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会元-宋-守一出家修道理观为本¶

出家修道理观为本¶ 第 19a 页

律宗会元卷第二(止戒体终)

** 出家修道理观为本

(事钞沙弥篇。业疏受戒篇。约教摄机。观列三位。意使初入道人。所修诸行。莫不皆以理观。而为本焉)

事钞(下四)云。但出圣道。无始未曾。皆由着世。惯习难舍。
今既拔俗。必行圣业。经中乃多。要分三位。一者小乘
人行。观事生灭。知无我人。善恶等性。二者小菩萨行。
观事生灭(业疏云。观事是空)。无我人。善恶等相。三者大菩
萨行。观事是心。意言分别。故摄论云。从愿乐位。至究
竟位。名观中。缘意言分别为境。离此无别馀法(业疏文同。
不录)。

** 明上三观境观及理

资持(下四)云。三观并云观事者。事即是境。心依境起。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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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立观。谓色心阴入界。有情无情。善恶无记等(上明所观)
若论智解。须达诸法。若约时中。观心为要。随心所起。
起即是事。若善若恶。三理照之。乃知颠倒。伹有妄计。
本无所有。随心动用。一切皆空。或推相见性。谓之性
空。即相知幼。谓之相空。达相是心。谓之唯识。犹如梦
事。或推梦想。从何生灭。或知睡梦。当相不实。或知唯
心所变。无别梦事。喻上三观。略知浅深(上明能观)。见理有
二。前二性相虽殊。皆以空为理。 后一以心为理。前
二是权。后一是实。然出家超世。通学三乘。今依业疏。
准开会意。专指佛乘。为出家本矣(上总示三理也)。又云。以我
人善恶。性本自无。缘会故生。缘散即灭。生灭灭处。名
为空理。即是二乘所至之极。又云。以一切诸法。本唯
一识。一识之外。更无别法。无始妄动。横计心境有彼
有此。内外差别。穷此差别。皆是意思。妄起取著。由取
著故。妄构名言。是故智者。欲观唯识。必以意言为所
观境。皆一识故。是则不离思议。了非思议。即于差别。
达无差别(巳上别明性空唯识二理)。济缘(二下)云。初则见相如实。观
性本空。次则见相如幻。空华水月。当相即空。不待观
性。后则观一切法。唯心所变。心外无法。初观生灭。灭
巳见空。次观幻化。生处见空。后观唯心。生灭幻化。无
非心变。以心生法生。心灭法灭。生灭有相。相如幻化。
二乘小圣。见之为空。然不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故
大菩萨。但了唯心。圆修三观。不偏性相。故名中道。

** 小乘三学空慧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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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以三学例为理行耶。答。此据内凡初果等人得无漏慧。凡所修行皆理行。如下戒学。令遣执违二障。
义可见也。此文乃疏钞决同异之文。三乘所修。无非三学。但志有广狭。观有偏圆。故分大小也)。

钞又云。今通决正。不出三学。一切圣人。无不行此。若
据二乘。戒缘身口(通明制也)。犯则问心(据四分也)。执则障碍。是
世善法。违则障道。不免三涂。定约名色。缘修生灭为
理。二乘同观。亦无谛缘之别。故佛性论云。二乘之人。
约虚妄(即前名色)观无常(即前生灭)等相。以为真如(即空理也)。慧取
观照。与定义别体同(定是澄寂。慧取照用。故云义别。体空无殊。故云体同)。业疏
(二下)云。故语业命是其道戒。念定方便(方便即正精进)。义约禅
静(念与方便。非正禅定。故云义约)。正思及见。此为慧观。四仪缘筹(随事
观察)唯在慧解。慧心一动。随念追觉。初思后见。见是道
明。斯据法忍。故非凡地(上据初果。下约内凡)。然分有触亦称见
也。故成实云。得世上正见。不生恶道者。即相似无漏。
分断三涂。通说得也(上判三学。何位人修。巳下约义。重明戒定)。据其戒定。
义约为言(心既缘理则摄〔剑〕。身口自然无恶。澄凝念虑。任运不散。约此二义。名为戒定也)。正
敛身心。但缘慧理。无心缘罪。身口不起。故道戒三(语业
命也)。从此得名。缘理观度。凝想无漏。约心不散。义名为
禅。故道定三(念定方便)从此有也(巳上明戒定义讫。下明以无漏慧修于戒定。发
无漏功德。名为道行)。本唯慧观。滞漏是障。思择障本。毕竟无依。
由斯行起。发生无作(无作即无漏功德也)。即名此业。为道有也。

(前引钞文。约教约相。以分三学。后引业疏。约义约位判摄有归。问。上明道行三学。何位人修。答。如文所示。
一是初果。二乃内凡。今更私议。修有利钝。见有顿渐。钝修顿见。须至初果。方能以理融行。利修渐明。虽在
方便。能以慧荡。是知此文亦被初心。上明利钝并据小乘)。

** 记文重明境理及教 同前资持(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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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色即所观五阴。一阴是色。四阴属心。心道冥昧。止
可名通。故总云名。故智论云。一切诸法中。但有名与
色。若欲如实观。但当观名色(巳上明境)。缘修即能观心。生
灭即所见理。以色心二法。念念生灭。生灭故无常。无
常故无性。无性故空寂。空寂即灭谛涅槃真如之理。
涅槃偈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巳。寂灭为乐。
(巳上明理)声闻缘觉。乘法虽异。见理是同。声闻四谛。与缘
觉十二因缘。止是教门开合之异。以理融教。故无别
也。当知苦集。与十二因缘生。并世间因果也。道灭与
十二因缘灭。皆出世因果也(巳上明教)。佛性论中。大小两
乘。真如差别。文见第四。彼文续云。此虚妄观。唯因中
有。果地即无。是故此如(小乘真如)。因中则成。果中则坏(以住
空故)。菩萨如者。离于虚妄。约真性以观真故如(大乘真如)。此
如于因果中。二处无异。故唯成不坏。是故二乘如者。
逐其定灭。去而不来。菩萨如者。因果恒有。去来不异。
舍因到果。故称如去。从果出用。故曰如来(上并论文)

** 大乘三学唯识道行 先示戒学

(此文亦决同异文。一则约教。大戒三聚律仪。则与小同。馀二则与小异。复于律仪。亦有同异。如下可见。二
者约机。若智圆行妙。即于小戒而成大行。不异声闻。而是菩萨。此与小乘行位无别。位志大观圆也。若对
在家。志观则同。行位乃异)。

事钞(下四)云。若据大乘。戒分三品。律仪一戒。不异声闻。
非无二三有异。护心之戒。更过恒式。业疏(二下)云。若据
大乘。戒分三品。约义收缘。不异诸律。何以明之。如杀
一戒。具兼三位。息诸杀缘。摄律仪也。常行慧命。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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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也。护前命故。即摄众生。此一既尔。馀者例然。济缘
(二下)云。标示三品。即是三聚。出璎珞经。一摄律仪戒。律
仪禁恶。即断恶也。二摄善法戒。即修善也。三摄众生
戒。亦名饶益有情戒。即度生也。小乘则随缘别制。大
教则依心总结。故以三戒。通摄一切。故名为聚。是故
断恶则无恶不断。修善则无善不修。摄生则无生不
度。且举杀戒。馀并例作。如淫则息诸染缘(摄律仪也)。常修
梵行(摄善法也)。不污前生(摄众生也)。如盗则离侵损缘。常行布
施。不恼前生。如妄则离虚妄缘。常行实语。不诳前生。
下至众学。条条类说。无非三聚。若准智论。声闻戒但
有断恶一聚。既不度生。不习方便。无馀二聚。今用大
意。决于小宗。约义明同。莫不齐具。遮戒或异。如地持
云。若菩萨。有檀越以金银等宝物奉施。菩萨以嗔恨
心。违逆不受。即名为犯。由舍众生故。小乘则制畜捉。
故开制异也。且略举之。必欲通知。须将善戒梵网。对
下六聚。则同异可见也。

(上据教门。下约机器。据教则显佛制无殊。律仪不异。约机则显智圆理妙。形行无拘)

** 大士智圆形行无局(并对在家显于同异)

业疏(二下)云。然菩萨有二。谓在家出家。出家菩萨。形位
同诸声闻。智论中。文殊弥勒。在比丘中。依夏坐也(形既
同诸声闻。禀戒持奉皆遵小行。智解既圆。悉成圆行)。故涅槃中。白四所受。息世
讥嫌。性重无别。浮囊多少。即譬五篇。度生死海。虽乞
不与(上明大士利机。宜从急制。遮性同持。微纵即犯)。又如摄论。菩萨得无分
别智。一切尘不显现。由智胜方便。具行杀生等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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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故。自无染过。纵有利益。有过不行。事钞(下四)云。准
此初地巳上。方得用此无分别智。故地前不合。又涅
槃云。若未住不动地。有因缘故。得破戒等(巳上诸文。须知二意。
若出家菩萨。形同声闻。遮性等持。则凡夫地上顿发圆解者。是所机教。若作淫杀。顺行化导。斯乃智圆。理妙深
住。性恶法门。初地深位。方可行之)。资持(下四)云。无分别智者。以住唯识。
无外尘故。以诸外尘。皆唯识故。故云尘不显现。彼论
云。无分别智自性。应知离五种相。一离非思惟故。二
离非觉观地故。三离灭想受定寂静故(不住二乘空见)。四离
色自性故(不住凡夫有见)。五于真实义。离异分别故(不住菩萨中道)
智胜则无分别智。方便谓诱化众生。前有利益即利
他。自无染过即自利。故知十圣。方许行之。地前三贤
犹制不合。况馀凡愚。安可僣滥。济缘(二下)云。今时愚人。
不量地位。不知权行。作恶无耻。妄引为例。自误误他。
难可救也。业疏又云。在家菩萨。如净名说。济缘引云。
虽为白衣。奉持沙门清净戒行。虽处居家。不著三界。
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现有眷属。常乐远离。乃至入诸
淫舍。示欲过等(巳上诸文。并明大乘戒学竟)

** 次示定慧(此对小菩萨而分同异。定慧是同。空识为异。前戒学亦准此分)

事钞(下四)云。若论定慧。小观相空。深观唯识。钝见空时。
不分别色。利知唯识。不分别空。资持云。由小菩萨涉
于小大。小据观智。大约志求。小大虽异。并菩萨乘。故
且一往。通收大中。钝即小菩萨。在大为钝。望小则利。
不分别色。异上二乘析色故。利即大菩萨。不分别空。
超过小菩萨故。由观唯识。住于中道。了一切法。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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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识。识非色空。非不色空。尚不分别识。何况分别空。
若知唯识。则住实相无分别故。

(记文前后。并判小菩萨。属于大乘。唯释前三观末结略文云。前二小乘。后一大乘。人有判错之斥。今作二
意通之。一者即同上引。小据观智。大约志求。依观智判。故云前二小乘。二者恐前二后一之字。上下互倒。
据诸文所判。宜云前一后二也)。

** 结略劝依

事钞(下四)云。且分大小二乘。略知途路。但相似道。相似
善。难知难学。多堕邪林。理须通学方堪正观。不以诵
语。而为道业。如十住婆沙。及十地中说。又经云。以因
多闻得智慧故。便入佛法。不得顿学。犹如大海。资持
云。大小两乘教门难辨。更以四义明之。一者教别。权
实异故。二者理别。性相唯识偏圆异故。三者行别。谛
缘度故。四者果别。三圣道故。又复应知。小乘唯论释
迦一佛。大教则谈三世十方。又小宗戒定之境。局据
大千。大教则通该法界。又云。如入大海。渐渐深故。智
论云。智度大海。唯佛穷底。故初心学者。不可躁求。良
以道不远人。理非事外。得之不离方寸。失之何啻千
山。固当优而柔之。使自得之。然后取之左右逢其源。
纵心所欲不踰矩。若斯为学。可谓学矣。自馀记问。何
足道乎。济缘云。众生心体。本来明静。妄起昏动。遂致
浪浪。若达唯心。无别馀法。当知昏动。体即明静。定慧
寂照。同出异名。此理幽远。末世机劣。非彼所闻。纵闻
不行。言之何益。

** 无生理忏随机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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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下事钞业疏。依律列六聚忏法。依经明三种观。意使理事兼行。化制俱遣也)

事钞(中四忏篇)云。然理大要。不出三种。一者诸法性空无
我。此理照心。名为小乘。二者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
见。此理照用。属小菩萨。三者诸法外尘本无。实唯有
识。此理深妙。唯意缘知。是大菩萨佛果證行。故摄论
云。唯识通四位等。以此三理。任智强弱。随事观缘。无
罪不遣。故华严云。一切业障海。皆从妄想生。若欲忏
悔者。当求真实相。如此大忏。众罪云消。资持云。理本
是一。何有三者。若权实往分。前二是权。后一是实。若
大小相对。前一是小。后二属大。若约开权会小。终归
一理。若对三宗。性空局小。唯识局大。相空通小大。如
是分之(上简三位)。所观境。即诸法二字。诸法之言。总包一
切。诸经论中。或约依正因果。或世出世间。或有漏无
漏。或色心非色心。或善恶无记。或阴界入等。若据通
论。总观诸法。今就忏悔。且指罪业。而为观境(上总示所观。下
别释三位)。

** 性空

资持又云。性空无我。即能观智。罪从缘有。本无自性。
缘即心境。虚妄心境。和合成业。业性自空。非使之空。
由存妄计。故受轮转。但破妄计。觅罪叵得。叵得之处。
强名空理。言性空者。小机智劣。不能即法见空。必待
推析。穷法体性。然后方空。其中须分利钝。利者体法
即空。钝者析法见空。或云有宗唯證人空。假宗人法
二空(上明能观)。通收声闻缘觉。据所乘法。谛缘虽殊。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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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證。同见空理。

** 相空

相空者。了法无相。犹如幻化。昧者谓真。亦如空花。眼
病谓实。故云唯情妄见(上示能观)。小菩萨者。虽发大心。未
穷心本。故设此观。空诸尘境。如诸般若。所被初心。言
照用者。二乘住寂。故但照心。菩萨涉事。故云照用。若
对三宗。即当四分。同观空理。故云小也。志慕佛乘。故
云菩萨。相召佛子。即为明例。

** 唯识

外尘。谓一切境界也。言本无者。有二义。一者境即心
故。瞻察经云。一切境界。从本巳来。体性自灭。未曾有
故。因如此义。是故但说一切诸法。依心为本。当知一
切诸法。悉名为心。以体不异。为心所摄故。二者虚妄
见故。经云。但以众生。无明痴暗熏习因缘。现妄境界。
令生念著。又云。若无觉知能分别者。即无十方三世
一切境界差别之相。唯识论云。唯识无境界。以无尘
妄见。如人目有翳。见毛如月等事。实唯有识者。言唯
则遮于外境。言识则表于内心。或真妄和合。名阿梨
耶识。谓真能随缘。与妄俱起故。或云真识。即是常住
本净真心。亦是中道一实境界。然修观有二。一者直
尔总观。谓观念性。即是真识。其体清净。平等周遍。含
摄诸法。出生无尽。究竟一相。寂然常住。二者历事别
观。一切时中。随缘动念。衣食四仪。若善若恶。皆能了
知。一识流变。若前总观。乃彼上智深位所修。末世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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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唯后别观。是所机教(上明能观)。大菩萨者。初地巳去也。
摄论以五十二位。总为四位。论云。一切法。以识为相。
真如为境(境即是体)。依此境界。随心信乐。入信乐位(此取十信
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十位)。如理通达。得入见位(即初地也)。能对治一切
障。得入修位(二地至七地)。出离障垢。得入究竟位(八地至佛地)
初位所修。名影像唯识。后三所修。名真唯识(巳上示位)。问。
有人云。唯识观。南山判位大高。又云。深位无罪。岂须
忏悔。其意云何。答。论文自云。唯识通四位。那责南山
判耶。此盖特举深位。以彰理妙。当知悔法。正为下凡。
故下劝令任智强弱。随事观缘。岂令果佛。而悔罪耶。
前修率尔不无小疵。后进狂简。便生轻谤。寄言有识。
详而慎之。又有人云。题云忏六聚法。那出事理忏乎。
答。此又不晓化行二教。罪忏相须。若唯依化忏。则制
罪不亡。若专据制科。则业道全在。故当化行齐用。则
使业制俱除。下云。五众犯罪。理事两缘。又云。篇聚依
教自灭。业道任自静思是也。举宗无滥。故以六聚标
题。以类相从。何妨二谶兼述。傥怀通鉴。无事专隅(上破
异说)。

** 理事相须化制俱遣

事钞(中四)又云。若是五众犯罪。则理事两缘。事则顺教。
无违唯识。理则达妄。外尘本无。故论云。唯识义不失。
亦不无能取所取也(能取即心所取即境)。资持云。事则顺教者。
谓依律忏。历事缘境。常照起心。知唯本识。随缘流动。
趣向于理。故云无违唯识也。理则达妄者。即了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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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缘境起。达境即心。心外无境。唯一真识。清净本然。
故云外尘本无也。乃至云。今时愚者。错解佛乘。皆谓
理观。寂尔无思。空然无境。取舍不得。能所俱亡。顽然
寂住。便是真如。放荡任情。即为妙用。由是不礼圣像。
不读真经。毁戒破斋。嗜酒啖肉。誇为大道。传化于人。
恶业相投。率多承习。此乃虚妄臆度。颠倒轮回。岂知
达法皆真。何妨泯净。了真即用。岂碍修行。是故悟理
则万行齐修。涉事则一毫不立。自非通鉴。馀复何言。
业疏(四下)云。小乘极处。人法二观。对我观析。唯见是尘。
对阴求之。但离名色。求人求法。了不可得。是为空也。
大乘极处。空识为本。初浅滞教。谓境是空。了境本无。
性唯识也。略教观门。行体如别。济缘云。小乘理中。五
阴为法。计法为人。此二本无。妄计为实。遂成二执。故
受轮转。意计有我。我即法尘。又计阴为实。阴即名色。
缘生缘灭。推求人法。但有虚计。知计是虚。人法不立。
是为二空。凡夫闻解。内凡少见。初果分證。无学尽證。
是为涅槃。大乘中空识为本者。空谓了一切法。皆因
缘生。生即无生。识谓即此缘生。同一识体。无有外尘。
若达缘生。不知唯识是为钝根。若知唯识。达法源底。
是为利器。

** 不净治贪

戒疏(二下)云。言不净观者。如来立药。对治心病。多贪不
净。瞋以慈心。痴不觉了。阴界分别。初对贪者。故云不
净。如智论说。具有五种。一种子不净。揽父母形。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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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有。故偈云。是身种不净。非馀妙宝物。不由白净生。
但从秽道出。二依处不净。谓在生熟两藏中间。故偈
云。是为臭秽。不从花间生。亦不从薝卜。又不出宝山。
三当体不净。谓三十六物。成身十二。内外两相。各十
二也(成身十二者。发毛爪齿薄皮厚皮筋骨肉体血身心。内十二者。脾肾胆肝肺小肠大肠胃胞(匹
交切)肪(音方)𦙽(音𦙽)脑肠。外十二者。屎尿垢汗泪涕涎唾脓黄白疾癊)。故偈云。地水火
风质。能变馀不净。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洁。四外相
不净者。九孔常流。俱不可用。故偈云。种种不净物。充
满于身中。常流溢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净。终
归死膀不可忍见。故偈云。审谛观此身。终归必死处。
难御无反覆。背恩如小儿。

** 阴入及界随机乃分

戒疏(二下)云。迷于心者为说阴。色相为一。分心为四。令
知识想受三。犹未成业。若至行心。三毒三善。随发成
业。则不可治。故当常尔一心。念除诸盖。斯成药也。对
病之时。并亡去矣。病成方忆。难可言也。迷于色者为
说入。六尘五根俱是色。意根不分非迷也。通迷色心
为说界。分色为十一。分心为七分。至于药治。可例上
也。此之人法。通凡及圣。观察识妄。斯唯圣證。谓我能
观。此凡想倒。不可信也。

** 钞明比丘四仪作观

(律论。一心一念之言。乃通理事。理兼权实。随机取舍。不可泥文)

律云。佛制摄持威仪。比丘若出若入。屈伸俯仰。摄持
衣钵。若饮若食若服药。大小便利。若眠若睡若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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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若去。若坐若卧。若语若默。常尔一心。若违此制。具
结其犯。记云。故知真出家人。无时忘念。此制微细。通
彼上根。末世下愚。故非力分。准如母论。衣食作观。利
根之人。著著口口。钝根总作一念。然须励力。望上增
修。未可自屈。甘为下根。便即纵怠。故当勤策。准此摄
修。是则出家。不徒然矣。

** 用观惩过过起形心

归敬仪云。观斯以言。则识形心两途。事理双轨。形则
缚于俗习。苦阴常缠。故当折剉以归依剖㭊。剖㭊观
其慢惑也。心则封于迷倒。倒在生常。故须镜生灭以
惩之追想。追想知其妄著也。深惟四山恒逼。非念念
而莫知。切于身也。八倒缠绵。非新新而不晓。节于心
也。所以剖㭊静于慢惑。非爱断者所欣。追想厌于妄
著。是异生者所背。固当抚揽诚教。以法糺徵。则生身
不徒委于下尘。无识不徒于上趣矣。

** 初修唯识明了真俗(依通真记注之)

又云。又作是念。见虽是色(偏计生也)。了色心生(依他生也)。心外
无尘(分遣外尘。翻遍计性。證无相性)名为真观。言从心起(即是意言)。实唯
识有(以似唯识遗俗外尘)。名为俗观。渐次增明。念念无绝。时功
既积。熏习逾增。观道修明。不迷缘假。名愿乐也。修道
人焉。道为人修。人能修道。故称行者。名为道人(静见云。须
约根之利钝。障之浅深。以论久近。论以五十二位。分为四位。乃至云。文中愿乐即初位。修道即第三位。缘假即
观境。通真云。问。此何位人能修此观。答。约行而论。初心凡夫。便修此观。即名此人为大菩萨。即说此行为佛果
證行。据位而言。约文准论。愿乐行人。能證此理。问诸家于此通收四位。今特异之。请言其致。答。不识观相。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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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通。此观唯遣外尘。意言犹在。何得于此妄通高位。故摄论云。若至登地。故似唯识。意言分别亦不得生。今观
意言。岂通高位。文中明判。名愿乐位修道人也)。

** 通理达事利钝由机

又云。今约两缘。立仪表行。入道多门。不过理事。理谓
道理。通圣心之远怀。事谓事局。约凡情之延度。圣非
自圣。终假导而渐明。凡非定凡。亦因开而达解。是知
愚智浅深。贤圣位阶。由解行之远近。致利钝之乖异。
故论云。无分别智。即是菩萨。菩萨即是无分别智。菩
萨约位。具列五十馀阶。故知无分别智。念念利钝。此
言有旨。

** 备明真俗以彰圆行

又云。真俗二谛。由来尚矣。不由功用。任运现前。故论
云。诸佛说法。常依二谛。今时行敬。亦准圣言。不虚误
也。然须达解两谛所由。故论云。知尘无所有。通达真。
知唯有识。通达俗。若不达俗。无以通真。若不通真。无
以遣俗。以俗无别体故也。正论成观。令人受行。良以
真俗修复。空有交津。迷想见。则生途日增。悟形心。则
高轨潜起。岂不以形缠桎梏。报果不可顿销。谓随俗
也心可名谈。披㭊莫知其趣。谓通真也。在言易净。真
理可用心求。据行难明。无始熏习故尔。

通真记(中卷)真俗云。唯识一观。真俗圆收。今随名求体。
且约三性。用分真俗。谓分别性(此性妄有。即是俗谛。依彼六识执有我法)
依他性(此性假有。亦是俗谛。依彼八识。似尘显现。为自体故)。圆成性(此性真有。即第一义
谛。体是真如。即真俗通相故)。若约圆修。则三性三谛。一念全收。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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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亦尔。今约进断。番彼三性。成三无性。则真俗深浅。
约位不同。此行布门。莫疑隔别。且约地前。依依他性。
遣分别性。即番分别为无相性。分别空故。名为真谛。
依他显故。名为俗谛。其圆成性。体通真俗。名随有无。
若以分别望无相。则俗浅真深。若以无相望依他。则
俗深真浅。若约登地。正依圆成。遣依他性。求无性性。
番彼依他。为无生性。即说此性。一分无生。名为真谛。
一分假有。名为俗谛。由了无生。知识空故。即显圆成。
据理圆成。真空绝待。既非所执。本不须番。然既随迷。
对假显实。故立此名。今约无生空智现时。随显圆成。
一分真理。妄既无生。真复何立。即双遣有空。复本无
性。故番圆成。名无性性。若以无生望依他。则真深俗
浅。若以圆成通望前二。则真俗皆浅。圆成独深。由第
一义。通为真俗所依体故。从凡至圣。始终通观。圆修
因果。无差别故。复是妙觉所證果故。

** 观身唯识妙融谓实

敬仪又云。谓此形仪。本唯识有。迷于本习。妄见我人。
故须徵研。令行敬养令见我身。俯仰上下。唯尘生灭。
来往屈伸。此随俗也。重观此身。但尘非我。妄谓我所。
能有行敬。据此一理。名通真也。真本非心。今随心起。
名随俗也。知真非心。名通真也。如是念念。以后夺前。
渐渐增明。久而明利。

** 发足行敬须观真俗

又云。然则圣凡之道。自古相传。凡非定凡。故有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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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本之迹。圣非自圣。终因渐悟观达之功。故凡可为
圣。以佛性为宗元。圣不为凡。以悟解为归敬。是知理
事行务。且隔形心。至于动用。真俗并观。所以随其发
足。毕约两缘。知无显真。知识是俗。种从缘起。方可有
阶。若身心两分。真俗二路。三倒常行。革凡何日(三倒者。涅
槃云。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

** 显示圆修遮疑立难

又云。有人心路慞惶。情投莫准。闻余此及。勃尔兴言。
抚掌大笑曰言何容易。一何虚诞。嗟乎不学。浪有涉
言。吾闻真俗并观。登住方修。如何下凡。僣地上圣。理
义不可。急须改之。余曰。不可改也。发心毕究。初后心
齐。唯识四位。凡圣通学。今则下凡不学。何有尅圣之
期。故须发足并修。修明自然位圣。是知修道行人。常
观正理。不可执文。便乖义实。故四依捡失。念念准承
当须依智。不依于识。识俗所习。智是道筌。圣立正仪
无容辄滥文明上地。止据阶缘。覈其双游。终归妙觉
故经云。常在三昧。见诸佛土。不以二相。斯文可依。如
执未开。更为广引经论明地。行位殊途。初地施净。二
地戒净。岂可经一僧祇。方行施戒此亦示地位之浅
深。开行相之阶渐。令诸修趣之□践迹可期。若为说
万行齐修。方衢同进。则心路茫然不知踪绪。故有教
迹殊异。如能一以贯之。则大观于日月矣。

** 达理观空礼敬中最

(威容第八)云。佛法以心为本。其身为之末。故须菩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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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室内。如来叹为礼见法身。华色初至宝阶。如来毁
为拜于化佛。故知静处思微。念念趣道。观形鉴貌。新
新在俗。能所未免。想见齐生。我倒现前。即为障道。故
佛约此而分身心敬也。如能即色缘空。观境心造。纷
纷集起。不无染净。知识妄念。未可清澄。想倒空时。缘
念斯绝。今居凡地。力极制御。止得如斯。念念自然。渐
能清净。常起两观。不得单行。谓知无境。是渐向真。谓
知唯识。是渐背俗。如此策修。长时不巳。分分增明。三
祇方就。

** 引古七礼显观有无

(初由无观慢礼得罪。二三无观事礼。但福自四以去。观智深浅。见理明昧)

(上同)云。初名我慢礼者。谓依次位。心无恭敬。高尊自
德。无师仰意。耻于下问。咨受无所。心无法据。如碓上
下。一形所作。无境住心。轻生薄道。徒劳无益。外睹以
礼。内增慢感。犹如木人。情不殷重。首不至地。五轮不
具。此是慢业。名我慢礼。二唱和礼者。虽非慢高。心无
净想。粗正威仪。身心处敬。起伏相顺。片有相扶。其福
薄少。非真供养。三身心恭敬礼者。闻唱佛名。便念佛
身。如在目前。相好具足。庄严晃耀。心相成就。宝对三
身。申手摩顶。除我罪业。是以形心恭敬。无有异念。供
养恭敬。情无厌足。是名境界礼佛。心眼现前。专注无
昧。此人导利人天。为上为最。功德虽大。未是智心。后
多退没。四发智清净。达佛境界礼佛者。行者慧心明
利。深知法界。本无有碍。由我无始。顺于凡俗。非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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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非碍碍想。今达自心。虚通无碍。故行礼佛。随心现
量。礼于一佛即一切佛。一切佛即一佛。以佛法身。通
同无碍。故礼一佛。通遍一切。如是种种香华供养。例
同于此。法僧加敬。义亦同之。以三宝同性。理无异故。
三乘名异。解脱体同。故知一礼。即一切礼。如是三宝。
既能通达。一切三界六道四生同作佛想。供养礼拜。
自净身心。荡荡无障。念佛境界。心相转明。一拜一起。
为尊为胜。是名真实果报殊大。由心无限。故使净业
无穷。五明遍入法界礼敬供养者。行者想观。自巳身
心法。从本巳来。不在法界佛法身外。亦知诸佛身心
法。不在我身外。发解冠达。自身一切身。遍满法界是
名法界。不增不减。清静法门。如是解了。故知我今礼
于一佛。一佛之身。遍于法界。法界之中。所有三界位
地。无漏法身。皆有佛身。佛身既遍于一切。我身随佛
亦遍一切。所以礼敬供养。一切身中。具足庄严。然此
法界。性常寂然。随缘遍满。乃至行住坐卧。因缘果报。
不离法界。身随于心。故解无碍。法界缘起。一切事成。
如一室中。悬百千镜。有人独见。镜镜之中皆有像现。
佛身清净。明逾彼镜。一切法界。悉现身中。故我供养
一切凡圣。凡圣之身。皆同供养。有目者见。盲者不睹。
如此行学。法界法门。大有利益。终至此解。不学不知。
是故行人。常须缘观。所得功德。不可校量。既知我身。
在佛身内。如何颠倒。妄造业耶。六明正观。礼自身佛。
不外缘境。他佛他身。何以故。一切众生。自有佛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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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满足。随顺法界。缘起炽然。但为迷解。有外可观。所
以妄倒。常沦生死。若能返照。解脱有期。若向他境。谓
有可观。邪人邪行。经教不许。故云不观佛。不观法。不
观僧。以见自巳。正法性故。又云。色声见我。名行邪道。
是故行人。常行礼拜。但见身心。有礼有敬。未能通解。
常厌常行。后一通达。知心无外。方识自心。清净本性
此即自性住佛性也。随力修明。引出佛性也。三祇果
圆十地位极。至得果佛性也。此解微妙。唯圣达之。位
在下凡。不宜不解。不修习也。七明实相三宝。自他平
等礼者大意同前。前犹有礼有观。自他两异。今此无
自无他。佛凡一如。古今无别。见佛可礼。大邪见人。经
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以实相离念。不可以心取。不
可以相求。不可以礼敬。不可不礼敬。礼不礼等。供不
供等。安心寂灭。名平等礼。故文殊十礼云。不生不灭
故。敬礼无所观。此后二礼。寂而能通。福而行道。故使
止观双游。真俗并运。心乃虚荡。身实累缘。在凡行学。
其相齐此。过此不行。下愚妄习。不足问也。

(通真记引圭峰圆觉钞云。第四空观礼真谛佛。入法之性。无能所相。故正属始教空宗中礼。第五假观礼
俗谛佛。从体起用。故属终教中。从体起用礼。第六中观礼第一义谛佛。不计色空。真见本觉真性。故属终
教中显实宗礼。第七三观一心礼三谛一境佛。不取真弃假。泯绝无寄。故即顿教礼也。乃至云第四礼。深
入法性。则穷事见理。第五遍入法界。则心境双存。第六礼自巳佛。则遮无外境。莫不性起有相。则相俗性
真。会俗归真。则相空性显。今言实相。则性相不分。真俗一体。即前所明法界三宝。自他凡圣。能所之相。相
当寂然。不假会境归心。亦非取真弃假。事事无碍。法法皆如故。即诸法以明实相。非泯相。而见性也。自他
平等。非会境以归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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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住正观发菩提心

(功用第九)云。发菩提心者。菩提云觉。自觉觉他。故名佛
也。行者既在佛法。即佛种子。须发觉求。作意观度。此
乃趣佛果之津梁。成万行之根本。如空之含万像。若
海之纳百川。若不先建此心起行则便迷没。是菩提
者。其相如何。今欲发心。有理有行。在缘乃二。于义则
通。不尔。真俗两乖。非正法义。言理发者。即是自心。五
阴诸法。本性无我。深知此要。名菩提心。故净名云。寂
灭是菩提。离诸相故。假名是菩提。名字空故。又如问
菩提经云。菩提相者。出三界。过俗法。言语断灭。诸发
无发。是名发菩提心。如是众经。例遣相心。故名发心。
谓此心体本清净。究达此理。作业令净故曰发心。即
名行也。行者。如上安止心巳。生大欲心。我入佛道广
度众生。所修善根。皆悉回向。无上正觉。

** 三乘所修无越二空(同前第七)

又云。至理真极。不越人法二空。唯佛道有馀道则无。
由人法二空。则二执斯断一切烦恼。无因得生。故金
刚般若云。一切圣人。皆以无为得名。此谓三乘圣贤
深浅有异。至于入證。唯在二空。又云行者须知。观察
自心从本巳来。自性清净。非空非有。非染非净。离诸
分别。但为妄想。致有是非得失。罪福因之增长。今达
本性。可谓还源。常作此观。不见人法。即是达空。空本
无形。如何起妄。如是一切作业。动身运想。不得失念。
如上巳明。此是实观。馀名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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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法四依(则见祖怀。究竟指归。唯在了义)

(引教第六)依法不依人者。人唯情有。法乃轨模。性空正
(性空通大小也)体离非妄。即用此法。为正法依。涅槃极教。
盛明斯辙(涅槃云。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者。即是声闻缘觉)。若能反彼俗心。
凭准圣量。隐心行务。知非性空。乘持此心。以为道路。
一分知非。明顺空理。一分观厌。明违有事。如此安心。
分名修趣。法性真道。

依义不依语者。语是言说。止是张筌。义为达理。化物
之道(化犹变也)證解巳后。绝虑杜言。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故经有舍筏之喻。人怀目击之谈(庄子云。目击而道存)。岂不以
言诠意表。得意息言。月喻妙指。无宜不晓(上明义假语。显见义
舍语也)今谓得义。义乃是言。真行道者。常观常破。常观
依语。常破随义。谓言随义。还是诵言(上谓得义忘言仍须遣义无有
也)。依智不依识者。识谓现行。随尘分见。眼色耳声耽
迷不觉。与牛羊而等度。同邪凡而共行(上明六识妄念。人畜共依。
故有沦坠。巳下令依佛智。即唯识观。令损过渐明也)。大圣示教。境是自心。下愚
冰执。尘为识外。所以化导无由舍之。是知滞归凡识。
倒遣圣心。愚迷履历。常沦三倒。勇励特达。念动即知。
知倒难清。名为依识。知流须返名随分智。如是加功。
渐增明大。后见尘境。知非外来。境非心外。是自心相。
安有愚迷。生憎生爱。思择不巳。解异牛羊。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此之两经。并圣言量。凡
入道者。率先晓之。则无壅不通。有疑皆决。但为群生。
性识深浅。利钝不同。致令大圣。随情别说。然据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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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自心。故经云。三界上下法。我说惟是心。此就世
界依报。以明心也。又云。如如与真际。涅槃及法界。种
种意生身。佛说唯心量。此据出世法体。以明心也。终
穷至实。毕到斯源随流赴感。还宗了义。

** 遣障净心则见佛性

净心诫观篇(第一)云。现行烦恼。诸部过患。教修对治。垢
染渐灭。心转明净。发生定慧。起于大乘清净信心。趣
向菩提。种性住处。是故教汝。察病对治。兴隆功业。修
入信境。成决定根力。其三贤十圣。无垢妙觉。四十二
位。空宗真理。唯可知闻。影像粗相。下地凡夫。力所不
及。亦未能行。今唯使汝。净除业镜。客尘𪾼等。见汝身
中小分佛性。汝何饮服般若甘露。洗荡盖缠。渐显净
心。心若清净。令众生界净。众生既净。则佛土净。始除
烦恼。令戒清净。戒既完具。定复清净。以戒定净。令智
慧净。智既净巳。显自身源。有此义故。名为净心。

** 大小贤圣先修五停

(三)云。五妄想者。如除刺树。先断其根。故修五停。观
息五过止不令起。故名停心观。因修此观现恼不行。
得小解脱。所由之处。戒定调柔。渐證神通。名大解脱
十障灭尽。名真解脱。莫不因今五停观法。又偈曰。自
知欲情多。一向观不净皆舍得解脱。欲竭即得定。自
知瞋恚多。一向修慈悲。毒火得清凉。成就善律仪。自
知愚痴多。谛观十二因始悟轮回苦。了知无我人。自
知我慢多。谛观十八界。方得无人解。吾我病即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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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乱想多。常数出入息。觉观渐得成。加我戒定力。

** 观身心相知妄求真

(十五)云。身相者。六道异类。阴大假成。感现前果。酬过
去因故名身相。身有八万四千种形。依正二报。各各
差别。一人遍受尔许种身。巳经无量阿僧祇劫。今诫
观身。唯及人道。一人有九万九千毛孔。八百种风出
入其中。八万户虫。遍身充满。四百四病。更互发动。三
百六十骨节。迭相依持。百一十苦。无时不受。三十六
种不净脓血。合成阴身。九孔漏疮。秽物流出。如上苦
业。始成一人。贤圣舍离。如除恶病。故名观身。心相者
一念之间。九十刹那。生住异灭。犹如电光。尘起识生。
贪境招报。经云。贪欲心有二万一千。瞋恚心有二万
一千。愚痴心有二万一千。等分心有二万一千。合有
八万四千尘劳。一百八种烦恼。五百四十种受。有九
十八种使。故名观心。若入安般观法。心所渐息。乃至
九次第定。还归一真清净心中。此清净心。名为佛性。
名真常法身。无心之心。无相之相。如是观察。名为净
心。

** 详言结使修观除障

(十八)云。一切生死。障道苦业。皆因结使。如毗昙说。今
略说言。令息觉观。有十结使。通三界九十八种。今恐
文繁。少分喻说。结使者。阿梨耶藏染分种子。名之为
结。受六道果报。名之为使。使业发生。增有漏种。如贼
居险。潜伏聚集。名之为结。持仗劫害。掠人财宝。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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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贪瞋性习。依真潜伏。还缘起发。能劫戒财。取著
诸尘。害于智宝。利那相续。追求如使。无对名结。外观
名使。止虑名结。攀缘名使。系念名结。役心名使。为有
结使。爱恚互生。由爱恚故。成取舍业。妄取舍故。痴医
转厚故。障其慧眼。慧眼未开。名无明暗。闇心缘事。与
颠倒相应。抱真常性。受生死苦。生死流浪。迷失正道。
未见正道。名为迷惑。无常常想。无乐乐想。无我见我。
无净见净。如是狂错。皆因结使。如是结使。造颠倒业。
欲断结使。即修五停观法。以对治之。安般守意。入三
脱门。观空离相。结使断除。身心寂静故不起烦恼。烦
恼灭处。名真解脱。解脱者。即大涅槃。

** 示十八界为所观境

(十九)云。何名十八界。身有六根。谓眼耳鼻舌身意。外
有六尘。谓色声香味触法。中间生六识。三六假合。名
十八界。云何名根。能生诸业。长养任持故名根。云何
名尘。坌污净心。触身成垢故名尘。云何名识能了前
境。妄起分别名为识。然此根尘。互相涉入。名十二入。
假缘生起。无真实性。众生不达。谓内外入有常乐我
净。贪心热恼。坚著执取。迷惑昏谬。不信圣道。顺情生
贪。违意起瞋。以此贪瞋。增长结使。此名凡夫十八界。

** 达有即空常修有行

(十九)云。尘境虽如幻。见色起慈悲。发意离谄慢。不失
四威仪。六尘行坌污。亦是行者师。除病不除法。七觉
分修持。虽观文字空。要须遍读经。广寻圣者义。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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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得成。虽观根尘空。和敬护人情。戒仪须具足。修德
慎恶名。虽观诸行空。对尘修五停。贪瞋结使断。寂灭
心安宁。虽观三界空。择恶善须归。命行择觉分。离垢
识是非。虽知三谛空。知谛义穷微。常依二谛说。与理
不相违。十八界离妄。出生于珍宝。观解缘和义。不生
亦不老。七地大菩萨。不名无烦恼。金刚心灭后。然證
无为道。

** 菩萨观成智用无滞

(二十六)云。菩萨者。不染三界。不厌三界。求无为道。不
住无为。常处生死。而无生死。何故不染三界。烦恼尽
故。业不系故。不厌三界。悯众生故。大慈悲故。求无为
道故。欲自他利故。随顺大乘故。何故不住无为。摄众
生故。何故常处生死。利行同事故。本愿无尽。故而非
生死。业种尽故。得大自在。入解脱海故。是以不在此
彼。不著中流。离于中边。心不住边道。何以故。不守自
性。法应尔故。

** 释谛缘度示轮回本

(二十七)云。四谛者。苦集灭道是名四。如实解了是名
谛。苦者是果。集者是因。何故先果后因。苦有三种。苦
苦坏苦。此二粗恶。众生目验。能起厌心。行苦一门。智
人能解。此三苦者。遍十方界。故先说苦。苦从集生。教
断集因者。根本十恶。及有漏十善。灭者。生死永尽。證
解脱乐。知此灭度云何可得。故须修道。道者。戒定慧
等。从五停观起。乃至三十七品。六波罗蜜。故名知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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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集證灭修道。十二因缘者。闇心无知。如盲人夜行
旷野。失于正道。故曰无明。贪染世法名为行。虚妄知
见故名识。识神入胎。向受生处。与不净合。故曰名色。
现阴成根。通识来去。故名六入。根尘相对。故名触。触
生违顺。爱恚事成。故名为受。于顺事中。贪染心热。故
名为爱。爱之不舍。故名为取。取巳属身。成有漏业。故
名为有。有业既定。感后果报。故名为生。生命不住。故
名为老死。老死复生。终而复始。千万亿劫。舍身受身。
故名轮回十二因缘。巳前四谛。十二因缘。是名二乘。
破相六波罗蜜。缘修十地。是名大乘。如是大品华严
广分别说。又泯道谛。及十八空。入平等理。不思议海。
离于形名。是为佛乘。如思益。维摩。信力入印。首楞严
经等。住真空理。语断行灭。如江河方流。若入大海。失
本色相。道谛说修。方便净法。亦复如是。

** 欲见佛性略说十种

(二十八)云。须知众生。同有佛性。略说十种。广在诸经。
一者生死烦恼。从真性起。喻如大水。本净湛然。为因
风故。遂生波动。后因大寒。乃结成冰。众生佛性。本净
如水。由觉观风。波浪生死。贪爱坚固。成烦恼冰。欲显
佛性者。慧火融冰。禅定息波。冰液波止。水即清净。佛
性影现。二者如金在矿。粗弊无堪。于后融销。金始显
现。宝中最上。无能嫌者。众生佛性。在烦恼矿。戒定慧
火。炼出真性。法界之中。最上无比。三者如牛未产。乳
血和杂。缘成始停。构取煎暖。乃生醍醐。明净随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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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不守自性。众生佛性。为烦恼合。如杂血乳。假缘修
治。渐至佛果。发起神通。随众生变。同类救苦。不守自
性。四者喻如一人。行千万里。经多屋宿。虽多种屋。人
是一人。屋喻五阴。人喻佛性。众生佛性。经五道阴。阴
虽差别。佛性是一。人别屋别。故名不一。人常一人。故
名不二。冰冻未融。水则非有。冰消即水。故名非无。佛
性道理。不一不二。非有非无。五者四谛十二因缘。四
等六度。三十七品。道谛所摄。名为佛性。六者四亲近
法。名为佛性。一亲近善知识。二亲近正法。三亲近静
思。四亲近如说修。离此四法。得成佛者。无有是处。七
者佛道非边。中道是也。众生五阴。托佛性起。故名非
断。生灭如幻。名为非常。人依五阴。乃得修道。阴藉神
持。方能存立。八者离真妄者。名为佛性。立真辨妄。对
妄表真。若灭妄法。真名不生。佛性清净。智不能知。识
不能识。九者能说之法。显于无说。无说之空。亦不可
取。故名佛性。十者空乎寂静。与有乱俱行。体离于形
名。常显名色。是为十性。无碍之智。与痴凡一如。如真
解脱。本从凡起。虽有此喻。佛性之义。唯佛能知。

又曰。初发道意走觅道。心邪曲见未正直。江南江北
求菩提。菩提共行不相识。身外觅访既疲劳。一处静
思顿止息。忽然醒悟觉少分。乃知菩提身中匿。解烦
恼性空如幻。未死不久自穷极。涅槃生死同一如。道
理不二亦不即。若能明了根尘法。长养无碍神通翼。
观察五阴假缘生。自性本来包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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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佛果智显能观体

(二十九)云。兼观佛性。此是因相。次须观果。果是佛智。
经云。满大千界众生智。不及一须陀洹智。世界须陀
洹智。不及一斯陀含智。世界斯陀含智。不及一阿那
含智。世界阿那含智。不及一阿罗汉智。世界阿罗汉
智。不及一辟支佛智。满十方界辟支佛智。不及一种
性菩萨智。如是节级。不及一十地菩萨智。满十地菩
萨智。不及如来一念之智。是故世尊智慧大海。恒沙
大士。咸共思量。不知如来举足之事。是故汝当一心
精进。求佛智慧。

** ○灵芝观经疏明净土观法

*** 欲知观妙先显教圆

疏云。准知一代弥陀教观。皆是圆顿一佛乘法。更无
馀途。又引慈云曰。佛法有二。一小乘不了义法。二大
乘了义法。大乘复有了义不了义。今谈净土。唯是大
乘了义中了义法也。经曰。十方谛求。更无馀乘。唯一
佛乘。斯之谓矣。言了义者。了彼净土。即我自心。非他
法也。达彼弥陀。即我自性。非他佛也。如此则回神亿
刹。实生乎自巳心中。孕质九莲。岂逃乎刹那之内。故
经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即是开示众生佛之知见。
大乘了义。岂复过此。乃至云。即知净秽身土。悉是众
生自心。秪由心体虚融。故使往来无碍。秪由心性色
遍。遂令取舍无妨。

*** 示观经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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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谓灵芝以观佛为宗。动成破兵。其义若何。答道听途说何足与议。然不知灵芝以实相妙观。观彼依
正。岂不妙耶。天台虽以心观为宗。至论所观。还观依正。如彼疏云。佛是所观胜境等。文极显然。窃详今疏。
前后立义。能所净秽。只一不思议微妙心性。天台心观。观于依正。岂离一念。今疏观佛。既了唯心。佛岂外
境。所立虽异。于义无殊)。

疏云。宗是主义。一之经主。义须辨示。天台云。此经以
心观为宗。此则单就能观为言也(彼疏续示所观胜境。则显心观。单就
能观明矣)。观佛依正。得非心观乎(依正既唯一心。观彼即是心观)。远师善
导。并云诸经所辨。宗趣各异。此经以观佛三昧为宗。
此则通就能所而立也。乃至云。准知观佛。功德难思。
良由摄虚妄心。冥真实境。假彼福慧。济我贫穷。藉彼
慈悲。拯我沉溺。是却恶之前阵。为入道之初门。故楞
严经云。不假方便。自得心开。如染香人。身有香气。是
则名曰香光庄严(准知下乃明观佛功能殊胜。若正明观法。当见下引)

*** 因明理事一如

疏云。理是虚寂之强名。事乃施为之总目。名虽两立。
体实一如。其犹水动为波。墨画成字。波虽万状。水湿
何殊。字有千差。墨色无二。若谓冥心住寂。能所泯亡。
则为理观。举心动虑。取舍历然。则为事观。是则理事
对敌。未是圆融。今依天台十疑论云。智者炽然求生
净土。达生体不可得。此乃真无生。愚者为生所缚。闻
生作生解。闻无生作无生解。而不知生即无生。无生
即生。不达此理。横相是非。几许误哉。是知达事即理。
理非事外。是真无生。故称妙观。

*** 正明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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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问。今经理观。如何修习。答。修法有二。一者能观
心。即以现前识心想念为体。下云。当起想念。谛观于
日。是也。二者所观境。即以弥陀依正庄严为体。即下
所列。十六种境是也。能所相冥。方成观行。问。起心取
境。那名理观。答。了此心境。皆因缘生。缘生无性。体非
生灭。即无生理。十疑论云。夫不生不灭者。于缘生中。
诸法和合。不守自性。求于生体。了不可得。此生生时。
无所从来。故名不生。此灭散时。去无所至。故言不灭。
非谓因缘生外。别有不生灭也。今明理观。一准论文。
以缘生心。观缘生境。心境虽殊。缘生不异。能观是心。
所观即佛。心法佛法。皆不思议。华严云。心佛众生。三
无差别。即其义也。故诸行者。先开智解。通达无碍。然
后晨夕。念念系想彼方依正胜境。炽然求生。不妨心
境。体自无生。非谓造作。使之然也。

(四明云。行者应知。据乎心性。观彼依正。依正可彰。托彼依正。观于心性。心性易发。乃至云。能造因缘及所
造法。皆悉当处全是心性。是政今观。若依若正。乃法界心。观法界境。生于法界等。据斯所示。正以妙观。观
彼依正。则与今立是同也)。

*** 示诸文总观诸法

疏云。是知世出世间。诸所有法。出处语默。莫非妙理。
非唯此观。一代大乘。所立观法。莫不皆尔。法华云。观
一切法空。如实相。不颠倒等。又云。一切诸法。皆无所
有。无有常住。亦无起灭。普贤观云。当知一切诸法。即
是佛法。净名云。一切诸法。即菩提相。华严云。一切法
无生。一切法无灭。又云。了知一切法。自性无所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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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法性。即见卢舍那。金刚般若云。一切有为法。如
梦幻泡影等。如是等文。遍在大藏。不复尽举。若离诸
法。而谈妙理。即堕偏邪。去道全远。净名云。譬如造立
宫室。若依空地。随意无碍。若依虚空。终不能成。诸佛
说法。常依二谛。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圣量若此。
正理坦然。必欲进修。深须研覈。

*** 通辩一代观法

疏云。一代时教。所明观法。略为五例。一总观诸法。如
经观一切法空等。二别观自心。如止观。还源观。法界
观。净心观等。三或但观色。经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及不净白骨等。四兼观色心。经云。照见五蕴空。十二
入。十八界。数息等。五对观胜境。即如诸经。观佛菩萨
等。就观胜境。复有五别。一观佛相海。即观诸佛三十
二相也。二观普贤行法。即观六牙白象菩萨身也。三
观药王药上。即观二菩萨行愿色相也。四观弥勒上
生。即观兜率天宫。求生内院也。五即今经。观弥陀依
正。求生净土也。

*** 详辩观心观佛

问。今十六观经。可名观心否。

答。若乃达境唯心。即彼
弥陀身土。孰非心乎。但恐反求本阴。局认点灵。则尽
属他经。非今正观矣。

问。或谓佛法太高。众生法太广。
唯观心为要。今经观佛。岂不相违。

答。观法被机。各有
所生。若此方入道。断惑證真。则观心至要。若往生净
土。修因感报。则观佛至优。彼明断證。正取观心。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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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语。非谓生佛佛法。永不通观。观佛三昧。皆被未来。
义非徒设。

问。心佛无差。上乘了义。今明观法。何必强
分。

答。理本虽融。行相宜别。将使造修有托。必须境智
相应。古德有言。观佛有二。一者自心三昧所见佛。二
者西方从因感果佛。诸经观心。即观自心。所见佛也。
今十六观。正观西方。感果佛也。据此两分。永无疑滥。
故天台十疑论云。凡求生者。希心起想。缘阿弥陀佛
相好光明。又观彼土七宝庄严。备如无量寿十六观
等。今经观佛。斯为明据。

问曰。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
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今观佛境。岂非色
见声求耶。

答曰。三十二相。犹皎月落于百川。四辩八
音。若清响发于幽谷。然有披潭捉月。入谷寻声。不了
性空。故不见佛。达士不尔。了色非色。何妨端想于圣
容。达声非声。岂碍侧闻于妙法。故华严云。色相不是
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觌兹妙论。
宁复疑乎。

诸文观法门第二

* 诸文心境门第三(先录二宗。乃据教限。后腾祖义。是今所〔豕〕)

** 先示二宗 依成宗示能缘心

业疏(三下)云。初缘戒心但约现在。念念虽谢。下无续起。
即以此心。为戒因本。记云。能缘局现在。念念相续。即
为业本。钞云。三明发戒缘。境宽狭。上卷受缘。巳略明
发戒方法。伹心随境起。故今广论。令知戒德之高广。
□使持者有勇励。一能缘心。现在相续心中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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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示戒境

又云(钞同不录)。二约戒境。通缘三世。但有恶缘。皆作断意。
不尔非戒。何以明耶。如冤家境。虽终过去。得害死尸。
非非过也。彼冤之子。是现在也。当生之非。为未来也。
今欲成戒。要须普缘。记云。父亡为过。子在为现。将后
有孙为当(有以腹中子为当者。非即属现故)。涅槃云。如人斩截死尸。
以是业缘。应堕地狱。亦如伍员鞭尸之类。疏引论云。
皆于三世众生境所。得戒律仪。如人供养过去所尊。
亦有福德。律仪亦尔(例过去也)。又云。慈悲布施。是亦有福。
戒亦尔者。以慈悲心。缘于三世拔苦与乐。戒法缘三。
例通三世。可同慈行(慈施同三世。戒亦可例同)。又云。慈悲备物。局
现境起。过未巳谢。慈功无益。戒则不尔。必作普周。方
名戒业(慈施及戒之益。有普不普。不可例同)。问。既同善行。何以异耶。答。
慈等世善。随心宽狭。如经说慈。七品是也。戒是通行
受者方有。要作普周。无论善恶。皆须息念。片涉怨嫌。
则非缘具。故论说云。以恶心随戒增减等。由众善本。
定慧因基。可同别善。得为道分。记云。如经说慈。即涅
槃也。经谓亲中三品。一上亲(师僧父母)。二中亲(兄弟姊妹同学等)
三下亲(惠我财物或朋友等)。怨亦三品。一上怨(夺我父母性命等)。二中
(夺我兄弟性命财物)。三下怨(夺我朋友性命等)。不怨不亲为一品。于
此七种。等行慈心。止属现境。明非普遍。戒要周者。三
世十方。无不该故。则知本体。微恶不容。纤尘莫立。比
于明镜。喻若琉璃。众圣所称。良由于此。无论善恶。好
者恶者。无所择故。若不尽断。则有二过。一恶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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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戒增减。后自引之。

** 决戒防过未非。缘境通三世

疏又云。问。戒缘三世境。现境是所缘。斯则是现非。何
言不防者(蹑前缘境以难防非)。答。缘在悬对。未即非起。愿欲断
除。不妨缘义。若论其防。正在敌对。现在之境。不定说
非。六尘为妙行。可唯无学。一境有异见。乃通人畜。兴
治有功。非不能陵。防未非也。治弱非壮。不说能防。依
教忏荡。名防过非。故无现非。记云。现境无非。六尘为
妙行者。谓观境空寂。可唯无学。谓不专极圣。一境异
见。如人见水。天见琉璃。鬼见脓河。鱼见窟宅。此明现
境。或见为空。或随心异。不定为非。故无可防也。疏云。
更为重举。现在未起。不名为罪。才起落谢。即名过非。
故文云。现在念念不住故。可分明见。记云。文即涅槃。
彼云。色有三种。过去。未来。现在。过现不可害。何以故。
过去过去故。现在念念灭故。遮未来故。名之为杀。前
念过去。后念未来。于此理益明。故云可见。

** 依多宗示心境

疏又云。能缘心者。局在一念。所缘境者。唯现在一念。
(异前成宗。通于三世)以过未是法数(彼以过未二境。但有名句。法入所收。故为法数)。非
众生数(现在有情为众生数。由别脱戒。依有情发。过未无情。即非戒境)。故论云(杂心论也)
别脱依生起。发戒亦现在。一念心中得。防非亦过未。
现在无非故。语其戒境。有缘斯是。略举六大。地水火
风空识等相。乃至如来。涅槃谛理。并是戒缘。但有损
坏毁谤之义。问。六趣生外。更有发否。答。如来非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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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阴亦复尔。故心论云。四生收诸趣。中阴非趣摄。以
趣是到义。中阴但传识(言传识者。舍此趣彼。中间未至。故名中阴)

** 戒须遍境

疏又引俱舍云。若不从一切众生。则无戒也。以戒善
随遍。异此则恶意不死故。又于众生。离五分别(五种分别
悉能障戒。故须离之。方发戒品)。一于某生我离杀等(如云我不杀猪羊等)。二于
某分我能持之(分即是支。如云我持不杀支等)。三处四时。乃至月日。
(三处如云于此国能持。四时如云今年此月此日能持)五离某缘。谓除斗战事。
(谓平时能持。或值此缘即不持)若作此受。但得善行。不得名我。又云。
于非所能境。云何得戒(力分可持。名所能境。力所不堪。名非所能境。意谓所能得
戒。于义可知。非得能境。云何发戒)。以屠者持野兽戒。猎者持家畜故。
(上举事以徵下为义以释)由不害一切众生命。故得戒。若从所能
境则有增减。能非能。互转生故。谓猎持猪羊戒。死生
獐鹿中。戒则减也。或鹿生羊中。戒则增也。屠者例尔。
由戒得舍。必假因缘。今此增减。深乖戒义。纵离此缘。
有何过耶(此二句难破前义。纵不假缘。自然增减。理亦无过也)。恶心不死故(谓前
义但持所能。非能不持者。则恶心不死也)。谓持家畜。行猎不获。路逢猪羊。
心还起杀。夫论戒者。普遍生境。俱无害心。方成大慈
行。群行之首。岂随分学。望成大善。义不可也。

** 约境明戒量

疏又引多论云。一一众生。身口七支。若不受戒。皆因
起恶。由受戒约。同翻为善。三种善根。历于七支。成二
十一。馀则例知。若以互起。则例七门(即七毒也)。淫境士(男也)
女。随分二三(男大口二道。女加小道。则有三也)。女人身九。六十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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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八。五十六戒。自馀非情。地水火风。虚空草木。
凡圣教理。随有一境。起过尘沙。今反从善。成尘沙戒。
则无量矣。如善生云。众生无量。大海无边。虚空无际。
草木无数。戒善同尔。亦无分齐。故多论云。于非众生。
亦得无量。戒善功德。如十方世界。所有大地。下至金
轮。伤如微尘。皆得其罪。一一尘处。今翻戒善。复无量
也。如坏一草。萠芽叶花。一一得罪。反罪成福。又无量
也。钞(中一)引多论云。于三千大千世界。下至阿鼻。上至
非想。于一切众生上。可杀不可杀。乃至可欺不可欺。
此一一众生。乃至如来有命之类。以三因缘。一一得
戒。又以此推出家僧尼。及下三众。奉戒德瓶。行遵圣
迹。位高人天。良由于此。端拱自守。福德恒流。了论云。
四万二千。福河恒流。解云。谓四万二千学处。一切恒
流。其犹河水。洗除破戒烦恼。言四万二千者。谓根本
戒。有四百二十。所以尔者。如婆薮斗律。戒有二百。多
明轻戒。优婆提舍。戒有一百二十一。多明重戒。比丘
尼别。戒九十九。合成四百二十。是一一戒。有摄僧等
十功德。一一功德。能生十种正行。谓信等五根。无贪
等三善根。及身口二护。一戒即百。合成有四百二十。
岂非四万二千。又解云。无愿毗尼者。谓第三羯磨竟
时。四万二千学处。一时并起。无一戒不生。故称无愿。
据斯以求。戒德恒流。

** 示受前策导意

羯磨经(上卷)引萨婆多云。凡欲受戒。先与说法引导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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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令于一切境上。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业疏(三下)云。
凡愚智浅。何能生知。自非久学。卒诲犹暗。此之戒法。
出家本务。素非怀大。定难容纳。深有由矣。文令境上
起慈悲者。以行慈救摄众生故。如善戒经。菩萨戒本。
即七众所受者是也。问不缘慈。如何容大。意在后也。
记引经云。菩萨若欲受持菩萨戒者。先当净心受七
种戒。如人欲请大王。先当净治所居屋宅等。准此经
意。凡为比丘。必受菩萨大戒。今受小戒。向前缘慈。为
受大戒。故云意在后也。准知具足。且就小宗。若望菩
萨。犹是方便。问。多论有部。而云起慈。斯即分通。何殊
本律。答。施小为大。无非分通。故诸部之中。时有斯意。
但四分立教。宗旨灼然。五义證成。下文具引。资持问
曰。慈悯一切。全非小行。答。善戒经中。七众所受。为菩
萨方便。业疏云。向不缘慈。如何容大。意在后也。

(问。依圆发心。即小受大。今云意在后也。似与圆旨相违。请为明之。答。此则且据善戒四级第登之义。释通
多论慈心之文。意谓声闻离染为要。则小戒以断淫在初。菩萨慈济为先。则大戒以不杀为首。今受小戒。
而云行慈。故知意在菩萨戒本也。若尔。今文发心并非圆旨耶。答。此之戒法等四句。岂非圆发受具之明
文耶。附文释义。则如上明。约圆受具。祖意昭然问。下云上品心。是圆意耶。非耶。答。上品之名。在彼律论。犹
属权小。若令在家。全依圆旨。妙发上心。如资持记。以上品心。对唯识观。及济缘云。如是心受。即发圆体。疏
钞诸文。请详究之)。

** 示缘境大意

资持(上三)云。识境发心。纳体正要。不可粗略。故须约义。
广明体量。学者至此。必须深究。多见诵语。以盲导盲。
二俱坠陷。宁无畏乎。问。所以须示境者。答。众生造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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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迷前境。恶业既因境起。善戒还从境生。是制法之
所依。为发戒之正本。若不明境。将何用心。持此广张。
深有远致。问。戒本防心。何须制境。答。机分大小。教殊
渐顿。大机达境唯心。直从心制。即菩萨戒也。小机谓
境异心。故从境制。即声闻戒也。教虽制境。理实制心。
权设方便。于兹彰矣。

** 正示境量显戒法之广

事钞(上三)云。所发戒相。乃有无量。由未受戒前。恶遍法
界。今欲进受。翻前恶境(境无善恶。由心转故)。并起善心。故戒发
所因。还遍法界。若随境论。则钞应有三十馀纸。要而
言之。不过情与非情。空有二谛。灭理涅槃。佛说圣教。
文字卷轴。形像塔庙。地水火风。虚空识等。法界为量。
并是戒体。记云。空有等者。即化相法也。佛说四谛。即
摄世及出世。凡圣因果。苦集道三名有谛。灭即空谛。
亦名真俗二谛。灭等一句。即理体法也。异上空谛。是
教摄故。佛说等者。即住持二宝。问。此并非情。须何重
举。答。恐谓圣境。非戒缘故。问。化理二法。云何发戒。答。
疏云。俱有损坏。毁谤义故。如提婆破法之类。问。化相
不明佛。住持不言僧者。答。并情收故。理中佛僧。俱无
别体。所以可知。地水等者。别举六大。上五非情。后一
是情。风空及识。境相难见。故复示之。如盗戒说。又复
须知。随戒多别。如淫杀等。单情境也。如掘坏等。唯非
情也。如盗妄等。则兼二种。谓盗分四主。物兼六大。妄
对所诳。复规利养。言法界者。若就教限。则局三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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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今从圆意。须论十方法界。无作之体。称境而发。等
法界量。故云。并是戒体。

** 引證戒量之广

又引善生云。众生无边故。戒亦无边。萨婆多云。非众
生上。亦得无量。如十方大地。下至空界。若伤如尘。并
得其罪。今翻为戒善。故遍陆地。即善生言。大地无边。
戒亦无边。草木无量。海水无边。虚空无际。戒亦同等。
记云。善生五种。前后离明。若复细论。饮食衣服。房舍
卧具。常住现前。四种僧物。行住坐卧。俯仰威仪。大小
便利。一切作务。无非制法。所谓森然万境。何事非持。
若不尔者。岂名具足。若不先发。行自何生。故知受前。
预须委学。沙弥建位。正存于此。今时昧教。谁复知之。

** 正示发心

钞又引萨婆多云。若淳重心。则发无教(即无作也)。轻则不
发。岂可虚滥。理当殷重。应语言。当发上品心。得上品
戒。若下品心者。乃至罗汉。戒是下品。毗跋律曰。发心
我今求道。当救一切众生。众生皆惜寿命。以此事受。
是下品耎心。虽得佛戒。犹非上胜。馀二就义明之。云
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众生疑。我为一切作
津梁。亦能自利。复利他人。受持正戒。云何上品。若言。
我今发心受戒。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脱门。正求泥
洹果。又以此法。引导众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记云。
劝发中。唯言上品。故知中下。非是正意。为显上品。令
知优劣。下品等者。毗昙所明。有一罗汉。戒是下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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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比丘。却谓上品。皆由最初发心有异。乃至者。始从
凡夫。终至无学。历诸阶位。更不增长。或云受体是定。
随行有增。或约作戒永定。无作通增。并具如后。然虽
救生。行有深浅。一不害彼命。二以法开导。三令得究
竟度。前不得后。后必兼前。约义推之。初但护命。不令
得脱。即二乘心。前云求道。正据小果。中品所修。以法
开解。自他两利。度非究竟。即小菩萨。虽期佛果。行处
中间。望前虽胜。比后犹劣。上品引导。令至涅槃。同归
佛道。即大菩萨行。准沙弥篇。三位配之。恰然符合。学
者至此。宜须明辩。三心所期。行果分齐。上品云三聚
戒者。出缨络经。聚即总摄为义。小乘七聚。从教以论。
菩萨三聚。摄行斯尽。一摄律仪戒(律仪禁恶。结业烦恼究竟断故。即止
行也)。二摄善法戒(世出世间。大小修證究竟修故。名作行也)。三摄众生戒(一切
含识究竟度故。即四摄行。谓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亦名饶益有情戒。此三须配。三脱四弘三身三德。如别所明)。
三解脱者。虽是观慧。非定不发。即是慧二学。绝缚證
真。由此得人。故号三解脱门。然名通小教。今对三聚。
须属大乘。一空解脱门(即性空他)。二无相解脱门(即相空也)。三
无作解脱门(即唯识也。亦名无愿)忏篇三观。别配三位。此明大
行。须约圆修。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可知。问。今此
所受。为即三聚。为非三聚。若云即者。后须更受菩萨
戒否。又复大小混乱。如何分别。若云非者。戒从心发。
既发此心。那非此戒。大见错解。故特提示。使自求之。

** 举况结劝令识心分齐

钞又云。如此发心。尚是邪想。况不发者。定无尊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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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凡夫始学。邪心中语。那含果人。慢心中语。罗汉
果者。名字语也。如此自知。心之分齐。得佛净戒。亦有
分齐。故文云。佛子亦如是。勤求禁戒本。记云。言邪想
者。凡夫结惑全在。未见正理。随所动作。皆是邪倒。乱
心事善。容有退没。所以然者。如多论中。凡夫感戒。具
有四过。一忻下有羸。二容退道法。三容变二形。四邪
见断善。内凡巳去。分见真理。方无此娄。初心薄地。非
邪而何。智论明世界语言有三。一邪二慢三名字。是
中二种不净。一种净。凡夫具三(钞举前一。必兼后一。下亦同之)。见道
学人。有二无邪语(钞举三果。以收初二。爱求〔盍〕故。犹有慢语)。圣人唯一。无
邪慢(见爱永断。随世假名)。良以无作。假作而生。既非色心。无由
表示。必约能领。显戒优劣。前明上品。所期远大。所纳
之体。定知始上。故云有分齐也。

** 决发大心违教限之疑

钞又云。问。此教宗是何乘。而发大乘志耶。答。此四分
宗。义当大乘。戒本文云。若有自为身。欲求于佛道。当
尊重正戒。及回施众生。皆共成佛道。律中多有诚例。
光师亦判入大乘律限。记云。言义当者。则显净宗。本
非是大。有义相当。业疏分通。意亦同此。光师之判大。
然彼所判。大成通漫。文虽引据。意不全取。四分是大。
将何为小。即应梵网体行全同。菩萨声闻二戒无别。
定知不尔。是以祖师所立。语意从容。义当分通。深符
教旨。待至中卷。更为详明(今亦有人。直判为大。不识教相。妄自云云)。问。上
品心者。为全是大。为分通耶。答。扶成本宗。分通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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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释曰。言扶成者。能扶即圆义。所扶即分通。分通虽是佛乘。犹是小中密意。未敢直示。故须以圆而扶成之。问。
既是扶成。何以钞中直引为證。既直引分通而證发心。验之发心即分通义。何云扶成。又问。前引业疏。发心依
于善戒。今钞发心乃据分通。发心是一同。文据有异。未审若何。要知的义。不可笼通)问。分通之
义。出自何人。答。如来立教。被此机缘。部主深知。还符
佛意。别立成宗。是以前后律序。法正所安。多伸此意。
岂不明乎(世有口传。南山不合立分通义。然不知分通。乃是佛意。部主承用南山。但伸明耳)

** 嘱受者。须明心境及法

钞又云。如是发戒缘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
前时。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续。见境明净。不得临时。方
言发心。若约临时师授法相。尚自虚浮。岂能令受者
得上品耶。或全不发。岂非大事。记云。心须念念无间。
境必法法无昧。毫差即失。可不慎手。今时昧教。事同
儿戏。乍登坛上。心志惊惶。况师授昏冥但知学语。自
无所晓。将何示人。岂非宿业所追。致使此生虚丧。深
须责巳。期遂将来。

** 叹戒法。嘱受者用心

钞又云。此戒法。唯佛出世。树立此法。秘故胜故。不令
俗人闻之。故六道之中。唯人得受。犹含遮难。不得具
受。汝今既无。甚是净器。当深心乞戒。须臾之间。人三
宝数。若轻浮心。戒不可得。

** 羯磨前总示戒法。令发上心

钞又云。伹深戒上善。广周法界。当发上心。可得上法。
今受此戒。为趣泥洹果。向三解脱门。成就三聚戒。令
正法久住。记云。显前发戒。且令预习。未是正用。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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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法。纵令巳解。更须委示。选择要语。激动蒙心。我师
当此。不可率易。策导开解。纳法之本。

** 教开广身心容纳戒法

(前既以圆开导。而受者巳悟心境一如。今正纳法。故此略示)

又云。由尘沙戒法。注汝身中。终不以报得身心。而得
容受。应发心作虚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论云。
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当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声。由
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觉。汝当发惊悚意。发上品殷重
心。今为汝作羯磨圣法。此是如来所制。发得尘沙法
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须知之。记云。初教运想。五蕴色
心。宿因所感。故云报得。法既周广。劣报难容。必须运
动方堪领纳。虚空无边。身量亦等。心法相称。揽法归
心。还依报得。但法非心色。非异非同。犹如结界。无作
依地。不与地连。非不相及故也。

** 三羯磨前切要提示之语

又云(次番前云)我巳作白。僧皆随喜。今作羯磨。动彼戒法。
莫令心沉举。当用心承仰(次番前云)。巳作初羯磨。僧皆默
可。令十方法界善法。并皆动转。当起欣心。忽纵怠意。
(三番前云)巳作二羯磨法。僧并和合。今十方法界善法。并
举集空中。至第三羯磨竟时。当法界功德。入汝身心。
馀一羯磨在汝当发身。总虚空界。心缘救摄三有众
生。并欲护持。三世佛法。记云。以前白告情。令众知委。
此正量处。举发前法。初则鼓令动转。次则举集在空。
后则注入身心。领纳究竟。三法次第各有所主。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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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力。不思议故。随所施为。无非成遂。三番羯磨。并先
策进受者。白告众僧。然后秉唱。寻文可见。

(问。文云注入者。前既开导。圆发妙解。色心诸法。即性本具。究竟一相。清净湛然。若有一法。从外入者。不为
圆妙。今之云入。甚乖圆旨。答。无始迷背。认为外物。今日开解。顿悟唯心。法本自如。悟故言入。故祖师曰。开
示不由外来悟入。诚因内起者。是也。问。初则动转。次则举集。其相如何。答。既了诸法。唯我一念。一念动而
万法动。一念集而万法集。但初犹运心作念。故云动转。次渐明照凝寂。故云举集。三则能所泯亡。微妙融
会。故云注入。动集即性。事理一如。皆不思议故也)。

诸文心境门第三

* 诸文戒法门第四

** 四科之前叙意总列

事钞(中一)云。然戒是生死舟航。出家宗要。受者法界为
量。持者麟角犹多。良由未晓本诠。故得随尘生染。此
既圣贤同有钦序。何得抑忍不论。直笔舒之。略分四
别。一者戒法。此即体通出离之道。二者戒体。即谓出
生众行之本。三者戒行。谓方便修成。顺本受体。四者
戒相。即此篇所明。亘通篇聚。

资相(中一)云。何以不但释相。而总论四戒者。答。戒是一
也。轨凡从圣名法。总摄归心名体。三业造修名行。贤
而可别名相。由法成体。因体起行。行必据相。当知相
者。即是法相。复是体相。又是行相。无别相也。若昧馀
三。直示释相。既无由序。不知所来。徒自寻条。终难究
本。故戒体中云。人并受戒。少有明识。故于随相之首。
诸门示现。准知巳身。得戒成否。然后持犯。方可修离。
圣意昭显。学者宜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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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上)云。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
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有云。未受
名法。受巳名体。今谓不然。法之为义。贯摄始终。安有
受巳不得名法。须知下三。从初得号。是故一一皆得
称戒。或可并以法字贯之。方显体及行相。非馀泛善。
问。所以唯四不多少者。答。摄修始终。无缺剩故。随成
一行。四义整足。言有次第。行不前后。问。法之与体同
异如何。答。业疏云。体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则法为能
依。体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体者。所谓纳圣法于
心𦚾。即法是所纳之戒体。据此不可云异。问。行相何
异。答。三业分之。

齐缘(三下)云。问。即法是体。法体何分。答。若望未受。但名
为法。体是无情。若加期誓。要缘领纳。依心成业。此法
有功。乃名为体。是故言法未必是体。言体其必是法。
如药丸喻。药味各别。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丸体也。
九非他物。即药成丸。虽异而同。虽同而别。如是知之。
依体起用。即随行也。

** 戒法体相

资持(中四上持犯篇)云。问。事法是何。答。欲识事法。且对释相。
即是戒本。一切诸戒。若通今钞。即是三卷三行。一切
制法。若通祖教。即是一宗。大小部文。所诠行相。若通
所宗。即是本律。始终止作之法。若通诸部。即五百十
八。五部二部。大毗尼藏。若通佛制。则二千八万。乃至
无量。若通诸境。则三世十方。数等尘沙。量同法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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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佛佛道同。三乘齐奉。前圣后贤。相承不绝。即是戒
法。

** 示戒法功力

(记云。然此但示法之功力。文不明指。何者是法。意令学者思之)

事钞(上一)云。言戒法者。语法而谈。不局凡圣(言戒法通被也。凡即
人天内外两凡。圣即三乘圣位)。直明此法。必能轨成出离之道(虽通凡修。
终是权摄。据本制意。出离为要)。要令受者。信知有此。虽复凡圣通有
此法。今所受者。就巳成而言。名为圣法(言巳成者。谓此戒法。即三
乘圣人。巳修成之法。我虽在凡。法是圣法。因中果号也。既是圣法。岂容易而得。故云但令等。属令建志高远也)。
但令反彼生死。仰厕僧徒。建志要期。高栖累外者。必
豫长养此心。使随人成就(戒法无碍任机优劣)。乃可秉圣法在
怀。习圣行居体。故得名为随法之行也(此显法体行相不可相离
故也)。

** 又列示诸义

(中一钞云。就初法者。受缘巳明。今略标举。显知由径。且分七门。一圣道本基。二戒有大用。三略知名趣。四
具缘不同。五优劣有异。六重受通塞。七震岭受缘。时代不同。第一与前原教中叙教宗同。第三亦与原教
翻名略同。第四亦与原教出家意同。同者不录。异者略引。又上七科并明戒法功力轨成之义也)。

又钞(中一)云。戒有大用。诸佛立教。并有胜能(立教者。通语三藏。经
论〔即〕断證功高。毗尼则住持最胜者。兼通者。经论亦列流通住持。毗尼亦彰绝缚元始。故云并有也)。明
义各别(通示三藏)。理须略举(独标律也)。夫三宝所以隆安。九道
所以师训(除佛道外三圣六凡。并师于戒。若据戒本。三世尊敬。则佛亦师奉也)。诸行之
归凭。贤圣之依止者。必宗于戒。故律云。如是诸佛子。
修行禁戒本。终不回邪流。没溺生死海。又戒经云。若
有自为身。欲求于佛道。当尊重正法。此是诸佛教。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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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集三藏。此教最先。善见云。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有情
色心。存亡依命。佛法兴废肉在毗尼)。毗尼藏住。佛法方住。故先结之。所
以尔者。馀经伹泛明化迹(化迹即往昔因缘也)。通显因果(因果即三
世报应也)。事随理通(融事归理)。言无所寄(忘言遗滞)。意寔深远。昏迷
未达。虽欲进修。鲜得其要。多滞答相。由迷教旨。今戒
律大藏。住持功强。凡所施造。并皆粗现。以人则形服
异世。法则轨用有仪。住既与俗不同。杂行条然自别。
由世随相有。法逐相成。便能纲维。不坠于地。又以法
能资人。亲成众行。使人能弘法。故律云。以众和合故。
佛法得久住。记云。世随相有者。此明世谛依相成立。
由诸众生。不知空寂。但随虚妄。有为之相。乃有世间。
故云尔也。法逐相成者。如来顺世立法也。如来说法。
常依二谛。一依真谛。泯绝诸法。二依俗谛。建立诸法。
今此律藏。建立持犯。灭恶生善。随情附相。引接初心。
是以凡所制戒。并托缘生。随有开遮。皆防讥毁。故云
法逐相也。

** 约总相叹戒法

(序文)云。夫戒德难思。冠超众像。为五乘之轨导。寔三
宝之舟航。依教建修。定慧之功莫等。住持佛法。群籍
于兹息唱。自大师在世。偏弘斯典。爰及四依。遗风无
替。

** 撮略诸文以叹戒法

资持引标宗云。是汝大师。以能轨物也。或云人足。能
有所至也。或云大地。生成住持也。道品楼柱。圣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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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也。禅定城郭。定慧所凭也。乃至如池如镜如缨络。
如头如器。又智论中。如重宝。如命如肛。如鸟翅等。寻
之可知。又篇聚中。先明戒护。具列八喻。如王小子。如
月光。如如意珠。如王一子。如人一目。如贫资粮。如王
好国。如病良药。又戒本序。如海无涯。如宝无厌。僧祇
戒本。如猿猴锁。如马辔勒。广在经律。不复繁引。良以
戒德高广。故非一物可喻。遍举诸像。各得一端。不能
全似。

** 五乘之本并由戒法

又云。五乘者。人天声闻辟支及佛。能乘人也。五戒十
善谛缘六度。所乘法也。乘此法者。必由奉戒。故以戒
法。通为轨导也。然戒有四位。五八十具。若约钝根。通
为世善。若论上智。俱作道基。故善生云。五戒甚难。能
为大比丘菩萨戒。而为根本。故知四戒。皆导五乘。

** 三宝住持全由戒法

又云。三宝四种。一体理体。就理而论。化相一种。局据
佛世。住持一位。通被三时。功由戒力。运载不绝。故如
舟焉。何以然耶。由佛法二宝并假僧弘。僧宝所存。非
戒不立。如标宗中。顺则三宝住持。违则覆灭正法。又
如华严云。具足受持威仪教法。能令三宝不断等。

** 详示戒法住持之相

又云。谓剃染禀戒。入道次第。以至僧中。受忏安恣结
说治谏。师资上下。行住坐卧。饮食衣服。众法别行。此
诸事相。佛法纪纲。住持万代功由于此。唯斯律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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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规模。馀藏非宗。故所不辨。故善见云。毗尼藏者。佛
法寿命。毗尼藏住。佛法方住。曲论来致。备如中卷。

** 佛在世时偏弘戒法

又云。虽谈众典。然于毗尼。最所留意。故篇聚云。世尊
处世。深达物机。凡所施为。必以威仪为主是也。又经
通馀人所说。律唯金口亲宣。大权影响。但知祇奉。况
馀小圣。安敢措词。又复诸经。说有时限。律则通于始
终。义钞云。始于鹿苑。终至鹤林。随根制戒。乃有万差
等。具斯三意。永异馀经。遍弘之言。想无昧矣。

** 喻显戒法

(上一)云。律(即法)(此下并喻)冲深(竖深)。津通万像(横广)。虽包含无
外。而不宿死尸(容而不杂)。腾岳波云。而潮不过限(逸而不滥)

** 钞以喻明记约法合

记云。初合竖深。远古诸佛。三乘圣贤。由戒资成。至于
现未。展转无穷。故戒疏云。前圣果圆。后贤因满。引生
来业。展转住持。众生无尽。戒亦无竭。即戒本云。如过
去诸佛。及以未来者。现在诸世尊。皆共尊敬戒是也。
二合横广。三义释之。初明遍境者。十方法界。依正二
报。情非情类。无非戒故。二约禁业者。三业四仪。施为
举动。三千八万。皆圣制故。三约资行者。万行由生。众
善所住。三圣道成。率由戒捡故。合第三中。戒法弘通。
九道师训。人收七众。趣该非畜(本宗通受五八)。摄济不遗。故
云无外。然则或违重禁。教所不容。五众则坌污清流。
必加摈罚。其馀则入道无益。永障出家。若论治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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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诸篇。然对死尸。须约四重。即律序云。譬如有死尸。
大海不容受。为疾风所漂。弃之于岸上。诸作恶行者。
犹如彼死尸。众所不容受。以是当持戒。合第四者。谓
止作持犯。随缘兴制。诠相浩博。喻若波涛。然篇聚重
轻。犯缘具缺。定犯不犯。纤毫不差。众别行相。施造有
仪。如非成败。无容滥托。如潮有信。法喻弥彰。律云。海
有八奇特法。一一切众流。皆往投之。二常不失潮限。
三五大河皆投于海。而失本名。四五大河。及天雨。尽
归于海。无有增减。五海水尽咸。同为一味。六不受死
尸。七多出珍宝。八大形者所居。此中略举。未必全同。

** 示戒法优劣

又钞(中一)云。由立此门。知戒是胜缘。入道之要。便能护
持。无矢于相也。记云。前后六门。并单论别脱。此兼道
定。还欲对显别脱功胜。欲释此门。先须略知。道定名
相。初别脱对境彰名。定道从心为目。与定慧二心同
时。故并言共。亦名为俱。其定戒者。成论离禅定为二
戒。色无色别故。多宗合为一。俱不动业故。道戒或名
道俱。道共无漏等异。此辨名也。二别定并有漏。道共
唯无漏。别脱欲界业。定共上二界业。道共非三界业。
此论体也。三别定通凡圣。道共唯局圣。此位分也。四
别脱假缘受。定道随心发。此明因也。五别脱但随身。
要期尽形故。定道名随心。生死不绝故。此示功也。略
知如此。馀如后解。

钞引婆论云。木叉戒。佛在世有。希现故胜。禅无漏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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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时有。二有漏木叉。通情非情。宽故言胜。馀二局
情。狭故不如。三有漏木叉。从慈心发故胜。能为佛道
作因。四木叉戒者。被及七众。绍续三乘。三宝三道。住
持功彊。馀二无能故劣。五木叉戒者。唯佛弟子有。馀
禅戒者。外道亦有。记云。多论五种。初时。二境。三心。四
功。五人。如次释之。初时希常者。以木叉。须佛出世。制
方有故。馀二纵非佛出。亦有得定證道之者。故常有
也。犹如世物。希少则贵。常者不如故。二境中。木叉遮
性通禁。馀二但止性恶。故境通局也。三约□者。慈即
大心。故是佛因。论云。禅无漏戒。不以慈心得。谓从智
得。此专自利。即二乘心劣可知也。四明功有二。一摄
生广。被七众故。二住持胜。绍续等故。五约人中。外道
无无漏戒。故但举禅戒耳。以彼亦得色无色定故。

钞又引善见云。具足木叉者。诸光诸山诸学(即三学也)
中。日光须弥学中。木叉最以为胜。若非佛出。则无有
人。竖此法。

** ○论重受(记云此章所明。意令行者审巳所受。更求增胜故也)

*** 有宗不立重受

又云。六重受者。依萨婆多宗。戒不重发。亦不重受。罪
不重犯。依本常定。故罗汉心中下品戒。记云。文列三
种。并异四分。言不重发者。三戒永定。如下心受五。中
心受十。本俗仍下(本俗即前五条乃俗人所受戒)。馀五方胜。中心受
十。上心受大亦尔。彼云。木叉戒者。无有重得。若微品
心。受得五戒。后以中上品心受十戒。先得五戒。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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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胜。于后五戒。乃得增耳。不重受者。彼计一受即定。
既不重发。更受不增。故不立也(五八十例亦不立。八戒当日不可重)。不
重犯者。此据初篇同种为言。依本定者。本谓坛场初
受也。婆沙论中。年少苾刍。得上品戒。以能起上品心
受故。罗汉苾刍。得下品戒。以先发下品心受。后不增
胜故。问。罗汉既发定共道俱。岂得不增戒。必不增者。
那得圣道。如是思之。钞又云。若尔。何故戒有羸不羸
耶。答。此对随行。不论受体。亦可作戒在一念。随心一
品定。无作无非尽形故。随行有增微。

(体既肥羸。理有增减。与上常定。义实相违。故以为难)

*** 空宗许重受

故成论云。有人言。波罗提木叉有重发否。答云。一日
之中。受七善律仪。随得道处。更得律仪。而本得不失。
胜者受名。其七善者。谓五戒。八戒。十戒。具戒。禅戒。定
戒。道共戒也。记云。重发出彼第九七善律仪品。具云。
有人受一日戒。是初律仪。即日受优婆塞戒。是第二
律仪。即日出家作沙弥。是第三律仪。即日受具足。是
第四律仪。即日得禅定。是第五律仪。即日得无色定。
是第六律仪。即日得无漏。是第七律仪(上云无漏。且据初果。下复
统收二三四果。故云随得道处)。本得不失者。从前体增。为后体故。胜
者受名。从后彰名。前名没故。问。重发重受。如何分别。
答。重发据多戒。重受约一戒。若尔。论明重发。那见重
受。答。由体重发。即得重受。以彼重受。一体发故。

又萨婆多师资传云。重受增为上品。本夏不失(记云。此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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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宗。馀师之义。虽违巳宗。乃顺今部。故特引之)。又引僧传(即梁高僧传。乃惠皈撰。今引求那跋
摩传。钞中文略。令依坛经引之)云。元嘉十一年。有僧伽跋摩(此云众铠)。时
号三藏法师。与前三藏(即求那也)同至杨都。为诸僧尼等。
于南林寺坛。重受具戒。于时祇桓寺(祇桓即此土杨都寺名也)
慧照等五十人。影福寺尼慧果等。三百二十三人。同
从重受。有慧义法师。禀性刚烈。不耐谊黩。谓三藏曰。
大法东流。传道非一。先贤胜哲。共有常规。岂独改异。
何穆众望(资持引传云。有惠义法师。擅步京邑。见跋摩行重受事。谓为矫异。执志不同。与跋摩
拒论等。大意是同。但坛经作之以文也)。答。五部之异。自此常理。相与弃
俗。本为弘法。法必可传。何忤众情。又问曰。夫戒非可
见之色也。顷见重受戒者。或依旧腊次。或从后受为
始。进退之间。足致深疑。答曰。人有二种。故不一类。若
年岁不满。胎月未充。则依今受为初。若先年巳满。便
入得戒之位。但疑先受。有中下心。理须更求增胜而
重受戒。即依本腊。而永定也。又问。自誓不杀。身口巳
满。有何不尽。更重受耶。答曰。戒有九品。下为上因。至
于求者。心有优劣。所托缘起。亦自不同。别受重发。有
何障碍。五戒十戒。生亦各异。乃至道定律仪。并防身
口。不同心业。有一无二也。如是云云(巳上乃跋摩行重受事迹)。坛
经又云。余以乾封二年。二月八日。及以夏初。既立戒
坛。仍依法载。受具足戒。于时前后预受者。二十七人。
并多是诸方。谓雍州洛州。号州蒲州。晋州贝州。丹州
坊州。陇州澧州。荆州台州并州。如是等州。依坛受具。
故引大略。非谬缘等(巳上是南山行重受事迹。既有依承。今欲重受者。无足致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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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土受戒元始 大僧受缘

钞又云。七震岭受缘(记云。意明此土得戒元缘。令知所从。不妄承奉故也)。余闻
有人言。此土受戒。先无从始。至今受者。少乖缘具。理
得何碍。但作奉戒之心。莫非得戒之限。忽闻斯语。不
觉喟然。岂以雷霆震地。聋者不闻。七曜丽天。盲者不
见。既同管识。岂妄措言。故引用圣教(圣教指前第四门。今在原教门
中引)。明白灼然。具缘成受。不具不得。此土受具。僧传显
彰。纵缘境有滥。依法亦有明诀。如前卷中(前卷见受戒篇)。所
言汉境受缘者。自汉明夜梦之始。迦竺传法巳来(迦竺
即迦叶摩腾及竺法兰也)。迄至曹魏之初(自汉明至曹魏一百九十馀年)。僧徒极
盛。未禀归戒。止以剪落殊俗。设复斋忏。事同祠祀。后
有中天竺僧。昙摩迦罗。此云法时。诵诸部毗尼。以魏
嘉平年至雒阳。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始也。准用十
僧。大行佛法。改先妄习。出僧祇戒心。又有安息国沙
门昙谛。亦善律学。出昙无德羯磨。即大僧受法之初
也(记引云。后汉明帝永平三年。夜梦金人飞空而至。旦集群臣占之。傅毅奏曰。臣按周书异记云。西域
有神。其名曰佛。昭王时生。穆王时灭。灭时此方午时天阴。大地震动。白虹一十二道贯于太微。竟夕至晓。穆王
问于群臣。时扈多秦曰。西国圣人入灭之兆。千年之后。教法合流此土。王敕刊石。埋南郊天祠之前。臣算至今。
正千年矣。陛下所梦。将必是乎。帝以为然。遣蔡愔等十八人。往西国求佛教。至月氏国。见腾兰。迎至洛阳。此土
三宝之始也)。

*** 尼众受缘

又云。比丘尼受具初缘。至宋元嘉七年。有罽宾沙门。
求那跋摩。至杨州译善戒等经文。后有师子国尼八
人。来至云。宋地未经有尼。何得二众受戒。摩云。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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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本法者。得戒得罪(记云。此准五分十一众受。十僧之外。须一尼为和尚。方可行之)
寻佛制意。法出大僧。伹使僧法成就。自然得戒。所以
先令作本法者。正欲生其信心。为受戒方便耳。至于
得戒。在大僧羯磨时生也。诸尼苦求更受。答曰。善哉。
夫戒定慧品。从微至著。若欲增明。甚相随喜。且令西
尼学器。更往中国。请尼令足十数。至元嘉十年。有僧
迦跋摩者。此云众铠。解律杂心。自涉流沙至扬州。初
求那许尼重受。未备而终。俄而师子国尼。铁索罗等
三人至京。足前十数。便请众铠为师。于坛上为尼重
受。出高僧名僧。僧史僧录。及晋宋杂录。故略出缘起。
永为龟镜。

诸文戒法门第四

* 诸文戒体门第五

** 约能领心明体(显心妙体妙。乃南山圆旨)

事钞(上一)云。明戒体者。若依通论(论有二种。别解文相为释论。通明行相为
宗论。今云通论即宗论也)。明其所发之业体。今就正显。直陈能领
之心相(心相之言。有事有理。以巳等语。即事心相。则思等语。乃理心相。以理融事。初后一如。微妙
甚深。唯一不思议心相也)。谓法界尘沙二谛等法(斯乃戒法体量是。今所受之法)。
以巳要期(尽一形寿)施造才便(决志立誓礼敬陈词)善净心器必不
为恶(息绝妄念)测思明慧(测即深广玄微之貌。思即行心也。发观缘境。皆。由此心明慧。即
唯识妙观)冥会前法(心与戒法。由明慧故。微妙玄合。故云冥会。尘沙戒法。以心对望。故云前法)
以此要期之心(重举前语。是纳体正要故)与彼妙法相应(要期之心。缘生
无性。念念真如。无边戒法。无非实相。真如实相。究意无差。故云相应。非二物相合。乃心法一如。故即经云。心纯
是法与法相应。是也。问。测等四句语义似同。如何分异。答。初二句用观照。法文二句。智圆观妙。心法一如。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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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也)于彼法上。有缘起之义(法即妙法。缘即方便。妙法融通。随缘转变。故云起也。
心明理显羯磨要缘正起纳究意之处也)
领纳在心。名为戒体(领纳乃六识。在心即
八识。领乃能受。体即所受。心乃所依。体乃能依。济缘云。造虽在六。起必因八。造以成种。还依于八等是也)。

** 通辨作无作

业疏(三下)云。一作者是色心。无作非色心。二作者初缘。
无作后业。三作是运动。无作非故。如是长短强弱。性
不均通。如涅槃云。戒有二种。谓作无作。是人唯具作
戒。不具无作。是则名为戒不具足。又善生云。是十种
法。或有作色无无作色。或有作色及无作色。如人手
执极香臭木。记云。极香臭物喻善恶业。手执喻作色。
放物有馀香臭。即喻无作色。木喻无记业。伹有执持。
而无馀气。对合可见。疏又云。所言作者。身口方便。造
趣营为。名之为作。如陶家轮。转动之初。故心论云。作
者身动身方便也。言无作者。身动灭巳。与馀识俱。是
法随生。故名无作。如成论云。因心生罪福。睡眠闷等。
是时常生。故曰也。用斯两法。并有悬防禁非之义。齐
名为戒。

** 的示法体警于行者

疏问云。人皆知受。所受是何。答。相传解云。受名圣法。
由此法故。奉敬守护。净如明珠。能为圣道作基址故。
记云。举果目因。以其能通圣道故。钞云。就巳成为言
名为圣法。复令受者。不自轻故。又云。知自身心。怀佩
圣法等。羯磨经云。羯磨威势。众僧力大。能举法界圣
法。置汝身心。疏云。圣法假缘。缘成法满。充正报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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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揽无边圣法。蕴有待凡躯。五分基成。三身体具。超
凡鄙秽流。入众圣宝位者。其斯之谓乎。

** 先示空有所计深浅

疏又问云。经论明体。其相不同。四分一宗。当须定指。
答。首题所出。可不知耶。此方盛弘。假实二解。成论所
辨。正通四分。昙无德宗。杂心俱舍。乃解十诵萨婆多
宗。记云。小教入道。不出四宗。一空二有。三双亦。四双
非。今取此方盛行。故唯有二。言假宗者。彼明诸法。缘
生故空。故名空宗。但有名字。故名假宗。又深取大乘
空义。故名经部师。实法宗者。彼明我人等。假名是空。
阴界入等。并是实有。亦名一切有宗。亦即毗昙部。疏
又云。故律名色。眼识能见。异于毗昙。根能见也。诸有
结正。并门何心。故云造善具三业。当审观其意。不同
彼宗。身口七业。皆是色中有损益故。记云。既推心识
有所分别。则显通深。但不谈七八。与大异耳。毗昙不
尔。既不推心故唯根见。眼耳鼻等。为浮尘根。见闻觉
知。即胜义根。二皆是色。唯意是心。又云。有损益者示
彼所计。如善戒。持则体肥。犯则戒羸。罪业造则更增。
忏则除灭。由有此义故立为色。因四大者。亦彼所计。
能造是色。所造亦然。彼宗立色。不出斯二。

** 通依诸论辨定名体

疏又云。体谓业体。正是戒法所依本也(思愿要缘。揽法成业。故尘
沙戒法为能依。业体无作为所依)。经论所谈。善恶业者名也。今述作
无作者。业之体也。混名从体一也。离实谈名异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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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陈体。教无教也。成实杂心作无作也。皆略名铨体。
义说动静(动即是作。静即无作)。而难显其相。如诸尘也。今且依
俙。如论两传寄之取状(下依两宗之论出体。故云如论两传)

** 先依本宗假名出体 作戒体(初示名义。并总
举诸师。次或言下列示二师。各计出体)

疏云。言作戒者。谓始坛场。终白四法。缘搆成者。诸师
约文有多解释(诸师即弘成论之师。并遵论文。所见有异。如下二师可见)。或言色
心为体。故论说云。口业者。非直音声。要以心力助成
身业亦尔。论其身口。乃造业具。非善恶体如无心杀
人。不得杀罪。故论云。是三种业。皆但是心。离心无思
无身口业。记释云。色心即总三业。拜跪登降是身。陈
乞对答是口。此二并色。色不自发。要由心助。故两兼
之。又云。皆但是心谓心王也。心王起意思。意思起身
口。若离心王。三业无托。故三并无也(上并初师约论。正立色心为体。
下文遮妨)。若解色为业体。十四种色。悉是无记。非罪福性
何得名业。记释云。多宗所明。身口二业。悉判为色。故
此攻之。五根五尘四大。为十四色。业取有记。无记非
(若据小教。不谈心业。如上初师。约成论义。善恶等业皆是心造。即本宗通大之义也)

有人言。以色声为身口业体。故论云。身口业依正四
大。意业依心。若身业非四大为性者。意业依心。亦不
应以心为体(若下反质。彼分三业。所依各异。身口既依四大。不应以心为体。下文正出体相)
故知身业以四大动。故名动为业。业即四大。更无别
体。若论口业。四大相击。于中出声。声成音曲。有所表
彰。以为名字句。还即此名句。为口作业。业无别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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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作体(次师立色声为体。下问答。遮妨)。问。此宗(此宗即指成论)五尘。非罪福
性。何得以色声为体。答。非外五尘及报色。不妨内方
便色也。又云。一念色声。眼耳所得。非罪福性。相续色
声。法入所摄。意识所得。是罪福性。故论云。名字句者。
是法名声性。法入所摄(巳上约五尘难)。记释云。瞥尔一念。见
闻非业。即属色声二入。缘虑相续。则有成业。即落法
尘。故云法入所摄。谓拜跪俯仰。为目所缘。陈词乞戒。
为耳所属。故云意识所得(有云。三师匕證意识得者。谬矣。即受者相应缘虑也)
既为意得。关乎内心。即成记业。故云是罪福性。下仍
引论。且證口业。是法名声性。谓是法之名句。声为体
性。判归法入。明非心业(私难云。既为目缘耳。属则属二根明矣。何云意得。既关内
心。成有记业。何非心业。请细详文为答明之)。问。若色为业体者。何故论云。
口业者。非直音声。要以心力助成。答。声为业体。以心
助成。名字句也。用此名句。即为口业。心是助业之因。
非正业体(巳上明违前心助难答中意。谓心可助成。而非正业也)。问。前言离心
无思。无身口业。而心即思体。身口业起。亦不离心。应
同用心为体。答。破外人义。思心同时而体别。故言心
即是思。然心未必是思。思必是心故。又破外道。身口
二业。不假心助。故说离心无身口业(巳上违前心体难答中。约破外
释通论文。谓论中离心无思等文。乃是破外。非正明体也)。问。第三羯磨竟时。身业
相续。为眼意缘。可说身作戒体。依声名句业。不可相
续现。非耳意所缘。应无口作体。答。身业依色现。青等
眼所得。亦为意缘知。是身作戒体。语业依声发。无记
是方便。非常为耳得。故至羯磨竟。远从要期生。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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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体。又云。世相义断续。皆为成一受。前乞巳告情。
后加是众故。不容相续现。又解。身口得互造。前跪表
言故。

** 无作体(初正示体相。后引诸文證)

疏云。无作者。谓白四所发。形期业体。一成续现(三羯磨竟。
一刹那顷。即成业体。故云一成。从此巳后。相续发现。故云续现也)经流四心(识受想行)。不
藉缘办。任运起故。记云。谓此业性。任运增长。牵生感
果。不由于作。自然而作。故名无作。疏云。三聚之中。非
色心摄。记云。彼论立四聚。摄一切法。一色聚(摄一切色法)
二心聚(摄一切心法)。三非色非心聚(摄十七种法。名不相应行。无作当十七也)
四无为聚(摄三无为。虚空择灭非择灭也)。疏云。言非色者。既为心起。
岂尘大成(五尘四大)。故言非色。五义来證。一色有形相方
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种异。三色可恼坏。四色是质碍。
五色为五识心所得。无作俱无此义。故不名色(谓此业体
既假缘成。实有体状。但离上五义。故云非色也)。言非心者。体非缘知。记云。谓
无作业。体非觉知。不能缘虑与心体异。故号非心(古云。
不可缘虑而知者。非也)。疏云。五义来證一心是虑知二心有明
暗。三心通三性。四心有广略。五心是报法。记云。心具
五义。无作反之。初非虑知。即是上义。二谓顽善。无有
愚智。迷悟之异。故无明暗。三唯是善非恶无记。四唯
一定。故无广略。谓意根为略。四心六识。乃至心数。则
为广也。五是三业造起。故非报法(谓此业体。既从心起。实是心业。但无
上五义。故云非心也)。

** 引證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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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成实论。如经中说。精进(是作)感寿长(现报)福多(无作增长)
天乐(生报)。若但善心。何能感多福。何以故。不能常有善
心故。记云。人心不定。岂能常善。此显无作。一发巳后。
任运增多。不假心作。即非心义。疏云。又复意无戒律
仪。所以者何。若人在三性心时。亦名持戒。故知尔时。
无有作也。记云。意无戒律者。谓意思中。无有戒体。显
是非心。三性心者。谓馀善心。及恶无记。彼论云。若人
在不善无记无心。亦名持戒。尔时无有作者。谓意入
馀性。无有造作。却名持戒。即知无作。任运常存。故名
持戒。疏云。以无作由作生。今行不善心。何得兼起作
又发无作也(上释尔时。无有作义)。由此业体。是非色心。故虽作
恶。本所作业。无有漏失(上释三性。名持戒义。无漏失即常存义也)

** 引證非色

又云。故彼问曰。若无作是色。相有何咎。答。色等五尘。
非罪福性。不以色性为无作也。又如佛说。色是恼坏
相。无作非恼坏相。不可得故。不可名色。问。无作为身
口业。身口业性。即是色也。答。言无作者。但名身口业
实非身口所作。以因身口意业生。故说为身口业性。
又无作亦从意生。如何说为色性。如无色界。亦有无
作。可名色耶(生无色界天者。必因戒定无作之业。即显无作非色明矣)

** 通證非二

又引涅槃云。戒者虽无形色而可护持。故知非色也。
虽非触对。善修方便。可得具足。故非心也(此明无作。决然是有。
恐谓体非形对。而不修奉。故两勉之)。十住婆沙云。律仪善根有二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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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色。无作非色。

** 以作戒立色难

又问云。色等是无记。无作善恶性。不用色为体。作戒
善恶性。应非色为体。答。无作在后生。作戒依色灭。若
是同时者。则是色无记。故灭巳方续生。不用色为体。
作戒与依色。同时体用生。不即不离故。还用色为体。
记云。无作不与色俱。故不兼色。作戒与色同时。故须
兼色。色为作戒所依。故云依色。色即是体。作戒为用。
记无记别故不即。即体成用故不离。问。如上二师。论
作戒体。并云心力助成。如何分异。答。前立色心。心能
成业。身口是具。故心为正。后取色声。即色为体。假心
兼助。故心为旁。问。二师并云。依宗立体。何以不同。答。
二并据论。所见有殊。前谈心造。正取分通。后明色造。
欲存小教。问。钞疏前后。并取初师。今出次解为取不
取。答。初师深穷业本。于理为长。次解曲顺宗途。在教
为当。今家从理。多用初师。欲辨教宗。仍通后解。问。一
念相续。如何分异。答。瞥尔眼见。名一念色。重缘筹虑
名相续色。一念属前眼根。相续属后意根。故云意识
所得(声香味触亦然)。即知意根。通缘五尘。通归法入也。问。有
犯则体羸。四舍则戒失。那云无恼坏耶。答。缺行故羸。
本得无损。教权故失。业性不亡。此即成宗通深之意。
问。无色天为有(色否。)答。小教但说大种粗色。彼天既无。
故云无色。大教既谈识种细色。不妨彼有定果之色。
馀如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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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依实法假宗出作无作体

(初标章叙起下分六位。正辨作无作之体)

疏云。二依实法宗中分别二戒者。计非四分所通。然
律中明五阴五相远近内外。亦有兼故。又重出也。俱
是佛教。机执不同。五百身因无非正说。今为六位。亦
有兼者。记云。以浅不通深。深得兼浅。所以假宗亦谈
实法。受戒犍度。佛为五比丘。广说五阴。乃至一切色。
过去未来现在色等。俱是佛教者。记云。方便之教。理
非一定。机执虽异。佛意常融。故此明之。不妨两是五
百身因者。如涅槃说。五百比丘。问。舍利弗。佛说身因。
何者是耶。舍利弗言。汝等各正解脱。自应识之何缘
问耶。有比丘言。我未得正解脱时。意谓无明即是身
因。作是观时。得阿罗汉。复有言无明行识。乃至五欲
即是身因。如是各各自说巳所解巳。共往佛所。舍利
弗白佛。如是诸比丘。谁为正说。谁不正说。佛言善哉。
一一比丘。无非正说。

疏云。初有为无为分别者(色心等法皆名有为)。二戒俱有为。非
三无为也(三无为如前说)。由假缘成。得彼业体。四相所为。有
失坏也(四相即生住异灭。或可。即指能造四大)

二就有为三聚分别(彼宗
亦立三聚。但无作收色聚。与成实异)二戒俱是色聚所收。以身口七业。
皆色损益。若以心为业者。心念杀盗。亦应犯故。其实
不尔。但以小机力劣。不约心论。且就身口。发无作体。
还防身口。粗见业非。故涅槃云。从于身口。获无作色。
以是无作色因缘故。其心虽在恶无记中。本所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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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名漏失。又心论云。无作假色。牟尼所说等。记云。问。
前引涅槃。虽无形色。以證非色。何以相违。答。经收众
计。前后不定。但执则俱非。了则皆是。不足疑也。问。心
论假色。从何得名。答。即如下云。如法入中。无作假色。
此谓对前五尘实碍之色。故名假耳。问。天台菩萨戒
疏。出戒体云。不起而已。起则性无作假色。与此何殊。
答。彼明直性随缘变起全性成色。对真名假。名滥体
别。不可混同。问。假色与下细色何别。答。若比心论。则
名体俱别。若对戒疏。则名别体同。由心所造。善恶业
种。微细难知故名细色。

三就色聚三色分别。此十一色。义束为三。如身色等。
为眼所属。名可见有对。如五根四尘。名不可见有对。
如法入中。无作假色。是不可见无对(六尘五根名十一色。色尘一种
见对两具。五根四尘九色无形。故不可见。根尘相偶。故云有对。法尘中色见对俱无)今此二戒
三色所收(身作戒初。色收口作戒。次色收身口无作。后色所收)身口色声。二法
业性。俱作戒体。非馀八色(谓作戒体。乃属色声。非五根及香味触之八也)。二
无作者(身口无作)。同用第三。无对为体。故心伽二论云。身
作可见有对。口作不可见有对。身口无作。俱不可见
无对。所以名无对者。有对有三。如五尘五根。障碍有
对。二五根七心。境界有对。三能缘心。所缘有对。出过
此三故曰无对也(障碍约十色体质各局。境界约根识取境不滥。缘对取心识。缘虑筹
度。欲显无作假色之体。一非障碍实质。二无取境功能。三非缘虑筹度。但为戒体假色。微隐难知。所以此三表
而出之。广义如别。兹略引示)。

四就色声本报方便分别。身口作戒。以方便色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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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就前身作是方便。而非报者。故心论云。身动身方
便故。由报色鼓动方便。方便感二戒也(本报即四大。方便即四大
动用。此但简二作。若无作色。如下自见也)。问。如何分别。答。亦一异也。鼓动
报身成方便色如屈伸跪拜。何有异也。又解。不一有
三别。任运酬因是报义。长矩高下是方便。报色唯无
记。方便通三性。报由往业生。方便由现起。如水波喻
湿动之相。可以明也。问。方便以报为体。现色是无记。
何得说记业。答。色无善恶。从方便缘。故说善恶。若尔。
经云何言。善恶二心起时。则善恶二色相现者。心论
又云。以清净心。动身口色。答。从缘两现。不妨彼报。体
是无记。由心善恶。方便转现。如刀照面。长广不同。像
转纵缘。而本面不改。体虽无记。不无相善。顺上文也。
言口作戒。唯是方便。以声非报法故也。二种无作。非
报非方便者。以从作戒起故。作戒既非报是方便。明
知无作非二色。故涅槃云。非异色因。谓非报也。以报
是方便色因。方便非报。故说为异。言不作异色因果
者。谓非方便色也。以方便是报色之果报非方便。故
说为异。是以解者。云非二□。又人解云。如涅槃说。菩
提王子。意疑比丘。馀□□□。何不失戒。佛答非异色
因等者。其心虽在恶无记中。本受不失。唯就方便色
中辨之。非异色因者。非受中作也。以作但一念故。不
作异色因果者。又非随行作无作也。以俱短故。既非
此二。明是受体。无作形俱。纵入馀心。不名失戒。即心
论解无作云。如善受戒。秽污无记。心现在前。故法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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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名漏失。

五就方便色声。三性分别身口色声。局善非馀。如论
文。以善净心。动身口故。名善作等。然初色中。有二十
种。谓青黄赤白。光影明暗。烟云尘雾。此十二色。俱无
记故。高下长短。方圆□□□之八色。通三性也。身作
戒者。唯取后八。来往跪□□收善性。就三声中。简不
受声。如风铃等。体唯无□□□业性。取馀二声。谓因
受声。如言令等。及因俱□□击鼓等俱通三性。今取
善声。为口作体。言无作者。通于二性。无记非业。局论
禁警。唯局善性。

六始终分别。此善作中。义通始终。覈论成业。据终非
始。以从请师。至二羯磨。□□未畅。善而非戒。第三唱
巳刹那思满。即善是□□□切善作。尽是戒不。答。律
仪所摄善作名戒。自□□□但单称善。不名为戒。又
解云。始终通收。并作戒□□一念。前缘不如。亦应感
戒。然既不尔。故知通□□□口色体。为发戒缘。身作
色者。始终相续。为眼所□□止之业。非耳所闻。若唯
第三。当时无声。应无口作。故知通缘。至三说满。论家
剋取。成就为言。有人云。唯第三法。一念而得。不妨身
相。表口业故。今解戒是有为缘成之法。不请不乞。后
戒无从。理须如前。通始终也。故光律师。因立三喻。如
麝如轮。如独乐也。桑榆报色也。匠治方便也。与绳俱
转作戒也。废绳独转无作戒也。善生经中。亦同斯喻。
上通为言。作无作戒。俱□□体。故涅槃云。戒有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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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于身口。有无作色□□□云。是十种法。或有作色。
及无作色。谓有庄严。□□□者。或有作色。无无作色。
谓无方便。及成巳者。□□□多云。初念戒色。第二念
知色等。故知俱也。问。无□□对复非可见。云何名色。
答。不以见对。用解于色□□名为色。无作虽非见对。
然为四大造。更相障碍□□可分。故名色也。记云由
能造是碍。故所造业。身□□声。善恶无记。体性各异
故云更相障碍。历然不□□云据所可分。问云。无作
是色。色即是碍。复对□□□是障对如何上言。出三
有对。答。障对有二义。□□□所俱对色故。二者能所
两缘俱障碍故。如眼□□□不闻声。故名障碍有对。
无作不尔。虽对意根□□□碍。色非色别。故非障对
(巳上依二宗出体欲显空有不滥故也)

** 次列当世异执

疏云。三列异执。自金河巳后。名教互张。五部十八。随
机而举。各谓指南皆通经论。年代绵远。馀执渐离。唯
婆多正量。上座大众。斯之四宗。今盛西域。此方所传。
四部乃翻。今时弘者。昙无德部。萨婆多部。最为段矣。
(殷乃盛也)然诸讲士。偏𥪰不□各尚学宗鲜怀通量。自晋
南迁。迄于陈世。释门义□□师成实。彼土传律(祖师居京
兆。故指江南为彼也)偏弘十诵□□□□。出有部体。中原扰攘。
声教奔飞。元魏高齐。□□□论。便依多杂。出四分体。
后有硕学。通观两宗。□□□体。各用开律。略叙其说。
须得本致。故法正部□□□作是色。何故杂心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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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无作虽非碍。以作是□□彼亦说为碍。如影随树
动。又业品云。形质名为□□作亦非色。彼部通曰。言
无作非碍非色者。不同□□□见有对色碍。故言非
色非碍。非不是无对色碍□□□无作。虽非色碍。谓
是非色碍者。即界品云。过□□□非碍。曾碍故。未来
色当碍故。现在微尘虽非碍□□□则碍。岂以微尘
不可触。而得名非色。然则微□□微色。即是微碍。故
知非者。谓非粗现之色碍□□□法执。次明迷执。如
戒一受。愿行须同。焉有受依□□随行实教。故神洲
一统。约受并诵四分之文。及论随行。皆依有部行学
非唯体相乖各。亦乃缓急随情。至于戒体。理事不同。
如昔光师依理明体。谓此圣法。能为道务。如钞所显
齐末立体。即受五缘。由此体具。便感前法。此则说缘
为体。河北魏部。虽依法数。正解四分。偏广多宗。江南
晋师。崇尚成实。依论出体。用□□诵。斯并宗骨颠倒。
理味差僻。摘揣过滥。何可胜□(□法执者。乃以空为有以□为空。不晓空
有宗旨。浅深乃殊故也。言迷执□□□巳见强生搆立。非但出体或理或缘。亦且行□□□受体故也。问。江南
晋师依成实出体。通于十□。□□前云。以假名宗出有部体是同。则二执何异□□□于教法执空为有。后于
受随迷昧不达。前后□□□殊则二执立义乃别请□□□)。

记云。唐朝怀素还依□□色为体。近世霅川岳师。融
会假实以为一见。乃□□论。非色非心。还即是色。钞
文既云。非尘大之色□□。是细色耳。且空有两宗。竖
义立体。迭互斥夺。□□□反。如何和会。以为一见。若
体不异。何用分宗。又□□云细色。不知细色是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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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问。彼据天台妙□□□论人云。色是无教法。不至
无色界。岂非成宗。□□□色。答。此乃成论诸师。牒难
有宗之语。谓若以□□□教。则应不至无色界。无教
既至彼天。则显非□□□不究本文。妄引为据聋瞽
来学。为害甚极。

** 立正义

(问下列三宗。何为正义。答。三宗皆正义也。所列空有。为在决显。但能决之义。在昔未知。并出今家。岂非皆
正义耶)。

疏云。四立正义。夫戒体者何耶。所谓纳圣法于心𦚾。
即法是所纳之戒体。然后依体起用。防遏缘非。今论
此法。三宗分别(此法即□□戒体克实论体本唯一法前二□□昔计意任就计决显后
立圆宗故统会之则显□□本无分别但叙昔立今对古考体故云三宗分□□利即圆义盖出祖怀也)。

记云。纳是能受之心。圣□□所受戒。能所相冥心法
和合而成于业。揽法为□□□基本故名戒体。体充
正报。心为总主。故云心□□□则心为能纳。法为所
纳。受巳则法为能依。心□□依。

** 有宗 先□□示体

疏云。如萨婆多二戒同□□彼宗明法。各有系用。戒
本所起。依身口成。随□□□。通判为色。业即戒体。能
持能损。既是善法。分□□□。感生集业。其行在随。论
斯戒体。愿讫形俱。相□□□。善性记业以能起随生
后行故。记云。各有系□□。□三界系。欲界粗段四大。
色界清净四大。所造□□。□感之果。此是色法。无色
界天。非四大造。则无□□□。无四大造色。不妨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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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果色。故杂心问□□□界何故无戒耶。答。戒者
是色。彼中无色。无四大□故。若彼有四大者。亦应有
戒。彼宗计戒为色。故说彼大无戒。成宗计为非色。故
说有戒。

** 疏引律显正

(前誊彼计。□止决显。彼云。假色但非尘。对今指细□。□是心种。显彼虽得色。名未知色义也)

如律四分明业天眼所□□色恶色。善趣恶趣。随所
造行。如实知之。以斯□□□明业体。是色法也。记云
引律即本律受戒犍□□□如来成道。始得三明(宿命
天眼漏尽)。天眼中云。菩萨□□□定意清净。结使巳尽。以
清净天眼。见众生生□□□(果报)善色恶色(业相)善趣恶
(因中果相)。若贵若贱(善□□□贵贱此因□□□差别)。随众生所造行。
皆悉知之。即自察知。此□□身行恶。口行恶。意行恶
邪见诽谤贤圣。造邪见□□身坏命终。堕地狱畜生
饿鬼中(此释上恶色恶趣等)。复观□□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
正见不诽谤贤圣造□□□报。身坏命终。生天上人
(此释善色善趣)。是谓见众□□□□等。即如律中佛诃目
连。不应以天眼观人□□□诵多论。亦同制之。又十
诵云。天眼观犯罪比丘□□两等。并谓彻见善恶色
故。至于鬼报五通。世俗。□□尚有见者。况圣人修得
天眼耶。若此明色。乃佛□□诸论牟分未穷斯意。况
弘论者。罔测可知。

** 斥前诸说

疏云。如上引色。或约诸尘。此从缘说。或约无对。此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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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虽多引明。用显业□□此色体与中阴同。微细
难知。唯天眼见。见有相□□恶历然。岂约尘对。用通
色性。诸师横判。分别所□□□业量。意言如此记云
仍举中阴。例显业色。无□□□□类亦同之。中阴亦
名中有。谓六趣之外。幽阴□□□□至前趣。在死生
之间。故名中阴。有云极善□□□□趣生。非善非恶。
四十九日。堕在中阴。形如□□□并小论。一途之说。
若准中阴经。岁数久近不定□□大小各殊。应知中
有。亦是报处。但由小教。不谈□□故非趣摄耳。如来
由此说业为色。诸师不晓□□□□□□□□□□
假宗业依心起。故云□□□□□□□□□□□□
辨业答。若就宗限。实□□□□□□□□□□□□
深决浅。故不局名教□□□□□□□□□□□□
所见。那得谈体。却云□□□□□□□□□□□□
谈非色。正符宗意问。□□□□□□□□□□□□
约何立色。答。如上巳辨□□□□□□□□□□□
宗假色何异。答。彼对诸□□□□□。

** 假宗

疏云。二依成实当宗分作□□□□□□□□□□
中。分通大乘(小中说大。乃□□□□□□□□□□机获益之者□□□□□□□□□□
无德智与教合。揽为宗□□□□□小中以教局故不敢直□□□□□)□□□□□□
故胜前计。分心成色。色□□□□□□□□□□□
色心为体。是则兼缘显□□□□□□□□□□□
色心。无作后发。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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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分通者。四分部中。□□□□□□□□□□□□
况明心造。超过有部。□□□□□□□□□□□□
则内外色报。率由心□□□□□□□□□□□□
是心。色是依报等者。若□□□□□□□□□□□
为正。若因果相望。则色□□□□□□□□□□□
报之色。显正即正因之□□□□□□□□□□□
相从。次辨无作。反作为□□□□□□□□□□□
法体虽有而非色心。□□□□□□□□□□□□
故云强也。□□□□□□□□□□□□□□□□
□□□□□约义考□□□□□□□□□□□□
(□□□□□□□能□□□□□□□□□□□□□□□□□□□离□□□□□□□□□□□□
□□□□□□□回则□□□□□□□□□□□□□□□□□知且□□□□□□□□□□□
□□□□□□□非二□□□□□□□□□□□□□□□□□义为□□□□□□□□□)。

疏云。考其业体。本由心□□□□□□□□□□□
冥昧止可名通。故约色□□□□□□□□□□□
不得。不知何目。强号非□□□□□□□□□□□
是种子能为后习。何得□□□□□□□□□□□
要期是愿。愿约尽形。形□□□□□□□□□□□
功由心生。随心无绝故□□□□□□□□□□□
来招乐果。记云。此问□□□□□□□□□□□□
识种。识既常存。种则□□□□□□□□□□□□
思即缘境之心。愿谓□□□□□□□□□□□□
谢。思无限齐。故种子□□□□□□□□□□□□
超前。问。两云。强目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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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取通意识达体貌。即□□□□□□□□□□□
问。此中后习。与前实法□□何异。答。彼明业为集因
此示种能重习。委如下□□□传律。皆以戒体为难。
虽祖训坦然。奈后贤□□□□则和会二非还同细
色如前巳破。增辉谓□□□□乃是聚名毕竟其体
是何法耶。答。种子。义□□□□祖师谈种。乃渐入大
乘。后又有人立为思□□□□录。谓非色非心名下
即体。仍破增辉。名外别□□为骑牛讨牛。今详诸说。
俱违祖教霅溪则全迷□□馀师则不辨大小。且识
藏种子非小教所谈故□□圆教。始可言之。诸师乃
以四分二非。即是种子。□□大小相乱耶。若可直示。
四分宗师。皆是四依。岂□□知心种之义何用别立
二非号耶。又若此宗便□□子。后立圆教何为。又使
假宗伹有空名。而无实□□慧虽不能究出体相。而
斥诸家骑牛讨牛。深有□□□谓若在假宗。定以二
非为体。约后圆教。可□□□□资持云。二明本宗成
论过分小乘。教虽是□□□□道虽通大乘。非全大
乘。比前为胜望后还□□□□体。两楹之间。初明作
戒。色心能造。色是本教□□过分。及论所发。非色非
心。非色过分。非心本教□□所谓。昙无德师。覆隐法
藏戒疏亦云。包括权实□□在兹。若论作戒。犹可循
文。独兹无作。历代沉丧□□□□□□□□□□□
别。一对作释。如上成宗□□□□□□□□□□□
假色心。无作后发。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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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教释。非色简小。非□□□□□□□□□□□□
是具。无作名非色。即对□□□□□□□□□□□
本宗作戒。五遣疑释。□□□□□□□□□□□□
非色。及解无作。乃云心□□□□□□□□□□□
其体。既是心成。体岂他□□□□□□□□□□□
是权。体宁从实。且如成□□□□□□□□□□□
六识妄心。是以非色。则□□□□□□□□□□□
缘虑。良由善性记业比□□□□□□□□□□□
究论体貌。实唯心业。但□□□□□□□□□□□
耶故言非心。(问自入正□□□□□□□□□□□皆巳知实□□□□□□□□□□□
显虽皆克实但且顺计□□□□□□□□□□□□但决体教行末融故□□□□□□□□□□□□□
教决空有之律乘即□□□□□□□□□诸行即是妙行使机□□□□□□□□□)□□□
□圆教□□以大决□□□□□。

疏云。后约圆教。明戒体□□□□□□□□□□□
始随妄兴业动与妄□□□□□□□□□□□□
心。不得随妄。还沦生死□□□□□□□□□□□
者。便命召之入圣戒数□□□□□□□□□□□
本。乃就傍缘。广开衢路□□□□□□□□□□□
明一切诸戒。皆我心业□□□□□□□□□□□
别有戒众生业无量故□□□□□□□□□□□
尽。当知二百五十。三千□□□□□□□□□□□
始等者。叙教本也心为□□□□□□□□□□□
业习妄既久。动便随□□□□□□□□□□□□
本。若非佛教。何由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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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巳息。苦果亦倾不沦□□□□□□□□□□□
至云。初唯三语。后加白□□□□□□□□□□□
境制。受从境发虽云缘□□□□□□□□□□□
(故律等者。并叙小机。小□□□□□□□□□□□□须假傍缘制乃唯心受□□□□□□□□□□□□
□□□□)□□□以智决愚□□□□□□□□□□□
□□□(□□尘沙万境□□□□□□□□□□段开教文□□□□□□□)

疏云。愚人谓异。就之起□□□□□□□□□□□
境缘。本是心作。不妄缘□□□□□□□□□□□
有此。记云。言愚人者谓□□□□□□□□□□□
亦随之。假名字说。通论□□□□□□□□□□□
二僧祇计为心。三成宗□□□□□□□□□□□
(据第六能造以明所造□□□□□□□所明心种此依章安涅□□□□□□□)□□□□
致使灭后分宗各计。故□□□□□□□□□□□
诸比丘便说为色。或说□□□□□□□□□□□
不解我意。(谓不知佛方便说故)智□□□□□□□□□□□
情与非情。二谛等境□□□□□□□□□□□□
心作。则一切唯心。既达□□□□□□□□□□□
摄心反照。但见一识。识□□□□□□□□□□□
造黑白业成善恶报。故□□□□□□□□□□□
有彼此也。无始不了遍□□□□□□□□□□□
是故如来如法界境。制无□□□□□□□□□□
如淫盗等。岂别有戒。纵妄□□□□□□□□□□
未受巳前。恶遍法界。今欲□□□□□□□□□□
故戒发所因。还遍法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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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虚空五并无边。戒亦同□□□□□□□□□□
□□□□□解既圆明纳□□□□□□□□□□
(□□□□□□机教俱□□□□□□□□□□□□全修即□□□□□□)

疏云。欲了妄情。须知妄□□□□□□□□□□□
藏识。成善种子此戒体□□□□□□□□□□□
巳发大解。此明修證。先□□□□□□□□□□□
积恶时深。虽达唯心。卒□□□□□□□□□□□
故云佛所制戒。如猿著□□□□□□□□□□□
死流发定慧力菩提基□□□□□□□□□□□
并由斯迹。舍此修道。枉□□□□□□□□□□□
矣作法之言。通收始终□□□□□□□□□□□
境。发动胜心。此心反妄□□□□□□□□□□□
起。即如钞云。以巳要期□□□□□□□□□□□
恶。测思明慧。冥会前法□□□□□□□□□□□
熏。犹如烧香。熏业秽气□□□□□□□□□□□
成业。业圆成种。种有□□□□□□□□□□□□
冥伏。妄念不起。此无作重□□□□□□□□□□
识是所依处。亦是所熏□□□□□□□□□□□
也。善即简恶。种子是喻。如□□□□□□□□□□
义。一从众缘生三体性各□□□□□□□□□□
长。五含畜根条。华叶等物□□□□□□□□□□
遇时开绽。八子果不差。□□□□□□□□□□□
作具此。故以比焉。然种□□□□□□□□□□□
四趣为恶。馀六是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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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圣中。三乘是偏是□□□□□□□□□□□
文唯简恶。若望人天。是□□□□□□□□□□□
行者当知。本所受体。即□□□□□□□□□□□
揵云。如来功德庄严之□□□□□□□□□□□
法华云。佛种从缘起。即□□□□□□□□□□□
否。答。名通体别。由彼不□□□□□□□□□□□
非色。故杂心云。调达造□□□□□□□□□□□
种名。不专大教。问。大□□□□□□□□□□□□
变造。则大小皆同。但□□□□□□□□□□□□
不示所依之处。是故□□□□□□□□□□□□
今明唯识。则发起有□□□□□□□□□□□□
俞。浪从海起。还没海□□□□□□□□□□□□
者。不起而巳。起则性无□□□□□□□□□□□
经生不灭。良由于此。问□□□□□□□□□□□
必有同异。当自寻之。问□□□□□□□□□□□
若不须受。即应纳大判□□□□□□□□□□□
为重发否。问。性无作假□□□□□□□□□□□
可相滥。

资持云。三圆教者。即□□□□□□□□□□□□
以祖师。深取大乘圆□□□□□□□□□□□□
场受体。意使修持。投□□□□□□□□□□□□
明梨耶。随缘变造。含□□□□□□□□□□□□
依八起。即异小乘。纵□□□□□□□□□□□□
色体别。二明所发。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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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绝。如楞伽中。识海□□□□□□□□□□□
无别浪还即海水。能造□□□□□□□□□□□
(戒体。即是心识。何则圆□□□法法唯心。岂有戒体。而□□□)□□□□□□□□
故说为色(上召戒体。即□□□□□□□□□□□□色真如。到色□□□□□□□□□□□□
得色实释论受所引□□□□无作假色与今种色□□□□)□□□□□□□□
故说非二(今云非二。与□□种。故云非色□□)□□□□□□□□□
便。悟入为先。(前列诸□□□□二各局□□□□)□□□□□□□(□□
非二。究竟一实。随召无在。不妨悟入)大小□□□□□□□□(□□□□□□
圆意见下二门)。

** 二戒先后

钞云。初解云。如牛二角□□□□□□□□□□□
戒。俱有二教。第二念中□□□□□□□□□□□
故善生云。世间之法。有□□□□□□□□□□□
像等。

业疏云。今解一时。非先□□□□□□□□□□□
本登坛。愿心形限。即□□□□□□□□□□□□
云作时具无作是也。□□□□□□□□□□□□
作。此与作俱。非乖俱□□□□□□□□□□□(□□
潜发。二并为因)二果时无作□□□□□□□□□□□□
是形俱。方为本体。以三□□□□□□□□(□□□□□□
竟故)
三果后无作以通形□□□□□□□□(□□□□□□
二念巳去分二。即初念□□□□□□□□□□□□通三。即前二念异因时□□□□□□□□□□□□)。

** 八种无作(□□□□□□□□□□□□□□□□□□□□)

业疏云。通叙诸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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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随作善恶。起身口。□□□□□□□□□□□□
止。能牵于后。不由心□□□□□□□□□□□□
作。馀七例尔(虽与作□□□缘搆。故云□□)□□□□□□□□□
作。如今所受。善恶律仪。□□□□□□□□□□□
量。随心任运。三者要期□□□□□□□□□□□
心所期。如誓而起。亦名□□□□□□□□□□□
从愿生。如人发愿。设会□□□□□□□□□□□
者异缘无作。如身造口□□□□□□□□□□□
作。如无作品云。教人杀□□□□□□□□□□□
事也。六者事在无作。论□□□□□□□□□□□
若作僧坊。及以塔像□□□□□□□□□□□□
一前事毁坏。二造者□□□□□□□□□□□□
善例恶。可以相明。如□□□□□□□□□□□□
业恒续。七从用无作。□□□□□□□□□□□□
施主。得无量福。如是随□□□□□□□□□□□
业。与前作俱。有可等异□□□□□□□□□□□
同时。随义而别。且如持□□□□□□□□□□□
律仪为形俱业要誓常□□□□□□□□□□□
异缘前受行之。又是□□□□□□□□□□□□
不亡。即名事在。随作。

心俱。故举一缘便通□□□□□□□□□□□□
随心无作。入定慧心无□□□□□□□□□□□
定入道。有禅无漏律仪□□□□□□□□□□□
入常有。常不为恶。善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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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本(戒禁身口为支定□□□□□□□□□□□□为本入禅时不住□□□□□□□□□□□□
乃至四禅四空迭论粗细)得发无作。□□□□□□□□□□□
然。出入常有。虽在事乱。□□□□□□□□□□□
定慧。随生死心。恒有无□□□□□□□□□□□
不尔随形非心。故经云。□□□□□□□□□□□
矣。

** 僧体

(僧儿□□□□□□诸□□□□□□□)

业疏(一上)云。有人言。依诸□□□□□□□□□□□
成人。人为别用。四人□□□□□□□□□□□□
合以不隐没无记为性。□□□□□□□□(□□□□□□
报法。是僧之体。上论实法为体)疏(同上)又□□□□□□□□□□□
揽指成举揽阴成人。人□□□□□□□□□□□
为僧之体。而用无别体□□□□□□□□□□□
业。无别有体。还以色声□□□□□□□□□□□
律本文。不就义理明□□□□□□□□□□□□
由彼成实。正宗四分。□□□□□□□□□□□□
未全宗途。揽指成拳□□□□□□□□□□□□
体。阴聚为人。望阴是实□□□□□□□□□□□
人。实法自体。无记非用□□□□□□□□□□□
指成拳。拳能挥举。五行□□□□□□□□□□□
为同为异。答。实法成人□□□□□□□□□□□
既别。何名是体。答文云。□□□□□□□□□□□
乎。上云。人假为体。且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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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律本。约数明体。谓一人□□□□□□□□□□
清净无非法相。便成僧体□□□□□□□□□□
足数。虽举不成。故僧祇□□□□□□□□□□□
诵云。清净同见。是名为□□□□□□□□□□□
辨体。则五人十人等。□□□□□□□□□□□□
列。如心念口言。即以□□□□□□□□□□□□
以前證者为体。或能所□□□□□□□□□□□
羯磨。能所不定。若前有□□□□□□□□□□□
法。同界成僧。便无所为□□□□□□□□□□□
四人为体。以三人巳下□□□□□□□□□□□
人若过。杂心云。四人名□□□□□□□□□□□
三人巳下。辨法未尽。四□□□□□□□□□□□
故独名僧(上局约四人□□体。下明今□□□)□□□□□□□□□
通塞。俱非尽办。应不名□□□□□□□□□□□
法者。何得不名。秉法之□□□□□□□□□□□
为众。止是数收。四人巳□□□□□□□□□□□
僧体。覈论附法。弘在三缘□□□□□□□□□□
界尽集。心念众法。辨与□□□□□□□□□□□
用为体。(心念说恣筹花□□□□□僧一同大众。故□□□□)□□□□□□
上虽约义从用。就相随□□□□□□□□□□□
假法成。乖法则百千非用□□□□□□□□□□
耶。修六和敬。令僧不断。故□□□□□□□□□□
法为众德之基。同受故□□□□□□□□□□□
虽复同戒。必同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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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两各得成。故见异法□□□□□□□□□□□
须同。邪命利乖。财法□□□□□□□□□□□□
至于时务成济。要以三□□□□□□□□□□□
和也。应与欲者。谓心和□□□□□□□□□□□
三体能顺。三和。随务成□□□□□□□□□□□
德用。以辨僧体。(上约德用明体)□□□□□□□□□□□
云。僧和以非色心为体。□□□□□□□□□□□
故。如律云。僧者四人□□□□□□□□□□□□
事辨破体。论云非色□□□□□□□□□□□□
揽四以成僧。四外无□□□□□□(□□□□□□□□□□□□
者。即目人假。是非二□□□□□□□□□□□□□如何。答。彼乃对前实□□□□□□□□□□□□□
体。又复用即德用人□□□□□□□□□□□□□谈假必兼能方济前事□□□□□□□□□□□□
者。如济缘云。且偏举耳)。

** 羯磨体

(□□□□□□□□□□□□□□□□□□)

业疏云。然此教法。正据□□□□□□□□□□□
繁。今但剋相以论。实唯□□□□□□□□□□□
以声相相续。善色为体。□□□□□□□□□□□
(声是不可见有对色故)又见。今依□□□□□□□□□□□
相明体。谓心念法。对□□□□□□。

** 界体(昔□□□□□□□但□□□□□□□)

(同前)云。有人言。定有□□□□□□□□□□□□
无作。若作善事。发善□□□□□□□□□□□□
记者。不发无作。地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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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地是依报。何得不□□□□□□□□□□□
标内。皆有业力。事钞□□□□□□□□□□□□
不相及。资持云。不与地□□□□□□□□□□□
不合故。非不及者。界□□□□□□□□□□□□
见云。依相结巳。后失□□□□□□□□□□□□
失界。乃至云。若人结□□□□□□□□□□□□
所。于中竖阁作法者□□□□□□□□□□□□
云。结界之地。随其限□□□□□□□□□□□□
毁。

诸文戒体门(终)

律宗会元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