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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关要卷第八
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
【○第二十贩卖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如前。
律摄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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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事。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跋难陀在拘萨罗国道路行。往一无住处村。以生
姜易食。食巳去。时舍利弗亦在此国乞食。至卖饭
家。默然住。卖饭人见巳。问言。大德。何所求欲。报言。
居士。我须食。彼人言。持价来。报言。居士。勿作此言。
我等所不应。彼人言。向者跋难陀以生姜易食。食
巳去。大德何故不应。舍利弗惭愧无言。又舍卫城
中有外道。得一贵价衣。持至僧伽蓝贸易。跋难陀
语言。明日来。即其夜浣故衣。捣治光泽如新。晨朝
易之。外道得衣还。所止园中。示诸外道。中有智慧
者。语言。汝为他所欺。此外道即持衣欲相还。跋难
陀不允。外道讥嫌。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种种贩卖。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种种贩卖者。以时易时。以时易非时。以时
易七日。以时易尽形寿。以时易波利迦罗。
以非
时易非时。以非时易七日。以非时易尽形寿。以非
时易波利迦罗。以非时易时。卖者。价直
一钱。数数上下。增卖者。价直一钱言直三钱。重增
卖者。价直一钱言直五钱。买亦如是(律摄云。言种种者。谓作多
种贩卖。或贱处贱时多聚财货。贵时贵处转卖规求。或瞻相时宜。预知丰俭。乘时射利。以求活命。故曰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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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贩卖也)。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贩卖心。二
决作贩卖。三卖巳得利。
定罪 此中犯者。种种贩卖得者。舍堕。
不得。突
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肆上
物先有定价。比丘持直来。买置地时。应语物主言。
此直知是。若不语默持去。越毗尼罪。
若彼物应
直五十。而索百钱。比丘言。我以五十知是。不名为
下。
若比丘知前人欲买物。不得抄买。买者越毗
尼罪。
若作是念。此后谷当贵。籴时越毗尼罪。粜
时舍堕。
若恐某时谷贵。我今籴此谷。依是得诵
经坐禅行道。到时。谷大贵。食长与二师。或作功德。
馀者粜得利。无罪。买钵买药等亦尔。
五分云。若
欲贸易。应使净人语言。为我以此物易彼物。又应
心念。宁使彼得我利。我不得彼利。若自贸易。应于
五众中。若与白衣贸易。突吉罗。
根本云。若为利
买。不为利卖。买时恶作。卖时无犯。
若不为利买。
为利故卖。买时无犯。卖时舍堕。
若向馀方买物
而去。元不求利。到处卖时。虽得利无犯。
律摄云。
若卖买时。不依实说。或以伪滥斗秤。欺诳于他。得
妄语罪。获物之时犯盗。凡持财物。欲卖买时。先须
定意。无求利心。随处获利。悉皆无犯。
尼陀那云。
苾刍不应为他俗人断价。不应酬价高下。若无俗
人代酬。应可二三得自酬价。过此得恶作罪。
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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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多云。此贩卖罪。于一切波逸提中。最是重者。宁
作屠儿。不为贩卖。何以故。屠儿正害畜生。贩卖一
切欺害。不问道俗贤愚持戒毁戒。无住不欺。又怀
恶心。设若居谷。心恒悕望天下荒饿霜雹灾疫。若
居盐。贮积馀物。意常企望四远反乱王路隔塞。夫
贩卖者。有如是恶。此贩卖物。设与众僧作食。众僧
不应食。若作四方僧房。不得住中。若作塔作像。不
应向礼。又云。但佛作意礼。凡持戒比丘不应受用
此物。若此比丘死。此物僧应羯磨分。问曰。不死时
不受用此物。何故死便羯磨。答曰。此贩卖业。罪过
深重。若生在时。众僧食用此物者。虽复犯戒。有僧
福田中。故与受用。以受用故。续作不断。故僧福田
中不听受用。今世无福。后得重罪。以此因缘。不敢
更作。比丘既死。更无贩卖因故。是故听羯磨取物。
若贩卖物。作食啖。口口波逸提。若作衣。著著波逸
提。若作蓐敷卧上。转转波逸提。
比丘尼舍堕。三
小众突吉罗。
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与五众出家人贸易。自审定不相
高下。如市易法。不与馀人贸易。若使净人贸易。若
悔者应还。若以酥易油。以油易酥。无犯。不犯者最
初未制戒等。
会详 萨婆多论云。为佛法增上故。为止斗诤故。
为成圣种故。为长信敬故。而结此戒。
○第二十一畜长钵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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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释。
此是共不共戒。僧十尼一。大乘为利益众生故。不
同制。
律摄云。情贪积聚。既不自用。复不施人。增
长烦恼。妨修正业。为遮断故。制斯学处。此戒二缘
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六群畜钵。好者持。不好者置。畜钵遂多。诸居士讥
嫌。沙门释子求欲无厌。诸比丘闻白佛。呵责结戒。
不得畜长钵。时阿难得苏摩国贵价钵。欲奉大迦
叶。以大迦叶常畜此钵。而迦叶不在。白佛。佛问大
迦叶。何时当还。答言。却后十日当还。佛言。自今以
去。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畜长钵。不净施。得齐十日。过者。尼萨耆波逸
提。」
【释义 钵者。六种铁钵。苏摩国钵。乌伽罗国钵。优
伽赊国钵。黑钵。赤钵。大要有二种。铁钵。瓦钵。大钵
三斗。小者斗半(斗字恐传写之讹。或是升字也 萨婆多云。钵者三种。上中下。上钵
受秦升三升。下钵受秦升一升半。上下两间是名中钵。若大于大钵。小于小钵。不名为钵也 根本云。上
钵受二升米饭。中钵升半。下钵一升)。此是钵量。如是应持。应净施。畜长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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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积。外道无器而食。比丘惟持一钵。善顺中道。资身修业也)。不净施下(违制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心贪畜。二
钵是应量。三过十日不净施。
定罪 此中犯者。一日得钵。乃至十日得钵。畜至
十一日明相出。十日中所得钵。尽犯舍堕(馀如长衣戒中
不异)。若犯舍堕。钵不舍。更贸馀钵。一舍堕。二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律摄云。若减量。若过
量。若拟与馀人出家近圆。济其所用。虽不分别。无
犯。
第三分云。键𨩲小钵。次钵听不作净施畜。
萨婆多云。若畜长白铁钵瓦钵。未烧一切。不应量
钵。突吉罗。
比丘尼舍堕。小三众突吉罗。是谓为
犯。
开缘 不犯者。十日内净施。若遣与人。若劫夺想
失想。若破想漂想。
若夺钵。失钵。烧钵。漂钵取用。
若他与用。若受寄钵。比丘死远行休道。被贼恶兽
害等。不遣与人。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二畜钵求好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少欲知足。息世讥
嫌。
律摄云。情贪好故。增长烦恼。招物讥嫌。制斯
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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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难陀钵破入城。从诸居士乞钵。彼破一钵。求众
多钵畜。诸居士于异时一处集。各自言。我今获福
无量。各各相问。皆共讥嫌。少欲比丘白佛。诃责结
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畜钵减五缀不漏。更求新钵。为好故。尼萨耆
波逸提。彼比丘应往僧中舍。展转取最下钵。与之令
持。乃至破应持。此是时。」
【释义 五缀者。相去两指间。一缀(缀者联络也。僧祗云。减五缀者。
若有一缀量减五。是名减。若有二缀。乃至有五缀量减五。是名减。满五缀者。巳有五缀量亦满。是名满。若
四三二一缀。若无缀量满五。是名满五。缀量者。破处缀间。相去足一大指。不漏者。谓缀量不满。又无渗漏
也 十诵云。听用若铁若铜缀 根本云。若钵难得。随意修理。若易得处可弃之。更觅好者)。更求
新钵为好故。
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一有心贪好。二
从非亲居士乞。二减量不漏。四乞求巳得。
定罪 此中犯者。钵破减五缀不漏。更求新钵。舍
堕。
若满五缀不漏。更求新钵。突吉罗。
此应舍
是中舍者。于此住处僧中舍。
摩得勒伽云。若乞
得众多钵。应舍一意所贪乐者。馀者应与同意(舍巳
忏罪竟。僧应还彼比丘钵)。此钵若贵价。好者应留置。取最下不
如者与之。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是
比丘应请持律。知羯磨者。乃至五法成就。僧当羯
磨作行钵人。何等五。不爱。不恚。不怖。不痴。知与不
与。是名五。应羯磨差。作如是说。
大德僧听。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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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五法成就。若僧时到。僧差某甲比丘。作行钵
人。如是白。羯磨准此。羯磨者。应僧中唱。
大德僧
听。所受持钵。一切持来。若不唱者。犯越毗尼罪。诸
比丘应各各赍巳所受持钵来。若有比丘舍先所
受持钵。更受下钵持来者。得越毗尼罪。
律云。彼
比丘钵应作白巳问僧。作如是白。
大德僧听。若
僧时到。僧忍听。以此钵次第问上座。白如是。作此
白巳。当持与上座。若上座欲取此钵与之。应取上
座钵与次座。若与彼比丘。彼比丘应取。不应护众
僧故不取。亦不应以此因缘。受持最下钵。若受突
吉罗。若第二上座取此钵。应取第二上座钵与第
三上座。若与彼比丘。彼比丘应受。不应护众僧故
不受。亦不应以此因缘。受持最下钵。若受突吉罗。
如是展转乃至下座若持此比丘钵。还此比丘。
若持最下座钵与。与时应作白二羯磨。如是与。
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以此最下座钵。
与某甲比丘受持。乃至破。白如是。羯磨准此。
彼
比丘守护此钵。不得著瓦石落处。不得著倚杖下。
及著倚刀下。不得著悬物下。不得著道中。不得著
石上。不得著果树下。不得著不平地。不得一手捉
两钵。除指隔中央。不得一手捉钵两开户。除用心。
不得著户阈内户扉下。不得持钵著绳床木床下。
除暂著。不得著绳床木床间。不得著绳床木床角
头。除暂著。不得立荡钵。乃至足令钵破。彼比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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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故坏钵。不应故令失。若故坏。不应作非钵用。
根本云。此钵不应守持。不应分别。亦不与人应畜
二钵袋。好者安长钵。不好者安旧钵。乞食时应将
二钵。得乾饭著长钵中。得湿饭著旧钵中。应于旧
钵中食。先洗长钵。晒曝安置。皆以长钵为先。安龛
及火熏时。皆于好处。先安长钵。若道行时。旧钵遣
人持。长钵自持。无人为擎者。长钵安左畔。旧钵安
右畔。自持而去。此之治罚。乃至尽形或破来。应好
护持。违者得越法罪。
僧祇云。是持缀钵比丘若
故打破。波逸提。或二师知识等悯其洗钵。妨道藏
去。不见巳。更乞。无罪。
比丘尼舍堕。小三众突吉
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五缀漏。若减五缀漏。更求新钵。若
从亲里索。若从出家人索。若为他索。他为巳索。若
不求而得。若施僧得钵时当次得。若自有价买畜。
一切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三使非亲织衣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结亦同。大乘为众生故。不同学。
律
摄云。恼物生讥。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跋难陀欲缝僧伽黎。入城至诸居士家。乞得线遂
多。作是念言。我可更于异处索线缝僧伽黎。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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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衣服难得。应办三衣。我今宁可织作三衣。即持
线往。与织师。彼手自作繀。自看织。诸居士讥嫌。少
欲比丘闻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自乞缕线。使非亲里织师。织作三衣者。尼萨
耆波逸提。」
【释义 自乞者。在在处处自乞。
缕线者。有十种。
如上十种衣线也。
织师非亲里。与线者非亲里
犯。织师非亲里。与线者是亲里。或织师是亲里。与
线者非亲里。或与线者非亲里。织师是亲里。皆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贪心自乞。二
非亲与织。三织衣巳成。
定罪 此中犯者。自乞缕线。使织师织作衣。舍堕。
若看织。若自手作繀。尽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
得罪同前。
僧祇云。自行乞缕。越毗尼心悔。
得
者。越毗尼罪。
织成者。舍堕。
根本云。若酬价织
者。无犯。
萨婆多云。若自织。令五众织。皆突吉罗。
若为无衣故。从非亲里乞缕。欲作衣。亦突吉罗。
若少衣正应乞衣。不应乞缕作衣。若须缕缝作
带。无犯。
比丘尼舍堕。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织师是亲里。与线者是亲里。若自
织作钵囊针毡。若作禅带(十诵云。佛听腰病比丘畜禅带。如为舍利弗故。
听畜三种带。绳织带。辫带。毳绳带。五分云。广作不听过人八指。狭作不应减五指。应一种色作。不应杂色
作。母论云。除锦上色白皮革。馀一切得用作带。坐时当用。自束作带法。广一磔手。长短随身量。亦名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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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腰带。若作帽。若作袜。若作镊熟巾裹革屣巾。
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萨婆多论云。为除恶法故。为止诽谤故。为
成圣种故。而结此戒。
○第二十四求织好衣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是恶求多求。
律摄云。招世讥嫌。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有一居士。是跋难陀知识。出好线
令织师织。作如是衣与。
起缘人。
织师语跋难陀。跋难陀言。若与我织者。广大极好。
坚致。中我受持。织师言线少。跋难陀至居士家。更
乞线。居士妇出线箱。恣意择取好者。持与织师。织
师言价少。报言。但与我织。我当更与价。居士从他
处还。见非我先所敕织衣。问知其故。便生讥嫌。少
欲比丘闻白佛。诃责结戒。有居士
自恣请。与比丘衣。疑不敢答。居士欲与比丘贵价
衣。比丘少欲知足。欲得不如者。疑不敢索。佛言。先
受自恣请者不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居士居士妇使织师。为比丘织作衣。彼比丘
先不受自恣请。便往织师所。语言。此衣为我作。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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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好织。令广大坚致。我当少多与汝价。是比丘与价。
乃至一食直。若得衣。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居士居士妇使织作衣下。彼比
丘先不受自恣请下。此衣为我作。与我极
好织。令广大坚致(极好织者。谓更要精细。光泽广大。织时极打。令其坚致牢密也。
极好织是总标。广大坚致是别释)。我当少多与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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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陀弟子善能劝化(难陀是跋难陀之兄。有一共住弟子。名曰达摩。常怀惭耻。
追悔为心。于诸学处。爱乐尊重。善能劝化)。跋难陀欲共人间游行。即先
与彼衣。馀比丘语言。跋难陀痴人。不知诵戒。不知
说戒。不知布萨羯磨。后馀时跋难陀欲共人间行。
即不随行。乃索先所与衣。不复相还。跋难陀瞋恚。
强夺取衣。比丘高声言。莫尔。比房比丘闻来集。问
知其故白佛。呵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先与比丘衣。后瞋恚。若自夺。若教人夺取。还
我衣来。不与汝。若比丘还衣。彼取衣。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瞋恚者。若自夺。若教人夺
取。还我衣来。不与汝(夺者强取也。或手夺。或口夺。或手口俱夺。谓本有希望。而
与衣。情既不遂。而返夺之也)。若比丘还衣。彼取衣(衣入手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情非折伏。二
瞋恚夺取。三衣离彼身藏举巳。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夺。若教人夺。取藏举者。舍
堕。
若夺而不藏举者。突吉罗。
若著树上。墙下。
篱上。橛上。龙牙杙上。衣架上。绳床上。木床上。若小
褥大褥上。若机上。若地上。敷取离处。舍堕。
不离
处者。突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
合与别夺。别与合夺。合与合夺。别与别夺。别夺者。
得众多波夜提。
合夺者。得一波夜提。
若比丘
与比丘衣时。作是言。汝住我边者与。若不住者夺。
若汝适我意者与。不适意者还夺。为受经者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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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经者还夺。一切无犯。
若比丘卖衣未取直。若
钱直未毕。还取衣者。无罪。
若夺俗人衣者。越毗
尼心悔。
萨婆多论云。夺四众衣。突吉罗。
此戒
体。比丘先根本与他衣。后为恼故。暂还夺取。舍堕。
衣舍还他。波逸提忏。
若先根本与他衣。后根本
夺。应计钱。成罪(根本与者。谓实意与彼衣。非有希望而与也。根本夺者。表非折伏暂
夺也。计钱成罪者。谓直满五钱。成盗罪也)。若先暂与他衣。后便夺取。无
罪。
若和尚为折伏弟子。令离恶法故。暂夺衣。无
罪。
比丘尼舍堕。馀三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不瞋恚言。我悔不与汝衣。还我衣
来。若彼人亦知其人心悔。即还衣。若馀人语言。此
比丘欲悔还他衣。若借他衣著。无道理还夺取。若
恐失衣。若恐坏。若彼破戒破见破威仪。若被举。若
灭摈。若应灭摈。若命难梵行难。如是一切夺取。不
藏举。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六过七日药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比丘同学。此是制罪。
律摄云。因病药事。贪烦恼故。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诸比丘秋月风病动。形体枯燥。又
生恶疮。世尊听诸比丘时与非时服五种药。当食
当药。不令粗现。
起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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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陵伽婆蹉(此云馀习。大论云。是长老常患眼痛。乞食常度恒水。到恒水边。弹指言。小
婢驻流。水即两断。得过乞食。是恒水神往白佛。佛弟子常骂我。言小婢驻流。佛言。毕陵伽婆蹉忏谢恒神。
彼即合掌。语恒神言。小婢忏谢。是时大众笑之。云何忏谢而复骂耶。佛语恒神。汝见彼合掌忏谢不。忏谢
无慢。而有此言。当知非恶。此人五百世来。常生婆罗门家。常自憍贵。轻贱馀人。本来所习口言而巳。非心
憍也。具德经云能苦中善行悲行。毕陵伽婆蹉是)。在罗阅城。多有所识。亦
多徒众。大得酥油生酥蜜石蜜。诸弟子积聚藏举。
处处流漫。房舍臭秽。诸长者讥嫌。比丘白佛。诃责
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有病。残药酥油生酥蜜石蜜。齐七日得服。若
过七日服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病者(僧祇云。病有二种。一主病。谓饥渴二种。二客病。有四百四病。风大不调有
一百一病。火大不调有一百一病。水大不调有一百一病。杂症有一百一病。若风病当油脂治。热病当用
酥治。水病当用蜜治。杂病当尽和诸药治)。残药酥油生酥蜜石蜜。齐七
口得服(萨婆多云。此戒体。若病比丘须七日药。自无净人求倩难得。应从净人手受。从比丘
口。受巳随著一处。七日内自取而食。若病重口不受。亦得服。设看病比丘手受口受。亦成受法。如是受巳。
听共残宿随意而食。故云残药也。酥者。是牛羊等。酥油者。是苣蕂蔓菁及木蜜等。并五种脂。如法澄漉而
服。蜜谓蜂蜜。石蜜谓蔗糖中摄。齐七日者。谓圣制数极齐七日。过此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味心。二
是七日药。三过限不舍。
定罪 此中犯者。一日得药畜。乃至七日得药畜。
八日明相出。七日所得药。尽舍堕(如长衣戒中不异。唯七日之别
尔)。若犯舍堕。药不舍。更贸馀药。一舍堕一突吉罗。
舍巳忏罪竟。僧当还彼比丘药。彼比丘所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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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酥油涂户响蜜石蜜。与守园人。若至七日。所
舍与比丘食之。若减七日。应还此比丘。作白二羯
磨。此比丘取巳。当用涂脚若然灯。
舍忏不还等。
得罪同前。根本律云。应在午前当净洗
手。受取其药。一同梵行边。作如是说。
具寿存念。
我苾刍某甲有此病缘。清净医药我今守持。于七
日内自服。及同梵行者。如是三说。若服一日。即告
同梵行者云。此病药巳服一日。馀有六日在。我当
服之。乃至七日皆应告知。过七日巳。尚有馀药。应
舍与净人。或与求寂。
律摄云。为好容仪。或著滋
味。或求肥盛。或诈伪心服食诸药。皆恶作罪。
五
分云。应舍与僧。僧舍与白衣沙弥。若用然灯涂足
舍药。比丘不得用。一切皆不得啖。
比丘尼舍堕。
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十诵律云。若重病不犯。
食四含消药时。应作是念。我以治病故。含不为美
味。善见云。若酥未满七日。布施沙弥。
至第八日。若有急须用。得就沙弥乞食。无罪。不犯
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七雨浴衣求用非时戒
总释。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
律摄云。贪求
利养。多乞雨衣。违出离行故。制斯学处。
缘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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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给孤独园。毗舍祛母请佛及僧。明日食时至。
遣婢至僧伽蓝中。白时到。时天大雨。诸比丘尽雨
中浴。婢至遥见比丘尽裸形浴。谓是裸形外道。还
白主母。母复遣。往白佛及比丘。至受供讫。母请八
愿。愿与客比丘食。远行比丘食。病比丘食。病比丘
药。瞻病人食。供给比丘粥。供给比丘雨浴衣。与比
丘尼浴衣。佛皆听许。
起缘人。
六群比丘闻佛听畜雨浴衣。即一切时春夏冬常
求雨浴衣。不舍雨衣。便持馀用。现有雨衣。犹裸形
浴。诸比丘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春残一月在。当求雨浴衣。半月应用浴。若比
丘过一月前求雨浴衣。过半月前用浴。尼萨耆波逸
提。」
【释义 春残一月者(谓西域国风。以四月为一际。以十二月十六日至四月十
五日为春四月。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为夏四月。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为冬四月。而无秋
分。今云春残一月在。谓春际巳过三月。馀有一月在。故云残也。一月者。即三月后十五日。四月前十五日。
是名春残一月也)。常求雨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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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缘 此戒具足二缘。方成本罪。一心贪过求。二
慢教过用。
定罪 此中犯者。三月十六前求。四月一日前用。
舍堕。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此衣不
得受当三衣。不得净施。不得著入河中池中浴。不
得小小雨时著浴。当大雨时被浴。若雨卒止。垢液
者著入馀水中浴。无罪。
馀时亦不得裸身浴。当
著舍勒或馀故衣。不得著雨衣种种作事。若
食欲以油涂身。若病时。若多人行处。得系两头作
障。至八月十五日当舍。一比丘僧中唱。
大德僧
听。今日僧舍雨浴衣。如是三说。若至十六日舍者。
越毗尼罪。
舍巳得用作三衣。亦得说净。亦得入
馀水中浴。种种著作。无罪。
萨婆多云。比丘尼得
畜浴衣。不得畜雨浴衣。以尼弱劣担持为难。是故
不听。若闰三月不应前三月求作雨衣。应后三月
十六日求作雨衣。比丘不畜雨浴衣。无罪。
善见
云。雨时四月合春末十五日。一百三十五日用。若
有雨浴衣不用。裸形洗浴。突吉罗。
比丘尼等四
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三月十六日。求四月一日用。若舍
雨衣巳。乃更作馀用。若著浴衣浴。若无浴衣。若作
浴衣。若浣染。若举处染。无犯。不犯者最
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八过时受畜急施衣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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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释。
此是共戒。尼结同罪。大乘为众生故。不同制。亦须
如法净施。
律摄云。于安居中。共分衣利。因生违
恼。为求衣事。过限废阙。讥嫌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毗兰若。受婆罗门请。夏安居竟(五分云。毗兰若邑有婆罗
门。名毗兰若。波斯匿王以此邑封之 十诵云。字阿耆达。是婆罗门王 萨婆多云。阿耆达者。以供养火
故)。佛告阿难。汝往语婆罗门。我受汝夏安居讫。今
欲人间游行。阿难往告。时婆罗门自责。九十日中
竟不供养佛僧(佛九十日唯食马麦。佛言。过去世时。有比婆叶如来。在槃头摩跋㨔
中。与大比丘众俱。有槃头王。与诸臣民。请佛供养。及比丘僧。尔时城中有婆罗门。名山王。教五百童子。王
设会先请。佛默然许之。王还具馔巳毕。即执香炉。启曰。惟愿屈尊。来受我供。佛敕大众。往诣王宫。食毕各
还。时为病比丘。请食而归。过婆罗门所。时婆罗门见食香美。便起妒意。此髡头沙门正应食马麦。不应食
甘馔。亦教童子言。此等师主皆食马麦。时婆罗门者则我身是。五百童子者五百阿罗汉是。我时言他食
马麦。故受诸苦报。经历地狱。无数千岁。今虽得佛。由此残缘。我及众等。于毗兰若邑。食马麦九十日。以偿
残报也)。往世尊所。礼佛足巳。却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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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比丘闻。嫌责白佛。佛以无数方便诃责。时舍卫
国波斯匿王境内人民反叛(波斯匿王。晋言和悦。西域记云。正名钵逻
斯那。唐言胜军。净法师译为胜光。仁王经云。是波斯匿王巳于过去十千劫龙光佛法中。王为四地菩萨)。
梨师达多富那罗二大臣(梨师达多。此云仙授。又云仙施又云仙与。谓从
仙人边。求得子故。富那罗或云富兰那。此云故旧。又翻宿旧。是仙授之兄。此兄弟二人是波斯匿王大臣。
于拘萨罗国。钱财巨富。无与等者。而能于佛及四部众。等共受用。不计我所。杂阿含经彼自说言。波斯匿
王欲入园观。令我乘于大象。载第一宫女。一在我前。一在我后。我坐其中。象下坂时。前者抱我颈。后者攀
我背。象上坂时。后者抱我颈。前者攀我矜。彼诸婇女为娱乐王故。衣缯䌽衣。著众妙香璎珞庄严。我与同
游。常护三事。一者御象恐失正道。二者自护心恐生染著。三者自护持恐其颠坠。我于尔时。于王婇女。无
一刹那不正思惟。佛赞长者。善哉善哉。能善护心。然富兰那耑修梵行。离欲清净。不著香华。远离凡鄙。持
戒为胜。梨师达不耑修梵行。然其知足达四圣谛。智慧为胜。后时二俱命终。佛记二人。一持戒胜。一智慧
胜。二俱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于后世。得斯陀含果。生兜率天。一来世间。尽苦边际)。王敕使
征。二大臣作是念。我等往征。未知得还否。欲为僧
设食并施衣。诸比丘以安居未竟。不敢受衣白佛。
佛言。听诸比丘受急施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十日未竟夏三月。诸比丘得急施衣。比丘知
是急施衣当受。受巳乃至衣时应畜。若过畜者。尼萨
耆波逸提。」
【释义 十日未竟夏三月者(谓自恣犹有十日在。即七月初六日未至
七月十五日。故云十日未竟夏三月也)。急施衣者受便得。不受便失
(萨婆多云。若王施。若王夫人施。若王子施。大官斗将施。以诸贵人善心难得。又难可数见。若女欲嫁时。以
至婿家。不得自在故。今得自在。以物施僧。若病人施以善心故。以物施僧。令存亡有益。因急事施。故名急
施衣也)。衣时者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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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衣五月。
自恣十日在。若比丘得急施衣。比丘
知是急施衣应受。受巳即十日应畜。到自恣竟。不
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衣五月。
若自恣九
日在得急施衣。比丘知是急施衣应受。受巳即九
日应畜。到自恣竟。不受迦絺那衣一月。受迦絺那
衣五月。更增一日(如是自恣八日七日六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若自恣一日在
后。更增九日准知)。若过畜(谓过一月五月成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贪畜心。二
非急施衣。三过前过后畜。
定罪 此中犯者。得急施衣。若过前过后。舍堕(过前
者谓七月初五日巳前而辄受衣。过后者。谓一月五月竟不净施等而仍畜)。舍忏不还
等。得罪同前。萨婆多云。除十日。急施衣。一
切安居衣。必待自恣时分。若安居中分。突吉罗。
根本云。若在夏中。或施主欲自手行施。取亦无犯。
若差得藏衣。苾刍或施主作是语。我行还自手
当施。虽过时分畜。亦无犯。
比丘尼舍堕。三小众
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得急施衣。不过前。不过后。不犯。若
夺衣失衣烧衣漂衣过前。不犯。夺失烧漂想。若险
难道路不通。乃至命难梵行难。若彼受寄比丘。或
死。或出行。舍戒。贼劫恶兽害等过后。无犯。不犯者
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九后月离衣过六夜戒
总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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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不共戒。大乘比丘同学。
律摄云。因不善护
身离衣事故。及慢教烦恼。制斯学处。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诸比丘夏安居讫。后迦提一月满
在阿兰若处住。多有贼难。劫夺衣钵。又打扑比丘。
比丘皆趋祇桓精舍聚住。佛问知其故。听留一一
衣置舍内。
起缘人。
六群闻佛听留衣置舍内。便留衣置舍内。嘱亲友
比丘巳。出行。受嘱比丘出衣晒之。诸比丘问知其
故。白佛。诃责结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夏三月竟。后迦提一月满在阿兰若。有疑恐
怖处住。比丘在如是处住。三衣中欲留一一衣置舍
内。诸比丘有因缘。离衣宿。乃至六夜若过者。尼萨耆
波逸提。」
【释义 夏三月竟。
后迦提一月满在阿兰若(按迦提翻功德。又翻昴星。昴星。直此月故。谓七
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是夏安居最后一月。故云后迦提一月也。言满在阿兰若者。谓受后安居者。虽
同前安居者。七月十五日自恣。仍须住满三月为期。以终后安居之局。故云满在阿兰若处也)。
阿
兰若去村五百弓。遮摩罗国弓长四肘。用中肘量
。有疑者。疑有贼盗。恐怖者。中有恐怖贼盗。
留一一衣(僧祇云。一一衣者。僧伽黎。郁多罗僧。安陀会。不得寄僧伽黎安陀会。得寄
郁多罗僧。(文)无僧伽黎。不得入聚落乞食。安陀会以著身故。不得单著僧伽黎)舍内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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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也。有因缘者(五分云。若塔事和尚阿阇黎事及以他事)。六夜者(萨婆多云。
从七月十六日次第六夜听阿兰若安居。比丘离衣宿所以听者。外国此六夜中间是贼发时。是故听也)。
彼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前。若舍衣。若手捉衣。
若至掷石所及处(言掷石所及处者。非兰若界限。乃是寄衣聚落之势分也。过者
犯)。
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方成本罪。一有慢教心。二
是离三衣。三违制过限。
定罪 此中犯者。离衣六夜竟。第七夜明相未出
前不舍衣。不手捉衣。不至掷石所及处住。第七夜
明相出。犯舍堕。
除三衣巳。离馀衣。突吉罗。
舍
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五分云。若一宿二宿乃至
五宿事讫不还。突吉罗。
律摄云。至第七夜明相
未出。得恶作罪(此谓故不作舍衣。乃至掷石所及处。心怀慢教。是故先得恶作。明相
出时。便得舍堕)。
善见云。寄衣巳六夜一往看。见衣巳还
阿兰若处。馀四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巳经六夜。第七夜明相未出到衣
所。若舍衣。若手捉衣。若至掷石所及处。不犯。若夺
失烧漂。不舍衣。不手捉衣。不至掷石所及处。不犯。
若船济不通。道路险难。一切难缘等不舍衣。不手
捉衣。不至掷石所及处。一切不犯。不犯者最初未
制戒等。
○第三十回僧物入巳戒
总释。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取十方僧物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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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
律摄云。由贪烦恼。制斯学处。此戒二缘合结。
缘起处。
佛在给孤独园。
起缘人。
有一居士。欲饭佛及僧。布施好衣。跋难陀闻即往
语言。居士众僧有大善利威力福德。施僧者多。汝
今食施众僧衣可施我。居士听之。次日请僧至舍。
居士见长老比丘威仪具足。发大声悔。比丘问知
其故。白佛。呵责结戒。断僧物入巳舍堕。诸比丘不
知是僧物。非僧物。为许僧。不许僧。后乃知是僧物。
巳许僧。或有作舍堕忏悔者。或惭愧者。佛言不知
无犯。当如是说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是僧物。自求入巳者。尼萨耆波逸提。」
【释义 僧物者。为僧故作。未许僧。巳许僧。巳舍与
僧。物者。
衣钵坐具针筒。下至饮水器(僧祗云。有八种物。时分。夜分。七日。终身。随
物。重物。不净物。净不净物)。自求入巳者(自往来索。以僧物摄归入巳)。
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一心贪取。二是
僧物。三作僧物想。四物巳入手。
定罪 此中犯者。知是僧物。自求入巳。舍堕。
若
物许僧转与塔。
若许塔转与僧。
许四方僧转
与现前僧。
许现前僧转与四方僧。
许比丘僧
转与比丘尼僧。
许比丘尼僧转与比丘僧。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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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处与异处。皆突吉罗。
巳许作许想。舍堕。
巳
许疑。突吉罗。
未许作许想。突吉罗。
未许疑。突
吉罗。
舍忏不还等。得罪同前。
僧祇云。若有人
欲布施。问比丘言。应施何处。答言。随汝心所敬处。
复问何处果报多。答言。施僧果报多。复问何等清
净持戒有功德僧。答言。僧无犯戒。不清净者。若持
物来施比丘。应语言。施僧得大果报。若言我巳曾
施僧。今正欲施尊者。受之。无罪。
若知物向僧。回
令向巳。舍堕。是物僧不应还。僧应受用。若回与馀
人。波逸提。
知物向此畜生。回与馀畜生。越毗尼
心悔。
五分云。若施主自回欲与僧物与巳。不犯。
萨婆多云。若物向僧。与前人说法。令物自入巳。
舍堕。物则还僧。向三二一比丘。突吉罗。
以物施
此塔。回向彼塔。物即入彼塔。不须还以福同故。比
丘作突吉罗忏。
以物施此僧祇。回向馀僧祇。物
入馀僧祇。不须还。以僧祇同故。比丘作突吉罗忏。
以自恣腊与此众僧。回向馀僧。自恣物应还。与
此众僧。以自恣物所属异故。比丘作突吉罗忏。若
不还。计钱成罪。
面门腊亦如是。
知物向一人。
回向馀人。应还取此物。巳归此物主。作突吉罗忏。
若不还彼物。计钱成罪。
律摄云。见他将物施无
耻众。自观巳。身福胜施彼。为益施主。便回入巳者。
无犯。
比丘尼舍堕。三小众突吉罗。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不知。若巳许作不许想。若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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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令与多。若许少人劝与多人。欲许恶。劝与好者。
或戏笑语。若误语。独处语。或眠中语。欲说此乃错
说彼。一切无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法苑云。贪有二种报。一者多欲。谓因前世
纵恣贪欲心无止息。故感今生。业习不忘。倍复增
胜。而生贪著也。二者无厌。谓因前世贪求不巳展
转驰逐。故感今生。业习不忘。欲心转盛。用之无度。
求之无厌也。
三结问。】
「诸大德。我巳说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今问诸大德。
是中清净不。」
【四劝持。】
「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关要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