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唐-尊者众贤辩缘起品第三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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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第三十二

尊者众贤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 辩缘起品第三之十二

如是已就踰缮那等。辩器世间身量差别。就
年等辩寿量有殊。二量不同。未说应说。建
立此等。无不依名。前二及名。未详极少。今应
先辩三极少量。颂曰。

「 极微字刹那
 色名时极少」


论曰。以胜觉慧。分析诸色。至一极微。故一极
微。为色极少。不可析故。如是分析诸名及时。
至一字刹那。为名时极少。一字名者。如说掉
名。何等名为一刹那量。经主率意。作是释言。
谓众缘合时。法得自体顷。如是所释。理不极
成。应审法生前。体为有非有。对法者说。众缘
合时。诸法得生。非得自体。未生诸法。已有体
故。法体已有。何用复生。众缘合时。体虽已
有。而能令彼至牵果位起胜作用。故说为生。
至现已生。正能牵果。牵果用息。说为过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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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何故。无牵果能。此责不然。即如有责未来
何不名现在故。诸牵果用。我说现在。是故不
应作如是责。何缘固执如是义宗。若异此
宗。凡有所立。现与无量理教相违辩。三世
中当。广思择去。来实有体。其理既成。彼说刹
那量。定不应理。又待别举馀量显故。谓众缘
合。法得自体。仍未决了。此经几时。又法刹那
非世现见。故问何量名一刹那。应答刹那其
量如是。法得体顷。彼谓刹那。宁举刹那。显刹
那量。故彼所释。其理不成。毗婆沙师。依胜义
说。法刹那量。可以喻彰。然佛世尊。曾不说
者。以不见有能解者故。然有为欲开晓学徒。
依比量门。方便显示。谓如壮士一弹指时。
经细刹那六十五等。如是已辩三极少量。前
二量殊。今次应辩踰缮那等。其量云何。颂
曰。

「 极微微金水
 兔羊牛隙尘
 虮虱麦指节
 后后增七倍
 二十四指肘
 四肘为弓量
 五百俱卢舍
 此八踰缮那」


论曰。一极微量。亦可喻显。唯佛乃知。故亦不
说。然为安立阿练若处。故毗奈耶。但作是
说。七极微集。名一微等。极微为初。指节为
后。应知后后皆七倍增。谓七极微。为一微量。
积微至七。为一金尘。积七金尘。为水尘量。水
尘积至七。为一兔毛尘。积七兔毛尘。为羊毛
尘量。积羊毛尘七。为一牛毛尘。积七牛毛尘。
为隙游尘量。隙尘七为虮。七虮为一虱。七
虱为穬麦。七麦为指节。三节为一指。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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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成。是故于颂中不别分别。二十四指横布
为肘。竖积四肘为弓。谓寻竖积五百弓。为一
俱卢舍。毗奈耶说。此是从村至阿练若。中间
道量。说八俱卢舍。为一踰缮那。已说极微渐
次积集成微乃至一踰缮那。然许极微略有
二种。一实二假。其相云何。实谓极成色等自
相。于和集位。现量所得。假由分析。比量所
知。谓聚色中。以慧渐析。至最极位。然后于中
辩色声等极微差别。此析所至。名假极微。
令慧寻思极生喜故。此微即极。故名极微。极
谓色中析至究竟。微谓唯是慧眼所行。故极
微言。显微极义。以何为證知有极微。以阿笈
摩及理为證。阿笈摩者。谓契经说。诸所有色。
或细或粗。细者谓极微。更不可析故。馀有对
色。说名为粗。复有馀师。作如是释。不善无
记。说名为粗。所馀善色。说名为细。如是欲色
系。有漏无漏别。此不应理。以劣胜言。已摄
如是性等别故。复有别释。眼境为粗耳等馀
根所取名细。此亦非善。俱通二故。又不定故。
谓有细色。如析毛端。极明眼者。犹难得见。或
有大声。如雷音等。震动天地。有耳皆闻。是故
细言。表极微色。理善成就。若谓经中亦说段
食有粗细故。此释非者。亦不相违。此经说色。
彼经说食。意各别故。以一极微。可名为色。不
可名食。故意有异。理必应尔。以伽他言。

「 黑白等诸色
 皆有细有粗
 细者谓最微
 粗即馀有对」


由此诚證。极微定有。又先已说。先说者何。谓
毗奈耶作如是说。七极微集。名一微等。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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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其理者何。谓如积聚有情身色。至色究
竟有量最粗。准此亦应分析诸色。有究竟处。
名一极微。云何知尔。以可析法分析至穷犹
有馀故。谓世现见。以馀聚色。析馀聚色。有细
聚生。析析至穷。犹有馀分。可为眼见。更不可
析。如是聚色。不能析处。亦如粗聚。有可析
理。谓彼可以觉慧分析。如以聚色析聚。至穷
慧析至穷。应有馀在。可为慧见。更不可析。此
馀在者。即是极微。是故极微。其体定有。此若
无者。聚色应无。聚色必由此所成故。如是已
说踰缮那等。应辩年等。其量云何。颂曰。

「 百二十刹那
 为怛刹那量
 腊缚此六十
 此三十须臾
 此三十昼夜
 三十昼夜月
 十二月为年
 于中半减夜」


论曰。刹那百二十。为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
为一腊缚。三十腊缚。为一牟呼栗多。三十牟
呼栗多。为一昼夜。此昼夜有时增有时减有
时等。三十昼夜为一月。总十二月为一年。于
一年中分为三际。谓寒热雨。各有四月。十二
月中。六月减夜。以一年内夜总减六。云何如
是。故有颂言。

「 寒热雨际中
 一月半已度
 于所馀半月
 智者知夜减」


如是已辩刹那至年。劫量不同。今次当辩。颂
曰。

「 应知有四劫
 谓坏成中大
 坏从狱不生
 至外器都尽
 成劫从风起
 至地狱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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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劫从无量
 减至寿唯十
 次增减十八
 后增至八万
 如是成已住
 名中二十劫
 成坏坏已空
 时皆等住劫
 八十中大劫
 大劫三无数」


论曰。言坏劫者。谓从地狱有情不复生。至外
器都尽。坏有二种。一趣坏。二界坏。复有二
种。一有情坏。二外器坏。然坏与成总分四品。
一者正坏。二坏已空。三者正成。四成已住。言
正坏者。谓此世间。过于二十中劫住已。从此
复有等住二十。坏劫便至。坏劫将起。住此洲
人。寿量八万。若时地狱有情命终。无复新生。
为坏劫始。乃至地狱。无一有情。尔时名为地
狱已坏。诸有地狱。定受业者。业力引置他方
狱中。由此准知。傍生鬼趣。时人身内。无有诸
虫。与佛身同。傍生坏故。有说二趣于人益
者。坏与人俱。馀者先坏。如是二说。前说为
善。若时人趣。此洲一人。无师法然。得初静
虑。从静虑起。唱如是言。离生喜乐。甚乐甚
静。馀人闻已。皆入静虑。命终并得生梵世
中。乃至此洲有情都尽。是名已坏赡部洲人。
东西二洲。例此应说。北洲命尽。生欲界天。
由彼钝根无离欲故。生欲天已。静虑现前。转
得胜依。方能离欲。乃至人趣。无一有情。尔时
名为人趣已坏。若时天趣。欲界六天。随一法
然。得初静虑。乃至并得生梵世中。尔时名为
欲天已坏。如是欲界无一有情。名欲界中有
情已坏。若时梵世。随一有情。无师法然。得二
静虑。从彼定起。唱如是言。定生喜乐。甚乐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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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馀天闻已。皆入彼静虑命终。并得生极光
净天。乃至梵世中。有情都尽。如是名已坏有
情世间。唯器世间。空旷而住。馀方世界一切
有情。感此三千世界业尽。于此渐有七日轮
现。诸海乾竭。众山洞然。洲渚三轮。并从焚
燎。风吹猛焰。烧上天宫。乃至梵宫。无遗灰
烬。自地火焰。烧自地宫。非他地灾能坏他
地。由相引起。故作是言。下火风飘焚烧上地。
谓欲界火。猛焰上升。为缘引生色界火焰。馀
灾亦尔。如应当知。如是始从地狱渐减。乃至
器尽。总名坏劫。所言成劫。谓从风起。乃至地
狱始有情生。谓此世间灾所坏已。二十中劫。
唯有虚空。过此长时。次应复有等住二十。成
劫便至。一切有情业增上力。空中渐有微细
风生。是器世间将成前相。风渐增盛。成立如
前所说风轮水金轮等。然初成立大梵天宫。
乃至夜摩宫。后起风轮等。是谓成立外器世
间。器有坏成。由有情力。若有情类。久集上
天。此器世间。必应渐起。令福减者。散下居
故。谓极光净。久集有情。天众既多。居处迫
迮。诸福减者。应散下居。此器世间。理应先
起。故劫坏位。有情上集。于劫成时。有情下
散。由罪福减及福罪增。集散旋环。理应如是。
既已成立此器世间。初一有情。极光净殁。生
大梵处空宫殿中。后诸有情。亦从彼殁。有生
梵辅。有生梵众。有生他化自在天宫。渐渐下
生。乃至人趣。俱卢牛货胜身赡部。后生饿鬼
傍生地狱。法尔后坏。必最初成。若初一有情
生无间狱。二十中成劫应知已满。此后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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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中劫。名成已住。次第而起。谓从风起。造
器世间。乃至后后有情渐住。初一有情。极光
净殁。生大梵宫者。即为大梵王。诸大梵王。必
异生摄。以无圣者还生下故。上二界无入见
道故。即由此故。无一有情无间二生为大梵
义。既说大梵最后命终。极光净天。寿八大劫。
二十中劫。世界还成。如何梵王。生极光净。受
少寿量。还从彼殁。虽彼非无有中夭义。而广
大福。方生彼天。八大劫寿中。始经少分。二十
中劫顷。宁即命终。以此观知。馀来生此。此
洲人寿。经无量时。至住劫初。寿方渐减。从
无量减。至极十年。即名为初一住中劫。此
次十八。皆有增减。谓从十年增至八万。复
从八万减至十年。尔乃名为第二中劫。次馀
十七。例皆如是于十八后。从十岁增至极八
万岁。名第二十劫。一切劫增。无过八万。一切
劫减。唯极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减。时量方
等。初减后增。故二十劫。时量皆等。此总名为
成已住劫。所馀成坏。及坏已空。虽无减增二
十差别。然由时量与住劫同。准住各成二十
中劫。成中初劫。起器世间。后十九中。有情渐
住。坏中后劫。减器世间。前十九中。有情渐
舍。如是所说。成住坏空。各二十中。积成八
十。总此八十。成大劫量。若尔且对苦苦为言。
应生死中乐多非苦。坏空成劫。一向乐故。
于住劫中。虽苦乐杂。而纯苦少。纯乐时多。时
分虽然。而苦起位。增上猛利。乐则不尔。谓于
热际。烈日逼身。虽用旃檀乌施罗末及冰雪
等。而为对治。便有增上身安乐生。尔时欻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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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刺所刺。顿忘众乐。唯觉有苦。如是若遇恩
爱别离。心中所生。增上苦受。重于恩爱。和合
生乐。由如是等。知生死中。乐少苦多。其理决
定。诸劫唯用五蕴为体。除此时体不可得故。
经说三劫阿僧企耶精进修行得成佛者。于
前所说四种劫中。积大劫成三劫无数。谓从
初种大菩提种。经三大劫阿僧企耶。方乃得
成大菩提果。既称无数。何复言三。有释此言。
诸善算者。依算计论算至数穷。初不能知。名
一无数。如是无数。积至第三。馀复释言。六十
数内。别有一数。立无数名。谓有经中。说六十
数。此言无数。当彼一名。积此至三。名三无
数。非诸算计不能数知。菩萨经斯三劫无数。
方乃證得无上菩提。如是已辩劫量差别。诸
佛独觉。出现世间。为劫增时。为劫减位。颂
曰。

「 减八万至百
 诸佛现世间
 独觉增减时
 麟角喻百劫」


论曰。从此洲人寿八万岁。渐减乃至寿极百
年。于此中间。诸佛出现。何缘增位无佛出耶。
有情乐增。难教厌故。多行妙行故。少有堕三
涂。减百年时。何故无佛。现于如是寿短促
时。不能具成佛所作故。谓一切佛。出现世间。
决定舍于第五分寿。从定所起命行依身。非
于尔时所化乐见。以设出世为佛事少。故于
尔时。佛不出世。经主于此。作是释言。五浊极
增。难可化故。岂不今世人减百年五浊虽增。
而有能办入正决定离染得果。佛唯为此。应
出世间。故彼所言。非为善释。非百年位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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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时。一切皆能遵崇圣教。入正决定。离染
得果。可言减百一分。不能办斯佛事。故无
佛出。然于减百。设佛出世。亦有一分能遵教
等。如百年时。佛何不出。若谓减百堪化有情
极鲜少故佛不出者。是则应说前所立因。不
能具成佛所作故。虽于减百五浊极增。不能
具成佛所作事。由斯故佛不出世间而此亲
因。非彼所说。言五浊者。一寿浊。二劫浊。三
烦恼浊。四见浊。五有情浊。云何浊义。极鄙下
故。应弃舍故。如滓秽故。岂不寿劫有情浊三
互不相离。见浊即用烦恼为体。五应不成。理
实应然。但为次第显五衰损极增盛时。何等
名为五种衰损。一寿命衰损。时极短故。二资
具衰损。少光泽故。三善品衰损。欣恶行故。四
寂静衰损。展转相违成諠诤故。五自体衰损。
非出世间功德器故。为欲次第显此五种衰
损不同。故分五浊。独觉出现。通劫增减。然诸
独觉。有二种殊。一者部行。二麟角喻。部行独
觉。先是声闻。得胜果时。转名独胜。有馀说
彼先是异生。曾修声闻顺决择分。今自證道。
得独胜名。由本事中说。一山处总有五百苦
行外仙。有一猕猴。曾与独觉相近而住。见彼
威仪。展转游行。至外仙所。现先所见独觉威
仪。诸仙睹之。咸生敬慕。须臾皆證独觉菩提。
若先是圣人。不应修苦行。麟角喻者。谓必独
居。二独觉中。麟角喻者。要百大劫。修菩提资
粮。然后方成麟角喻独觉。言独觉者。谓现
身中。离禀至教。唯自悟道。以能自调不调
他故。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非彼无能演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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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彼亦得无碍解故。又能忆念过去所闻。
诸佛言词。堪为他说。得极远境宿住智故。又
不可说彼无慈悲。为摄有情现神通故。又不
可说无受教机。尔时有情。亦有能起世间离
染。对治道故。虽有此理。而今测量。彼知尔时
有情根欲。入见谛等。不藉他教。故不说法以
调伏他。除此所馀。摄有情事。无劳设教现通
即成。又诸独觉阙力无畏对。于我论坚执众
中欲说无我心便怯劣。故不说教以调伏他。
有馀释言。由彼独觉长时数习少欲胜解。又
避摄众諠杂过失。故不说法以调伏他。若自
有能。他有根欲。弃而不济度。岂名有慈悲。是
故应如前释为善。轮王出世。为在何时。几种
几俱何威何相。颂曰。

「 轮王八万上
 金银铜铁轮
 一二三四洲
 逆次独如佛
 他迎自往伏
 诤阵胜无害
 相不正明圆
 故与佛非等」


论曰。从此洲人寿无量岁。乃至八万岁。有转
轮王生。减八万时。有情富乐。寿量损减。非
其器故。或顺彼受业。定于彼时。方与果故。如
感佛身业。要劫减时方能与果。王由轮宝旋
转应导。威伏一切。名转轮王。施设足中。说
有四种。金银铜铁轮应别故。如其次第。胜上
中下。逆次能王领一。二三四洲。谓铁轮王。王
一洲界。铜轮王二。银轮王三。若金轮王。王四
洲界。契经就胜。但说金轮。故契经言。若王生
在刹帝利种。绍灌顶位。于十五日。受斋戒
时。沐浴首身。受胜斋戒。升高台殿。臣僚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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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东方欻有金轮宝现。其轮千辐。具足毂辋。
众相圆净。非匠所成。舒妙光明来应王所。此
王定是。转金轮王。转馀轮王。应知亦尔轮王
如佛。无二俱生。故契经言。无处无位。非前非
后。有二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于世。有处有位。
唯一如来。如说如来。轮王亦尔。应审思择。此
唯一言。为据一大千。为约一切界。应说一切
界。无差别言故。谓无经说。唯此世间。又无经
言唯一世界。如何不说。而能定知唯据一大
千。非约一切界。若尔何故。梵王经说我今于
此三千大千诸世界中。得自在转。彼有密意。
密意者何。谓若世尊。不起加行。唯能观此三
千大千。若时世尊。发起加行。无边世界。皆佛
眼境。天耳通等。例此应知。若不许然。佛于馀
界。何缘无有自在化能。为阙大悲。为智有碍。
阙大悲者。经不应言如来悲心普覆一切。智
有碍者。经不应言无一尔焰佛智不转。若佛
智悲。遍于一切。无碍无阙。则应说法。普能济
度一切有情。无边界中。如来皆有。不思议力。
能普化故。又佛先于三无数劫。发愿度脱一
切有情。令诸有情。若自所化。若他所化。皆已
下种。资粮成熟。住在十方。无出世尊愿所及
境。何缘此佛。不度馀方。设一如来。唯化一
界。亦非一界尽得涅槃。然许如来能化一界。
故许一佛普化十方。虽度不尽。亦无有失。馀
为当来佛所度故。由斯理故。梵王经说。我今
于此三千大千诸世界中。自在转者。定有密
意。为證不成。又理必然。如舍利子。总约现
在。白世尊言。我得彼问。当如是答。今时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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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志沙门得无上菩提与我世尊等。所以然
者。我从世尊。亲闻亲持。无处无位。非前非
后。有二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于世。有处有位。
唯一如来。如其他方别有佛者。非舍利子怀
嫉妒心。何故不言他方虽有而一世界无二
如来。岂不此经亦有密意。引證己义。亦不得
成。密意者何。谓彼所引。无处位等。有二如
来。如说如来。轮王亦尔。若无密意。约现总
遮。则应轮王馀界非有。以彼如佛遮俱生故。
若馀界轮王。虽遮而有。则馀界诸佛。不可言
无。是故此经。约一界说。不可以佛定例轮王。
即此经中遮女成佛。岂亦有佛以女身成。如
遮轮王俱生非定。又不可以佛例轮王。以转
轮王如业主别。所生处所。有隔别故。谓转轮
王。业有分限。故所王领。亦有隔别。非一四洲
俱时二主同所王领。况得有多。是故应知。
为主有隔。其所生处理有分限。由有分限。故
一界中。无二轮王。馀界别有佛因无有分限
异故为主王化亦无分限。由此无有佛土隔
别。故不可言属此属彼。如何此佛唯化此方。
馀世界中有馀佛化。云何知佛为化主无限。
于一切界境皆有智故。诸界差别由二种依。
谓依身殊。及法差别。佛于诸界差别相中。有
能遍知殊胜智故。于一切法一切有情差别
境中。无碍智转。如契经说。佛告苾刍。我观有
情。非易可得。从久流转生死以来。非汝父母。
乃至广说。又契经说。佛告苾刍。我观方土。非
易可得。从久流转生死以来。非汝所居。乃至
广说。又舍利子。赞述世尊成就无上宿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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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作如是言。大德世尊于彼彼处。曾不曾住。
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想非非
想。即彼彼处。所有行相。所有摽举。有无量种
无上微妙宿住念智。岂不由此即成如来。于
不生处。亦有智转。能为化主。化彼有情。非转
轮王有如是德。故不可引比例世尊。又转轮
王。于大千界。为多俱出各王四洲。为一轮王
总王如佛。若尔何失。二俱不然。若多俱生各
别王者。如王与佛遮二言同。而许轮王于大
千界同时多出。非佛世尊。如是亦应许馀世
界有轮王出。无佛世尊。若一轮王。生一四洲
界。而能总王百俱胝界者。轮王少福。都无妙
智。而许总王三千大千。况我世尊。具大福德。
于一切界。一切有情。有大堪能。无碍妙智而
执所王不越大千与轮王同。斯有何理。又彼
所执。都无至教。唯依少理。作如是言。现见世
间。有多菩萨。俱时修习菩提资粮。一界一时。
可无多佛。多界多佛。何理能遮。故无边界中
有无边佛现。此所立理。应共寻思。俱时造修
转轮王业。及俱修习菩提资粮。二类有情。谁
多谁少。又轮王果。无上菩提。无障圆成。谁
迟谁速。又有何定理。无二无多造。一界同时
转轮王业。彼如是业成熟既同时。何理为遮
不俱生一界。此中定理。于佛亦然。不可被徵
便许一界无二多造业。或非一俱生。又贤劫
中。契经定说。有五百佛。出现世间。或有说
言。千佛出世。若千菩萨。菩提资粮。同一劫
中。可得圆满。何缘成佛定不同时。谓彼皆于
三无数劫。精勤修习。菩提资粮。有一劫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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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成佛。何缘无有同处同时。于一大千。无俱
时理。多界唯一。理亦应同。唯佛世尊。能于此
义。究竟通达。我等随力。且于此作如是寻思。
诸有智人。应详其理。如是所说。四种轮王。威
定诸方。亦有差别。谓金轮者。诸小国王。各自
来迎。作如是请。我等国土。宽广丰饶。安隐富
乐。多诸人众。唯愿天尊。亲垂教敕。我等皆是
天尊翼从。若银轮王。自往彼土。威严近至。彼
方臣伏。若铜轮王。至彼国已。宣威竞德。彼方
推胜。若铁轮王。亦至彼国。现威列阵。剋胜便
止。一切轮王。皆无伤害。令伏得胜已。各安其
所居。劝化令修十善业道。故轮王死。多得生
天。经说轮王出现于世。便有七宝。出现世间。
象等五宝。有情数摄。如何他业生他有情。非
他有情从他业起。然由先造互相属业。于中
若一。禀自业生。馀亦俱时乘自业起。如是所
说。诸转轮王。非唯有七宝与馀王别。亦有三
十二大士相殊。若尔轮王。与佛何异。佛大士
相。处正明圆。王相不然。故有差别。言处正
者。谓于佛身。众相无偏。得其所故。言明了
者。谓于佛身。相极分明。能夺意故。言圆满
者。谓于佛身。众相周圆。无缺减故。劫初人
众。为有王无。颂曰。

「 劫初如色天
 后渐增贪味
 由惰贮贼起
 为防雇守田」


论曰。劫初时人。皆如色界。极光净殁。来生人
间。经于久时。渐有王出。故契经说。劫初时
人。有色意成。支体圆满。诸根无缺。形色端
严。身带光明。腾空自在。饮食喜乐。长时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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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如是类。地味渐生。其味甘美。其香郁
馥。时有一人。禀性耽味。嗅香起爱。取尝便
食。馀人随学。竞取食之。尔时方名。初受段
食。资段食故。身渐坚重。光明隐没。黑闇便
生。日月众星。从兹出现。由渐耽味。地味便
隐。从斯复有地皮饼生。竞耽食之。地饼复隐。
尔时复有林藤出现。竞耽食故。林藤复隐。有
非耕种香稻自生。众共取之。以充所食。此食
粗故。残秽在身。为欲蠲除。便生二道。因斯遂
有男女根生。由二根殊。形相亦异。宿习力故。
便相瞻视。因此遂生非理作意。欲贪鬼魅。惑
乱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鬼。初发
此时。尔时诸人。随食早晚。随取香稻。无所贮
积。后时有人。禀性懒堕。长取香稻。贮拟后
食。馀人随学。渐多停贮。由此于稻生我所心。
各纵贪情。多收无厌。故随收处。无复再生。遂
共分田。虑防远尽。于己田分。生吝护心。于他
分田。有怀侵夺。劫盗过起。始于此时。为欲遮
防。共聚详议。铨量众内一有德人。各以所收
六分之一。雇令防护。封为田主。因斯故立刹
帝利名。大众钦承。恩流率土。故复名大三末
多王。自后诸王。此王为首。时人或有情厌居
家。乐在空闲。精修戒行。因斯故得婆罗门名。
后时有王。贪吝财物。不能均给国土人民。故
贫匮者。多行贼事。王为禁止。行轻重罚。为杀
害业。始于此时。时有罪人。心怖刑罚。覆藏其
过。异想发言。虚诳语生。此时为首。于劫减
位。有小三灾。其相云何。颂曰。

「 业道增寿减
 至十三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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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疾饥如次
 七日月年止」


论曰。从诸有情。起虚诳语。诸恶业道。后后转
增。故此洲人。寿量渐减。乃至极十。小三灾
现。故诸灾患。二法为本。一贪美食。二性懒
堕。此小三灾。中劫末起。三灾者。一刀兵。二
疾疫。三饥馑。谓中劫末。十岁时人。为非法
贪。染污相续。不平等爱。映蔽其心。邪法萦
缠。瞋毒增上。相见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猎师
见野禽兽。随手所执。皆成利刀。各逞凶狂。互
相残害。又中劫末。十岁时人。由具如前诸过
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辄命终。难可救
疗。又中劫末。十岁时人。亦具如前诸过失故。
天龙忿责。不降甘雨。由是世间。久遭饥馑。既
无支济。多分命终。是故说言。由饥馑故。便有
聚集。白骨运筹。由二种因。名有聚集。一人聚
集。谓彼时人。由极饥羸。聚集而死。二种聚
集。谓彼时人。为益后人。辍其所食。置于小
箧。拟为种子。故饥馑时。名有聚集。言有白
骨。亦由二因。一彼时人。身形枯燥。命终未
久。白骨便现。二彼时人。饥馑所逼。聚集白
骨。煎汁饮之。有运筹言亦二因故。一由粮少。
传筹食之。谓一家中。从长至幼。随筹至日。得
少粗餐。二谓以筹。挑故场蕴。得少谷粒。多用
水煎。分共饮之。以济馀命。然有至教。说治彼
方。谓若有能一昼一夜持不杀戒。于未来生
决定不逢刀兵灾起。若能以一诃梨怛鸡起
殷净心奉施僧众。于当来世决定不逢疾疫
灾起。若有能以一抟之食起殷净心奉施僧
众。于当来世决定不逢饥馑灾起。此三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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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几时。刀兵灾起。极唯七日。疾疫灾起。七
月七日。饥馑七年七月七日。度此便止。人寿
渐增。东西二洲。有似灾起。谓瞋增盛。身力羸
劣。数加饥渴。北洲总无。前说火灾焚烧世界。
馀灾亦尔。如应当知。何者为馀。今当具辩。颂
曰。

「 三灾火水风
 上三定为顶
 如次内灾等
 四无不动故
 然彼器非常
 情俱生灭故
 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后风」


论曰。此大三灾。逼有情类。令舍下地。集上天
中。初火灾兴。由七日现。有说如是七日轮行。
犹如雁行。分路旋运。有说如是七日轮行。上
下为行。分路旋运。中间各相去。五千踰缮那。
次水灾兴。由降瀑雨。有作是说。从三定边空
中。欻然雨热灰水。有馀复说。从下水轮起涌
沸水。上腾漂浸。决定义者。即此边生后风灾
兴。由风相击。有作是说。从四定边空中。欻
然飘击风起。有馀复说。从下风轮。起冲击风。
上腾飘鼓。此决定义。准前应知。若此三灾。坏
器世界。乃至无有细分为馀。后粗物生。谁为
种子。岂不即以前灾顶风为缘引生。风为种
子。或先所说。由诸有情业所生风。能为种子。
风中具有种种细物。为同类因。引粗物起。或
诸世界。坏非一时。有他方风。具种种德。来此
为种。亦无有过。故化地部契经中言。风从他
方。飘种来此。如先所说。前灾顶风。此中何
灾。以何为顶。火水风如次。上三定为顶。故
世尊说。灾顶有三。若时火灾焚烧世界。以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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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净。为此灾顶若时水灾。浸烂世界。以遍
净天。为此灾顶若时风灾飘散世界。以广果
天。为此灾顶。随何灾力。所不及处。即说名为
此灾之顶。何缘下三定。遭火水风灾。初二
三定中。内灾等彼故。谓初静虑。寻伺为内灾。
能烧恼心。等外火灾故。第二静虑。喜受为内
灾。与轻安俱。润泽如水。故遍身粗重。由此皆
除故。经说苦根第二静虑灭。以说内心喜。得
身轻安故。非唯火灾寻伺止息。亦由灭苦所
依识身。故说苦根二静虑灭。虽生上地识身
容现前。随欲不行自在故无过。然经言灭苦。
据正入定时。初静虑中。犹有寻伺。无增上喜。
不言苦灭。第三静虑。动息为内灾。息亦是风。
等外风灾故。若入此静虑。有如是内灾。生此
静虑中。遭是外灾坏。故初静虑。内具三灾。外
亦具遭三灾所坏。第二静虑。内有二灾。故外
亦遭二灾所坏。第三静虑。内唯一灾。故外但
遭一灾所坏。何缘不立地亦为灾。以器世间
即是地故。但可火等与地相违。不可说言地
还违地。如先所说三断末摩。所断末摩。即是
地故。不可立地以为能断。夫种类同。不相
违故。又下三定。以火水风。如次为灾。损坏外
器。若复立地。为第四灾。则应能损第四静
虑。然彼静虑。必无外灾。以彼定无内灾患
故。由此佛说。彼名不动。内外三灾。所不及
故。由是故说。灾唯有三。毗婆沙师。说第四定
摄净居故。灾不能损。由彼不可生无色天。亦
复不应更往馀处。由此證馀界无净居天。若
馀世界中。有净居者。应如地狱移往他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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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应更往馀处。下三天处。由净居天威力
摄持。故无灾坏。无容一地处少不同便有为
灾坏不坏别。若尔彼地器应是常。不尔与有
情俱生俱灭故。谓彼天处。无总地形但如众
星居处。各别有情。于彼生时死时。所住天宫。
随起随灭。是故彼器。体亦非常。所说三灾。云
何次第。要先无间。起七火灾。其次定应。一水
灾起。此后无间。复七火灾。度七火灾。还有一
水。如是乃至。满七水灾。复七火灾。后风灾
起。如是总有八七火灾。一七水灾。一风灾起。
水风灾起。皆次火灾。自水风灾。必火灾起。
故灾次第。理必应然。何缘七火方一水灾。极
光净天。寿势力故。谓彼寿量。极八大劫。故至
第八。方一水灾。由此应知。要度七水。八七火
后。乃一风灾。由遍净天寿势力故。谓彼寿量。
六十四劫。故第八八方一风灾。如诸有情。修
定渐胜所感异熟身寿渐长。由是所居亦渐
久住。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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