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唐-尊者众贤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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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第三十二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辩贤圣品第七之四

已辩第三向果差别。次应建立第四向果。颂
曰。

「 上界修惑中
 断初定一品
 至有顶八品
 皆阿罗汉向
 第九无间道
 名金刚喻定
 尽得俱尽智
 成无学应果」


论曰。即不还者。进断色界及无色界修所断
惑。从断初定一品为初。至断有顶八品为后。
应知转名阿罗汉向。即此所说阿罗汉向中。
断有顶惑第九无间道。亦说名为金刚喻定。
此定坚锐喻若金刚。无一随眠不能破故。先
已破故。不破一切。实有能破。一切功能。虽
见道中亦有能断。有顶烦恼无漏对治。而见
断惑可为一品。顿断九品势力劣故。又无事
惑易可断故。能治不立金刚喻名。此中所明
金刚喻定。能治一切有事惑中最后微微极
难断品。故知能破一切随眠。由此力能一刹
那顷。證一切惑断。无漏离系得。如是所说金
刚喻定。唯与六智随一相应。谓四类智灭道
法智。缘四圣谛十六行相。通依九地。义准
已成。故此差别说有多种。且未至摄有五十
二。谓苦集类智观有顶苦集作非常等因等
行相。与彼相应差别成八。灭道法智观欲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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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作灭静等道等行相。与彼相应差别亦八。
灭类智于八地灭一一别观作四行相。与彼
相应成三十二。道类智于八地道。一切总观
作四行相。与彼相应差别成四。以治八地类
智品道。同类相因。必总缘故。灭唯别缘。道
则不尔。于随眠品已具成立。如未至摄有五
十二。中四静虑。应知亦然。空无边处有二十
八。谓除灭道法智品八。及除观下四地灭谛。
各四行相。相应十六。以依无色必无法智。及
缘下灭类智品故。缘下地道于理无遮。道必
总缘前已释故。馀如前故有二十八。识无边
处有二十四。无所有处唯有二十。谓彼于前
复除观下灭圣谛境四八行相。随其次第准
前应释。诸有欲令三无色地。有缘下地灭类
智者。彼作是说。空无边处加前十六。识无
边处加前二十。无所有处加二十四。如是总
说。依无色地金刚喻定七十二种或复说有
百三十二。有馀师说。道类智品于八地道亦
各别观。故前六地各有八十。空无边处唯
有四十。识无边处有三十二。无所有处有
二十四。复有欲令灭类智品。于八地灭有别
总观。故前六地中各百六十四。空无边处
唯五十二。识无边处有三十六。无所有处有
二十四。彼俱非理。道必总缘。灭唯别缘。因有
无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说。金刚喻定总有十
三。谓断有顶见修断惑无间道摄十三刹那。
此亦不然。以四类忍前八无间道非极上品
故。此定既能断有顶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
尽得俱行。尽智令起金刚喻定。是断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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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无间道所生尽智。是断惑中最后解脱
道故。说此定所引生智与第九品尽得俱起。
或此尽言显一切尽。谓第九品及所馀惑。皆
得择灭。故名为尽。金刚喻定能引诸惑。尽
得俱行尽智令起。此与一切烦恼尽得。最初
俱生故名尽智。有馀师说。惑尽身中此最初
生。故名尽智。如是尽智至己生时。便成无学
阿罗汉果。已得无学应果法故。为得别果所
应修学。此无有故得无学名。岂不无学亦希
别果。以无学者亦转根故。此难不然。如先
有学求得别果。此不然故。既说尽智至已生
时便成无学阿罗汉果。义准尽智未已生时。
前七圣者皆名有学。为得别果勤修学故。住
本性位。何名有学。学意未满故。学得常随
故。何故无学名阿罗汉。诸自利行修学已成。
唯应作他利益事故。如契经说。不自调伏
能调伏他。无有是处。或是一切有学异生。
所应供养故名应果。学法云何。谓有学者。无
漏有为法。无学法云何。谓无学者。无漏有为
法。诸无为法虽是无漏。而不名为学无学法。
以有得者异生等身亦成就故。若无得者都
不系属学无学故。如是有学及无学者。总成
八圣补特伽罗。行向住果各有四故。名虽有
八事唯有五。谓住四果及初果向。以后三果
向不离前果故。此依渐次得果者说。若倍离
欲全离欲者。住见道中名为一来。不还果向。
非前果摄。修道即通有漏无漏。何道能离何
地染耶。二道现前离诸地染。各引几种离系
得耶。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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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顶由无漏
 馀由二离染
 圣二离八修
 各二离系得」


论曰。有顶地中所有烦恼。唯无漏道能令永
离。此于有漏势力增强。自上地等皆能治故。
唯于次上近分地中。起世俗道。能治下惑。有
顶地惑。既无上地。故无有漏。能离彼染。诸世
俗道。不治自惑。是自随眠。所随增故。不治上
惑。势力劣故馀八地中所有烦恼。通由二道
能令永离。皆有上边世俗道故。皆有自下无
漏道故。圣用有漏无漏二道。离下八地修所
断时。各具引生二离系得。有漏无漏二种断
道。于八地中所作同故。由此有学离八修断。
世出世道随一现前。各未来修世出世道。此
总相说。以无漏道离上七地前八品时。不修
上边。世俗道故。唯有无漏一离系得。离第九
品。方可具二。或应许得离道而修。或应断染
时许依下修上。既说圣者。二离八修。各能引
生。二离系得。准知圣者。离有顶修及见断时。
用无漏道唯引无漏。离系得生亦不未来。修
世俗道与世俗道。不同事故。异生离八。用有
漏道唯引有漏。离系得生亦不未来。修无漏
道未入圣故。不说自成。有馀师言。以无漏道
离下八地修断染时。何缘知亦生有漏离系
得有舍无漏得烦恼不成故。谓有学圣。以无
漏道离彼染时。若不引生同治有漏离系得
者。则以圣道具离八地。后依静虑得转根时。
顿舍先来诸钝圣道。唯得静虑利果圣道。上
惑离系应皆不成。是则还应成彼烦恼。然非
所许。故具二得。此證不然。不决定故。如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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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顶得转根时。及异生上生不成惑故。此二
虽无烦恼断得。而胜进故遮惑得生。彼亦应
然。故證非理。由此但可作如是言。二道于中
所作同故。随一现起引二得生。不可说言为
成断故。已辩离染由道不同。今次应辩由地
差别。由何地道离何地染。颂曰。

「 无漏未至道
 能离一切地
 馀八离自上
 有漏离次下」


论曰。诸无漏道通依九地。谓四静虑未至中
间及三无色。若未至摄能离欲界。乃至有顶
馀八地摄。随其所应各能离自及上地染。不
能离下。未离下时上道必无现在前故。诸有
漏道一切唯能离次下地。非自地等自地烦
恼所随增故。势力劣故。先已离故。诸依近分
离下地染。如无间道皆近分摄。诸解脱道亦
近分耶。不定云何。颂曰。

「 近分离下染
 初三后解脱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论曰。诸道所依近分有八。谓四静虑无色下
边所离有九。谓欲八定初三近分离下三染。
第九解脱现在前时。或入根本。或即近分。
上五近分各离下染。第九解脱现在前时。必
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舍根故。下三
静虑近分根本受根异故。有不能入。转入异
受。少艰难故。离下染时必欣上故。若受无异
必入根本。诸出世道无间解脱。前既已说缘
四谛境十六行相。义准自成。世道缘何作何
行相。颂曰。

「 世无间解脱
 如次缘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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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粗苦障行
 及静妙离三」


论曰。世俗无间及解脱道。如次能缘下地上
地。为粗苦障及静妙离。谓诸无间道缘自次
下地诸有漏法作粗苦等。三行相中随一行
相。若诸解脱道缘彼次上地诸有漏法作静
妙等。三行相中随一行相。约容有说二道各
三。非诸有情于离染位。无间解脱皆各具三。
诸下地中由多掉举。寂静微劣故名为粗。虽
大劬劳暂令掉举势用微劣。仍不能引美妙
乐生故名为苦。有极多种灾害拘碍。及能覆
障令无功能。见出离方故名为障。诸上地中
不作功用。掉举微劣故名为静。不设劬劳掉
举微劣。引生胜乐故名为妙于下地中所有
灾害。能决定见心不生欣。及能趣彼故名为
离。应知此中已兼显示无间解脱。行相各三。
相翻而生。如其次第。谓无间道缘下为粗。
解脱道中缘上为静。馀相翻起如次应知。然
离染时起则不定。世俗无间及解脱道。能离
下等九品染故。应知亦有九品差别此中异
生。离欲界染九无间道。粗等三行随一现前。
各未来脩粗等三行。八解脱道静等三行。随
一现前各未来修。粗等六行后解脱道。现在
未来所修如前。八解脱道与前别者。复修未
来。初静虑摄。无边行相。如是乃至离无所有
染。无间解脱道所修应知。若诸圣者。以世俗
道。离欲界染九无间道。粗等三行随一现前。
各于未来脩十九行。谓粗等三有漏无漏。十
六圣行八解脱道。静等三行随一现前。各未
来脩二十二行。谓前十九加静等三。后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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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现在未来。所修如前。八解脱道与前别者。
复修未来初静虑摄。无边行相离初定染。九
无间道粗等三行。随一现前各于未来。修十
九行。谓粗等三及唯无漏十六圣行。此十六
行是下地摄。以上地边无圣行故。后修圣行
准此应知。八解脱道静等三行。随一现前各
未来修二十二行。谓前十九加静等三。后解
脱道现在未来。所修如前八解脱道。与前别
者。复修未来二静虑摄。无边行相。如是乃
至离无所有染。无间解脱道所修应知。有馀
师言。异生圣者。离欲无间解脱道中。亦修不
净息念慈等。离馀上地所修如前。初静虑边
善根广故。修如是行上诸定边。善根少故。
所修如前。又欲界中有多烦恼。为欲断彼修
多对治。上地不然故修治少。离欲界染九无
间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唯缘欲界八解
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通缘欲界及初静
虑静等三行缘初静虑。后解脱道未来所修。
粗等三行通缘三界。静等三行缘初静虑乃
至有顶。离初定染。九无间道。未来所修。粗等
三行。缘初静虑。八解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
行缘初二定。静等三行缘第二定。后解脱道。
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通缘三界。静等三行缘
第二定乃至有顶。离二静虑三静虑染。随其
所应皆准前说。离四定染九无间道。未来所
修粗等三行。缘第四定八解脱道。未来所修
粗等三行。缘第四定及缘空处。然非一念。
以界别故。静等三行唯缘空处。后解脱道。
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静等三行皆缘空处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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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有顶。离空处染。九无间道。未来所修。粗等
三行唯缘空处。八解脱道。未来所修。粗
等三行缘空识处。静等三行唯缘识处。后
解脱道。未来所修。粗等三行。静等三行。俱缘
识处乃至有顶。离识处染。无所有染。随其所
应皆准前说。何缘最后。解脱道中。未来所修。
粗等三行。静虑摄者。通缘三界。无色摄者。
唯自上缘。诸静虑中。有遍缘智。无色根本。
必不下缘。故二所修所缘有别。傍论已了。应
辩本义。本说诸位善根相生。前既。已说金刚
喻定。无间必有尽智续生。尽智无间有何智
起。颂曰。

「 不动尽智后
 必起无生智
 馀尽或正见
 此应果皆有」


论曰。先不动法诸阿罗汉。尽智无间无生智
起。此智是彼本所求故。必与尽智俱时而得。
谓彼求得顺记所解。若无便有入涅槃障。诸
阿罗汉共得智时。即亦志求得无生智。然其
尽智理应先起。是因位中先所求故。先不动
法金刚定后得无生智而未现前尽智无间方
得现起。除先不动馀阿罗汉。尽智无间有尽
智生。或即引生无学正见。非无生智。后容退
故。谓若先是时解脱性。虽于因位双求二种。
而至极果容有退故。金刚喻定正灭位中。不
得无生唯得尽智。故尽智后尽智现前。或
即引生无学正见。先不动法无生智后。有无
生智起。或无学正见。此无学见一切应果
之所共有。犹如尽智。故金刚定正灭位中。
一切皆得无学正见。然此正见非正所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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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无生二智无间。或有即起。或未现前。于此
位中总略义者。若先不动。初起尽智。唯一
刹那。次无生智。亦一刹那。或有相续。若时解
脱。初起尽智或一刹那。或有相续。此二所起
无学正见。皆无决定刹那相续。如前说彼。非
正求故。如说沙门及沙门果。何谓沙门性。此
果体是何。果位差别总有几种。颂曰。

「 净道沙门性
 有为无为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灭」


论曰。言沙门者。能永息除诸界。趣生生死魑
魅或能勤励息诸过失令永寂静。故名沙门。
如薄伽梵自作是释。以能勤劳息除种种。恶
不善法离染过失。广说乃至。故名沙门。沙
门所有名沙门性。此即沙门所修熏法。熏是
排遣生臭惑义。即以无漏圣道为体。非世俗
道。以能无馀究竟静息诸过失故。由此异生。
虽能已断无所有处染而非真沙门。以诸过
失尚有馀故。暂时静息。非究竟故。既无漏道。
是沙门性。通以有为无为为果。故沙门果体
通有为无为。此果佛说总有四种。谓初预流
后阿罗汉。道类智品。是谓有为。预流果体。见
断法断。是谓无为预流果体。道类智品。或离
欲界。第六无漏解脱道品。是谓有为。一来
果体。见断法断。及欲界系修所断中。前六
品断是谓无为。一来果体。道类智品。或离欲
界第九无漏解脱道品。是谓有为。不还果体。
见断法断。欲修断断。是谓无为。不还果体。
尽智无生智。无学正见品。是谓有为。阿罗汉
果体。三界见修所断法断。是谓无为。阿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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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体。然薄伽梵。于契经中。但说无为沙门
体。果如说云何名预流果。谓断三结。乃至云
何阿罗汉果。谓已永断贪瞋痴等。应知断言
兼前断说。何缘于彼但说无为。以此无为
唯是果故。谓诸择灭唯沙门果。道通沙
门。故略不说。或以无为法是果非有果。道通
二种。故略不说。或无为法离有为过。为令欣
乐。是故偏说。或此唯说无为果经。是有馀
言。不应封执谓此唯说三结断等。不遍说
馀烦恼断故。如契经说。心速回转精进能證
无上菩提。超段食想越诸色想。没有对想。非
馀不然。应知此经亦复如是。如由别意唯说
无为为沙门果。亦由别意说沙门果。唯有
四种。若废别意直论法相。即沙门果有八十
九。皆解脱道。择灭为性。谓为永断三界烦恼。
有八十九。无间道起。见道所摄。其数有八。法
类智忍。各有四故。修道所摄有八十一。九地
各九无间道故。此八十九唯沙门性。此沙门
性无间所生。八十九解脱道。亦有为沙门果。
是彼等流士用果故。即诸无间所断惑断。八
十九诸择灭唯无为沙门果。是彼离系士用
果故。彼能断此得障得故。岂不沙门性亦摄
解脱道诸无间道。亦彼等流士用果故。应无
间道亦是有为沙门果摄。不尔且非诸无
间道一切皆是解脱道果。虽有是者而但可
言。无间道力解脱道起。彼力能断此起障故。
彼道无间此必生故。非解脱道力引无间道
起。此不能断彼障故。非此无间彼必生故。
谓虽亦有无间而生。而不皆然。及非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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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有馀时。馀加行力所引起故。或有毕竟不
复生故。无相类失。何故契经说沙门果非八
十九唯说四耶。岂不已言。经有别意。有
何别意。且有释言。唯四位中诸观行者。分
明欢悦觉慧生故。谓唯四位极可信非馀设
有退失未死还得故。有馀复言。唯此四位
如次能越恶趣。彼因人天趣生所显示故。
唯上中品贪等势力。往恶趣生。非下品故。
或有本有二。谓欲界有顶。二越有顶。二越欲
界。故唯立四为沙门果。或诸烦恼总有二
类。一者无记。二者不善。初越二种。后越无
记。一来不还唯越不善。以恶难越。故唯立
四。有馀师言。非薄伽梵于八十九不现證知。
然唯说四沙门果者。颂曰。

「 五因立四果
 舍曾得胜道
 集断得八智
 顿修十六行」


论曰。若断道位具足五因。佛于经中建立彼
断。及与断得俱时而生。净解脱道为沙门果。
言五因者。一舍曾道。谓舍先得果向道故。二
得胜道。谓得果摄殊胜道故。三总集断。谓
一果得总得先来所得断故。四得八智。谓一
时中总得四法四类智故。五能顿修十六行
相。谓能顿修非常等故。住四果位皆具五因。
馀位不然。故唯说四。若唯净道是沙门性。
有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门果摄。颂
曰。

「 世道所得断
 圣所得杂故
 无漏得持故
 亦名沙门果」


论曰。且无漏道。所得择灭。沙门果摄。其理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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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得二果时。诸世俗道所得择灭。体数甚少。
与多圣道所得择灭。总一得得共成一果。是
故于此以少从多。俱说名为沙门果体。谓世
俗道得二果时。此果非唯以世俗道所得择
灭为断果性。兼以见道所得择灭。于中相杂
总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得故。由此契经言。
云何一来果。谓断三结薄贪瞋痴。云何不还
果。谓断五下结故。世俗道所得择灭。与无漏
道所得杂故。以少从多名沙门果。又世俗道
所得择灭。无漏断得所任持故。由此力所持
退不命终故。无漏断得印所印故。亦得名为
沙门果体。如故人物王印所印。不复名为能
集者物。此亦应尔。故亦名沙门果。有馀师
说。此灭当为金刚喻定。真沙门果。故亦得立
沙门果名。此灭虽非彼离系果。是彼士用果
名彼果无失。有馀复说。由此无为因沙门性
增上力得。是故亦应名沙门果。以世俗道断
烦恼时。亦修治彼沙门性故。如是已说。依
世俗道断修所断得二果时。所得择灭名沙
门果。然沙门果酬沙门性。此沙门性如前已
说。即此复有差别名耶。亦有云何。颂曰。

「 所说沙门性
 亦名婆罗门
 亦名为梵轮
 真梵所转故
 于中唯见道
 说名为法轮
 由速等似轮
 或具辐等故」


论曰。依世俗理。则诸沙门异婆罗门。如契经
说。应施沙门婆罗门等。依胜义理。则诸沙
门即婆罗门。如契经说。此初沙门乃至第四。
在正法外无真沙门及婆罗门。乃至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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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遣除恶不善法。与勤止息相极相似。故
沙门体即婆罗门。如说能遣除恶不善法。广
说乃至。故名婆罗门。即婆罗门性亦名为梵
轮。是真梵王力所转故。佛与无上梵德相应。
是故世尊独应名梵。由契经说。佛亦名梵。亦
名寂静。亦名清凉。寂默冲虚萧然名梵。佛具
此德。故立梵名。既自觉悟为令他觉。转此授
彼故名梵轮。即梵轮中唯依见道。世尊有
处说名法轮。以阿若多憍阵那等五苾刍众
见道生时。地空天神即传宣告。世尊已转正
法轮故。如何见道说名为轮。以速行等似世
轮故。如圣王轮旋环不息。速行舍取能伏未
伏。镇压已伏上下回转。见道亦尔。故名法
轮。谓圣王轮旋环不息。见道亦尔。无中歇
故。如圣王轮行用速疾。见道亦尔。各一念
故。如圣王轮取前舍后。见道亦尔。舍苦等境
取集等故。此则显示见四圣谛必不俱时。如
圣王轮降伏未伏镇压已伏。见道亦尔。能见
未见能断未断。已见断者无速退故。如圣王
轮上下回转。见道亦尔。观上苦等已观下苦
等故。由此见道独名法轮。尊者妙音作如是
说。如世间轮有辐毂辋。八支圣道似彼名轮。
谓正见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轮辐。正语正
业正命似毂。正定似辋。故名法轮。毗婆沙师
本意总说一切圣道皆名法轮。以说三转三
道摄故。于他相续见道生时。已至转初故
名已转。然唯见道是法轮初。故说法轮。
唯是见道。诸天神类。即就最初。言转法轮。
不依二道。然诸师多说见道名法轮。以地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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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唯依此说故。曾无说三道皆名法轮故。
唯见道具前所说轮义故。虽诸见道皆名法
轮。而憍陈那身中先转故。经说彼见道生
时名转法轮。非馀不转。憍陈那等见道生
时。说名世尊转法轮者。意显彼等得转法轮
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生尊重故。
如是即说如来法轮。转至他身故名为转。若
异此者。天神应说菩提树下佛转法轮。不应
唱言。世尊今在婆罗痆斯国转无上法轮。故
转授他。此中名转。有说此教名为法轮。转至
他身令解义故。此但方便非真法轮。如馀
杂染无胜能故。此中思释四沙门果。何沙门
果依何界得。颂曰。

「 三依欲后三
 由上无见道
 无闻无缘下
 无厌及经故」


论曰。前三果但依欲界身。得后阿罗汉果
依三界身。前之二果未离欲故。非依上得。理
且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已离欲者。亦可
得故。由理教故。且理云何。依上界身。无见
道故。非离见道。已离欲者。可有超證。不还果
义。何缘上界身必不起见道。且依无色无容
听闻无我教故。离闻此教。必定无容入见道
故。又彼界生不缘下故。见道先缘欲界苦故。
由此无色非见道依。依色界身无胜厌故。非
离胜厌能入见道。谓欲界中有诸苦受。为生
少乐多藉劬劳。人天中生寿量短促。乏财多
病。亲友乖离。违境既多。厌心增胜。若生色
界。与此相违。谓彼异生耽胜定乐。长寿无
病无贫无离。违境既无。厌心微劣。非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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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能入见道。能引见道。胜厌无故。依色界身
不起见道。不应言彼都无有厌。以生彼者。现
有厌故。如契经说。勿怖大仙。彼焰必无来近
此理。烧梵宫已于彼当灭。此中怖声唯目
厌体。又于馀处有伽他曰。

「 闻诸长寿天
 具妙色令誉
 而心怀怖厌
 如鹿对师子」


此怖厌言。显怖即厌。实怖与厌。相差别者。谓
瞩彼相恐为衰损。心生惊怯故名为怖。若观
彼相心不欣欲。情乐弃舍故名为厌。欲界具
二。上界唯一。又此二体差别云何。不审察
为先心惊掉名怖。若审察为先心不乐名厌。
或引愚痴心怯名怖。若引弃舍心背名厌。有
馀师说。恐为衰损心欲损舍是名为怖。欲
损舍故于彼境中心不生欣。是名为厌。此经
怖言。是恐坏义。如说掷来勿怖其破。由此理
證上界无见道教复云何。由契经说故。经言
有五补特伽罗。此处通达。彼处究竟。所谓中
般乃至上流。此通达言。唯目见道是證圆
寂。初加行故。经既不言彼处通达。故知见道
上界定无。
《说一切有部显宗论》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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