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唐-尊者众贤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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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第二十三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辩业品第五之六

善恶业道得果云何。颂曰。

「 皆能招异熟
 等流增上果
 此令他受苦
 断命坏威故」


论曰。且先分别十恶业道各招三果。其三者
何。异熟等流增上别故。谓于十种。若习若
修。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捺落迦。是异熟
果。从彼出已来生此间。人同分中受等流果。
谓杀生者寿量短促。不与取者资财乏匮。欲
邪行者妻不贞良。虚诳语者多遭诽谤。离间
语者亲友乖穆。粗恶语者恒闻恶声。杂秽语
者言不威肃。贪者贪盛。瞋者瞋增。邪见者痴
增上。近增上果亦名等流。此十所招增上果
者。谓外所有诸资生具。由杀生故光泽鲜少。
不与取故多遭霜雹。稼穑微薄果实希少。欲
邪行故多诸尘埃。虚诳语故多诸臭秽。离间
语故所居险曲。粗恶语故多诸恶触。田丰荆
棘硗确咸卤。杂秽语故时候变改。贪故果
少。瞋故果辣。由邪见故果少或无。是名业
道增上果别。为一杀业感地狱已。复感短寿
外恶果耶。有馀师言。即一杀业先受异熟。次
近增上。后远增上。故有三果。理实杀时。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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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杀受苦命断坏失威光。令他苦故生于地
狱。断他命故人中寿短。先是加行果。后是根
本果。根本近分俱名杀生。由坏威光感恶外
具。是故杀业得三种果。馀恶业道如理应思。
由此应准知善业道三果。且于离杀。若习若
修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于天中受异熟果。
从彼殁已来生人中。受极长寿。近增上果。
即复由此感诸外具有大威光。远增上果。馀
善三果翻恶应说。又契经说。八邪支中分色
业为三。谓邪语业命离邪语业。邪命是何。虽
离彼无而别说者。颂曰。

「 贪生身语业
 邪命难除故
 执命资贪生
 违经故非理」


论曰。瞋痴所生身语二业。如次唯名邪语
邪业。从贪所生身语二业。名邪语邪业。亦
说名邪命。以难除故异二别立。贪细能夺诸
有情心。极聪慧人犹难禁护。故此对二为极
难除。诸在家人邪见难断。以多妄执吉祥等
故。诸出家者邪命难除。所有命缘皆属他故。
为于正命令殷重修。故佛离前别说为一。有
馀师执。缘命资具贪欲所生身语二业方名
邪命。非馀贪生。所以者何。为自戏乐作歌舞
等非资命故。此违经故。理定不然。戒蕴经中
观象斗等世尊亦立在邪命中。邪受外尘虚延
命故。由此非独命资粮贪。所发身语方名邪
命。正语业命翻此应知。诸业道中随粗细说
先身后语。八道支内据顺相生先语后身。故
契经中说寻伺已发语。如前所说。果有五种。
何等业有几果。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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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道有漏业
 具足有五果
 无漏业有四
 谓唯除异熟
 馀有漏善恶
 亦四除离系
 馀无漏无记
 三除前所除」


论曰。道能證断及能断惑。得断道名。即无间
道。此道有二种。谓有漏无漏。有漏道业具
有五果。等流果者。谓自地中后等若增诸
相似法。异熟果者。谓自地中断道所招可爱
异熟。离系果者。谓此道力断惑所證择灭无
为。士用果者。谓道所牵俱有解脱所修及断。
言俱有者。谓俱生法。言解脱者。谓无间生即
解脱道。言所修者。谓未来修。断谓择灭。由
道力故彼得方起。增上果者。有如是说。谓离
自性馀有为法。唯除前生。有作是言。断亦应
是道增上果。道增上力能證彼故。即断道中
无漏道业。唯有四果。谓除异熟。馀有漏善。及
不善业。亦有四果。谓除离系。异前断道故说
为馀。次后馀言例此应释。谓馀无漏及无记
业唯有三果。除前所除。谓除前所除异熟及
离系。已总分别诸业有果。次辩异门业有果
相。于中先辩善等三业。颂曰。

「 善等于善等
 初有四二三
 中有二三四
 后二三三果」


论曰。最后所说。皆如次言。显随所应。遍前门
义。且善不善无记三业。一一为因。如其次第
对善不善无记三法辩有果数。后例应知。谓
初善业。以善法为四果。除异熟。以不善为
二果。谓士用及增上。以无记为三果。除等
流及离系中不善业。以善法为二果。谓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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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增上。以不善为三果。除异熟及离系。以
无记为四果。除离系等流果者。谓见苦所断
一切不善业。及见集所断遍行不善业。以欲
界中身边见品诸无记法为等流故。后无记
业。以善法为二果。谓士用及增上。以不善为
三果。除异熟及离系等流果者。谓身边见品
诸无记业。以五部不善为等流故。以无记为
三果。如不善。已辩三性。当辩三世。颂曰。

「 过于三各四
 现于未亦尔
 现于现二果
 未于未果三」


论曰。过去现在未来三业。一一为因。如其
所应。以过去等。为果别者。谓过去业。以三世
法各为四果。除离系。现在业。以未来为四
果。如前说。以现在为二果。谓士用及增上。未
来世业。以未来为三果。除等流及离系。不说
后业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后业果故。已辩三
世。当辩诸地。颂曰。

「 同地有四果
 异地二或三」


论曰。于诸地中随何地业。以同地法为四果。
除离系。若是有漏以异地法为二果。谓士用
及增上。若是无漏以异地法为三果。除异熟
及离系。不堕界故不遮等流。已辩诸地。当辩
学等。颂曰。

「 学于三各三
 无学一三二
 非学非无学
 有二二五果」


论曰。学等三业。一一为因。如其次第。各以三
法为果别者。谓学业。以学法为三果。除异熟
及离系。以无学法为三亦尔。以非二为三果。
除异熟及等流。无学业以学法为一果。谓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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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以无学为三果除异熟及离系。以非二为
二果。谓士用及增上。非二业。以学法为二果。
谓士用及增上。以无学法为二亦尔。以非二
为五果。已辩学等。当辩见所断等。颂曰。

「 见所断业等
 一一各于三
 初有三四一
 中二四三果
 后有一二四
 皆如次应知」


论曰。见所断等三业。如次。一一为因。各以三
法为果别者初见所断业。以见所断法为三
果。除异熟及离系。以修所断法为四果。除
离系。以非所断法为一果。谓增上中修所断
业。以见所断法为二果。谓士用及增上。以修
所断法为四果。除离系。以非所断法为三果。
除异熟及等流后非所断业。以见所断法为
一果。谓增上。以修所断法为二果。谓士用及
增上。以非所断法为四果。除异熟。皆如次
者。随其所应。遍上诸门。略法应尔。因辩诸
业。应复问言。如本论中所说三业。谓应作业。
不应作业。及非应作非不应作。其相云何。颂
曰。

「 染业不应作
 有说亦坏轨
 应作业翻此
 俱相违第三」


论曰。有说染污身语意业名不应作。以从非
理作意生故。有馀师言。诸坏轨则身语意业。
设是不染亦不应作。由彼不合世轨则故。谓
诸无覆无记身业。若住若行若饮食等。诸有
不合世俗礼仪。皆说名为坏轨身业。诸有无
覆无记语业坏形言时及作者等。但有不合
世俗礼仪。皆说名为坏轨语业。等起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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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名坏轨意业。此及染业名不应作。应作业
者与此相翻。俱违前二。是第三业。若依世
俗后亦可然。若就胜义前说为善。谓唯善业
名为应作。唯诸染业名不应作。无覆无记身
语意业名非应作非不应作。然非一切不应
作业皆恶行摄。唯有不善。是恶性故得恶行
名。以招爱果名为妙行。招不爱果名为恶行。
有覆无记虽是不应作而非恶行摄。由此所
行决定不能招爱非爱果故。今于此中复应
思择。为由一业但引一生。为引多生。又为
一生。但一业引为多业引。颂曰。

「 一业引一生
 多业能圆满」


论曰。若依正理应决定说。但由一业唯引
一生。此一生言显众同分。以得同分方说名
生。若说一生由多业引。或说一业能引多生。
如是二言于理何失。且初有失。谓一生中前
业果终后业果起业果别故。应有死生。或应
多生。无死生理业果终起。如一生故。二俱有
过。一本有中应有众多死生有故。或应乃至
无馀涅槃。中间永无死及生故。何缘定限。一
趣处中。有异业果生。便有生死。有异业果起。
而无死生。一业果终馀业果起。理定应立。有
死有生。又许一生定为多种。造作增长业所
引故。则应决定无中夭者。或应不受果。而永
弃彼业。然先已说。先说者何。谓理必无。时分
定业所感异熟。转馀时受。又理必无。时分定
业非造作增长必受异熟故。若谓有生。由定
不定多种业引。或复有生。唯为多种定业所
引。故有中夭及有尽寿。此亦不然。时分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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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定不定受无决定故。若有一类中年老年。
时分果业决定应受。婴孩童子少年果业不
定受者。彼复如何。理必无容离前有后。或
应前位所有果业。必是定受果故。然于此中
无决定理。令前位业决定受果。令后位业受
果不定。故无一生多业所引。后亦有失。一
业引多生。时分定业应成杂乱故。此无杂
乱。如先已辩。故无一业能引多生。若尔何
缘尊者无灭。自言我忆昔于一时于殊胜福
田一施食异熟。从兹七返生三十三天。七
生人中为转轮圣帝。最后生在大释迦家。丰
足珍财多受快乐。毗婆沙者。已释此言。一
施食为依起多胜思。愿能引位别多异熟生
故。作如是言。一施食异熟不应异熟能复
感生。但为显依一施食境起多思愿所招异
熟分位差别。故作是言。或显初基故作是
说。彼由一业感一生中。大贵多财及宿生
智。乘斯更造感馀生福。如是展转至最后
身生富贵家得究竟果。如有缘一迦栗沙钵
拿方便勤求息利成千倍。言我本由一迦栗
沙钵拿遂至今时成大富贵。是故一业唯引
一生。虽言一生由一业引。而许圆满。由多
业成。譬如画师先以一色图其形状后填众
彩。今于此中。一色所喻。为一类业。为一
刹那。若喻一类违此宗理。以非一业。引一生
言。可约一类。类必多故。多引一生。不应理
故。若言一色喻一刹那。非一刹那能图形状。
即所立喻于證无能今见此中喻一类业。如
何引业约类得成。引一趣业有众多故。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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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显一类业中。唯一刹那。引众同分。同类异
类。多刹那业能为圆满。故说为多。故如一
色先图形状后填众彩。此言应理。是故虽有
同禀人身。而于其中有具支体。诸根形量色
力庄严。或有于前多缺减者。为但由业能引
满生。不尔一切业一果法。势力强故。亦引满
生。与此相违。能满非引。如是二类。其体是
何。颂曰。

「 二无心定得
 不能引馀通」


论曰。二无心定。虽有异熟而无势力引众同
分。以与诸业非俱有故。一切不善善有漏得
亦无势力引众同分。以与诸业非一果故。诸
馀不善善有漏法。皆容通二。谓引及满。契经
中说。重障有三。谓业障烦恼障异熟障。如是
三障。其体是何。颂曰。

「 三障无间业
 及数行烦恼
 并一切恶趣
 北洲无想天」


论曰。业障体者。谓五无间。一者害母。二者害
父。三者害阿罗汉。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恶
心出佛身血。烦恼障体者。谓数行烦恼。下
品烦恼。若有数行。虽欲伏除难得其便。由
彼展转令上品生难可伏除。故亦名障。上品
烦恼若不数行。对治道生易得其便。虽极猛
利而非障摄。虽住欲界具缚有情平等皆成
一切烦恼。而现行别为障不同。故烦恼中。
随品上下但数行者。名烦恼障。异熟障体者。
谓三恶趣全及善趣一分。即北洲无想。何故
名障。能障圣道及道资粮并离染故。虽有
馀业能障见道。而可转故非如五逆。毗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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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说。此五因缘。易见易知。说为业障谓处趣
生果及补特伽罗。馀障废立如理应思。此三
障中烦恼最重。以能发业业感果故。有馀师
言。烦恼与业二障皆最重。以有此者第二生
中亦不可治故。无间何义。此无间业。于无间
生必受果故。无馀生果业能障故。有说。造逆
补特伽罗。从此命终定堕地狱中。无间隔故
名无间。三障应知。何趣中有。颂曰。

「 三洲有无间
 非馀扇𢮎等
 少恩少羞耻
 馀障通五趣」


论曰。非一切障诸趣皆有。且无间业唯人三
洲。非北俱卢馀趣馀界。于三洲内唯女及男。
非扇𢮎等。如无恶戒。有说。父母于彼少恩。彼
于父母少羞耻故。谓彼父母生不具身。爱念
又微。故言恩少。彼于父母惭愧亦微。要怀重
惭愧。方触无间罪。若有人害非人父母亦
不成逆罪。少恩羞耻故。谓彼于子无如人恩。
子于彼无如人惭愧。已辩业障唯人三洲。馀
障应知五趣皆有。然烦恼障遍一切处。若异
熟障全三恶趣。人唯北洲。天唯无想。于前所
辩三重障中说五无间为业障体。五无间业
其体是何。颂曰。

「 此五无间中
 四身一语业
 三杀一诳语
 一杀生加行」


论曰。五无间中。四是身业。一是语业。三是
杀生。一虚诳语。根本业道。一是杀生业道加
行。以如来身不可害故。破僧无间。是虚诳语。
既是虚诳语。何缘名破僧。因受果名。或能破
故。若尔僧破其体是何。能所破人谁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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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曰。

「 僧破不和合
 心不相应行
 无覆无记性
 所破僧所成」


论曰。僧破体是不和合性。无覆无记心不相
应行蕴所摄。岂成无间。如是僧破因妄语生。
故说破僧是无间果。非能破者。成此僧破。但
是所破僧众所成。此能破人何所成就。破僧
异熟何处几时。颂曰。

「 能破者唯成
 此虚诳语罪
 无间一劫熟
 随罪增苦增」


论曰。能破僧人成破僧罪。此破僧罪诳语为
性。即僧破俱生语表无表业。此必无间大地
狱中。经一中劫受极重苦。馀逆不必生于无
间。然此不经一大劫者。欲界无有此寿量故。
一中劫时亦不满足。经说。天授人寿四万岁
时来生人中證独觉菩提故。然不违背寿一
劫。言一劫少分中立一劫名故。现有一分。亦
立全名。如言此曰。我有障等。若造多逆。初一
已招无间狱生。馀应无果。无无果失。造多
逆人唯一能引。馀助满故。随彼罪增苦还增
剧。谓由多逆感地狱中。大柔软身多猛苦具。
受二三四五倍重苦。或无中夭受苦多时。如
何可言馀应无果。谁于何处能破于谁。破在
何时经几时破。颂曰。

「 苾刍见净行
 破异处愚夫
 忍异师道时
 名破不经宿」


论曰。能破僧者。要大苾刍。必非在家苾刍尼
等。以彼依止无威德故。唯见行人。非爱行
者。以恶意乐极坚深故。于染净品俱躁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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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住净行方能破僧。以犯戒人无威德故。即
由此證。造馀逆后。不能破僧。以造馀逆。及受
彼果。处无定故。于斯且举净行为初。类显端
严语具圆等。丑陋讷等无破能故。要异处破
非对大师。以诸如来不可轻逼。言词威肃对
必无能。唯破异生非破圣者。他不能引得證
净故。有说得忍亦不可破。由决定忍佛所说
故。为含二义。说愚夫言。要所破僧。忍师异
佛。忍异佛说。有馀圣道应说僧破。在如是
时。此夜必和不经宿住。如是名曰破法轮僧。
能障佛法轮坏僧和合故。谓由僧坏邪道转
时。圣道被遮暂时不转。言邪道者。提婆达
多妄说五事为出离道。一者不应受用乳等。
二者断肉。三者断盐。四者应被不截衣服。五
者应居聚落边寺。众若忍许彼所说时。名破
法轮。亦名僧破。何洲人几破法轮僧。破羯磨
僧何洲人几。颂曰。

「 赡部洲九等
 方破法轮僧
 唯破羯磨僧
 通三洲八等」


论曰。唯赡部洲人少至九。或复过此能破法
轮。非于馀洲。以无佛故。要有佛处可立异
师。要八苾刍分为二众。以为所破能破第九。
故众极少。犹须九人。等言为明过此无限。
唯破羯磨通在三洲。极少八人。多亦无限。
通三洲者。以有圣教及有出家弟子众故。要
一界中僧分二部别作羯磨。故须八人。过此
无遮。故亦言等。于何时分容有破僧破羯磨
僧。从结界后迄今亦有。至法未灭。破法轮僧。
除六时分。何等为六。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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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后疱双前
 佛灭未结界
 于如是六位
 无破法轮僧」


论曰。初谓世尊成佛未久。有情有善阿世耶
故。恶阿世耶犹未起故。后谓善逝将般涅槃。
圣教增广善安住故。必僧和合。佛方涅槃。
有馀师言。證法性定故。众咸忧戚故。非初非
后。于圣教中戒见二疱若未起位亦无破僧。
要见疱生方敢破故。未立止观第一双时。法
尔由彼速还合故。佛灭后时他不信受。无有
真佛为敌对故。未结界时无一界内。僧分二
部可名僧破。于此六位无破法轮。如是破僧
诸佛皆有。不尔要有宿破他业。于此贤劫迦
叶波佛时。释迦牟尼曾破他众故。且止傍论
应辩逆缘。颂曰。

「 弃坏恩德田
 转形亦成逆
 母谓因彼血
 误等无或有
 打心出佛血
 害后无学无」


论曰。何缘害母等成无间非馀。由弃恩田坏
德田故。谓害父母是弃恩田。如何有恩。身
生本故。如何弃彼。谓舍彼恩德田。谓馀阿
罗汉等具诸胜德及能生故。坏德所依故成
逆罪。若有父母子初生时。为杀弃于豺狼路
等。或于胎中方便欲杀。由定业力子不命终。
彼有何恩弃之成逆。彼定由有不活等畏。
于子事急起欲杀心。然弃等时必怀悲悯。数
数缘子爱恋缠心。若弃此恩下逆罪触。为显
逆罪有下中上。故说弃恩皆成逆罪。或由母
等田器法然。设彼无恩但害其命。必应无间
生地狱中。诸聪慧人咸作是说。世尊于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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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根源。作如是言。但应深信父母形转杀成
逆耶。逆罪亦成。依止一故。设有女人羯剌
蓝堕。馀女收取置产门中。生子杀何成害母
逆。因彼血生者。识托方增故。第二女人但如
养母。虽诸所作皆应咨决。而害但成无间同
类。故唯人趣结生胜。缘害成害母逆非。唯
持养者。若于父母起杀加行。误杀馀人无无
间罪。于非父母起杀加行。误杀父母亦不成
逆。若一加行害母及馀。二无表生。表唯逆
罪。以无间业势力强故。鸣尊者言。亦有二
表。表是积集极微成故。今观彼意表有多微。
有逆罪收。有馀罪摄。有于阿罗汉无阿罗
汉想。亦无决定解。此非阿罗汉。无简别故。害
成逆罪。非于父母全与此同。以易识知而不
识者。虽行杀害无弃恩心。阿罗汉人无别摽
相。既难识是亦难知非。故漫心杀亦成无间。
若有害父。父是阿罗汉得一逆罪。以依止一
故。然显一逆由二缘成。或以二门诃责彼
罪。故告始欠持汝已造二逆。所谓害父杀阿
罗汉。若于佛所恶心出血。一切皆得无间罪
耶。要以杀心方成逆罪。打心出血无间则无。
无决定心坏福田故。若杀加行位。彼未成无
学。将死方得阿罗汉果。能杀彼者有逆罪耶
无。于无学身无杀加行故。若造无间加行不
可转。为有离染及得圣果耶。颂曰。

「 造逆定加行
 无离染得果」


论曰。无间加行若必定成。中间决无离染
得果。馀恶业道加行中间。若圣道生业道不
起。转得相续。定违彼故。非已见谛者。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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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所触。然我所宗无间加行总说有二。一近
二远。近不可转。远有转义。于诸恶行无间罪
中。何罪最重。于诸妙行世善业中。何最大果。
颂曰。

「 破僧虚诳语
 于罪中最大
 感第一有思
 世善中大果」


论曰。为破僧故发虚诳语。诸恶行中此罪最
大。如何此罪虚诳语收。由所发言依异想故。
谓彼于法有法想。于非法有非法想。于大师
有大师想。于己身有非一切智想。然由深固恶阿世耶。隐覆此想。作别异说。设有不
以异想破僧。则不能生劫寿重罪。何缘此罪
恶行中最。由此毁伤佛法身故。障世生天解
脱道故。感第一有异熟果思。于世善中为最
大果。能感最极静异熟故。约异熟果故作是
说。如其通就五果说者。是则应说与金刚喻
定相应思能得大果。谓此能得异熟果外。诸
有为无为四阿罗汉果。虽诸无漏无间道思。
皆除异熟。得馀四果。然此所得最为殊胜。诸
结永断。为此果故。为简此故。说世善言。为
唯无间罪定生地狱。诸无间同类亦定生彼。
非定无间生。非无间业故。无间同类其相云
何。颂曰。

「 污母无学尼
 杀住定菩萨
 及有学圣者
 夺僧和合缘
 破坏窣堵波
 是无间同类」


论曰。言同类者。是相似义。若有于母阿罗
汉尼。行非梵行为极污辱。是名害母同类业
相。若有杀害住定菩萨。是名害父同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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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若有杀害有学圣者。是名第三同类业相。
若有侵夺僧和合缘。是名破僧同类业相。若
有破坏佛窣堵波。是名第五同类业相。有
异熟业。于三时中。极能为障。言三时者。颂
曰。

「 将得忍不还
 无学业为障」


论曰。若从顶位将得忍时。感恶趣业皆极为
障。以忍超彼异熟地故。如人将离本所居国。
一切债主皆极为障。若有将得不还果时。欲
界系业皆极为障。若有将得无学果时。色无
色业皆极为障。此后二位喻说如前。然于此
中除顺现受。及顺不定受异熟不定业。并异
熟定中非异处熟者。
《说一切有部显宗论》卷第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