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释论-陈-婆薮盘豆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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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十三

婆薮盘豆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中分别业品之四

由分别安立业道。此中是义应说。几种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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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与彼相应俱起。偈曰。故意俱乃至。与八
恶业道。释曰。有时故意。与一恶业道俱起。离
馀业道。若贪欲等起现前。若人无染污心。由
先教他作有色业道。随一成就时。与二俱起
者。若人起瞋恚心杀生时。或贪欲所染心行。
盗及邪淫时。或说非应语。与三俱起者。若人
起瞋恚心。于他众生俱时杀盗。若尔是时偷
盗不由贪欲成就。若人心不异成就业道时。
应知前决义。若人贪欲等所染。由教他有色
二业道成就时。如此等与三与四俱起者。若
人有欲破他和合意。说妄语恶语。此中意业
道随一。口业道有三。有时贪欲等所染。由教
他别三成就时。馀五六七应知。合如此义。与
八俱起者。于六教他。自行邪淫。若彼共一时
俱成。由恶业道义极于此偈曰。若善乃至十。
释曰。若论故意与善业道相应不相应。乃至
得与十业道相应。已作如此通说。为简择此
故。更作别说。偈曰。不共一八五。释曰。故意
无与一八五业道相应义。此中与二相应者。
于善五识起时。入无色定时。尽智无生智起
时。与三相应者。与正见相应意识起时。与四
相应者。恶心无记心起时。正受优婆塞护及
沙弥护。与六相应者。善五识起时。受前二护。
与七相应者。善意识起时。受前二护。或恶心
或无记心起时。受比丘护。与九相应者。善五
识起时。受比丘护。若意识与尽智无生智相
应。是尽智无生智相应心。与定相应。与十相
应者。异此于馀处善意识起时。受比丘护。一
切定护无流护相应故意。离尽智无生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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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非护所摄。亦得与一相应。若人异心受一
远离分。亦得与五八相应。若人善意识起时。
一时受二远离分。或受五远离分。复于何道
几业道。或恶或善。由现前及至得俱起。偈曰。
非应语恶语。瞋于地狱二。释曰。是三种业道。
于地狱由二种义有。一由现前有。二由至得
有。由悲泣有非应语。由互相骂有恶语。由相
续恼互相憎故有瞋恚。偈曰。由至得贪欲。
邪见。释曰。若由至得有贪爱邪见。不由现前
有。无可爱尘故。證知业果故。由业尽死故无
杀生。不摄财及妇故无偷盗邪淫。无用故无
妄语。恒自无和合故无破语。偈曰。北洲三。释
曰。由至得言流。贪欲瞋恚邪见。不由现前有。
无我所无摄故。相续软滑故。瞋恚类境无故。
无恶意故。偈曰。第七彼自有。释曰。非应语于
彼现前有。何以故。彼人有时起染污心歌。无
恶意故。无杀生等。寿命定故。不摄财及妇故。
无用故。彼人云何作非梵行。彼人若欲共此
女人和合戏。即执彼手俱往树下。此女若堪
行。树即密覆。便与交通。若不堪行树则不覆。
即相背去。偈曰。于馀欲十恶。释曰。自有言
流。除地狱及北洲。于馀处十种恶业道。由现
前亦有。于畜生鬼神天道中。有非不护业道。
于人道中。不护所摄业道亦有。若天不能杀
馀天。能杀馀道众生。诸天若斩首斩腰。即便
舍命。说恶业道已。偈曰。后三一切有。现前
至得故。释曰。于五道及三界。一切处无贪无
瞋正见。由现前及至得皆有。偈曰。无色无想
天。由至得七。释曰。身口七善业道。于无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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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无想天中。但由至得有。圣人已生无色界。
与过去未来无流护至得相应故。无想天与
定护至得相应。随所依止地。圣人所生及所
舍无流护。若生无色界。与此过去护相应。与
依五地未来护亦相应。偈曰。馀。由现前亦有。
除地狱北洲。释曰。馀者谓别界别道。于馀界
馀道中。是七种善业道。由现前亦有。除地狱
及北洲。是馀者谓畜生鬼神。于中唯有非
护。于色界但护所摄。于馀处具有二种。复次
是十种恶业道。及善业道。偈曰。一切皆能与。
增上流报果。释曰。今且论恶。由一切十恶所
事修习数起故。生于地狱。是名果报果。若受
地狱报竟。得如此类。谓人道等聚同分。由断
命故。寿命短促。由偷盗故。有财物障难。由
邪淫故多怨憎。于妻妾有障碍。由妄语故。多
被诽谤。由破语故。亲友不和穆。由恶语故。恒
闻不可爱声。由非应语故。有理实言人不信
受。由贪欲故多重贪欲。由瞋恚故多重瞋恚。
由邪见故。闇钝多痴。此见多无明故。是名十
恶等流果。于人道中寿命若短促。亦是善业
果。此云何是杀生等流果。不说人寿命是等
流果。何者由恶业令寿命减少。杀生是人道
寿命障碍因。此义应知。增上果者。由杀生所
事修习数起。一切外资生具无复势味。由偷
盗故。多霹雳多尘。由邪淫故多尘垢。由妄语
故多臭秽。由破语故。外器有高深。由恶语故
其地恶味。高燥相违不宜一切。由非应语故。
时节不调适。四大变异不平等。由贪欲故。一
切所种果实少弱。由瞋恚故。一切所生皆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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莶苦。由邪见故。一切资生或少果或无果。是
名十恶增上果。为由此业今生寿命短促。为
由别业。有馀师说即是此业。何以故。昔时此
业果报果已。成今时是其等流果。有馀师说。
昔时由前分。今时由根本。由执共伴类故是
所说。杀生等等流果者。非等流种类。由相似
差别故说如此。复次云何十业道。有三种果
生。若人作杀生事。生被杀者苦故。断彼命故。
除彼势味故。是故彼偈曰。由困苦除命。灭势
味果三。释曰。由困苦他故。有果报果故。于地
狱受害困苦。由行杀故。故有等流果。今生
可爱寿命短促。由减他势味故。有增上果。
外草药等势味或无或弱。所馀业道三果。应
知亦尔。善业道三果。应知亦如此。佛世尊所
说。有邪语邪业邪命。有何邪命。异于此二。无
异此二。偈曰。贪生身口业。别立为邪命。释
曰。若于众生从瞋痴生身口二业。名邪语邪
业。异此二别立为邪命。偈曰。难治。释曰。贪
欲法通引众生。是故从彼所生业。中心难可
禁护。是故正命不易可治。于中为生他慇重
心故。今此二立为第三。此中说偈。

「 在家见难治
 恒执种种见
 比丘命难治
 资生属他故」


偈曰。资贪生。若执。释曰。若有人执命资粮。
贪欲所生身口二业。名邪命非馀。何以故。为
自身游戏于舞歌等。不立为命资粮。偈曰。非
经故。释曰。是义不然。何以故。由经言。于戒
聚经中。看象斗等事。佛世尊安立于邪命中。
何以故。由邪受用尘故。此义已竟。先于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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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五种果。于中何业由几果有果。偈曰。于灭
道有垢。业有果由五。释曰。为得灭故修此道。
复由此道故惑灭故。说名灭道。谓次第道。此
道若有流。于中所有业。有五种果为果。何以
故。此业于自地中所得可爱果。是名果报果。
后时或等或胜相似法。是等流果。相离果者。
谓择灭心离诸结。功力果者。是道所引生诸
法。谓解脱道及俱起诸法。未来应得馀法。及
此择灭。增上果者。离自性所馀有为法。除前
生。偈曰。于无垢由四。释曰。于无流灭道中
业。由四果有果。除果报果。偈曰。有流馀善
恶。释曰。若善有流业。异于灭道及恶业。此二
由四果有果。除相离果。偈曰。所馀无流业。由
三无记尔。释曰。所有无流业。若异灭道及无
记业。由三果有果。除果报果及相离果。偈曰。
四二及馀三。善业善等果。释曰。此义应知次
第。后当说之。有时善业以善法为果则有四
果。除果报果。若以恶法为果则有二果。谓功
力果增上果。若以无记法为果则有三果。除
等流果及相离果。偈曰。若恶善等二。三四如
次第。释曰。此义应知次第。若恶业以善法为
果则有二果。谓功力果增上果。若以恶法为
果则有三果。除果报果及相离果。若以无记
法为果则有四果。除相离果等流果。云何。谓
无记身见边见。是见苦谛所灭。不善遍行惑
等流果。偈曰。无记有二三。三复于善等。释曰
若无记业以善法为果则有二果。谓功力果
及增上果。若以恶法为果则有三果。除果报
果及相离果。云何如此。见苦谛所灭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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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是无记二见等流果。若以无记法为果则
有三果。偈曰。过去一切四。释曰。一切谓三世
法。此法若为过去业果。各有四果除相离果。
偈曰。中业来果尔。释曰。若现世业。以未来
法为。果则有四果。如前。偈曰中。果二。释曰
若现世法为现世业果。但有二果。谓功力果
及增上果。偈曰。来业。未来果有三。释曰。若
未来业以未来法为果则有三果。除等流果
及相离果。偈曰。同地法有四。释曰。除相离
果。所馀皆有。偈曰。三二若异地。释曰。异地
业若无流则有三果。除果报果及相离果。由
不堕界故。若有流则有二果。谓功力果及增
上果。偈曰。有学三学等。释曰。若有学业以有
学法为果则有三果。除果报果及相离果。若
以无学法为果亦尔。若以非学非非学法为
果则有三果。除果报果及等流果。偈曰。无学
业学等。诸法但一果。或三果及二。释曰。若无
学业以有学法为果则有一果。谓增上果。若
以无学法为果则有三果。除果报果及相离
果。若以非学非非学法为果则有二果。谓功
力果及增上果。偈曰。异此二学等。二二及五
果。释曰。异学无学业。谓非学非无学业。若以
有学法为果则有二果。谓功力果及增上果。
以无学法为果亦尔。若以非学非无学法为果
则有五果。偈曰。三四果及一。见灭业彼等。释
曰。若见谛所灭业。以见谛所灭法为果则有
三果。除果报果及相离果。若以修道所灭法
为果则有四果。除相离果。若以非所减法为
果则有一果。谓增上果。偈曰。二果四及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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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所灭业。释曰。若修道所灭业。以见谛所灭
法为果则有二果。谓功力果及增上果。若以
修道所灭法为果则有四果。除相离果。若以
非所灭法为果则有三果。除果报果及等流
果。偈曰。非灭业彼一。二四果次第。释曰。非
所灭业。若以见谛所灭法为果则有一果。谓
增上果。若以修道所灭法为果则有二果。谓
功力果及增上果。若以非所灭法为果则有
四果。除果报果。更说次第言者。应知于前中
后。为显因果重说诸义。由分别业相应义故。
此业体相亦应问。于阿毗达磨藏中。说有三
业。谓非理作。如理作。非理非非理作。此业其
相云何。偈曰。非理作有染。馀说非方次。释
曰。若业有染污。说名非理作。从不正思生故。
馀师说如此。或有师说。失方便次第名非理
作。若人应如此行。应如此住。应如此啖食。应
如此著衣。如此等事若作不如。此名非理作。
此业由非应理所造故。悉名非理作。一切善
业名如理作。及不失方便次第。亦名如理作。
异此二名非理非非理作业。为一业引一生。
为一业引多生。复次为多业引一生。为一业
引一生。若约此悉檀应说如此。偈曰。一业引
一生。释曰。但一生唯一业能引。不能引多
生。生者是聚同分名。若得彼说名生。若尔大
德阿尼娄驮。云何说言。我今由昔时所施一
食果报故。七反生三十三天。七反作转轮王
已。乃至今犹于大富释迦家生。由此业果报
得大富果。及得忆持宿住事。更生别业。欲显
功能故说此言。譬如有人由一金钱作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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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千金钱。方说此言。我今由一金钱故得大
富。复说此人。以此时施食为依止。诸故意相
续最长大起。于中有诸故意。能引摄果报。不
得多业感一生。勿分分所引聚同分。成此聚
同分。由一业所引许馀业。偈曰。多业能圆满。
释曰。譬如画师由一色画人形貌。以多色圆
满。何以故。于世间中有众生。同人聚同分。有
具足根身及。身分色形貌量力端正等相圆
满故。于人聚中最分明可爱。有馀人于中不
具分。不但唯业能引生。何为所馀有果报
法。若一切种。偈曰。二定非能引。无心及至
得。释曰。二无心定亦有果报。不能引聚同分。
与业不俱起故。至得亦尔。与业不同果故。佛
世尊说。障有三种。谓业障烦恼障果报障此
三障体性云何。偈曰。无间等重业。染住惑恶
道。北洲无想天。说此名三障。释曰。有五无间
业等。是名业障谓杀母杀父。杀阿罗汉。破僧
和合。于如来身有害意出血。是名业障。染住
惑名烦恼障。惑有二种。一染住。谓恒行。二强
利。谓重品。此中染住惑名烦恼障。譬如黄门
等。惑强利惑非障。何以故。若惑由重品故
强利此惑有时起不恒故。有时可灭。非轻品
惑恒起。何以故。若惑恒起为灭。此不得人功
时。此惑依轻品成中品。依中品成上品故。此
惑是正障。三种恶道名果报障。善道一分亦
尔。谓北洲人及无想天。此三障障何法。能障
圣道及障圣道加行善根。复有馀业于恶道
等报定。谓于卵生湿生。生女人身。生第八有
中定。亦应说为业障。若业由五种因可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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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立此业为障。何者为五。一由依。二由果。三
由道。四由生。五由人。故但说五。于中惑障最
粗。业障次粗。何以故。由此二于第二生。是人
不可治。毗婆沙师说。后后能乘故。故次第说。
无间者何义。于生果报中。无别业及别生果
能遮碍。复次作此业人。若舍寿命无间生地
狱果无法能碍。是人由与此法相应。于生地
狱中无间故。说为无间。譬如沙门。复次此三
种障。应知于何道中有。若决定者。偈曰。于三
洲无间。释曰。于北洲及馀道皆无。何况馀界。
于人道中男女二人能作此业。偈曰。黄门等
不许。释曰。何因是彼无。护因即是此因。复有
别因。偈曰。少恩少惭羞。释曰。次第父母于
某。某于父母。父母于某恩少。由不具身分为
增上故。爱念少故。某于父母不起重品惭羞。
由破此惭羞。为无间罪所触。由此因故。畜生
鬼神道中。不许有无间业。大德说。若智慧明
了。有五无间。譬如聪慧马故。若人杀非人父
母。无无间业。说业障已。偈曰。馀障于五道。释
曰。何者为馀。谓惑障果报障。果报障者。于人
道中北洲人。于天道中无想天。此无间业体
性云何。四身业为体。一口业为体。三杀生为
性。一妄语为性。一杀生前分为性。诸佛如来
不可杀害为法。于因立果名故。说僧和合破
为无间业。僧由此因破故因得破名。此破其
义云何。偈曰。僧破非和合。性非相应法。无染
无记法。释曰。和合者。谓与心不相应行无覆
无记。僧破亦尔。此云何成无间业。能破人与
此不相应何为偈曰。众与此相应。释曰。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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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是破属所破不属能破。若尔能破。与何
法相应。偈曰。依此妄语罪。能破与相应。释
曰。能破人与破僧和合罪相应。此罪谓妄语。
复次此妄语。与僧和合破俱起有教无教。能
破与此罪相应。偈曰。毗指一劫熟。释曰。一别
劫果报。于阿毗指大地狱熟。所馀无间业不
决定。于阿毗指大地狱熟。若人作多无间业。
此多业悉无间熟。由此业是人何所得。偈曰。
如增苦受增。释曰。此人由多无间业熟。于阿
毗指地狱。得最大最厚柔软依止。是苦恼事
最多种最难忍。起由此二因。所受苦受。二三
四五分增。何人能破僧和合。偈曰。比丘见好
行。破。释曰。在家不能破比丘。尼等亦不能
破。是比丘多见行。非贪爱行。住于正行。由行
不可诃。邪行不能破。何以故。此人教不可信
受故。何处得破。偈曰。馀处。释曰。若世尊在
此处。异此处故得破。不得亲对世尊。诸佛如
来不可轻逼故。言教最可信受故。若破何人。
偈曰。凡夫。释曰。但破凡夫僧和合不能破圣
人。自證见正理法故。是凡夫未得忍前。馀师
说如此。由几量僧得破。偈曰。别师道忍时。已
破。释曰。是时彼僧忍受别师异如来。及信受
别道。异如来所说正道。由此量应说僧已破。
破已几时得住。此夜。偈曰。不宿住。释曰。大
众已破。不度此夜。必定更和合。是所说破僧
和合。偈曰。说此名破轮。释曰。何以故。是时
佛世尊法轮已破。能障碍圣道生起故。故名
轮破。或说僧破。此轮破何处得成。偈曰剡
浮洲。释曰。但于剡浮洲破。馀处则无。由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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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破。偈曰。九等。释曰。定取九为破。过此无
定。八比丘是名僧第九为能破。何以故。僧必
定应于二聚二助中住。若尔得破别有僧破。
从羯磨破成。若于一别住不和合作羯磨。是
名羯磨破。此破偈曰。三洲有破业。释曰。于
三洲等若有如来正教。此由几比丘成。偈曰。
此由八及馀。释曰。此中但作羯磨。不立十四
破类法故。以八为定。是破轮于六时不得成。
偈曰。初后頞浮前。双前师灭时。未结别住时。
破轮不得成。释曰。初者转法轮未久。后者世
尊将般涅槃时。此二时中大众恭敬修。同一
味故无破。于中间在頞浮陀前僧不破。于正
法中。乃至戒頞浮陀见頞浮陀未起时。于双
前亦不破。乃至二弟子奢摩他毗钵舍那双
未起时。由已破不经宿故。由二更和合故。若
大师已般涅槃时。无相对立故无破。乃至未
结别住时亦无破。何以故。若共一别住安立
二助。则名僧破。于此六时破轮不成。非一切
佛皆有此破轮。此事依业成故。云何杀母等
事中有无间业。于馀处无。偈曰。有恩功德田。
由舍离除故。释曰。于杀父母中。由舍有恩人。
云何彼有恩。是自身生本故。云何舍彼。谓除
彼命根。功德田者。谓阿罗汉。阿罗汉身是三
界惑择灭。及戒等阴器故。故名功德田。由除
此身故成无间业。若父母转根。于此一依止
中。偈曰。别根障亦有。释曰。是故经中说云。
为有如此不令男人离命根。非父非阿罗汉。
而为无间罪所触不。有。若母转根。令女人离
命根。非母非阿罗汉。而为无间罪所触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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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转根。有女人柯罗逻堕。有别女人。即取
安置产门中。此人以何女为母。若杀于何女
成无间业。偈曰。从血生是母。释曰。若从此
女人血成此人身。此女是其生母。于第二女
人。一切事中皆应问听。何以故。此女能饮
此儿。及能长养教训是非。若人于母行杀害
方便。误杀馀人。无无间业。不于自母行杀
害方便。误杀自母。亦无无间业。因子欲杀
方便母隐床中。父走馀处故死。此人成无间
业。若人行一害事。杀母及杀馀人。二无教
业并起。有教唯无间业。由此无间业力强
故。大德瞿沙说。邻虚所成故。有教亦有二种。
若不想是阿罗汉。杀阿罗汉。有无间业。谓
我今必杀。于此依止意决定故。若人杀父。父
是阿罗汉。此人但得一无间业。由依止一故。
若尔此阿婆陀那经云何。将经云。汝去语始
看持。汝今造二无间业。由汝令父离命根。
亦令阿罗汉离命根。显此无间业由二因缘
所成。故说此言。复次由此二门诃责彼人。故
说此言。为决定于如来边起恶心出血故。有
无间业为不。若由杀意故有无间业。偈曰。于
佛打意无。释曰。若人唯有打故意出佛血。
则无无间业。若人于非阿罗汉行杀害事。害
后成阿罗汉。得无间业不。偈曰。害后无学无。
释曰。于此人无无间业。何以故。此杀方便不
于阿罗汉起故。若人已作无间方便。未转方
便时。为先得离欲及圣果不。偈曰。行无间前
人。无离欲及果。释曰。若人作无间业。方便必
定应成。是方便时中。无离欲及得圣果。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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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则不如。若人于馀业道。作前方便道生时。
得离欲及圣果。后业道不生。何以故。是今依
止与彼业一向相违故。于五无间中何无间业
罪最重。偈曰。破僧和妄语。许最大重罪。释
曰。了别法非法人。妄语是僧和合破。因显翻
倒理故。于一切邪行是最大重罪。何以故。能
害诸如来法身故。能障碍世间天道及涅槃
道故。何以故。大众正破时。世间入正定聚證
果。离欲流尽等悉皆被遮。修定读诵一切正
思事并不得起。一切世间及人天。皆纷扰生
忧恼乱心。此事乃至僧未更和合。复次由
此业报。于阿毗指地狱熟具满一劫。故言大
重。所馀无间业次第应知。第五第三第一为
重。一切中第二最轻。若尔佛世尊说。于三种
治罚中。意治罚最重。复说。一切罪中邪见最
胜。于无间业中定判破僧为最重罪。此言云
何。若约无间一劫果报。无胜破僧妄语。若决
判三业。意治罚最重。馀治罚随此故。若决判
诸见邪见最重。非拨彼境界故。复次依大果
报。依杀害多众生。依断除善根。故说此言。次
第应知。于善行中何善行果报最大。偈曰。世
有顶故意善中最大果。释曰。于善业中非想
非非想故意果报最大。何以故。于八万大劫
微妙寂静。是其果报故。此言约果报果说。若
约相离果。金刚三摩提故意。于一切中为最
大果。一切结灭尽为果故。是故说于世间为
由无间业于地狱得无间生。为亦由无间同
类。由二种。有馀师说。唯由无间业必定得
无间生。由同类不定。何者为无间同类。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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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母阿罗汉。杀定地菩萨。及有学圣人。夺僧
和合缘。是无间同类。五破佛支提。释曰。如此
五业与五无间业。应知次第同类。若人污坏
自母阿罗汉。由行非梵行故。若人杀至住定
地菩萨。若杀有学圣人。若夺大众和合因缘。
若起佛支提想。破佛薮斗波。此业说名无间
同类。有馀业若有果报。于三时中最急起障。
何者三时。偈曰。忍那含罗汉。位中业起障。释
曰。若人从顶思想忍。是时一切引恶道果报
业。悉起为障。由应过彼果报地故。譬如有人
应舍离自国土。一切债主皆起诸业亦尔。若
人应至阿那含果。一切欲界杂业。悉起为
障。唯除现报业。若人应至阿罗汉果。一切色
界无色界业。悉起为障。于前已说。若人杀定
地菩萨。偈曰。菩萨从何位。释曰。取何位应说
此是菩萨。偈曰。从作相业时。释曰。从修行能
感三十二相八十随相果报业时。何以故。此
人于此时中。已入菩萨正定位。云何如此。此
人从此时。向后恒尔。偈曰。善道贵家具。男忆
宿不退。释曰。善道者。最胜可赞故名善道。由
生于人天道中故。复于善道中。生刹帝利种
姓。婆罗门种姓。大长者种姓。于中生摩诃婆
罗家。此人已生贵家。有贵家人具根。有不具
根。此根有二种。谓色根法根。若不具此。是从
明向闇。若具此。是从明向明。恒得丈夫身。非
女人身。何况作黄门等。此人忆一切生中一
切宿住事。由闻思二慧圆满故。于安乐利益
众生事中。由一切苦品类。由一切他违逆恶
事不厌极故。是世间所说。非直买得陀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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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是菩萨。何以故。是诸大士。已至一切胜
德最上上品位。无馀因缘。唯由系属大悲
故。于一切众生。安立自身。似彼仆使。由无
憍慢故。于一切众生。能忍受一切最难求。欲
恒荷负一切苦行事。由碍他故。不立自事。是
故说非直买得是所说。能感相果报业者。偈
曰。剡浮洲丈夫。对佛佛故意。思慧类百劫。于
馀得引此。释曰。唯于剡浮洲菩萨修引相报
业。非馀洲何以故。剡浮洲人。智根最利故。
唯丈夫非女人。过女人位故。此修于何时。
大师在现前时。由缘佛为境故意故。此业
思慧为类。非闻修慧。于馀时谓百大劫量。非
于多馀。一切佛皆尔。唯释迦牟尼世尊。正
勤最炽盛故。能超九劫。于九十一劫引所馀
相业。是故如来说。土主我从此生前所经九
十一劫。不忆不见。昔时于一家生中。因施一
熟食。有间有损。何况大事。从此时自性念宿
住故。已出初阿僧祇。菩萨除灭四种过失。恒
得二种最胜德。宿旧师说如此。于菩萨诸相
中。偈曰。一一百福生。释曰。此福量云何。除
近行菩萨。一切十方众生。能感富乐业为量。
馀师说如此。如众生业增上缘。能感三千大
千世界生。如此量。毗婆沙师说如此。有馀师
说。唯诸佛能知此业数量。复次今世尊。昔
在菩萨位中。事几诸佛。于初阿僧祇事七十
五千佛。于第二阿僧祇事七十六千佛。于第
三阿僧祇事七十七千佛。一一阿僧祇最后
时。何佛世尊出。由逆时应知次第。偈曰。三僧
祇后出。毗婆尸燃灯。宝光。释曰。于剌那尸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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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世尊。第一阿僧祇究竟。于燃灯佛世尊。第
二阿僧祇究竟。于毗婆尸佛世尊。第三阿僧
祇究竟。于一切佛。偈曰。先释迦。释曰。有佛
世尊。号释迦牟尼。昔已出世。于此世尊所。今
佛世尊求修菩萨行。初发菩提愿。愿我成佛。
皆同如此相。昔时世尊。如今末世时生。乃至
世尊正法住唯一千年内。菩萨在于何位。圆
满何波罗蜜。偈曰。遍处施一切。由大悲施满。
释曰。是时于一切众生。平等一切所应施类。
若施财乃至眼及骨髓。若施法无师秘密。若
施无畏现在未来二世救济。唯有大悲无所
求。为由此量施波罗蜜得圆满。偈曰。分斫身
无怪。有欲戒忍成。释曰。若是时菩萨未得离
欲法。若被斩斫身分分断。于自他无爱憎故。
最轻怪心亦不起。是时戒忍波罗蜜二俱圆
满。偈曰。赞底沙精进。释曰。昔有如来号底
沙。于宝山岩中入火界定。令佛世尊昔在菩
萨位。以别意行遇见此如来。一脚著地一脚
未下。于七日七夜。诵一偈赞叹已方坐。偈
曰。

「 地天梵静处皆无
 三世十方未曾有
 遍行寻此地山林
 何人等尊由三德」


是时精进波罗蜜已圆满。九大劫已超究竟。
偈曰。定慧觉无间。释曰。先无上菩提。持诃那
波罗蜜。般若波罗蜜已圆满。于金刚三摩提
位。此六云何名波罗蜜多。由至自圆德际故。
复次波罗摩者。谓菩萨最上品故。是彼正行。
名波罗美(眠履反)是彼正行聚。名波罗美多。互
不相离故。经中说有三福业类。一施性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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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二戒性福业类。三修性福业类。此三云何
名福业类偈曰。福业福业类。此三如业道。释
曰。此施等三。亦福亦业亦类。如应次第。譬如
业道。彼亦业亦道。但业家道非业。故说业道。
此三亦尔。于施性福业类中。身口业有三种。
能发起故。意有二。亦福亦业。馀诸法共彼俱
起。但福非业非类。于戒性中但身口业故唯
有三种。于修性中慈无量修。但福亦是福业
类。与此相应故意。由慈门所生起故。与此观
俱起故。意及戒亦福亦业。所馀信等相应法。
但福非馀。复次造作福名福业。谓福前分行。
此三是前分依止类。为成就此三。是故作福
真实福业唯是故意。此三是故意所缘福业
类。馀师说如此。施者是何法。或说所施名施。
此三中偈曰。由此施是施。释曰。若由此因施
事得成。说此因为施。由怖畏求得爱欲等。施
事亦成。此中不许彼为施因。为简别彼故说
此言。偈曰。欲供养利意。释曰。于他由欲作供
养及利益事故施。是故此二是施因。若尔则
施但因非业。虽然若正由此法起故施得成。
此正是施。此法何相。偈曰。身口及缘起。释曰。
缘起是何法。是法聚能生起身口业。此名
缘起。此中说偈。

「 慧人由善心
 若舍财于他
 此刹那善阴
 说此名施业」


偈曰。此大富为果。释曰。是施性福业类。能得
大富乐果报。此施复何为。偈曰。为利自他二。
不为二故施。释曰。此中若未离欲圣人。及未
离欲凡夫。于支提施物。此施唯利益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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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利他。他由此无利益故若已离欲圣人。
以物施他众生。除现报业。此施但为利他。他
由此得利益故。不为自身。此业果报地。永已
过故。若未离欲圣人。及未离欲凡夫。以物施
他众生。此施为二利。谓自他。若已离欲圣
人。于支提施物。除现报业。此业不为二利。谓
自他。此施唯为恭敬知恩故施。若约通义
说。此施以大富乐为果报。偈曰。胜别由能
施。施类由胜故。释曰。此中能施胜者。偈曰。
由信等人胜。释曰。由信戒闻等德相应故为
胜。此人所行施。由施主有胜德。于与果最
胜。若施主有如此德。偈曰。以敬重等施。释
曰。若敬重心行施。自手行施。应时行施。不损
恼行施。是故偈曰。得尊重大乐。应时及难夺。
释曰。若施主能行四德施。次第得四种可爱
胜果。谓得他恭敬尊重。于大胜可爱尘起受
用意乐。应受用时即得财物。不过受用时。
所得财物不可侵夺。谓怨亲水火等。说施主
胜德义已。由施主有胜德故。施有胜类。复次
所施物有胜德云何。偈曰。色等德物胜。释曰。
若所施物色香味触等德随一相应。此物由
此德胜若施如此有德物此施何。有次第应
知。偈曰。妙色好名闻。可爱相软滑。随时乐触
身。释曰。若施有色德物。得端正可爱色报。若
施有香德物。得大好名闻。如香于四方名闻
遍覆。若施有味德物。得报如美味。为一切世
间所爱。若施有触德物。得柔软细滑身。复得
随时安乐触身。譬如宝女身田。何德为胜。偈
曰。由道苦恩德。施田有胜德。释曰。如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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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若施物于畜生。应受百倍果报。若施物于
人道破戒众生。应受千倍果报。由苦差别。田
有胜德者。如有摄福业类中说。一于病人行
施。二于看治病人行施。三于寒时行施。说如
此等施。复说。若与此有摄七种福业类相应。
有信善男子善女人。所得福德不可校量。由
恩差别田有胜德者。如父母及馀有恩人。譬
如熊鹿本生经说。由德差别田有胜德者。如
经言。若施物于有戒人。应受百千倍果报。如
此等。于一切施中。偈曰。脱人施脱胜。释曰。
若离欲人。施物于离欲人。此施于一切财施
中。佛世尊说最胜。偈曰。菩萨释曰菩萨所
行施。此施是一切众生安乐利益事因故。此
施若非离欲人所行。及不于离欲人施。此施
于一切施最胜。除菩萨施。是佛世尊所说八
种施。于中偈曰。及第八。释曰。最胜何者为
八。一已至施。二怖畏施。三已施我施。四当施
我施。五昔已施施。谓父及先亡等。六为得天
道施。七为得好名闻施。八为庄严心施。为心
资粮施。为应众理施。为得最上品己利施。已
至施者。先旧师解。于已至及亲近人所行施。
怖畏施者。此人见财物现前向灭坏。若施胜
自灭坏。由此意故行施。所馀易解故不分别。
若施物于须陀洹向人。此施果报不可称量。
若施物于须陀洹。百倍无量。如此广说。应知
如经。复次偈曰。父母病说法。人后生菩萨。虽
凡夫中施。果报无数量。释曰。此五人若皆是
凡夫。于彼行施。约果报无数无量。于中最后
生菩萨说法人。于四种胜田中。安立在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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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入恩田摄。何以故。此人是善知识。世间无
明所闇。能施慧眼。能显示平等不平等。能生
起无流法身。若略说此人能作佛所应作事。
若人欲知诸业轻重相。略说应知。有六种因。
偈曰。后分田及依。前分故意愿。此下上品故。
故业有下上。释曰。后分者。若作此业已。复更
数数随作。田者是处行损行益。依者谓业道。
前分者。为得业道。身口故意。若由此业道究
竟。故意者。如此如此我应作。如此如此我正
作。愿者谓求当来用。有人由属后分故。成重
品业。定安立果报故。复有人由属田故业成
重品于田由属依止。此业成重品不由。馀因
依止谓业道。譬如父母及馀众生。由杀生依
止重。不由偷盗等重。所馀应知亦尔。若人作
业。此六因一切皆是上品。应知此业是最重
品。若人作业。此六因一切皆是下品。应知此
业是最轻品。经中说业有二种。一所作。二所
长。云何业是所长。由五种因。偈曰。故意作圆
满。无忧悔对治。由伴类果报说业所增长。释
曰。云何由故意作。此业故意所作。非无意为
先非匆促所作。熟研寻简择然后方作。云何
由圆满。有人由一邪行堕恶道。有人乃至由
三。有人由一业道堕恶道。乃至有人由十堕
恶道。此中若人由此业量应堕恶道。此量未
圆满。此业但是所作未是所长。若已圆满方
是所长。云何由无忧悔对治。若人作业于中
无忧悔心。不受善行为对治。云何由伴类。惑
作恶以恶为伴类。云何由果报。此业已定能
与果报。善业亦应如此思。若异此相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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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非长。前已说。未离欲人。于支提施物。
此施但为自利不为利他。此中若无能受用
施物。云何此业成福。福业有二种。一弃舍
为类。若由舍物此福业生。二受用为类。若
由受用所施物此福业生。此中偈曰。支提舍
类福。释曰。于中无受用类福。彼若不受云何
有福。何因为證。若有能受必有福。若无能受
则无福。随一无利益故。此因不成證。何以故。
若福由利他故。成修慈等无量及正见应无
福。是故应许此义。于支提福唯舍为类。偈
曰。如慈虽不受。释曰。譬如于慈悲等观中。虽
无能受及利益他事。有无量福生。从自心起。
如此若有德人已灭。敬事心所作。从自心起
福。若尔施恭敬等业。应成无果。是义不然。何
以故。业生缘敬事心最胜故。譬如有人欲杀
怨家。怨家先已死。此人犹想怨家起故意。造
身口业生多非福。不但由欲杀意。如此大师
已去世。若人由敬事心起恭敬施等事。最生
多福。不但由敬事心。若于善田行施。及起恭
敬等业种子。得可爱报。若于恶田应得不可
爱报。偈曰。恶田有好果。果种不倒故。释曰。
于恶田见果。从种子无倒。谓从蒲桃种子。
唯蒲桃子生。其味甘美。从维婆种子。唯
维婆子生。其味莶苦。如此于恶田由安乐利
益他意。所生施业种子。唯可爱果报生。非
不可爱。恶行亦尔。由田过失此种子或少果
或无果。说施性福业类及有立破已。戒性今
当说。偈曰。邪戒谓恶色。正戒离此二。释曰。
恶性色。谓身口业说名恶戒。远离此业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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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戒。此远离戒有二种。有教身口业。能远离
恶说名有教戒。但是远离性类说名无教戒。
不但远离恶戒名善戒。何者偈曰。及是佛遮
制。释曰。此业虽非自性恶戒。为守人及正法
故。佛世尊立遮制戒。如非时食等远离所遮
制名善戒。此戒有二种。谓有教无教。若人受
此戒。由犯事故得破戒罪。若由略义戒性已
说。偈曰。此清净四德。释曰。若具四德名清净
戒。若翻四德名染污戒。云何具四德。偈曰。非
邪戒因污。依对治寂灭。释曰。非邪戒所污者。
如前所说。破戒相随一所不毁犯。贪等诸烦
恼及利等染污。皆所不触。此戒依止。破戒对
治。谓依念处等故。此戒依止寂灭起。不依止
善道生胜类起。为得涅槃所回向故。有馀师
说。由五因故得清净。一由根本业道清净。二
由前分清净。三非邪觉观所侵触。四四念处
所摄持。五于涅槃所回向。有馀师说。戒有四
种。一怖畏戒。由无资粮忧恼重罚恶道怖畏所
得。二望得戒。谓生死乐具及他恭敬利养好
名贪欲所得。三顺觉分戒。谓能引解脱。有正
见人。厌患生死。求出离所得。四无流戒。能对
治诸惑。是无垢清净。说戒性已。修性福业类
今当说。偈曰。寂静地善业修。释曰。寂静者何
法。业与定地自性法俱起。云何说此法名修。
偈曰。能薰心故。释曰。云何薰习。此寂静地
善业最极能薰习心。能令心与德成一性故。
及相续亦尔。譬如以花熏麻。前已说。此施以
大富乐为果报。戒修云何。偈曰。由胜戒感天。
修感相离果。释曰。施亦能感天道。戒由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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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感天道。亦能感相离果等。修由胜能能感
相离果。亦能感天道等。经中说。有四人能生
梵福业。何法名梵福。毗婆沙师说。为校量
能感相报业故。说梵福业。随一业菩萨所
修。能令得诸相中一相。此业量说名梵福。先
旧诸师说。偈曰。四业名梵福。劫生天乐故。释
曰。随福业量。能感一劫天道生及乐报。此业
名梵福。说此业有四种。何者为四。一若此地
处。未经建立如来支提。于中造立如来薮斗
波。二若此地处。未经建立僧伽蓝。于中造立
僧伽蓝。三世尊弟子众已破。能更引摄令和
合。四于十方众生。修四无量心观。此四种人。
如梵先行寿量。于天道中生。受喜乐报。梵先
行天寿量一劫故。佛说此人业同彼福业。于
别部中彼师说此偈。

「 有信正见人
 若修十胜行
 即生梵福业
 劫生天乐故」


说财施已。法施今当说。偈曰。法施如实理。无
染说经等。释曰。修多罗等十二部正教如实
道理。无染污心显释文义。是名法施。是故此
人自作最广大。自福减失及损他福。若人颠
倒说法。或有染污心。为求利养恭敬名闻故
说法。此人亦尔。说福业类差别已。复有三种
业类差别。偈曰。福解脱决择。能感善有三。释
曰。复有别三种业类差别。一福德分能。若此
业能感人天可爱报。二解脱分能。若业已起。
此人后时必定以涅槃为法。若人听闻生死
过失诸法无我涅槃功德。诸佛恩德相应正
说。毛竖泪落悲赞等事起。此人昔已有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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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能善根。应如此决。譬如于夏月由见芽生
知地坎坼中先有种子。三决择分能。于暖等
位有四种。后当说。是世间所说。谓字印算量
文章数。此五体相云何。偈曰。如理所成业。
共缘起有三。字印及算量。文章数次第。释
曰。如理所成者。正方便所生。有三者。谓身口
意业。此中字印。若胜方便所作属身业。此共
缘起。算量文章若胜方便所作属口业。亦共
缘起。此四五阴为性。数若胜方便所作属意
业。亦共缘起。四阴为性。此数即是心思。诸法
众名今当说。偈曰。有诃覆下性。染污。释曰。
若法有染污。有时说名有诃。或说为有覆。或
说为下劣性。偈曰。善无。流美妙。释曰。若善
无流说名美妙。异下性及美妙法。应知此名
中。偈曰。有为善。应事。释曰。若善有为说此
名应事。所馀不应事此义自成。云何无为不
应事。不可数习增长故。又无果故。一切事皆
为得果。一切馀法皆有上。何法独无上。偈曰。
脱无上。释曰。涅槃是出离一切生死法。故名
解脱。此法于一切法无等。何以故。善真实常
住故。尚无法等涅槃。何况有上。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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