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释论-陈-婆薮盘豆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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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五

婆薮盘豆造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释论中分别根品之四

为不如此耶。是因于他生有分皆是无常。由
此言此无为法唯不遮为能故立为因。此义
已拨。于馀经中说所缘境不说不能遮为因。
于经中无为法因义不成。以不说故。虽复不
说亦不正拨。无量馀经能显此义。皆已磨灭。
云何决执此义。非经所说。若尔何法名离灭。
为于前不已说耶。择灭谓永离。各各对诸结。
于前问何法为择灭。答是离灭。今问何法为
离灭。答是择灭。此释更互相依。终不能显自
性。是故应引别义显其体性。诸圣人能自證
此法体性。若欲说如此等相。亦可得说。谓常
住善有别物。若思量即是离灭择灭。经部师
说。一切无为法皆是无物。何以故。此法不
如色受等有别体物。云何无别物。唯无有触。
说名虚空。何故如此。于闇中彼人不得碍。逆
说为虚空。由简择力。现在随眠惑及生离灭。
后馀集苦不更生。说名择灭。离此简择。由缘
不具故。诸法不更生。说名非择灭譬如聚同
分残于中间死不更生。馀部师说。于随眠惑
不更生中。般若有功能。唯此名择灭。此中后
苦不更生。由随眠惑灭坏生缘不具故。此法
得成。于中般若无功能。说此灭名非择灭。此
法若离简择则不得成。是故此灭即是择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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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馀师说。若法先已生后灭。是自味灭。说名
非择灭。于此执中非择灭应成无常。若法未
灭未有非择灭故。为不如此耶。是汝择灭同
前难不异。以简择为先故。若我等不执择灭
在简择后。何以故。非先简择后方未生诸法
不得生。所执云何。先时已有诸法无生。若离
简择是法应生。简择起时后永不生。于此中
是简择功能。谓先未有生障。今为生障。若汝
执唯不生为涅槃。云何会释此经文句。经言
若信等五根。被事被修被数习。为离灭过去
未来现世众苦故。生起离灭即是涅槃。不生
但约未来。于过去现世无不生义。实有如此。
虽然能缘三世惑灭故。世尊说名苦灭。云何
判如此。如别经言。于色贪爱汝等应除灭。若
贪爱已灭。此色于汝等则灭则离。广说如经。
乃至识亦尔。若尔于三世苦离灭亦尔。若有
如此执。为除过去未来现世惑故说此经。解
释道理悉应如此。若有如此执。过去惑在过
去生。现世惑在现世生。譬如贪爱行中说十
八贪爱行。约过去世谓约过去生。乃至现世
亦尔。由此二世惑。于今相续中。已安立种子。
为生未来惑。由种子灭故说彼亦灭。譬如由
果报尽故亦说业尽。是未来苦。及未来惑。无
种子故。永不更生。说名离灭。若执异此过
去及现世。有何可灭。于已灭及定向灭。是灭
功用复有何果。若无为实无有物。是佛世尊
所说经云。所有诸法。谓有为无为。于中说离
欲法无等。云何于无中无法说无等。若我等
不说无为无。我说如此有。如我所说。如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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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不有有后不有。虽有有言非有物。终不
成有。应知无为法亦尔。有无所有。最可称
叹。谓一切。灾横永不复有。此不有于馀。不
有最胜无。等故可称叹。为令应受化弟子乐
求此法。若无为唯无所有。灭离则非圣谛。何
以故。此无所有故。若尔谛有何义。为不如此
耶。无倒为义。此二亦无倒。如圣人所见苦
如苦。苦无所有。如无所有。若尔于圣谛有何
相违。君云何无所有。成第三圣谛。成圣谛
义。已说第二次无间圣所见所说。故成第三。
君若无为唯无所有。缘虚空涅槃为境识。应
成无境界。此义于过去未来实有思量中当
决判。君若许无为法实有别物。有何所有。
复何所有。毗婆沙本义。则便被护。诸天应
护。若彼知此。必应可护。此执非真实。云何
非真实。此无为不如色受等自性可證。不如
眼根等可以事證。此离灭是惑苦离灭。如此
安立。云何可成。何以故。此离灭与惑等不
相关。因果等义不有故。唯遮拨彼。是义可然。
谓某甲某甲不有。若执实有别物。由惑至得
断至得此离灭故。说此是惑离灭。复有何因。
能决定此法至得。经中说。比丘已至得现法
涅槃。若无所有。云何至得。由至得对治故。至
得烦恼及后生永相违依止故。故说至得涅
槃。诸阿含显此法。唯无所有为义。阿含云。
是众苦无馀灭。弃舍无际。尽离欲离灭。寂静
断没。不续馀苦不取不生。是法寂静美妙。谓
舍一切馀爱。尽离欲离灭名涅槃。云何不许
如此于彼不生故名无生。我等见此义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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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应。此文何所显。若与已有相应。本来应
无生。涅槃常住故。若与已至得相应。从此至
得可分别此法已有惑已得。汝应许若不生。
是譬喻最与理相应。譬如光涅槃心解脱亦
尔。如光涅槃非有物。世尊心解脱亦尔。阿毗
达磨藏。亦说如此。彼藏云何者无类法。答无
为法。无类谓无体。此言显无自性。毗婆沙师
说。文句义不如此。若尔何义。类有五种。一
自性类。如经言。若已得此类。是人必与其
相应。二境类。如经言。一切法如类智慧所
知。三结类。如经言。若于此类中与欲结相
应。即与瞋结相应不。四因类。如经言。何者
有类法。一切有为法。五摄类。如经言。田类
宅类等。此文中是因以类名显之。是故一切
无为实有别物。毗婆沙师说如此。无为法无
因无果。说三无为已。果有五种。于中此果何
因。此因何果。偈曰。后因果报果。释曰。果报
因最后说故称后。此因以果报果为果。偈
曰。前因增上果。释曰。随造因最初说故称
前。此因以增上果为果。此因唯不能遮为
性。有何增上。即此是增上。随造因复有助功
能。譬如于五识十入有功德。又于器世界诸
业有功能。耳等诸根。于眼识生中。传传有
增上。由闻欲见生故。如此等应思。偈曰。同
类及遍行。等流。释曰。此二因果皆似因故。
悉以等流果为果。偈曰。二功力。释曰。二谓
俱有因相应因。同以功力果为果。不过丈夫
能故名功力。此功力即是其果。何法名功力。
此法于馀法所有功能。此功力如丈夫能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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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功力。如世间言鸦足草药醉象将军。为馀
因亦有功力果。为唯此二馀因亦有。馀果报
因由功力果或俱生。或无间生。果报果不尔。
此果报因。亦有远功力果。譬如农夫所应得
稻。何法名果报果。乃至何法名增上果。偈
曰。果报无记法。释曰。是无覆无记法。此果
报为非众生名耶。偈曰。众生。释曰。此法唯
属内。非共得故。称众生名。此法为增长为
等流。偈曰。有记生。释曰。善恶二法。于果报
可记故说有记。从此后时生非无间生。是名
果报。果报相如此。非众生名法。亦从业生。
云何不名果报。共所得故。此法馀人亦能如
此共用。果报无共得。何以故。是彼所作业
果报。此得共用。无有是处。增上果亦是业
所生。云何共用。从共业生故。偈曰。等流似
自因。释曰。若果与因相似。是名等流果。如
同类遍行因果。若同类遍行因果皆同类。云
何不许皆是同类因。由此果约地约染污同
本因。不由一切类。若法由一切类与果相似
故。许此法是同类因。为此义故立四句。若法
于此法是同类因。于此法亦是遍行因不。有
四句。第一句者。非遍行因。但是同类因。第
二句者。别部遍行因。第三句者。一部遍行
因。第四句者。除前三句。偈曰。离灭由智尽。
释曰。尽谓永离灭。智谓三道中三根。因此智
苦集次第尽故。名永离灭。即是择灭。说名离
灭果。偈曰。若由法力生。是果名功力。释
曰。若由此法功能彼法生。彼法是此法功力
果。如下地加行心。上地三摩提有流无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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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变化心。如是等择灭者。由道功能。应但
说至得。偈曰。先未有有为。有为增上果。释
曰。从先已生有为法。别生有为法。名增上
果。功力果与增上果其异云何。能作所得果
名功力果。非能作所得果名增上果。如工巧
师所得名功力果亦增上果。若馀所得但是
增上果。复次如此六因中。何因何时能取果
及能与果。偈曰。五现世取果。释曰。离随造
因。所馀五因。在现世能取自果。非过去果已
取故亦非未来无功力故。随造亦尔。此因不
定有果。是故不说。偈曰。二是时与果。释曰。
俱有相应二因。亦在现世能与果。何以故。此
二因取果与果同在一时故。偈曰。二现世过
去。释曰。与果同类遍行二因。此二因若过去
与果。此义可然。云何此二因于现世与等流
果。由次第生故。若果已生此二因即谢过去。
若与果已后不更与。有同类因。但能取果不
与果不。此中有四句。第一句者。若人断善根。
最后所断至得。第二句者。若人还接善根。最
初所得至得。应说如此是人还接前至得。第
三句者。不断善人于所馀位。第四句者。除
前三句。若恶同类因。第一句者。是人正得
离欲。欲界最后。所舍至得。第二句者。若人
退欲界离欲。最初所得至得。应说如此是退
人前至得。第三句者。不离欲欲界。于所馀
位。第四句者。除前三句。如此有覆无记同
类。因至得阿罗汉果及退。于中如理应思。无
覆无记无后句。若因能与果必能取果。有能
取果不能与果。如阿罗汉最后阴。若约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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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同类因。随刹那判。有善同类因。但取果不
与果不。此中有四句。第一句者。若从善心
次第起染污无记心现前。第二句者。翻前。第
三句者。善心次第起善心。第四句者。除前三
句。如善不善等四句。亦应如理思。偈曰。一
过去与果。释曰。果报因在过去能与果。何
以故。果报无俱起。无无间起故。有馀师说。
有四种果。一依止果。譬如水轮为风轮果。乃
至草等为地果。二加行果。譬如不净观无生
智。三集果。譬如眼等眼识等。四修习果。譬
如色界道变化为果。此四种果。属增上果功
力果摄。说因及果已。何者为法。由何因生。
由几因生。若略说法有四种。一染污法二果
报生法。三初无流法。四前二残法。何者为
残法。离果报所馀无记。离初无流所馀善法。
此四种法。偈曰。染污果报馀。初无流次第。除
果报遍行。二同类馀生。释曰。染污法除一果
报因。从馀五因生。果报生法。除一遍行因。
从馀五因生。所馀法除果报遍行二因。从馀
四因生。初无流法。除果报遍行二因。又除
同类因。从馀三因生。此四法是何法。偈曰。
心及心法。释曰。此四法从馀因生。但是心心
法。若尔非相应法及色。此云何。偈曰。如馀
相应所离。释曰。除一相应因。是染污等馀
法。如心心法如此生。此中染污法从四因生。
果报生法从四因生。所馀法皆从三因生。初
无流法从二因生。无一法从一因生。广解因
究竟。缘是何法有几种。偈曰。说缘有四种。
释曰。何处说。于经中说。经云有四缘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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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类。二次第缘类。三缘缘类。四增上缘类。
此中类者。是缘自性。此中因缘者。偈曰。因
缘是五因。释曰。除一随造因。所馀五因说
名因缘。偈曰。心心法非后。已生次第缘。释
曰。除阿罗汉最后心心法。已生馀心心法。名
次第缘。云何名次第缘。此法等无间缘故。名
次第缘。是故色非次第缘。生不等故。何以
故。从欲界色。后时次第欲界色界无教色生。
后时欲界色无流色生。后时三种色生。是色
现前乱过因生。次第缘无过乱。是缘生义。大
德婆须蜜多罗说。于不相违一相续增长。后
二生故。大德说。后从因最少最多生故。后时
从大色小色生。譬如稻穰生灰。或从小色大
色生譬如贝多核中人。次第生乃至垂条繁
茂。转成尼瞿卢陀树。为不如此耶。心心法有
时生多有时生少。谓于善恶无记位。有觉观
等位。于三定。有如此约别类。不约自类无
时受多生。想等亦尔。为约自类立次第缘不。
无如此义。何以故。具足一聚。于具足二。为
次第缘。非从少受等法多受等生。此义已如
前说。说相续同类部。作如此执。自类是次第
缘非馀类。譬如心为心次第缘。受等亦尔。如
广应知。若从无染污。次第生染污法。以先灭
染污。为今染污次第缘。如入无心定心于出
定心。今不弘此执。非相应行法。亦由现前
乱过因生故。不成次第缘。属三界法及无系
属法。一时现前生故。云何不许未来法为次
第缘。次第缘杂乱故。未来世无前后差别故。
若尔云何世尊得如此智。此未来法应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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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次此法应在后生。约一切众生。乃至穷生
死际。次第皆知。由约过去现在比知故。彼言
佛世尊。见过去世。从如此类业。如此类果
报已生。从法法生亦尔。今世亦有如此类业。
从此类业如此类果报。来世当生。从法法生
亦尔。得知如此如此。是如来愿智非比智。由
过去现世比。世尊于未来世众物散乱相杂
證见已。生如此智。此人作如是业已。必应摄
如是等未来果报。若尔世尊未见前际。应不
能知后际。有馀师说。于一切众生相续中。有
与心相应有为差别法。为当来果相。世尊观
此。知未来果。若未现前诸定及通慧。若尔如
来则是观相故知。不能更證。是故世尊一切
境界。随欲正遍知。经部说如此。何以故。世
尊说。诸佛境界不可思议。若未来法。无次
第成立。云何世第一法次后苦法智忍生。非
馀法生。乃至金刚譬心次后尽智生。非馀法
生。若法能碍馀法生。从此法无间馀法得生。
譬如从种子等芽等无次第缘。云何阿罗汉
最后心非次第缘。不与馀心相应故。若尔无
间灭心为意不。何以故。无间后识不生故。若
不立为次第缘。亦应不立最后心为意。意依
止性所显。非功能所显。故有依义。由馀缘
不具故。馀识不生不。由彼非依止故识不生。
次第缘是功能所显。若有法此缘所取为果。
此法一切馀法及诸众生。无能遮碍令彼不
生。若法与心有次第。可说与心无间不。此中
有四句。第一句者。从无心定出观心。及第二
三摩跋提刹那等。第二句者。初三摩跋提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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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于后心位及生等。第三句者。初三摩跋
提刹那。及有心位。第四句者。第二三摩跋
提刹那等。及生等于出定心。若法与心次第。
与三摩跋提为次第不。此中有四句。前第三
第四句。即是此中第一第二句。前第一第二
句。即是此中第三第四句。出灭定心。于前心
断隔极远时。今云何从前心。说为次第。无别
心隔故。说次第缘已。缘缘相云何。偈曰。缘
缘一切法。释曰。一切法即五聚。此中如理应
知缘缘相。譬如眼识及相应法。以色为缘缘
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意识一切
法亦尔。若法是此法缘缘。此法无时非此法
缘缘。若非所缘。亦是缘缘。体相一故。譬如
薪非所烧亦名薪。体相一故。心及心法。由定
入物刹那。于如自所缘境定。为由依止定为
不定。尔定若生必与依止相应。未生及已过
去。与依止相离。馀师说。若过去亦依止所
立。说缘缘已。偈曰。随造增上缘。释曰。随造
因即是增上缘。故增上缘即是缘缘。何以故。
一切法是缘缘故。此二缘何者广。俱有法为
缘缘。无有是处。有是处。得为增上缘。故增
上缘广。由缘义广故名增上。此缘于一切
有为法离自性。皆是增上缘。有法于馀法。由
四缘成缘。不有谓自性于自性。他性于他性。
无为于有为。无为于无为。此四缘若起功能。
于何位法中起功能。因缘者已说五种。偈曰。
于正灭二因。作功能释曰。正灭者。谓现世
法。何以故。现世法已得生。今向灭故。此位
中俱有因。及相应因作功能。何以故。于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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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中此因有功能。偈曰。三因。于正生。释曰。
正生者。谓未来法。何以故。未来法未得生。
今向生故。此位中同类因。遍行因果报因。
作功能。因缘功能如此。偈曰。二缘。翻前有
功能。释曰。由功能道理。分因缘为二。翻此
功能。应知即是次第缘缘缘功能位。次第缘。
于正生作功能。为与彼位故。缘缘。于正灭作
功能。现世心心法所取故。增上缘于一切位。
由不遮故成缘。即是其功能。说诸缘及功能
已。复次何者为法。由几缘得生。偈曰。由四
缘心法。释曰。此中心及心法。因缘者有五
因。次第缘者。在前心心法。非馀心心法所
间。缘缘者。如应色等五尘及一切法。增上缘
者。离自性一切馀法。偈曰。二定由三缘。释
曰。灭心定无想定无缘缘。此二定不缘境起
故。此中因缘者。有二因。谓俱有因。即生等。
同类因。即先已生同地善法。次第缘者。谓共
相应法三摩跋提心。增上缘如前。此二定由
心功用生故。故以心为次第缘。由能遮心生
故。自外非次第缘。偈曰。馀法由二生。释曰。
馀法。谓与心不相应法及有色法。由因缘增
上缘生。从如前所立六因四缘。一切有生法
得生。一切世间。不如自在我胜性等为一
生因。此中以何因为證。若汝执一切成立事
因。缘所作。为不如此耶。由此执则乖弃汝所
说本义。谓一自在等。为一切世间因。复次偈
曰。非自在次故。释曰。世间不从自在等生。
次第生故。若汝执唯一自在是一切世间生
因。或执馀因。一切世间应一时俱起。一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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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生。皆明了可见。若汝执此次第随自在欲
成。愿此法于今生。愿此法于今灭。愿此法在
后生灭。由欲有异。此义得成。谓因不一。是
欲有异。应一时俱起。有欲自在。非有异故。
若观馀因差别故成。则非自在为因。是欲次
第生中。若观别因。则有无穷过失。若不观
别因。则无次第义。是因传传无边差别。由
信无始故。此人乐执自在为因。不过释迦弟
子所显道理。若汝言。自在欲虽复俱起。世间
不俱起。随欲生故。是义不然。是自在欲于
后世无所以故。由如此大功用化生世间。自
在得何利益。若汝言常喜乐为用。是义不然。
此乐若离方便自在则不能得故。于乐自在
非自在。于馀亦尔。复次若自在。见地狱等世
间多为抂苦之所逼恼。由此故生乐。咄哉何
用此粗恶自在。依自在天。世间首卢柯。则成
善哥。

「 由能烧崄利
 可畏恒苦他
 乐食肉血髓
 令啼称律他」


若汝信受自在等为世间一因。有馀法以所
證见。人功为因。则被弃舍。若汝分别执。自
在共馀因成因。此执但为爱敬故说。何以故。
离众因。自在功能不可见故。诸因必须与馀
因和合故。能作自在。若尔则非自在。复次若
初化作。以自在为因。此不观馀因故。应成立
如自在无初。于我及胜性等。立及破亦尔。是
故世间无一因义。是自所造业。于道于杂能
生世间。不学慧人。良足可悲。自受自果报
果。及自受功力果。而起邪分别。谓自在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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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义已去。前云馀法由二生。此言云何。
若大于大成因缘。偈曰。二种大大因。释曰。
若立四大为四大因。则有二种因。谓同类因。
俱有因。偈曰。于所造五种。释曰。若四大是
所造色因。则成五种因。云何成。一能生故。
二能为依止故。三能持故。四令住故。五令
增长故。是随造因。由此义分为五种。一能生
因。从此生故。二依止因。已生随逐此故。三
持因。为此所持故。譬如画色与壁。四住因。
此令彼相续不断故。五增长因。此令彼圆满
故。如此四大。于所造色。为生变异持住长
因。五义得显。偈曰。所造互三种。释曰。若所
造色作所造色。由三种因。谓俱有因。同类
因。果报因。随造因平等起故。不恒数之。此
中俱有更互因者。随心变身口二业。非馀所
造色。同类因者。一切前生。于后同类。果报
因者。若身口二业。感眼等根为果报。偈曰。
所造大因一。释曰。若所造色造四大但一因。
谓果报因。若身业口业。以四大为果报。前已
总说。心及心法。为次第缘。未说决定。何心
为次第缘。何心从次第缘生。今当说此义。此
中若略说有十二心。云何十二。偈曰。欲界
心善恶。有覆及无覆。释曰。欲界中心有四
种。谓善恶。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偈曰。于二
界除恶。馀有。释曰。于色界无恶有馀三。无
色界亦尔。如此十心皆是有流。偈曰。无流
二。释曰。谓有学无流。无学无流。由如此心
合成十二。此中偈曰。于欲从善九。释曰。次
第言后应说。于欲界中所有善心。从此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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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得生。于自地有四心。色无色界有二心。
若正入观是善心。若托生是有覆无记心。无
色界但有有覆无记心。谓托生时最远故无
善。无色界由四远。于欲界最为远。谓依止
取相境界对治远故。及有学无学心。偈曰。此
善从八生。释曰。复次此欲界善心。从八心次
第生。自地四心。色界二心善心。谓出定时。
有覆无记心。谓为有染污定所逼。还依下地
善心。有学无学心。谓出观时。偈曰。从十恶
心生。释曰。除有学无学心。何以故。若人于
欲界托生。从一切欲界色界无色界心次第
得生。恶心偈曰。从此四。释曰。从欲界恶心。
但自地四心次第生。如说于欲界恶心。偈曰。
覆尔。释曰。欲界有覆无记心。亦从三界十
心次第生。从欲界有覆无记心。亦但自地四
心次第生。偈曰。从五无覆心。释曰。于欲界
所有无覆无记心。从五心次第生。自地四心。
色界善心。谓生欲界变化心。偈曰。复从此七
心。释曰。从欲界无覆无记心。七心次第生。
自地四心。色界二心善心。谓从变化心次第
生染污心。谓托生时。无色界染污心。谓托生
时。偈曰。从色善十一。释曰。从色界所有善
心。十一心次第生。除无色界无覆无记心。偈
曰。从九此复生。释曰。色界善心。从九心次
第生。除欲界二染污心。及无色界无覆无记
心。偈曰。从八有覆生。释曰。色界有覆无记
心。从八心次第生。除欲界二染污心。及有学
无学心。偈曰。此六。释曰。从色界有覆无记
心。六心次第生。自地三心。欲界三心。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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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无记。偈曰。三无覆。释曰。色界无覆无记
心。但从自地三心次第生。偈曰。此六。释曰。
从色界无覆无记心。六心次第生。自地三心。
欲界二染污心。无色界染污心。如说于色界
无覆无记心。于无色界道理亦尔。偈曰。无色
如是理。释曰。无色界无覆无记心。于自地亦
但从三心次第生。从此六心次第生自地三
心。下地三染污心。偈曰。从善九。释曰。从无
色界善心。九心次第生。除欲界善心及欲界
色界无覆无记心。所馀心得生。偈曰。此从
六。释曰。无色界善心。从六心次第生。自地
三心。色界善心有学无学心。偈曰。有覆七。释
曰。从无色界有覆无记心。七心次第生。自地
三心。色界善心。及染污心。欲界二染污心。
偈曰。此尔。释曰。此无色界有覆无记心。从
七心次第生。除欲界色界染污心及有学无
学心。从所馀心生。偈曰。从此四。有学。释曰。
此有学心。从四心次第生。三界善心及有学
心。偈曰。从此五。释曰。从此有学心。五心
次第生。即前四及无学心。偈曰。无学亦从
五。释曰。此无学心。从如前所说五心次第生。
偈曰。从无学四心。释曰。从无学心。四心次第
生。三界善心及无学心。说十二心已。今复作
偈曰。十二作二十。释曰。云何作。偈曰。加行
及生得。分三界善二。释曰。于三界中善心。各
分为二心。一加行得。二生得。偈曰。果报及
威仪。工巧并变化。欲界四无记。释曰。欲界
无覆无记心分为四。一果报生心。二作威仪
心。三工巧处心。四变化心。偈曰。色界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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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释曰。于色界无覆无记心分为三。除工
巧处心。于彼无工巧故。如此十二心。更分成
二十心。善有六心。无覆无记有八心。威仪
等心。于无色界中。无威仪等事故。色香味
触四尘。是三心境界。工巧心亦以声为境。此
四心唯是意识。是五识于威仪工巧处亦加
行心所引。馀师说有意识威仪所引起。以十
二入为境界。如此二十心中。何心为次第缘。
何心从次第生。欲界八心中。从加行心。十心
次第生。于自地有七心。除变化心。色界加行
心。及有学无学心。此心从八心次第生。从自
地善心染污心。色界加行心染污心。有学无
学心。从生得心。九心次第生。自地七心。除
通果心。色无色界染污心。此心从十一心次
第生。从自地七心生如前。色界加行心。及染
污心。有学无学心。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七
心次第生。谓自地心如前。此二心从十四心
次第生。自地七心。色界四心。除加行心及
通果心。无色界三心。除加行心。从威仪心果
报心。八心次第生。自地六心。除加行心及通
果心。色无色界二染污心。此二心从七心次
第生。谓自地七心如前。从工巧心。六心次第
生。谓自地六。心除加行心及通果心。此心从
七心次第生。谓自地七心。除通果心。从变化
心。二心次第生。谓自地通果心。及色界加行
心。此心亦从二心次第生。即前二心。今当约
色界说六心次第。从色界加行心。十二心次
第生。欲界二善心通果心。自地六心。无色界
加行心。有学无学心。此心从十心次第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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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加行心通果心。自地四心。除威仪心果报
心。无色界加行心。染污心。有学无学心。从
生得心。八心次第生。欲界二染污心自地五
心。除通果心。无色界染污心。此心从五心
次第生。谓自地五心。除通果心。从染污心。
九心次第生。欲界四心。善心染污心。自地五
心。除通果心。此心从十一心次第生。欲界
生得心。威仪心果报心。自地五心。除通果心。
无色界三心。除加行心。从威仪心。七心次第
生。欲界二染污心。自地四心。除加行心通果
心。无色界染污心。此心从五心次第生。自地
五心。除通果心果报心亦尔。从通果心。二心
次第生。谓自地加行心通果心。此心亦从二
心次第生如前。今当约无色界说四心次第。
从无色界加行心。七心次第生。色界加行心。
自地四心。有学无学心。此心从六心次第生。
色界加行心自地三心。除果报心有学无学
心从生得心。七心次第生。自地四心。下地
染污心。此心从四心次第生。谓自地四心。从
染污心。八心次第生。自地四心。色界加行
心染污心。欲界二染污心。此心从十心次第
生。自地四心。欲界色界。生得威仪果报心。
从果报心六心次第生。自地三心。除加行心。
下地染污心。此心从四心次第生。谓自地四
心。从有学心。六心次第生。三界加行心。欲
界生得心。有学无学心。此心从四心次第生。
三界加行心。有学心。从无学心五心次第生。
如有学五心。除有学心。此心从五心次第生。
三界加行心。有学无学心。复有何因。从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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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次第生果报威仪工巧心。而此心不从彼
生。由加行力能引威仪工巧故。羸弱心相续。
不能引将加行故。是故不随从加行心。出观
心不由功用起。从加行心后此生可然。若尔
从染污心不应得生加行心。无德故。虽然若
人厌极。或逼行加行心。能令相离故。从染污
心后。得生加行心。欲界生得心。由明了故。
从有学无学心。色界加行心次第得生。不由
功用起故。从此彼心不得生。从色界染污心。
欲界生得心得生。由明了故。从无色界染污
心。色界生得心不得生。由不明了故。思惟有
三种。一自相思惟。如色以变坏为相。乃至识
以了别为相。如是等名自相思惟。二通相思
惟。谓四谛十六取相相应思惟。三欲乐思
惟。不净观。无量。解脱。制入。遍入等思惟。
从三思惟。次第能生圣道令现前。从圣道生
思惟亦尔。若尔此言相应不相违。谓观行人。
修习念觉分。与不净观相应。馀师说。通相思
惟现前即是圣道。从此亦得次第生三思惟。
若人由不净观调伏心已。从通相思惟。次第
生圣道。约此传传故。说此言。修习念觉分
与不净观相应。有馀师说。从圣道次第但生
通相思惟。此义亦可然。若依止非至等三地。
入正定聚。从三地圣道。次第生欲界通相思
惟。若依止第二定等入正定聚。此义云何。何
以故。此欲界心无能应此道。以地最远故。欲
界地通相思惟。非第二定地所得。除决择分
能。复次圣人更生决择分。能令现前。无有是
处。何以故。若人已至得果。更令加行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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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此义亦不相应。若尔此言云何相应。有
别通相思惟。与彼同类八圣道后之所修习。
谓一切有为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必
应令此现前。毗婆沙师不说此义若人依止
非至定。得阿罗汉果。后出观心。或以非至定
为地。或以欲界为地。若依无所有处为地。得
阿罗汉果。后出观心。或以无所有处为地。或
以有顶为地。于所馀地出观。唯依自地。于
欲界有三种思惟。一闻慧思惟。二思慧思惟。
三生得慧思惟。于色界亦有三种思惟。谓闻
修生得。无思慧。何以故。若彼人作功用思
惟。即入三摩提。于无色界有二种思惟。谓修
得生得。此中从五思惟。得次第生圣道令现
前。除三生得。由圣道属加行故。从圣道但
得次第生一生得思惟。谓欲界生得。以明了
故。前所说十二心。于中何心现前。应得几心。
偈曰。三界染心中。得六六二心。释曰。欲界
染污心。正起现前。应得六心先与六心不相
应。后还得故欲界善心先已相离。由疑惑还
接善根故。由退还下界。更得不善心有覆无
记心。又得色界染污心。由退还故。复由退定
故。又得无色界染污心及退定故。又得有学
心。色界染污心正起现前。亦得六心。得色界
三心。又得欲界无覆无记心。由退还下界故。
又得无色界染污心。及有学心。由退定故。无
色界染污心。正起现前得二心。由退定故。得
染污心及有学心。偈曰。于色界善三。释曰。色
界善心。正起现前得三心。得自地善心。又得
欲界色界无覆无记心。偈曰。学四。释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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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心正起现前得四心。谓有学心。欲界色界
无覆无记心。无色界善心。由圣道离欲欲界
色界时。偈曰。馀准此。释曰。若有处不说得
心。于中应知准得此心。有馀师说。不分别
得心。如偈言。

「 染污心起时
 说得九种心
 于善得六心
 于无记准此」


此中于善心应说得七心。一得欲界善心。由
正见接善根时。得欲界色界无覆无记心。由
得离欲故。得色界无色界善心。由得彼定故。
得有学无学心。由入正定聚。及證阿罗汉果
时。是所馀由此解释。应自思惟。为摄前义故
说此偈。

「 托生入观时
 离欲退定时
 接善时得心
 是非先所得」


分别四缘义究竟。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