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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第六十五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辩贤圣品第六之九
依不还位。诸契经中。以种种门建立差别。今
次应辩彼差别相。颂曰。
「 此中生有行
无行般涅槃
上流若杂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没
馀能往有顶
行无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论曰。此不还者总说有七。且行色界差别有
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槃。
四无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于中间般涅槃
故。说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应知。此于生已。
此由有行。此由无行般涅槃故名生般等。此
上流故名为上流。言中般者。谓有一类补特
伽罗。已于生结得非择灭。起结不尔。彼于欲
界遇逼恼缘之所逼恼。便能自勉修断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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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胜加行。加行未满遇舍命缘。遂致命终由
起结力。受色中有厌多苦故。乘前起道进断
馀结。成阿罗汉得般涅槃。言生般者。谓有
一类补特伽罗。由先具造顺起生业及增长
故。欲界没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进道故。
生已不久成阿罗汉。尽其寿量方般涅槃。约
有馀依说为生般。非才生已便般无馀。彼舍
寿中无自在故。言有行般无行般者。谓有一
类补特伽罗。生已多时方成无学。于中有一
勇猛精进。有一禀性慢缓懈怠。如次名为有
行无行。谓若一类。先欲界中依不息加行。三
摩地力。断五下分结。成不还果。后生色界。经
于多时还能进修前种类道成阿罗汉。名有
行般。无行般者。与此相违。或色界生经多时
已。依止苦行解脱馀结。名有行般。以彼修习
依功用道般涅槃故。与此相违名无行般。岂
不中般生般现般。所依止行亦有此故。应立
有行无行般名。无如是失。此义虽等而彼各
有差别位故。谓中般等。虽亦定依苦行乐行
解脱馀结。而彼各有分位不同。对此名为不
共差别。此无如是分位别故。约道不同显其
差别。如何以此例彼令同。故于此中所辩无
失。由此有说二差别者。由缘有为无为圣道。
如其次第得涅槃故。应知亦无馀同此失。经
主所难有大过失。为已善通此义虽等。而彼
各有差别位故。然有经说无行在先。亦有经
中先说有行。时既无异随说无违。有行可尊
故我先说。言上流者。谓有一类补特伽罗。上
流行增非初生处即證圆寂。谓欲界没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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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生。未即于中能證圆寂。要转生上方般涅
槃。即此上流差别有二。由因及果有差别故。
因差别者。此于静虑由有杂修无杂修故。果
差别者。色究竟天及有顶天为极处故。谓若
于静虑有杂修者。能往色究竟方般涅槃。杂
修能感净居果故。即此复有三种差别。全超
半超遍没异故。言全超者。谓色界中。从一处
没往色究竟。由彼先在欲界身中。已具杂修
四种静虑。遇缘退失上三静虑。以初静虑
爱味为缘。命终上生梵众天处。由于先世串
习势力。复能杂修第四静虑。从彼处没生色
究竟。以于色界十六处所。最初处没最后处
生。顿越中间。是全超义。言半超者。谓色界中
从初天等。渐次而没下至中间。能越一处方
能往趣色究竟天。超而非全是半超义。言遍
没者。谓于色界爱味多故一切处生。由彼遍
于四静虑地十六处所。一一皆有下等爱味。
为感生缘。从梵众天一一处所。一生没已至
色究竟。方般涅槃。故名遍没。由此义准初
静虑中。大梵所居非是别处。即是第二梵
辅天摄。若异此者大梵所居。僻见处故。一
导师故。必无圣者于中受生。遍没半超应无
差别。应知此谓二上流中。由有杂修静虑因
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馀于静虑无杂修者。
能往有顶方般涅槃。谓彼先无杂修静虑。由
于诸定爱味为缘。此没遍生色界诸处。唯不
能往五净居天。色界命终于三无色。次第生
已后生有顶方般涅槃。二上流中前是观行
后是止行。乐慧乐定有差别故。二上流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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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地中得般涅槃。亦不违理。而言此往色究
竟天及有顶天。依极处说。无不还者。于已生
处受第二生。由彼于生容求胜进非等劣故。
唯欲界没往色界生。有中有中般涅槃者。非
色界没生色界者。以色界中无灾害故。若本
有位有馀障缘。不得涅槃。中有亦尔。中有薄
劣非本有故。又彼若有应属上流。中般上流
应无差别。谓定无有差别因缘。可作是言。唯
欲界没。受色中有便般涅槃。得中般名非色
界没。何缘有学未离欲贪。无中有中般涅槃
者。欲界中有依身微劣。于多事业无堪能故。
住本有位。于欲界法尚难越度。况中有中。能
越欲界至得应果。多事业者。谓越三界及永
断除二种烦恼。并得二三沙门果證。住中有
位无如是能。又此有前未曾数习。九品差别
烦恼治故。又不还等果非中有身得。断增上
惑所證得故。离三界染极为难故。无欲中有
能般涅槃。色界中有与此皆异。故有于中得
涅槃者。又此地中有得般涅槃。唯起此地中
所有圣道。初静虑地中有位中般涅槃者。唯
起自地根本静虑圣道现前。非未至中间难
令现前故。在中有位依身微劣。要易起者方
能现前。此五名为行色界者。行无色者差别
有四。谓在欲界离色界贪。从此命终生于无
色。此中差别唯有四种。谓生般等有差别故。
此并前五成六不还。复有不行色无色界。即
住于此能般涅槃。名现般涅槃。并前六为七。
或应总立九种不还。谓现涅槃分为二种。一
于先位善辩圣旨。二临终时方能善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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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内亦分二种。一行色界。二行无色。并前
四为八。足转生成九。言转生者。谓于前生已
得预流或一来果。于今生内方得不还。前现
般言唯目现世初得入圣至涅槃者。或不还
者由根差别。随其所应分成九种。或行色界
五不还中。复有异门分成九种。颂曰。
「 行色界有九
谓三各分三
业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别」
论曰。即行色界五种不还。总立为三各分三
种。故成九种何等为三。中生上流有差别故。
云何三种各分为三。中般涅槃分为三者。初
起至远近当生处。得般涅槃有差别故。生般
涅槃分为三者。才生有行无行异故。此皆生
已得般涅槃。是故并应名为生般。于上流中
分为三者。全超半超遍没异故。然诸三种一
切皆由速非速经久得般涅槃。故分为九种。
不相杂乱。如是三种九种不还。由业惑根有
差别故。有速非速经久差别。且总成三由先
所集。顺起生后业有异故。如其次第下中上
品。烦恼现行有差别故。及上中下根有异故。
此三一一如其所应。亦业惑根有差别故。各
有三别。故成九种。谓初二三由惑根别。各
成三种非由业异。后三亦由顺后受业有差
别故。分成三种。故说如是行色不还。业惑根
殊成三九别。若尔何故诸契经中佛唯说有
七善士趣。颂曰。
「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无别
善恶行不行
有往无还故」
论曰。中生各三上流为一。经依此立七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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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何故前二各分为三。第三上流唯立为一。
以上行故名为上流。由此义同但立为一。前
之二种虽亦义同。然为其中别相难了。欲令
易了故各分三。上流有三相别易了。无烦于
彼更别建立。又前二别唯有尔所。易显示故
各分为三。第三上流别义多种。卒难显示故
总立一。谓初中般唯在将生。根惑品殊故分
三种。第二生般唯在已生。亦根惑殊故分三
种。上流通有将生已生。将生上流复有二种。
谓于静虑杂不杂修。已生上流分二亦尔。复
于如是二上流中。若无杂修容生二界。若有
杂修唯生一界。生一界者复分为三。全超半
超遍没异故。于半超内差别有多。由此上流
别相烦广。若一一辩难可周悉。故依等义总
立上流。中生位中差别义少。易显了故分之
为六。虽彼一一亦有同义。而等第三。于上流
中虽有异义。而等前二。为相影显故唯立
七。唯此已断欲贪瞋等非善士法。及与无学
大善士果极相近故。经唯说此名善士趣。非
谓预流及一来者。都不可说名善士趣。佛亦
说彼名善士故。如契经言。云何善士谓若成
就有学正见。乃至成就有学正定。往上名趣。
谓趣上果及趣上。生故唯说七。或唯此七皆
能行善不行不善。馀则不然。又唯此七往上
界生不复还来。馀则不尔。故但依此立善士
趣诸在圣位曾经生者。亦有此等差别相耶。
不尔。云何。颂曰。
「 经欲界生圣
不往馀界生
此及往上生
无练根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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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若在圣位经欲界生。必不往生色无色
界。由彼證得不还果已。定于现身般涅槃故。
若于色界经生圣者。容有上生无色界义。然
天帝释作如是言。曾闻有天名色究竟。我后
退落当生彼者。由彼不了对法相故。言我后
者三十三天。自在异熟最后边际。言退落者。
谓于后时。若不获得阿罗汉果。当生彼者。
谓愿当生色究竟天勿生欲界。以天帝释缘
五死相极生忧苦。来归世尊死相才除。便作
是说为令喜故。又观遮彼无多益故。佛不遮
止。即此已经欲界生者。及已从此往上界生。
诸圣必无练根并退。何缘不许经欲界生及
上生圣者有练根并退。以曾经生于自相续。
蕴积圣道极坚牢故。及得殊胜所依身故。由
此彼无练根退理。前说上流杂修静虑为因
能往色究竟天。先应杂修何等静虑。由何等
位知杂修成。复为何缘杂修静虑。颂曰。
「 先杂修第四
成由一念杂
为受生现乐
及遮烦恼退」
论曰。诸欲杂修四静虑者。必先杂修第四静
虑。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诸乐行中彼最胜故。
谓彼静虑最有堪能。现在前时。令所依止自
体势力增长广大故。若依彼杂修静虑。后虽
退失生馀天中。由于先时杂修彼力。复能依
彼杂修静虑。即由此理第四静虑。诸乐行中
最为殊胜。彼轻安乐极上妙故。谁于静虑能
杂熏修。唯诸圣者通学无学。学位唯通信
解见至。于无学位通时非时。必先三洲杂修
静虑。退生色界亦能杂修。岂不杂修诸静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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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必先已离三静虑贪。如何可言杂修静虑。
通于见至而成上流。谓要人间杂修定已。后
退三定生梵众天。于彼复须离三定染。方能
重起杂修静虑。从彼没已乃生净居。方名上
流。如先已说。非诸见至可有斯理。彼于离染
必不退故。无如是失。彼从先来住见至根非
所许故。谓彼先住信解种性。杂修静虑然后
退失。彼惧于后复有退时。便修练根成见至
性。从欲界没生色界中。乘前复能杂修静
虑。故六种性皆有上流。于杂修时作何方
便。彼必先入第四静虑。多念无漏相续现前。
从此引生多念有漏。后复多念无漏现前。如
是旋还后后渐减。乃至最后二念无漏。次
引二念有漏现前。无间复生二念无漏。名杂
修定加行成满。从此以后不由功力。任运唯
从一念无漏。引起一念有漏现前。无间复生
一念无漏。如是有漏中间刹那前后刹那无
漏杂故。名杂修定根本圆成。如是杂修第四
定已。乘此势力随其所应。亦能杂修下三静
虑。杂修静虑五蕴为体。然于此中诸世俗智。
是四法四类八智所杂修。有馀师言。诸世俗
智唯为苦集。类智杂修彼二能缘此为境故。
若尔无容多无漏智现前杂故。则不应言此
由彼杂。故得自在杂修静虑应不圆成。此不
从馀灭道法类。苦集法智无间而生。及无间
生彼诸智故。杂修静虑略有三缘。一为受生。
二为现乐。三为遮止起烦恼退。谓不还中若
诸见至。杂修静虑为前二缘。一为受生。二为
现乐。为受生者希求胜生。谓厌共生欣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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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为现乐者欣乐胜定。谓世俗定最能资身。
由此能令现法乐住。前后无漏为其助伴。若
诸信解为前二缘。亦为遮防起烦恼退。谓钝
根者起二无漏。方便防护清净等持。令味相
应等持转远。不令净为染等无间缘。故阿罗
汉中不时解脱。但为现乐杂修静虑。时解脱
者为求现乐。亦为遮防起烦恼退。若杂修静
虑为生五净居。何缘净居处唯有五。颂曰。
「 由杂修五品
生有五净居」
论曰。由杂熏修第四静虑。有五品故净居唯
五。何谓五品。谓下中上胜上极上。品差别故。
此中初品。三心现前便得成满。谓初无漏。次
起有漏后起无漏。第二中品。六心现前方得
成满。谓二有漏为四无漏之所杂修。如是所
馀随其次第。有九十二十五念心。如应现前
方得成满。如是五品杂修为因。如次能招五
净居果。如是十五有漏无漏心。皆是先来未
曾得今得。有馀师说。初五无漏是从先来未
得今得。馀十皆是曾所得心。前五现前时已
未来修故。有不起定杂修成满。有要数起方
得圆成。有馀师言。由信等五次第增上感五
净居。谓或有时信根增上杂修静虑。或有乃
至慧根增上杂修静虑。随此差别感五净居。
诸感净居为是业力。为杂修力。若是业力杂
修静虑则为唐捐。若杂修力与品类足所说
相违。如彼论说。杂修静虑及由业故生净居
天。诸所有处等名非异生法。有说。业力感
净居天。然不唐捐。杂修静虑以修行彼思现
前故。有馀师言。是杂修力。而不违害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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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文。彼论先说杂修定者。为显先时入彼定
故。次后复说及由业故生净居者。为显后时
即由彼力生净居故。此中决定俱由二力。以
随阙一不生彼故。然唯有漏感彼异熟。非无
漏力弃背有故。经说不还有名身證。依何胜
德立身證名。颂曰。
「 得灭定不还
转名为身證」
论曰。有灭定得名得灭定。即不还者。若于身
中。有灭定得转名身證。谓不还者。由身證得
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说彼但名身證。以
无心故。依身生故。以身俱生得势力故。彼已
灭位犹名得彼。此中经主作如是言。理实应
言彼从灭定起得先未得。有识身寂静便作
是思。此灭尽定最为寂静极似涅槃。如是證
得身之静寂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现前證得
身寂静故。今谓彼从灭定起位。虽得先未得
有识身寂静。而非唯彼位方得身證名。先后
二时俱得名故。由此设无缘灭定智。得势力
故立身證名。是故前说于理为胜。举后边故
唯作是言。得灭定不还转名为身證。理实身
證于八解脱。无不具足。由身證住。以灭尽
定用馀解脱为门。而入故得。灭定决定亦应
得馀解脱。如契经说。入灭定时先灭言行。乃
至广说。何缘佛说有学福田。身證不还不预
其数。谓世尊告给孤独言。长者当知。福田有
二。一者有学。二者无学。有学十八。无学唯
九。何等名为十八有学。谓预流向预流果。一
来向一来果。不还向不还果。阿罗汉向。随
信行随法行。信解见至。家家一间。中生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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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上流。是名十八。何等名为九种无学。谓
退法。思法。护法。安住。堪达。不动法。不退法。
慧解脱。俱解脱。是名为九。理亦应说。而不
说者。以佛观见有学无学由断及根有殊胜
故。能生胜果名为福田。然诸不还所得灭定。
是有漏故不可说言。自性解脱故名清净。彼
所依身犹有烦恼。未永断故不可说言。相续
解脱故名清净。故不约成彼立有学福田。无
学位中有漏功德。虽非自性解脱所收。相续
解脱故名清净。由此亦能生殊胜果。是故约
定及根差别。说九应果皆名福田。或立有学
依因无故。不置身證有学数中。何谓建立有
学依因。谓诸无漏三学及果。灭定非学亦非
学果故。不约成彼说有学差别。然今于此不
还位中。约无异门密说身證。若异此者不应
唯说。得灭定不还转名为身證。此义于后当
更分别。若说身證兼约异门。即上所言非善
答问。三无色解脱亦通无漏故。已辩不还
粗相差别。若细分析数成多千。此中且依行
色界五。约诸地等五门分别。谓五约地数成
二十四。定地中各五种故五。约种性数成三
十六。种性中各五种故五。约生处数成八十。
十六处中各五种故。五约种性根数成九十。
谓退法种性下中上根。有差别故数成十五。
乃至不动种性亦然。五约地种性数成百
二十。谓四地中各三十故。五约地种性根数
成三百六十。谓四地中各九十故。五约生处
种性数成四百八十。谓十六处各三十故。五
约生处种性。及根数成一千四百四十。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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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各九十故。五约离染处种性根积数总
成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不还差别。谓以离染
九品不同。乘前一千四百四十。已辩第三向
果差别。次应建立第四向果。颂曰。
「 上界修惑中
断初定一品
至有顶八品
皆阿罗汉向
第九无间道
名金刚喻定
尽得俱尽智
成无学应果」
论曰。即不还者。进断色界及无色界修所断
惑。从断初定一品为初。至断有顶八品为后。
应知转名阿罗汉向。即此所说阿罗汉向中。
断有顶惑第九无间道。亦说名为金刚喻定。
此定坚锐喻若金刚。无一随眠不能破故。先
已破故不破一切。实有能破一切功能。此既
能摧最细品惑。故知一切无间道中。唯此刹
那名极上品。故能永断一切随眠。虽见道中
亦有能断有顶烦恼无漏对治。然彼九品惑
可为一品断。知彼烦恼势力微劣。见道既
为劣惑对治。知非能破一切随眠。若有破能
何碍不破。故彼不得金刚喻名。又诸随眠中
无事者易断。见道治彼知非极上。由此不立
金刚喻名。此中所明金刚喻定。能治一切有
事惑中最后微微极难断品。故知能破一切
随眠。由此力能一刹那顷。證一切惑断无漏
离系得。如是所说金刚喻定。唯与六智随一
相应。谓四类智灭道法智。缘四圣谛十六行
相。通依九地义准已成。故此差别说有多种。
且未至摄有五十二。谓苦集类智观有顶苦
集。作非常等因等行相。与彼相应差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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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灭道法智观欲灭道。作灭静等道等行相。
与彼相应差别亦八。灭类智于八地灭。一一
别观作四行相。与彼相应成三十二。道类
智于八地道。一切总观作四行相。与彼相应
差别成四。以治八地类智品道。同类相因必
总缘故。灭唯别缘道则不尔。于随眠品已具
成立。如未至摄有五十二。中四静虑应知亦
然。空无边处有二十八。谓除灭道法智品八。
及除观下四地灭谛各四行相相应十六。以
依无色必无法智。及缘下灭类智品故。缘下
地道于理无遮。道必总缘前已释故。馀如前
故有二十八。识无边处有二十四。无所有处
唯有二十。谓彼于前复除观下。灭圣谛境四
八行相。随其次第准前应释。诸有欲令三无
色地。有缘下地灭类智者。彼作是说。空无
边处加前十六。识无边处加前二十。无所有
处加二十四。如是总说依无色地。金刚喻定
七十二种。或复说有百三十二。有馀师说。道
类智品于八地道。亦各别观故前六地各有
八十。空无边处唯有四十。识无边处有三十
二无所有处有二十四。复有欲令灭类智品。
于八地灭有别总观。故前六地中各百六十
四。空无边处唯五十二。识无边处有三十六。
无所有处有二十四。彼俱非理。道必总缘灭
唯别缘前已辩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说。金刚
喻定总有十三。谓断有顶见修断惑。无间道
摄十三刹那。此亦不然。以四类忍前八无间
道非极上品故。此定既能断有顶地第九品
惑。能引此惑尽。得俱行尽智。令起金刚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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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断惑中最后无间道所生尽智。是断惑中
最后解脱道。故说此定所引尽智。与第九品
尽得俱起。或此尽言显一切尽。谓第九品及
所馀惑。皆得择灭故名为尽。金刚喻定能引
诸惑。尽得俱行尽智令起。此与一切烦恼尽
得。最初俱生故名尽智。有馀师说。惑尽身中
此最初生故名尽智。如是尽智至已生时。便
成无学阿罗汉果。已得无学应果法故。为得
别果。所应修学。此无有故得无学名。岂不无
学亦希别果。以无学者亦转根故。此难不然。
如先有学求得别果此不然故。谓如预流非
一来等。于后获得一来等时。舍预流等名得名
一来等。皆舍别果得别果名。此则不然。退非
思等于后获得思法等时。虽舍退等名得名
思法等。非舍别果得别果名。前后皆名阿罗
汉故。唯舍前果得别果时。舍前果名得名别
果。更无别果是所应学。故名无学前释无过。
即是行向住前果者。求别名果此无有义。既
说尽智至已生时。便成无学阿罗汉果。义准
尽智未已生时。前七圣者皆名有学。为得别
果勤修学故。住本性位何名有学。学意未满
故。学得常随故。何故无学名阿罗汉。诸自利
行修学已成。唯应作他利益事故。如契经说。
不自调伏能调伏他。无有是处。或有三种补
特伽罗。谓诸异生有学无学。异生虽学戒定
慧三。而犹未能如实见谛。容有舍正作邪学
理。故不于彼立有学名。诸有已能如实见谛。
正学无退得有学名。由此世尊为显定义。于
有学者重说学言。如契经中佛告憺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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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学所应学。我唯说此名有学者。诸已善
学戒定慧三。不复学者立名无学。此是一切
有学异生。所应供养故名应果。依如是义故
有颂曰。
「 于戒定慧三
若已善修学
毕竟离忧垢
堪为世福田」
学法云何。谓有学者无漏有为法。无学法云
何谓无学者无漏有为法。诸无为法虽是无
漏。而不名为学无学法。以有得者异生等身
亦成就故。若无得者都不系属学无学故。如
是有学及无学者。总成八圣补特伽罗。行向
住果各有四故。名虽有八事唯有五。谓住四
果及初果向。以后三果向不离前果故。此依
渐次得果者说。若倍离欲全离欲者。住见道
中名为一来。不还果向非前果摄。何故尽智
唯是无学。诸有学者亦自了知。我已永尽地
狱等故。此前已说。前说者何。谓尽得俱方名
尽智。预流等位犹有馀惑。既无尽得亦无尽
智。由此契经作如是说。诸有学者成就八支。
若成十支名阿罗汉。若尔何故尊者舍利子
告大长者给孤独言。汝已具成就正智正解
脱。无相违失。依彼成就能往诸恶趣邪。智邪
解脱。真对治道密意说故。若尔何不说有学
成十支。有馀无智故心未善脱故。若尔何缘
经作是说。诸有成就佛證净者。一切皆名已
得正见。乃至已得正解脱者。见圆满者亦如
是说。亦无违失。所以者何。我不说言诸有学
者无有正智及正解脱。但作是说。彼不立支。
不立支因如前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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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六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