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33a 页
*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 卷第一 卷一本
* 从初发题至释藏题目
* 卷第二 卷一末
* 从入本释至释分文竟
* 卷第三 卷二本
* 从正宗首至盗戒中解物主
* 卷第四 卷二末
* 从解处门至初犯竟
* 卷第五 卷三本
* 从十僧残至二不定
* 卷第六 卷三末
* 从三十舍堕初至竟
* 卷第七 卷四本
* 从九十波逸提初至第三十四
* 卷第八 卷四末
* 从同第三十五至七悔过法
* 卷第九 卷五本
* 从尼律初至初戒
* 卷第十 卷五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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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摩触戒至尼律竟
* 卷第十一 卷六本
* 从受戒犍度第一至第三赴说中堪授法乐
* 卷第十二 卷六末
* 自授谛法至释三皈文竟
* 卷第十三 卷七本
* 从羯磨受戒至说戒仪轨
* 卷第十四 卷七末
* 从犍推释至安居犍度第三
* 卷第十五 卷八本
* 从自恣犍度第四至药犍度第七相和
* 卷第十六 卷八末
* 从相和释文至瞻波犍度第十
* 卷第十七 卷九本
* 从呵责犍度第十一至遮犍度第十四
* 卷第十八 卷九末
* 从破僧犍度第十五至灭诤犍度第十六
* 卷第十九 卷十本
* 从尼犍度第十七至流通分五百集法
* 卷第二十 卷十末
* 从七百结集至律藏竟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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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
西大原寺沙门 怀素 撰
「 稽首三际调御师
无边十方等正觉
二谛真乘净妙法
四果无垢良福田
□□□□性幽微
调伏总教义深远
如是妙理难开悟
至诚归命请冥扶
愿以此业断迷津
永息轮回趣真际
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赞述毗奈耶」
窃惟觉智圆明。理绝言枢之际。迷津自断。事超情域
之源。故乃利益万殊。非豪滴之能准。汲引千计。岂尘
砂之所量。遂乃大阐毗尼。广敷律藏。故经云。戒是无
上菩提□□□□之持净戒。斯则登真如之政术。归
实相之嘉谋。譬飞阶以可升。若浮囊之利涉。于是毁
二边鹿野。导俗众而转法轮。赞十利于龙城。警法徒
而宣戒品。宣戒品故。祛三惑而净六根。转法轮故。截
四流而归八正。昔者象严演秘。千圣果圆。鹫岭开宗。
六师道丧。神光照于石室。迦叶启善来之机。宴坐托
于祇园。和先通得意之路。斯以五篇幽键。类金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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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乖。七聚□□。□玉霜而必降。亦谓大枝小叶。取类
心猿。内感外机。方调意马。悲夫双林掩化。千叠韬光。
道秩销声。细徒落癊。由此波离大德苦节。冠于松篁
饮光上人坚橾。逾于玉石。悼法云之罢族。叹慧炬之
淍华。顾命六通之俦。撰佛三藏之旨。庶使甘露垂液。
随燕雨而克臻。圣日流光。閟蟾辉而独朗。四魔由其
不测。三佛何以郁兴。理在解纷。义归释滞。是使烟焰
之讥。遽殄□□。□□恒销。正像遐宣。固其宜矣。
首称四分律藏。初分等者。然我大圣。教迹有由。始此
仙菀。终彼提河。其间随犯制仪。轻重位别。佛圆寂后。
迦叶波等。乃至鞠多。有百馀载。异人间出。奇士挺生。
并道亚先贤。位隆法将。飞英振耀。袭蔼联耀。而鞠多
腾芬。一朝坠颖。众师载驾。五部扬鏣。犹八剑之分锋。
俱为利器。若千灯之各照。咸日光明。斯乃启九圣之
宏模。辟二凡之亮则。焕乎总纫定慧之道。非戒无以
举其纲。披阅止作之仪。惟律而能究其要。是以昙摩
护。扬德化于五天。佛陀明。振芳猷于四主。护乃泻瓶
说。控文河而归口海。握珠清禁韬骊宝以掩蛇珍明。
即慧日将颀。驻三舍而返照。慈云渐落。叠五色以凝
阴。斯并懿德嗣其风规。英迈标其水鉴。由此敷畅。广
济无涯。闻所未闻。得未曾得。题云四分律藏。总显诠
名。初等诸言。别标分位。然总诠内。名义有殊。何者。四
分即离中别秤。律藏乃总内通名。言四分者。大僧戒
本以为初分。尼律巳下以为二分。安居巳下以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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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舍巳下以为四分。合兹四分。成之一部。此即为
异馀部。异馀部故。五部之内。一部别名。言律藏者。梵
云优波罗忏。此译为律。律则法也。非法无以肃威仪。
梵曰比擿迦。此译为藏。藏则藏也。非藏无以蕴文义。
此乃为简馀藏。简馀藏故。三藏之中。一藏通秤。夫执
绳墨者。控引斤斧之工。设堤搪者。防禦波澜之险。如
持油钵。为解脱之肇基。若坏水生。丧菩提之萌。渐律
之用也。大矣哉。所言初分等者。四章建首。号之为初。
成部之因。故秤为分。金言日朗。宝轴星𨂷。舒布有规。
标之卷目。第是居位之嘉秤。一即创题之上首。此既
首居。名之第一。故云四分律藏初分卷第一。
凡欲解释本文。先以三位料简。第一总简藏别。第二
别藏宗归。第三释藏题目。言总简者。圣教虽众。要唯
三种。所言三者。第一毗奈邪藏。第二素呾缆藏。第三
阿毗达磨藏。然兹三藏。旨趣幽玄。若不剖折科条。理
义难显。然欲解者。总作三门。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
三诸门分别。凡解义法。先须释名。以善迷名。于义不
了。名既知巳。体状须陈。名体俱知。方论差别。
先释名者。梵曰毗尼。或云鞞泥迦。毗那耶。鼻那夜。此。
等皆由梵音轻重。传有讹略。不得正名。正曰毗奈耶
。言调伏者。意显律仪。调伏六根。皆令清净。故云
调伏。是以涅槃第三云。善持律者。为欲调伏利众生
故。又梵曰毗腻多。此云巳调伏。当其灭义。故母经第
一云。灭诸恶法故名毗尼。又多论第二云。毗尼者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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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恶法。然灭不同。有其三种。一能灭业。业为牵生
苦报。谓灭破戒业非。故名为灭。故下文云。有犯毗尼
诤毗尼等。二能灭惑。惑是发业之本。谓灭贪等烦恼。
故名为灭。故下文云。为欲调伏贪等令尽。是故世尊。
制增戒学。复云。有结使毗尼。多论第九云。毗尼者。言
折伏。能折伏贪恚痴故。三剋灭果。果是所證择灭无
为。故下文云。有二法得多利益。未得能得等。谓善犯
善能除犯。戒经复云。戒净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多论
第七云。今得成佛。始体解波罗提木叉。以授众生。波
罗提木叉。非世间法是。背离世俗。向泥洹门。然此灭
行。为教所诠。故能诠教亦名为灭。灭行差别。多种不
同。依婆沙一百一十九云。律仪有四。一别解脱律仪。
二静虑律仪。三无漏律仪。四断律仪。此四之中。但解
初相。后三非宗。所以不释。其初别解律仪名。总有四。
谓律仪。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所言律者。谓是法也。
以身语止作。皆合轨仪。又谓铨也。铨量重轻犯不犯
相。故涅槃第三云。知诸戒相。若轻若重。非是律者。即
不證知。若是律者。即便證知。所言戒者。谓是警策。以
警策身语。勿令造过。又谓防非。防护身语。离诸过失。
故涅槃三十四云。戒者即是遮制恶法。若不作恶。是
名持戒。又婆沙三十四。有多异名。彼云。契经说戒。或
名尸罗。或名为行。或名为足。或名为[这-言+筴]。言尸罗者。是
清凉义。谓恶能令身心热恼。戒能安适。故曰清凉。又
恶能招恶趣热恼。戒招善趣。故曰清凉。又尸罗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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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义。如尊者无灭。作如是言。我蹈尸罗阶无上慧殿。
又尸罗者。是头首义。如有头首。即能见色。闻声嗅香
尝味觉触知法。有尸罗者。即能见四圣谛色。闻未曾
有名身等声。嗅三十七觉分华香。尝出家远离三菩
提寂静味。觉静虑解脱等持等至。触知蕴处界自共
相法。是故尸罗。是头首义。契经说戒名为行者。故诸
世间见持戒者。言彼有行。见破戒者。言彼无行。契经
说戒名为足者。能往善趣。至涅槃故。如有足者。能避
险恶。至安隐处。有净戒者。能越恶趣。生天人中。或超
生死到涅槃岸。故名为足。契经说戒名为[这-言+筴]者。任持
一切功德法故。谓持戒者。任持功德。不令退散。如[这-言+筴]
持宝。尊者妙音作如是说。戒名不坏。所以者何。如足
不坏。即能自在往安隐处。具净戒者。亦复如是。能至
涅槃。故名不坏。般罗底木叉者。是解脱也。涅槃无为。
体离诸缚。此于因中。以谈果秤。故遗教云。戒是正顺
解脱之本。婆沙又云。净持戒者。是众行本。能至涅槃。
故名为行。然于事中。谓能远离羁缚业缘。亦名解脱。
故涅槃第四云。波罗提木叉者。离身口意不善耶业。
又准母经第三。名为最胜。彼云。波罗提木叉者。名最
胜义。以何义故。名为最胜。诸善之本。以戒为根。众善
得生。故言最胜。复次戒有二种。一出世。二世间。此世
间者。能为出世作因。故言最胜。复次戒有二种。一者
依身口。二者依心。由依身口戒。得依心戒。故名为首。
毗奈耶义。如上巳明。然母经第二云。能灭不善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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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障法。能灭五盖恶行。名为毗尼。梵云素呾缆(此曰契经
旧名修多罗者不正)。谓佛说法。契理契机。故名为契。经者即是
贯摄之义。故佛地论第一云。能贯能摄。故名为经。以
佛圣教。贯穿摄持所应说义。及所化生。目之为经。此
律名之为线。故文言以种种华。散置案上。不以线贯。
风吹即散。法亦如是。种种家出家。在于佛法。不以经
法善摄。法即疾灭。又无性摄论第一云。贯穿缝缀。故
名为经。问若以贯摄及线。名为经者。如馀二藏亦有
是义。应亦素呾。亦得名素缆藏。答若从通义。三藏俱
然。然以素呾缆者。是其根本。以是根本。故得其名。除
非根本。即𨷂斯称。犹如色处法处。虽标总称。而即别
名。馀之二藏。问答应知。梵云阿毗达磨(此云对法。旧曰阿毗昙者
不正)。问何名对法。答此能对彼。如行是能对。法是所对。
行能对法。故名对法。婆沙第一。有九大论师。二十二
复次。以释对法。此中不能繁具。略举二三。以开学路。
彼论问云。以何义故名阿毗达磨。阿毗达磨诸论师
言。于诸法相。能善决择。能极决择。故名阿毗达磨。复
次法性甚深。能尽源底。故名对法。尊者世友作如是
说。常能决择契经等中诸法性相。故名对法。此藏亦
名邬波题铄(旧名忧婆提舍者讹也)。亦云摩呾理迦(此云本贯。旧云摩得
勒伽者讹)。然此对法。差别不同。依俱舍论。且立二种。一者
胜义。二者世俗。言胜义者。谓无漏净慧。言世俗者。谓
有漏四慧及诸论教。此二对法。既准论立。馀之二藏。
应知亦尔。谓无漏定。能契实理。是胜义素呾缆。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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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定及诸经教。是世俗素呾缆。无漏律仪真实调伏。
是胜义毗奈耶。馀有漏戒及诸律教。是世俗毗奈耶。
释通藏名。如开题解。又世亲摄论第一云。何缘名藏。
由能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此义意言。由能论教。
能摄一切所应知义。令不失故。立以藏名。即是摄持
义是藏义。
次出体者。如上释名藏例成二。就二之中。先解胜义。
胜义毗奈耶。尅性是无漏戒。用无漏色为体。即八道
支中。语业命摄。谓五蕴中。唯色蕴摄。十二处中法处。
十八界中法界摄。若兼俱有同时相应。亦得通五蕴
性。十二处中。意法二处摄。十八界中。意界法界意识
界摄。次胜义素呾缆。尅性是无漏三解脱门。即大地
中三摩地性。谓唯行蕴法处法界摄。若兼相应俱有。
亦通五蕴。以随转色为色蕴故。二处三界。如前所明。
次胜义阿毗达磨。尅性以无漏慧为体。即大地中慧
数。唯是行蕴法处法界摄。若兼相应俱有。还通五蕴。
二处三界亦如前明。次世俗三藏体。于中有二。一约
能诠教。二约所诠行。其能诠体。通三藏教。出其教体。
诸论两说。皆无评文。今依婆沙百二十六。便有正义
故论问云。如是佛教以何为体。为是语业。为是名等。
答应作是说。语业为体。若尔次后所说。名句文身。次
第行列。乃至次第连合。当云何通。答后文为显佛教
作用。不欲开示佛教自体。谓次第行列。安布连合。名
句文身。是佛教用。又伽他所说颂。依名转次云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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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于名转。有于义转。此中且说于名转者。有说佛
教名等为体。若尔次前所说。谓佛语言。乃至语表。是
谓佛教。当云何通。答依展转因。故作是说。如世子孙
展转生法。谓语起名。名能显义。如是说者。语业为体。
佛意所说。他所闻故。既有论文名等不正。其所诠体。
别解戒体。如下当辨。其静虑戒。亦以色为体。若有漏
定。三摩地为体。若有漏四慧。为以慧为体。
次诸门有七。第一集藏缘起。第二集藏处所。第三集
藏仪轨。第四集藏次第。第五立藏所以。第六乘藏差
别。第七释藏离分。
初门三意。一睹佛涅槃。圣凡嗟叹。二思念结集。令法
久住。三召命圣贤。结集三藏。初意者。佛般涅槃。三乘
眼灭。如来舍化。六道依亡。故智度论第二云。佛入涅
槃。地六振动。诸河返流。疾风暴发。黑云四起。恶雷掣
电。雹雨骤堕。处处星流。师子恶兽。哮吼呼唤。诸天女
人。皆大号咷。而大人等。皆发是言。佛取涅槃。一何疾
哉。世间眼灭。又诸罗汉。皆亦灭度。六欲诸天。乃至遍
净。见诸罗汉皆取涅槃。各心念言。佛日既没。乃至广
说。象王既逝。象子亦随。法商人过去。从求谁法宝。偈
云。佛巳永寂入涅槃。诸灭结众亦过去。世界如是空
无智。痴冥遂增智灯灭。尔时诸天。礼迦叶足。而说偈
言。耆年欲恚慢巳除。其形譬如紫金柱。上下端严妙
无比。目眼清净如莲华。如是赞巳。白言。仁者知不。法
船欲破。法城欲颓。法海欲竭。法幢欲倒。法灯欲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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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欲去。行道人渐少。恶人转盛。当以大慈建立佛
法。尔时迦叶心如大海。澄静不动。良久而答。汝等善
说。实如所言。世间不久无智盲冥。迦叶受请。天忽不
现。西域记言。时大迦叶。宴坐山林。忽瞩光明。又睹地
震。曰是何祥变。若此之异。以天眼观。见佛世尊。于双
林间。入般涅乐。寻命徒属。趣拘尸城。路逢梵志。手执
天华。迦叶问曰。汝从何来。知我大师今在何处。梵志
对曰。我适从彼拘尸城来。见汝大师。巳入涅槃。天人
大众。咸兴供养。我所持华。自彼得也。又未生怨王。信
敬殷重。闻佛涅槃。深生悲裂。真谛法师云。佛般涅槃。
巳经七日。迦叶命属往拘尸城。路逢梵志。名忧婆柯。
迦叶问言。汝从何来。外道答云。我从世尊涅槃处来。
佛般涅槃。巳经七日。诸天人众。无量无边。烧香散华。
设诸供养。我于佛所。拾得此华。以华示迦叶。迦叶闻
巳。即往未生怨所语言。我须八槽。愿王令作。王即敕
作。须臾而来。又索良医。王亦呼来。迦叶问医。于诸药
中。何药去风。何药疗疮。随医说药。复从王索。其王随
教。悉当与之。迦叶令医磨药为屑。煮以为膏。内八槽
中。即于是日。报大王云。佛般涅槃巳经七日。王闻此
语。闷绝而死。其身炮裂。遍体生疮。迦叶以王安药槽
内。遍至第八。命乃得全。以药胜力。资王得苏。如是三
告。闻便即死。还内八槽。如前得活。迦叶为说。一切有
为。皆是无常。如来示同为有。现入涅槃。王勿忧恼。宜
弘正法以答佛恩。应与眷属俱诣佛所。时王与大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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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并国臣众。屈申臂项。至拘尸城。王既见佛。闷绝还
死。迦叶如前安乐槽内。乃至第八。王便得活。佛于衣
外。出现双足。受迦叶礼。
次念结集。有其三意。一为付属。佛本付属。令使结集。
传于末代。利益众生。故智论第二云。时大迦叶。如是
思惟。我今云何。使是三阿僧祇。难得佛法。令得久住。
如是思竟。我知是法。可使久住。应当结集三藏。如是
佛法得久住。未来世人。可得受行。所以者何。佛世勤
苦。悯众生故。学得是法。为人演说。我曹亦应承受佛
教。宣扬开化。二止诸恶比丘。自庆得脱。故下文云。迦
叶集比丘僧告言。我先在道行时。闻拔难陀语诸比
丘作如是言。长老且止。莫复愁忧啼哭。我等今于彼
摩诃罗边。得解脱。彼在世时教呵我等。是应尔。是不
应尔。应作是。不应作是。今我等巳得自在。欲作便作。
不作便不作。又五分第三十。迦叶告诸比丘云。昔吾
从波旬国。向拘夷城。二国中间。闻佛世尊巳般涅槃。
我时中心迷乱。不能自摄。诸聚落比丘。比丘尼。优婆
塞。优婆夷。或擗或踊。宛转于地。莫不哀号。叹速叹疾。
世间虚空。世间眼灭。时拔难陀先游彼。止众人言。彼
长老常言。应行是。不应行是。应学是。不应学是。我等
于今。始脱此苦。任意所为。无复拘碍。何为相与而苦
啼哭。吾闻言倍复忧毒。佛虽泥洹。毗尼现在。应同勖
勉苦结集之。勿令跋难陀等。别立眷属。以破正法。诸
比丘。咸以为善。人西域记。迦叶在路闻巳。谓其日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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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慧日沦照。世界闇冥。善逝遐弃。众生颠坠。懈怠苾
刍更相贺曰。如来寂灭。我曹安乐。若有所犯。谁当呵
制。迦叶闻巳。深更感伤。思集法藏。据法治犯。三止外
道谤。故下文云。勿令外道以致馀言讥嫌。沙门瞿
昙。法律若烟。其佛在时。皆共学戒。而今灭后无学戒
者。
次召集意。先明召别。智论第二云。大众议言。谁能结
集毗尼法者。长老阿泥卢豆言。舍利弗。有好弟子。字
憍梵波提柔耎和雅。常处闲居。住心寂宴。能知
毗尼。今在天上尸利沙园中住。遣使请来。迦叶遣下。
座比丘唤言。大迦叶等漏尽阿罗汉。皆会阎浮提。僧
有大法事。汝可疾来。使礼僧巳。如鸟飞空。到彼请集。
看众宝聚。是时尊者心觉生疑。语言。将无斗诤。唤我
来耶。无有破僧事不。佛日灭耶。使答言尔。佛巳灭度。
憍梵婆提。闻巳便言。佛灭大疾。世间眼灭。我和上舍利
弗。及大目连。今在何所。答言先灭。彼言。佛法欲散。众
生可怜。大人过去。次问阿难罗睺罗。乃至广说。彼言。
我和上大师。皆巳灭度。我今不能下阎浮提。住此涅
槃。说巳入禅。现种种神变。身中出水四道流下。至迦
叶所。水中有声。而说偈曰。憍梵钵提头面礼。妙众第
一大德僧。闻佛灭度我随去。如大象去象子随。尔时
使者。持衣钵还僧。如是等类。诸处圣人。闻皆涅槃。亦
如此说。迦叶言。止不须更唤。终不可得虚入涅槃。令
世间空无福田耳。真谛法师云。于时四部弟子。见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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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迦叶未到。皆不入灭。迦叶既至。更无所待。无量
圣者。并般涅槃。涅槃既众。无圣住持。住持既无。恐正
法尽。迦叶便语未灭者言。且待诸圣。未须入灭。我等
宜应报佛法恩。结集如来所说三藏。以利众生。令法
久住。若不从我语者。得突吉罗罪。如是历语少有入
灭。次召众者。育王经第四云。佛灭度后。数千亿万阿
罗汉等。悉入涅槃。诸天空中出大音声。而作是言。佛
诸弟子。皆从佛去。法灯欲灭。大闇将至。若不聚集三
藏经书。若诸罗汉入涅槃巳。佛法即灭。时释提桓因。
将诸天众。往迦叶所。作礼白言。如来之法付属尊者。
尊者今当聚集法眼。令千载后利益众生。尔时迦叶。
即于空中击大揵推。三千世界。皆闻其声。即有五百
罗汉。应命来集。智度论云。时大迦叶。住须弥顶。挝铜
犍推。说此偈言。佛诸弟子。若念于佛。当报佛恩。莫入
涅槃。是揵推声。传迦叶语。遍三千界。皆悉闻知。诸有
弟子得神力者。皆来集会大迦叶所。迦叶告言。佛法
欲灭。诸弟子中。知法持法者。亦逐灭度。未来众生。甚
可怜悯。失智慧眼。愚痴盲冥。结集法竟。随意灭度。诸
来众会。皆受教住。选得千人。唯除阿难。善见第一。所
以选择而少一者。为长老阿难故。若无阿难。无人出
法。阿难所以不得入者。为漏未尽。正在有学地。大德
迦叶。为欲断诸诽谤故。不取阿难。诸比丘言。阿难虽
在学地。而亲从佛前。受修多罗祗夜。于法有恩。复是
耆老。释迦种族。如来亲叔之子。又无偏党三毒。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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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叶。应取阿难。足五百数。此是众圣意也。母经第三
云。以大迦叶。遣阿难出。诸罗汉答言。我等集于经藏。
须于阿难。迦叶答言。阿难结漏未尽。云何得在此众。
诸罗汉言。所癈忘处。应当问之。迦叶答言。若尔当作
求听羯磨。使人僧中。准此下文。及智度论等。并得漏
尽。入结集数。此文得道。具如下明。智度论中。迦叶入
定。观于大众。谁未尽漏。唯有阿难。不尽诸漏。从禅定
起。牵阿难出。语言。汝结未尽。不应住此。阿难耻泣。而
自念言。我二十五年。随侍佛后。供给左右。无此苦恼。
佛实大德。慈悲合忍。念巳白言。我能有力。久可得道。
但诸佛法。阿罗汉者不得供侍。故留残结。是时阿难
求尽残漏。殷勤疲极。息卧就床。头未至枕。廓然得悟。
如日破闇。通明皆具。夜到僧堂。硗门而唤。迦叶令从
户钥而入。入巳礼僧。迦叶摩顶。令集法藏。
第二门集处者。谓于王舍城。毕钵罗窟。故育王经。迦
叶告阇王言。我今欲集如来眼。唯愿大王。为我檀越。
王言。愿诸比丘。终身受我四事供养。尊者许可。往至
竹林。作是念言。此中多饶房舍及诸比丘。或能妨雨。
毕钵罗窟。房舍卧具。不多不少。当于彼处撰集法眼。
是时迦叶。即共五百罗汉。往毕钵罗窟。尔者下文。诸
圣皆言。当于何处。论法毗尼。食饮无乏。复云唯王舍
城。可得丰足。时大迦叶作白往彼。准此。即是王城结
集。如何乃言毕钵罗窟。答城是总标。窟是别处。故西
域记云。摩揭陀国正中。古先君王之所都处。多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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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吉祥香茅。以故谓之上芽城也。祟山四周以为外
郭。西通峡径。北辟山门。东西长南北狭。周一百五十
馀里。内城馀趾。周三十馀里。山城北门。佛一里馀。至
迦兰陀竹园。竹园西南。佛五六里。南山之阴。于竹林
中。有大石室。此是迦叶结集之处。真谛亦云。于王舍
城七叶岩窟。结集法藏。尔者如何。智度论云。迦叶将
诸比丘。耆阇崛山中。结集三藏。此山在王城东北十
四五里。接北山之阳。答教自参差。未详所以。又解。虽
举崛山。而是上窟与山处所邻接。故付法传云。于是
迦叶即辞如来。往耆阇崛山。宾钵罗窟。以此證知处
所不别。举其总山。以取别窟。
第三门仪轨者。准下圣众集法之中。迦叶先对邬波
离。集毗奈邪藏。见论第一复云。波离
白巳。整身衣服。向大德比丘。头面作礼。作礼巳上高
座而坐。取象牙装扇。迦叶还坐巳而问。优波离随问
而答。集毗奈耶竟。于是长老优波离。放扇从高座下。
向诸大德比丘作礼。作礼巳还复本座。阿难亦尔。今
传法者。以此为轨。十诵五十五云。集一法竟。迦叶次
第问五百比丘言。尔不。各答言尔。即作白二羯磨唱
断。初一既尔。馀下并然。次对阿难。集馀二藏亦尔。付
法传第一。迦叶告阿难言。汝于今者。可演法眼。阿难
曰诺。观察众心。而说偈言。比丘诸眷属。离佛不庄严。
犹如虚空中。众星之无月。说是偈巳。礼众僧足。即升
法座。而说是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奈国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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菀中古仙住处。为五比丘。初转法轮。谓苦圣谛等。乃
至广说。说是语巳。五百罗汉。飞升虚空。高声唱言。奇
哉无常。甚大迅速。如河駃流逝而不返。我等昔者。目
睹世尊。今乃言闻。皆各悲泣说偈。迦叶问诸比
丘。阿难所言。不有错谬。皆曰不异世尊所说。育王经
第一云。尊者陈如。便作是念。昔佛为我。说如是法。今
阿难说与本无异。即在地而坐说偈。智度论云。
集法巳竟。诸天龙等。种种供养。雨天花香。以一切物
而为供养。说是偈言。怜悯世间故。结集三法竟。十力
一切智。说智无明灯。馀义如下结集中明。
第四门次第者。有其三义。若准常涂经论所辨。先经。
次律。后论。所以尔者。有四义故。一依说次第。谓成道
巳。即于鹿菀转四谛轮。是素呾缆藏。既闻法巳。出家
受戒。脩处中行。是毗奈耶藏。既起行巳。复为分别蕴
无我等。是阿毗达磨藏。二约所犯。故婆沙第一云。未
种善根者。令种善根。说素呾赞。巳种善根者。令相续
成熟。说毗奈耶。相续巳成熟者。令得正解脱。故说阿
毗达磨。三据结集。故出曜及智度论等。并先集契经。
次集戒律。次阿毗达磨。四就根本。契经是本。故须先
明。戒从此生。慧方得起。第二解者。此律五分善见。先
律次经后论。何意不同。亦有四义。一约法住。谓毗尼
教住。佛法方住。是故于先结毗奈耶藏。故善见第一。
大德迦叶。问诸长老。为诸说法藏毗尼藏耶。诸比丘
答言。大德。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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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我先出毗尼藏。二依起行。凡是起行之来。戒行
居首。教既诠行。故律在初。三据制异。谓毗奈耶藏。胜
故秘故。佛独制故。胜馀二藏。是以先明。故律。毁毗尼
藏波逸提。毁馀二藏突吉罗。四约所被。谓毗奈耶藏。
唯被内众。是以先明。馀二不尔。故次居后。如上释义。
皆依此解。唯所以门。作前次第。第三解者。若就胜劣。
明其次第。是则先论次经后律。对法诠慧。种智之本。
定能證心。因慧而起。戒伏身语。由定能防。
第五门所以者。为对所犯生信起行。见法不同。故立
三藏。谓就末信。劝令生信。信巳起脩。除脩颠倒。起脩
非耶。能證真理。即是未入法者。引令入法。为欲断除
所犯有情种种法中起犹豫故。为除此。立素呾缆。巳
入法者。劝舍二边。谓在家人。受诸欲乐。外道等辈。徒
自苦形。二过乖中。不能趣圣。契中思惟。便获果證。为
离二边。立毗奈耶。道迹既现。诸见永亡。即除耶人六
十二见。为除诸见。立阿毗达磨。世亲摄论第一云。复
由何缘。建立三藏。由九种缘。谓为对治疑惑。立素呾
缆藏者。于彼彼义中。有疑惑者。即为决定。宣说彼彼
义故。为对治二边受用。立毗奈耶藏。谓遮有罪着欲
乐边受用故。及开无罪。不自共边受用故。为对治自
见取执。立阿毗达磨藏。显照诸法无倒相故。又能说
三学故。立素呾缆藏。能成办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毗
奈耶藏。谓具尸罗。即无悔等。渐次能得三摩地故。能
成办增上慧故。立阿毗达磨藏。谓能决择无倒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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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能说法义故。立素呾缆藏。能成满法义故。立毗奈
耶藏。谓为调伏烦恼。勤脩行者。便于此二。能通达故。
能于法义。决择善巧故。立阿毗达磨藏。由此九缘。许
立三藏。又此皆为解脱生死。此复云何。能得解脱。薰
觉寂通。故得解脱。谓由闻薰习心故。由思觉悟故。由
脩奢摩他寂静故。由證毗钵舍那通达故。能得解脱。
第六门乘藏差别者。谓佛随机教门匪等。教门虽多。
莫过三藏。以三藏摄义无不周。由从如来清净法界
本智所流。义分三故。故知三藏摄法斯尽。是以婆沙
第一云。诸佛出世。皆说三藏。谓素呾缆等。无有差别。
所以者何。一切佛教。从一智海之所生故。随一觉池
之所出故。等力无畏所摄受故。同一大悲所等起故。
或有差别随义离三故。云其三藏者。亦有差别。且名
即差别。谓此名素呾缆等。复次为诠增上心等。亦有
差别。复次所显亦有差别。于素呾缆中。次第求故。谓
此品无间。宣说彼品。毗奈耶中。缘起所显。谓佛依何
缘起。制立觉处。阿毗达磨中。性相所显。谓求诸法真
实性相。不应求彼次第缘起。或前或后。或无缘起。俱
无过失。复次等流亦有差别。谓素呾缆是力等流。毗
奈耶是大悲等流。阿毗达磨是无畏等流。然据三藏。
能所诠异。是则三藏。互不相摄。如诸律中。杂诠定慧。
此杂诠处。即馀二收。馀二亦然。互不相摄。若约三藏
部分通明。是则一一藏中。含馀二藏。如律所明。非直
诠戒。义亦兼明定之与慧。馀二亦然。咸有通义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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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通诠。如何藏摄。答约宗所诠。唯局于戒。定慧二种。
相从故明。婆沙第一解云。依增胜说。谓毗奈耶。诠戒
增胜。纵明定慧。劣而非胜。此藏既尔。馀二类然。问唯
此三藏。摄法斯尽。如何诸文说有杂藏。其杂藏者。乃
三藏外。能说之人。差别非一。能所俱杂。称云杂藏。故
分别功德论第一云。非一人说。或佛所说。或弟子说。
或诸天赞颂。或说宿缘。三阿僧祇菩萨所生。文义非
一。多于三藏。故曰杂藏。僧祇三十二云。所谓辟支佛
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如是等比。及诸偈颂。是名杂
藏。答若约所诠三行名藏。是则三藏不摄杂藏。以不
摄故。论云文义非一多于三藏。若也通论所说之法。
以辨三藏。三藏摄彼杂藏。但为说兼理事。名为杂藏。
据理而论。不离三藏。尔者此之杂藏。何藏所收。答素
呾缆摄。故婆沙云。种种杂说。名素呾缆。又此律云。四
合杂藏。是素呾缆。谓杂比丘事等。名杂阿含。杂馀经
说。名为杂藏。又集法众圣。都集为三藏。不云有四。又
解其杂藏者。随彼所诠。即彼藏摄。若诠行杂。即毗奈
耶。若诠事杂。即素呾缆。若诠理杂。即阿毗达磨。问三
藏虽尔。二藏云何。答二藏者。谓菩萨声闻。言声闻者。
声是音声。谓佛说法所有音声。闻者是听。谓所化生
发识听受。由闻佛教。信受脩行。得出三界。故曰声闻。
故法花经第二云。若有众生。内有智性。从佛世尊。闻
法信受。殷勤精进。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声闻
乘。又云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故曰声闻。言菩萨者。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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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应云菩提萨埵。为言略故。但云菩萨。无性摄论第
一云。菩萨者。菩提萨埵。为所缘境。故名菩萨。弘誓语
立菩萨声。此意说言。有诸智者。发大誓愿。求大菩提。
度有情类。以此二种。为所缘境。既以彼二。为所缘境。
立菩萨名。即是有财释。又云。或即彼心。为求菩提。有
志有能。故名菩萨。此意说言。菩提是所求果。萨埵是
勇健义。行者之心。为求无上正等觉故。有大志意。有
所堪能。具此胜德。名为菩萨。即是求大菩提之萨埵。
是依主释。或萨埵者。此言有情。即是求大菩提之有
情也。婆沙云。萨埵是勇猛义。谓未證得无上大菩提
时。恒于菩提精进勇猛求欲速證。是故名为菩提萨
埵。既得无上大菩提巳。便于菩提。勇猛心息。唯觉义
胜。故名佛陀。以能成就最胜觉故。然二藏之中。各有
三藏。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
此五声闻藏中。素咀缆藏摄。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此
四二藏中。毗奈耶藏并眷属摄。方广希法。此菩萨藏
中素呾缆藏摄。论议一种。二藏中阿毗达磨藏。问既
菩萨藏中。具有三藏。如何智度论第一百云。迦叶将
诸比丘。在耆阇崛山中。结集三藏。佛灭度后。文殊弥
勒等诸大菩萨。亦将阿难集是摩诃衍经。又阿难善
知筹量众生志业大小。是故尔于声闻人中。说摩诃
衍经。说则错乱。无所成办。既唯集经。明无馀二。法花
第五云。亦不亲近贪着小乘三藏学者。明知大乘。即
无三藏学者。涅槃第三云。以如是等九部经典。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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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说。此九部中。无缘起譬喻论议三经。所以然者。以
声闻人。根浅过多。须制戒律。菩萨不尔。得旨舍诠。岂
繁禁勒为道。又以声闻钝根。难授深法。要立宾主。方
能领悟。菩萨利根。说即能解。不须问答。无论议经。然
智度论中。唯集经者。菩萨三藏。通名摩诃衍。法花既
巳小乘名简。明知大乘别具三藏。涅槃对有别机。不
说三部。文不遮有。于理无违。然瑜伽显扬等。据理通
具。如为菩萨说诸学处。是毗奈经藏。佛与弟子。分别
体相。是阿毗达磨藏。故瑜伽八十一云。论议经者。谓
诸经典。循环研覈。摩呾理迦。且如一切了义经。皆名
摩呾理迦。谓于是处。世尊自广分别诸法体相。又于
是处。诸圣弟子。巳见谛迹。依自所證。无倒分别诸法
体相。此亦名为摩呾理迦。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毗
达磨。由此传释。许佛灭后。十二分中论议一分。三藏
之内对法少分。通弟子说。不许馀分馀藏通弟子说。
问二藏之内。通有三乘。未知二藏三乘如何相摄。答
据行不同。三乘差别。无别中藏。声闻藏收。问如何声
闻藏摄独觉乘。一解。以皆同證人空理故。又以自利
同声闻故。在声闻藏摄。尔者既俱自利。同證人空。是
则立独觉藏。摄声闻乘。解声闻乘者。始终假教。彼无
此事。不摄声闻。但以因中。曾闻教法。从远以收声闻
藏摄。尔者因时既闻教法。何不菩萨藏收。答以所断
脩。及所證得。与菩萨异。不得彼收。问以独觉故。立独
觉乘。如何不许立独觉藏。如俱舍云。若本种姓。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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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转。是则别应立独觉藏。又普超三昧经上卷云。声
闻藏者。承他音向。而得解脱。缘觉藏者。晓了缘起十
二所因。分别报应。因起所尽。菩萨藏者。综理无量诸
法正谊。自分别觉。答经据乘别。名乘为藏。独觉无教。
不得立藏。故入大乘论上卷云。夫说法者。具足三乘。
乃名三藏。以菩萨说法。能具三乘故。是故我说名三
藏经。又解约行。于二藏外。别立独觉藏。以在因中必
闻教故。普超经说。如前所明。又阇王经中卷云。何谓
三藏。声闻藏。辟支佛藏。菩萨藏。问独觉既许别立为
藏。未知此藏之中。亦具三藏以不。答据理通明。并悉
具有。以皆成就三学行相。问何名独觉。答法花经第
二云。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求自
然慧。乐独善寂。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俱舍
十二云。谓现身中。离禀至教。但乐思惟。能自證道。以
能自调不调他故。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非彼无能演
说正法。以彼亦得无碍解故。又能忆念过去所闻。诸
佛所宣圣教理故。又不可说彼无慈悲。为摄有情。现
神通故。又不可说无受法机。尔时有情。亦有能起世
间离染对治道故。虽有此理。由彼宿习少。欣乐胜解。
无说法希望故。又知有情难受深法。以顺流既久。难
令逆流故。又避摄众。故不为他宣说正法。怖谊杂故。
但此独觉。有其二种。一者部行。二麟角喻。言部行者。
俱舍云。先是声闻。得胜果时。转名独觉。有馀说。彼先
是异生。曾习声闻顺决择分。今自證道。得独觉名。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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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喻者。要百大劫。脩菩提资粮。然后方成麟喻独觉。
又可直依声闻藏说。亦即自具二藏三乘。其二藏三
乘。准立可解。
第七门离分有者。谓于菩萨声闻藏中。各有三藏。是
则成六。若其杂藏别立。则亦二教俱通。以二加六。合
成八藏。其独觉藏。摄入声闻藏中。不合立藏。如前巳
明。又可独觉。亦得立藏。无部无不可分三。俱总立一。
为独觉藏。以一加八。合成九藏。又解。独觉既许立藏。
如何不具。以三足八。乃成十一。又若独觉藏中。亦立
杂藏。更加杂藏。合成十二藏。又若别立二藏总名。谓
菩萨藏声闻藏。以此加前。合十四藏。又以菩萨藏声
闻藏。各离四外。而更有彼二藏总名。独觉亦然。四外
有总。若加此一藏。成十五。又可依前别解声闻藏中。
立菩萨藏。此菩萨藏中。亦即自有三藏。若加此三藏。
有十八。又加杂藏四外立总。是则合有二十藏别。又
可若随景悟法蕴不同。合有八万四千差别。此中具
含三藏。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如是三藏。具有八万四
千。又一一蕴中。复有千数。故论云。总计八万四千法
蕴。成八俱胝四十洛叉。或约二藏离明。数更倍说。或
独觉藏别立。亦准数增。以此故知。法藏难测。
第二门宗归者。凡定宗旨。部类各殊。据其所明。唯诠
于戒。然案律文。匪唯明戒。义亦兼通定慧二行。此据
圆满学人行增具足。虽举定慧所脩。而是戒学所摄。
故下文云。云何学戒。答言。增戒学。增心学。增慧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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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言学。又以受戒结劝文云。汝当善受教敕。脩成众
果等。良由戒宗。行通止作。故约戒学。以明宗归。然欲
明者。二门分别。第一定藏宗旨。第二判藏宗文。先定
宗旨。三门分别。第一叙古师解。第二问答辨非。第三
显示正义。言古义者。昔解以止作为宗旨。初二部戒
本。是其止门。次揵度等。是其作门。由止故自行成。由
作故众法就。成其皎洁之行。莫过此二。即用此二。以
为宗归。又解。以受随为宗旨。受是总发。随是别脩。由
受总故。万行从生。以随别脩。令戒光洁。要须此二。资
行成就。故用此二。以为宗归。又解。以止恶为宗。凡欲
起行。必先离恶。恶既离巳。脩行始成。以初起行。即离
恶故。故用离恶以为宗旨。又解。以教行为宗旨。教不
孤起。必有所诠之行。行不自显。藉教以明。教能诠行。
行能成人。故用教行以为宗旨。然教有二。谓止与作
教无止作。能诠止作。止谓离恶。如五种制。作谓成善。
如受说等。又云专精不犯。犯巳能悔。教无斯二。能诠
此二。故用此二以为宗旨。又解。以因果为宗旨。谓此
大文。开之为二。初二部戒本。及以揵度所明止作二
行。总是其因。第二大小持戒揵度。即是其果。以此文
中学其三明五种胜。复以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
又以受戒结劝文云。汝始发心出家。功不唐损。即是
其因。果报不绝。即是其果。因是所行。果是所欣。以有
果故。因有可行之理。由有因故。果有可證之义。又解。
制在一代。人时处事。前后不同。一戒一经。合有六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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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段。此师意云。世尊制戒。人时处事。各各不同。不可
于中辄论宗旨。但随别事。次第解释。又解。以止善为
宗。通说一切止作二行。但离恶边。即是其止。诸有策
脩。即是其善。止是能成之行。善是所成行体。即是身
语止善。当其教兴之由。能治戒行。犯相轻重。是所明
行。
第二辨非者。初师以止作为宗旨。所以不立者。
以止作二法。并是宗中所明别行。既辨大教宗归。不
可尊其别行。第二师以受随为宗。所以不立者。谓以
受随二法。对初行者。分行不同。始终有异。如何即得
以此为宗。又此二法。亦是宗中所明别行。为辨总教
宗归。不可尊其别行。第三师以止恶为宗。所以不立
者。以离恶故。即以止恶为宗。离恶为脩善。应用脩善
为宗。既不许以脩善为宗。如何偏欲尊其离恶。又此
离恶。亦是宗中所离。既是所离。不得为宗。第四师以
教行为宗。所以不立者。以教通三。行该定慧。事等漫
该。所以不立。虽举所明。止作等别。以不举毗尼之别
名。戒行之偏号。分宗不明。所以不立。第五师以因果
为宗。所以不立者。以律所明是其戒行。始未戒行。并
是其因。何处别更彰其果法。虽举五胜三明。及果不
绝。此等皆为增进行人。若不举斯果法。时人意谓。世
尊劝我持戒。我持此戒。当得何报。欲令行者生欣。故
举果法。劝令脩习。即是以欣果故。因有可成之理。以
显其因。果有可證之义。义理既然。是以不立。第六师
以时处等殊。而不辨者。虽则时等不同。莫不为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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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故须约教。以辨宗归。第七师以止善为宗。所以不
立者。前既不许止恶为宗。如何复更取其脩善。然此
离恶脩善。并是宗中所离所修。谓教诠行。对行离脩。
如何尊所离脩。以为宗旨。又此离恶脩善。义通三学。
如定除乱。慧遣烦恼。望脩对除三学齐一。如何此藏
独云止善。
第三门显正义者。须以戒行为宗。夫论
宗者。取诠所显。诠既显戒。即是其宗。故婆沙云。奈耶
诠戒。又宗谓是族义。尊义。崇义。重义。此教始终。崇尊
戒行。故用戒行以之为宗。馀止作等是别明法。不可
就别立以为宗。如法华经诠一乘。即用一乘为宗。涅
槃诠佛性。还以佛性为宗。此既诠戒。如何非宗。谓身
语止善。受之与持。犯相轻重。因果差别。此等并是宗
所明法。问离恶脩善。正顺戒宗。如何不许止善。乃取
戒行为宗。答此离恶脩善。别成戒行。既为成戒。以戒
为宗。释宗名者。戒即宗故。名为戒宗。是同依释。
次判宗文。昔判宗文。匪唯有一。故今随要略举其二。
一解云。圣教虽众。略开二种。一者化教法门。二者制
教法门。言化教者。寔以群生抱暗自俱。迷于前趣。虽
欲勤脩。莫能自运。是故如来启宣因果。耶正是非。欲
使众生背恶崇善。脩因尅果。此能生解。名之为化。诠
化之文。目之为教。教是生解之轨。名之为法。法通神
解。说之为门。言制教者。盖是如来因过禁其轻重。勒
于身口犯不犯相。名之为制。制由言显。名为制教。法
门如上。所以知者。以答请云。广说契经等即化教。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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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亦说。即是制教。又以身子梵王二请别故。今此律
藏。制教所收。又解。开宗理行二别。彼云。随根布教。乃
有尘沙。要而辨之。不出二种。一曰理教法门。二曰行
教法门。言理教者。盖是如来。宣巳所證法性真旨。显
示群机。欲使安心理源。开示正路。冀彼返迷从正。同
沾巳盖。名之为理。教显理之文。目为理教。言行教者
然行不自起。依理而生。生乃资神。名之为行。显行之
文。名为行教。今兹戒行。乃是行教法门。此等开宗。通
简教别。简教别巳。局显所明。今解。开宗局明戒行。戒
行开宗。昔解五门分别。今以渐顿。乃是随中别义。故
今开宗总门。不可释别。且就前四。束为受随。方可于
中就总开别。故今正解戒宗有二。一者受戒法门。二
者随戒行相。言受戒者。创发要期。断恶脩善。建志成
就。纳法在心。目之为受。言随戒者。受兴于前。持心后
起。此起顺初。令戒光洁。故名为随。受以创发。故对法
要期以成随。据后起故。对缘防护。以立对此。须明受
随分齐。然分齐中。教行两别。先约能诠教者。谓受戒
法聚。尼聚少分。旨归彰受。自馀等文。总明随相。虽有
互明。所显各异。次约所诠行者。旧云。谓从归礼。讫至
在前而去。判之为受。终尽一形。所有二持。局以为随
又解。若据辨体。第三羯磨一刹那前。判之为受。在前
而去。终尽一形。说以为随。中间说相等。事通受随。今
解。第三法前。根本加行。皆能辨体。说之为受。第三法
后。所有说相等事。皆名为随。此中虽有领纳。但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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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非别辨体。不名为受。又此非由在受座上。说名为
受。以望法体。体恒别故。然就受中。表与无表。是其受
体。馀僧界等。总是其缘。馀受分齐类准应知。问所以
要须此二门者。若无其受。则行无所起。以有受故。众
行得生。若无其随。便有戒羸等失。以有随故。令受光
洁。是故须此受随二门。就受随二门。各开为两。言受
门二者。为彰戒法有为。不能孤起。要藉缘力。方乃发
生。是以第一先明能发之缘。既有其缘。必有所得。故
次第二所发戒体。言受缘者。寔以位阶凡圣。报殊男
女。托缘不同。案文有四。所谓善来。三归。八不可越。及
以羯磨。此四名义。至文当解。问此曰受缘。缘中有四。
未知此是何等缘收。答缘虽有四。戒从二生。谓是因
缘。及增上缘。言因缘者。即祈戒心。过去同类。通生得
加行善五蕴。及戒俱有法。并能造大。总是因缘。言增
上缘者。体有二种。一亲。二疏。言亲缘者。谓和上阇梨
僧衣界等诸缘。于戒有力者是。言疏缘者。此戒生时
一切诸法不障者是。然缘中摄因。其因通说。总有六
种。谓能作。俱有。同类。相应。遍行。异熟。此六因中。戒从
三生。谓能作俱有同类。然于能作因中。分为二分。一
分疏者。是增上缘。一分亲者。如能造大及馀二因。是
因缘性。俱有因者。戒望能相得互为果。同类因者。此
初念戒。从过去同类因生。第二念巳去。即从初念及
过去同类因生。问馀之三因亦因缘性。所以非者。是
善故非异熟因。非染污故非遍行因。非心法故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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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因。问所以不从馀二缘生解。从等无间缘及所缘
缘生者。是心心所法。戒是色法。非二所生。第二体者。
凡言戒者。对患称名。患境无疆。戒乌有限。要而言之。
不过二种。一曰表戒。二无表戒。此之二戒。依一切有
宗。俱色为体。若成实论。作者是色。无作非色非心。此
广分㭊。如戒体明。次明其随。随位有两。一是专精不
犯。第二犯巳能悔。言专精者。上行之流。一往顺教。恶
离善行。称曰专精。但专精中有其二持。一者止持。二
者作持。又此二持。有其众别。于此众别行中。谓以护
体。尅全净用。顺戒无违同类等法。是其因缘。所对僧
别境界教等。是增上缘。第二犯巳能悔者。不谨之人
放纵身语。违禁兴过。污本所受。名之为犯。惭愧追谢。
还令复本。亦名为持。虽非一往善成。然亦毁而还复
第二白法。故名犯巳能悔持。故下云。有二种清净。一
者不犯。二者忏悔。又婆沙五十七云。有二补特伽罗
名为清净。一者本来不犯禁戒。二者犯巳如法悔除。
然犯不同。有其二种。一者作犯。二者止犯。然此二犯。
亦分众别。谓于僧别忏境。想难遭遇。立心厌恶。永断
相续。对除防护。戒行重生。更持清净。同类等法。是其
因缘。即此僧别忏境。及界法等。是增上缘。上来开宗
略明。广随文解。
第三门释题目者。先解四分。言四分者。乃是佛般涅
槃一百年后。于分部内一部别名。百年巳前。未有斯
称。但为一部大毗尼藏。若欲料简分不分义。可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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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一本制通含作分由渐。第二教虽通含不分之
意。第三五师弘传任持一味。第四执见离分人法部
别。
言初门者。佛从成道五年巳后。终讫双林入寂巳前。
其中随犯制仪。咸称根性。奉行利益。清化无亏。然佛
亦于轻重事中。通含互说。远作分由。所以知者。如涅
槃经第十七云。四重之法说偷兰遮。偷兰遮法说为
四重。犯说非犯。非犯说犯。轻罪说重。重罪说轻。何以
故。如来明见众生根故。指事别者。即如僧祗律。盗得
四钱三角成重。此律犯兰。彼文说兰为夷。此律说夷
为兰。又云父母夫主不听辄度僧残。此律提罪。又此
二众互谤。俱犯僧残。十诵谤尼。但获吉罪。此即说吉
作残。彼乃称残为吉。乃至犯不犯等。阶降类然。又涅
槃经三十四云。于五部僧。互生是非。舍利弗问经云
罗旬分卫。不能得食。后以五种律衣更互着。便大得
食。以斯文义。参验挍量。明知圣制。本有五意。
第二门通教不分者。问圣制该罗。通含轻重。何以但
有五意。而不分五。答为具三义。不即分五。一以能化
教主是一。共谁诤竞而得分五。二以所被无有五机。
一味修行。咸称根性。三以同修一味和合。既称根性。
不相是非。以斯三义。不即分五。总为一部大毗尼藏
尔者三乘之教。义亦应然。三乘机根别。随别立三乘
五部随信行。随行分五部。然五部有五意。教即不分
五。三乘意亦三。教应不分三。三乘既别分。五部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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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何但义然。文證非一。如于五部僧。互生是非。及五
种律衣。此等部别。即非教主是一。既云五部。即是五
机。又以互生是非。即非不相是非。反前三义。决定须
离。解曰。三乘为显理。根异得离明。五部随事仪。事殊
不得别。又如经说五部及服色等者。此表当来分五
不谬。非约现说。故无有过。亦可此非分五。见解殊途
但以学行不同。有兹别类。如下律文。有五持律。此则
因五区分居止。遂别服色殊。是非亦异。此虽小讼乖
违。然非分教相斗。故为一部大毗尼藏。
第三门五师弘传者。佛化将毕。告迦叶云。汝今当知
我于无量阿僧祗劫。为众生故。勤修苦行。一心专求
无上胜法。如我昔愿。今巳满足。今将涅槃深法付汝。
汝当于后。敬顺我意。广宣流布。无令断绝。迦叶言白。
善哉受教。我当如是奉持正法。使未来世等蒙饶益。
唯愿世尊。不以为虑。是故如来灭度之后。大迦叶波
须宣正法。时大迦叶。既先受属。今欲集藏广利
众生。将诸圣众。往王舍城。阇王闻巳。严驾出迎。王先
获得无根信故。但见佛时。自捉象下。今见尊者。捉又
亦然。尊以神力。接令无损。即语王言。佛力殊胜。不似
声闻。声闻入定。方能发通。自今巳后。若见我等。莫捉
象下如见佛时。王言受教。因即请云。如来涅槃。我不
得见。尊若涅槃。必当见我。尊答言尔。时大迦叶。所作
事毕。重思惟云。我极年身为老坏。臭烂之体。甚可厌
恶。涅槃时到。遂更思惟。遍礼设利。礼敬毕巳。还王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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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阿难恒遂未曾舍离。畏入涅槃。或不睹见于后迦
叶。语阿难言。汝独入城乞食。我亦欲独入。因此独入
别王不见。逝鸡足山。入于圆寂。故婆沙一百三十五
云。大迦叶波。入王舍城。最后乞食。食巳未久登鸡足
山。山有三峰。如仰鸡足。尊者入中结加趺坐。作诚言
曰。愿我此身。并纳衣钵。久住不坏。乃至经于五十七
俱𦙁六十百千岁。慈氏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时。施
作佛事。发此愿巳。即般涅槃。时彼三峰。便合成一。掩
蔽尊者。俨然而住。及慈氏佛出现世时。将诸人天。至
此山上。告诸众曰。乃至广说。次大迦叶将涅槃时。以
最胜法。付属阿难。而作是言。长老当知。昔婆伽
婆。以法付我。我今老朽。将欲涅槃。世间胜眼。今当相
付。汝可精勤守护斯法。阿难曰诺。唯然受教。是时阇
王。于鸡足山。烧香散花。种种供养。赞叹巳讫。寻知法
藏总付阿难。往阿难所。白言仁者。如来迦叶入般涅
槃。自我多殃。悉不睹见。尊若入灭。愿见垂示。阿难曰
善。于是阿难。既受付巳。任持法藏。广令流布后。于一
时在竹林中。闻有比丘错诵法句。阿难为正。彼师不
受。阿难念言。我亲为说。终不信受。入定观察。亦无能
改。遂叹耶法兴行。违反圣教。时无智人舍利弗等。我
今当问谁说此事。以此我今伹当涅槃。佛之法眼。足
千年住。念巳辞王。如前不见。意诣毗舍离国。入般涅
槃。时王后闻。念去近远。复念河边入于圆寂。有竹林
神。告知处所。是时尊者。巳至恒河。王集四兵诸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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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时毗舍离神。知阿难意。遍告国土。令使同知。其王
闻巳。复严四兵。诣至北岸。据河而请。于时尊者。在恒
水中。地六震动。雪山中有五百仙人。见斯相巳。至阿
难所。阿难化水为金地。为仙说法。时仙出家得道。俱
般泥洹。阿难念曰。佛记健驮逻国。当有比丘。名末田
底迦于彼国土。广兴法眼
阿难又念迦叶告云。长老于后若入涅槃。王舍城中
有一长者。名商那和修。高才勇猛。有大智慧。巳于过
去。深种善根。发意入海。采取珍宝。回还造作般遮于
慧。为佛造立经行处巳。复当建立高门楼屋。所为事
毕。可度出家。如来法藏。悉当属付。是故阿难。临入涅
槃。以法付属商那和修。而告之曰。佛以法眼付大迦
叶。迦叶以法属累于我。如我今者涅槃时至。以法宝
藏。悉用相付。汝可精勤守护斯法。答言受教。我当拥
护。普为众生作大明炬。尔时阿难付属巳讫。踊身虚
空。作十八变。入于圆寂。分身四分。三王帝释。各起塔
供养。新曰商诺迦缚娑。
育王经云。此人过去于久远时。逢五百辟支。皆着此
衣。此人以上氎衣。奉施众圣。而圣不受。还以商那衣
施。从斯巳后。五百生来。常服此衣。此最后身与胎俱
出。衣随身长。变为法服。以涅槃时用以焚骸。时商诺
迦。临涅槃时。以法付属邬波鞠多。而告之曰。佛
记于汝。在百年后。坐禅第一。大化众生。今正是时。宜
作饶益。令诸众生服甘露味。答言受教此人化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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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但无相好。将齐佛德。号为无相好佛。然商诺迦。虽
属付巳。意欲自怡。未归寂灭。后欲涅槃。更宣微妙问
定五百。鞠多眇然。商诺告云。如来三昧。辟支不知。辟
支三昧。声闻不知。大目连等三昧。馀罗汉不知。吾师
定相。我悉不知。今我三昧。汝亦不知。如此三昧。皆随
吾灭。后有七万七千本生经。一万毗昙。八万清净毗
尼。亦随吾灭。是故如来灭后。贤圣隐没。如是法藏。渐
当衰损。乃至末后一切都尽。汝今应当勤加守护。以
前五圣导化虚通仍。全一部大毗尼藏。又付法传。
从此巳后。更有二十师次第传法。各达道源。化仪齐
一。于中不分五部差别。然古师说。三末田底。四商诺
迦。此五师化各二十年。合一百岁。任持圣教。此释不
然。岂有二人亲受付属。一一别化。更付传扬。又复商
诺。逆观长者生第三子。方堪付属。如是知巳。始托为
亲。乃至调习。出家得道。进受具后。付法流通。以此经
停。岂唯二十能办。自非久淹岁序。何以济此传扬。又
以健驮逻国。未有佛事。佛记此人当兴教迹。此则传
教时同处别为异。寄兴教巳。化行自终。不可以斯别
寄抑入相付传中。又付法传。佛记近护。在百年后。坐
禅第一。育王经亦言。百年后教授禅法。最为第一。既
言近护。化越百年。何以类分各二十岁。又观文意。迦
叶阿难。化时甚促。商诺鞠多。稍淹年岁。故智度论第
四云。长老迦叶于耆阇崛山。集三藏法。度众生竟。欲
随佛入涅槃。清朝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巳。上耆阇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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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语诸弟子。我今日入无馀涅槃。以此證知。住寿极
促。如何不观化时近远。直云五圣各二十年。引则率
尔判释。不尽旨归。依前义明。望顺真理。
第四门离分部别者。伹以鞠多化末。僧徒见异。悟解
既殊。各为楷准。至传圣教。不能均融。于是离分遂成
多部。舍利弗问经云。于笈多复有孔雀轮柯王。世弘
经律。其孙名曰弗沙蜜多罗。嗣正王位。顾问群臣。云
何令我名事不灭。时有臣言。唯有二事。何等为二。犹
如先王。造八万四千塔。舍倾国物。供养三宝。此其一
也。若其不尔。便应反之。毁塔灭法。残害息心四众。此
其二也。名虽好恶。俱不朽也。王曰。我无威德。不及先
王。当建次业。以成名行。即御四兵。乃至广说。破灭无
馀。唯有五百罗汉。登南山获免。山谷隐崄。军甲不能
至。于后有神。手棒大山厌王。及四兵众。一时皆死。其
后有王。性甚良善。弥勒菩萨。化作三百童子。下于人
间。以求佛道。从五百罗汉。咨受法教。国土男女。复菩
萨出家。如是比丘比丘尼。还复滋繁。时有一长老比
丘好于名闻。极立诤论。抄治我律。开张增广迦叶所
结。名曰大众律。外采综所遗。诳诸始学。别为群党。互
言是非。时有比丘。求王判决。王集二部。行黑白筹。宣
令众曰。若乐旧律。可取黑筹。若乐新律。可取白筹。时
取黑者。乃有万数。时取白者。正有百数。王以皆多佛
说。好乐不同。不得共处。学旧者多。从以为名摩诃僧
祇也。学新者少。而是上座。为名他俾罗也。他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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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部。我去世时。三百年中。因于诤故。起萨婆多部(此云
说一切有)。及犊子部(梵名跋蹉)。次于犊子部中。出昙摩尉多别
迦部。跋陀罗邪尼部。沙摩帝部。沙那
利迦部。次于萨婆多部。出弥沙塞部经
中言目揵罗优波提舍者。此是人之异名。非是部称。
次有昙无屈多迦部。
复有苏婆利师部。次于他俾罗部。出迦
叶遗部及修多兰波提
那部(此云经量)。四百年中。更生僧伽兰提迦部(此云说转然是经部
异名。为立实我。异故别说)。如是上座部五破。或六破。本末及相摄
总成十一部。摩诃僧祇。我灭度后二百年中。因
于异论。生起鞞婆诃罗部(此云一说)。卢迦尉多罗部(此云说出
世)。拘拘罗部(此云鸡胤)。婆收娄多柯部(此云多闻)。钵蜡若帝婆
耶那部。三百年中。因诸异学。于此五部。复生摩
诃提婆部。质
多迦部。末多利部。如是大众部。二破或三
破。本末通论。合成九部。又此两位。总计合有二十部。
故宗轮论云。佛涅槃后。百有馀年。去圣时淹。如日久
没。摩揭陀国。俱苏摩城。王号无忧。统摄瞻部。感一白
盖。化洽人神。是时佛法大众初破。分为两部。一大众
部。二上座部。后即于此第二百年。大众部中。流出三
部。一一说部。二说出世部。三鸡胤部。次后复出一部。
名多闻部。次后更出一部。名说假部。至第二百年满。
因有乖诤。流出三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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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住部。如是大众部。四破或五破。本末别说。合成九
部。一大众部。二一说部。三说出世部。四鸡胤部。五多
闻部。六说假部。七制多山部。八西山住部。九北山住
部。其上座部。经尔许时。一味和合。三百年初。有少乖
诤。分为两部。一说一切有部。二即本上座部。转名雪
山部。次后从说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犊子部。次后
从犊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贤胄部。三正量部。
四蜜林山部。次后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化地
部。次后从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至三百年末
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饮光部。至第四百年初。
从说一切有部。复出一部。名经量部。如是上座部。七
破或八破。本末别说。成十一部。一说一切有部。二雪
山部。三犊子部。四法上部。五贤胄部。六正量部。七蜜
林山部。八化地部。九法藏部。十饮光部。十一经量部。
问准斯经论所明。有二十部。如何馀文。言有五部。答
约离分有二十部。望其久后流行。但有五部。馀悬记
文。据斯义说。故前舍利弗问经云。如是众部。久后流
传。若是若非。唯馀五部。各举所长。名其服色。摩诃僧
祇部。勤学众经。宣讲真义。以处本居中。应着黄衣。昙
无屈多迦部。通达理味。开导利益。表发殊胜。应着赤
衣。萨婆多部。博通敏达。以导法化。应着皂衣。迦叶
遗部。精勤勇决。摄护众生。应着木兰衣。弥沙塞部。禅
思入微。究畅幽密。应着青衣。舍利弗言。如来正法。云
何少时分散如是。既失本味。云何奉持。佛言。摩诃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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祇其味纯正。其馀部中。如被添甘露。诸天饮之。伹饮
甘露。弃于水去。人间饮之。水露俱进。或时消疾。或时
结病。其读诵者。亦复如是。多智慧人。能取能舍。诸愚
痴人。不能分别。此五化迹虽殊。契源齐一。如破金
杖。彼此俱金。又大集经二十八。具有人法名字。文云。
我涅槃后。我诸弟子。受持如来十二部经。书写读诵
颠例解义。颠倒宣说。以倒说故。覆隐法藏。以䨱法故。
名昙摩鞠多。而复读诵书写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内
外。破坏外道。善解论义。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问
难。悉能答对。是故名为萨婆帝婆。说无有我。及以受
者。转诸烦恼。犹若死尸。是故名为迦叶毗。尔作地想。
水火风想。处空识想。是故名为弥沙塞(经中更有一人名。然非正
部摄)。经云。皆说有我。不说空相。犹如小儿。是故名为婆
蹉富啰。广转遍览五部经书。是故名为摩诃僧祇。善
男子。如是五部。虽各别异。而皆不妨诸佛法界。及大
涅槃。问经中既云遍览五部。未知僧祇为总为别。古
师解云。僧祇足总。故云遍览五部。加前婆蹉富啰。即
离分中。自有五部。勒中伹勒离分五部。总部不虑生
疑。故不举勒。今解通祗。总有五部。前婆蹉富啰者。傍
出犊子部名。尔者如何遍览五部。答此部僧众慧解
虑通。知馀所行亦契真理。故脩巳部。兼行馀四。以此
故云遍览五部。所以知者。如前经云。久后流传。若是
若非。唯馀五部。亦可祇是离中本部。馀是末部。摄末
从本。故云遍览五部。亦可离中祇总馀别。摄别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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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云遍览五部。亦可望大毗尼藏。祇等并别。故知四
分之名。至此方有。又望本部中文。四分是总。馀三十
七法。即是其别。又可四分亦别。律是其总。
次释律藏。三门分别。第一列数解释。第二明其癈立。
第三名义通塞。
初门数者。谓律戒般罗底木叉毗奈耶。问何理为證。
知有此名。答律者。如集法云。一切比丘事。为比丘律
等。戒者。戒戒皆云。为诸比丘结戒。解脱者。说戒法云。
我今为诸比丘。说波罗提木叉。毗奈耶者。集法总云。
二律揵度等。都合为毗尼藏。此等诸文。虽非集在一
处。准据安立。盖非是谬。犹如受缘。义亦同尔。解此四
名。具如上辨。今略重明。前释馀义。然此四名。各分教
行。律约教者。谓是法式铨量。如说比丘律等。二就行
者。谓是调伏灭恶。故维摩经云。譬如象马𢤱㑦不调
加诸楚毒。乃至彻骨。然后调伏。乃可入律。咸有轨则。
俱称为律。戒中约教。谓禁身语。离诸过恶。行即止恶
之心。能防业本。斯并防过无处。称之为戒。木叉约教。
谓能体非。身语绝缚。行者。心离烦恼。不为物拘。皆能
离非。同称解脱。奈耶约教。谓殄诤论。与教无违。行谓
能尅灭果。断除惑业。皆能殄非。齐称为灭。
第二门癈立者。问戒与木叉。别立可尔。如何毗尼与
律。复亦离明。然此二名。义正是一。谓梵云毗尼。此译
为律。以无别故。首题律藏十八法中。二名不并。此言
七毗尼。增一云七种律。以斯参验。不合离明。今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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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未知何准。答律翻毗尼。本无典据。传者胸襟。未成
相反。然正翻者。梵云忧波罗忏。此译为律。梵云毗奈
耶。此云调伏。或名为灭。又律据教铨量部初题目。奈
耶就行尅灭。故云今演毗尼法。又毗尼据教。亦有铨
量。断割仪轨。故云毗尼藏。律就别行。亦能调伏灭恶。
故七毗尼十八法中。二名不并。减以功能不殊。故不
双举。又律毗尼。义为一者。如何二律。等集为毗尼藏。
又伽论第七云。有一事摄一切毗尼。谓律仪。以此校
量。岂合为一。义既差殊。为别者好。若尔尸罗与戒。其
义亦殊。戒即防非。尸罗性善。如何立一。不分二名。答
此正相翻。不可为二。如尸罗度。净戒翻之。以此故知。
体无有别。又体性善。防非为能。所望虽殊。论体不异。
释律毗尼。虽复教行交参。然正翻对。各别不同。以斯
义故。具立四名。四名虽殊。理趣无别。随以一名标之。
并皆无失。由此故云毗尼藏。四分律藏。四分戒本。我
今欲说波罗提木叉。又可此等皆是差别众名。依下
文云。二律等合为毗尼藏。此是总名。馀三是别。由是
总故。三藏中称毗尼藏。然此部初。题云律者。且据进
脩轨则义说。
第三门通塞者。各从别义论之。谓身语调柔。能离粗
业。是其律行。身语清净。皎然无违。是其戒行。身语绝
缚。逍然累外。是解脱行。身语止作。非惑双王。是毗尼
行。通者一名之下。通有四名。四四便成十六种行。律
者通名法式。或曰铨量。约行调伏。戒者防非。防有轨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46c 页 X42-0346.png
则。是其律行。又可戒者为律所诠。是亦名律。故多论
云。佛为诸弟子。制戒轻重犯不犯等。撰为律藏。解脱
之法。乃是趣求轨仪。故名律行。又可解脱之法。体性
调柔。同于律行。故俱舍云。别解脱律仪。奈耶名调伏。
调伏有轨。是其律行。又可灭行止作。为律所诠。故得
称律名为律藏。此则四名。俱成律义。馀三例然。可以
准说。学者思之。不能繁述。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本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末
次下释文。文虽浩博。圣凡见异。如佛所言。毗尼有五
答。一序。谓知时巳前。二制。谓僧戒本。三重制。谓尼戒
本。四修多罗。谓诸楗度。五随顺修多罗。谓条部巳下。
若依结集众圣为五复别。谓比丘律。比丘尼律。楗度。
条部。毗尼。增一。以为毗尼藏。又依律主分文。自为四
分。然分分中。皆摄多法。问如前二说。旨归可明。所以
第三。作其四分解。伹为律主四诵方终。随一诵时。即
为一分。如本本藏。号八十诵。五分。十诵。准例应然。今
准义分文为三。谓序正流通。第一知时巳前是其序
分。第二毗舍离下是其正宗。第三五百巳下是流通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47a 页 X42-0347.png
分。故佛地论云。第一教起因缘分。第二圣教所说分
第三依教奉行分。释三名者。谓因启请。作显宗由发。
端起之。称之为序。正明所防犯及不犯。当于教兴。故
曰正宗。道化远开。遐沾后叶。隆于永代。是曰流通。其
所以者。说经制戒。必有由藉。故先有序。序分既陈。宜
宣宗本。故次正宗。正说之利。亦沾未来。故后流通。然
此科文。西方亦无。佛法创来。腾兰开化。亦伹案文。无
此次第。齐魏巳前。例皆如是。自后诸德。方设轨仪。迄
至于今。同行不施。作此科文。虽非是义。然得识知文
分之齐。文既具三。先明序分。序文分二。初偈文者。是
劝信序。毗尼本藏唯一。今乃分五别行。律主将传别
教。被及遐代。恐时不信。先劝生信。以劝信故。名劝信
序。第二苏罗婆下。是发起序。失圣人制戒。不得无请
而陈。故须托处兴请。以作发起之端。发起圣制。名发
起序。如诸经中亦分二序。问发起前兴。反在后说。劝
信偈后。何以初明。有人解云。若发起前明。二种不便
一彰身子请序。隔于劝信。发起不便。二显昙摩劝信
不具。若劝信前明。顺前两义。故回发起。次于后说。今
解不然。三分之文。皆在先有。律主今欲传此三文。恐
时不信。先劝生信。以此故须劝信前说。然据实理。此
劝信偈。乃在流通分后。何以不对正宗等文。以辨先
后。故知不尔。虽复劝信后说法。须前明。释此二序。差
别多种。一者名异。谓名劝信及发起。二能说人异。谓
师弟不同。三说时不等。时有现未。四经体有异。谓发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47b 页 X42-0347.png
起序。出自金口。劝信序者。传于竹具。五所诠旨异。凡
欲流通圣教。非信不传。故此偈文。意劝生信。长行文
中。请圣制戒。托处兴请。以彰发起。第六总别。望本大
藏。偈序是别。长行是总。若约当部三文。即偈序为总。
长行是别。所以尔者。偈欲传此三文。恐时不信。先劝
生信。即是其总。长行直是请圣制戒。发起正宗。不欲
发起序及流通。故是其别。
既知二序差别。先明劝信。劝信文三。初稽首礼三字。
是云何敬。标能敬仪。第二诸佛下七字。是何所敬。显
所敬境。第三今演下至于偈末。是何故敬。申其敬意
欲解三文。先加三义。言三义者。一能敬体。二所敬体
三明敬意。
初能敬然。即是律主三业。故婆沙三十四云。应作是
说。是身语业。及能起彼心心所法。并诸随行如是善
五蕴。是能归体。若局明者。其唯是惭。故俱舍第四云
敬以惭为体。
第二所敬体者。谓即三宝。释三宝义。二门分别。第一
释名。第二出体。言释名者。梵曰佛陀。具一切智
了达诸法。自觉觉人。觉行穷满。故名为觉。然欲释此
觉位不同。总有其六。第一三僧企耶所逢事佛。第二
修波罗蜜多圆满时分。第三于次百劫修妙相因。第
四生处人中成佛之意第五最后身出家巳。修有漏
行断惑。第六菩提树下作无漏观断惑成佛言初位
者。菩萨于初无数劫内。供养七万五千佛。最初发心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47c 页 X42-0347.png
佛。号曰释迦牟尼。谓我世尊昔菩萨位。最初逢佛号
释迦牟尼。遂对其前发。弘誓愿。愿我当作佛。一如今
世尊。是以今佛机缘时等。皆同往圣。于劫满时。逢宝
髻佛。第二无数劫。供养七万六千佛。初即宝髻。后即
然灯。第三无数劫。供养七万七千佛。初是然灯。后是
胜观。
第二位。若时菩萨。但以悲心。能施一切身命体
等。都无小许恋著之心。非为希求胜生差别。齐此施
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若时菩萨。被解支节。乃至无全。
如芥子许。虽复未离欲贪然心无忿。齐此名为净戒
安忍二波罗蜜多修习圆满。若时菩萨。勇猛精进。因
行遇见底沙如来。坐宝龛中。入火光定。威光赫弈。特
异于常。遂以无怠净心。至诚瞻仰。忘下一足。经七昼
夜。以妙伽他而赞彼佛。如是便超九劫成道。齐此名
为精进圆满。若时菩萨处金刚座。将登正觉。住金刚
喻定。齐此定慧二波罗蜜多修习圆满。此则六波罗
蜜多。勒成四位圆满。所谓戒忍定慧。两两合明。婆沙
一百七十八云。如是所说。皆依一时一行增上。说为
圆满。如实义者。得尽智时。方得圆满。
第三位。从第
三无数劫后。至应成佛时。合经百劫。修习妙相因。但
由翘足赞叹底沙精进因缘。便超九劫。唯九十一。相
业即圆。然后入修。趣道决定。名真菩萨。故得定名。于
修巳去。舍五劣事。得五胜事。一舍诸恶趣。恒生善趣。
二舍下劣家。恒生贵家。三舍非男身。恒得男身四舍
不具根。恒具诸根。五舍有忘失念。恒得自性生念。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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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得名真实菩萨。未修妙相业时。与此相违。是故不
名真实菩萨。问相是何义。菩萨修耶。答相是标帜义。
殊胜义。祥瑞义。又问所以佛身。须有相者。答欲与无
上菩提。作所依器。谓殊胜功德。决定依止殊胜胜身。
第四位。问一生菩萨生睹史天。何缘唯此。非馀处
耶。婆沙一百七十八。解云。若上若下。俱亦生疑。然生
彼天。不违法相。有说。睹史多天。是千世界天趣之中。
犹如齐法。是故菩萨唯生彼天。有说。下天放逸。上天
根钝。唯睹史天。离二过失。菩萨怖畏放逸。厌患钝根
故生彼天。有说。下天烦恼利。上天烦恼数。唯睹史天
离此二种。菩萨厌此二类烦恼。故生彼天。问复何因
缘。不生色无色界。答无色无形。不得说法。色虽有形
可得说法。而以深著禅味。不利众生。问何缘菩萨。于
最后有。唯从天殁。不从人来。婆沙解云。于诸趣中。天
趣胜故。有说从天上来。人所重故。有说。从天来时。有
神变事。从人趣来。无如是事。又问。何故菩萨不即于
此天中成佛。而来人间。答婆沙云。随诸佛法故。谓过
殑伽沙数诸佛世尊。皆于人中而取正觉。复次天趣
身。非无上菩提所依止故。复次人趣根性。猛利。多分
能受如来正法。天趣不尔。复次有二事处。佛出世间。
一有厌离心。二有猛利智。当知此二。唯人趣有。
第
五位。然断惑道。有其二位。一有漏道。二无漏道。菩萨
于此最后身出家巳。即修有漏道。断九地中。下八地
见修烦恼。其有漏道。欣上厌下。方能断惑。唯非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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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无上地可欣。故有漏道。不断彼惑。然断惑时。亦有
九无间九解脱道。以所断惑。分为九品。一一品处皆
具二道。诸无间道。缘次下地诸有漏法。作粗苦障三
行相中。随一行相。其行相者。俱舍二十四云。非寂静
故说名为粗。非美妙故说名为苦。非出离故说名为
障。静妙离三。翻此应知。
第六位。于菩提树下。三十
四念。證得无上正等菩提。先断见惑。断见惑时。谛现
观中。有十六念。从世第一善根无间。即缘欲界苦圣
谛境。有无漏摄法智忍生。此忍名为苦法智忍。此忍
无还缘欲苦。有法智生。名苦法智。问何名法智。答以
初證知诸法真理。故名法智。次总缘上二界中苦。有
苦类忍生。名苦类智忍。此忍无间。生苦类智。问何名
类智。答次后境智。与前相似。又后随前而證境故。旧
云。比者非也。缘馀三谛各四亦然。四四便成十六行
别。此皆无漏。以慧为体。谛现观中。次第应尔。然法忍
智。不断烦恼。以下地惑先断尽故。唯类忍智。断非想
惑。次离有顶修道烦恼。有十八念。谓九品惑。起九无
间道九解脱道。以此足前成三十四。此三十四。前三
十三。是菩萨学心。第三十四是佛无觉心。一切菩萨。
决定先于无所有处。巳得离贪。方入见道。故成佛时
不断下惑。梵云达磨。法则有二。一持自相。故名
为法。相之言性。谓自性不改。如色等法。常守碍等自
性。二轨生物解。故名为法。如无常等法。生人无常等
解。梵云僧伽旧以和合翻僧。失于正义。然实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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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众正翻僧。和合乃是僧家义用。谓四人等秉法成
和。是以文言。僧者四人若过。和合者。一羯磨。一说戒。
通名实者。齐为时珍。实性论第二。问曰以何义故。佛
法众僧。说名为实。答有六种相。一者希有。以无善根
诸众生等。百千万劫。不能得故。二者明净。以离一切
有漏法故。三有势力。以具六神道不可思议威德自
在故。四者庄严。以能庄严出世间故。五有最上。以出
世间法故。六者不变。以得无漏法。世间八法不能动
故。
第二出体。先解其佛。佛体就胜。谓能成佛诸无学法
即尽智。无生智。无学正见智。及彼随行。无漏五蕴。以
之为体。然随义分。亦具三佛。谓无漏五分法身。以为
法佛。王宫生等。以为报佛。化作色身化馀方等。以为
化佛次明法者。若以持自相故。名之为法。此即通于
一切诸法。今约位别。分之为四。谓教理行果。教谓声
性。即十二分教。苦集谛摄。理谓四谛十六谛理。彼谛
之理。即彼谛摄。行者通说有其二种。一无漏行。二有
漏行。若无漏行。唯道谛漏。若有漏行。通苦集谛。此中
行者。局是无漏即菩萨二根。辟支三根。果谓涅槃离
系果故。是灭谛摄。次僧体者。谓声闻僧。学无学法。四
果四向。是僧宝体。此偏明理。不约事和。第三归意者。
归依有二。一总。二别。总有七意。第一显法精微。简异
外道。以诸邪人。执法有无。于其教初。皆置阿忧二字
而今佛法。不同彼众。若其弟子制造。先须归敬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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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也。直弘佛言。首称如是。故成实云。三宝以最吉祥
故。我经初说。第二显发有情信敬心故。如诸圣人传
佛教旨。先标三宝功德。劝信归依。况馀凡愚。不生净
信。故杂心云。开发众生佛法僧念。显等三宝真实功
德。第三显示究竟归依之处。为翻有情妄计邪法。恒
归天神树林园菀诸山制多。以求福祐。故婆沙三十
四云。此归依非胜。此归依非尊。不由此归依。能解脱
众苦。今以殷重净心。归依三宝。拔济有情。开正法眼
故婆沙又云。此归依最胜。此归依最尊。必因此归依
能解脱众苦。第四显有恃怙传教心安。若不归依。如
商无侣。国无君主。心情惶惧战掉不安。故涅槃第二
云。我今无主无亲。无归无趣。第五显示僧尼遵奉仪
式。夫真宗至理。弘阐寔难。既欲宣扬。须归三宝。
第六请威加护。将传圣教。虑有魔怨。要请冥快。方能
演化。诸菩萨等。传教亦然。先请威加。后方弘唱故胜
鬘云。衰悯覆护我。令法种增长。此世及后世。愿佛常
摄受。第七报恩供养。三宝于生。恩深德大。以闻法戒。
会理忘筌。是故下文。非是衣等四事能报。以今传通。
令法不坠。用兹微盖。仰答。深恩。次别归者。佛是教主
今弘佛言。故须归依。戒表受奉法。是所宣之法。盖润
无穷。若不先以归依。虑恐后传无利。僧是传教之人。
修齐證等。若不至诚归依。何以旌其敬业。
次释三文。稽者孝也。首者头也。礼者敬也。所谓传法
之人。归依三宝。将头孝地。表敬之甚。故曰稽首礼。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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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稽者屈也。首者头也。屈巳之尊。礼彼之卑。故曰稽
首。智论十二云。人身中第一贵者头。五情所著最在
上故。足第一贱。履不净。处在下故。是故以所责礼所
贱。贵重供养故。复次有下中上。下者揖。中者跪。上者
稽首。头面礼足。是上供养。又第一百云。礼有三种。一
者口礼。二者屈膝头不至地。三者头至地。是为上礼。
人一身。头为最上足为最下。以头礼足。恭敬之至。然
礼虽三。此局明上。所礼是何。谓是诸佛。以三际佛化
仪不殊。故设敬中。诸言总摄。问所以得知礼通三际
答以戒经云。如过去诸佛及以未来等。尔者佛化理
均。敬通三际。过未佛教。应并禀承。答据教禀承。唯通
过现。悬敬有益。故及当来。问所以得知禀承。唯过现
非未来耶。答以戒经云。毗婆尸等。不言未来弥勒佛
等。佛如前解。及有二义。一相违义。二合集义。此中及
言。意显合集。所以得知。显合集者。以一稽首。通下二
故。法义如前。比丘僧者。比丘是能成之因。僧是所成
之众。能所合举。故曰比丘僧。比丘者。梵音不正。正曰
苾刍。智论第四。正义有三。一曰乞士。清净活命。故名
乞士。乞有二义。所谓上从诸佛乞法以资神。下就白
衣乞食。以济命。此复二义。一为资身长道故。遗教云
执持应器。以乞自活。二为利益施主故。下文云。慈悯
白衣家故。然乞须离四耶五耶。正命自居。名为乞士
言四耶者谓下口仰口方口维口。故智论第四云。有
出家人。合药种谷植树等。不净活命。是名下口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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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人。观视星宿日月风雨雷电霹礰。不净活命。是
名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
不净活命。是名方口食。有出家人。学种种咒术卜算
吉凶小术不正。如是等不净活命者。是名维口食。五
耶者。智论二十二。一行者为利养故。诈现。异相奇特
二者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者为利养故。瞻相吉凶
为人说法。四者为利养故。齐声现威。令人畏敬。五者
为利养故。称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耶因缘活命故。
是为耶命。二名破烦恼。比名破。丘名烦恼。能破烦恼
故名比丘。三曰怖魔。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
人民。当出家剃头。著染袈裟受戒。是时魔怖。是以初
庄法裳。波旬悚慄。后敦戒行。更复慞惶。释比丘讫。僧
义如前。
次申敬意。大文分三。初有九偈半。叹戒申其德利。第
二所以立王者下有三十六偈。寄喻申其损益。第三
末后半偈。申讫息喟归礼。前文有八。初有半偈。明法
久住。第二半偈。显传有由。第三半偈。将宣劝听。第四
一偈。戒能益物。第五三偈。戒利功德。第六两偈。戒能
生善。第七一偈。戒能灭恶。第八一偈。戒调三业。
先释初文。正为宣陈行仪轨则。故曰今演说。毗尼之
义。如前巳明。然母经第七云。毗尼者。凡有五义。一忏
悔。二随顺。三灭。四断。五舍。忏悔者。如七篇中。所犯应
忏悔除忏悔能灭。名为毗尼。随顺者。七部众随如来
所制所教。受用而行。无有违逆。名为随顺毗尼。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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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灭。能灭七诤。名灭毗尼。云何名能断。令涅槃灭除
不起。名断毗尼。云何名舍。舍有二种。一者舍所作十
三僧残是也。以作白四舍事。二者舍见事。如阿梨比
丘说言。我亲从佛闻。行欲不能障道。舍是见故。名为
舍也。然诸教文。有广有略。此文有八。如增二说。僧祇
三十二。有五。一略毗尼。谓五篇戒。二广。谓二部毗尼。
三方面。如输奴边地听五事。四坚固。如受德衣。舍五
罪故。五应法。谓法羯磨。和合羯磨。了论有九。一比丘
毗尼。如故意出不净等。二比丘尼毗尼。如独行等。三
二部毗尼。如初夷等。四罪毗尼。谓八缘起所生。如法
对治。五惑毗尼。如三界五部惑九永断智。六愿毗尼。
谓十种学处。即沙弥十戒。摄未来事尽。所以名愿者。
若不受十戒。则不得具戒。此戒是具戒方便。能摄未
来事。故名为愿。七无愿毗尼。正羯磨竟时。四万二千
学处。一时并起。无复一戒不生。故名无愿。八一处毗
尼。如受戒洗浴等事。处有二义。一国土为处。如边方
开等。二时节为处。如昔三归得戒。今即不得。洗为中
国热便听等。九一切处毗尼。谓一切时应共学处。此
等为毗尼法者。毗尼即法。名毗尼法。是同依释。为有
轨则义边名法。有灭恶生善义。名曰毗尼。然由宣此
令法久住。如下文中。制众别行。皆获十利。又持律人。
得五功德。一戒品坚牢。二善胜诸怨。二于众中决断
无畏。四有疑悔能开解。五善持毗尼。令正法久住。此
由人不自立。假法以成。法不自弘。由人故显。故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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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久住。又五分第六云。世尊种种赞叹诵毗尼。赞叹
持毗尼。赞叹优婆离说。持律比丘。有五功德。一自坚
护戒。二能断惭愧者疑。三自住正法中。四于僧中所
说无畏。五除伏怨敌。时诸比丘。作如是念。佛为我等
作如是说。我等云何而不勤修诵问毗尼。即共诵习。
昼夜不懈。又十诵四十七。波离问。过去佛法。几时住
世。佛言。随清净比丘。不坏法说戒时。名法住世。未来
现在佛亦尔。又善见十六云。云何令正法久住。一者
身自随法。二者能令他得法。因得法故正心持律。因
持律故得入禅定。因禅定故即得道果。是名正法久
住。又佛语阿难。我灭度后。有五种法令法久住。一毗
尼者。即是汝大师。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有中
国十人。边地五人。如法受戒。四乃至有二十人。如法
出罪。五因律师故。令正法久住。是名持律五德。又云。
以律师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岁。是故多诸比丘。就
优波离子律。云何学律。读诵解义。是名学律。又俱舍
二十九云。世尊正法。体有二种。一教。二證。教谓契经
调伏对法。證谓三乘菩提分法。有能受持。及正说者。
佛正教法。便住世间。有能依教正修行者。佛正證法。
便住世间。故随三人住世时量。应知正法住尔所时。
次显證者。我等先虽同依一教。然并不能总修学者。
寔以根器不同。见闻有异故。即妙躅分阶。玄言异彻。
我今既欲随信别行。恐有自制之疑。故引初闻为證。
然我所传实非私谬。是佛演者。波离传者。佛但立制。
四分律开宗记目次¶ 第 350c 页 X42-0350.png
皆集僧众。以因一结。教网普沾。波离在会之初。故称
为首。众内同闻非一。名曰及馀。亦可波离集法之初。
故称为首。诸圣同会。名曰及馀。亦可波离秉律。名之
为首。迦叶等传。称馀身證。问波离既自阐律。何不自
传。传中乃是迦叶等五。旧解云。迦叶等五。理行俱通。
故传法中。次第彰目。其优波离。但明行教。由德不具。
故没其名。今解。但以波离。于佛灭后。与生无缘。故不
付属。非是不具传通之德。以大声闻。皆堪化物。迦叶
等五。于生有缘。是以世尊付令传授。问何故此列波
离。不彰七佛。戒经举其七佛。不显波离。答此列波离。
显传可信。不禀馀佛。故不列名。戒从此生。波离理有。
为禀馀教。总彰七佛。又解。律戒无殊。但是绮文互显。
谓此云诸。明以摄七。戒从此起。波离巳通。
次明劝听。即演不赊。名之为今。陈彰在口。所以言说。
戒为德本。称为要义。故遗教云。若人能持净戒。是即
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
戒为第一。又戒能资出离之行。凡欲起修。莫不由此。
故名要义。禀行和直称贤。贤非一故名诸。冀诸贤者。
齐志详餐。恐有谬闻之失。错传之过。故言咸共听。
次明益物。戒是履圣之初踪。起行之因本。既是行本。
难可测量。故名为深。是以文云。戒如海无涯。亦可戒
体幽玄。难知分限。故名为深。佛说此戒。为二种人。一
是止持。故曰为乐持戒者。二是作持。故言为能讽诵
者。亦可持戒故断恶。讽诵故修善。依教奉修。咸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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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益者非一。故名为诸。通而言之。利益相似。据别旨
趣。非无差异。所谓止持名利。作持名益。又断恶名利。
修善名益。又自行名利。他化为益。又福德名利。智慧
名益。又获现安名利。得离求苦名益。又得世善名利。
获出世乐名益。又获有为功德名利。显得无为涅槃
名益。长老者。谓有耆旧之行故。庄严论第一云。所谓
长老者。不必在发白。面皱牙齿落。愚痴无智慧。所贵
能修福。灭除众生恶。净修梵行者。是名为长老。
次明戒利文三。初有半偈。举数显胜。次有两偈。彰其
利体。后有半偈。结成制意。然虽戒利无边。此且论十
句。则表彰义者为德。制此戒利。唯佛非馀。故云诸佛
之戒法。亦可木叉之戒。由佛故有。佛不出时。即无此
法。故云诸佛之戒法。亦可證大菩提。皆由戒法。即是
成佛之法。故云诸佛之戒法。又可外道诸师。亦有戒
法。为异外道。故云诸佛之戒法。此之戒法。成依主释。
次明利体。下有正文。且略属当文中不次。令僧喜永
安第二第三利。摄取于僧第一利。不信者令信第四
利。巳信者增长第五利。断不持戒者。第六利。令耶道
入正第八第九利。惭愧者第七利。佛法久住第十利。
次结制意。世间最胜。勿过戒法。是以我今演说流布。
故云世尊最胜等。
次生善文二。初偈举喻。次偈劝持。前中上半喻。下半
合。喻中众山众流。约教总喻三藏。约行总喻三学。然
山中须弥。流中大海。流中胜。而今戒行。诸行中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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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山海。故遗教云。依因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
慧。教由诠此。亦名为最。然合喻文。影略互显。约教应
言毗尼第一最。约行应云众行亿百千。次明举最劝
持。第一最者。是佛菩提。有心欣乐。故曰欲求。今世正
是分时僧尼。后世即是未来僧尼。过去僧尼。自禀大
教。既禀大教。不合有劝。非为巳谢劝之无益。虑恐人
疑。后身有戒。故言当持等。
次明灭恶。结是九结。谓爱恚慢无明见取疑悭嫉。此
结系缚。名为挂碍。除此九结。虽由慧力。慧起由戒。故
云无挂碍。缚者三缚。谓贪嗔痴。三缚得解。亦由戒功。
故云由此。故文殊问经上卷云。解脱缚声者。缚者三
缚。贪嗔痴缚。解脱者。离此三缚。此谓解脱缚声。又解。
缚者是惑。谓是造业之本。戒既除本。业不能羁。故云
无挂碍。七非系人。名之为缚。起染称之为著。除此缚
著。莫不由戒。故云由此解。照知违顺。详其净秽。了了
分别。其犹悬镜高堂。好丑斯现。故曰以戒等。
次调三业。将修二时之行。必须三业齐策故。善见第
四云。如来哀悯众生。三业不善。是故说毗尼藏。以制
身口意业。故曰夫欲等。悬说难依。成规易仿。罗云。为
彼三业加恼。忍不反报。却悯前人。以此引示。进修仪
轨。故曰当观等。
次下彰其损益。大文十四。初有两偈。能诠教兴喻。第
二十偈。所诠罪相喻。第三两偈。愚智畏不喻。第四二
偈。简是择非喻。第五二偈。戒如脚足喻。第六二偈。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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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浮囊喻。第七二偈。戒如阶陛喻。第八二偈。戒如伎
艺喻。第九二偈。戒如法众喻。第十二偈。戒如慈母喻。
第十一二偈。戒如猛将喻。第十二二偈。戒是真生喻。
第十三二偈。戒如王印喻。第十四二偈。戒劝修说喻。
先解初喻。于中文二。初一偈半喻。下之半偈。举法合
喻。喻中文二。初一行偈。教兴所由。次之半偈。教兴所
为。此一部律教。尊贵可重。为僧尼所钦。喻若于王贵。
此教兴所由故。言所以立王者。若准合文云。如王治
正法。此中不贵立王所由。伹贵王立治法所以。其文
应云。王所以立法者。此即以佛为王。五犯等为治法。
若以戒律为王者。不知以何为治法。由世诤讼者。喻
诸比丘犯罪。众人举者。喻诸比丘举过白佛。古昔常
法者。喻一切佛。咸待犯请。集众呵责。制立学处。此法
非今。曾当亦尔。古今恒然。名曰常法。次解所为立此
治法。本为二人。一者犯巳能悔。谓识药病忏灭轨仪。
故言犯罪者知法。二者专精不犯。谓守教人。策修离
过。故曰顺法者成就。合文可知。
次明罪相。于中有二。初有二偈。总喻五犯。次有八偈。
别喻五犯。总中先喻后合。次下诸喻例然。喻中初句
观病。次句立章。下二解释。律显罪相。五七分明。犹如
医王观病相似。故曰如等。次立进止二门。下之四犯。
并得忏除。故名为进。初过极重。不可悔灭。名之为止。
此止具其四义。一坏根本。二定障道。三不可忏。四不
足僧。翻此四义。即名为进。此进与止。各合轨仪。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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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差。名得其所。下释可知。次合喻文。初句合初句。下
三合下三。四事一句。合止得所。不可者则舍。可救等
二句。合进得所。及可治即进药。又一义合者。初句合
初三字。四事十三。馀者合众病二字。不可治。合止得
所门。可救不须救。合进得所门。次明别喻。初之二偈。
与初犯为喻。广上总中。止得其所。不可者则舍。次有
二偈。第二犯喻。次有二偈。三四犯喻。后有二偈。第五
犯喻。此以三喻。广上总中进得其所。可治则进药。问
所以馀犯离明。三四合说。答五犯忏时。第五心念。既
不对境。别为一喻。馀之四犯。皆对境除。于对境中。初
二对僧。三四对别。然初二犯。虽同对僧。但以忏摈不
同。故须离说。三四两犯。说虽一三。同对别人。是以合
辨。尔者四犯畏中。何以离说。答犯畏为取怖。显怖故
离明。此文为劝持。劝持故合说。有解。犯畏为取怖。怖
微者没名。显怖增四门。是故离三四。此喻非显怖。劝
持有同别。同者即合明。别者便离说。初喻四句。初句
自行绝分喻。次句众法绝分喻。次句作法除弃喻。后
句净不容秽喻。若犯夷罪。一形永障。绝于慧命。名之
为死。毕竟不成活比丘用。名之为尸。尸者。有其五义。
如下文云。死人有五不好。一不净。二臭。三有恐畏。四
令人恐畏。恶鬼得便。五恶兽非人所住处。是为五。犯
戒人有过失。有身口意业不净。如彼死尸不净。我说
此人亦复如是。或有身口意业不净。恶声流布。如彼
死尸臭气从出。我说此人亦复如是。彼有身口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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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净。诸善比丘畏。譬如彼死尸令人恐怖。我说此人
亦复如是。有身口意业不净。令诸善比丘见之生恶
言。我云何乃见如是恶人。如人见死尸生恐畏。令恶
鬼得便。我说此人亦复如是。有身口意业不净者。与
不善人共住。如彼死尸处恶兽非人共住。我说此人
亦复如是。是为犯戒人五事过失如彼死尸。又云。破
戒有五过失。自害为智者所呵。有恶名流布。临终时
生悔恨。死堕恶道。是为五。持戒有五功德。复有
五事。先所求得物不能得。既得不护。若堕所在众。若
刹利众婆罗门众。若居士众比丘众。于中有愧耻。无
数由旬内。沙门婆罗门。称说其恶。破戒恶人。死堕恶
道。是为五。持戒有五功德。为业既重。净众不纳。
其犹大海不宿死尸。故言大海不容受。自四除摈。求
住无由故。如疾风所漂。不应僧仪。永甄众外。故曰弃
之岸上。优婆塞五戒相经云。佛告比丘。吾有二身。一
者生身。二者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七宝塔。至
于梵天。若人亏之。其罪尚轻。可有悔义。亏吾戒身。其
罪无量。不可忏悔。故智论二十五偈云。众僧大海水。
结戒为畔除。若有破戒者。终不在僧数。譬如大海水。
不共死尸宿。又涅槃经三十三云。大海不宿死尸。死
尸者。谓一阐提。犯四重禁。五无间罪。诽谤方等。非法
说法。法说非法。受畜八种不净之物。佛僧物随意而
用。或于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事。是名死尸。是涅槃
经。离如是等。是故名为不宿死尸。合中。上二合初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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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合下三四劝持。次解第二喻。上半喻持益。下半
喻破损。恒以念等居心。禁防身语。恶不得便。故如守
门。对治行成。毕竟清净。不为缘坏。称云牢固。不惧外
恶劫人善财。故曰不忧失财物。护持此行。众法成就。
纲网得立。义同恒墙。遇缘毁犯。称为缺坏。虑失戒财。
故曰忧惧。次合文中。佛戒合财物。不缺坏合门牢固。
奉持者合如守。无忧合不忧失。禁戒合有财。不牢固
毁犯合恒墙缺句。坏忧合忧惧。次第三喻。上半喻破。
下半喻持。三四行微。未极根本。易为缘亏。等同坏器。
坏器既坏。本行不全。名为穿漏。僧尼行者。即是凡师。
睹巳过𠎝。怖畏恶道。故曰愁忧。三四行成。不为缘坏。
剋令净用。名为器物完具。随能资受。名为眷属。内心
庆悦。故曰欢喜。合文可解。次第四喻。初句举喻。次句
劝持。次句辨损。后句彰过。吉罪虽小。伤害不轻。同于
熛火。故以况之。此罪虽微。性是违理。所有善根。焚烧
渐尽。故曰莫轻以为小。相续善心。犹如草木。此等莫
不为火所焚。故曰所径等。一念微恶。能开五不善门。
为此善根。烧无馀在。故曰烧等。言五不善门者。一能
烧善根。二从恶生恶。三为圣呵责。四退失道果。五死
堕恶道。智度论二十五云。佛说四事虽小。而不可轻。
太子虽小。当为国王。是不可轻。蛇子虽小。毒能煞人。
亦不可轻。小火虽微。能烧山野。又不可轻。沙弥虽小。
得圣神通。最不可轻。次合文者。句别相当。亦可初句
合初。第二句合下三。下之二句引事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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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愚智喻。喻中上半。愚人不畏喻。初犯过深。永绝出
路。恶声外彰。可畏之甚。如师子吼。闻者皆惧。愚痴僧
尼。为惑迷乱。名为醉者。于此极罪。不惧沈沦。故曰不
恐怖。此则举重况轻。重既不畏。轻则巳言。下半智人
能畏喻。吉罗小𠎝。损不至极。恶声外彰。畏之不甚。如
小兽声。闻皆不惧。智慧僧尼。不为惑乱。名为圣者。于
此微恶。深惧沈沦。故曰闻则惧。此财举轻况重。轻既
畏。重则巳言。合中初句合醉者。一切恶合师子吼。不
惧合不恐怖。智者合醒者。于微恶合小兽声虽微。常
怀一句合闻则惧。
次简择喻。勤修二持。能除七犯。止作相资。名为和合。
对除之行非一曰众。行成灭恶。称之为药。药有不良。
理须择去。简取良者。以疗众病。故曰择去不良者。僧
尼常为七犯羁系。称为病者。善修二持。行成离过。名
之为服。七非应起不起。巳起忏除。称云除愈。七非既
绝。名曰身康。不为物系。称云安乐。合文句别。相当可
解。
次脚足喻。上半喻持。近求天报。违趣菩提。果去因悬。
称为远路。发意将趣。名为欲涉。意虽将趣。戒足须全。
尸罗若亏。无由能往。故曰当自等。下半喻破。戒足既
亏。常沦恶道。不能远涉。善趣难期。合中上半相当。下
半举持反合。
次浮囊喻。七非漂溺。𤀹急如河。意欲舍非。称云欲度。
戒体清升。能越生死。喻若浮囊。常修对除。护本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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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同用乎。非河虽深。不惧漂溺。故曰虽深无没忧。达
到二持彼岸之果。故曰便能等。合中上半相当。下半
长声连合。亦可初句合如人。修行合欲度及用手。禁
戒本合浮囊。耶流生死海合河终不回。及没溺合下
二句。
次喻阶陛喻。菩提法堂永绝危苦。喻帝释堂。以三十
七菩提分法。庄严此堂。故曰彫饰等。将阶此堂。藉戒
为镫。故如阶陛。圣贤游履。名曰天人所行。合文细解。
思而可知。
次伎艺喻。恒习二持善巧方便。故曰如善学世间。亦
可言到。应云世间善学。伎者内心对决。艺者外能觉
非。亦可伎者是能。艺者是业。业能非一。称云一切。艺
业成就。为王识知。既蒙赏优。得虽贫贱。故曰为王等。
非直绝其贫贱。亦得富贵自怡。故曰以是等。合中上
半到而别。下半顺而别。
次如法众喻。初偈牢众。次偈赞美。就初偈中。上半偈
喻。下半偈合。佛法住持。假众和合。资成僧用。不为恶
坏。故曰先自牢众。恶在善外。称云彼军。伏从正化。名
之为破。合文可知。次偈以众和合。世尊称誉。僧既和
同。佛法久住。故俱舍。众僧和合乐。同修勇进乐。又华
严经第十三云。复次教化众生。发菩提心。是故能令
佛宝不断。开示甚深诸妙法藏。是故能令法宝不断。
具足受戒威仪教法。是故令僧宝不断。复次悉能赞
叹一切大愿。分别解脱十二缘起。行六和敬。复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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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种子于众生田。生正觉芽。不惜身命。护持正法。善
御大众。心无忧恼。若以去来今佛所说正法。不违其
教。是故能令三宝不断。
次慈母喻。饮饲曰乳。生身曰母。拔苦称慈。与乐名爱。
养者长养。戒能长养诸妙功德。护者防护。戒能防护
诸恶不善。母护其子。令有绍继之能。戒护行人。便有
成圣之义。一切水火难者。是所护事。三涂逼恼。犹如
水火。戒护行人。不遭此难。故曰护使等。合中。上半合
上半。次终不堕合第四句。畜生等合第三句。
次猛将喻。内有删决护戒之心曰勇。觉察外非。使不
侵扰称猛。能破犯军。名之为将。常修二持。名为善习。
犯违于持。义同战斗。增一阿含经第二十五。佛告比
丘。五健大夫。堪任战斗。出现于世。云何为五。有人。着
铠持杖。入军战斗。遥见风尘。便坏恐怖。第二人。若见
风尘。不坏恐怖。但见高幢。便坏恐怖。第三人。见风尘
高幢不怖。若见飞箭。便怀恐怖。第四人。见尘高幢飞
箭不怖。但入阵时。为他所捉。或断命根。第五人。若见
风尘。若见高幢。若见飞箭。为若他所捉。乃至于死。不
怀恐怖。能坏他军。境界无外。而顾人民。是谓第五战
斗人也。今比丘中亦有五人。一见女人。便起欲想。除
去三衣。还佛禁戒。二见女人不起欲想。但与调戏。言
语往来。因此调戏。便舍法服。三见女人。不起欲想。设
与调戏。亦无欲想。伹与彼女。手拳相加。便起欲想。还
为白衣。四见女人。不起欲想。设共言语。亦无欲想。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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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女人共想捻挃。便起欲想。然不舍法服。五见女人。
不起欲想。设共言笑捻挃。亦无欲想。是时比丘。观此
身中三十六物。恶秽不净。谁著此者。由何起欲。此欲
为止何所。为从头耶。形体出耶。观此诸物。了无所有。
从头至足亦复如是。乃至广说。获得四智。今言猛将
者。即第五将也。止作二犯。与持相违。名为彼敌。持能
丧此犯敌。故曰降伏。降时至死不悔。故曰没死不顾。
此不顾命。如庄严论第三。明草系船板比丘。合文。佛
子合初句。善觉于禁戒。合二三两句。五阴散坏时。合
前没死。终不句。合前不顾命。
次真生喻。前偈真生。后偈真死。前中上半举喻。下半
引事来證。戒是佛戒。得此名生。故曰从佛戒等。翻前
俗生。皆非真耳。引證可知。次真死者。既受佛戒。名曰
真生。明知舍戒即是真死。以不能持。弃舍法行。恐滥
俗死。故曰于佛法等。次半劝持可解。
次王印喻。上半喻持。佛戒难逢。得缘难具。难得中得。
犹如王印。既得印巳。行立清升。不为恶羁。名无挂碍。
下半喻犯。若犯下四。须诘忏不。若犯初夷。定缚入狱。
合文可解。问小毁既不定。何故下文。谤清净人。一向
入狱。又饮酒捉宝。定非沙门。答此彰过言。非称理说。
又问大毁既入三恶。云何难提许忏。答此从多说。据
不忏者。
次修说喻。佛制戒律。为于二人。一专精不犯。二犯巳
能悔。二人非一。故云一切。然此二人。为惑魔鬼。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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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不得出离。如来大悲。为制戒律。教修对除。丧其
惑业。故曰降伏魔鬼。神仙五通人喻佛。造设于咒术
喻戒。合中为彼惭愧合初句。摄诸不惭愧合第二句。
如来合第三。立禁戒合第四。半月说者。举时劝说。非
合喻文。凡修行人。须具惭愧。然此惭愧。乍似相同。谓
世间人。见无愧者。说言无愧。见无愧者。说言无惭。理
实此二差别不同。广乃无边。界论一二。故俱舍第四
云。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
属。说名无惭。为诸善士所呵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
中。不见怖畏。说名无愧。有馀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
耻。名曰无惭。观他无耻。名为无愧。惭愧差别者。翻初
释云。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说名为惭。于罪
见怖。说名为愧。翻后释云。于所造罪。自观有耻。说名
为惭。观他有耻。说名为愧。又十诵三十八云。有二白
法护世间。有惭有愧。若是二白法不护世间者。则不
分别父母兄弟姊妹儿女亲里。则破人法。如牛羊鸡
狗野干鸟兽。若是二白法惭愧在间者。则分别父母
兄弟姊妹儿女亲里。不破人法。非如牛羊鸡狗野干
鸟兽。无是惭愧。有白法者。终无是处。心无白法。伹有
生死。无有解脱。有是惭愧。白法在心。即得清净。则不
生死。度生死岸。更不受有。次约时劝说。问所以说戒。
要须半月半月。答若日日说。说则数。数则繁。繁则不
敬。若一月一说。说则赊。赊则慢。慢则懈怠。今半月者。
去其数赊过失。即是大圣筹量急缓之法。尔者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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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馀日亦得。何以要在半月月尽。答准俗三十日
为月。即当半月月尽。良以月半盛盈月尽正昃。令观
此相者。欲使行人见盈。慨善不足。是则无善不修。睹
昃。叹恶有馀。是则无恶不离。既能离恶修益。便则止
作行成。庶得弘至教。于当得时。传芳规于远代。亦欲
彰时迅速。刹那无常。有罪勤觅。忏方无过。励修进业
者。具依教立黑白两月。此之二说。俱月尽时。
第三文者。心法无形。寄言显敬。谈德繁广。恐癈所通。
赞叹巳讫。复更稽首。宜掩巳情。息喟归礼。
次明发起序。然有人解。序文分二。始从偈初讫当云
何。明律主敬叹劝信奉修。二尊者舍利下明发起序。
前劝文二。先明律主作偈赞叹立宗劝信奉修。二尔
时佛游下引事證成。引成證者。文如急施衣戒中广
说有六种。与此文同。一施主同。二处同毗兰若。三安
居三月。四徒众数等。五阿难为侍者。六俱不得忧供。
故知此文是彼成说。十诵。此在外道食戒。亦在
药法中。五分。亦有此證文。何故须引。有二义故。一者
證说持犯。损益非虚。二者显巳远承圣旨传劝。非巳
擅意损益者。前偈始末。皆云持戒有益。破戒获损。律
主恐时众谓。巳妄言诈说。何足欣厌。故须引佛食麦
亲事。證成可信。至文广说。承意传劝者。如偈云。今欲
说深戒。乃至利益长老等。律主恐时人谓。巳擅意非
圣本坏。故引佛诚言。汝等丈夫。得神足可尔。未来世
比丘当云何。故知须也。寻此解释。理教俱违。违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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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无起此非引下来。即是急施取此。非是此取急
施。所以者何。以文不举滨洲等言。为开施缘。直取施
事。此中诸缘具彰。不明施事。其犹坏生取房舍缘起。
实得道取大妄缘起。斯类皆同。本广末略。其违教者。
见论第四云。尊者舍利弗。从三昧起。请佛结戒。是佛
住毗兰若。又第五。正食麦时。舍利弗请。请巳许后。方
共阿难往彼辞别。以此故知。令非引證。五分亦尔。又
有判为成上生下。应机药等。皆同此坏。昔分解既非。
今申正义。此文即是发起序摄。其文有二。第一至当
云何请制处所。第二舍利弗下诧处兴请。前文分亦
五。一大圣游化处所。二毗兰若下闻德庆遇。三尔时
毗兰若下生信请佛。四世尊与五百下赴请食麦。五
时尊者下请食自然。
初文尔时者。即是发起之义。所谓显昔化处说时。与
者。显义相违。大者。尊宿之称。毗兰若者。此是邑名。王
以此邑。封此婆罗门也。那邻罗者。夜叉鬼名。滨者水
际。洲即可居。但以居在水际。故曰滨洲。蔓陀罗者。练
木树也。然夜叉鬼。依此树住。此郁茂林中第一。兼复
近城。往来便易。是故如来住此树下。又住树下。为诸
弟子。顺出家法。除贪欲故。多论第八云。所以佛与大
众心此林中者。以称本要四圣种法。又欲折伏将来
弟子憍慢心故。又为将来弟子作轨则故。佛既受处
山泽。后诸弟子。甘心露行。又欲为天龙善神说法故。
一切天龙。多乐闲静。是故如来。处林树下。十诵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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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其国信耶。先无精舍。城北有胜叶树林。其树茂好。
地甚平博。佛与大众。止此林中。
第二文三。一闻如来游至巳国。二此沙门下。所闻德
号。三善哉下。闻巳庆遇。初文婆罗门即是以处
标人故也。次德号文二。初明十号。后辨三轮。此沙门
等总举。次如来下别标。此者此其人。沙门者。内怀圣
德。瞿昙者。举其种姓。如是者。牒法之辞。总谈其德。故
曰大名称。凡论召体曰名。表德为字。名实相应曰称。
响班人天为号。然诸佛号。皆有通别。别显生身。分其
应相。谓释迦弥勒等。通据实德。法身平等。谓如来等
十号功德。然一切佛。复有三同六异。言三同者。一由
资粮等圆满故。二由法身等成办故。三由利他等究
竟故。言六异者。一者寿异。谓佛寿有长短。二者种异。
谓刹帝利婆罗门种。三者姓异。谓姓乔答摩迦叶
波等。四者量异。谓佛身有小大。五住法异。谓七百二
千等。六设利异。谓全身碎等。然佛德量。理实无边。依
德立名。数亦何限。今据化仪。且标二五。所谓如来等。
今解十号。依瑜伽三十八。及涅槃十八明。言如来者。
瑜伽云。言无虚妄。故名如来。涅槃云。如过去诸佛。所
说不变。云何不变。过去诸佛为度众生。说十二部经。
如来亦尔。故名如来。又诸佛世尊。从六波罗蜜三十
七品十一空来。至大涅槃。如来亦尔。是故号佛为如
来也。无所著者。绝二缚故。二缚者。谓所缘相应。或名
为应。瑜伽云。巳得一切所应得义。应作世间无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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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应为一切恭敬供养。是故名应。然名应者。摄义即
尽。若言应供。摄则不周。涅槃云。世间之法。悉名怨家。
佛应害故。故名为应。夫四魔者。是菩萨怨。诸佛如来。
为菩萨时。能以智慧。破坏四魔。是故名应。或名阿罗
汉者。唯识第三云。阿罗汉者。通摄三乘无学果位。皆
巳永害烦恼贼故。应受世间妙供养故。永不复受分
段生故。具此三义。故云阿罗汉。等正觉者。等是齐等。
正是正解。觉是觉悟。佛于诸法。等皆解悟。故曰等正
觉。瑜伽云。如其胜义觉诸法。故名正等觉。涅槃名为
正遍知。正者不颠倒。遍知者。于四颠倒。无不通达。又
复正者。名为可数可量可称。遍知者。不可数。不可量。
不可称。是故号佛为正遍知。然此遍者是等。知者是
觉。还是等正觉义。明行足者。瑜伽云。明谓三明。行如
经说。止观二品极善圆满。是故说名明行圆满。涅槃
云。明者名得无量善果。行名脚足。善果者。名阿耨菩
提。脚足者。名为戒慧。乘戒慧足。得阿耨菩提。是故名
为明行足。智度论第三云。明者宿命等三明。行名身
口业。唯佛身口业具足。馀皆有失。是名明行具足。善
逝者。瑜伽云。上升最极。不复退还。故名善逝。涅槃云。
善者名高。逝名不高。善男子。是名世间义。高者。名为
阿耨菩提。不高者。即如来心也。善男子。心若高者。不
名如来。是故如来名为善逝。世间解者。瑜伽云。善知
世界及有情界。一切品类染净相故。名世间解。涅槃
云。东方无量阿僧祇世界。一切声闻缘觉不知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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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诸佛悉知悉见悉解。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
如是。是故号佛为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者。瑜伽
云。一切世间。唯一丈夫。善知最胜调心方便。是故说
名无上丈夫调御士。涅槃云。上士者。名之为断。无所
断者。名无上士。诸佛世尊。无有烦恼。故无所断。是故
号佛为无上士。云何调御丈夫。自既丈。夫复调丈夫。
善男子。言如来者。实非丈夫。非不丈夫。因调丈夫。故
名如来为丈夫也。善男子。一切男女。若具四法。则名
丈夫。何等为四。一善知识。二能听法。三思惟义。四如
说修行。善男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则名丈夫。善男
子。若有男子。无此四法。则不得名为丈夫也。何以故。
身变者。天谓天众。魔是欲界他化天魔。梵谓初禅巳
去。沙门是道众。婆罗门俗众。于此诸众。最胜无比。故
曰获神通作證。次教诫者。说理非耶。故曰常说正法。
所说之法。初中后分。皆契辟心。名上善等。故见论第
四云。初品者初善。中品者中善。后品者后善。又言戒
者初善。三昧得道中善。涅槃者后善。又佛菩提者。名
为初善。辟支菩提者。名为中善。声闻菩提者。名为后
善。又智论五十四云。若佛在世若不在世。善住持戒。
不求名利等心。一切众生。而为说法。赞叹檀义。是名
初善。分别赞叹持戒。是名中善。是二法报。生诸佛国。
或作丈夫。是名后善。复次见三界五受众身苦恼。生
厌离心。是名初善。舍家身离。是名中善。心离烦恼。是
名后善。又解。说声闻乘。名为初善。说辟支佛乘。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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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善。宣说大乘。名后善。能生解心。名之为义。义有德
故。称之为味。巧妙纯一。故曰清净。所说之法。义味皆
备。不假缘助。故云自然具足。次明记心。修习梵行。正
彰起行。见论第四。何谓梵行。答梵天人所行。故名梵
行。又解。佛辟支佛声闻所行名梵。往修佛道。今成菩
提。故曰修习梵行。次明庆遇。善哉者。国主庆遇之词。
巳及眷属。称云我等。牒其所见。故云得见等。略举一
号。云无著人。具足应言如来乃至修习梵行。我若往
礼觐问讯。必令我得利益安乐。故曰我今宜往等。
次请佛文五。初则进诣致虔。第二时世尊下。称根说
法。第三闻佛下。信心请佛。第四时世下。默然受请。第
五毗兰若下。遂情退还。初句到巳共相问讯。亦应身
业礼拜。语业申其四大安不。意业信敬尊重。文中含
故。总言问讯。在一面者。居在一边。坐者。身体布地。以
听安故。第二句佛以种种巧言道引。故曰无数方便。
虽丈夫行同畜生。如来调伏。若男若女。是故号佛调
御丈夫。天人师者。瑜伽云。为实眼故。为实知故。为实
义故。为实法故。乃至能正教诫教授天人。令其出离
一切众苦。是故说佛名天人师。涅槃云。师有二种。一
者善教。二者恶教。诸佛菩萨。常以善法。教诸众生。何
等善法。谓身口意善。复次昔未得道。今巳得之。以所
得道。为众生说。从本巳来修梵行。今巳修竟。以巳所
修。为众生说。自破无明。复为众生破坏无明。乃至自
既涅槃。复为众生演大涅槃。是故号佛为无上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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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实是六道之师。但为人天益多。故曰天人师。佛者。
瑜伽云。于能引摄义利法聚。于能引摄非义利法聚。
于能引摄非义利非非义利法聚。遍一切种。现前等
觉。故名为佛。涅槃云。佛者名觉。既自觉悟。复能觉他。
善男子。譬如有人觉知有贼。贼无能为。菩萨摩诃萨。
能觉一切无量烦恼。既觉了巳。令诸烦恼无所能为。
是故名佛。以是觉故。不生不老不病不死。是故名佛。
世尊者。德为时钦也。此世尊言。摄义不尽。馀文言婆
伽婆者。亦不正。涅槃释云。婆伽名破。婆名烦恼。能破
烦恼。故名婆伽婆。梵音正曰薄伽梵。此名具含六义。
故佛地论第一云。自在炽盛与端严。名称吉祥及尊
贵。如是六种义差别。应知总名为薄伽。故知世尊。但
当一义。不摄馀五。须置总名。瑜伽云。能破诸魔大力
军众。具多功德。名薄伽梵。旧判十号云。前五自利。后
五利他者。此为不识宗诠。率尔判释。然此名义。有何
所以。前五不利他。后五非自利。复有引成实诠者。义
亦不然。彼论第不。释十号巳后始总云。自利利人是
故应礼。本不约号。别有料判。次三轮者。轮是摧辗之
义。诸论名为三种示导。一神变。二记心。三教诫。此文
据修次第。不约胜劣。是故二是教诫。三是记心。初神
闻法悟解。名之为闻净信忽生。称之为化。得法顺情。
称彼来意。故曰劝喜。第三句。先结国主悟法怡神。次
请佛僧。忧兴供养。第四句受请。十诵十四。作念云。我
先世果报。必应当受。作是念巳。默然受请。问所以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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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答若不受请。以身语答。今为受故。默然而许。多论
第五云。佛贪结巳尽。于食无贪无染。是故默然。又云。
为断诽谤故。若佛于食发言许可。外道异见当言。瞿
昙沙门。自言超过三界。而故于食有贪。又云。佛现大
人相故。食是小事。不以致言。譬如国王。终不以小事
倾移。设有大事。详而后动。佛亦然也。第五遂请欢喜。
敬绕而归。问既曰默然。如何可见。答睹佛异相。故得
有见。又解。不说眼见名见。以心知见名见。是以十诵
云。是婆罗门知佛默然受。
次下赴请食麦。于中四。一受请安居。二时有波离国
下。得麦之所。三时世下。食麦之缘。缘中有二。一以时
俭乞难。二以施主不施。次何以故者。微其施主不施
所由。若婆罗门。先不请佛。今不供养。未足为疑。然既
信心请佛。理应供养。何以今忽不供养。故答但为魔
惑不忆知故。虽请佛僧。都不供养。其魔云何惑彼国
主。五分云。时魔波旬。作如是念。今婆罗门。请佛及僧。
安居三月。我当厌固迷乱其意。念巳即来厌之。彼婆
罗门。为魔所厌。即入后宫。受五欲乐。敕守门者云。我
今游宴三月在内。外事好恶。一不得白。都不复忆请
佛及僧。故曰皆是波旬作也。四尔时诸比丘下。正明
食麦。其文复四。一造求食。二生施念。三如念施。但为
师弟不同。故使施有差别。四食有异。依此完未不同。
故云各异。若依十诵。气味不同。名为各异。伹为宿因。
故有斯报。惑习俱尽。而不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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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下请食自然文四。初两一对。直请纵答。次两一对。
兼请抑答。问大目连者。神通足第一。何不辄往而请
佛耶。见论第五云。不白世尊者。便是与如来并神力。
则乖我法。作是思巳。即便往请。唯除不在佛前。为利
益故。问如来何以止目连者。见论云。非一时俭。未来
亦俭。若连俭时。谁得如目犍连。当来声闻弟子。少有
神力。若入聚落乞食。诸人见巳。而作是言。世尊在世。
声闻弟子。持戒具足。得神通力。即于俭时。回返大地。
而取地味。以供众僧。今者众僧。持戒不具。若具持者。
如前无异。复无少分施与馀人。以倒见故。轻慢圣人。
以轻慢故。死堕地狱。是故世尊。止而弗许。遮之义永。
重言止止。五分。佛言止止。汝虽有是神力。宿对因缘。
欲置何所。又奈将来诸凡夫何。目连受教。默然而止。
次下讫处兴请。其文有四。第一思诸佛法久不久义。
既有疑念在心。理须咨决。是以第二尔时下。请问住
灭。世尊略答。虽知住灭。不识所由。疑既未除。更须咨
决。是以第三舍利弗下。问其所由。如来广答。既识所
由。心希法住。是故第四尔时舍利下。乘前答次。便请
结说望得同四住益异二灭损。
先解初文。然舍利弗智拔群品。欲使法传现未。利益
今来故。思六佛住灭。以作请之端序。
次第二文。先问后答。问身子自观足知。何须问佛。见
论第五云。身子自观。但知久与不久。不解所以。故须
请问。又解。弟子神智。观之不难。为依止佛。显佛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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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为开示者。正显请词也。请佛为我演此因缘。使我
解必朗然。识知住灭。故名为开。显在心首。称之为示。
次答可知。
次第三文三。初问住识所由。二佛告下广答所以。三
舍利弗下结成住灭。然此三文。问中先问其久。次问
不久。答中先答不久。次答其久。结中先结久住。次结
不久。文中逐便覆逆如是。初文问意。过去六佛化仪
道同。以何因缘。法有住灭。如此住灭。弟子不知。唯愿
世尊。重为开示。
次下答中。先答后问。文中有二。初明二佛无广后灭。
次尔时下有略现益。初文有三。一明二佛无广法体。
二不为人下正不说广。三诸弟子下明法疾灭。初法
体中。但举无有化教广体。计亦合举不结不说制教
之广。文无者略。教广者。谓十二分教。若欲解释。二门
分别。第一翻名解释。第二辨立所以。初门素咀览。翻
释如上。又婆沙一百二十六。问云契经有何义。答略
说有二。一结集义。二刊定义。结集义者。谓佛语言能
摄侍义。如结鬘者。以缕结华。冠众生首。久无遗散。如
是佛教。结集义门。冠有情心。久无忘失。刊定义者。谓
佛语言能裁断义。如匠绳墨。绳墨众杖。易了正耶。去
曲留直。如是佛教。刊定义门。易了是非。去恶留善。第
二梵云祗夜。以长行中。说义不尽。应更颂释。名
为应颂。故婆沙云。依前散说契经文句。后结为颂。而
讽诵之。旧云重诵偈。谓以偈文覆诵前法。或曰等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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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不越本。故名为等。第三和伽罗那。谓诸
经中。记圣弟子。生处修證。德失差别。故婆沙云。诸弟
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
记说。名为记说。律云。授记显彼当果。名之为记。圣说
示人。称之为授。第四伽他。谓诸经中。非长行说。
结句宣喟。或二三四五等。故婆沙云。谓诸经中。结句
讽颂。律云。经谓不重颂偈。详其偈言解者极谬。然中
天正音。名为伽他。诸国讹传。谓伽他也。乃至于阗名
为偈陀。此转讹略。称云偈经。此偈乃是梵语讹言。传
者将为唐音正字。故共释言偈者竭也。所谓说义竭
尽。名之为偈。此是传者之言。本无典据。第五忧陀那
。谓诸经中。悦意自说。不因启请。直为宣喟。故婆
沙云。谓诸经中。因忧喜事。世尊自说。旧云无问自说
经。律称句经。未详所以。或可经为名句所显。故名句
经。第六尼陀那。谓藉因缘而宣唱故。故婆
沙云。谓诸经中。遇诸因缘。而有所说。如毗那耶。作如
是说。由善财子等。最初犯戒。是故世尊。集苾刍僧。制
立学处。第七阿波陀那。谓诸经中。有比况说。为
令本义得明子故。故婆沙云。谓诸经中。所说种种众
多譬喻律。在第十一者错也。第八伊帝曰多。除佛
自身。说馀前际。谓诸弟子。本想应事。故婆沙云。谓诸
经中。宣说前际。所见闻事。如说过去有大王都。王名
善见。过去有佛。名毗钵尸。为诸弟子。说如是法。名为
本事。律称善道。在于第九。此差别名不详所以。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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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馀前际前生善道事。故名善道。第九阇陀伽。
所谓自说往报曾为某类。然佛无当生处故。说生唯
本。故婆沙云。谓诸经中。宣说过去所经生事。如熊鹿
等。第十毗佛略。直说为方。理弘为广。故婆
沙云。方广云何。谓诸经中。广说种种甚深法义。第十
一阿浮陀达磨。若处宣说佛与弟子。最极希有
甚奇特法。故婆沙云。希法云何。谓经中说三宝等甚
希有事。律云未曾有。以说希有事所未曾有。第十二
忧婆提舍。问答显理。故名论义。故婆沙云。论义
云何。谓诸经中。决判黑说大说等教。旧云。十二部经。
时人不了。意谓别有十二部卷。为除此疑。今为十二
分教。分者支义。类义。段义。谓教中有十二义类支条
分段。各别不同。故云十二。次所以门。问以须明十二
分教。答众生悟道。藉缘不同。是故缘中。说有十二。故
婆沙第一云。诸有情类。虽有因力。若无缘力而觉发
者。终不能修胜进之行。要遇缘力。乃能修行。譬如池
中。虽有种种嗢钵罗等众妙莲华。若日月光。不照触
者。则不开发出种种香。要日月光之所照触。乃能随
类。开发出香。又如闇中有种种物。若无灯照。终不可
见。有情亦尔。问所以缘力十二无减无增。答能听法
者。宜闻故尔。又以转法轮时。三周修历四圣谛境。故
诠彼教。亦有十二无减无增。上来化教广竟。略无制
广。次正不说者。以所化生。闻广嫌繁。是以如来。不说
二广。亦可此中化教广者。不合重举。文中错来。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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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义。制教非略。次法不久者。由无广教可依进修。略
法幽微。复难趣入。是以疲厌。法不久住。
次明说略现益。其文有五。一举略体。二说处。三正说
略。四彰现益。五辨后损。初文。善见释云。是应念者。当
念无常苦不净无我。是不应念者。无常莫念为常。不
净莫念净等。是应思惟者。三善根应思。是不应思惟
者。三不善根莫思。次下一对。总结修舍。是应断者。谓
二四句。莫念莫思。当须除断。是应具足住者。谓初三
句。须念须思。当宜修进。此出化略。而无制略。其制略
者。不谤亦不嫉偈。是随业佛略。心莫作放逸偈。是𤘽
那含略。次说略处。依此林者。令生厌离。情既厌巳。入
道则易。次正说可知。次明现益。但以佛日未巳。声闻
在世。虽传略教。法广兴流。次明后损。文中有三。谓法
喻合。法中四句。一明异类出家。二以是故下彰法疾
灭。三何以故者。微灭之意。四不以下。释灭所由。初文
种种名者。谓如昙无德等。种种姓者。谓如目连等。种
种家者。谓贫贱等。此等异类。咸舍嚣尘。剃发染衣。同
入佛法。故曰出家。次彰法灭。以异类生入法故灭。所
以尔者。但以人非一种。族姓万殊。虽预道门。不能悟
略。既不悟略。师心处分。不相承受。法则疾灭。次明微
灭所以。此等人辈。信心出家。应令法兴。何以疾灭。次
释所以。为无广教。线经任持。法不在人。是以疾灭。次
喻亦四。准法应知。问华案风线。何等是耶。答种种法
相为华。佛法为案。众生意行为风。广教为线。无线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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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此据化教。若制教者。种种名姓为华。略教为案。僧
尼身语为风。广教为线。无线故尔。合文可知。
次答四佛久住。文中有四。一明四佛说化制广。二弟
子下复为说略。三如是下现在流布。四若彼下未来
久住。然说广文。化制具有。说略之中。有化无制。其制
略者。如戒经中。忍辱第一道等僧。对此解释二教差
别。四门分别。第一定广略教。第二释广略名。第三明
其差别。第四辨制不同。初定教者。略且有二。一是化
教止观门略。如是事应念等。二是制教调伏门略。如
善护于口言等。次广亦二。一化教广。如十二分教是。
二制教广。如戒律教是。次释名者。所以名广。广者。文
义广博。略翻于此。又广有五义。一具缘起。待犯藉请。
二显名种。如夷残等。三彰犯等行别。如广解等。四陈
果报。如持破文。各堕二道等。又如目连问经。犯波罗
夷。如人间岁数。九百二十一亿六十千岁。堕泥黎中。
残罪二百三十亿四十千岁。兰罪五十亿六十千岁。
提罪二十亿四十千岁。可呵三亿六十千岁。吉罗九
百千岁。五明忏除殄灭方轨。以斯五义。名之为广。略
无此五。称之为略。次差别者。一根本枝条。二所为利
钝。钝人广说。利人略说。三罪名不同。广对过故。制立
罪名。略法不然。故无犯称。四说先后。化教广略。先后
不定。以所化生宜闻有异。制教之中。必须先略后广。
以略被净。一往即陈。广为秽人。要待犯请。然此文中。
据其说次。理实不是先广后略。及以戒本广为宗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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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居先。七偈在后。次制不同者。一待犯不持犯。略被
净人。故不待犯。广待犯故。漏过方兴。二请不请异。略
是根本。故得直陈。广是枝条。必假先请。馀次文同前。
次结可知。寄此住灭。以作请由。如五分善见。三住三
灭。理而言之。齐皆广略。如增一经。下当具辨。又僧祗
第一云。佛在祇洹。身子请问久不事。佛答言。不为弟
子广说九部经法。不为制戒。不立说木叉法。是故灭
后。法不久住。若说九部经法。及结说者。法得久住。亦
不别显人之名字。身子因此。即请结说。
次下第四。正请文二。先请次答。请意。二佛无广。法则
疾灭。四佛有广。便得久住。请同四佛久住之益。异二
如来疾灭之损。故言今正是时。谓今正是制广之时。
唯者专独之义。故云唯愿。结戒等者。旧释云。二部戒
本。是其结戒。说戒揵度。是说仪轨。馀受戒等。是修梵
行法。亦可戒戒之中。各前结戒。酬于此结。各后说戒。
及说戒揵度。复答此说馀受安等。于修梵行法。此别
属当。违其请心。岂可结说。离修梵行。诸馀等文。即非
结说。又若结等。合指别属。久住亦然。何以不尔。是故
今解结戒者。请制禁防。说戒者。以结班告。即此结说。
是修梵行。人凭法立。法假人弘。人法相依。故得久住。
亦可结戒说戒。正说请禁防。使修梵等。申其请意。问
所以得知此说戒言。即是戒本。非半月说。答如下文
中。未制半月说戒。世尊托静念云。我与诸比丘结戒。
及说波罗提木叉戒中。有信心等。乃至广说。以此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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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答文三。一立二门。二释二门。三结二门。立二门者。
所谓抑许二门。且止是抑门。知时是许门。未即为结。
称之为止。止而非永。故复言且。此是抑门。待犯当结。
名之为知。正为立制。称为时也。此是许门。次释二门
者。句则句有六对。便有三释。唯有两六中。初三五释
抑门。二四六释许门。亦可初之二句。正释抑许两门。
第二未得利下。两对四句。近释生漏不生漏。远释且
止与知时。舍利弗如来未为诸比丘结戒者。释上且
止。何以故者。徵止所由。以比丘中下。释止所以。若漏
未起而先制者。见论第五。便有二过。一生诽谤。二不
钦重。谤云如我等辈。贵族出家。弃舍财色。不惜身命。
于世名利。无所希求。云何反以木叉系之。二于所制
不生钦重。见此无益。故不先制。若犯有漏法然后结
戒者。释上知时。翻前二损。即成两益。一赞如来是好
医师。善治我等诸漏病故。二者于我所立禁戒。生敬
重心。令法久住。佛知此时制戒有益。故即为结。所言
益者。为生十利功德。故下文云。如来出世。见众过失。
为诸比丘结戒。以一义故。谓摄取信等。又复若犯有
漏法者。生下诸起过文。然后结戒者。应下诸制广文。
次释漏缘。乃至未得利养者。近释不生漏。远释且止。
乃至者。超于中间。未得利时。故云乃至。若得利养等
者。近释生漏。远释知时。未有名称等者。近释不生漏。
远释且止。若得名称等者。近释生漏。远释知时。此乃
言者。乃知为人所识多闻。结二可知。僧祇第一。佛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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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如来不以无过患因缘故。而为弟子制戒。立说波
罗提木叉法。譬如转轮圣王。不以无过。而为波罗门
居士。而制刑罚。如是舍利弗。如来亦复如是。不以无
过患因缘。而为弟子制戒。立说波罗提木叉法。上来
序分文竟。
四分律开宗记卷第一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