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止持会集-清-读体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79c 页

毗尼止持会集卷第六
金陵宝华山弘律沙门 读体 集

** 第七知足受衣戒

「若比丘失衣夺衣烧衣漂衣。若非亲里居士。居士妇。
自恣请。多与衣。是比丘当知足受衣。若过者。尼萨耆
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时。有众多比丘。遇贼失衣。来
到祗桓精舍。有优婆塞。闻知多持好衣。随诸比丘。
意取。比丘报言止止。便为供养巳。我等自有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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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须也。六群比丘语云。诸大德。三衣足者。何不取
与我等。若与馀人耶。诸比丘遂取与之时。诸少欲
比丘白佛结戒。此是遮罪。由从索衣。因生烦恼。令
他不乐。长自贪求。因讥嫌事。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三节。失衣等下明其难缘。若非亲里
居士下明其随开。若过者下结成所犯。律云。非亲
里及衣有十种。如上。若失一衣不应取。若失二衣
馀一衣。或二重三重四重。应擿作一一衣。若三衣
都失。彼比丘应知足受。知足有二种。一者在家人
知足。随白衣所与衣受之(根本律云。俗人上衣长十一肘阔三肘。下衣长
七肘阔二肘。不得过数乞。此约在家人所用衣财。随其长短持施。比丘不应更多求索。古用周尺。一尺八
寸为一肘)。二者出家人知足三衣也(根本律云。苾刍上衣。若是新衣。两重
作僧伽胝。竖三肘横五肘。即僧伽黎也。若泥婆珊。又名厥藓洛迦。竖二肘横五肘。即下裙也。馀二衣量如
上所明。此约出家人。造衣财量。不得更多求索)
。若居士自恣。请多与衣(谓檀
越多持衣施。请诸比丘。随意而取。非是夏满自恣也)。若衣细。若薄。若不牢。应
取作。若二重三重四重。当安缘。当肩上贴障垢腻
处。应安钩纽。若有馀残。语居士言。此馀残衣裁作
何等。若檀越言。我不以失衣故与我。自与大德耳
(谓不以失衣来化而与。此是我自发心供养所馀衣财何须语我。但在大德随便别用)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过知足受衣。舍堕。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还等。
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自恣请。二见境起贪。
三不知足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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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知足取。若减知足取。若居士多
与衣。若细薄不牢。若二三四重作衣安缘。贴障垢
腻处安钩纽若有馀残。语居士言。此作何等。及最
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根本律云。若苾刍从他乞俗人上下衣时。
依量而得。若更乞时。得恶作罪。得便舍堕 若乞
苾刍上下衣时。事亦同此。

律摄云。若乞俗人上下衣。纵少不足。不应更乞。若
更乞者得罪(谓乞时恶作罪。得衣舍堕罪)。若有盈长。不须还主
 若乞苾刍上下衣。不足者应须更乞。若长应还。
若不还者得舍堕罪。有云。苾刍上衣者。谓三衣也。
下者谓裙也。

善见律云。若比丘尼失五衣。得受二衣。若失四衣。
得受一衣。若失三衣。不得受。若亲友若檀越自恣
请。若自巳物随意受。

此戒大乘为众生故。一切所施。随请应受。然避讥
生信。不可无也。

引證 律摄云。若三衣肩上垢腻污者。于著肩处。
应以物替(代也)。长一肘半。广一张手(一张手即佛一。磔手也。此则长
有二尺七寸。广一尺六寸)。四边缝著。污即拆洗 三千威仪令
帖四角。

今时作三衣者。皆取一小方片。帖于肩上障垢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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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之外。谓云须弥山。复于两畔。更加两小片。谓云
日月。四角贴者谓云四天王。如斯之谬。出何律典。】

** 第八贪好乞求戒

「若比丘。居士居士妇为比丘办衣价。买如是衣。与某
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请。到居士家如是说。善
哉居士。为我买如是如是衣与我。为好故。若得衣者。
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有一比丘。入城
乞食。闻居士夫妇共议办价买衣与跋难陀。还以
报之。跋难陀问知其家。明日即往。语云。若欲与我
衣者。当如是广大作新好坚致。中我受持。居士讥
嫌。诸比丘闻知白佛。此初结戒也。是后居士自恣
请比丘。问言。大德。须何等衣。时比丘意疑。不敢答。
复有居士。欲为比丘作贵价衣。是比丘少欲知足。
不须大价衣。欲须不如者。亦意疑。不敢随意索。佛
言。若居士恣比丘所索。应答。自今听诸比丘少欲
知足。索不如者。故加先不受自恣之语。是第二结
戒也。由强索好衣。因相触恼。制斯学处。乃初篇妄
根本种类。

释义 文分三节。居士下明私议办衣。是比丘下
明自往为好。若得衣下结成所犯。律云居士居士
妇如上(此是夫妇笃信。同心共议。以植福也)。衣价者。若金银七宝等
(衣价而言办者。办谓备办。预为贮畜之)。衣有十种如上。求者有二种。
一求价檀越。与作大价衣。乃至增一钱。十六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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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西域一钱。此方准十六小钱。今云一分者。即一小钱也)。二求衣语居士
言。作如是广长衣。乃至增一线。善哉居士者(此是赞劝
之词。欲令彼所施者。愈更加其精妙)。如是如是衣者(谓广大新好坚致之衣也。坚谓
坚固。致谓致密厚实)。为好故者(此显今求无厌。正是作业之因心)。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先不受自恣请。而往求
贵价广大衣。若得者。舍堕 不得。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还等。
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好心。二自往求索。
三所求巳得。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先受自恣请。而往求索。若知足减
少求。若从亲里求。从出家人求。或为他求。或他为
巳求。或不求自得。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为好者。好有三种。一知足好。若
与细衣时。便言我须粗者。是名知足好。得者舍堕
 二不知足好。若与粗衣时。便云。若与我粗衣者
不中触。我是贵人。应与我好衣。是名不知足好。得
者舍堕 三粗知足好。若与细衣时。便言我不用
是好衣。我是阿练若。如鹿在林中住空地。若与粗
者。足障寒热风雨。是名粗知足好。若得。舍堕(本律知足
须不如者。听其随索。僧祇与细索粗亦犯。然听者在檀越。先自恣请时索。其衣尚未造。其犯者在檀越。衣
巳成时。更索粗故。恐施主俛仰。情不得巳。虽复与之。施心不喜。两律开遮。一令息贪。制内而殄恶。一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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讥。护外而增信。不无深意也)。

五分律云。从亲里索好者恶作罪。

萨婆多论云。若遣使书信印信。突吉罗 若亲里
丰财多货。从索无过。若贫者。突吉罗 若先请檀
越。丰有财物。劝令好作。无过。若贫乏者。突吉罗
 律摄云。未近圆时。巳兴方便。近圆之后。方始获财。
若过价色量求时。恶作。入手舍堕 若从天等乞。
或乞缕𦆠及小帛片等。无犯。

此戒大乘同制。即是恶求多求。不慈悯众生。】

** 第九贪好共索戒

「若比丘。二居士居士妇与比丘办衣价。持如是衣价。
买如是衣。与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居士自恣请。
到二居士家。作如是言。善哉办如是如是衣价。与我
共作一衣。为好故。若得衣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此戒缘起。亦由前人。其中所犯轻重。及舍
忏还衣。与夫不犯等。悉皆同前。但于二居士家。劝
令合作一衣。使得精好为异。】

** 第十索衣过六反戒

「若比丘。若王。若大臣。若婆罗门。若居士。若居士妇遣
使。为比丘送衣价。持如是衣价。与某甲比丘。彼使人
至比丘所。语比丘言。大德。今为汝故。送是衣价受取。
是比丘应语彼使如是言。我不应受此衣价。我若须
衣合时清净当受。彼使语比丘言大德。有执事人不。
须衣比丘应语言有。若僧伽蓝民。若优婆塞。此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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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执事人。常为诸比丘执事。时彼使往至执事人所
与衣价巳。还比丘所。如是言。大德。所示某甲执事人。
我巳与衣价。大德知时往彼当得衣。须衣比丘当往
执事人所。若二反三反为作忆念应语言我须衣。若
二反三反为作忆念。若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四反五
反六反在前默然立。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
得衣者善。若不得衣。过是求得衣者。尼萨耆波逸提。
若不得衣。从所得衣价处。若自往。若遣使往。语言汝
先遣使持衣价。与某甲比丘。是比丘竟不得衣。汝还
取。莫使失。此是时。」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城中有一大臣。与
跋难陀亲友。遣使送衣价与之。跋难陀即将使入
城。持衣价与亲旧长者掌之。异时大臣问使人云。
我前遣持衣价。与跋难陀作衣。为我著不。报言不
著。大臣便使索还衣价。跋难陀闻巳。即疾疾至彼
长者家索衣。时城中诸长者集会。先有制。不至者
罚钱五百。我今暂往赴之。大德。小待勿令我输钱。
跋难陀言。不得尔先持衣价与我作衣。长者为作
衣竟。会坐巳罢。输钱五百。时彼长者及诸居士尽
共讥嫌。佛知为僧结戒。此是遮罪。由取不净财。不
护他意。致生恼乱。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六节。若王若大臣乃至今为汝送衣
价受取等。明檀越遣使以送信施。是比丘应语彼
使如是言乃至常为诸比丘执事等。明比丘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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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钱宝。彼使至执事人所乃至往彼当得衣等。
明付嘱还报知时须衣。须衣比丘当往执事人所
乃至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得衣者善等。明
依制索衣护他净信。若不得衣过是求等。明违制
过索犯本戒体。若不得衣从所得衣价处乃至此
是时等。明不失信施告主知取。律云王大臣如上。
婆罗门者。有生婆罗门(生者谓是梵天苗裔。乃五天竺国之贵姓。馀国所无。
是故五印土。皆号曰天方也)。居士者(除国王大臣。在家贵人是)。遣使为比丘
送衣价者(谓遣男女及黄门等为使 衣价谓持金银七宝贝齿等。以为衣直)。持如
是衣价与某甲比丘者(乃檀越示其使者。自乐敬供之人。与即施也)。我
不应受此衣价者(律摄云。苾刍法不受畜金银宝等。及谷粟米豆村园奴婢牛羊
车乘。此金银宝等僧伽应受。若田地园圃亦合众畜。应与寺家净人及馀俗人。计分徵课。以供僧伽)。我
若须衣合时清净当受者(合时谓合比丘须用衣时。或佛开许比丘听畜
之时 清净谓不违世尊禁制。及无诸障难。若堪可受时。我当纳取以成衣守持也)。若僧伽
蓝民若优婆塞此是比丘执事人常为比丘执事
者(谓伽蓝民即寺家净人。缘从波斯匿王所施。不应王差。常为僧伽。执作众务。绐事比丘者 优
婆塞此云近事男。谓皈依三宝。受持五禁。堪能亲近承事众僧。愿为比丘。执事人者)。彼使往
至执事人所者(谓彼使往至如比丘所示人处。以衣价付之。嘱令合时。当买清净衣。
与彼比丘著持也)。大德知时往彼当得衣者(谓彼使付衣价巳。还比丘
所报言。大德。自知须用衣时。往彼某甲执事人所。当得如法净衣也)。须衣比丘当往
执事人所者(谓此比丘欲须衣时。当徐徐至彼所。付衣价人所)。若二反三
反为作忆念应语言我须衣者(谓二三往返出言。令彼执事人自忆
念。忆念者。约于某月日。方为作衣也)
。彼执事人。若在家。若在市(买卖之所
曰市)。若在作处(谓作众务等处)。语言。我今须衣。与我作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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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作忆念(释文之巧。略其初反。但云二三)。若二反三反为作忆念
若得衣者善者(谓称自求心令他悦办。不假馀索也)。若不得衣四反
五反六反在前默然立者。彼执事人。若在家。若在
市。若在作处。至彼前默然而住。若彼执事人问言。
汝何在此立。比丘报言。汝自知之。若执事人言我
不知。若有馀人知者。当语言。彼人知之(所言馀人知者。凡比
丘若以物委寄他人。或同行者。借衣著用时。必语一人知之。于后索取有證。免致斗诤。是佛慈训)。若
比丘作一语破二反默然。作二语破四反默然。作
三语破六反默然(三反忆念之后。复听六反默然索衣。若作一反语索。则准二反
默然。乃至三反语索。则准六反默然。更不得再默索衣。言破者。谓坏世尊六默之正制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过三反语索。过六反默
然立得衣者。舍堕。

此戒舍忏还衣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衣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四缘。方成本罪。一心存贪取。二不护他心。
三违制过索。四衣巳入手。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三反语索得衣。六反默然立得衣。
若不得衣。从所得衣价处。若自往。若遣使往。语言。
汝先遣使与某甲比丘衣。是比丘竟不得。可还取。
莫使失。若言我不须即相布施。是比丘应以时软
语方便索衣。若为作波利迦罗故与(谓彼人故意作碎杂衲衣
而与之)。方便索得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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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采 僧祗律云。三反往索六反默住时。或缓期
或急期。云何缓急。若比丘至檀越所索衣时。语言
长寿。与我衣直(西域凡诸比丘称呼檀越。皆云长寿)。答言。尊者更一
月来。比丘满一月往索。若檀越复言。更一月来。比
丘仍满一月复往索。若复言。更一月来。比丘又满
一月复往索。过三月巳。不得复索 若言半月来。
过三半月。不得复索 若言十日。若言五日四日
三日二日一日乃至须臾(此谓急期也)。若过三半月。乃
至三须臾。不得复索 六反往默时。檀越言。我知
尊者往意。更一月来。满一月复往。默然住。如是满
六月往默然巳。不得复往 若言半月。若言十日
乃至须臾。若满六半月。乃至六须臾巳。不得复往
默然。齐几名默然住时。如人入库取物。著店上顷。
又如裹襆物顷。即应去 若比丘方便现行。相持
衣钵钖杖水瓶。过寄物人前。若彼人问言。尊者欲
那去。答言欲去先送物主边。语令自知此物莫使
失。受寄者言。久巳办物。不须复往。即时与物。比丘
取者。舍堕 若不作方便道。由彼前彼人如上问。
比丘如上答。与物取者。无罪 若受寄者言。任意
去。设能破我。如破多罗树。亦不与汝一钱(此树断即死。显
死也不与)。比丘尔时应到物主边语令自知。此物莫使
失。若是物主言。我先施比丘。随方便更索。比丘尔
时得如前三反语索六反默然住。

十诵律云。若六反默立不得衣。是比丘语衣主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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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馀因缘。到执事人处。若问何故来。答言。我有馀
事故来。若言。持是衣去。答言。我巳语衣主。汝自往
共分了。若言。但持衣去。我自解语衣主。尔时受衣
持去。无犯。

善见律云。若不口语索得。十二默然求。若一语索
破二默然。二语索破四默然。乃至六语索破十二
默然 若使者付执事人衣直巳。不报比丘。比丘
不得就执事人求索衣。若得衣。突吉罗。

根本律云。若苾刍遣使报巳。彼执事人来作是语。
圣者可受此衣价。苾刍应报言。此衣价我巳舍讫。
汝当还彼送衣来处。如是报者善。若取衣者。舍堕
 若执事人言。圣者可受此衣价。彼之施主我共
平章。令其心喜。若如是者。取衣无犯。

此戒大乘同学。以护讥嫌。增他净信。】

** 第十一乞绵作具戒

「若比丘杂野蚕绵。作新卧具。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佛在旷野国。时六群比丘作新野蚕绵卧
具。彼索未成绵。或索巳成绵。或索巳染。或索未染。
或新或故者。至养蚕家语言。我等须绵。报言。小待。
须蚕熟时来。六群比丘在边住待。看彼曝茧。时蚕
蛹作声。居士讥嫌。诸比丘闻知白佛结戒。此是性
罪。由杀诸生命。增长贪求。废自善品。损他正信。制
斯学处。乃初篇杀根本种类。

释义 律云。杂者若劫贝。若拘遮罗乳叶草。若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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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若麻野蚕绵者(僧祇律云憍奢耶有二种。一者生细丝也。二者作纺丝也)。作
新卧具者(根本律云。新有二种。一谓新造。二谓新得。此中取新造卧具者。毡褥也。此有二
种。一者贮褥。二者衧成。皆不听用 萨婆多论云。以绵作衣。此有二种。一擘绵布贮。如作毡法。二以绵作
缕。织以成衣。作此二衣。名作敷具。敷具者。非独卧具。乃衣之都名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用杂野蚕绵。作新卧
具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者。突吉罗 若语他人
作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作成
不成。尽突吉罗。

此应舍。是中舍者。若以斤斧细斩和泥。若涂壁。若
涂埵。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情存贪爱。二心无慈悯。
三卧具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得巳成。若以斧剉斩和泥。涂壁
埵。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若作三衣。若经若纬。若中若边。
若间紃。若缘若褋。若补作成舍堕。受用越毗尼罪
 应僧中舍。僧不应还。亦不得馀用。正得敷地。及
作遮向帘帐幔。

五分律云。应舍与僧不得舍与馀人。僧以敷地。或
敷床座。除舍褥比丘。馀一切僧随次坐卧。虽不使
人作他施而受。亦舍堕。

此戒本律制严。而无僧中舍法。名曰自坏舍。自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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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者。以斧斩坏卧具之时。贪爱业心随斧下断。令
永不复兴。故名自坏舍。僧祗虽许舍入僧中听众
畜用。然用中之别未显五分。唯除舍褥人。馀随坐
卧则剪除贪爱。惜护檀施。事义了然。故今舍法宜
准五分。南山云。犯过衣财。如律所断。或永弃舍。或
永入僧。盖斯之谓。于作持中明。

此戒大乘为利摄众生。故听得畜。但不得自用。当
护慈体。广运悲心。

引證 缁门警训引央掘经云。缯绵皮物。若展转
来离杀者手。施持戒人。不应受者。是比丘法。若受
者非悲。不破戒。

涅槃经云。皮革履屣憍奢耶衣。如是衣服悉皆不
畜。是正经律。

楞严经云。若诸比丘不服东方[糸*系]绵绢帛。及此土
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
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

附考 资持记云。巳前律制但据蚕家。大教转来
不许受用。乃知声闻行劣。但取离非。菩萨慈深。远
推来处。离杀者手。无非杀来足踏(坐具也)身披(三衣也)
皆沾业分。非大士可忍。岂比丘所宜请考经文。少
怀信仰。广叙利害。见章服仪。离杀手者非蚕家故。
不受者应法。大小俱顺。故受者非悲。违大顺小故。
小从大出。望制虽顺。约义还违。故知持戒行慈。方
符圣旨。纵情受用。全乖道仪。故章服仪云。且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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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之语。终为永断之言。据此为论。颇彰深切。次引
涅槃。乃终穷嘱累。决了正教。明文制断。何得迟疑。
据僧传中所叙。南岳道休二师不衣绵帛。并服艾
絮。故南山律师云。佛法东渐几六百载。唯斯衡岳
慈行可归。】

** 第十二黑毛作具戒

「若比丘以新纯黑羺羊毛。作新卧具者。尼萨耆波逸
提。」

【缘起 佛在毗舍离城猕猴江侧楼阁讲堂。诸离
车子多行邪淫。以纯黑羊毛作毡。被体夜行。使人
不见。时六群比丘效而作之。诸离车语言。我等为
淫欲故作。汝等作此何为耶。诸比丘闻巳白佛。佛
故为僧结戒。由爱上色。复求细软。废业长贪。遮无
利益故。制斯学处。

释义 律云。纯黑者。或生黑。或染黑。羺羊毛者(羺耨
平声。羺䍲乃胡羊之名。其毛最软极细。如此方羔羊之绒毛也䍲音倪 萨婆多论云。此国黑羊毛贵故。
不听黑羊毛作衣法。亦有二种。一以黑羊毛择治布贮作细毡。二作缕织成作衣。此二种衣尽名敷具。此
羊毛得作三衣。尽中受持)。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以纯黑羺羊毛。作新
卧具。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者。突吉罗 若教他
人作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作
成不成。皆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卧具等法。作持中明。于僧中舍卧具
竟。若不还。若教莫还。若作净施。若遣与人。若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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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坏者。尽突吉罗。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慢心。二是纯黑羺
毛。三作具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得巳成者。若割截坏。若细薄揲
作两重。若以作褥。若作枕。若作方小坐具。若作卧
毡。或作衬钵内毡。或作剃刀囊。或作帽。或作袜。及
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根本律云。苾刍撩理羊毛时。若于一片。若
于小团。若大聚。或披或擘。或以弓弹。而作敷具。作
时恶作罪。竟时得舍堕。

萨婆多论云。若以驼毛羖羊毛牛毛。若刍麻衣劫
贝衣褐衣钦婆罗衣合作者。皆突吉罗。作衣下至
四肘舍堕。

十诵律云。若为塔作。为僧作。不犯。

此戒大乘同学。义如野蚕卧具。】

** 第十三减分作具戒

「若比丘作新卧具。应用二分纯黑羊毛。三分白。四分
牻。若比丘不用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作新卧具者。
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祗园精舍。时六群比丘以纯
白羊毛作新卧具。诸居士皆讥嫌。谓沙门释子似
王若大臣(西域国风。唯王及大臣长者著上好贵价细白叠衣。以表尊贵。馀无敢著)。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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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闻知白佛结戒。亦同前。由爱上色等。制斯学
处。

释义 文分二节。作新卧具下明其正制。若比丘
不用下结成违犯。律云。白者。或生白。或染令白。牻
色者。头上毛耳毛脚毛。若馀牻色毛(牻音茫。杂毛也 律摄云
头足腹毛。由头足腹。是行动处。毛粗恶故)。若作四十钵罗卧具者。二十
钵罗纯黑。十钵罗白。十钵罗牻(十诵律云。一钵罗四两。立世毗昙论
云。一波罗一两。或称之大小。故译不同。今准十诵。则四十钵罗重十斤。应用五斤黑。二斤半白。二斤半牻)。
若作三十钵罗。二十钵罗卧具者。准此斤两。以黑
色两分。白牻各一分(此据黑者难得。白者次难。牻者易求故。又黑白是细软贵
物。长自恣情。牻者体粗。原非贵价。不增巳欲也)。

结罪 是中犯者。若不以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
自作新卧具。成者。舍堕 作不成。突吉罗 若使
他人作成。舍堕 作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人作
成不成。皆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卧具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爱好心。二分两违教。
三作具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依制作。若白不足。以牻足之。若
作纯牻者。若得巳成者。若割截。若作坏色。若作枕
毡褥。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5a 页 X39-0385.png

会采 僧祗律云。多用黑毛而作等想等。用作减
想而更益。若自作若使人作成者舍堕。受用越毗
尼罪 多用白毛而作等想等。用作减想而更益。
得罪亦尔 少用下毛(即牻毛也)而作等想。得罪亦尔
十诵律云。用黑者乃至多一。两舍堕 用白者乃
至多一。两突吉罗 用牻者乃至减一。两舍堕
 律摄云。或黑者易得。馀色难求。斤数减增并成。无
(此约地土所产。观境随开)

此戒大乘同学。外息世讥。内护僧制故。】

** 第十四减年作具戒

「若比丘作新卧具。持至六年若减六年。不舍故。更作
新者。除僧羯磨。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舍卫国。时六群比丘嫌
卧具。或重或轻或薄或厚不舍故。更作新者。彼如
是常营求卧具。藏积众多。知足比丘白佛。此初结
戒也。后时一比丘得乾痟病。为小因缘。欲游人间。
彼思世尊结戒。卧具持至六年。若减六年不舍。故
更作新。即犯戒。我有粪扫卧具。重不堪持。行当云
何。诸比丘白佛。佛听僧与彼白二羯磨。作新卧具。
故如除僧羯磨之语。此第二结戒也。为遮不乐用。
故爱新好者。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三节。作新卧具持至六年此明创制。
若减六年不舍故。更作新者结成所犯。除僧羯磨
此明随开。减六年者(僧祗律云。不满六夏也 根本律云。虽情不乐。应持满六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5b 页 X39-0385.png
年)。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减六年不舍。故更作新
卧具。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突吉罗 若使他人
作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人作
成不成。皆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卧具及与羯磨作具等法。于作持中
明。若舍卧具竟不还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一有贪畜心。二持不满
年。三非羯磨听许。四作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僧听及满六年。减六年舍。故作新
者。若复无更自作(谓无故者。或失或坏等缘)。若他作与。若得巳
成者。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故毡现前。若舍更作犯(毡即卧具)
毡现前不舍作。亦犯 故毡不现前若舍作。亦犯
 故毡不现前不舍作新成。皆舍堕 受用。越毗
尼罪。

根本律云。若苾刍于此年中。作新敷具。即于此岁。
更复造馀造。第二时得恶作罪。成犯舍堕。初造者
无犯 虽非同年。于第二岁。更作馀褥。如是三四
乃至五年。更造新者。得罪同前 若于此年中。造
新敷具未了。更复造馀。若俱了时。云我持前舍弃
于后。或可持后舍弃于前。后犯舍堕。先造无犯。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5c 页 X39-0385.png

若初作未了。于第二年。乃至三四五年。若俱了时。
舍持前后得罪亦如是。

善见律云。除僧羯磨者。若病未差。得随意作。若病
差巳更发。不须更羯磨。得用先羯磨。

僧祗律云。是老病比丘僧羯磨巳。应当自疏记失
受持故。毡年月日数病差巳。还受持此。故毡从前
满六年。若是比丘病差。不还补六年。舍堕。

此戒大乘同学。爱惜信施。降伏贪爱故。

附考 根本律云。佛在旷野林住处(即旷野国)。是时严
风劲急。苾刍患寒。知事诸人所有敷具。皆六年持。
由制戒故不敢造新。由忍寒故所有营作悉皆停
息。佛知巳告阿难言。凡诸知事营作。苾刍畜其敷
具。虽未满六年。不免寒者。彼苾刍应从僧伽乞。六
年内更作敷具。听僧伽与彼白二羯磨。若其僧伽
体知。彼人是可信者。即与其法。或令持旧敷具来
至僧中。若太长者即应截却。若太短者以毛添之。
太宽太狭准事撩理。若有破处应将毛补。若皆破
碎不堪修补者。僧应与法作白羯磨。】

** 第十五不贴作具戒

「若比丘作新坐具。当取故者。纵广一磔手。贴著新者
上。坏色故。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纵广一磔手。贴著
新者上。用坏色故。尼萨耆波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狐独园。时世尊遣人请食。
诸佛常法。诸比丘受请后。遍行诸房。见故坐具处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6a 页 X39-0386.png
处狼籍。无人取摄。乃令诸比丘作新坐具。取故者
纵广一磔手。贴著新者。上以坏色故。六群比丘不
依佛教。世尊种种呵责巳。与僧结戒。为欲遮其轻
贱心故。制斯学处。

根本律云。世尊有因缘。不赴请处。遣人请食。一为
宴默而居。二为诸天说法。三为观察病者。四为看
诸卧具。五为苾刍制戒。

僧祗律云。世尊以五事利益故。五日一按行僧房。
一者声闻弟子不著有为事不。二者不著世俗言
论不。三者不著睡眠妨行道不。四者观病比丘不。
五者为年少出家比丘。见如来威仪庠序。起欢喜
心。

释义 文分二节。若作新坐具当取故者下明其
正制。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下结成所犯。律云。作
新坐具时。若故坐具未坏。未有穿孔。当取浣染治
牵挽。令舒裁割取。纵广一磔手。帖新者上。若贴边。
若中央坏色故(根本律云。为坏色者。欲令受用时。得其坚牢故 坐具者。谓坐时或
卧时敷以坐卧。亦云随坐衣为护身。护衣护卧具。故听畜之。梵语谓之尼师坛。亦云尼师但那也)。

结罪 是中犯者。不取故者帖新者上用坏色故。
而更作新坐具。成者。舍堕 作而不成。突吉罗
 若令他作成。舍堕 作不成。突吉罗 若为他作
成不成。皆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坐具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6b 页 X39-0386.png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恣纵贪爱。二违制不贴。
三作新巳成。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裁取故者帖新者上坏色故。若彼
自无得更作新者。若他为作若得巳成者。若纯故
者作。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根本律云。若以故者遍覆新者。若总破碎。
不堪补贴新者。无犯 时诸苾刍不将坐具向馀
处宿。谓犯离衣。佛言我制苾刍不应辄离三衣而
宿。非谓坐具。然诸苾刍不应故心。而不持去忘念
者。无犯 苾刍不应无坐具。辄出外行。违者。越毗
尼罪。

十诵律云。不应受单尼师坛(单作则不堪久用。以减施福故)。不应
离尼师坛宿。

勒伽论云。若离宿不须舍。但作突吉罗悔过。

律摄云。尼师但那应两重作叠为三分。应截断作
叶。与三衣叶同。

此戒大乘同学。

引證 善见律云。故者下至一经坐。是名故也。四
边随取一边。或方或圆。取帖新者上。若不能帖细
擗杂新者上。亦得。

戒因缘经云。取故者缘。四边以乱其色。

萨婆多论云。取故敷具。最长者广中取一磔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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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随广。狭分作缘。周匝缘之。

五分律云。取故者贴新坐具。四角。

附考 详稽诸部。作尼师坛。令以故者缘于四边。
帖于四角。盖为坏色去好故。坚牢久用故。为护身
衣卧具故。为止贪重惜信施故。今时作具皆取杂
色。新财缘帖四边四角者。愈增贪好之心。过费信
施之物。况复妄谓四角。而为四天王耶。

南海寄归内法传云。礼拜敷具。五天所不见行。然
律制所须者。但拟眠卧之时。护他毡席。若用他物
新故。并须安替(代也)。如是巳物。故则不须。勿令污染。
亏损信施。非为礼拜。南海诸僧人持一布长三五
尺。叠若食巾。礼拜用替。膝头行时。塔在肩上。西国
苾刍来见。咸皆莞尔而笑也。(文)准寄归所论。疑是
五竺边僧。昔时先入华夏。讹规遗效。久习成风。倘
入丛林。不免随众。要知展具礼拜。非律正制。若作
敬重法衣想。庶宥违教之愆。原夫礼拜意在自卑。
以表至敬。理无敷具。盛体而自重也。然更有无惭
之辈。拣好䌷绫。配色衒美。而令侍者展敷撩衣。以
礼大圣。若此乃慢上惑愚。其罪何以逃之。】

** 第十六远持羊毛戒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无人持得自持。乃至三由
旬。若无人持自持过三由旬。尼萨耆婆逸提。」

【缘起 佛在舍卫国给孤独园。时跋难陀道路行。
多得羊毛。贯杖头上担行。诸居士见。皆共嫌贵言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7a 页 X39-0387.png
沙门释子云何贩卖羊毛。诸比丘闻巳。白佛结戒。
因讥嫌故。制斯学处。

释义 文分二节。在道路行得羊毛下明其正制。
若无人持自持过三由旬下结成所犯。律云。若在
道路行。若在住处。得羊毛须者应取(或他施得。或粪扫得)。若
无人持(谓无净人及馀白衣)得自持。乃至三由旬(大约百里之途)。若
有人持。应语被人言。我有此物。当助我持。乃至彼
比丘于中间不得助持(谓既有净人为持。比丘自不得于中路复助彼持。而
轻僧体)。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持过三由旬。舍堕。

令馀人持。若于中间助持。突吉罗。

若令比丘尼持过三由旬。突吉罗 若令式叉摩
那沙弥沙弥尼持过三由旬。突吉罗 除羊毛。若
持一切草叶麻等过三由旬。突吉罗 若复担馀
物著杖头行者。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羊毛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羊毛。二自持过制。三
心有贪著。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持至三由旬。若减三由旬。若有
人与持中间。更不助担。若使比丘尼及下三众担
三由旬。若担毳装(兽毛褥细者)毳绳。若担头项脚毛。若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7b 页 X39-0387.png
作帽。若作裹革屣。及最初未制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僧祗律云。若比丘持羊毛著道行。至一由
延有所忘。还取取巳。还至本处。即满三由延。不得
复过过者。舍堕 若一由延半忘物得还。还巳不
得复去去者。舍堕 若直行齐三由延。过一脚越
毗尼罪。过两脚舍堕 若二人各有担。齐三由延。
巳转易各复得三由延。三人九由延四人十二由
延。若如是众多人随人为限。唯不得更重担。

五分律云。得使净人担。若无人乃听。自持不得担。
担头戴背负犯者。突吉罗。

此戒大乘同学。】

** 第十七使尼染羊毛戒

「若比丘使非亲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尼萨耆波
波提。」

【缘起 此戒有二制。佛在释翅𢯱迦维罗卫尼拘
律园。时六群比丘作新卧具。使大爱道比丘尼浣
染擘羊毛染色污手。往礼世尊。世尊见巳。问知其
故。诃责六群。此初为僧结戒也。是后诸比丘各自
有疑。不敢使亲里尼浣染擘羊毛。佛更开之。故有
第二结戒也。由自贪爱。废他正修。制斯学处。乃初
篇淫根本种类。

释义 律云。非亲里如上浣者。下至一入水染者。
乃至一入染汁擘者。下至以手擘一片(擘音伯。撝也。分擘也。
谓分析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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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罪 是中犯者。若使非亲里尼浣染擘羊毛。各
一舍堕 若彼浣染而不擘。二舍堕。一突吉罗
 若浣不染而擘。二舍堕。一突吉罗 若不浣而染
擘。二舍堕。一突吉罗 若彼不浣染擘。三突吉罗
 使非亲里沙弥尼式叉摩那浣染擘。突吉罗
 此戒舍忏还羊毛等法。于作持中明。若舍竟不还
等。得罪如上。

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是羊毛。二是非亲里尼。
三如语作竟。

兼制 比丘尼突吉罗(同制不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
弥尼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使亲里比丘尼浣染擘。若为病人
浣染擘。若为众僧为佛为塔浣染擘。及最初未制
戒等。是为不犯。

会采 根本律云。若于尼作非亲想。或复生疑令
作三事。撩理羊毛。并得恶作。

此戒大乘同学。

附考 萨婆多论云。与诸比丘结戒者。为增上法
故。若诸尼众执作浣染。废息正业。则无威德。破增
上法。又为止恶法。次第因缘又为二部众。各有净
法。】

** 第十八受金银戒

「若比丘自手捉钱。若金银。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
萨耆波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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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佛在罗阅城灵鹫山中。时城中有一大臣。
与跋难陀亲旧知识。彼于异时。大得猪肉。即敕其
妇留分与之。时城中节会。日作众伎乐。竟夜不眠。
时大臣儿亦在其中。竟夜不眠。饥乏问母。有残肉
不。母言肉尽。唯有跋难陀分在。儿即取五钱。与母
言。持此钱更市肉与之。此肉与我。晨朝跋难陀著
持衣钵。诣大臣家。就座而坐。时大臣妇语其故。跋
难陀言。若为我故可与我钱。不须肉。彼即置钱于
地与。时跋难陀持钱寄市肆而去。王臣居士皆共
讥嫌言。沙门释子不舍金银钱宝。时有珠髻大臣。
而具威势。善能解释。令诸人众殄息讥嫌。欢喜信
解。即往礼佛。以此因缘启白。佛告大臣。如汝所说。
于正法中。多有所益。无有违失。何以故。沙门释子
舍离珍宝。不著饰好。若应捉金银钱宝。则应受五
欲。若受五欲。非沙门释子法。若见沙门释子。以我
为师。而捉金银钱宝。则决定知非沙门释子。当知
日月有四患。不明。不净。不能有所照。亦无威神。云
何为四。阿修罗烟云尘雾是日月大患。沙门婆罗
门亦有四患。不明。不净。不能有所照。亦无威神。云
何为四。不舍饮酒。不舍淫欲。不舍手捉持金银。不
舍邪命自活。诸比丘闻其中有少欲知足者。嫌责
跋难陀巳。白佛结戒。此是遮罪。为止诽谤故。为灭
斗诤故。为成圣种故。制斯学处。乃初篇盗根本种
类。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8b 页 X39-0388.png

释义 律云。钱者上有文象(其钱外圆象天。内方象地。以国王之号居
中。以象天地生人也)。金银者(萨婆多论云。重宝金银牟尼真珠珊瑚砗磲玛瑙。此诸宝等。若
作若不作。若相若不相作者以宝作诸器物。不作者但是宝。不作器物。相者作器宝。或作字相。或作印相
不相者。不作器宝。不作字相。不作印相)。教人捉者(教人为巳捉)。置地受者
(不从他手授。而得他置地时受取。虽非自捉。亦非教人捉他置地而受。皆由贪畜心故。是以俱制)

结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手捉金银若钱。若教
人捉者。若置地受。皆舍堕。

此应舍。是中舍者。若彼有信乐守园人。或优婆塞
当语言。此是我所不应。汝当知之(此是对俗舍宝法。对彼俗人。如
是舍巳。其堕罪对一净比丘说悔。于作持中明)。若彼人。取还与比丘者。比
丘当为彼人物故。受敕净人使掌之。若得净衣钵
尼师坛针筒。应持[卯/贝]易受持之(此作他物想。毫无自畜心。纵得衣物。
名曰为净。仍须持向同梵行者。是何物应换。何物受持。而令净之。更净者盖为荡尽贪爱之念。不存金银
之想也)。若彼优婆塞取巳。与比丘净衣钵尼师坛针
筒。应取持之(此是俗还宝法。由彼净人知法取巳。见比丘所阙衣具。即为造送比丘得
之。不必贸易。此乃合时。清净即便受持)。若彼取巳不还者。令馀比丘
语言。佛有教为净故。与汝应还彼比丘物(此是俗不还宝
法。言佛有教者。谓是佛制而令比丘方便净宝之法。非实与汝尔)。若馀比丘不语
者。当自往语言。佛有教为净故与汝。汝今可与僧。
与塔。与和尚。与同和尚。与阿阇黎。与同阿阇黎。与
诸同学亲旧知识。若还本主。何以故。不欲使失彼
信施故。若不语彼人知是看是者。突吉罗(知是看是即说
净法)此戒具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慢心。二是金银
钱宝三非净语受持。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8c 页 X39-0388.png

兼制 比丘尼舍堕(同制同学)。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
突吉罗。是为犯。

随开 不犯者。若语言知是见是。若彼有信乐守
园人。乃至不欲令失彼信施(即上舍中全文)。及最初未制
戒等。是为不犯。

第三分云。有比丘在冢间得钱。自持来。佛言不应
取。彼比丘须铜。佛言打破坏相。然后得自持去。

会采 僧祗律云。病人得使净人畜莫贪著 若
犯舍堕物。僧中舍巳不得还。彼比丘僧亦不应分。
若多者应著无尽物中(无尽物即四方招提物也)。所生息利。得
作房舍中衣(即僧房卧具帐幔)。不得食用 比丘凡得钱。
及安居讫。衣直不应自取。当使净人知。若无净人
指脚边地。语言是中知著地巳。自用草叶砖瓦等。
遥掷覆上。待净人来令知 随国土中所用。若铜
钱铁钱胡胶钱皮钱竹筹。悉不应捉 或有国土
所用。相不成就。或相成就。国土不用。捉者。皆越毗
尼罪 国所不用。相不成就。作铜铁捉。无罪。

五分律云。僧应白二羯磨差。一比丘作弃金银及
钱人。彼比丘应弃此物。著坑中火中流水中旷野
中。不应志处。若捉著馀处。不得更捉。彼比丘不应
问僧。此物当云何。僧亦不应教作是作是 若不
弃不问。而使净人贸僧衣食与僧。僧得受。若分者。
唯犯罪人不得受分 不犯者。虽施比丘。比丘不
知净人受之。为买净物 有诸比丘欲远行从长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9a 页 X39-0389.png
者索道粮。彼即使人赉金银钱物送之。既至所在
所。长甚多。使还白主。主言我巳为施。不应还取。汝
可持至僧房施僧。佛言听净人为僧受之。以易僧
所须物。诸比丘不应知事。

十诵律云。自手取宝。若少应弃。若多设得同心。净
人应语言。我以不净故不应取。汝应取。净人取巳。
语比丘言。此物与比丘。比丘言。此是不净物。若净
当受 若不得同心净人。应作四方僧卧具。应入
僧中言。诸大德。我自手取宝。得波逸提罪。我今发
露。不敢覆藏。悔过。僧应问。汝舍是宝不。答言巳舍。
僧应问。汝见罪不。答言见罪。僧应语言。后莫复作
 若言未舍。僧应约敕令舍。若不约敕。一切僧得
突吉罗罪 若约敕而不舍。是比丘突吉罗。

根本律云。若为修营房舍等事。应求草木车乘人
工。不应求金银钱等 若捉方国共所用钱。犯舍
堕 若捉非方国所用钱。得恶作罪 若捉赤铜
鍮石铜铁铅锡者。不犯 若有他施衣价。欲须便
受。受巳即作彼人物心。而持畜之。应委寄净人使
持。不应自捉 若无净人持物。对一苾刍。作如是
语。具寿存念。我某甲得此不净物。我当持此不净
之物。换取净财。如是三说随情受用。勿致疑心
 若复僧寺有贼。惊怖所有塔僧金银钱宝。应牢藏
举。方可移去。若无深信。净人居士应使求寂。求寂
亦无。比丘自手穿坑藏举。如我为难。所开事者难
第七知足受衣戒¶ 第 389b 页 X39-0389.png
去之后。则不应行。

律摄云。若他物自他物得堕无舍(自他物谓共他人者)。若夏
坐时安居。施主持衣价。与苾刍众。即作委寄。此施
主心而受取之。诸苾刍应求敬信人。若寺家净人。
若邬波索迦为净施主(此乃请金宝谷米净施主法。于作持中明)。苾刍
若得金宝等物。时作施主物想。执捉无犯。拟相去
远。得不净物。遥作施主物心持之。乃至施主命存
巳来。并皆无犯 若无施主可得者。应持金银等
物。对一苾刍言。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得此不净
财。当持此不净财。换取净财。如是三说应自持举。
或令馀人举之(按怀素师所集四分僧羯磨中。亦釆取此法。今在东震末世。诚为易
行方便。是故作持之中遵奉此也)。若苾刍于行路中。得金银等。为
道粮故。应自持去。或令净人等及求寂持去。应知
求寂于金银等。但制自畜。不遮执捉。

此戒大乘为众生故听受。然须净人掌举。设无净
人者。必也心无染著。存施两田自捉可尔。若贪心
自畜。不行利济。即是多欲不知足。名染污犯。

引證 缁门警训引钞云。一田宅园林。二种植生
种。三贮畜谷帛。四畜养人仆。五养系禽兽。六钱宝
贵物。七毡褥釜镬。八象金饰床及诸重物。此之八
名经论及律盛列通数。显过不应。又律经言。若有
畜者非我弟子。五分亦云。必定不信我之法律。由
此八种。皆长贪坏道。污染梵行。有得秽果。故名不
净也。乃至云。律中在事。小机意狭。故多开畜。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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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若诸弟子无人供须。时世饥馑。饮食难得。为
欲护持。建立正法。我听弟子受畜金银车乘田宅
谷米。[卯/贝]易所须。虽听受畜。如是等物。要须净施笃
信檀越。会正记云。上明大乘机教。俱急下明小乘
机教。俱缓律在事者。违事故轻。则显经宗于理。违
理故重。小机意狭。不堪故开。反上大乘堪任故重。
世人反谓小乘须戒。大教通方。几许误哉。

附考 善见律云。受施用有四种法。一者盗用。若
比丘无戒依。僧次受施饮食。是名盗用。二者负债
用。若比丘受人饮食衣服房舍床席卧具。若有聪
明智慧信心出家者。至受食时。口口作念。乃至受
用卧具。亦应作念。若钝根者未食时作一念。受用
衣时。应朝先作一念。若不为障寒障热障惭耻而
用衣。若不为饥渴病疾而受饮食汤药。是名负债
用。若受饮食衣服。不先作念。突吉罗。三者亲友用。
谓七学人受用施物。如子受父物无异。是名亲友
用。四者主用。谓真人罗汉受用施物。于四种受用
中。盗用最恶。

复有四种受用。一者有惭愧用。谓无惭愧人亲近
有惭愧人受用。无罪。二者无惭愧用。谓有惭愧人
亲近无惭愧人。是名无惭愧受用。得罪。有惭愧人
亲近无惭愧人。后必随其作恶。故名无惭愧人。无
惭愧人亲近有惭愧人。必当改恶修善。是名有惭
愧人。三者有法用。谓有惭愧人依法而得。四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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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用。谓无惭愧人不依法得。如得此物。如得毒药
无异。

僧祗律云。有一比丘将一沙弥。归看亲里。路经旷
野中。有非人化作龙形右绕。沙弥散华。赞言善哉。
大得善利。舍家出家。比丘到亲里家问讯巳。欲还
时。亲里妇言。汝今还去。道过多乏。可持是钱。市易
所须。沙弥受取。系著衣头中。道非人复化作龙左
绕。沙弥以土坌上。说如是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
而捉钱行。沙弥便啼。比丘顾问其故。答言。我不忆
有过。无故得恼。师言。汝有所捉耶。答言。持是钱来。
师令弃巳。非人复来。如前供养。比丘以是因缘白
佛。佛言从今不听沙弥持金银钱。若比丘使沙弥
最初捉金银钱者。越毗尼罪。若见沙弥先巳捉后
使捉者。无罪。】

毗尼止持会集卷第六


** 音义

舍卫城
或云舍婆提。此翻闻物。谓宝物多出此
城。又翻丰德。天台云。舍卫城又名舍婆提者。昔有
二仙。弟名舍婆。此云幼小。兄名阿跋提。此云不可
害。合此二人以名城也。善见律云。舍卫者见道士
名也。昔有道士。居住此地。往古有王。见此地好。就
道士乞为立国。以道士名。号为舍卫。又名多有。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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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国珍宝及杂异物归聚此国。故名多有。西域记
云。室罗伐悉底国。旧云舍卫国。讹也。中印土境。周
六千馀里。宫城周二十馀里。谷稼丰气序和。风俗
淳质。笃学好福。是胜军大王所治国都也。

跋难陀
此翻贤喜。或云优波难陀。或云邬波难
陀。此翻近喜。于六群中。最为贪者。


音智。

近圆
即受具足戒也。圆谓涅槃。若能受持二百
五十净戒为因不毁。则近于涅槃果。

襆物顷
上音仆。帕也。帛三幅曰帕。顷乃俄顷。谓
似以帕裹物之少顷也。

蚕蛹
蚕丝虫也。三俯三起。二十七日而老。黄帝
元妃西陵氏。始养蚕为丝。下音勇。茧虫也。蚕化为
蛹。蛹化为蛾。

拘遮罗
未见翻译。恐即具藓摩。此云华。

间紃
间去声。紃音巡。纺缕也。

南岳道休二师
南岳慧思禅师少以慈恕。闻于
闾里。常梦梵僧劝出俗。乃辞亲入道。及禀具常习
坐禅。得宿命通。后悟法华三昧最上乘门。于陈光
大六年。将四十僧。径趋南岳。乃告曰。吾寄此山。止
期十载。必事远游。师习慈忍。奉菩萨三聚戒。衣服
率布。寒则加之以艾。
释道休恒以头陀为业。住
雍州新丰福缘寺南晒山幽谷。结草为庵。一坐七
日。乃出其定。出山乞食。施说禁戒。诲人慈善。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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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四十年。贞观三年夏内依期不出。端拱而卒。然
休师出家巳来。常伹三衣。不服缯纩。以伤生也。所
著布衣积有年稔。尘朽零破。见者心寒。南山宣律
师云。余曾参翻译。亲问西域诸僧。皆以布毡而为
袈裟。都无缯绢者。纵用以为馀衣。不得加受持也。
其龟兹于遁诸国。见今养蚕。唯拟取绵。亦不杀害。
故知休之慈救。与衡岳同风。

离车子
善见律云。往昔波罗奈国王夫人。怀妊
月满。生一肉段。无有手足。恐王见知必生恶贱。即
取盛贮器。中打金作薄。以朱砂书。题云是波罗奈
国王夫人所生。盖覆器顶。以王印印之。使人送放
江中。弃江流巳。诸鬼神营护。使无风浪飘没。尔时
有一道士。依止牧牛人。住于江边。道士清朝往江
边。澡面遥见此器。近巳而取。又见金薄朱字。复见
王印印之。便开器看。唯见一肉段。而作念云。若是
死肉。久应烂臭。必有异相。取将归住安于好处。过
半月巳。而成两片。复经半月。二片各有五胞。又却
后半月。一片成男。如黄金色。一片成女。如白银色。
道士见如是瑞相巳。心生爱重。如自生子。以慈心
力故。两手母指自然出乳。一指饮男。一指饮女。乳
入子腹。譬清水入摩尼珠。内外明彻道士号儿。名
离车子。此翻皮薄。亦名同皮。后时牧牛人来乞道
士。迎此二子供养。年十六岁。又见地平博处。纵广
一百由旬。起立舍宅。以男立为王。女为夫人。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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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生儿。王子渐多。复各开立舍宅。造诸园池。故
号毗离城。为离车子所居。而离车是其种姓。正音
应云栗呫婆。此云仙施王种也。

狼藉
狼乃兽名。似犬锐头白颊。高前广后。其性
多贪。故曰贪狼。蹂攉其草。使之杂乱。故曰狼藉。

释翅𢯱迦维罗卫尼拘律园
释翅𢯱此云能也。
迦维罗卫此云赤泽。总谓能仁住处赤泽城也。鼻
奈耶云释翅𢯱者。释种也。迦维罗卫。亦云迦毗罗
卫。又翻赤泽。又翻黄头。
尼拘律如大房戒释。此
园在赤泽城南三四里。是释迦如来成等正觉巳。
还国见父王为说法处。时净饭王知佛不住王宫。
即于此园造大寺院。如祗陀林。等无有异。迎佛归
国。于此而住。佛即于此度八王子。及五百释种出
家入道。八王子者。除第九优婆离是也。

珠髻大臣
或云宝髻。或云如意顶发。其义一也。
梵语摩尼。此云如意珠。摩尼是宝之总名。此大臣
是王舍城聚落主。

日月四患
谓阿修罗烟云尘雾四种也。或为五
患。以烟云分为二患。如毗婆沙论云。日月轮五翳
所翳。不明。不照。不广。不净。一云如盛夏时。有少云
起。须臾增长。遍覆虚空。障日月轮。俱令不现。

烟如林野中焚烧草木。率尔烟遍覆虚空。障日月
轮。俱令不现。
三尘如亢旱时。大风旋击。嚣尘卒
起。遍覆虚空。障日月轮。俱令不现。
四雾如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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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山河雾起。又闻外国雨初晴时。日照川原。地气
腾涌。雰霏布散。遍覆虚空。障日月轮。俱令不现。

五阿修罗与天斗时。天用日月。以为旗帜。由日月
威天。常胜彼时。阿修罗常心忿。日月欲摧灭之。由
诸有情业增上力。尽其智术不能摧坏。遂以手遮。
令暂隐没。亦名曷逻呼。阿素洛曷逻呼。是阿修罗
名也。

鍮石
铜似金也。


青金也。有银处有之。

七学人
谓四向及初二三果人。三界烦恼未断
尽。故名七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