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记-唐-普光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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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记卷第二十四+(光记第十二之下)【甲】四四

沙门释(普)+光【乙】光述光述

*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已辨住果至一来向果者。此下第二明一来
向.果。就此文中。一结前。二总生下。三别
起颂。

颂曰至断六一来果者。颂答。就中。上三句明向。下一句明果 就向中。上
两句明家家。第三句正明向。

论曰至转
名家家者。此下释上两句此即总标。若三缘
具转名家家。随有所阙不名家家。


由断惑至三四品故者。一由断惑。断欲修断
三.四品故。谓或于先异生位断。或今预流
进修位断。三.四品简断一品.二品.五品。虽
有断一品.二品.五品。或有出观者。或有退
者。必无中间经死生者。故无断一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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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五品名家家者。所以得知无死生者。
故婆沙五十三云。复次诸预流者。若断欲界
一.二品结。无死生义故不说之。如断五
品。谓瑜伽师得初果已。为断欲界修所断
结起大加行。必无未断一大品结有死
生故。如断五品。必无未断第六品结有
死生义。家家等三有死生故。此中偏说。准
彼论文故知断一.二.五品必无中间有死
生义 问准婆沙文不言出观亦不言退。
如何得知出观.及退 答如婆沙三十二
云。预流者趣一来果时。不起定者加行道
时于欲六生得非择灭。若起定者要至第
六无间道时于欲六生得非择灭。一来者
趣不还果时。不起定者加行道时于欲一
生得非择灭。若起定者要至第九无间道
时。于欲一生得非择灭。婆沙既不言第
五无间道得欲六生非择灭。又不言初无
间道得二生非择灭。第二无间道得三生非
择灭。明知品品皆可出观。皆可退也。论言
以断第五必断第六者。据不退者说。无
中间有死生故。必于现身断第六也。

二由成根至无灭根故者。第二缘。谓由成根
得能治彼三品.四品无漏诸根。先凡位中
断三.四品。后住初果未起胜果道。虽有
初后缘犹未成彼无漏根故。

三由受
生至三.二生故者。第三缘。谓由受生更受
欲有三.二生故。若断三品更受三生。若断
四品更受二生。无断一品.二品.五品中
间死生。故无五生.四生.一生.半生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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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圣人造牵引业不 解云若依正理六十
四云。此三.二生。由异生位造作及增长。感
三.二生业。非诸圣者于圣位中。更能新作
牵后有业。以背生死向涅槃故。由此契
经说。诸圣者唯受故业更不受新。又婆沙
五十三解家家.一间中云。问圣者为造欲
界引众同分业不。有说不造。所以者何。
欲界多诸过患。多诸灾横。是故圣者不造
欲界引众同分业。但造欲界满众同分业。
有说圣者亦造欲界引众同分业。虽有两
说然无评文。又正理同前说 问若言
圣人不造引业。宁得生彼五净居天 解
云言不造者据欲界说。唯受故业应知亦
尔 问顺决择分善根尚不造引业。今何至
圣位造引业耶 解云顺决择分善根憎背
有故。趣见道故。顺见道故。所以但造满
业不造引业。圣位不尔。容造引业。又婆
沙六十四云。问何圣者有分离染而命终。异
生不尔。答以诸圣者有无漏定。任持相续
令极坚固。异生但有世俗诸定。任持相续
非极坚固。广如彼释。

颂中但说至故
不具说者。此释颂中不说第二缘所以。三
缘之内颂中但说初后缘者。预流果后说更
进断三.四品惑。成能治彼诸无漏根义准
已成故不具说。

然复应说至或过此故
者。此释伏难。伏难意云。颂中亦应不说后
缘。断三.四品义准亦知受三.二生。为通
此伏难故作是言。然复应说三.二生者。以
有增进。断惑时于所受生。或少三.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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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无三.二生。或过此三.二生。如受一生
或受半生名为或少。如于欲界现般涅槃
名为或无。如上流受四生已上名或过此。
所以颂文别说受生。不同第二成无漏根。

何缘此无断五品者者。问。

以断第
五至未越界故者。答。以断第五若不却
退于此生中必断第六。无有中间命终受
生。若不却退必断第六。非第六一品惑。
能障得一来果。犹如一间。断第八品未
断第九受一种子。以断第九越欲界故。
彼第九品极为障碍。虽断第八品住第九
受生。断第五品欲断第六。未越界故。此
第六品非极为障。故断第五不得经生。必
断第六得一来果 有古德言。若断第五
更不出观剩断第六 此释不然。违毗
婆沙。如前具引。

应知总有至或二或三
者。别释家家。应知总有二种家家。一天家
家。谓欲天趣生三.二家而證圆寂。或于一
天处受三.二生。或于二天处受三.二生。
或于三天处而受三生 二人家家。谓于
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圆寂。或于一洲处
受三.二生。或于二洲处受三.二生。或于
三洲处而受三生 今案此论。许一天处.
或一洲处受三.二生。又准婆沙五十三。亦
许一天家。一人家受三.二生。故彼论云。或
一天家。或二天家。或三天家。受二.三生
 又云。或一人家。或二人家。或三人家。受二.三生 问三生.二生家家。人.天各受三.二
生不 解云若天三生家家。天三.人二。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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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家家。天二.人一。若人家家翻此应知。
故正理六十四云。若天家家受三生者。人间
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人一天二。如
应例释人中家家 问何故住果人.天往返
各有具受七。家家不受一小生耶 解
云住果容预各具受七。向中匆迫二.三数
满即般涅槃。故不受后一小生也 又解
家家具缘。若天家家天三.人二。若人家家人
三.天二。三生.二生缘满即休。故不受后一
小生也。应知天家家者人中得道。人家家
者天中得道 又解天家家天中得道。还于
天中入般涅槃。谓于天中初得道已。从彼
处没还生天中。以乐生天故。初受生还生
天处。初得道身非是家家二.三生摄。故生
天趣不名重生。后方人.天往还间生。人家
家例此应释。虽有两解前解为胜 问俱
舍.婆沙同正理不 解云俱舍.婆沙既无
明文与正理同。或正理据极少家家说。此
论.婆沙据极多家家说。或论意各别。若作
此解。俱舍.婆沙人.天各受二生.三生。又正
理云。若有七生不必满七。非家家位中
间涅槃。何类所摄摄属七生。七中极声显
极多故。由此已显生未满前得般涅槃。亦
是彼摄。根最钝者具经七生。非诸利根生定
满七 问未满七生得般涅槃即七生摄。
未满二.三生得般涅槃家家摄不 解云
七生不具缘。虽不满七是彼摄。家家约具
缘。要须生满方彼摄 问不满二.三便般
涅槃。既非家家。是何摄耶 解云一来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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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向宽故。家家义狭。故非彼摄。

即预
流者至贪瞋痴故者。释下两句。即预流者。进
断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应知转名一
来果.向。第六无间亦应是向。颂不说者以
第六品非全向故。半是果摄。若断第六品
解脱道现前成一来果。除得道身彼往天
上一来人间。而般涅槃名一来果。过此以
后更无生故。若来必往故言一来。有往无
来不言一往。此文且据人中得道。故言彼
往天上一来人间。若据天中得道。亦可应
言彼往人中一来天上。此一来果。或亦名
曰薄贪嗔痴。于九品中已断上.中六品厚
重。唯馀下三品薄贪.嗔痴。应知欲界经生圣
者。若起圣道能进断惑。必于此生得无学
果。但为断道起时艰辛励力起得。谁肯更
生。以曾受生极厌苦故。若七生位经生圣
者。能进断惑。必不更作家家等人。若家家
位经生圣者。能进断惑。必不更为一来等
人。若一来位经生圣者。能进断惑。必更不
为一间等人 今因家家.一来义便略明
欲界九品烦恼增生.损生。依诸经论说七
生不同。或说七生人.天总论。中.生合说。或
说十四生人.天别论中.生合说。或说二十
八生人.天别论中.生别说。开合为异。随应
增损。且约七生以明增损。总而言之。欲九
品惑增损七生。未断名增已断名损。若别分
别上三品惑增损四生。中三品惑增损二生。
下三品惑增损一生。强弱不同展转相望各
增一倍 问如何得知 解云于九品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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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三品馀有三生。明知上三品惑增损四
生。复断中三品惑馀有一生。明知中三品
惑增损二生。下三品惑增损一生。若更细分
九品烦恼增损七生者。上三品惑上上品
惑增损二生。上中.上下品惑各增损一生。
若中三品惑中上品惑增损一生。中中.中下
品惑各增损半生。若下三品惑。下上品惑增
损半生。下中.下下品惑共增损半生 问
三三品惑。如何得知各别增损 解云中三
品惑下三品惑说别增损。论文可知。上三品
惑虽无论文别释。准中三品准下三品
增损可知。如中三品别增损者。于九品中
若断三品馀有三生。若断四品馀有二生。
故知中上品增损一生。若断第四馀有二
生。若断第六馀有一生。故知中中.中下共
增损一生。若更别说中中.中下各增损半
生。虽无别文配释以理应然。若不尔者。
太增减过。若中中品独增损一。中下品惑
便无增损。若言中中增损半生.及中有中
下但能增损生有。便有中下不如下上。又
中有.生有名为半生。引业必同不可分也。
故知中中.中下各增损半。如中三品总增
损二生。别说中上增损一生。中中.中下各
增损半生。上三品惑应知亦尔。总说增
损四生。别说上上增损二生。上中.上下共
增损二。若更别说。上中.上下各增损一。若
上中品独增损二。上下品惑便无增损。若
言上中增损一生半。上下增损半生者。便
有上下不如中上皆成过也。如前应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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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三品惑。若断六品馀有一生。若断七
品馀有半生。故知下.上品增损半生。下中.
下下增损半生 问如何得知共增损一。
故婆沙云。问曰馀有二种结在何以言有
一种子耶。答不以二种结在名一种子。以
有一有业种子故名一种子(已上论文) 问如
断第八犹受半。如何乃言两品共增损半
生 解云理实亦有第九一品增损半生。极
能障故。今据未断第八品说故。言两品共
增损半生。中有.生有名为半生。引业必同。
不可于中别分增损。故共增损。又受中有
为于生有。不可断第八品损于中有。而
唯受生。故更不别增损也。如下三品总说
增损一生。别说下上增损一小生。下中.下
下共增损一小生。上三品惑应知亦尔。总
说增损四生。别说上上增损二生。上中.上
下共增损二生。若更别说上中.上下各增
损一生者作馀说皆成增减过。如前说
 问何故九品之中第二.第三.第四品惑各
增损一生。第五.第六.第七品惑各增损半
生。气力相似 解云九品。七生相对增损。上
三增损四。中三增损二。下三增损一。似相
形说。于三品内复自相形。前等后二故。
更不可以第四品类前第三第二品。以第
七品类前第六.第五品。又若于中更辨多
少。便有太多太少过也 又解上上增损二
生。上中.上下共增损二生。中上增损一生。
中中.中下共增损一生。下上增损半生。下
中.下下共增损半生。然第八品。有时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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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品惑独能增损半生。极能障故别缘力
也。不可以彼第六第三品例。无别缘故
 又解。上上一品增损二生。上下一品增损
二生。上中一品但能相助。非正增损。以在
中间性不定故。犹如黄门。如第八品若断.
不断。第九一品增损半生。与第七品等。各
增损半生。以此准知。上下一品与上上品
等。若中三品。中上一品增损一生。中下一品
增损一生。中中一品但能相助非正增损。如
前通释。若下三品。下上一品增损半生。下
下一品增损半生。下.中.一品但能相助非正
增损。亦如前释。若前家难我如何第一.第
三力等。第四.第六力等。第七.第九力等者。
我亦难汝。云何第二与第四力等。第五与
第七力等 又解。九品未断。皆能增损七
生。然于其中强弱不等。犹如九人大小不
同力有强弱。共举七石谷。若断一品馀八
品惑增损五生。犹如八人共举五石。馀例
应知。上来且约七生以释。若十四生。二十
八生。准释可知。

已辨一来至断九不还果者。此即第三明不
还向果。就中。一明不还向.果。二明不还差
别。此即第一明不还向.果。结前生起。就颂
答中上三句明向。下一句明果。就向中上
两句明一间。第三句正明向。

论曰至义
如前释者。此下释上两句。即一来者进断馀
惑。若三缘具转名一间。随有所阙不名一
间。一由断惑。断欲界中修断七品.或八品
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无间.解脱无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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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天。或人中馀一生
故。颂中但说初后二缘不说成根。义准
如前家家中释。

如何一品惑障得不还
果者。问。如何第九一品惑。障得不还果。

由彼若断至异熟地故者。答。由彼若断便
越欲界。前说三时业极为障。应知烦恼亦
与业同。若断第九。越彼欲界所系烦恼等
流果地。异熟果地。故极为障。

间谓间隔
至说名一间者。释一间名。前约异熟。后约
烦恼释一间名。有人成就此一间者说名
一间。又正理云。所言间者是隙异名。谓彼位
中。由有一隙得一生。故未得涅槃。

即断修惑至无漏根故者。释第三句。即断修
惑七八品者。应知亦名不还果.向。一间具
缘以立。向但据断惑。故二差别。若于凡位。
先断三.四品惑。或七.八品惑入见谛者。后
得预流果。或一来果时。乃至未修三.四。
七.八品后胜果道。仍不名曰家家.一间虽
具二缘未成治彼三.四品惑或七.八品
惑无漏根故。自古诸师皆云。先凡夫时断
五品修惑。后一来果时得解脱證者。不然。
故婆沙一百五十八云。问若先离欲界五品
染。后入正性离生。苦法智生时。于先所断
见苦所断五品法。及今所断见苦所断四品
法。皆得无漏离系得。乃至道法智生时。于
先所断见道所断五品法。及今所断见道所
断四品法。皆得无漏离系得 彼先所断修
所断五品法。无漏离系得。何时当得 尊
者僧伽筏苏作如是说。道类智时。以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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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名预流果亦名一来向故。彼说不然。所
以者何。以于尔时得预流果。于一来果.向
道乃至未起一刹那现前。如何可说为一来
向。有作是说。起一来果加行道时。以是一
来向所摄故。有馀师说。得一来果时得。以
住第六无间道时。能引三界见所断。及欲
界修所断前六品法无漏离系得令起。得
一来果故。如是说者。从预流果决定起胜
进道。彼现前时得。以从下果起趣上果胜
进道时。必修先所断上位诸结对治道。

若断第九至总集断故者。释第四句。若断第
九成不还果。要不还来生欲界故名不还
果。此不还果。或亦名曰五下结断。若超越
人。先断贪.嗔二结。后断身见.戒取.疑三结。
若次第人。先断身见.戒取.疑三结。后断贪.
嗔二结。虽必先断或二。或三。然于此时总
集断故。名五下结断。

依不还位至住此般涅槃者。此下第二不还
差别。就中。一明七种不还。二明九种不还。
三明七善不还。四明非生上界。五明杂修
静虑。六明净居唯五。七明身證不还 此
即第一明七种不还。依经生起。及举颂
辨。

论曰至名为上流者。此不还者通约三界总
说有七。今且就行色界差别有其五种。列
名可知。五中前四。唯于此身定般涅槃故。
所以偏与般涅槃名。上流容有受多生者
方般涅槃。非诸上流皆定涅槃。以不定故。
所以不言般涅槃也 言释名者。此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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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趣中间般涅槃故名中般涅槃。如是应
知。此于初生已。此由有行道。此由无行
道。般涅槃故。名生般等三人。此二生已上
向上流故名为上流。

言中般者至便
般涅槃者。此下别解。言中般者。谓欲界没
往于色界住中有位。起应生地圣道现前。
断馀烦恼成阿罗汉。即便般无馀涅槃故
名中般。故婆沙百七十四云。从彼命终起
色界中有。即住彼中有得如是种类无漏
道。由此道方进断馀结。于无馀依涅槃界
而般涅槃。是名中般涅槃 准婆沙文。约
无馀依释中般也 又解云。亦通有馀涅
槃。婆沙不说。以相不显略不言。岂有断
惑已第二刹那即入无馀。故知亦通有馀
 问起何地圣道 解云起应生彼根本地
道。以是乐道起时易故。不起未至.中间.无
色。以是苦道起艰辛故。得无学已亦不能
起。如婆沙百七十五广说。

言生般者
至谓有馀依者。言生般者。谓欲界没往于
色界。生已不久能起圣道。断馀烦恼成阿
罗汉。便般涅槃。以具勤修速进二道。故生
不久便般涅槃。生已简异中般。具二道故
简异有行.无行。此生般中所说般涅槃者。谓
有馀依。后寿命尽方入无馀。故约有馀以
释生般不据无馀。前中般中所以不别释
涅槃者。相不显故。下有行等准生可知。
故亦不释。

有馀师说亦无馀依者。有
馀师说。生般不但约有馀依。亦据无馀。以
断惑已即入无馀故通二种。此师意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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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般。以中般人断馀惑尽般有馀已。无
惑润生不求生有即般无馀。例彼生般亦
无馀依。

此不应理至无自在故者。论主
破。此不应理。彼色界中于舍寿命促入涅
槃无自在故。于初生时断馀惑尽名为
生般。后尽彼寿方般无馀。故释生般不约
无馀。故正理云。约有馀依说为生般。非才
生已便般无馀。彼舍寿中无自在故。


行般者至无速进道故者。有行般者。谓欲界
没往于色界。生已长时加行勤修。由多功用
方般有馀涅槃。此唯有勤修行故名有行
无速进道故。生已简异中般。长时简异生
般。有勤修简异无行。

无行般者至速进
道故者。无行般者。谓欲界没往于色界。生已
经久加行懈怠。不多功用便般有馀涅槃。
以阙勤修.速进二道故名无行。生已简异
中般。经久简异生般。阙勤修简异有行。

有说此二至得涅槃故者。叙异说。由缘有
为圣道断惑得涅槃者名为有行。由缘
无为圣道断惑得涅槃者名为无行。

此说非理太过失故者。论主破。中.生般等亦
缘有为.无为断惑。亦应名为有行.无行。

然契经中至便般涅槃者。述经部解。然
契经中先说无行。后说有行般涅槃者。如
是次第与理相应。论主意朋经部所以印
可。无勤修行有速进道。无行之人而成辨
故。无速进道有勤修行。有行之人而成辨
故。或无行有行而能成辨无学果故。无行之
人起速进道不由功用得般涅槃。有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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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起勤修行要由功用得般涅槃 因此
义便复解生般涅槃。得最上品道随眠最
劣。故生不久便般涅槃名为生般。


上流者至方般涅槃者。谓生色界二生已去。
般涅槃者总名上流。此唯上流不下流故名
为上流。异生之人虽有上流。亦下流故不
名上流。

即此上流至为极处故者。明
上流别。开章略释。

谓若于静虑至般涅
槃者者。别释杂修上流。于中有三 一者
全超。初生梵众次生色究竟。顿超中间十
四天处是名全超 二者半超。于色界中
十六天处。从彼梵众渐渐次第生下净居。
或超十三处或十二处。乃至中间。能超一
处。生色究竟。超非全故名为半超。圣必不
生大梵天处。是起戒禁僻见处故。自谓究
竟一道师故。故不生彼。不生无想理在
绝言故不别简。或可影显 此半超人于
十六天极少三生。初生梵众。次十四天中随
生一处。后生色究竟 若极多生十五。于
十六天随其所应中间越一。生馀十五
 三者遍没。从彼梵众渐次生后十四天处。
皆遍受生。最后方能生色究竟。一切处死故
名遍没。一切处谓十六处。无不还者于已
生处受第二生。由彼于生容求胜进所以
上生。非求等故故不重生。非求劣故故不
下生。即由此故不还义满。不复还生曾生
处故尚不生本处况有生下。即由此义
显欲生圣不名不还。而于一处有重生义。
故婆沙一百七十四云。复次生欲界圣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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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还。而名七返有等。故生上.下亦一
处重生。生上界圣者名曰不还。故唯生上
亦不重生。由此义故不还义满。以尚不生
本处况有生下者(已上论文) 复总结言。应知此
谓二上流中由有杂修静虑因故。往色究
竟般涅槃者。

馀于静虑至方般涅槃者。
别释无杂修上流。有馀上流。于诸静虑无
杂修者。能往有顶方般涅槃。谓彼先无杂
修静虑。由于诸四定爱味为生缘。此没遍
生色界十一处。唯不能往五净居天。复从
色界广果天没。于下三无色次第生已。后
生有顶方般涅槃。应知乐定上流。于十五
处。全超受二生。半超极少三生。极多十四
生。遍没十五生也。故婆沙一百七十四云。复
次上流有三种。一全超。二半超。三一切处没
 全超者。谓欲界没生梵众天。梵众天没生
色究竟。或生非想非非想处而般涅槃 半
超者。谓欲界没生梵众天。梵众天没于上一
切天处或更生一处。或二.或三.或四.或五。
乃至或唯超一处遍生馀处。然后生色究
竟。或生非想非非想处而般涅槃 一切处
没者谓欲界没生梵众天。梵众天没生梵
先行天。如是次第生上诸处。乃至广果天。
从此以上有二路别。一入净居。二入无色
 入净居者广果天没生无烦天。次第乃至
生色究竟而般涅槃 入无色者广果天没
生空无边处。次第乃至生非想非非想处而
般涅槃 如一切处没有二路别。应知全
超.半超亦尔 解云言梵先行天者。梵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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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在前行列。或在前行。又婆沙云。问如
说退住初静虑生梵众天。作全超.半超.一
切处没上流。彼若退住第二静虑生少光
天。退住第三静虑生少净天。退住第四静
虑生无云天等。彼亦得作全超.半超.一
切处没上流不耶。有说不得。以生梵世于
上不还所应生处更无缺减故。依彼建立
全超.半超.一切处没。若退生上地处便缺
减故。不依彼立全超等。有说彼亦得名半
超。以超少分中间处故。有说亦得具名三
种。彼说从欲界没随生何处。即于彼上
所应生处。亦可施设全超.半超.一切处没
故。问若不还者欲界没生无色界。亦得作
全超等不耶。有说不得。有说彼亦得名半
超。有说彼亦具名三种 此中所以皆如前
释。

二上流中至行色界者者。明二上流
差别不同。二上流中前观。后止。乐慧.乐定
有差别故。二上流者二生已上于下地中
得般涅槃。见不违理。而言此往色究竟天.
及有顶天为极处者。由此过彼无行处
故。如预流者极七返生。于中亦有一.二生
等。又总结言。此五名为行色界者。乐定上流
虽生有顶。曾经色界生故亦名行色界。是
五不还中上流摄也。

行无色者至成六
不还者。上来释前六句。此释第七句。明无
色界四种不还。行无色者差别有四。谓在
欲界从此命终。不生色界超生无色。此中
差别唯有四种。由生般等有差别故。于前
五内唯除中般。此四合名无色不还。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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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一。并前五种成六不还。

复有不行
至并前六为七者。释第八句。此明现般。复
有不行色.无色界。即住于此欲界生中得
不还果。既得果已。即于此生能般涅槃名
现般涅槃。纵于欲界曾经七生。家家.一来.
一间等人。至此位中亦名现般。此现般一。
并前六种为七不还。

于行色界至故成三九别者。此即第二明九
不还。

论曰至故成九种者。此即总标。

何等为三者。问。

中生上流有差别故者。
答。

云何三种各分为三者。复问九种。

且中般涅槃至无杂乱失者。答。中般分
三。一速。二非速。三经久得般涅槃。三火星
喻如前应知。故正理云。初起至远.近.当生
处得般涅槃 生般亦三。一生。二有行。三
无行般涅槃故 上流亦三。一全超。二半超。
三遍没有差别故 三三非一名诸三种。
然诸三种一切皆由速.非速.经久得般涅槃
故分为九种。更互相望无杂乱失。中三是
速。生三非速。上流三经久。就此三三各分
三种。一速。二非速。三经久。

如是三种至
经久不同者。别释三种九种不还。此即总
标。

且总成三至根差别故者。此即别明
三种不还。且总成三。由造作增长顺起业
故名为中般。中有名起。对向当生暂时起
故。如前已说。由造作增长顺生业故名为
生般。由造作增长顺后业故名为上流。如
其次第配释三种。或如其次第中般下品。
生般中品。上流上品。烦恼现行有差别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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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种。及中般上根。生般中根。上流下根。
有差别故分为三种。

此三一一至成
三九别者。此即别明九种不还。中.生.上流
此三一一。如其所应亦由业.惑.根有差别
故。各有三别故成九种。此三非皆由业.
惑.根故。言如其所应。粗类大同。于中细说
非无差别 谓初二.三。三三之内初二三
也。即是中三.生三。但由惑.根有差别故各
成三种。非由业异。中般三人同受起业。无
差别故。生般三人同受生业。无差别故。后
三上流不但由有惑.根不同。亦由顺后受
业有差别故分成三种。上流得有全超.半
超.遍没业异故分三种 言顺后受业者。
非唯四业中顺后受定业。圣人亦造不定业
故。言顺后受业。对中.生说 又解理实圣
人亦造不定业。此文且说顺后受定业
 问如生色界乐慧上流具生五净居天。初
应名生。第二已去名后。如何此文总名顺
后 解云身在欲界造五净居引业。若
不尔者如何名后 又解亦造顺生。而言
后者从多分说。若作此解。色界亦造净居
引业 又解亦造顺生。言顺后者。对中.
生说名为后故 总结可知。

若尔何故至有往无还故者。此即第三明七
善士趣问。若行色界有九种不还。何故经
中佛唯说有七善士趣。问及颂答。

论曰
至且立为一者。释上两句。中.生二种各分为
三。上流为一。经依此立七善士趣。谓上流
人有上流法故名上流。由此义同虽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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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且立为一。又婆沙一百七十五云。问如
生.不生各有三种。上流亦尔。谓全超.半超.
一切处没。何故说一耶。答生.不生各是一有
相续。于中分位差别难知。欲令知故各说
三种。上流三种生数自辨。差别易知。是故但
随上行义胜合说一种 复次生与不生
一期时促。于差别义唯有尔所易可建立。
是故分三。上流时长差别多种。分齐难辨故
合立一 复次生不生亦有等义。上流亦
有别义。欲以二文互相显故作如是说
 复次生与不生。善士趣相现前易了。以
彼速趣般涅槃故各分为三。其上流者。善
士趣相微隐难知。以彼尚经多生死故
但合说一(解云生者生有。不生者中有)

何独依此至
无差别故者。释下两句问。何独依此立善
士趣。不依所馀预流.一来有学圣者立善
士趣。趣是行义。所馀有学预流.一来皆行善
业与不还人无差别故。

唯此七种
至立善士趣者。答。唯此七种皆行善业不
行恶业。馀预流等即不尔故。彼虽行善亦
行恶故。又唯七种行往上界。不复还来欲
界受生。馀预流等则不尔故。不往上界
但生欲故。故独依此立善士趣。

若尔
何故至乃至广说者。难。若尔何故契经中言。
云何善士。谓若成就有学正见。乃至广说。具
成八正。是则有学皆名善士。何故言馀非
善士趣。

诸馀有学至往上界故者。通。诸
馀有学预流等人。若就异门成就八正。亦
可说为有善士性。以诸有学由成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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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五种恶杀.盗.邪淫.诳语.饮酒皆获得毕
竟不作律仪故。不善烦恼多已断故。应名
善士。今者所立七善士趣。不就异门。约唯
行善不行恶故。唯托胜因往上界故。立
善士趣。又婆沙云。问行无色界不还于行
色界不还有五事胜。谓界胜.地胜.断烦恼
胜.损减蕴胜.三摩钵底胜。何故不立为善
士趣。有说若粗显易了立善士趣。彼不显
了是故不说。广如彼说 又云。问何故阿
罗汉非善士趣。答复次趣上生者立善士
趣。阿罗汉无生。是故不立 复次趣上果
者立善士趣。阿罗汉即是上果。更无上果
可趣。是故不立。广如彼说。

诸在圣位至无练根并退者。此即第四明非
生上界。上两句明非生上。下两句明无
练根退。

论曰至极有顶者者。欲圣经生。
若能励力起得圣道。断诸烦恼必不生上。
厌欲界生多苦恼故。恐生上界有长时苦。
同欲界故。故欲界经生不生上界。色界
无苦厌心劣故。故于色界经生圣者。容生
无色 问欲圣经生不生上界。欲圣经生
亦应不更生欲 解云虽于欲界经生圣
者极生厌离。惑难断故。道未熟故。所以更
受欲界多生。若经生圣能起圣道。于此身
中必断惑尽故。不往彼上界受生。

然天帝释至佛亦不遮者。会释经文。然天帝
释。五衰相现来归世尊。佛为说法得预流
果。虽复得果。然作是言。曾闻有天名色究
竟。愿我命终后退落人中为佛弟子。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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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阿罗汉果当生彼天 毗婆沙师作
如是释。彼天帝释虽得预流由不能
了对法相故作斯谬说。若谬说者佛何不
遮。为令帝释一时喜故佛亦不遮。故正理
六十五释云。我后者。三十三天自在异熟最
后边际。言退落者谓于后时若不获得阿
罗汉果。当生彼者。谓愿当生色究竟天。勿
生欲界。以天帝释缘五死相极生忧苦。来
归世尊。死相才除。便作是说。为令喜故。又
观遮彼无多益故。佛不遮止。

即此已
经至并退者。释下两句。明经生圣无练根
退。

何缘不许至并退者。问。

以必无
故者。答。

何缘必无者。徵。

经生习根
至所依止故者。释。经生习根极成熟故。及得
殊胜所依身故。昔是凡身未名殊胜。经生
圣者唯是圣身方名殊胜。或上界身亦名殊
胜。由此彼无练根.退理 又解经生习根
极成熟故显无练根。及得殊胜所依止故
显无退也。应知欲界唯人趣退。三恶趣中
无圣道退。天趣虽有。彼无退具功德坚牢。
设不经生亦不退也。

何缘有学至般涅
槃者者。问意可知。

以彼圣道至无如是
能者。答。一圣道未熟。二难令现起。三随
眠非劣。故住彼中有无有般涅槃。又毗
婆沙者作如是释。一诸欲界法极难越故。
二彼尚有馀多所作故。多所作者。谓应进
断欲界不善.上界无记二烦恼故。及应进
得若二沙门果。谓从一来进得不还.阿罗
汉果。若三沙门果。谓从预流进得一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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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阿罗汉果。并应总越三界生死有漏法
故 又解及应进得若第二一来果。若第三
不还果。并应总越三界法故得阿罗汉果。
住中有位无如是能。色界不尔。故住中
有能般涅槃。又婆沙一百七十四云。问如欲
界没受色界中有得般涅槃。如是从色界
没受色界中有。亦般涅槃不。答不尔。所以
者何。彼于欲界多苦多障多诸灾横可厌
之身极生厌逆。既舍离已。起色界中有现
在前时。于当所受长时异熟亦生厌患便
般涅槃。色界无有如是灾横极可厌事令
生厌逆。如于本有有缘碍故不般涅槃。
今中有亦尔。故从彼没所起中有不般涅
槃。

前说上流至及遮烦恼退者。此即第五明杂
修静虑。初句答初问。第二句答第二问。下
两句答第三问。

论曰至彼最胜故者。释
初句。等持堪能乐行最胜故。先杂修第四静
虑。后方杂修下三静虑。

如是杂修至
杂修静虑者。释第二句。不还无学方能杂修。
起多念心是远加行。至二念心加行成满
 次后唯从一念无漏如无间道。即入有
漏不染无知定障成就得俱灭 引起一念
有漏现前亦如无间道则入无漏不染无
知定障成就得俱灭。望前应是解脱道。与
从无漏入有漏不染无知定障不成就得
俱生故。今但望后从有漏入无漏不染无
知定障成就得俱灭故。如无间道 第三刹
那无漏心起。与从有漏入无漏不染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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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障不成就得俱生故。如解脱道 如是
有漏中间刹那。前后刹那无漏杂故。名杂修
定根本圆成。前二刹那似断惑无间道。与不
染无知成就得俱灭。第三刹那似解脱道。
与不染无知不成就得俱生。如是杂修第
四定已。乘此势力随其所应亦能杂修下
三静虑。又显宗三十一云。杂修静虑五蕴为
体。然于此中诸世俗智是四法.四类八智
所杂修(已上论文)此杂修定说力起故。先于欲
界人趣三洲。杂修定已后若退失生色界中。
亦能如前欲界杂修静虑。三洲厌强。又慧
胜故能初杂修。不通馀处。故显宗三十一
云。谁于静虑能杂熏修。唯诸圣者通学.无
学。学位唯通信解.见至。于无学位通时.非
时。必先三洲杂修静虑。退生色界。亦能杂
修。退已练根成见至姓。从欲界没生色界
中。乘前复能杂修静虑。故六种姓皆有上
流。

杂修静虑至起烦恼退者。释下两
句。如文可知。

杂修静虑至生有五净居者。此即第六明净
居唯五。

论曰至净居唯五者。略释可
知。

何谓五品者。问。

谓下中上至令
感净居者。答。一下.二中.三上.四上胜.五上
极品差别故。此中初品据成满时三心现前
便得成满。第二品成满更有三心加前为
六。第三品成满更有三心加前为九。第四
品成满更有三心加前为十二。第五品成
满更有三心加前为十五。故婆沙一百七
十五云。此一一品。于成满位皆有三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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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漏。二心无漏。如是总有十五心。五心
有漏。十心无漏(已上论文) 又解初品最劣修至
三心即得成满。第二品渐胜至起三心犹
为加行。更起三心方始成满。并说近加行。
故言第二有六心也。后三品心准释可知。
故正理六十五云。此中初品三心现前便得
成满。谓初无漏次起有漏后起无漏。第二中
品六心现前方得成满。谓二有漏为四无漏
之所杂修。如是所馀随其次第有九.十二.
十五念心如应现前方得成满(已上论文)虽有两
解前解为胜。真谛亦同前解。又正理云。如
是十五有漏无漏心。皆是先来未曾得今得
 有馀师说。初五无漏是从先来未得今
得。馀十皆是曾所得心。前五现前时已未来
修故。正理所说皆非正义。故婆沙一百七十
五。有说五是未曾得十是曾得。谓前五现在
前时。馀十未来修故 有说十是未曾得五
是曾得。谓前十现在前时。后五未来修故。

如是说者此则不定。或有十五皆未曾得。
或有十五皆是曾得。或有少分曾得。少分未
曾得 又云。如是说者。此即不定。或有不
起定能十五心相续而转。或复起定。于中
或有起三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六心已
而便起定。或有起九心已而便起定。或有
起十二心已而便起定。是故于彼五品中
间。或起.不起杂修成满 又婆沙云。如是说
者。能杂修作十六行相。所杂修或作十六
行相。或作馀行相。谓无量.解脱.胜处(已上论文)
是五品杂修静虑如其次第感五净居。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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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此中前后无漏势力。熏修中间有漏令
感净居。非无漏感。弃背有故。以因有五
品故净居唯五。故婆沙一百七十五云。有说
杂修静虑有五品故。所感净居亦唯有五。
问则杂修静虑何故唯五不增不减。答杂
修势力唯尔所故。如见道十五心势力。唯尔
所不增不减。如是杂修静虑势力。亦十五
心而无增减 广如彼说。

有馀师言
至感五净居者。有馀师言。由信等五次第增
上感五净居。谓或有时信根增上杂修静
虑。或有乃至慧根增上杂修静虑。随此差
别感五净居故唯有五。又婆沙云。问杂修
下三静虑有几品。有说但有三品。谓下.中.
上。下地无有五净居果故。如是说者。亦有
五品。问彼无五果何故有五品因。答虽无
五果。而其彼定法有五品。复次下地虽无。
五净居果。而有五品根故 问因论生论
下三静虑既有五品杂修。何缘无有五净居
果 答如非其因非其器。乃至广说。复
次圣者厌患异生共生处故求生净居。若
下地有净居者。便于异生共生处所不能
厌离。于上处所未离染故。复次圣者厌灾
患处故求生净居。下三地中皆有灾患故
无净居(广如彼说)问圣生净居造引业不。解云
此论既云熏修有漏令感净居。明知圣人
造牵引业。又婆沙异熟因杂修静虑业引
五净居众同分。

经说不还至转名为身證者。此即第七明身
證不还。

论曰至故名身證者。有灭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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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得灭定。即不还者。若于身中有灭定
得。转名身證。谓不还者。由此色身而能證
得灭尽定似涅槃法故名身證。

如何
说彼但名身證者。问。

以心无故依身生
故者。答。入灭尽定以心无故。依身生故名
身證。后出定已犹名得彼。得依身生故亦
名为身證。

理实应言至身寂静故者。论
主述经部解。理实应言非正入彼灭尽定
时名为身證。彼从灭定起。得先未得有
识身寂静。色身有识名有识身。简无识位。
初从定出此身寂静。返缘前定便作是思。
此灭尽定最为寂静极似涅槃。如是證得
出定位中身之寂静故名身證。由灭定得及
出定后。缘灭定智现前。證得身之寂静
 又解由得身寂静。及出定智现前。證得身
之寂静。

契经说有至不说身證者。依经
起问 言十八者。于二十七贤圣中除九
无学。故正理六十五云。何缘佛说有学福田。
身證不还不预其数。谓世尊告给孤独言。
长者当知。福田有二。一者有学。二者无学。
有学十八。无学唯九。何等名为十八有学。谓
预流向。预流果。一来向。一来果。不还向。不
还果。阿罗汉向。随信行。随法行。信解。见至。
家家。一间。中。生。有行。无行。上流。是名十
八。何等名为九种无学。谓退法。思法。护法。
安住法。堪达法。不动法。不退法。慧解脱。俱解
脱。是名为九种(解云。俱舍二十五云。非练根得名为不退。练根所得名为不动)
 依因无故者。答。

何谓依因者。徵。

谓诸无漏至说有学差别者释。谓诸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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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慧三学。及择灭果法。依彼差别立有
学故。故名依因。因彼立故故名为因。此灭
尽定非是三学以有漏故。亦非学果以有
为故。故不约成彼说有学差别。

不还
差别至数成多千者。结前生后。

其义云
何者。问。

且如中般至九十二者。答。且
如中般约根成三。约地成四。约姓成六。
约处成十六。约地离染成三十六。色界具
缚乃至已离第四静虑八品染故。离第九
品即是空处具缚故不说之。若约处.种姓.
离染.根建立总成二千五百九十二。

云何如是者。问。

且于一处至九百六十
者。答。诸离下地九品染者。即说名为上地具
缚。为成四静虑。一一地离染九数皆等故。
以断下地第九品染不生下故。故断第九
为上具缚。断下地第九并上地前八品即
成九品。故名离染九数等也。馀文例释。总
结可知。

已辨第三至成无学应果者。此下第四明阿
罗汉向.果。就中。一明向.果差别。二因论
明治道。三明尽智.后智。四便通明道果。五
明六种种姓。此即第一明向.果差别。一结
前。二生下。三颂释。就颂中前一颂半明
向。后两句明果。又婆沙六十五云。问何故
离欲界染立二沙门果。谓一来.不还果。离
色界.无色界染立一沙门果谓阿罗汉
果。复次以欲界难断难破难可越度故离
彼染立二果。色界.无色界易断易破易
可越度故离彼染唯立一果(广如彼释) 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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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故离见所断染立一沙门果。离修所
断染立后三沙门果耶。答见所断染易可
远离故。离彼时立初一沙门果。修所断染
难可远离故。离彼时立后三沙门果。

论曰至阿罗汉向者。释初行颂。如文可知。

即此所说至最为胜故者。释第五.第六.
句。此定从喻为名故名金刚喻定。如世金
刚能破一切。此定亦尔。能破一切惑。故正理
云。此定坚锐喻若金刚。

金刚喻定至互
为因故者。总有三说。此即初师。金刚喻定
说有多种。谓断有顶第九品惑无间道生。
通依九地。故说此定约诸智别。约行相别。
约所缘谛别。未至定摄有五十二。如文可
知。如未至定摄有五十二。静虑中间及四
静虑应知亦尔 空处二十八。谓于前五十
二内。除缘灭.道二法智。及除缘下四静
虑灭类智。总除六智各四行相四六二十四。
馀有二十八 识处二十四。于前二十八。
又除缘空处灭类智四行 无所有处二十。
于前二十四。又除缘识处灭类智四行。以
依无色无有法智及缘下灭灭类智故。所
以除法智及缘下灭类智。然缘下地对治
道者。以同品道互相因故。故三无色道类智
能缘九地道。

有说此定至二十四者。第
二师解。有说此定约智约行约缘别故。未至
定摄有八十种。谓道类智缘八地道。亦各别
有四行相应四八三十二。于中除四已入
前五十二中故。由此于前五十二上。增二
十八成八十种。如未至定摄有八十种。静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第 366b 页 T41-0366.png
虑中间及四静虑。应知亦尔 空处四十。除
缘灭.道法智。及缘四静虑。四灭类智.四道
类智。总除十智各别有四行。总除四十。故
八十中唯有四十 识处三十二。于前四十。
又除缘空处灭.道类智八行但有三十二
 无所有处二十四。于前三十二。又除缘识
处灭.道类智八行。但有二十四。

复有
欲令至二十四者。第三师解。复有欲令金
刚喻定。约智约行约缘别故。未至地摄总
有一百六十四种。谓灭类智缘八地灭。有
别有总。各四行相应八地别缘有八。如初
师说 言总缘者。以二合缘有七。以三合
缘有六。足前成十三。以四合缘有五。足
前成十八。以五合缘有四。足前成二十
二。以六合缘有三。足前成二十五。以七合
缘有二。足前成二十七。以八合缘有一。足
前成二十八。凡此合缘邻次合缘。不得超
间而缘。以四行相乘二十八智各有四行。
成一百一十二。故言由此于初师五十二上。
增一百一十二。总成一百六十四种。如未
至定摄百六十四。静虑中间及四静虑应知
亦尔 空处五十二。但加合缘灭。馀皆如初
师。言合缘者。以二合缘有三。以三合缘有
二。足前成五。以四合缘有一。足前成六。
以四行乘前六智四六二十四。于初师二
十八上增二十四。故成五十二 识处三
十六。但加合缘灭。馀皆如初师。言合缘者
以二合缘有二。以三合缘有一。足前成
三。以四行乘三智三四十二。于初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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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加十二。即成三十六也 无所有处
二十四。但加合缘灭。馀皆如初师。以二合
缘唯有一种。以四行乘一智成四。于初师
二十上加四。成二十四也。于三说中第三
为正。故婆沙二十八评家云。如是说者。依
未至定有百六十四金刚喻定。

若就种
姓至如理应思者。此金刚喻定若就六种种
姓三根等分别。更成多种。如理应思。

此定既能至皆名有学者。释后两句。此定既
能断有顶地第九品惑。能引此第九品惑
尽得俱行尽智.令起至生相中 又解能
引此惑尽得令起。能引此惑尽得俱行尽
智令起。金刚喻定是最后无间道。尽智.是
最后解脱道由此解脱道与诸漏尽得最初
俱生。从俱生得为名故名尽智。馀无生等
虽尽得俱而非初故。又正理云。或此尽言
显一切尽。谓第九品及所馀惑。皆得择灭
故名为尽。金刚喻定能引诸惑尽得俱行尽
智.令起。此与一切烦恼尽得最初俱生故
名尽智 有馀师说。惑尽身中此最初生
故名尽智(已上论文)如是尽智至现已生。便成无
学阿罗汉果。阿罗汉此云应。已得无学应果
法故。为得别果所应修学。此无有故得
无学名。即此无学唯应作他利益事故。诸
有染者所应供故。依应义立阿罗汉名。又
婆沙九十四释云。复次阿罗者。谓一切烦恼。
汉名能害。用利慧力害烦恼贼。令无馀
故名阿罗汉。复次罗汉名生。阿是无义。以
无生故名阿罗汉。彼于诸界.诸趣.诸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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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法中不复生故。复次汉名一切恶不善
法。言阿罗者。是远离义。远离诸恶不善法
故名阿罗汉(已上论文)义准已成四向.三果皆名
有学。

何缘前七得有学名者。问。


得漏尽至为三自体者。答。为得漏尽常乐
学故。学体有三。谓戒.定.慧。言定是心。从
所依为名。

若尔异生应名有学者。难。
若尔异生应名有学。亦为得漏尽常乐学
彼戒.定.慧故。

不尔未如实至重说学言
者。释。不尔。异生虽学戒等。未得无漏慧
如实见知四谛理故。彼容后时退失正学。
入诸外道作邪学故。故不于彼立有学名。
诸有学已能如实见谛。正学无退得有学
名。由此善逝为显定义。于有学者再说
学言。如契经中佛告憺怕。学所应学无漏
正法。学所应学无漏正法。我唯说此名有
学者。论主释经为令了知学正所学无漏
戒等。无有退失名有学者。故薄伽梵重说
学言。圣虽有退。必无退尽作邪学理。故名
不退。

圣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学者。问。圣
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学 言住本性。或不
退转。或不进修。故婆沙一百七十六云。谓学
住本性有二因缘名住本性。一守贤善性
而无退转。二守自分位而不进修。广如彼
释。

学意未满至常随逐故者。答。虽住
本性学意未满。如路行者暂止息时行意不
息亦名为行 又解云。虽住本性或学法
得常随逐故亦名为学。

学法云何至
无漏有为法者。问答明学无学.法。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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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涅槃至亦成就故者。此明涅槃非学
无学。如文可知。

如是有学至非前果
摄者。此总结也。如是有学及无学者四向四
果。总成八圣补特伽罗。名虽有八事唯有
五。谓住四果及初果向。以后三果向不离
前三果故。以带前果行后向故。初向以
无前果可摄故别立一。此依渐次得果者
说 若倍离欲前六品染。及全离欲九品染
者。住见道中名为一来.不还果.向。复名二
事。非前预流.一来果摄 或非前果摄以
前无果故。

如前所说至馀由二离染者。此下第二因论
明治道。就中。一地由道离染。二道引离系
得。三道离地通局。四近分摄道别。五世俗道
缘行 此即第一地由道离染。

论曰至
俱能离故者。唯无漏道离有顶染。此于无漏
势力增强。自.上地等皆能治故。非有漏道。
所以者何。唯于次上近分地中。起世俗道
治下地惑。此有顶上更无世俗近分道故
非上断下。虽有自地有漏治道。自地不能
治自地故。所以者何。自地治道。自地烦恼
所随增故。如人被缚不能自解。复正理
云。若彼烦恼于此道随增。此道必不能治
彼烦恼。若此道力能对治彼。则彼惑于此
道必不随增。故自地道不治自地。虽下地
道非上地惑之所随增。势力劣故下非断
上 释下一句。如文可知。

既通由二至同所作故者。此即第二道引离
系得。如文可知。又显宗三十二云。由此有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第 367c 页 T41-0367.png
学离八修断。世.出世道随一现前。各未来
修世.出世道。此总相说。以无漏道离上七
地前八品时。不修上边世俗道故。唯有无
漏一离系得。离第九品方可具二。或应
许得离系道而修。或应断染时许依下
修上。

有馀师释至成彼烦恼者。述异
释。此师意證以无漏道离染。必能引起
有漏离系得。有舍无漏得烦恼不成故。谓
有学圣以无漏道离彼地染时。若不引生
同治有漏离系得者。则以圣道具离八地
染得九地胜果道。后依静虑得转根时。顿
舍先来九地所有果.向诸钝圣道。唯得静虑
利果圣道。于八地中下五离系可言有无
漏得。上三无色烦恼离系应皆不成。以无
漏得随钝道。舍于彼离系得既不成。是则
还应成彼烦恼。

此證非理至故不成證
者。论主破。此證非理。所以者何。彼圣设无
有漏断得。亦不成就上地烦恼。如圣分离
有顶一品乃至八品得转根时。及异生生
上不成惑故。谓如圣者分离有顶一品乃
至八品染已。后依静虑得转根时。无漏断
得既已顿舍。彼地离系无有漏得。而彼地
惑亦不成就。又如异生生二定等。虽舍欲
界等烦恼断得。而不成就欲界等烦恼。故
正理云。以欲界等有漏离系得初定等摄。唯
彼能治故。若生上地此得必舍。生上地必
舍下有漏善故 问此二离系既无有得。
惑宁不成 答如正理云。此二虽无烦恼
断得。而胜进故遮惑得生(已上论文)此亦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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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成證。

既说圣者至无漏断得者。此
即类释。义准异生用有漏道离下八地。唯
能引起有漏断得不修无漏。未入圣故。
并诸圣者用无漏道。离见断惑及有顶修。
唯能引生无漏断得不修世俗。与世俗
道不同事故。虽世俗道亦能断下八地见
惑。见道不能断彼修惑。故言不同。

由何地道至已离故者。此即第三道离地通
局。诸无漏道通依九地。谓四静虑.未至.中
间.及三无色。若未至摄能离九地。馀八地
摄随其所应各能离自及上地染。初定中
间能离自地及上七地。乃至无所有处能离
自地及上有顶。不能离下。上道现前下已
离故。诸有漏道一切唯能离次下地。非自
地。非上地。非更下地。如依第二静虑近分
起世俗道。唯能离次下初静虑染。自地烦恼
所随增故。不能离自地。势力劣故不能
离上。欲已离故不能离下。

诸依近分至必入根本者。此即第四近分摄
道别。近分但能离下八地。此文应言所离
有八。谓除非想而言九者。此通举也 又
解初定近分是无漏者。亦能通离有顶地染
故云九也。以实而言。初定近分亦能离上。
前句中言近分离下。从多分说。初定.二定
根本喜受。第三静虑根本乐受。近分皆舍故
言受异。上五近分根本皆是舍受。馀文可
知。

诸出世道至及静妙离三者。此即第五世俗
道缘行。上两句答初问。下两句答后问。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第 368b 页 T41-0368.png

论曰至翻此应释者。谓诸无间道缘自次
下地诸有漏法。作粗.苦等三行相中随一
行相。若诸解脱道缘次上地诸有漏法。作
静.妙等三行相中随一行相。故正理云。约容
有说二道各三。非诸有情于离染位无间.
解脱皆各具三(已上论文)下地有漏法。非同上地
寂静故说名为粗。由大劬劳方能越故。下
地有漏法。非同上地美妙故说名为苦。下
地有漏法。由多烦恼粗重不调柔性能违
害故。下地有漏法。非同上地出离故说名
为障。由此能碍越自地故。如狱厚壁能
障出离。解脱道中静.妙.离三。如其次第。翻
此无间粗.苦.障三应知准释 问何无间后
起何解脱 解云随一一后皆容起三。故
婆沙六十四云。评曰此事不定。从粗行相无
间道。后容起静等三种行相为解脱道。从
苦行相无间道。后容起妙等三种行相为
解脱道。从障行相无间道。后容起离等三
种行相为解脱道。以此六种有漏行相随
离染者所乐起故 问世俗无间缘次下地。
世俗解脱缘次上地。为约行修为约得修
 解云但据行修。若据得修及与所缘此即
不定。故正理六十六云。此中异生离欲界
染。九无间道。粗等三行随一现前。各未来修
粗等三行。八解脱道。静等三行随一现前。各
未来修粗等六行。后解脱道现在。未来所修
如前八解脱道。与前别者。复修未来初静
虑摄无边行相 如是乃至离无所有染无
间.解脱道所修应知 若诸圣者。以世俗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第 368c 页 T41-0368.png
道离欲界染九无间道。粗等三行随一现
前。各于未来修十九行。谓粗等三.有漏.无
漏十六圣行。八解脱道。静等三行相随一现
前。各未来修二十二行。谓前十九加静等
三。后解脱道现在。未来所修如前八解脱道。
与前别者。复修未来初静虑摄无边行相
 离初定染九无间道。粗等三行随一现前。各
于未来修十九行。谓粗等三.及唯无漏十
六圣行。此十六行是下地摄。以上地边无圣
行故。后修圣行准此应知。八解脱道。静
等三行随一现前。各未来修二十二行。谓前
十九加静等三。后解脱道现在.未来所修如
前八解脱道与前别者。复修未来二静虑摄
无边行相 如是乃至离无所有处染无间.
解脱道所修应知 有馀师言。异生.圣者。离
欲无间.解脱道中。亦修不净.息念.慈等。离
馀上地所修如前。初静虑边善根广故修如
是行。上诸定边善根少故所修如前。又欲界
中有多烦恼。为欲断彼修多对治。上地不
然。故修治少 离欲界染九无间道。未来
所修粗等三行唯缘欲界。八解脱道。未来所
修粗等三行通缘欲界及初静虑。静等三行
缘初静虑。后解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通
缘三界。静等三行缘初静虑乃至有顶
 离初定染九无间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缘
初静虑。八解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缘初.
二定。静等三行缘第二定。后解脱道。未来所
修粗等三行通缘三界。静等三行缘第二
定乃至有顶 离二静虑.三静虑染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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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应皆准前说 离四定染九无间道未来
所修粗等三行。缘第四定。八解脱道。未来所
修粗等三行。缘第四定及缘空处。然非一
念以界别故。静等三行唯缘空处。后解脱
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静等三行。皆缘空处
乃至有顶 离空处染九无间道未来所修
粗等三行唯缘空处八解脱道。未来所修粗
等三行。缘空处.识处。静等三行。唯缘识处。
后解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静等三行。
俱缘识处乃至有顶。离识处染无所有染。
随其所应皆准前说。何缘最后解脱道中。
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静虑摄者通缘三界。无
色摄者唯自.上缘。诸静虑中有遍缘智。无色
根本必不下缘。故二所修所缘有别。

傍论已了至此应果皆有者。此即第三明
尽智.后智。结问颂答。

论曰至后容退故
者。不动种姓诸罗汉尽智无间后必起无生
智。非尽智.后。更有尽智.无学正见无间而
生。除不动法馀五阿罗汉。尽智.无间后。或
有尽智生。或即引生无学正见。非无生智
后容退故。

前不动种姓无正见生耶者。
问。

有正见生至或无学正见者。答。有正
见生。而不说者。一切应果皆有此见故。故
前不动不别说之。谓不动法无生智后。或
有无生智起。或无学正见生。故正理六十六
云。于此位中总略义者。若不动法初起尽
智唯一刹那。次无生智亦一刹那。或有相
续 若时解脱初起尽智.或一刹那。或有
相续。此二所起无学正见皆无决定。刹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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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如前说。彼非正求故 问若言时解脱
尽智或一刹那。不动无生智或一刹那。彼二
智后但起无学正见不起世俗心者何故
婆沙一百二云。此中时爱心解脱阿罗汉。金
刚喻定唯一刹那。尽智流注长时相续。从尽
智.出或起无学正见。或起世俗心 不动心
解脱阿罗汉。金刚喻定及尽智.唯一刹那。无
生智流注长时相续。从无生智出或起无学
正见。或起世俗心 一切罗汉皆修无学
正见圆满。而非一切皆现在前 解云正理
通据刹那。唯据无漏心。婆沙通据有漏心。
唯据相续。各据一相并不相违。

前说四果是谁果耶者。此下第四便通明
道果。就中。一沙门性.果.数。二立四果因
缘。三别明中二果。四明沙门果异名。五沙
门果依身 此下第一明沙门性.果.数。此
问也。

此四应知是沙门果者。答。


谓沙门性至总有几种者。复为三问。


曰至解脱道及灭者。初句答初问。第二句
答第二问。下两句答第三问。

论曰
至非真沙门者。释初句。沙门此云勤息。
以能勤劳息烦恼故。诸异生类虽欲断惑。
有计无想能趣涅槃。此名异趣涅槃。故言
异生不能无异趣涅槃。非真沙门。设求涅
槃亦非究竟。故言异生不能究竟趣涅槃。
非真沙门。馀文可知。

有为无为是沙门
果者。释第二句。有为无漏五蕴及择灭无为
是沙门果体。

契经说此至八十九种者。
释下两句。经依别意说。此果体差别有四。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第 369c 页 T41-0369.png
论依法相。理实就位分有八十九。皆解脱
道.择灭为性谓为永断见所断惑。有八忍
无间道。八智解脱道。及为永断九地修惑
各有九品九九八十一无间道。八十一解脱
道。见.修位中诸无间道。唯沙门性非沙门
果。以能断障引后起故诸解脱道是沙门
性。亦是沙门有为果体。是彼无间所引等流.
士用果故。虽解脱道亦引无间。非遍引故。
非断障故不说无间为解脱果。一一择灭
唯是沙门无为果体。是彼无间道离系.士用
果。即是正理不生士用。如是总说合成八
十九种沙门果也。

若尔世尊何不具说者。此即第二立四果因
缘。问。有八十九世尊何故不具说耶。

果虽有多至故佛不说者。答。若于断位。若于
道位。具足五因佛于经中建立为果。言五
因者。一舍曾道。谓舍先曾得果道.向道故。
若预流果但舍向道。若后三果舍前果道及
前向道。二得胜道。谓得果位摄殊胜道故。
三总集断。谓总能起一类胜得得诸断故。
非唯一得得诸断也。得智.得行如文可
知 问何故于此四位具五因建立四果
非馀位耶 解曰一切烦恼总有二类。所谓
见.修。见惑易断总立一果。修惑难断别立
三果。所以断见烦恼最初尽故立预流果。
就修位中欲惑难断别立二果。上界易断
总立一果。就断欲界九品之中。已断六品
三分断二立一来果。次断后三。虽非断
强惑。不善烦恼初断尽故。出欲界故。立不
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 第 370a 页 T41-0370.png
还果。后复断上界修惑总尽无记惑初故
立阿罗汉。故于此四具足五因。建立四
果。非馀位也。又正理六十七云。或有本有
二。谓欲界.有顶。 二越有顶。二越欲界。故
唯立四为沙门果(已上论文)

若唯净道至亦名沙门果者。此即第三别明
中二果。一来.不还。问及颂答。

论曰至谓
断五下结者。释上两句。以世俗道断六品
惑得一来果。断九品惑得不还果时。此果
非唯以世俗道所得择灭为断果性。兼以
见道所得择灭。于中相杂总成一果。同起
一类果道胜得。得彼所得诸择灭故。由此
契经言。云何一来果。谓断见道三结。及断
修所断六品名薄贪嗔痴。云何不还果。谓
断五下分结。于五结中。三是见断。二是修
断。引经意證二果相杂。故世俗道所得择
灭。与无漏道所得杂故。以少从多。名沙
门果。故婆沙六十六云。应作是说从多立
名。多是圣道所得果故。谓世俗道得二果
时。三界一切见所断断。皆是圣道力所得故
名沙门果。虽有欲界六品.九品修所断断。
非圣道得。然从多分亦得建立沙门果名。
一无漏得总所得故。

又世俗道至沙门果
体者。释下两句。又世俗道所得择灭亦有现
起。无漏断得所任持故。由此无漏得力所
持。退不命终还得果故。无漏断得即所印
故。亦得名为沙门果体。约得说也。

此沙门性有异名耶者。此下第四沙门果异
名。牒前起问。

亦有者。答。

云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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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颂曰至或具辐等故者。答。初颂辨异
名。后颂明法轮。

论曰至亦名清凉者。
释初颂。依世俗理。则诸沙门异婆罗门。依
胜义理即前所说真沙门性。经亦说名婆罗
门。以能遣除诸烦恼故。与能勤劳息诸
烦恼义相似故。故沙门体即婆罗门 即此
婆罗门则亦名为梵轮。是真梵王力所转
故。梵所转轮故名梵轮。佛与无上梵德相
应。是故世尊独应名梵。由契经说佛名梵
等 梵此云净。

即于此中至故名法轮
者。释第五.第六.句。即于此梵轮中。唯依见
道。世尊有处说名法轮。以法为轮故名法
轮。犹如世间圣王轮故。有速等五相。见道
似彼故名法轮。

见道如何与彼相似
者。释第七句。此即问也。

由速行等至似
世间轮者。答。如正理六十七云。如圣王轮
行用速疾。见道亦尔各一念故。如圣王轮取
前舍后。见道亦尔。舍苦等境取集等故。
此即显示见四圣谛必不俱时。如圣王轮
降伏未伏镇压已伏。见道亦尔。能见未见
能断未断。已见断者无迷退故。如圣王轮
上下回转。见道亦尔。观上苦等已观下
苦等故。由此见道独名法轮。

尊者妙
音至故名法轮者。释后一句。尊者妙音作如
是说。如世间轮有辐.毂.辋。八支圣道似彼
名轮正见等四依戒缘境。似世间轮辐。正
语等三以戒为体。戒是众行所依处故。似
世轮毂。正定能摄正见等四令不散故。
似世轮辋。故名法轮。

宁知法轮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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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道者。问。

憍陈那等至正法轮故者。答。
憍陈那等五苾刍众见道生时。地空天神即传
唱言世尊既转正法轮故。故知见道名为
法轮。虽佛自身先时已转。佛意益他。据他
说故。复言佛转。授能说手转彼轮故。推
在世尊令所化者生尊重故 憍陈那是
婆罗门中之一姓也。从姓为名。若云阿若
多憍陈那。阿若多此云已解。憍陈那如前
说。

云何三转十二行相者。因斯义便复
问三转十二行相。

此苦圣谛至所说
如是者。答。此苦圣谛为说见道。此应遍知
为说修道。此已遍知为说无学道。是名三
转。即于如是一一转时别别发生眼.智.明.
觉。说此名曰十二行相。于三位中各观苦
谛有四行相。三四即成十二行相 言眼智
明觉者。婆沙七十九云。眼者谓法智忍。智者
谓诸法智。明者谓诸类忍。觉者谓诸类智
 复次眼是观见义。智是决断义。明是照了
义。觉是警察义(解云。前解约见道。后解通三道) 如是三转十
二行相。谛谛皆有。应言十二转四十八行
相。然一.一谛皆数等故。但说三转十二行
相 如说二法。二谓眼.色乃至意.法应
言十二。而言二者以数等故 如七处善。
五蕴各七。应言三十五。而言七者以数
等故。三转十二行相。应知亦尔。由此三转
如其次第。初转显示见道。第二转显示修
道。第三转显示无学道 毗婆沙师所说如
是。

若尔三转至立法轮名者。经部难。或
论主难。若言三转显示三道。是则三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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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非唯见道亦通修道.无学道二。如何
可说唯于见道立法轮名。

是故唯应
至可应正理者。述经部解。或论主申正解。
是故唯.应则此三转十二行相所有言教。
四谛法门名法轮体。可应正理。

如何三
转者。问。

三周转故者。经部答。或论主答。
三周转四谛故名为三转。

如何具足
十二行相者。问。

三周循历至此已修习
者。经部答。或论主答。三周循历四圣谛故
三四十二 言十二者。谓佛为说此是苦。
此是集。此是灭。此是道。此说见道所證四
谛。憍陈那等依佛所说能入见道。是名初
转四行相也。又佛为说此苦应遍知。此集
应永断。此灭应作證。此道应修习。此说修
道所證四谛。憍陈那等依佛所说进入修
道。是第二转四行相也。又佛为说此苦已遍
知。此集已永断。此灭已作證。此道已修习。憍
陈那等依佛所说入无学道。是第三转四行
相也。于十二中初四示相转。中四劝学转。
后四引證转。

云何名转者。问。

由此
法门至名已转者。经部答。或论主答。由此三
转十二行相所有法门。往他相续身中令解
义故。故名为转。约教法轮名为转也 或
诸见.修.无学圣道皆是法轮。于所化生身
中转故。故名为转。约圣道法转名为
轮也。于憍陈那他相续身见道生时。已至
转初故名已转。理实三道皆名法轮。经云
见道名法轮者。法轮初故从初立名不
依馀二。故正理云。依他相续见道生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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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转初故名已转。然唯见道是法轮初。故
说法轮唯是见道。诸天神类即就最初言
转法轮不依二道(已上论文) 何沙门果至无厌
及经故者。此即第五沙门果依身。问。何沙门
果依何界身得。上句正答。下三句释所以。

论曰至依三界身者。释第一句。于四果中。
前三但依欲界身得。得阿罗汉通依三界
身也。

前之二果至非依上得者。此下释
后三句问。前之二果预流.一来未离欲故。
非依上界身得。理且可然。第三不还云何
非依上界身得。已离欲者亦可得故。

由理教故者。答。

且理云何者。问。


上界身至不还果义者。答。依上二界身无
见道故。非离见道已离欲者。可有超證
不还果义。所以不还非依上得。

何缘
上界必无见道者。问。

且无色中至能得
见道者。答。且无色中无正闻故。离闻正教
必定无容入见道故。此释无闻。又身生彼
无色界中不缘下故。见道先缘欲界苦故。
此释无缘下。由此无色非见道依。色界。异
生著胜定乐。又无苦受不生胜厌。故非无
有胜厌。能得见道。此释无厌。故依色界
身不起见道。

教复云何者。问。


经说故至上界定无者。答。由经说故经言
有五补特伽罗此欲界处通达四谛。彼上界
处究竟漏尽。所谓中般乃至上流。此通达言
唯目见道。是證涅槃初加行故。经既不言
彼处通达。由此见道上界定无。
俱舍论记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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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承四年四月十二日于大道寺切句

病中相扶毕功       觉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