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疏-唐-法宝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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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一

沙门法宝撰

*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论。如是已辨至为复有馀。结前四门生后
门也 问意云。随眠并缠。世尊就过差
别说为漏.瀑流.轭等。为唯有尔所过名。为
更有馀义立异名耶 此下第二半颂更立
五义。垢非缠.随眠故别为一门。

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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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复说五种。列五名也。一结。二缚。三随眠。
四随烦恼。五缠。

论。且结云何。自下五义并垢有六数也。此
下五行半颂。第一明结。于中三种。一九结。
二五下分结。三五上分结。此两颂半明九结
也。

论曰至九悭结。列九名也。

论。
此中爱结至当辨其相。出爱结也。所以九
种总名结者。正理论=释【乙】论云论云。于境于生有系
缚能。故名为结。或有此故。令诸有情合众
多苦。故名为结。是众苦恼安足处故。此中爱
结。谓三界贪。此就所依及所缘说 依三
界身。缘三界境。未离三界染之贪。名三界
贪 所言贪者。谓有心所乐可意相所摄
受行。即于诸有及诸有具。所起乐著。说名
为贪。何缘此贪说名为爱。此染心所随乐
境故 馀随所应当辨其相者。谓恚结等。如
馀处释当辨其相 正理释云。恚谓于违
想。及别离欲所摄受行中。令心憎背慢谓
七慢。如前已释言无明结者。谓三界无知。
此约所依非所缘故。以诸无漏法不堕界
故。无明亦用彼为所缘故。此广分别如缘
起中。见结.取结。俱邪推度相。别显彼相
广如五见中。于前分别边执见处说计
为我有漏行中计断计常名边执见。于中
断见名何所目。谓执死后行不续生。岂不
此即是拨后有邪见。虽有此责。现见世
间。有行相同而体差别。如慈与爱体异行
同。如何行同而体差别。如起加行欲饶
益他。若属染心从爱所起。若从慈起属
不染心。是谓行同而体差别。如是于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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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生。从邪方便生。此属断见。离方
便而起生此属邪见。亦是行同而体差别。
此断.常生方便如六十二见中说。

论。
见结谓三见取结谓二取。此分五见为二
结也。

论。依如是理至随眠随增。下别
引本论问答。此即问 颇有见相应法者。谓
见取.戒取相应法。以此二取是五见中二见
故 为爱结系非见结系非不有见随眠随增
者。谓为九结中爱结系。不为九结中见结
系也。而为十随眠中见随眠随增也。

论。曰有。答也。

论。云何。重问。

论。集
智已生至彼随增故。广引 谓。集智已生灭
智未生。见灭见道二取相应法。出法体时
也。集智已生时。谓已断苦.集遍行随眠故。
苦.集下身.边二见。及邪见。此三见结已断
故。不能系灭.道下二取相应法。灭.道下有
邪见。是不遍见结。缘无漏故。不缘灭.道下
二取相应法。亦不与相应。由此不为见结
系也。而为灭.道下贪缘故。为爱结所缘系
也。五见俱名见随眠故。二取即是见随眠
摄。与彼相应故有相应随增。亦容缘故有
所缘随增。

论。何缘三见至为取结耶问
也。

论。三见.二取至立为二结。答也。有
二义故分见为二结。一为物等。二为取等。
如文可解。正理论云。说此物等于义何益。
于结义中见有益故。此言意说。如贪.瞋等
一一独能成一结事。三见.二取。各十八物和
合各成一结事故。若异此者。应说五见各
为一结如贪.瞋等故见.及取各十八物。共
立一结方敌贪等。若尔身见.边见.见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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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物。戒取.邪见十八亦然。岂非物等。不
尔。本释其理决定。所以者何。以取等故。三
见等所取。二取等能取。

论。何故缠中至
非馀缠耶。问也。

论。二唯不善至故唯立
二。答也。十缠中悭.嫉.忿.覆四缠。自力起。唯
不善。悭.嫉入结。忿.覆非结 若立八缠除
忿.覆二唯有悭.嫉二缠。自力起。唯不善。馀
缠皆阙二义。无惭.无愧。唯不善。非自力起。
悔通善.恶。唯自力起。馀。二皆无。睡眠.掉
举.惛沈。

论。若缠唯八至亦具两义故。
难也。若缠有八。唯悭.嫉。具二复立为结义
即无违 许缠有十。忿.覆具二而不入结。
悭.嫉具二因何入结。故释非理。

论。由
此若许至及自部故。更为别释也 应言嫉
悭过失尤重者。是总句 谓此二种数现行
故者。释尤重义 正理论云。应作是释。
唯嫉.悭二过失尤重。故十缠中立二为结。
由此二种数现行故。谓生欲界虽有九.
六.三结.无结。而经唯说嫉.悭二结。恼乱人.
天。谓虽生在二善趣中。而为贱贪重苦
所轭。现见。卑贱及诸乏财。乃至极亲亦
不敬爱。又二遍显随烦恼故。谓随烦恼
总有二种。一戚俱行。二欢俱行。嫉.悭遍
显如是二相。又此二能恼二部故。谓在家
众于财位中。由嫉及悭极为恼乱。若出
家众于教行中。由嫉及悭极为恼乱。或能
恼天.阿素洛众。谓因色味极相扰乱。或
此能恼人.天二众。如世尊告憍尸迦言。
由嫉.悭结人.天恼乱。或此二能恼自.他
众。谓由嫉故恼乱他朋。由内怀悭恼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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侣。故十缠内立二为结。

论。佛于馀处依差别门。此下两颂第二明五
下分结也。

论曰至防逻人故。此叙第一
释也。此师意以欲界名为下分。顺益欲界
故名顺下分结。后二不令出。前三却令入。
举喻可知。

论。有馀师说至顺下分名。
第二释也。此师意说。下有二种。一下有情。
谓诸异生。二下界。谓欲界。由前三故不超
下有情。由后二故不超下界。

论。诸得
预流至断三结耶。问也。预流果断身见.边
见.戒取.见取.疑.邪.见六种烦恼。何故经说
断三结故得预流果。

论。理实应言至
但说断三。略开二门答前难也。佛依此故
略说三也。

论。谓所断中至摄彼三门。
牒前门释见所断惑总有三类。唯一。通二。
通四部故。谓身.边见唯苦下。戒取通苦.道。
见取.邪见.疑通四部说。身见摄一部。戒
取摄二部。疑摄四部。

论。又所断中至
已说断六。第二释也。见断烦恼三随三转。所
随是能随根。说彼所随即兼能随 故说
断三已说断六者。双结两释。

论。有作
是释至故说断三。叙异说也 谓由身见怖
畏解脱不欲发趣者。恐得涅槃我断故不
欲发趣 由戒禁取依执邪道者。非道计
道名戒取故 由疑于道深怀犹豫者。疑
于正道是道。非道。故佛偏说三兼亦显馀。
故但说三不说六也。

论。佛于馀经如顺下分。已下一颂。第三明
五上分结也。

论曰至名顺上分。结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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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此以不超上界顺益上界故名顺上分
结。则是上界为上分也。正理论云。如是五
种体有八物。掉举等三二界别故 上二
界别成六 唯修所断名顺上分。顺益上分
故名顺上分结。要断见所断彼方现行故。
见所断惑未永断时。亦能资彼令顺下分
 故未断见惑时。上界二贪及掉举.慢.无
明。有力资令却生下界 故要永断见所
断惑方现行者名顺上分 又云。于少是
结。谓圣者于少非结。谓异生有位是结。谓
已离欲贪。有位非结。谓未离欲贪 又云。掉
举扰恼三摩地故。于顺上分建立为结。
即由此理顺上分中不说惛沈。顺等持故
 婆沙云。问何故唯修所断立为顺上分结
 答令趣上生名顺上分。见所断结亦令
堕下。故不立为顺上分结。复次上人所行
名顺上分。上人是圣非诸异生。见所断结唯
异生起。故不立为顺上分结。于圣者中。唯
不还者所起诸结。立顺上分 问因论生
论。何故预流及一来者所起诸结。非顺上
分。答顺上分者。谓趣上生。预流.一来所
起诸结。亦令生下。故不立为顺上分结。

论。已辨结缚云何。此下一句。明三缚也。

论曰至作此定说。释也。系缚有情名之为
缚。何缘唯说此三为缚。由三受故。约自
相续有相应.所缘随增。若他相续唯所缘
也。正理论云。以能系缚故立缚名。即是能
遮趣离染义。结.缚二相虽无差别。而依
本母说缚有三。一者贪缚。二者嗔缚。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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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缚。所馀诸结品类同故。摄在三中。谓五
见.疑同痴品类慢.悭二结贪品类同。嫉结
同嗔。皆三结摄。又为显示已见谛者。馀
所应作故说三缚。通缚六识身置生死狱
故。又佛偏为觉慧劣者。显粗相烦恼故但
说三缚 有馀师说。由随三受势力所引。
说缚有三。谓贪多分于自乐受。所缘.相应
二种随增。少分亦于不苦不乐。于自他苦及
他乐舍。唯有一种所缘随增。嗔亦多分于自
苦受。所缘.相应二种随增。少分亦于不苦不
乐。于自.他乐及他苦舍。唯有一种所缘随
增。痴亦多分于自舍受。所缘.相应二种随
增。少分亦于乐受.苦受。于他一切受唯所
缘增。是故世尊依多分理。说随三受建
立三缚。何类贪等遮趣离染说名为缚。谓
唯现行。若异此者皆成三故。则应毕竟遮
趣离染 后释同俱舍。前释三缚通一切烦
恼等。偏说三者。是馀染法之本母故。说三
亦摄馀也。

论。已分别缚随眠云何。自下一句。第三明随
眠。

论曰至如前已说。指前说也。

论。随眠既已说随烦恼云何。自下半颂。第四
明随烦恼。

论曰至如杂事中。释颂文
也。根本烦恼亦名随烦恼。以随心为恼乱
事故。此即心为所随。烦恼为能随 复有
此馀异诸烦恼忿等染污心所是行蕴摄。随
烦恼起故亦名随烦恼。此是根本烦恼为所
随。忿等为能随也。非是忿等不名烦恼。
但随他故。广说如法蕴足论第九卷杂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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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说。

论。后当略论缠烦恼垢摄者。生下文也。下
明缠.垢。先辨其缠故言且也。自下有两行
半颂。第五明缠。前一行颂出缠名体。后一
颂半明缠从生。

论曰至更加忿覆。叙
异说也。准经说欲贪缠为缘。故知根本烦
恼亦名为缠 品类足八。毗婆沙十。正理论
云。如是十种系缚含识。置生死狱故名为
缠。或十为因起诸恶行。令拘恶趣故名为
缠。

论。无惭无愧如前已释。指前根品
释也。

论。嫉谓于他至如前已辨。此释
嫉.悭.恶作指前。

论。眠谓令心至亦如
前释。释眠.掉举.惛沈指前释也。悔通善.
恶唯取不善。眠通三性唯取染污为缠
 正理论云。令心昧略。惛沈相应不能持身。
是为眠相。眠虽亦有惛不相应。此唯辨缠
故作是说 又云。眠不与加行善相应性
相违故。唯生得善。性羸劣故 通不善.有覆
无记 又云。无覆无记唯异熟生。起工巧
等眠便坏故。有馀师说。于眠位中亦有威
仪.工巧心起。然非初位彼可即行。于后梦
中方可行故 婆沙三十七云。无覆无记者。
谓威仪.工巧.异熟生。非通果。威仪者如梦
中自谓行等。工巧者如梦中自谓画等。异
熟生者如梦中除前所说馀无记转。有馀
师说。唯异熟生是睡眠中无覆无记。以心
惛昧不发身.语。故无威仪.及工巧性。

论。除嗔及害至说名为覆。释忿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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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于此所说至是疑等流。自下释十缠是根
本烦恼等流。由此名随烦恼。不名烦恼。

论。有说覆是至如其次第。叙异说。如文
可知。

论。馀烦恼垢其相云何。自下一行半颂。第六
明六垢也。前之半颂出垢名.体。后一颂明
从生。

论曰至名烦恼垢。此说是烦恼之
垢也 相粗故别与垢名。释六垢相也。别
释相可解 正理论云。恨与忿相有差别
者。如桦皮火。其相猛利。而馀势弱说名为
忿。如冬室热。其相轻微。而馀势强说名
为恨。由此故有说恨相言。忿息已续生
令心浊名恨 又释诳名云 谓先筹度
设此方便。令彼后时生颠倒解故名为诳。
然世间说。为利为名现相惑他。名为诳者。
诸诳所引身.语业事。是诳果故假立诳名
如以通名说通果事。

论。于此六种
至诸见等流。释六垢从根本烦恼等流。如
文可解。论。此垢及缠至随烦恼名。释十缠
六垢名随烦恼所以。

论。此垢及缠为何所断。此下大文第三义门
分别。就中有五。一三断。二三性。三三界。四
六识。五五受相应 此一颂三断分别也。

论曰至见此谛所断。谓无惭.无愧.惛沈.掉
举.睡眠。此五。通与见.修所断烦恼相应故。
通见.修断也。

论。馀嫉.悭悔至名自在
起。明唯修断。如文可解。

论。此随烦恼谁通何性。下半颂。第二三性分
别也。

论曰至皆唯不善。明眠.惛.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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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欲界中。身.边见相应是无记。馀是不善。
自馀缠.垢皆不善性。

论。上二界中至无
记性摄。明上二界唯无记也。

论。此随烦恼谁何界系。下半颂。第三界系分
别也。

论曰至今复重辨。释谄.诳通二
地所以。如文可解。

论。惛掉憍三至唯
欲界系。十缠六垢之中。谄.诳通二地。惛.掉.
憍三通三界。此五如前已辨。自馀十一唯欲
界系。

论。已辨随眠及随烦恼。此下一颂。第四六识
分别也。

论曰至无容起故。明唯意识。
相应有三种。一见所断。二慢.睡眠。三自力
起随烦恼地。此三种或五识无容起也。

论。所馀一切至皆容起故。释通六识者。谓
修所断贪.瞋.无明。及无惭无愧.惛沈.掉举。
及大烦恼地所摄随烦恼。依六识身起。

论。如先所辨乐等五受。自下有四行颂。第二
明受相应。就中有二。一明本惑。二明随
惑。此两颂第一明本惑。

论曰至遍六
识故。明贪.瞋.无明三相应也。如文可解。

论。邪见通与至罪福业故。此释邪见。受
相应也。先造罪者。后谓无因果。心则生欢
喜。先造福者。后谓无因果。心则生戚。

论。疑忧相应至心愁戚故。释疑。受相应也。
疑心犹豫求决定智。正疑之时于境不决
故生忧戚。

论。馀四见慢至唯意地故。
明四见.慢相应也。以欢行转唯意地故不
通乐受。正理论云。有馀师说。不应此五。唯
喜相应。现见此五现行位中亦有忧故。谓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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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见。执有我者。亦自感伤。我受苦故。执
我断者亦生忧戚。故契经言。诸愚夫类于
我断坏心生惊恐。执自苦行为净胜者。内
心必怀极愁戚故。已之闻.智.族等下劣。每
为他人所轻淩者。与慢俱起必有戚故。
由是此五亦忧相应。彼说不然。异心起故。
谓自感伤我受苦者。此但缘苦而自感
伤。当于尔时不执有我。若起我见现在
前时。于我必应有欢行转。怀断见者见断
德故。不因断相而生惊恐。怀常见者于
断生怖。然生怖位则不计常。执自苦行
为净胜者。必异心中缘自所受种种苦事
而生愁戚。若执苦行为净胜时。必应生
欢。见彼德故。为他轻淩而生戚者。如是
忧戚必在异心。谁有为他轻淩生戚。而
即起慢侮蔑于他。故五。喜俱诚为善说。

论。已约别相至必住舍受。明诸惑皆舍
受相应。如文可解。

论。欲界既尔至诸受
相应。释上地也。

论。若诸地中至故不
别说。重广述也。初禅有四识。受有喜.乐.舍。
喜意。乐三。舍通二禅已上唯有意识。二禅
有喜.舍二受。三禅有乐.舍二受。四禅已上
唯有舍受。上地烦恼随其所应通四识一
识。即与彼识所有诸受相应 显宗二十七云。何缘二疑俱不决定。而上得与喜.乐
相应。非欲界疑。喜受俱起 以诸烦恼在
离欲地。虽不决定。亦不忧戚。虽怀疑网。
无废情怡。如在人间求得所爱。虽多劳
倦。而生乐想 又说色界喜.乐。与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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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者。俱寂静故。依平等义建立相应。既
等寂静。相应无失。如欲喜根。非处生故相
不寂静。疑即不然。由此喜.疑无相应理。谓
世现见。有贫贱人 乃至 匮食。乏衣。复
为重担之所镇压。虽遭此等种种艰辛。而
有欢娱歌舞啸咏或见他苦而反生欢。如
是喜根有非处起。疑即不尔故无等义。由
不等故无相应理 有说色界虽复怀疑。
而于疑中生善品相。故彼得与喜.乐相
应 谓彼现见。诸离欲者多分因疑能引正
定 有说初二.三静虑中与疑俱生。应全
无受。故但应与本性受俱。

论。已辨烦恼诸受相应。自下有两行颂。第二
明随烦恼受相应也。

论曰至唯意地故。
嫉.悔.忿.恼.害.恨六随烦恼。唯戚行转故忧
根相应。唯意地故。非苦相应。正理论云。有
馀师说。恼喜相应见取等流 故下破。

论。悭喜相应至极相似故。此注别有文。忧
相应。悭得即喜。悭。不得即忧。已上注。

论。诳谄眠覆至忧戚心行。此四通二行故
忧.喜相应。唯意地故非苦.乐相应 或时
以欢喜心行谄.诳.眠.覆。即与喜相应 或
时以忧戚心行此四种。即忧相应 正理论
有馀师言。既说诳是贪等流故。但应欢行。
不应说与忧根相应。是欢等流。不应戚
故。又正诳时不应戚故。或应说诳是痴等
流。

论。憍喜乐相应至与喜相应。释憍
通三界也。欢行转故不与忧根相应。唯意
地故。下地不与乐根相应。通上地故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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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禅与乐相应。

论。此上所说至遍相应
故。自前所释诸随烦恼。皆遍与舍受相应。
三禅已下增盛如前说。相续断时皆舍相应。
四禅已上若盛。若欲断时。皆舍相应。地法
无馀受故。又舍与欢.戚。六识上下诸地一
切无遮皆遍相应。譬如无明遍与诸烦恼
相应也。

论。馀无惭愧至地法摄故。释馀
四也。此四遍与五受相应。无惭.无愧不善
地故。通与一切不善相应。不善通六识。五
受故。惛沈.掉举是大烦恼地故。通与一切
染心相应。一切染心通五六识受.上下地
故。由此通与五受相应。

论。所说烦恼随烦恼中。自下一颂。大文第四
明五盖也。

论曰至五疑盖。引经列名
体也。

论。此中所说至通三界耶。问也。
惛.掉.及疑既通三界。为唯取欲。为通上
耶。

论。应知此三至非色无色。答也。以
唯不善立为五盖。上非不善故不立盖正
理论云。为显惛沈.掉举二种。唯欲界者有
立为盖。故与眠.悔和合而立。眠.悔唯是欲
界系故。为显眠.悔唯染污者有得盖名。故
与惛沈.掉举二种和合而立。惛.掉唯是染
污性故。疑准前四在欲可知。

论。何故
惛眠至合立一耶。问也。

论。食治用同至
食非食同。此略答也。

论。何等名为至心
性沈昧。释惛.眠盖。食.及非食.事用同也。

论。掉悔虽二至二合为一。释掉.悔三事同。
并总结也。如文可解。正理答此问云。欲贪盖食谓可爱相。此盖对治谓不净想。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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恚盖食谓可憎相。此盖对治谓慈善根。疑盖
食谓三世。如契经说。于过去世生如是
疑。乃至广说。此盖对治。谓若有能如实观
察缘性缘起 馀二盖食等如俱舍说 又
云。或贪.瞋.疑是满烦恼。一一能荷一覆盖
用。惛.眠.掉.悔.非满烦恼。二合方荷一覆盖
用 此同婆沙等担义是盖义。

论。诸
烦恼等至唯说此五。问也。

论。唯此于五
至建立为盖。答也。正理论问云。此五名盖其
义云何。谓决定能覆障圣道.圣道加行。故
立盖名。若尔所应诸烦恼等皆得名盖。一
切皆能覆障圣道.及加行故。如世尊告诸
苾刍言。若为一法所覆障者。则不能了
眼是无常。一法谓贪。乃至广说。一一别说如
杂事中。何故世尊说盖唯五 理实应尔。
然佛世尊。于立盖门唯说五者。唯此于五
蕴能为胜障故 准上问答。释盖名应
言能覆障圣道.及加行名盖 或覆五蕴
故名盖也。

论。若作如是至应先慧障故。
难也。

论依如是理至怖畏掉悔。述异师
说障也。此问答盖前后。如文可解。然此
论意。取惛沈障定。掉举障慧。正理不许。恐
烦不录。

论。有馀别说至唯有此五。述
有馀师立五因也。正理破此师云。乍可枉
谤当圣慈尊。以圣慈尊犹一生隔未證无
等大乘智故。宁可枉谤现能寂尊。彼说何
缘名枉谤佛。以彼所说前后相违。及与契
经理相违故。如何彼说前后相违。谓若欲贪.
瞋恚二盖现起能障将入定心。障既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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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能入定。若别修治伏已入者。则不应言
正入定位。于止.及观不能正习。又不能
习止.及观者。云何名为正入定位。又彼所
说正入定言。为闻.思所成。为修所成定
若言我说闻.思所成名正入定。则不应说
后出定位思择法时。闻.思所成有分别
故即思择法。何待出时。若说我言修所成。
定名正入定。理亦不然。修所成心正现前
位。惛眠.掉悔何容现前。若不现前。宁障
止观。如何彼说经.理相违。谓彼所言惛.
眠。掉.悔。如其次第障奢摩他.毗钵舍那。
违前教.理。故。彼所说唯立五因。无有功
能證盖唯五。由此前说理善。可依 何故无
明不立为盖。不说成故。如契经说。无明
所覆。覆即是盖。有馀师说。等荷担者立诸
盖中。无明于中所荷偏重。是故不说。若立
无明为一盖者。一切烦恼所荷障。能合比
无明犹不能及。故不立在诸盖聚中 慢
复何缘不立为盖。以有由慢能修胜法。为
盖义劣不立盖中。有馀师言。夫为盖者令
心趣下。慢则不然。以能令心趣上法。故
非慢有力能压伏心令其趣下。故不立
盖 诸见何故不立盖中。见诸有情。阙无
我见者。虽执有我。而能离染故 有说。
诸见慧为体故。性捷利故。不顺盖义。为盖
必与此义相违。随烦恼中馀不立盖。准前
所说应如理思。上二界惑不立盖者。离三
界染初非障故。初为障故建立盖名。又上
界惑唯无记故。盖唯不善。如前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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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今应思择至断由何因。自此已下。大文第
二明断。文中有六。一明断因。二明对治。三
明断所从。四因论明四道五明断重得。六
明断遍知。此文第一明断因也 于中有
三。一颂前问答。二举颂文。三长行释。此文
颂前问也。问意他界缘惑。见自界苦.集时。
断不见所缘。见所缘时不断 灭.道有
漏缘。见灭.道断时。不见惑所缘。见苦.集
时见彼惑所缘。而彼不断 此两种惑断由
何因。

论。非要遍知所缘故断。答也。

论曰至无漏缘。此明遍知所缘故断。见苦.
集断自界缘。及见灭.道断无漏缘。由能断
道遍知烦恼所缘故断。苦.集贪.嗔.慢等。虽
不亲述谛理足上而起。然所缘境是苦.集
故。苦.集忍起缘苦.集谛。彼即断故。虽有二
义。从遍知所缘断也。此苦.集自界缘言。此
说欲界。若色.无色他界他地缘。亦是遍知所
缘断也。以苦.集类忍起时。遍知上二界
故。此中有三断。一自界缘贪.慢等。二上界
缘见.疑等。三自界缘见.疑。虽三类不同。苦.
集类忍皆遍知彼所缘故。从遍知所缘故
断。正理论云。一由遍知所缘故断。谓欲界
系见苦.集。断自界缘惑。色.无色见苦.集。断
所有诸惑。以上二界他界地缘。亦由遍
知所缘断故。缘苦.集谛类智忍生。俱能顿观二界境故。及通三界见灭.道断无漏
缘惑。如是诸惑皆由遍智所缘断故。

论。二由断彼至彼随断故。明第二断也。正
理论云。二由断彼能缘故断。谓欲界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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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缘惑。以欲界系见苦.集断自界缘惑。能
缘于彼此惑。于彼能作依持。依持断时彼
随断故。如羸病者却倚而立。去所倚时彼
随倒故。如何于彼能作依持。由此于彼能
为因故。岂不此即说由害因故断。实尔。此
彼但是异名。然为止滥故作是说。谓欲界
惑自他界缘。皆有此彼互为因义。然无此
彼展转相缘。故于此中说能缘断。欲令易
了唯他界缘。由断此因彼便随断。

论。
三由断彼至彼随断故。明第三断也。正理
论云。如羸病者杖策而行。去彼杖时彼随
倒故。何缘于此所断惑中。有断能缘故说
所缘断。如缘欲苦.集起现观时。有断所
缘故说能缘断。如缘诸灭.道起现观时。
虽实尔时此彼俱断。而由所断有胜有劣。
故胜断时言劣随断。谓若于彼惑所缘中。无
漏慧生。能为对治彼惑名胜。所馀名劣。何
缘彼惑偏得胜名。于彼所缘无漏慧起。专
为敌彼发功用故。依如是义故可说言。
缘欲苦.集所起现观。于自所断烦恼等中。
以自界缘为胜怨敌。缘诸灭.道所起现
观。于自所断烦恼等中。以无漏缘为胜怨
敌。由胜断故馀劣随断 解云。见苦.集断
自界缘。名见彼所缘断。据根本也。理实
亦通所缘断故断。

论。若修所断。已下。
可解。正理论云。岂不一切见所断惑断时。
亦由对治道起以若此部对治道生。则此部
中诸惑断故。理实应尔。然于此中。为显三
界修所断惑。无不皆由九品道断。治道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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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故说此言。见所断中。唯有顶惑对治决
定。如前已辨 解云。有顶唯见断修道唯无漏断。故名决定 又云。或见所断诸惑断
时。方便定三。故就别说。修所断惑能断方
便。不决定故。就总而说。解云。修所断若
观苦.集谛断。即是见彼所缘。若观灭.道
谛断。即不见所缘。若世俗道断。即无间道
见所缘。解脱道不见所缘。由不定故说
由对治。见道三断义即决定。故就别说。

论。所言对治总有几种。已下半行颂。第二明
四种对治也。

论曰至得更远故。释前三
对治也 言断对治者。谓无间道正断惑得
故 二持对治。谓此无间后解脱道。持彼
所断此品染法断得故。准此。得染法无为。
非是由同部同品所缘缚断故得无为也。
故正理云。一断对治。谓道亲能断诸惑得。即
无间道。二持对治。谓道初与断得俱生。即
解脱道。由如是道持断得故。令诸惑得不
相续生。

论。有馀师说至得更远故。述
异说也。准此。诸道更无异释。有人云。持对
治隐显合论。即通四道。以皆能持彼断得
故。远分对治。若隐显合论。亦通四道。以皆
能令彼所断惑得更远故 此是抑度作义。
无所凭据。

论。四厌患对治至深生厌
患。辨第四对治也。此上次第是婆沙本义。
若依婆沙十七。有舍对治。如舍破戒恶
等。与此不同。

论。然此对治至起精进
道。论主以前释厌患在后。非是义便故
改于前。然厌患对治多分在加行道。所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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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实不定。或于无间道前。或在胜进道
后。无间.解脱道中。缘苦.集谛。亦得名为厌
患对治加行道亦不定。或一加行至无学果。
或二。或多。由不定故。婆沙说在胜进道
后。此论从多说在无间道前。

论。诸惑若断为定从何。第三半行颂明断所
从。

论曰至不复生故。明烦恼得永断。
故令远离所缘。令于所缘不复生故。婆
沙二十二云。然此中说。诸随眠于所缘可
断。非于相应者。依心名有随眠义说。
不依随增义说。以随增义俱可断故。

论。断未来惑至云何说断。论主难也。若令
不生名之为断。应唯断未来。如何亦断
过去。

论。若谓颂说至定何所从。遮释
也。颂说从所缘言。意显遍知所缘断者。
准前四种方便。非唯遍知所缘断。亦有能
缘断。故断等三种断也。从其所缘义即不
定。

论。自相续中至究竟断故。论主自为
有部释出断所从也。由无间道力。令自相
续烦恼得断。由得断故。过去.未来于其所
缘。无随增力。不能系缚于所缘境。由斯他
相续中诸烦恼。及一切色.不染污法。亦名为
断。不为自相续中烦恼缚故。准正理释。
一切烦恼断。皆由见彼烦恼所缘断。是其
根本。馀之三断是其末也。故正理云。诸惑永
断定从所缘。以于所缘遍知力故。令惑
永断。如前已说。然惑所缘总有二种。谓有
系事。及无系事。缘有系事为境诸惑。及从
此惑力所引生。不缘此事为境诸惑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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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缘有系是自界缘。或力引生不缘此事
为境诸惑是及他界缘惑。如是二惑。于
一有情现相续中。引起诸得。设无染污心
现在前。此得恒行无有间断。为去.来世诸
惑果因(已上缘有系事) 如是应知。缘无系事为境
诸惑。及因此惑势力所引。随后现行不缘
此事为境诸惑。所引起得类亦同前 缘
无系事为境诸惑。是灭.道下无漏缘惑。此
惑势力所引。乃至言不缘此事为境诸惑。
是灭.道下有漏缘 言为去.来惑果因者。
谓此诸得在现世时。是过去惑等流性故。说
之为果。是未来惑生缘性故说之为因
 有得可生。无得不生 然此诸得与断对
治等流诸得现行相违。能持去.来所断诸惑
故。令一切缘此事惑。及缘馀惑相续而转。
缘此事境诸断对治等流起时惑得便绝。所
得诸惑于自所缘。虽体犹有。而由因.果得
永绝故。可说名断(由道知自界缘惑境故。他界缘亦断。由道知无漏缘惑境故。有
漏缘亦断) 以于少境若未遍知。缘此境惑。及
因此惑力所引起缘馀境惑。所引去.来惑
果因得。现相续中无间而转。若于少境得
遍知时。惑所引得便不复转。故知惑断定
从所缘 准上道理證知。惑断定从所缘。
要由道见此根本惑所缘境故。馀缘此境
惑断。及所引惑断故。故知惑断定从所缘
断 然于此中虽惑与道无俱行理。而道
观见苦等境故。诸惑便断。此义难了。应举
喻明。譬如有人为鼠所齧。虽无热闷迷乱
等时。而由热等因毒在身。故恒名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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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非无病人。要服毒相违阿揭陀药方名
无病者。非有病人。虽阿揭陀与热等病。不
俱时在一身中行。而阿揭陀威德力故。灭
身中毒热等不生。说阿揭陀能除众病。如
是圣道。虽与诸惑不俱时在一身中行。
而圣道生威德力故。灭果.因得诸惑不生。
能令行者身器清净惑不续故。说名为断
 准上论文。应知从所缘可令诸惑断。非是
自身中结法。及一果等。由断同部同品能
缚故得无为也。是由治道见惑所缘断其
得故。于其所缘不复现缚。亦断过.未性缚
之用。准此论文。即是自身结法。及一果等。
由道力故。令果.因得断。于所缘境无缚
能故。名之为断。不是不被他缘缚故。名
之为断。婆沙亦尔。非是明断所缘缚得
无为义也。因何古今诸德误解此文。

论。所言远分远性有几。已下第四明四远也。

论曰至亦名为远者。释相远也。虽同
一聚极相邻近。以相不同故亦名为远。

论。二治远性至亦名为远。释第二远也。如
持.犯戒虽同在一身处极相近。同无表色
相又非远。能治.所治性不同故。亦名为远。

论。三处远性至亦名为远。释第三处远
也。如东.西海。同在一世界中。同是水故相
又非远。同现在故时又非远。东.西处隔故
名为远。

论。四时远性至亦名为远。如
过.未世虽复俱依一法上立。相非是远。处
亦无隔。时分隔故亦名为远。

论。望何
说远。论主问也。

望现在世。有部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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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已灭及正生时与现相邻如何名远。
论主难也。

由世性别故得远名。

非久曾当方得名远。有部答也。

若尔现
在亦应得远名以望去.来世性亦别故。论主
难也 解云。去.来与现性不同。过去.未来
得名远。现在亦与去.来别。现在亦应得
远名。

论。若谓去.来法无作用故名为远者。诸无为法作用既无。云何名近。若谓由现遍得无为故名近者。去.来二世例亦应然。虚空无为如何名近。乃至。不应一向说名为
远。上来皆是论主遮转计也。

论。若依
正理至去.来已舍法自相故。论主述经部义
释时远也。

论。等言为明举事未尽者。
四远之中。此略举故义未尽也。正理释云。
与现相邻如何名远。彼非一切五识境故。
亦非一分意识境故。或时分中有作用者
说名为近。过去.未来定无作用。故说名远。
不可难言诸无为法永无作用应名为
远。以时远近依时而立。故于三时。若有作
用说名为近。若无作用说名为远。诸无为
法越一切时。如何约时难令成远。如处远
近依处而立。非处不然。若难无为相有异
故应成相远。理亦无遮相远贯通一切法
故。若尔何故无为名近。且虚空体遍一切
处。相无碍故说名为近。非择灭体不由功
用。于一切体一切处时皆可得故。说名为
近。择灭无为诸有精进正修行者。断诸惑
时。于一切体无有差别。速證得故。说名为
近。无为名近理趣既然 而经主说。去.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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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例亦应然 谓在去.来静虑等法。如无
为法等。速得故亦应近者。由先释理为例
不成。无多有情于一切体。无有差别共得
义故。或许例然亦无有失。如一切法虽
互相望相有异故皆名相远。而依馀理许
说少分名近无失。如是去.来虽约时分
无作用故皆名时远。而依馀理许说少分
名近无失。非依馀理名为远故。与相.时
分远义相违 经主此中作如是说。若依
正理应说去.来离法自相故名为远。未来
未得法自相故。过去已舍法自相故 彼
说偏与正理相违。诸自相无皆非远性。此
成远性必有自相。远性摄故。如馀远性。谓
见所馀相违性等是远性摄。自相非无。既
许去.来是远性摄。必应许彼自相非无。说
自相无而名远性。故彼偏与正理相违。

论。前言惑断由治道生至有重得耶。第五
一颂明重得。

论曰至彼胜得义者。总
明惑无再断。无为有重得也。

论。所言
重得总有几时。问起也。

论总有六时。
答六数也。

何等为六问六位也。

论。谓治道起至重起胜得。答六位也。治道
果四。练根为六。正理论云。若据住此能
證离系。目无间道。若据住此正證离系。
目解脱道。

论。然诸离系至唯具二时。
述不同也。

论。谓欲界系至具六时得
者。此据次第者说 见三谛断。是预流果
前。自治为一。四果为四。及练根故有六时
也。

论。色无色界至除预流果者。明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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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以道类智时是得预流果故。后治生
得果唯有五时。欲修五品预流果后虽存
治生。果阙一故同五时得。

论。第六离
系至除前二故。明四时得也。

论。第九
离系至除前三故。明三时得也。

论。有顶
第九至即得果故。明二时得也。

论。如
是且就容有至除预流等故者。前说六时
等。据容有钝根次第者说。若说利根。即除
练根。前六.五.四.三.二位皆除一故。即有五.
四.三.二.一。若超越二果。即除预流。若超越
三果。即除预流.一来。若钝根次第。通取世
俗道。得即有七时。若利根次第及超越。通
世俗道。即有六时等。然治生时有其二种。
世俗治生是正断惑。无漏治生即有二种一
者断惑无间.解脱。二者重印。随重印道亦
得名为无间.解脱。超越忍智亦得名为无
间.解脱故。烦恼先断亦名远分。又正理论
云。随离少多入圣道者。彼得离系。随其
所应有具六时。乃至。唯一以利根故 又
六十一云。依根本地起煖等善根。彼于此
生必定得见谛。以利根故厌有深故 准
正理。超越是利根也。详其随信行人入见道
有七十三人。故知超越虽利根。非是利种。
所以重起无间.解脱。以二乘钝故。欲起
后道必依前道次第而起。诸佛超次第起。
正理论云。诸有先离无所有染入圣道者。
唯除菩萨。馀亦定于二界一切修断离系得
无漏得。彼皆必于二界修断自胜果道遍现
前故。如是理趣以何證知。说圣者生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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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虑已上诸地定成乐根。及说圣者生于
无色定有色贪尽断遍知得故。菩萨何缘不
亦如是。不由加行。一切功德能现前故。如
灭定等。谓声闻.独觉无自在功力能超间起
诸对治道。欲證后道必藉前道以为加行
方能證故 准此。重修对治道。即是更重
修印。證无间.解说道也。与四道不违。婆
沙一师。鳞觉佛同菩萨。又准正理论。已至
果位更不却修此果向道。如先离欲超
得阿那含果已。不更却起欲断对治亦不
更得断欲无为。乃至。得罗汉果毕竟不得。
以先无无漏得故。无得可舍。后亦不得。
准阿那含果。超越一来义亦准此。故正理论
云。先断六品入见谛者。彼见所断六品离
系。亦五时得。除一如前。彼修所断六品离
系。唯世俗道治生时得。必不起彼无漏对
治。是一来果向道摄故。非住果时起彼向
道。以住胜果不起劣故 那含准此。已后
起印證见道得见道六品。不起修道六品
故。不得修道六品无为。超越那含若依根
本入见谛者。彼欲界见所断九品离系亦一
时得。如前应知。根本非欲断对治故。若依
未至。若依根本。彼修所断九品离系。亦一时
得。必不起彼无漏对治。是不还果向道摄故。
根本地虽起见道。非对治故不得欲界无
为 又云。前言断欲六品.九品入见谛
者。彼先修断六.九离系无无漏得。为永不
得。暂不得耶。应决定言彼永不得。岂不
證得阿罗汉时。必得先时见.修所断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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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系诸无漏得。若彼先时所断离系有无漏
得。今时舍者于彼今应得无漏得。若先无
者。今时亦无得离系时。唯自治起。及舍劣
道得胜时故 问离欲得根本。根本非欲
断对治。起见道时不得欲无为。离下三禅
得第四。第四非是下对治。依四起见道。亦
应不得下三地无为 答正理论云。谓设
先离无所有染。随依何地入见谛时。必得
二界诸见所断无漏断治。彼见所断。是一断
治顿所断故。上地见道现在前时。必修未来
下地道故。下静虑遍能为上断治故 解云。
上地道所断惑。下地道遍能断故。上地道所
断之惑。即皆是下地道能断也。起上地道修
下地道。是同治修。下地道。所断惑上地道非
皆能断。故下地道不修上道 正理又云。
岂不已离无所有处染。依第三定等入见
谛时。应修未来上地见道。同为有顶断对
治故 不尔。未离此地染者。即依此地
入见谛时。自及上诸地见谛所断。见一一谛
时。能顿断故。如有未离第四定染。依第四
定入见谛时。顿断五地见所断染。乃至未
离初静虑染。依初静虑入见谛时。顿断
八地见所断染。上地曾无断下地故。非第
四等与第三等。所对治法一切皆同。由是已
离第三等染。依第三等入见谛时。虽上地
能治自上地。而非与下所治恒同。故依下
时不能修上 又云 诸异生位以世俗道
断见所断所有离系。唯由下地见道势力。
于自.上地无漏得起。谓依上地见道现前。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718b 页 T41-0718.png
必修未来下地见道。由彼势力于下离系。
得无漏得非上地故。由此学位。定应遍于
色.无色摄见断离系得无漏得。非欲理成。
欲唯未至地见道所断故(已上释也) 岂不应如第
四定等非第三等下地对治。然第四等见道
现前。能修未来下地所摄一切见道。由彼道
力于诸下地见断离系得无漏得。如是根
本虽非欲治。然根本地见道现前。应修未
来未至地摄一切见道。由彼道力。应于欲
界见断离系得无漏得(已上难也根本不断欲。不得欲界断。上地不断
下。如何得下断也) 此例不齐。见道有二。一欲界对
治。二上界对治。欲治有三。谓断对治。厌患
对治。远分对治。色无色治三种亦然。欲治三
中。初断对治唯未至摄。馀通六地。上治三种
皆通六地。然上二界断治见道。唯能对治自.
上地染。馀治见道亦治下地。上地虽非下
地断治。而上见道现在前时。遍修未来下地
见道。下与上地同所治故。无有欲界断治
见道。能与根本同一所治。可根本地见道
现前。能修未来未至地摄欲见断法断治见
道。由彼道力。能于欲界见断离系得无漏
得。故彼所引为例不齐(已上释也) 又云。诸根本
地欲界厌患远分对治。色.无色界三种对治
见道现前。还修未来未至地摄。如是二种三
种对治。非由未来欲界厌远对治力故。便
于欲界见断离系。得无漏得。唯断对治力能
断系得故。诸先离欲。若依未至入见谛
者。欲界厌患远分对治见道现前。亦修未来
欲断对治。欲断对治地道正现在前故。由如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718c 页 T41-0718.png
是理。非先离欲入见谛者。皆于欲界见
断离系。得无漏得。诸先离欲入见谛者。毕
竟无容于欲修断所有离系。得无漏得
以未至摄欲界修断断对治收无漏修道。于
不还果身中现前。及未来修俱非理故。理无
容有不还果身中有一来.不还二向道故。
诸有先离无所有染入圣道者。唯除菩萨。
馀亦定于二界一切修断离系得无漏得。彼
皆必于二界修断。自胜果道遍现前故。如是
理趣以何證知。说圣者生第四静虑以上
诸地定成乐根。及说圣者生于无色。定有
色贪尽断。遍知得故 一断欲见道不与上
地同断。依根本地虽修未至。俱修馀二对
治。不修断对治。依未至等断初禅等惑。必
与上地同一道断。由斯依上地道修下对
治 二上二界修断不合治故。依第二禅
已上道得修下地。不修断治。超越者胜果
道中必修断治。以是后果向故。其道必须
次第修故 三诸后果道已上必不却起
前向道也。以无用故。准此。超者未必次
第。亦得超起上道。以超越那含等不起
向中下地断治道。即起初禅断治道等故
 有人。于此作问答云。已断断治既不现行。
如何名为自对治起。前言自治唯是无间.解
脱道故。解云。似自治故名为自治。或自断
治得现行故。名自治生。非断治起。或此所
言自治生者。非要断治。远厌治起亦自治生
 今详论意。自治生者有其二种。一正断
惑。二不断惑。正断惑者。如前四道。不断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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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谓无漏道。拟仪无间.解脱。起胜果道。
如先所断惑烦恼品次第所起之道。名自治
道。非是正断。亦可望正断惑名为远分对
治。拟仪无间.解脱。不同馀胜进道。名自
治生也。

论。即诸离系至此于果上立因名故。已下第
六明断遍知。先明遍知有二。一智遍知。谓
无漏智能遍知苦等四圣谛故。二断遍知。体
即离系 问能遍知故名为遍知。是智异名。
如何目断 答是智果故。如业.解果。谓契
经说六处名业。是业果故。又说无为应果
名解。是解果故。如是遍知目断无失 问
若尔忍果应非遍知 答忍皆是智眷属
故。于忍所为立智作名。如臣所为亦名王
作。或金刚喻定等持相应无漏智力。能总
集诸断无漏离系得故。忍果尔时亦成智
果故。又渐得果等得一来.不还忍果无漏
离系得已成智果故。

论。为一切断立一遍知。已下问答分断为九。
文中有六。一分断为九。二明六对果。三明
建立缘。四明成就位。五明总集处。六明得
舍。此一行半颂分断为九也。

论曰至立
三遍知。此释初句。总答九也。谓见六修三。

论。且三界系至立六云何。且问见断。

论。谓欲界系至立三遍知。答也。谓欲界
见苦.见集合一遍知。见灭.道各一遍知。合
成三也。

论。如欲界三至六种遍知。类
释上二界也。上二界亦同欲界。苦.集合一。
灭.道各一。合成三也 如是名为三界见谛所断法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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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馀三
界系至三云何。问修断。

论。谓欲界系
至并前立故。答也。断欲修断第九品时。立
一遍知。名五下分结尽遍知。所以不名欲
贪尽。名五下分结尽者。以尔时度界.得果
集遍知故。集遍知法并前立故。

论。色
界所系至三种遍知。答上二界也。离色界
染名色爱尽者。尔时不集遍知。唯以色界
修道断无为为体故 断无色染名一切
结尽遍知者。尔时度界及得果故集遍知
也。尔时次第者。以三界一切择灭无为为
体故。名一切结尽也 如是名为已下。是
总结也。

论。以何因缘至非见所断。问也。
何故见断无为两界合立为三。修道无为两
界各立为一。

论。以修所断治不同故。答
也。断见惑时二界合断。同用一道对治是
同。断修惑时二界别断。对治不同各别立
也。由此遍知合开有异。

论。如是所立至几何道果。已下两行半颂。
第二明六对果异也。依婆沙有八对十六
门。六对如此论。更有两对治。此论已重故
不述。

论曰至是修道果故。此释忍.智
果多少也。忍果有六。智果有三。如文可知。
婆沙六十三云。问几是见道果。答六谓前六。
有说七谓前七。问几是修道果。答三谓后三。
问几是忍果。答应说如见道果。问几是智
果。答应说如修道果 两说无评 问两
说之中何者为正 答据义别立并不违理。
六据次第。七兼超越。所以诸论多说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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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七者。有二因缘。一根本建立遍知。就
次第者立故。二合说方成故。谓超越者虽
得五下分结尽遍知。尔时不得色.无色道
谛下遍知。尔时集遍知故。于前位中唯有
其五。即超越者极多。唯成五遍知也。次第
之人多成六种。两人合说故成其七。若据
次第。唯六者正。若兼超越决定有七。若不
尔者。超越人至道类智时。所得遍知为名
何物。不可说彼得上界道下遍知。尔时集
遍知故。亦不可说不得遍知。评家云。菩
萨.独觉。尔时得五下分结尽遍知故。亦不
可说是智果。尔时忍为无间道故。亦不可
说上界见断是客。欲界修断为主遍知。不
名欲贪尽故遍知。既名五顺下分结断。欲
贪即是顺界下。上二界见惑兼顺界下有
情下及防逻故。俱顺下分。𤏅为主客亦
不可以是第三说故不是正义。婆沙上下
无此例故。第二说正例非一故。亦不可多
论说为正。诸论多据次第说故。如俱舍虽
说有六。而得舍中舍五得一。谓五下分结
尽遍知。故知俱舍许是忍果等。据次第说
言得六也。亦不可言得名不得体。随所
得者即是体故。亦不可说得体不具故不
名得。超越那含得罗汉时。亦得一切结尽
遍知故。独觉.菩萨依根本禅得五下分结
尽遍知故。此释决定无烦多解。顺婆沙评
家义故。

论。如何忍果说为遍知。问也。

论。诸忍皆是至同一果故。答也。有二
义。一以忍是智眷属故假名为智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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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忍同一果故 同一果者。有两释。一无
间.解脱同一果故。二忍所得者至不还.阿罗
汉果。亦为智果故。应依后释。正理.婆沙皆
同有此释。

论。今次应辨至烦恼等故。
此释第二对也 就第二对中。先释未至。
后释根本。此释未至也。谓此地能断三界
烦恼。所以具得九遍知也。

论。根本静
虑至未至果故。此第二释静虑根本果也。就
中有二。一述正义。二述妙音义。此述正
义也。依婆沙宗。上地道不许断下惑。下
能断上。依根本静虑唯断上界惑。不断欲
惑。其得修诸道。若依未至见道能修三界
见道断治。不修修道欲断治也。若依根本
四静虑。皆通修上二界断治。以同治故。不
修欲界见.修断治。以非同治故。所得无为
得系属断治道故。所以静虑根本唯五遍
知。正理五十六云。岂不依止根本静虑入
见谛时。亦修未来依未至地欲断治道。得
断治故亦应證彼欲见断法断无漏离系得。
宁说根本唯得五果 此责不然。尔时所
修依未至地断对治者。唯色。无色断对治
故。根本地道。既不能为欲断对治。彼现起
位。如何能修欲断治道。由彼所修未至断
治唯治上界。故果唯五 婆沙六十三云。问
几是根本静虑果。答五。谓第二.第四.第六.
及后二。有说第二.第四.及后三为五 婆
沙无评。何者为正。此论同何 有人解云。
前师所以说得第六不说第七者。据全
得彼第六体故。后师所以言得第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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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第六者。据能得彼第七名故。且夺第
六与第七名。五下分中虽于欲界见.修所
断不得遍知。能断上界见断三结。总相而
言五中得三。以少从多。得第七名。若作
此解。各据一义并不相违。俱舍说五。或同
婆沙前师。或同婆沙后师。文不别显。随同
无失 今详。此释未成分别。婆沙自有分
明评文。正理.俱舍亦有明文。因何浪释。婆
沙六十三成就遍知中云。问独觉学位为成
就几。答部行喻者如声闻说。麟角喻者如菩
萨说 此与正理不同。正理同声闻不同
菩萨。无超越道故。论意各别不应和合。必
若欲释应云。麟喻独觉有其二类。一猛利
根。一少钝于上。于猛利根者如菩萨说。
少劣上者起次第道 又云。问菩萨见圣位
成就几耶。答有多说。一云如预流向。一说
见断中唯得色.无色苦.集.灭二遍知。不得
欲界三遍知 又问。菩萨何时得色爱尽遍
知。一说道类智位即得。更有两解。评曰不
应作是说。无一念顷得果.向故。应作是
说。菩萨圣位决定不得色.无色界见道断法
断遍知。及色爱尽遍知。总集遍知故。无容
修彼断对治故 准此评家。依根本地得
五下分结尽遍知集遍智故。此即是婆沙
评家以后说为正。正理五十六得舍中云。超
越人若依未至。舍五得一。谓五下分结尽。
若依根本。舍二得一。谓五下分结尽 准
此。正理同婆沙评家。亦以后师道为正。
及许见道忍果得五下分结尽遍知也。俱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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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舍中云。超越人舍五得一。谓五下分结尽
遍知。正理云。应言依未至定舍五得一。
以依根本舍二得一故 准此。俱舍许见
道及忍果亦得五下分结尽遍知。亦以后说
为正。此即是文。凭何文意。以前说亦得为
正。又于此时具二缘故定集遍知。不应
此时得第六遍知。此即是理。故知前师全无
理趣。忍果智果.见道果.修道果。二说容
据次第.超越义别。静虑根本果前师定非。
无异端故。此是得体不尽。非是得名不
得体也。此如超越二果。不得前六品修道
无为。及依根本地得阿那含果。后得阿罗
汉果时。皆得体不尽。岂是得名不得体
耶。由此论中亦应二说。此既不尔。彼云何
然。婆沙六十三云。问若已离色染入正性
离生者。彼何时得色爱尽遍知。一说道类
智时。评曰不应作是说。非住果时名住向
故。有说彼后若离空无边处染。尔时乃得色
爱尽遍知。谓彼尔时修未来无漏诸静虑地
彼断对治故。彼亦不应作如是说。尔时
但修未来无漏诸静虑地。无色对治非色对
治故。又说。得阿罗汉果。金刚喻定现在前
时。乃得此色爱尽遍知。彼亦不应作如是
说。尔时诸断总集为一。名一切结尽遍知。
如何说得色爱尽遍知。应作是说。彼定从
果起胜进道现在前时。方乃得此色爱尽
遍知。若不许彼决定从果起胜果道现在
前者。诸已离第三静虑染。依下地入正
性离生。道类智时得第三果。既不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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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道现在前。彼若命终生第四静虑。或无色
界。应不成就无漏乐根。若尔便违十门纳
息。如说谁成就乐根。答若生遍净。若生
遍净下。若圣者生遍净上。勿有此失。故必
应许诸得果已。彼定从果起胜果道。尔时
方名得色爱尽遍知。

论。所言八者至
彼见道果。第二述妙音义。就中有二。一明
根本静虑有欲断治。二明欲修断唯在未
至。此即初也。准正理论五十六。一师亦同
彼师计根本禅起见道时决定起四法智
忍故。故知能断欲界烦恼。诸有先离欲界
染者。依根本地入见谛时得修别道引
无漏得故。由此亦得欲界见道三果。此非
正义。

论。除顺下分结至断对治故。明
根本地无欲界修道断对治也。以依根本
不起断欲修惑无间.解脱道故。亦不修
下断对治故。彼师意以依第四禅入见道
修六地断治。修道不尔。正理破云。此不成
證。谓所修地虽复不同。然俱唯修上界治
故。

论。中间静虑如根本说。类释中间禅
也。

论。今次应辨至遍说知果故。明第
三对也。依世俗道容依空处近分离第
四禅染得色爱尽遍知。依上近分。无离色
染之义故。唯空处近分得一果也。下三根
本依无漏道。皆容断非想染得一切结尽
遍知。由此三地根本亦得一也。非想无能
断非想惑及下惑义故。此地中无遍知果。

论。今次应辨与世俗道至三界法故。
明第四对也。世俗道不能别断欲.色.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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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惑。由此不得见道忍果。有漏亦不能
断非想修惑。由此不得一切结尽。六行能
断欲.色修染。所以得五下分结尽。及色爱
尽。圣道能别断见.修三界惑故。由斯得九。

论。今次应辨与法类智至得后二果。第
五对也。如文可解。

论。今次应辨与法类智同品至通摄知及忍故。第六对也 此
中言同品者兼忍说也 又云。类智同品
果五者。谓类忍果三。谓上二界见断三也
 类智果二。谓上二界修断也。此据次第者说。
下文云。舍五得顺下分结尽遍知者。说超
越也。若合说二种应言得六。婆沙六十三
云。问几是类智品果。答五。谓第二.第四.第
六及后二。有说六。谓第二.第四.第六.及后
三 婆沙前师据次第。后师兼超越。二师
不相违也。此论亦尔。据次第五。据超越
亦许得五下分遍知。所以得知。得舍中云。
舍五得五下分结尽遍知故。正理亦云。舍
二得一也。婆沙更有两对。一见道.修道果。
二静虑无色果。以重故此论不说。

论。何故一一断不别立遍知唯就如前九位
建立。问也。此下一行颂。第三明建立遍知
缘也 何故一一断者。此是见道八谛。修道
八十一品。一一断不立遍知。非谓随系事
量立遍知也。故正理论云。何缘一一道所
得断。不各各立为一遍知 若依婆沙.杂
心等。见道四缘。修道五缘。此论见道三缘。修
道四缘。以俱系离即是俱因灭时故 问何
故三缘四缘方立遍知 答此显永断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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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论云。何缘一一道所得断。不各各立为
一遍知。以永断时说遍知故。如契经说。吾
今为汝宣说遍知。乃至广说。此中何等名为
遍知。谓贪永断。嗔永断。痴永断。乃至广说。
说永断言。显所得断都无随缚方名遍知。
云何名为有随缚断。云何名为无随缚断。断
具三种。或四种缘。名无随缚。不具名有。谓
或有断。虽得离系得。而阙馀得故容非
是永舍。或复有断。馀得虽生。未缺坚牢生
死之首。以八地染虽数曾离未能缺彼故。
还堕恶趣狱。或复有断。虽亦缺彼。而馀烦
恼系缚未除。于永断义未得圆满。或复有
断。馀缚亦除。而犹未能越所属界。以同类
惑未断无馀。于永断义亦未圆满。如是诸
断名有随缚。是故于彼不立遍知。唯九位
中三.四缘具断无随缚可立遍知。

论曰
至阙即不尔。明见道三缘。显永断义 有
漏法断虽多体者。随系事量。无为亦尔 虽
多位者。谓见道八。及修道八十一也 而四
缘故但于九位立九遍知也 且由三缘立
六忍果者。其实忍果亦通第七。据次第说故
言忍六 言三缘者。一得无漏离系得。二
缺有顶故。三灭双因故。杂心论等有四缘。
更加俱系离也。

论。如异生位至不名遍
知。此指事释也。于中有三位。此第一在凡
位也。阙二缘故不立遍知。一未有无漏
得。二未缺有顶 言缺有顶者。于彼地
中有五部惑未断一分为未缺。

论。
若圣位中至未灭双因。第二位也。苦类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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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以前。虽得无漏得得无为。尔时非想五
部惑俱成就故不名为缺 言双因者。谓
自部自品因名自因。自部他品及他部全名
为他因。圣断见惑九品。同一品断故。若断
自部自品。即断自部他品。不由自部他品
不成遍知。但由他部不成遍知。修道所
断但由自部他品不成遍知。不由他部
不成遍知。以必先断他部因故。由此婆沙
见道以他部为一因。修道以他品为一因
也。所以但立双因不。立俱系者。正理论
云。双因.俱系虽依一物 一物者俱是据断立也 而系与因其义各异。谓于五部
令起名因。即于其中能缚名系(系因义别也)
苦智生集智未生。二部虽无互令起力。而
有展转能为因性。见集断惑缚义如本。见
苦所断缚义都无故。非灭双因。即是离俱系。
又不可说因义即系。以无漏缘惑不系他
聚故。由此我宗二种俱说。今不说者。但可
说言说此彼自成。不可言无异。体.义宽
故。且说双因(体宽者。谓相应.俱有法等。义宽者。谓同类.遍行。相应.俱有义皆是因也)

论。至苦类智集法忍位至诸遍行因故。
第三位。尔时具二阙一不成遍知。

论。
至后法智至建立遍知。此明具缘位也。至
集法智。集类智。灭法智。灭类智。道法智。道
类智。于此六位三缘具故。建立遍知 问
超越者第四.第五心项双因先灭。苦法智位
得无漏得。苦类智位又缺有顶。三缘既具。
何故不立遍知 答建立遍知。据次第者
作法。其超越者当次第者立遍知位。方立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722b 页 T41-0722.png
遍知。于前位中虽具三缘。不立遍知。

论。具由四缘至皆全离故。此明修道四缘
也 问因何见道立三不立越界。修道立
越界耶。答见道遍知唯是染法上无为故。至
断双因永断相显。彼同缚烦恼皆已断故。
修道烦恼不缘此故。修道遍知以染.不染
无为为体。虽断双因等。由有同类烦恼
未断。断相未显不立遍知 问准下文云
舍五得一谓五下结尽遍知。正理又云。依
根本禅舍二得一。谓五下分结尽遍知 准
此。五下分结尽亦是忍果。何故但言智果
三也。又准婆沙六十三。成就遍知中云。不
还果成就一。谓五顺下分结尽。从道类智。
或离欲染第九解脱道。乃至未起彼胜果
道名不还果。彼成就一五顺下分结尽遍
知。又评家云。应作是说。菩萨圣位决定不
得色.无色界见道所断法断遍知.及色爱
尽遍知。总集遍知故。无容修彼断对治故
 准此第七亦有忍果。因何但言忍果六
也 答建立门唯据次第故。言智果三.忍
果六也。

论。有立离俱系至方可建立。
述杂心论等释也。若依彼立。见道四缘修道
五缘。

论。此离俱系至而不别说。述自不
立意也。虽五缘中离俱系。与灭双因.及越
界缘。虽义有异亦合别立。然说此俱因离
时。即成俱系离等。虽义有异。用无别故而
不别说。

论。虽诸越界位至未立遍知。
释疑难也。若双因灭时必离俱系。用无别
故唯立四缘。越界之时必双因离。如何双因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722c 页 T41-0722.png
离外。别立越界。答云。虽越界时必俱系
因。离色.无色界离下三地惑时。虽灭双
因。而未越界。由此别立越界缘。非如离
双因必定俱系离。若是俱系离。必定离双
因。

论。谁成就几遍知。自下有一行颂。第四明成
就遍知果也。

论曰至亦未成就。明不
成就。有二位。一一切凡夫。二见道五心。谓
从苦法忍至集法忍时不成遍知。

论。
至集法智至便成就。五明见道十五心前五
心不成遍知。后十心成就五也。

论。
住修道位至皆成就六。此明修道。若未离
欲。若离欲退。皆成就六。未集遍知故。

论。至全离欲至亦一如前。明修道有学。未
得色爱集遍知位唯成一也。集遍知故。准
此论云。或先离欲从道类智未起色尽胜
果道。前唯成一遍知。谓五下分尽。故知超越
亦得五下分结尽遍知。及禅根本果五中。见
道二修道三为正。

论。有色爱者至名如
前说。明有学位成二遍知也。

论。住无学
位至永尽遍知。明无学位也。集遍知故唯
成就一。即三界一切有漏法。择灭无为为体。

论。何缘不还至立一遍知。自下半颂。第五明
集遍知也。长行释如文可解。婆沙六十二
云。复次要具二义处方总集遍知。一者于
三界中随越一界。二者于五趣四生中随
尽一种。得初二果。二义俱阙。离色染时。有
一阙一。得不还果时。二义无阙。一越欲
界。二尽人趣胎生。得阿罗汉果时。亦具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723a 页 T41-0723.png
二义。一越无色界。二尽天趣化生 正理
论云。所言集者是合一义。若于无色分离
染故得预流果。全离染故得阿罗汉果 分
谓见道。全兼修道 若于欲界分离染故
得一来果。全离染故得不还果(分离。谓修道六品。全离。谓修
道九品也)。若于色界分离全离。俱不得果。唯于
二处具足二缘。谓得果时亦即越界。故阿罗
汉.及不还果。集所得断立一遍知。尔时总
起一味得故。馀二果时得虽一味。而未越
界。色爱尽时虽是越界。无一味得。故于彼
位不集遍知。要具二缘方总集故。

论。谁舍谁得几种遍知。已下半行颂。第六
明得舍遍知也。

论曰至离欲退。此中
先明舍。后明得。舍中有舍一。舍二。舍五。
舍六。无舍三.四。此即第一明舍一也。于
中有三位。谓从无学退舍一切结尽遍知。
色爱尽退舍色爱尽遍知。全离欲退舍五下
分结尽遍知也。于此三位各舍于一。

论。言舍二者至得阿罗汉时。明舍二也。于
中有二位。一谓不还已离色爱退起欲缠
舍二。谓色爱尽及五下分尽。二谓若得阿
罗汉果亦舍二。如前说。准正理论。依根本
禅入见道者亦舍二。谓色.无色见苦.集遍
知一。见灭遍知一。集遍知故不得道下遍
知。

论。言舍五者至舍前五故。明舍五
也。此是欲界见三。无色界见苦.集所断。及见
灭断。集遍知故不得见道断也。准上舍
二舍五。故知二论超越忍果。亦得五下分
结尽遍知。前文言得六者。标次第也。准
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 第 723b 页 T41-0723.png
此文。俱舍.正理皆云舍五。或言舍二。故知
禅根本果。见道二修道三为正。

论。言舍
六者至得离欲时。明舍六也。即是见道六遍
知也。

论。得亦然者至唯除得五.已下明
得也。得同其舍有一.二.六。故言亦然。唯
除得五。从多言亦也。

论。言得一者至
起色缠退。明得一也 谓得未得者。即是次
第者断见道惑得六遍知也。及进断修惑
于位位中渐得一故。及从无学起色缠退
得五下分结尽遍知。

论。言得二者至
诸缠退时。明得二也。谓得色爱尽。及五下
分结尽二也。

论。言得六者谓退不还者。
得见道六遍知也 已下结文。可知。
俱舍论疏卷第二十一

一交了
保延三年九月二十四申时点了
觉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