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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第五十九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辩贤圣品第六之三
今应思择。于圣谛中求真见者初修何行。求
见圣谛初业地中。所习行仪极为繁广。欲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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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者当于众圣。所集观行诸论中求。以要言
之初修行者。应于解脱具深意乐观涅槃德
背生死过。先应方便亲近善友。善友能为众
行本故。具闻等力得善友名。譬如良医于疗
疾位。先审观察诸有病者。何等本性如何变
异。何所规度有何势力。何处何时习何成性。
何志何失何法所随。何食何业住何分位。彼
从先来串服何药。次观诸药味势熟德。随
应授与令热令腻。或令进汤引诸病出。凡所
授药功不唐捐。具悲智尊亦复如是。先观烦
恼重病所逼。初欲习业诸弟子众。何等本性
为贪行耶。广说乃至为杂行耶。如何变异谁
令变耶。为经久住为暂尔耶。令违本性有何
德耶。何所规度为求世荣为求出世坚固功
德。有何势力彼所依身。为极坚固堪耐劳苦。
独处闲居专精受行。杜多功德为极愞软。为
居何处有居此处。此德失生处亦顺生诸得
失。故理须观察为在何时。有在此时欣乐于
此时。亦顺生欣乐心故理须观察或根熟位说
名为时。习何成性彼于先来。串习何德今成
此性。有何志性为性怯劣为性强勇。堪处闲
居为性劬劳。为极勇猛堪能担荷大劬劳担。
有何过失为增上慢。为被他言之所牵引。为
多寻伺为性愚矇。为多谄曲为性躁扰。为
贪敬奉为爱利养。为多邪解为多疑惑。何法
所随为何烦恼。坚所随逐何可动耶。彼宜何
食顺益彼身。身依食住故应观察。彼有何业
是先所为令顺先修故应观察住何分位。功
德过失随年位殊。故应观察彼宜授与。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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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药为应舍置。为应诃摈为应赞励为应诲
示。次应观察诸对治门。随其所应授与令学。
各令获益功不唐捐。由此世尊契经中说。亲
近善友名全梵行。行者既为能说正法。善友
摄持应修何行。颂曰。
「 将趣见谛道
应住戒勤修
闻思修所成
谓名俱义境」
论曰。诸有发心将趣见谛。应先安住清净尸
罗。然后勤修闻所成等。故世尊说依住尸罗。
于二法中能勤修习。谓先安住清净戒已。复
数亲近诸瑜伽师。随瑜伽师教授诫勖。精勤
摄受顺见谛闻。闻已勤求所闻法义。令师教
诫所生慧增。渐胜渐明乃至纯熟。非唯于此
生喜足心。复于法义自专思择。如是如是决
定慧生。自思为因决慧生已。能勤修习诸烦
恼等。自相共相二对治修。今于此中略摄义
者。谓修行者住戒勤修。依闻所成慧起思所
成慧。依思所成慧起修所成慧。此三慧相差
别云何。谓如次缘名俱义境。理实三慧于成
满时。一切皆唯缘义为境。尔时难辩三慧相
别。故今且约加行位。辩说闻思修缘名俱义。
非唯缘名境有决定慧生故。闻所成慧不但
缘名境。然随师说名句文身故。于义差别
有决定慧生。此慧名为闻所成慧。约入方便
说但缘名。闻慧成已为知别义。复加精勤自
审思择。欲令思择无谬失故。复念师教名句
文身。由此后时于义差别。生决定慧名思所
成。此加行时由思义力。引念名故说缘俱境。
思慧成已等引现前。不待名言證义差别。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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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慧名修所成。诸瑜伽师此中立喻。如彩
画者习彩画时。最初从师敬受画本。审谛瞻
相临本仿学。数毁数习乃至刮真。然后背
本数思数习。为令所习无谬失故。复将比校
所仿画本。令己所造等本或增。不尔所习无
增进理。由此后时所作转胜。无劳观本随欲
皆成。习三慧法应知亦尔。毗婆沙师复别立
喻。如有一类浮深驶水。曾未学者不能离岸。
及浮所依曾学未成。能暂舍离去之不远。恐
乏沈溺复还趣岸。或执所依曾善学者。能无
劳倦不顾岸依。虽经极深险难洄澓。能免沦
没自在浮渡。如是应知三慧相别。经主谓此
思慧不成。谓此既通缘名缘义。如次应是闻
修所成。今详三相无过别者。谓修行者依闻
至教。所生胜慧名闻所成。依思正理所生胜
慧名思所成。依修等持所生胜慧名修所成。
彼由未达毗婆沙意故作是言。然毗婆沙辩
三相别意不如是。谓若有慧于加行时。由缘
名力引生义解。此所引慧名闻所成。若加行
时由思义力引念名解。由此于后生决定慧
名思所成。若不待名唯观于义。起内證慧名
修所成。如彼所宗辩此三慧。虽皆决定相无
差别。而依至教正理等持。为因不同三相有
别。如是我宗辩此三慧成时缘义。相虽无别
而依缘名缘俱缘义。加行别故三相有别。且
思所成是思正理。所生决慧为此加行。势力
坚强无有谬失。重念师教名句文身。是思所
成加行助伴。约加行说通缘名义。非成满位
亦可通缘。是故于三决慧生位。虽俱缘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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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别。而加行中有差别故。毗婆沙者约之
显别。既尔思慧非为不成。闲居者言闻所成
慧现在前位。轻安光明未遍所依。亦不坚住
思慧行位。轻安光明未遍所依。少得坚住修
慧行位。定力所引殊胜大种。遍身中故便有
殊胜。轻安光明遍满身中。相续坚住由此行
者。所依极轻容貌光鲜。特异常位三慧之相
差别如是。馀不定位亦有光明。然非皆是闻
思慧摄。此中二慧名所成者。是因闻思力所
生义。第三修慧名所成者。是即以修为自性
义。如言命器食宝所成。诸有欲于修精勤学
者。如何净身器令修速成。颂曰。
「 俱身心远离
无不足大欲
谓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无
治相违界三
无漏无贪性
四圣种亦尔
前三唯喜足
三生具后业
为治四爱生
我所我事欲
暂息永除故」
论曰。身器清净略由三因。何等谓三因。一
身心远离。二喜足少欲。三住四圣种。谓若欲
令修速成者。要先精勤精净身器。欲令身器
得清净者。要先修习身心远离。身远离者。谓
远恶朋心远离者。谓离恶寻由身心离恶朋
寻故。身器清净心易得定。此二由何易可成
者。由于衣等喜足少欲。言喜足者无不喜足。
少欲者无大欲。诸有多求资生具者。昼狎恶
朋侣。夜起恶寻思。由此无容令心得定。所无
二种差别云何。谓于已得妙多衣等。恨不得
此倍妙倍多。即于此中显等倍胜。更欣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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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喜足。若于未得妙多衣等。求得故名
大欲。诸所有物足能治苦。若更多求便越善
品是此中义。如契经言。随有所得身安乐
者。令心易定及能说法。故有希求治苦物
者。是为助道非为过失。故经主言。应作
是说于所已得。不妙不多怅望不欢名不喜
足。于所未得衣服等事。求妙求多名为大欲
不应正理。所以者何。若已得物未能治苦怅
望不欢。若都未得能治苦物。希求得者此不
障定有何过失。又弹对法所辩相言。岂不更
求亦缘未得。此二差别便应不成。理亦不然
非对法者。言于已得妙多衣等。更别欣求馀
所未得。妙多衣等名不喜足。如何说二差别
不成。若尔所言有何意趣。谓于已得足能治
苦妙多衣等。即于此中显等倍胜。更生欣欲
恨先不得。此衣服等倍妙倍多名不喜足。于
已获得足能治苦。更倍希求方能障定。非于
已得未能治苦。更倍希求便能障定。故对法
者所说无失。或不喜足虽更希求与大欲殊
故无有失。谓先已得诸资生具无所乏少。而
更希求如是希求。从于已得心不喜足。所引
生故果受因名名不喜足。于先未得诸资生
具。心无所顾过量希求。如是希求名为大欲。
二种差别其相如是。喜足少欲能治此故。与
此相违应知相别。谓治不喜足不喜足相。违
是喜足相能治大欲。大欲相违是少欲相是
于已得能治苦物。不更希求名为喜足。于所
未得能治苦物。不过量求名少欲义。喜足少
欲界系通三。亦有越三无漏摄者。谓欲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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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相应。喜足少欲是欲界系二界无漏例
此应说。所治二种唯欲界系。以何證知色无
色界亦有能治喜足少欲。以现见有生在欲
界。从色无色等引起时。所治二种现行远故。
能治二种现行增故。已说喜足少欲别相二
种通相。所谓无贪以二俱能对治贪故。所治
通相所谓欲贪。圣种应知如能治说。谓亦通
三界无漏是无贪。如无色中虽无怨境。而亦
得有无瞋善根。故无色中虽无衣等。而亦得
有无贪善根。如彼不贪身亦不贪资具故。无
色界具四圣种受欲圣者。于圣种中有阿世
耶。而无加行众圣种故名为圣种。圣众皆从
此四生故。展转承嗣次第不绝。前为后种世
所极成。众圣法身皆从于衣生。喜足等力所
引起。是圣族姓得圣种名。四中前三体唯喜
足。谓于衣服饮食卧具。随所得中皆生喜足。
此三喜足即三圣种。无贪善根有多品类。于
中若治不喜足贪。此乃名为前三圣种。第四
圣种谓乐断修断。谓离系修。谓圣道乐。谓
于彼情深欣慕。以乐断及修名乐断。修即是
欣慕灭及道义。或乐断之修名乐断。修即是
欣慕灭之道义为證惑灭乐修道故。由此能
治有无有贪故此亦以无贪为性。岂不第四
亦能治瞋等。则应亦以无瞋等为性非无此
义。然以前三为资粮故。前三唯是无贪性故。
此亦自能对治贪故从显偏说。何缘唯立喜
足为圣种非少欲耶。以少欲者容于衣等物
有希求故。谓有意乐性下劣者。于未得境不
敢多求。设已得多容求不歇。见喜足者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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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尚不更求。况复多得。故唯喜足建立
圣种。或为遮止苦行者欲。不说少欲以为圣
种。非彼外道心有胜欲。恒有劣欲熏相续故
或随所得生欢喜心。不更欣求名为喜足。断
乐欲乐此为最胜。欲界有情多乐欲乐。此乐
欲乐违出家心。于离惑中令心闇钝。能障梵
行静虑现前。为过最深喜足能治。故唯喜足
建立圣种。非于未得多衣等中。起希求时心
生欢喜。何况于少是故少欲。于能对治乐欲
乐中。非最胜故不立圣种。缘衣服等所生喜
足。如何可说是无漏耶。谁言如是喜足是无
漏。若尔圣种宁皆通无漏。由彼增上所生圣
道。彼所引故从彼为名。故言圣种皆通无漏。
不作是言缘衣服等。所有喜足皆通无漏。少
欲无漏准此应释。谓彼增上所生圣道。彼所
引故从彼为名。非圣道生缘衣等境。世尊何
故说四圣种。以诸弟子舍俗生具。及俗事业
归佛出家。为彼显示于佛圣法。毗奈耶中有
能助道生具事业。谓有厌离生死居家。出家
求脱有何生具。于随所得衣服等中深生喜
足。作何事业深乐断修。异此无能證涅槃故。
何缘唯四不增不减齐此满足圣生因故。谓圣
生因略有二种。一弃舍过。二摄持德。如次即
是前三第四。是故唯四不增不减。或闻思修
所成诸善。皆是圣种解脱依故。然为对治四
种爱生。是故世尊略说四种。以契经说有四
爱生。故契经言。苾刍谛听爱因衣服。应生时
生应住时住应执时执。如是爱因饮食卧具。
及有无有皆如是说。为治此四故唯说四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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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于药喜足何非圣种。不说于彼有爱生故。
为治爱生建立圣种。经唯说有四种爱生。是
故于药不立圣种。或即摄在前三中故。谓药
有在衣服中摄。有在饮食中摄有在卧具中
摄。故于药喜足不别立圣种。或若于中引憍
等过。对治彼故建立圣种于药无引憍等过
生。故圣种无于药喜足。或一切人皆受用者。
于彼喜足可立圣种。非彼尊者缚矩罗等。曾
无有病受用药故。或一切时应受用者。于彼
喜足可立圣种。非一切时受用药故。或医方
论亦见说有于药喜足。毗奈耶中方见说有。
衣等喜足圣种唯在内法有故。有言虽有于
药喜足而不建立为圣种者。诸药有能顺梵
行故。谓世现见乐学戒者。于药喜足障梵行
故。或佛为欲暂息永除我我所事欲故说四
圣种。谓为暂息我所事欲故说前三圣种为
永灭除及我事欲故说第四圣种。经主于此
自作释言。我所事者。谓衣服等。我事者。谓自
身缘彼贪名为欲。若作此释义不异前。颂中
不应别为文句。与前所说治四爱生。言虽有
殊义无别故。由此我部毗婆沙师。更约异门
释此文句。我所我执立以欲名。谓为暂时息
我所执。故世尊说前三圣种。即于衣等所生
喜足。及彼增上所引圣道。为永灭除及我事
执。故世尊说第四圣种。即乐断修及彼增上。
所引圣道皆名圣种。此门意显令有身见。暂
息永除说四圣种。如是已说将趣见谛所应
修行及修行已。为修速成净治身器。既集如
是圣道资粮。欲正入修由何门入。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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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修要二门
不净观息念
贪寻增上者
如次第应修」
论曰。诸有情类行别众多。故入修门亦有多
种。然彼多分依二门入。一不净观。二持息念。
故唯此二名曰要门。为诸有情入皆由二。不
尔如次贪寻增者。谓贪增者入依初门。寻增
上者入依息念。如非一病一药能除。就近治
门说不净观。能治贪病非不治馀。息念治寻
应知亦尔。然持息念缘无差别微细境故。所
缘系属自相续故。非如不净观缘多外境故。
能止乱寻既已总说。贪寻增者入修如次。由
前二门此中先应辩不净观。如是观相云何。
颂曰。
「 为通治四贪
且辩观骨锁
广至海复略
名初习业位
除足至头半
名为已熟修
系心在眉间
名超作意位」
论曰。修不净观正为治贪。然贪差别略有四
种。一显色贪。二形色贪。三妙触贪。四供奉
贪。对治四贪依二思择。一观内尸。二观外
尸。利根初依前。钝根初依后。谓利根者先于
内身。皮为边际足上顶下。周遍观察令心厌
患。为欲伏治显色贪者。应专随念内身分中。
脓血脂精涎洟髓脑。大小便等变异显色。及
应随念众病所生。内身皮上变异显色。黄白
青黑如云如烟。斑駮黧黯不明不净。由此令
心极生厌患。便能伏治缘显色贪。以知此身
为如是等。非爱显色所依止处。故于一切皆
得离染。为欲伏治形色贪者。应别观察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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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支。是发毛等三十六物。聚集安立和合
所成。离此都无毛等形色。复以胜解分割身
支。为二或多散掷于地。种种禽兽争共食
啖。骨肉零落支体分离。由此令心极生厌
患。便能伏治缘形色贪。为欲伏治妙触贪者。
应以胜解除去皮肉。唯观骸骨涩如瓦砾。
由此令心极生厌患。便能伏治缘妙触贪。为
欲伏治供奉贪者。应以胜解观察内身。如眠
醉闷颠痫病等。不能自在运动身支。如老
病时或至未至。被如是事缠缚其身。又观内
身不自在行。无不系属众缘故生。于中都无
少许身分。可为供奉威仪所依。徒妄执为能
供奉者。彼决定有能供奉事。然供奉名所目
义者。谓以彼彼身分为缘。决定能为舞歌笑
睇。含啼戏等威仪事业。观彼事业都无定性。
如箜篌等所发音曲。一切皆类幻化所为。由
此令心极生厌患。便能伏治缘供奉贪。是名
利根初习业者。思所成慧观察内身。能伏四
贪令不现起。若钝根者由根钝故。烦恼猛利
难可摧伏。藉外缘力方能伏治。故先明了观
察外尸。渐令自心烦恼摧伏。谓彼初欲观外
尸时。先起慈心往施身处。如世尊说。初修
行者欲求方便速灭欲贪当起慈心之澹泊
路。精勤修观乃至广说。至彼处已为欲伏治
四种贪故。应如四种澹泊路经。修不净观观
外尸相。以况内身。彼相既然。此亦应尔。由此
方便。渐能令心亦于内身深生厌患。便能伏
治前说四贪。由于内身见自性故。为不净观
速得成满。应修八想伏治四贪。为欲伏治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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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贪故。修青瘀想及异赤想。为欲伏治形色
贪故。修被食想及分离想。为欲伏治妙触贪
故。修破坏想及骸骨想。为欲伏治供奉贪故。
修膀胀想及脓烂想。许缘骨锁修不净观通
能伏治如是四贪。以一骨琐中具离四贪境
故。应且辩修骨琐观。然于引发诸善根时。补
特伽罗约所修行。说有三位。一初习业。二已
熟修。三超作意。且观行者欲修如是不净观
时。应先系心于自身分。或于足指或于眉间。
或鼻頞中或于额等。随所乐处专注不移为
令等持得坚牢故。从入已去名初习业。入
言为显最初系心。假想自身足指等处。下至
能见钱量白骨。由胜解力渐广渐增乃至具
见全身骨琐谓于此位诸瑜伽师。假想思惟
皮肉烂坠。渐令骨净初量如钱。乃至遍身皆
成白骨。彼于此位有多想转。想转言显不舍
所缘。数数转生馀胜解想。有馀师说。观行
未成作意但由想力故转。观行成已便由慧
力。此位未成故由想转。应知此中所言作意。
总显一切心心所法。皆由想力相续而转。见
全身已复方便入。缘外白骨不净观门。谓为
渐令胜解增故。观外骨琐在己身边。渐遍一
床一房一寺。一园一邑一田一国。乃至遍地
以海为边。于其中间骨琐充满。为令胜解渐
复增故。于所广事渐略而观。乃至唯观自身
骨琐。齐此渐略不净观成。名瑜伽师初习业
位为令略观胜解转增。于自骨中复除足骨。
思惟馀骨系心而住。渐次乃至除头半骨。思
惟半骨系心而住。齐此转略不净观成名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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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已熟修位。为令略观胜解自在。除半
头骨系心眉间。专注一缘湛然而住。齐此极
略不净观成。名瑜伽师超作意位。应知至此
不净观成。诸所应为皆究竟故。住空闲者作
如是言。此观尔时有究竟相。谓有净相欻尔
现前。由此或令入息减少。或令发起不欣乐
心。了知所修地究竟故。净色相起扰乱心故。
如人温诵所熟诵文。又由得先所未得故。进
證得馀胜善根故。如畦中水汎溢漫流。如是
相名为此观究竟相。有馀师说。若于尔时不
于外缘起加行觉名不净观。究竟圆满所缘
自在。若小若大应作四句。如理应思今应思
择。此不净观既是胜解作意所摄。理应名为
颠倒作意。则应此观体非是善。非此所缘体
皆是骨。皆作骨解岂非颠倒。此不净观且不
可言。皆是胜解作意所摄。以不净观总有二
种。一依自实。二依胜解。依自实者。谓由作意
相应慧力。如实观察自内身支所有不净。若
形若显差别诸色。如九仙骨二商祛等。或如
身中发毛爪等。广说具有三十六物。此等名
为依自实观。由与自相作意相应。是故不能
永断烦恼。依胜解者。谓胜解力假想思惟。诸
不净相此非颠倒作意所摄。以与烦恼性相
违故。夫颠倒者本所欲为不能成办。此随所
欲能伏烦恼。如何颠倒若谓此境非皆是骨。
谓皆是骨宁非倒者。理亦不然如应解故。谓
诸于杌起人觉者。不作是解我今于杌以人
相观故是颠倒。今观行者作如是思。诸境界
中虽非皆骨。我今为伏诸烦恼故。应以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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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观为骨。既随所欲如应而解。能伏烦恼宁
是颠倒。此观势力能伏烦恼令暂不行。既有
如斯巧方便力如何非善。是故无有如所难
失。此不净观何性几地缘。何境何处生何行
相。缘何世为有漏为无漏。为离欲得为加行
得。颂曰。
「 无贪性十地
缘欲色人生
不净自世缘
有漏通二得」
论曰。如先所问今次第答。谓此观以无贪为
性。违逆作意为因所引。厌恶弃背与贪相翻。
应知此中名不净观。名不净观应是慧者。理
亦不然。观所顺故谓不净观能近治贪故。应
正以无贪为性。贪因净相由观力除。故说无
贪为观所顺。诸不净观皆是无贪。非诸无贪
皆不净观。唯能伏治显色等贪。方说名为此
观体故。此约自性若兼随行。具以四蕴五蕴
为性。通依十地谓四静虑。及四近分中间欲
界。唯尔所地此容有故。此观唯缘欲界色处
境。欲界显形为此观境故。若尔何故契经中
言。耳根律仪所防护者。住不净观乃至广说。
此言为说诸为色贪所摧伏者。彼必由为缘
声等贪之所摧伏故。欲摧伏缘色贪者。必先
应住耳根律仪。由此方能住不净观。有说。此
观唯依意识能引。所馀违逆行相故若有住
耳根律仪彼必应先住不净观。此不净观力
能遍缘。欲界所摄一切色处。若谓尊者阿泥
律陀。不能观天以为不净。舍利子等于佛色
身亦不能观以为不净。如何此观遍缘欲色。
此难不然。胜无灭者能观天色为不净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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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观佛微妙色身为不净故。由是此观定能
遍缘欲色为境。由此已显缘义非名。亦已显
成通缘三性。初习业者唯依人趣。能生此观
非北俱卢。天趣中无青瘀等故不能初起。先
于此起后生彼处亦得现前。此观行相唯不
净转。是善性故体应是净。约行相故说为不
净。是身念住摄加行非根本。虽与喜乐舍三
根相应。而厌俱行如苦集忍智。随在何世缘
自世境。若不生法通缘三世。此观行相非无
常等十六行摄。故唯有漏通加行得及离染
得。离彼彼地染得彼彼定时。亦即获得彼地
此观。离染得已于后后时。亦由加行令得现
起。未离染者唯加行得。此中一切圣最后有
异生皆通未曾。馀唯曾得。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