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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十七
婆薮盘豆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分别圣道果人品之二
复次如此违舍二退。何法为性。偈曰。二退非
至得。释曰。此二退以非至得为性。违退必由
罪过成。舍退则不定。已得暖人后若退堕。必
定以涅槃为法。若尔此暖与解脱分能善根何
异。由于见四谛位最近故。若无障碍。复次偈
曰。暖不受邪教。释曰。若已得暖人。后退于此
位。能不受邪教。若不受邪教暖顶何异。偈曰。
顶不断善根。释曰。若已得顶人。后退于此位
中不能断善根。有入恶道义。亦得起无间业。
偈曰。忍不堕恶道。释曰。若由舍退忍。无更入
恶道义。由已远离行恶道惑业故。何以故。由
得忍位。于道杂生依止。有惑所有别类。皆
已得无生法谓恶趣。卵湿杂生。无想天。北鸠
娄。大梵生。黄门。作黄门。二根身。第八有。见
修所灭惑。此无生法于软位。何况于上。是彼
无生如应得故。是故无入恶道义。偈曰。世第
一离凡。释曰。若人得世第一善根。由退死二
舍无有是处。此人于此位中。已得凡夫非择
灭。无更堕凡夫位义。何以故。离功用于第二
刹那中。必證苦谛故。是暖等四善根。各有软
中上三品。即成三性。由声闻等性差别故。此
中偈曰。转弟子性二。成佛。释曰。转此暖顶二
善根。从声闻性生起。得成大正觉有如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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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得忍已则无此义。何因故不得。彼说由已
过度诸恶道生故。诸菩萨由化作他利益为
自胜事。故意能往诸恶趣受生。此性不可回
转。故无此义。偈曰。转三馀。释曰。从声闻性。
转三决择分能善根。成异大正觉。谓成独觉。
独觉性不可回转。何以故。偈曰。不求利他故。
馀转性不遮。释曰。若观行人本发独觉愿。后
入修观得暖顶二善根。此善根则不可转为
菩萨善根。何以故。由彼不为利益他事故。发
愿修观故。此二位虽复可转于彼无可转义。
以心愿坚故。若转作声闻不遮此义。复次偈
曰。至觉彼一坐。后定佛独觉。释曰。大师佛世
尊及犀角喻佛此二人于一坐中。依止第四
定。由明了不动三摩提故。从初发起四决择
分能善根。乃至菩提。唯于一坐得究竟菩
提。谓尽智无生智。此义后当说。有馀师说。从
修不净观。乃至菩提于一坐得究竟。若有人
执。有别独觉异犀角喻独觉。于彼人转二善
根成菩萨。此义无遮。于过去生未修解脱分
能善根。但于今生作功力生决择分能善根。
为有如此义。不必定。无如此义。何以故。偈
曰。前彼解脱分。释曰。此义决定。应知于过去
生先生解脱分能善根已。今生方得生决择
分能善根。若人急疾修行。经几生修得成解
脱分能。及决择分能善根。偈曰。速解脱三生。
释曰。第一生先生解脱分能善根。第二生次
修决择分能善根。第三生修得圣道。譬如次
第下种苗成结实。何故如此次第。于此法真
理及教中。应令自相续入住成熟解脱。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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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解脱分能善根。偈曰。闻思性。释曰。此业但
是闻思慧类。非修慧类。此有几业。偈曰。三
业。释曰。若论最胜。但是意业。由愿所摄。身
口二业亦成解脱分能何以故。有人施一食。
或守一学处乐解脱力所引故。因此业引生
解脱分能善根。引此业于何处。偈曰。引生于
人道。释曰。人道中于三洲得引生此业。于馀
则无。般若厌离二法。如应无故。由义相应。说
解脱分能已。入四谛观次第。是今所说。此中
乃至世第一已说。所馀今说故说此言。偈曰。
世第一无间。无流法智忍。释曰。从世第一善
根无间。无流法智忍得生。缘于何境。偈曰。欲
界苦。释曰。欲界苦是彼境界。此忍说名苦法
智忍。为显此无流故。以等流果简别。此忍能
得法智故。名法智忍。譬如花果树。说此忍名
入正定聚。何以故。因此忍观行人能入正定
故。正是何法。经中说涅槃名正。于中定者。是
一向不异义。至得此决定故名入。若此忍已
生。说此人名道人。此法次一刹那未生时。凡
夫性已转灭。是此忍未来功能。此义可然。无
馀譬如灯生。有馀师说。以世第一灭凡夫性。
是义不然。同世间法故。此义无失。此彼相违
故。譬如上怨家肩杀怨家。有馀师说。由二故
灭。此二似无间解脱道故。偈曰。次中。法智。
释曰。次苦智忍后无间于欲界苦中法智生。
说此为苦法智。无流言应知流至一切处。如
于欲界苦中法智忍及法智生。偈曰。复尔生。
于馀苦类忍。及智。释曰。苦法智后无间。合色
无色界苦。为一所缘境。类智忍生。说此为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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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智忍。次无间类智生说此为苦类智。于初
入观由知法真实理故。此理无坏。若佛出世
及不出世。此理恒然。故说名法。由此后观是
前观类。后所缘境。是前境类。以后随应前故。
说后名类。如于苦有四忍智生。偈曰。三谛尔。
释曰。苦类智后无间。于欲界集法智忍生。次
无间集法智生。如此无间次第。于所馀集类
智忍。及集类智生。于欲界灭法智忍。及灭法
智生。于所馀灭类智忍。及灭类智生。于欲界
苦对治。道法智忍及道法智生。于所馀道类
智忍及道类智生。偈曰。如此十六心。观四谛。
释曰。由此次第。是四谛观成有十六心。有馀
部说。四谛观唯有一心。此观于彼应知是不
了义说。何以故。于彼经中说四谛观。类不
分别故。此四谛观。偈曰。有三。见境界及事。
释曰。见观者。由无流智了别谛相故。境界观
者。由与无流智相应同境界故。事观者。由不
相应法故。谓戒生等。若已见苦。此三观即成。
于集等馀。谛有事观。由断證修故。若彼说约
见观。立为一观。此说不然。由四谛相有差别
故。若彼说。由无我相。见一切谛。是义不然。
何以故。此观不从苦谛为初成故。若尔与经
相违。经云。圣弟子由苦相简择苦。由集相集。
由灭相灭。由道相简择道。与无流思惟相应
智。说名择法觉分。若汝言。此经为显修道。故
说此言。是义不然。如见修故。若汝言。由见一
谛于馀得自在故。故说一时观谛。此义无失。
四谛观中。有说出观。有说不出观。此义应思。
若说如此。是时正见苦。则灭除集。至得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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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道故。说一时观谛若执如此。则无过失。于
一谛一见观。于馀谛说事观故。若约见观。于
经中说。四谛定次第观此说可见。经云长者
非一时观诸谛。云何观次第观。如此广说。有
三经。皆有譬喻。若汝言。若人于苦谛。无疑无
不决心。于佛亦无疑无不决心。由此经。是故
知有一时观四谛。是义不然。依不更起必定
应灭。故说此言。是所说有十六心观。偈曰。世
第一同地。释曰。随世第一所依地。十六心观
同依此地。世第一所依地有六。于前已说。云
何必定应有此义先忍后智。由此义。偈曰。忍
智无间道。解脱道次第。释曰。忍谓无间道。约
烦恼至得断不可间隔故。故说无间道智。谓
解脱道。是已解脱惑。至得人法故与灭离至
得俱起故。故说解脱道是故此二必定应有。
譬如牵却关户。若说第二解脱道。与灭离至
得。一时俱起。灭离疑惑智于此境界不应得
生。由忍能灭惑故。此难不然。若汝言。九结聚
由忍灭。不由智故则与阿毗达磨藏相违。是
义不然。忍是智伴类故。譬如臣事说为王事。
忍于智亦尔。为一切十六心由见谛故。皆是
见道。为不尔。虽然偈曰。由见未曾见见道十
五心。释曰。以苦法智忍为初。乃至道类智忍。
是十五刹那心名见道。何因得名见道。由
见所未曾见谛故。于第十六心无未曾见今
始见。由重习所曾见故成修道。为不如此
耶。此心亦见非自所曾见道类智忍所缘谛。
是义不然。何以故。今思约谛不约刹那。复次
不由第八刹那谛非所见。譬如一区田。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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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未被刈。说未刈田。无如此义。属果摄故。八
智十六行修故。由道于先灭故。修道是彼相
续故。是故立道类智属修道。此不退义。由执
持见谛惑灭离故。若汝言。是故此属见道是
义不然。由有太甚失故。七智云何属见道。
由见未究竟故。此中见谛未圆满。由此七智
在见中间。是故数彼为见道。已说此义。谓能
决判见修道生及差别。复次已生圣道人所有
差别。今当分别说。是前所说见道为性。十五
刹那。此中应知有二人。偈曰。钝利根二人。于
中信法行。释曰。若钝根人行于彼中说名由
信随行。若利根人说名由法随行。由信人故
随行于义故。名由信随行。又由信根随行。为
此人法。故名由信随行。先由信他故寻思义。
由法随行亦尔。先由经等正法。自寻思义。为
此义故说四量。法为量非人。义为量非文句。
了义为量非不了义。智为量非识。云何判此
四。由四种人差别故。一由贡高人差别故。二
由路柯耶胝柯人差别故。三由自见取住人
差别故。四由闻胜人差别故。此中于贡高人。
以法为量非人。由共论说思量为智所得故。
不但由威仪差别。复次佛世尊。有说人有说
法。此中法为量非人。此法有二种。文句及义。
此中义为量非文句。由不爱著国土言说故。
何以故。不应成取文句为胜决定。应思量简
择义。佛世尊说。经有二种。有了义有不了义。
若人简择义。应以了义经为量。非不了义。佛
世尊说。随福行及不动行。识为生善道。说四
谛智为至得涅槃。若人行于法似法。以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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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非识。复次于四时中有失无失故。约四人
立四量。一读诵时。二忆持时。三简择时。四
修行时。此二人偈曰。若已灭修惑。于初果道
向。释曰。沙门果初者。谓须陀洹果。于一切果
至得中。为第一故。由未得此果故。若由实有
义。但名由信随行由法随行。如先由世间道
已灭修惑。或是具缚。说此为向须陀洹果。
偈曰。乃至灭五品。释曰。若此人先由世间道。
灭欲界修惑。乃至五品尽如此说向初果。偈
曰。向二灭九前。释曰。若此二人从第五品后。
先灭六七八品已。方入见道中。说此二人向
第二果。谓斯陀含。偈曰。离欲欲色界。则向第
三果。释曰。此人若已灭第九品。离欲欲界惑
已。灭上界惑。乃至无所有处。说此二人向第
三果。谓阿那含。偈曰。十六二住果。随所向
三人。释曰。若第十六心起不可更说。此人为
由信法随行。亦不可说向果云何可说。住果
人住何果。于前若向此果。今即住此果。或须
陀洹果。或斯陀含果。或阿那含果。阿罗汉果
异前三。不可由见道如彼从初得。何以故。由
见道能灭修道所灭惑故。无道理先于见谛惑
灭离欲有顶故。偈曰。是时信乐得。见至软利
根。释曰。是时钝根人先由信随行。今说名信
乐得。若利根人先由法随行。今说名见至。由
得最上品信智故。是故信乐及见所显。复有
何因。若人已断五品修惑。于第十六心但说
为须陀洹人不。说为斯陀含向。由此义。偈曰。
得果果胜道。由不能得故。未修行胜道。故住
果非向。释曰。若人正得果。不得由果胜道。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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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为定。是故若人住果。乃至未修行果胜道。
为得别果。是时未可说为向别果。于馀果亦
尔若人离欲第三定。更依下地入正定。此人
必定现前由果胜道。若不尔。从下生上界。则
不应与乐根相应。安立多灭及离欲人。入正
定位中。其义如此。次第安立人今当说。是故
且安立此义。如于欲界中说修惑有九品。如
此偈曰。诸失有九品。地地德亦尔。释曰。如欲
界中所说有九品惑。于色无色界地地乃至
有顶应知各有九品惑。如惑德亦尔。为对治
此失。名无间道及解脱道。地地各有九九品。
云何如此。偈曰。软中上三品。更软等差别。释
曰。根本有软中上三品分别。一一品更有软中
上三品差别故。安立成九品。此云何有。软软
品软中品软上品。有中软品中中品中上品。
有上软品上中品上上品。此中由软软品道。
上上品惑灭。乃至由上上品道软软品惑灭何
以故。从初上上品道品不得生故。于已生上
上品道人。相续中上上品惑已无故。譬如浣
衣。先除粗尘垢后方除细。又如粗闇由微细
光灭。微细闇由大光灭。道惑亦尔。何以故。白
法势力强故。黑法势力弱故。是故由一刹那
生软软圣道。无始生死轮转所增益。成上上
品诸惑皆得灭离。譬如久时增长三病。以一两
三角根散即能牵灭。譬如一刹那小灯。能破
坏久时大闇。如此于一切九品惑中。偈曰。未
灭修惑品。住果七生竟。释曰。若人已住果。
未灭一品修道所灭惑。说此人名须陀洹。唯
能作七生故。说七生胜此一切后。何以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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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皆作七生故。故经中说七生为胜。七反
受生是彼圆满生。何以故。胜言者极为义。道
者谓向涅槃流。由此道行至涅槃故。是人已
至此流故。说名须陀洹。云何至流。若由得初
道故名至流。第八亦应成须陀洹。若由得初
果故名至流。多灭修惑人。及已灭九品惑人。
亦应成须陀洹。约得一切果人。由得第一果。
立为须陀洹。何因得初果立名须陀洹。不立
第八。由得向果道故。由得见修二道故。由对
證具足流故。于道类智中。是故此人得须陀
洹名。向人则非。此人于人道中作七生有及
七中有于天道亦尔。此人受二十八生。云何
说七生为胜。由七平等故。故说七生为胜。譬
如七处胜智及七叶树。毗婆沙师说如此。若
尔经中云何说。具见人应生第八有。无有是
处。此经意但约一道。若如文分别。中阴亦不
应有。如此上流人至有顶为胜亦尔。第八生
不应有。由约欲界说。此则无失。此中何證。有
经及道理。定以何證。于人天各有七返。非合
二有七返。经说于人天道。唯有七返。云何得
知此义。七返人道。七返天道。由经言。七返于
人及于天。迦尸比部说。有各各语。谓七返于
人。七返于天。应同此义。若人于人道得须陀
洹果。后必还于人道得阿罗汉果。于天道亦
尔。复有何因。须陀洹不生第八有。由如此量
时。相续成熟故。道类亦尔。譬如七步毒蛇毒。
又如第四日虐。复次由七结为馀故。下结馀
二。上结具五。虽于中间修圣道现前。不得般
涅槃。七生应受。业势力所持故下上二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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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故。若诸佛不出世。在家得阿罗汉果。得阿
罗汉已。必不住家。法尔必得比丘威仪。有馀
师说。或作别道人威仪。云何此人不退善道
为法行恶道业无增长故。已增长能生果报。
业于生果报中。无复功能故。由相续为最强
力善根所镇故。行意二清净故。若有定感恶
道业。尚不能得忍善根。何况须陀洹。此中说
偈。
「 愚作小罪生恶道
智作大罪离恶道
如小圆铁必沈水
大铁成钵则得浮」
经中说七生为胜。作苦后边。何者为苦边。度
此七后无复有苦。令苦不更相续。复次涅槃
名苦后边。云何作涅槃。由能除障涅槃至得
故。譬如人说为我作空。有馀人七生为胜。此
亦不定。是故不说。如此未灭修惑住果人。说
名七生为胜。偈曰。若灭三四品。二三生家
家。释曰。是须陀洹人。由三因缘转成家家。一
由灭惑故。成三四品惑灭故。二由得惑对治
无流根故。三由生二三生为馀故。于偈中但
显二因须陀洹人后得灭时。得惑对治。无流
根义。不由说成故。是生有时最少。过此不应
生故。是故但说生。云何不立由灭第五品。五
品灭时第六品必定灭故。何以故。非一品惑
能障观行人所应得果。如于一间人不度界
故。是家家人有二种。一天家家。若人生于天。
往二三家般涅槃。或于此天。或于彼天。二人
家家。于人道亦尔。或于此洲。或于彼洲。复次
此得初果人偈曰。已灭至五品。是向第二果。
释曰。若人得果已。已灭修惑一品。乃至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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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正在第六品。应知此人向第二果。偈曰。已
灭第六品。则成斯陀含。释曰。此得果人已灭
第六品。心正在第七品。说名至第二果。由一
往生天。更一来生人故。说名斯陀含。过此无
生故。欲瞋痴三品。惑薄弱故。今唯软品为馀
故。是得果人。偈曰。已灭七八品。一生名一
间。则向第三果。释曰。由三种因缘。斯陀含人
转成一间人。一由七八品惑灭故。二由得惑
对治无流根故。三由一生为馀故。云何一品
惑能障此人阿那含果。由此人应度下界故。
如前所说。于三位中。三种业起为障。如业能
障。应知惑亦尔。由应度业果报果及等流果
地故。故惑业皆为障。间者障义。此障唯一。在
唯一生障此人般涅槃故。唯一惑障此人得
阿那含果故。故名一间。灭七八品。其义如此。
若未入四谛观前。已灭第三四七八品惑。后
方證果。不成家家。亦非一间。乃至由果胜道
未现前起。偈曰。灭九阿那含。释曰。得果人由
灭第九品惑。应知名阿那含。于欲界不更来
故。由五下分结惑灭尽故。此五灭由合数故
说。何以故。于前必已灭三。后灭二故。偈曰。此
中生有行。无行般涅槃。上流。释曰。此人于中
间般涅槃故。说名中灭。如此已生。即般涅槃。
故名生灭。不由行般涅槃。由行般涅槃。此义
应知。此阿那含人有五种。中间灭者。于中阴
般涅槃生灭者唯已生不久般涅槃。由熟修运
载道故。此灭由有馀涅槃。有馀师说。具二涅
槃。是义不然。此人于舍命无自在故。彼说
有行灭者。若人受生已。于修不息加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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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用般涅槃。恒修习运载道故。无行灭
者。不由多功用。后般涅槃。尊重修运载道
故。馀师说。由有为无为道般涅槃故。是义不
然。由太甚过失故于经中先说非行灭。后
说行灭。如此次第与理相应。运载非运载
道。由熟修不熟修所成故。是故灭不由
功用得。由功用得。生灭者。最能运载道及最
上品道。诸惑最软品。上流者。往上受生。是
受生处。于中不般涅槃。流者行义。偈曰。此
于定。杂修行无下。释曰。是上流人。由因果有
二种。谓由因由果由因者。有杂修定不杂修
定为因故。由果者。阿迦尼师吒为胜。有顶为
胜故。此中若人杂修定为因。则往生阿迦尼
师吒。于彼般涅槃。偈曰。超出半超出。遍退。
释曰。阿迦尼师吒为胜。上流人有三种由超
出等差别故。此中超出者。于欲界杂修定。已
退上三定。由啖初定味。舍命生梵众天。由随
宿世串修故。于中更杂修第四定。从彼舍
命。生阿迦尼师吒。此人于中间没上出。是名
超出。半超出者。从初定生净居已。乃至超一
别处。方生阿迦尼师吒。圣人必不生大梵处。
由是僻见处故。于一切一生故。遍退者。若
人行于一切处。后入阿迦尼师吒。无时阿那
含人是所生处。更受第二生。由行增胜故。若
尔此人阿那含义。则得圆满。于已生处。一
向不更来故。如此杂修定。应知行阿迦尼师
吒。复次偈曰。馀行顶。释曰。非杂修定上流人
以有顶为胜。何以故。此人随定定品起啖味
心。生一切处已。唯不入五净居天。由次第受
三无色处生。后往生有顶皆般涅槃。此是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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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他行人。前是毗钵舍那行人。上流人于中
间般涅槃。我见此义不违理。而说阿迦尼师
吒及有顶胜者。过此无行处故。譬如说须陀
洹七生为胜。如此五人。皆是行色界阿那含。
偈曰。行无色馀四。释曰。有别阿那含。行于
无色界。若已离欲色界。舍色界生。受无色界
生。此人复有四种。由生灭等差别故。如此阿
那含人。合成六人。偈曰。欲界灭复别。释曰。
有馀阿那含。于今生即般涅槃。此名现法般
涅槃。是名第七。偈曰。三人更分三。应知九色
行。释曰。复次三种阿那含。各有三差别故。是
故行色界阿那含有九人。三种者。谓中灭生
灭上流。云何各三差别。中灭者。速疾非速疾
久时般涅槃故。由三铁星譬。所分别故。生灭
者。生无行有行般涅槃故。何以故。此三同受
生已。后般涅槃故。是故三人同称生灭。上流
者。超出等差别故。故成三人。一切三速疾非
速疾久时般涅槃故。是故更互有差别。偈曰。
复彼人差别。业惑根异故。释曰。此三种九种
阿那含人。由业惑根差别故。彼有差别。此
三人有报生报后报差别业故。复次于彼相
续。软中上惑数数行差别故。复次此三人。各
有上中软根差别故。是故此三人。如理各有
差别。是前二三。由惑由根差别故有异。后三
由后报业差别故有异。此九人由九种业惑
根故。是故阿那含人成九种。若尔云何经中。
说有七种贤圣人行。偈曰。上流非差别。说七
贤圣行。释曰。上流为法故名上流。由说此人
无分别故。经中说七贤圣行。云何依如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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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说为七贤圣行。不说馀有学人行。唯此
人于馀地有行。馀人则不有。此人但行善业。
不行不善业。若人行此行。唯往不来。如所说
三义。于馀圣人皆无。是故偈曰。善恶行不行。
由往不更还。释曰。故于上流立七贤圣行。于
馀不立。若尔云何经中说。何者为贤圣人。有
学人与正见相应。广说如经。于馀人亦有贤
圣义。此由别意说有。谓永至得不作五种恶
护。又已多灭恶性惑故。若不由别意立贤圣
人义。彼人是此论说。复次已转生阿那含。
为有如此差别不。不有。由此义偈曰。欲界转
生圣不往生馀界。释曰。于欲界中已转别生
圣人必不得往生馀界。何以故。若至阿那含。
于此生必定般涅槃故。于色界中若转生圣
人。有时入无色界。若上流有顶为胜。若尔云
何天帝释说。是所闻天名阿迦尼师吒。世尊
弟子。于我边没往彼受生。毗婆沙师说。由不
解阿毗达磨藏。故说此言。云何佛世尊。不遮
此言。为随顺帝释喜心。是故不遮偈曰。此及
上生人。无练根并退。释曰。此者是于欲界转
生圣人。及有别圣人。往上界受生。此等人
无练根修行。又无因缘得退。云何不许欲界
转生人。及往生色无色界人练根及退事。由
转别生宿住故。根渐成熟。得胜类依止。由此
二义。无练根及退事。复次未得离欲有学人。
云何不成中灭。由道未成熟故。由思不即现
前故。随眠惑非劣品故。欲界难出离故。毗婆
沙师说如此。此人所应作事甚多。一应灭恶
无记性烦恼。二应至得第二第三沙门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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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离三界。若在中阴不能成就如此事。于
前已说。若修杂定。此人必生阿迦尼师吒天。
此中何定应先杂修。偈曰。先杂修后定。释曰。
若人欲杂修诸定。必先杂修第四定。何以故。
此定随一切事一切乐行中最胜故。若杂修
必由如此方便。或阿罗汉人。或阿那含人。先
修习与多相续相应无流第四定。出此观已。
次修习与多相续相应有流第四定。出此观
已。更入无流第四定。由此次第渐渐减无流
有流相续。乃至二刹那入无流观。二刹那入
有流观。更二刹那入无流观。此名杂修定加
行。偈曰。成由一念杂。释曰。若人无流刹那
后。无间现前修有流。有流刹那后。无间现前
修无流。如此有流刹那。由二无流刹那杂故。
此杂修得成。前二刹那似无间道。第三刹那
似解脱道。如此方便。得杂修第四定。如此杂
修第四定已。由此功能所馀诸定皆可杂修。
此杂修于何处成。于欲界三洲。先学杂修得
已若退。后于色界更杂修。复次杂修四定。其
用云何。偈曰。为生及游戏。并怖畏惑退。释
曰。由三因缘圣人杂修诸定。若利根阿那含
人。求得净居天生。为于现法安乐住。若钝
根阿那含。由怖畏诸惑。欲极远出离。啖味
相应诸定。为不更退故。若阿罗汉人利根。为
于现法安乐住。若钝根由怖畏诸惑。求不更
退故修此定。复次净居天生云何唯五。是所
说杂修第四定。偈曰。由杂修五品。净居生有
五。释曰。此杂修唯有五品。谓软中上上中上
上差别故。第一番修三心令现前。谓无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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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无流。第二番六心。第三番九心。第四番十
二心。第五番十五心。如此十五修。以五净居
天为果。于中随一切有流故得生彼。随无流
不得生下。有馀师说。由信等诸根次第增上
故。得生五天。偈曰。得灭定那含。说名为身
證。释曰。灭至得于此人有。或成此人。故说
得灭。若阿那含人得灭心定。说名身證。由身
證似涅槃法故。云何由身得證。由心无故。由
依身生故。于馀经说有十八有学人。彼中云
何不说身證。由因缘无故。无何因缘。有三种
无流学及无流学果。由此二差别故。安立有
学人差别。灭心定非有学非无学果亦尔。是
故由得此定。不可立为有学人差别。若如粗
分别。阿那含人差别。应如前分别。若依细分
别。分分开之。数成多千。此义云何。中灭人有
三。由软中上根差别。由地差别成四。退法等
性差别成六。由别处差别成十六。由地离欲
差别成三十六。于欲界具缚圣人。乃至于第
四定。得八品离欲。约处性离欲根差别故。成
二千五百九十二。云何如此。于一处有六性。
性性各有九人。从具缚位乃至离欲。八品惑。
从自所得定。六九成五十四。十六五十四。
成八百六十四。次由根差别。复为三倍。若作
如此计。于下定得九品离欲人。此人于上地
说为具缚。若平等计。如中灭乃至上流亦尔。
若合数一切人。四十减十三千阿那含偈曰。
灭有顶八品。成阿罗汉向。释曰。阿那含义流
至此。阿那含人从于初定离欲一品惑。乃至
灭有顶八品惑。此人成阿罗汉向。偈曰。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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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道。释曰。能灭有顶第九品惑。无间道
中。此人亦是阿罗汉向。偈曰。此名金刚定。释
曰。此者是能灭第九品惑无间道说名金刚
譬三摩提。能破一切惑。无惑能破之。此道不
破一切惑。由已破故。能破一切惑。一切无间
道中。最上上品故。馀师说。金刚譬定。有多种
差别。非至定所摄。缘有顶苦集为境。苦集
类智行相应有八。灭道法智行相应有八。灭
类智行相应。缘初定灭为境有四。乃至缘有
顶灭为境有四。道类智行相应有四。合缘一
切类智品为境故。此金刚三摩提。由智行境
界差别故。成五十二金刚三摩提。如非至定
所摄。乃至第四定所摄亦尔。空识无所有无
边入所摄。如理应知。有二十八二十四二十。
于无色界所依止法智。及缘下地灭为境类
智无故。下地对治道为境。互为因故。有馀师
执。道类智一一地对治。亦是此三摩提所缘
境。于彼师非至定所摄金刚三摩提。更增二
十八故。成八十金刚三摩提。乃至第四定所
摄亦尔。于空处等依止。次第有四十三十二
二十四三摩提。复次由性根差别。此三摩提
更成多种。是所说有顶第九品惑。此由金刚
三摩提所灭。偈曰。由得第九灭。尽智。释曰。
与第九品惑灭离。至得俱起智名尽智。即
是从金刚三摩提无间后所生解脱道。是故
名尽智。由与一切流尽共起故。由此智于初。
偈曰。无学应释曰。此人于前是阿罗汉向。尽
智生时。即成无学名阿罗汉。由至得阿罗汉
果故。为得别果。无有别学更应修学。故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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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是故为作他利益事相应。故名阿罗汉。一
切有欲人。所应恭敬故。名阿罗汉。是故此义
自成。谓所说七人名有学。彼云何名有学。为
得流尽恒学三学为法。谓依戒学依心学依
慧学。此三学戒定慧为性。若尔凡夫亦应成
有学。是义不然。未如实见知四谛理故。后时
更作邪学故。是故佛世尊。于经中重说尸婆
柯。彼学三学。学三学故。说名有学。此重说有
何义。若人正学非邪学。若人如前学。后学亦
尔。若尔自性住圣人。云何以学为法。由意欲
故是有学。譬如行人暂息。学至得不相离故。
复次何者为有学法。一切有学人无流法。何
者为无学法。一切无学人无流法。涅槃云何
非有学。无学及凡夫与此相应故。云何非无
学。有学及凡夫与此相应故。合一切有学无
学成八人。向果道人有四。至得果人有四。一
为證得须陀洹果行于道。二證得须陀洹果。
乃至七为證得阿罗汉果行于道。八證得阿
罗汉果。此人由名故成八。若由实物唯五。前
一是向果道人。后四是住果人。所馀向人不出三果成立故。属三果摄。此义依次第得说。
复次若先多灭。及离欲欲界人有三种。于见
道中。成斯陀含向及阿那含向。此非须陀洹
斯陀含摄。何以故于前已说。修道有二种。一
世道。二出世道。有学人由何道得离欲。从何
界得离欲。偈曰。由出世离欲。有顶。释曰。从
有顶若得离欲。必定是有学由出世道。不由
世道。云何如此。从有顶上无复世故。依自地
道非对治故。自地道云何不能对治。自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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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随眠故。若惑于此道类中随眠。不可立此
道类能灭此惑。若道是此惑对治。此惑则不
得于此道中随眠故。依自地道不得为自地
惑对治。偈曰。馀二种。释曰除有顶于一切地
离欲中有二种。由世出世道。凡夫及学人。皆
得离欲。此中偈曰。由世道圣人离欲至得二。
释曰。由世间道。若圣人至得离欲。则有二种
灭离至得起。一世间至得。二出世至得。偈曰。
馀说由出世。释曰。由出世道。若圣人得离欲。
灭离至得亦有二种。馀师说如此。何以故。偈
曰。舍惑不应故。释曰。若圣人由圣道至得离
欲。若世间至得不生。此义中。若人由圣道。离
欲无所有无边入。依上诸定。更修练根行。
此人由具舍前道。果道一向无故。与上地惑
灭离应不相应。若舍此已。应更与彼惑相应。
偈曰。有顶半解脱。如上生不应。释曰。此人虽
无世间灭离至得。亦不得与彼惑相应。譬如
有学人于有顶惑以得半解脱。于中必无世
间灭离至得。由修练根行故。已舍出世至得。
与彼地惑亦不相应。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