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俗同制。如五戒八戒之类也。大士以慈悲为本。
故须断也。七众菩萨同犯。声闻五众大同小异。同
者同不许杀。异者略三事。一开遮异。二色心异。三
轻重异。开遮异者。大士见机得杀。声闻虽见不许
杀。色心异者。大士制心。声闻制色。三轻重异者。大
士害师犯逆。声闻非逆。又大士重。重于声闻重也。
发隐。非梵行者。不净行也。地系者。住地系缚烦恼
偏重也。消息者。犹酌量也。酌量人情起淫多故。淫
乃首制。又淫者生死之原。声闻不起大悲。惟怖生
死。故淫先。杀者慈悲之敌。大士不怖生死。大悲普
度。故杀先也。性罪者。法尔性中有罪。非律始禁故。
也。七众者。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优
婆塞。优婆夷也。五众者。拣在家。二众。纯举出家也
见机得杀者。见有当杀机宜。则行杀无害。如杀一
人而救多人。断色身而全慧命。乃大士之洪规。非
声闻力量所及。故菩萨开。声闻遮也。制心则并绝
杀心。制色则仅除杀事。害师者。师能长养法身。是
佛种子。故大士害之犯逆。声闻无望成佛故轻。一
云孩子弑母亦不为逆。以其愚騃无心也。若声闻
恃此而故害师。则出于有心。必堕无间。不可不慎。
又此三异者下诸戒多有之。自可例推。无待悉举。
○二入文 初标人。二序事。三结罪。
○初标人。】
「佛言。若佛子。」
【发隐。受佛大戒。即佛所生。行当绍隆佛种。有子之
义。毋自轻也。
○二序事 初不应。二明应。三结不应。
○初不应 初明杀事。二成业相。三举轻况重。
○初明杀事。】
「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
【一自杀。谓自害他命。凡三种法。内色。外色。内外色。
并皆犯也。二教他。他亦是杀。大论云。口教是杀罪。
非作疮。律部分别。甚多条绪。教他遣使等。三方便
杀者。即杀前方便。所谓束缚系等。四赞叹杀。亦得
罪也。五随喜者。奖劝令命断。亦犯也。六咒杀。谓毗
陀罗等。虽假馀缘。亦皆同犯。律中明杀十五种。谓
优多。头多。𣚦。弦。拨。毗陀罗等。如律部广明云云。
发隐。显色论指内色为识。外色为根。今取识去色
坏为害命也。而云内外色者。总上成三。三皆成犯
名害命也。一云内外色。息也。识内根外。息为中交
也。非作疮者。非止疮伤。明巳死也。赞叹者。彼未必
杀。而我乃称誉以助其成也。随喜者。彼欲行杀。而
我即顺从以悦其意也。杀前方便者。繇束缚系等。
而后能杀也。毗陀罗者。恶咒名。假馀缘者。虽非全
用咒杀。而恶心魇魅。咒为之主也。十五种杀。姑举
一二。优多者。火坑也。头多者。地陷类也。𣚦者。木槛
诈取也。弦者。弓也。拨者。弩石也。毗陀罗者。用死人
咒人死也。以上皆取杀遂身死结重。
○二成业相。】
「杀因。杀缘。杀法。杀业。」
【成业之相。三业成杀。自动用者。正身业也。教他及
咒。口业造身业。心念欲杀。鬼神自宣遂者。意业造
身业也。三阶于缘中造作。皆是业义。杀法。谓刀剑
坑𣚦等。皆有法体。故称为法。杀因杀缘者。亲疏二
涂。正因杀心为因。馀者助成故为缘。亲者造作来
果为业。四者。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杀害。四命断。
一是众生者。众生虽多。大为三品。一者上品。谓诸
佛圣人。父母师僧。害则犯逆。三果人两解。一云同
逆。以声闻害时。巳是重中之重故。二云犯重。大经
明三种杀。杀三果人但入中杀。不在上杀。故知非
逆。菩萨人以取解行以上。大经云毕定菩萨。同上
科。今取不作二乘为毕定位。或取七心以上。皆可
为断也。养胎母一云无逆。二云犯逆。大士之重。重
于声闻也。中品即人天。害之犯重。下品。四趣也。两
解。一云同重。大士防杀严重故。文云。一切有命不
得杀。即其證也。二云但犯轻垢。在重戒中兼制。以
非道器故。文云有命者。举轻况重耳三杀心。有两。
一自身杀心。二教他杀心。自身杀心有二。一通心
二隔心。通心者。如漫作坑𣚦。漫烧煮等。通三性皆
犯。若缘此为彼。于彼上起害心。皆属通心。既自对
境。又命不复续。虽所为不称。悉皆正犯。隔心者。作
坑止为此。无心在彼。彼死亦犯。彼边不遂。轻垢。若
「盗因。盗缘。盗法。盗业。」
【四句同前。运手取他物离本处成盗业。业是造作
为义。重物。谓五钱也。律云。大铜钱准十六小钱。其
中钱有贵贱。取盗处为断。菩萨之重重声闻。二钱
以上便重。有人作此说者。今不尽用。取五钱为断
是重。离处盗业决在此时。
发隐。下文言一针一草皆盗。疏何得取五钱为断。
盖针草判盗。五钱判重也。离处成盗业。未离处犹
在盗法也。大意一念本起盗心为因。多种助成其
盗为缘。盗中资具方则为法。正作用成就盗事为
业也。
○三举轻况重。】
「乃至鬼神。有主劫贼物。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
盗。」
【发隐。乃至者。从重至轻。故曰举况。一鬼神物。二但
系有主物。三劫贼物。四一切物也。问。取劫贼物云
何犯盗。答。此有二义。若劫是我物。我巳作失想。若
劫是他物。他与我无与。皆不与取也。
○二明应。】
「而菩萨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
生乐。」
【明应也。与前大同小异。前明应学常住佛行慈悲。
今言孝顺行慈悲也。菩萨应学此等事。故言应也
不应者。不应为偷盗及杀生等事。此即诫劝二门
「乃至不见言见。见言不见。身心妄语。」
【发隐。不见言见等。小妄语也。妄言證圣名大妄语。
故举以况。妄语属口。云何身心。内作念。外发言。故
并说身心也。问。佛见兔入。何言不见。答。为救兔故。
权巧见机。所谓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者是也。
○二明应。】
「而菩萨常生正语正见。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
【发隐。外正语。内正见。合上身心不妄语也。是不敢
道非。凡不敢道圣。皆正语正见也。
○三结不应。】
「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者。」
【发隐。菩萨当化一切众生正其三业。今反导彼以
邪心发邪语。遂至造作邪业而招苦报。岂大士之
体乎。
○三结罪。】
「是菩萨波罗夷罪。」
【发隐。忍昧独知之天。称凡作圣。使初学彷徨失守。
迷乱不前。正谓欺凡罔圣。回惑人心者也。上干诸
佛。下误众生。是故犯重。
●按此戒。菩萨心地法门
戒心中定心好说心及正直心所出也。
●第五酤酒戒 初举略。二入文。
○初举略。
酤即货贸之名。酒是所货之物。所货乃多种。酒是
无明之药。令人惛迷。大士之体。与人智慧。以无明
【因缘者。备五也。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希利货贸。
四真酒。五授与前人。众生。谓前三境。上品无醉乱
者轻。是醉乱者重。中品境谓人天。正是所制。故重。
下品四趣。乱道义弱。酤与罪轻。众生想。有当有疑
有僻同前。若隔心亦重。希利货卖亦重。以欲得多
集故。真酒者。谓依醉乱人者。药酒虽希利货。不乱
人货无罪。一云待饮时随人数结重。如小儿来酤。
彼竟不饮。于谁结重耶。法者。是酤酒方便法用也。
业者运手。
发隐。乱道义弱者。鬼畜等饮。比之人天。其惑乱道
心之义轻也。问。人天因醉而乱则诚然。云何上品
亦有乱者。答。此有二义。一则师僧父母未必是圣。
二则小圣亦有乱者。义见后解。如降龙罗汉之类
是也。隔心宜轻。今云亦重者。虽饮彼出于无心。醉
则害人等耳。故重。待饮时者。言授与人即当结重。
必待饭时随人以结。则小儿虽酤不饮。将于谁人
结重耶。大意一念本起酤酒心为因。多种助成其
酤为缘。酤酒中资具方则为法。正作用成就酤酒
事为业也。
○三举况。】
「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
【发隐。一切酒者。酒有多种。一谷造。二果造。如甘蔗
葡萄枣等。三药造。诸香树花叶等。又乳热者亦可
作酒。诸酒醉人力有强弱。俱不得酤。故云举轻况
重起罪者。出其繇也。大庄严论云。佛说身口意。三
业之恶行。惟酒为根本。恶行根本。正起罪因缘也。
○二明应。】
「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
【发隐。简是别非。无所昏蔽。曰明。趣是背非。无所滞
碍。曰达。菩萨应启发众生如是智慧。令舍迷途。登
觉岸。乃大士之体也。
○三结不应。】
「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者。」
【发隐。承上酤酒与人。使人颠倒。是非不辨。趣背乖
宜。迷惑错乱。名颠倒也。
○三结罪。】
「是菩萨波罗夷罪。」
【发隐。问。饮酒犯轻。酤酒未必饮。云何犯重。答。繇酤
乃有饮。饮之害有限。酤之祸无穷。故仪狄造酒。禹
辄疏焉。菩萨犯之。安得不招弃罪。
●按此戒。菩萨
心地法门戒心中慧心达心所出也。
●第六说四众过戒 初举略。二入文。
○初举略。
说。是谈道之名。众。谓同法四众。过者。七逆十重也。
一以抑没前人。损正法。故得罪也。此戒七众同犯
大小乘俱制。大士掩恶扬善为心。故罪重也。上者
第二篇。中者第三篇。下者第七聚。声闻法如此。与
菩萨有异也。
僧尼亦犯重者。以行法胜。损彼胜法故。陷没治罚。
俱出恶心。是以犯重。奖劝说者。匡救为怀。温言化
导。出慈心故。被差说者。僧法所遣。教使责问。出公
心故。是以不犯。然治罚心在破法戒轻制者何。良
繇此戒以称名说七逆等成重。今出血破僧既不
恒有。况向僧说。不向异众。故轻耳。又说罪两僻。一
名僻者。重罪说重名非僻。重罪说轻名为僻。然必
以陷没治罚而说重者。心事俱重则重也。二事僻
者。轻罪说重。心重故重。重罪说轻。心轻故轻也。所
向人与所说人反对成罪。上中境无菩萨戒者重。
有戒及下境皆轻也。或言僻。是前当疑僻义。而此
属第四所说过。彼是第二众生想。故不用。
○二明应。】
「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
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恶人辈令生大乘善信。」
【发隐。二乘何以称恶。以大对小。亦得名恶。以其不
发大心。缺于慈悲故也。
○三结不应。】
「而菩萨反更自说佛法中罪过者。」
【发隐。尚教化他人莫说。而反自说。慈心安在乎。信
心安在乎。
○三结罪。】
「是菩萨波罗夷罪。」
【发隐。问。菩萨说外道之过。不令惑众。犯重否欤。答
「自赞毁他。亦教人自赞毁他。」
【发隐。教人亦二。一者教人赞我毁他。 者教人自
赞彼身毁他人也。
○二成业相。】
「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
【此戒。备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赞毁心。
四说赞毁具。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一云毁上
中二境犯重。毁下犯轻。二云上中二境有菩萨戒
者方重。恼彼妨深故。若无戒。及下境有戒。悉轻。恼
妨浅故。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大意同上。三赞
毁心。谓扬我抑他。欲令彼恼。若折伏非犯。自赞毁
心正是业主。教他两解。一云同重。二云罪轻。四说
赞毁具者。此经漫云他人受毁辱。依律部有八事
云云。五前人领解者。彼人解赞毁之言。随语语结
重。增上犯巳失戒后但性罪。前戒制向他说彼过。
止八事中犯事。以向无戒人故重。
发隐。赞毁心。谓有心扬我抑彼。故犯。折伏非犯者
悯彼过咎。示威折伏。欲令悔改故。虽自赞毁他不
犯。八事者。僧祇止开七事。一毁他种姓。二毁他业。
三毁他相貌。乃至七毁他结使。以皆令彼人惭羞。
故名毁辱。又阐陀异语恼他有八事。亦其类也。向
他说彼过。制在八事中。非兼赞毁。似可从轻。而前
戒制重。以向无戒故。
○二明应。】
四示悭相。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谓上中二境
犯重。下境轻。二众生想如前。三悭毁心。谓恶瞋吝
惜财法。而加打骂。是犯。若彼不宜闻法得财。宜见
诃辱。皆不犯。自悭自毁。正是业主。犯轻垢。以前人
教不犯我故。四示悭相者。或隐避不与财法。或言
都无。或手杖驱斥。或恶言加骂等。皆名示相。或自
身示作。或使人打骂。皆重。若彼遣使求财请法。对
使人悭惜。或恶言呵骂。皆应不重。既非对面。损恼
彼轻故。决定毗尼经云。在家菩萨应行二施。一财
二法。出家菩萨行四施。一纸。二墨。三笔。四法。得忍
菩萨行三施。一王位。二妻子。三头目皮骨。当知凡
夫菩萨随宜惠施。都杜绝故犯也。五前人领解。知
吝惜之相。领纳打骂之言。随事随语结重。此戒亦
一例结重也。
发隐。不宜闻法者。或根劣非器。或闻反生谤之类
是也。不宜得财者。或用财造恶。或因财得祸之类
是也。宜见诃辱者。或顽愚因惩治而改悔。或豪杰
繇折挫而兴起之类是也。如斯悭毁。正是成就彼
人。何犯之有。以前人教者。言自悭毁则犯重。若犯
轻垢者。以前人教使之然。非巳自犯故也。一云以
教前人不犯我故。
○二明应。】
「而菩萨见一切贫穷人来乞者。随前人所须。一切给
与。」
【发隐。身贫乞财。施之以财。心贫乞法。施之以法。随
其所须。无不满愿。故云一切给与。优婆塞戒经云。
见乞者多少随宜给与。空遣还者得罪。按此。则知
在家尚宜布施。况出家菩萨学大悲者耶。
○三结不应。】
「而菩萨以恶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有求
法者。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骂辱者。」
【发隐。反上不为给与。反加骂辱。是悭毁双具也。问。
自理未明。无法诲彼。当如之何。答。此制有而不施
者。如其无法。自应实对。不可诳妄说法。疑误前人
反取深咎。
○三结罪。】
「是菩萨波罗夷罪。」
【发隐。
●按此戒。菩萨心地法门戒心中舍心慈心
悲心施心益心所出也。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初举略二入文。
○初举略。
不受悔谢。乖接他之道。故得罪。此戒七众同犯。大
小乘不全同。菩萨本接取众生。瞋隔犯重。声闻自
利。犯第七聚。
发隐。霜之雪之。昊天非害物也。正所以培生育之
原。责之治之。圣人非绝人也。正所以辟自新之路。
瞋心纵而不休。众生隔而不接。岂大士之体乎。声
闻本无大慈。止犯七聚。非今例也。
○二入文 初标人。二序事。三结罪。
○初标人。】
「若佛子。」
【○二序事 初不应。二明应。三结不应。
○初不应 初明瞋事。二成业相。
○初明瞋事。】
「自瞋。教人瞋。」
【发隐。问。瞋非乐事。云何教人能令彼听。答。人固有
本性凶暴。教以忍则不喜。教以瞋则乐从者。秦皇
之贤逐客。汉主之悦智囊是也。
○二成业相。】
「瞋因。瞋缘。瞋法。瞋业。」
【此戒具五缘成重。一是众生。二众生想。三隔瞋心。
四示不受相。五前人领解。一是众生者。上中境重。
下境轻也。二众生想。有当有疑有僻等同上。三隔
瞋心者。不欲和解犯重。知彼未堪受悔不犯。四示
不受相。或关闭断隔。发口不受。五前人领解。知彼
不受身口加逼之苦。随身口业多少结重。
发隐。不欲和解者。决志不解。知未堪受者。以彼悔
心未切而不解也。身口加逼者。身捶打口骂詈也。
○二明应。】
「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慈悲心。
孝顺心。」
【发隐。心地平等。本自无诤。此众生善根也。当生起
众生善根中如是美事。而乃自处瞋恚斗诤之地
可乎。慈悲者。观诸众生如保赤子。不忍伤也。孝顺
者。观诸众生如巳父母。不忍逆也。
○三结不应。】
「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
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
谢。犹瞋不解者。」
【发隐。非众生有二。一真化对。谓变幻化作者是也。
二圣凡对。则诸佛圣人是也。
○三结罪。】
「是菩萨波罗夷罪。」
【发隐。菩萨戒本云。不犯者。欲方便调伏彼故。若不
如法谢者。不其其谢。亦无违犯。
●按此戒。菩萨心
地法门戒心中忍心喜心慈心悲心及孝顺心所
出也。
●第十谤三宝戒 初举略。二入文。
○初举略。
亦云谤菩萨法。或云邪见邪说戒。谤是乖背之名。
絓是解不称理。言不审实。异解说者。皆名为谤也。
乖巳宗故得罪。七众同犯。大小俱制。大士以化人
为任。令邪说乱正故犯重。声闻异此。三谏不止。犯
第三篇。
发隐。絓是二字疑误。据文势。经中应有絓字。而今
无之。又絓训止。训悬。于义无取。或曰当作总是。理
也。欲说心者。心欲说而口未说。未犯重也。随语语
结重者。一语一重也。又言随语者。上是自出邪言。
下是以邪见谬作圣经也。
○二明应。】
「而菩萨见外道及以恶人一言谤佛音声。如三百矛
刺心。」
【发隐。心外求法。皆名外道。非必极邪也。心舍大乘。
皆名恶人。非必巨慝也。
○三结不应。】
「况口自谤。不生信心。孝顺心。而反更助恶人邪见人
谤者。」
【邪见推画。条绪乃多。略有四种。一上邪见。二中。三
下。四杂。上邪见者。拨一切都无因果如阐提。中邪
见者。不言都无因果。但谓三宝不及外道。有两相。
一法相异。谓三宝不如。此是痤陋之心。计成失戒。
二非法相。知三宝为胜。口说不如。既不翻归。戒善
不失。随所出言犯重。亦此戒所制。下品邪见不言
三宝不及外道。但于中弃大取小。心中谓二乘胜。
大乘不及。若计未成。犯轻垢。下自有背大向小此
戒中广明。杂邪见有四种。一偏执。二杂信。三系念
小乘。四思义僻谬。偏执有二。一执大谤小。二偏谤
一部。执大谤小者。计云惟有大乘。都无小乘。非佛
所说。此谤声闻藏。犯轻。偏谤一部者。于方等中偏
言一部非佛说。若计成。犯轻垢。既不顿违经教。犯
【发隐。持戒如平地。佛果如妙种。菩提心如芽。心地
戒亏。虽育佛种。不生芽矣。现身者言。他生未可知。
此生必不发也。国王转轮王者。世间尊贵亦繇戒
得也。心地端严。本尊贵故。比丘比丘尼者。出世间
高尚亦繇戒得也。心地清净。本高尚故。发趣长养
金刚者。菩萨三十心亦繇戒得也。心地不迁于恶
即住。心地能为诸善即行。心地慈悯众生即向故。
十地者。菩萨极位亦繇戒得也。心地发生无量。具
足诸地大功德故。佛性常住妙果者。等妙觉果亦
繇戒得也。心地本来是佛。今圆满故。若犯十重。则
永失如上大益也。按弥沙塞羯磨本云。犯波罗夷。
名坏根本。析石断命。岂更生全。大乘忏中虽云除
灭。然于宗法永无僧用。此既本禁。不类馀愆。特须
谨剋。碎身坚护。伹凡情易起。对境容亏。若无一念
覆藏。律中许其改悔。止可清其犯业。僧法岂得预
哉。
○二劝学持。】
「汝等一切菩萨今学。当学。巳学。如是十戒应当学。敬
心奉持。」
【发隐。巳学则既奉持。云何复劝。良繇心地无尽。菩
萨学心地法门亦无尽。佛自半月诵。况菩萨耶。
○三总指后说。】
「八万威仪品当广明。」
【悬指大本后分八万威仪品当说。