中。作如
是说。

「 趣求诸欲人
 常起于希望
 诸欲若不遂
 恼坏如箭中」


(此颂是释迦菩萨。为多求王说也。此王性贪。欲采海宝。魔变为臣。来白于王。我能采宝。遂与王期。及
至期日。魔不为来。其王忧苦。如箭在身。佛为彼王。说此颂矣。今引意證色可恼坏也)。又
论云有说变碍故。名为色(第二师释色义也变谓变坏碍谓质碍也)
若尔极微。应不名色。无变碍故。难第二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1b 页 T41-0821.png
释也。由一极微不是积集。故无变碍也。此
难不然。无一极微各处而住。众微聚集。变
碍义成(答也。现在无一极微各处独住也。以五识依缘必应积集也。依谓五根缘谓五境。依缘极
微既必积集变碍义成也乎)。过去未来。应不名色(难也。现在极微聚。可
得名为色。过未众微散。应不名为色矣)。此亦曾当。有变碍故。及彼
类故。如所烧薪(答也。过去曾变碍。未来生法。当变碍故。故名为色。及彼类
者。谓未来不生法。此不生法。虽非当变碍。是变碍类故。亦名为色。犹如火薪也)。诸无表色
应不名色(难也。根境积极微。成变碍可名色。无表非极微。无变碍故。应非色)
有说表色。有变碍故。无表随彼。亦受色名。
如树动时影必随动(解云。释无表难。总有三师。此是第一。杂心师释
也。影从树上起。树动影必动。无表从表生。表色无表色也)。此释不然。无变
碍故。又表灭时。无表应灭。如树灭时。影必
随灭(解云。此是论主。破杂心师释也。汝本以变碍。释色。无表无变碍。如何成色。故云此
释不然。无变碍故。又破喻云。影从树上起。树灭影亦灭。无表依表生。表灭无表灭。然表灭时无表不灭。
灭既不等。色岂同乎。又正理论破云。随心转戒不从表生。应当非色也)。有释所依大
种有变碍故。无表业亦名为色(此是第二有宗释无表难
也)。若尔所依。有变碍故。眼识等五。应亦名
(解云。此是论主破有宗也。无表依大种。随大种名。为色。眼识等依五根。随根识名色也)
此难不齐。无表依止大种。转时。如影依树
光依珠宝。眼识等五依眼等根则不如是。
唯能为作助生缘故(解云。此文有宗古师救也。彼言论主将五识依五根难
无表色。此难不齐也。谓无表依大种。大种亲因。如影依树树为亲因光依珠宝。珠宝为亲因。良由大种。
望无表色。具生等五因。故名亲依。由是亲依故。大种名色。无表亦名色。也。眼等五根为增上缘。助生
五识。但是疏依。而非亲依故。眼识等不随五根名为色也)。此影依树。光依
珠宝言。且非符顺毗婆沙宗。彼宗影等。
显色极微。各自依止四大种故(解云。此是论主。破古师解。
言有违宗失也。汝宗影之与光。各自有大种。以为亲依。今言影依树。光依珠宝。岂非违宗失乎)。设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1c 页 T41-0821.png
许影光依止树宝。而无表色不同彼依。彼
许所依大种虽灭而无表色不随灭故(解云。此文
是论主纵破古师。故言设许也。树宝若灭影光必灭。大种若灭无表不灭。故言无表色。不同彼依也。依既
不同为喻不成也)。复有别释彼所难言。眼识等五。所依
不定。或有变碍。谓眼等五根。或无变碍。谓
无间意 无表所依。则不如是。故前所难。
定为不齐。变碍名色理得成就(解云。此是第三。论主
为正释也。无表依大种。但是变碍依。不同五识通有二依。故无表依大种得名色也)。上来正
明色蕴。

从此大文。第二正立处界者。颂曰。

「 此中根与境
 许即十处界」


释曰此色蕴中。五根五境。于处门中。立为
十处。于界门中。立为十界。上来二段不同。
总是明色蕴竟。

其次第二。明受等三蕴者。颂曰。

「 受领纳随触
 想取像为体
 四馀名行蕴
 如是受等三
 及无表无为
 名法处法界」


释曰受领纳随触者。释受蕴也。受能领纳
随顺触因。故名为受。此随触言。为显因义。
因即是触。能生受故。触顺于受。故名为随。
受能领纳随顺触因。名领纳随触 问何故
受能领触。答受从触生。行相似触。领似触
边。说受能领。如世间说子能领父。子之媚
好。皆似于父。故名为领 馀心所法。唯领
前境。不能领触。名境界受。唯受一个。偏能
领触。名自性受 又解。此随触声为显
前境。随顺触境故。名随触受能领纳 馀
心所法。虽俱领境。唯受偏强。以自性是受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2a 页 T41-0822.png
故。独得受名。如有十人同一处坐。一人是
贼。傍忽有一人。叫唤呼贼。十人虽复俱闻
贼声。实是贼者。领则偏强。心心所法。虽同
领境。实是受者。领亦偏强。故独名受。此有
三种。谓苦乐舍 想取像为体者。明想蕴。想
能执取苦乐怨亲男女等像。故名想蕴 四
馀名行蕴者。明行蕴也.四者谓色受想识。
除四蕴外。诸馀心所。有四十四。及十四不
相应。此五十八法。是四蕴馀。总名行蕴
 造作迁流。二义名行。据此义边。色等五蕴。
俱合名行谓由行蕴摄法多故。偏得行名。
如是受等三及无表无为名法处法界者。立
处界门。受等三者等取想行。名三也。并无
表成四。及三种无为成七。此等七法。十二
处中。名为法处。十八界中名为法界。

从此已下。第三明识蕴。于中有二。一明识
蕴。二释妨。且初第一明识蕴者。颂曰。

「 识谓各了别
 此即名意处
 及七界应知
 六识转为意」


释曰识谓各了别者。明识蕴也。了别名识。
此有六种。了别不同。故名为各。谓初眼识
了色。乃至意识了法 此即名意处及七界
者。立处界门。此识蕴于十二处中。即名意
处。于十八界门。名七心界。于六识外。更加
意界。名七心界 应知六识转为意者。明
有意界。应知六识转谢过去。能与后识。
为所依边。名为意界。故知六识。居现在世
名识。在过去名意。

次下释妨。于中有二。一别立意界妨。二十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2b 页 T41-0822.png
八界不成妨。且初第一。别立意界妨者。论
云。若尔六识。即是意界。异此说何。复为意
界。颂曰。

「 由即六识身
 无间灭为意」


释曰身者体也。此六识身。初谢过去。名无
间灭。谓于中间。无间隔故。即此六识。无间
灭已。为后识依。即名意界意者。所依义故。
过去识得名为意。由与现识为所依故
 从此第二。十八界不成妨者。难前问起。论
云。若尔实界。应唯十二。或应十七。六识与
意更相摄故。何缘得立十八界耶。颂曰。

「 成第六依故
 十八界应知」


释曰成第六依故者。立意界所由也。眼等五
识。各有别依。谓眼等五根 第六意识。无
别所依。为成此依故立意界。十八界应知
者。结成十八界也。既立意界。由此六识各
有所依。成十八界。所依能依境界各六故。
成十八界。所依六者。谓眼等六根。能依六
者。谓眼等六识。境界六者。谓色等六境。

从此第二。明总摄者。颂曰。

「 总摄一切法
 由一蕴处界
 摄自性非馀
 以离他性故」


释曰。总摄一切法由一蕴处界者。正明相摄。
摄一切法。由一色蕴。由一意处。由一法界。
所以者何。且一切法不过五位。一色。二心。
三心所。四心不相应。五无为法。一切色法。一
色蕴摄尽。一切心法。一意处摄尽。一切心所
及不相应。并无为法。一法界摄尽 故举此
三。摄法总尽 摄自性非馀以离他性故者。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2c 页 T41-0822.png
明摄分齐。前言摄者。唯摄自性。不摄他
性。故云非馀。法与他性。恒相离故。故不相
摄。自性摄者。色唯摄色。心唯摄心。且如
眼处眼界及苦集谛。是色蕴摄同色性故。不
摄意处意界。及灭谛等。非色性故。

从此大文第三。明数开合。于中有二。一明
数合。二明数开。且初第一。明数合者。论云。
眼耳鼻三处。各有二。何缘界体。非二十一。
颂曰。

「 类境识同故
 虽二界体一」


释曰。类同者同眼自性故境同者。同以色为
境故。识同者。同与眼识为所依故。由此
眼界。虽二立一。耳鼻亦应如是分别。

其次第二。明数开者。论云。若尔何缘。生依
二处。颂曰。

「 然为令端严
 眼等各生二」


释曰然为令端严者。论有二解 第一师解。
为所依身相端严故。界体虽一。而两处生。
若眼耳根。处唯生一。鼻无二穴。身不端严。
此释不然。论主破云。若本来尔。谁言丑陋。
又猫鸱等。有何端严 第二正解。为所发
识明了端严。现见世间。闭一目等。了别色
等。便不分明。是故三根。各生二处。

从此大文。第二别释名义。于中有六。一释
三法名。二教起因。三蕴废立。四名次第。五名
废立六摄异名 初第一释三法名者。论
云。已说诸蕴乃处界摄。当说其义。此蕴处
界。别义何云。颂曰。

「 聚生门种族
 是蕴处界义」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3a 页 T41-0823.png

释曰初句释义。次句结成。聚谓积聚。即是蕴
义。故经言。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
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近。若
远。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 此经
意者。义有五门 第一三世门。谓无常已灭
名过去。若未已生名未来。已生未谢名现
在 第二内外门。自身名内。所馀他身非情
名外。或约十二处。辨眼等五根名内色等
五境名外 第三粗细门。色有三种。一有见
有对。谓色境也。二无见有对。谓眼等五根。声
香味触也。三无见无对。谓无表色也。此三色
中。有对名粗。无对名细。或相待立。如无见
有对色。望有见有对色。名细。望无见无对
色。名粗 第四劣胜门。染污名劣。不染名
胜(色十一中。眼等五根。香味触八。是无记性。色声两种。通三性。无表唯善恶。于三性中。善无
记名不染。恶名染污也) 第五远近门。去来名远。现在名
近。如色蕴中有此五门。乃至识蕴亦有五
门。应知亦然。唯粗细一门。与色蕴有别。谓
眼等五识。相应四蕴。依五根名粗。第六意
识。相应四蕴。唯依意根名细。或约地辨。谓
九地中。下地名粗。上地名细 生门者。是
处义也。谓六根六境。是心心所。生长门处。
由六识生必托根境方能起故。论云。是能
生长彼作用义(依萨婆多宗。法体先有。不可言生。但生其用耳) 言种
族者。是界义。论有两释。一解族者。谓种族
也。是生本义。谓十八界。为同类因。各生自
类等流果故。是法生本。如一山中有多铜
铁金银等族。说名多界。如是一身。或一相
续有十八类诸法种族。名十八界。解云。金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3b 页 T41-0823.png
银等族。是金银等矿。言一身者。一有情身。
一相续者。一法相续。此一身一相续。合前喻
中如一山中也。问若尔无为。应不名界。谓
无为法。非同类因。不成生本故。答心心所
法。生之本故 谓心心所缘无为法生。虽
不为因而得为境。是心心所生之本故
 有说界声。表种类义。谓十八法。种类自性。
各别不同。名十八界。此师解意。族谓族类。
谓十八法。各各别也。如崔卢等姓。各各不
同。萨婆多宗。三科俱实。若依经部。蕴处是
假。唯界是实。若依论主。唯蕴是假。馀二并
实。

从此第二。明教起因。论云。何故世尊。于所
知境。由蕴等门。作三种说。颂曰。

「 愚根乐三故
 说蕴处界三」


释曰。所化有情。有三品故。世尊为说蕴等
三门。愚有三者。或愚心所。总执为我。为说
五蕴。以五蕴中。一蕴是色。一蕴是心。分心
所法。为受想行三蕴。故说五蕴。能破彼执
 或唯愚色。总执为我。为说十二处。以十
二处中。十处是色。唯意法。非色。故说处门。
能破彼执 或愚色心。总执为我。为说十
八界。以十八界广说色心。十界是色馀八是
心。故说界门。能破彼执 根亦三者。谓上
中下根。上根聪利。说略便解。为开五蕴。中
根稍迟。说处方解。下根最钝。要须广说。故
为谈界 乐亦三者。为乐略中及广文故。
如其次第。说蕴等三。

从此第三。明蕴废立。就中有二。一正明蕴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3c 页 T41-0823.png
废立。二明蕴不摄无为。且初正明废立者。
论云。何缘世尊说馀心所。总置行蕴。分别
受想。为二蕴耶(心所。有四十六。唯除受想。馀四十四入行蕴摄。名馀心所)
颂曰。

「 诤根生死因
 及次第因故
 于诸心所法
 受想别为蕴」


释曰初之两句。正举三因。后之两句结成
别蕴。言三因者 第一诤根因。诤根有二。谓
著诸欲。及著诸见。此二受想。如其次第。为
最胜因。味受力故贪著诸欲。倒想力故。贪
著诸见。解云。诸欲者是五妙境也。诸见者是
身见等五也。诸欲贪及诸见体是烦恼。烦恼
名诤即诤名根。受想二法。与诤根为因。诤
根之因。依主释也 第二生死因者。由贪著
受起倒想故。生死轮回故。受与想为生死
因。生死之因。依主释也 第三明次第因
者。邻次当辨 由上三因。于心所法。应知
别立受想为蕴。

从此第二明无为非蕴者。论云何故无为
说在处界非蕴摄耶。颂曰。

「 蕴不摄无为
 义不相应故」


释曰初句正标。次句释成。义不相应。论有
三解 第一解云。三无为法。与色等义不相
应故。谓体非色。乃至非识 无为体非色。
与色义不相应。乃至体非识。与识义不
相应。故非蕴摄。问无为既非五蕴。何不
立为第六蕴耶。答亦不可说为第六蕴。彼
与蕴义不相应故。聚义是蕴 无为非聚
义。义不相应。不可立蕴 第二解云。又言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4a 页 T41-0824.png
取蕴。为显染依。染净二依。蕴言所显 无
为于此二义都无。义不相应。故不立蕴。
取蕴有漏。故显染依。无漏五蕴。便是净依。
故但言蕴。便通染净 第三解云。有说如
瓶破非瓶。如是蕴息应非蕴。解云。谓瓶破
非瓶。不是瓶摄。蕴息是无为。无为非蕴摄。
此第三释。论主破云。彼于处界。例应成失。
解云。此意者。蕴息是无为。无为非蕴摄。处
界息处是无为。亦可无为非处界。故将处
界为例。彼第三解成过失也。

从此第四。明名次第者。就中分二。第一蕴
次第。第二处界次第 且初第一蕴次第者。论
云如是。已说诸蕴废立。当说次第。颂曰。

「 随粗染器等
 界别次第立」


释曰此之两句总有四义。一随粗次第。二随
染次第。三随器等次第。四随界别次第。且随
粗次第者。色有对故诸蕴中粗 谓五蕴中。
色蕴有对。馀四无对。故色最粗。先说色也。
无色中粗。唯受行相。故世说我手等痛言
(无色者。受等四蕴。于中最粗唯受行相。何以得知。故举喻言手等也。言痛即在苦受。不言手等想。明知受粗
于想。故先说受) 待二想粗。男女等想。易了知故
 解云待者对也。二者行识二蕴也。想对此
二。即粗故。言待二想粗。次说想蕴也 行
粗过识贪瞋等行。易了知故。此贪瞋等。是
行蕴摄。既易了知。明知行蕴。粗于识蕴。识
最为细。总取境相。难分别故。解云。境有
二相。一者总相。谓色声等。二者别相。谓违顺
等。心所取别。识取总相。故难分别。最为细
也 第二随染次第者。或从无始。生死已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4b 页 T41-0824.png
来。男女于色。更相爱乐。此由耽著乐受味
故。耽受复因倒想生故。此倒想生。由业
烦恼(烦恼。是行蕴摄) 故如是烦恼依识而生。由
此随染。立蕴次第 第三随器等次第者。
器等者。等取饮食助味厨人食者也。夫欲
请客。先求食器。既得其器。次求米面。以
为饮食。米面已辨。次求盐酢。以为助味。便
付厨人。使令调合。饮食既办。进客。令食。
色蕴如器。如世间器。饮食所依。色亦如是。
受所依故。受类饮食。如世间食。有损有益。
受亦如是。乐受益人。苦受便损。想同助味。
如世盐醋。助生食味。想亦如是。起怨想
时。生苦受味。起亲想时。生乐受味。行似
厨人。由行蕴中有业烦恼。能感异熟。如世
厨人造得饮食。识喻食者受果报故。故随
器等。立蕴次第 第四随界别次第者。于
欲界中。有诸妙欲。色相显了。先说色蕴
 于色界中。有胜喜等。受相显了。次说受蕴
 三无色中。取空等相。想相显了。次说想
蕴 第一有中。思最为胜。行相显了。解云。
第一有中。非想地也。谓思是业。行蕴所摄。
由非想业。能感有顶八万劫果。故思最胜。
行相显了。次说行蕴 此前四蕴。识住其
中。故后说识。谓识住色中。识住受中。识住
想中。识住行中。四是所住。识是能住。故识
后说。由如世间。田种次第。先田后种。田喻
四蕴。识喻其种。由上四义。立蕴次第故。
故此五蕴。无增减失。又论云。即由如是。
诸次第因。离行别立受想二蕴。谓受与想。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4c 页 T41-0824.png
于诸行中。相粗生染。类食同助。二界中强。
故别立蕴(前次第因。邻次当辨。是此文也。相粗者。受想粗门。生染者。是受想生染门。类食
是受也。同助是想也。此是受想器等门。二界中强者。受色界强。想无色强。是受想界次第门。故次第因含此
四门也)。

其次第二。明处界次第者。论云。处界门中。
应先辨说六根次第。由斯境识次第可知。
颂曰。

「 前五境唯现
 四境唯所造
 馀用远速明
 或随处次第」


释曰前三句。约境明次第。第四句。约处明
次第。前五境唯现者。前五根境。谓六根中。眼
等前五。唯取现境。是故先说。第六意根。取
境不定。意境有四。三世无为。于此四中。或
时取一。或二三四。是故后说。四境唯所造
者。初句前字。流至此中。应言前四境也。谓
五根中。前四根境。唯是所造。是故先说。身境
不定。是故后说。谓身取触。触有十一。四是
能造。地水火风。七是所造。滑涩等。身根有
时。或取大种。或取所造。或二俱取。故。不定
也。馀用远速明者。馀谓前四眼耳鼻舌身意
外故。名之为馀。此四根中。先说眼耳。取远
境故。鼻舌不尔。是故后说 于眼耳中。眼
用远故。在耳先说。远见山河。不闻声故。

又眼用速。先远见人撞击钟鼓。后闻声故。
鼻舌二根。用俱非远。先说鼻者。谓由两义。
一速。二明。一速者。如对香美诸饮食时。鼻
先臭香。舌后尝味。二明者鼻能取味中之
细香。舌不能取香中之细味也 或随处
次第者。处是六根。所依之处。随所依处有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5a 页 T41-0825.png
上下故。辨根次第。谓眼所依。最居其上。其
次耳鼻舌。身多居下。意无方所。有即依
止诸根生者。故最后说 解云。谓六识身。
总名为意。眼等五识。依五根生。非第六识。
故言有即依止诸根生者。

从此第五。明名废立者。论云。何缘十处皆
色蕴摄。唯于一处。立色处名。又十二处。体
皆是法。唯于一种。立法处名。颂曰。

「 为差别最胜
 摄多增上法
 故一处名色
 一名为法处」


释曰为差别三字。通下两句。且初为差别
故一处名色者。境有境性。种种差别。名差
别也。谓色等五境。为境性。是境界故 眼
等五根。名有境性。有境界故 于此十处。
若总名色。即无如此境有境性种种差别。
为差别故。建立为十。唯一名色。又眼等九
各有别名。唯此色处。而无别名。为眼等九
名。所简别。虽标总称。即受别名 言最
胜者。明色处得通名也。于十处中。色处
最胜。故立通名。色有三义。名为最胜。一者
有对故。二有见故。三诸世间同说为色故
 眼等九处。唯有有对一义。无馀两义。不名
最胜 又为差别故一名为法处者。释法
处也。若总言法。即无差别。谓差别故。立
一法处。如色应知。摄多增上法者。此明法
处得立通名。一摄多法。有六十四法。名为
多法。心所有四十六。不相应有十四。无为
有三。及无表色。此等诸法。法处摄故。二摄
增上法。增上法者。所谓涅槃。唯法.处摄。由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5b 页 T41-0825.png
此两义。独名为法。

从此第六。明摄异名。于中有三。一略摄法
蕴。二明类摄馀蕴等。三别明六界等。就第
一略摄法蕴。复分两种。一摄法蕴。二明法
蕴量。且初第一摄法蕴者。论云。诸契经中。
有馀种种蕴。及处界名相可得。为即此摄。
为离彼耶(经中种种蕴。及处界者。蕴者谓八万法蕴。于戒等五蕴。名种种蕴。处谓十遍处。
八胜处。五解脱处。无想天处。非想天处。名种种处。界谓六十二界。地等六界。名种种界。此经中蕴。为即
此论五蕴所摄。此经中处。为即此论十二处摄。此经中界为即此论十八界摄。为离彼蕴处界耶)。彼
皆此摄。如应当知(此论文总答前问。彼经中蕴处界。皆此论中蕴处界摄。如其
所应。当知下文当辨)。且辨摄馀诸蕴。名相。颂曰。

「 牟尼说法蕴
 数有八十千
 彼体语或名
 此色行蕴摄」


释曰。论有两释。诸说佛教语为体者。彼说
法蕴。皆色蕴摄。语是音声。故色蕴摄。诸说佛
教名为体者。彼说法蕴。皆行蕴摄。名是不相
应行。故行。蕴摄。

从此第二。明法蕴量。论云。此诸法蕴。其量
云何。颂曰。

「 有言诸法蕴
 量如彼论说
 或随蕴等言
 如实行对治」


释曰初两句颂。约文定量。第三句。约义定
量。第四句。约行定量。论云。有诸师言。八万
法蕴。一一量等法蕴足论。谓彼一一。有六
千颂。如对法中。法蕴足论说。或随蕴等言
者。是第二师。约所诠义。以为其量。或者显
第二解也。随蕴等者。蕴者谓五蕴。等等取
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因缘。四谛。四食。四静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5c 页 T41-0825.png
虑。四无量。四无色。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
三十七觉品。六神通。一无诤定。一愿智。四无
碍解等。一一教门。名一法蕴。如实行对治
者。是第三解。就行定量。是婆沙中。正义家
释。故云如实行。谓贪瞋痴等。八万行别。对
治者。是不净观等。能对治门。所对治贪等。
有八万故。能对治教。亦有八万。言八万
者。谓贪瞋等。十种随眠。此十随眠。一一皆
以九随眠。为方便。足成一百 此有前分
一百。后分一百。合成三百。置本一百。就前
分一百。一一皆以九随眠。为方便。成一千
 后分一百。亦以九随眠。为方便。复成一
千 兼本一百。成二千一百 已起有二
千一百。未起有二千一百。足满四千二百
 约多贪。多瞋。多痴。著我。思觉。此之五人。
一一有四千二百。合成二万一千。更就三
毒等分四人。以配一一。有二万一千。遂成
八万四千 如彼所说。八万法蕴。皆此五
中。二蕴所摄 若声为体。是色蕴所摄。若
名为体。是行蕴摄。

从此大文。第二类摄馀蕴等。论云。如是馀
处诸蕴处界。类亦应然(馀处者。馀经处也。馀经所明。诸蕴处界。皆
此论中。蕴处界摄故。言类亦应然也) 颂曰。

「 如是馀蕴等
 各随其所应
 摄在前说中
 应审观自相」


释曰初句标经。次两句。明论摄经。下一句。
劝观。如是馀蕴等者。标经所说。如是馀经。
所明蕴等。等取处界。蕴谓戒等五蕴。处谓
十遍处等。界谓六十二界等。各随其所应摄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6a 页 T41-0826.png
在前说中者。明论摄经。谓经所明。蕴处界
三。各随所应。摄在此论。前所说中。谓此论
五蕴。摄经五蕴。此论十二处。摄经十遍处
等。此论十八界。摄经六十二界。故言各随
其所应也。应审观自相者。观知摄相。相者
性也。应审观彼一一自相。夫言摄者。唯摄
自相。色唯摄色。心唯摄心。名自相也。经
中五蕴。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也。彼中戒
蕴。此色蕴摄。戒是道共无表色也。彼馀四
蕴。是行蕴摄。解脱蕴以胜解。为体。解脱知
见蕴。取尽无生智为体。此之四蕴。是心所
法。故行蕴摄。又诸经说十遍处等。前八遍
处。无贪性故。十二处中。是法处摄。若兼助
伴。五蕴性故。即此意处。法处所摄。此中色
蕴。取定共无表色也。色等四蕴。是法处摄。
识蕴是意处摄。摄八胜处。应知亦尔。空识
二遍处.空无边等四无色处.四蕴性故。即此
意处法处所摄 复有二处。谓无想有情天
处。及非想非非想处。初处即此。十处所摄。
无香味故。后处即此意法处摄。四蕴性故。
又多界经。说界差别。有六十二界。随其所
应当知。皆此十八界摄。如有颂曰。

界有六十二 十八界为初 三六一
四种(三六。一十八。加一四。成二十二界。足前十八界。成四十) 六三
后二二(六三十八。二二成四。合二十二。足前成六十二) 三六者
(一六。谓地水火风空识界。二六。谓苦乐忧喜舍无明界。三六。谓欲恚害无恚无害无欲也)
 一四种者(谓受想行识也) 六三者(一三。欲界色界无色界。二
三。色界无色界灭界。三三。过去界。现在界。未来界。四三。善界。不善界。无记界。五三。劣界。
阿毗达磨俱舍论略释记¶ 第 826b 页 T41-0826.png
处中界。妙界。六三。学界。无学界。非学非无学界也) 后二二者(一二。有漏界。无
漏界。二二。有为界。无为界也)。

从此第三。别明六界。论云。地水火风。四界
已说。空识二界。未说其相。为即虚空名为
空界。为一切识。为识界耶(问也)。不尔(答也)。云
(徵也) 颂曰。

「 空界谓窍隙
 传说是明闇
 识界有漏识
 有情生所依」


释曰空界谓窍隙者。正明空界非虚空也。
唯取门窗。及口鼻等。内外窍隙。名为空界。
传说是明闇者。出空界体。应知此体。不离
昼夜。昼以明为体。夜以闇为体 依经部
宗。空界是假。萨婆多师。空界是实。明闇为
体。论主意。朋经部故曰传说 识界有漏
识者。正明识界。非无漏识也。有情生所依
者。明无漏识。非识界所以也。由许六界。
是诸有情。生所依故。若无漏法。破坏三有。
非生所依故。无漏识非识界也。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