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唐-尊者众贤辩随眠品第五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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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第五十六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辩随眠品第五之十二

如是已辩诸惑对治。修能对治胜进位中。所
断诸惑为再断不。所得离系有重得耶。颂曰。

「 诸惑无再断
 离系有重得
 谓治生得果
 练根六时中」


论曰。所断诸惑由得自分。无间道故便顿永
断。离退后时无再断义。断已复断则为唐捐。
所得离系虽无随道渐胜进理。而道进时容
有重起彼胜得理。以离系得道所摄故舍得
道时彼亦舍得。故诸离系有重得理此依容
有。时总有六谓治道起得果练根。说治生言
通目二义。若据住此能證离系目无间道。若
据住此正證离系目解脱道。言得果者。谓得
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果。言练根者谓增进
根。由此六时得未曾道。有舍曾道得离系故。
说得果言既无差别。如摄四果应摄练根。以
转根时必得果故。何劳长说此练根言。为显
练根异断惑得果故。得果外说练根无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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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离系随其所应。有具六时乃至唯二。谓欲
界系见四谛断。及色无色见三谛断。所得离
系得具六时。色无色界见道谛断。所得离系
得唯五时。由治生时即得果故。说得果已不
说治生。欲界修断五品离系。亦五时得除预
流果。第六离系得唯四时。得果治生时无别
故第七八品亦唯四时。得果四中除前二故。
第九离系得唯三时。亦治生时即得果故。色
无色界修所断中。唯除有顶第九离系。所馀
离系亦唯三时。得果四中除前三故。有顶第
九得唯二时。得果治生同一时故。此约钝说
若就利根。前诸位中除练根得。岂不八地容
世俗道断。应分二种对治生时得不尔。此说
渐次得故。惑此唯约无漏得故。若依越次通
有漏得。则世俗道八地染中随离少多。入圣
道者彼得离系。随其所应有具六时。乃至唯
一以利根故除练根时。谓欲界中先断五品
入见谛者。彼见所断五品离系。具六时得。谓
有二种自治生时。及得果时复四成六。彼修
所断五品离系。唯五时得除预流果。先断六
品入见谛者。彼见所断六品离系。亦五时得
除一如前。彼修所断六品离系。唯世俗道治
生时得。必不起彼无漏对治。是一来果向道
摄故。非住果时起彼向道。以住胜果不起劣
故。先断八品入见谛者。彼见所断八品离系。
亦五时得除一如前。彼修所断前六离系。唯
一时得如前应知。七八离系唯四时得。谓二
治生及二得果。先断九品依未至地入见谛
者。彼见所断九品离系。亦四时得如前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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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根本地入见谛者。彼见所断九品离系。亦
一时得如前应知。根本非欲断对治故。若依
未至若依根本。彼修所断九品离系。亦一时
得如前应知。必不起彼无漏对治。是不还果
向道摄故。先断上七地入见谛者。彼见三谛
断七地。离系亦四时得如前应知。见道谛断
七地离系。唯三时得谓一治生。及二得果无
漏治生即得果故。彼修所断七地离系唯三
时得。谓二治生及一得果。具离八地入圣道
者。见修位中断有顶惑。见三谛断离系三时。
谓一治生及二得果。见道谛断离系二时。由
治生时即得果故。修断八品离系二时。谓一
治生及一得果。第九离系唯一时得。以治生
时即得果故。诸分离染见修位中。进断所馀
准此应说。以何因證得后果时。重得先时所
断离系。由至教故。谓契经中依正證得阿罗
汉果。说如是言应如是知应如是见。彼从欲
漏心得解脱。乃至广说。由此位中亦得欲界。
厌患对治等无学法智故。知彼离系亦应重
得前言。断欲六品九品入见谛者。彼先修断
六九离系无无漏得。为永不得暂不得耶。应
决定言彼永不得。岂不證得阿罗汉。时必
得先时见修所断。一切离系诸无漏得。若彼
先时所断离系。有无漏得今时舍者。于彼今
应得无漏得。若先无者今时亦无。得离系时
唯自治起。及舍劣道得胜时故。诸有先依根
本静虑入见谛者。得无学时宁从欲漏心得
解脱。就依未至入见谛者。及次第者说故无
失。或诸證得阿罗汉者。定得无学法智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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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患对治由此数能厌患欲界。令欲界结无
复系能。依此故言彼从欲漏心得解脱。由此
即释契经所言。阿罗汉果永断瞋恚。就厌患
彼说为断故。若尔何故引此契经。證后果时。
得前离系。经言从欲漏心得解脱者。有具二
因有一因故。谓于欲离系得。无漏得者二因
故言心脱欲漏。一得彼无学离系得故。二得
彼无学厌患治故。若不得者唯由一因。故此
契经义皆成立。此中理趣如前已辩。复云何
知得阿罗汉二界离系。必舍学得得无学得
非欲界耶。学位定应先得彼故。谓设先离无
所有染。随依何地入见谛时。必得二界诸见
所断无漏断治。彼见所断是一断治顿所断
故。上地见道现在前时。必修未来下地道故。
下静虑遍能为上断治故。岂不已离无所有
处染。依第三定等入见谛时。应修未来上地
见道。同为有顶断对治故。不尔未离此地染
者。即依此地入见谛时。自及上诸地见谛所
断。见一一谛时能顿断故。如有未离第四定
染。依第四定入见谛时。顿断五地见所断染。
乃至未离初静虑染。依初静虑入见谛时。顿
断八地见所断染。上地曾无断下地故。非第
四等与第三等。所对治法一切皆同。由是已
离第三等染。依第三等入见谛时。虽上地能
治自上地。而非与下所治恒同。故依下时不
能修上。诸异生位以世俗道断见所断。所有
离系唯由下地。见道势力于自上地无漏得
起。谓依上地见道现前。必修未来下地见道。
由彼势力于下离系。得无漏得非上地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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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学位定应遍于色无色摄。见断离系得无
漏得非欲理成。欲唯未至地见道所断故。岂
不应如第四定等。非第三等下地对治。然第
四等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下地所摄。一切见
道由彼道力。于诸下地见断离系。得无漏得。
如是根本虽非欲治。然根本地见道现前应
修未来。未至地摄一切见道。由彼道力应于
欲界见断离系得无漏得。此例不齐。见道有
二。一欲界对治。二上界对治。欲治有三。谓断
对治厌患对治远分对治。色无色治三种亦
然。欲治三中初断对治。唯未至摄馀通六地。
上治三种皆通六地。然上二界断治见道。唯
能对治自上地染。馀治见道亦治下地。上地
虽非下地断治。而上见道现在前时。遍修未
来下地见道。下与上地同所治故。无有欲界
断治见道。能与根本同一所治。可根本地见
道现前。能修未来未至地摄。欲见断法断治
见道。由彼道力能于欲界见断离系得无漏
得故彼所引为例不齐。诸根本地欲界厌患
远分对治。色无色界三种对治。见道现前还
修未来未至地摄。如是二种三种对治非由
未来。欲界厌远对治力故。便于欲界见断
离系得无漏得。唯断对治力能断系得故诸
先离欲。若依未至入见谛者。欲界厌患远分
对治。见道现前亦修未来。欲断对治欲断治
地道正现在前故。由如是理非先。离欲入见
谛者。皆于欲界见断离系得无漏得。诸先离
欲入见谛者。毕竟无容于欲修断。所有离系
得无漏得。以未至摄欲界修断。断对治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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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修道。于不还果身中现前。及未来修俱非
理故。理无容有不还果身中。有一来不还二
向道。故诸有先离无所有染入圣道者唯除
菩萨。馀亦定于二界一切修断离系得无漏
得。彼皆必于二界修断。自胜果道遍现前故。
如是理趣以何證知。说圣者生第四静虑。以
上诸地定成乐根。及说圣者生于无色。定有
色贪尽断遍知得故。菩萨何缘不亦如是。不
由加行一切功德。能现前故如灭定等。谓声
闻独觉无自在功力。能超间起诸对治道。欲
證后道必藉前道。以为加行方能證故。菩萨
亦有超起功力。以于诸法相连接中。得殊胜
智加行广故。若尔菩萨应见道中。不起法智
品唯起类智品。因同前故无如是事。于色无
色蕴有无我智生。必以有执受蕴无我智为
先故。或初业地于法类品次第观中。曾极串
习后次观苦。世第一法有苦现观。见道续生
一切如前任运起故。或异生位从无始来。数
以世间有欺诳智。观察欲色苦集灭道。故虽
已断欲色二界见所断或。为以出世无欺诳
智重遍观察。菩萨亦修彼对治道。诸先离染
随其所应。后见道生至住果位。胜果道障既
先已除。得胜果道斯有何失。许如是义便为
善通。十门品说亦善安立。菩萨成下修断无
为理不应然。且住果者得非果道违毗婆沙。
非住果时未趣后果。可有已得非果道义。又
理必然非此断治现在前位。如何由彼能得
未来此断治道。又见具缚渐得果者。于后成
就胜果道时。果所摄道必不行故。诸先离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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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得果时。若有亦得胜果道理。彼果摄道应
永不行。又非住有顶见道谛断断对治时。亦
有得欲界诸修所断断对治理。又诸获得胜
果道时。随应亦得诸世俗道。世出世道相系
属故。若先离染随其所应。后见道生至住果
位。必亦获得胜果道者。得预流时应修俗智。
同对治故等离障故。由此我说得离系等。符
教顺理为善安立。即诸离系彼彼位中。得遍
知名随胜立故。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断遍
知。智遍知者体即是慧。有说此通有漏无漏。
有漏慧者谓除胜解作意相应。所馀世间分
别法性。能取诸法自相共相。闻思所成及暖
顶忍。世第一等修所成慧无漏慧者谓出世
间。见道修道无学道慧。前有漏慧顺无漏智。
现观性故亦名遍知。如契经说。我作如是如
理思时。实现观生便知老死由生故有。又言
于一法未达未遍知。我说不能作苦边际。非
无漏慧遍知一切法故。智遍知亦通有漏慧。
唯无漏慧为智遍知。是我宗中正意所许。如
说为于未现观法起现观故。思惟取蕴非由
闻等所成俗慧可證。得预流至阿罗汉果。说
预流等九根得故。又转法轮契经中说。以无
漏慧遍知苦等。应知此即是未知当知根。然
菩萨言实现观生者。于世间慧假立现观名。
彼行相转似现观故。言于一法未达等者。依
于此法若未遍知。障苦尽者密说无过。故定
无漏慧方得遍知名。断遍知者体即离系。能
遍知故名为遍知。是智异名如何目断。是智
果故如业解果。谓契经说六处名业是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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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又说无为应果名解是解果故。如是遍知
目断无失。若尔忍果应非遍知。毗婆沙师
作如是释。诸忍皆是智眷属故。于忍所作立
智作名。如臣所为亦名王作。有馀师释。诸解
脱道于所得断。亦有功能以于断得能任持
故。令诸系得不复生故。由此忍果有智果义。
此释不然。以说诸断唯是诸无间道。离系士
用果故。或金刚喻等持相应无漏。睿智力能
总集诸断。无漏离系得故。忍果尔时亦成智
果。渐得果等得一来不还忍果。无为已成智
果故。许身见等三顺下结。永断无为名智果
故。当说馀三是智果故。为一一断道所得离
系各立一遍知。为一切断道所得离系总立
一遍知。二俱不然。以有极广极略过故。若尔
云何。颂曰。

「 断遍知有九
 欲初二断一
 二各一合三
 上界三亦尔
 馀五顺下分
 色一切断三」


论曰。诸断总立九种遍知。唯立九缘如后当
辩。何等名曰九种遍知。且三界系见谛所断
烦恼等。断立六遍知。谓欲界系初二部断立
一遍知。初二部言即显见苦见集所断。次二
部断各立一遍知。次二部言显见灭道断。如
欲界三上界亦尔。谓色无色二界所系。亦初
二断一二各一合三。馀三界系修道所断。烦
恼等断立三遍知。谓欲界系修道所断。烦恼
等断立一遍知。应知即是五顺下分结尽遍
知并前立故。色界所系修道所断。烦恼等断
立一遍知。应知此即是色爱尽遍知。无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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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修道所断。烦恼等断立一遍知。即一切结
永尽遍知。此亦并前合立一故。此三前六总
九遍知。如见道中唯见所断烦恼等断得遍
知名。如是修道中亦唯修断不一。唯修断二
通见修。已说并前而建立故。当说二时集
遍知故。若异此者则不应说。五顺下分尽一
切尽遍知。以何因缘色无色界。见断法断合
立遍知。修断断中各别建立。如对治起而建
立故。谓如色界诸蕴无我。无色诸蕴无我亦
然。以彼见所断无事同故。等非身俱故对治
亦同。如无色中等至殊胜。色界等至则不如
是。彼修所断有事别故。对治不同是故别立。
如是所立九种遍知。应辩于中几何道果。颂
曰。

「 于中忍果六
 馀三是智果
 未至果一切
 根本五或八
 无色边果一
 三根本亦尔
 俗果二圣九
 法智三类二
 法智品果六
 类智品果五」


论曰。于此九中且应先辩。与忍智道为果
差别。忍果有六谓三界系。见断法断六种遍
知。智果有三。谓顺下分色爱一切结尽遍知。
由此三遍知是修道果故。由此已辩见修道
果。与静虑地为果别者。未至静虑果具有九。
谓此为依断一切故。根本静虑果五或八所
言五者毗婆沙师说。根本静虑非欲断治故。
所言八者尊者妙音说。根本静虑亦欲断治
故。除顺下分结尽遍知。以彼唯是未至果故。
无容修彼断对治故。中间静虑如根本说。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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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止根本虑静。入见谛时亦修未来。依未
至地欲断治道。得断治故亦应證彼。欲见断
法断无漏离系得。宁说根本唯得五果。此责
不然。尔时所修依未至地断对治者。唯色无
色断对治故。根本地道既不能为欲断对治。
彼现起位如何能修欲断治道。由彼所修未
至断治。唯治上界故果唯五。复云何知起馀
对治。必不能修馀对治道宗所说故。谓于思
择先离色染入见谛者。至修位中色尽遍知。
得不得处如是说故。有言既说离空处染时。
亦修未来诸静虑地故。岂不已说馀治修馀。
此责不然。非诚證故。说断空处修静虑时。但
修未来无色对治。非色对治为證。岂成此乃
證馀不修馀治。有作是说。此證俱不成。见
修道中所修相异故。谓第四定见道现前。唯
修未来六地见道。修道现起所修不然。又见
道中一无间道。顿断八地修道不然。又彼所
修同不同分智行相异。是故见道与彼修道
所修各别。又修道中亦有馀治现在前位修
馀治道。如离欲时修诸类智。离色无色时修
苦集法智故。见道位理亦应然。又根本静虑
亦能治欲界。如世尊言六出离依。喜为因依
住。便能舍离六出离依忧。乃至广说。此舍
离言说离欲染。非宗边地许有喜根。由此极
成根本静虑能治欲界。是故根本静虑地果
有八遍知。此中有馀作如是斥。非不现起断
治道力。能引无漏离系得生名得遍知。如沙
门果如世俗道得二果时。虽修未来无漏断
治。而不名曰得沙门果。如是根本静虑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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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修未来欲断治道。而不由彼引离系得。故
不可得八遍知果。此无深理以许圣位用世
俗道。离诸染时得无漏世俗二离系得故。非
俗无漏二智俱行故。由未来无漏道力能引
无漏离系得生。非沙门果亦不成證。安立因
果与得无漏。离系得理各有别故。言世俗道
得二果时。有不名为沙门果者。是现非彼未
来果义。无漏断得障得断故。尔时必起无漏
断得。此无漏得亦由未来。无漏引起如何成
證。又世俗道得二果时。亦许所得名沙门果。
未来无漏解脱道等。亦得名为沙门果故。谓
世俗道得二果时。未来无漏解脱道等。障得
断故得皆现起。彼为是谁沙门之果。是现未
来沙门之果。谓世俗道现在前时。有无漏得
名现在道。彼是此道之等流果。亦未来道之
士用果。相应俱有因通三世故。彼以士用果
为其果故。诸无为法越三世故名沙门果何
理能遮。由此彼执根本静虑。八遍知果其理
还成。然实不成彼證非故。且彼所说谓第四
定。见道现前唯修未来六地见道。修道现起
所修异者此不成證。谓所修地虽复不同。然
俱唯修上界治故。虽所修地少有不同。何理
即令修馀对治。以离有顶治道起时。虽修未
来依九地道。而不可以所修异故。即令彼能
修馀对治。不尔彼应修世俗道。又即由此于
见道中。虽一刹那顿断八地。而修八地治道
非馀。随断少多恒修同治。又由同分不同
分修。见修道中修相有异。即證见道不修未
来。馀对治道理善成立。见道所修唯同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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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集等忍现在前时。虽先已得苦等忍智。非
见集等所断治故。于此位中不能修彼。然馀
地道于此能修。是此位道同对治故。或见道
位虽修未来无量功德。而在忍位修忍非馀。
于智位中唯能修智。如是忍智尚不互修况
修未来。馀对治道义可成立。又修道中亦
定无有。馀治现起修馀治义。虽诸类智离欲
时。修离色无色时。修苦集法智。而非断对治。
非对治故修此何缘修由因长养。辩智品中
当广显示。又彼所引意近行经。约加行中现
见忧喜。相对治故说亦无失。或修观者由先
现见。耽嗜依忧能为逼恼。后例观彼出离依
忧。行既同前亦为逼恼。遂欣初定妙喜现前。
因此勤修断忧治道。故说因喜能舍离忧。或
出离依忧断对治无间。容初静虑妙喜现前。
蕴此于心密说现在。出离依忧喜近能相对
治。为欲慰喻遭出离忧。所逼恼者令安泰故
根本静虑于一切种。定无能为欲断对治。谁
弃乐行依苦勤修。为欲證得三沙门果。由如
是理毗婆沙师。说根本静虑遍知果唯五。我
能此中更广决择。恐远本义故应且止。与
无色地为果别者。无色边地果唯有一。谓依
空处近分地道。得色爱尽遍知果故。圣依
俗道离诸染位。所得断果亦名遍知。以得
无漏离系得故。前三根本果亦唯一。谓依无
色前三根本。得一切尽遍知果。故由此已
辩静虑无色。总得遍知果多少别。与俗圣
道为果别者。俗道果二谓俗道力。唯能获得
顺下分尽。及色爱尽遍知果故圣道果九。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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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道力乃至能越。三有顶故。应知九中二是
共果七不共果。唯圣果故与法类智为果别
者。法智果三谓法智。力能断三界修所断故。
类智果二。谓类智力断色无色修所断故。与
法类品为果别者。法智品果六。谓即是前法
智法忍所得六果。类智品果五。谓即是前类
智类忍所得五果。品言通摄智及忍故。法品
六中四不共果。三属法忍一属法智。二是共
果。谓最后二双属法类二种智故。类品五中
三不共果皆属类忍。二是共果谓最后二义
如前释。何缘一一道所得断。不各各立为一
遍知。以永断时说遍知故。如契经说吾今为
汝宣说遍知。乃至广说。此中何等名为遍知。
谓贪永断瞋永断痴永断。乃至广说。说永断
言显所得断。都无随缚方名遍知。云何名为
有随缚断。云何名为无随缚断。断具三种或
四种缘。名无随缚不具名有。谓或有断虽得
离系得。而阙馀得故容还永舍。或复有断馀
得虽生。未缺坚牢生死之首。以八地染虽数
曾离。未能缺彼故还坠恶趣狱。或复有断虽
亦缺彼。而馀烦恼系缚未除。于永断义未得
圆满。或复有断馀缚亦除。而犹未能越所属
界。以同类惑未断无馀。于永断义亦未圆满。
如是诸断名有随缚。是故于彼不立遍知。唯
九位中三四缘具。断无随缚可立遍知。何谓
具缘。颂曰。

「 得无漏断得
 及缺第一有
 灭双因越界
 故立九遍知」


论曰。见断法断具三缘故便立遍知。修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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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具四缘故方立遍知。见断法断具三缘者。
谓得无漏离系得故。缺有顶故。灭双因故。此
中异生虽复亦有离八地染名灭双因。而断
非遍知阙馀二缘故。见圣谛位第二三刹那
诸断。虽有无漏离系得。馀二缘阙未立遍知。
第四五刹那虽亦缺有顶。双因未灭不立遍
知。见集断因有未灭故。集法智位欲二部断。
具三缘故得遍知名。后五刹那法类智位。断
具三缘故皆得遍知名。修断法断具四缘者。
三缘如上越界第四。谓诸界中圣未越地。彼
所得断唯具二缘。若已越地未越界者。彼所
得断犹阙一缘。若越界时四缘方具。随应彼
断得遍知名。岂不应五缘谓加离俱系。有馀
说此即灭双因。及越界缘故不别说。若尔亦
勿立越界缘。越界亦即灭双因故。双因俱系
虽依一物。而系与因其义各异。谓于五部令
起名因。即于其中能缚名系。且苦智生集智
未生。二部虽无互令起力。而有展转能为因
性。见集断惑缚义如本。见苦所断缚义都无。
故非灭双因即是离俱系。又不可说因义即
系。以无漏缘惑不系他聚故。由此我宗二种
俱说。今不说者但可说言。说此彼自成不可
言无异。体义宽故且说双因。虽诸越界位皆
灭双因。而灭双因时非皆越界。故灭双因外
别立越界缘。灭三地双因未立遍知故。谁成
就几遍知。颂曰。

「 住见谛位无
 或成一至五
 修成六一二
 无学唯成一」


论曰。异生位中虽能离染。乃至八地不成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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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于圣位中依未至定入见谛者。从初乃至
集法忍位亦无遍知。至集法智集类忍位唯
成就一。至集类智灭法忍位便成就二。至灭
法智灭类忍位便成就三。至灭类智道法忍
位便成就四。至道法智道类忍位便成就五。
依根本定入见谛者。至集类忍亦无遍知。后
位随应如理思择。住修道位未离欲者。道类
智为初乃至未得全离欲界染。及离欲退皆
成就六。至全离欲以离欲第九解脱道为初。
乃至离色界最后无间道。先离欲者从道类
智。乃至未起色尽道前唯成一遍知。谓顺下
分尽。从色爱尽及无学位。起色缠退亦一如
前。有色爱者从色爱永尽。先离色者从起色
尽道。至未全离无色爱前。成下分尽色爱尽
二。从无学退起无色缠成二遍知名。如前说
住无学位唯成就一。谓一切结永尽遍知。若
依根本入正决定道类智时。彼所有断亦得
顺下分断遍知名者。宁许根本果唯有五遍
知。唯色无色界见断法断。得彼遍知名故无
有失。何缘唯此亦得彼名。以渐次得不还果
者。于此断上立彼名故。又先俗道所断下分。
今圣道力令永不生。故彼所得断假说为此
果。今实不得欲断遍知。是故此中应作四句。
谓若将得断者。亦将得遍知耶。或有将得断
非将得遍知。谓诸位中将所得断未于彼断
将立遍知。或将得遍知非将得断。谓未离
欲入见谛者。于集法忍正灭位中。欲界见苦
所断法断。将得遍知众缘具故。非将得断先
已得故。于集类忍正灭位中。二界见苦所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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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断。诸先离欲若依根本入见谛者。后三类
忍正灭位中。随其所应彼先所断。色无色界
见断法断。彼欲见修所断法断。于一切位非
将得断先已得故。非将得遍知此非彼治故。
若依未至入见谛者。三法类忍正灭位中。随
其所应彼先所断。欲色无色见断法断。于修
道位离欲界染第九无间正灭位中。三界见
断及欲八品修断法断。离第四定第九无间
正灭位中。前三九品第四八品。先离色者
四地九品修断法断。金刚喻定正灭位中。一
切前位所断法断。或将得断亦将得遍知。谓
诸位中将所得断。亦于彼断将立遍知。此诸
位言显无间道。自所断法断将得遍知名。如
未离欲入见谛者。于集法忍正灭位中。欲界
见集所断法断。于集类忍正灭位中。二界见
集所断法断。如是乃至于道类忍正灭位中。
二界见道所断法断。诸先离染入见谛者如
应当思。修道位中于离欲界。第四静虑有
顶染时。第九无间所断法断。或非将得断非
将得遍知。谓除如前所说诸相。何故不还阿
罗汉果。总集诸断立一遍知。颂曰。

「 越界得果故
 二处集遍知」


论曰。具二缘故于所得断。总集建立为一遍
知。一者越界。二者得果。所言集者是合一
义。若于无色分离染故得预流果。全离染故
得阿罗汉。若于欲界分离染故得一来果。全
离染故得不还果。若于色界分离全离俱不
得果。唯于二处具足二缘。谓得果时亦即越
界故。阿罗汉及不还果。集所得断立一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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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总起一味得故。馀二果时得虽一味而
未越界。色爱尽时虽是越界无一味得故。于
彼位不集遍知。要具二缘方总集故。谁舍谁
得几种遍知。颂曰。

「 舍一二五六
 得亦然除五」


论曰。言舍一者谓从无学及色爱尽。全离欲
退。言舍二者谓诸不还。从色爱尽起欲缠退。
及彼获得阿罗汉时。诸先离欲依根本定。入
见谛者道类忍时。言舍五者经主释言。谓先
离欲道类智位。此但应说道类忍时。道类智
时彼已舍故。夫言得舍据将说故。又应简言
依未至定入见谛者。若依根本入见谛者。于
欲界断不得无漏离系得故。不得欲界见断
法断三种遍知。非先不得可言今舍。言舍六
者谓未离欲所有圣者。得不还时。得亦然者
谓有得一得二得六。言得一者谓胜进位。集
类忍等九种位中。及从无色起色缠退。言
得二者。谓从无学起无色界诸缠退时。言得
六者。谓不还退无得五者理无容故。谓先离
欲依未至定入见谛者。道类忍时舍五遍知
得不还果。此果若退可得五遍知。此退既无
故无容得五。岂不胜进得圣果时。于诸无为
更起胜得乍可名得。宁舍遍知约断实然恒
成就故。但今且据九遍知中。若得异名本名
便失。说名为舍亦无有过。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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