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律并论要用抄--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05a 页


四部律并论要用抄卷下


*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法第十三

此重物者。以律文少异不同。致使末代比丘
诤讼非一。原其大教正是一味。但圣旨分流
偏执有阙。然行中非大过者随情可尔。若欲
判割轻重者。非律文不證也。若随情解义容
乖圣意。据文科判定无牟楯。故谨依四部律
并论释之。一处若欲施行。案文取断。亦可各
用随部羯磨。

四部律第三分衣犍度中明嘱授文。若病儿
临终时有如是言。我此众物与佛与法。若与
僧若与塔人。若我终后与。若不死还我。佛
言。不应。如是与应现前僧分 问。如是决定
嘱授。死后何故不成 答。身死之后无有半
钱之分。此物理应属僧。故言不成 问。何成
属授 答。病人若言。生死决定与者。名成嘱
授 问。病人决定嘱已后。若复还者当复云
何 答。若定嘱者后不应还取。何以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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嘱他故。若还取者计钱犯重 问。病人嘱授
不成。后人持亡者衣物造福。得如法不 答。
非法。何以然。嘱授不成。犹是僧物。若用作
福。一切同心者皆犯偷兰遮罪。若此物有人
守护不与。以强力取者计钱犯重。时舍卫国
有负债比丘死。不知谁当偿。便往白佛。佛
言。听持亡者长衣偿。若无物卖三衣。馀者与
瞻病人。彼看病人应问病比丘。何者是汝三
衣。何者是汝长衣。汝负谁债。谁负汝债。汝应
与谁。若不问如法治。

十诵律杂诵第四卷中嘱授文 佛在舍卫
国。有一病比丘语看病人言。汝能好看我爱
念我。我若命终所有物尽当与汝。语已命终。
佛鸣锤集僧。佛语看病人云。比丘所有物尽
持来。现前僧分。看病人言。非僧物。何以故。
我看病人。病人语我。汝能好看我爱念我。我
若命终所有诸物尽当与汝。是故非僧物。诸
比丘以是白佛。佛言。无如是死当与法。若比
丘命终现前应分。有白衣病。语诸亲里。若我
死后财物与我儿。语已命终过。是比丘后还
家。共相问说已。亲里言。言汝父临死时嘱此
诸物与大德。比丘答言。佛未听我受死后施。
以是白佛。佛言。先为比丘故说。非为白衣。应
随意取(出僧一第一卷)

僧祇律第三十一卷明嘱授 佛住舍卫国。
时有比丘。语比丘言。看我我当与长老衣钵。
时病比丘无常。诸比丘集欲分彼衣钵。看病
人言。是比丘存在时语我言。好看我当与汝
衣钵。诸比丘以因缘往白佛。佛言。已与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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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未与。佛言。不与已无常。得越毗尼罪。彼
不应得。复次佛在舍卫国。时有病比丘。语比
丘言。看我当与长老衣钵。即便与。得已不作
净。还置病人边。时病比丘无常。诸比丘以是
事往白佛。佛言。为作净不作净。答言。不作
净。佛言。不应得。复次如前因缘。乃至佛言。
作净未。答言。作净。佛言。应得。时尊者优波
离知时而问。世尊。病比丘临终得嘱授与人
物不。佛言。得。复问。嘱偿医药直不。佛言。得。
若嘱言。我不差当与。若差即名舍。若嘱言。我
向彼聚落。若不到当与。若到者即名舍。若嘱
言。我行去若无常者当与。还者即名舍。若决
定嘱言。我若死若活。其必与。如是决定嘱授
与众多者。最后应得。若与众多人。在前者应。
若比丘无常不应便闭其户。彼若有共行弟
子依正弟子。可信持戒者得与户钩。若不可
信者当户钩僧与。知事人已埋藏料理竟。然
后出彼衣物。若有共行弟子依正弟子。持戒
可信者使出。若无可信弟子应使知事人出。
若比丘作是言。我此中亦有衣钵者。当观前
人持戒可信者应与。不可信者不应与。若有
可信作證明者应与。然后僧受。

弥沙塞律第二十四卷嘱授文 有诸比丘。
未命终过。处分衣物言。我死后以此衣物施
某甲。以此衣物作如是如是用。诸比丘以白
佛。佛言。不应尔。犯者突吉罗罪。与不成与不
用不成用。

四分律衣犍度明看病法 佛在舍卫国。不
就请食。诸佛常法。若不就请在后案行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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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行诸房时见有异处。有比丘病无瞻视供
养人。卧大小使中。见以诣病比丘。所知而故
问。比丘汝何故卧大小便中。有瞻视供养人
不。答言。无。世尊复问。何故无。答言。我无病
时不看他病。是故今病无瞻视供养者。佛言。
汝不瞻视供养病人无利所得。汝等比丘不
相看病。谁应当看病者。是时世尊即扶病比
丘起。拭身不净已洗之。洗已后为浣衣晒乾
有故坏卧具草弃之。扫除住处。以泥浆洒极
令清净。更敷新草并敷一衣还卧比丘。复以一
衣覆上舍去。尔时世尊食已。以此因缘集比
丘僧。以向自料理病人因缘具告诸比丘。汝
等诸比丘。自今已去应看病人。不应不看作
瞻视病人不应不作。若有欲供养我者。当供
养病人听彼和上。若同和上阿阇梨。若同阿
阇梨弟子应瞻视。若都无有人者。众僧应与
瞻视病人。若不肯者应次第差。次第不肯当
如法治。若无比丘比丘尼应作。若无比丘尼
式叉摩那应作。若无式叉尼沙弥应作。若无
沙弥沙弥尼应作。若无沙弥尼优婆塞应作。
若无优婆塞优婆夷应作。是中比丘尼式叉
沙弥尼优婆夷。随所可作应作。不应触比丘。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持亡者衣钵坐具针筒
与看病人。应作白二羯磨与 问。亡人物理
自属僧。何须看病人僧中三舍 答。虽复属
僧但看病人为守护。今明舍者令众普知之
 又问。亡比丘衣物既自属僧。何须羯磨与。然
后人得 答。亡人衣物属四方僧。四方僧集
故不可得分。圣教开听羯磨与。一人作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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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与僧。然得分之。因佛与看病人三衣六物
故。时诸比丘小小看病。或扶起或一扶卧。或
一与杨枝水。便取亡者衣钵。佛言。不应小小
瞻病便取衣钵。自今已后看病人应具五德。
当与衣钵。何等为五。一者知病人可食不可
食能与。二者不恶贱病人大小便吐唾。三者
有慈悯心不为食。四者能经理汤药乃至差
若死。五者能为病人说法。令人欢喜。己身于
善法增益。有如是五法应取病人衣物。若无
此五法不应与。舍卫国有比丘死。彼多有三
衣。不知何者。与看病人。佛言。听。彼亡者常
所持者与。复次有比丘死。多有三衣。不知持
何等。三衣与看病人。佛。言应看。此瞻病人若
能极好看病。应与上三衣。若中与中。若下
与下。有比丘病。作是念。我当受不好不恶三
衣。恐看病人取好者去。佛言。不听。尔有病比
丘。送衣钵著馀处。恐看病人取去后病差无
所著。佛言。不应尔。病人有五种事难看。一所
不应食饮食。二不肯服药。三看病人有所至
心而不实语。四应行不行应住不住。五身有
苦痛不能忍。身少堪能而不作仰他作。是名
病人五难看。反上五句名为易看。又病人有
三事难看。不能静坐思惟。第一念解悔先罪。
是报由恶所招。今复不忏定堕恶道。前身积
罪馀报未尽。从生已来为恶日多作善时少。
五篇诸戒一一思量。若遭违犯今皆忏悔。若
发此心定生善道。第二当观无常身如朝露。
假合而成速朽之法不可久保。命尚不存。财
何足吝。于诸衣物莫以径坏舍不劳嘱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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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之后任僧良处。第三当念佛三昧。善调气
息。系心守境。意向恶方观清净土。如在目前。
正念就是住。又病人应以三法善自量宜。一
者重病。若得粗随病饮食。随病汤药。好看病
人于此三事若得不得。无常报尽会必当死。
尔时此病人应作死计。莫食酒肉及非时食。
何以故。宁持而死破戒而生。二者中病。若得
上三事便差。不得必死。时此病人应自斟量。
堕病所宜而食。若不能自节者。看病人应裁
量。三轻病。若得上三事及以不终不死也。尔
时病人但小将息病。自得差。不得因病饮酒
啖肉非时食也。然病多恼喜生瞋恨。当自调
伏。针灸服药供给所须好自消。宜应自思念
他人好心。看我已自难消。何况重加恶言。触
恼于彼。是彼看我无利戒生退心。不复看
看便死也。以是故应惭愧。于他将护其意而
劝赞之。令进心欢喜无恨。自他俱利 毗尼
母论云(病人不随看病教突吉罗。看病人违随病人意亦突吉罗)

十诵律第四诵衣法第八卷明看病法 长老
优波离问佛言。谁能供给瞻视病人。佛言。和
上阿阇梨同和上阿阇梨。若无四种人僧应
供给。若僧不与僧得突吉罗。僧差不肯去者
突吉罗罪。从今日结看病比丘法。看病人法
者。当随病人所须应作。随时病边。问病人
因缘。问已若问药师。若问知病比丘。病比丘
如是。以何药医差。若教应如是。如是药明日
到厨中。看僧何食。若有随病食应与。若无随
病食应取僧所供给病人。若无是事彼住处。
若有善好有德比丘。从索供给病人。若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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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应从大德多知识比丘索。若无是事应留
病比丘六物。馀物应贸所须供给病人。若复
无者以所受重物贸轻物受持得钱市所须供
给病人。若无是事所受铁钵贸凡钵受持得
钱市所须供给病人。若无是事看病人应自
与。若自无应他乞供给病人。若无知识乞不
能得乞食美者供给病人。看病人应持到病
人边为说净法。是道非道发其智慧应如是
随意说法。若是阿练若病应现前赞阿练若
法。若学修姤露赞修姤露。若学毗尼赞毗尼。
若作法师赞阿毗昙。若助佐众事赞助佐众
事。若大德多知识比丘。应问地相。第二第三
第四地相须陀洹乃至阿罗汉果。若死随其
功德供养。供养竟诸衣物应浣者浣。捩晒燥
搪入僧中。如是唱。某甲比丘死。是大衣是
七条是漉水囊是坐具。是饰资生物白得如
是胜趣。

僧祇律第三十一卷明看病法 复次有看病
人。作是念言。我看不避寒暑执众事。若除大
小便求索汤药。云何得言众僧得耶。佛言。看
甚苦应与三衣钵釪及所受残药。看病人有
应得亡者衣物。有不应得者。僧次差作不合
得。乐福德作不应得。以悕望故。暂作亦不应
得。何者应得。佛言。为欲饶益故。下至然一灯
注欲令病者差。是人应得。作羯磨分物时。有
客比丘来。应知在羯磨前羯磨后。是中值羯
磨值羯磨不值死。是二应得。是中值死不值
羯磨。不值死不值羯磨者。不应得。若为为病
人求觅医药。若为塔事僧事故云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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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律第二十四卷中明看病法 有诸看病
人。或为病人。或为私行。去后命过。馀人得衣
钵不。以是白佛。佛言。不应趣尔与一人应与
究竟看病者。有一比丘病。看病人多。诸比丘
不知几人应得衣。以是白佛。佛言。若比丘命
过。应与二人衣。比丘沙弥。虽父母兄弟亦不
应与。若比丘尼死应与三人衣物。比丘尼式
叉尼沙弥尼。有诸比丘。分看病人物与沙弥
三分一。以是白佛。佛言。应等与分 摩德勒
伽论云。白衣作看病人应与少许。比丘尼式
叉摩那沙弥尼亦如是。

四分律第三分衣犍度中明轻重文 尔时舍
卫国有多知识比丘。死有多僧伽蓝。多有属
僧伽蓝园田果树。多有别房。多有属别房物。
多有铜瓶铜瓫斧[散/金]灯。多有绳床木床卧蓐坐
蓐枕。多畜伊梨梨近陀耄罗耄耄罗氍氀。多
有守僧伽蓝人。多有车舆。多有澡灌锡杖扇。
多有铁作器木作器陶作器剔髺刀竹作器。
多有衣钵坐具针筒。诸比丘不知云何。以此
白佛。佛言。多知识无知识一切属僧。诸比丘
分僧园田果树。佛言。不应分。属四方僧。彼
分铜钒瓫铜斧[散/金]及诸种种重物。佛言。不应
分。属四方僧。彼分绳床木床坐蓐卧蓐枕。佛
言。不应分。属四方僧。彼分伊梨近陀耄罗
耄耄罗氍氀。佛言。不应分。属四方僧。自今
已去听诸比丘。氍氀广三肘毛长三指现前
僧应分。彼分车舆守僧伽蓝人。佛言。不应
分。属四方僧。彼分水瓶澡灌锡杖扇。佛言。
不应分。属四方僧。彼分铁作器木作器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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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作器等。佛言。不应分。属四方僧。自今已去
听分剃刀衣钵坐具针筒。彼分俱夜罗器现
前僧应分。时有比丘。在俱萨罗国游行。到
一无比丘住处村已命终。诸比丘不知谁应
分此衣钵。以此白佛。佛言。彼住处若信乐优
婆塞。若守园人彼应掌录。若有五众出家人
来者应与。若来不来应送与近处僧伽蓝。尔
时有比丘。此部至彼部。未到便死。诸比丘不
知衣钵当与谁。佛言。随所欲往处与此。是僧
分为二部也。若彼傧比丘死衣物随所共同
羯磨处僧分。

十诵律第四诵衣法第八卷明轻重物文 佛
在舍卫国。优波离问佛言。何等可分物。何等
不可分物。佛言。一切田。一切房舍。一切床榻
卧具。一切细车。一切粗车半庄车步舆不应
分。一切铁物不应分。除釜瓶受二斗。已下应
分。除钵小钵半钵键𨩲剃刀钳镊截扴刀针
筒刀子户扇曲钩剃刀匣刮渒灌鼻筒熨斗香
炉勋钵钩衣钩辟上钩七钵支禅镇。除上尔
所馀物一切铁物不应分。一切铜物不应分。
除釜瓶受二斗已下应分。水瓮盖刀匣刮渒
椑灌鼻筒熨斗香炉勋钵钩衣钩辟上钩禅镇
上钵支。除上尔所物馀一切铜物不应分。一
切石物不应分。除釜瓶受二斗已下应分。水
瓶水瓮盖水物刮渒椑灌鼻筒熨斗勋钵香炉
钵禅镇。除尔时物一切石物不应分。一切
水精物不应分。除釜勋钵钩香炉熨斗。馀如
上说。一凡物不分应分。除釜受二斗已下应
分。水瓮盖水物钵小钵键𨩲刀匣刮渒箄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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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筒熨升香炉禅镇。除上尔所物馀一切不
应分。一切具物不应分。除刀匣刮渒椑灌鼻
筒熨斗禅镇香炉勋钵钩衣钩盛药函上钵
支。是一切具物应分。一切牙物亦如是。一切
角物不应分。除受半斗已下应分。除刀匣衣
钩辟上钩刮渒箄灌鼻筒禅镇盛药函上钵
支。如是一切角物可分。馀一切不应分。一切
皮物不应分。除盛药苏油囊受半斗已下。系
草履系鞋革粗革熟革裹脚指革应分。一切
木物不应分。除朽受二斗已下。水瓮盖刀匣
刮渒椑衣钩辟上钩钵支禅镇。如一切木物
可分。馀一切不应分。一切竹物不应分。除盖
扇箱箧席杖等应分。一切赭土应分。一切染
色若煮若未煮不应分。憍萨罗国有比丘有
死。是比丘衣物处寄现前僧分衣物竟。方问
看病人。是谁。答言。我。僧言。汝等处彼处所
寄衣往索取。诸看病人往索不得。便共相斗
诤言。以是事白佛。佛言。现前六物先看病人。
馀轻物应分。重物不应分。有比丘死。多有衣
钵。多有财物。不知是比丘受何等漉水囊何
等坐具。以此白佛。佛谁是根本看病人。看病
人应先问。病人受何等三衣。一一具问已资
生六物与看病人。馀僧应分。若如是不问不
知不信与不大好不大恶六物。又有一与学
沙弥死。是衣钵不知云何。以是白佛。佛言。当
死时现前僧应分衣钵物。憍萨罗国有一沙
弥死。诸比丘不知衣钵当云何。佛言。所著内
衣应与看病人。馀轻物僧应分。重物不应分。
羯磨当称某甲沙弥死。是沙弥所有内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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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悉同一住处。一守或比丘。二被傧比丘共
住。若守戒比丘死。衣物属彼。傧比丘死。衣
物属守戒比丘。馀傧比丘来不应分与。若二
比丘共住一处住。一人死。所有衣物应心念
口言受。受已馀比丘来不得强与。若不心念
口言作法是衣不应受。受者突吉罗。亦应
馀比丘。三比丘共住。一人死。二人应到手展
转受分。四比丘共住。其一人死亦如是。五比
丘共住。一人死。是衣钵物。若展转分。若自受
分。若随筹分。若羯磨分(作法易解分物成否同上)

十诵律第十诵毗尼序最下卷判衣物文 有
一住处。旧比丘属塔物自贷用。是丘比死。诸
比丘不知。当云何。以事白佛。佛言。衣钵物还
计直输塔。残者僧应分。有一住处比丘。衣物
为塔用。是比丘死。诸比丘以是白佛。佛言。
塔物还计直取现前僧分。比丘贷四方僧物
私用。比丘私物贷四方僧用亦如是。客比丘
旧住比丘亦如是。有一比丘。赊沽酒未偿便
死。酒主从诸比丘债酒价。诸比丘答言。此比
丘在时何以不债酒价。酒主言。偿我酒价。不
偿者出汝恶声名。言释种沙门饮酒。不肯偿
价。诸比丘不知云何。以是白佛。佛言。是比
丘有衣钵物应用偿。若生无物应取僧物与
偿。何以故。恐出诸比丘声名故。有客寄比丘
衣物。比丘失去。时贾客往比丘边索。比丘答
言。失去。是事白佛。佛言。若自在不应偿。若
不得自在应偿。有比丘以衣钵物寄居士。居
士失去。是事白佛。佛言。若好看失去不应。若
不好看失去应偿。憍萨罗有一住处。一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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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是比丘以衣钵物寄比丘尼寺。比丘言。我
等应分。比丘尼言。我等应分。诸比丘不知云
何。以事白佛。佛言。以若比丘死前寄比丘
尼。衣钵物现前比丘僧应分。比丘尼寄比丘
亦如是。佛在舍卫婆提国。释子婆难陀比丘
死。衣物直三十万两金。波斯匿王言。是人无
儿子故是物应属我。佛遣使波斯匿王言。赐
城邑聚落人襄时颇少多与婆难陀不。王言
不与。佛言。谁力故合得生活。皆是僧力故僧
应取。王闻佛教好便正诸刹利言。是比丘与
我同是刹利种。是衣物应属我等。佛遣使语
刹利言。汝作国事大官事颇问婆难陀不。答
言。不问。婆难陀不在时汝作官事颇待不。答
言。婆难陀共僧羯磨。婆难陀不在时僧不作
羯磨。是衣物应属僧。诸刹利闻教便止诸亲
族中表内外皆言。婆难陀是我伯叔父母舅
甥兄弟。是衣钵物应属我等。佛遣使语言。
汝等嫁女娶妇会同取与钱财时颇待婆难陀
与分不。答言。不也。佛诸与婆难陀衣食分
者应得。是衣分婆难陀僧与食故。是衣钵应
属僧。诸亲族闻佛教便止。婆难陀衣钵物
寄在馀处。是婆难陀于馀处死。寄物处比丘
死处比丘各言。我应分此衣物。以是白佛。佛
言。是衣钵物在死处界内现前僧应分。又婆
难陀衣钵物处处出息与人。在异处人负其
债。死后负债处死处诸比丘答言。我等应分。
佛言。负债处界内现前僧应分。又婆难陀衣
钵物保出息馀处死馀处。出息馀处保住死。
出息处保任处各言。是衣物应属我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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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保任处界内现前僧应分。又婆难陀衣钵
物出息贷质。各在异处死。是婆难陀死后。取
钱处比丘质物比丘死处比丘各言。是物应
属我等。佛言。质物处界内现前僧应分。又
婆难陀比丘死在异处。作券人亦在异处。取
钱人复在异处。三处诤不息。佛言。手执券
处界内现前僧应分。若手执券若质物。是二
无异。佛在舍婆提牟罗破。求那比丘死。衣钵
物先寄长老阿难。求那比丘在馀处死。长老
阿难复在馀处。所寄寄衣物复在异处。三
处诸比丘各言。我应得。佛言。阿难在处界
内现前僧应分。

十诵律第九诵第三第四卷中判物文 问。
颇有比丘。施僧衣还取得大福无罪也 答。
有比丘独一处住。是中施僧衣。馀比丘来自
取用。大德福德无罪(十诵师释云。此是作僧得施。施物还自受。作法取故得福无
量)问。看病人为病人故出界去。去后病人死。
应与看病人分不 答。或应与或不应与。应
与者实为病故出应与。若为馀事故出不应
与 问。云何名看病人 答。若能看视疗治
病人。乃至差若死。与随病药随病食。具足供
养。亲近利养。益使离诸衰损。所作无阙。是名
看病人 问。若白作看病人应与看病人物
不 答。不应与 问。比丘尼作占看病人应
与物分不 答。不应与 问。沙弥作看病人。
云何与分 答。大比丘等与。

十诵律第十诵善诵第二卷判文 有一病比
丘。众僧分饭。看病人为取分。是病人死。不知
云何。以事白佛。佛言。若病人死后取饭还归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09b 页 T85-0709.png
本处。若无取饭后死者同馀财物分(十诵师释云。此食是
重物。今言分者现前僧处分故言分也 言分钱亦如是)有病比丘。多衣钵。多
生活物。语看病人。唤诸比丘来。我当处分。是
物与佛。是物与僧。与人。诸看病人自念。是比
丘若以是物与佛与僧与人。我等无所得。便
不唤诸比丘。是病人死。诸看病人以是事白
佛。佛言。莫以小小因缘违逆病人语。应所处
分皆为作。善诵第三卷看病人取衣分同饭
也。

僧祇律第三十一卷判轻重物文 云何名重
物。床蓐铁器木器竹器如盗戒中广说。盗戒
中明随物轻重。随物衣尼师檀覆疮衣雨浴
衣钵𨩲钵囊络漉水囊二种腰带刀铜𨥌钵支
钵筒军持澡灌盛油波瓶锡枝革屣散盖扇及
馀种种物畜物是名随物。重物者床卧具及
馀重物。床者卧床坐床。卧具者小蓐大褥
俱执枕。及馀重物者一切铜器一切木器一
切竹器一切瓦器。铜器者铜瓶镬铜拘及馀
种种铜器是名铜器。木器者木函木瓶木瓮
木拘。竹器者竹筐竹廗竹及乃至竹莒。瓦器
者从大瓮乃至灯盏是名木器竹器瓦器。乃
馀种种重物皆入四方僧。轻物现前僧应分。
有一沙弥无常。诸比丘此衣钵物属谁。佛
言。应属和尚。

五分律第四卷判轻重文 云何分物。若婆
那衣苏摩衣却具衣俱执毛衣长五指。若僧
伽梨郁多罗僧安陀会。若下衣舍勒。若单
敷。若儭身衣。若被若坐具。若针线囊漉水囊
革屣囊。若大小钵户钩。如是等物是可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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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僧尽应分。不可分者若锦若绮若毛𣯊若
毡若拘执毛过五指。若两衣若覆疮衣。若𧈡
厨若经敷。若遮辟虱单敷。若坐卧床及踞床。
除大小瓦钵瓦澡灌。馀一切瓦器。大小钵户
钩截挟刀钵。馀一切铁器。除铜锋𨩲铜多罗
盛服药物。一切铜器若伞盖锡杖。如是等
物是可分者。应属僧用。有诸比丘。得安居
施未入分中间或有命终过者。反俗者。作外
道者。远行者。作沙弥者。更受大戒者。变为二
根者。灭傧者。诸比丘不知云何。以事白佛。佛
言。安居得施未分。若命过者生时已与人应
白二羯磨之。若生不已与人现前僧应分。及
俗入外道变作二根灭傧远行等亦如是。作
沙弥者应与沙弥。更受大戒者应与比丘分。
有诸比丘未得安居施。乃至根灭后得施亦
如是。比丘尼亦如是。有住非安居时比丘死。
无比丘比丘尼应分。若有比丘尼住非安居
比丘尼死。无尼比丘应分。安居时得亦如
是。

十诵律分亡比丘物羯磨 大德僧听。比丘
某甲死。是比丘所有资生轻物。若衣若非衣
现前僧应分物。羯磨与某甲比丘。若僧时到
僧忍听。某甲比丘死。是比丘所有资生轻物。
若衣若非衣现前僧应分物。羯磨与某甲比
丘。如是白。大德僧听。某甲比丘死时。是比
丘所有资生轻物。若衣若非衣现前僧应物。
羯磨与某甲比丘。是长老忍默然。若不忍便
说僧某甲比丘死。所有资生轻物。若衣若非
衣现前僧应分物。僧羯磨与某甲比丘。竟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0a 页 T85-0710.png
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若羯磨与看病人
物。与上文同。唯言与看病人某甲。六物为异。
三人作法与四分大同。

僧祇律羯磨文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无常。
若般涅槃。所有衣钵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
僧持是衣钵及所受残药。与看病比丘某甲。
如是白。白羯磨乃至僧已与者。病比丘某甲
衣钵及所受残药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
持。现前僧分 馀轻物羯磨文 大德僧听。
某甲比丘无常。若涅槃所有衣钵及馀杂碎
物现前僧应分。若僧时到。僧现前羯磨与某
甲比丘受。白如是。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受白
如是。大德僧听。某甲比丘无常。若般涅槃所
有衣钵及馀杂碎物。现前僧应分。僧今现前
持。是衣钵及馀杂碎物。某甲比丘受。诸大德
忍持。是衣钵及馀杂碎物。与某甲比丘。受忍
者僧默然。若不忍者便说。僧已忍持。是衣钵
及馀杂物。与某甲比丘受竟。僧忍默然故。是
事如是持。三比丘作法是言。诸长老某甲无
常。若般涅槃有如是衣钵及馀杂物。现前僧
应分。此处无僧。我等现前僧应分(三说)

五分律羯磨文 大德僧听。某甲比丘命过。
三衣钵具现前僧应分。今与看病人某甲。若
僧时到僧忍听。白如是 大德僧听。某甲比
丘命过。三衣钵现前僧应分。今已与看病人
某甲。谁诸长老忍默然。若不忍者说。僧已与
某甲比丘衣钵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若作羯磨差。一人令分亡者馀衣物羯磨文
与此无别。但改一切僧与某甲比丘衣某甲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0b 页 T85-0710.png
比丘当还与僧无异也。

毗尼母论第三卷判轻重文 亡比丘若有奴
婢应放令去。若不放应使作僧祇净人。象马
驼牛驴与常住僧运致此亡比丘。若有生息
物在外应遣寺中。僧祇净人推觅取之。得
已入常住僧。凡铁所作物应可分者。铁钩
铁镯蠡斤釜五尺刀子钩针筒刀剪铁杖香炉
伞伞盖茎香筒。如是等广知也。大铜钉镯
蠡铜状。如是等名数皆如铁也。若私有寺及
中所有田业果树。及象马骆驼牛驴。及至床
榻瓮瓶养生之具。皆亦如是属四方僧。若四
方僧外起大堂小堂房。此中所有物现前僧
不得分。亦属四方僧。亡比丘生存时所有经
律应分与能读诵者。若不及分处现前僧应
与能读诵者。此物不应分。卖衣钵坐具针氎
经囊拘执衣毛深三指。伞盖剃刀是名可分
物。馀者与毗尼同。

* 四部律及论明五篇七聚持犯轻重第十


持律之人有五德功。一戒品坚牢。二善胜诸
怨。于众中决断无疑畏。三若疑悔能为开
解。四善持毗尼。五令正法得久住。律藏有四
名。一名为戒(若就教译防非之法名戒。明此法能禁制身口也。若就行解止恶之心名戒。
明心能身口不为恶也)二名为律(解有二途。一教。二行。就教诠量轻重名之为律。就行调伏刚
穬之为律)
三名波罗提木叉(此是西域之言。此方往翻名彼彼解脱。就教译时此是解缚之
法。依而出家人免世羁碍。在在处处身心无累。故云彼彼解脱。就行释者绝缚之心。念念之中能分分离烦恼。
故之解脱。又称报得解脱。明持戒行。行满报累自云亦言保解脱明持戒决定能戒缚也)四名毗尼
(亦是西音。此翻灭。就教解时明此法能殄息诤论。故名为灭。就行而言。断除生死。苦尽无为寂伯为灭。此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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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前二就因立名。外防为戒。内顺名律。后二就果立名。解脱者烦恼尽处是有馀涅槃。果灭者身智俱亡。是无馀
涅槃果也。又大乘中释戒与律。是因通果。是有为出要行。解脱与灭果通因。是无为出离。此四皆言藏者。就教
文旨苞也。名之为藏。据行而解能出生众善利益无崖。故称为藏也)五篇者。一波罗夷
篇(此是胡音。此中义云无馀。若犯此戒则永弃清众布萨羯磨二种法事不得在数。永无其分故曰无馀。四分
云。波罗夷者譬如断人头。不可复起。比丘亦复如是。犯此法者不复成比丘。故名波罗夷者。名堕不如是罪。极
恶深重作此罪者。即堕。不如意处。不名比丘。非沙门释子种。失比丘法故名波罗夷者。于法智退没堕落无道果
分。是名波罗夷。乃至所可犯罗不可发露悔过。名波罗夷。问。何故初篇罪名不如是。答。毗婆沙论云。比丘本
心持戒出过恶魔)二僧伽婆尸沙篇(此是胡音。此云僧残。若犯此戒行则毁缺不足。布
萨之数犹故于羯磨众中出过魔。方类其罪分故曰僧残。十诵云。僧伽者罪属僧。僧中有残。因僧悔过得故名僧
伽婆尸沙。僧祇云。僧伽婆尸沙者是罪有馀。应羯磨治故说僧伽婆尸沙。复次此事僧中发露悔过。亦僧伽婆尸
沙。五分云。僧伽婆尸沙者。此罪有残。馀犹有因缘。上可治有恃怗得在僧中除灭者也)三名波逸
提篇(盖是西音。此翻名堕。若犯此戒堕坠三途。烧煮覆障故名堕也。十诵云。波逸提者暑烧覆障。若不悔
过能障是道。故名波逸提)
四名波罗提提舍尼篇(盖亦西音。此方名向彼悔。
若犯此戒事合可呵。客听发露对手忏除。故云向彼悔也)
五名式叉迦罗尼篇(此方
云应当学。明此突吉罗。是威仪练行最下之罪。难护持故加护之名。要须勤习方就。故云应当学。此之五篇护
三种行。初篇护根本行。第二护众法行。下三护威仪行。又为防三种障。初两篇护防障道罪。初篇正障道僧残正
障众。第三篇防牵执罪。沈溺三有出离莫由。后之两篇防讥过罪。生人盖化益。无于提舍尼劝犯以悔。众一篇
劝专释精莫犯义该诸篇具绮互而明五篇戒论其体也。皆以三业正善为体。但犯轻重随缘而制阶之为五。贯例属
自之为篇也)次明七聚。上明五篇。即为五聚。第六名
偷兰聚(此是胡音。此方粗恶。此罪有四。一五逆偷兰灭傧。二初篇边方便偷兰当八僧中悔三。第二篇
方便当于四僧中悔四独头偷兰三人前悔。善见论云。偷
兰言大遮。言障善道。名为大遮障道)
七名恶说聚(与突吉罗相似突吉罗者。善见论云。突者名
恶。吉罗名作。作恶义也。亦云。蹉跌身名恶作。口犯者名恶说。今直取口犯越威仪罪以。为第七聚。此之二聚
罪。若故心犯者对首一说悔。误犯者悔心。此十皆称聚者。众戒集聚故也。十诵云。问曰。有善心犯戒。无记心
犯戒。答。若有新受戒比丘不知戒相。自手拔塔前草经行处草。自治经行地。自采花供养。是名善心犯戒。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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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者知而故作。无记心者不故犯戒者是。问。阿罗汉善心无记不。答。阿罗汉犯戒皆无记心。谓不忆念有长数
数食。不白入村。不著大衣入聚落。若眠时地舆著高床上睡。睡时他持女人著床。未受具戒人过二夜。已睡时
入宿。寤已生悔。如是等是无记心)问。佛说狂者不犯戒。云何为
狂 有五因缘故名为狂。一失财。二失亲。三
四大不调。四非人所恼。五宿业障报。是名五
种狂。若假作犯戒事。自知是比丘者随事犯。
不知者不犯戒 云何心乱不犯 答。有五
因缘心乱。谓见非人怖散乱心。非人夺精气。
四大不调。宿报及非人打。是名犯不犯。如前
说云何痛恼不犯戒。亦有五因缘。一风发。二
冷发。三热发。四和合发。五时发。是名五犯。
不犯如前说。如须提那子等。初作者皆不犯
淫戒 优波离问佛。若比丘自咒术力药力
自变作人女。共畜生男淫。得何罪。佛答言。若
自知我是比丘想作不可事犯波罗夷。不自
知比丘想偷兰遮。如是作畜生男共人女作
淫。亦如是道作道想道非道想道疑波罗
夷。非道道想非道伦兰。有比丘。见木女像。端
正可爱。生贪著心。即捉彼女根欲作淫。女根
即开寻生疑怖畏。佛言。若举受乐波罗夷。
根不开偷兰。如木女金银七宝胶渗布石女
乃至泥土如是。出摩德勒伽论。又比丘男根
有病。闻师说言。口含可差。自念佛听。为治病
故。即就女人口含。佛言。初入便犯 僧祇云。
象身乃至鸡。小者偷兰。象身大鸡身小者波
罗夷。大者虽入不触其边。女根被则别处。就
则根淫者偷兰。失不净僧残。

盗戒 问。有比丘。偷有主舍利。云何犯不犯
 答。若自活直五钱犯重。不满五钱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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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恶僧取彼我俱无偷兰。为供养故。佛是我
师。我应供养。满五突吉罗。出摩德勒伽论。
又论云。有比丘。偷支提物。谓不犯。佛言。有
守护者满犯 问。比丘偷经物。得何罪 答。
满犯重。不满偷兰。若为经书故取不犯。若经
满犯重。不满偷兰。若为读诵书写不犯。四
分云。佛语。无价计纸墨直以结罪 五分云。
有比丘。盗他经。谓是佛语无犯。佛言。计纸
墨功直五钱犯 僧祇云。有比丘。变马意欲
向东。而马走反向南西北者。犯何罪 答。偷
兰。若马随比丘向东者。举四足即犯。如马馀
畜亦如是。如意主东方。馀三方亦尔。若心无
所主趣向一方。四足离处犯。因此僧祇家明
十三种分齐物。以明犯不犯相。一物分齐。物
有八种。一时药。二七日药。三夜分药。四终身
药。五随物。六种物。七不净物。八不净不净
物。若比丘以盗心触此八种物越毗尼。若动
彼物偷兰。离处满犯重。二处分齐。地水船乘
空空中物等应知。三不空分齐。如非时盗
食。食满犯重。不满偷兰。非波逸。若以理
得食。非时而食。是波逸提。如是应广知。四园
垆分齐。象马等厩。牛羊等栏。果菜等园樆。
若盗此诸物。要出障为限齐犯。五笼分齐。谓
鸟狩等出笼为限。若意盗笼。畏主觉故合笼
持去。虽远未犯。若舍笼取鸟满者犯。若笼鸟
俱道。离处便犯。若空处有诸人放畜生。比丘
盗驱去。其至即觉逐比丘。比丘未得想其主
不作失想。未犯重。若主作失心。比丘得心
犯。若以草诱去。离见闻者犯。六奇分齐。若比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1c 页 T85-0711.png
丘受他寄物持去道中见物。好便生盗心。移
离处犯重。若受寄物持去中。见馀比丘从前
而来。便问言。汝从何来。彼言某处来。问识
某甲。答言识。又问平安不。答言已死。然此物
应属现前者。若彼受寄比丘知法多诈便作
念。我何故共彼分。即下道离见闻。作法独受。
得何罪。答。越毗尼罪。乃至出界诈心作羯磨。
亦越毗尼。七杂物分齐。如上牧人种种畜等
也。八幡分齐。盗盖等。若重不胜曳去。虽远不
犯等可知。若塔幡盖及天寺物。风吹远处。尘
垢净墨作粪扫想取无犯。九相因分齐。如白
衣舍有不收摄物。比丘往见。生盗心取等。又
如比丘食时。取比丘坐具键𨩲著钵中。令弟
子持去。得越毗尼。弟子出得偷兰。若作盗心
犯重。彼觉可知。十撅分齐。与幡中想似。十一
园分齐。为他杂等。若偏心为他分。及至移封
擭一麦者犯重。以地无价故。十二贼分齐。共
恶贼建言相盗等。若比丘失物追逐彼贼。夺
取其物。成恐怖取彼比丘。若未作失想。还取
物者无罪。若空作想还取者。便是贼复劫贼
满便犯重。十三税分齐。违官度格禁物等
 十诵云。地以税物盗著比丘幞中。比丘不知
或空中持税物。度过问者不犯 摩德勒伽
论云。变金作铜度税处。犯偷兰。又比丘持税
物欲度开自念。若度者犯重。我此物当施与
父母兄弟姊妹。施塔众僧生疑问佛。佛言偷
兰 四分云。有比丘。盗他衣钵物。错得已
衣。佛言偷兰。有比丘盗他衣并得己衣偷兰。
他衣犯重 十诵云。若檀越僧食次第未至。
而言至者波逸提。若得食满者犯重 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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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非衣物不覆藏取。以盗心移著异处。亦
犯重不 答。有。答比丘摴蒲以心转齿是
 问。盗郁单越物。得重不 答。彼国人无我所
属。故不犯。馀二方计钱满犯重 又问。比丘
为盗变作尼形。是犯不 答。犯。尼变作比丘
亦尔。有比丘。从居士索园中菜葡。居士不与
比丘。即以咒术力而咒杀之。生疑问佛。佛
言。犯。馀菜亦如是。有人藏宝物著地中。比丘
以咒力坏宝色。坏他利。犯何罪。佛言。犯重。
有猎师。逐鹿入寺。寻后来索。比丘答。那得还
汝。彼去。比丘疑。佛言。不犯。又被射鹿入寺。
猎者言。此鹿已中箭。当更射杀。汝等避箭。
诸比丘言。不与汝避。亦不与汝鹿。呵以去。后
鹿死。比丘不知云何。佛言。应还猎者。又诸比
丘决心坏他猎网。佛言。偷兰。若非心坏突吉
罗。坏鸟网坏狱亦如是 善见论云。比丘决
心坏他物。应还其直。不还者犯。若见被网鸟
狩等。慈心欲放。先准价与物。系著摾上。然后
放者得福无罪 又十诵云。有贼将弟子去。
和上夺取。心生疑问佛。佛言。若属贼者夺犯
重。未定属夺不犯。若试咒力夺不犯。若神
通力夺不犯。自走得脱不犯。若比丘盗多人
未分物。虽过五钱不犯重。得偷兰 五分云。
若比丘盗地中物。发心及方便皆突吉罗。掘
地杀草波逸提。动彼物偷兰。离处满犯重。类
馀可知 十诵则不尔。掘地杀草但得突吉
罗。何以故。为成盗方便 善见明八种突吉
罗。一方便突吉罗。如偷兰。觅伴及求刀斧。
随其方便名方便突吉罗。二共相突吉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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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藏。上草木筏之。悉成突吉罗。何以故。为
成盗罪方便故。是名共相突吉罗。三重物突
吉罗。如十种宝十种谷种种器杖等。不应捉。
名重物突吉罗。四钱突吉罗。一切果为初。若
捉得。突吉罗。是名非钱。五毗尼突吉罗。入村
乞食。尘入钵中不更受。是名毗尼突吉罗。六
知突吉罗。闻唱已知而不出罪。是知吉罗。
七白突吉罗。若于十日中以一日得突吉罗。
是名白突吉罗。八闻突吉罗。佛语诸比丘前
亦未现得突吉罗。是名闻吉罗也 云何五
钱 馀三部并论不分别。唯十诵云。五钱者
若一铜钱直。十六小钱者是。又僧祇云。十九
古钱者名一罽利沙槃为四分。若盗一分
直犯重。

杀戒 十诵律。优波离问。若比丘咒术或药
力变身作畜生形。而断人命。犯不。佛言。自忆
念是比丘者犯。不忆念者偷兰 问。有人弃
胎一女人还。取内身中后生子杀。何母犯重
并逆 答。杀前母得重并逆罪 若此子欲
出家。当问何母 答。应问后母 又问。比丘
若欲杀父母。作方便作杀因缘。竟持刀自杀。
得重逆不 答。父母先死比丘后死者并逆。
若比丘先死父母后得偷兰。若比丘相杀亦
如是。有人捉贼欲将杀。贼走得脱逐贼人。
问比丘见贼不。是贼中有与比丘嫌。便言在
某处。若捉得杀。非所嫌者偷兰。若人坏畜胎
之波逸提。畜生坏人胎。若堕犯重。有看病比
丘自念。我不看者必当早死。此物众僧共分。
病人遂死。生疑问佛。佛言。偷兰。不与亦尔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2c 页 T85-0712.png
 问。颇有比丘杀比丘。非父罗汉犯重并逆。
佛言。有母出家转根者是。父转亦如是。比丘
杀人。人死间还或狂者偷兰 四分云。有比
丘。与女堕胎药母死。佛言。母死无犯。方便
堕胎得偷兰 僧祇云。有摩诃罗。不知戒相。
见官欲杀。人恐其苦故。语脍子言。此人可矜。
莫使苦痛。汝与利刀为作一疮。脍子答言。尔。
便以利刀为作一疮。是比丘得波罗夷。若脍
子言。大德王自有教。汝用知是事为。但自思
惟。佛语。若尔者得越毗尼。若脍子复思惟。当
用比丘语为作一疮。以不即用比丘语故。是
比丘得偷兰。凡杀人方便皆越毗尼。若人
受苦时得偷兰。命断犯重。欲杀此而杀彼。但
越毗尼。盗亦如是。从何处来杀得波罗夷
 四分云。从初识至后识而断者皆犯重 五
分云。若人若似人入母胎已后四十九日。若
似人过此已后尽名为人。十诵人作人想人
作非人想疑悉波罗夷。下杀畜生饮虫水亦
如是。非人人想非人疑问 四分杀人越毗尼趣波罗夷。天龙鬼神偷兰。杀畜生不能变
化者偷兰。盗亦如是。淫则不然。俱是重。境
不简其趣皆犯重也。

妄称得过人法 有比丘言。我于四果偷兰。
摩德勒伽论释言。得有二种。一已退今言
退者是不得退。是故不犯。有人问比丘。汝得
沙门果不。是比丘因手中捉果答言得。是犯
不。答。偷兰。论释云。意在沙门果犯重。有人
言。大德若是阿罗汉者受是衣物。若比丘默
然受者偷兰。有比丘。常入白衣持家。时到著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3a 页 T85-0713.png
衣持钵。至白衣舍前立。居士语比丘言。大德
若是阿罗汉者。入我舍坐受衣食。咒愿去。
比丘默入受衣时供养。已去者得偷兰(已上出十诵律)
 僧祇云。有比丘语白言。某寺比丘皆非是
凡。得越毗尼。若言。我亦在中。得偷兰。施主
问言。大德得是法耶。答言得者犯重。比丘自
言。我法智耶越毗尼。若言我法智偷兰。若言
得法智犯重。人法者五欲五盖除男入寺。
过人法者四念处八道四果四禅八定八胜
九次第十一切处是。淫取染乐益以损主。杀
以断命。妄语取彰了了。亦简趣尊卑同于杀
盗。

第二篇初漏失戒 十诵云。觉时作方便睡
时失不净。睡时作方便觉时失。皆偷兰 摩
德伽云。与他作境界偷兰。诸篇戒广不可具
逐戒相。难者略出同异。戒相易知者如毗尼
广说。不复出之。应知。

磨触戒 若比丘触女人。是女即转根作男
子偷兰。自转根亦偷兰。尼触女。女人转根犯
重。尼自转根僧残。比丘触男子。男子转者僧
残。比丘自转犯重。尼触男。男及自转皆偷兰
(出十诵律)二俱无衣得僧残。一有衣一无衣得偷
兰。以衣触衣突吉罗。

粗恶语戒 若说二道。口言粗犷。心有欲念。
皆得僧残 十诵云。有比丘。见女人著赤衣。
生不正露形。便言优婆夷大赤。女人不解答
言。衣新染故赤。心疑。佛言。得偷兰。

叹身索供养戒 但取染心言彰了即成犯。
人取识别知解者 十诵云。有比丘语女人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3b 页 T85-0713.png
言。汝一切能与。唯此事不能与。彼女人即知
其心便答。一切能与。此亦能与。比丘心疑。佛
言。僧残 十诵云。比丘惶心受语狂心报彼
偷兰。狂心受语惶心报彼僧残。有白衣夫
妇。相瞋不和合。比丘为和合悔过如本。比
丘心疑。佛言。有三种妇。一用财得。二礼法
得。三破坏得。是三种妇。若作手书言非我妇。
礼仪未断。犹故出入。未唱言非我妇。比丘和
合偷兰。是三种妇。若作手书言非我妇。礼法
已断。不复出入。而未唱言非我妇。比丘和
合偷兰。若已作手书言非我妇。礼法已断不
复出入。已唱言非我妇。众人所知。合和者
僧残。合和父母亦偷兰。若受富贵人语语贫
贱人。语向富贵人说及还报偷兰 云何名
富贵人 答。乃至三语令富受用。是名富贵
人 鼻㮈耶论云。比丘解放畜生。合其牝
亦僧残。

僧不处分过量造房戒 十诵云。比丘自物
作房偷兰。馀比丘作房未成。比丘后偷兰。
妨处者屋四边各一寻地内无地。居士地
外道地大石流水池水大树深坑。无上诸缘。
是名无妨 五分云。若作金瓦屋及宝。或僧
地中作房。皆偷兰。难处者四衢道中多聚戏
处。淫入处。市肆处。放牧处。师子虎狼恶狩
处。崄岸水踢突处。社树大树处。好园田处。
坟墓。式逼村或去村远道路崄。是名难处。
不处分及过量得僧残。难处妨处得突吉罗。

房后戒 但以有主无过量为别。更无异也。

无根谤戒 比丘自言犯淫。有比丘以无根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3c 页 T85-0713.png
盗谤者亦僧残。互作勿应知 十诵云。比丘
以无根谤尼突吉罗 四分僧尼相谤皆残
 后戒亦如是。假根不假根为异也。

破僧违谏戒 非法非法想破僧残。非法法
想不犯 毗尼毗婆沙云。破有二种。一法轮。
二羯磨僧。破法轮僧逆偷兰。入阿鼻不可悔。
破羯磨僧犯偷兰。非逆可悔。非一劫受罪。破
法轮僧下至九人。自称为佛。破羯磨僧下至
八人。不称作佛。破法轮界内界外一切尽破。
破羯磨唯界内别作法事。破法轮僧唯男子。
破羯磨通男子女人。破法轮破俗谛僧。破羯
磨二谛俱破。破法轮僧唯南方。破羯磨通
三界方 四分家凡诸违谏戒未白已前一
切突吉罗。白已去偷兰 僧祇云。僧伽婆尸
沙起已屏处三谏越毗尼。多人中三谏越毗
尼。及僧中偷兰罪。一切尽共合成一僧伽婆
尸沙。中间止者离止治罪。

第三篇初畜长衣戒 三十尼萨耆波逸提并
九十波逸提有一百二十戒。名第三篇。俱前
之三十因财故犯须舍已如悔。下九十戒往
成无可舍。以舍不舍无别故二处。问清净同
是三说。对手悔合为一篇 僧祇云。优波离
问佛。斋几许应作净。几许不作净。佛言。广
一肘长二肘应净 四分云。长衣广如来四
指八寸长如来八指尺六也。如是应作净
 十诵云。问曰。若衣经净纬不净。纬净经不净。
经纬俱不净。应舍应净施不。佛言。不应净
施。云何名不净。谓骆陀毛牛毛羝羊毛等。杂
织者名不净。又问。若比丘多有长衣。若火烧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4a 页 T85-0714.png
若腐烂。若断坏若虫啮。应舍不。佛言。不应
舍。是比丘俱应如法灭罪 僧祇云。比丘共
衣犯长不。答。不犯。若分竟不作净者犯 问。
何等人边应作净。佛言。于五众边作净 又
问。相去近远得从作净。佛言。齐三由旬知其
存亡 又问。施主死。当云何。佛言。得停十
日。于馀知识边作净。

离衣宿戒 十诵云。优波离问。若比丘受僧
衣离宿。是应舍不。答。不应。是比丘但应如
法灭罪 僧祇云。六十家聚落界有村。各别
起屋。比丘安衣在第一屋。人在第三屋宿。日
光未灭去。至明相出时还者犯。若日光灭已
去。至明相出时还无罪。日光未灭去。明相未
出还无犯。一切屋中皆比丘住无犯。若结界
或周匝有渠水。共一门出入无犯。或夜与一
衣会无犯。又暂宿界。或寄宿处多人杂住。畏
有贼故。安衣阁上。在阁下宿犯。不犯如上。若
其中安梯橙道通者不犯。若在道行寄天寺
中宿 问。守寺人何处牢不畏贱 若或内
或外比丘安衣。舍内在外宿向户卧犯。不犯
如上。若户钩在比丘边者不犯。若比丘浣衣
在船上。晒风吹衣尽向外。径宿者犯。若夜
中风吹衣暂入船内者不犯。若衣半在内半
在船外。外者犯。以不可截故尽舍也。若比丘
于处内中宿。是家内兄弟二人。于一家中别
作分齐。兄不听弟。弟不听兄入。若比丘兄分
齐内。日光未没至明相出时者犯。若兄弟语
比丘言。俗人自相违。于法不碍任意。住止者
尔时随意置衣无罪。若聚落界相接。比丘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4b 页 T85-0714.png
衣枕卧。比丘手足及头各在一界。衣在头
下。离头者犯。若夜中手足暂到衣所者不
犯。车前后两轮各一界亦尔。井堪中犯。不犯
亦然。以绳连著身。身宿不犯。若比丘在道行。
弟子持在前在。或两边去衣二十五肘。外
相出犯。若二十五肘内暂与衣合不犯 十
诵云。弟子与师持衣道中行。四十九寻外至
地了时犯。若比丘在二界内宿衣离身半
随地界中者突吉罗。若衣一角在身上不犯。
有诸比丘。持衣钵著一处。在衣四边卧。是中
一比丘起去。虽可得还取处至地了时犯
 舍。若树界枝叶相接乃至枸卢舍。是中堕所
著衣至地了不犯 四分云。阿兰若处八树
间。一树七弓弓长四肘。齐是不失衣 五分
云。十种界各有同界异界。同者羯磨结不
失衣界。于得自在往返。异界者不结衣界。
虽结而于中不得自在往返。名为异也。露地
同界者跏趺坐四面各七尺。异界七尺之外
行道。同界者面去身七弓。异界者七弓之外
至明相出时还到。界分一足入界不失衣。若
口言我舍是衣。亦不失衣 又僧祇聚落界
中云。若比丘著上下衣。至白衣家。值白衣
营福。留连比丘佐助。是比丘不持衣去。至日
暮时辞白衣还寺。白衣苦留比丘宿者。若
彼住处诸比丘有衣者。应暂借受持。若无者
随近有比丘住者从借。若比丘有尼住处从
借。若复无俗人有被衣从借。作净安纽受
持。若无是事后夜分城门开。当病还寺。
若到寺门者当唤开。不开者应在门屋底住。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4c 页 T85-0714.png
若无门屋应手或内脚门孔中水渎孔中令
与衣。若无孔应踰墙入莫令内人疑怪若不
得入当疾舍衣。宁无衣犯越毗尼。以轻易重
也。

从非亲里比丘尼取衣戒 云何名亲里 十
诵云。亲里名母姊妹若女。乃至七世因缘。是
名亲里 僧祇云。非亲里者非父亲相续非
母亲相续 五分云。若无自心求自布萨。
或知彼有长衣得取无犯。

使非亲里尼浣故衣戒 十诵云。若比丘入
尼寺中有泥。若中牛粪污比丘衣。尼为却者
犯舍。以不可截故都舍。若浣衣时尼转根者
突吉罗。若病若为僧若为佛图。若借他衣浇
染打不犯 僧祇云。若比丘多有尼弟子。得
使舍。取薪取水煮染取食行水扇扇等。唯
不得教浣。

从非亲里居士乞衣戒 僧祇云。若乞洒水
囊。若乞小补衣物。若系头物。若裹疮物。若衣
缘。若乞衣中一条。如是等物不犯。若如是乞
时。檀越以全物及衣截施取者不犯。若作念
我但索小物。檀越自当与我全衣。得犯舍。离
波多苦脚冷。从一白衣乞裹脚。钦婆罗衣得
已生疑。佛不听。从非亲里乞衣。即往白佛。
佛言。如是听乞所应受持衣。若护[跳-兆+专]衣护髀
衣拭手巾等。拭面身体巾等 又五分云。坏
时。

不得受宝戒 四分云。钱有八种。金银铜铁
白腊铅锡木胡胶。随国土受用犯舍 十诵
云。受金银钱尼萨耆。自馀六种突吉罗 五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5a 页 T85-0715.png
分作羯磨差弃之。若水火坑圹野中不听
记处。弃已不得更捉。彼使不应问僧。此物当
云何。僧亦不应教。作如是。若不问僧复不
弃。使净人贸衣食来与僧。僧得受。若分唯犯
罪人不得受分 四分明。舍宝法者守园人。
若信乐优婆塞。当语彼人言。此物我不应受。
汝当知之。若彼人受已还与比丘者当为受。
令净人赏之。贸净人衣畜。若彼受已不还比
丘者。得遣馀人。若自往索语言。佛有教。为净
故与。若教与三宝。及馀人或还本主。何以故。
不欲令失彼信施故 僧祇云。若金像或金
度不得捉。若像倒使净人捉。无净人得金处
扶。若遍有金以衣裹手。若施主家有宝床。听
以物覆坐。上不得触及叹宝留盛食。但手指
地言受。受不得触边。

卖买戒 四分云。五众平价迭相贸易不犯
 僧祇云。俗人贸易物作知净语者不犯
 畜长钵戒 十诵云。若比丘畜钵。一夜便转
根者即犯。尼转根者得十日。

乞钵戒者 乞钵者。若从亲里乞。从出家人
乞。若为他乞他为已。或不求自得。若施僧
钱时次第而得。或自价卖得皆不犯 又十
诵云。比丘有多钵。尽应僧中行不。答。俱行
一钵。馀者随意与亲友。

夺衣戒 十诵云。若夺不净衣。或转根得突
吉罗。应当广知。

过畜七日药戒 何故制限七日者。药势相
接七日可知故也 僧祇云。若食上多有药
食不尽得。以苲作浆作非时受。若有馀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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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苲。即应作是言。此中净物生我当受。苏
蜜亦如是。得作七日服。凡服药先漱口洗手。
然后服之。四药不足如酪。是时药作苏即为
七日药。烧作灰即作为尽形药。文烦不广释
也。

回僧物入己戒 若物许僧回与塔。塔回与
僧。四方回现前。现前回向四方。僧向尼。尼
向僧。或此住处回与异住处。皆突吉罗。云何
尼萨耆。此名为舍财舍罪也。又舍法云何受
宝贸二。或对俗人。馀二十八戒对僧舍。就二
十八戒中乞钵一戒大众舍。馀二十七戒或
本众异众。若对一人皆得成。但不得别众
舍。就二十七戒杂野蚕卧具一戒舍者。以斧
细斩作泥涂壁等用。馀二十六戒舍者。不坏
其体。就二十六戒中过畜七日戒。舍已唯得
涂足燃灯及涂户向。更不得馀用。自馀二十
五戒舍已得如法用。

九十事中 坏鬼神村戒 四分云。草非一
名。一切草木皆鬼神所依。故云鬼神村也。馀
律名杀众草木戒 僧祇云。比丘作方便自
截五生种。竟日不止得一波逸提。中间息已
更截。随意一一波逸提。教人如是。此明一叶
为一罪 十诵家一根一子各一罪 又十诵
云。落生果堕落熟果突吉罗 僧祇云。半熟
者越毗尼。全熟者无犯。翻覆水中浮萍越毗
尼。掷岸上堕 十诵云。取浮萍名苇突吉罗。
空中飞落树果无罪 又僧祇云。比丘须水
至池边水上遍有萍草者。当觅牛马行处。蛇
蟆行处取水。若无者取土块向上掷言。至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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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去。块下打水开处得取。若夏中衣上坐
湄使净人知著。日中就已得自柔却。石上生
衣亦使净人知却。然后浣衣。若净人取五生
种。一切皆言知是净 五分云。比丘须五种。
应净人言。汝知是。若下解复语言。汝看
是。若故不解复语言。我须是。犹故不解复语
言。与我是作。如是语索者犯。

掘地戒 善见论云。有真地非真地者。无沙
石纯土者名真地。若多有瓦石沙砾而土少
名非真地。被烧地亦名非真地。若沙石地以
水洮看 四分沙石一分土者。如是得自掘。
石上土厚四寸。𤍜者可取。雨已径四月不得
取。

与未受具戒人同宿戒 得二夜三夜当护
明相。第四宿初夜随胁著地犯 僧祇云。第
四宿当别房。若露地天雨寒雪听入房坐。至
地了不得卧。若老病不堪久坐。听以缦障。
若齐顶。若齐腋下垂地。当用致物作。不得容
猫子过得卧也。若更互坐至晓不犯。

食尼赞敬食戒 僧祇云。若尼语施主言。某
甲从众尽多闻精进。当请一切。皆名赞叹
食。若言某甲众主多闻精进。为是比丘故通
世人名赞叹。馀不犯。若檀越设供时。有
比丘至家。下至一比丘尼言。外有比丘。施主
言。故请不可得。何况自来。是名赞叹。若尼言
门中比丘。是阿练好禅师。如是得食者犯。
若如是赞叹食。当展转贸食。食不得舍。食而
去。若比丘坐污秽不净。不喜与贸者。当作念
言。此钵中食。是某甲比丘许。我当食。如是食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6a 页 T85-0716.png
者无罪。

受一食处过受戒 僧祇云。若十六间屋间
中一家施食。若在我屋中宿者。当与食。比丘
若为三宝事故一宿不讫者。得曰到一家屋
中食。若遍已应馀处。一宿已更得十六日。若
事犹不了当更去。隔一宿复得来食。若馀食
去时。作福家或设会。请比丘住食不犯。若同
村相助作福舍亦不得从乞食。当往馀村乞。
即彼处宿。

展转食戒 展转者先受他足食。请后更受
背前受。后请者堕 僧祇家云。处处食戒。若
受二请作念施他者不犯 十诵云。阿难先受
他请。后受波斯匿王请。忘受前请不回施与
他。临食方忆念。食不咽。畏犯戒故。又不敢
吐恭敬。佛知阿难心悔语言。心念与他便食。
优波离即问。佛听阿难心念与他得食。若馀
人心念与他得食不。佛言不得。除五种人。如
上说。

足食已不作馀食法戒 僧祇云。足有八种。
一自恣足谓食五正五杂。正自恣满足。口言
足。起离处不作残食者堕。二少欲足。食正
食时动手现少取相。离坐不作残食者犯。三
秽污足。若行食人手有疮疥。及馀人不净。比
丘见恶之不用过去。此名为足。四杂足。行食
人持乳酪器盛食行。比丘见已恶之言不用
过去。即名犯足。五不便足。行食时比丘问是
何食。答言[麸-夫+少]。比丘言。此动我风我不便过去。
此亦名足。馀不便食亦如是。六谄曲足。行
正食时畏口言足。现手作相。若摇头若缩钵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6b 页 T85-0716.png
作相。名犯足食。七停住足。行正食时言先行
饭。恐先行等亦即犯足。若作维那指示现相
者不名足。八自足。有比丘至白衣家。放[麸-夫+少]饭
囊著一处。从檀越乞水欲饮。檀越念言。此比
丘正当须[麸-夫+少]。即问言。须[麸-夫+少]不。比丘谓家中取
[麸-夫+少]施即答言。须是。白衣即捉比丘[麸-夫+少]囊。授与
比丘。比丘以惜己[麸-夫+少]故便言置。置此亦犯
足。若八事中犯一破威仪。已不作馀食。食者
口口堕。不犯者一切饼一切果一切菜粥。初
出釜画字者非处处食非。

别众食戒 毗尼毗婆沙论云。凡别众恶是
檀越食。是别请非僧次。是界内非界外。若僧
祇食一切无别众食罪。若食僧祇食。但名不
清净亦名盗僧食。不名别众食。若界内有有
檀越别食。能一切无遮者大善。若不能无遮。
应僧次请僧中一人。若送一分食不犯。请
一人外更者异僧来。乃至一人犯堕。若不尔
者三人已下各异处食无过。若界内有檀越
食。先作意请僧中一人。若忘不请食。已在
前应取一分置上坐头。送与众僧。若僧远恐
时过应取此食。次第行之无犯。若三比丘一
尼者不犯。三尼一比丘。三比丘一沙弥。三
界内一在界外三在空一地等不犯。若俗
人请比丘。或设十日食。或九日食。先随意请
人。使定至作食。初日一切集。鸣槌竟。劝化比
丘应高处立。高声大唱六十猎者入。无被请
者。各住处未被请中有六十腊者应入。若无
次唱五十九腊。乃至唱沙弥亦得清净。若界
内不相容。持食外出不犯。若檀越家内请四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6c 页 T85-0716.png
比丘。已上食虽打犍槌。若檀越遮者知外
有一比丘。不得食者犯。凡界有多种。僧结
界者。有聚落界。有旷野自然界。方一拘卢
舍。此诸界内不得别众食及作法事。大众集
时者极少。乃至客旧四人。若食难得听食易
得不听 善见论云。有五因缘。不犯别众罪。
一犯请足。四先请四人一人不赴请。施主临
时趣唤一人。虽四人俱食不犯。何以故。以一
人非请故。二乞食足。四三人受请。一人乞食
不受。三沙弥足。四三比丘一沙弥不犯。四钵
亏足。四一比丘一钵请食不犯。五病人足。
四三比丘一病人不犯。若人来诣寺。请僧受
我等饭。此人不知法。解律者应语。明日知
如是。乃至半月故。不解者应语。汝如是请者
但得沙弥。若言。大德亦受馀家请。何以故
不受我请。语言。汝但言请僧。莫言与饭等。
若四人中一人解法者。作方便持三人食
竟方不犯 五分云。若白衣请比丘舍内食。
有客比丘在门外白。施主不听入者应语言。
与我等食分自平等共食善。若不得应各以
钵受分出外共食。若得者善。若复不得僧坊
内有食。应与之。

不受食戒 僧祇云。浊水应受。性黄听不受
 五分云。咸不须。著盐应受。广如上说。

残宿食戒 四分云。今曰受食至明日。于一
切沙门释子皆不清净 僧祇云。停过一须
臾犯。须臾者二十念名一瞬。顷一弹指一罗
预名须臾。日极长时尽有十八须臾顷。夜有
十三须臾。夜长短亦如是。若过一须臾即名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7a 页 T85-0717.png
为犯。

非时食戒(一如上说)

僧伽蓝中取宝戒 不净物使净人取净者
得自取。若无识者应停至三年。已若本塔园
中得者即作塔用。僧园中得者当作四方僧
用。得宝时当审谛看不得显露唱。令得宝
应善头数多少。貌好恶。有人来认相应者不
得直还。当集众多人教归三宝。然后还之。
若其物已用过三年已。主来索者应善语其
量。苦索不已者应以塔物还。若塔无物应为
塔乞物还。若比丘寺内旷路行道中。见物四
方无人者。应取不得覆藏。当显露捉。若无
人识得用。若物上有宝付净人。宝径三年。无
人认者得作医直。若修僧坊掘地中得宝。若
人不可信者应白王。令知随王判断。若物
以用王索者。若僧物还。若治故塔时得宝。
净人不可信者停三年。已随种种而用。用
已王觉知索物者。比丘善作方便开化王心。
苦索不免者应用塔物还。若塔无物应为塔
乞物还。若王问佛法中戒律云何。比丘应答。
佛法戒律中塔地所得物即作塔用。僧地中
得物即作僧用。王若言从佛法律用者善。若
宝上有铭记姓名。物主索亦如是作。新僧坊
新塔地中得宝亦如是。

饮酒戒 四分云。若有病馀药不治。唯酒为
药听。或用涂疮不犯 五分云。婆竭陀比丘
有酒习。不得酒故命惙然。佛言听臭酒器。
若不差听以酒和食。食复不差。佛言。听以
酒与之 饮酒有十失。一无颜色。二无力。三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7b 页 T85-0717.png
眼闇。四喜现瞋相。五失财物。六生病事。七益
斗诤。八恶名流布。九智慧减少。十死入恶道。
然烦恼性利终日伏之尚自难制。况复加之
以酒助烦恼。如火益篱。云何可息。

* 除忏悔法第十五

凡欲忏悔者。应知轻重犯不犯。知可悔。知
须僧中悔。知不须僧中悔。知有罪对人三
说。智有罪对人一说。有罪心念悔。知罪种。常
自省察。乃至少罪生大怖畏。若失意犯。即时
慎莫覆藏 四部律皆明初篇不可悔。第二
要僧中悔。悔法毗尼中广说。偷兰遮有多种
悔法不同 四分云。有十种。自性偷兰。一食
人肉。二畜人皮。三剃三处毛。四灌下部道。五
畜人发钦婆罗。六裸形。七畜食钵。八瞋恚
破衣。九瞋恚破房。十瞋恚破塔。此皆犯偷兰。
轻者一人而悔。悔法如波逸提。此罪重有
突吉罗罪。故在第而明也 僧祇云。瞋心
破六种偷兰。一破钵。二破三衣。三破塔。四破
房。五破僧。六破界。破三种钵偷。馀小钵突
吉罗。破三衣犯馀衣越毗尼。破佛塔偷兰。来
报重也。若欲更作好者无罪。破僧房偷兰。外
道房越毗尼。更作好者无犯。瞋心过界作不
名作。得偷兰罪。得舍已更结 十诵云。问曰。
云何忏偷兰罪。佛言。有四种偷兰。从初生
重。一切僧前悔过。有偷兰。从初篇生轻。出
界外四比丘众中。悔有偷兰。从第二篇生重。
应出界外四比丘众中悔。有偷兰。从僧残生
轻。应一比丘前悔过。若依僧祇轻重皆对手忏
悔法者。先请一清净为忏悔主。若是下向
四部律及论明亡比丘轻重物看病嘱授¶ 第 717c 页 T85-0717.png
忏悔有五法。一偏露右肩。二礼足。三革屣。
四右膝著地。五合掌自说所犯。大德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欲方便作淫缘。若不成偷兰
遮。不应数。今向大德发露忏悔。不敢覆藏。
忏悔则安乐。不忏悔不安乐。忆念犯发露。知
而不覆藏。愿大德忆。我清净戒身具足清净
布萨(如是三说)上坐应问言。汝见罪不。答见。当语
言。长老从今已往。当自啧心生厌离。更莫
后犯。答言尔。若上坐向下坐忏悔有法除
礼。馀四同上。淫边忏方便。杀道亦如是。
若悔第三第四篇文同上。但称波逸提等为
异。若说戒时三问清净自知有罪。不向人说。
心念发露。此犯默妄语突吉罗。应对手一说
言。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于说戒序时自
知有罪。露藏犯默妄语突吉罗罪。自馀同
上。凡忏悔法重罪作轻罪作重悔。悔法不
成。得失法突吉罗。自馀悔法律中广说。不复
烦文。与他作忏悔。应具五德。一善知犯。二
善知不犯忏悔法。三知犯忏悔清净。四善知
作白。五善知作羯磨。具此五德与人除罪忏
悔。

* 会通诸律违负第十六

问。佛何故为诸弟子制此五部戒律。轻重不
同使诸比丘互生是非 答。佛为诸比丘故
制一部戒律。尚无二名。何况有五。佛涅槃后
优波离共五百罗汉初结集律。时有八十诵。
号曰大毗尼藏。一百年中依之而行。初无违
诤。一百年后时人异见不同。各随己见遂成
五部。抄略前后隐显异知。使名差相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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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名生。名相虽殊理通正一 问。僧祇云。
烧坏色越毗尼 十诵偷兰遮 四分云。
犯重。云何言一 答。此三部正是戒 僧祇
云。明其恶不论损物故曰毗尼 十诵
云。道其方便 四分论终处三部理同偏彰
似别 问。僧祇明互用宝物犯重。四分偷
兰。此复云何 答。僧祇明守护人边犯重
 四分明佛法于物无我。所心无守护。故但得
偷兰。以四方僧物一人边。计钱难满故得偷
兰 四分若为守护亦犯重 僧祇云。若无
人守护亦偷兰。故知二部不别 问。何故
恶心戒独分为三。馀戒不去 答。此结集之
处观望戒相犯之者多。故偏列无阙。馀戒犯
之希少故不分之。欲使智者寻文通旨。愚者
偏执彼此有失 问。有人言。随所受戒当部
自行不得五部通用。此义云何 答。此说不
然。何以故。本正一部。文义具足。轻重相顺。
但时人异见分为五典。致轻重相违。文义
不具。若于一部不犯。于部犯者。故名破戒。
若于五部尽无违犯。方名持戒。是以应当具
行。不得偏执 问曰。人言持戒务急。断事务
缓。何者为是 答。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过分
急人不能行。则断圣种。若缓易行。必毁灭正
法。若人能五部律文。随修行不增不减。如
此之人能护佛法。是真佛子 问。诸大乘经
中莫问五逆。及谤方等皆有忏悔之法。何故
律教独言四重不可悔也 答。大乘诸经明
罪无定性。世俗文字故。说有第一义中了无
罪相可得。正以一切诸求其体性不可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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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性亦然。故有归悔之理。小乘中不明诸法
毕竟空寂。计有定之罪。初篇是彰道根本。
说言不可悔 问曰。道理而言。罪无轻重皆
可忏除。正可悔有难易。何故定言不可悔
也 答。道理实可忏。今明不可忏者。以小乘
情怖近果。若不犯根本重过容可一形即剋。
今日毁犯业障既重。更不胜进。故言不可悔。
非毕竟无悔法。律中亦有禅难提等。犯初重
戒。无一念露藏心。佛听尽形学悔。唯听其
悔。一形之中于圣道法能剋證也 问。大乘
之中五逆四重岂可不障圣道。独说小乘障
 答。大乘亦是障。但大乘人远求佛果。佛果
然要多身积善方可得会。若闻有犯则于道
法不进。如法悔以更起胜行。正可有迟
病。非是永无进趣。小人无一念乐生死情。
期自度不□在生死度众生。故犯根本戒
者则正违期所。是故偏障道。

* 诸部威仪杂法第十七

比丘六念。一知日月(若大知大小知小。若干日无常迅速布萨时到)
念回请(我若先受前请。今欲更受后请。当回前所请食施比丘某甲。得自恣食)三念知
腊数(我某甲某月某日某时受大戒。今以若干虚度年数月空过无业。若入众时知坐起次第也)
念受三衣(若有长财念当说净)五念不别众食(四人以上皆受别请。当时界
内有比丘者)六念有病当疗治(无病依众行道)修四威仪(一行威仪。
摄身安祥。向前直进。二住威仪。平立敛手。随便正向。三坐威仪。跏趺怗低目。四卧威仪。右胁著地。累膝修
系想在明。念当早起)
有四如法眠(一师子王眠。右胁著地。两膝相累。二合口舌。跓上断。三右
手支头。手顺身上。四当念惠。思惟明相。是为四)不系心眠有五过失
(一见恶梦。二诸天不护。三不思惟。四不系意在明。五意失不净)有十威仪不应礼
(一大便时。二小便时。三露身时。四剃发时。五说法时。六嚼杨枝时。七洗口时。八食时。九饮时。十食果时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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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礼之也)又有十时不应礼(一在塔前。二作事时。三涂由时。四读诵时。五不
著三衣时。六经行上下阁时。七受经时。八共诤时。九浇钵时。十著眼药时。出僧祇律)经行有
五功德(一堪能远行。二能思惟。三少病。四消饮食。五得定久住之也)扫地有五
法得功德(一不逆风。二息顺风。三灭迹。四除粪。五还扫即置本处法。出犍度)嚼杨
枝有五利益(一口气不臭。二别味。三热阴消。四引食。五眼明。出杂犍度之中)食粥
有五利益(一除饥。二除渴。三消宿食。四大小便利。五除风。出僧五十也)向火有
五失(一令人无颜色。二令人无力。三令人眼闇。四令人闹集说世俗事。出僧五十)不忍
辱人有五过失(一死凶犯恶不忍。二后生悔恨。三多人不爱。四恶名流布。五死堕恶道之
中)
出家沙门当离三十八风。一利(若得利养心便喜悦 贪利不
耻。吹坏道心)
二衰(若失利养心便忧恼。怀恨不舍。衰成道心)三毁(若彼折辱心便退没。
呵啧不受。道心败丧)
四誉(若得赞叹心高誉。窥觅名闻。道心动乱也)五称(若他戴仰心便
自大。轻人重己。道心顿坠)
六讥(若失恭敬心不厌嫌人。道心改变)七苦八乐(若顺情生
适心便玩著迷惑失性。道心[孚*比]浮散)此之八法能败人善根。故名
之为风。是凡所起名为世法。若欲情悕出道
当急舍离。四恩者。一父母(能生我身育我。以道得有今日)
师僧(以法施我生我法身)三国王(放我课役水土草木常施于我)四檀越(恭给衣食齐
我形命全身行道。是故比丘念之。常报四恩)四辈者。一人(四性施主恭给所须)二天
(天厨甘膳奉出家人)三龙(牛鹿献乳。猿奉蜜。飞鸟施果之也)四鬼(山神施药。海神奉珍此
辈坛越所施之物如法得受)
出入应舍五悭(一财物悭。二法悭。三家悭。四住处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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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称赞悭)四种污他家。一依利养污他家(持此家食与彼家食)
二依污他家(持此家物与彼家物)三依亲友污他家(依持贵势
为一人不为一人)四依僧伽蓝污家(持僧物果菜随随情逐意与一人不与一人)
比丘依此四种污家污檀越净信之心。合与
作驱出羯磨傧出聚落 问。颇有一处坐犯
五篇也 答。有落饭食犯突吉罗。学家中
自手取食犯提舍尼。无净人为女说法过五
六语犯波逸提。向女人粗恶语犯僧残。说得
过人法犯波罗夷(出十诵律)五分云。时有比丘学
书。佛言。学者得突吉罗。有比丘为僧典赏物。
不解书故近忘。佛言。听为券疏学书。不听
为好废业。有比丘读外典者突吉罗。又比
丘与外道论如自念。佛听我等读外书者。不
为外道。所伏外道故听读外典。但不听随书
生见。有七法应与作亲友。一难与能与(不借财宝)
二难作能作(不借力也)三难忍能忍(不借心又不相厌恨也)
蜜事相语(吐情告实。不隐不讳)五互相覆藏(迭相护惜不相扬过)
逢难不舍(病患相料理。急难相救解)七贫贱不轻(不逐世弃衰见利忘义。出
分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