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关要-清-德基卷三

卷三 第 505a 页

毗尼关要卷第三
清金陵宝华山律学沙门 德基 辑

【○第三杀戒

初总释。

杀为世间最伤慈之事。此是共戒。尼结罪同。大乘
同制。
梵网经云。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
见作随喜。乃至咒杀等。此是性罪。释迦成佛。商怨
终舒于铁杙。陀夷證圣。羊瞋卒泄于凶锋。故经云。
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
受。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间。无有地方所。脱之不
受报。
律摄云。凡为杀者。并由痴故。于事不忍。内
怀瞋恨。断他命根。制斯学处。

二缘起处。
卷三 第 505b 页 X40-0505.png

佛游毗舍离猕猴江边讲堂中(有猕猴常在此江边洗浴。故云猕猴
江。根本云猕猴池边。此池在毗舍离宫城外五六里庵罗女园侧。是昔猕猴群集。为佛穿作此池。供养世
尊。今此讲堂或近二处。随称一处皆可)。

说不净观。叹不净观。叹思惟不净观(亦名九想观。此九种不净
观法。想念纯熟。心不分散。即得三昧成就自然贪欲殄除。惑业消灭。得證道果。此之九想虽是假想作观。
然用之能成大事。譬如大海中死尸。溺人附之。即得渡也 一肨胀想。谓修行之人。心想死尸。见其肨胀。
如韦盛风。异于本相。是名肨胀想 二青瘀想。既观肨胀巳。复观死尸风吹日[暻-京+恭]。皮肉黄赤。瘀黑青黤。是
为青瘀想 三坏想。既观青瘀巳。复观死尸。风日所变。皮肉裂坏。六分破碎。五脏腐败。臭秽流溢。是为坏
想 四血涂漫想。既观坏巳。复观死尸。从头至足遍身。脓血流溢。污秽涂漫。是为血涂漫想 五脓烂想。
既观涂漫巳。复观死尸身上九孔。蛊脓流出。皮肉烂坏。狼藉在地。臭气转增是为脓烂想 六蛊啖想。既
观脓烂巳。复观死尸。蛊蛆唼食。鸟兽咀嚼。残缺剥落。是为虫啖想 七散想。既观虫啖。巳。复观死尸。为禽
兽所餐。分裂破散。筋断骨离。头足交横。是为散想 八骨想。既观散巳。复观死尸。形骸[暻-京+恭]露。皮肉巳尽。但
见白骨狼藉。如贝如珂。是为骨想 九烧想既观骨巳。复观死尸。为火所烧。爆裂烟臭。白骨俱然。薪尽火
灭。同于灰土。是为烧想)。

比丘闻巳。习不净观。厌患身命。求刀自杀。

三起缘人。

时有比丘。字勿力伽难提。是沙门种出家(勿力伽难提。此
云鹿喜。沙门种是姓)。手执利刀。入婆裘园。有一比丘。语言。大
德断我命来。我以衣钵与汝。即受雇断其命。于彼
江边洗刀。心生悔恨。我今无利非善得。彼比丘无
过。而我受雇断他命根(善见律云。鹿杖沙门杀比丘。血污手足及刀。往婆裘
河者。世间有人言。此河能洗人罪。鹿杖沙门念言。我当往婆裘河。洗除我罪。悔过剋责。而长叹息。故往洗
之。婆裘河者。此云胜慧河)。有一天魔。知彼心念。立水劝赞。善哉。

善男子。汝今获大功德。度未度者。时勿力伽难提
卷三 第 505c 页 X40-0505.png
悔心即灭。复入园中。杀诸比丘。至六十人。园中死
尸狼藉。臭处不净。状如冢间。居士讥嫌。诸比丘犹
自相杀。况于馀人。我等自今勿复承事供养。勿复
容止往来(善见律云。如来以天眼。观往昔有五百猎人。共入阿兰若处。杀诸群鹿为业。堕
三恶道。受诸苦恼。经久得出。昔有微福。得生人间。出家为道。宿殃未尽。于半月中。更相杀害。诸佛所不能
救。于此五百人中。四果圣众生死有际。有馀凡人轮转无际。是故为说不净观。令离爱欲得生天上。本不
教死。但不可以神力救护。是故为说不净观巳。半月入于静室。唯听一人送食。勿使诸人。作如是言。佛是
一切智。而不能断诸弟子相杀。以世尊入定。无人得往说如此事耳 萨婆多云。佛一切智。何故教诸比
丘。得如是衰恼。若不知者。不名一切智。答曰。佛一切等教。尔时不但六十人受不净观。佛教法无有偏。但
受得利有多有少。佛深知众生根业始终。必以此法因缘。后得大利。六十比丘。迦叶佛时所受不净观法。
不能耑修。多犯恶行。命终入地狱中。今佛出世。罪毕得生人间。堕下贱家。出家入道。以本缘故。应受此法。
既命终巳。得生天上。于天来下。从佛听法。得获道迹。以是因缘。佛无偏也)。毗舍离比丘
以小因缘。集在一处。时佛观众减少。知而故问。阿
难具白上事。佛告诸比丘。有阿那般那三昧。寂然
快乐。诸不善法即能灭之。永使不生。

即十六特胜法门也。阿那般那此云遣来遣去。遣
来入息也。遣去出息也。
十六特胜者。一知息入。
二知息出。三知息长短。四知息遍身。五除诸身行。
六受喜。七受乐。八受诸心行。九心作喜。十心作摄。
十一心作解脱。十二观无常。十三观出散。十四观
离欲。十五观灭。十六观弃舍。
言特胜者。从因缘
得名。如外道等。并能修得四禅四空。四无对治观
行。故不出生死。此十六法有定有观。具足诸禅。能
发无漏。故名特胜也。若以十六法。横对四念处。每
卷三 第 506a 页 X40-0506.png
念处有四法。共成十六。此易可知。今约竖对三界。
以明修證之相。
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者。对代数
息也。行者调息。绵绵一心。依随于息。息入时。知从
鼻端入至脐。息出时。知从脐出至鼻。如是一心照
息。依随不乱。尔时知息粗细之相。知风喘气为粗。
息相为细(息有四事。一为风。二为气。三为息。四为喘。止观云。有声曰风。守之则散。结滞。曰
气。守之则结。出入不尽曰喘。守之则劳。不声不滞出入俱尽曰息。守之则定)。粗即调之
令细。如守门人。知人出入。亦知好人恶人。知好则
进。知恶则遮。复知轻重滑涩冷煖久近。复知因入
出息。则有一切众苦烦恼。生死往来。轮转不息。心
知惊畏。若闇心数息。无有观行。正修證时。多生爱
见慢等诸烦恼病(爱者爱著此数息。见者谓见我能数。慢者谓我能数以此慢他)
今随息时。即知此息无常。命依于息。以息为命。一
息不还。即便无命。知息无常。即不生爱。知息非我。
即不生见。悟无常即不生慢。此则从初方便。巳能
破诸结使。不同数息。以一心依息。令心不散。得入
禅定。故名亦爱。觉悟无常。故名亦策。与定相应。名
亦有漏。观行不著。名亦无漏也(知入知出。正依随息为门)

知息长短者。对欲界定也。外凡證欲界定时。都不
觉知息中相貌。今此中初得定时。即觉息中长短
之相。觉悟无常。转更分明。證欲界定。故名亦爱。观
行觉无常。故名亦策也。
四知息遍身者。对未到
地定也。凡外證未到地。直觉身相泯然如虚空。尔
时实有身息。但以眼不开故。不觉不见。今特胜中
卷三 第 506b 页 X40-0506.png
发未到地时。亦泯然入定。即觉渐渐有身如云影。
觉出入息遍身毛孔。亦知息长短相等。见息入无
积聚。出无分散。无常生灭。觉身空假不实。亦知生
灭刹那不住。三事和合。故有定生。三事既空。则定
无依。知空亦空。于空不著。亦爱亦策如前说也。

五除诸身行者。对初禅觉观支也。言身行者。欲界
身中发得初禅。则色界四大造色。触欲界身。欲界
身根生识。觉此色触。二界色相依共住。故名为身。
身即觉支。从此身分生观。知身中之法。有所造作。
故名身行。身行即是观支。言除者。因觉息遍身。发
得初禅。心眼开明。见身三十六物。臭秽可恶。尔时
即知三十六物由四大有。头等六分。一一非身。四
大之中各各非身。此即是除欲界身也。又于欲界
身中。求色界四大不可得。名除初禅身。所以者何。
若言有色界造色者。为从外来。为从内出。为在中
间住。如是观时。毕竟不可得。但以颠倒忆想故。言
受色界触。谛观不得。即是除初禅身。身除故身行
即灭也。
六受喜者。对破初禅喜支也。根本禅中
喜支。从隐没有垢觉观后生。既无观慧照了。多生
烦恼。故不应受。今于净禅觉观支中生喜。以有观
行破析。达觉观性空。则所生喜亦空。于喜不著。无
诸过罪。故说受喜。如阿罗汉不著一切供养。故名
应供也。
七受乐者。对破初禅乐支也。根本禅无
观慧。乐中多染。故不应受。今知乐性空不著。故无
卷三 第 506c 页 X40-0506.png
过罪。说受乐也。
八受诸心行者。对破初禅一心
支。若根本禅入一心时。心生染著。故不应受。今知
此一心虚诳不实。一心非心。即不取著。既无过罪
即是三昧正受。故说受诸心行也。
九心作喜者。
对二禅内净喜也。根本二禅喜。从内净发。以无智
慧照了。多生受著。今观此喜。即知虚诳。不生受著。
名喜觉分。从正观心。生真法喜。故名心作喜也。

十心作摄者。对二禅一心支也。二禅喜动。今返观
喜性。既知空寂。毕竟定心不乱。不随喜动也。

一心作解脱者。对破三禅乐也。三禅有遍身之乐。
凡夫得之。多生爱缚。不得解脱。今以观慧破析。知
此乐从因缘生。空无自性。虚诳不实。观乐不著。心
得自在也。
十二观无常者。对破四禅不动也。三
禅为乐所动故。四禅名不动定。凡夫得此。多生常
想。心生爱取。今观此定。生灭代谢。三相所迁。知是
破坏不安之相也。
十三观出散者。对破空处也。
出者出离色界。散者散三种色(一可见有对色。二不可见有对色。三
不可见无对色)。又出离色界。心依虚空。消散自在。不为色
法所缚。故名出散。凡夫得此。谓是真空。安隐心生
取著。今观虚空处定。知是四阴和合而有。无自性
不可取。所以者何。若言有出散者。为虚空是出散。
为心是出散。若心是出散者。过去心巳谢。未来心
未生。现在心不住。何能出耶。若空是出散者。无知
之法有何出散。既不得空定。则心无受著也。

卷三 第 507a 页 X40-0507.png
四观离欲者。对识处也。一切爱著外境皆名为欲。
从欲界乃至空处。皆是心外之境。若虚空为外境。
识来领受此空。即以空为所欲。今识处定。缘于内
识。离外空欲。故名离欲。凡夫得此。无慧眼照了。谓
言心与识法相应。真实安隐。即生染著。今以观慧
破析。知三世识皆不与现在心相应。故此识定但
有名字。虚诳不实也。
十五观灭者。对无所有处
也。此定缘无为法尘。心与无为相应。对无为法尘。
发少分识。凡夫谓为心灭。深生爱著。为其所缚。今
观此少识。亦有四阴和合。无常无我。虚诳不实。譬
如粪秽多少俱臭。不染著也。
十六观弃舍者。对
非想非非想也。非非想是两舍之对治。从初禅来。
但有偏舍。无有两舍。今此定双舍有。
又是舍中
之极。故名弃舍。凡夫得此谓为涅槃。无有观慧觉
了。不能舍离。今知此定。亦是四阴二入(意入法入)三界
(意界法界意识界)及十种细心所等(触作意受想思欲解念定慧)和合
所成。无常苦空无我。虚诳不实。不应计为涅槃。既
知空寂。即不受著也。行者尔时深观弃舍。即便得
悟三乘涅槃。然未必须皆具十六。或得三二特胜
即便发悟。亦有利根。初随息时。觉悟无常。即发无
漏。由其从初俱发根本定。故名亦有漏。于中观慧
破析不著。名亦无漏。一往胜六妙门也。

以无数方便诃责婆裘园中比丘巳。与诸比丘结
戒。
卷三 第 507b 页 X40-0507.png

四所立戒相。】

「若比丘。故自手断人命。持刀与人。叹誉死。快劝死。咄
男子。用此恶活为。宁死不生。作如是心。思惟种种方
便。叹誉死。快劝死。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释义 人者。从初识至后识。而断其命(此识即第八阿赖耶
识。名曰藏识。以其无法不含。无事不摄故。又名持业识。能持一切善恶种子故。瑜伽论云。此识最初于母
腹托胎之时。如磁石吸铁。是名初识。乃至命将终时。冷触渐起。惟有此识。能执持身。此识若舍。四大分散。
是名命终识。亦名后识。所谓去后来先作主也。又一切众生皆以受煖识三色心相连不断。名为命根。今
使彼色心不能相续。名为命断。故者故心行杀。显非错误也。自手者。谓自手行杀。或身堆压令死。或手或
脚。或肘或膝。及馀身分。若杖若石。若塼遥掷杀人。皆云自手也)。持刀与人者(根本云。若
知彼人欲得自杀。以大刀剃刀剌刀等。而安其前。欲令自害)
。叹誉死。快劝死(根本
云。言劝死者。于三种人。劝之令死。谓破戒持戒及以病人。往破戒人所。作如是言。具寿知不。汝今破戒。作
诸罪业。身语意三常造众恶。具寿汝命长存。恶业增多。长受地狱苦。应可舍身自断其命 云何劝持戒
者。往彼语言。具寿知不。汝既持戒。修诸善法。又能展手施。恒常施。爱乐施。广大施。分布施。汝有此福。必生
天上。持戒人问曰。具寿。我今欲何所作。报言。应可舍身。自断其命 云何劝病比丘死。往彼所言。具寿知
不。汝既重病。极受苦恼。汝若久存。病转增剧。常受辛苦。汝应舍身。自断其命。如是种种叹劝也)。咄男
(咄者乃是警觉之辞。男子乃是招呼之语)。作如是心。思惟种种方便。
叹誉死。快劝死(作如是心者。即叹死劝死之心。非为馀事)

犯缘 此戒具足四缘。方成本罪。若缘有缺。罪便
结轻。一有杀心。二是人趣。三作人想。四命根断。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杀。若教杀。若遣使杀。若往
来使杀。若重使杀。若展转使杀。若求男子杀。若杀
人求男子杀。若求持刀人杀。若杀求持刀人杀。若
身现相。若口说。若身口俱现相。若遣书。若教遣使
卷三 第 507c 页 X40-0507.png
书。若坑陷。若倚发。若与药。若安杀具。
若自杀者。
若以手。若瓦石刀杖。乃至馀物而自杀。
教杀者。
杀时自看前人掷水火中。若山上推著谷底。若使
象蹋杀。若使恶兽啖。或使蛇螫。及馀种种教杀。

遣使杀者。比丘遣使断某甲命。随语往断命。

来使者。比丘遣使。往断某甲命。随语往欲杀。未得
杀便还。即承前教复往杀。
重使杀者。比丘遣使。
汝去断某甲命。续复遣使。如是乃至四五。彼使即
往杀。
展转使者。比丘遣使。汝断某甲命。彼使复
转遣使。乃至百千往断其命。
求男子者。是中谁
知有如是人。能用刀。有方便。久习学。不恐怖不退。
能断某甲命。彼使即往断其命。
教求男子者。教
人求。是中谁知有如是人。能用刀。有方便。久习学。
不恐怖不退。能断某甲人命。彼使即往断其命。

求持刀者。自求谁勇健。能持刀断某甲命。彼即往
杀。教求持刀亦如是。
身现相者。身作相杀。令堕
水火中。从山上堕谷底。令象蹋杀。令恶兽食毒蛇
螫。彼因此现身相。故自杀。
或作是说。汝所作恶。
无仁慈。怀毒意。不作众善行。汝不作救护。汝生便
受罪多。不如死。若复作是语。汝不作恶暴。有仁慈。
不怀毒意。汝巳作众善行。汝巳作功德。汝巳作救
护。汝生便受众苦。若死当生天上。若彼因此言故。
便自杀。
身口现相亦如是。
遣使者。若使往彼。
汝所作善恶。广说如上。承此使口叹死者。
遣书
卷三 第 508a 页 X40-0508.png
杀者。执书言。汝所作善恶。广说如上。
遣使书者。
亦如是。
坑陷者。审知彼所行道。必从是来往。当
于道中凿深坑。著火若刀。若毒蛇。若尖杙。若毒涂
剌。若堕坑中死。

倚发者(谓做定机关。安诸杀具。倚著即发也)
知彼人必当倚发彼
处。若树。若墙。若栅。于彼外。若著火。若刀。若杙。若毒
蛇。若毒涂刺。机发。使堕中死。
药者。知彼人病。与
非药。若杂毒。或过限。与种种药使死。
安杀具者。
先知彼人本来患厌身命。恶贱此身。即持刀毒。若
绳及馀死具。置之于前。如上一一死者波罗夷。不
死者偷兰遮。
若天子。若龙子。阿修罗子。犍闼婆
子。夜叉。饿鬼。若畜生中有智解人语。若复有能变
形者。方便求杀。杀者偷兰遮。
不死者。突吉罗。

畜生不能变形。若杀者。波逸提。
不死。突吉罗。

实人人想杀。波罗夷。
人疑。偷兰遮。
人非人想。
偷兰遮。
非人人想。偷兰遮。
非人疑。偷兰遮。

第四分云。方便堕他胎。波罗夷。
母死儿活。母死
无犯。但得偷兰遮(谓杀心在儿。不在母。母死无犯。既未遂本心。罪结方便)。众
多比丘遣一人断他命。一切波罗夷。
五分律云。
自杀身。偷兰遮。
入母胎后。至四十九日。名为似
人。过此尽名为人。若人若似人杀者。波罗夷(似人者。谓
托母胎。初得二根。始处缘时。父精母血相合。自识处中。得身命二根。名为似人。过七七日。六根具足。成人
形相。故名为人)。若作书令彼杀。字字偷兰遮。
书至彼。因
是死。波罗夷。
若作相似语。教人杀。彼因此死。波
卷三 第 508b 页 X40-0508.png
罗夷。
凡发杀心时。突吉罗。
作方便时。偷兰遮。

死者。波罗夷。
有二比丘相瞋。后共道行。于路
相打。一人遂死。佛言。无杀心不犯重。瞋打比丘。波
逸提。
从今不听相瞋未悔者共道行。犯者突吉
罗。
欲杀彼。误杀此。偷兰遮(谓于此人。全无杀心。但得方便。偷兰遮)

十诵云。若为人作坑桁弶罗等。人因是死。波罗
夷。
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波罗夷。
后不因死。
偷兰遮。
若为非人作非人死者。偷兰遮。
人畜
死。皆突吉罗(谓于人畜无有杀心故)
若不定一事作。诸有
来者。皆令死。
人死。波罗夷。
非人死。偷兰遮。

畜生死。波逸提。
都无死者。一偷兰遮。二突吉罗。

自断指。突吉罗。
看病久生厌心。置令死。偷兰
遮。
令趣得药食。便服死者。偷兰遮。
摩得勒伽
云。欲杀凡人。误杀罗汉。
欲杀罗汉。误杀凡人。

欲杀父。误杀母。
欲杀母。误杀父。皆偷兰遮。不得
重逆(问即误杀生身父母出世圣人。何故不失戒耶。答杀盗二戒。论心不论事。今于所欲杀者。
未遂其心。罪结方便。所误杀者。实无杀心。故不得重逆。三途果报宁得免哉)。
萨婆多
云。若以比丘语故。征统异国。兼得财宝。皆得杀盗
二波罗夷。
若执刀欲杀。发足。步步轻偷兰。乃至
未伤人巳还。尽轻偷兰。
若刀着人。不问深浅。命
未断巳还。重偷兰。
若死。波罗夷。
若为杀人故
作坑。未成时。突吉罗。
作竟。轻偷兰。
若人堕中。
勇健即能出坑。得重偷兰。
若堕坑中不死。亦重
偷兰。
作弶作拨亦尔。
若遣使杀人。当教时。得
卷三 第 508c 页 X40-0508.png
轻偷兰。
若杀时。得波罗夷。
若遣使杀人。教彼
人。若来者杀。而受使者。彼人去时杀者。比丘得轻
偷兰。
若教刀杀。而用杖杀。
若教杀此而杀彼。
凡不本教。更异方便。尽轻偷兰。
若以刀杖。欲打
杀人故。或杖打刺刀。不寻手死。十日应死。后更异
人打。即寻杖死。打死比丘。得波罗夷。
先打比丘
得偷兰(问何以但害人得波罗夷。答人中有三归五戒波罗提木叉戒故。又沙门四果多在
人得。佛与辟支佛。必在人中。得漏尽故。是以害人。得波罗夷。馀道不得)。比丘尼波罗
夷。三小众突吉罗灭摈。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若掷刀杖瓦石。误著彼人身死者。

若营事作房舍。误堕墼石材木椽柱杀人。

病人扶起。若扶卧浴时。服药时。从凉处至热处。从
热处至凉处。入房出房。向厕往返。一切无害心。而
死者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楞严经云。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
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
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
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
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

○第四大妄语戒

初总释。

妄为欺心贪利。行不真实。此是共戒。尼制亦同。大
乘同制。
梵网经云。而菩萨常生正语。亦生一切
众生正语正见。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
卷三 第 509a 页 X40-0509.png
业等。此是性罪。
律摄云。此由痴故。因求利事。及
求利养烦恼。制斯学处。二缘合结。

二缘起处。

尔时佛在毗舍离猕猴江边高阁讲堂。时世谷贵。
人民饥饿。乞食难得。佛告阿难。诸有在毗舍离。比
丘尽集。集巳世尊告言。汝等当知。今时世谷贵。乞
食难得。汝等诸有同和尚同师。随亲厚知识。各共
于毗舍离左石。随所宜安居。我亦当于此处安居。
何以故。饮食难得。念众疲苦。时诸比丘闻佛教巳。
各随所安居。

三起缘人。

时婆裘河边僧伽蓝中。安居比丘。向居士自说得
上人法等。诸居士信乐供养。不为饮食所苦。颜色
光泽和悦。气力充足。诸馀比丘在毗舍离安居者。
颜色憔悴。形体枯燥。衣服弊坏。安居竟。往见世尊。
慰问及此。具白上事。佛言。汝等愚痴人。有实尚不
应向人说。况复无实而向人说。时世尊告诸比丘。
世有二贼。一实非净行。自称净行。二者为口腹故。
不真实。非巳有。在大众中故作妄语。自称言得上
人法。是中为口腹故。自称得上人法。最上大贼。何
以故。盗受人饮食故(善见问曰。此无离本处。云何名为贼。答曰。得名为贼。何以
故。为因虚诳妄语而得大利养故。以方便取之故。佛告诸比丘。盗取人饮食者。此名大贼。以不实故)。时
世尊以无数方便诃责巳。与诸比丘结戒。若比丘
实无所知。乃至虚诳妄语等。尔时有一增上慢比
卷三 第 509b 页 X40-0509.png
丘。语人言。我得道。彼于异时。精进不懈。勤求方便。
證最上胜法。彼作是念。将不犯波罗夷耶。我今云
何。寻语诸同意比丘。为我白佛。时诸比丘往白世
尊。佛言。除增上慢者不犯。当如是说戒。

四所立制相。】

「若比丘实无所知。自称言。我得上人法。我巳入圣智
胜法。我知是。我见是。彼于异时。若问若不问。欲自清
净。故作是说。我实不知不见。言知言见。虚诳妄语。除
增上慢。是比丘波罗夷不共住。」

【释义 实无所知者。实无知见。自称者。自称说有
信戒施闻智慧辩才。人法者。人阴(五阴)人入(六入)人界
(十八界)。上人法者(律摄云。即胜流法也。谓一切凡愚五盖等法。鄙劣恶事。是非上法也)
诸法能出要成就(言诸法者。即指下文也。能出要者。谓此诸法是能出三界之要
法也。成就者。即證得也。谓此诸法我巳證得。故曰诸法能出要成就。此句总标。下文别释)。自言念
在身。自言正忆念。自言持戒。自言有欲。自言不放
逸。自言精进。自言得定。自言得正受。自言有道。自
言修。自言有慧。自言见。自言得。自言果。
自言念
在身者。有念能令人出离。狎习亲附此法。修习增
广。如调伏乘。守护观察。善得平等。巳得决定。无复
艰难。而得自在。是为自言得身念处(身念处者。头等六分四大
五根假合。故名为身。是中观身智慧为念。明见内身五种不净。破净颠倒。即是处也 五种不净者。一种
子不净。二住处不净。三自体不净。四外相不净。五究竟不净)。
自言正忆念者。
有念能令人出离。狎习亲附此法。修习增广。如调
伏乘。守护观察。善得平等。巳得决定。无复艰难。而
卷三 第 509c 页 X40-0509.png
得自在。是为正忆念(忆念一切法。见法得法。其心得定。此遍通一切法也)
自言持戒(谓坚持戒律。慎守威仪。断一切恶)
自言有欲。自言不
放逸。自言精进亦尔(毗尼母云。何名为欲。如佛翘勤不倦。故名为欲。欲为法本。
以欲求故。得一切法。故名法本。能生诸法。大论云。佛有时说为欲。或时说精进。有时说不放逸。譬人欲远
行时初欲去。是名为欲。发行不住。是为精进。能劝踊不稽留。是为不放逸。以是故知。欲生精进。精进故不
放逸。不放逸故能生诸法。乃至得成佛道)。
自言得定。有觉有观三昧。
无觉有观三昧。无觉无观三昧(有觉有观者。初心在禅名觉行者。依
未到地。发初禅时。色界清净色法。触欲界身根。心大惊悟。尔时即生身识。觉此色触未曾有功德利益。即
是觉支。细心分别名为观行者。既證初禅功德。即以细心。分别此禅定中色法。诸妙功德境界分明。无诸
盖覆。如是等功德。欲界未有。即名观支。智论问有觉有观。为是一法。为是二法耶。答二法。粗心初念。是名
为觉。细心分别。是名为观。譬如撞钟。初声大时。名之为觉。后声细时。名之为观。问曰。如阿毗昙说。欲界乃
至初禅一心中觉观相应。今云何言粗心初念名为觉。细心分别名为观。答曰。二法虽在一心。二相不俱。
觉时观不明了。观时觉不明了。譬如日出众星不现。一切心心数法随时受名。觉 亦复如是 无觉有
观者。从初禅趣二禅时。以觉知之心。巳忘分别。禅味之念犹在。此谓正持中说。谓中间禅也。大梵六天即
中间定力所感 无觉无观者。从二禅乃至灭受想定。觉知之心。分别禅味之念俱忘。故名无觉观定)。
空无相无愿三昧(即三解脱门。此三通名解脱门者。解脱即是涅槃门。谓能通。谓
此三法能通行者。得入涅槃。故名解脱门也。亦名三三昧。但三昧即是当体得名。解脱从能通之用以受
称也。證果则变名解脱 云何名空解脱门。空有六空。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 何谓内
空。一切内法思惟空知空解空受空。以何义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变易空 何谓为外空。一切外
法思惟空知空解空受空。以何义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变易空 内外空亦如是 何谓空空。如
比丘成就空定行。一切法思惟空空。如上说 大空亦尔 何谓第一义空。第一义即涅槃。如比丘思惟
涅槃空知空解空受空。以何义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变易空。如是不放逸。得定心住正住。是名第
一义空。能如是通达。是名空解脱门 无相解脱门者。以圣涅槃为境界。名无相定行有相涅槃。无相行
有三相。生住灭。涅槃无三相。不生不住不灭。如是行有相涅槃。无相涅槃。是寂灭。是舍宅。是救护。是明灯。
卷三 第 510a 页 X40-0510.png
是依止。是不终没。是归趣。是无燋热。是无忧恼。思惟涅槃得定心住。是名无相定 无作解脱门者。若知
一切法无相。即都无所作。是名无作。所以者何。若于法有所得者。即于三界而有愿求。因是造作三有之
业。今一切相皆不可得故。则于三界无所愿求。不造一切三有生死之业。无业故无报。是无作解脱门)。

自言得正受者。想正受(九想。一肨胀想。二青瘀想。三坏想。四血涂漫想。
五脓烂想。六虫啖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烧想。如是想摧破结使。由得三乘道 十想。一无常想。二苦想。三
无我想。四食不净想。五一切世间不可乐想。六死想。七不净想。八断想。九离想。十尽想。修是法。断诸结使。
得阿罗汉)。无想正受(由于人中天上。秉外道邪说厌患粗相。数修习力。伏除欲界初二三
禅贪染。依第四禅灭除前六识心心所法。令不现行。想灭为首。名无想定。得此定巳。不退不失。命终即生
无想天中。六识不行。共经四百四十九大劫 或先是婆罗门则如先婆罗门坐。或先是无闻比丘则如
先结跏趺坐)
。随法正受(谓涅槃清净无累正行之法。八圣道等诸禅观行。能随顺彼圆
寂之处。故名随法。出于律摄)
。心想正受(则一心想息。令心不散。从一至十。不多不少。或
云先数出息。气则不急。身不胀满。身心轻利。三昧易成。若心轻浮。系心丹田。当数入息若心昏沉。系心鼻
端。当数出息。不许俱数。恐生病故)
。除色想正受(虚空处背舍。谓行人于欲界后巳除
弃自身不净之色。初背舍后。又除弃内身白骨之色。第二背舍后。又除外身一切不净之色。尚馀八种净
色。皆依心住。厌色质碍。不得自在。若心舍色。色即谢灭。得出色笼。飘飏无碍。一心缘空与空定相应。即入
无边虚空处定)
。不除色想正受(八背舍者。一内有色想。外观色相。云云。八胜处者。一
内有色相。外观色少。云云。如此背舍胜处乃至色界四禅等。俱有色相。故云不除色想也)。除入
正受(若因胜处。断烦恼尽。则知虚妄阴入皆灭。尔时胜处变名八除入正受。出禅波罗蜜十卷
十二连)
。一切入正受(一青一切处。二黄。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风。九空。十识。是
名十。一切处行者。住第四禅中。巳成就自在胜色。尔时应用念清净心。舍七种色。直念青色。取少青光燄
相。如草叶大。一心缘中。即与少青相应观心。运此少青。遍照十方。即见光明。随心普照一切世间。皆见青
相遍满。停住不动。如青世界。是名青一切处。馀七修相亦尔。行者即成就入一切处。欲入空一切处。当入
虚空背舍。但背舍缘狭。未名一切处。今更广缘十方虚空。故名空一切处。欲入识一切处。亦当先入识处
背舍。于舍定中。广观此识。遍满十方。皆见是识。故名识一切处。既得一切处成。若欲修一切入。当以一切
卷三 第 510b 页 X40-0510.png
处为本。然后用善巧观心。于青一切中。令黄白等。皆入其中。不坏青之本相。而能于青色中。具见馀色。馀
亦如是。是名十一切入。成就此法发大神通。摧伏天魔。破诸外道。度脱众生。即是摩诃衍也)。自
言有道者。从一支道。乃至十一支道(谓于十一支道中。随修一
法便得道果。非谓全修诸法而获解脱也 一支。身念处。二支。定慧。三支。三三昧。三解脱门。四支。四念处。
四正断。四如意足。四无量心。四禅定。四空处定。四向道。四谛。四断。五支。五根。五力。五解脱处。五出界。五观
定。五起解脱法。六支。六念。六出界。六明分法。六悦因法。六无喜正觉。七支。七觉分。七想。七定因缘法。八支。
八圣道。八背舍。八胜处。九支。九灭。九次第定。十支。十想。十直。十一切入。十一支。十一解脱。关要事义中广
释)。狎习亲附。思惟此道。修习增广。如调伏乘。守护
观察。善得平等。巳得决定。无复艰难。而得自在。

自言修者。修戒。修定。修智。修解脱慧。修见解脱(即修
五分法身也。分即分齐。法者戒定慧诸法也。身者聚也。聚集诸法。以成其身也 聚集诸法者。谓聚集色
受想行识之法也 一戒身。谓二乘因持无作之戒。戒法成就。證得此身。故名戒身 二乘者。声闻缘觉
乘也。无作戒者。不作意持。任运无犯。名无作戒也 二定身。谓二乘因修无漏净禅。得證此身。故名定身
 无漏者。不漏落生死也。净禅者。谓因修禅定。能断诸漏。漏即三界烦恼。既无烦恼。心则清净。故名无漏
净禅也 三慧身。谓二乘因修无漏智慧。得證此身。故名慧身 无漏智慧者。即是观十二因缘。及观四
谛之智慧也。修此智慧者。即能断三界烦恼。出离有漏生死也 四解脱身。解缚得脱。故名解脱。有二种。
一者有为解脱。谓以无漏智慧。断有漏烦恼。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灭尽无馀。烦恼既尽。理本无为。
由此二种解脱。得證此身。故名解脱身 五见解脱身。知以智知。见以眼见。谓二乘因此智眼。于一切法。
知觉照了。当体即空。悉皆如幻。得證此身。故名见解脱身)。自言有智。法智。比智。
等智。他心智(法智者。知现在法。是名法智。现在法谓五阴等各别自相 比智者。知馀
残法。名曰比智。馀谓过去未来诸法。次现在法后知。故名比智。所以者何。先现知巳。然后比知 等智者。
亦名世俗智。知诸有情修行差别。及知诸法名字等异。故名等智 他心智者。知诸众生心心所法。无所
滞碍。故名他心智)。狎习亲附。思惟此智(馀如上说)。
自言见者。
见苦。见集。见尽。见道(涅槃经云。我昔与汝等。不见四真谛。是故久流转生死大
卷三 第 510c 页 X40-0510.png
苦海。又云。凡夫有苦而无谛。声闻有苦而有谛。凡夫不见苦理。故言无谛。声闻能见无常苦空。故言有谛)。
若复作如是言。天眼清净。观诸众生生者死者。善
色恶色。善趣恶趣。知有好丑贵贱。随众生业报。如
实知之。狎习亲附此见(馀如上说)
自言得者。得须陀
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馀如上说)
我巳
入圣智胜法。我知是我见是(圣智者。即法智等。胜法者。即如上诸法也)
彼于异时(律摄云。异时者。过后之时也。若先作妄语罪。虽不自说者。岂不犯重耶。何须说此异
时等言。答但令犯戒设不自说。巳得本罪。馀人于彼但可生疑。未得即作不共住事。是故须有异时等言。
方成不共住也)。若问若不问(律摄云。有人问言。长老汝得圣道果耶。从何法师。学得此
道果。汝何处得。得时云何。待问方自说。露不问者。不问而自说 律摄云。以上三罪理无差别。何故妄中
方陈问等。若据前三。亦有此事。缘起有故。惟于此说也)
。虚诳妄语者(律摄云。虚者显
所陈说。无有实义。诳者本所业心。为求饮食。不为胜事。作斯妄说。妄语者。先为妄心。方陈所说。故云虚诳
妄语也)
。除增上慢者(慢有七种一单慢。谓于劣计巳胜。于等计巳等 二过慢。谓于
胜计巳等。于等计巳胜 三慢过慢。谓于胜计巳胜 四增上慢。未得谓得 五邪慢。计无德谓德 六
我慢。执我自高 七卑劣慢。谓于他胜。计巳为劣。甘为人下。不生敬仰也)。

僧祇律云。有二比丘。在阿兰若住。其一比丘暂成
就根力觉道。贪恚不起。语第二比丘言。长老。我得
阿罗汉。后时游诸聚落。放纵诸根。废习止观(言止观者。
乃三观之总名也。谓停息诸念曰止。如理思惟曰观。内心不动曰定。随缘照了曰慧。梵语奢摩他。此云止。
止久曰定。梵语三摩钵提。此云观。观久曰慧。梵语禅那。此云等该。在因曰止观。在果曰定慧)。

便起烦恼。觉痴爱生。还语其伴比丘言。长老。妄称
得过人法。犯波罗夷。是比丘言。我非知而妄语。谓
为实耳。以是白佛。佛言。此是增上慢。云何于正法
中。信家非家。舍家出家。起增上慢。汝当方便除增
卷三 第 511a 页 X40-0511.png
上慢。可得阿罗汉果。后时比丘大自惭愧。即于佛
前。进精方便。修习止观。除增上慢。得阿罗汉果(谓其
不达法相。错认消息。得小轻安。自谓究竟。乃是如心而说。世尊开除。故不结罪)。

犯缘 此戒具足七缘。方成本罪。若缘有缺。罪结
方便。一有虚妄心。而实无所知。三说过人法。四所
对是人。五实作人想。六说而了了。七前人领解。

定罪 此中犯者。如是虚而不实。不知不见。向人
说言。我得上人法。前人知者。波罗夷。
说而不知
者。偷兰遮。
若遣手印(本律手印。根本云指印 根本杂事云。佛听比丘畜
印以为验记。但不听著指环。及宝庄饰。听用鍮石赤铜白铜牙角五种物作。又印有二种。一是大众。二为
私物。若大众印刻转法轮像。两边安鹿伏跪而住。其下应书元本造寺施主名字。若私印刻作骨锁形像
或作髑髅形。欲令其见时生厌离故)。若遣使。若书。若作知相。若知者。
波罗夷。
不知者。偷兰遮。
自在静处。作不静想。
口说言。我得上人法。偷兰遮。
不静处作静想。口
说言。我得上人法。偷兰遮。
诸天阿修罗乾达婆
夜叉饿鬼畜生能变形有智。向说上人法。知者。偷
兰遮。
说而不知者。突吉罗。
若手印。若遣使。若
书。若作知相。使彼知。偷兰遮。
不知。突吉罗。

生不能变形者。向说得上人法。突吉罗。
若人实
得道。向不同意大比丘。说得上人法。突吉罗。

为人说根力觉意解脱三昧正受我得。是波罗夷。

人作人想。波罗夷。
人疑。偷兰遮。
人非人想。
偷兰遮。
非人人想。偷兰遮。
非人疑。偷兰遮。

十诵律云。说我是阿罗汉。乃至得阿那般那念不
卷三 第 511b 页 X40-0511.png
实。犯波罗夷。
若言我善持戒。淫欲不起。不实。偷
兰遮。
若说天来。乃至罗刹鬼来。互相问答。不实
者。波罗夷。
若说旋风土鬼来至我所。不实者。偷
兰遮。
有人问比丘言。汝是阿罗汉否。若默然者。
偷兰遮。
应言我非阿罗汉。
萨婆多论云。无所
诵习。而言我有所诵习。悉偷兰遮。
如自称过人
法。前人不闻不受。重偷兰遮。
摩得勒迦云。若言
我不堕三涂。偷兰遮。
若言我巳离结使烦恼。波
罗夷。
向聋人哑人哑聋人入定人说。偷兰遮。

若问得果不。答言得。而示以手中果。偷兰遮。

见律云。若有白衣作寺。入我寺者是阿罗汉。有恶
比丘入此寺者。犯波罗夷。
五分律云。宁啖烧石。
吞饮烊铜。不以虚妄食人信施。世间有五大贼。一
者作百千人主。破城邑聚落。害人取物。二者有恶
比丘。将诸比丘。游行人间。邪命说法。三者有恶比
丘。于佛所说法。自称是我所造。四者有恶比丘。不
修梵行。自言我修梵行。五者有恶比丘。为利养故。
空无过人法。自称我得。此第五贼。名为一切世间
天人魔梵沙门婆罗门中之最大贼。
又云。为利
养故。种种赞叹他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成就。而
密以自美。偷兰遮。
为利养故。坐起行立。言语安
庠以此现得道相。欲令人知。偷兰遮。
僧祇律云。
若作罗汉相。或合眼以手自指。语优婆夷言。汝愚
痴人。不知其尊。譬如优昙钵华。时一出而不知贵。
卷三 第 511c 页 X40-0511.png
作如是相者。得越毗尼罪。
比丘尼波罗夷。三小
众突吉罗灭摈。是谓为犯。

开缘 不犯者。增上慢人自言。是业报因缘非修
得。若向同意大比丘说上人法。若向人说根力觉
道解脱三昧正受。不自称言我得。若戏。笑说。或疾
疾说。屏处独说。梦中说。欲说此错说彼。不犯。不犯
者。最初未制戒等。

会详 首楞严经云。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
心无杀盗淫。三行巳圆。若大妄语。即三摩提不得
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證言
證。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巳得须陀
洹果。乃至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
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迦销灭佛种。如人
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沉
三苦海。不成三昧。又云。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
人粪为旃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我教比丘。直
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虚假。云何自称
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诛灭。况复法
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纡曲。
第四分云。死
人有五不好。一不净。二臭。三有恐畏。四令人恐畏
恶鬼得便。五恶兽非人所住处。犯戒人亦如是。一
身口意业不净。二恶声流布。三诸善比丘畏避。四
诸善比丘见之生恶心言。我云何乃见如是恶人。
五不与善人共住。破戒人有五过失。一自害。二为
卷三 第 512a 页 X40-0512.png
智者所诃。三有恶名流布。四临终时生悔恨。五死
堕恶道。复有五事。一先所未得物不能得。二既得
不护。三随所在众中有愧耻。四无数由旬内人称
说其恶。五死堕恶道。
善见律云。一切作诸恶法。
无人不知。初作护身神见。次知他心天人知。如此
之人。天神俱见。是故大叫唤。展转相承。传至梵天。
置无色界。馀者悉闻。
优婆塞五戒相经云。佛告
比丘。吾有二身。生身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
七宝塔。至于梵天。若人亏之。其罪尚有可悔。亏吾
戒身。其罪无量。
梵网经云。宁以此口吞热铁丸。
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信
心檀越百味饮食。

三结问。】

「诸大德。我巳说四波罗夷法。」

【释 律摄云。巳说四波罗夷法者。谓彰其四事。了
了说竟。欲令比丘重审其罪。暂舒息故。故曰我巳
说四波罗夷法也。】

「若比丘犯一一法。不得与诸比丘共住。如前。后亦如
是。」

【释 律摄问曰。前是俗人。无比丘分。后时犯戒。与
前俗人。体有别不。答如前在俗。不是比丘。后犯戒
时。与前俗人。体无有异。故曰如前后亦如是。萨婆
多论云。初犯一戒巳。毁破受道器。名波罗夷。后更
杀人。得突吉罗。实罪虽重。无波罗夷名。以更无道
卷三 第 512b 页 X40-0512.png
器可破故。】

「是比丘得波罗夷罪。不应共住。」

【释 萨婆多论云。不共住者。不共作一切羯磨。同
于僧事。所以不共住者。有四义。一为生四部天龙
鬼神信敬心故。若行恶之人与共同事。则无由信
敬。二以显佛法无私无爱憎。若清净者共住。不清
净者不共住。三者为止诽谤故。若与恶人同事。外
道邪见及以世人咸生诽谤。当言佛法有何可贵。
不问善恶一切共事。四者以持戒者得安乐住。增
上善根故。破戒者生惭愧心。折伏恶心故。有此四
义。所以不共住也。】

「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不(三问)。」

【四劝持。】

「诸大德。是中清净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关要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