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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901
护命放生轨仪法
唐三藏法师义净撰
夫以怀生者。皆爱其生。上通贤智。有死者。咸
畏其死。下洎蜫虫。由是善逝随事而修慈。不
损含识。量内身而准物。刀杖不加唯以大悲。
宣扬法化。于护生处。极致慇勤。是佛弟子。理
应随作。观虫滤水。是出家之要仪。见危存护。
乃悲中之拯急。既知有虫。律文令作放生器
者。但为西国久行。人皆共解东夏先来未识。
故亦须委其仪。若不具陈。无由晓悟。其器任
用铁铜瓦木。瓦即安鼻铁木准成。若拟随身
将去。可用铜作。唯受二升三升。即是旧来小
铜罐子。还施铜系。令穿手得过。底傍一边。须
安铜钮。可受小梅指头。若乞食去时。穿在左
臂。以衣掩盖。右手携钵。乞食得已。随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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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安置饭钵。自将净绳一条。如粗箸许。随井
深浅。系罐取水。滤以小罗。斟酌得足。即以绳
一头穿钮。急系抬系等。系小铁钩。钩系起时。
务令平稳。此并预先作了。不得临时求觅。即
以小罗。覆虫罐内。徐徐放下。至水纵钩。拔绳
令覆。再三下濯。方牵出井。此是乞食之仪也。
或用铜碗漆碗。穿孔著系。权用亦得。若在寺
者。即以常用铁罐覆之。如前安置。少有别处。
底傍著铁镮。可容三指。以罐钩内中。抬起系
等同前著钩。覆虫在中。放使至水。假令深井
亦得为之。若别畜绳。恐成劳扰。若井深处。或
可别为盆贮。或可送往河池。泻水竟时。还须
涤器。斯其法也。滤罗样式。如别处言之。岂容
井口之上翻罗。元无放生之器。欲似护戒。宁
顾虫亡。但以如来圣教。慈悲为本。所制戒律。
罪有性遮。遮则准事合经。性乃理应从重。性
罪之内。杀生最初。是故智人特宜存护。若将
此为轻者。更复何有重哉。若能依教作者。现
在得长命果报。来世当生净土。且神州之地。
四百馀城。出家之人动有万计。于滤水事。存
心者寡。习俗生常。见轻佛教。不可一一门到
口传。冀诸行人递相教习。设使学通三藏。坐
證四禅。镇想无生。澄心空理。若不护命。依教
奉持。终亦不免佛所诃责。十恶初罪。谁代受
之。且如见有屠儿牵羊入寺。不过数口。放作
长生。众共聚看。弹指称善。宁知房内用水。日
杀千生万生。既知理教不轻。宜应细罗细察。
自利利物。善护善思。复有令人耕田种植。规
求小利。不见大尤。水陆俱伤。杀生无数。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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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咎。欲如之何。直如束手泉门。任他处分。故
经云。杀生之人。当堕地狱饿鬼畜生。设得为
人。短命多病。呜呼此苦。谁当受之。脱有能
为。善哉甚善。可谓释迦末法。共结慈念之因。
弥勒初成。俱證无生之果。广如别传。此不烦
云。
护命放生轨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