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第 22b 页
四分律钞简正记卷第二
吴越国长讲律临坛赐紫清凉大师景霄纂
第二判释科条。广辨教之文义。于中分二。初略辨科
分。二依文广解。初中大凡一切圣教。大科有三。谓序
正流通。诸馀小科。皆从此出。若据西域。亲光菩萨。造
佛地论。解佛地经。巳科三分。若论此土。从后汉佛法
初来。未有科要。因秦王请。讲楞伽经义。诸德促平甲
解判。王乃问言。朕闻佛教幽微。至理玄奥。适观所讲
科目全无者何。诸德遭问。各鄙耻龙颜。时东晋道安
法师。遥闻此言。愤悱心口。遂科一切教文。总为三段。
即序正流通也。其时虽即悬科。未有凭准。后因佛地
论流至此方。彼论之中。果有斯说。故彼云。于此经中
卷二 第 22c 页 X43-0022.png
总有三分。一者教起因缘分(即序分也)。二圣教所说分(御正
宗也)。三依教奉行分(即流通也)。语别意同。故知安法师。冥状
圣旨。故青龙疏叹云。妙理潜通。慧心悬合。弥天之构。
岂虚言哉。所言教起因缘分者。谓明教起。及教起处
说教因由。即是教起所因所缘。二正显圣教所说法
门品类差别。名圣教所说分。三者显彼时众闻法获
益欢喜奉行。名依教奉行分。自后凡是教文。皆依此
判也。今则正明科判者。先科律本。后科钞
文。就律本中。初圣科后凡科。且圣科者。谓部主分宗
时科有四大段。即大僧戒本为初分。尼律下为第二
分。安居犍度下为第三分。房舍犍度下为第四分(此且
据四分所宗律本以科分。若约大藏毗尼。佛在日及结集时所非承也)。二约凡判者。谓
安法师科也。先科律文。后科钞文。且律本者。初从稽
首乃至知时巳来。为序分。二从世尊在毗舍离。一为
正宗。三从五百结集下至末文。为流通分。所言序分
者。显宗由致发起之端。称为序分也。正宗者。正明犯
不犯轻重等相被时之益救。流通者。法传季世流而
不壅故。次科钞文者。右今章记所判不同。若准
后堂顺正等记。以总别两序。为序分。标宗巳下二十
九篇为正宗。诸部别行一篇。为劝学流通。其理不然。
广如别破。或依搜玄将三十篇为正宗。即无流通。今
依显正科为三段。前二与玄同。第三将后批文。为付
嘱流通分。此准法华慈恩玄赞。亦将后批文。为流通
也。故彼云。基以谭游之际。途次博陵道俗课灵命讲
卷二 第 23a 页 X43-0023.png
斯曲等足为高例。问此后批如何得流通。答夫
流通有二。一者劝学流通。隐在诸篇之中。不别科出。
促随明行事之处。策励后人。令其习学。如下文方幸
敬而行之。或云违法毗尼。当如是学。又云。不知镜不
思之等。此皆劝学之意也。二付属流通者。述其制作
时处因由。令后人披览时代显然。今此流通乃当付
嘱也。问总序自题云序。此则有凭。十问既不题序名。
阿得亦科为序。答前是别题。通收两序故。皆得名序
分。问律教唯被具戒。是其正修。沙弥既非具
位。何故沙弥篇。在正宗中摄。答有说。一者如来所制
皆通五众戒。下文皆结三众罪。又沙弥得闻吉罗之
名。二者此篇广明大僧摄受方法。是以亦得在正宗
中摄也。问道俗一篇所明既非内众。如何得入正宗。
答若望所化境非正宗。然僧为能化之人故。得入正
宗摄。故下文云。幸细览而告传等。问诸部别行
篇。既与四分全别。如何得在正宗所收。答虽不同于
四分。乃是他部正宗。彼此虽殊。行事正宗是一。或有
他宗事起请我四分律师处判须善他宗。故下文云。
博学为济贫。此言诚验等。又别序第三门中。不得辄
将巳所学者。判他持犯。又轻重仪云。约之受体。纷诤
自销。今既判三十篇。齐号正宗。须分两意。前二十九
篇是四分律师行四分之事正宗。第三十篇是四分
律师行他部之事正宗。宾主二途条然分晓也。问夫
讲解者。先合释于名题然后科判。今题名未解。何故
卷二 第 23b 页 X43-0023.png
直尔分科。答科之由著前著述文势。若著述是通。题
下自注云并序。此通一部之文。便须先释题后科判
今缘。此钞是别题。准收二序故。先分科后向序中。始
释题目。又于正宗之首。更有名题故。此先科然后解
释。
次依文广解。即分为三。就序中分二。初释序之
通题。二依序别释。前二。初正释所撰之法题。二京地
下辨能作人之名号。前二。初正释法题。二注简异。初
法题有十一字分二。初解四分律三字。举本宗之都
目。次解删繁下八字。标今作者之别名。今且解都目
三字者。以三问料简。初总别相对与科简。二离开别
释。三结归六释。初门总别料简者。四分二字是别。五
部中之一名也。律之一字是总。五部之都目。如是两
名不可阙一。若无四分别名。难以显其通科故。初开
标四分。开卷识宗。便知是四分家之律。非馀五分十
诵等。若阙律之总号。无以收其别名故。后标律字。若
促云四分。即四分之名。随转不定。为四分。经论纪传
等。令向下标其律字。即简非馀也。又若据次第先后。
律合居先。佛在之时便有四分。理合居后百载方兴。
今回四分在先。唯为简异他部也。二离开
别分二。初解四分二字。次解律之一字。初言四分者。
梵语折埵理。或云只埵理。此云四者分四者数也。分
者段也因也。因部主支离大藏毗尼以为四段。故云
四分。即大僧戒本二十卷为初分。尼律下十五卷为
卷二 第 23c 页 X43-0023.png
第二分。安居下一十四卷为第三分。房舍下一十一
卷为第四分。问此之四分名目。起自何时。答有两解。
一正释。二辨非。且正释者。远自如来金口悬记近因
部主分宗。且远自如来金口者。准大集经声闻品。佛
告憍陈如。我灭度后。有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
书写读诵。颠倒解义。颠倒说法。以倒说故。覆隐法藏。
名昙摩鞠多。此是佛在日。悬记巳后。合有此律。
流行于世。佛既灭后。迦叶结集。五圣任持。如水传器。
过百年末。第五师鞠多传法之日。正当育王化世大
集商量佛法因有乖诤。遂分大藏毗尼为五典。其中
一部。名昙摩鞠多。远想如来悬记之言。乃执四分之
号。部主自言。我欲说无先说有欲谈有先即是颠倒
解义。况我复号昙摩鞠多。名字既同。我所执法。合明
四分。遂即四度传文。尽所诠相。念出四段之文。应彼
四分之说。次叙非者。按南海寄归内法传。义
静三藏。作如是说。四分之名。因梵筴立号。谓梵筴有
四。每筴翻出一分。四筴翻成四分。彼却难前解云。若
言因诵立名者。其理不然。且波离大罗汉。当初结集。
尚八十度。升座诵终不可。昙无德四度传文。念终律
藏。今依发正记破云。纵使梵筴有四。每筴翻云一分
因。得四分之名。若尔四分之秤无来。起自此方未审。
在西土之时。一千年中。以何标目。次夺破者。谓此律
文。元无梵筴。至此其时。觉明三藏。促口诵筴文。秦主
恐诵文讹滥。遂将羌籍药。五万馀言。以诚之二
卷二 第 24a 页 X43-0024.png
日念终。执文覆之。不遗一字。秦主深信方许翻。初当
既梵筴到于此方。何故解云因筴立号(前言差藉者。秦主姚苌本
是西羌人领军降前符坚为龙袭将军后都长安为后秦。其部类多是羌人。故云籍也。药方即易知。云云)。彼
适难云。波离尚八十度诵。昙无德岂四度念终者。初
结集时。文句散落。故难致八十度。分部时巳诠上文
墨竟易故。所以四度诵也。故智论云。摩偷罗国毗尼。
有八十部。罽宾毗尼。促取要用者作十部。言八十部
者。彼自解云。八十诵也。十部者。谓十诵也。至于五分
亦然。引此證之故。知因筴立名全成灵委。
次释律之一字分二。初翻名。次释义。且翻名者。戒疏
云。据其能所。都有三名。一梵语毗奈耶。毗那耶。鞞泥
迦。并翻为律。即能诠教也。二梵语尸罗。此翻为戒。谓
所诠行也。三梵语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所感果
也。因教起行。行不徒然。必有感果。故解脱绝缚。最在
其终。戒疏又问。既有三名。何故前标律秤。答律则据
教能生行解。五众依兹奉持德故。名为戒因。戒尅剪
业。或斯亡故名解脱。是则果两行。皆由教生。故先举
教用摄斯二。或可三皆一化。始终不可具须。故具标
律。今云四分律。不云四分戒解脱也。问毗尼翻律。为
正翻义翻耶。答乃是义翻非正译。故诸家相承。引唐
三藏译经。有翻者有不翻者。且不翻有五。一生善故
不翻。如佛陀云觉。菩提萨埵此云道有情等。今皆存
梵名。意在生善故。二秘密不翻。如陀罗尼等。总持之
教。若依梵语讽念加持。即有感微。若翻此土之言。全
卷二 第 24b 页 X43-0024.png
无灵验故。三含多义故不翻。如薄伽梵。一名具含六
义。一自在(不永系属二种生死故)。二炽盛(智火猛焰烧烦恼薪)。三端严(相好
具足所庄严故)。四名称。五吉祥
卷二 第 24c 页 X43-0024.png
至于处断。并依常法谓道俗居处。刑法相貌。各
各不同。然其有犯之徒。处形法断须依常法。又律者
笔也。此律字彳旁从聿。聿者取笔声。亦训于笔也。如
此方本是秦蒙恬所造。说文中用以文也。楚时谓之
聿。吴时谓之律。燕时谓之弗。秦时谓之笔。令律害训
笔者。取割裁量之义也。戒疏云处效(胡德反唐韵云推勘罪人之貌
也)。决正非笔不定。笔不定笔即法家之众也。又律者
分也。如律吕之分气。又俗中有三种律。一者阴律。二
应律。三格律后一如下自明。今且明上二者。谓十二
月中只为律属阳。偶为吕属阴。正月姑洗太蔟。三月
姑洗。五月[廿/]宾。七月夷则。九月无射。十一月黄
。二月夹钟。四月仲吕。六月林钟。八月南吕。十
月应钟。十二月大吕。即阴阳吕之二应律者。
月令云。用斤为律管。其管各有寸数。恐繁不引。
即用葭灰实之于管十二月中。气至灰动。应
于节候。轨尅不改。故云应律。故戒疏云。阴阳虽无形。
假以律管。籚灰用分节候。藉此分之令。内教亦然。顺
体分成二持。违体分成二犯。非律不明。亦同律吕之
气也。戒疏又问。律以法训。施造有仪。与馀两藏复有
何别。答不同也。馀藏明理之在灵通。随达一门皆符
道观。五百身因。无非正说。商那定现。鞠多不测其涯。
意在去滞。何局文言。律则不尔。轻重开遮。楷摸不定。
乱常败续。必据科治。由此而言法义弥显。
准斯意道律教偏有裁断揩定之功。馀二无功能。故
卷二 第 25a 页 X43-0025.png
偏训法也。疏又云律虽义约形断。全乖科据有方吕
斥相似。故且当译见意便上。言吕斥相似者。约
五种治罚。阶降不殊。重者重治。轻者轻罚。即无别也。
疏又云。律者法也。始终有仪。于佛教可成此义。故篇
聚之设。三世同遵。乃适化殊。性戒常定。律则不尔。代
有沿革。古用肉形。形者戒也。一毁其肉。终身永定。不
可复也。准斯意者。如俗格律有其新旧准。或有于格
品故也。旧五刑者。是秦相公孙鞅。封为商君。所
制也。一墨。谓以刀凿额作贼字。后以墨染使青也。
二劓。截鼻也。三躬。男女不以礼交者。男则去势
分。女则填宫也。四割谓耳也。五则则足也。其过最重。
盖随前犯。准上治定。后汉相萧何。尅为䣠。信。制
新五形。以定三千。金科玉条。代于古法。一笞者。
小杖曰笞。笞耻也。如[廿/补]鞭等耻。此有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
五十)。笞令青色以像东方甲乙木属青。二杖者。大笞曰
杖。杖者长木也。亦五等杖令见面其色
赤。以像南方丙丁火属赤。三徒者奴也。苦处驱使夜
即禁白日。徒有日暮之功。其色白。以像西方庚辛金
属白。四流者散也。三等似水之东流。
更无西返。其色黑以像北方壬癸水属黑。五死者尽
也。二等人死魂魄归于上天。骨肉下埋于土。以
像中方戊巳土属黄。巳新旧五刑虽别莫不背。为控
制万民。不令起过。惧于刑罚也。西土法王之律。亦复
如然。常作堤防。令非不起故。
卷二 第 25b 页 X43-0025.png
二释戒义者。戒疏云。戒警也。警策三业。远离缘非明
其因也。又戒者禁也。以善禁恶等。三释解脱义
者。巳离障染。永出尘劳。业惑期云。故云解脱。解脱不
同。有二种。一因时解脱。二果时解脱。言因时解脱者。
对境防恶。暂伏过非。望不起染边得解脱。二果时解
脱亦有二。一别解脱。二究竟解脱。言别解脱者。人天
果是若约人天果。未免轮回。未令得彰解脱。今且望
不入三途中。得名解脱也。二究竟解脱者因。谓或净
定慧发生故。经云。或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又或疏
云。道或名解脱。事戒名别解脱。又云或鄣有二。初则
业非。二则烦或。净鄣业或待智云。分望断除。故名解
脱。后智除或。乃称究竟。
上来正辨能诠律义因。便明所诠戒。及解脱义。总是
翻释义竟。上来有二收科。第三结归唯释者。问
何故有此问来。答上之所明。四分是四段之文。律是
仪。从四段文下而出。于中体用。能依所依。胜劣异同。
无想滥。故须简异。是以须明也。又西天凡是文字有
两字。巳上有体用者。皆须约释简之时。或虽有两字。
且无体用。不可一例也。就引文中。便分为二。初汎明。
二结归所属。初中梵语沙吒多(此云六)。煞三摩娑(此云离合
释)六谓举数。先离后合。释者解释(巳上通名)。次别列者。颂
曰持业依主。并有财。邻近。相违。及带数。初持业者。宝
法师云。持谓任持。业谓业用。体能持用故。如云眼根
是清净。四大所造之色是体。根者有增上发识之能
卷二 第 25c 页 X43-0025.png
名用。此眼即根。又如藏识。识即是体。藏即含藏是用。
先用后体。摄用归体。此藏即识。所以不云识藏者。恐
滥前诸识。不能含藏故。更有同依持业。谓约
多用同一体故。如言分段生死身。生与死是二。同依
一体。又如变化身。身是体。变化是用。于此身上。有能
转换。本质并无。而歘有之用。故变化即身。亦有四用。
同依一体。如云变易生死身。变粗身为细色。易短命
为长年。无漏力初资曰生。势分将尽时名死。此之四
用。俱依一身也。二依主释者。依谓凭依。主谓主宰。宝
法师云。能依所依俱。于中有二。一依主。二依士。若举
胜显劣名依主。如云眼识。眼谓眼根。是所依胜。识谓
了别。是能依即劣。今云眼之识。或举劣显胜。如
云择灭无为。本是有为因。此择所證故。今云择灭之
无为。是依士释。三有财者。谓对无立名
财。谓世间财宝有。故曰有财。宝法师云。能有所有俱。
于中有二。一全有财。如呼护法神为金刚。金刚本是
杵号。梵语跋折罗。此云金刚。状有三陵。如乔麦子。能
摧万物。取此杵名。以彰神号。又如菩提萨埵。上求菩
提下化萨埵。故离此圣人体外。有彼菩提萨埵也。二
分有财者。如云金神或云富儿。半月于人名故。四邻
近者。宝法师云。竖邻横并。俱以多法相近一处。促举
一近者立名。如云四念住。谓观身受心法时。虽是慧
力简择。又须假念力明记。今慧邻近于念。故云念住
也。五相违者。宝法师云。诸法名等殊。如云持犯。上作
卷二 第 26a 页 X43-0026.png
大小等。六带数者。宝法师云。谓诸法名等数。如
云一乘二谛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七觉八正道九有
情居十遍一切处等。次结所属者。问今四分
律之三字于上只释中具几释。答若依诸记具二释。
一带数持业。二带数依主。今准承禀云具三释。一带
数。谓律是法。法上有四分之数。岂非带数(有云。若准明四分二
字。即成带数者。未详也)。二持业。谓四分是四段能證诠之文。以
声闻句文为体。即是体。律是律仪。即所诠之行。有断
割持犯揩摸轻重之功用。今四分之体。能持此用。摄
体归用。四分即律。三依主。律是能依。四分是所依。四
段能诠文是色。唯有漏即劣。所诠律仪通漏无即胜。
今举上劣四分。显下之胜律。即四分之律。依士释(不须
云倒合依主)。巳上三门。总是释初三字都目竟。
二删繁下八字标今作者之别。名之此对昔来未曾
有也。释此八字分五。初释删繁二字。二辨补阙二字。
三明行事二字。四辨钞之一字。五解序之一字。今且
释删繁二字者。删者声类云定也。广雅云削也。三苍
云除也。仲尼删诗定礼。今师删定。或律此之删字册
旁刀。乃会意字也。如俗中通明文字有六。一像形。像
物之形。如日月等字。二会意。如止戈为武人言为信
等。三形声。或左形右声。或如补阙律等字。四指事。如
上下字等。五假借。如长乞乐。六转注。如老可叵
孝等。今删字。上六中是会意字也。良以古来无纸。凡
缀文章。皆书简牍。以熟韦编之。故夫子读易韦编三
卷二 第 26b 页 X43-0026.png
绝。即其意也。故删字坚之四尽。表于简牍。横之两尽。
以像熟韦古来刀笔。当者留之。不当以刀削去。故删
字安刀。即除段之貌也。后汉蔡伦。造纸以替简牍之
文。亦今者从册安刀。犹是会古之意也。长也。滥也。恶
也。敏下安系。亦会意也。字上略训释。今广解者。东
吴所立。非正不叙。西明新规。有其四种。唯据当宗以
说。一繁广。繁如律中僧尼二部。戒本缘起。六百馀条。
广明国土犯。有人呵责等事皆是当初一期制戒。□
□翻译依其本有六。录在文中。至于末代所准。要知
其持犯故。于释相篇中。唯明满足戒本。尺持犯两相。
其馀闲后。皆悉不明。故下文云。贵在得其本诠诚难
窍其条绪等。又如长衣戒得不得章。都有八门。各有
转降十章四十六句。甚为繁广。今钞侣云一日得衣
二日不得乃至十一日。通皆不犯。唯有一行来钞文
摄得数行律文也。又如灭诤事律自一犍度今钞伹
云。七灭诤中罪亦灭有但为竟。于四诤彼此未知。乃
至徒劳宣释。终未穷尽。故略不述等。律文既繁。古人
章疏亦广。今于此中。一时删削。故下文云。常恨前代
诸师所留遗记等。二繁长。繁者此全非今所要名长。
如律明。善来等四受并是。往前之事钞中。皆略不明。
唯存羯磨一途。当世盛行之法。更有破僧和僧等事。
悉是剩长之文兼章疏。解律繁辞。亦同删削。三繁滥。
繁者是非相混曰滥。如律结界法中。东方有山称山
等。是一期出法之语。今若立标相。须知限齐。又须委
卷二 第 26c 页 X43-0026.png
标相及体。三种分齐。分明方可加法。不同一席之法。
聊知空碍两分等。又古人见律有知净之言滥引向
打钟上用。又古见律结界云。各一拘卢舍字。便执自
然。界体定方七十三步。集僧一夏。唯开三度受日等。
皆是芜秽。滥于真宗。纯金杂于砂砾。今并删之。故下
文云。滥述必剪用成通意等。四繁恶。繁此非律有促。
从滥中流出。如古人见律文治罚。弟子断食夺衣。日
中五等。仿此遂行鞭杖。以作训治。委引伪经。三百福
罚。及真经三字之喻。或立非法。制限罚钱及米。伏地
吹灰。有过之徒罚令除草等。悉为鄙恶。恶并删之。故
下文云。今故删其繁恶等。除此四繁之外。其馀要当
皆列文中。如下诸篇所引律云。四分文云。等并是(上释
删繁)。二字竟。
二辨补阙者。补谓裨补。左形右声也。阙者谓欠阙。阙
少上形下声。谓全约佗部三藏之文以说。谓上既于
四分删除四繁。馀有的当之文。其文绝少。对教行事
实。未周旋故。引佗部流类之文。鸿稗未足。故云补阙。
于中有二。若事法全无名阙。分无名缺。今举全无之
阙。以摄分无之缺。下诸部别行篇云。若四分缺于事
法等。即举分无之缺摄金。全无之阙也。今依西明。大
要有二。谓文补及义补也。展闻即成五补。经律论记
传并义补也。若处中唯三。三合为一补。记传为义补
为三。今引且明三补。初三藏补。就三中从亲至疏。且
引佗部律流类相似者。如下所引僧祇十诵五分等
卷二 第 27a 页 X43-0027.png
若律部无文。即大小乘经有者须引。如下引华严。涅
槃。楞伽。思益。阿含。遗教。目连。善生等。或经中无文论
中有者。亦须引用。即下引瑜伽。唯识。智證论。庄严。成
实。婆沙。明了。多新等是。若三中有阙。记传
有文。流类相当。亦须引用。如下引高僧名僧僧史录。
凡圣行集。布萨轨仪。法苑未林。师资传等(为第二文记补也。若
作玄记将古人章疏。意文补者非也)。巳上诸文有则可引。或时有事复
是现世。恶行三藏。记传之中全无。说处不可。无文便
止。今师以义决通。如下第五门中四句。以为唯的。若
文义俱阙。举一例诸等知。
三明行事二字者。行者左彳右于左右足
递进之貌。今促取流行义也。事者一云人法事也。二
云众自共三行之事也。于三中。自有人法事三故(此释
胜前)。谓上既巳删补钞体周圆究竟理之由但为流行
律文三行之事。故云行事即钞文之用也。
四辨钞之一字。此有二种。若从手作但训略。即文约
义丰。今从金者便具三义。略义如前。准下文云。固令
撮略。正文包括诸意也。二久固义。如世真金促革不
改百练不变。久埋不生。又如世中于国有功之臣。赐
以铁劵。以表其人子子孙孙荣不绝。此钞亦尔。永用
无其废时也。三利用义。如金有济贫之用。此钞亦然。
对事施行济机斯是。故下文云。庶令临机有用即事
即行等是。
五解序之一字。考功记云舒也。舒展一部文之大意。
卷二 第 27b 页 X43-0027.png
又毛诗云述一部之由致。广雅云。次明一部文之次
第。又礼云。东庠西序。郭璞云。注序别内外。即东西墙
谓之序。此墙居中门内。客欲入时。先于此处。整𣫍冠
排地仪礼后。方入见尊主故。詺此墙为序。今于卷首
置序意在披寻者。不失文中之意故。故序也。又序者
绪也。即头绪如答然头曰绪。今此在一部文之首故。
又序者叙也。叙一部之文。由致发起之端。名序也(上来
三字。都目八字别名惣是正释法题竟)。
次注文简异。云作者无。标名显别有两释。此一一。简
上法题。欲释此文。应先问我起。今师依于所学。撰四
分律钞即得。何要标那补之名。所以注文。答云作者
。意道于所学自宗。古制作钞疏盖多。故云作者
非无。今标删补之名简异。古来未曾有也。故云标名
显别。中卷注云。著述者名立多名。立名标异。下卷云。
注撰非少立名标显三卷之昔。注语虽殊。义意无别
。第二解云。简异名题。是相部
疏赞述之语也。此钞初时著述。并不显制作人名。后
有一本。流到相□疏主得之实惜用为的当。促不委
谁人所造。至贞观年中。钞主四出求异行到相□疏
主相见。因叙问律宗之事。乃云。近收得本一行事钞
甚被时机。即未审何人制作。南山云。馀之所作。疏主
惊异。遂请题名。钞主乃于三卷首。皆书京兆崇义寺
等。疏主遂于法题之下。名题之上。中间空处。背
洷八字赞美之词。三卷之初。并如是也。上之两释。各
卷二 第 27c 页 X43-0027.png
是一途。今据禀承决取初[米* ]解。纵蒿本无作者名。亦
未可为良證。
次辨能作人号名。言京兆至述者。初略明。次广解。初
中京兆者。天子所部之处也。崇义寺。乃僧坊之别名。
沙门者。出家人之通秤。释者能人之性族。某甲者钞
之别法名。撰即撰古遗文。述谓述而不作。
次广解分六。初言京兆者。京者大也。兆者城也。又积
数之多。十亿曰兆。十兆曰京。数之名也。今云京兆者。
乃天子所都之地也。亦云京师。师者众也。白虎通云。
千里之色四方千里。如是众名不出。天子所都。大众
所聚之处。史记云。汉祖都于长安人民众多。秦地广
远。乃立三部。以辅京师名扶风。右[/鸟]翊
即同氵在长安城东中京兆。问今云
府字题中何无。答史记云。开元元年。改雍州为京兆
府。洛州为河南府。开元十一年。改并州为太原府。钞
夫是武德年中制故。不合有府字也。
二崇义寺者。钞主本住旦日
寺。隋朝改观为玄坛。
改寺为道场。故钞主神州记自序云。余本住日道
场。此是炀帝。取长于瑞像。及育王舍利。入京造此寺。
安置舍利。钞主初在此寺。依慧顾和尚出家。至唐初
武德七年。高祖废之。僧徒散乱配馀寺。钞主与师侥
七人。同[*余]崇义寺。此寺在左卫长寿坊。又准西京塔
寺记云。此寺本隋朝延寿公子诠宅。唐武德二年高
祖赐与桂阳公主。驸马赵慈景为宅。赵景巳后。公主
卷二 第 28a 页 X43-0028.png
舍宅为寺。以妻为夫造恩深义。重敕名崇义。钞主七
年配住。九年入终南制作。今取本系名寺以标名。故
云崇义也。寺者梵云僧伽摩蓝。略云言伽蓝。此翻众
园。五众所居之园也。义云精舍。新梵云毗诃罗。此云
游止。或云游履处也。今云寺者。乃此方之号也。寺者
司也。司由嗣读不绝之义。寺下安寸。即士人方寸之
理也。如国家九司名九寺。一太常(主礼乐郊广也)。二光禄(主御
厨)。三卫尉(主器械惟幕也)。四宗正(主皇家枝叶九挨也)。五太仆(主马驾监收等)。
六太理。七鸿胪。八司农。九太
府。后汉腾膝兰到此。既是外国之僧。且今
在鸿胪寺安下。后于壅门外。别造僧坊。取驮经白马
名。从鸿胪司分出。故云白马寺。即汉地寺之祖也。故
今僧尼住处。皆名为寺。
三辨沙门二字者。亦云桑门。皆存略也。具合沙门那。
此云息心。故瑞应经云。三等介号扰。六趣号昏。息心
达本原。故号为沙弥门。或云息恶能息生空智。所息
是烦恼。故论云。福积聚舍诸非。此世他世智无恼。一
切生死除灭故。證得此者名沙门。释曰生空理智。名
为福德。此之理智。非少时之间。极速三生。迟即六十
劫。彼名积聚也。舍者弃背义。诸非即根随烦恼也。此
世者。即分段生死身。他世者。变易生死身也。一切生
死除灭者。且约分段中。一切未论变易。證得此者。名
沙门者结示也。问未审沙门以何为性。果
体是何。果位差别复有几种。答俱舍颂。净道沙门性
卷二 第 28b 页 X43-0028.png
有为无为果。此有八十九。解脱道及灭。释曰。诸无漏
道。生空理智。离染烦恼。名为净道。此之净道。是沙门
之体性。怀此道者。名曰沙门。有为无为果者。谓有为
无为。是沙门果体。有为即解脱。无为即择灭。此有八
十九。解脱道及灭者。斯约断惑品位以列数也。此有
八十九解脱道。是有为果。复有八十九品所證择灭。
是无为果。谓断见惑有八无间。八解脱。断
九地修惑有八十一无间道。八十一解脱道。见修合
说有八十九。又无间道。唯沙门性。解脱道亦性亦果。
息恶义边。是沙门性。与无间道。为等流果边。是沙门
果。一择灭唯是无为。沙门果体。谓无道是沙门性。择
灭是彼證。名沙门果。离系士用果。若准斯解。
理实證圣。号曰沙门。今唐凡位烦恼具全。未合标沙
门字。然具约因中谈果。故亦得也。又古来更有通相
。今此是通相沙门也。
四辨释释一字。具足合云释迦出家人性族也。今存
略故。但释标字。问上言沙门。下复拣释。岂不重耶。答
为简滥故。亦有出家人性是沙门非释种。故以性简
之。唯大乘基法师。以四句料简。一是沙门非释。谓西
域外道是。律云。沙门施食时等。二是释非沙门。即西
域诸释种是。三亦沙门亦释。即今出家者是。四俱非。
即俗流是。又仙教传此之后。过秦晋之前。皆称俗姓。
或依师姓。如生法师本姓魏。出家后随师性。竺法护
本姓支。木竺法师。乃依师姓等。从东晋安大师方可
卷二 第 28c 页 X43-0028.png
改辙也。安云。我曾无尊释氏。皆合与释姓命之。后增
一阿含经西来。果然契合。故彼云。四河归海。无复本
名。四姓出家咸称释氏。又四分说戒揵度云。犹如四
河悉归于海。如是目连。于我法中。出家学道。咸称释
子。此皆今从佛姓也。我今僧尼既尊释氏。须知得性
无由。若不委之。如孙不识祖名。似子不知讳。此亦道
俗同耻。此约此方。南朝四姓。未张顾陆。北朝四姓。季
郑崔卢。更有诸多。或因处或因封爵等得姓。广开元
定谱录中。虑繁不引也。今准西土四姓亦殊。故西域
记云。夫种族殊异有四流焉。一刹那帝利。即王种。弈
世君临。仁恕为志。二婆罗门。此云净志。守道坚呗。洁
白其操。三吠舍。此云商贾。贸迁有无。逐利远近。四首
陀。或云戍达。此云农夫。肆力畴陇勤劳稼穑斯之四
姓。清浊殊途。婚娶不通。飞伏异路馀之三姓。如别所
论。今但叙刹帝利性者。以释迦姓。从其流出。是故此
姓最为高贵。故俱舍论云。劫初如色天。后渐增贪味。
犹惰贮贼起。雇之令守田。释论曰。劫初时。此南剡部
洲人民皆如色界诸天缺。形色端严。身带光明。腾空
自在。饮食喜乐。长命久住。如是类地味裸便生甘美。
其香郁馥。时有一人。禀性耽味。遂取食之。诸人效彼。
竟皆取食。既食其故。身遂坚重。光明隐没黑
闇便生。日月众星。从兹出现。由渐耽味。地味便隐没。
从兹便有地饼而生。竞耽食之。地饼又隐。遂有林腾。
林腾又隐。香稻自生。众共取之。以竟取食。前三是细
卷二 第 29a 页 X43-0029.png
段食。遍入支体。如油沃沙。但有垢汗。第四粗故。残秽
在身。意欲蠲除。便分二道。因兹便有男女根生。由二
根殊。形相亦别。宿习力故。便相瞻视。因此遂生非理
作意。欲贪鬼魅惑乱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见
初发此时)。尔时诸人遂取香稻。初无贮积。后有一人。禀性
懒惰。长取香稻。贮拟后食。馀人效之。渐多停贮。由
斯稻生我所心。多收无厌。后随收处。不复再出。遂共
分田。虑防远画。各自兴功。耕犁种殖。于巳田分生护
惜心。于他田分有怀侵夺。为欲遮妨。共取
详议。佥置□内。一有德人。各以所收六分之一。雇令
防护。封为田主。由斯故立刹帝利名。大众钦□恩流
率土。故复名为大三末多。此云共许。自后诸王。此王
为首。后时有王。贪吝财宝。不能均给。国土人民。贫有
乏者。多行贼盗王为禁止。行轻重罚。后有
罪人心怖形。隐藏其罪。勘穷取实。异想发言(卢诳之词此时
为首)。其大三末多王。子孙相承。有十九转轮王。最后名
大须弥王。此王子孙相承。有一十七万三千二百八
十四小转轮王。其中粟散王。不知数也。最后名鱼王。
此王子孙相承。一百四十三粟散王。最后名大茆草
王。其王无子。乃将国位。委付大臣。西国之法。继于二
种。二者仙种。此王念曰。我既无子。乍令王种断。不令
佛种绝。逐入山修道。时有侍者。从王到山。欲求所学。
要恐吉后。有人侵陵。乃以竹笼盛之。挂于树上。有猎
者观之。见笼谓果见王。顿见王头白在中谓鹤。遂弯
卷二 第 29b 页 X43-0029.png
弧审射。箭中王心。命从兹殒。射时有二渧血随地。生
二茎甘蔗。日炙割开。左生。同童男。右生童女。男名善
生。女名善贤。耆旧大臣。乃立善生为王。善贤为妃。却
治国位。善生王有子。名郁摩王。
有二夫人。第一夫人有一子。名曰长生。顽愚丑陋。人
皆恶之。第二夫人有四子。一名照目。二名听目。三
名调伏象。四名尼楼。此四子聪明神武。有大威德。其
夫人窃作是念。我子虽长大不及物。承继大业。必为
陵夺。彼之四子。并有威德。国祚所归。必种彼子。当设
何计固子基业。遂初以情求次理感。于后一时。王至
夫人处。夫人白王。我有除爱等。愿王殡黜。我情
乃安。王曰四子孝友。于国无𠎝。云何殡弃。夫人情求
既不遂。以次理感。夫人曰。我今除爱。
实兼家国。非为此子。彼之四子。悉皆神武。民各怀归。
王万岁之后。皆欲为君。谁肯为臣。必互相殄灭大国。
所归翻为佗有。愿今从之。勿思一子。徵言若元戒有
馀欢如不见。从今当尽矣。王曰汝言是也。我自知时。
后于一日敕四子曰。汝得罪于吾。不忍汝死。今可出
国。尅巳图生。慎勿窥瑜。难惩后悔。四子自知无咎。遂
结束行装。与所生母。同生姊妹。耆旧大臣咸愿随从。
王悉听之。于是出城北门而去。路径险阻。度婆耆河。
至雪山北。近念舍夷林。乃见其地。东西遐迫。南北广
长。众鸟名云地多全壤。遂止息其中。即于此处。筑营
城邑归者如云。从者如市。不久之间。郁为大国。立最
卷二 第 29c 页 X43-0029.png
小尼楼为王。三兄为臣。佐元追念。问诸大臣。有知者
奏王。具陈上事。王召彼子归宫。四子确不从命。父王
遂遥三叹曰。我子释迦。我子释迦。因立释姓。尼
楼有子。名为马头罗。马头罗有子。名名尼休罗。尼休
罗有四子。一名净饭。二名白饭。三名斛饭。四名甘露
饭。净饭王有一子。名悉达。白饭王有二子。一名阿难
二名调达。斛饭王有二子。一名摩诃男。二名阿那律。
甘露饭王有二子。一名跋提。二名婆敷。悉达有子。名
罗云。从尼楼王至佛身。得引姓来。凡经六代。今之僧
尼是罗云同学。尼当楼王第七代孙也。
五解名讳者。讲解相承。有释不释。若依俗礼讳之然。
亦有开处。临文不讳。诗书不讳。庙中不讳等。若准内
教。过去诸佛名字。劝人称念。今须效之。钞主法名道
宣也。道者法也。宣者遍也。显扬弘演遍示有情也。大
师三生。持律第一。生在齐朝。法名僧护。住越洲剡悬
石城山隐乐寺。其山石壁峭峻高数十丈。中有似佛
焰光之形。每于经行。常闻天乐。异香之瑞。遂发愿造
十丈弥勒。以拟当来千尺之身。使凡厥有缘并愿。同
登三会。建武年中起手。仅至一年方成。向获过疾而
终。春秋一百二十。临终誓曰。本不期一生。愿第二生
必就。至梁天监六年。有台洲始丰县令。陆咸
罢邑皈京。路经剡汉止宿。夜梦见三梵僧。语云。建安
殿下。感患未瘳。若能修圣石城。圣像成就。□获痊差。
陆令归京。并忘此事。后经岁年。有一僧来宅寄宿。因
卷二 第 30a 页 X43-0030.png
话云。剡后所嘱。何不施行。陆令既恋前梦。此僧去后
思审。方乃语之。此僧正是梦处中。见第三之者。即以
事启建安王。以事闻奏。敕下修之。谄僧祐律师。专任
修像也。天监十二年兴功。过十五年毕。坐躯高五丈。
立形十丈。改为石城寺也。僧祐律师即第二生身。俗
姓俞氏。其先祖彭城下[邱-丘+匠]人也。又因官唐于建业。
祐年七岁。因入建初寺。不肯还家。至年长大。欲为婚
娶。遂即回避投钟山定林寺。法达和尚。求受具戒。学
精律部。祐为姓巧丽。国内凡有修饰。皆蒙敕委王持。
梁天监十七年。终于本寺。广如僧传中。第三生
即今身也。生隋朝。俗始钱氏。诸记中。皆云胡州长城
人。表云。准钱氏谱说。祖父即长城人。大师在
京兆生也。彼云。曾祖是陈朝驸马都尉。祖为陈留太
守。父名士申。即吏部尚书。陈被隋所收。其
钱申。此时与陈后主。一时收获入长安。陈王后遭隋
贼车。却免伤害过。隋开皇十六年。方产大师。大师即
申二息之长。母性姚氏。梦见有月
贯怀。又梦梵僧语云。仁者所怀。即梁朝僧祐律师。宜
纵出家。大弘佛教。凡在胎十二月。隋开皇十六年丙
辰四月八日诞生。龆生之日。使异常童。十岁遍览群
书。十二善闲文藻。十五喟然叹曰。世间荣禄。难可常。
保。于是弃竹马卧龙釰。归心于释门。事日严寺慧頵
法师。十六念经。两旬之间。念花经部。一十七落鬘。至
大业十一年。年满二十。天降鸿恩。依首和尚受具。顶
卷二 第 30b 页 X43-0030.png
戴宝函。绕塔行道。感舍利降函。方崇法事。受具巳后。
依首律大师。听习律藏。一遍入神俗。便欲归山宴寂。
被受业师呵曰。夫适遐自尔。因徵知章。修舍有期。功
□须满。不宜去律。抑令更听。其间僧事。自代为之。依
位披寻满二十遍。时值隋唐交禅讲归权停。武德四
年。方遂再听。首大师令命覆讲。自知文句缺然。未是
心證。遂不取受。辞不获巳。方乃覆文。至武德九年。过
唐高祖。沙汰僧尼。遂遁迹终南。制此事钞。贞观八年。
显于洲益。词谷重修。并制羯磨戒心两疏。莫不龙天
归敬。奉献香花。或缁素咨词。皆蒙预记。三衣准布。缯
纩不兼。常坐一食。始终无改。行□促涉蚤虱任游。德
望既高。名振天竺。故得宾头罗汉。语话周施。长眉梵
僧赞述增坛事。唐朝三藏。翻译众经。即命大师。亲同
典教。而著迷法门文记。凡二百三十馀卷。并行于代。
至高宗乾封二年仲春月。冥感天人。与师言论云。今
岁当迁神。生弥勒宫。并留香一裹云。是棘林香。天众
常烧者。言说而去。至十月三日。设无遮大会。午时道
俗咸闻天乐异香。于是𣫍容而化。春秋七十二。僧臈
五十二。初定于擅谷。至三年。敕问所右。时有丰德寺。
寺主僧正伦。具事奏闻。请依西国法。荼毗得舍利。立
塔三所。一在丰德寺。一在安丰坊。一在灵感寺。咸通
四年。并安丰坊舍利。入灵感寺。同起一塔。虽年代迁
移。而遗风不坠去。咸通十五年。咨宗皇帝。思咨下临。
追曩日之嘉猷。谥名澄照。记平生之德行。塔号净光。
卷二 第 30c 页 X43-0030.png
澄照彰律镜不昏。净光显戒殊不耀。教宗兴盛。良在
于兹。
六解撰述二字者。诸释盖多。今存正解。撰者录也。即
撰云遗文。属于布置。二序三十篇。行事次第国文等。
述者属在引用三藏教文。非师心自说。如夫子述而
不作。但述古事。今此亦然。但述古来文章。及诸圣教
等。问述与作何别。答真谛云。如佛经是作。菩萨造论。
直述佛意。但得称述。若尔何故。前来注云作者非无。
答菩萨造论。解释佛语。次比成于论文。亦得称作。今
古疏钞撰录圣教。次比成文例此。何妨亦得称作。问
何故撰述双标。答若述而不撰。谓钞无才。若撰而不
述。即类师心无于稽古。故仲尼云。太夫则史。太质则
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准此意云著述。若绝文笔。即
同史体。饰说事意。若太质又成朴野。不堪披寻。今则
半质半文。彬和畅不史。君子之风。是以撰述质标。阙
一不可。上辨能作人名号竟。上来收科总释序
通题巳竟。
四分律钞简正记卷第二
吴越真身寺传律沙门 靖安照远丁巳岁重终
天福三年岁次戊戌四月二十八日于湖洲资圣
寺听过比丘[迈-禺+]故记
卷二 第 31a 页 X43-003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