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唐-尊者众贤辩定品第八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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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第七十九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辩定品第八之三

已辩等至云何等持。经说等持总有三种。一
有寻有伺三摩地。二无寻唯伺三摩地。三无
寻无伺三摩地。如是三种相别云何。颂曰。

「 初下有寻伺
 中唯伺上无」


论曰。前来因事屡辩此三。今于此中略显别
相。有寻有伺三摩地者。谓与寻伺相应等持。
此初静虑及未至摄。无寻唯伺三摩地者。谓
唯与伺相应等持。此即中间静虑地摄。无寻
无伺三摩地者。谓非寻伺相应等持。此从第
二静虑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摄。契经复说
三种等持。一空三摩地。二无愿三摩地。三无
相三摩地。如是三种相别云何。颂曰。

「 空谓空非我
 无相谓灭四
 无愿谓馀十
 谛行相相应
 此通净无漏
 无漏三脱门」


论曰。空三摩地谓空非我。二种行相相应等
持。故说空等持近治有身见。身见亦有二行
相故。谓空行相近治我所见。非我行相近治
我见。观法非我名非我行相。观此中无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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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行相。由此空行相近治我所见。以此中都
无我。故此法非我所。岂不空行相即非我行
相。知此非我此中无我。二种行相竟有何别。
非无差别言此中无我。不能显我毕竟无体
故。谓此但显彼此互无。不能显成毕竟无我。
以有体法亦互无故。若言此法非我便显。我
毕竟无以一切法。法相等故。由此若修非我
行相便治我见。修空行相治我所见。如何无
别无相三摩地。谓缘灭谛四种行相相应等
持。涅槃离诸相故名无相。缘彼三摩地得无
相名。相略有十。谓色等五男女二种三有为
相。或复相者是因异名。涅槃无因故名无相。
或相谓世蕴上中下。涅槃异彼故名无相。无
愿三摩地。谓缘馀谛十种行相相应等持。十
行相者。谓苦非常因集生缘道如行出。如是
空等三三摩地。三摩地相虽无差别。而依对
治意乐所缘。如其次第建立三种。由意乐故
不愿三有。理且可然有过患故。宁由意乐不
愿圣道。以诸圣道依属有故。若尔何用修习
圣道。以是涅槃能趣因故。非离圣道有得涅
槃。为求涅槃故修圣道。道如船筏必应舍故。
亦由意乐不愿圣道。故缘道行相亦得无愿
名。以本期心厌有为故。空非我相非所厌舍。
以与涅槃相相似故。由此二行相虽缘可厌
法。不取可厌相不得无愿名。此三等持通净
无漏。世出世间等持摄故。世间摄故通十一
地。出世摄者唯通九地。上七定边无胜德故。
于中无漏者名三解脱门能与涅槃为入门
故。非诸有漏法是真解脱门。性住世间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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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故。三三摩地缘境别者。若有漏空缘一切
法。若无漏空唯缘苦谛。无愿能缘苦集道谛。
无相唯缘灭谛为境。三三摩地念住别者。无
相唯法馀皆通四。契经复说三重等持。一空
空三摩地。二无愿无愿三摩地。三无相无相
三摩地。如是三种相别云何。颂曰。

「 重二缘无学
 取空非常相
 后缘无相定
 非择灭为静
 有漏人不时
 离上七近分」


论曰。此三等持缘前空等。取空等相故立空
空等名。空空等持缘前无学空三摩地。取彼
空相空相顺厌胜非我故。谓彼先起无学等
持。于五取蕴思惟空相。从此后起殊胜善根
相应等持。缘前无学空三摩地。思惟空相于
空取空故名空空。如烧死尸以杖回转。尸既
尽已杖亦应烧。如是由空烧烦恼已。复起空
定厌舍前空重空等持。空行相后起即复还
与空行相相应。唯此最能顺厌舍故。非我行
相则不如是。见无我者于诸有为法。起厌背
心不如见空故。诸有已见诸法无我。而于诸
有犹生乐者。以于诸行中不审见空故。由此
空定虽二行相俱。而但名空不说为非我。空
于厌舍极随顺故。无愿无愿缘前无学。无愿
等持取非常相。谓彼先起无学等持。于五取
蕴中思惟非常相。从此后起殊胜善根。相应
等持缘前无学。无愿三摩地思惟非常相。于
无愿不愿名无愿无愿。举喻显示如前应知。
重无愿等持非常行。相后起即复还与非常行
相相应。唯此可能缘厌道故。非苦行相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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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道。圣道非苦趣苦灭故。苦法不能趣苦寂
灭。亦非因等四能缘圣道。以圣道不能令苦
续故。非道等四者此厌舍道故。非欣行相能
为厌舍。岂不如无愿不愿圣道。而作道等四
此亦应然。此例不然。无愿正厌有兼于圣道
起不愿心故。谓前无愿正厌于有。圣道依有
故兼不愿。虽望意乐说不愿道。而于圣道非
正憎厌。故亦能作道等四种。无愿无愿正憎
厌道。故以非常观道过失。道等行相无容厌
道。是故于此不作彼四。若道非常故可厌者。
应于圣道作苦行相有彼相故。如契经言。诸
非常即是苦非诸圣道。可有苦相安立谛理
相各别故。谓依别相立苦谛名。圣道如何亦
有苦相。又契经中简别说故。如契经说略说
一切五取蕴苦。若道非常故有苦相应但说
蕴。既言取蕴方是苦摄。由此證知圣道非苦。
若谓譬如观集为苦。谛相虽别而见非倒。以
五取蕴通苦集故。如是应知观道为苦。谛相
虽别见亦非倒。以无漏蕴通苦道故。由此不
坏安立谛理。此亦非理。且定不应观集为苦
见非颠倒。以五取蕴因性名集。果性名苦其
性各异。若观因为果必观果为因。差别因缘
不可得故。则是倒见非谛观摄。宁为不坏安
立谛理。是则应无苦集智异。或应苦道智如
苦集智。所缘无别故共立遍知。谓彼既言苦
集同体。观集为苦非颠倒见。二智境同故不
别立遍知。如是应言苦道同体。观道为苦非
颠倒见。二智境同故不别立遍知。既不许然
道宁是苦。又道与苦事各别故。谓契经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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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五根。于去来今能断众苦。又说道能断以
生为本苦。又契经说道应修习苦应永断故
道非苦。若谓经言法如船筏亦应断者。理亦
不然。经不说法治所断故。谓于先时修圣道
法所作已办。更不应修依应舍义说名应断。
非治所断与苦不同。或经中法声目契经等
法。应断言显得旨忘诠。或经所言法尚应断。
显已与果无用因法。可舍名断如顺住分。非
如苦性道亦可断。是故苦道其体各异。又若
经言诸非常即是苦。即言圣道亦有苦相。经
次亦言诸是苦即非我。应执涅槃非非我性。
或应亦许是苦非常。许则定应非涅槃性。若
谓但言诸是苦皆非我。不言非我皆是苦。何
不亦言诸是苦皆非常。不言非常皆是苦。若
谓非常体即是苦。苦即非我但名有异。则空
无愿应无差别。以许非我即苦等故。若谓经
言苦即非我。许一切苦皆非我性。此经既说
非常即苦。应许非常皆是苦性。理实如是
以此经中。所言非常不说道故。为依何法说
非常言。以诸愚夫于五取蕴。执为常等起四
颠倒。为破彼执说非常言。乘此复言非常即
苦。此言意显有漏非常。皆是苦性苦皆非我。
非说一切非常非我。理必应尔。以契经中于
计常境说非常故。或于此中言非常者。非唯
带生灭要命终受生。谓诸愚夫计人天乐。故
经依彼有粗非常。说即是苦如三恶趣。以何
为證知此经中。非常等言唯依有漏。由此经
后复作是说。色受等诸法非我故。非常。岂可
涅槃亦非常性。故知此经唯约圣慧。四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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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缘苦谛说。若谓圣道非常故应苦。宁不许
道无漏故非苦。若谓于乐计为苦见。如何但
言见灭断者。于灭谓苦其过重故。谓见涅槃
以为苦者。极能增长乐生死心。见道不然是
故偏说。如病厌药易可疗治。若厌病愈难为
救疗。或诸圣道依苦而转。故见为苦过非甚
重。由此论中略而不说。有馀说故义不相违。
又契经言。若于喜乐如实知乐。我定说彼于
四谛理。如实现观故知有为非全是苦。由此
于道可观非常。成重无愿必不观苦。无相无
相即缘无学无相三摩地。非择灭为境。以无
漏法无择灭故。但取静相非灭妙离。谓彼先
起无学等持。于择灭中思惟静相。从此后起
殊胜善根相应等持。即缘无学无相三摩地
非择灭为境。思惟静相于无相灭。复观为无
相名无相无相。举喻显示如前应知重无相
等持。静行相后起即复还。与静行相相应。唯
此能观非择灭故。非妙行相境无记故非离
行相。以虽證得彼非择灭。犹缚随故非灭行
相。以非择灭非永解脱一切苦故。又若观灭
滥非常故。所言静者惟显止息。故非择灭得
有静相。以修圣道经久劬劳。于彼息中便生
乐想。故重无相取静非馀。重三等持唯是有
漏。以于圣道生厌舍故。非无漏定厌舍圣道。
二缘圣道取空非常。理可名为厌舍圣道。无
相无相但缘无为作静行相。何名厌道此欣
无学无相等持。不转之因故名厌道。谓彼定
起义作是言。无相等持不生为善。此既欣赞
圣道不生。如何不名厌舍圣道。前无相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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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缘。如何此名无相无相。或应许此定不
缘非择灭。但缘无学无相不生。此亦不然准
前释故。谓缘无相定非择灭。此非择灭亦
离诸相。缘无相无相故得无相无相名。缘无
相境作静行相。是故此定从境立名。唯三洲
人能起此定通依男女。以依女身亦能自在。
延促寿故唯无学位。以有学者但欣圣道未
能厌故。此亦非一切唯不时解脱。以时解脱
爱圣道故。依十一地除上七边。以上七边无
胜德故。若在欲界从未至摄圣道后起。若在
有顶无所有摄圣道后生。馀皆自地圣道后
起就总类说。此从法类苦灭四智无间而生。
若就别说欲界摄者非类后生。上界摄者非
法后起。前二非灭后起。第三非苦后生。馀行
相后起此定故。应得此者皆尽智时由离染
得。后由加行方起现前。唯我世尊不由加行。
顺趣解脱起此现前。于道尚厌岂欣诸有。此
后亦起圣道现前。然厌道故非无间起。欲界
摄者是思所成。馀修所成依定起故。契经复
说四修等持。一为住现法乐修三摩地。二为
得胜知见修三摩地。三为得分别慧修三摩
地。四为诸漏永尽修三摩地。如是四种相别
云何。颂曰。

「 为得现法乐
 修诸善静虑
 为得胜知见
 修净天眼通
 为得分别慧
 修诸加行善
 为得诸漏尽
 修金刚喻定」


论曰。如契经说有修等持。若习若修若多所
作。得现乐住乃至广说。善言通摄净及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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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诸善静虑得住现法乐。而经但说初静虑
者。于中乐想最增盛故。谓超欲界众多过失。
故于此中乐想增盛。如游砂碛热渴疲劳。创
饮浊水亦生胜乐。或圣道乐此具有故。谓具
一切菩提分法。四沙门果九断遍知三界对
治。又诸定首诸定乐因。是故偏说。岂不经说
如是苾刍。住此先受离生喜乐。后生梵众受
乐同此。何故不言住后法乐。详此唯说现法
乐者。为令弃舍乐现欲乐。说现定乐令其欣
乐。或现乐住是后乐依。但说所依能依已显。
如契经说。先住此间入诸等至后方生彼。或
现法乐三乘皆住。后乐不定是故不说。谓或
退堕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虽诸静
虑即现法乐。依近分故说为得。言修近分
力得根本故。或即依现乐说为得言。如言
石子体故无有过。有说此定佛依自说。如说
菩萨居赡部林。起初世间似无漏定。能引一
切有情共乐。由此不说后法乐住。即由此故
亦但说初。菩萨尔时唯得初故。若依诸定修
天眼通。便能获得殊胜知见。此依何义立知
见名。本静虑中有遍照智。此遍照故立以见
名。见体即知故名知见。眼根名见世所极成。
为简异彼以知标见。或即此见决断所缘。故
名为知即亦名见。谓本静虑是乐行道。不多
劬劳而现前故。不劬劳故其体坚牢。由体坚
牢故用决定。用决定故立以知名。见义如前
故名知见。为知为见修此等持。即是为求决
定照义。此亦善逝依自而说。谓为显佛以天
眼通。观诸有情死生险难。方为拔济起静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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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故为知见修天眼通。有馀师言。为欲胜伏
诸随烦恼起胜知见。起此胜知见不离光明
想。此光明想引天眼通。由天眼通得胜知见。
若修三界诸加行善。及无漏善得分别慧。谓
从欲界乃至有顶。诸闻思修所成善法。及馀
一切无漏有为。总说名为加行善法。修此善
法能引慧生。于诸境中差别而转。故言修此
得分别慧。如说善逝住二寻思。能如实知诸
受起等。此显修善得分别慧。说加行言为简
生得。非修习生得得未曾得故。若修金刚
喻定便得诸漏永尽。谓若修习第四静虑。金
刚喻定并随转法。便能获得诸漏永尽。第四
静虑佛依自说。无上菩提依此得故。金刚喻
定顿證漏尽。引尽智生是故偏说。有说一切
有顶断治。第四静虑皆此所摄。此经所说若
习若修。若多所作义差别者。为欲显示习修
得修所治。更远如其次第如是。已辩所依止
定。当辩依定所起功德。诸功德中先辩无量。
颂曰。

「 无量有四种
 对治瞋等故
 慈悲无瞋性
 喜喜舍无贪
 此行相如次
 与乐及拔苦
 欣慰有情等
 缘欲界有情
 喜初二静虑
 馀六或五十
 不能断诸惑
 人起定成三」


论曰。无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舍。言无量
者无量有情为所缘故。此四能引无量福故。
无量爱果此为因故。有说此能违无量戏论
故。贪等诸惑皆名戏论。何缘无量四无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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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四种多行障故。如契经说。若习若修若
多所作慈能断瞋。悲能断害。喜断不欣慰。舍
断欲贪瞋故唯有四。瞋谓心所。欲杀有情欲
恼有情心所名害。耽著境界于诸善品。不乐
住因名不欣慰。于妙欲境起染欣乐。情无厌
足名为欲贪。此中慈悲无瞋为性。若尔此二有
何差别。性虽无别然慈能治。杀有情瞋欢行
相转。悲是对治恼有情瞋戚行相转。是谓差
别。如苦与乐领纳。虽同而损益殊故。体有别
苦乐体别如先已辩。慈悲二种差别亦然。有
作是言。悲是不害近治害故理实如是。但害
似瞋似瞋名说。悲之行相亦似无瞋立无瞋
名实是不害。诸古师说。喜即喜受何缘观行
者尔时喜受生。若缘与乐与慈无异。若缘拔
苦应与悲同。又契经言。欣故生喜喜即喜受
如先已辩。此喜行相与彼欣同。喜故生喜义
有何异。若言下上义有异者。轻安与乐义亦
应然。差别因缘不可得故。又违本论云何名
喜。谓喜喜相应受想行识等。此中意显喜俱
品法。喜增上故总立喜名。非受受俱其理决
定。若喜即喜受何言与受俱。若言对法以理
为量应如无过。诵本论文此亦不然。理为量
论要有经證方可定文。若与经违理必可坏。
不应随意辄改论文。是故此喜定非喜受。以
欣为体或即无贪。谓别有贪是恶心所。于有
情类作是思惟。云何当令诸所有乐。彼不能
得皆属于我。喜能治彼故是无贪。此与喜根
必俱行故。三地可得如悔忧俱。喜亦无贪分
明相者。于他盛事心不贪著。知他获得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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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心热对治说名为喜。故知此喜亦无贪
性。舍无量体唯是无贪。此与第三有差别者。
离爱恚想等缘有情。如创入林等生树觉。平
等行因说名为舍。若舍无量亦能治瞋。宁唯
无贪与慈何异。又许此舍正治欲贪。与不净
观有何差别。且舍与慈有差别者。慈能对治
瞋所引瞋无瞋为体。舍能对治贪所引瞋无
贪为体。岂不如舍无贪为性。亦能对治贪所
引瞋。如是许慈无瞋为性。亦应能治瞋所引
贪。此难不然。行相违故谓舍行相。双违贪瞋
舍亲非亲差别相故。从此爱恚俱不生故。即
由此故舍唯无贪。正能治贪兼治瞋故。慈之
行相违瞋非贪。于诸有情与乐转故。由此慈
舍虽俱违瞋。而慈顺贪舍能违害。是故此二
极有差别。或修舍者治非处瞋。慈治处瞋故
有差别。不净与舍如次能治。淫贪馀贪故有
差别。此四无量非损益他。何缘唯善非无记
性。能近对治贪瞋等故。爱非爱相不能引故。
力能令心自在转故。慈等体相已略分别。此
阿世耶有差别者。观有情类如己谓慈。乐有
情类离苦谓悲。于他兴盛欣慰谓喜。于亲怨
相不思谓舍。又不观他有损有益。等观一切
如友谓慈。于遭苦者哀悯谓悲。由胜解力想
有情类。得益离损欣慰谓喜。于有情相等观
谓舍。此四行相有差别者。云何当令诸有情
类得如是乐。如是思惟入慈等至。云何当令
诸有情类离如是苦。如是思惟入悲等至。诸
有情类得乐离苦岂不快哉。如是思惟入喜
等至。诸有情类平等平等无有亲怨。如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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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入舍等至。如是所愿竟无有成岂不唐捐。
修定功力能伏瞋等宁谓唐捐。应是颠倒何
能伏惑。愿得乐等宁谓颠倒。谓此不言已得
乐等。但由胜解愿诸有情当得乐等。能伏诸
惑故修此四功不唐捐。于定蕴中说四行相
六何令等。具如前说。言如是思惟入某等至
者。此言若就等无间缘。慈等应无无间生理。
别别思惟所引起故。若俱生者入言相违。初
业位中别加行引。至成满位亦有俱生。定蕴
就初说入无过。且慈无量愿得何乐。有说愿
得第三定乐。诸受乐中此最胜故。若自未證
由闻故知。有说愿得涅槃妙乐。于诸乐中此
最胜故。有说愿得阿罗汉乐。此已解脱诸烦
恼故。初修业者未證此乐。未现證故不能运
心。但缘己身随所證乐。及他所證现可知者。
愿诸有情同證此乐。故但缘现如理所生。无
染污乐愿他同受。若于所受已舍苾刍。设未
获得真实对治。亦处空闲受远离乐。力能映
夺天帝等喜。如五乐等伽他中说又住远离
勤修善者。定有善得念念恒流。如大海水遍
满相续。喜轻安乐由此引生。以无吝心缘如
是乐。愿诸含识一切同受。有馀受胜学无学
乐。如何观劣以授于他。不于当来还招劣果。
若谓不欲以此与胜。便违遍缘有情为境。但
由无吝福资所依。实不能令他得乐故。如有
贫者以己所受粗弊资具。召施富人虽诸富
人不求此惠。而彼施者亦无有失。表自敬心
无所吝故。此亦如是故无有失。如于良田殖
一细种。后所得果多而复大。如半核娑诸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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瓠等。故非观劣以授于他。便于当来还招劣
果。皆缘欲界有情为境。能治缘彼瞋等障故。
谓于欲界有怨亲中。三聚有情能生瞋等。于
中有舍怨亲等相。便能伏除瞋等烦恼。是故
此境唯欲有情。必不能缘色无色界。大悲体
是无痴善根。由此力能通缘三界。若四无量
唯缘有情。何故经言。思一方等此由胜解。
总缘器中一切有情故无有失。此四通在欲
色界系。以契经说无量能招梵释轮王殊胜
果故。品类足论依修所成。说七智知色界修
断。及彼遍行随眠随增。有馀师言。此四无量
加行通欲本唯色界。此四无量依地别者。若
喜即喜受唯是修所成。彼应说喜唯初二定。
以于馀地无喜根故。若喜异喜受亦通思所
成。彼应说喜通依七地。与乐舍受亦相应故。
有馀说。喜唯喜受俱。彼则应言喜通三地。或
应如颂唯二非馀。慈悲舍三通依六地。谓四
静虑未至中间。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谓除未
至是容豫德。已离欲者方能起故。有说此四
唯欲及初得无量名。馀地不尔。经说无量名
梵住故。又说修无量生梵世故。又说招梵释
轮王果故。有说随应通依十地。谓欲四本近
分中间。若悲亦依下三静虑。如何得与喜乐
相应。悲缘苦有情戚行相转故。此如无漏厌
作意生。是故通依下三静虑。彼真实作意能
顺生欣。喜乐相应可无有过。此胜解作意不
顺生欣。如何可言与彼相似。疑是戚性不顺
生欣。如何许疑喜乐俱起。胜解作意应与彼
同。然此于欣极相随顺。力能引生真作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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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则不尔极违真故。彼尚相应此宁不许。此
胜解作意理应违欣。有欢戚处中行相别故。
悲既戚行相转应非喜乐相应。勿二行相俱
时转故。若尔应不许与舍受相应。舍受处中
行相转故。既非不许舍受相应。与喜乐俱理
定应许。勿全不与受相应故。虽言此四能治
瞋等。而不能断诸烦恼。得胜解作意相应起
故。真实作意方能断惑。又此唯缘有情境故。
缘法作意方能断惑。又此唯缘现在境故。通
缘三世或缘非世方能断惑。又解脱道此可
得故。要无间道方能断惑。有作是说。有漏根
本静虑摄故。此因有失。不应说三依六地故。
未至中间此应无故。经何故说此断瞋等。亦
不相违。断有二故。或由此力引断道故。谓伏
瞋等引断道生。是故经中说断瞋等。若尔何
故契经中说。由善修慈住不还果。此中圣道
以慈名说。如于馀处说想名等。或依圣者先
得慈心。后数修行得离欲说。或依为得修所
成慈。精进修行得离欲说。有说此四依欲色
身。无色不缘怨亲等故。修此必应先缘彼故。
如实义者。唯依欲身于欲界中唯人能起。若
喜非喜受成一必具四。若喜即喜受成一定
成三。生第三定等唯不成喜故。依何义故契
经中说。修四无量慈极至遍净。悲极至空无
边处。喜极至识无边处。舍极至无所有处。云
何色界法能招无色果。又四静虑无不有慈。
何缘修慈唯极遍净。有馀于此倦于思寻。仰
推慈尊当解此义。传闻具寿迦多衍尼子。曾
以此义问设摩达多。彼尊寻思便入寂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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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旦欲为解释。时衍尼子复入寂定。时未
会遇各般涅槃。由此迄今无能释者。毗婆沙
者作是释言。应知此经依相似说。谓乐受法
与慈相似。慈作与乐行相转故乐至遍净。上
地皆无故说修慈极于遍净。求离苦法与悲
相似。悲作拔苦行相转故。色身能作粗苦
生因。有身便有断首等故。空处近分厌离色
身。故说修悲极于空处。轻安乐法与喜相似。
喜作安乐行相转故。识无边处轻安乐增。缘
自无边识为门故。无边识相极增安乐。故说
修喜极于识处。能弃舍法与舍相似。舍作弃
舍行相转故。无所有处由近分中。弃舍无边
行相成满。是故说修舍极无所有处。有言此
经依相顺说。谓从慈定起欣等流顺第三定。
从第三定起欲等流。亦顺慈定如是乃至。舍
无所有起欲等流展转相顺。此不显理但有
虚言。或应于中更求深趣。有言此经就意乐
说。谓乐慈者乐第三定。乃至乐舍者乐无所
有处。此亦无理由何證知。是故应如前释
为善。初欲引起四无量时。先于有情分为三
品。所谓亲友处中怨雠。三各分三谓上中下。
上亲友者。谓生法身赖彼重恩舍便难住。中
亲友者。谓财法交极相亲爱。下亲友者。谓唯
财交亦相亲爱。上处中者。谓于自昔曾不见
闻。中处中者。谓虽见闻而不交往。下处中
者。谓虽交往而离恩怨。上怨雠者。谓夺名
誉命及亲友。中怨雠者。谓夺己身命缘资具。
下怨雠者。谓夺亲友命缘资具。于诸有情。分
品别已。初修慈者。先于上亲发起清净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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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解。若由无始数习所成。恶阿世耶令心刚
强。少遭逼恼便怀深恨。缘此还息与乐胜解。
复应策励思其重恩。于彼复生与乐意乐。数
习力故恨意永亡。与乐胜解相续无替此既
成已。于中下亲亦渐次修如是胜解。于亲
三品既得等心。次总于处中下中上怨所。渐
次修习与乐意乐。乃至最后于上怨亲。得平
等心都无升降。齐此名曰修慈成满。修悲及
喜例此应说。谓观三苦遍逼有情。不应于中
复加以苦。但应如已勤加济拔。渐次修习欲
济拔心。乃至怨亲等无升降。齐此名曰修悲
成满想。诸有情得乐离苦。深生欣慰如己
无差。齐此名曰修喜成满。初修舍者。先舍处
中非先舍怨亲恚爱难舍故。又处中品顺舍
力增于中如前。先舍上品次舍中下及与怨
亲。从下至中从中至上。先舍怨者以亲难舍
故。如契经说。贪难断非瞋如是渐次修习。于
舍至上亲友等上处中。普于有情舍差别相。
齐此名曰修舍成满。若于有情乐求功德。彼
于慈等能速修成。非于有情乐求过者。以断
善者有德可录。麟喻独觉有失可取。先福罪
果现可见故。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第卷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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